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118
2018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鉴于公司原董事长罗爱华、原财务总监李力夫、原法务总监张明华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已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及期初数未经审计。除下列罗爱华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熊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益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安光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85,075,216.25 | 304,054,735.62 | 26.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01,877.84 | -18,481,014.45 | -113.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826,615.16 | -14,221,199.03 | -112.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8,072,549.46 | -137,741,758.47 | -43.3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61 | -0.0473 | -112.9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61 | -0.0473 | -112.9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1% | -2.56% | 2.7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649,501,509.68 | 3,796,670,522.32 | -3.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24,820,966.19 | 1,021,295,067.45 | 0.3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080,075.36 | 主要系运输公司处置部分出租车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46,612.42 | 主要系新增供水公司技术改造专项扶持基金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96,905.9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906.1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6,884.2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4,610.05 | |
合计 | 575,262.6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03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65% | 123,677,371 | 质押 | 114,923,000 | |
深圳市华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85% | 116,641,816 |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鑫鑫向荣3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3.04% | 11,864,427 | |||
王世忱 | 境内自然人 | 2.40% | 9,368,637 | |||
卢诗玮 | 境内自然人 | 2.25% | 8,809,659 | |||
罗豫西 | 境外自然人 | 2.17% | 8,478,326 | |||
高春雷 | 境内自然人 | 2.16% | 8,447,694 | |||
深圳市吴川联合企业家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4% | 7,576,100 | |||
季圣智 | 境内自然人 | 1.81% | 7,086,908 | 5,315,181 | ||
深圳宝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2% | 4,75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 123,677,37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677,371 | |||
深圳市华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 116,641,81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641,816 |
司 |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鑫鑫向荣3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1,864,4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64,427 |
王世忱 | 9,368,637 | 人民币普通股 | 9,368,637 |
卢诗玮 | 8,809,659 | 人民币普通股 | 8,809,659 |
罗豫西 | 8,478,326 | 人民币普通股 | 8,478,326 |
高春雷 | 8,447,694 | 人民币普通股 | 8,447,694 |
深圳市吴川联合企业家投资有限公司 | 7,57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76,100 |
深圳宝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4,7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50,000 |
陈小英 | 2,34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48,2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华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自然人股东季圣智是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31.66%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2、本公司未知其余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1、高春雷有6,131,370股通过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进行融资融券;2、王世忱有1,957,151股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进行融资融券;3、陈小英有2,323,400股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进行融资融券;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1. 报告期山海上城二期一栋确认部分销售收入。2. 水价调整、 坂雪岗水厂投产新增部分利润。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执行暨关于依法向监管部门举报公司股东在买卖公司股票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进展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9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向监管部门举报公司股东在买卖公司股票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议案》,董事会责成公司就股东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追究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就相关违法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依法举报,恳请监管部门对有关股东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以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司执行落实情况说明如下:
针对林志、京基集团在买卖上市公司(康达尔)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提交了《关于举报股东林志等人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报告》;于2015年11月16日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了《关于举报股东林志、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报告》;于2015年12月21日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了《关于举报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过程中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报告》;于2016年1月8日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了《关于举报林志等十名自然人股东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在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
对此,深圳证监局于2015年9月25日向公司出具了《告知书》(深证非信告字【2015】446号),回复称正在核查中;于2015年12月7日向公司出具了《答复函》(深证非信复字【2015】446号),答复称针对公司投诉事项已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于2015年12月31日向公司出具了《告知书》(深证非信告字【2015】805号),回复称正在核查中;于2016年1月18日向公司出具了《告知书》(深证非信告字【2016】19号),回复称正在核查中。
