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2019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彭宇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芳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倩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发展战略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市场竞争风险
酒类产品流通领域竞争较为充分,市场参与者众多,占市场较大份额的大型龙头企业较少,公司面临着来自市场不同主体的竞争。随着居民酒类消费升级,新型销售业态如电子商务兴起,促使传统酒类分销商逐渐启动业务转型,零售终端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2.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近年来,酒类产品的市场格局变化明显,酒水价格呈现较大幅度的波动。随着国民收入的增长、中产阶级的崛起、大众消费意识的转换、消费结构开始升级。酒品消费结构逐步转变为以商务消费、个人消费为主,报告期酒品的价格开始回升;此外,酒品价格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临近中秋、春节期间的
传统销售旺季大都会呈现上涨趋势。另一方面,酿酒企业也会根据终端零售价的变动情况调整酒水的出厂价格,但出厂价的调整一般会滞后于市场价格。
3.市场出现酒类产品假冒伪劣的风险酒类产品属于快速消费品,品牌是影响消费者购买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酒类流通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不高,参与者数量众多,且资质、信誉度参差不齐。受利益驱使,少数不法企业和人员制售假冒伪劣及侵权产品,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行业形象。
公司计划以231,554,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第五节重要事项..............................................................................................................................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第九节公司治理..............................................................................................................................
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华致酒行 | 指 |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华致酒业 | 指 | 云南华致酒业有限公司 |
云南融睿 | 指 | 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泽集团 | 指 |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
CVWine | 指 | CVWineInvestmentLimited |
KKR | 指 | KKRLiquorInvestmentHoldingsS.àr.l. |
Pullock | 指 | PullockInvestmentLimited |
新远景成长 | 指 | 新远景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西藏融睿 | 指 | 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 |
杭州长潘 | 指 | 杭州长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香格里拉金六福 | 指 | 云南香格里拉金六福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
新华联控股 | 指 |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
华泽管理 | 指 |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华泽管理有限公司 |
金东投资 | 指 | 金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宁波融睿 | 指 | 宁波融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宜宾五浪液 | 指 |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
茅台股份 | 指 |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期 | 指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华致酒行 | 股票代码 | 300755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华致酒行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VatsLiquorChainStoreManagementJointStockCo.,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彭宇清 |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片区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674412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15号嘉禾国信大厦8层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62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vatsliquor.com | ||
电子信箱 | dongmiban@vatsliquor.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儒平 | 童方宁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15号嘉禾国信大厦8层 | 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15号嘉禾国信大厦8层 |
电话 | 010-56969898 | 010-56969898 |
传真 | 010-56969955 | 010-56969955 |
电子信箱 | dongmiban@vatsliquor.com | dongmiban@vatsliquor.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陈静、李永伟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2018年 | 2017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6年 | |
营业收入(元) | 2,720,804,229.54 | 2,406,518,403.67 | 13.06% | 2,184,134,247.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4,872,734.80 | 202,700,951.33 | 10.94% | 113,000,744.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07,492,987.88 | 169,162,760.08 | 22.66% | 99,912,065.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41,264,509.24 | 365,095,328.30 | -166.08% | -99,677,534.1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9 | 1.17 | 10.26% | 0.6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9 | 1.17 | 10.26% | 0.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17% | 19.83% | -1.66% | 11.53%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6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2,672,517,626.28 | 1,977,753,918.59 | 35.13% | 2,238,216,912.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48,626,001.38 | 1,125,037,986.10 | 19.87% | 920,882,952.07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 231,554,667 |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是□否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9711 |
是否存在公司债□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798,081,474.37 | 625,392,279.52 | 648,007,766.72 | 649,322,708.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092,396.27 | 77,073,252.20 | 60,468,717.11 | 26,238,369.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0,174,782.25 | 68,922,667.07 | 59,470,317.43 | 18,925,221.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864,237.18 | 52,617,640.00 | -60,646,497.41 | -102,371,414.6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金额 | 2017年金额 | 2016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9,741.21 | 255,830.04 | 20,854.84 | 处置固定资产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574,044.70 | 36,900,263.76 | 17,817,529.4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520,794.3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370,198.76 | 6,069,261.42 | -1,475,435.6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462,494.11 | 9,601,684.65 | 3,795,064.2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2,261.22 | 85,479.32 |
合计 | 17,379,746.92 | 33,538,191.25 | 13,088,678.6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精品酒水营销和服务商之一,以“精品、保真、服务、创新”为核心理念,依托多年构建的遍布全国的酒类流通全渠道营销网络体系,以及与上游酒类生产企业长期的合作关系,开发及遴选契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持续为客户和广大消费者提供白酒、葡萄酒、黄酒等国内外优质酒类产品和多元化的服务,致力于建立并完善酒类营销生态体系,通过互联网共享经济平台,打造快捷的遍布全国的酒品消费服务体系,满足不断升级的市场需求。
公司多年来深耕酒类消费终端市场,凭借专业的运营团队、丰富的产品营销经验以及深刻的酒文化认知,构建了包括连锁酒行、华致酒库、零售网点、KA卖场、团购、电商、终端供应商在内的全渠道营销网络体系,从而与上游知名酒企酒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为生产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时,也为终端消费者提供优质、丰富的产品,从而成为链接生产厂商和大众消费市场的关键纽带;公司利用与终端消费者的良好互动,积极参与产品开发工作,一方面遴选品牌知名、性价比高的精品酒水进行销售,另一方面与酿酒企业合作,引导其开发契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选择;公司构建了完整的信息化供应链管理体系,涵盖采购、物流仓储和销售等环节,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保真的精品酒水和高质量、标准化的优质服务,从而赢得市场广泛认可。2011年,“华致酒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二)行业发展趋势及行业地位
本公司是一家精品酒水营销和服务商,服务于酒类流通行业。酒类流通主要是指酒类商品从生产领域向销售领域的流动流程,包括采购、储运、批发、零售、宣传以及服务等与此有关的系列活动。
我国酒类流通行业发展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前),酒类产品计划供应,销售终端形式单一,以阶梯式的各级糖酒公司(或国营商店)为酒类产品的主流分销渠道。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2005年前后),酒类产品从计划供应向市场配置转变,酒类产品流通效率显著提升,经销商开始逐步占据主导地位。第三阶段(2005年至2012年),酒类流通渠道逐步扁平化,并呈现出多元化、专业化、规模化和品牌化的特征。第四阶段(2013年以来),新型流通渠道开始兴起,营销服务成为重点。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持续稳健发展和流通标准规范的广泛运用,酒类流通行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酒类经营者资质管理日益完善,市场经营秩序明显改善,流通效率稳步提升,流通成本有所降低,酒类流通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借助于酒类产量稳定供应与流通渠道的拓宽,酒类流通在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与城镇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将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1)供给端产量充足,酒类资源丰富
作为商务会餐、家庭聚餐等活动传统饮品的白酒,近年来产量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2年-2018年十多年间,白酒行业产量从369.07万千升增至1,038.08万千升,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68%。2018年,虽然受宏观经济下
行影响,白酒行业同比增速有所放缓,但整体产量仍处在历史高位,预计到2020年,白酒产量将达到1,580万千升
。
资料来源:Wind资讯
我国也是饮料酒进口大国。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18年我国酒类进口量为237.26万千升,进口金额约56.01亿美元,同比增长18.15%,继续保持着快速增长的态势。其中葡萄酒进口量为72.97万千升,进口金额约39.15亿美元。充足的酒类供给为酒类流通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数据来源:Wind资讯
(2)居民收入增加及城镇化率提升推动消费需求增长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增长,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从2013年的18,310.80元增加至2018年的28,228.00元。可支配收入增加的同时,居民消费能力也有所增强。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也从2013年的
数据来源:《中国酒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中国酒业协会制定并发布
4,126.70元增加至2018年的5,631.00元
,年均增长率达6.43%。另一方面,我国的城镇化率不断提升。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化率已由1980年的19.4%增加至2018年的59.58%,城镇人口从1980年的19,140万人增加至2018年的83,137万人。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城镇人口总数达到了139,538万人,城镇化率达到了59.58%。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中国社科院联合编制的《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13》预测,到2030年,中国将新增约3.1亿城市居民,城镇化率将达到70%。
随着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和城镇化程度的提升,人们社交生活内容更加丰富,活动次数更加频繁,作为社交重要组成部分的酒类的消费量也不断攀升。
(3)酒类消费呈现良好态势,名优酒品更受青睐
1)白酒
白酒是我国的传统酒类饮品,有着数千年的文化传承和广泛的消费基础,深受广大国民的喜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白酒销量经历了较大幅度的波动,但自2004年开始,一直保持着上升的趋势,从2004年的314.2万千升增加至2012年的1,126.7万千升。2012年后虽然受政策因素影响,销量增速有所放缓,但近几年随着宏观经济的持续复苏,国内白酒消费需求,特别是名优白酒的需求明显回暖。预计到2020年,白酒消费量可以达到1,515.40万千升
。
在消费量不断上升的同时,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带动了居民的消费升级,具体体现为消费者更加看重白酒品牌和口感,对优质白酒的需求量不断攀升,从而为白酒销售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葡萄酒
在我国,葡萄酒的消费也有着历史渊源,但是受制于饮用习惯、收入水平等原因,消费群体并不普遍。在经济发达地区,葡萄酒开始越来越多地进入家庭消费。中青年消费者更加追求高品质的生活,而葡萄酒正好满足了这一需求。研究显示,我国葡萄酒消费群体主要集中在26-35岁、18-25岁这两个年龄段,葡萄酒消费占比分别为49%、34%。
资料来源:Wind资讯
数据来源:MorganStanley
数据来源:华泰证券研究报告,《主动拥抱进口酒,葡萄酒龙头获重生》随着国民收入的增长和消费理念的升级,葡萄酒的消费开始加快增长。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葡萄酒总消费量达到了15.8亿升。相关研究表明,2016年葡萄酒行业整体市场容量接近650亿元人民币
。
数据来源:Wind资讯国内葡萄酒市场的持续扩容和大量的潜在消费者也吸引了进口葡萄酒的涌入,原产于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旧世界”及美国、澳大利亚“新世界”的各类品牌葡萄酒陆续走进国门。2010到2018年,进口葡萄酒数量从30.49万千升增长至72.97万千升,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52%
。进口葡萄酒的竞争格局也由最初的低门槛、小规模、低价格转变为品牌和性价比的竞
数据来源:华泰证券研究报告,《主动拥抱进口酒,葡萄酒龙头获重生》
数据来源:Wind资讯
争。由于目前国内消费者品鉴能力有待提高,进口葡萄酒市场仍处于品牌繁多、价格不明晰的格局之中。符合国内消费者口味,且价格合适的品牌将会获得优势地位。IWSR预计2014年至2018年,我国葡萄酒消费量的增长幅度将达到24.80%,进口葡萄酒占据着增长的主导地位。
数据来源:Wind资讯,WorldBank从人均消费量来看,2008-2017年十年间,我国人均葡萄酒年消费量虽然从1.06升上升至1.28升,但始终在1升左右徘徊,远低于全球人均消费水平。受年轻一代消费习惯转变和可支配收入增加的驱动,在未来10年内,我国葡萄酒行业整体增速将保持在5%左右
。
(4)流通渠道多样化发展
目前,批发分销仍然是酒类流通的重要方式,从事着批发分销活动的经销商活跃于酒类流通市场。酒类经销商有着区域特性,往往在当地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拥有较多的终端资源,能够获取高质量的酒类产品。在从酿酒企业拿到产品后,分销至其他经销商或零售商,最终传递到消费者手中。一些积累了丰富渠道资源和资金实力的经销商,在批发分销酒企自有产品的同时,会选择与名酒企业合作开发新品牌并获得独家品牌经营权,全权负责该品牌的销售推广。
基于加快产品流通、降低流通成本及控制产品品质的市场要求,批发分销过程中的环节不断减少,销售终端的重要性愈加彰显,连锁门店、专卖店、名烟酒店、KA卖场等零售商的话语权日益增加。酒类零售商种类繁多,数量庞大,具有多元化、专业化和规模化的特点,能够深入接触到最终消费者,获取第一手的需求信息。逐渐地,它们不再只是和最后一级经销商进行合作,而是开始与地区总经销商、全国总经销商合作,寻求稳定的、高质量的供货来源,获取流通利润,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服务。
基于电子商务的成熟和物流运输的支持,酒类产品开始通过电商渠道传递到消费者手中,越来越多的酒类销售企业借助互联网向酒类电商平台转型,形成了新的运营模式,包括“生产企业+电商”、纯线上电商和O2O两种模式。然而,由于酒类单价高,为了防止破损、污染,通常需要二次包装以适应配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将增加包装成本和物流成本,另外消费者对线上销售真品酒水的认可程度有待提高,这些问题将是电商渠道发展所要面对的难题。除此以外,对于有批量购
数据来源:东吴证券研报,《价值回归市场复苏,年轻一代成为消费主力》
买需求的客户而言,团购方式也是酒类流通的一种有效渠道。
近年来,在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下,以大数据为基础、打通线上与线下为标志、共享经济为特征、高效物流为载体的新零售模式崛起,零售类企业或自行开发线上平台、或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开始新零售模式的转型。大数据可以帮助传统企业进行精准营销及消费场景数据分析,互联网入口的引入可以帮助传统零售企业引流,为门店获得更多的消费机会,传统的门店由于分布广泛、具有成熟的供应链,可以充分消化线上流量,承担消费场景的实现。新零售模式的推行,对酒类消费市场也产生了影响,一部分有实力的酒类销售企业开始进行新零售模式的探索。
酒类流通渠道分布图
(5)消费群体发生变化,中产阶级开始活跃
经过三年多的调整,酒类行业所面对的消费群体也发生了变化。以白酒行业为例,消费群体由过去的政务、商务消费为主转变成商务、个人消费为主。中产阶级的兴起所带动的个人消费开始活跃起来,由此带来了新的消费动态和发展趋势。
数据来源:Macquarie,Chinaspiritssector
从2005年到2014年,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白酒消费金额与国民总收入的比例从1.26%下降至0.80%
。与此同时,“茅台”、“五粮液”等传统名优白酒的价格也越来越亲民。以1号店的零售价为指标,2013年1季度53°飞天茅台的零售价为
数据来源:CitiResearch,ChineseSpirits(Baijiu)Sector
1,541.23元,与当季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0.75%,到2016年1季度,零售价已经下降到859.15元,与当季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也降至9.28%。而另一国民品牌,52°普通五粮液的零售价从2013年1季度的834.15元下降至2016年1季度的643.38元,与当季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之比也从11.23%下降到6.95%。名优白酒的价格从高峰处快速下落,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逐渐步入了理性消费区间。
数据来源:Wind资讯,国家统计局根据瑞信发布的“2015年全球财富报告”,我国家庭财富总值达22.8万亿美元,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同时拥有1.09亿中产阶级人口。这样庞大的具有较高消费能力的群体将会是名优酒类消费的主力。
(5)借力资本市场,公司行业地位稳步提升
我国酒类流通行业虽然参与者数量众多,但市场较为分散,且不同子市场差异较大。对比与我国酒类流通体制相似,但更为成熟的美国酒类流通市场,前8家销售商占据了70%的销售量和68%的销售额。2014年,美国南方葡萄酒与烈酒公司(SouthernWine&Spirits)与Glazer’s合并,形成了覆盖美国40个州并占据29.30%市场份额的行业龙头美国南方酒业(SouthernGlazer’sWine&Spirits)。
序号 | 销售商 | 主要合作品牌 | 销售规模(亿美元) | 市场份额(%) |
1 | SouthernGlazer’sWine&Spirits | Diageo、Barcadi | 155.00 | 29.30 |
2 | Breakthru | JackDaniel’s | 75.00 | 14.18 |
3 | RepublicNationalDistributing | PernodRicard | 65.00 | 12.29 |
4 | Young’sMarket | Korbell、SutterHome | 29.00 | 5.48 |
5 | JohnsonBrothers | DeutschFamily | 17.00 | 3.21 |
6 | MartignettiCompanies | Zarco、Yukon | 12.00 | 2.27 |
7 | AlliedBeverageGroup | JackDaniel’s | 8.00 | 1.51 |
序号 | 销售商 | 主要合作品牌 | 销售规模(亿美元) | 市场份额(%) |
8 | FedwayAssociates | RubyWine | 8.00 | 1.51 |
合计 | 369.00 | 69.75 | ||
其他销售商 | 160.00 | 30.25 | ||
整个美国市场 | 529.00 | 100.00 |
数据来源:MHW,OverviewOfTheU.S.BeverageAlcoholMarket,Trends&MarketEntryConditions.
