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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凯新材: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3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张新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胜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郝宝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28,528,401.20

612,640,114.37

2.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85,872,020.45

564,876,239.41

3.72%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元) 65,484,652.50

6.47%

185,427,267.98

2.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245,382.58

6.08%

70,115,781.04

2.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2,819,082.83

8.68%

65,013,026.62

0.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73,778,154.91

-11.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74

6.07%

0.5710

2.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74

6.07%

0.5710

2.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3%

-0.19%

12.13%

-1.1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7,909.3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5,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1,602.6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034,547.25

减:所得税影响额 900,486.07

合计 5,102,754.4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5,08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份状态 数量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0.61%

37,590,154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国有法人 2.51%

3,080,000

刘彦峰 境内自然人 2.46%

3,024,624

2,268,468

瞿果君 境内自然人 1.07%

1,309,87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96%

1,175,600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启源1号私募基金

其他 0.93%

1,137,590

廖彬 境内自然人 0.79%

964,878

锁亚强 境内自然人 0.74%

905,316

678,987

王德胜 境内自然人 0.68%

831,622

623,716

张运刚 境内自然人 0.65%

799,782

质押 17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股份种类 数量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37,590,154

人民币普通股 37,590,154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3,0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80,000

瞿果君 1,309,874

人民币普通股 1,309,87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75,600

人民币普通股 1,175,600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启源1号私募基金

1,137,590

人民币普通股 1,137,590

廖彬 964,878

人民币普通股 964,878

张运刚 799,782

人民币普通股 799,782

俞新荣 767,158

人民币普通股 767,158

刘彦峰 756,156

人民币普通股 756,156

王霞 718,100

人民币普通股 718,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股东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刘彦峰、锁亚强、王德胜、张运刚、俞新荣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形。股东刘彦峰与王霞系夫妻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启源1号私募基金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13759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37,590,154

37,590,154

首发前限售股

首发前限售股份,2018年4月23日已到期解禁。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3,080,000

3,080,000

首发前限售股

首发前限售股份,2018年4月23日已到期解禁。

刘彦峰 2,807,042

542,636

4,062

2,268,468

高管锁定股;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自愿锁定股

高管所持股份75%锁定,每年1月1日解禁;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自愿锁定股

份,2018年4月23日已到期解禁。

锁亚强 678,987

174,998

174,998

678,987

高管锁定股;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自愿锁定股

高管所持股份75%锁定,每年1月1日解禁;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自愿锁定股份,2018年4月23日已到期解禁。

张作泉 530,164

136,632

136,632

530,164

监事锁定股;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自愿锁定股

监事所持股份75%锁定,每年1月1日解禁;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自愿锁定股份,2018年4月23日已到期解禁。

王德胜 623,716

133,620

133,620

623,716

高管锁定股;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自愿锁定股

高管所持股份75%锁定,每年1月1日解禁;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自愿锁定股份,2018年4月23日已到期解禁。

陈必源 91,866

91,866

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自愿锁定股

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自愿锁定股,2018年4月23日到期解禁。

周春丽 409,633

102,375

307,258

高管锁定股;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自愿锁定股

高管所持股份75%锁定,每年1月1日解禁;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自愿锁定股份,2018年4月23日已到期解禁。

俞新荣 167,298

167,298

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自愿锁定股

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自愿锁定股,2018年4月

23日已到期解禁。

张运刚 165,236

165,236

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自愿锁定股

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自愿锁定股,2018年4月23日已到期解禁。

其他股东 520,028

520,028

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自愿锁定股

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自愿锁定股,2018年4月23日已到期解禁。合计 46,664,124

42,704,843

449,312

4,408,593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货币资金 80,872,370.73 28,751,649.36 181.28% 报告期内银行存款增加。预付款项 7,495,781.27 1,944,424.92 285.50% 报告期内预付的材料采购货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 1,639,748.25 183,294.24 794.60%

报告期内支付的成眉石化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业项目投资协议履约保证金增加。

在建工程 46,778,526.48 18,175,847.38 157.37%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等投入增加。预收款项 228,384.35 106,124.46 115.20% 报告期内预收货款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研发费用 20,541,562.20

14,947,601.07

37.42%

报告期内新产品研发投入增加财务费用 -4,888,904.28

-769,808.02

535.08%

报告期内主要是利息收入增加。投资收益 6,034,547.25

2,846,073.41

112.03%

报告期内理财收益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78,651.01

-92,976,854.65

-128.80%

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在四川省眉山市成眉石化园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2018年9月20日,全资

