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文开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贵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7,265,430,708.10 | 21,244,382,601.01 | 28.3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112,087,292.86 | 10,045,183,924.61 | 10.62%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649,990,591.28 | 9.20% | 13,152,071,162.44 | 27.0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90,343,467.92 | 23.39% | 1,187,855,960.71 | 30.8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54,815,534.00 | 18.35% | 966,259,530.83 | 20.0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27,981,407.32 | -55.22% | -877,518,347.99 | -93.8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67 | 23.39% | 0.3797 | 30.8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67 | 23.39% | 0.3797 | 30.8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50% | 0.18% | 11.17% | 1.5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7,147,770.3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474,330.1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1,077,010.27 | |
合计 | 221,596,429.8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1,61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文开福 | 境内自然人 | 19.72% | 616,759,408 | 480,689,264 | 质押 | 491,397,200 | |||
冻结 | 21,120,000 |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45% | 358,255,450 | 358,255,450 | |||||
王宜明 | 境内自然人 | 3.26% | 101,837,032 | 76,377,773 | |||||
曾力 | 境内自然人 | 3.24% | 101,362,286 | 质押 | 101,300,000 | ||||
陈运 | 境内自然人 | 2.72% | 84,944,813 | 质押 | 81,944,813 | ||||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西部信托·合力泰第一期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2.52% | 78,765,489 | ||||||
#马娟娥 | 境内自然人 | 1.96% | 61,358,960 | 质押 | 15,090,000 | ||||
#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自然人 | 1.91% | 59,700,000 | 质押 | 51,849,667 | ||||
红塔资产-中信银行-中信信托-中信·宏商金融投资项目1602期信托 | 其他 | 1.89% | 59,254,690 |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合力泰第一期2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1.79% | 56,085,0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文开福 | 136,070,144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070,144 |
曾力 | 101,362,286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362,286 |
陈运 | 84,944,813 | 人民币普通股 | 84,944,813 |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西部信托·合力泰第一期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78,765,489 | 人民币普通股 | 78,765,489 |
#马娟娥 | 61,358,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358,960 |
#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 | 59,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700,000 |
红塔资产-中信银行-中信信托-中信·宏商金融投资项目1602期信托 | 59,254,69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254,690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合力泰第一期2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56,0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085,000 |
#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 | 37,534,795 | 人民币普通股 | 37,534,795 |
柏会民 | 32,762,33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762,33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前十名股东文开福、曾力、陈运、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马娟娥、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末数 | 年初数 | 增减 | 原因说明 |
货币资金 | 2,140,599,330.74 | 3,584,097,127.28 | -40.28% | 主要系本报告期加快募集项目投资进程所致。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8,569,199,245.84 | 5,783,384,795.83 | 48.17% | 主要系报告期内通过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整合,加强资源优化配置,逐步向信用良好,交易额大的大客户转移,销售收入进一步大幅增长,同步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1,160,482,037.32 | 606,139,137.85 | 91.45% |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项目设备预付款增加所致。 |
存货 | 4,572,930,456.62 | 2,762,861,788.30 | 65.5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增加原料储备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615,428,266.85 | 352,974,162.74 | 74.36% | 主要系报告期内未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47,889,123.22 | 19,383,972.54 | 1694.7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由长期股权投资调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191,590,374.00 | 139,573,574.00 | 37.27% | 主要系增加融资租赁,支付保证金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80,968,767.70 | 358,665,855.77 | -77.4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由长期股权投资调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22,366,786.89 | 1,340,428.82 | 1568.6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将闲置土地及房产转为出租,由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所致。 |
在建工程 | 2,173,135,135.49 | 1,486,584,990.85 | 46.18% | 主要系本年大量投入FPC生产线,摄像头生产线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546,148,959.90 | 142,074,478.64 | 284.41% | 主要系本年投入FPC生产基地车间装修所致。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7,839,966,505.64 | 4,454,539,373.05 | 76.00% | 主要系随着生产规模扩大,所需物料递增,对应的应付账款余额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1,218,235,200.00 | 440,192,200.00 | 176.7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1年期以上贷款增加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827,553,761.92 | 480,683,585.32 | 72.16% | 主要系本年度新增融资租赁所致。 |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增减 | 原因说明 |
财务费用 | 297,451,856.28 | 116,489,964.99 | 155.35% | 主要是报告期内借款额度增加,对应借款利息增加,同时因汇率影响也导致汇兑损失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149,973,072.88 | 97,127,683.31 | 54.4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增加,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
其他收益 | 267,147,770.34 | 19,715,314.49 | 1255.03%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