对比美国,我国酒类流通市场的整合程度和集中度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公司作为国内酒类流通领域的首家A股上市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保真的酒类产品和多样化的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在产品遴选与开发、销售与推广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建立了全面的销售渠道,储备了大量的终端客户,行业地位稳步提升。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不适用 |
固定资产 | 不适用 |
无形资产 | 无形资产比年初下降54.50%,主要系正常摊销所致。 |
在建工程 | 不适用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比年初增长62.76%,主要系麦德龙等KA卖场供货量增大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长60.83%,主要系部分长账龄预付账款转其他应收款所致。 |
存货 | 存货比年初增长53.23%,主要系五粮液、茅台以及国外葡萄酒产品采购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增长64.54%,主要系增值税留抵增长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保真的酒类产品和多样化的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在产品遴选与开发、销售与推广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建立了全面的销售渠道,储备了大量的终端客户,品牌影响力不断提高。
(一)品牌优势是公司持续稳健经营的最重要保障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实力较强、知名度较高的精品酒水营销和服务商,得到了市场的高度认可。2011年,“华致酒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是第
类商标中唯一入选的酒类流通企业商标。2010
年-2017年,华致酒行连续入选“中国
最具价值品牌”。华致酒行及旗下公司是贵州茅台、宜宾五粮液的长期重要合作伙伴和大客户,曾先后
次获得茅台股份公司授予的“仪狄巨匠金奖”、“优秀经销商”等荣誉,先后
次获得五粮液股份公司授予的“六星级运营商”、“杰出品牌运营商”等荣誉。
公司恪守“精品、保真、服务、创新”的理念,在销售名优酒品的同时注重塑造自身的品牌形象,在业内享有较高美誉度及影响力,生产商、供应商、客户、消费者的认同度不断提高,与渠道上下游的合作关系愈加紧密。公司亦发挥自身在酒类营销供应链中的积累的信誉度和终端用户口碑,提升对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影响力,增强公司的供应链议价能力。良好的品牌形象,是公司业务拓展、稳健经营的有力保障。(二)产品保真体系优势对外输送信用体系,增强产业上下游黏性
公司始终坚持以“保真”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把“让广大消费者,能够放心地购买到真品美酒,喝上真品美酒”作为企业愿景,采取源头控制、信息技术管理和消费者监督相结合的手段,保证渠道内的酒品均为真品。
公司的保真体系贯穿于新品开发、产品采购、仓储、配送、门店经营、客户管理、市场监督等各个环节,做到产品保真的无缝衔接,借助公司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防伪溯源技术,渠道内实现了覆盖采购、仓储、物流、销售的全程可追溯。在行业内独创了封箱标及条码追踪,确保真品不被替换。
对下游,华致酒行独特的产品保真信用体系,使华致酒行及华致酒库门店在终端消费市场具有较高的信用等级,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华致酒行的封箱标、瓶标等保真措施,将品牌信用直观体现在产品外观,为产品增加了信用溢价,提升下游渠道的市场竞争力。
对上游,保真体系能够维护生产厂商最关注的产品质量体系,保证向下游的销售均为真品,增强了上游酒厂对华致渠道的信心。华致酒行触达全国、多层次、覆盖面广的产品渠道,涵盖酒品消费的全部主流渠道,上游生产企业只需要与华致酒行建立合作关系,即能够将真品酒水高效铺货至全国各地,解决其无法控制终端市场产品质量的隐患。
华致酒行的产品保真体系,为公司赢得了广泛的市场认可,形成了华致酒行“真品”的品牌形象,建立了公司独一无二的产品信用体系,并将企业内部的信用体系输送至上游生产企业和下游消费者,大大提升了公司对上游和下游的黏性,为公司构建“华致酒行”精品酒类消费生态系统奠定了根基。(三)广泛覆盖的全渠道的营销网络优势奠定了公司领先的行业地位
作为精品酒水营销和服务商,公司构建了包括连锁酒行、华致酒库、零售网点、KA卖场、团购、电商、终端供应商在内的全渠道营销网络体系,各渠道优势互补、相互渗透、相互促进。
近年来,华致酒行门店客户数量(含酒行门店、酒库门店、零售网点门店)大幅增长,渠道建设不断丰富,为华致酒行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起到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华致酒库全国布局,共计发展华致酒库客户223家,门店范围已覆盖全国,华致品牌门店数量达到历史新高。
为顺应广大消费者精品酒水消费升级的需求,顺应新零售业态的发展需要,公司发力扁平化的产品直供网络的建设,积极拓展零售网点、KA卖场、团购客户、电子商务客户,不断加深与终端消费者的联系。报告期内,公司共新增零售门店类客户556家。遍布全国的零售门店客户成为华致酒库门店进一步发展的储备,为公司继续开拓发展华致酒库渠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重视传统酒类销售渠道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展了
家终端供应商。作为直供终端网点的补充,公司充分利用终端供应商客户的经销实力和渠道优势,提高公司的业务覆盖的广度和深度。
全渠道营销网络体系的构建,一方面通过自有品牌门店树立起“华致酒行”专业、精品、保真的企业形象,另一方面通过华致酒库建立新零售模式下的酒类连锁销售体系,同时通过更加扁平化的销售渠道迅速占领销售终端,在继续发展传统大流通渠道的同时,开拓新兴业务渠道,避免对单一渠道的依赖,进一步强化了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既赢得了消费者的青睐,也增强了在与上游企业合作过程中的话语权。
(四)覆盖全国的直供网络是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以北京、南京、成都、郑州等城市为核心,铺设“公司——销售终端——消费者”的销售模式,公司直接向销售终端供货,免除了传统流通渠道的中间环节,建立起了覆盖全国、扁平化、高效率的直供网络。除连锁酒行、华致酒库外,公司直接供货的销售终端还包括酒品零售网点、KA卖场、团购客户、电子商务等。
公司的零售网点客户遍布全国,主要为名烟名酒店、专卖店、餐饮酒店等零售门店,客户直接向公司提交订单,由公司匹配就近安排仓库配货、发货,减少了下游销售的中间环节,降低了其采购成本,受到客户广泛青睐。报告期内公司零售网点发展迅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零售门店类客户总数达到近四千家,公司可从中筛选优质网点升级为华致酒库门店,并利用华致酒库渠道开拓酒类新零售模式,最终消费者通过线上下单,华致酒库门店就近快速配送,实现线上需求向线下消费场景的快速转变。
在消费升级、酒品个人消费增多的大趋势下,综合性KA卖场成为酒类产品重要的销售终端。公司加大了KA的渠道建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产品已进入20多家大型商超,拥有众多可以持续消费的重点客户资源。同时,公司积极开拓线上消费渠道,在京东、天猫开设电商旗舰店,尝试拓展线上销售。2017年起,公司依托华致酒库开始建立O2O的新零售模式。
公司的直供网络,能够直接深入酒类产品销售渠道的最底端,直接面对大众消费市场,帮助公司把握消费市场最新动向,判断市场变化趋势;通过扁平化的销售网络,直接连接终端消费网点,将流通环节的利润与KA卖场、零售网点等客户分享,同时提供市场资讯、业务培训、管理支持等附加服务,维持客户的忠诚度和稳定性。公司凭借与遍布全国、数量众多、形式多样的直供终端客户建立起的合作关系,不断加深与终端消费者的联系,巩固自身市场影响力和行业竞争力。
(五)优秀的团队造就管理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均拥有多年的酒类销售行业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行业运营经验和企业管理经验,市场敏感性强、发展思路清晰,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模式和企业文化,保证了公司更准确的市场定位和业务规划。
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建立了成熟的人才选拔、培训、淘汰机制,能够通过人才培训、人才引进、人才发现,充分发掘员工潜力,并行了良好的业务传承和人才培养机制。公司已培养了一支精干、高素质的管理、运营、销售队伍,为公司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六)产品筛选及开发优势使公司开发新的产品并获取总经销权,持续不断获取新的业务增长点
经过在精品酒水流通领域的多年耕耘和积累,借助广泛覆盖不同地域、不同消费群体的全渠道营销网络体系及产业链信息管理体系,公司能够在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寻找并预判行业的发展趋势,不断调整自有产品体系,以迎合市场需求,引领酒类消费健康发展。
公司的决策层及主要管理人员均为长期从事酒类销售和渠道运营的专业人士,对行业的发展趋势有准确的判断;公司通过酒类消费市场供求状况、本公司产品销售情况分析、行业和产业调研,发现市场需求;公司在全国各省区均设有专职销售团队,市场业务人员分布全国各地,通过深度服务连锁酒行、华致酒库、零售网点、KA卖场、团购客户、电商客户、终端供应商,了解客户的酒品消费需求,并定期汇总报告,供决策层参考;公司建立了产品决策委员会,负责产品体系的设计和调整,成员包括采购、销售、仓储、财务、质量控制、售后服务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并建立了产品品类目标规划和产品线评价体系,用科学的决策手段指导新产品的开发。
基于对中国酒类市场的深刻理解、对消费升级时代下大众消费升级方向的准确把握和对酒类消费终端市场的深度耕耘,产品经推广后得到市场的高度认可,受到各渠道不同类型客户的青睐。公司的产品筛选及开发,为公司持续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是公司业务增长的有力保证。
(七)精品酒水全品类产品体系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
公司与国内外知名酿酒企业及大型酒类流通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经销的产品包括飞天茅台、普通五粮液、洋河等知名酒品。同时,公司与国内酒企合作开发了“五粮液年份酒”、“贵州茅台酒(金)”、“古井贡酒1818”、“国乡荷花”、“虎头汾酒”等多款优质、畅销酒品,是上述产品的总经销。葡萄酒大师阿伦?格里菲斯(AlunGriffiths)先生根据国人的饮用习惯和偏好,在全球范围内甄选质量上乘且能够代表当地风土的精品葡萄酒500余款,组成“阿伦选?葡萄酒”产品系列。2018年,公司与富邑集团(TWE)建立合作关系,在国内销售推广其旗下奔富酒庄(PenfoldsWinery)与璞立酒庄(BeaulieuVineyard)的高端葡萄酒。公司现经营国内外精品白酒、葡萄酒、黄酒等产品近4,000种。
精品酒水全品类产品体系,使公司的产品线能够实现对不同地域、不同年龄、不同类型、不同消费偏好的消费者的全面覆盖,满足酒类消费需求侧多样化、个性化的用户体验及产品需求,同时大大降低了对单一类型产品的依赖,有力分散了细分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了强势酒企对流通渠道的控制力,增强了公司在市场的话语权。
(八)具备较强的成本管控优势
公司在酒类流通领域长期经营,具有丰富的酒类流通行业运营经验,在产品采购、仓储物流及客户开发的成本管控方面
拥有较强的优势。
产品采购方面,公司与茅台、五粮液等名优酒厂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从酒厂获得较多的产品供应计划,源头采购确保了产品保真,同时大大降低了产品采购成本。针对部分畅销产品,在酒厂给予公司的供应量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还会向通过资质审核的流通商进行采购作为补充调剂,即使该等产品采购价格相对较高,公司通过产品及资金的快速周转仍能获得合理利润空间,这也是公司增强客户满意度和提升市场占有率的需要。此外,公司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具备强大的市场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对酒类产品价格走势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因此能够控制好产品的采购时点和批量。
仓储物流方面,公司根据客户的地理分布、多年来积累的货物发运经验,在酒品主产区、交通枢纽及省会城市建立了仓库;并通过科学制定库存管理计划,保障库存维持在合理而安全的水平,降低库存维持成本。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共拥有22个仓库,覆盖16个省份、3个直辖市。公司选择与全国性或者区域性较强的物流服务商进行合作,充分利用其运输效率及辐射范围,实现对全国各地客户的快速服务。分工明确的仓储、物流体系提升了公司的运营效率,并有助于控制运营成本。
客户开拓方面,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实力较强、知名度较高的精品酒水营销和服务商,得到了市场的高度认可。华致品牌门店范围覆盖全国,门店数量达到历史新高。良好的品牌知名度以及与现有客户融洽的合作关系,增强了公司的行业影响力,降低了新客户的开拓成本。
(九)产业链信息化管理优势是公司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开发出了一整套适用于酒类流通领域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服务于公司众多客户、供应商及各地采
购、销售及管理人员,涵盖酒品流通的前、中、后段。
公司的产业链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实现产品进、销、存管理与公司财务管理的一体化协同,实现总部对采购、物流、仓储、销售各业务环节的业务监控,实现了业务流程标准化,协助供应商、客户、业务人员、管理人员的沟通协作;公司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实现对近4,000个产品的有效管理;公司各条业务线的数据经过汇总,传递至总部的财务及业务管理部门,向管理层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公司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延伸至酒类流通的各个层级,串联起公司整体业务流程,提高了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通过优化产品采购供应管理、配送管理、保真管理、仓储管理,加快新品甄选及开发速度,提升客户需求的满意度和响应效率,实现对市场的快速反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十)多元化的产品服务向消费者提供丰富的消费体验
公司除向消费者提供高端、精品、保真的酒品外,还通过宣传广告投放、连锁门店展示、线上活动推广等形式,提供丰富的消费体验,推广健康饮酒的生活理念,倡导市场理性消费,引领市场发展。
公司完整的精品酒水产品体系,能够全面满足终端消费者不同场景下多样化的饮用需求;消费者通过在渠道内的酒类销售终端即可实现全部酒品采购;公司通过连锁门店及终端类客户进行酒文化宣传、精品酒水推广、品鉴培训,提升终端消费者的酒水品鉴能力;葡萄酒大师阿伦·格里菲斯(AlunGriffiths)“阿伦选·葡萄酒”选择全球范围内质量上乘、性价比高,且能够代表当地风土的精品葡萄酒,指导客户品鉴、识别不同类型葡萄酒的特色,推动购酒及饮酒理念的升级。多年的市场培养和多元化的产品服务,使客户始终保持对公司的认同感和满意度,有利于提升客户黏性,保障了渠道的稳定、快速发展。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一)宏观经济及行业情况概述
2018年,我国经济全面步入新常态的新阶段。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作用进一步增强,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接近60%。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5%。随着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的实施,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整体提升。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
月
日印发的《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指导意见》,再次强调了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报告期内,快消品作为我国居民的第一大消费,行业整合形势加剧,头部效应逐步显现。上游供应商方面,白酒行业历经了前期产能大幅扩张后,总体规模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伴随酒类消费从政务消费向商务消费、大众消费的持续转型,消费者的消费意识趋于理性,对品牌和品质的要求不断提升。白酒品牌分化日趋明显,市场份额持续向茅台、五粮液等行业龙头集中,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亦持续提升。葡萄酒行业品牌化发展的趋势也日益明显。奔富等进口葡萄酒凭借品牌优势,发展较为迅速。
下游销售渠道方面,由于酒类消费对即时性和保真性要求较高,包括连锁门店、烟酒店、卖场、社区便利店等在内的线下门店仍为主流购酒渠道。然而,随着酒类流通渠道的多样化,流通成本的越来越低,传统酒类流通渠道正面临着数字化的冲击。在追求产品质量之余,消费者对配送效率、用户体验、便捷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酒类流通行业面临新一轮的洗牌,酒类流通企业呈现了优胜劣汰的变化,竞争格局发展呈现集中化态势。
2016年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对实体零售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创新发展方式、实现跨界融合、不断提升商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及效率作出部署。国家政策积极推动零售转型与升级已被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报告期内,伴随着电商平台获客成本的不断提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VR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迭代,年轻消费群体的逐渐成长和崛起,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模式成为了传统流通企业转型的必然趋势。
(二)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2018年,公司在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秉承“精品、保真、服务、创新”的核心理念,紧紧围绕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任务,进一步巩固并深化了与国内外知名酒厂及酒商的长期合作关系,完善并优化了覆盖全国的“毛细血管式”的全渠道营销网络,有效扩大了公司在酒水流通领域国内市场领先的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实现营业收入272,080.42万元,同比增长13.06%;实现净利润22,749.45万元,同比增长9.64%,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87.27万元,同比增长10.94%。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回顾:
(1)华致酒库项目加速布局,门店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
为顺应个人消费升级下的市场变化,公司多渠道并举拓展营销网络。自2017年起,公司充分发挥运营“华致酒行”连锁门店所积累的经验,以统一标识、统一规范、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形式,融合传统线下销售模式和O2O服务平台,整合现有零售类客户资源,筛选优质零售网点客户升级为“华致酒库”,作为新零售模式下的华致品牌门店。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全国华致酒库网络布局,以省区为单元,积极推动优质零售网点客户转型成为华致酒库,全年共实现新增签约客户223家。目前已覆盖全国,初步形成了服务于全国消费者的保真酒品连锁销售网络,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全球保真精品酒水服务。
(2)O2O服务平台基本完成搭建,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客户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拓展酒类产品O2O服务模式,开发并完善了“华致酒库”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开通了在线支付业务,并与美团外卖、饿了么、京东等第三方平台达成合作,基本完成了O2O服务平台的搭建与布局。目前,华致酒行门店在高德地图、百度地图、腾讯地图的标注率已达到95%。全国消费者可通过移动端在线下单,经系统分配至华致酒库客户处实现产品配置、物流配送等,更加方便、快捷地购买到公司的优质酒品。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升级公司现有的信息化系统,强化订单接收、订单分配、订单结算及物流处理等能力,持续优化O2O服务平台,提升各运营环节的协同程度,实现营销网络体系的信息传递与资源共享,以更好地服务终端消费者。
(3)新品市场推广活动初见成效,销售收入及数量增长显著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和保真的酒类产品。公司凭借与上游酒企酒商持续稳定、相互信赖的合作关系,从其提供的产品中筛选出满足国人消费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的产品进行销售推广。报告期内,公司与富邑集团(TWE)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在国内销售推广其旗下奔富酒庄(PenfoldsWinery)与璞立酒庄(BeaulieuVineyard)的高端葡萄酒,并获得璞立酒庄大师系列葡萄酒赤霞珠和甄锦珍藏混酿红葡萄酒在中国的独家代理经销权。
公司亦凭借对消费者偏好的精准把握,借助上游酒企丰富的生产经验和成熟的酿造工艺,合作开发出新的酒品,弥补市场空白。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了对新品的市场推广力度,荷花酒、古井贡酒1818、虎头汾酒等新品销售收入及销售数量增长显著。除自媒体传播外,公司通过广告投放、产品发布会、行业峰会等渠道,对公司新品进行了展览和宣传。报告
期内,公司在成都东站、南京南站、长沙南站、长沙黄花国际机场等交通枢纽,皇冠假日酒店、希尔顿酒店等五星级酒店及重点酒店,环球时报等主流媒体,对五粮液年份酒、贵州茅台酒(金)、荷花酒、洋河梦想家等新品进行了广告投放和推广。
2018年10月24日第99届全国糖酒会期间,“荷花盛开和而不同”荷花烟酒新品发布会在长沙同期盛大召开,新品发布会现场推出“上品荷花”、“金荷花”及“荷塘月色礼盒”等荷花品牌系列新品。2018年
月
日,2018中国食品产业发展年会暨华糖万商领袖大会盛大开幕。荷花展馆以“金色时代荷花盛开”为主题,首次引入荷花智能机器人作为品牌讲解员,对荷花品牌进行了推广和传播。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720,804,229.54 | 100% | 2,406,518,403.67 | 100% | 13.06% |
分行业 | |||||
酒类行业 | 2,717,690,249.10 | 99.89% | 2,406,046,899.94 | 99.98% | 12.95% |
其他业务 | 3,113,980.44 | 0.11% | 471,503.73 | 0.02% | 560.44% |
分产品 | |||||
白酒 | 2,552,016,644.54 | 93.80% | 2,279,602,595.95 | 94.73% | 11.95% |
葡萄酒 | 127,208,465.76 | 4.68% | 115,287,538.94 | 4.79% | 10.34% |
黄酒 | 1,005,694.64 | 0.04% | 864,903.24 | 0.04% | 16.28% |
其他 | 40,573,424.60 | 1.49% | 10,763,365.54 | 0.45% | 276.96%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1,139,744,658.56 | 41.89% | 927,477,141.00 | 38.54% | 22.89% |
华北地区 | 476,537,379.57 | 17.51% | 401,263,400.01 | 16.67% | 18.76% |
华中地区 | 425,305,900.81 | 15.63% | 397,097,689.68 | 16.50% | 7.10% |
西南地区 | 262,004,036.19 | 9.63% | 280,335,003.96 | 11.65% | -6.54% |
华南地区 | 210,775,704.74 | 7.75% | 164,820,971.12 | 6.85% | 27.88% |
西北地区 | 102,085,579.62 | 3.75% | 100,080,318.58 | 4.16% | 2.00% |
东北地区 | 61,731,693.03 | 2.27% | 75,922,410.28 | 3.15% | -18.69% |
电商 | 34,122,522.72 | 1.25% | 42,048,269.56 | 1.75% | -18.85% |
台港澳及国外 | 8,496,754.30 | 0.31% | 17,473,199.48 | 0.73% | -51.37%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酒类行业 | 2,717,690,249.10 | 2,137,274,408.74 | 21.36% | 12.95% | 11.46% | 1.06% |
分产品 | ||||||
白酒 | 2,552,016,644.54 | 2,019,204,563.76 | 20.88% | 11.95% | 10.25% | 1.22%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1,139,744,658.56 | 909,102,239.46 | 20.24% | 22.89% | 20.58% | 1.53% |
华北地区 | 476,537,379.57 | 381,438,850.39 | 19.96% | 18.76% | 14.62% | 2.89% |
华中地区 | 425,305,900.81 | 340,928,830.74 | 19.84% | 7.10% | 7.49% | -0.29% |
西南地区 | 262,004,036.19 | 188,653,820.41 | 28.00% | -6.54% | -7.51% | 0.76%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白酒 | 销售量 | 升 | 2,681,095.98 | 2,232,156.01 | 20.11% |
生产量 | 升 | ||||
库存量 | 升 | 2,453,805.56 | 1,701,392.25 | 44.22% | |
葡萄酒 | 销售量 | 升 | 1,423,668.77 | 1,113,673.68 | 27.84% |
生产量 | 升 | ||||
库存量 | 升 | 2,128,836.84 | 2,311,559.28 | -7.9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说明:
白酒库存量2018年期末同比年初增长44.22%,主要系期末茅台以及五粮液产品备货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酒类行业 | 2,137,274,408.74 | 99.89% | 1,917,566,606.10 | 99.98% | 11.46% |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白酒 | 2,019,204,563.76 | 94.37% | 1,831,432,667.88 | 95.49% | 10.25% | |
葡萄酒 | 87,541,296.14 | 4.09% | 75,183,085.03 | 3.92% | 16.44%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746,645,001.17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7.4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502,747,364.53 | 18.48% |
2 | 第二名 | 116,010,876.93 | 4.26% |
3 | 第三名 | 52,626,410.46 | 1.93% |
4 | 第四名 | 38,692,599.26 | 1.42% |
5 | 第五名 | 36,567,749.99 | 1.34% |
合计 | -- | 746,645,001.17 | 27.44%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040,305,130.52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74.4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867,219,167.11 | 31.65% |
2 | 第二名 | 450,636,578.96 | 16.45% |
3 | 第三名 | 398,314,516.32 | 14.54% |
4 | 第四名 | 203,716,170.52 | 7.43% |
5 | 第五名 | 120,418,697.61 | 4.39% |
合计 | -- | 2,040,305,130.52 | 74.46%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215,896,189.49 | 169,860,831.60 | 27.10% | |
管理费用 | 59,923,038.33 | 62,334,368.44 | -3.87% | |
财务费用 | 12,956,414.43 | 18,833,989.81 | -31.21% | 财务费用本期同比上年同期下降31.21%,主要系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持续做好技术研发工作,在产品遴选和技术开发上,公司会从口感、酒体、品位、价格等元素出发,主动提出开发报告,借助酒企丰富的生产经验和成熟的酿造工艺,合作开发出多款新的酒品,弥补市场空白。在产品保真溯源技术上,公司借助物流码信息系统、防伪标系统及防伪箱标等手段和管理措施,建立了酒类产品在运输及销售环节的追溯体系,便于流通管理中的查询、验伪。在内部管理的基础上,公司引入了外部监督力量,通过设立400服务热线受理消费者投诉、派专人参与酿酒企业的打假活动等方式加强产品的售后管理。在信息管理技术上,公司积极采取自主开发与外部委托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GPS定位技术等,推出“掌上华致”、“酒伯通”等移动端系统,强化外勤人员移动办公、产品宣传、推广、渠道客户订单处理、财务结算等业务的管理,实现经营管理信息化、智能化。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6 | 5 | 6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01% | 0.76% | 1.25%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9,859,807.44 | 9,590,779.30 | 8,632,917.6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36% | 0.40% | 0.40%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88,796,409.09 | 2,899,231,083.27 | 3.0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30,060,918.33 | 2,534,135,754.97 | 27.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264,509.24 | 365,095,328.30 | -166.0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6,292.03 | 380,740.00 | -69.4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45,760.49 | 2,289,130.60 | -36.8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9,468.46 | -1,908,390.60 | 30.3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2,410,670.00 | 280,280,000.00 | 132.7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5,112,498.30 | 688,378,840.49 | -42.6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7,298,171.70 | -408,098,840.49 | 163.0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651,916.56 | -44,931,266.13 | 132.61%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减少166.08%,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本期比上期减少69.46%,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减少所致。(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本期比上期减少36.84%,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增加30.34%,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额大于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减少额所致。(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本期比上期增加132.77%,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本期比上期减少42.6%,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增加163.05%,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额大于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额所致。(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比上期增加132.61%,主要系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说明:
2018年因扩大经营规模,丰富产品线,大幅增加了茅台、五粮液以及国外葡萄酒的采购金额,2018年年末存货比年初增长53.23%,使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126.45万元。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6,327.40 | -0.01% | 为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损失 | 否 |
资产减值 | 14,205,500.71 | 4.87% | 计提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以及存货跌价准备产生的资产减值损失 | 否 |
营业外收入 | 3,640,567.20 | 1.25% | 主要为违约金收入、罚款收入等 | 否 |
营业外支出 | 270,368.44 | 0.09% | 主要为对外捐赠支出等 | 否 |
其他收益 | 19,574,044.70 | 6.71% | 为政府补助收入 | 否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492,816,087.46 | 18.44% | 434,517,722.86 | 21.97% | -3.53% | |
应收账款 | 132,737,548.91 | 4.97% | 75,788,523.18 | 3.83% | 1.14% | 主要系麦德龙等KA卖场供货量增大所致。 |
