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056
2018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赵延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占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诚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其他原因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211,419,584.57 | 1,150,694,847.83 | 1,150,694,847.83 | 5.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27,583,649.96 | 773,302,987.04 | 773,302,987.04 | 7.02%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01,025,559.78 | 32.63% | 626,937,231.58 | 46.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196,597.42 | -29.09% | 65,564,963.67 | 2.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279,791.07 | -10.28% | 45,452,551.05 | 9.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26,999,493.0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89 | -31.30% | 0.2750 | -6.2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79 | -32.07% | 0.2724 | -7.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0% | -1.86% | 8.17% | -3.2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856,948.53 | 政府补助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64,327.2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0,208.66 | |
合计 | 20,112,412.6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31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赵延平 | 境内自然人 | 23.74% | 58,524,044 | 57,938,044 | 质押 | 12,254,000 | ||
宁波上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11% | 37,245,886 | 37,245,886 | 质押 | 15,035,000 | ||
北京太行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43% | 33,107,454 | 33,107,454 | 质押 | 12,608,000 | ||
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07% | 24,830,590 | 质押 | 7,882,000 | |||
苏州方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6% | 7,800,000 | |||||
朴东国 | 境内自然人 | 2.24% | 5,517,910 | 4,138,432 | 质押 | 2,344,000 | ||
王向忠 | 境内自然人 | 1.90% | 4,690,222 | 3,517,666 | 质押 | 1,364,000 | ||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0% | 3,940,530 | |||||
王杰俊 | 境内自然人 | 0.90% | 2,207,164 | 1,655,372 | 质押 | 837,000 | ||
赵建平 | 境内自然人 | 0.81% | 2,00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830,59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830,590 | |||||
苏州方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00,000 |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940,53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40,530 |
赵建平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一九组合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00 |
朴东国 | 1,379,4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9,478 |
王向忠 | 1,172,55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2,55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 | 1,06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2,000 |
张良兰 | 92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23,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北京太行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受赵延平控制的企业(赵延平持有大业投资97%的股权);宁波上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赵延平拥有主要权益的有限合伙企业(赵延平持有上裕投资52%的权益比例),另赵延平之配偶杨云持有上裕投资3.78%的权益比例;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王向忠、朴东国拥有主要权益的有限合伙企业(王向忠持有尚坤投资47.4%的权益比例、朴东国持有尚坤投资33.33%的权益比例)。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王向忠、朴东国拥有主要权益的有限合伙企业(王向忠持有尚坤投资47.4%的权益比例、朴东国持有尚坤投资33.33%的权益比例)。前10名股东中和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股东名称相同的均为同一股东。除此之外,前10名股东与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19,494.83万元,降幅45.82%,主要系公司扩大营业规模货币资金需要量增大所致。(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21,540.75万元,增幅100.02%,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所致。(3)存货: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6,995.17万元,增幅68.40%,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为销售储备的原材料和产成品增加所致。(4)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389.89万元,增幅44.03%,主要系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增加以及实施股权激励摊销成本所致。(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3,792.26万元,增幅39.64%,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相应的采购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1,244.28万元,降幅45.66%,主要系公司支付上年度年终奖所致。
(7)应交税费: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1,323.45万元,降幅58.13%,主要系公司支付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8)股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12,327.25万元,增幅100.00%,主要系公司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2. 利润表项目(1)营业收入: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19,881.32万元,增幅46.44%,主要系公司数据采集设备业务同比增长39.48%,数据应用及解决方案业务同比增长74.78%所致。(2)营业成本: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9,427.61万元,增幅48.46%,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带来的营业成本同向增长所致。(3)销售费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4,241.97万元,增幅37.50%,主要系公司加大了市场人员投入和营销体系建设投入所致。(4)管理费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3,517.07万元,增幅119.28%,主要系公司分摊实施股权支付的费用以及加大管理体系的建设所致。(5)研发费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3,755.32万元,增幅70.34%,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6)财务费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减少679.16万元,降幅2,902.23%,主要系公司利息收入增加以及受汇率波动影响所致。(7)资产减值损失: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650.31万元,增幅89.47%,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8)投资收益: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791.59万元,增幅9,907.30%,主要系公司对联营企业计提投资收益和理财产品收益到期所致。(9)所得税费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减少379.37万元,降幅48.15%,主要系公司按照研发费用加计75%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所致。
3. 现金流量表项目(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支出增加16,928.76万元,变动率293.33%,
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采购供应商货款及支付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权激励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赵延平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之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3、 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5、若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 | 2017年03月21日 | 2020年3月21日 | 正常履行中 |
变动情况。 | |||||
北京太行大业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之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特此承诺。 | 2017年03月21日 | 2020年3月21日 | 正常履行中 |
宁波上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之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若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特此承诺。 | 2017年03月21日 | 2020年3月21日 | 正常履行中 |
