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151
2018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淼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鹏程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或规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宏观经济政策风险国内经济在深化改革、经济结构调整中依然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经济进入新常态,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稳步进入高端设备及军工制造产业链,该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如公司所处市场行业环境发生大幅波动,可能造成公司收入的大幅波动。因此,公司存在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2、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的风险公司重视技术创新与新产品研发工作,坚持高端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具备相应高素质的技术团队。公司通过与行业内权威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等建立密切合作关系,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等方式,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与联合开发能力。若公司不能紧跟国内外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充分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个性需求,后续研发投入不足,或在技术更新、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出现研究方向偏差、无法逾越的技术问题、产业化转化不力等情况,将可能使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流失风险公司主要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多数核心技术为公司自主创新。公司具有良好的人才“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制度和比较完善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加强了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了一套核心技术开发的保密制度,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对可能产生的泄密问题严加防范。但是随着行业的发展,业内人才需求增大,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发生研发和技术队伍人才流失或严重技术泄密现象,将对公司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4、经营活动中的财务风险公司客户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具有较高的履约能力,但随着项目建设放缓,订单执行延缓,公司应收账款数额不断增加,客户结构及账龄结构的改变,如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过大,可能使公司资金周转速度与运营效率降低,流动性存在相当的风险。公司已成立了专门的项目支付管理小组,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加快回款的速度,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加大应收账款责任制实施力度,提高资金的适用效率。此外,公司还将不断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应收账款回收责任制等措施,注重挖掘各行业具有雄厚资金实力和优良资信记录的优质客户,并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证公司应收账款能够及时的收回。同时,公司还采取了明确信用审批权限,严格规范信用审批程序,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应收账款责任制实施力度,增强了对业务人员在回款工作方面的考评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5、经营管理风险公司成功进入资本市场后,公司的资产、业务、项目、人员等各方面的规
模在迅速扩大,公司在发展战略、制度建设、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将面临更大挑战。目前公司除了依靠自身积累拓展市场外,通过收购红相科技高端设备制造类资产以及中强科技优质军工类资产,
丰富上市公司高端设备及军工制造产业链,践行“军民融合”的国家战略,推进外延式扩张,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将与各子公司资源共享,互相支持,精诚合作,定期对各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促进双方的文化融合,和谐发展。
6、业绩承诺无法达标导致的商誉减值风险公司于2017年11月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红相科技100%股份、中强科技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后又于2017年11月完成了收购四川同风源51%股权的交易。上述各项交易中,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了红相科技2016-2019年需实现的净利润;周伟洪承诺了中强科技2016-2020年需实现的净利润;阳洪、张绪江、章雪峰、孙鸥鹤等四人承诺了四川同风源2018-2020年需实现的净利润,虽然上述盈利承诺系基于红相科技、中强科技、四川同风源目前的行业地位、运营能力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做出的综合判断,但受宏观经济持续低迷,各自所处行业经济政策等因素影响,仍然存在承诺期内红相科技、中强科技、四川同风源实际净利润达不到承诺数,从而导致公司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公司已与各交易对方就业绩承诺、业绩补偿等事宜做了相关约定,同时公司不断加强对各标的公司的管理,稳健扎实地做好整合工作,确保各标的公司正常运转并持续、稳定发挥效益,尽可能降低可能发生的风险。
7、重大诉讼风险2018年1月30日,公司原董事长周建灿去世。其后,公司陆续被债权人以公司向债权人借款、或者公司为他人向债权人借款提供担保为由,起诉至法院
或被申请仲裁,同时公司的银行账户及部分财产也被人民法院冻结、查封。截止目前,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案件共计39宗案件,其中:
3宗案件原告或申请人已主动撤回起诉或撤回仲裁;2宗案件法院已裁定中止诉讼;3宗仲裁案件已中止仲裁程序;11宗案件法院已裁定驳回原告起诉;3宗案件一审败诉;尚在审理过程中的诉讼案件为17宗。另截止目前,公司共有10个银行账户处于冻结状态,被冻结额度合计为68,038.00万元(该统计口径存在同一裁定书不同银行多次冻结累计计算的情形),实际被冻结的账号内余额总计约为4,220.09万元;除银行账户被冻结之外,公司名下的14处不动产、3项商标权、红相科技99%股份、中强科技100%股权、金盾电力设备检修公司51%股权也被查封。针对上述案件,公司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应诉。经公司自查,公司与上述案件的债权人均不存在借款关系或担保关系,公司已就印章可能被伪造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获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上述债权人起诉或申请仲裁的相关案件的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需以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判决或裁决为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除立案侦查公司印章被伪造案之外,还对公司已故原董事长周建灿控制的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部负责人张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予以立案侦查。截止目前,上述三宗刑事案件仍在侦查过程中。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2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77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 7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77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金盾股份 | 指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华西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天健、会计师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红相科技 | 指 | 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强科技 | 指 | 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同风源 | 指 | 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金盾风机装备 | 指 | 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公司 |
红将投资 | 指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中宜投资 | 指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远方光电 | 指 |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06 |
萌顾创投 | 指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金盾科技 | 指 | 绍兴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
金盾检修 | 指 | 浙江金盾电力设备检修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金盾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411 |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金盾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ZHEJIANG JINDUN FANS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JINDUN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淼根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管美丽 | 陈梦洁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园区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园区 |
电话 | 0575-82952012 | 0575-82952012 |
传真 | 0575-82952018 | 0575-82952018 |
电子信箱 | zqb@jindun.cc | zqb@jindun.cc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园区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2363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园区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2363 |
公司网址 | http://www.jindunfan.com/ |
公司电子信箱 | zqb@jindun.cc |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日期(如有) |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266,375,597.78 | 157,456,338.78 | 69.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4,611,552.85 | 16,456,726.42 | 171.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33,517,334.47 | 15,089,774.68 | 122.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0,814,371.90 | -62,618,126.62 | -77.2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93 | 0.1029 | 64.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93 | 0.1029 | 64.5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0% | 2.79% | -1.4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808,698,631.07 | 3,819,774,134.46 | -0.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447,331,894.27 | 3,402,720,341.42 | 1.31%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381,796.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9,897.6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587,082.5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3,244.8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57,803.24 | |
合计 | 11,094,218.3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前身浙江金盾风机风冷设备有限公司,创办于2005年12月,是一家专业从事于地铁、隧道、核电、民用、工业等领域通风系统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集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军民融合、国防军备体制深入改革以及工业制造升级的背景下,为增强可持续盈利能力,公司以资本市场为平台,通过外延式并购,积极寻求制造业升级机遇,并渉入高端设备及军工制造产业链。2017年11月,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红相科技100%股份、中强科技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形成了专业通风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红外及紫外成像仪产品及相关服务、军事隐身伪装装备及相关服务等领域协同发展的主营业务格局。
一、专业通风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专注于从事地铁、隧道、核电、船用、民用与工业等领域风机、消声器、风阀等通风系统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涵盖地铁、隧道、核电等高端产品应用领域。形成了从产品设计、制造、系统集成到检测的完整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核心业务和市场拓展计划,结合既有市场的业务需求,积极拓展全国乃至国外行业市场。主要表现在:在地铁、隧道方面,主要有济南地铁、哈尔滨地铁、深圳地铁、成都地铁5号线、郑州地铁、西安城际线、宁波地铁、南宁地铁、宝汉高速、米拉山隧道等项目,在地铁、隧道风机领域继续保持市场占有率第一的行业地位;民用与工业类方面,公司连续3年中标万达年度集采及融创集采项目;军工产业方面,公司在获得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颁发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后,进一步拓展风机应用领域,签订多个船用风机订单,稳步渉入高端设备及军工制造产业链;2018年3月,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公司,是公司实施长期发展战略的步骤,将通过金盾风机装备的设立和业务结构优化,逐步建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管理体系,优化公司管理架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城市轨道交通是重大惠民生工程且具有大能力、快捷、环保等很多优势,对城市的经济发展、就业的拉动作用也很明显。在全面深化改革有力推进,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大背景下,国家也大力支持发展此类基础建设工程。尤其近几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
施了信息电网油气网络、生态环保、清洁能源、粮食水利、交通运输、健康养老服务、能源矿产资源保障等七大类重大工程包。在宏观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环境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作为逆周期调节手段,将在稳增长政策中发挥重要作用。未来国家也将继续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建设,为十三五期间乃至更长时期的经济持续发展夯实基础。在此背景下,公司在科技创新的基础上,围绕核心业务和市场拓展计划,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市场布局,一方面继续巩固以沿海地区为区域布局的中心点,巩固已有城市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积极拓展其他地区的城市驻点,不断扩大未涉及城市的市场规模乃至海外市场,为公司站稳全国乃至拓展全球市场赢得更大的机会。
二、红外及紫外成像仪产品及相关服务公司于2017年11月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红相科技100%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新增了红外及紫外成像仪产品及相关服务。红相科技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红外成像、紫外成像、气体成像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主要产品包括红外热像仪、紫外成像仪、气体成像仪、红外机芯、红外窗口等各类高新技术制造产品,主要应用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科研院所等各领域。近年来,随着我国电网建设规模的扩大、智能电网建设的提速,电力设备状态检测、监测行业也逐步进入了成长期,智能电网建设进入了全面加速时代。
红相科技拥有无挡片红外热像技术、全日盲紫外成像技术、气体成像技术等技术方面居国内领先地位,并拥有光学设计、电子技术、图像算法、信息处理、精密机械、系统集成、远程遥控、测试技术等方面的核心技术团队。
三、军事隐身伪装装备及相关服务公司于2017年11月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强科技100%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新增了军事隐身伪装装备及相关服务,中强科技主要从事军用隐身材料、伪装网(遮障)、伪装涂料和重防腐涂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报告期内,中强科技重点加强了军工企业涂料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工作以及军转民用市场防腐涂料、防火涂料的业务拓展,取得了较好效益。公司严格按照产品、技术、质量、进度要求组织生产与制造,确保各项科研生产任务高品质按节点交付完成;在采购方面,公司拥有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及合格供应商目录,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更新;在产品销售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进度进行产品交付及财务结算,严格履约。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与期初相比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与期初相比无重大变化。 |
无形资产 | 与期初相比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与期初相比无重大变化。 |
其他流动资产 |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研发优势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一直是公司的重心,公司始终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发展模式,将物联网、大数据等分析技术与自身业务发展需求相结合,不断推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业务创新的新产品。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力度,加快新产品开发进度,使新技术、新产品实现产业化,巩固并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市场品牌优势公司本身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国内中高端通风系统领域,凭借在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与各主要领域客户建立了良好且持久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在国内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核电领域均具有较强的优势与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在风机行业中具有很好的市场影响力及品牌知名度。
2017年11月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红相科技100%股份、中强科技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红相科技依托产品质量、交付能力、技术实力、售后服务等优势,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认可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红相科技在电力行业有较强的营销渠道竞争优势,市场份额逐年扩大。红相科技无快门红外成像机芯具有较大技术领先优势,该等部件是国防光电系统的核心部件。目前红相科技已经和各大研究所和军工厂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多款机芯已通过军标测试,参与了多款型号的科研配套。红相科技依托出色的产品品质,在无
挡片红外热像技术、全日盲紫外成像技术、气体成像技术等技术方面居国内领先地位,在相关行业具有很好的品牌影响力。
中强科技主要从事军用伪装装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各类资质齐全,管理制度健全,技术力量雄厚,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受到了总部机关和基层部队的一致好评。积极服务部队建设,技术成果直接应用到“建国60周年国庆首都阅兵陆军装备数码迷彩涂装”、“中国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陆军装备数码迷彩涂装”、“‘高新工程’陆军装备数码迷彩涂装”和“建军90周年阅兵装备数码迷彩涂装”等重大任务,在伪装装备领域有较好得影响力和知名度。
3、经营管理优势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核心管理层既是管理者又是主要股东,将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贯彻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实行扁平化管理,不断优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逐步形成了运行高效的管理团队,构建了适应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的订单生产、直销服务的经营管理模式,形成了高、中、低合理的人才结构体系和创新激励机制。在市场开发方面,公司核心管理层对行业具有深刻的理解,结合客户特点,在国内多个个城市或地区设立了售后服务网店,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和服务网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客户需求,就技术、质量等问题展开全方位、个性化交流与服务,构筑了一个以客户为中心并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目标的服务支撑体系。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公司前身浙江金盾风机风冷设备有限公司,创办于2005年12月,是一家专业从事于地铁、隧道、核电、民用、工业等领域通风系统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集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军民融合、国防军备体制深入改革以及工业制造升级的背景下,为增强可持续盈利能力,公司以资本市场为平台,通过外延式并购,积极寻求制造业升级机遇,并渉入高端设备及军工制造产业链。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奋斗下,公司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以脚踏实地、稳扎稳打的良好态度,顺利完成了2018年半年度的各项既定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637.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61.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1.08%。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266,375,597.78 | 157,456,338.78 | 69.17% | 主要系收购中强科技、红相科技、控股四川同风源后并表所致。 |
营业成本 | 159,420,759.62 | 96,869,360.45 | 64.57% | 主要系收购中强科技、红相科技、控股四川同风源后并表所致。 |
销售费用 | 18,057,534.21 | 13,549,033.44 | 33.28% | 主要系收购中强科技、红相科技、控股四川同风源后并表所致。 |
管理费用 | 34,641,366.84 | 12,123,876.13 | 185.73% | 主要系收购中强科技、红相科技、控股四川同风源后并表所致。 |
财务费用 | 1,826,849.06 | 1,903,724.47 | -4.04% | |
所得税费用 | 3,335,413.83 | 3,007,754.75 | 10.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814,371.90 | -62,618,126.62 | -76.97% | 主要系收购中强科技、红相科技、控股四川同风源后并表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496,678.90 | -1,455,990.26 | 15,038.06% | 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扣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49,650.56 | 39,613,706.72 | -135.72% | 主要系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552,590.94 | -24,465,062.35 | 478.31% | 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综合影响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产品或服务 | ||||||
通风与空气处理系统设备 | 110,218,444.38 | 76,645,187.47 | 30.46% | -30.00% | -20.88% | -8.02% |
红外成像仪、紫外成像仪、气体成像仪等 | 73,135,758.89 | 35,481,015.47 | 51.49% | |||
伪装遮障、伪装涂料及数码迷彩涂装工程服务 | 56,615,208.69 | 28,045,110.78 | 50.46% |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4,587,082.58 | 9.30% | 主要系红相科技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 否 |
资产减值 | 14,034,357.58 | 28.46% | 主要系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 是 |
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75,634.68 | 0.15% | ||
营业外支出 | 2,389.84 | 0.00% | ||
其他收益 | 8,381,796.58 | 17.00% | 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是 |
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61,287,237.62 | 9.49% | 64,183,196.33 | 6.69% | 2.80% | |
应收账款 | 777,010,569.44 | 20.40% | 561,613,792.56 | 58.54% | -38.14% | 主要系收购中强科技、红相科技、控股四川同风源后并表所致。 |
存货 | 128,724,279.75 | 3.38% | 47,381,499.75 | 4.94% | -1.56% | |
固定资产 | 232,711,111.99 | 6.11% | 188,511,958.69 | 19.65% | -13.54% | |
在建工程 | 45,163,737.47 | 1.19% | 481,099.77 | 0.05% | 1.14% | |
短期借款 | 105,000,000.00 | 2.76% | 133,000,000.00 | 13.86% | -11.10%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0,341,802.24 | 保函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财产保全 |
固定资产 | 129,611,170.47 | 保函、短期借款、应付票据授信抵押、财产保全 |
无形资产 | 25,469,964.36 | 保函、短期借款、应付票据授信抵押、财产保全 |
合 计 | 215,422,937.07 |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5,208.21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21.2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424.96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5,092.3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5,092.3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6.36%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95,208.21万元,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1,821.22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5,424.96万元,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5,092.30万元,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5,092.30万元,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26.36%。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 是否已 | 募集资 | 调整后 | 本报告 | 截至期 | 截至期 | 项目达 | 本报告 | 截止报 | 是否达 | 项目可 |
募资金投向 | 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金承诺投资总额 | 投资总额(1) | 期投入金额 | 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末投资进度(3)=(2)/(1) |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期实现的效益 | 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到预计效益 | 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 | 是 | 17,281 | 4,257.25 | 1,281.46 | 3,588.8 | 84.30% | 2019年12月31日 | 0 | 0 | 是 | 否 |
2.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复杂红外成像镜头产业化项目 | 是 | 14,566.6 | 2,498.05 | 523.8 | 1,657.7 | 66.36% | 2019年12月31日 | 0 | 0 | 是 | 否 |
3.多波谱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0,000 | 20,000 | 15.96 | 15.96 | 0 | 0 | 是 | 否 | ||
4.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 否 | 40,162.5 | 40,162.5 | 0 | 40,162.5 | 100.00% | 2019年12月31日 | 0 | 0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92,010.1 | 66,917.8 | 1,821.22 | 45,424.96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否 | 0 | 0 | 0 | 0 | 0.00% | 0 | 0 | 是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 | 0 | 0 | 0 | -- | -- | 0 | 0 | -- | -- |
合计 | -- | 92,010.1 | 66,917.8 | 1,821.22 | 45,424.96 | -- | -- | 0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报告期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一)“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情况说明 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在推广及销售过程中需取得车企的一系列资质认证。目前红相科技的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暂未获取车企供应商资质。此外,红相科技股权查封及金盾股份面临重大诉讼及仲裁的事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红相科技获取车企供应商资质、推广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品的进展。 红相科技虽然长期看好采用热成像技术的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的未来发展趋势,但结合目前市场的实际情况并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认为短期内若继续实施“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将难以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因此,红相科技终止本项目建设。 (二)“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复杂红外成像镜头产业化”项目情况说明 |