存货 | 1,510,584,191.56 | 56.52% | 985,847,899.14 | 49.85% | 6.67% | 主要系五粮液、茅台以及国外葡萄酒产品采购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7,534,710.77 | 0.28% | 7,892,732.68 | 0.40% | -0.12% | |
短期借款 | 546,000,000.00 | 20.43% | 265,660,000.00 | 13.43% | 7.00% | 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
预付账款 | 342,098,327.20 | 12.80% | 326,326,780.94 | 16.50% | -3.70%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中有21,849.74万元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其权利受到限制。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华致精品酒水商贸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酒类销售 | 50,000,000.00 | 301,457,861.28 | 208,749,162.76 | 867,815,096.24 | 37,205,671.62 | 32,939,191.98 |
西藏中糖德和经贸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酒类销售 | 500,000.00 | 190,210,637.51 | 175,503,486.07 | 460,830,417.72 | 87,848,808.14 | 74,645,587.59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精品、保真、服务、创新”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保真的精品酒水。以遍布全国的销售渠道为基础,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整合渠道、运营、品牌和研发资源,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精品酒水营销和服务商。
公司积极响应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的行业诉求,大力拓展直供终端渠道,以优势城市为基础向全国范围推广,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酒品服务,同时借助信息化建设增强运营管理能力,融合线上需求与线下网点,建立并完善酒类营销生态服务体系,提升满足客户需求的速度与质量,不断追求卓越品质,将公司打造成为新经济、新零售的典范企业,铸造优秀品牌。(二)公司经营目标
(1)新零售模式下的酒类营销生态服务体系建设计划
2019年,公司将顺应渠道扁平化的行业趋势,进一步拓展营销渠道,加强终端建设。充分发挥多年积累的营销、管理经验,加强对核心销售区域的控制力度,在巩固原有城市和地区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新的市场,增强区域辐射能力。同时利用互联网共享经济平台,打通线上需求与线下门店,不断完善新零售模式下的酒类营销生态服务体系。
公司将着力于直供终端的开发与建设,计划以北京、南京、成都、郑州等优势直供城市为核心,向全国范围推广。从门店渠道、行业经验、业务能力、客户资源等方面出发寻找符合标准的终端客户开展合作,拓展产品销售的覆盖范围、为酒类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公司选择经营实力雄厚、商业信誉良好、营销资源丰富的终端客户深度合作,由公司投资进行统一设计、统一装修,并提供后续的管理咨询、人员培训、信息交流、新品推介等增值服务,借助终端的标识制作、外观展示、规范管理、酒品服务,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巩固优势地位,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使营销网络管理能力和市场规模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借助新零售业务模式的推广,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发展以O2O模式为核心、以华致酒库为主要载体的酒类消费共享经济平台,打通线上需求与线下门店,将需求快速转化为华致酒库消费场景,使华致酒库成为高效链接C端及B端的一站式酒类快速消费平台,不断完善新零售模式下的酒类营销生态服务体系。公司未来将加强与国外酒企酒商的合作,适时拓展国际市场业务。(
)仓储物流条件升级计划
2019年,公司计划在重点区域新建仓库,升级仓储条件,购置辅助设施,改善仓储环境以提升供货支持能力,增强公司的物流管理能力。同时,整合现有物流配送资源,建立自营物流运输车队,在提供运输配送服务时充分考虑区域经济、客户集中度、仓储数量等因素,加强酒品运输、配送的管理控制,提高物流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将仓储物流的建设与新零售模式下的酒类营销生态服务体系相结合,充分利用终端网点的仓储资源条件,实现区域内消费需求与仓储资源的动态平衡,达到仓储物流效率的最大化。仓储物流条件优化将对公司酒品储存需要和物流配送需要提供有效支持,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全国市场范围内的快速响应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
)开发和创新计划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和保真的酒类产品。2019年,公司计划建立研发中心,继续完善市场调研、信息反馈、产品遴选、新品开发、销售推广的机制,发挥新零售模式下大数据资源对产品开发的指导作用,加强与上游酒企酒商的合作,加大对新品引进且推广成功的奖励力度,结合开发成果健全对技术创新的激励体系,将市场需求、公司遴选、酒企酿造、大师经验相结合,形成一套完整的从需求分析,方案提出到产品策划、遴选开发,再到推广销售的全过程管理流程,为客户提供最优质最合适的产品,把握市场先机,提高抗风险能力。顾客服务方面,探索提供以人为本、千人千面
的个性化产品及服务内容,实现精准营销和高效服务。
(4)信息系统提升计划
面对来自行业内各个层面的竞争,拥有一套适合现代企业的营销管理系统,可以使公司处于信息灵敏、管理科学、决策准确、高效运行的良性循环之中,产生更好更多的经济效益。2019年,公司计划在未来对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升级和优化,在现有基础上建设能实现营销、人员、仓储、物流等集成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形成具有线上导流、大数据分析、精准营销的一体化信息管理体系,一方面提升公司数据处理的能力,为运营与决策提供功能齐全、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的信息服务,另一方面适应市场规模扩张,业务内容丰富和营销网络发展所带来的客户需求变动,增强企业快速反应的能力,丰富应对手段,提高市场竞争力。
(5)人员发展计划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实施“以人为本、招贤纳士、知人善任、德才兼备”的人才战略,按需引进各类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建立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与福利体系、科学完善的考评与激励机制吸引公司发展所需各种人才的加入,特别是技术人员、运营管理人员和市场营销人员。制定高效、灵活、完善的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度,加快员工的引进和培训速度,完善公司入职培训和提升培训,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充分发挥人才优势。通过培养一批高素质、强技能的员工团队,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市场竞争风险
酒类产品流通领域竞争较为充分,市场参与者众多,占市场较大份额的大型龙头企业较少,公司面临着来自市场不同主体的竞争。随着居民酒类消费升级,新型销售业态如电子商务兴起,促使传统酒类分销商逐渐启动业务转型,零售终端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领先的精品酒水营销和服务商之一,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特别是近年来公司发展直供网络,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市场影响力。针对市场竞争风险,公司审慎把握行业的动态变化和发展趋势,根据市场状况和客户需求及时调整销售体系和营销策略,在品牌、服务、销售渠道、供应商合作等方面持续增强实力。
(2)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近年来,酒类产品的市场格局变化明显,酒水价格呈现较大幅度的波动。随着国民收入的增长、中产阶级的崛起、大众消费意识的转换、消费结构开始升级。酒品消费结构逐步转变为以商务消费、个人消费为主,报告期酒品的价格开始回升;此外,酒品价格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临近中秋、春节期间的传统销售旺季大都会呈现上涨趋势。另一方面,酿酒企业也会根据终端零售价的变动情况调整酒水的出厂价格,但出厂价的调整一般会滞后于市场价格。
虽然公司收入、成本均对酒水价格具有较高的敏感性,但是基于丰富的酒类流通行业运营经验,公司能够根据市场变化迅速调整经营政策,并较为准确地判断主要产品的价格趋势,从而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的影响。(
)市场出现酒类产品假冒伪劣的风险
酒类产品属于快速消费品,品牌是影响消费者购买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酒类流通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不高,参与者数量众多,且资质、信誉度参差不齐。受利益驱使,少数不法企业和人员制售假冒伪劣及侵权产品,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行业形象。
公司作为保真酒品销售商,在遏制假冒伪劣及侵权产品方面做出了较大努力,通过源头控制、信息技术管理和消费者监督等手段,保证渠道内销售的产品均为真品。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发生变化。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将继续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0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231,554,667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46,310,933.40 |
可分配利润(元) | 651,592,973.28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6,518,797.32元,可供分配利润651,592,973.28元。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为:以231,554,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2016年度,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7年度,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8年度,公司拟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8年 | 46,310,933.40 | 224,872,734.80 | 20.59%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7年 | 0.00 | 202,700,951.3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6年 | 0.00 | 113,000,744.5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适用√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吴向东、张儒平 | 股份限售 |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 2019年1月29日 | 2022年1月31日 | 正常履行 |
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 |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上市后3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公司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2019年1月29日 | 2022年1月31日 | 正常履行 | |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 |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 2019年1月29日 | 2022年1月31日 | 正常履行 | |
杭州长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 | 本合伙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增资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2016年12月27日)起36个月内,以及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二者孰晚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 | 2019年1月29日 | 2022年1月31日 | 正常履行 |
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直接持有的股份。 | |||||
颜涛、许磊 | 股份限售 | 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股份。 | 2019年1月29日 | 2022年1月31日 | 正常履行 |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 |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 2019年1月29日 | 2019年7月29日 | 正常履行 |
吴向东、颜涛、许磊、张儒平 | 股份限售 |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股份锁定、减持价格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2019年1月29日 | 2019年7月29日 | 正常履行 |
吴向东、颜涛、许磊、张儒平 | 股份限售 | 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如届时适用)。 | 2019年1月29日 | 2020年1月29日 | 正常履行 |
吴向东、颜涛、许磊、张儒平 | 股份限售 | 公司上市后3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2019年1月29日 | 2022年1月31日 | 正常履行 |
吴向东、张儒平 | 股份限售 |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 2019年1月29日 | 2019年7月29日 | 正常履行 |
吴向东、颜涛、许磊、张儒平 | 股份限售 | 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可减持股份总数上限应以上一年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为准。本人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2019年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吴向东、颜涛、张儒平 | 股份限售 |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2019年1月29日 | 2024年1月29日 | 正常履行 |
许磊 | 股份限售 | 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2019年1月29日 | 2022年1月31日 | 正常履行 |
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 |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公司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公司将会在较长一定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 2019年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 | 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公司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公司将会在较长一定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 2019年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1、利润分配政策(1)利润分配原则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3)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2)利润分配具体政策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利润;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3)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1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进行研发项目投入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属 | 2019年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预计上市时间等因素,在保持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上,公司应充分注重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每年按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该比例不低于20%。公司董事会负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义务,对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当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董事会因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未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按公司章程和《公司发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公司接受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 |||||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在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本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当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不得发放股票股利。未来,随着本公司发展规划的稳定实施、盈利能力的持续加强、资金压力的逐步降低,本公司将积极提升现金分红比例。 | 2019年1月29日 | 2022年1月31日 | 正常履行 |
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1)《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已依法定程序取得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通过,本公司赞同《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内容。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章程(草案)》经由股东大会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补充有关注册资本、发行股票数、上市时间等内容后立即生效和适用。针对本《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承诺函》第2条前半段所述事项,如根据需要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草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本公司不会提出任何异议,并将投赞成票。” | 2019年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杭州长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分红承诺 | 1)《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已依法定程序取得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通过,本合伙企业赞同《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内容。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章程(草案)》经由股东大会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补充有关注册资本、发行股票数、上市时间等内容后立即生效和适用。针对本《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承诺函》第2条前半段所述事项,如根据需要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草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本合伙企业不会提出任何异议,并将投赞成票。” | 2019年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 | 1)本公司作出的承诺“除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企业债务的履行作出的关联担保外,本公司及本 | 2019年1月29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公司所控制的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如有)将避免与本公司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发生关联担保时,各方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本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本公司利益。” | 日 | |||
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公司控股股东云南融睿作出的承诺“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企业对发行人债务的履行作出的关联担保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如有)将避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发生关联担保时,各方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公司利益。” | 2019年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吴向东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向东先生作出的承诺:“除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或企业对发行人债务的履行作出的关联担保外,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如有)将避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发生关联担保时,各方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公司利益。” | 2019年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吴向东、颜涛、彭宇清、朱琳、罗永红、许磊、雷光勇、郭国庆、马勇、皮文湘、贺明、张静、张儒平、黄飞、杨强、梁芳斌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除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或企业对发行人债务的履行作出的关联担保外,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如有)将避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发生关联担保时,各方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公司利益。” | 2019年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吴向东、华致酒行连锁 | 关于同业竞 | 发行人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吴向东先生于2018年5月17日出具《承诺函》,作出如下 | 2019年 | 长期 | 正常履行 |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承诺:(1)发行人不再向发行人的关联方销售相关酒类产品;(2)发行人不再向关联方酒类企业采购任何产品进行销售。 | 1月29日 | ||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吴向东、彭宇清、张儒平、黄飞、杨强、梁芳斌 | 稳定股价承诺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三年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以下同),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二)稳定股价措施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发行人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按顺序实施。1、公司回购股份(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5个交易日召开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安排做出决议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提请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其股份回购资金来源应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回购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1)回购资金规模: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2)单次回购数量限制: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公司承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后,公司控股股东云南融睿、实际控制人吴向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公司股价再次触发启动条件。(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其单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9年1月29日 | 2022年1月31日 | 正常履行 |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2、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稳定股价措施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2)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将违反当时有效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 | |||||
吴向东、颜涛、彭宇清、朱琳、罗永红、许磊、雷光勇、郭国庆、马勇、皮文湘、贺明、张静、张儒平、黄飞、杨强、梁芳斌 | 其他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9年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吴向东 | 其他承诺 |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公司(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1)将本公司(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2)若本公司(本人)在未完全履行承诺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公司(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 2019年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融睿和华泽集团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 | 2019年1月29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公司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 日 | ||||
张儒平、许磊、颜涛 | 其他承诺 | (四)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如本人未能按照稳定股价预案所述提出具体增持计划,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则本人不可撤回的授权发行人将本人上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薪酬总额的30%予以扣留并代本人履行增持义务;(5)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本人若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的,则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 2019年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彭宇清、朱琳、罗永红、雷光勇、郭国庆、马勇、皮文湘、贺明、张静、黄飞、杨强、梁芳斌 | 其他承诺 | (五)未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 | 2019年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 |||||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一)发行人承诺1、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发行人将把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制订针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之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请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年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吴向东 | 其他承诺 | (二)实际控制人吴向东承诺: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 |||||
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三)控股股东云南融睿的承诺: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发行人上市后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3、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公司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发行人上市后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3、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如有虚假记载、 | 2019年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公司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 ||||||
股权激励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
“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9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静、李永伟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无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江苏中糖德和经贸有限公司 | 1,500 | 2018.09.17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9.17-2019.04.25 | 否 | 否 | ||||
江苏中糖德和经贸有限公司 | 1,500 | 2017.11.29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是 | 否 | ||||
江苏中糖德和经贸有限公司 | 2,000 | 2018.11.19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11.19-2019.11.19 | 否 | 否 | ||||
上海虬腾商贸有限公司 | 5,000 | 2018.11.29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9.13-2019.09.12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0,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0,0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 | 是否为 |
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金额 | 行完毕 | 关联方担保 | ||||
无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0,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0,00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7.4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5,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决保护股东、债权人、职工、消费者权益,致力于与供应商、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暖情端午·关爱一夏”—太阳村救助儿童爱心捐助活动
2018年6月18日,公司作为特约经销商,在贵州茅台的组织和带领下,在北京太阳村救助中心,开展主题为“公益茅台爱心捐助”的公益活动。秉承慈善的初心此次捐赠物资即为五常大米、河套面粉、鲁花花生油、老干妈辣酱、六神花露水、公牛插座总价值21,265元。