赵延平 | 股份减持承诺 | 1、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三年后的两年内,且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可以进行减持:(1)本人承诺的锁定期届满;(2)若发生需本人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3、公司股票上市三年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4、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2)本人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5、本人承诺在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6、但若本人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则 | 2017年03月21日 | 2022年3月21日 | 正常履行中 |
本人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本人在三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7、若本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并导致本人不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时,本人及本人的受让方应当在本人该次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承诺函第六条的规定。8、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9、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且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10、以上股份不包括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特此承诺。 | |||||
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减持承诺 | 1、公司股票上市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十二个月后的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本合伙企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3、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伙企业将不会减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本合伙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2)本合伙企业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4、本合伙企业承诺在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5、但若本合伙企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则本合伙企业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本合伙企业在三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6、若本合伙企业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并导致本合伙企业不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时,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受让方应当在本合伙企业该次减持后六个月内继 | 2017年03月21日 | 2020年3月21日 | 正常履行中 |
续遵守本承诺函第五条的规定。7、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若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合伙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8、以上股份不包括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特此承诺。 | |||||
宁波上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减持承诺 | 1、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三年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本合伙企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票。3、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伙企业将不会减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本合伙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2)本合伙企业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4、本合伙企业承诺在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5、但若本合伙企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则本合伙企业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日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本合伙企业在三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6、若本合伙企业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并导致本合伙企业不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时,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受让方应当在本合伙企业该次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承诺函第五条的规定。7、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若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合伙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8、以上股份不包括本合伙企业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 | 2017年03月21日 | 2022年3月21日 | 正常履行中 |
司股份。特此承诺。 | |||||
北京太行大业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作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大业投资兹此就其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作出如下承诺:1、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三年后的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3、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不会减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2)本公司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4、本公司承诺在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5、但若本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则本公司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本公司在三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6、若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并导致本公司不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时,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受让方应当在本公司该次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承诺函第五条的规定。7、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损失。8、以上股份不包括本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特此承诺。 | 2017年03月21日 | 2022年3月21日 | 正常履行中 |
赵延平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 | 鉴于: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2、根据《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赵延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8,969,022 | 2017年03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诺 | 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32.40%,为公司控股股东;另,赵延平先生通过大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7.96%的股份,通过上裕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0.83%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28.79%的股份。因此,赵延平先生在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61.19%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保证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或第三人的利益,进一步规范和减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先生承诺如下: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依照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4、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特此承诺。 | ||||
赵延平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鉴于: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2、根据《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赵延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8,969,022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32.40%,为公司控股股东;另,赵延平先生通过大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7.96%的股份,通过上裕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0.83%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28.79%的股份。因此,赵延平先生在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61.19%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 | 2017年03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制人。为保证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保障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或第三人的利益,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先生就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之事宜作出承诺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者企业(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或类似业务;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3、本人及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承诺将不向其他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4、若本人及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可能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则本人及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构成竞争的产品、停止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5、本人将不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不正当的干预;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特此承诺。 | |||||