投资收益 | 30,489,321.23 | 1,081,481.63 | 2719.2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参股公司珠海光宇业绩较好,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15,151,110.86 | 133,326,870.88 | -88.64%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政府补助由营业外收入执行新会计准则,计入其他收益所致。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912,766,222.53 | 7,096,079,883.78 | 53.79% | 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进一步增长,同时公司加大了应收款项的回款力度所致。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418,476,950.15 | 6,062,898,704.39 | 55.35% | 主要系本年度销售规模增加,对应的物料需求增加,则支付货款同比增加所致。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16,073,942.14 | 1,052,881,595.04 | 53.49% | 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规模扩大,人员增加,支付的工资及福利增加所致。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28,506.31 | 2,165,907.00 | -38.6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闲置及报废固定资产较上期减少所致。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9,018,708.43 | 146,242,003.19 | 1000.24%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员工持股计划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60,472,439.22 | 1,401,479,604.79 | 54.16% | 主要系本报告期投入FPC生产线及摄像头生产线支付货款所致。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41,121,923.79 | 46,071,412.12 | 2810.96%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的员工持股计划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502,497,143.31 | 2,454,299,097.59 | 124.20% | 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536,400,824.51 | 2,379,436,094.40 | 90.6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的到期银行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文开福先生已经和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文开福及其确定的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69,246,605股(其中文开福本人转让股份154,189,8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3%;其他股东转让股份315,056,7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7%,其余转让股东目前尚未确定),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转让给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控股权转让 | 2018年10月0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控股权转让协议及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
协议 | 编号:2018-069)。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股份限售承诺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冠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杜海滨;贺路;黄晓嵘;李爱国;李林波;李林聪;林洁如;刘清华;深圳市业际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易鸿芳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承诺人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 2015年04月04日 | 2018-10-26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标的公司的利润承诺:根据上市公司与比亚迪股份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根据大正海地人“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5)第51B号”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补偿期间内净利润的预测值,部品件公司于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2,570.28万元、人民币23,728.56万元及人民币25,107.82万元。比亚迪股份确认并承诺,部品件公司在补偿期间内对应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实际利润数将不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预测利润数。若上述利润补偿期间部品件公司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小于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报告预测利润数,则由比亚迪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利润数)÷补偿期内各年度预测利润数总额×目标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 2015年04月03日 | 2017-12-31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补偿期内比亚迪股份可使用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每个会计年度比亚迪股份的补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若比亚迪股份进行补偿时其所持股份数少于按照上述约定的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不足部分由其以现金形式向上市公司补足差额。上述补偿期间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果部品件公司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间内已补偿金额总数,则比亚迪股份将另行补偿,应补偿股份数=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若进行补偿时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少于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不足部分由比亚迪股份以现金形式向上市公司补足差额。若因补偿期间内上市公司以向全体股东转增或送红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比亚迪股份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增加的,其应补偿股份数的数量应调整为:按照上述确定的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补偿金额以部品件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上限。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若补偿期间内任何一个会计年度的补偿金额小于0,则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部分不冲回。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比亚迪股份须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在当年的盈利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应召开董事会会议,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计算比亚迪股份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及/或应补偿的现金数额,并在董事会决议日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比亚迪股份并将其持有的该等数量股票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比亚迪股份应就上述锁定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以现金形式进行补偿的,比亚迪股份应在2个月内将应补偿的现金汇入上市公司董事会指定的账户。每一个补偿期间届满,应补偿股份数量已经确定并完成锁定手续后,上市公司应在2个月内就锁定股份的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制定股份回购议案,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议案后,上市公司应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上述锁定的全部股份,并于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锁定的全部股份予以注销;若比亚迪股份应进行股份补偿但该等股份尚在其承诺的锁定期内,则上市公司应于锁定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手续。" |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王传福 | "1、关于避免与标的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今后与标的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2015年2月12日,比亚迪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先生出具了《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与部品件公司进行同业竞争,具体内容如下:“对于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承诺人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会从事对目标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LCD、FPC和摄像头业务或 | 2015年04月03日 | 2099-12-31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提高关联交易的决策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定价公允性; 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按如下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1)有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等公允、合理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确定交易价格;(2)没有前述标准时,应参考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3)既无可比的市场价格又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收费标准。