(二)公司诉股东林志等人短线交易案情况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要求股东林志上缴短线交易所得收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要求林志等13名自然人向公司上缴股票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为此,公司董事会已以书面方式和电话方式要求股东林志向公司上缴股票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但股东林志一直未向公司上缴股票短线交易所得收益。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被告向本公司返还短线交易所获收益5725446.12元(暂计数额);2、被告支付本公司上述款项所产生的预期付款利息547,760.49元(计算至2015年7月20日止);3、被告对上述全部归还收益及利息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案号:(2015)深福法民二初字第13157号),裁定驳回被告谭帝土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2016年7月6日,本案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7年7月27日,本案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2017年12月26日及2018年1月4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补充内容,判定被告林志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 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短线交易收益2423642.95元及占用收益的利息。同时,驳回原告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公司股东林志诉本公司决议撤销案情况公司股东林志以其实际控制的十三个账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81%,而非其本人实际仅持有公司1.34%的股份,本公
司未将股东林志于2015年6月16日提交的两项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存在程序违法为由,于2015年8月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本公司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撤销被告于2015年6月26日作出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在2015年9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71)。
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5】深罗法民二初字第5929号)等文件。本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本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收到股东林志的民事上起诉状,诉讼请求为:1、裁定撤销(2015)深罗法民二初字第5929号民事裁定书;2、裁定驳回被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本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案号为:
【2016】粤03民辖终402号),裁定准许林志撤回管辖权上诉。2016年5月18日和2016年6月8日,本案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7年11月6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裁决书(案号为:【2016】粤0304民初7146号),裁决驳回林志的起诉。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在 2017年11月1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7-065)。2017年11月20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林志不服深圳市福田法院作出的(2016)粤0304民初7146号民事裁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在 2017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7-067)。2018年2月6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案号为:【2017】粤民终22716号),裁定撤销深圳福田法院(2016)粤0304民初7146号民事裁定。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在 2018年2月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8-011)。
(四)公司依法对公司股东林志、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提起诉讼
鉴于林志、陈木兰、林举周、郑裕朋、陈浩南、陈立松、谭帝土、赵标就、温敏、邱洞明、杨开金、凌建兴、刘彬彬、京基集团有限公司、王东河等人在买卖公司股票过程中的一系列违法行为,为避免公司以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继续受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对公司股东林志、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提起诉讼的议案》。
依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就股东林志、陈木兰、林举周、郑裕朋、陈浩南、陈立松、谭帝土、赵标就、温敏、邱洞明、杨开金、凌建兴、刘彬彬、京基集团有限公司、王东河等人违法增持公司股票事宜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5年12月9日,本公司收到广东高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广东高院已经受理此案,案号为(2015)粤高法民二初字第36 号(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在 2015年 12 月1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5-105)。在案件审理期间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2016年3月1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被告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2016年9月18日,公司收到最高院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2018年3月5、6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截至本报告日,该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五)京基集团诉全体董事案
本公司部分董事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16)粤 0303 民初 11806 号]以及相关起诉状材料。本公司部分董事于2016年7月13日、7月12日和2017年7月15日分别提出管辖权异议。2017年7月21日提交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在2016年7月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2017年12月8日,本公司部分董事收到罗湖法院送达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案号(2016)粤0303民初11806号】。京基集团向罗湖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2018年3月28日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截至本报告日,该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六)小股东孙勤诉本公司撤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纠纷案本公司于2017年2月9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案号(2016)粤0304民初25139号]及相关材料。2017年10月16收到本案管辖权异议二审裁定书,驳回公司的上诉。当天同时收到法院传票,本案定于2017年11月14日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2018年3月7日,本公司收到福田法院送达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案号(2016)粤0304民初25139号】。股东孙勤向福田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2018年3月7日,本公司收到福田法院送达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案号(2016)粤0304民初25139号】。股东孙勤向福田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8 年3月 1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截止本报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七)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康达尔借款合同纠纷案2017年2月24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传票 [案号(2016)粤0303民初20052号]及相关材料。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被告需偿还原告欠款,本息合计人民币6,719.23万元,其中本金1,832.41万元、利息4,886.82万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利息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利息暂计至2016年10月31日)。本案分别于2017年3月20日和28日在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在2017年3月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2018年1月11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16)粤0303民初20052号],法院判决如下:被告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清偿原告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832.42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将依法提起上诉。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在2018年1月1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八)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和公司董事罗爱华、季圣智、黄馨、李力夫、潘同文、祝九胜、李邑宁、胡隐昌、陈扬名、栾胜基、曾江虹(以上被告一至被告十二合称为“被告”)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本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案号(2017)粤0304民初7767号]及相关起诉材料。