近期国内已有企业实现了高端中波制冷型连续变焦红外镜头规模化生产。其产品配置与红相科技“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复杂红外成像镜头产业化”项目拟生产的HXC6Z15~330型红外镜头的配置基本一致,且批量采购价格较红相科技自主研发和制造成本低。因此,“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复杂红外成像镜头产业化”项目已不具备继续投入建设的必要性。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及2017年12月12日分别支取7,000万元和3,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系支付给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将“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改为“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次募资资金使用期限尚未超过12个月,暂未归还。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原预计交易相关费用为6,500万元,并全部由募集资金支付,实际发生及支付交易相关费用为3,301.89万元,结余募集资金3,198.11万元。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4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2018年上半年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6,40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保本型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电力巡检机器人智能化制造 | 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 | 10,400.34 | 0 | 0 | 0.00% | 0 | 是 | 否 | |
产品研发及测试平台建设 | 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复杂红外成像镜头产业化项目 | 14,691.96 | 0 | 0 | 0.00% | 0 | 是 | 否 | |
合计 | -- | 25,092.3 | 0 | 0 | -- | -- | 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上市公司根据目前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拟对红相科技原募投项目进行变更调整,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一)“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变更原因 红相科技在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调研和规划过程中,考虑到通过国产化核心传感器,能够有效降低成本,使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热成像)系统在普通家庭用车中应用成为可能。 车载红外夜视系统可分为主动式红外夜视系统和被动式红外夜视系统。主动式红外夜视系统,依靠自身的人造红外光源发射近红外波段的光线去照射目标,同时接收目标反射的红外线,通过红外变像管转换为可见图像,具有造价低的优势。被动式红外夜视系统,依靠目标自身的红外辐射形成热图像,观测距离较远的优势。红相科技“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主要采用热成像技术,即被动式红外夜视系统。随着高灵敏度超低照度CMOS探测器技术的不断升级,主动式红外技术的识别距离已有了显著的提高,主动式红外夜视系统成本低的优势逐渐凸显。目前汽车行业整车价格趋于下降趋势,配件价格对整车价格竞争力更具敏感性,因此红相科技募投项目拟生产的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的市场推广前景将低于预期。 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在推广及销售过程中需取得车企的一系列资质认证。目前红相科技的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暂未获取车企供应商资质。此外,红相科技股权查封及金盾股份面临重大诉讼及仲裁的事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红相科技获取车企供应商资质、推广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品的进展。 综合以上各方面因素,红相科技虽然长期看好采用热成像技术的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的未来发展趋势,但结合目前市场的实际情况并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认为短期内若 |
继续实施“行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将难以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因此,红相科技拟终止本项目建设。截至2018年5月31日,本项目投资进度为20.77%(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7,281.00万元,已投入3,588.88万元),已签订合同未付款的金额为668.45万元;该项目已投入设备拟转入新项目继续使用,不会发生闲置浪费的情形。 (二)“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复杂红外成像镜头产业化”项目变更原因 红相科技在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调研和规划过程中,考虑到其红外成像仪产品所需的红外镜头部件系对外采购,成本较高,且一些特殊规格镜头受到出口国限制,红相科技自主研发和制造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复杂红外成像镜头可有效降低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 近期国内已有企业实现了高端中波制冷型连续变焦红外镜头规模化生产。其产品配置与红相科技“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复杂红外成像镜头产业化”项目拟生产的HXC6Z15~330型红外镜头的配置基本一致,且批量采购价格较红相科技自主研发和制造成本低。因此,“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复杂红外成像镜头产业化”项目已不具备继续投入建设的必要性。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红相科技拟终止本项目建设。截至2018年5月31日,本项目投资进度为11.38%(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4,566.60万元,已投入1,657.75万元),已签订合同未付款的金额为840.30万元;该项目已投入设备拟转入新项目继续使用,不会发生闲置浪费的情形。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2018年6月14日,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和三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进行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018年6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进行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详见公司2018年6月15日、6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红外及紫外成像仪产品及相关服务 | 61,675,975.00 | 641,658,773.13 | 289,788,008.78 | 73,386,003.07 | 23,894,207.99 | 25,113,205.64 |
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军事隐身伪装装备及相关服务 | 10,000,000.00 | 174,725,432.14 | 109,772,410.93 | 56,615,208.69 | 18,424,472.38 | 15,749,150.19 |
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专业通风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 | 61,000,000.00 | 55,714,248.32 | 15,316,914.12 | 26,155,941.64 | 3,123,315.04 | 2,210,855.74 |
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通风与空气处理系统设备 | 100,000,000.00 | 37,633,555.96 | 34,778,521.50 | 2,872,257.38 | 73,068.78 | 50,357.84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公司 | 以自有资金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设立全资子公 | 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公司,是公司实施长期发展战略的步骤,将通过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 |
司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公司。 | 公司的设立和业务结构优化,逐步建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管理体系,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对公司的业绩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2017年4月13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宜投资、红将投资远方光电及费占军合计持有的红相科技100%股权以及周伟洪、费禹铭、钱志达合计持有的中强科技100%股权。公司收购红相科技与中强科技有利于公司发展高端设备及设备制造的战略,结合红相科技的红外及紫外成像技术与中强科技拥有的隐身伪装技术,能够进一步加快两家公司的技术提升,促进双方的合作,实现合作方互利共赢,强化公司在高端设备及设备制造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017年11月11日,公司二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现金收购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通过支付现金购买阳洪、张绪江、章雪峰、孙鸥鹤、胡峰伟持有的四川同风源51%的股权。公司与四川同风源在项目服务、渠道资源、客户资源方面具有突出的竞争优势。电机作为公司专业通风系统设备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公司一般与电机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协议,实行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四川同风源从事的机电安装、维护等相关业务在业务结构上具有协同作用。本次收购公司可以通过整合公司的渠道资源优势、产品资源优势和四川同风源的项目服务优势、客户资源优势,实现业务渠道融合及优势互补,增强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业务协同发展。
2018年3月23日,公司三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以自有资金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公司。公司此次投资设立金盾风机装备,是公司实施长期发展战略的步骤,将通过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公司的设立和业务结构优化,逐步建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管理体系,优化公司管理架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对2018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 9,000 | -- | 9,600 | 3,504.71 | 增长 | 156.80% | -- | 173.9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 | 0.20 | 0.12 | 增长 | 58.33% | -- | 66.67% |
业绩预告的说明 | 公司于2017年11月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红相科技100%股份、中强科技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后又于2017年11月完成了收购四川同风源51%股权的交易。公司2018年1-9月的业绩将合并上述三家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因此公司1-9月经营业绩预计大幅上升。基本每股收益按本报告出具日最新股本为基数计算所得,上年同期每股收益按10送8计算股本后追溯调整。 |
应同时披露预测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的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7月至9月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 4,600 | -- | 5,200 | 1,859.04 | 增长 | 147.44% | -- | 179.71% |
业绩预告的说明 | 公司于2017年11月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红相科技100%股份、中强科技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后又于2017年11月完成了收购四川同风源51%股权的交易。公司2018年7-9月的业绩将合并上述三家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因此公司7-9月经营业绩预计大幅上升。 |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4.69% | 2018年01月18日 | 2018年01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11)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4.98% | 2018年05月10日 | 2018年05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89)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4.97% | 2018年05月28日 | 2018年05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106) |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4.27% | 2018年06月28日 | 2018年06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128)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 时间 | 承诺 期限 | 履行 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阳洪 | 股份 减持 承诺 | 上述113,000股份及该部分股票所产生的送股、资本公积转赠所得股份,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不转让。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则全部转让所得将无偿归属上市公司所有。 | 2017年12月18日 | 2020-12-31 | 正常履行中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陈根荣;马夏康;王淼根;周建灿 | 股份 限售 承诺 | 本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全部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后,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2017年11月03日 | 2020-11-02 | 正常履行中 |
(周建灿先生已不幸去世) |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 限售 承诺 | 1、本单位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全部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上述股份在发行结束之日起届满36个月可解锁30.00%,发行结束之日起届满48个月可解锁70.00%。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后,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2、若前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2017年11月03日 | 2020-11-02 | 正常履行中 |
费禹铭;费占军;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钱志达 | 股份 限售 承诺 | 1、若至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止,本人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资产持续拥有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该等资产所认购的股份锁定36个月;若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止,本人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资产持续拥有时间达到12个月的,则该等资产所认购的股份锁定12个月。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后,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2、若前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2017年11月03日 | 2018-11-02 | 正常履行中 |
周伟洪 | 股份 限售 承诺 | 1、本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全部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上述股份在发行结束之日起届满36个月可部分解锁,届时解锁股份的数量为:本人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截止36个月届满时上年末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内已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内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48个月时,余下未解锁股份全部解锁。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后,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2、若前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2017年11月03日 | 2020-11-02 | 正常履行中 |
周纯 | 股份 减持 承诺 | 本人在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锁定60个月,本人自本次交易结束后的60个月内,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本人不排除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确保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稳定。 | 2017年11月03日 | 2022-11-02 | 正常履行中 |
周建灿(周建灿先生已不幸去世) | 股份 减持 承诺 | 本人在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本次交易新增的股份,均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60个月。自本次交易结束后的60个月内,本人不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本人不排除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确保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稳定。 | 2017年11月03日 | 2022-11-02 | 正常履行中 |
费禹铭; | 股东一致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在股东大会 | 2017 | 9999- | 正常 |
费占军;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钱志达 | 行动承诺 | 会议中,依法行使表决权,不放弃行使表决权。2、本人与本次交易中的其他交易对方及配募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可能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3、就本人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事先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及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亦不会与其他交易对方及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年11月03日 | 12-31 | 履行中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宜投资和红将投资有权共同向上市公司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及1名独立董事。中宜投资和红将投资提名的董事在行使董事权利时,将依法行使表决权,不放弃行使表决权。2、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宜投资和红将投资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会议中,依法行使表决权,不放弃行使表决权。3、中宜投资和红将投资为黄红友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除中宜投资、红将投资、黄红友先生外,中宜投资和红将投资与本次交易中的其他交易对方及配募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可能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4、就我们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事先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及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亦不会与其他交易对方及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周纯 | 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 1、本人确认,本人与周建灿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本人与本次交易中的交易对方、配募对象、交易对方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可能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2、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就本人本次交易前后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行使股东权利时,除与周建灿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之外,将不会事先与本次交易中的交易对方及其他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3、本次交易完成后,就本人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人依法或委托周建灿行使表决权,不放弃行使表决权,不授予、委托其他人行使表决权。4、如本人被选举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本人在行使董事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与本次交易中的交易对方、除周建灿之外的其他配募对象事先达成一致行动意见。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周伟洪 | 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有权向上市公司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及1名独立董事。本人若被选举为上市公司董事的,在行使董事权利时,将依法行使表决权,不放弃行使表决权。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会议中,依法行使表决权,不放弃行使表决权。3、本人与本次交易中的其他交易对方及配募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可能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4、就本人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事先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及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亦不会与其他交易对方及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周伟洪 | 关于同业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不 | 2017 | 9999- | 正常 |
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其他第三方的权利。2、本人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优先达成交易的权利。3、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 年11月03日 | 12-31 | 履行中 |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及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其他第三方的权利。2、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优先达成交易的权利。3、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及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周伟洪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参与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参与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2、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上市公司的竞争:A、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来经营;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上市公司,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 1、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参与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 | 方面的承诺 | 黄红友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不参与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2、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及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及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上市公司的竞争:A、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来经营;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如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及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上市公司,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4、如违反以上承诺,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 |||
周纯;周建灿(周建灿先生已不幸去世)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参与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参与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2、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上市公司的竞争:A.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来经营;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上市公司,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周纯;周建灿(周建灿先生已不幸去世)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其他第三方的权利;2、本人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优先达成交易的权利。3、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目前不存在违规占用红相科技的资金,或采用预收款、应付款等形式违规变相占用红相科技资金的情况。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坚决预防和杜绝本人及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发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4、本人/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周纯;周建灿(周建灿先生已不幸去世)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具体范围参照现行有效的《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确定)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坚决预防和杜绝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发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4、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周伟洪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目前不存在违规占用中强科技的资金,或采用预收款、应付款等形式违规变相占用中强科技资金的情况。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坚决预防和杜绝本人及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发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4、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如红相科技因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被有关部门要求补缴或罚款的,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连带承担不可撤销的缴付义务。2、如红相科技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发生的劳动诉讼、仲裁、未决事项需要向劳动者进行补偿、赔偿,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愿对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及经济损失、费用支出等承担不可撤销的清偿责任。3、对于红相科技租赁的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C座8、9、10、17层房屋,红相科技正常使用上述承租物业,未受到与之相关的行政处罚,红相科技亦未收到任何影响其实际使用的限制或命令。若因该房屋未取得正式的产权证导致的租赁纠纷、经济损失及费用支出等,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愿对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及经济损失、费用支出等承担不可撤销的清偿责任。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周伟洪 | 其他承诺 | 1、如中强科技因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被有关部门要求补缴或罚款的,本人同意承担不可撤销的缴付义务。2、如中强科技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发生的劳动诉讼、仲裁、未决事项需要向劳动者进行补偿、赔偿,本人自愿对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及经济损失、费用支出等承担不可撤销的清偿责任。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周纯;周建灿(周建灿先生已不幸去世) | 其他承诺 | “本人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确保上市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要求,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继续保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的独立性,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陈根荣;胡雄;王光明;王淼根;徐伟民;许连义;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建灿(周建灿先生已不幸去世)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向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的计划,亦不存在置出目前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资产的计划或调整主营业务的相关安排、承诺、协议。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法律程序聘任负责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中强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之外,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暂无其他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 2017年11月03日 | 2018-11-02 | 正常履行中 |
杭州红 | 其他承诺 |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确保上市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 | 2017 | 9999- | 正常 |
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周伟洪 | 章程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保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的独立性,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 年11月03日 | 12-31 | 履行中 | |