赵延平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鉴于: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2、根据《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赵延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8,969,022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32.40%,为公司控股股东;另,赵延平先生通过大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7.96%的股份,通过上裕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0.83%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28.79%的股份。因此,赵延平先生在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61.19%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保证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先生就避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之事宜作出承诺如下:1、作为公司的 | 2017年03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公司章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提高守法合规意识。2、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独立,确保不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其控股子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经营性资金占用: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超过正常商业信用期的资金占用;(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公司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基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所提供使用的资金、公司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3、依法行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权利,不滥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权利侵占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其控股子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4、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未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而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损失,本人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特此承诺。 | |||||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为强化股东、管理层诚信义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约束措施的议案》。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现公司就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承诺如下: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 | 2017年03月21日 | 2020年3月21日 | 正常履行中 |
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在公司出现应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情形,公司应在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事项出现后2个工作日内启动决策程序,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履行备案程序。公司将采取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等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公司回购股份议案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中股东大会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4、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30个交易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5、公司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拟用于回购资金应为自筹资金。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① 公司回购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且年度回购金额合计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② 公司为稳定股价而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且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③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②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6、若公司存在上述违反承诺情形时,公司应:① 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 向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③ 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④ 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特此承诺。 | |||||
赵延平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为强化股东、管理层诚信义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2017年03月21日 | 2020年3月21日 | 正常履行中 |
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及公司应付其或上裕投资、大业投资的现金分红归属于控股股东的部分的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以上存在上述情形时,则公司可将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及公司应付其或上裕投资、大业投资的现金分红归属于控股股东的部分的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对于应当截留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按时足额截留,否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中小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 |||||
高占武;洪天峰;朴东国;王杰俊;王向忠;吴思超;赵延平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承诺如下:1、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法相关手续后,应在2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 2017年03月21日 | 2020年3月21日 | 正常履行中 |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过程中作出了相关承诺,为确保该等承诺的履行,现就未能履行前述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1、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二级市场价格确定。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依法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3、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 | 2017年03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决、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决、决定。特此承诺。 | |||||
赵延平 | 其他承诺 | 作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过程中作出了相关承诺,为确保该等承诺的履行,现就未能履行前述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1、若本人违反股份锁定的承诺,本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如本人违反稳定股价、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并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做出相应裁决、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决、决定。特此承诺。 | 2017年03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甘为民;高占武;洪天峰;侯勇涛;陆洁;朴东国;沈云中;施俭;王红;王杰俊;王向忠;吴思超;赵延平 | 其他承诺 | 作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过程中作出了相关承诺,为确保该等承诺的履行,现就未能履行前述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决、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决、决定。特此承诺。 | 2017年03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甘为民;高占武;洪天峰;侯勇涛;陆洁;朴东国;沈云中;施俭;王红;王杰俊;王向忠;吴思超;赵延平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7年03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甘为民;洪天峰;朴东国;沈云中;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董事会承诺公司提供的所有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 2017年03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施俭;王杰俊;王向忠;吴思超;赵延平 | 法律责任。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因广发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7年03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 其他承诺 | 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7年03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其他承诺 | 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7年03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如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则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另公司可根据发行时间调整利润分配方案。 | 2017年03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作出如下承诺: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 2017年03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4、若上述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回购股份、购回股份以及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特此承诺。 | |||||