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期间,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利益; 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期间,不会利用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人保证上述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且承诺人作为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关联方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承诺人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 |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黄晓嵘;李爱国;深圳市业际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关于避免与标的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今后与标的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2015年2月12日,黄晓嵘、李爱国、业际壹号、业际贰号、业际叁号、业际伍号出具了《关于避免与深圳业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对于标的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承诺人保证不会损害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从事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承诺人及其近亲属、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五年内,承诺人保证其及其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以任何形式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经营、委托管理、代理、参股或借贷等形式,以委托人、受托人身份或其他身份)参与或间接从事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何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承诺人及其近亲属、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若因开展业务、募股资金运用、收购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增资等活动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保证采取以下措施避免同业竞争:(1)通过出售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标的公司;(2)促使竞争方将其持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 2015年04月03日 | 2099-12-31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保证上述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且黄晓嵘负责标的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承诺人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承诺人承担因此给标的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 |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郭仁翠;李林波;李林聪;李林松 | "1、关于避免与标的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今后与标的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2015年2月12日,李林波、李林松、李林聪、郭仁翠出具了《关于避免与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对于标的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承诺人保证不会损害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从事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承诺人及其近亲属、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五年内,承诺人保证其及其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以任何形式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经营、委托管理、代理、参股或借贷等形式,以委托人、受托人身份或其他身份)参与或间接从事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何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承诺人及其近亲属、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若因开展业务、募股资金运用、收购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增资等活动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保证采取以下措施避免同业竞争:(1)通过出售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标的公司;(2)促使竞争方将其持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在不损害标的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放弃与标的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4)任何其他有效的能够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凡承诺人及其近亲属、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及其近亲属、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标的公司。无论是由承诺人及其近亲属、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研究开发的、或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的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标的公司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承诺人及其近亲属、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拟出售其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标的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承诺人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业务时给予标的公司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人提供的条件。承诺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人在承诺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标的公司构成竞争之业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予 | 2015年04月03日 | 2099-12-31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以纠正补救,同时对因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标的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2、关于规范与标的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目标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交易,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目标公司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决策程序,在股东大会对前述交易进行表决时,承诺人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配合目标公司和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以提高交易的决策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定价公允性; 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交易,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按如下定价原则与目标公司进行交易:(1)有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等公允、合理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确定交易价格;(2)没有前述标准时,应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3)既无可比的市场价格又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收费标准。承诺人不谋求与目标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谋求目标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利益; 承诺人不会通过交易损害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人保证上述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且李林波负责目标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承诺人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承诺人承担因此给目标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 | |||||
其他承诺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王传福 | "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承诺人资产与上市公司资产将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承诺人不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等不规范情形。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并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上 | 2015年04月03日 | 2099-12-31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上市公司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承诺人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 |||||
