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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6

公司代码:600724 公司简称:宁波富达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基本情况 ...... 3

三、 重要事项 ...... 5

四、 附录 ...... 14

一、 重要提示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1.3 公司负责人庄立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歆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4,182,651,353.3614,328,924,425.95-1.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19,958,369.271,713,838,403.9317.86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4,663,851.961,802,422,237.26-16.52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3,415,714,501.392,386,303,567.6343.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119,965.34128,735,891.3113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8,432,794.53117,447,220.91145.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39724.8573增加11.539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180.0891137.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180.0891137.7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 (7-9月)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85,650.6311,521,207.10处置固定资产及持有待售资产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6,823.001,078,672.00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2,453,873.1410,969,742.72托管和义、月湖项目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478,018.515,242,157.5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63,305.37-4,036,554.46
所得税影响额-1,317,365.05-7,088,054.14
合计4,303,694.8617,687,170.81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3193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112,148,45576.9700国有法人
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管理中心20,103,7471.3900其他
王慧明6,057,0000.4200境内自然人
王跃旦5,821,1690.4000境内自然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567,0000.3200其他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200,0000.2900国有法人
张志汉3,113,9790.2200境内自然人
董彩玲2,600,0000.1800境内自然人
桑庆伟2,272,5980.1600境内自然人
李剑勇2,255,1560.1600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112,148,455人民币普通股1,112,148,455
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管理中心20,103,747人民币普通股20,103,747
王慧明6,057,000人民币普通股6,057,000
王跃旦5,821,169人民币普通股5,821,169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567,000人民币普通股4,567,000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200,000人民币普通股4,200,000
张志汉3,113,9793,113,979
董彩玲2,600,000人民币普通股2,600,000
桑庆伟2,272,598人民币普通股2,272,598
李剑勇2,255,156人民币普通股2,255,15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的法人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增减额增减比例%备注
(或本期数)(或上年同期数)
货币资金884,387,353.362,456,069,020.15-1,571,681,666.79-63.99注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557,802,178.41409,538,263.07148,263,915.3436.20注2
其中:应收票据264,542,231.86327,478,819.71-62,936,587.85-19.22注2
应收账款293,259,946.5582,059,443.36211,200,503.19257.38注2
预付款项45,851,768.2927,863,279.2617,988,489.0364.56注3
其他流动资产754,816,684.61198,932,131.24555,884,553.37279.43注4
其他非流动资产0.0052,099,237.66-52,099,237.66-100.00注5
短期借款745,000,000.001,107,000,000.00-362,000,000.00-32.70注6
预收款项89,663,796.082,372,868,653.99-2,283,204,857.91-96.22注7
应交税费130,278,125.86330,010,979.05-199,732,853.19-60.52注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94,138,484.24397,138,484.24497,000,000.00125.15注9
长期应付款0.005,981,740.26-5,981,740.26-100.00注10
未分配利润102,978,667.13-203,141,298.21306,119,965.34不适用注11
营业收入3,415,714,501.392,386,303,567.631,029,410,933.7643.14注12
营业成本2,414,951,234.131,666,597,284.85748,353,949.2844.90注13
税金及附加138,895,122.53102,847,563.5936,047,558.9435.05注14
资产减值损失2,075,010.961,432,184.53642,826.4344.88注1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0,434,868.50-3,351,729.2223,786,597.72不适用注1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634,318.34-109,250.1111,743,568.45不适用注17
营业外支出663,963.341,766,929.43-1,102,966.09-62.42注18
所得税费用158,797,665.02116,202,214.5342,595,450.4936.66注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4,663,851.961,802,422,237.26-297,758,385.30-16.52注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2,635,537.55-24,284,873.72-968,350,663.833987.46注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0,985,554.28-1,987,855,662.55566,870,108.27-28.52注22
持有待售的资产9,840,432,481.87168,162.139,840,264,319.745851653.00注23
持有待售的负债6,029,974,073.480.006,029,974,073.48不适用注23

说明:

注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10.00亿元所致;注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和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子公司科环建材去年末催收应收账款,收回的基本以票据为主,所以应收账款减少而应收票据增加;开年后,促销铺底,应收账款增加,应收票据因贴现及背书转让等而减少;

