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11
2018年10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倪茂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志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志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36,079,730.41 | 461,897,590.36 | 88.2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24,435,442.69 | 339,411,064.71 | 54.53%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8,902,450.34 | 128.19% | 118,697,311.69 | 1.5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77,000.01 | 359.87% | 7,271,958.66 | -46.4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43,709.03 | -73.59% | 3,320,061.15 | -68.0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7,281,364.24 | 25.3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300.00% | 0.091 | -62.0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300.00% | 0.091 | -62.0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6% | 407.14% | 2.47% | -61.16% |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是□否
本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0226 | 0.097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51,479.9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397.75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2,517,209.02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97,393.67 | |
合计 | 3,951,897.5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04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倪茂生 | 境内自然人 | 27.97% | 20,786,600 | 20,786,600 | 质押 | 3,500,000 | ||
倪铭 | 境内自然人 | 9.31% | 6,921,500 | 6,921,500 | ||||
无锡领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80% | 4,313,000 | 0 | ||||
谈渊智 | 境内自然人 | 5.23% | 3,885,723 | 3,885,723 | ||||
薛祖兴 | 境内自然人 | 3.34% | 2,482,100 | 2,482,100 | 质押 | 679,800 | ||
扬州尚颀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2% | 1,874,800 | 0 | ||||
上海国弘开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2% | 1,800,000 | 0 | ||||
程伟松 | 境内自然人 | 1.71% | 1,271,300 | 1,271,300 | ||||
郑兆星 | 境内自然人 | 1.68% | 1,251,100 | 938,325 | ||||
季建农 | 境内自然人 | 1.68% | 1,251,100 | 1,251,1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无锡领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31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13,000 |
扬州尚颀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1,87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74,800 |
上海国弘开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0,000 |
张福珍 | 703,354 | 人民币普通股 | 703,354 |
冯伟华 | 57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6,100 |
石敬 | 475,704 | 人民币普通股 | 475,704 |
上海瑞经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0,000 |
郑兆星 | 312,775 | 人民币普通股 | 312,775 |
刘俊颖 | 245,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5,520 |
吴宏 | 24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3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倪茂生与倪铭为父子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2、无锡领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李春义为上海国弘开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倪茂生 | 20,786,600 | 0 | 0 | 20,786,6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0年7月24日 |
倪铭 | 6,921,500 | 0 | 0 | 6,921,5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0年7月24日 |
谈渊智 | 0 | 0 | 3,885,723 | 3,885,723 | 首发后限售股 | 2021年8月20日 |
王泳 | 0 | 0 | 1,061,508 | 1,061,508 | 首发后限售股 | 2019年8月20日 |
无锡凯利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728,391 | 728,391 | 首发后限售股 | 2019年8月20日 |
秦春森 | 0 | 0 | 637,099 | 637,099 | 首发后限售股 | 2019年8月20日 |
薛祖兴 | 2,482,100 | 620,525 | 620,525 | 2,482,100 | 首发前限售股解禁,董监高 | 2019年3月5日 |
离任锁定 | ||||||
程伟松 | 1,271,300 | 317,825 | 317,825 | 1,271,300 | 首发前限售股解禁,董监高离任锁定 | 2019年3月5日 |
季建农 | 1,251,100 | 312,775 | 312,775 | 1,251,100 | 首发前限售股解禁,董监高离任锁定 | 2019年3月5日 |
郑兆星 | 1,251,100 | 312,775 | 0 | 938,325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周菊秀 | 1,210,800 | 302,700 | 302,700 | 1,210,800 | 首发前限售股解禁,类高管离任锁定 | 2019年3月5日 |
徐行 | 290,000 | 72,500 | 0 | 217,500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王劲舒 | 100,000 | 25,000 | 0 | 75,000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陈波 | 30,000 | 7,500 | 7,500 | 30,000 | 首发前限售股解禁,董监高离任锁定 | 2019年3月5日 |
其他限售股 | 15,405,500 | 15,405,500 | 0 | 0 | 首发前限售股,已解禁 | 已于2018年7月26日解禁 |
合计 | 51,000,000 | 17,377,100 | 7,874,046 | 41,496,946 | -- | -- |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谈渊智、秦春森、王泳、姚邦豪、凯利投资持有的微研精密100%股权。本次交易的在本报告期内实施情况如下: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经过慎重考虑和研究,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资产重组方案中有关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决议,本次交易中公司不再涉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2018年7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32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2018年7月26日,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谈渊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75号)。
2018年8月6日,微研精密己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672502097K)。本次变更完成后,本次交易对方谈渊智、秦春森、王泳、姚邦豪、凯利投资持有的微研精密100%股权己过户至公司名下,现公司持有微研精密100%股权,微研精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8年8月13日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隆盛科技因本次交易向谈渊智等4名交易对方合计发行的6,312,721股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均为限售流通股,发行后股份总数为74,312,721股。
2018年8月2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正式发行上市。2018年9月14日,公司披露了由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锡微研精密冲压件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698号)。根据审计结果,在过渡期内(为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微研精密合并净利润为12,751,786.34元人民币。过渡期损益已根据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协议之约定归本公司享有。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谈渊智、秦春森、王泳、姚邦豪、无锡凯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微研精密冲压件有限公司100%股权。 | 2018年06月04日 |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
2018年06月12日 |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 |
2018年06月28日 |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 |