2017年 9 月 1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17)粤 0304 民初 7767 号],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房产作担保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请求法院裁定在案件审结前,禁止被执行人执行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9月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2017 年 9 月 14 日,本公司收到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交的《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9月1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2017年11月15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7767号复议申请裁定,法院驳回我司的复议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2018年1月29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17)粤0304民初7767号之二、(2017)粤0304民初7768号、(2017)粤0304民初7769号,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在2018年2月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2018年2月7日本公司收到行为保全申请书(案号为:【2017】粤0304民初7767号之四)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在2018年2月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截止本报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九)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诉康达尔和公司监事和董事何光明、蒋艳华、李晓锋、张明华、夏希忠、罗爱华、季圣智、黄馨、李力夫、潘同文、祝九胜、李邑宁、胡隐昌、陈扬名、栾胜基、曾江虹(以上被告一至被告十七合称为“被告”);第三人一至十四:陈家荣、熊伟、巴根、曹萍、何佳、陈可石、黄明祥、杨金国、李全、李东明、王红兵、易文谦、龙英、蔡小芳(以上第三人一至第三人十四合称为“第三人”)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本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案号(2017)粤0304民初7768号]及相关起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4月 6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2018年1月29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17)粤0304民初7768号,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在2018年2月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截止本报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十)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诉康达尔及公司董事罗爱华、季圣智、黄馨、李力夫、潘同文、祝九胜、李邑宁、胡隐昌、陈扬名、栾胜基、曾江虹(以上被告一至被告十二合称为“被告”)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本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案号(2017)粤0304民初7769号]及相关起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4月 6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2018年1月29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17)粤0304民初7769号,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在2018年2月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诉讼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8-009。截止本报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十一)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诉康达尔及公司董事罗爱华、季圣智、黄馨、李力夫、潘同文、祝九胜、李邑宁、胡隐昌、陈扬名、栾胜基、曾江虹(以上被告一至被告十二合称为“被告”)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本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案号(2017)深福法民初字第46828号]及相关起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11月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2018年1月29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17)深福法民初字第46828号,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在2018年2月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截止本报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十二)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诉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
本公司于2017 年 9 月 8 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案号(2017)粤民初63 号]及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9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2018年1月,原告中粮深圳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扣押冻结公司价值518,725,153.38元人民币的财产,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在2018年1月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截止本报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8年01月3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闲置资金理财的事项 |
2018年02月06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事项 |
2018年02月13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询问交易所关注函复函情况 |
2018年03月06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询问年报披露事项 |
2018年03月2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询问会计师事务所有关的事项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94,112,684.69 | 1,076,487,346.6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41,301,161.40 | 371,540,696.25 |
预付款项 | 5,720,298.45 | 11,225,080.8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1,722,574.90 | 1,325,669.00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5,011,825.81 | 22,905,203.6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311,788,323.54 | 1,198,466,367.77 |
持有待售的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84,923.49 | 184,923.49 |
其他流动资产 | 3,612,312.26 | 4,158,584.64 |
流动资产合计 | 2,483,454,104.54 | 2,686,293,872.3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00,000.00 | 1,000,0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0,350,569.82 | 120,999,791.76 |
投资性房地产 | 25,419,086.44 | 25,863,795.70 |
固定资产 | 613,394,428.19 | 623,535,504.84 |
在建工程 | 18,702,529.36 | 13,593,937.22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14,406,287.53 | 13,771,787.45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04,217,475.79 | 106,788,804.7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398,595.33 | 398,595.33 |
长期待摊费用 | 28,717,721.79 | 30,060,957.8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8,095,797.94 | 148,119,143.9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344,912.95 | 26,244,331.1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66,047,405.14 | 1,110,376,650.02 |
