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薛沛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钮卫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奇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457,526,441.52 10,244,195,702.47 2.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7,063,453,588.73 6,030,037,152.60 17.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22 1.89 17.4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32,712,482.70 227.4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7 250.00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1,430,923.64 361,917,477.37 31.53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4 0.11 33.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04 0.09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4 0.11 33.33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72 5.12 增加0.3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61 3.97 增加0.6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元)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52,651.7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609,922.32 主要为收到政府发放的企业扶持资金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95,240,269.38 主要为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法人股出售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51,598.5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015,953.73
所得税影响额 -21,057,030.60
合计 81,381,457.6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52,04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上海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有限公司 1,440,792,630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 321,411,686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 100,7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东亚(集团)有限公司 54,709,660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大型活动办公室 45,213,821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每周广播电视》报社 21,018,784 人民币普通股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433,76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4,944,91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988,744 人民币普通股
潘晴 7,011,88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货币资金减少43.23%,主要是偿还21亿元第三期短期融资券本息所致;
2、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83.47%,主要是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流通股市值增加所致;
3、期末短期借款增加100%,是由于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已偿还,中期票据正在申请中,向银行借贷部分临时借款所致;
4、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170.10%,是由于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流通股市值增加所致;
5、期末资本公积增加39.5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流通股市值增加所致;
6、期末未分配利润增加58.1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经营盈利所致;
7、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减少4.15%,主要是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旅游行业及进出口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8、本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减少27.31%,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于第三期短期融资券申请期间,向各银行部分临时贷款而增加的利息费用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大股东文广集团承诺将于2008年8月5日解除限售条件上市流通股份一年内不减持。文广集团已经严格履行完该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未实行现金分红。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沛建
200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