2018年07月05日 |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 |
2018年07月26日 |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 |
2018年08月08日 |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 |
2018年08月18日 |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
2018年09月14日 |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权激励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谈渊智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人本次认购的隆盛科技股票,自该等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2、上述限售期内,本人认购的隆盛科技股票如因隆盛科技实施送股、转增等事项而增加的部分,将一并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承诺。 | 2018年08月21日 | 2021年08月20 | 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秦春森;王泳;无锡凯利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人/本企业本次认购的隆盛科技股票,自该等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2、上述限售期内,本人/本企业认购的隆盛科技股票如因隆盛科技实施送股、转增等事项而增加的部分,将一并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承诺。 | 2018年08月21日 | 2019年08月20 | 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
谈渊智、秦春森、王泳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根据公司与补偿义务人谈渊智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次交易对方谈渊智承诺微研精密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204.24万元、2,870.14万元和3,863.43万元。如2018年度至2020年度存在需进行业绩补偿的, | 2018年08月21日 | 2020年12月31 | 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补偿义务人首先应以股份补偿的方式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如按上述方法补偿完毕之后仍有不足,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具体股份补偿数额和现金补偿金额按照下列计算公式计算:股份补偿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净利润数)×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如果补偿期内隆盛科技有现金分红,则当期应补偿股份在上述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补偿股份赠送给隆盛科技;如果补偿期内隆盛科技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补偿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发生变化,则隆盛科技回购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回购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若补偿义务人累计补偿股份数额不足,则在解锁期满后再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解锁期满后应补偿现金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解锁期满后应补偿现金数=(应补偿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秦春森、王泳作为补偿义务人之保证人,均不可撤销的同意补偿义务人基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而应当承担的一切补偿责任(含补偿义务人因违约而承担的责任)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
倪茂生;倪铭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本人目前没有从事、将来也不会利用从隆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隆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2、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隆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3、如本人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隆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方获得与隆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 | 2018年08月2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隆盛科技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隆盛科技或其控股子公司。若隆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人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且给予隆盛科技选择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隆盛科技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我方不再系隆盛科技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日止。二、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隆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隆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隆盛科技及其中小股东利益。2、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隆盛科技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隆盛科技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系隆盛科技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日止。 | |||||
谈渊智 | 关于同业竞争、关 | 一、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人控制的企业以及本人担任董事、高 | 2018年08月2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不存在违 |
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以下统称“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交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2、除法律法规允许外,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者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其他企业。3、如上市公司认定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人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人无条件依照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4、本人违反本承诺书的任何一项承诺的,将补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反该承诺的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倪茂生、倪铭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7年07月25日 | 2020年7月24日 | 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领峰创投、尚颀投资、国弘开元、瑞经达创投、中孵创投、张福珍、冯伟华、周菊秀、唐加全、彭俊、沈家湖、徐伟、尹亮亮、陆强、齐方、陈琨、吴丹、陈丹丹、宋巍、曾劲平、邵兴隆、李威、李斌、沈晓明、孙亚红、吴毅倩、盛振明、孙骋业、朱情琴、张智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7年07月25日 | 2018年7月24日 | 承诺已履行完毕 | |
薛祖兴、程伟松、王劲舒、徐行、常俊庭、季建农、郑兆星、陈波 | 股份限售承诺 |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 2017年07月2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 |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况 | ||||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将按照《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回购公司股票。 | 2017年07月25日 | 2020年7月24日 | 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倪茂生、倪铭、薛祖兴、任永平、沈同仙、姚春德、程伟松、王劲舒、徐行、常俊庭、季建农、郑兆星、陈波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倪茂生、倪铭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本人将按照《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增持公司股票;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票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票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 2017年07月25日 | 2020年7月24日 | 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回购承诺 |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中国证监会就此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 | 2017年07月25日 | 2020年7月24日 | 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启动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和二级市场价格孰高者确定(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 |||||