资产总计 | 3,649,501,509.68 | 3,796,670,522.3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1,243,642.53 | 212,982,743.9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45,196,920.72 | 413,242,685.36 |
预收款项 | 105,170,685.35 | 74,949,479.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57,540,258.19 | 84,007,838.55 |
应交税费 | 359,472,065.00 | 394,767,409.36 |
应付利息 | 35,234,174.07 | 35,808,209.35 |
应付股利 | 27,979,003.22 | 27,979,003.22 |
其他应付款 | 650,629,374.75 | 689,572,308.67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196,729.97 | 26,196,729.97 |
其他流动负债 | 51,038,766.71 | 52,598,766.71 |
流动负债合计 | 1,809,701,620.51 | 2,012,105,174.9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09,778,391.64 | 559,778,391.64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1,936,094.78 | 1,895,864.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30,047,925.27 | 30,047,925.27 |
递延收益 | 25,036,298.15 | 25,307,854.3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334,800.07 | 35,417,917.6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325,741.28 | 6,325,741.2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08,459,251.19 | 658,773,694.21 |
负债合计 | 2,518,160,871.70 | 2,670,878,869.1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90,768,671.00 | 390,768,67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4,087,018.84 | 44,087,018.8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9,762,755.36 | 8,671,620.46 |
专项储备 | 3,790,592.74 | 3,757,706.74 |
盈余公积 | 50,305,250.73 | 50,305,250.7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26,106,677.52 | 523,704,799.6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24,820,966.19 | 1,021,295,067.45 |
少数股东权益 | 106,519,671.79 | 104,496,585.7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31,340,637.98 | 1,125,791,653.2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649,501,509.68 | 3,796,670,522.32 |
法定代表人:熊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益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安光辉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78,903,253.95 | 137,876,668.25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00,183,906.33 | 327,025,213.19 |
预付款项 | 72,993.80 | 72,993.80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2,637,162.25 | 12,637,162.25 |
其他应收款 | 557,544,318.38 | 873,425,321.31 |
存货 | 1,204,121,119.79 | 1,103,777,133.79 |
持有待售的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87,5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2,353,462,754.50 | 2,456,101,992.59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18,308,217.74 | 668,870,112.32 |
投资性房地产 | 17,591,368.71 | 17,911,560.33 |
固定资产 | 83,524,659.63 | 84,628,272.70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1,006,116.41 | 11,206,356.3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611,542.24 | 8,175,631.2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0,745,369.86 | 140,745,369.8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811,624.00 | 9,546,193.6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01,598,898.59 | 941,083,496.42 |
资产总计 | 3,355,061,653.09 | 3,397,185,489.0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7,979,681.61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38,873,620.43 | 297,360,658.85 |
预收款项 | 66,804,046.00 | 34,325,638.00 |
应付职工薪酬 | 42,755,251.96 | 59,475,004.84 |
应交税费 | 299,972,850.86 | 335,864,250.48 |
应付利息 | 1,074,427.46 | 1,074,427.46 |
应付股利 | 6,136,861.04 | 6,136,861.04 |
其他应付款 | 1,108,888,262.08 | 1,045,413,126.93 |
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470,367.11 | 17,470,367.11 |
流动负债合计 | 1,781,975,686.94 | 1,875,100,016.3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09,778,391.64 | 559,778,391.64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30,047,925.27 | 30,047,925.27 |
递延收益 | 450,000.00 | 50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144,084.96 | 29,144,084.9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 | 2,00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71,420,401.87 | 621,470,401.87 |
负债合计 | 2,453,396,088.81 | 2,496,570,418.1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90,768,671.00 | 390,768,67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084,962.99 | 15,084,962.9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0,305,250.73 | 50,305,250.73 |
未分配利润 | 445,506,679.56 | 444,456,186.1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01,665,564.28 | 900,615,070.8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355,061,653.09 | 3,397,185,489.0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385,075,216.25 | 304,054,735.62 |
其中:营业收入 | 385,075,216.25 | 304,054,735.6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76,277,703.36 | 322,364,580.17 |
其中:营业成本 | 305,861,598.03 | 263,237,447.4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2,352,530.95 | 774,736.23 |
销售费用 | 15,296,622.30 | 17,351,102.35 |
管理费用 | 41,823,884.39 | 40,513,817.44 |
财务费用 | 943,067.69 | 488,289.03 |
资产减值损失 | -812.30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49,221.94 | -161,508.5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49,221.94 | -169,753.69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13,593.06 | |
其他收益 | 2,346,612.42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381,310.31 | -18,471,353.13 |
加:营业外收入 | 126,584.02 | 443,676.00 |
减:营业外支出 | 128,972.44 | 6,052,168.5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378,921.89 | -24,079,845.71 |
减:所得税费用 | 3,953,958.01 | -4,676,977.9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24,963.88 | -19,402,867.7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401,877.84 | -18,481,014.45 |