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四川乐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设立全资子公司

2018年08月23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40号

2018年09月20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47号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股权激励承诺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间接或直接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

2014年06月18日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承诺已履行完毕

作相应调整。如其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其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公司若招股意向(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赔偿方案以生效法律文书或证券监管部门确定的方案为准。

2014年06月18日

长期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存在从事与乐凯新材相同或相似业务的

2014年06月18日

长期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情形,与乐凯新材不构成同业竞争。2、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乐凯新材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控制与乐凯新材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3、本公司承诺不利用乐凯新材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乐凯新材及乐凯新材其他股东的利益。4、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乐凯新材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5、若违反本承诺,本公司将在乐凯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乐凯新材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赔偿乐凯新

材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可具体举证的损失。6、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乐凯新材期间持续有效。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间接或直接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如其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其未

2014年06月23日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承诺已履行完毕

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其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在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其将根据资金需求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或者协议转让方式累计减持不超过届时其所持乐凯新材股份总数的5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作为比较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其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拟减持数量、减持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014年06月23日

作出承诺时至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2014年06月23日

长期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其将敦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乐凯新材主营业务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二、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本公司未来控制的公司/企业均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协助从

2014年06月23日

长期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事或参与任何与乐凯新材目前及今后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三、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将不利用对乐凯新材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乐凯新材及乐凯新材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四、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未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计划从事与乐凯新材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本公司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针对该事项,或可能导致该事项实现及与其相关事项的表决中做出否定的表决。五、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与乐凯新材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

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乐凯新材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本公司将尽量避免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与乐凯新材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二、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乐凯新材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乐凯新材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

2014年06月23日

长期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三、本公司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乐凯新材利润,不会通过影响乐凯新材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乐凯新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乐凯新材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

2014年06月23日

长期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关公开承诺;3、因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暂扣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公司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公司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并全部履行承诺为止。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将努力保持股价的稳定,如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公司将根据公司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回购股份及其他义

2014年06月23日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承诺已履行完毕

务。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承诺按照以下方式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①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则本公司将公开发行

2014年06月23日

长期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②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本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按照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公司

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金额确定。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坚持在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每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总额的20%,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20%。在上述基础上,公司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及发行后第一个会计年度和第二个会计年度,公司计划每股现金分红不低于发行前一年度水平。若本次发行后公司股票发生转增或者送股等除权事项的,每股现金股利水平相应

2014年06月23日

作出承诺时至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进行调整。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提出补充、替代承诺。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014年06月23日

长期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刘彦峰、陈必源、张作泉、锁亚强、王德胜、周春丽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2014年06月23日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承诺履行完毕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刘彦峰、锁亚强、张作泉、王德胜、陈必源、周春丽、俞新荣、张运刚、阳灶文、王平、马文娟、刘宏燕、王子钰、胡健林、王义军、刘嘉秋、刘锡刚、董旭辉、李娜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该等19名承诺人合计自愿锁定1,005,7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4%。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2014年06月23日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承诺履行完毕

刘彦峰、陈必源、张作泉、锁亚强、王德胜、周春丽

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所持股份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2014年06月23日

作出承诺时至承诺履行完毕

陈必源2017年3月24日任期满离任,承诺履行完毕。其它人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刘彦峰、陈必源、锁亚强、王德胜、周春丽

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在原承诺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如公司已发行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

2014年06月23日

作出承诺时至承诺履行完毕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后的价格。自锁定期限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如其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票,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如其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经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人将努力保持股价的稳定,如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本人将根据公司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增持股票及其他义

2014年09月18日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承诺履行完毕

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其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①其在收到相关主管部门责任认定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②其将积极与发行人、其他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③经前述方式协商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

2014年09月18日

长期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式或其他法定形式进行赔偿。上述承诺内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其自愿接受监督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其若未能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

(1)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在乐凯新材领取薪酬,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其履

2014年09月18日

长期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2、如果因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致使公司受到损失,或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向公司、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3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4月13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22,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12.00万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0日,除息除权日为2018年5月11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5月11日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进行调整或变更。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30日