倪茂生、倪铭 | 股份回购承诺 |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之日起五日内,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将启动回购方案,购回价格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和二级市场价格孰高者确定(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 2017年07月25日 | 2020年7月24日 | 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倪茂生、倪铭 | 股份增持承诺 |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2)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2、控股股东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 | 2018年07月25日 | 2020年7月24日 | 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3、控股股东承诺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但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 | |||||
倪茂生、倪铭、薛祖兴、程伟松、王劲舒、徐行、常俊庭 | 股份增持承诺 |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2)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2、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3、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为本次稳定股价而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现金薪酬的30%,但不超过100%。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4、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5、在公 | 2017年07月25日 | 2020年7月24日 | 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6、公司若有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 | |||||
倪茂生、倪铭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人和本人的近亲属目前没有、并且今后也不会在与隆盛科技及其未来可能拥有的控股子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似业务的企业、单位进行投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员。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其他公司、经济组织目前没有,并且今后也不会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间接从事与隆盛科技及其未来可能拥有的控股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似的经营活动和业务,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隆盛科技及其未来可能拥有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 2017年07月2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倪茂生、倪铭 | 股份减持承诺 | 一、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二、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一)本公司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 | 2017年07月2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一)本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二)本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五、本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备案并予以公告。 | |||||
领峰创投、薛祖兴、周菊秀 | 股份减持承诺 | 一、本人/本单位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二、本人/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本单位不得减持股份:(一)本公司或者本人/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本人/本单位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人/本单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 | 2017年07月2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信息披露的规定。 | |||||
倪茂生、倪铭、薛祖兴、季建农、郑兆星、陈波、程伟松、王劲舒、徐行、常俊庭、 | 股份减持承诺 | 一、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二、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一)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一)本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二)本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五、本人在任职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六、本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备案并予以公告。本人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 | 2017年07月2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信息。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前述规定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发生高送转、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本人应当同步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的关联性。七、本人减持股份,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 ||||||
张福珍、冯伟华、唐加全、彭俊、沈家湖、徐伟、尹亮亮、陆强、齐方、陈琨、吴丹、陈丹丹、宋巍、曾劲平、邵兴隆、李威、李斌、沈晓明、孙亚红、吴毅倩、盛振明、孙骋业、朱情琴、张智、尚颀投资、国弘开元、瑞经达创投、中孵创投 | 股份减持承诺 | 一、本人/本单位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二、本人/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本人/本单位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四、本人/本单位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本人/本单位应当在大宗交易时明确所卖股份的性质、数量、种类、价格,并遵守《减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五、本人/本单位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 2017年07月2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
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截止报告期末,所有承诺人均严格遵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第四节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3,579,747.85 | 76,048,033.6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29,941,600.79 | 99,968,340.25 |
其中:应收票据 | 20,542,147.77 | 40,688,593.19 |
应收账款 | 109,399,453.02 | 59,279,747.06 |
预付款项 | 40,498,953.80 | 959,084.9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834,925.64 | 3,245,911.11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27,092,308.89 | 47,197,343.8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592,646.16 | 85,455,981.34 |
流动资产合计 | 411,540,183.13 | 312,874,695.1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01,365,948.44 | 106,936,628.63 |
在建工程 | 33,340,481.57 | 18,714,513.3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50,730,850.34 | 20,130,166.30 |
开发支出 | 381,352.83 | |
商誉 | 159,468,948.44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979,979.84 | 33,980.6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39,884.91 | 1,439,706.4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458.35 | 1,767,9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7,728,904.72 | 149,022,895.26 |
资产总计 | 869,269,087.85 | 461,897,590.3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7,000,000.00 | 55,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73,510,265.99 | 55,452,735.17 |
预收款项 | 921,255.38 | 106,811.5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5,398,467.97 | 846,665.76 |
应交税费 | 1,857,323.23 | 831,033.27 |
其他应付款 | 13,952,879.85 | 241,828.08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2,640,192.42 | 112,479,073.8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58,382.26 | 812,345.44 |
递延收益 | 8,545,713.04 | 9,195,106.4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635,184.3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4,639,279.64 | 10,007,451.84 |