(二)“环卫保清新·茅台送清凉”
——慰问北京东城区东花市环卫所工人2018年6月28日,公司作为特约经销商,在贵州茅台的组织和带领下,在北京东城区东花市环卫所——鼎新路中国强胡同环卫工作站,开展主题为“环卫保清新·茅台送清凉”的公益活动。此次捐赠物资为潘婷洗发液、舒肤佳沐浴露及香皂、金号毛巾、农夫山泉矿泉水、线手套、藿香正气口服液总价值11,980元。(三)“追寻红色足迹、重温红色记忆”—慰问山东枣庄革命复员老军人
2018年8月30日,公司会同其他7家茅台经销商,在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省区的组织和带领下,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共赴红色革命老区——山东枣庄,开展以“追寻红色足迹、重温红色记忆”为主题的慰问革命老兵活动。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于2005年在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扶真贫、真扶贫”的号召,扎根四省藏区之一,迪庆藏区这个国家深度贫困地区,在实现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效带动当地脱贫致富。十多年来,公司在迪庆州累计纳税达
亿元,居全州民营企业首位。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积极发展产业、增加就业,不断拓宽贫困群众的增收渠道。2018年,公司在迪庆州缴纳税款达5,000万元。未来,公司将继续扎根本土、做好企业、服务社会,一如既往地帮扶域内民众脱贫致富,为推动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3,666,000 | 100% | 173,666,000 | 100%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73,666,000 | 100% | 173,666,000 | 10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70,666,000 | 98.27% | 170,666,000 | 98.27%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000,000 | 1.73% | 3,000,000 | 1.73%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0 | 0.00% | 0 | 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0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00% | |||||
4、其他 | 0 | 0.00% | 0 | 0.00% | |||||
三、股份总数 | 173,666,000 | 100% | 173,666,000 | 1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8,06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3.74% | 110,687,500 | 0 | 110,687,500 | 0 | |||||||||
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36% | 33,623,600 | 0 | 33,623,600 | 0 | |||||||||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18% | 17,688,900 | 0 | 17,688,900 | 0 | |||||||||
杭州长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4.99% | 8,666,000 | 0 | 8,666,000 | 0 | |||||||||
张儒平 | 境内自然人 | 1.73% | 3,000,000 | 0 | 3,000,000 | 0 | |||||||||
无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云南融睿、西藏融睿、华泽集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向东控制的公司,西藏融睿全资子公司为杭州长潘有限合伙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报告期内不存在无限售流通股股东 | 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尚未公开发行,不适用。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颜涛 | 2010年10月26日 | 91533400563164877B | 项目投资。矿产品、金属材料、装饰材料、机械电子产品的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吴向东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吴向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省外贸学校。历任新华联集团董事、董事局副主席,长沙海达酒类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湖南省金六福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华泽集团、华致酒行董事长。吴向东先生为本公司创始人,是中国酒界知名企业家。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 | 罗永红 | 2012年12月23日 | 5,000万元 | 对高新技术、旅游业、矿业、房地产、文化产业、商贸及生物科技的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 颜涛 | 2005年02月01日 | 10,000万元 | 项目投资;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矿产品的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吴向东先生吴向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省外贸学校。历任新华联集团董事、董事局副主席,长沙海达酒类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湖南省金六福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华泽集团、华致酒行董事长。吴向东先生为本公司创始人,是中国酒界知名企业家。2、颜涛先生颜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大学衡阳分校。历任山东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省金六福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泽集团副总经理,华致酒行监事。现任华泽集团总经理,华致酒行董事。3、彭宇清先生彭宇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湖南省金六福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华致酒行副总经理。现任彭宇清先生担任华致酒行董事、总经理。4、朱琳女士朱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财务管理研究生课程结业,会计师。历任北京博威国际模拟器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泽集团财务总监,华致酒行监事。现任华泽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华致酒行董事。
、罗永红先生罗永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经济师。历任湖南省金六福酒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金六福酒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华泽集团财务副总监,华泽集团行政总监。现任华泽集团财务总监,华致酒行董事。
、许磊先生许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新加坡胜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投资经理,太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凯雷亚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现任摩根士丹利(中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浙江宝利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顺普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长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翰盛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杭州盛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金保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现代国际金融理财标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摩根士丹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杭州全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顺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顺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董事,公司董事。
、马勇先生马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任中国食品工业信息咨询中心副主任,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华致酒行独立董事,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8、雷光勇先生雷光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获得者、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财政部全国会计名家候选人。历任湖南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副院长。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致酒行独立董事。9、郭国庆先生郭国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第七届全国青联委员,第八、九、十屇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屇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市场营销研究中心主任;兼
任中国高校市场学研究会顾问,中国商业史学会副会长,英国牛津大学国际研究员。现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龙润茶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10、皮文湘先生皮文湘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本科学历,审计师。历任湖南韶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物价部部长。现任华泽集团审计部部长,华致酒行监事、监事会主席。
、贺明先生贺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湖南省金六福酒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华泽集团云南办首席代表、长沙办副首席代表。现任华泽集团董事长助理,华致酒行监事。
、张静女士张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大学。历任云南华致酒业有限公司陕西办事处执行经理,华致酒行要客部经理,现任华致酒行采购总监,华致酒行监事。
、张儒平先生张儒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14、杨强先生杨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浙江麦当劳餐厅食品有限公司高级运营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5、黄飞先生黄飞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湖南郴州综合技术学校,历任新华联集团广州臧吉公司营销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6、梁芳斌先生梁芳斌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云南金六福酒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泽集团财务副总监。现任华致酒行财务总监。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吴向东 | 华泽集团 | 董事长 | 自公司成立 | -- | 是 |
颜涛 | 华泽集团 | 总经理 | 自公司成立 | -- | 是 |
颜涛 | 西藏融睿 | 总经理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云南融睿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朱琳 | 华泽集团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1年 | -- | 是 |
罗永红 | 华泽集团 | 财务总监 | 2012年1月 | -- | 是 |
皮文湘 | 华泽集团 | 审计部部长 | 自公司成立 | -- | 是 |
贺明 | 华泽集团 | 董事长助理 | 2010年4月 | -- | 是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吴向东 | 安徽临水酒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吴向东 | 湖南省金六福酒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吴向东 | 湖南湘窖酒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吴向东 | 湖南雁峰酒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吴向东 | 邵阳开口笑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吴向东 | 云南恒生矿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吴向东 | 云南华鹏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吴向东 | 云南金六福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吴向东 | 云南金六福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北京东方厚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北京金六福酒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华泽管理 | 执行董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邸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邸达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桂林湘山酒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贵州珍酒酿酒有限公司 | 董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黑龙江省玉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湖南开口笑酒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湖南省金六福酒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湖南湘窖酒业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湖南雁峰酒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吉林省榆树钱酒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金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醴陵华鹏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陕西省太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邵阳开口笑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副董事长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四川邛崃金六福崖谷生态酿酒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西藏华泽湘酒销售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云南恒生矿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云南华鹏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云南金六福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云南金六福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西藏邸达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颜涛 | 西藏好礼多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6月1日 | -- | 否 |
颜涛 | 香格里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5月27日 | -- | 否 |
朱琳 | 湖南湘窖酒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朱琳 | 北京金六福酒有限公司 | 董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朱琳 | 桂林湘山酒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朱琳 | 湖南醴陵釉下五彩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董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朱琳 | 湖南省金六福酒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朱琳 | 陕西省太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朱琳 | 邵阳开口笑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经理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朱琳 | 云南华鹏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朱琳 | 云南金六福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朱琳 | 酩悦轩尼诗香格里拉(德钦)酒业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朱琳 | 邸达航空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罗永红 | 北京东方厚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罗永红 | 迪庆金六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罗永红 | 贵州珍酒销售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罗永红 | 宁波融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罗永红 | 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11月 | -- | 否 |
罗永红 | 香格里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罗永红 | 烟台香格里拉玛桑酒庄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许磊 | 摩根士丹利(中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总裁 | 2011年8月 | -- | 否 |
许磊 | 浙江宝利德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2月 | -- | 否 |
许磊 |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4月 | -- | 否 |
许磊 | 上海顺普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9月 | -- | 否 |
许磊 | 杭州长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1年9月 | -- | 否 |
许磊 | 中翰盛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月 | -- | 否 |
许磊 | 杭州盛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2月 | -- | 否 |
许磊 | 北京金保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3月 | -- | 否 |
许磊 | 现代国际金融理财标准(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0月 | -- | 否 |
许磊 | 杭州摩根士丹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6年11月 | -- | 否 |
许磊 | 杭州全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 | -- | 否 |
许磊 | 上海顺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1月 | -- | 否 |
许磊 | 天津顺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董事 | 2016年8月 | -- | 否 |
雷光勇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05年6月 | -- | 是 |
郭国庆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3年6月 | -- | 是 |
郭国庆 |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6月 | -- | 是 |
郭国庆 | 龙润茶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4年5月 | -- | 是 |
郭国庆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12月 | -- | 是 |
郭国庆 |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 教授、博士生 | 1998年1月 | -- | 是 |
导师 | |||||
马勇 |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10月 | 2018年10月 | 是 |
马勇 |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1年 | -- | 是 |
马勇 |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 | 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 2002年10月 | -- | 是 |
皮文湘 | 北京邸达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皮文湘 | 邸达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皮文湘 | 衡阳雁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皮文湘 | 湖南东方瓷典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皮文湘 | 湖南东泽牧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皮文湘 | 湖南醴陵釉下五彩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皮文湘 | 江西李渡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皮文湘 | 宁波融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皮文湘 | 滕州今缘春商贸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皮文湘 | 西藏好礼多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皮文湘 | 榆树市榆树钱商贸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皮文湘 | 云南迪庆香格里拉玉泉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皮文湘 | 魅力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8月29日 | -- | 否 |
皮文湘 | 酩悦轩尼诗香格里拉(德钦)酒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皮文湘 | 西藏豆吖食品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皮文湘 | 西藏邸达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皮文湘 | 湖南邸达航空运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1月 | -- | 否 |
皮文湘 | 西藏嵩视频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皮文湘 | 云南恒石矿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12月24日 | -- | 否 |
皮文湘 | 张家界印象武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月23日 | -- | 否 |
皮文湘 | 金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皮文湘 | 香格里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5月27日 | -- | 否 |
皮文湘 | 金六福一坛好酒商贸有限公司 | 监事 | 自公司成立 | -- | 否 |
贺明 | 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否 | |
贺明 | 湖南桃江建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 否 | |
梁芳斌 | 魅力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确定依据公司盈利水平及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履行情况确定。2、在公司承担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支付,董事、监事不另外支付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依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吴向东 | 董事长 | 男 | 49 | 现任 | 154.35 | 是 |
颜涛 | 董事 | 男 | 54 | 现任 | 0 | 是 |
彭宇清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0 | 现任 | 259.65 | 否 |
朱琳 | 董事 | 女 | 48 | 现任 | 0 | 是 |
罗永红 | 董事 | 男 | 47 | 现任 | 0 | 是 |
许磊 | 董事 | 男 | 38 | 现任 | 0 | 否 |
马勇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现任 | 6 | 否 |
雷光勇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现任 | 6 | 否 |
郭国庆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现任 | 6 | 否 |
皮文湘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2 | 现任 | 0 | 是 |
贺明 | 监事 | 男 | 49 | 现任 | 0 | 是 |
张静 | 职工监事 | 女 | 40 | 现任 | 52.82 | 否 |
张儒平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男 | 53 | 现任 | 59.13 | 否 |
梁芳斌 | 财务总监 | 男 | 44 | 现任 | 82.98 | 否 |
黄飞 | 副总经理 | 男 | 44 | 现任 | 109.87 | 否 |
杨强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现任 | 151.41 | 否 |
合计 | -- | -- | -- | -- | 888.21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9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05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596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59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0 |
销售人员 | 393 |
技术人员 | 6 |
财务人员 | 53 |
行政人员 | 144 |
合计 | 59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研究生 | 25 |
大学本科 | 186 |
大学专科 | 211 |
专科以下 | 174 |
合计 | 596 |
2、薪酬政策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建立了与企业整体效益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员工薪酬体系,并兼顾了薪酬公平性与激励性的功能,为员工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3、培训计划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培训,培训的内容有:企业文化与公司发展史培训、产品知识培训、岗位技能培训、WSET认证培训等,培训形式以内训为主,外部培训为辅。通过培训,公司员工的整体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得到了提升。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名,其中职工监事
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已建立企业绩效评价激励体系,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信息披露制度》中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作出明确规定;并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并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学习先进投资者关系管理经验,打造与形成了以服务投资者为核心的工作意识和诚信勤勉的工作氛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致力于以更好的方式和途径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平等地获取公司经营管理、未来发展等信息,构建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关系,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主要工作如下: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设置专线电话(010-56969898),由专人负责接听投资者来电,保证专线电话、专用邮箱(dongmiban@vatsliquor.com)等沟通渠道的畅通,广泛听取投资者关于公司经营和管理的意见与建议。公司在官方网站开办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刊登信息披露文件,同时定期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重要问题,与广大投资者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关系。
7.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各方面均保持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方面: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业务独立。
2.人员方面: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董事、监事,由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劳动、人事与股东单位及关联方完全独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资产方面:公司资产独立完整,独立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司具有独立的采购及产品开发、销售系统,合法拥
有与经营有关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相关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资产被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
4.机构方面: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体系,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技术、生产等内部机构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办公、共设部门等情形。
5.财务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拥有有效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0.00% | 2018年2月22日 | -- | --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100.00% | 2018年2月27日 | -- | --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0.00% | 2018年8月21日 | -- | -- |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0.00% | 2018年11月19日 | -- | --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雷光勇 | 6 | 6 | 0 | 0 | 0 | 否 | 4 |
马勇 | 6 | 6 | 0 | 0 | 0 | 否 | 4 |