费禹铭;费占军;钱志达;周伟洪 | 其他承诺 | “本人承诺,本人将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周伟洪 | 其他承诺 | “声明人1: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声明人2:周伟洪鉴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盾股份”)拟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50%股份以及周伟洪持有的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95.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其中:黄红友为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两家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为一致行动人。现声明人1与声明人2就其实际控制/持有的金盾股份股份不谋求一致行动事宜声明如下:1、声明人1与声明人2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可能构成一致行动之情形。2、声明人1与声明人2就其控制/持有的金盾股份股份,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事先达成一致行动意见。3、黄红友、周伟洪若被选举为金盾股份董事的,在行使董事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事先达成一致行动意见。4、声明人1与声明人2不会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使金盾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单位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单位;2、本单位及本单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诉讼或者仲裁;3、本单位目前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4、本单位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任一情形,包括:(1)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2)不存在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之情形;(3)不存在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的情形;(4)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5、本单位具备参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费禹铭; | 其他承诺 | “1、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 2017 | 9999- | 正常 |
费占军;钱志达;周伟洪 | (1)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2、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可能严重影响本人偿债能力的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诉讼或者仲裁;3、本人目前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4、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任一情形,包括:(1)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2)不存在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之情形;(3)不存在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的情形;(4)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5、本人具备参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年11月03日 | 12-31 | 履行中 |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确认,本公司与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将投资”)/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宜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黄红友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本公司与本次交易中的其他交易对方、配募对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灿及周纯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可能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就本公司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事先与本次交易其他交易对方及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亦不会与其他交易对方及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与红将投资/中宜投资将有权向上市公司推荐1名独立董事和1名非独立董事。本公司与红将投资/中宜投资推荐的董事在行使董事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与本次交易中的其他交易对方、配募对象事先达成一致行动意见。4、本次交易完成后,就本公司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公司依法行使表决权,不放弃行使表决权,也不授予、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5、自本次交易结束后36个月内,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不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结束后的60个月内,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 2017年11月03日 | 2022-11-02 | 正常履行中 |
黄红友 | 其他承诺 | 1、本人确认,本人与中宜投资、红将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本人与本次交易中的其他交易对方、配募对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灿及周纯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可能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间接股东,就本人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事先与除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外的其他交易对方及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 | 2017年11月03日 | 2022-11-02 | 正常履行中 |
动意见;亦不会与其他交易对方及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3、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将有权向上市公司推荐1名独立董事和1名非独立董事。如本人被选举为金盾股份董事的,本人在行使董事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与本次交易中的其他交易对方、配募对象事先达成一致行动意见。4、本次交易完成后,就本人间接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人依法行使表决权,不放弃行使表决权,也不授予、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5、自本次交易结束后的36个月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中宜投资、红将投资不增持上市股份;自本次交易结束后的60个月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中宜科技、红将投资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 |||||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与本次交易中的其他交易对方、配募对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灿及周纯、交易对方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可能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就本公司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事先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及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亦不会与其他交易对方及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3、本次交易完成后,就本公司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公司依法行使表决权,不放弃行使表决权,也不授予、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费占军 | 其他承诺 | “1、本人与本次交易中的其他交易对方、配募对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灿及周纯、交易对方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可能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就本人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事先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及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亦不会与其他交易对方及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3、本次交易完成后,就本人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人依法行使表决权,不放弃行使表决权,也不授予、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4、本人未曾向澳大利亚政府递交入籍申请,现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护照,为中国国籍;本人居民身份证号码为41032119681001XXXX,住所为郑州市金水区群英路。本人对红相科技的投资均来自于本人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所得。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周伟洪 | 其他承诺 | “1、本人于2016年9月以1:1的价格受让了女儿周燕萍、女婿蒋岩持有的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该次股权转让系本人家族内部协商一致的结果,系本人、周燕萍、蒋岩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代持,亦不存在经济纠纷或法律风险。2、本人与本次交易中的其他交易对方、配募对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灿及周纯、交易对方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2017年11月03日 | 2022-11-02 | 正常履行中 |
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可能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就本人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事先与本次交易其他交易对方及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亦不会与其他交易对方及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就本人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事先与本次交易其他交易对方及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亦不会与其他交易对方及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5、本次交易完成后,就本人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人依法行使表决权,不放弃行使表决权,也不授予、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6、自本次交易结束后的36个月内,本人不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结束后的60个月内,本人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 |||||
费禹铭;钱志达 | 其他承诺 | “1、本人确认,本人与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钱志达/费禹铭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本人与本次交易中的其他交易对方、其他配募对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灿及周纯、交易对方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可能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就本人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事先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及其他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亦不会与其他交易对方及其他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3、本次交易完成后,就本人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人依法行使表决权,不放弃行使表决权,也不授予、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4、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启动前,本人将足额认购资金实缴至萌顾创投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5、本次交易中,萌顾创投不存在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亦不存在短期内偿债的相关安排。6、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结构化、杠杆等安排。”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红友;周伟洪 | 其他承诺 | “除一名董事及一名独立董事之外,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黄红友/周伟洪不会另行提名额外的董事及独立董事人选”。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陈根荣; | 其他承诺 | “1、本人在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不 | 2017 | 9999- | 正常 |
马夏康;王淼根;周建灿(周建灿先生已不幸去世) | 存在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2、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包括:(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之情形;(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的情形;(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3、本人具备本次认购上市公司为募集配套资金而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交易资格。” | 年11月03日 | 12-31 | 履行中 | |
陈根荣;马夏康;王淼根;周建灿(周建灿先生已不幸去世) | 其他承诺 | “本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全部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后,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2017年11月03日 | 2020-11-02 | 正常履行中 |
陈根荣;马夏康;王淼根;周建灿(周建灿先生已不幸去世) | 其他承诺 | “1、本人本次认购系自行认购,不存受他人委托进行认购之情形。2、本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情形。3、本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不存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或其他杠杆融资结构化安排及约定情形。4、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本次认购提供资金支持、财务资助或补偿情形。”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陈根荣;马夏康;王淼根;周建灿(周建灿先生已不幸去世) | 其他承诺 | “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情形。”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陈根荣;马夏康;王淼根;周建灿(周建灿先生已不幸去世) | 其他承诺 | “1、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本人保证本人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且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本次交易因本人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陈根荣;马夏康;王淼根;周建灿(周建灿先生已不幸去世) | 其他承诺 | “1、本人与本次交易中的交易对方及其他认购方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可能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2、就本人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事先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他认购方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亦不会与交易对方及其他认购方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 | 其他承诺 | “1、本单位及本单位的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在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不存在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2、本单位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包括:(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之情形;(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的情形;(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3、本单位具备本次认购上市公司为募集配套资金而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交易资格。”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 | 其他承诺 | “1、本单位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全部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后,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2、若前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2017年11月03日 | 2020-11-02 | 正常履行中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 | 其他承诺 | “1、本企业本次认购系自行认购,不存在受他人委托进行认购之情形。2、本企业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情形。3、本企业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不存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或其他杠杆融资结构化安排及约定情形。4、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本企业本次认购提供资金支持、财务资助或补偿情形。”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上海萌 | 其他承诺 | “1、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 | 2017 | 9999- | 正常 |
顾创业投资中心 | 了本企业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企业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本企业保证本企业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且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本次交易因本企业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企业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年11月03日 | 12-31 | 履行中 |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 | 其他承诺 | “1、本企业的两名合伙人钱志达、费禹铭是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除此之外,本企业与本次交易中的其他交易对方及认购方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可能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2、就本企业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事先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他认购方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亦不会与交易对方及其他认购方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周建灿(周建灿先生已不幸去世) | 其他承诺 | “1、本人确认,本人与周纯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本人与本次交易中的其他交易对方、其他配募对象、交易对方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可能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2、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就本人于交易前后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事先与本次交易中的交易对方及其他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3、本次交易完成后,就本人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人依法行使表决权,不放弃行使表决权,也不授予、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4、如本人被选举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本人在行使董事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与本次交易中的交易对方、其他配募对象事先达成一致行动意见。5、本人在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本次交易新增的股份,均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60个月。自本次交易结束后的60个月内,本人不放弃 | 2017年10月03日 | 2022-11-02 | 正常履行中 |
上市公司控制权。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本人不排除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确保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稳定。、本人具备认购本次配套融资的资金实力和筹资能力,本人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将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给银行取得融资的情形;亦不存在短期内偿债的安排。” | |||||
陈根荣;王淼根 | 其他承诺 | “1、本人与本次交易中的交易对方、其他配募对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灿及周纯、交易对方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可能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2、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就本人于本次交易前后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事先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他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亦不会与交易对方及其他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3、本人系金盾股份董事,本人在行使董事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与本次交易中的交易对方、其他配募对象事先达成一致行动意见。4、本次交易完成后,就本人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人依法行使表决权,不放弃行使表决权,也不授予、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5、本人具备认购本次配套融资的资金实力和筹资能力,本人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将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给银行取得融资的情形;亦不存在短期内偿债的安排。”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马夏康 | 其他承诺 | “1、本人与本次交易中的交易对方、其他配募对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灿及周纯、交易对方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可能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2、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就本人于本次交易前后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事先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他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亦不会与交易对方及其他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3、如本人被选举为金盾股份董事的,本人在行使董事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与本次交易中的交易对方、其他配募对象事先达成一致行动意见。4、本次交易完成后,就本人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人依法行使表决权,不放弃行使表决权,也不授予、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5、本人具备认购本次配套融资的资金实力和筹资能力,其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将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给银行取得融资的情形;亦不存在短期内偿债的安排。”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 | 其他承诺 | “1、本企业确认,本企业与费禹铭、钱志达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本企业与本次交易中的其他交易对方、其他配募对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灿及周纯、交易对方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可能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股东,就本企业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不会事先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及其他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亦不会与其他交易对方及其他配募对象达成一致行动意见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3、本次交易完成后,就本企业控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企业依法行使表决权,不放弃行使表决权,也不授予、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4、关于认购配套融资资金来源:(1)本企业用于认购配套融资的资金均系来源于本企业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资金不存在来源于结构化产品、杠杆融资或通过产品募集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本企业不存在将本次认购配套融资获得的新增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融资的情形;(2)本企业用于认购配套融资的资金在短期内(12个月内)不存在偿债义务和安排;(3)本机构上述资金来源不涉及公开或者变相公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或向超过200人以上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的情形;(4)本企业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金盾股份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的情形;(5)本企业的认购资金部分来源于本次金盾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费禹铭和钱志达,除此外,本企业的认购资金不存在来源于金盾股份本次交易中的其他交易各方及配套融资认购方,或由上述各方提供融资安排的情形。” | |||||
魏伟 | 其他承诺 | “1、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启动前,本人将足额认购资金实缴至萌顾创投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由资金。2、本次交易中,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用于认购本次配套融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为本合伙企业自由资金,不存在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亦不存在短期内偿债的相关安排。3、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结构化、杠杆等安排。”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因缴纳住房公积金会降低本公司员工当月的实际收入,员工本人缴纳意愿较差,且本公司通过提供集体宿舍等形式为有需要的员工解决住宿问题,故本公司在2017年前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2、本公司已于2017年1月起为全体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至今依法缴纳。3、本公司向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塞支行申请贷款,以本公司名下土地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所贷款项用于本公司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塞支行已向我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23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2月28日。本公司按期归还利息,也将按借款合同及借款借据约定的归还相应贷款。4、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本公司的贷款未出现逾期、不良等情形,也不存在因未按时还款而被金融机构处置抵押物等情形。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周燕萍 | 其他承诺 | “1、2016年9月,本人将所持中强科技股权转让给父亲周伟洪的相关情况(1)本人原持有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2016年9月,本人将持有的中强科技70%股权及本人配偶蒋岩持有的中强科技25%股权全部以以1:1的价格转让给本人父亲周伟洪。(2)中强科技系家族企业,由本人及其他股东共同设立。中强科技自设立以来,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企业的经营管理一直由父亲周伟洪、本人、本人配偶等家族成员分工负责,其中本人父亲周伟洪主要负责中强科技的战略规划,本人和配偶蒋岩主要负责中强科技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本人弟弟周晨负责中强科技的销售工作,弟弟周政负责中强科技的产品研发工作。(3)本次重组中强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父亲是一家之主,且父亲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重组完成后由父亲全面负责中强科技的经营管理更有利于中强科技的后续规范运行和发展。为使股东的投票权、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有效结合,我们家族内部成员之间经协商一致,决定将本人及蒋岩持有的中强科技95%股权按1:1的价格转让给父亲周伟洪,以在本次重组完成后由父亲周伟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便于父亲周伟洪行使投票权等相关权利。2、本人确认,2016年9月的股权转让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也系家族内部协商一致的结果,该等转让真实有效,不存在代持情形,也不存在经济纠纷或法律风险。3、本人原所持有的中强科技股权系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代持情形。4、本人确认,中强科技自设立以来的历次股权转让均系原各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代持情形。(1)2005年12月,原股东颜炯将持有中强科技15%的股权转让给倪寒冰,原股东杨英将持有中强科技15%的股权转让给孟红伟。本人确认,该次股权转让系颜炯、杨英退出对中强科技的投资,经协商一致后进行的股权转让,该等转让真实有效,不存在代持情形。(2)2006年5月,原股东谭胜虎将持有的中强科技10%的股权转让给本人和何云林,其中本人受让5%、何云林受让5%。本人确认,该次股权转让系谭胜虎退出对中强科技的投资,经协商一致后进行的股权转让,该等转让真实有效,不存在代持情形。(3)2009年7月,原股东沈建军将持有中强科技5%的股权转让给蒋岩。本人确认,该次股权转让系沈建军退出对中强科技的投资,经协商一致后进行的股权转让,该等转让真实有效,不存在代持情形。(4)2009年12月,原股东朱敬华将持有的中强科技5%股权转让给蒋岩,另10%的股权转让给本人;原股东孟红伟将持有的中强科技15%股权转让给蒋岩;原股东倪寒冰将持有中强科技15%的股权转让给本人。本人确认,该次股权转让系朱敬华、孟红伟、倪寒冰退出对中强科技的投资,经协商一致后进行的股权转让,该等转让真实有效,不存在代持情形。” | |||||