其他承诺 | 郭仁翠;黄晓嵘;李爱国;李林波;李林聪;李林松;深圳市业际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一、保证目标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承诺人资产与目标公司资产将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承诺人不发生占用目标公司资金、资产等不规范情形。二、保证目标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目标公司建立并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目标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2、向目标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目标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和股东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三、保证目标公司财务独立保证目标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依法独立纳税,保证目标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目标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目标公司机构独立保证目标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目标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股东、董事/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保证目标公司业务独立保证目标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目标公司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 2015年04月03日 | 2099-12-31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其他承诺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郭仁翠;黄晓嵘;李爱国;李林波;李林聪;李林松;深圳市业际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传福 | "1、保证标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承诺:比亚迪股份、王传福、黄晓嵘、李爱国、业际壹号、业际贰号、业际叁号、业际伍号、李林波、李林松、李林聪、郭仁翠承诺:一、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协议生效至该协议约定的目标公司股权交割之日,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正常、有序、合法经营,保证目标公司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并保证目标公司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行为;二、承诺人保证目标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目标公司股东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三、目标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阻碍目标公司股东转让所持目标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2、关于或有事项的承诺:比亚迪股份、王传福、黄晓嵘、李爱国、业际壹号、业际贰号、业际叁号、业际伍号、李林波、李林松、李林聪、郭仁翠承诺:一、截至2014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除已向上市公司及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书面披露的信息以外,不存在以 | 2015年04月03日 | 2099-12-31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下情形:1.目标公司对其他任何单位/人应承担的债务;2.目标公司为其他任何人的债务向任何人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留置),或者在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担保权益;3.目标公司从事或参与其他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最终使目标公司在将来可能被处以重大罚款或承担重大法律责任;4.目标公司以原告、被告或其他身份已经涉及的其他任何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卷入或可能卷入任何刑事程序、可能使目标公司遭受重大不利后果的调查、行政程序。二、自2015年1月1日至目标公司100%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交割日”)期间,如目标公司发生任何上述事项应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及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并书面披露该等事项具体情形;三、如目标公司因任何交割日之前发生的上述事项而受到损失,承诺人将自上述损失确认后30日内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 |||||
其他承诺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冠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杜海滨;贺路;黄晓嵘;李爱国;李林波;李林聪;林洁如;刘清华;深圳长颐海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今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易鸿芳;张家港以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关于合法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等事项的承诺:承诺人为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主体,承诺人系拥有与上市公司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和履行该等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企业主体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目标公司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承诺人已经依法对目标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承诺人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该等股权不存在任何信托安排或股份代持,不代表任何其他方的利益,且该等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亦未被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等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任何约束;同时,承诺人保证该等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始终保持上述状况;承诺人保证承诺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承诺人保证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影响承诺人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诉讼、仲裁或纠纷;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以及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未向上市公司推荐任何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除非事先得到上市公司的书面同意,承诺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承诺人保证,如承诺人违反任何上述承诺,或其承诺与实际情形不符的,承诺人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及/或其他承诺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 2015年04月03日 | 2099-12-31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其他承诺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冠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杜海滨;贺路;黄晓嵘;李爱国;李林波;李林聪;林洁如;刘清华;深圳长颐海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今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易鸿芳;张家港以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财务顾问、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及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和文件),承诺人保证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果因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承诺人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 2015年04月03日 | 2099-12-31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其他承诺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冠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长颐海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今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以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承诺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主体,承诺人系拥有与上市公司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和履行该等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合伙人协议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承诺人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承诺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发生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亦不存在潜在的前述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3年亦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承诺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亦未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标公司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承诺人已经依法对目标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 2015年04月03日 | 2099-12-31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其他承诺 | 杜海滨;贺路;黄晓嵘;李爱国;李林波;李林 |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承诺人为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承诺人系拥有 | 2015年04月03 | 2099-12-31 | 完全按照 |