郭国庆 | 6 | 6 | 0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是√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开展工作,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日常交流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各自的专业优势,在营销、财务等方面向公司提出多项有针对性的建议,并被公司采纳;提醒充分发挥公司内审部门的审核力度,督促公司依据监管部门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加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逐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对公司内控及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和监测,严谨履行职责。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审议《关于任命副总经理的议案》,对公司新任高管的任职资格、工作经历、诚信档案、专业素养等进行考察和筛选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管津贴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战略规划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是√否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等进行考评。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公司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其绩效年薪,并进行奖惩。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19年04月18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 100.00% |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达到利润总额的5%及以上。重要缺陷: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达到利润总额的2%(含)至5%之间。一般缺陷: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达到利润总额的2%下。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达到利润总额的5%及以上。重要缺陷: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达到利润总额的2%(含)至5%之间。一般缺陷: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达到利润总额的2%以下。 |
定量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核心管理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致酒行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18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19年04月18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19年04月16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大华审字[2019]002067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静、李永伟 |
审计报告正文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致酒行)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致酒行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致酒行,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2.存货确认和计量。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本年度华致酒行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财务报告“附注五.28”及“附注七、52”。华致酒行主要从事酒类商品销售,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271,769.02万元,对于酒类销售收入是在商品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的。由于收入是华致酒行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的固有风险,我们将华致酒行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针对收入确认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合理、有效,并测试关键控制程序是否运行有效;
(2)结合了解华致酒行及其环境时获取的信息,检查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期一致,检查销售协议中收入确认条件、退换货条件、款项支付条件等能够证明与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发生转移;
(3)执行分析程序:将本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分析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变动;比较本期各月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符合被审计单位季节性、周期性的经营规律;按收入类别或产品名称对销售数量、毛利率等进行比较分析;按月度对本期和上期毛利率进行比较分析;将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企业进行对比分析;根据增值税发票申报表或普通发票,估算全年收入,与实际收入金额比较;
(4)抽样选取重要客户,结合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实施函证;
(5)获取产品价格目录,抽查售价符合价格政策,并注意销售给关联方或关系密切的重要客户的产品价格合理,无以低价或高价结算的方法,相互之间无转移利润的现象;
(6)抽取一定数量签收单(客户签字的出库单),审查出库日期、品名、数量等是否与发票、销售合同、记账凭证等一致;审查签收日期是否与记账凭证月份一致,货款是否收取;
(7)抽取一定数量记账凭证,审查入账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是否与发票、客户签收单、销售合同等一致;
(8)对华致酒行收入进行了截止性测试;
(9)调查集团内部销售的情况,记录其交易价格、数量和金额,并追查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是否已予以抵销;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二)存货确认和计量
1.事项描述
本年度华致酒行存货确认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财务报告“附注五.12”及“附注七.7”。
华致酒行报告期各期末存货金额较大,2018年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151,058.42万元,占资产的比重为56.52%,存货对财务报表会产生重要影响。所以我们将华致酒行存货的确认和计量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存货的确认和计量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存货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合理、有效,并测试关键控制程序是否运行有效;
(2)结合了解华致酒行及其环境时获取的信息,检查存货的确认和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期一致;
(3)执行分析程序:将本期的存货账面金额与上期的存货账面金额进行比较,分析存货金额变动是否异常;选取主要存货产品,比较本期各月采购价格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符合外部酒类销售市场趋势;结合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企业进行对比分析,确认存货成本结转是否合理;
(4)选取重要供应商,结合应付账款及预付账款实施函证;
(5)对采购入库、存货出库执行截止测试,通过核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入库单、出库单、运输信息、签收记录、存货暂估清单等,检查采购入库及出库是否存在跨期现象;
(6)期后付款和退货情况进行检查:对主要供应商的日后付款和退货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是否按约定的信用期支付货款,是否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存在大额、异常的退货行为;
(7)对库存商品计价进行测试:检查库存商品的计价方法是否前后期一致;检查库存商品的入账基础和计价方法是否正确;检查库存商品的发出计价是否正确;关注关联交易商品价格是否公允;未见异常;
(8)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对存货进行实地监盘并倒轧到资产负债表日数量、金额,确认其数量是否真实,未见异常;
(9)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跌价损失进行测试和分析:检查分析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以判断公司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的合理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方法是否前后一致;;将存货余额与现有的订单、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情况以及外部市场需求环境进行比较分析,以评估存货滞销和跌价的可能性;结合存货监盘,对存货的外观形态进行检视,以了解其物理形态是否正常,对于残次、损坏的存货查看永续盘存记录,确定是否已合理计提跌价准备;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价方法,评价存货跌价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考虑是否有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检查其合理性;考虑不同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原则,复核其可变现净值计算正确性;抽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项目,复核其期后售价是否低于期末账面成本。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存货的确认和计量是恰当的。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华致酒行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华致酒行管理层负责评估华致酒行的持续经营能力,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华致酒行、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致酒行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致酒行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致酒行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华致酒行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
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静 |
中国·北京 | (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永伟 |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月
日
单位:元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92,816,087.46 | 434,517,722.8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37,469,499.61 | 84,460,086.78 |
其中:应收票据 | 4,731,950.70 | 8,671,563.60 |
应收账款 | 132,737,548.91 | 75,788,523.18 |
预付款项 | 342,098,327.20 | 326,326,780.9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5,467,397.42 | 15,835,123.9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510,584,191.56 | 985,847,899.1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8,309,605.96 | 53,669,189.46 |
流动资产合计 | 2,596,745,109.21 | 1,900,656,803.08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534,710.77 | 7,892,732.68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258,333.50 | 567,767.4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279,542.95 | 17,674,669.5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3,699,929.85 | 50,961,945.7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5,772,517.07 | 77,097,115.51 |
资产总计 | 2,672,517,626.28 | 1,977,753,918.5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46,000,000.00 | 265,66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518,764,213.81 | 329,820,112.28 |
预收款项 | 57,211,905.44 | 66,369,502.1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47,330,721.94 | 43,128,769.23 |
应交税费 | 22,596,493.77 | 13,941,470.95 |
其他应付款 | 78,031,979.97 | 90,314,974.85 |
其中:应付利息 | 760,645.85 | 359,541.65 |
应付股利 |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6,156,958.68 | 19,768,201.54 |
流动负债合计 | 1,296,092,273.61 | 829,003,030.9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1,296,092,273.61 | 829,003,030.9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73,666,000.00 | 173,666,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13,785,999.34 | 213,785,999.3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645,547.32 | -360,827.8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9,471,670.28 | 89,471,670.2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73,347,879.08 | 648,475,144.2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48,626,001.38 | 1,125,037,986.10 |
少数股东权益 | 27,799,351.29 | 23,712,901.5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76,425,352.67 | 1,148,750,887.6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672,517,626.28 | 1,977,753,918.59 |
法定代表人:彭宇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芳斌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倩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66,177,343.45 | 148,641,609.7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18,833,748.02 | 38,677,155.19 |
其中:应收票据 | 4,040,259.60 |
应收账款 | 118,833,748.02 | 34,636,895.59 |
预付款项 | 239,548,204.56 | 188,875,090.28 |
其他应收款 | 313,717,210.06 | 289,964,098.6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975,253,549.45 | 627,526,825.89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5,202,099.02 | 13,416,450.12 |
流动资产合计 | 1,958,732,154.56 | 1,307,101,229.85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64,366,986.96 | 54,355,899.16 |
长期股权投资 | 253,850,000.88 | 258,183,305.87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86,141.02 | 797,312.89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259,434.0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251,944.50 | 11,588,700.4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974,479.15 | 21,145,190.4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2,029,552.51 | 346,329,842.80 |
资产总计 | 2,310,761,707.07 | 1,653,431,072.6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46,000,000.00 | 264,66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360,452,570.43 | 306,895,102.60 |
预收款项 | 142,336,176.61 | 45,214,296.18 |
应付职工薪酬 | 19,703,208.00 | 19,371,344.55 |
应交税费 | 8,651,274.24 | 2,645,440.73 |
其他应付款 | 78,944,876.21 | 32,878,841.47 |
其中:应付利息 | 760,645.85 | 359,541.65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6,156,958.68 | 19,768,201.54 |
流动负债合计 | 1,182,245,064.17 | 691,433,227.0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1,182,245,064.17 | 691,433,227.0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73,666,000.00 | 173,666,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13,785,999.34 | 213,785,999.3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9,471,670.28 | 89,471,670.28 |
未分配利润 | 651,592,973.28 | 485,074,175.9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28,516,642.90 | 961,997,845.5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310,761,707.07 | 1,653,431,072.65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2,720,804,229.54 | 2,406,518,403.67 |
其中:营业收入 | 2,720,804,229.54 | 2,406,518,403.6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452,142,191.85 | 2,184,727,736.77 |
其中:营业成本 | 2,139,691,417.58 | 1,917,929,680.9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9,469,631.31 | 11,854,704.43 |
销售费用 | 215,896,189.49 | 169,860,831.60 |
管理费用 | 59,923,038.33 | 62,334,368.44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2,956,414.43 | 18,833,989.81 |
其中:利息费用 | 17,220,377.18 | 17,552,684.57 |
利息收入 | 2,835,932.73 | 2,171,616.34 |
资产减值损失 | 14,205,500.71 | 3,914,161.52 |
加:其他收益 | 19,574,044.70 | 36,900,263.7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327.40 | -101,516.2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741.21 | 255,830.0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88,170,013.78 | 258,845,244.50 |
加:营业外收入 | 3,640,567.20 | 15,951,064.21 |
减:营业外支出 | 270,368.44 | 9,881,802.7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91,540,212.54 | 264,914,505.92 |
减:所得税费用 | 64,045,726.83 | 57,423,730.4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7,494,485.71 | 207,490,775.4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7,494,485.71 | 207,490,775.4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4,872,734.80 | 202,700,951.33 |
少数股东损益 | 2,621,750.91 | 4,789,824.1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84,719.52 | 1,454,082.7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84,719.52 | 1,454,082.7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84,719.52 | 1,454,082.7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84,719.52 | 1,454,082.70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26,209,766.19 | 208,944,858.1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3,588,015.28 | 204,155,034.0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621,750.91 | 4,789,824.16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29 | 1.1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29 | 1.17 |
法定代表人:彭宇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芳斌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倩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1,161,739,093.12 | 1,187,448,363.69 |
减:营业成本 | 960,002,522.63 | 1,019,654,273.05 |
税金及附加 | 2,555,400.12 | 5,611,650.74 |
销售费用 | 76,683,343.49 | 76,486,036.62 |
管理费用 | 20,666,858.80 | 27,595,934.95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7,066,401.00 | 4,511,282.99 |
其中:利息费用 | 17,653,262.85 | 17,037,217.84 |
利息收入 | 22,846,076.27 | 14,257,411.47 |
资产减值损失 | 7,665,616.85 | 15,055,347.70 |
加:其他收益 | 18,261,800.00 | 28,750,0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6,961,911.20 | -101,516.2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6,455,463.43 | 67,182,321.44 |
加:营业外收入 | 1,865,512.95 | 12,957,425.02 |
减:营业外支出 | 156,940.00 | 8,368,006.19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8,164,036.38 | 71,771,740.27 |
减:所得税费用 | 31,645,239.06 | 25,019,898.42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6,518,797.32 | 46,751,841.8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6,518,797.32 | 46,751,841.8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6,518,797.32 | 46,751,841.8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96 | 0.2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96 | 0.27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60,387,050.65 | 2,850,767,890.2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409,358.44 | 48,463,193.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88,796,409.09 | 2,899,231,083.2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04,585,409.36 | 2,131,816,116.99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6,140,768.24 | 96,300,542.3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1,038,456.11 | 123,527,253.1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8,296,284.62 | 182,491,842.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30,060,918.33 | 2,534,135,754.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264,509.24 | 365,095,328.3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6,292.03 | 380,74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6,292.03 | 380,74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45,760.49 | 2,289,130.6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45,760.49 | 2,289,130.6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9,468.46 | -1,908,390.6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410,670.00 | 14,62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6,410,670.00 | 14,62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46,000,000.00 | 265,66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2,410,670.00 | 280,28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74,587,965.89 | 606,996,874.11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775,339.41 | 81,381,966.3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0,674.7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49,193.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5,112,498.30 | 688,378,840.4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7,298,171.70 | -408,098,840.4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2,277.44 | -19,363.34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651,916.56 | -44,931,266.1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9,666,808.63 | 304,598,074.7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4,318,725.19 | 259,666,808.63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53,218,278.19 | 1,401,489,173.0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216,236.27 | 32,117,900.3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75,434,514.46 | 1,433,607,073.4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32,070,749.15 | 1,023,750,736.0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832,705.25 | 25,946,922.1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8,825,966.45 | 56,995,421.5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1,993,210.45 | 85,681,673.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85,722,631.30 | 1,192,374,753.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288,116.84 | 241,232,319.8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10,806,900.00 | 298,08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124,225.4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527,571.34 | 10,697,909.0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6,458,696.80 | 308,777,909.0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92,156.60 | 933,627.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29,939,000.00 | 304,1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0,331,156.60 | 305,033,627.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27,540.20 | 3,744,282.0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46,000,000.00 | 264,66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1,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7,000,000.00 | 264,66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64,660,000.00 | 595,66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673,879.92 | 19,671,259.8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1,333,879.92 | 615,331,259.8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666,120.08 | -350,671,259.8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295.3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505,543.44 | -105,715,953.2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5,511,734.39 | 201,227,687.6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7,017,277.83 | 95,511,734.3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73,666,000.00 | 213,785,999.34 | -360,827.80 | 89,471,670.28 | 648,475,144.28 | 23,712,901.52 | 1,148,750,887.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3,666,000.00 | 213,785,999.34 | -360,827.80 | 89,471,670.28 | 648,475,144.28 | 23,712,901.52 | 1,148,750,887.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1,284,719.52 | 224,872,734.80 | 4,086,449.77 | 227,674,465.05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84,719.52 | 224,872,734.80 | 2,621,750.91 | 226,209,766.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64,698.86 | 1,464,698.8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10,670.00 | 1,510,67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5,971.14 | -45,971.14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3,666,000.00 | 213,785,999.34 | -1,645,547.32 | 89,471,670.28 | 873,347,879.08 | 27,799,351.29 | 1,376,425,352.6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73,666,000. | 213,785,999.34 | -1,814,910.50 | 89,471,670.28 | 445,774,192.95 | 8,303,077.36 | 929,186,029.43 |