赵延平 | 其他承诺 | 作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先生就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作出如下承诺: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已公开发售的老股(如有),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本人同意以本人在前述事实认定当年度或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其享有的现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若本人未履行上述购回或赔偿义务,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特此承诺。 | 2017年03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甘为民;高占武;洪天峰;侯勇涛;陆洁;朴东国;沈云中;施俭;王红;王杰俊;王向忠;吴思超;赵延平 | 其他承诺 | 作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作出如下承诺: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法律责任。2、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本人同意以本人在前述事实认定当年度或以后年度通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所获现金分红或现金薪酬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特此承诺。 | 2017年03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赵延平 | 其他承诺 | 作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先生兹此就公司员工有关社会保险、公积金补缴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如今后因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应缴而未缴、未足额为其全体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部门要求或决定补缴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受到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承诺,在无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本人将承担所有补缴款项、罚款的支出。特此承诺。 | 2017年03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北京太行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上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朴东国;苏州方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王杰俊;王向忠;赵延平 | 其他承诺 | 作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及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1 赵延平28,969,02 32.40;2上裕投资 18,622,943 20.83;3大业投资16,553,727 18.52;4尚坤投12,415,295 13.89;5方广资本3,900,000 4.36;6.朴东国 2,758,955 3.09;7.广发信德 2,731,365 3.06;8.王向忠 2,345,111 2.62; 9.王杰俊 1,103,582 1.23 合计 89,400,000 股东兹确认如下:1、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被冻结、查封、保全或者设定质押、其他形式的权利限制或第三人他项权利的情况。2、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目前持有的公司上述之股份均是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以自有资金真实出资并持有,不存在他人委托、信托持有股份的情形;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上述之股份未被质押或冻结,其上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方权益。3、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刑事起诉及行政处罚案件。 | 2017年03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赵延平 | 其他承诺 | 作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先生兹此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承诺如下: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特此承诺。 | 2017年03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甘为民;高占武;洪天峰;侯勇涛;陆洁;朴东国;沈云中; | 其他承诺 | 作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拟采取 | 2017年03月2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施俭;王红;王杰俊;王向忠;吴思超;赵延平 | 的填补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而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特承诺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将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或修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承诺将拟公布的员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或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赵延平 | 股份增持承诺 |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律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2)自2018年2月7日起的12个月内,择机以总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在内)且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资金增持公司股票。(3)增持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所作的各项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 2018年02月07日 | 2019年8月7日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0,528,809.85 | 425,477,139.9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88,759.6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430,769,168.89 | 215,361,697.52 |
其中:应收票据 | 2,002,320.00 | 5,137,666.99 |
应收账款 | 428,766,848.89 | 210,224,030.53 |
预付款项 | 47,258,814.40 | 45,750,276.4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7,959,678.16 | 21,524,485.1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72,226,910.09 | 102,275,250.4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3,344,530.80 | 233,526,205.81 |
流动资产合计 | 1,083,676,671.88 | 1,043,915,055.3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0,584,423.27 | 33,362,337.1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8,964,335.65 | 22,738,437.38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28,965,961.61 | 23,604,761.9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246,305.09 | 2,246,305.09 |
长期待摊费用 | 6,553,927.62 | 8,298,858.2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753,756.60 | 8,854,889.9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674,202.85 | 7,674,202.8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7,742,912.69 | 106,779,792.47 |
资产总计 | 1,211,419,584.57 | 1,150,694,847.8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33,598,985.80 | 95,676,365.51 |
预收款项 | 18,261,842.55 | 20,802,321.5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809,689.51 | 27,252,529.43 |
应交税费 | 9,534,232.46 | 22,768,777.32 |
其他应付款 | 122,388,970.11 | 126,305,895.53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8,593,720.43 | 322,805,889.3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603,881.46 | 6,144,702.90 |
递延收益 | 34,258,333.33 | 34,133,333.3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14,495.83 | 3,651,853.9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3,176,710.62 | 43,929,890.15 |
负债合计 | 371,770,431.05 | 366,735,779.4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46,545,000.00 | 123,272,5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91,224,896.19 | 493,776,674.35 |
减:库存股 | 118,794,825.00 | 119,894,4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231,460.31 | 52,482.9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411,161.70 | 31,411,161.7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76,965,956.76 | 244,684,568.0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27,583,649.96 | 773,302,987.04 |