单位: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0,872,370.73

28,751,649.3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65,492,502.76

72,603,880.32

其中:应收票据 1,092,516.16

976,680.00

应收账款 64,399,986.60

71,627,200.32

预付款项 7,495,781.27

1,944,424.9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1,639,748.25

183,294.2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7,707,912.55

37,816,737.0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71,340,614.86

325,714,383.26

流动资产合计 464,548,930.42

467,014,369.1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89,115,973.22

98,821,741.51

在建工程 46,778,526.48

18,175,847.3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7,007,698.40

27,489,229.7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72,975.11

599,420.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4,297.57

539,506.5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3,979,470.78

145,625,745.21

资产总计 628,528,401.20

612,640,114.3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3,159,699.39

18,655,644.30

预收款项 228,384.35

106,124.4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665,488.37

1,456,604.85

应交税费 7,146,839.16

8,833,543.62

其他应付款 480,322.51

445,879.57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4,680,733.78

29,497,796.8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7,975,646.97

18,266,078.1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975,646.97

18,266,078.16

负债合计 42,656,380.75

47,763,874.9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2,800,000.00

122,8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5,603,489.00

35,603,489.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3,535,275.03

53,535,275.0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73,933,256.42

352,937,475.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85,872,020.45

564,876,239.41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585,872,020.45

564,876,239.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28,528,401.20

612,640,114.37

法定代表人:张新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胜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宝云

2、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一、营业总收入 65,484,652.50

61,507,948.55

其中:营业收入 65,484,652.50

61,507,948.5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8,718,840.24

35,828,116.31

其中:营业成本 26,483,579.95

23,650,765.4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248,832.03

1,402,900.15

销售费用 2,873,975.97

2,958,971.50

管理费用 2,452,012.57

2,800,934.40

研发费用 7,656,675.54

4,816,257.84

财务费用 -1,868,874.67

91,406.79

其中:利息费用 0.00

0.00

利息收入 -1,141,127.50

-373,454.25

资产减值损失 -127,361.15

106,880.17

加:其他收益 29,048.2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17,446.19

1,056,066.3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8,412,306.66

26,735,898.58

加:营业外收入 65,059.20

237,219.06

减:营业外支出 4,505.69

6,519.4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8,472,860.17

26,966,598.17

减:所得税费用 4,227,477.59

4,110,597.3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245,382.58

22,856,000.8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245,382.58

22,856,000.8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245,382.58

22,856,000.84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4,245,382.58

22,856,000.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4,245,382.58

22,856,000.8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974

0.186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974

0.186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张新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胜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宝云

3、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一、营业总收入 185,427,267.98

180,659,202.19

其中:营业收入 185,427,267.98

180,659,202.1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09,642,076.33

103,911,582.48

其中:营业成本 74,763,388.56

70,189,754.5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3,121,290.18

3,403,093.36

销售费用 8,220,966.89

7,869,496.25

管理费用 8,101,634.23

8,271,966.76

研发费用 20,541,562.20

14,947,601.07

财务费用 -4,888,904.28

-769,808.02

其中:利息费用 0.00

0.00

利息收入 -4,081,940.38

-1,590,751.61

资产减值损失 -217,861.45

-521.46

加:其他收益 290,431.1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034,547.25

2,846,073.4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7,909.3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2,002,260.72

79,593,693.12

加:营业外收入 84,918.96

616,995.54

减:营业外支出 8,316.35

48,878.4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2,078,863.33

80,161,810.19

减:所得税费用 11,963,082.29

11,722,922.1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0,115,781.04

68,438,888.0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0,115,781.04

68,438,888.0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115,781.04

68,438,888.08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70,115,781.04

68,438,888.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70,115,781.04

68,438,888.0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710

0.557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710

0.557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4、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2,500,806.81

201,517,696.8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507,346.62

5,707,961.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9,008,153.43

207,225,658.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9,861,657.04

56,077,710.8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262,662.28

19,704,508.7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707,225.49

37,566,848.4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98,453.71

10,305,300.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5,229,998.52

123,654,368.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778,154.91

83,571,290.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84,847,789.14

503,420,562.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343,598.91

3,069,017.1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7,606.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1,288,994.05

506,489,579.1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2,549,618.54

15,766,433.84

投资支付的现金 730,460,724.50

583,7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4,510,343.04

599,466,433.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78,651.01

-92,976,854.6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48,603.35

1,002,485.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8,603.35

1,002,485.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9,120,000.00

36,840,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72,084.33

6,998,573.1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792,084.33

43,838,573.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443,480.98

-42,836,087.6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83,915.45

-757,514.2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797,240.39

-52,999,166.3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403,046.01

83,260,097.3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6,200,286.40

30,260,930.99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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