聪;林洁如;刘清华;易鸿芳 | 与上市公司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和履行该等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承诺人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承诺人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发生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亦不存在潜在的前述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3年亦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承诺人未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亦未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标公司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承诺人已经依法对目标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 日 | 承诺履行 | ||
其他承诺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郭仁翠;黄晓嵘;李爱国;李林波;李林聪;李林松;深圳市业际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业际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传福 | "一、截至2014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除已向上市公司及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书面披露的信息以外,不存在以下情形:1.目标公司对其他任何单位/人应承担的债务;2.目标公司为其他任何人的债务向任何人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留置),或者在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担保权益;3.目标公司从事或参与其他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最终使目标公司在将来可能被处以重大罚款或承担重大法律责任;4.目标公司以原告、被告或其他身份已经涉及的其他任何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卷入或可能卷入任何刑事程序、可能使目标公司遭受重大不利后果的调查、行政程序。二、自2015年1月1日至目标公司100%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交割日”)期间,如目标公司发生任何上述事项应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及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并书面披露该等事项具体情形;三、如目标公司因任何交割日之前发生的上述事项而受到损失,承诺人将自上述损失确认后30日内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 2015年04月03日 | 2099-12-31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陈运;李三君;马娟娥;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唐美姣;文开福;尹宪章;余达;曾力;曾小利 |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文开福、曾力、陈运、马娟娥、尹宪章、李三君、余达、曾小利、唐美姣、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行健投资"")、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易泰投资"")承诺:(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承诺人资产与上市公司资产将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承诺人不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等不规范情形。(2)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并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 | 2013年11月26日 | 2099-12-31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行回避表决的义务,配合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以提高关联交易的决策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定价公允性;(3)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按如下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有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等公允、合理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前述标准时,应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可比的市场价格又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收费标准。(4)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利益;(5)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6)承诺人保证上述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且承诺人作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关联方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承诺人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7)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截至目前承诺人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 |||||
其他承诺 | 陈运;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李三君;马娟娥;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星通生态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唐美姣;文开福;尹宪章;余达;曾力;曾小利;张永明 | "关于无违法行为的确认函交易对方中文开福等十名自然人承诺:承诺人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拥有与上市公司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和履行该等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承诺人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承诺人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发生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亦不存在潜在的前述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3年亦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交易对方中行健投资等五名法人及星通投资承诺:承诺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主体,承诺人系拥有与上市公司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和履行该等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承诺人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承诺人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发生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亦不存在潜在的前述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承诺人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3年亦不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截至目前承诺人无 | 2013年11月26日 | 2099-12-31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 ||||||
其他承诺 | 陈运;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李三君;马娟娥;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唐美姣;文开福;尹宪章;余达;曾力;曾小利;张永明 | "1、关于信息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交易对方承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财务顾问、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承诺人保证就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人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目前承诺人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关于资产权属的承诺 交易对方承诺:合力泰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承诺人已经依法对合力泰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承诺人合法持有合力泰的股权,该等股权不存在任何信托安排或股份代持,不代表任何其他方的利益,且该等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亦未被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等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任何约束;同时,承诺人保证该等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始终保持上述状况;承诺人同意合力泰其他股东将其所持的合力泰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承诺人自愿放弃对上述拟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如适用);承诺人保证承诺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合力泰股权的限制性条款;承诺人保证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影响承诺人转让合力泰股权的诉讼、仲裁或纠纷。 截至目前承诺人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 | 2013年11月26日 | 2099-12-31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股份限售承诺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丰煜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合力泰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合力泰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满十二个月。 | 2016年12月28日 | 2018-01-10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王宜明 | 王宜明将不会以直接或间接的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007年05月22日 | 2099-12-31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