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3,666,000.00 | 213,785,999.34 | -1,814,910.50 | 89,471,670.28 | 445,774,192.95 | 8,303,077.36 | 929,186,029.4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54,082.70 | 202,700,951.33 | 15,409,824.16 | 219,564,858.1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54,082.70 | 202,700,951.33 | 4,789,824.16 | 208,944,858.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620,000.00 | 10,62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620,000.00 | 10,62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3,666,000.00 | 213,785,999.34 | -360,827.80 | 89,471,670.28 | 648,475,144.28 | 23,712,901.52 | 1,148,750,887.62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73,666,000.00 | 213,785,999.34 | 89,471,670.28 | 485,074,175.96 | 961,997,845.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3,666,000.00 | 213,785,999.34 | 89,471,670.28 | 485,074,175.96 | 961,997,845.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6,518,797.32 | 166,518,797.3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6,518,797.32 | 166,518,797.3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 |
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3,666,000.00 | 213,785,999.34 | 89,471,670.28 | 651,592,973.28 | 1,128,516,642.9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73,666,000.00 | 213,785,999.34 | 89,471,670.28 | 438,322,334.11 | 915,246,003.7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3,666,000.00 | 213,785,999.34 | 89,471,670.28 | 438,322,334.11 | 915,246,003.7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751,841.85 | 46,751,841.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6,751,841.85 | 46,751,841.8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 |
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3,666,000.00 | 213,785,999.34 | 89,471,670.28 | 485,074,175.96 | 961,997,845.58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1.有限公司阶段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华致酒行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致酒行有限”)(原名云南华致酒业有限公司),系由云南香格里拉金六福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格里拉金六福)、王海峰于2005年5月共同出资组建。组建时注册资本共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香格里拉金六福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王海峰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上述出资已于2005年5月25日经云南迪庆合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云南合会验字(2005)第2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于2005年5月26日领取了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工商登记注册号为533400110001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份制改制情况华致酒行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了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根据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华致酒行有限整体变更为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00.00万元人民币,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截至2010年10月31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截至2010年10月31日止,华致酒行有限经审计后净资产共32,745.20万元,共折合为16,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前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上述事项已于2010年11月25日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以“闽华兴所(2010)验字H-00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于2010年11月26日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53000040000520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各发起人所持股份数量及相应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 | 股份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068.7500 | 67.08% |
李大海 | 1,612.8800 | 9.78% |
CVWineInvestmentLimited | 1,437.3600 | 8.71% |
KKRLiquorInvestmentHoldingsS.a.r.l | 1,237.5000 | 7.50% |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 456.0200 | 2.76% |
PullockInvestmentLimited | 440.0000 | 2.67% |
新远景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247.5000 | 1.50% |
合计 | 16,500.0000 | 100.00% |
3.2015年12月股份转让2014年6月25日,李大海、北京海伦金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华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泽有限”)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各方约定,由转让方李大海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78%的股份以20,0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华泽有限。
2015年6月30日,KKRLiquorInvestmentHoldingsS.a.r.l(以下简称“KKR”)、吴向东与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融睿”)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各方约定,由转让方KKR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50%的股份以45,0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西藏融睿。
2015年6月30日,PullockInvestmentLimited(以下简称Pullock)、吴向东与西藏融睿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各方约定,由转让方Pullock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67%的股份以16,0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西藏融睿。
2015年6月30日,新远景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远景”)、吴向东与西藏融睿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各方约定,由转让方新远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0%的股份以9,0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西藏融睿。
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确认KKR、Pullock、新远景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出资额转让给西藏融睿。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股份结构如下:
股东 | 股份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068.7500 | 67.08% |
西藏融睿 | 1,924.9998 | 11.67% |
华泽有限 | 2,068.8939 | 12.54% |
CVWineInvestmentLimited | 1,437.3563 | 8.71% |
合计 | 16,50.0000 | 100.00% |
2015年12月16日,本公司取得了云南省工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915300007755009087)。
4.2016年6月股份转让
2015年10月20日,CVWineInvestmentLimited(以下简称CVWINE)、吴向东与西藏融睿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各方约定,由转让方CVWINE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71%的股份以50,0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西藏融睿。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股份结构如下:
股东 | 股份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云南融睿 | 11,068.7500 | 67.08% |
西藏融睿 | 3,362.3561 | 20.38% |
华泽有限 | 2,068.8939 | 12.54% |
合计 | 16,500.0000 | 100.00% |
2016年6月7日,本公司取得了迪庆工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0007755009087)。
5.2016年12月增资及股份转让
2016年12月9日,本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6,500万元增加至17,366.60万元,并由杭州长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长潘”)认缴全部新增注册资本866.60万元;同意办理华泽有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万元股份转让至张儒平。
上述增资及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股份结构如下:
股东 | 股份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云南融睿 | 11,068.7500 | 63.74% |
西藏融睿 | 3,362.3561 | 19.36% |
华泽有限 | 1,768.8939 | 10.18% |
杭州长潘 | 866.6000 | 4.99% |
张儒平 | 300.0000 | 1.73% |
合计 | 17,366.6000 | 100.00% |
2016年12月27日,本公司取得了迪庆工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0007755009087)。
6.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
总数17,366.60万股,注册资本为17,366.60万元,注册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片区,总部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片区,母公司为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吴向东。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酒类流通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酒类、副食品、预包装食品、茶叶、农副产品、水产品、包装物、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照相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及装饰材料、服装、机械电子的批发及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和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商务、酒类科技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6日批准报出。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
户,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变动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酒类的批发及零售,根据实际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存货减值、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12“存货”、附注
五、28“收入”各项描述。
2、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如果发生重大变动,则可能会导致以后会计年度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的重大影响。
(1)所得税。应描述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所得税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税金金额产生影响。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
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
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确定;在活跃市场有报价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存在限售期。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为300万元(含300万元)人民币,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的确认标准为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其他方法 |
保证金组合 | 余额百分比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3.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15.00% | 30.00% |
3-4年 | 100.00% | 50.00% |
4-5年 | 10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 计提比例 |
保证金组合 | 5.00% |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0.00% | 0.00%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主要包括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1)白酒、进口红酒及其他进口酒
按单个品种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低于成本的,按照可变现净值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黄酒、国产葡萄酒
按存货库龄分类计提减值准备
库龄分类 | 3年以内 | 3-5年 | 5-8年 | 8年以上 |
减值准备率 | 0% | 50% | 70% | 100% |
(3)残次酒品
按存货期末余额的5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3、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14、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16、固定资产1.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5% | 4.75%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19.00%-31.67%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19.00%-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4.其他说明
(1)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17、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19、生物资产
不适用
20、油气资产
不适用
21、无形资产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
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软件 | 3-5年 |
商标使用权 | 3-10年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22、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23、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酒行装修费 | 5年 | 受益期小于5年的,按实际受益期间摊销 |
仓库租赁费 | 8年 | 8年租赁年限摊销 |
24、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
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25、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
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26、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28、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公司销售收入确认的时间和判断标准分为:
公司销售收入主要以商品已发运至客户,并取得客户确认后做为收入确认的时点与依据。
公司销售至商超的商品,分为一般销售与代销,对于一般销售,以商品已发运至客户,并取得客户确认后做为收入确认的时点与依据;对于代销的,以商超实际已经销售的商品做为收入确认的时点与依据。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4.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公司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售的产品或转让资产回购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则在交付产品或资产时,本公司不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款大于销售价款的差额,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29、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31、租赁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6“固定资产”。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4、其他1.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更说明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列报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之前列报金额 | 影响金额 | 2018年1月1日经重列后金额 | 备注 |
应收票据 | 8,671,563.60 | -8,671,563.60 | ||
应收账款 | 75,788,523.18 | -75,788,523.18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84,460,086.78 | 84,460,086.78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5,835,123.90 | 15,835,123.90 | ||
固定资产 | 7,892,732.68 | 7,892,732.68 | ||
固定资产清理 | ||||
应付票据 | 254,845,534.00 | -254,845,534.00 | ||
应付账款 | 74,974,578.28 | -74,974,578.28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329,820,112.28 | 329,820,112.28 | ||
应付利息 | 359,541.65 | -359,541.65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89,955,433.20 | 359,541.65 | 90,314,974.85 | |
管理费用 | ||||
研发支出 | ||||
其他收益 | 36,900,263.76 | 36,900,263.76 | ||
营业外收入 | 15,951,064.21 | 15,951,064.21 |
2.终止经营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销售服务收入、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 17%、6%、3%、11%、16%、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16.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华致精品酒水商贸有限公司 | 15% |
西藏中糖德和经贸有限公司 | 15% |
西藏威华达经贸有限公司 | 15% |
华致葡萄酒与烈酒(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湖南华致物流有限公司 | 20% |
河南致融源商贸有限公司 | 20% |
宁波恒谊贸易有限公司 | 20% |
重庆酒达酒类销售有限公司 | 20% |
2、税收优惠
1.根据财税【2017】43号文件,湖南华致物流有限公司、河南致融源商贸有限公司、宁波恒谊贸易有限公司、重庆酒达酒类销售有限公司在2017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2018】77号文件,湖南华致物流有限公司、河南致融源商贸有限公司、宁波恒谊贸易有限公司、重庆酒达酒类销售有限公司在2018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华致葡萄酒与烈酒(香港)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按照16.5%税率征收所得税。
3.根据藏政发[2014]51号文件,西藏自治区的企业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除采矿业和矿产权交易行为外,西藏自治区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
4.陈香拍卖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简易办法3%征收。河南致融源商贸有限公司2017年1-5月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简易办法3%征收。北京友谊华盛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1-3月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简易办法3%征收。山西久鸿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5-6月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简易办法3%征收。沈阳盛樽源通商贸有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简易办法3%征收。福州荟金液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7-11月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按简易办法3%征收。重庆坤世好洲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11-12月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简易办法3%征收。江西久创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5-8月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简易办法3%征收。3、其他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1,818.28 | 2,098.41 |
银行存款 | 273,484,316.79 | 258,741,034.27 |
其他货币资金 | 219,319,952.39 | 175,774,590.18 |
合计 | 492,816,087.46 | 434,517,722.8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9,036,242.40 | 3,329,839.94 |
其他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18,497,362.27 | 174,850,914.23 |
合计 | 218,497,362.27 | 174,850,914.23 |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4,731,950.70 | 8,671,563.60 |
应收账款 | 132,737,548.91 | 75,788,523.18 |
合计 | 137,469,499.61 | 84,460,086.78 |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731,950.70 | 8,671,563.60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0.00 |
合计 | 4,731,950.70 | 8,671,563.6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5,483,268.40 | 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0.00 |
合计 | 25,483,268.40 | 0.00 |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不适用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43,166,574.18 | 94.97% | 10,429,025.27 | 7.28% | 132,737,548.91 | 81,200,246.37 | 91.57% | 5,411,723.19 | 6.66% | 75,788,523.18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588,692.40 | 5.03% | 7,588,692.40 | 100.00% | 7,473,864.26 | 8.43% | 7,473,864.26 | 100.00% | ||
合计 | 150,755,266.58 | 100.00% | 18,017,717.67 | 11.95% | 132,737,548.91 | 88,674,110.63 | 100.00% | 12,885,587.45 | 14.53% | 75,788,523.18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小计 | 127,610,986.05 | 6,380,549.30 | 5.00% |
1至2年 | 9,185,845.17 | 918,584.52 | 10.00% |
2至3年 | 3,811,590.01 | 571,738.50 | 15.00% |
3至4年 | 2,558,152.95 | 2,558,152.95 | 10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43,166,574.18 | 10,429,025.27 | 7.28%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808,407.42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不适用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676,277.2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A公司 | 应收货款 | 440,636.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部流程审批 | 否 |
B公司 | 应收货款 | 439,8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部流程审批 | 否 |
C公司 | 应收货款 | 185,556.4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部流程审批 | 否 |
D公司 | 应收货款 | 117,836.79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部流程审批 | 否 |
合计 | -- | 1,183,829.19 | -- | -- | --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41,605,427.28 | 27.60 | 2,080,271.36 |
第二名 | 27,008,460.00 | 17.92 | 1,350,423.00 |
第三名 | 22,127,094.95 | 14.68 | 1,106,354.75 |
第四名 | 5,830,477.27 | 3.86 | 345,708.82 |
第五名 | 4,660,516.56 | 3.09 | 437,667.26 |
合计 | 101,231,976.06 | 67.15 | 5,320,425.19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不适用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不适用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35,854,809.40 | 98.18% | 318,789,378.28 | 97.69% |
1至2年 | 5,204,286.04 | 1.52% | 7,487,790.88 | 2.29% |
2至3年 | 989,619.98 | 0.29% | 45,455.38 | 0.01% |
3年以上 | 49,611.78 | 0.01% | 4,156.40 | 0.00% |
合计 | 342,098,327.20 | -- | 326,326,780.94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主要是从国外采购葡萄酒,周期较长。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第一名 | 145,175,417.41 | 42.44 | 1年以内 | 货未收到 |
第二名 | 29,417,193.94 | 8.60 | 1年以内 | 货未收到 |
第三名 | 25,300,929.49 | 7.40 | 1年以内 | 货未收到 |
第四名 | 22,185,588.38 | 6.49 | 1年以内 | 货未收到 |
第五名 | 17,370,746.27 | 5.08 | 1年以内 | 货未收到 |
合计 | 239,449,875.49 | 70.01 |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0.00 | 0.00 |
应收股利 | 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25,467,397.42 | 15,835,123.90 |