蒋岩 | 其他承诺 | “1、2016年9月,本人将所持中强科技股权转让给岳父周伟洪的相关情况(1)本人原持有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2016年9月,本人将持有的中强科技25%股权及本人配偶周燕萍持有的中强科技70%股权全部以以1:1的价格转让给本人岳父周伟洪。(2)中强科技系家族企业,由本人配偶周燕萍及其他股东共同设立。中强科技自设立以来,企业的经营管理一直由岳父周伟洪、本人、本人配偶等家族成员分工负责,其中岳父周伟洪主要负责中强科技的战略规划,本人和配偶周燕萍主要负责中强科技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妻弟周晨负责中强科技的销售工作,妻弟周政负责中强科技的产品研发工作。(3)本次重组中强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岳父是一家之主,且岳父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重组完成后由岳父全面负责中强科技的经营管理更有利于中强科技的后续规范运行和发展。为使股东的投票 | 2017年11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权、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有效结合,我们家族内部成员之间经协商一致,决定将本人及周燕萍持有的中强科技95%股权按1:1的价格转让给岳父周伟洪,以在本次重组完成后由岳父周伟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便于岳父周伟洪行使投票权等相关权利。2、本人确认,2016年9月的股权转让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也系家族内部协商一致的结果,该等转让真实有效,不存在代持情形,也不存在经济纠纷或法律风险。、本人原所持有的中强科技股权系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代持情形。”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周纯;周建灿(周建灿先生已不幸去世) | 股份减持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如因个人其他投资需求急需资金周转时,将首先采取其他融资渠道予以解决;如确需减持股份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直接在二级市场交易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如下:(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1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10%;(2)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周建灿就股份锁定的承诺:1、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5、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6、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 2014年12月31日 | 2019-12-31 | 正常履行中 |
王淼根 | 股份减持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如因个人其他投资需求急需资金周转时,将首先采取其他融资渠道予以解决;如确需减持股份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直接在二级市场交易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如下:(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2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20%;(2)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王淼根就股份锁定的承诺:1、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 2014年12月31日 | 2019-12-31 | 正常履行中 |
份;2、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5、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6、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2014修订),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坚持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与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3、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1)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下,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主,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3)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 | 2014年12月31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例是否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如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 |||||
周纯;周建灿(周建灿先生已不幸去世)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鉴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金盾风机”)目前的实际经营业务为风机的研发销售,我们作为金盾风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此确认我们没有在与金盾风机所从事的相同行业进行投资和任职,并作出以下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金盾风机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或类似业务。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金盾风机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将立即通知,并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金盾风机。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承诺将不向其他与金盾风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4、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可能与金盾风机的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则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构成竞争的产品、停止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5、本人承诺将约束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按照本承诺函进行或者不进行特定行为。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金盾风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4年12月31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陈根荣;王淼根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鉴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金盾风机”)目前的实际经营业务为风机的研发销售,我们作为金盾风机5%以上的股东,在此确认我们没有在与金盾风机所从事的相同行业进行投资和任职,并作出以下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金盾风机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或类似业务。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金盾风机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将立即通知,并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金盾风机。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承诺将不向其他与金盾风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4、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可能与金盾风机的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则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构成竞争的产品、停止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5、本人承诺将约束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按照本承诺函进行或者不进行特定行为。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金盾风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4年12月31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周纯;周建灿(周建灿先生已不幸去世) | 其他承诺 | 1、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将敦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2、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4年12月31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是√否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 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原告:单新宝。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受理法院为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 1,000 | 否 | 1、收到一审判决书,公司承担还款责任。2、公司向许昌中院提出上诉,已邮寄并提交上诉状请求许昌中院依法查清事实,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驳回案件的原告的起诉,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河南长葛法院送达的“(2018)豫1082民初8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单新宝借款本金1000万元并支付利息(自2018年1月1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按月利率2%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1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将以河南长葛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为由,向许昌中院提出上诉,请求许昌中院依法查清事实,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驳回案件的原告的起诉,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河南长葛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为一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决定向许昌中院提出上诉,对利润的影响将根据二审法院的裁决及后续执行确定。 | 本案正在审理中 | 2018年08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146。 |
原告:单新宝。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受理法院为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 1,998 | 否 | 1、收到一审判决书,公司承担还款责任。2、公司向许昌中院提出上诉,已邮寄并提交上诉状请求许昌中院依法查清事实,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驳回案件的原告的起 | 河南长葛法院送达的“(2018)豫1082民初8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单新宝借款本金1998万元;二、被告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对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追偿。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4168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 | 本案正在审理中 | 2018年08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146。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 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诉,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将以河南长葛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为由,向许昌中院提出上诉,请求许昌中院依法查清事实,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驳回案件的原告的起诉,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河南长葛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为一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决定向许昌中院提出上诉,对利润的影响将根据二审法院的裁决及后续执行确定。 | ||||||
原告:蔡远远。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周纯。受理法院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 3,605.6 | 否 | 原告已撤诉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18)沪0112号”判决:上海闵行法院裁定准许原告蔡远远撤销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六名被告的诉讼,撤诉案件涉及的金额为3605.6万元。原告撤销对公司的诉讼,有利于减轻公司的诉讼负担,有利于公司对其他诉讼案件的对应。 | 本案件原告已撤诉 | 2018年03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45。 |
原告:白永锋。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受理法院为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 | 1,010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下发的“(2018)豫1082民初851号”《起诉书》中,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利息10万元(利息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之后另计),其余五被告承担连带还款责任。(2)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 | 本案正在审理中 | 2018年02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24。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 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 |||||||
原告:胡青、杨士勇。被告:周建灿、马夏康、周纯、汪银芳、方晓斌、张汛、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受理法院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 17,181.47 | 否 | 中止诉讼 | 湖北省高级人民高院下发的”(2018)鄂民初2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中载明,湖北高院在审理过程中确认了被告之一的周建灿已于2018年1月30日死亡,需要等待其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故法院裁定本案中止诉讼。该案件的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判决或裁决为准。 | 本案中止诉讼 | 2018年04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60。 |
原告: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周建灿、马夏康、周纯、汪银芳、方晓斌、张汛、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受理法院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 13,121.33 | 否 | 中止诉讼 | 湖北省高级人民高院下发的“(2018)鄂民初2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中载明,湖北高院在审理过程中确认了被告之一的周建灿已于2018年1月30日死亡,需要等待其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故法院裁定本案中止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判决或裁决为准。 | 本案中止诉讼 | 2018年04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60。 |
仲裁申请人:刘立强。仲裁被申请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纯、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 | 5,500 | 否 | 申请人撤回对公司的仲裁请求 | 长沙仲裁委员会下发的”[2018]长仲决字第387-1号“《决定书》载明:长沙仲裁委员会准许申请人刘立强撤回对被申请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申请人撤销对公司的仲裁申请,有利于减轻公司的诉讼负担,有利于公司对其他诉讼案件的对应。 | 本案申请人已撤回仲裁申请 | 2018年04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59。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 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气设备有限公司、张汛、汪银芳(周建灿的妻子,法定继承人)、周纯(周建灿的儿子,法定继承人)、章藕莲(周建灿的母亲,法定继承人)。仲裁机构为长沙仲裁委员会的民间借贷争议案 | |||||||
原告:河南合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受理法院为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的追偿权纠纷案。 | 1,990 | 否 | 1、收到一审判决书,公司承担还款责任。2、公司向许昌中院提出上诉,已邮寄并提交上诉状请求许昌中院依法查清事实,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驳回案件的原告的起诉,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豫1082民初8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合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本金1990万元及利息(利息至2018年2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二、被告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周纯对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各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本案受理费141200元,保全费5000元,由五被告共同负担。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将以河南长葛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为由,向许昌中院提出上诉,请求许昌中院依法查清事实,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驳回案件的原告的起诉,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河南长葛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为一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决定向许昌中院 | 本案正在审理中 | 2018年08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146。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 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提出上诉,对利润的影响将根据二审法院的裁决及后续执行确定。 | |||||||
原告:赵钢剑。被告: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受理法院为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 3,822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0105民初1222号”《民事起诉状》中,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归还借款35,000,000元,支付利息3,220,000元(自2017年9月13日按照月息2%暂计至2018年1月31日,实际计算至款清之日),共计38,220,000元。2、判令被告二、三、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本案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 | 本案正在审理中 | 2018年03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30。 |
原告:赵钢剑。被告: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受理法院为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 5,190.32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0105民初1223号”《民事起诉状》中,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归还借款50,000,000元,支付利息1,903,225.81元(自2017年12月4日按照月息2%暂计至2018年1月31日,实际计算至款清之日),共计51,903,225元。2、判令被告二、三、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本案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 | 本案正在审理中 | 2018年03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30。 |
原告:赵钢剑。被告: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受理法院为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 2,055.48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0105民初1224号”《民事起诉状》中,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归还借款20,000,000元,支付利息554,838.71元(自2017年12月20日按照月息2%暂计至2018年1月31日,实际计算至款清之日),共计20,554,838.71元。2、判令被告二、三、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本案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 | 本案正在审理中 | 2018年03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30。 |
原告:赵钢剑。被 | 5,460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0105 | 本案正在审 | 2018 | 巨潮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 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告: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受理法院为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 民初1225号”《民事起诉状》中,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归还借款50,000,000元,支付利息4,600,000元(自2017年9月13日按照月息2%暂计至2018年1月31日,实际计算至款清之日),共计54,600,000元。2、判令被告二、三、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本案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 | 理中 | 年03月02日 | 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30。 | |||
原告: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受理法院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 7,204.9 | 否 | 正在审理中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津02民初字第213号”《民事起诉状》中,原告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支付未到期租金72,048,978.48元,留购价款0元,以上金额共计72,048,978.481元(已经扣除风险抵押金0元);②.判令上述款项全部付清前,《融资租赁合同》附件一中的《租赁物清单》项下的所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原告所有。③.判令被告四、被告五对上述第1项诉讼请求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④.判令被告三对上述第1项诉讼请求范围的债务承担回购义务;⑤.判令本案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告费、资产评估费等原告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五被告共同负担。本案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 | 本案正在审理中 | 2018年03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30。 |
原告:桐庐光典民间资本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被告:汪银芳、周纯、章藕莲、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 | 2,600 | 否 | 原告已撤诉 | 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18)浙0122民初998号之一”中,浙江桐庐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桐庐光典民间资本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司(以下简称“光典投资”)撤销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八名被告的诉讼,撤诉涉及的金额为2,600万元。,案件受理费171,800元,减半收取计85,900元,由原告光典投资负担。原告撤销对公司的诉讼,有利于减轻公司的诉讼负担,有利于公司对其他诉讼案件的对应。 | 本案原告已撤诉 | 2018年03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39。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 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受理法院为到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的借款合同纠纷案。 | |||||||
申请人:赵信远。被申请人:周纯、汪银芳、张汛、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受理机构为武汉仲裁委员会的借款合同争议仲裁案。 | 5,000 | 否 | 中止仲裁 | 武汉仲裁委员会下发的“(2018)武仲受字第000000274号”《中止仲裁程序决定书》中,武汉仲裁委决定中止本案仲裁程序,待本案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仲裁程序。案件的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判决和裁决为准。 | 本案已中止仲裁程序 | 2018年06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114。 |
原告:东方华盛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纯。第三人: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理法院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借款合同纠纷案。 | 4,500 | 否 | 原告起诉被驳回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第一中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18)沪01民辖终624号”裁定:上海第一中院裁定驳回被上诉人东方华盛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华盛”)的起诉。原告起诉被驳回,有利于减轻公司的诉讼负担,有利于公司对其他诉讼案件的对应。 | 本案原告起诉被驳回 | 2018年06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112。 |
原告: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 | 15,052.5 | 否 | 终审驳回原告起诉 | 浙江省高院下发的“(2018)浙民终358号”《民事裁定书》,浙江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人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盈”)的上诉,维持原裁定。原裁定为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 本案终审驳回原告起诉 | 2018年06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 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徽商银行合肥瑶海工业园小微支行。受理法院为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保证合同纠纷案。 | “绍兴中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18)浙06民初42号之二”,绍兴中院裁定驳回原告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原告起诉被驳回,有利于减轻公司的诉讼负担,有利于公司对其他诉讼案件的对应。 | 2018-126。 | |||||
原告: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周纯、汪银芳。受理法院为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 4,074.67 | 否 | 正在审理中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18)皖01民初310号”《民事起诉状》中载明:因周建灿不幸去世,原告遂要求其法定继承人被告周纯和被告汪银芳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合肥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债务人归还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的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 | 本案正在审理中 | 2018年04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60。 |
原告: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周建灿、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周纯、汪银芳、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受理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 19,000 | 否 | 原告起诉被驳回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18)浙01民初301号”《民事裁定书》中,杭州中院裁定驳回上诉人中财招商的起诉。原告起诉被驳回,有利于减轻公司的诉讼负担,有利于公司对其他诉讼案件的对应。 | 该案原告起诉被驳回 | 2018年08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147。 |
原告:沈和根。被告: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 | 2,013.2 | 否 | 原告起诉被驳回 | 杭州上城法院下发的“(2018)浙0102民初1177号”《民事裁定书》中载明,杭州上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本案被告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罪被立案侦查,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被伪造公司印章一案亦已被立案侦查。因此法院认为本案与上述两起刑事案件存在关联性, | 本案原告起诉被驳回 | 2018年04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60。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 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受理法院为杭州上城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 存在经济犯罪嫌疑,应当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故法院裁定驳回原告沈和根的起诉。原告起诉被驳回,有利于减轻公司的诉讼负担,有利于公司对其他诉讼案件的对应。 | ||||||
原告:方芳。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受理法院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 5,300 | 否 | 正在审理中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18)渝05民初275号”《民事起诉状》中,原告诉称,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曾与其签订借款合同。方芳起诉要求债务人归还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本案的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 | 本案正在审理中 | 2018年04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60。 |