股权激励承 |
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22% | 至 | 39.89% |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30,000 | 至 | 165,000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17,948.34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报告期内前期投入的新建项目摄像头、电子纸、生物识别、FPC线路板逐步投产,产能进一步释放,产品结构及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销售量及利润同比增长;2、公司进一步加大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的整合力度,加强了供应链资源的整合,优化采购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产品和客户资源的整体优化配置,产业链布局更加合理,产品结构及客户得到优化。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8年07月12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2018年7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在 2018 年7月 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18年08月30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2018年8月3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在2018年9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40,599,330.74 | 3,584,097,127.2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8,569,199,245.84 | 5,783,384,795.83 |
其中: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预付款项 | 1,160,482,037.32 | 606,139,137.8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33,175,026.86 | 218,049,215.27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572,930,456.62 | 2,762,861,788.3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7,818,138.85 | 56,753,616.56 |
其他流动资产 | 615,428,266.85 | 352,974,162.74 |
流动资产合计 | 17,339,632,503.08 | 13,364,259,843.8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47,889,123.22 | 19,383,972.54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91,590,374.00 | 139,573,574.00 |
长期股权投资 | 80,968,767.70 | 358,665,855.77 |
投资性房地产 | 22,366,786.89 | 1,340,428.82 |
固定资产 | 3,772,571,024.77 | 3,004,516,842.62 |
在建工程 | 2,173,135,135.49 | 1,486,584,990.8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358,849,544.62 | 285,794,537.85 |
开发支出 | 44,840,246.61 | 55,687,663.46 |
商誉 | 2,283,609,386.97 | 2,283,609,386.97 |
长期待摊费用 | 546,148,959.90 | 142,074,478.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3,828,854.85 | 102,891,025.6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925,798,205.02 | 7,880,122,757.18 |
资产总计 | 27,265,430,708.10 | 21,244,382,601.0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25,675,419.17 | 3,569,606,110.4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7,839,966,505.64 | 4,454,539,373.05 |
预收款项 | 158,746,056.20 | 76,757,324.9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1,899,550.92 | 162,059,901.00 |
应交税费 | 206,584,389.33 | 185,769,516.00 |
其他应付款 | 74,240,987.84 | 120,850,923.58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3,995,295.42 | 595,910,312.54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071,108,204.52 | 9,165,493,461.5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218,235,200.00 | 440,192,200.00 |
应付债券 | 797,588,888.84 | 796,038,888.82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827,553,761.92 | 480,683,585.3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20,207,179.61 | 273,188,813.4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1,517,337.39 | 34,142,137.9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095,102,367.76 | 2,024,245,625.55 |
负债合计 | 16,166,210,572.28 | 11,189,739,087.0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128,310,676.00 | 3,128,310,67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478,871,789.57 | 4,478,871,789.5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5,019,540.50 | 7,063,825.26 |
专项储备 | 597,517.17 | 630,019.20 |
盈余公积 | 179,962,714.41 | 179,962,714.4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319,325,055.21 | 2,250,344,900.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112,087,292.86 | 10,045,183,924.61 |
少数股东权益 | -12,867,157.04 | 9,459,589.3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099,220,135.82 | 10,054,643,513.9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7,265,430,708.10 | 21,244,382,601.01 |
法定代表人:文开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贵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娟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39,635.69 | 7,595,862.5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17,000.00 | |
其中:应收票据 | 117,000.00 | |
应收账款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261,046,755.41 | 783,106,236.68 |
存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6,353.48 | 16,734.19 |
流动资产合计 | 265,152,744.58 | 790,835,833.37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474,155,090.48 | 10,107,254,896.58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14,124.24 | 722,863.4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474,869,214.72 | 10,107,977,759.98 |
资产总计 | 10,740,021,959.30 | 10,898,813,593.3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4,0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3,000,000.00 | |
预收款项 | 30,000.00 | 22,40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46,876.55 | 15,020.00 |
应交税费 | 1,494,997.54 | 2,836,285.67 |