注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主要系水泥产业技改项目投入所致;注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主要系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10.00亿元所致;注5、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主要系该科目全部转入持有待售的资产所致;注6、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主要系归还贷款所致;注7、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主要系该科目余额30.30亿元转入持有待售的资产所致;注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主要系子公司部分房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结缴所致;注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主要系长期借款重分类后报告期末还款期限在一年内到期的金额多于期初数所致;注10、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主要系该科目全部转入持有待售的负债所致;注11、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主要系本期实现净利润所致;注12、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部分房产项目交付结算增加,确认收入同比大幅增加所致;注13、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部分房产项目交付结算增加,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同比大幅增加所致;注14、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部分房产项目交付结算增加,确认税金及附加同比大幅增加所致;注1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主要系其他应收款同比增加所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增加所致;注16、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主要系赎回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生投资收益1,524万元以及确认对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223万元所致;注17、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主要系子公司科环建材本报告期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收益所致;注18、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发生退房款56万所致;注19、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主要系本期实现的利润总额增加所致;注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2.11亿元,二是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2.29亿元;注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7.5亿元;二是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17.55亿元;注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1.58亿元,二是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2.00亿元;三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2.40亿元;四是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6.71亿元;注23、持有待售的资产和持有待售的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拟出售的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确认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和持有待售的负债(明细详见下表),并导致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借款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变动达±30%以上。

持有待售的资产明细:金额持有待售的负债明细:金额
货币资金655,207,542.12应付账款191,531,425.15
应收账款2,334,636.87预收款项3,029,745,038.44
预付款项16,475,598.90应付职工薪酬121,028.18
其他应收款35,436,666.25应交税费22,232,763.20
存货7,939,355,303.82应付利息649,143.57
其他流动资产391,111,764.59应付股利1,065,430.57
长期股权投资499,887,103.10其他应付款2,342,446,434.32
投资性房地产89,212,886.48长期借款438,500,000.00
固定资产101,243,947.42长期应付款1,343,708.51
无形资产5,000.00专项应付款2,339,101.54
长期待摊费用1,557,006.88
递延所得税资产2,778,979.38
其他非流动资产105,826,046.06
合计9,840,432,481.87合计6,029,974,073.48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资产出售及其进展情况:

公司在2018年5月3日停牌启动了重大资产出售,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甬国资产[2018]32号)的批复核准及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在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整体打包出售持有的房地产板块业务股权及债权资产包。

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城投置业100%股权、宁房公司74.87%股权和赛格特公司60.00%股权等3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应收城投置业 215,550.98万元债权、应收海曙城投247,968.19万元债权和应收赛格特公司86,417.92万元债权等3笔其他应收款所组成的资产组。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估字[2018]D-0017),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4月30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396,678.97万元。鉴于城投置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海曙城投评估值为负数,为降低本次交易成本、简化交易程序,上市公司在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前,先将所持宁房公司74.87%股权、赛格特公司60.00%股权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至城投置业;同时将对城投置业进行现金增资190,000.00万元,城投置业对海曙城投现金增资190,000.00万元,海曙城投将获取的增资金额全部用于偿还所欠上市公司债务,上述股权划转、现金增资及偿还债务对标的资产整体评估值不产生影响,对公司2018年度合并口径损益亦不产生影响,宁波市国资委在此基础之上对评估价格进行了核准(甬国资评核字[2018]17号)。

2018年9月25日,公司以评估核准价作为在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底价,挂牌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公司将根据挂牌结果的确定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与交易对方签署《资产出售协议》。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尚处在挂牌期内。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信息,详见宁波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相关公告。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披露要求,在第一时间披露挂牌结果及交易的进展情况 。

2、新设公司收购资产并对其进行技术改造及其进展

为积极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发展和壮大公司水泥板块业务,充分发挥在云南省水泥行业积累的经验和优势,宁波富达九届十次董事会决定通过新设控股子公司方式收购新平鲁奎山水

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鲁奎山公司”)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收购价格为2.2亿元;收购完成后,并分步实施技术改造,预计技改投入2.88亿元。上述资产收购及技改总投资额为51800.85万元。

公司已与鲁奎山公司及股东挪贵忠、杨贵荣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以上相关事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2018-048、2018-049号公告。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新设公司——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收购前鲁奎山公司实际年产水泥熟料约40万吨,年产水泥约60万吨,收购并实施技改后,新公司水泥熟料产能将达到年产60万吨,年产水泥90万吨规模。

通过新设子公司收购鲁奎山公司资产,再分步实施对新公司技术改造完成后,公司将拥有3条水泥生产线,年产水泥能力490万吨。本次收购和技术改造,将有利于增强水泥板块的综合实力,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3、有关诉讼及其进展情况:

(1)鄞州城投与陈国芳等12人(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18年1月15日,鄞州城投收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法院已受理陈国芳等12人(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诉讼。涉案的金额:

25,581,867.53元。详见宁波富达关于参股子公司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8-001号公告)。 有六户已经分别判决,判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浙0203民初221号]判决如下:一、被告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依云郡小区8幢26号房屋的地下一层进行修复,原告陈贤斌,胡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二,驳回原告陈贤斌,胡丹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4814元,由原告陈贤斌,胡丹负担。

○2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浙0203民初216号]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胡明华的诉讼请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1631元,减半收取10815.50元,由原告胡明华负担。

○3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浙0203民初227号]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杨万安、蔡虹的诉讼请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0253元,由原告杨万安、蔡虹负担。

○4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浙0203民初229号]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王幼群、王耀辉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8083元,由原告王幼群、王耀辉负担。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浙0203民初230号]判决如下:一、被告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依云郡小区27幢03号房屋的地下一层进行修复,原告陈国芳应给予必要的配合;二,驳回原告陈国芳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30600元,由原告陈国芳负担。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浙0203民初2264号]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王继、史玮丽的诉讼请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0998元,减半收取10499元,由原告王继、史玮丽负担。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下达后,截止本报告签署日有3户不服,提交了上诉状:分别如下:

○1上诉人陈贤斌、胡丹因与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宁波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浙 0203民初221号民事判决,依法提起上诉。上述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0203民初221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面积差额部分的房价款人民币476674.28元,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16年12月15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的逾期利息人民19940.00元,2017年12月1日后的逾期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彼上诉人实际返还之日止,以上合计暂计为人民币496614.28元;判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房屋面积差额部分房价款的三倍即人民币1430022.84元;以上两项合计人民币1926637.12元;2.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一审,二审)由被上诉人承担。

○2上诉人因王幼琼、王耀辉与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宁波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浙0203民初2229号民事判决,依法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浙0203民初229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面积差额部分的房价款人民币82035元,并按照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17年6月22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的逾期利息人民1583.84元,2017年12月1日后的逾期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被上诉人实际返还之日止,以上合计暂计为人民币83618.84元;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房屋面积差价部分价款的三倍即人民币246105元;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自2017年5月1日起至2017年6月22日止,以上诉人实际已经缴纳的购房款人民币7700000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三计算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122430元;以上三项合计人民币452153.84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包括一审、二审)由被上诉人承担。

○3上诉人因胡明华与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宁波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浙0203民初216号民事判决,依法提起上诉。上诉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浙 0203民初216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上诉人无需向被上诉人补缴房价款人民币94347元;判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房屋面积差额部分房价款的三倍即人民币283041元;判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自2017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以上诉人实际已经缴纳的购房款人民币8859056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947918.99元,2017年12月1日起至被上诉人实际交房日止,以上诉人实际已经缴纳的购房款人民币8859056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交房违约金;判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自2017年7月3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以上诉人实际已经缴纳的购房款人民币8859056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交付权属证书违约金人民币544831.94元,2017年12月1日起至被上诉人实际交付权属证书之日止,以上诉人实际已经缴纳的购房款人民币8859056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交付权属证书违约金;以上四项合计人民币1870138.93元;2、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一审、二审)由被上诉人承担。

(2)公司与宁波富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电器”)的租赁合同纠纷。

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并于2018年3月15日收到余姚市人民法院(2018)浙0281民初3206号案件受理通知书。诉讼起因及诉讼请求如下:○

、确认公司、富达电器双方于2012年7月30日签署的《租赁合同》于2017年12月31日终止;○

、判令富达电器立即将位于余姚市城区阳明西路355号的承租房屋按原状返还予公司;○

、判令富达电器支付合同终止后的房屋占有使用费645,259.72元(从2018年1月1日起暂计至2018年03月15日),之后发生的房屋占有使用费按实计至承租房屋实际返还公司之日;○

、本案诉讼费用由富达电器承担。

近日,公司收到余姚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1日 出具的(2018)浙0281民初32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二百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富达电器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30日签订的位于余姚市城区阳明西路355号有产权房屋的租赁合同于2017年12月31日终止,无产权部分的租赁合同无效;

二、被告宁波富达电器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将位于余姚市城区阳明西路355号房屋按原状返还予原告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三、被告宁波富达电器有限公司按每日7688.17元(8719.72元/日×76.34%+4359.86元/日×23.66%)支付原告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实际返还承租房屋之日止的占有使用费,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四、驳回原告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0253元,减半收取5126.50元,由原告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82元,由被告宁波富达电器有限公司负担4744.50元。