合计 | 25,467,397.42 | 15,835,123.90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不适用2)重要逾期利息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不适用2)重要的账龄超过
年的应收股利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 7,764,58 | 20.63% | 7,764,58 | 100.00% | 7,764,5 | 30.87% | 7,764,589 | 100.00% |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9.76 | 9.76 | 89.76 | .76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9,780,452.27 | 79.11% | 4,313,054.85 | 14.48% | 25,467,397.42 | 17,391,284.23 | 69.13% | 1,556,160.33 | 8.95% | 15,835,123.9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96,232.64 | 0.26% | 96,232.64 | 100.00% | ||||||
合计 | 37,641,274.67 | 100.00% | 12,173,877.25 | 32.34% | 25,467,397.42 | 25,155,873.99 | 100.00% | 9,320,750.09 | 37.05% | 15,835,123.90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成都蓉窖酒业有限公司 | 7,764,589.76 | 7,764,589.76 | 100.00% | 2017年采购款未回款,起诉债务人并已胜诉,但债务人无可执行财产。 |
合计 | 7,764,589.76 | 7,764,589.76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245,281.50 | 97,358.44 | 3.00% |
1至2年 | 2,382,040.53 | 238,204.05 | 10.00% |
2至3年 | 2,995,958.85 | 898,787.66 | 30.00% |
3至4年 | 59,172.00 | 29,586.00 | 50.00% |
5年以上 | 2,099,177.61 | 2,099,177.61 | 100.00% |
合计 | 10,781,630.49 | 3,363,113.76 | 31.19%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保证金组合 | 18,998,821.78 | 949,941.09 | 5.00% |
合计 | 18,998,821.78 | 949,941.09 | 5.00% |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507,234.16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不适用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654,107.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A公司 | 预付费用款 | 600,000.00 | 无法收回 | 内部流程审批 | 否 |
合计 | -- | 600,000.00 | -- | -- | -- |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9,095,054.42 | 13,495,626.36 |
员工备用金 | 915,066.47 | 513,439.12 |
单位往来 | 17,611,010.78 | 10,057,413.90 |
保险赔款 | 1,000,000.00 | |
其他 | 20,143.00 | 89,394.61 |
合计 | 37,641,274.67 | 25,155,873.99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预付货款 | 7,764,589.76 | 1-2年 | 20.63% | 7,764,589.76 |
第二名 | 保证金、单位往来 | 5,800,000.00 | 1年以内310万,1至2年140万,2至3年50万,3至4年80万 | 15.41% | 290,000.00 |
第三名 | 保证金、单位往来 | 3,213,200.93 | 1年以内1,663,200.93元,3至4年40万,4至5年5万,5年以上110万 | 8.54% | 160,660.05 |
第四名 | 保证金 | 3,148,800.00 | 1年以内14.88万,3至4年300万 | 8.37% | 157,440.00 |
第五名 | 预付货款 | 2,997,684.55 | 1至2年6,550.80元,2至3年2,991,133.75元 | 7.96% | 897,995.21 |
合计 | -- | 22,924,275.24 | -- | 60.91% | 9,270,685.02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不适用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不适用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不适用
7、存货(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库存商品 | 1,530,449,849.67 | 19,865,658.11 | 1,510,584,191.56 | 1,003,074,351.01 | 17,226,451.87 | 985,847,899.14 |
合计 | 1,530,449,849.67 | 19,865,658.11 | 1,510,584,191.56 | 1,003,074,351.01 | 17,226,451.87 | 985,847,899.14 |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17,226,451.87 | 7,051,222.96 | 4,412,016.72 | 19,865,658.11 | ||
合计 | 17,226,451.87 | 7,051,222.96 | 4,412,016.72 | 19,865,658.11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不适用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不适用
8、持有待售资产
不适用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不适用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31,098,069.60 | 30,002,944.47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52,748,349.59 | 22,898,888.97 |
发行费用金额 | 3,886,792.45 | 0.00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576,394.32 | 767,356.02 |
合计 | 88,309,605.96 | 53,669,189.46 |
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12、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13、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14、长期股权投资
不适用
15、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16、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534,710.77 | 7,892,732.6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7,534,710.77 | 7,892,732.68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或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595,500.00 | 16,842,564.84 | 3,472,171.23 | 531,976.93 | 26,442,213.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7,326.84 | 239,817.25 | 364,609.79 | 1,221,753.88 | |
(1)购置 | 617,326.84 | 239,817.25 | 364,609.79 | 1,221,753.8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32,844.33 | 221,609.93 | 237,725.11 | 1,192,179.37 | |
(1)处置或报废 | 732,844.33 | 221,609.93 | 237,725.11 | 1,192,179.37 | |
4.期末余额 | 5,595,500.00 | 16,727,047.35 | 3,490,378.55 | 658,861.61 | 26,471,787.5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838,355.12 | 13,836,601.28 | 2,508,832.72 | 365,691.20 | 18,549,480.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5,786.26 | 581,205.78 | 320,500.63 | 93,923.23 | 1,261,415.90 |
(1)计提 | 265,786.26 | 581,205.78 | 320,500.63 | 93,923.23 | 1,261,415.90 |
3.本期减少金额 | 613,091.57 | 32,853.44 | 227,874.47 | 873,819.48 | |
(1)处置或报废 | 613,091.57 | 32,853.44 | 227,874.47 | 873,819.48 | |
4.期末余额 | 2,104,141.38 | 13,804,715.49 | 2,796,479.91 | 231,739.96 | 18,937,076.7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91,358.62 | 2,922,331.86 | 693,898.64 | 427,121.65 | 7,534,710.77 |
2.期初账面价值 | 3,757,144.88 | 3,005,963.56 | 963,338.51 | 166,285.73 | 7,892,732.68 |
17、在建工程
不适用
18、生产性生物资产
不适用
19、油气资产
不适用
2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27,981.13 | 1,509,617.95 | 3,037,599.0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527,981.13 | 1,509,617.95 | 3,037,599.0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60,213.65 | 1,509,617.95 | 2,469,831.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9,433.98 | 309,433.98 | ||||
(1)计提 | 309,433.98 | 309,433.9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269,647.63 | 1,509,617.95 | 2,779,265.5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8,333.50 | 0.00 | 258,333.5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67,767.48 | 0.00 | 567,767.4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1、开发支出
不适用
22、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长期股权投资形成的商誉 | 231,637,667.56 | 231,637,667.56 | ||||
合计 | 231,637,667.56 | 231,637,667.56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长期股权投资形成的商誉 | 231,637,667.56 | 231,637,667.56 | ||||
合计 | 231,637,667.56 | 231,637,667.56 |
23、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9,474,669.58 | 1,181,454.95 | 3,601,247.43 | 7,054,877.10 | |
租赁费 | 8,200,000.00 | 1,025,000.02 | 7,174,999.98 | ||
其他 | 60,121.85 | 10,455.98 | 49,665.87 | ||
合计 | 17,674,669.58 | 1,241,576.80 | 4,636,703.43 | 14,279,542.95 |
2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9,619,585.77 | 11,806,891.97 | 38,598,213.30 | 9,329,641.8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91,685,975.86 | 22,659,470.72 | 100,327,783.34 | 24,639,303.20 |
可抵扣亏损 | 16,291,161.42 | 4,072,790.33 | 15,143,237.95 | 3,785,809.54 |
处置子公司损失 | 34,486,148.52 | 8,621,537.13 | 33,060,563.20 | 8,265,140.80 |
包装物未实现毛利 | 26,156,958.68 | 6,539,239.70 | 19,768,201.54 | 4,942,050.41 |
合计 | 218,239,830.25 | 53,699,929.85 | 206,897,999.33 | 50,961,945.7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适用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0.00 | 53,699,929.85 | 0.00 | 50,961,945.7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0.00 | 0.00 |
可抵扣亏损 | 27,017,647.33 | 22,332,735.45 |
合计 | 27,017,647.33 | 22,332,735.45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不适用
25、其他非流动资产
不适用
26、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546,000,000.00 | 265,660,000.00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546,000,000.00 | 265,660,000.00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
2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不适用
28、衍生金融负债
不适用
29、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票据 | 412,678,350.60 | 254,845,534.00 |
应付账款 | 106,085,863.21 | 74,974,578.28 |
合计 | 518,764,213.81 | 329,820,112.28 |
(1)应付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0.00 | 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412,678,350.60 | 254,845,534.00 |
合计 | 412,678,350.60 | 254,845,534.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库存商品款 | 105,508,912.49 | 74,140,013.79 |
应付物流费 | 576,950.72 | 834,564.49 |
合计 | 106,085,863.21 | 74,974,578.28 |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A公司 | 30,081,429.00 | 对方未催付 |
B公司 | 15,268,484.2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45,349,913.20 | -- |
30、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57,211,905.44 | 66,369,502.12 |
合计 | 57,211,905.44 | 66,369,502.12 |
31、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3,124,092.42 | 125,701,540.04 | 121,494,910.52 | 47,330,721.9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676.81 | 4,660,648.92 | 4,665,325.73 | |
合计 | 43,128,769.23 | 130,362,188.96 | 126,160,236.25 | 47,330,721.94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4,592,254.22 | 114,626,746.09 | 113,962,712.68 | 25,256,287.63 |
2、职工福利费 | 2,463,491.72 | 2,463,491.72 | ||
3、社会保险费 | 12,678.65 | 2,512,521.51 | 2,515,689.16 | 9,511.0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822.40 | 2,134,993.70 | 2,137,816.10 | |
工伤保险费 | 104.80 | 100,487.04 | 100,591.84 | |
生育保险费 | 206.45 | 190,437.12 | 190,643.57 | |
补充医疗保险 | 9,545.00 | 86,603.65 | 86,637.65 | 9,511.00 |
4、住房公积金 | 3,420.00 | 1,741,911.98 | 1,719,641.98 | 25,690.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8,514,612.55 | 4,256,359.48 | 731,738.72 | 22,039,233.31 |
6、短期带薪缺勤 | 1,127.00 | 100,509.26 | 101,636.26 | |
合计 | 43,124,092.42 | 125,701,540.04 | 121,494,910.52 | 47,330,721.9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294.00 | 4,519,458.67 | 4,523,752.67 | |
2、失业保险费 | 382.81 | 141,190.25 | 141,573.06 | |
合计 | 4,676.81 | 4,660,648.92 | 4,665,325.73 |
32、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988,725.26 | 3,333,221.22 |
企业所得税 | 19,917,787.14 | 8,131,459.76 |
个人所得税 | 426,772.41 | 800,228.7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9,898.50 | 302,692.45 |
房产税 | 17,905.60 | 22,382.00 |
教育费附加 | 75,307.59 | 220,495.00 |
印花税 | 224,954.91 | 303,912.32 |
其他 | 845,142.36 | 827,079.43 |
合计 | 22,596,493.77 | 13,941,470.95 |
3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760,645.85 | 359,541.65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77,271,334.12 | 89,955,433.20 |
合计 | 78,031,979.97 | 90,314,974.85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760,645.85 | 359,541.65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其他 | ||
合计 | 760,645.85 | 359,541.65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不适用
(2)应付股利
不适用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往来 | 10,626,611.97 | 13,195,217.32 |
保证金 | 50,721,607.72 | 49,036,769.86 |
预提费用及预计负债 | 13,444,462.62 | 24,637,856.23 |
其他 | 2,478,651.81 | 3,085,589.79 |
合计 | 77,271,334.12 | 89,955,433.20 |
34、持有待售负债
不适用
3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不适用
3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包装物毛利 | 26,156,958.68 | 19,768,201.54 |
合计 | 26,156,958.68 | 19,768,201.54 |
37、长期借款
不适用
38、应付债券
不适用
39、长期应付款
不适用
40、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不适用
41、预计负债
不适用
42、递延收益
不适用
43、其他非流动负债
不适用
4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73,666,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73,666,000.00 |
其他说明:
单位:元
股东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0,687,500.00 | 110,687,500.00 | |||||
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 | 33,623,561.00 | 33,623,561.00 | |||||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 17,688,939.00 | 17,688,939.00 | |||||
杭州长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666,000.00 | 8,666,000.00 | |||||
张儒平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合计 | 173,666,000.00 | 173,666,000.00 |
45、其他权益工具
不适用
46、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13,785,999.34 | 213,785,999.34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213,785,999.34 | 213,785,999.34 |
47、库存股
不适用
48、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60,827.80 | -1,284,719.52 | -1,284,719.52 | -1,645,547.32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60,827.80 | -1,284,719.52 | -1,284,719.52 | -1,645,547.3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60,827.80 | -1,284,719.52 | -1,284,719.52 | -1,645,547.32 |
49、专项储备
不适用
50、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9,471,670.28 | 89,471,670.28 | ||
合计 | 89,471,670.28 | 89,471,670.28 |
51、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48,475,144.28 | 445,774,192.9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48,475,144.28 | 445,774,192.9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4,872,734.80 | 202,700,951.3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73,347,879.08 | 648,475,144.28 |
5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2,717,690,249.10 | 2,137,274,408.74 | 2,406,046,899.94 | 1,917,566,606.10 |
其他业务 | 3,113,980.44 | 2,417,008.84 | 471,503.73 | 363,074.87 |
合计 | 2,720,804,229.54 | 2,139,691,417.58 | 2,406,518,403.67 | 1,917,929,680.97 |
53、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994,876.85 | 5,157,543.42 |
教育费附加 | 3,125,223.63 | 4,483,972.47 |
房产税 | 53,716.80 | 53,716.80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2,539.92 | 2,540.08 |
车船使用税 | 9,738.00 | 9,250.00 |
印花税 | 2,223,621.58 | 2,044,624.81 |
其他 | 59,914.53 | 103,056.85 |
合计 | 9,469,631.31 | 11,854,704.43 |
5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5,603,956.95 | 78,244,139.33 |
仓储物流费 | 32,441,546.62 | 27,280,079.16 |
促销费 | 34,630,371.37 | 23,001,782.48 |
差旅交通费 | 11,051,672.33 | 9,530,933.63 |
品牌服务费 | 14,093,763.62 | 7,061,240.64 |
广告宣传费 | 10,921,078.29 | 2,835,160.12 |
办公费 | 7,183,036.91 | 6,605,331.91 |
招待费 | 5,560,286.87 | 3,148,482.16 |
门店装修费 | 2,788,951.90 | 8,479,134.93 |
其他 | 1,621,524.63 | 3,674,547.24 |
合计 | 215,896,189.49 | 169,860,831.60 |
55、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4,302,775.70 | 31,879,948.14 |
差旅交通费 | 6,645,707.38 | 6,222,620.77 |
办公费 | 7,098,905.48 | 6,414,225.62 |
咨询服务费 | 3,426,367.28 | 9,903,275.08 |
存货损耗费 | 2,393,579.98 | 2,108,881.42 |
招待费 | 2,836,512.97 | 2,958,611.96 |
装修费 | 1,119,703.91 | 1,157,892.44 |
折旧摊销费 | 930,149.22 | 955,188.56 |
其他 | 1,169,336.41 | 733,724.45 |
合计 | 59,923,038.33 | 62,334,368.44 |
56、研发费用
不适用
57、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7,220,377.18 | 17,552,684.57 |
减:利息收入 | 2,835,932.73 | 2,171,616.34 |
汇兑损益 | -2,606,158.09 | 2,269,432.56 |
银行手续费 | 1,178,128.07 | 1,183,489.02 |
合计 | 12,956,414.43 | 18,833,989.81 |
58、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10,302,294.33 | -2,403,156.72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3,903,206.38 | 6,317,318.24 |
合计 | 14,205,500.71 | 3,914,161.52 |
59、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19,574,044.70 | 36,900,263.76 |
6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6,327.40 | -101,516.20 |
合计 | -26,327.40 | -101,516.20 |
6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不适用
62、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39,741.21 | 255,830.04 |
63、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3,640,567.20 | 15,951,064.21 | 3,640,567.20 |
合计 | 3,640,567.20 | 15,951,064.21 | 3,640,567.20 |
64、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270,368.44 | 9,881,802.79 | 270,368.44 |
合计 | 270,368.44 | 9,881,802.79 | 270,368.44 |
6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6,783,710.91 | 44,406,730.4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737,984.08 | 13,016,999.94 |
合计 | 64,045,726.83 | 57,423,730.4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91,540,212.5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2,885,053.1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641,292.8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944,677.3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0.0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084,278.7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0.0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73,010.45 |
所得税费用 | 64,045,726.83 |
66、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48。
67、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9,574,044.70 | 36,900,263.76 |
收取保证金 | 3,274,004.36 | 782,259.00 |
利息收入 | 2,976,077.10 | 2,058,980.01 |
保险赔偿款 | 1,477,329.98 | 3,245,143.15 |
员工备用金 | 647,337.64 | 4,996,056.94 |
其他 | 460,564.66 | 480,490.19 |
合计 | 28,409,358.44 | 48,463,193.05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日常费用 | 46,167,199.03 | 35,517,070.92 |
运费 | 31,745,875.19 | 23,853,605.81 |
服务咨询费 | 17,127,695.42 | 13,470,000.76 |
广告促销费 | 17,708,588.71 | 14,392,474.28 |
员工备用金 | 3,528,224.50 | 11,504,377.45 |
经销保证金 | 7,444,722.00 | 1,615,000.00 |
票据保证金 | 43,646,448.04 | 80,304,779.82 |
其他 | 927,531.73 | 1,834,533.41 |
合计 | 168,296,284.62 | 182,491,842.45 |
(3)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少数股东资金 | 4,749,193.00 | 0.00 |
合计 | 4,749,193.00 |
6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227,494,485.71 | 207,490,775.4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205,500.71 | 3,914,161.5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61,415.90 | 1,346,164.18 |
无形资产摊销 | 309,433.98 | 418,982.2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636,703.43 | 9,034,101.8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741.21 | 255,830.0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5,775,339.41 | 19,730,433.1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327.40 | 101,516.2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37,984.08 | 13,016,999.9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27,375,498.66 | -182,959,741.3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4,685,354.53 | 368,178,414.4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9,785,380.28 | -75,432,309.3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264,509.24 | 365,095,328.3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74,318,725.19 | 259,666,808.6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59,666,808.63 | 304,598,074.7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651,916.56 | -44,931,266.13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74,318,725.19 | 259,666,808.63 |
其中:库存现金 | 11,818.28 | 2,098.4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73,484,316.79 | 258,741,034.2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822,590.12 | 923,675.95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4,318,725.19 | 259,666,808.6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6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不适用