其他应付款 | 107,654,707.51 | 28,883,792.96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672,328.70 | 2,472,328.77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9,898,910.30 | 191,229,827.4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797,588,888.84 | 796,038,888.82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97,588,888.84 | 796,038,888.82 |
负债合计 | 937,487,799.14 | 987,268,716.2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128,310,676.00 | 3,128,310,67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501,673,622.83 | 6,501,673,622.8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7,597,689.59 | 57,597,689.59 |
未分配利润 | 114,952,171.74 | 223,962,888.7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802,534,160.16 | 9,911,544,877.1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740,021,959.30 | 10,898,813,593.35 |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4,649,990,591.28 | 4,258,225,041.74 |
其中:营业收入 | 4,649,990,591.28 | 4,258,225,041.7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177,605,501.08 | 3,853,462,632.85 |
其中:营业成本 | 3,692,170,276.87 | 3,493,353,238.7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3,969,702.42 | 14,844,521.29 |
销售费用 | 33,953,870.82 | 36,032,866.20 |
管理费用 | 130,977,990.01 | 72,884,363.50 |
研发费用 | 160,028,926.83 | 139,020,194.86 |
财务费用 | 109,029,927.39 | 46,501,383.39 |
其中:利息费用 | 132,979,042.57 | 53,509,385.68 |
利息收入 | 2,514,307.77 | 18,189,718.49 |
资产减值损失 | 37,474,806.74 | 50,826,064.83 |
加:其他收益 | 43,079,516.22 | 18,559,001.4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510,748.07 | -8,882.5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862,938.75 | -2,249,615.55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26,859.0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24,948,495.48 | 423,312,527.82 |
加:营业外收入 | 5,203,946.21 | 20,696,665.06 |
减:营业外支出 | 14,851,436.79 | 4,944,944.2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15,301,004.90 | 439,064,248.61 |
减:所得税费用 | 43,185,856.08 | 42,310,095.5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2,115,148.82 | 396,754,153.1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2,115,148.82 | 396,754,153.1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90,343,467.92 | 397,404,517.82 |
少数股东损益 | -18,228,319.10 | -650,364.72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68,321.73 | -790,285.5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68,321.73 | -790,285.5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68,321.73 | -790,285.5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68,321.73 | -790,285.50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71,246,827.09 | 395,963,867.6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89,475,146.19 | 396,614,232.3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228,319.10 | -650,364.72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567 | 0.127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567 | 0.127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文开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贵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娟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0.00 | 190,565,593.95 |
减:营业成本 | 0.00 | 159,501,173.32 |
税金及附加 | 2,768,013.03 | |
销售费用 | 2,830.00 | 4,621,076.01 |
管理费用 | 2,801,145.04 | 16,542,481.08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5,919,308.72 | 3,920,932.63 |
其中:利息费用 | 9,932,875.00 | 12,103,410.19 |
利息收入 | 4,534,354.27 | 8,722,044.94 |
资产减值损失 | 17,093.00 | 708,854.15 |
加:其他收益 | 156,669.4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296,527.52 | -242,273.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703,472.48 | -242,273.0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556,150.76 | 2,417,460.18 |
加:营业外收入 | 1,293,635.33 | |
减:营业外支出 | 752,943.7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556,150.76 | 2,958,151.77 |
减:所得税费用 | 1,773.25 | -48,066.0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554,377.51 | 3,006,217.8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9,554,377.51 | 3,006,217.8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13,152,071,162.44 | 10,352,464,499.12 |
其中:营业收入 | 13,152,071,162.44 | 10,352,464,499.1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2,144,812,527.82 | 9,474,595,644.78 |
其中:营业成本 | 10,745,580,727.36 | 8,517,543,650.7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1,397,111.45 | 42,186,962.59 |
销售费用 | 120,759,195.70 | 99,162,413.13 |
管理费用 | 373,419,615.22 | 268,632,088.47 |
研发费用 | 406,230,948.93 | 333,452,881.52 |
财务费用 | 297,451,856.28 | 116,489,964.99 |
其中:利息费用 | 293,337,430.69 | 138,627,104.24 |
利息收入 | 10,090,929.31 | 30,821,660.26 |
资产减值损失 | 149,973,072.88 | 97,127,683.31 |
加:其他收益 | 267,147,770.34 | 19,715,314.4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489,321.23 | 1,081,481.6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3,991,600.16 | -1,203,493.8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27,484.81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01,868,241.38 | 898,665,650.46 |
加:营业外收入 | 15,151,110.86 | 133,326,870.88 |
减:营业外支出 | 19,626,441.05 | 7,467,107.1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97,392,911.19 | 1,024,525,414.18 |
减:所得税费用 | 141,967,579.87 | 119,105,754.8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5,425,331.32 | 905,419,659.36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5,425,331.32 | 905,419,659.36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87,855,960.71 | 907,784,390.92 |
少数股东损益 | -32,430,629.39 | -2,364,731.5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32,649.18 | 2,393,678.9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32,649.18 | 2,393,678.9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32,649.18 | 2,393,678.9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932,649.18 | 2,393,678.90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53,492,682.14 | 907,813,338.2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85,923,311.53 | 910,178,069.8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2,430,629.39 | -2,364,731.56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3797 | 0.290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3797 | 0.290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0.01 | 635,433,042.36 |