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余姚市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3)宁波市城市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天伦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因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孙公司宁波市城市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告)与宁波天伦时代置业有限公司(被告)合同纠纷,2017年10月18日立案,案号(2017)浙0212民初13036号,诉讼请求:被告支付原告物业服务费8945669.96元,支付违约金1400000元,合计10345669.96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同时宁波天伦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对此事项进行了反诉并追加诉讼:反诉原告支付公共能耗费(电)垫付费用4249447.2元(2015.11.7-2017.11.30)、停车费收入483385元及其他垫付费用713879.79元,返点费用1370872.7元,合计6817584.69元。截至本报告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4)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与维拉小镇一期业主委员会的纠纷

2017年8月维拉小镇一期业主委员会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尽快交付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和施工标准的合格的维拉小镇一期公共道路、地下所有管线等公共基础建筑、配套设施。2018年1月5日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鉴定笔录,确定由第三方设计单位对5#、7#地块修复方案进行可行性鉴定。2018年4月3日业主撤诉。

(5)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与维拉小镇一期业主的纠纷

2018年5月,维拉小镇业主张建明、邱昕尔、王秀清因维拉小镇一期公共道路、地下所有管线等公共基础建筑、配套设施质量问题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城投置业尽快交付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和施工标准的合格的维拉小镇一期公共道路、地下所有管线等公共基础建筑、配套设施,并均要求城投置业赔偿损失1,580,000元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上述案件已由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受理。2018年8月6日业主撤诉。

(6)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与维拉小镇一期业主的纠纷

2018年8月,维拉小镇一期业主张建明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

令被告自2012年3月起按照每月2万元赔偿原告损失至小区公共道路、综合管线等公共基础建筑、配套设施修复完成之日止(自2012年3月起暂时计算到2018年8月共77个月为154万元)。○

确认原告所购买的房屋的质量保证期自维拉小区一期道路、市政配套设施等的修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等所有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2018年8月,维拉小镇一期业主、邱昕尔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赔偿原告损失1140000元(按每月2万,计算自2012年3月起至2016年12月止共计57个月)。○

判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原告支付1200元/平方米计算因被告维修方案存在瑕疵应降低的房屋价款共计425964元。○

确认原告所购买的房屋的质量保证期自维拉小区一期道路、市政配套设施等的修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案诉讼费、鉴

定费等所有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6)宁海宁房置业有限公司与宁海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合同的纠纷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房地产股份有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海宁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宁房”),因与宁海国土资源局的土地合同纠纷,于2016年3月向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

2017年9月4日,宁海宁房收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16)浙0212行初3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宁海宁房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宁海宁房不服一审判决,依法向宁波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8年3月2日,宁波中院裁定如下:一、撤销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16)浙0212行初35号行政判决;二、驳回上诉人宁海宁房置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二审驳回后,宁海宁房向浙江省高院提交了再审申请,现浙江省高院正立案审查中。以上相关事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2016-010、2017-027、

2018-002、2018-005号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宁波城投及其子公司关于避免与宁波富达同业竞争的不予竞争承诺函
解决同业竞争宁波城投及其子公司海城公司“和义路项目”中的商业地产部分自本次重组完成日次月第一日起委托给宁波富达经营管理,宁波富达有权收取托管资产年度经营收入35%的管理费用。
解决同业竞争宁波城投及其子公司海城公司若“郁家巷项目”(现为“月湖.盛园”)涉及商业地产,该等商业地产将依照和义路项目托管协议书确定的原则,委托给宁波富达经营管理。
其他宁波城投及其子公司通途公司关于继续向宁房公司和城投置业提供借款支持的承诺
其他宁波 城投广场公司虽未拥有药皇殿文物建筑的房屋产权证,但药皇殿位于广场公司合法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且对药皇殿的修缮及使用、收益均归属于广场公司。如因药皇殿在评估报告确定的收益年限内收益权被收回而导致评估价值减损,则由宁波城投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其他宁波 城投控股股东于2008年7月28日承诺:“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本公司持有的宁波富达全部股份(包括目前持有的及因本次重组而增持的股份)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出售的价格不低于15.00元/股,若本承诺有效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相应处理。”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立峰
日期2018年10月24日