原告:胡斌。被告: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受理法院为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的纯民间借贷纠纷案。 | 4,126.4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下发的“(2018)浙0104民初1883号”《民事起诉状》中,胡斌诉称,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与其签订《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公司及其余六被告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实际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胡斌起诉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保证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案的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 本案正在审理中 | 2018年04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59。 |
原告:庄立群。被告:汪银芳、章藕莲、周纯、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5,100 | 否 | 正在审理中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下发的“(2018)浙0703民初1039号”《民事起诉状》中,庄立群诉称,公司已故前董事长周建灿曾与其签订借款暨担保合同,周纯、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公司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庄立群起诉要 | 本案正在审理中 | 2018年04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 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受理法院为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 | 求债务人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范围内归还逾期本金51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的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 059。 | |||||
原告:深圳市诚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纯、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受理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借款合同纠纷案。 | 500 | 否 | 正在审理中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下发的“、(2018)粤0305民初6035号”《民事起诉状》中,深圳市诚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称,公司曾与其签订《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并借款1000万元,周纯、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诚正小贷起诉要求公司归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的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 本案正在审理中 | 2018年04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60。 |
原告:周志萍。被告:告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周纯、张汛。受理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 4,155.3 | 否 | 原告起诉被驳回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上城法院”)下发的“(2018)浙0102民初75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杭州上城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周志萍的起诉,由公安机关先行处理。原告起诉被驳回,有利于减轻公司的诉讼负担,有利于公司对其他诉讼案件的对应。 | 本案原告起诉被驳回 | 2018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79。 |
原告:唐利民。被告: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 | 5,140 | 否 | 原告起诉被驳回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上城法院”)下发的“(2018)浙0102民初78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中载明,杭州上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本案被告之一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因涉嫌集资诈骗罪,已于2018年2月28日由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立案侦查,周建灿亦涉及上述犯罪,但因其已死亡未再列为犯罪嫌疑人。根据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侦查的情 | 本案原告起诉被驳回 | 2018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79。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 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股份有限公司、周纯、周建灿。受理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 况,本案属于刑事侦查的范围,具有经济犯罪的嫌疑,依法应当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由公安机关先行处理。故杭州上城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唐利民的起诉。原告起诉被驳回,有利于减轻公司的诉讼负担,有利于公司对其他诉讼案件的对应。 | ||||||
原告:深圳国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马夏康、王震、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理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的借款合同纠纷案。 | 4,724.29 | 否 | 正在审理中 |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下发的“(2018)粤0391民初217号”《民事起诉状》中,深圳国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诉称,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曾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借款5000万元,公司、周建灿、周纯、马夏康、王震、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连带保证人。被告一已向其归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及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6日的利息,扣除罚息18万后,尚欠本金4718万元未还。深圳国投起诉要求被告一归还借款本金及罚息,并要求其余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诉讼费、保全费由七被告连带承担。本案的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 本案正在审理中 | 2018年04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63。 |
原告: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告: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周纯、汪银芳、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受理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 20,683.74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18)浙01民初342号”《民事起诉状》中,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起诉要求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共206,437,405.03元及律师费40万元;并诉求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周纯、汪银芳、公司为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确认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标的物属物产融资所有;案件受理费用及其他诉讼费用由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周纯、汪银芳、公司承担。本案的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 本案正在审理中 | 2018年04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59。 |
申请人: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浙江格洛斯无 | 9,553.83 | 否 | 中止仲裁 | 广州仲裁委下发的“(2018)穗仲案字第19993号”案件《中止通知(更正)》载明,本案被申请人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申请,并且绍兴市中级 | 本案已中止仲裁程序 | 2018年05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 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汪银芳、周纯、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受理机构为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 人民法院已受理,因此中止本案仲裁程序。本案的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仲裁委员会的的裁决为准。 | 号:2018-095。 | |||||
原告:上海厚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纯。受理法院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合同纠纷案。 | 556.27 | 否 | 原告起诉被驳回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发的“(2018)沪0115民初2415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现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已立案侦查相关案件,本案诉讼标的属于该案侦查范围,应当由公安机关先行处理,故上海浦东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厚行资产的起诉。原告起诉被驳回,有利于减轻公司的诉讼负担,有利于公司对其他诉讼案件的对应。 | 本案原告起诉被驳回 | 2018年05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97。 |
原告:李国亮。被告: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张汛。受理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 13,063.37 | 否 | 原告起诉被驳回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18)浙01民初489号”《民事裁定书》载明,杭州中院经审查认为,根据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提供的《立案决定书》和《情况说明》等函件,本案属于公安机关的侦查范围,存在经济犯罪的嫌疑,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由刑事案件先行处理。故杭州中院裁定:驳回上诉人李国亮的起诉。原告起诉被驳回,有利于减轻公司的诉讼负担,有利于公司对其他诉讼案件的对应。 | 本案原告起诉被驳回 | 2018年08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147。 |
原告:金尧。被告:周纯、汪银芳、浙 | 10,460 | 否 | 原告起诉被驳回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18)浙01民初355号”《民事裁定书》载明,杭 | 本案原告起诉被驳回 | 2018年08 | 巨潮资讯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 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理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 州中院经审查认为,根据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提供的《立案决定书》及《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材料,本案属于公安机关的侦查范围,存在经济犯罪的嫌疑,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由刑事案件先行处理。故杭州中院裁定:驳回上诉人金尧的起诉。原告起诉被驳回,有利于减轻公司的诉讼负担,有利于公司对其他诉讼案件的对应。 | 月07日 | 网公告编号:2018-147。 | ||||
原告:蒋敏。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章藕莲、汪银芳、周纯。受理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 2,000 | 否 | 原告起诉被驳回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下发的“(2018)浙0102民初69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载明,杭州上城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认为,被告公司被伪造公司印章一案已被立案侦查,被告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亦已被立案侦查。本案与上述两起刑事案件存在关联性,存在经济犯罪嫌疑,应当驳回起诉,将有关资料移送公安机关。故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蒋敏的起诉。原告起诉被驳回,有利于减轻公司的诉讼负担,有利于公司对其他诉讼案件的对应。 | 本案原告起诉被驳回 | 2018年05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95。 |
原告: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受理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合同纠纷案。 | 20,683.74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18)浙01民初894号”《民事起诉状》中,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称,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曾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且同日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回购合同》,在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未能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其违约行为达到回购条件时由公司承担《融资租赁合同》项下 | 本案正在审理中 | 2018年05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90。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 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的回购义务。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要求公司支付回购价款206,837,405.03元(其中未支付租金总额206437405.03元,律师费40万元);并由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本案的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 |||||||
申请人:周世平。被申请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汪银芳、周纯、章藕莲(汪银芳、周纯、章藕莲以周建灿继承人身份作为被申请人)。受理机构为北京仲裁委员会的借款合同纠纷案。 | 8,290.78 | 否 | 中止仲裁 | 北京仲裁委员会下发的《关于(2018)京仲案字第0932号仲裁案件中止仲裁程序的通知》载明,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合同争议一案。因被申请人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本案仲裁协议的效力,并且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故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决定:中止本案仲裁程序,待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后再决定是否恢复本案仲裁程序。案件的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判决和裁决为准。 | 本案已中止仲裁程序 | 2018年06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114。 |
原告:西安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浙江海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受理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借款合同纠纷案。 | 5,000 | 否 | 正在审理中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18)粤03民初553号”《民事起诉状》中,原告诉称,其曾与浙江海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浙江海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向其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并与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分别签订《保证合同》,为浙江海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作连带保证。同日,品博科技与浙江海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承兑汇票质押合同》,浙江海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付款人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的17账承兑汇票质押给品博科技。西安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请求解除《借款合同》并归还本金支付利息及违约金;由浙江海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承担连带 | 本案正在审理中 | 2018年06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111。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 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责任;要求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在5000万元范围内对上述请求下的金额承担支付义务;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所有被告承担。本案的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 |||||||
原告: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被告:周建灿、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消防”)以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受理法院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合同纠纷案。 | 5,339.52 | 否 | 原告起诉被驳回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18)粤03民初1362之二”《民事裁定书》载明,深圳中院经审查认为,根据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提供的《情况说明》,本案属于公安机关的侦查范围,存在经济犯罪的嫌疑,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由公安机关先行处理。故深圳中院裁定:驳回上诉人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起诉。原告起诉被驳回,有利于减轻公司的诉讼负担,有利于公司对其他诉讼案件的对应。 | 本案原告起诉被驳回 | 2018年08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146。 |
原告: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周纯、汪银芳、章藕莲、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受理法院为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的合同纠纷案。 | 1,304.03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下发的“(2018)鄂0106民初9135号”《民事起诉状》中,原告诉称,周建灿、周纯曾与其签订《借款及保证合同》,约定借款人周建灿向其借款人民币3,500万元,周纯承担连带责任。汪银芳对该笔借款出具了《配偶知情同意函》,公司与其签订《保证合同》。同时,周建灿还与其签订《质押合同》,约定周建灿以持有公司7,210,358股股份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现武汉铁投请求法院判令周纯、汪银芳以及章藕莲在继承周建灿遗产范围内对上述借款承担清偿责任;判令周纯、汪银芳、章藕莲以及公司对周建灿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承担由原告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必要费用;判令原告对借款人周建灿提供的质押物即公司7,210,358股股份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的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 本案正在审理中 | 2018年07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142。 |
原告: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被告:周建灿、浙 | 5,166.18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18)粤03民初736号”《民事起诉状》中,原告诉称,浙江格洛斯曾与其签订《国投保理业务合 | 本案正在审理中 | 2018年07月24 | 巨潮资讯网公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 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以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受理法院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合同纠纷案。 | 同》,约定浙江格洛斯向其申请保理融资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金盾消防、周建灿以及周纯作为连带保证人。现国投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对浙江格洛斯应支付原告的保理溢价回购款、违约金和逾期利息、债权实现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金额暂计51,661,833.33元。本案的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 日 | 告编号:2018-142。 |
其他诉讼事项□适用√不适用
九、媒体质疑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诚信状况不良情况,也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诚信状况不良好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纯涉及到被执行信息及限制消费信息如下:
序号 | 执行法院 | 案号 | 立案 时间 | 执行标的 (元) | 是否 限制消费 |
1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18)浙0483执2152号 | 2018年05月21日 | 32,554,804 | 未限制 |
2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18)浙0483执1888号 | 2018年05月02日 | 21,608,636 | 未限制 |
3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浙06执169号 | 2018年04月08日 | 未知 | 已限制 |
4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浙06执159号 | 2018年03月07日 | 未知 | 已限制 |
2018年1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原董事长周建灿先生意外去世,由该事件引发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发生变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灿先生实际控制的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包括: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等,以下统称为“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即爆发了债务问题,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专门组建了应急小组来协调处理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的债务问题。
2018年4月10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债权人及债务人的申请,分别作出(2018)浙0604破申4号、(2018)浙0604破申5号、(2018)浙0604破申6号、(2018)浙0604破申7号、(2018)浙0604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了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海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2018年4月12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作出(2018)浙06破申2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了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受理后,人民法院发出了破产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的债权申报期间截止2018年6月30日,截至该日,债权申报情况如下: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申报金额(亿元) | 涉及到公司金额 (亿元) |
1 | 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99 | 7.06 |
2 | 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 41.86 | 9.42 |
3 | 浙江海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6.44 | 1.33 |
4 | 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76.68 | 24.08 |
5 | 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 44.78 | 14.93 |
6 | 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53.32 | 11.95 |
上述已申报金额中,税收债权0.12亿,银行类金融机构50.58亿,非银行类金融机构2.80亿,商业保理公司3.22亿,融资租赁公司7.24亿,民间借贷机构及个人78.80亿,将来求偿申报110.01亿,供应商1.71亿。
剔除同一债权人向债务人各公司重复申报债权数据及因主债权人已申报债权而担保人重复申报债权的数据,实际申报债权金额约为88.6亿。其中,涉及到公司的约为25.25亿,公司为担保人名义的金额约为20.22亿,公司为借款人名义的金额约为5.03亿。
截止目前,债权确认工作仍在进行中。受上述事件持续发酵影响,公司发现可能存在公章被伪造情形,已向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分局报案,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就该案已立案侦查。同时,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已对公司已故原董事长周建灿控制的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案号:绍虞公[经]立字[2018]10366),已对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部负责人张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案号:绍虞公[经]立字[2018]10367)。
公司因印章存在被伪造情形共被牵涉诉讼仲裁案件三十九宗,其中诉讼三十五宗,仲裁四宗,公司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瑞谷电子有限公司 | 地铁、隧道、核电风机物联网监控系统 | 2015年09月15日 | 不适用 | 协商自愿原则 | 1,165 | 否 | 无 | 已履行完毕 | 2015年09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072 |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 风机、控制柜、消声器、过滤器、电动组合风阀 | 2015年09月01日 | 不适用 | 协商自愿原则 | 4,060.24 | 否 | 无 | 已履行完毕 | 2015年09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071 |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 | 巴基斯坦K2K3核电项目核岛风机项目 | 2015年06月11日 | 不适用 | 协商自愿原则 | 2,198 | 否 | 无 | 合同履行中 | 2015年07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046 |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 红沿河5、6号机组项目常规岛BOP风机项目 | 2015年04月24日 | 不适用 | 协商自愿原则 | 671.17 | 否 | 无 | 合同履行中 | 2015年05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032 |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风机项目 | 2016年07月20日 | 不适用 | 协商自愿原则 | 3,002.76 | 否 | 无 | 合同履行中 | 2016年07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6-061 |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系统轴流风机及消声器设备采购项目 | 2018年04月23日 | 不适用 | 协商自愿原则 | 9,227.73 | 否 | 无 | 合同履行中 | 2018年05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10 |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1、重大环保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否
不属于。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1)精准扶贫规划公司报告报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半年度精准扶贫概要公司报告报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 —— |
二、分项投入 | —— |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 —— |
2.转移就业脱贫 | —— | —— |
3.易地搬迁脱贫 | —— | —— |
4.教育扶贫 | —— | —— |
5.健康扶贫 | —— |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 —— |
7.兜底保障 | —— | —— |
8.社会扶贫 | —— | —— |
9.其他项目 | —— |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 —— |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公司报告报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18年3月23日,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公司成立,其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公司投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成为装备公司的控股股东。装备公司已正式开始实际经营。
装备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8年3月23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法定代表人:王淼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2BE3P477经营范围:风机、风冷、水冷、空调设备、消声器、组合风阀及其他风阀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通风空调工程的安装;机电设备销售;锅炉、工业炉窑的附属节能环保成套设备的研究、设计、销售、安装;风能、生物能、废弃物再利用的新能源技术的开发;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生产、安装;进出口贸易业务;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2,875,132 | 76.98% | 0 | 0 | 0 | -11,899,320 | -11,899,320 | 190,975,812 | 72.47%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202,875,132 | 76.98% | 0 | 0 | 0 | -11,899,320 | -11,899,320 | 190,975,812 | 72.47%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02,875,132 | 76.98% | 0 | 0 | 0 | 0 | 0 | 190,975,812 | 72.47%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664,000 | 23.02% | 0 | 0 | 0 | 11,899,320 | 11,899,320 | 72,563,320 | 27.53% |