少数股东权益 | 12,065,503.56 | 10,656,081.3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39,649,153.52 | 783,959,068.3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11,419,584.57 | 1,150,694,847.83 |
法定代表人:赵延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占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诚刚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0,475,060.66 | 384,330,763.55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444,218,144.54 | 213,538,272.18 |
其中:应收票据 | 1,788,420.00 | 4,037,666.99 |
应收账款 | 442,429,724.54 | 209,500,605.19 |
预付款项 | 43,092,319.75 | 42,371,016.85 |
其他应收款 | 42,022,570.99 | 25,157,807.34 |
存货 | 149,016,698.87 | 98,567,100.27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3,344,530.80 | 233,071,388.40 |
流动资产合计 | 1,042,169,325.61 | 997,036,348.59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6,553,671.06 | 72,847,316.89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3,316,724.04 | 19,381,882.03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5,512,119.00 | 13,236,884.2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163,615.33 | 7,973,099.1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75,442.21 | 3,525,952.5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674,202.85 | 7,674,202.8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6,095,774.49 | 124,639,337.65 |
资产总计 | 1,208,265,100.10 | 1,121,675,686.2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34,608,110.67 | 98,122,715.01 |
预收款项 | 12,012,054.62 | 16,312,797.63 |
应付职工薪酬 | 13,308,569.06 | 21,559,847.41 |
应交税费 | 10,825,419.00 | 16,435,159.23 |
其他应付款 | 124,630,288.22 | 127,763,464.53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5,384,441.57 | 310,193,983.8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244,400.57 | 5,785,222.01 |
递延收益 | 33,958,333.33 | 33,833,333.3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77,000.00 | 1,377,00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0,579,733.90 | 40,995,555.34 |
负债合计 | 365,964,175.47 | 351,189,539.1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46,545,000.00 | 123,272,5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91,127,954.98 | 493,679,733.14 |
减:库存股 | 118,794,825.00 | 119,894,4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348,306.16 | 31,348,306.16 |
未分配利润 | 292,074,488.49 | 242,080,007.7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42,300,924.63 | 770,486,147.0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08,265,100.10 | 1,121,675,686.24 |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201,025,559.78 | 151,571,611.78 |
其中:营业收入 | 201,025,559.78 | 151,571,611.7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02,110,336.32 | 145,140,146.13 |
其中:营业成本 | 95,681,498.71 | 68,333,264.1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343,430.35 | 967,802.58 |
销售费用 | 51,125,194.89 | 42,563,973.61 |
管理费用 | 19,506,161.32 | 9,928,338.74 |
研发费用 | 38,341,603.19 | 22,311,636.61 |
财务费用 | -3,831,645.87 | 10,991.43 |
其中:利息费用 | 404,026.79 | 270,666.67 |
利息收入 | -1,258,743.74 | -1,038,011.68 |
资产减值损失 | -55,906.27 | 1,024,139.02 |
加:其他收益 | 17,602,547.94 | 24,723,569.6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65,958.52 | 1,885,116.7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81,774.11 | 1,885,116.76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0,424.27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604,154.19 | 33,040,152.10 |
加:营业外收入 | 80,883.76 | 6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55,539.94 | 5,200.0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629,498.01 | 33,035,552.10 |
减:所得税费用 | -627,076.98 | 2,824,094.6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256,574.99 | 30,211,457.5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256,574.99 | 30,211,457.5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196,597.42 | 29,891,218.00 |
少数股东损益 | 59,977.57 | 320,239.5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2,534.83 | -2,911.02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2,534.83 | -2,911.02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2,534.83 | -2,911.02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82,534.83 | -2,911.02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1,439,109.82 | 30,208,546.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379,132.25 | 29,888,306.9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9,977.57 | 320,239.50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889 | 0.129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879 | 0.129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赵延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占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诚刚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187,496,021.09 | 143,532,190.84 |
减:营业成本 | 90,284,306.29 | 65,814,687.52 |
税金及附加 | 1,013,399.64 | 884,608.52 |
销售费用 | 32,102,067.80 | 38,138,797.20 |
管理费用 | 16,501,061.06 | 8,509,942.11 |
研发费用 | 34,319,196.30 | 20,768,370.63 |
财务费用 | -3,688,825.38 | -6,438.38 |
其中:利息费用 | 364,795.50 | 270,666.67 |
利息收入 | -1,235,972.74 | -1,023,031.54 |
资产减值损失 | 759,941.97 |
加:其他收益 | 16,196,656.06 | 18,381,495.5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65,958.52 | 1,885,116.7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885,116.76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7,127,429.96 | 28,928,893.56 |
加:营业外收入 | 3,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54,099.6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7,076,330.33 | 28,928,893.56 |
减:所得税费用 | 191,755.51 | 2,824,094.60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884,574.82 | 26,104,798.96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884,574.82 | 26,104,798.96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6,884,574.82 | 26,104,798.96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626,937,231.58 | 428,124,059.53 |
其中:营业收入 | 626,937,231.58 | 428,124,059.5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10,945,726.08 | 400,872,917.22 |
其中:营业成本 | 288,822,953.35 | 194,546,886.4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227,331.38 | 3,285,691.25 |
销售费用 | 155,553,323.49 | 113,133,631.41 |
管理费用 | 64,656,151.66 | 29,485,485.50 |
研发费用 | 90,940,186.18 | 53,386,975.21 |
财务费用 | -7,025,617.88 | -234,013.22 |
其中:利息费用 | 1,065,315.44 | 270,666.67 |
利息收入 | -3,701,783.46 | -2,273,175.30 |
资产减值损失 | 13,771,397.90 | 7,268,260.62 |