负债合计 | 317,279,472.06 | 122,486,525.6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4,312,721.00 | 68,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61,297,695.91 | 172,610,416.9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66,648.58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3,270,064.79 | 13,270,064.7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5,554,960.99 | 85,530,583.0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24,502,091.27 | 339,411,064.71 |
少数股东权益 | 27,487,524.5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51,989,615.79 | 339,411,064.7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69,269,087.85 | 461,897,590.36 |
法定代表人:倪茂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志彬会计机构负责人:石志彬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8,991,123.20 | 76,048,033.6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67,666,629.13 | 99,968,340.25 |
其中:应收票据 | 16,057,940.17 | 40,688,593.19 |
应收账款 | 51,608,688.96 | 59,279,747.06 |
预付款项 | 14,201,446.46 | 959,084.96 |
其他应收款 | 2,913,800.00 | 3,245,911.11 |
存货 | 76,001,190.79 | 47,197,343.8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580,153.41 | 85,455,981.34 |
流动资产合计 | 254,354,342.99 | 312,874,695.10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00,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2,228,951.94 | 106,936,628.63 |
在建工程 | 22,624,129.01 | 18,714,513.3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9,607,183.30 | 20,130,166.3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126.29 | 33,980.6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39,706.41 | 1,439,706.4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67,9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45,929,096.95 | 149,022,895.26 |
资产总计 | 700,283,439.94 | 461,897,590.3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0,000,000.00 | 55,00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35,300,242.61 | 55,452,735.17 |
预收款项 | 106,811.53 | |
应付职工薪酬 | 406,112.44 | 846,665.76 |
应交税费 | 579,192.35 | 831,033.27 |
其他应付款 | 736,995.33 | 241,828.08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7,022,542.73 | 112,479,073.8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58,382.26 | 812,345.44 |
递延收益 | 8,367,072.26 | 9,195,106.4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8,825,454.52 | 10,007,451.84 |
负债合计 | 175,847,997.25 | 122,486,525.6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4,312,721.00 | 68,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61,297,695.91 | 172,610,416.9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3,270,064.79 | 13,270,064.79 |
未分配利润 | 75,554,960.99 | 85,530,583.0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24,435,442.69 | 339,411,064.7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00,283,439.94 | 461,897,590.36 |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58,902,450.34 | 25,812,397.37 |
其中:营业收入 | 58,902,450.34 | 25,812,397.3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9,542,434.04 | 27,115,075.96 |
其中:营业成本 | 41,222,570.06 | 17,809,396.4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21,107.11 | 194,869.73 |
销售费用 | 4,302,445.72 | 2,019,362.12 |
管理费用 | 6,833,386.44 | 6,246,989.06 |
研发费用 | 5,112,035.06 | |
财务费用 | 1,796,114.78 | 858,251.59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
资产减值损失 | -345,225.13 | -13,792.94 |
加:其他收益 | 1,255,457.06 | 337,531.9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86,854.8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02,328.24 | -965,146.67 |
加:营业外收入 | 233,664.50 | 319,818.89 |
减:营业外支出 | 19,397.48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16,595.26 | -645,327.78 |
减:所得税费用 | 734,152.58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82,442.68 | -645,327.78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77,000.01 | -645,327.78 |
少数股东损益 | -494,557.3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 |
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82,442.68 | -645,327.7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77,000.01 | -645,327.7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94,557.3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2 | -0.0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2 | -0.0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倪茂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志彬会计机构负责人:石志彬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24,864,836.07 | 25,812,397.37 |
减:营业成本 | 18,939,210.20 | 17,809,396.40 |
税金及附加 | 352,174.76 | 194,869.73 |
销售费用 | 2,622,787.17 | 2,019,362.12 |
管理费用 | 3,281,541.39 | 3,189,399.54 |
研发费用 | 3,188,982.71 | 3,057,589.52 |
财务费用 | 1,292,572.05 | 858,251.59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
资产减值损失 | -345,225.13 | -13,792.94 |
加:其他收益 | 1,255,457.06 | 337,531.9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09,705.8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02,044.16 | -965,146.67 |
加:营业外收入 | 233,515.49 | 319,818.89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68,528.67 | -645,327.78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68,528.67 | -645,327.78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968,528.67 | -645,327.78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26 | -0.0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26 | -0.01 |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118,697,311.69 | 116,925,822.02 |
其中:营业收入 | 118,697,311.69 | 116,925,822.0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7,722,943.59 | 106,893,481.43 |
其中:营业成本 | 83,939,462.45 | 80,436,372.2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329,572.49 | 1,216,805.07 |
销售费用 | 7,628,875.15 | 5,559,047.32 |
管理费用 | 11,207,526.27 | 6,993,708.04 |
研发费用 | 10,532,044.91 | 9,046,894.63 |
财务费用 | 2,864,108.05 | 3,040,746.40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
资产减值损失 | 221,354.27 | 599,907.69 |
加:其他收益 | 2,608,432.39 | 2,170,348.7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94,358.0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177,158.53 | 12,202,689.32 |
加:营业外收入 | 1,334,110.27 | 4,039,342.23 |