1、人民币普通股 | 60,664,000 | 23.02% | 0 | 0 | 0 | 11,899,320 | 11,899,320 | 72,563,320 | 27.53%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263,539,132 | 100.00% | 0 | 0 | 0 | 0 | 0 | 263,539,132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股份变动原因系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的部分股东股份锁定承诺期满解除限售所致。
有限售条件股份的部分股东股份锁定承诺期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一、股份变动情况”之“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王淼根 | 30,429,601 | 6,085,920 | 6,085,920 | 36,515,521 | 首发前个人限售股;首发后个人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 2018年1月2日 |
马夏康 | 8,061,601 | 5,064,000 | 5,064,000 | 13,125,601 | 首发后个人限售股 | 2018年1月2日 |
陈根荣 | 18,189,601 | 749,400 | 749,400 | 17,440,201 | 高管锁定股 | 2018年1月2日 |
合计 | 56,680,803 | 11,899,320 | 11,899,320 | 67,081,323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63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况 | 份数量 | 份数量 | ||||||
周建灿 | 境内自然人 | 19.72% | 51,966,998 | 0 | 51,966,998 | 0 | 质押 | 51,938,998 |
冻结 | 51,966,998 | |||||||
周伟洪 | 境内自然人 | 11.63% | 30,660,860 | 0 | 30,660,860 | 0 | 质押 | 27,594,000 |
王淼根 | 境内自然人 | 11.55% | 30,429,601 | 0 | 24,343,681 | 6,085,920 | 质押 | 30,429,601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64% | 28,042,524 | 0 | 28,042,524 | 0 | 质押 | 14,740,999 |
陈根荣 | 境内自然人 | 8.82% | 23,253,601 | 0 | 17,440,201 | 5,813,400 | 质押 | 23,253,601 |
周纯 | 境内自然人 | 6.53% | 17,220,000 | 0 | 17,220,000 | 0 | 质押 | 17,200,000 |
冻结 | 17,220,000 |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4% | 7,212,086 | 0 | 7,212,086 | 0 | ||
马夏康 | 境内自然人 | 2.06% | 5,426,210 | -2635391 | 2,997,601 | 2,428,609 | 质押 | 2,997,602 |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4% | 3,803,278 | 0 | 3,803,278 | 0 | ||
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4% | 2,997,601 | 0 | 2,997,601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周建灿、周纯系父子关系,两者互为一致行动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王淼根 | 6,085,92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85,920 | |||||
陈根荣 | 5,81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13,400 | |||||
马夏康 | 2,428,609 | 人民币普通股 | 2,428,609 | |||||
郑清清 | 1,27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0,500 | |||||
叶纪明 | 59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0,500 | |||||
王江海 | 58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6,600 | |||||
陈德洁 | 50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500 | |||||
郝锋军 | 435,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5,700 | |||||
吴彩珍 | 41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350 | |||||
阮晓军 | 40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7,0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周建灿(已去世)、周纯系父子关系,两者互为一致行动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周建灿 | 董事长 | 离任 | 2018年01月30日 | 周建灿先生不幸去世。 |
胡雄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8年01月18日 | 任期满离任。 |
王光明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8年01月18日 | 任期满离任。 |
许连义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8年01月18日 | 任期满离任。 |
王淼根 | 董事长 | 被选举 | 2018年03月20日 | 前董事长周建灿先生于2018年1月30日不幸逝世,现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选举王淼根先生为董事长。 |
管美丽 | 非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18年05月10日 |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选举管美丽女士为董事。 |
叶淋 | 非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18年05月10日 |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选举叶淋女士为董事。 |
贾建军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18年01月18日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
朱欣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18年01月18日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
叶淋 | 非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18年05月10日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
第九节公司债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61,287,237.62 | 263,874,781.5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2,145,954.60 | 16,771,255.96 |
应收账款 | 777,010,569.44 | 703,190,900.09 |
预付款项 | 55,268,427.71 | 25,966,671.2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9,032,949.00 | 32,595,807.79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存货 | 128,724,279.75 | 150,711,235.31 |
持有待售的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9,058,659.29 | 385,949,666.27 |
流动资产合计 | 1,562,528,077.41 | 1,579,060,318.1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4,332,853.44 | 15,992,693.44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32,711,111.99 | 231,658,368.78 |
在建工程 | 45,163,737.47 | 36,756,647.47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01,973,771.84 | 106,029,151.6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828,094,039.43 | 1,828,094,039.43 |
长期待摊费用 | 3,111,325.37 | 3,147,075.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783,714.12 | 19,035,840.1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46,170,553.66 | 2,240,713,816.30 |
资产总计 | 3,808,698,631.07 | 3,819,774,134.4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5,000,000.00 | 116,366,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27,510,000.00 | 26,310,000.00 |
应付账款 | 129,115,985.74 | 148,945,454.80 |
预收款项 | 30,646,643.69 | 27,669,558.2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5,969,622.98 | 19,110,869.49 |
应交税费 | 23,994,551.38 | 34,971,291.83 |
应付利息 | 138,661.08 | 167,148.06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712,683.33 | 6,723,174.52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5,088,148.20 | 380,263,496.9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6,052,500.00 | 27,927,5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052,500.00 | 27,927,500.00 |
负债合计 | 351,140,648.20 | 408,190,996.9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3,539,132.00 | 263,539,13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854,408,671.63 | 2,854,408,671.6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6,541,316.03 | 26,541,316.0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02,842,774.61 | 258,231,221.7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47,331,894.27 | 3,402,720,341.42 |
少数股东权益 | 10,226,088.60 | 8,862,796.1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57,557,982.87 | 3,411,583,137.5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808,698,631.07 | 3,819,774,134.46 |
法定代表人:王淼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鹏程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7,059,672.95 | 86,833,861.0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184,962.60 | 6,329,504.86 |
应收账款 | 559,340,792.13 | 546,979,166.65 |
预付款项 | 31,911,213.52 | 18,784,334.14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59,608,800.16 | 381,891,775.60 |
存货 | 47,692,363.25 | 34,303,574.97 |
持有待售的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1,179,797,804.61 | 1,195,122,217.24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267,088,163.66 | 2,232,36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46,207,574.02 | 181,388,047.35 |
在建工程 | 216,787.47 | 641,787.47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25,469,694.36 | 25,772,979.8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1,880.06 | 257,630.0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191,477.14 | 16,211,462.9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56,395,576.71 | 2,456,631,907.67 |
资产总计 | 3,636,193,381.32 | 3,651,754,124.9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5,000,000.00 | 115,00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1,810,000.00 | 25,110,000.00 |
应付账款 | 92,283,530.60 | 101,915,830.98 |
预收款项 | 2,475,548.43 | 8,085,442.60 |
应付职工薪酬 | 2,015,139.91 | 7,016,936.61 |
应交税费 | 7,061,715.58 | 7,090,846.14 |
应付利息 | 138,661.08 | 167,148.06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4,914,030.60 | 79,456.60 |
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5,698,626.20 | 264,465,660.9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6,052,500.00 | 27,927,5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052,500.00 | 27,927,500.00 |
负债合计 | 261,751,126.20 | 292,393,160.9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3,539,132.00 | 263,539,13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854,408,671.63 | 2,854,408,671.6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6,541,316.03 | 26,541,316.03 |
未分配利润 | 229,953,135.46 | 214,871,844.2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374,442,255.12 | 3,359,360,963.9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636,193,381.32 | 3,651,754,124.9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266,375,597.78 | 157,456,338.78 |
其中:营业收入 | 266,375,597.78 | 157,456,338.7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30,107,462.61 | 139,600,036.13 |
其中:营业成本 | 159,420,759.62 | 96,869,360.4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126,595.30 | 2,088,273.20 |
销售费用 | 18,057,534.21 | 13,549,033.44 |
管理费用 | 34,641,366.84 | 12,123,876.13 |
财务费用 | 1,826,849.06 | 1,903,724.47 |
资产减值损失 | 14,034,357.58 | 13,065,768.44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587,082.5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215.03 | |
其他收益 | 8,381,796.58 | 1,875,000.0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9,237,014.33 | 19,755,517.68 |
加:营业外收入 | 75,634.68 | 9,09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2,389.84 | 300,126.5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9,310,259.17 | 19,464,481.17 |
减:所得税费用 | 3,335,413.83 | 3,007,754.7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974,845.34 | 16,456,726.4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974,845.34 | 16,456,726.42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4,611,552.85 | 16,456,726.42 |
少数股东损益 | 1,363,292.4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5,974,845.34 | 16,456,726.4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4,611,552.85 | 16,456,726.4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63,292.4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693 | 0.1029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693 | 0.102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王淼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鹏程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109,323,375.37 | 157,456,338.78 |
减:营业成本 | 76,139,334.58 | 96,869,360.45 |
税金及附加 | 824,342.49 | 2,088,273.20 |
销售费用 | 10,846,397.51 | 13,549,033.44 |
管理费用 | 9,401,743.52 | 12,123,876.13 |
财务费用 | 2,666,547.62 | 1,903,724.47 |
资产减值损失 | 8,742,518.35 | 13,065,768.44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724,514.1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215.03 | |
其他收益 | 2,524,960.00 | 1,875,000.00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951,965.41 | 19,755,517.68 |
加:营业外收入 | 9,09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490.86 | 300,126.5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951,474.55 | 19,464,481.17 |
减:所得税费用 | 870,183.35 | 3,007,754.75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081,291.20 | 16,456,726.4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5,081,291.20 | 16,456,726.4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572 | 0.1029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572 | 0.1029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2,150,069.57 | 107,222,299.0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400,078.4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87,013.99 | 7,638,853.9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6,337,162.00 | 114,861,152.9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1,817,733.36 | 80,500,756.11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0,166,251.97 | 13,355,887.6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3,329,126.94 | 18,498,244.9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1,838,421.63 | 65,124,390.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7,151,533.90 | 177,479,279.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814,371.90 | -62,618,126.6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8,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587,082.5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2,587,082.58 | 90,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090,403.68 | 1,545,990.2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4,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5,090,403.68 | 1,545,990.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496,678.90 | -1,455,990.2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60,000.00 | 120,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60,000.00 | 12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426,000.00 | 67,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783,650.56 | 9,623,996.1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62,297.0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209,650.56 | 80,386,293.2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49,650.56 | 39,613,706.7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934.50 | -4,652.1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552,590.94 | -24,465,062.3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9,993,745.82 | 49,185,203.4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2,546,336.76 | 24,720,141.09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7,203,816.44 | 107,222,299.0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86,127.81 | 7,638,853.9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1,589,944.25 | 114,861,152.9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0,783,263.82 | 80,500,756.1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268,776.51 | 13,355,887.6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972,374.86 | 18,498,244.9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305,415.22 | 65,124,390.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6,329,830.41 | 177,479,279.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739,886.16 | -62,618,126.6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724,514.1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724,514.11 | 90,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84,909.22 | 1,545,990.2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9,576.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4,485.22 | 1,545,990.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80,028.89 | -1,455,990.2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5,000,000.00 | 120,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000,000.00 | 12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 67,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773,310.56 | 9,623,996.1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62,297.0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773,310.56 | 80,386,293.2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226,689.44 | 39,613,706.7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885.39 | -4,652.19 |
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234,053.22 | -24,465,062.3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252,825.31 | 49,185,203.4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018,772.09 | 24,720,141.0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3,539,132.00 | 2,854,408,671.63 | 26,541,316.03 | 258,231,221.76 | 8,862,796.11 | 3,411,583,137.5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3,539,132.00 | 2,854,408,671.63 | 26,541,316.03 | 258,231,221.76 | 8,862,796.11 | 3,411,583,137.5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611,552.85 | 1,363,292.49 | 45,974,845.3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4,611,552.85 | 1,363,292.49 | 45,974,845.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3,539,132.00 | 2,854,408,671.63 | 26,541,316.03 | 302,842,774.61 | 10,226,088.60 | 3,457,557,982.87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200,028,171.55 | 23,762,194.39 | 197,859,749.49 | 581,650,115.43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0,000,000.00 | 200,028,171.55 | 23,762,194.39 | 197,859,749.49 | 581,650,115.4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456,726.42 | 8,456,726.4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456,726.42 | 16,456,726.4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 |
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200,028,171.55 | 23,762,194.39 | 206,316,475.91 | 590,106,841.85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3,539,132.00 | 2,854,408,671.63 | 26,541,316.03 | 214,871,844.26 | 3,359,360,963.9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3,539,132.00 | 2,854,408,671.63 | 26,541,316.03 | 214,871,844.26 | 3,359,360,963.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081,291.20 | 15,081,291.2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081,291.20 | 15,081,291.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 |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3,539,132.00 | 2,854,408,671.63 | 26,541,316.03 | 229,953,135.46 | 3,374,442,255.12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200,028,171.55 | 23,762,194.39 | 197,859,749.49 | 581,650,115.4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0,000,000.00 | 200,028,171.55 | 23,762,194.39 | 197,859,749.49 | 581,650,115.4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456,726.42 | 8,456,726.4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456,726.42 | 16,456,726.4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200,028,171.55 | 23,762,194.39 | 206,316,475.91 | 590,106,841.85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浙江金盾风机风冷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829495191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63,539,132.00元,股份总数263,539,132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90,975,812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72,563,320股。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通风系统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通风系统及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军用隐身伪装遮障、隐身伪装新材料(伪装涂料)和数码迷彩作业系统的武器装备项目的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红外成像仪、紫外成像仪、气体成像仪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电力设备运行、维护、保养以及消防设备、通风制冷设备等辅助设备的销售。产品主要有:地铁隧道智能通风系统、地铁隧道轴流风机、隧道射流风机、核级离心风机、三代核电(AP1000)通风空调系统等;伪装遮障、伪装涂料及数码迷彩涂装工程服务;红外成像仪、紫外成像仪、气体成像仪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电力设备运行、维护、保养。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18年8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本公司将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金盾电力设备检修有限公司、绍兴金盾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公司等6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1)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