少数股东损益 | 2,023,086.04 | -921,853.27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91,134.90 | 240,651.89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91,134.90 | 240,651.89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91,134.90 | 240,651.89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091,134.90 | 240,651.89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516,098.78 | -19,162,215.8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493,012.74 | -18,240,362.5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23,086.04 | -921,853.27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061 | -0.047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061 | -0.047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熊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益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安光辉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45,476,879.18 | 3,202,475.85 |
减:营业成本 | 14,141,443.26 | 699,835.63 |
税金及附加 | 11,157,608.00 | 178,066.25 |
销售费用 | 1,522,943.43 | 3,061,200.00 |
管理费用 | 17,620,798.37 | 17,655,090.26 |
财务费用 | -1,406,859.62 | -1,006,028.64 |
资产减值损失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61,894.58 | 28,124.2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61,894.58 | 28,124.2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他收益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79,051.16 | -17,357,563.44 |
加:营业外收入 | 73,000.06 | 50,0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269,315.64 | 47,327.23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82,735.58 | -17,354,890.67 |
减:所得税费用 | 632,242.12 | -3,654,080.77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50,493.46 | -13,700,809.9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050,493.46 | -13,700,809.9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60,714,973.90 | 297,812,202.2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483,538.23 | 5,779,671.1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8,198,512.13 | 303,591,873.3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49,557,872.73 | 351,595,371.3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2,215,033.78 | 49,638,426.6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4,470,020.37 | 17,674,667.8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28,134.71 | 22,425,165.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6,271,061.59 | 441,333,631.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072,549.46 | -137,741,758.4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492.4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422,560.00 | 1,134,86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22,560.00 | 4,143,352.4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131,853.54 | 24,553,118.4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7,000,000.00 | 10,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00,000.00 | 29,728.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131,853.54 | 34,582,846.4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709,293.54 | -30,439,494.0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3,610,000.00 | 319,396,245.14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610,000.00 | 319,396,245.1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6,142,751.29 | 28,501,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891,758.99 | 3,552,131.3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034,511.28 | 32,053,131.3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24,511.28 | 287,343,113.8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68,307.70 | -32,628.7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2,374,661.98 | 119,129,232.5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76,487,346.67 | 285,903,018.4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94,112,684.69 | 405,032,250.97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08,062,900.33 | 225,888.5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1,566,267.39 | 26,188,693.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9,629,167.72 | 26,414,581.6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5,549,030.68 | 93,074,627.8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 20,775,071.33 | 6,406,671.45 |
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6,139,203.02 | 10,358,834.6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7,922,907.39 | 48,212,513.5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0,386,212.42 | 158,052,647.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9,242,955.30 | -131,638,065.8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9,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07,135.00 | 13,130.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0 | 10,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807,135.00 | 10,013,13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728,135.00 | -10,013,13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282,052,754.54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00.00 | 282,052,754.5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7,982,751.2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505,481.95 | 1,446,80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6,488,234.24 | 1,446,8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488,234.24 | 280,605,954.5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36 | -0.0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1,026,585.70 | 138,954,758.6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7,876,668.25 | 56,068,115.5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8,903,253.95 | 195,022,874.20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