减:营业成本 | 0.00 | 524,902,532.83 |
税金及附加 | 3,883,640.28 | 6,783,779.98 |
销售费用 | 15,439.68 | 15,761,458.07 |
管理费用 | 9,351,907.93 | 48,104,842.46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4,895,146.58 | 5,464,378.32 |
其中:利息费用 | 30,923,341.68 | 38,760,245.64 |
利息收入 | 17,586,382.50 | 32,697,772.66 |
资产减值损失 | -10,770.65 | 847,009.90 |
加:其他收益 | 440,672.4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7,798,980.70 | -641,828.2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201,019.30 | -685,869.29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663,616.87 | 33,367,885.09 |
加:营业外收入 | 210,211.00 | 2,576,208.74 |
减:营业外支出 | 1,081,027.0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873,827.87 | 34,863,066.80 |
减:所得税费用 | 8,739.16 | 1,318,273.57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865,088.71 | 33,544,793.2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865,088.71 | 33,544,793.23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912,766,222.53 | 7,096,079,883.78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5,404,450.29 | 128,851,923.6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3,937,605.02 | 796,267,213.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682,108,277.84 | 8,021,199,021.0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418,476,950.15 | 6,062,898,704.39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16,073,942.14 | 1,052,881,595.0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37,132,287.02 | 426,032,156.2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87,943,446.52 | 932,108,415.9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559,626,625.83 | 8,473,920,871.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7,518,347.99 | -452,721,850.5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120,000.00 | 137,050,657.53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28,506.31 | 2,165,907.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7,035,374.29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9,018,708.43 | 146,242,003.1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19,467,214.74 | 292,493,942.0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60,472,439.22 | 1,401,479,604.7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5,670,000.00 | 621,665,534.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41,121,923.79 | 46,071,412.1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37,264,363.01 | 2,069,216,550.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7,797,148.27 | -1,776,722,608.9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810,7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502,497,143.31 | 2,454,299,097.59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3,614,154.03 | 935,568,413.6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66,111,297.34 | 3,400,678,211.2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536,400,824.51 | 2,379,436,094.4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5,205,110.84 | 251,356,219.6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4,341,335.91 | 402,525,279.9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15,947,271.26 | 3,033,317,594.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50,164,026.08 | 367,360,617.2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446,022.82 | -15,276,677.4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47,597,493.00 | -1,877,360,519.6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15,712,647.95 | 3,969,567,685.1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68,115,154.95 | 2,092,207,165.45 |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4,600.00 | 483,896,023.0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249,662.52 | 55,380,614.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344,262.52 | 539,276,637.9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500,000.00 | 383,606,227.2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24,035.21 | 53,298,510.8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948,685.24 | 24,079,344.4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13,826.17 | 67,003,668.8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686,546.62 | 527,987,751.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57,715.90 | 11,288,886.4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7,050,657.5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6,577,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57,3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14,180,281.63 | 304,014,188.5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40,757,281.63 | 442,922,146.0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02,339.4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0,000,000.00 | 2,721,141,318.77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17,072,420.5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07,072,420.55 | 2,722,543,658.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3,684,861.08 | -2,279,621,512.1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4,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000,000.00 | 184,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4,316,583.34 | 354,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1,282,564.05 | 142,079,330.68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00,000.00 | 966,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0,599,147.39 | 497,045,330.6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599,147.39 | -313,045,330.6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43.60 | -395,405.6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43,773.19 | -2,581,773,362.0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95,862.50 | 2,657,170,267.1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39,635.69 | 75,396,905.06 |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文开福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