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①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③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⑤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⑥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2)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但未超过12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11、应收款项(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金额500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4年 | 60.00% | 60.00% |
4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的分类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处在施工过程中的未完工程施工成本、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3.工程施工成本的具体核算方法:以工程项目为核算对象,按支出分别核算各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成本。工程施工完工经对方单位确认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相应的将发生的工程施工成本结转至营业成本。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5.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6.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1)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2)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3、持有待售资产14、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
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
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1)个别财务报表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6、固定资产(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 | 5 | 3.8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7 | 5 | 13.57-23.75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17、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
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19、生物资产20、油气资产21、无形资产(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组合 | 10 |
专利权 | 10 |
非专利技术 | 10 |
软件使用权 | 5 |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
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2、长期资产减值
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4、职工薪酬(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5、预计负债26、股份支付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28、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收入确认原则(1)销售商品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商品,在满足前述收入确认的条件时确定收入。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收入金额的确认,公司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收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全额确认收入;2)收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2)提供劳务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建造合同1)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对方单位完工验收合格后确认合同收入。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2)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3)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1)通风系统及设备内销业务: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销售业务主要通过参与客户招标等方式取得。公司中标后,与客户洽谈合同的具体条款并最终签订合同。对于公司不负责安装调试的产品,按照普通商品销售原则核算,货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后经买方签收“送货单”,确认销售收入。对于需公司负责安装调试的产品,由公司聘请专业安装公司负责安装,按合同约定在公司产品交付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外销业务: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订单)发货,公司持出口专用发票、送货单等原始单证进行报关出口后,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据作为风险报酬的转移时点,根据出库单、出口专用发票和报关单入账,确认销售收入。
(2)伪装遮障、伪装涂料产品以及提供伪装涂料喷涂服务伪装遮障:在以批次为单位完成生产并入库后,驻当地军代表将对该批次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针对该批次产品的合格验收记录,在转移至军方指定场所后确认该批次伪装遮障产品的销售收入。
伪装涂料:在直接销售模式下,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物发给客户,客户收到货物并验收,公司在客户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在伪装涂料与喷涂服务打包销售模式下,公司携带材料按合同约定进行伪装喷涂作业,完成合同约定喷涂作
业并经客户检验通过后确认伪装涂料销售收入。
伪装涂料喷涂服务:公司按合同约定进行伪装喷涂作业,完成合同约定喷涂作业并经客户检验通过后,确认伪装涂料喷涂服务收入。
(3)红外成像仪、紫外成像仪、气体成像仪等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4)建筑安装提供工程安装或检修等劳务,根据对方单位完工验收合格后确认合同收入。
29、政府补助(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1、租赁(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17%、16%、11%、10%、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5%、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70%后余值的1.2%计缴 | 1.2%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中强科技公司 | 15% |
红相科技公司 | 1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1.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下发的《关于浙江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7〕201号),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7年11月13日取得编号为GR20173300155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根据相关规
定,公司2017年-2019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2.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下发的《关于浙江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7〕201号),红相科技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7年11月13日取得编号为GR20173300124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根据相关规定,红相科技公司2017年-2019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3.中强科技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证书编号为GR20173200139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中强科技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中强科技公司2017年-2019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红相科技公司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销售先按17%的税率计缴增值税,其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后予以退税。
5.根据财税〔2017〕6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品免征增值税合同清单(第七批)的通知》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军工产品,免缴增值税。
6.根据政策规定,本公司及红相科技公司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89,544.37 | 234,688.77 |
银行存款 | 342,156,792.39 | 249,759,057.05 |
其他货币资金 | 18,740,900.86 | 13,881,035.71 |
合计 | 361,287,237.62 | 263,874,781.53 |
其他说明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9,658,500.00 | 2,861,000.00 |
保函保证金 | 9,082,400.86 | 11,020,035.71 |
小计 | 18,740,900.86 | 13,881,035.71 |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513,712.00 | 12,881,755.96 |
商业承兑票据 | 3,632,242.60 | 3,889,500.00 |
合计 | 12,145,954.60 | 16,771,255.96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645,819.03 | |
合计 | 13,645,819.03 |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其他说明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5、应收账款(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13,074,231.32 | 99.99% | 136,063,661.88 | 14.90% | 777,010,569.44 | 827,879,903.54 | 99.99% | 124,689,003.45 | 15.06% | 703,190,900.09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9,512.00 | 0.01% | 119,512.00 | 100.00% | 119,512.00 | 0.01% | 119,512.00 | 100.00% | ||
合计 | 913,193,743.32 | 100.00% | 136,183,173.88 | 14.91% | 777,010,569.44 | 827,999,415.54 | 100.00% | 124,808,515.45 | 15.07% | 703,190,900.09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52,948,005.91 | 22,647,400.29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452,948,005.91 | 22,647,400.29 | 5.00% |
1至2年 | 261,004,546.95 | 26,100,454.70 | 10.00% |
2至3年 | 142,225,648.17 | 42,667,694.45 | 30.00% |
3至4年 | 30,619,794.62 | 18,371,876.77 | 60.00% |
4年以上 | 26,276,235.67 | 26,276,235.67 | 100.00% |
合计 | 913,074,231.32 | 136,063,661.88 | 14.9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1,374,658.43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客户一 | 32,666,132.10 | 3.58 | 3,844,480.38 |
客户二 | 28,421,706.60 | 3.11 | 3,295,174.75 |
客户三 | 26,267,207.00 | 2.88 | 2,444,536.40 |
客户四 | 25,487,111.98 | 2.79 | 1,385,320.09 |
客户五 | 19,786,579.20 | 2.17 | 5,924,573.76 |
小计 | 132,628,736.88 | 14.53 | 16,894,085.38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预付款项(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9,051,266.35 | 70.66% | 22,854,741.18 | 88.01% |
1至2年 | 15,980,471.02 | 28.91% | 2,191,196.90 | 8.44% |
2至3年 | 14,487.17 | 0.03% | 296,084.96 | 1.14% |
3年以上 | 222,203.17 | 0.40% | 624,648.17 | 2.41% |
合计 | 55,268,427.71 | -- | 25,966,671.21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单位一 | 9,089,885.19 | 16.45 |
单位二 | 3,726,415.08 | 6.74 |
单位三 | 3,687,061.76 | 6.67 |
单位四 | 3,300,000.00 | 5.97 |
单位五 | 3,024,970.71 | 5.47 |
小计 | 22,828,332.74 | 41.30 |
其他说明:
7、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8、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9、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5,723,346.25 | 100.00% | 6,690,397.25 | 8.84% | 69,032,949.00 | 36,537,577.51 | 100.00% | 3,941,769.72 | 10.79% | 32,595,807.79 |
合计 | 75,723,346.25 | 100.00% | 6,690,397.25 | 8.84% | 69,032,949.00 | 36,537,577.51 | 100.00% | 3,941,769.72 | 10.79% | 32,595,807.79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2,477,584.39 | 3,123,879.22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62,477,584.39 | 3,123,879.22 | 5.00% |
1至2年 | 7,387,411.95 | 738,741.20 | 10.00% |
2至3年 | 2,589,058.40 | 776,717.52 | 30.00% |
3年以上 | 3,045,580.50 | 1,827,348.30 | 60.00% |
4年以上 | 223,711.01 | 223,711.01 | 100.00% |
合计 | 75,723,346.25 | 6,690,397.25 | 8.8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748,627.53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7,126,335.74 | 20,351,278.99 |
拆借款 | 1,760,000.00 | |
应收暂付款 | 5,258,893.97 | 4,362,476.34 |
备用金 | 31,570,061.56 | 9,775,420.16 |
其他 | 1,768,054.98 | 288,402.02 |
合计 | 75,723,346.25 | 36,537,577.51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保证金 | 8,602,777.62 | 1年以内 | 11.36% | 430,138.88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4,613,864.50 | 1年以内 | 6.09% | 230,693.23 |
第三名 | 押金保证金 | 4,200,000.00 | 1年以内 | 5.55% | 210,000.00 |
第四名 | 备用金 | 3,062,634.00 | 1年以内 | 4.04% | 153,131.70 |
第五名 | 备用金 | 2,359,809.00 | 1年以内 | 3.12% | 117,990.45 |
合计 | -- | 22,839,085.12 | -- | 30.16% | 1,141,954.26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0、存货(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9,984,527.66 | 929,489.99 | 49,055,037.67 | 35,618,595.00 | 929,489.99 | 34,689,105.01 |
在产品 | 26,060,293.08 | 26,060,293.08 | 31,097,734.60 | 31,097,734.60 | ||
库存商品 | 31,612,982.97 | 31,612,982.97 | 49,338,941.37 | 49,338,941.37 | ||
委托加工物资 | 312,966.75 | 312,966.75 | 957,587.64 | 957,587.64 | ||
包装物 | 145,759.16 | 145,759.16 | 148,818.23 | 148,818.23 | ||
工程施工 | 21,537,240.12 | 21,537,240.12 | 34,479,048.46 | 34,479,048.46 | ||
合计 | 129,653,769.74 | 929,489.99 | 128,724,279.75 | 151,640,725.30 | 929,489.99 | 150,711,235.31 |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否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929,489.99 | 929,489.99 | ||||
合计 | 929,489.99 | 929,489.99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6,711,999.68 | 1,353,960.26 |
预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 | 58,872.98 | 33,831.01 |
理财产品本金及利息 | 150,000,000.00 | 384,561,875.00 |
房租费 | 2,287,786.63 | |
合计 | 159,058,659.29 | 385,949,666.27 |
其他说明:
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合计 |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本期现金红利 |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合计 |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单位:元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项目 | 投资成本 | 期末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 | 持续下跌时间(个月) | 已计提减值金额 | 未计提减值原因 |
其他说明
15、持有至到期投资(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元
债券项目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15,162,773.44 | 829,920.00 | 14,332,853.44 | 16,909,973.44 | 917,280.00 | 15,992,693.44 | |
合计 | 15,162,773.44 | 829,920.00 | 14,332,853.44 | 16,909,973.44 | 917,280.00 | 15,992,693.44 | -- |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公司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应收货款15,162,773.44元,未实现融资收益为1,435,626.56元,按账龄法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829,920.00元。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位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期末余额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18、投资性房地产(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19、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6,637,480.17 | 9,277,481.02 | 106,012,361.23 | 13,609,971.28 | 335,537,293.70 |
2.本期增加金额 | 703,406.92 | 8,834,343.31 | 1,840,866.27 | 11,378,616.50 | |
(1)购置 | 278,406.92 | 2,725,863.31 | 1,840,866.27 | 4,845,136.5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25,000.00 | 6,108,480.00 | 6,533,480.0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341.89 | 3,341.89 | |||
(1)处置或报 | 3,341.89 | 3,341.89 |
废 | |||||
4.期末余额 | 206,637,480.17 | 9,977,546.05 | 114,846,704.54 | 15,450,837.55 | 346,912,568.3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7,209,626.63 | 5,719,686.42 | 54,513,142.78 | 6,436,469.09 | 103,878,924.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67,671.07 | 701,518.46 | 4,669,858.84 | 886,824.92 | 10,325,873.29 |
(1)计提 | 4,067,671.07 | 701,518.46 | 4,669,858.84 | 886,824.92 | 10,325,873.29 |
3.本期减少金额 | 3,341.89 | 3,341.89 | |||
(1)处置或报废 | 3,341.89 | 3,341.89 | |||
4.期末余额 | 41,277,297.70 | 6,417,862.99 | 59,183,001.62 | 7,323,294.01 | 114,201,456.3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5,360,182.47 | 3,559,683.06 | 55,663,702.92 | 8,127,543.54 | 232,711,111.9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9,427,853.54 | 3,557,794.60 | 51,499,218.45 | 7,173,502.19 | 231,658,368.78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西安御洋房产开发-联盟新城项目11号C型10层商品房 | 912,054.91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20、在建工程(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安装设备 | 44,899,737.47 | 44,899,737.47 | 36,492,647.47 | 36,492,647.47 | ||
零星工程 | 264,000.00 | 264,000.00 | 264,000.00 | 264,000.00 | ||
合计 | 45,163,737.47 | 45,163,737.47 | 36,756,647.47 | 36,756,647.47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零星工程 | 264,000.00 | 264,000.00 | 其他 | |||||||||
待安装设备 | 36,492,647.47 | 14,940,570.00 | 6,533,480.00 | 44,899,737.47 | 募股资金 | |||||||
合计 | 36,756,647.47 | 14,940,570.00 | 6,533,480.00 | 45,163,737.47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21、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2、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组合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716,926.20 | 33,650,000.00 | 2,300,000.00 | 38,660,000.00 | 5,520.00 | 115,332,446.20 |
2.本期增加 |
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0,716,926.20 | 33,650,000.00 | 2,300,000.00 | 38,660,000.00 | 5,520.00 | 115,332,446.2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792,607.90 | 560,833.33 | 2,300,000.00 | 644,333.33 | 5,520.00 | 9,303,294.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9,879.80 | 1,682,500.00 | 1,933,000.00 | 4,055,379.80 | ||
(1)计提 | 439,879.80 | 1,682,500.00 | 1,933,000.00 | 4,055,379.8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232,487.70 | 2,243,333.33 | 2,300,000.00 | 2,577,333.33 | 5,520.00 | 13,358,674.3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 | 34,484,438.50 | 31,406,666.67 | 0.00 | 36,082,666.67 | 0.00 | 101,973,771.84 |
价值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924,318.30 | 33,089,166.67 | 0.00 | 38,015,666.67 | 0.00 | 106,029,151.64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26、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
27、商誉(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红相科技公司 | 880,443,523.25 | 880,443,523.25 | ||||
中强科技公司 | 934,622,970.60 | 934,622,970.60 | ||||
四川同风源公司 | 22,562,015.38 | 22,562,015.38 | ||||
合计 | 1,837,628,509.23 | 1,837,628,509.23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中强科技公司 | 9,534,469.80 | 9,534,469.80 | ||||
合计 | 9,534,469.80 | 9,534,469.80 |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889,445.31 | 2,889,445.31 | |||
苗木费 | 257,630.04 | 35,749.98 | 221,880.06 | ||
合计 | 3,147,075.35 | 35,749.98 | 3,111,325.37 |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37,942,583.87 | 20,783,714.12 | 126,656,853.82 | 19,035,840.19 |
合计 | 137,942,583.87 | 20,783,714.12 | 126,656,853.82 | 19,035,840.1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783,714.12 | 19,035,840.19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457,437.43 | 951,936.27 |
商誉减值 | 9,534,469.80 | 9,534,469.80 |
合计 | 9,991,907.23 | 10,486,406.07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457,437.43 | 951,936.27 | |
合计 | 457,437.43 | 951,936.27 | -- |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1、短期借款(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6,000,000.00 | 26,000,000.00 |
保证借款 | 30,000,000.00 | 4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366,000.00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49,000,000.00 | 49,000,000.00 |
合计 | 105,000,000.00 | 116,366,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3、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4、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7,950,000.00 | 8,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19,560,000.00 | 17,810,000.00 |
合计 | 27,510,000.00 | 26,31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5、应付账款(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20,055,194.71 | 137,080,388.03 |
长期资产购置款 | 455,141.24 | 1,424,772.59 |
其他 | 8,605,649.79 | 10,440,294.18 |
合计 | 129,115,985.74 | 148,945,454.8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6、预收款项(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30,646,643.69 | 27,669,558.23 |
合计 | 30,646,643.69 | 27,669,558.2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其他说明:
37、应付职工薪酬(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8,950,336.23 | 25,596,866.67 | 38,729,986.08 | 5,817,216.8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60,533.26 | 1,537,602.31 | 1,545,729.41 | 152,406.16 |
合计 | 19,110,869.49 | 27,134,468.98 | 40,275,715.49 | 5,969,622.98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8,839,512.52 | 22,419,703.86 | 35,592,793.08 | 5,666,423.30 |
2、职工福利费 | 1,287,992.95 | 1,287,992.95 | ||
3、社会保险费 | 110,823.71 | 1,081,944.89 | 1,092,003.08 | 100,765.5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3,036.55 | 865,353.97 | 873,206.47 | 75,184.05 |
工伤保险费 | 20,157.92 | 112,902.08 | 124,320.37 | 8,739.63 |
生育保险费 | 7,629.24 | 103,688.84 | 94,476.24 | 16,841.84 |
4、住房公积金 | 765,056.00 | 715,028.00 | 50,028.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2,168.97 | 42,168.97 | ||
合计 | 18,950,336.23 | 25,596,866.67 | 38,729,986.08 | 5,817,216.82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54,960.10 | 1,479,971.41 | 1,498,372.61 | 136,558.90 |
2、失业保险费 | 5,573.16 | 57,630.90 | 47,356.80 | 15,847.26 |
合计 | 160,533.26 | 1,537,602.31 | 1,545,729.41 | 152,406.16 |
其他说明:
38、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6,788,404.19 | 11,446,617.80 |
企业所得税 | 6,116,072.28 | 20,831,566.15 |
个人所得税 | 136,248.54 | 270,722.2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34,483.11 | 638,006.26 |
教育费附加 | 230,096.23 | 310,750.24 |
地方教育附加 | 153,397.19 | 207,166.51 |
印花税 | 29,459.28 | 36,288.09 |
房产税 | 6,390.56 | 915,771.25 |
土地使用税 | 314,403.30 | |
合计 | 23,994,551.38 | 34,971,291.83 |
其他说明:
39、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38,661.08 | 167,148.06 |
合计 | 138,661.08 | 167,148.06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40、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41、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74,620.00 | 127,000.00 |
拆借款 | 2,000,000.00 | 6,000,000.00 |
应付暂收款 | 124,131.69 | 222,443.47 |
其他 | 513,931.64 | 373,731.05 |
合计 | 2,712,683.33 | 6,723,174.5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的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长期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49、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7,927,500.00 | 1,875,000.00 | 26,052,500.00 | 项目补助资金 | |