四、 附录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9月30日编制单位: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84,387,353.362,456,069,020.1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557,802,178.41409,538,263.07
其中:应收票据264,542,231.86327,478,819.71
应收账款293,259,946.5582,059,443.36
预付款项45,851,768.2927,863,279.2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2,653,054.7941,955,779.4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26,599,726.618,435,767,307.91
持有待售资产9,840,432,481.87168,162.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54,816,684.61198,932,131.24
流动资产合计12,222,543,247.9411,570,293,943.1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7,284,250.0032,185,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250,000.00498,903,060.62
投资性房地产1,308,176,339.921,438,015,708.49
固定资产481,886,584.78595,886,648.02
在建工程16,275,956.3814,285,341.97
固定资产清理1,396.9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70,860,516.4873,736,461.85
开发支出
商誉1,260,954.111,260,954.11
长期待摊费用23,564,182.5328,629,363.50
递延所得税资产19,547,924.2323,628,706.57
其他非流动资产52,099,237.66
非流动资产合计1,960,108,105.422,758,630,482.79
资产总计14,182,651,353.3614,328,924,425.9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45,000,000.001,107,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65,481,509.65483,123,379.20
预收款项89,663,796.082,372,868,653.9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23,404,906.1324,537,151.11
应交税费130,278,125.86330,010,979.05
其他应付款203,168,378.082,981,999,162.46
其中:应付利息14,312,623.0118,116,868.94
应付股利134,283.121,199,713.6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6,029,974,073.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94,138,484.24397,138,484.24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8,281,109,273.527,696,677,810.0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310,261,663.203,384,551,662.59
应付债券746,192,117.94745,269,913.08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5,981,740.2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750,000.008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528,364.9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057,732,146.094,136,603,315.93
负债合计11,338,841,419.6111,833,281,125.9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445,241,071.001,445,241,07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60,151,008.29260,151,008.2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11,587,622.85211,587,622.8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02,978,667.13-203,141,298.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019,958,369.271,713,838,403.93
少数股东权益823,851,564.48781,804,896.0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843,809,933.752,495,643,299.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4,182,651,353.3614,328,924,425.95

法定代表人:庄立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歆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9月30日编制单位: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31,960,266.951,017,360,128.6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其中: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2,844,833.902,160,189,775.0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持有待售资产3,446,745,8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5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4,831,550,900.853,177,549,903.6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40,000.0014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818,308,690.261,992,360,030.50
投资性房地产24,086,261.7225,173,891.75
固定资产177,083.93196,117.65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5,660,000.0519,509,00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858,372,035.962,037,379,039.92
资产总计6,689,922,936.815,214,928,943.6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00,000,000.00672,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11,287.47
应付职工薪酬1,500,000.00
应交税费712,808.831,364,420.63
其他应付款489,937,978.03470,263,962.22
其中:应付利息8,951,477.3716,490,339.10
应付股利134,283.12134,283.12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94,138,484.24196,138,484.24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784,800,558.571,341,266,867.0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176,261,663.203,029,051,662.59
应付债券746,192,117.94745,269,913.08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922,453,781.143,774,321,575.67
负债合计4,707,254,339.715,115,588,442.7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445,241,071.001,445,241,07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632,872,915.23632,872,915.2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90,085,323.49190,085,323.49
未分配利润-285,530,712.62-2,168,858,808.8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982,668,597.1099,340,500.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6,689,922,936.815,214,928,943.61