减:营业外支出 | 19,397.75 | 58,081.6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491,871.05 | 16,183,949.95 |
减:所得税费用 | 714,469.72 | 2,604,157.9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77,401.33 | 13,579,791.97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271,958.66 | 13,579,791.97 |
少数股东损益 | -494,557.3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
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777,401.33 | 13,579,791.9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271,958.66 | 13,579,791.9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94,557.3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91 | 0.2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91 | 0.2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84,659,697.42 | 116,925,822.02 |
减:营业成本 | 61,656,102.59 | 80,436,372.28 |
税金及附加 | 1,060,640.14 | 1,216,805.07 |
销售费用 | 5,949,216.60 | 5,559,047.32 |
管理费用 | 7,655,681.22 | 6,993,708.04 |
研发费用 | 8,608,992.56 | 9,046,894.63 |
财务费用 | 2,360,565.32 | 3,040,746.40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
资产减值损失 | 221,354.27 | 599,907.69 |
加:其他收益 | 2,608,432.39 | 2,170,348.7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17,209.0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72,786.13 | 12,202,689.32 |
加:营业外收入 | 1,333,961.26 | 4,039,342.23 |
减:营业外支出 | 0.27 | 58,081.6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606,747.12 | 16,183,949.95 |
减:所得税费用 | -19,682.86 | 2,604,157.9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26,429.98 | 13,579,791.97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
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626,429.98 | 13,579,791.97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49 | 0.2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49 | 0.24 |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4,344,399.88 | 109,958,414.38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720,760.33 | 2,291,926.0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168,495.37 | 3,863,512.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233,655.58 | 116,113,853.2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5,991,179.03 | 72,388,982.9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387,390.33 | 16,475,899.6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128,162.72 | 14,495,769.9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8,287.74 | 22,468,146.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7,515,019.82 | 125,828,798.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81,364.24 | -9,714,945.5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93,969.9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8,107.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8,132,076.9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8,936,560.07 | 1,402,841.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5,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3,936,560.07 | 1,402,841.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04,483.16 | -1,402,841.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6,61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5,000,000.00 | 20,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000,000.00 | 146,61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18,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837,441.92 | 1,861,721.51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54,457.9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791,899.85 | 19,861,721.5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208,100.15 | 126,748,278.4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3,590.7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75,843.46 | 115,630,491.9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8,746,826.85 | 79,392,512.7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4,022,670.31 | 195,023,004.68 |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0,673,575.14 | 109,958,414.3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720,760.33 | 2,291,926.0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899,158.90 | 3,863,512.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293,494.37 | 116,113,853.2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3,560,030.80 | 72,388,982.9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482,839.91 | 16,475,899.6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242,560.71 | 14,495,769.9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866,429.90 | 22,468,146.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1,151,861.32 | 125,828,798.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58,366.95 | -9,714,945.5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56,535.5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0,607.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8,057,142.5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434,019.92 | 1,402,841.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5,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6,434,019.92 | 1,402,841.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376,877.38 | -1,402,841.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6,61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5,000,000.00 | 20,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000,000.00 | 146,61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18,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189,291.14 | 1,861,721.5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189,291.14 | 19,861,721.5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810,708.86 | 126,748,278.4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575,464.53 | 115,630,491.9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2,484,782.23 | 79,392,512.7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060,246.76 | 195,023,004.68 |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单位(盖章): |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签署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