合计 | 27,927,500.00 | 1,875,000.00 | 26,052,500.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 5,780,000.00 | 169,999.98 | 5,610,000.02 | 与资产相关 | ||||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第一批) | 1,755,000.00 | 270,000.00 | 1,48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1年度浙江省战略新兴产业财政专项补助 | 1,592,500.00 | 235,000.02 | 1,357,499.98 | 与资产相关 | ||||
2012年第二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 | 10,966,666.67 | 700,000.02 | 10,266,666.65 | 与资产相关 | ||||
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3(第三批) | 7,833,333.33 | 499,999.98 | 7,333,333.35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7,927,500.00 | 1,875,000.00 | 26,052,500.00 | --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63,539,132.00 | 263,539,132.00 |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854,408,671.63 | 2,854,408,671.63 | ||
合计 | 2,854,408,671.63 | 2,854,408,671.6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6,541,316.03 | 26,541,316.03 | ||
合计 | 26,541,316.03 | 26,541,316.0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58,231,221.76 | 197,859,749.4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4,611,552.85 | 16,456,726.42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000,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2,842,774.61 | 206,316,475.91 |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6,125,353.60 | 159,420,227.01 | 157,456,338.78 | 96,869,360.45 |
其他业务 | 250,244.18 | 532.61 | ||
合计 | 266,375,597.78 | 159,420,759.62 | 157,456,338.78 | 96,869,360.45 |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93,981.42 | 466,384.48 |
教育费附加 | 537,606.02 | 279,830.69 |
房产税 | 43,347.10 | 808,757.44 |
土地使用税 | 25,597.50 | 288,805.80 |
印花税 | 63,813.91 | 57,940.99 |
地方教育附加 | 358,220.35 | 186,553.80 |
环境保护税 | 4,029.00 | |
合计 | 2,126,595.30 | 2,088,273.20 |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246,118.97 | 1,375,341.23 |
标书费用 | 339,587.45 | 252,879.99 |
运杂费 | 4,041,588.93 | 6,660,730.68 |
业务招待费 | 3,931,252.74 | 1,653,261.22 |
差旅费 | 3,360,796.67 | 3,095,615.34 |
其他 | 2,138,189.45 | 511,204.98 |
合计 | 18,057,534.21 | 13,549,033.44 |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061,510.73 | 3,226,644.19 |
折旧及摊销 | 6,151,063.34 | 1,457,073.41 |
技术开发费 | 18,942,848.76 | 5,605,640.76 |
办公费 | 1,053,710.91 | 382,291.19 |
汽车费 | 844,419.19 | 386,057.55 |
差旅费 | 724,132.12 | 82,588.00 |
业务招待费 | 504,085.04 | 212,837.93 |
其他费用 | 359,596.75 | 770,743.10 |
合计 | 34,641,366.84 | 12,123,876.13 |
其他说明:
65、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754,878.58 | 1,686,486.12 |
利息收入 | -1,074,821.89 | -81,238.21 |
汇兑损益 | -46,967.88 | 4,652.19 |
手续费 | 193,760.25 | 293,824.37 |
合计 | 1,826,849.06 | 1,903,724.47 |
其他说明:
6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14,034,357.58 | 13,065,768.44 |
合计 | 14,034,357.58 | 13,065,768.44 |
其他说明:
6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收益 | 4,587,082.58 | |
合计 | 4,587,082.58 |
其他说明:
69、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4,215.03 | |
合计 | 24,215.03 |
70、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381,796.58 | 1,875,000.00 |
合计 | 8,381,796.58 | 1,875,000.00 |
71、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9,090.00 | ||
其他 | 75,634.68 | 75,634.68 | |
合计 | 75,634.68 | 9,090.00 | 75,634.68 |
72、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300,000.00 | ||
其他 | 2,389.84 | 126.51 | 2,389.84 |
合计 | 2,389.84 | 300,126.51 | 2,389.84 |
其他说明:
73、所得税费用(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083,287.76 | 4,845,485.3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747,873.93 | -1,837,730.64 |
合计 | 3,335,413.83 | 3,007,754.75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9,310,259.1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6,440,772.7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466,531.8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181,128.5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372,543.82 |
加计扣除的影响 | -2,334,808.58 |
税收优惠影响 | -4,495,433.79 |
所得税费用 | 3,335,413.83 |
其他说明
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74、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5、现金流量表项目(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利息收入 | 1,074,836.89 | 70,904.47 |
收回票据、保函保证金 | 4,863,816.20 | 7,558,859.48 |
政府补助 | 953,760.00 | 9,090.00 |
其他 | 894,600.90 | |
合计 | 7,787,013.99 | 7,638,853.9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销售费用 | 20,129,237.87 | 13,222,673.14 |
付现的管理费用 | 22,484,115.09 | 5,375,304.82 |
支付票据及保函、投标及履约等保证金 | 20,175,525.17 | 36,855,378.18 |
其他 | 19,049,543.50 | 9,671,034.80 |
合计 | 81,838,421.63 | 65,124,390.9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资产重组中介机构费用 | 3,762,297.09 | |
合计 | 3,762,297.0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45,974,845.34 | 16,456,726.4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034,357.58 | 13,068,927.1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325,873.29 | 7,814,237.90 |
无形资产摊销 | 4,055,379.80 | 303,285.4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5,749.98 | 35,749.9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754,878.58 | 1,628,648.3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587,082.5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47,873.93 | -1,837,730.6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986,955.56 | -8,558,544.2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1,927,556.96 | -108,690,645.6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1,719,898.56 | 17,161,218.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814,371.90 | -62,618,126.6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42,546,336.76 | 24,720,141.0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49,993,745.82 | 49,185,203.4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552,590.94 | -24,465,062.3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42,546,336.76 | 249,993,745.82 |
其中:库存现金 | 389,544.37 | 234,688.7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42,156,792.39 | 249,759,057.05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2,546,336.76 | 249,993,745.82 |
其他说明:
1)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有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9,658,500.00元和保函保证金9,082,400.86元使用受到限制,在现金流量表中未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项目列示。2)期初其他货币资金中有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861,000.00元和保函保证金11,020,035.71元使用受到限制,在现金流量表中未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项目列示。
77、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7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0,341,802.24 | 保函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财产保全 |
固定资产 | 129,611,170.47 | 保函、短期借款、应付票据授信抵押、财产保全 |
无形资产 | 25,469,964.36 | 保函、短期借款、应付票据授信抵押、财产保全 |
合计 | 215,422,937.07 | -- |
其他说明:
79、外币货币性项目(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6,643,342.71 |
其中:美元 | 1,004,041.76 | 6.6166 | 6,643,342.71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1,924,008.74 |
其中:美元 | 127,223.09 | 6.6166 | 841,784.30 |
欧元 | |||
港币 | 1,280,133.00 | 0.8454 | 1,082,224.44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0、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1、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6)其他说明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是√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是√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红相科技公司 | 杭州 | 杭州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强科技公司 | 无锡 | 无锡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四川同风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建筑安装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金盾科技公司 | 绍兴 | 绍兴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金盾检修公司 | 绍兴 | 绍兴 | 建筑安装业 | 51.00% | 设立 | |
金盾风机装备公司 | 绍兴 | 绍兴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四川同风源公司 | 49.00% | 1,120,988.06 | 8,874,232.94 | |
金盾检修公司 | 49.00% | 242,304.43 | 1,351,855.6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四川同风源 | 50,602,941.34 | 5,111,306.98 | 55,714,248.32 | 40,397,334.20 | 40,397,334.20 | 49,696,189.95 | 6,887,286.72 | 56,583,476.67 | 40,760,527.93 | 40,760,527.93 | ||
金盾检修 | 2,386,758.87 | 91,803.70 | 2,478,562.57 | 2,242,314.39 | 104,597.32 | 2,346,911.71 | 362,847.98 | 362,847.98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四川同风源 | 26,155,941.64 | 2,210,855.74 | 2,210,855.74 | 84,366.97 | ||||
金盾检修 | 494,498.84 | 494,498.84 | 216,349.83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 | |
直接 | 间接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计处理方法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认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银行存款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2.应收款项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18年06月30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14.53%(2017年12月31日:16.72%)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1)本公司的应收款项中未逾期且未减值的金额,以及虽已逾期但未减值的金额和逾期账龄分析如下:
项目 | 期末数 | ||||
未逾期未减值 | 已逾期未减值 | 合计 | |||
1年以内 | 1-2年 | 2年以上 | |||
应收票据 | 12,145,954.60 | 12,145,954.60 | |||
小计 | 12,145,954.60 | 12,145,954.60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数 | ||||
未逾期未减值 | 已逾期未减值 | 合计 | |||
1年以内 | 1-2年 | 2年以上 |
应收票据 | 16,771,255.96 | 16,771,255.96 | |||
小计 | 16,771,255.96 | 16,771,255.96 |
(2)单项计提减值的应收款项情况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应收款项说明。
(二)流动风险流动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105,000,000.00 | 105,104,413.89 | 105,104,413.89 | ||
应付票据 | 27,510,000.00 | 27,510,000.00 | 27,510,000.00 |
应付账款 | 129,115,985.74 | 129,115,985.74 | 129,115,985.74 | ||
应付利息 | 138,661.08 | 138,661.08 | 138,661.08 | ||
其他应付款 | 2,712,683.33 | 2,712,683.33 | 2,712,683.33 |
小计 | 264,477,330.15 | 264,581,744.04 | 264,581,744.04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116,366,000.00 | 118,606,798.88 | 118,606,798.88 | ||
应付票据 | 26,310,000.00 | 26,310,000.00 | 26,310,000.00 |
应付账款 | 148,945,454.80 | 148,945,454.80 | 148,945,454.80 | ||
应付利息 | 167,148.06 | 167,148.06 | 167,148.06 | ||
其他应付款 | 6,723,174.52 | 6,723,174.52 | 6,723,174.52 |
小计 | 298,511,777.38 | 300,752,576.26 | 300,752,576.26 |
(三)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银行借款人民币105,000,000.00元(2017年12月31日:
人民币116,366,00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其他之外币货币性项目说明。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周建灿、周纯父子 | 26.25% | 26.2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周建灿、周纯父子。其他说明:
由于周建灿于2018年1月30日意外逝世后,继承人之间尚未确定周建灿持有的公司股票的继承方案,尚不能确定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结果。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王淼根 | 本公司股东、董事长、总经理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注:托管资产类型包括:股权托管、其他资产托管。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无。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无。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无。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周建灿、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7年10月19日 | 2018年07月18日 | 否 |
周纯、周建灿、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7年10月20日 | 2018年10月20日 | 否 |
周纯、周建灿、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44,091,422.65 | 2015年09月07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否 |
周建灿、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王淼根 | 10,000,000.00 | 2017年03月17日 | 2018年03月17日 | 否 |
周建灿、浙江金盾消防 | 10,000,000.00 | 2017年03月31日 | 2018年03月31日 | 否 |
器材有限公司、王淼根 | ||||
周建灿、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王淼根 | 10,000,000.00 | 2017年04月11日 | 2018年04月11日 | 否 |
周建灿、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王淼根 | 19,000,000.00 | 2017年07月05日 | 2018年05月05日 | 否 |
周建灿、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王淼根 | 9,390,026.60 | 2016年04月14日 | 2019年01月31日 | 否 |
周建灿、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王淼根 | 66,500,749.00 | 2015年09月24日 | 2020年10月25日 | 否 |
周建灿、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王淼根 | 10,000,000.00 | 2017年06月22日 | 2018年05月25日 | 是 |
周建灿、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王淼根 | 16,610,000.00 | 2017年08月16日 | 2018年02月15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无。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 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015,000.00 | 1,013,000.00 |
(8)其他关联交易无。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 119,512.00 | 119,512.00 | 119,512.00 | 119,512.00 |
预付款项 | 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568.38 | 1,568.38 |
注:关联交易约定以净额结算的,应收关联方款项可以抵销后金额填列。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0.00 | 504,825.79 |
注:关联交易约定以净额结算的,应付关联方款项可以抵销后金额填列。
7、关联方承诺无。
8、其他无。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无。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或有事项(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3、销售退回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3、资产置换(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其他资产置换4、年金计划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并以行业分部/产品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通风系统业务、军工业务、红外成像业务及建筑安装
业务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1[注1] | 分部2[注2] | 分部3[注3] | 分部4[注4]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110,218,444.38 | 56,615,208.69 | 73,135,758.89 | 26,155,941.64 | 266,125,353.60 | |
主营业务成本 | 76,645,187.47 | 28,045,110.78 | 35,481,015.47 | 19,248,913.29 | 159,420,227.01 | |
资产总额 | 3,683,689,689.53 | 174,725,432.14 | 641,658,773.13 | 55,714,248.32 | -747,089,512.05 | 3,808,698,631.07 |
负债总额 | 274,206,160.66 | 64,953,021.21 | 351,870,764.35 | 40,397,334.20 | -380,286,632.22 | 351,140,648.20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4)其他说明
[注1]:通风系统行业,产品主要为地铁隧道智能通风系统、地铁隧道轴流风机、隧道射流风机、核级离心风机、三代核电(AP1000)通风空调系统等。
[注2]:其他制造业行业,产品/提供的劳务主要为伪装遮障、伪装涂料及数码迷彩涂装工程服务。
[注3]:电力设备制造业行业,产品主要为红外成像仪、紫外成像仪、气体成像仪等。[注4]:建筑安装行业,产品/提供的劳务主要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电力设备运行、维护、保养以及消防设备、通风制冷设备等辅助设备的销售。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191,909.00 | 2.25% | 15,191,909.00 | 15,191,909.00 | 2.32% | 15,191,909.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58,639,218.68 | 97.73% | 114,490,335.55 | 17.38% | 544,148,883.13 | 639,742,597.10 | 97.66% | 107,955,339.45 | 16.87% | 531,787,257.65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9,512.00 | 0.02% | 119,512.00 | 100.00% | 0.00 | 119,512.00 | 0.02% | 119,512.00 | 100.00% | |
合计 | 673,950,639.68 | 100.00% | 114,609,847.55 | 17.01% | 559,340,792.13 | 655,054,018.10 | 100.00% | 108,074,851.45 | 16.50% | 546,979,166.65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四川同风源公司 | 15,191,909.00 | 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现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15,191,909.00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63,347,416.00 | 13,167,370.80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263,347,416.00 | 13,167,370.80 | 5.00% |
1至2年 | 219,023,110.45 | 21,902,311.05 | 10.00% |
2至3年 | 120,892,114.68 | 36,267,634.40 | 30.00% |
3至4年 | 30,558,895.62 | 18,335,337.37 | 60.00% |
4年以上 | 24,817,681.93 | 24,817,681.93 | 100.00% |
合计 | 658,639,218.68 | 114,490,335.55 | 17.3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534,996.1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客户一 | 32,666,132.10 | 4.85 | 3,844,480.38 |
客户二 | 28,421,706.60 | 4.22 | 3,295,174.75 |
客户三 | 26,267,207.00 | 3.90 | 2,444,536.40 |
客户四 | 25,487,111.98 | 3.78 | 1,385,320.09 |
客户五 | 19,786,579.20 | 2.93 | 5,924,573.76 |
小计 | 132,628,736.88 | 19.68 | 16,894,085.38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09,115,833.96 | 84.17% | 309,115,833.96 | 357,816,000.00 | 92.94% | 357,816,0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5,806,476.86 | 15.29% | 5,313,510.66 | 9.52% | 50,492,966.20 | 27,180,195.63 | 7.06% | 3,104,420.03 | 11.42% | 24,075,775.60 |
合计 | 364,922,310.82 | 100.00% | 5,313,510.66 | 1.46% | 359,608,800.16 | 384,996,195.63 | 100.00% | 3,104,420.03 | 0.81% | 381,891,775.60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红相科技公司 | 298,216,000.00 | 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现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 ||
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公司 | 1,299,833.96 | 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现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 ||
金盾科技公司 | 9,600,000.00 | 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现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309,115,833.96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7,421,577.35 | 2,371,078.87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47,421,577.35 | 2,371,078.87 | 5.00% |
1至2年 | 3,216,549.60 | 321,654.96 | 10.00% |
2至3年 | 1,899,058.40 | 569,717.52 | 30.00% |
3至4年 | 3,045,580.50 | 1,827,348.30 | 60.00% |
4年以上 | 223,711.01 | 223,711.01 | 100.00% |
合计 | 55,806,476.86 | 5,313,510.66 | 9.5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209,090.63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7,126,725.07 | 14,805,153.23 |
拆借款 | 309,115,833.96 | 357,816,000.00 |
应收暂付款 | 2,656,201.23 | 2,752,622.24 |
备用金 | 25,645,897.21 | 9,622,420.16 |
其他 | 377,653.35 | |
合计 | 364,922,310.82 | 384,996,195.63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拆借款 | 298,216,000.00 | 1年以内 | 81.72% | |
第二名 | 拆借款 | 9,600,000.00 | 1年以内 | 2.63% | |
第三名 | 保证金 | 8,602,777.62 | 1年以内 | 2.36% | 430,138.88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4,613,864.50 | 1年以内 | 1.26% | 230,693.23 |
第五名 | 押金保证金 | 4,200,000.00 | 1年以内 | 1.15% | 210,000.00 |
合计 | -- | 325,232,642.12 | -- | 89.12% | 870,832.11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267,088,163.66 | 2,267,088,163.66 | 2,232,360,000.00 | 2,232,360,000.00 | ||
合计 | 2,267,088,163.66 | 2,267,088,163.66 | 2,232,360,000.00 | 2,232,360,000.00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红相科技公司 | 1,148,400,000.00 | 1,148,400,000.00 | ||||
中强科技公司 | 1,050,000,000.00 | 1,050,000,000.00 | ||||
四川同风源公司 | 30,600,000.00 | 30,600,000.00 | ||||
金盾科技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金盾检修公司 | 1,360,000.00 | 1,360,000.00 | ||||
风机装备有限公司 | 34,728,163.66 | 34,728,163.66 | ||||
合计 | 2,232,360,000.00 | 34,728,163.66 | 2,267,088,163.66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3)其他说明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9,323,375.37 | 76,139,334.58 | 157,456,338.78 | 96,869,360.45 |
合计 | 109,323,375.37 | 76,139,334.58 | 157,456,338.78 | 96,869,360.45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724,514.11 | |
合计 | 12,724,514.11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381,796.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9,897.6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587,082.5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3,244.8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57,803.24 | |
合计 | 11,094,218.3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0% | 0.1693 | 0.169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98% | 0.1272 | 0.127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王淼根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鹏程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