法定代表人:庄立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歆

合并利润表2018年1—9月编制单位: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本期金额 (7-9月)上期金额 (7-9月)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金额 (1-9月)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一、营业总收入997,295,730.68870,545,009.423,415,714,501.392,386,303,567.63
其中:营业收入997,295,730.68870,545,009.423,415,714,501.392,386,303,567.6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854,912,348.75772,047,863.532,913,238,139.982,127,360,471.55
其中:营业成本696,233,785.78616,256,673.442,414,951,234.131,666,597,284.8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31,378,971.0738,019,842.60138,895,122.53102,847,563.59
销售费用44,576,792.5645,062,352.00126,873,930.68113,273,975.22
管理费用32,013,550.1827,987,506.7082,796,953.1481,291,759.02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50,801,287.5444,765,616.57147,645,888.54161,917,704.34
其中:利息费用54,034,149.5849,569,102.04160,491,975.60169,593,392.52
利息收入-4,574,718.03-6,394,086.98-18,498,567.84-14,329,835.76
资产减值损失-92,038.38-44,127.782,075,010.961,432,184.53
加:其他收益19,458,701.7013,883,448.7947,380,141.1241,888,219.5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243,459.6020,434,868.50-3,351,729.2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0.002,234,042.48-5,463,514.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85,521.033,668.6311,634,318.34-109,250.11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77,971,064.26112,384,263.31581,925,689.37297,370,336.31
加:营业外收入2,478,995.841,329,949.445,487,572.774,904,201.54
减:营业外支出115,891.201,228,560.19663,963.341,766,929.4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80,334,168.90112,485,652.56586,749,298.80300,507,608.42
减:所得税费用50,850,540.2940,184,289.53158,797,665.02116,202,214.5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9,483,628.6172,301,363.03427,951,633.78184,305,393.8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5,610,652.9087,447,671.98387,506,272.88279,323,588.0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127,024.29-15,146,308.9540,445,360.90-95,018,194.11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030,654.3451,169,349.36306,119,965.34128,735,891.31
2.少数股东损益44,452,974.2721,132,013.67121,831,668.4455,569,502.5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29,483,628.6172,301,363.03427,951,633.78184,305,393.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85,030,654.3451,169,349.36306,119,965.34128,735,891.3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44,452,974.2721,132,013.67121,831,668.4455,569,502.5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880.03540.21180.089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880.03540.21180.089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法定代表人:庄立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歆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9月编制单位: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本期金额 (7-9月)上期金额 (7-9月)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一、营业收入33,862.43487,394.22146,439.691,357,084.70
减:营业成本-440,771.16248,471.5696,294.63737,390.06
税金及附加406,931.06106,528.02445,994.97483,819.64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2,356,140.221,983,731.297,129,150.846,075,295.74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308,269.43-10,944,679.28-21,256,354.63-27,175,233.16
其中:利息费用8,428,737.575,427,993.2019,793,971.7919,513,017.77
利息收入-11,036,613.40-17,898,704.72-46,538,118.21-53,062,446.54
资产减值损失-1,602,358,710.2342,673,811.57-1,537,558,752.09146,770,072.27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7,649,767.71118,418,198.34331,570,783.29292,712,551.4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30,788.85430,788.8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729,459,098.5384,837,729.401,883,291,678.11167,178,291.59
加:营业外收入17,370.5236,418.14
减:营业外支出2,853.3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729,476,469.0584,837,729.401,883,328,096.25167,175,438.25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29,476,469.0584,837,729.401,883,328,096.25167,175,438.2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29,476,469.0584,837,729.401,883,328,096.25167,175,438.2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0.000.000.000.0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729,476,469.0584,837,729.401,883,328,096.25167,175,438.2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庄立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歆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9月编制单位: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753,739,626.693,964,698,088.6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46,954,687.8046,083,479.3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8,332,229.69517,698,294.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89,026,544.184,528,479,862.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93,329,742.351,740,950,939.6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8,256,010.74152,915,092.65
支付的各项税费583,385,513.70642,788,119.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9,391,425.43189,403,473.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84,362,692.222,726,057,624.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4,663,851.961,802,422,237.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5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8,200,826.022,111,784.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280,239.573,031,719.2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74,481,065.595,143,504.1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2,016,231.1429,428,377.90
投资支付的现金1,755,099,25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22.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67,116,603.1429,428,377.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2,635,537.55-24,284,873.7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54,500,000.002,112,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9,823.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54,500,000.002,312,009,823.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455,289,999.392,695,456,666.0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45,452,178.22258,885,154.6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48,772,520.0032,337,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74,743,376.671,345,523,664.8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75,485,554.284,299,865,485.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0,985,554.28-1,987,855,662.5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08,957,239.87-209,718,299.0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42,106,880.902,244,454,218.2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33,149,641.032,034,735,919.22

法定代表人:庄立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歆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9月编制单位: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533,841.5937,743,359.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33,841.5937,743,359.6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881,614.195,288,369.02
支付的各项税费3,464,529.493,361,782.0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786,997.283,015,462.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133,140.9611,665,613.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99,299.3726,077,746.4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31,570,783.29292,712,551.4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13,358.037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32,284,141.32292,713,251.4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330.0016,16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3,15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50,006,330.0016,16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17,722,188.68292,697,091.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00,000,000.001,822,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35,472,232.832,427,792,043.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35,472,232.834,249,792,043.9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26,789,999.392,245,956,666.0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0,510,197.67193,554,137.1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09,250,409.391,981,2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96,550,606.454,420,760,803.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38,921,626.38-170,968,759.1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85,399,861.67147,806,078.7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17,360,128.62872,843,463.5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31,960,266.951,020,649,542.30

法定代表人:庄立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歆

4.2 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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