加:其他收益 | 46,316,580.39 | 41,677,828.9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995,827.34 | 79,899.9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77,913.83 | 79,899.9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0,424.27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0,424,337.50 | 69,008,871.17 |
加:营业外收入 | 878,906.11 | 3,618,004.39 |
减:营业外支出 | 243,486.01 | 204,974.1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1,059,757.60 | 72,421,901.37 |
减:所得税费用 | 4,085,371.68 | 7,879,043.1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974,385.92 | 64,542,858.1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974,385.92 | 64,542,858.1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5,564,963.67 | 64,071,421.12 |
少数股东损益 | 1,409,422.25 | 471,437.07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8,977.41 | -17,207.09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8,977.41 | -17,207.09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8,977.41 | -17,207.09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78,977.41 | -17,207.09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7,153,363.33 | 64,525,651.1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5,743,941.08 | 64,054,214.0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09,422.25 | 471,437.07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750 | 0.293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724 | 0.293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587,345,987.95 | 411,381,840.43 |
减:营业成本 | 297,503,288.53 | 192,711,893.30 |
税金及附加 | 3,503,483.29 | 2,998,845.47 |
销售费用 | 111,139,557.12 | 102,362,059.68 |
管理费用 | 56,072,395.78 | 25,360,991.39 |
研发费用 | 82,143,146.19 | 49,405,608.32 |
财务费用 | -6,289,744.82 | -439,529.65 |
其中:利息费用 | 1,024,772.15 | 270,666.67 |
利息收入 | -3,646,364.39 | -2,237,608.78 |
资产减值损失 | 8,348,940.03 | 5,046,600.69 |
加:其他收益 | 43,770,710.46 | 34,659,544.8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995,827.34 | 79,899.9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77,913.83 | 79,899.9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6,691,459.63 | 68,674,815.98 |
加:营业外收入 | 774,250.23 | 3,599,0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195,784.10 | 199,774.19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7,269,925.76 | 72,074,041.79 |
减:所得税费用 | 3,991,870.06 | 7,155,821.80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278,055.70 | 64,918,219.9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278,055.70 | 64,918,219.9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3,278,055.70 | 64,918,219.99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03,363,195.23 | 403,697,370.7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6,807,439.26 | 14,752,287.7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990,904.04 | 59,155,295.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1,161,538.53 | 477,604,954.1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90,308,757.43 | 251,182,601.6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3,935,845.61 | 95,398,120.4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4,081,713.88 | 65,832,761.7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9,834,714.62 | 122,903,383.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8,161,031.54 | 535,316,867.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6,999,493.01 | -57,711,913.2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718,341.1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7,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4,748,341.1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903,858.62 | 18,114,723.8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868,335.42 | 60,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9,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9,772,194.04 | 78,114,723.8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976,147.13 | -78,114,723.8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4,557,7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00.00 | 374,557,7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710,151.5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225,065.6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710,151.50 | 15,225,065.6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710,151.50 | 359,332,634.3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35,758.60 | -1,174,235.7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5,497,738.78 | 222,331,761.5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0,928,784.05 | 128,490,353.7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5,431,045.27 | 350,822,115.31 |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22,589,701.28 | 385,156,632.9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3,715,366.25 | 13,262,038.9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6,862,977.12 | 60,556,225.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3,168,044.65 | 458,974,897.5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54,112,768.41 | 240,965,789.2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0,131,896.34 | 86,067,639.9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8,911,805.71 | 59,812,767.3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7,081,924.09 | 113,194,809.8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0,238,394.55 | 500,041,006.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070,349.90 | -41,066,108.8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718,341.1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7,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4,718,341.1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493,281.57 | 16,253,967.8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6,884,268.00 | 77,133,098.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9,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5,377,549.57 | 93,387,065.8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340,791.60 | -93,387,065.8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4,557,7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00.00 | 374,557,7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710,151.5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225,065.6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710,151.50 | 15,225,065.6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710,151.50 | 359,332,634.3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337.16 | -1,132,257.6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1,455,046.96 | 223,747,202.0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1,897,707.62 | 113,911,754.0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0,442,660.66 | 337,658,956.09 |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