7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18,497,362.27 | 票据保证金 |
合计 | 218,497,362.27 | -- |
7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9,037,802.90 |
其中:美元 | 0.29 | 6.8632 | 1.99 |
欧元 | 905,542.88 | 7.8473 | 7,106,066.64 |
港币 | 2,200,540.52 | 0.8762 | 1,928,113.60 |
英镑 | 141.32 | 8.6762 | 1,226.12 |
瑞士法郎 | 344.57 | 6.9494 | 2,394.55 |
应收账款 | -- | -- | 6,437,930.01 |
其中:欧元 | 226,500.00 | 7.8473 | 1,777,413.45 |
港币 | 5,319,010.00 | 0.8762 | 4,660,516.56 |
应付账款 | 31,002,829.32 | ||
其中:美元 | 299,612.91 | 6.8632 | 2,056,303.32 |
澳元 | 5,999,280.00 | 4.8250 | 28,946,526.00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72、套期
不适用
73、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迪区财预【2018】112号文件:企业扶持资金 | 9,661,800.00 | 其他收益 | 9,661,800.00 |
迪区财预【2018】191号文件:企业扶持资金 | 8,600,000.00 | 其他收益 | 8,600,000.00 |
其他 | 1,312,244.70 | 其他收益 | 1,312,244.70 |
合计 | 19,574,044.70 | 其他收益 | 19,574,044.70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
74、其他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是□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
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值 | 值 | 得或损失 | 方法及主要假设 | 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
重庆酒达酒类销售有限公司 | 2,550,000.00 | 51.00% | 转让 | 2018年11月15日 | 工商变更,公司财务帐移交对方 |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是√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合并范围减少:邵阳湘窖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注销;成都华致酒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注销;贵州珍酒商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注销;慈溪中唐酒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注销;华致精品酒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注销;宁波恒谊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注销。
(2)合并范围增加:本期新设立公司包括山西久鸿商贸有限公司、济南真捷成信商贸有限公司、湖北东诚恒源商贸有限公司、东莞市峻昇酒业有限公司、安徽璞卡斯贸易有限公司、无锡酒亿嘉商贸有限公司、沈阳盛樽源通商贸有限公司、福州荟金液商贸有限公司、江西久创商贸有限公司、石家庄共景商贸有限公司、杭州轩航贸易有限公司、迪庆永盛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坤世好洲商贸有限公司、荷花数据科技有限公司。6、其他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湖南金致酒业有限公司 | 长沙市 | 长沙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德钦华致高原酒窖连锁管理有限公司 | 德钦县 | 德钦县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邵阳湘窖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 邵阳市 | 邵阳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华致葡萄酒与烈酒(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市 | 香港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北京京都酩悦贸易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醴陵华致酒业有限公司 | 醴陵市 | 醴陵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湖南华致物流有限公司 | 醴陵市 | 醴陵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华致精品酒水商贸有限公司 | 拉萨市 | 拉萨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贵州珍酒商贸有限公司 | 遵义市 | 遵义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慈溪中唐酒业有限公司 | 慈溪市 | 慈溪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北京华致陈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郑州悦享商贸有限公司 | 郑州市 | 郑州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四川省腾达四方商贸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江苏威华达经贸实业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南京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收购 | |
北京华致陈香拍卖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华致精品酒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拉萨市 | 拉萨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北京世纪华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有限公司 | 51.00% | 设立 | |
上海虬腾商贸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有限公司 | 51.00% | 设立 | |
深圳市鑫品佳商贸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有限公司 | 51.00% | 设立 | |
佛山尖美四方贸易有限公司 | 佛山市 | 佛山市 | 有限公司 | 55.00% | 设立 | |
北京红颜欧宝贸易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有限公司 | 51.00% | 设立 | |
河南致融源商贸有限公司 | 郑州市 | 郑州市 | 有限公司 | 51.00% | 设立 | |
宁波恒谊贸易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宁波市 | 有限公司 | 51.00% | 设立 | |
重庆酒达酒类销售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有限公司 | 51.00% | 设立 | |
北京友谊华盛商贸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有限公司 | 51.00% | 设立 | |
山西久鸿商贸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太原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济南真捷成信商贸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济南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湖北东诚恒源商贸有限公司 | 武汉市 | 武汉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东莞市峻昇酒业有限公司 | 东莞市 | 东莞市 | 有限公司 | 51.00% | 设立 | |
安徽璞卡斯贸易有限公司 | 合肥市 | 合肥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无锡酒亿嘉商贸有限公司 | 无锡市 | 无锡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沈阳盛樽源通商贸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福州荟金液商贸有限公司 | 福州市 | 福州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江西久创商贸有限公司 | 南昌市 | 南昌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石家庄共景商贸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 | 石家庄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杭州轩航贸易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迪庆永盛商贸有限公司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重庆坤世好洲商贸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荷花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保定市 | 保定市 | 有限公司 | 51.00% | 设立 | |
江苏中糖德和经贸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南京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收购 | |
西藏中糖德和经贸有限公司 | 拉萨市 | 拉萨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
西藏威华达经贸有限公司 | 拉萨市 | 拉萨市 | 有限公司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虬腾商贸有限公司 | 49.00% | 4,134,969.24 | 0.00 | 14,296,997.25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虬腾商贸有限公司 | 315,517,546.35 | 1,750,452.32 | 317,267,998.67 | 288,090,453.26 | 0.00 | 288,090,453.26 | 280,320,519.50 | 443,323.31 | 280,763,842.81 | 260,025,010.13 | 0.00 | 260,025,010.13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上海虬腾商贸有限公司 | 511,656,831.96 | 8,438,712.73 | 8,438,712.73 | -71,617,583.57 | 460,860,839.72 | 11,957,042.14 | 11,957,042.14 | 151,714,377.33 |
其他说明:
上海虬腾商贸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为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相互抵消前的金额,但经过了合并日公允价值及统一会计政策的调整。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不适用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云南省 | 有限公司 | 36,000.00(万元) | 63.74% | 63.74%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吴向东。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云南华鹏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云南金六福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天籁酒业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
湖南省金六福酒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湘潭华鹏包装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云南金六福贸易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湖南雁峰酒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陕西省太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吉林省榆树钱酒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四川金六福酒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东德庆无比养生酒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西李渡酒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云南金六福联采商贸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眉县太白酒业供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邵阳开口笑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贵州珍酒销售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衡阳雁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西藏华泽湘酒销售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哈尔滨市龙神酒业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
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该企业有重大影响 |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
迪庆金六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
JLFInvestmentCompanyLimited金六福投资有限公司(BVI)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贵州珍酒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酒 | 0.00 | 0.00 | 否 | -5,922,686.29 |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天籁酒业有限公司 | 采购酒 | 0.00 | 0.00 | 否 | 976,353.8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 销售酒 | 658,655.17 | 890,210.28 |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酒 | 0.00 | 2,511,011.47 |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四川金六福酒业有限公司 | 仓库 | 0.00 | 1,057,675.51 |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0.00 | 18,000.00 |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华泽集团 | 30,000,000.00 | 2017年06月22日 | 2020年06月21日 | 否 |
华泽集团、吴向东、唐莉 | 130,000,000.00 | 2017年08月23日 | 2018年08月22日 | 是 |
华泽集团 | 70,000,000.00 | 2017年12月15日 | 2018年12月15日 | 是 |
华泽集团、吴向东 | 100,000,000.00 | 2017年12月04日 | 2018年12月03日 | 是 |
吴向东、唐莉 | 200,000,000.00 | 2017年11月30日 | 2019年11月30日 | 否 |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8年01月03日 | 2019年01月02日 | 否 |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8年01月09日 | 2019年01月02日 | 否 |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8年06月22日 | 2019年06月22日 | 否 |
华泽集团、吴向东、唐莉 | 150,000,000.00 | 2018年04月11日 | 2019年03月25日 | 否 |
华泽集团、吴向东、唐莉 | 100,000,000.00 | 2018年07月12日 | 2019年04月15日 | 否 |
华泽集团、吴向东、唐莉 | 100,000,000.00 | 2018年12月04日 | 2019年12月03日 | 否 |
华泽集团、吴向东、唐莉 | 200,000,000.00 | 2018年11月20日 | 2019年11月30日 | 否 |
华泽集团 | 220,000,000.00 | 2018年12月01日 | 2020年12月01日 | 否 |
(5)关联方资金拆借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不适用
(8)其他关联交易
不适用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不适用
8、其他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1)发行股票和债券
华致酒行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3,666,000.00元,根据华致酒行2017年
月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年
月
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09号文《关于核准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华致酒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888,667股。华致酒行于2019年1月17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888,6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79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71,950,718.93元。经此发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31,554,667.00元,本所已于2019年
月
日出具大华验字[2019]000017号验资报告。华致酒行股票于2019年1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2、利润分配情况
不适用
3、销售退回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诉讼事项
2017年9月18日,本公司与成都蓉窖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蓉窖酒业”)签署编号为20170918-001的《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约定本公司根据《采购订单》确认的数量及金额向蓉窖酒业采购52°新品五粮液酒,合同签订后,本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向蓉窖酒业下达《采购订单》,确认采购52°新品五粮液酒的数量为9000瓶,采购单价为750元/瓶,并明确蓉窖酒业应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本公司交付6000瓶,在2017年10月10日前向本公司交付3000瓶。2017年9月20日,本公司向蓉窖酒业支付了675万元货款。2017年10月30日,蓉窖酒业向本公司交付600瓶货物,2017年10月31日,蓉窖酒业向本公司交付300瓶货物,2017年11月8日,蓉窖酒业向华致酒行交付480瓶货物。此后,经本公司多次催促,蓉窖酒业仍以种种理由推诿、拖延交付剩余7620瓶货物。2017年11月29日,蓉窖酒业唯一股东杨杰向本公司出具《履约担保书》,为蓉窖酒业履行《采购合同》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义务。2017年12月12日,本公司向蓉窖酒业发出要求履行保证义务的《告知函》,至今,杨杰仍未履行任何保证义务。2017年12月18日,本公司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蓉窖酒业及杨杰连带向本公司返还货款571.5万元,并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290万余元、各项损失10余万元,补开之前采购的52°新品五粮液酒增值税专用发票1410.6万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204.96万元。2017年12月25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2018年9月26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本公司胜诉,判决被告人成都蓉窖酒业有限公司退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成都蓉窖酒业有限公司所欠债务尚未追回。8、其他
不适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4,040,259.60 | |
应收账款 | 118,833,748.02 | 34,636,895.59 |
合计 | 118,833,748.02 | 38,677,155.19 |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0.00 | 4,040,259.60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0.00 |
合计 | 0.00 | 4,040,259.6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不适用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5,483,268.40 | 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0.00 |
合计 | 25,483,268.40 | 0.00 |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不适用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1,778,430.07 | 98.78% | 2,944,682.05 | 2.42% | 118,833,748.02 | 36,246,516.30 | 93.42% | 1,609,620.71 | 4.44% | 34,636,895.59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04,665.62 | 1.22% | 1,504,665.62 | 100.00% | 0.00 | 2,553,363.81 | 6.58% | 2,553,363.81 | 100.00% | 0.00 |
合计 | 123,283,095.69 | 100.00% | 4,449,347.67 | 3.61% | 118,833,748.02 | 38,799,880.11 | 100.00% | 4,162,984.52 | 10.73% | 34,636,895.59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301,475.98 | 465,073.80 | 5.00% |
1至2年 | 1,778,618.00 | 177,861.80 | 10.00% |
2至3年 | 2,621,281.00 | 393,192.15 | 15.00% |
3至4年 | 1,908,554.30 | 1,908,554.30 | 10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合计 | 15,609,929.28 | 2,944,682.05 | 18.86%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06,168,500.79 | 0.00 | 0.00% |
合计 | 106,168,500.79 | 0.00 | 0.0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085,280.37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798,917.2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A公司 | 应收货款 | 440,636.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部流程审批 | 否 |
B公司 | 应收货款 | 117,836.79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部流程审批 | 否 |
合计 | -- | 558,472.79 | -- | -- | --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9,248,717.39 | 23.72 | 0.00 |
第二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4,099,166.39 | 19.55 | 0.00 |
第三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8,102,000.00 | 14.68 | 0.00 |
第四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3,968,321.32 | 11.33 | 0.00 |
第五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1,216,300.20 | 9.10 | 0.00 |
合计 | 96,634,505.30 | 78.38 | 0.00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13,717,210.06 | 289,964,098.66 |
合计 | 313,717,210.06 | 289,964,098.66 |
(1)应收利息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764,589.76 | 2.39% | 7,764,589.76 | 100.00% | 0.00 | 7,764,589.76 | 2.60% | 7,764,589.76 | 100.00% | 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17,009,785.13 | 97.61% | 3,292,575.07 | 1.04% | 313,717,210.06 | 290,523,914.97 | 97.40% | 559,816.31 | 0.19% | 289,964,098.66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324,774,374.89 | 100.00% | 11,057,164.83 | 3.40% | 313,717,210.06 | 298,288,504.73 | 100.00% | 8,324,406.07 | 2.79% | 289,964,098.66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成都蓉窖酒业有限公司 | 7,764,589.76 | 7,764,589.76 | 100.00% | 2017年采购款未回款,起诉债务人并已胜诉,但债务人无可执行财产。 |
合计 | 7,764,589.76 | 7,764,589.76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87,871.40 | 44,636.14 | 3.00% |
1至2年 | 2,372,112.07 | 237,211.21 | 10.00% |
2至3年 | 2,995,958.85 | 898,787.65 | 30.00% |
3至4年 | 59,172.00 | 29,586.00 | 5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488,288.61 | 1,488,288.61 | 100.00% |
合计 | 8,403,402.93 | 2,698,509.61 | 32.11%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保证金组合 | 11,881,309.10 | 594,065.46 | 5.00% |
合计 | 11,881,309.10 | 594,065.46 | 5.00% |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296,725,073.10 | 0.00 | 0.00% |
合计 | 296,725,073.10 | 0.00 | 0.0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732,758.76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不适用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内部往来 | 296,725,073.10 | 282,046,246.45 |
保证金 | 11,604,531.60 | 6,860,000.00 |
员工备用金 | 641,055.54 | 248,334.65 |
房租物业押金 | 276,777.50 | 143,945.00 |
单位往来 | 15,526,937.15 | 8,981,787.19 |
其他 | 0.00 | 8,191.44 |
合计 | 324,774,374.89 | 298,288,504.73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借款 | 203,666,736.30 | 一年以内 | 62.71% | 0.00 |
第二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借款 | 38,000,000.00 | 一年以内 | 11.70% | 0.00 |
第三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借款 | 30,155,000.00 | 一年以内 | 9.28% | 0.00 |
第四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借款 | 13,357,659.83 | 一年以内 | 4.11% | 0.00 |
第五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借款 | 10,051,666.67 | 一年以内 | 3.09% | 0.00 |
合计 | -- | 295,231,062.80 | -- | 90.89% | 0.00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53,850,000.88 | 0.00 | 253,850,000.88 | 260,300,000.88 | 2,116,695.01 | 258,183,305.87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53,850,000.88 | 0.00 | 253,850,000.88 | 260,300,000.88 | 2,116,695.01 | 258,183,305.87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湖南金致酒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德钦华致高原酒窖连锁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邵阳湘窖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华致葡萄酒与烈酒(香港)有限公司 | 0.88 | 0.88 | ||||
北京京都酩悦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醴陵华致酒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湖南华致物流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华致精品酒水商贸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贵州珍酒商贸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慈溪中唐酒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北京华致陈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郑州悦享商贸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四川省腾达四方商贸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北京世纪华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上海虬腾商贸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宁波恒谊贸易有限公司 | 2,550,000.00 | 2,550,000.00 | ||||
重庆酒达酒类销售有限公司 | 2,550,000.00 | 2,550,000.00 |
北京友谊华盛商贸有限公司 | 2,550,000.00 | 2,550,000.00 | ||||
荷花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合计 | 260,300,000.88 | 7,650,000.00 | 14,100,000.00 | 253,850,000.88 | 0.00 | 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61,544,463.51 | 959,880,064.31 | 1,187,414,021.60 | 1,019,654,273.05 |
其他业务 | 194,629.61 | 122,458.32 | 34,342.09 | 0.00 |
合计 | 1,161,739,093.12 | 960,002,522.63 | 1,187,448,363.69 | 1,019,654,273.05 |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76,961,911.20 | -101,516.20 |
合计 | 76,961,911.20 | -101,516.20 |
6、其他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9,741.21 | 处置固定资产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574,044.7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370,198.7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462,494.1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62,261.22 | |
合计 | 17,379,746.9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17% | 1.29 | 1.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77% | 1.19 | 1.19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不适用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