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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明2018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司代码:600261 公司简称:阳光照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陈森洁因公出差陈卫

三、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陈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月珍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总股本1,452,102,93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7,815,439.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政策风险,敬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5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1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46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0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51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98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阳光照明、股份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世纪阳光、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阳光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
安徽阳光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鹰潭阳光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
浙江美加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信证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体化节能灯、紧凑型荧光灯、节能灯Compact Fluorescent Light,指灯管、整流器、灯头等一体化的结构紧凑的荧光灯,具有管径细、体积小等特点,特别适用于小空间照明。
普通照明、通用照明General Lighting,适用于商业、家庭和其他非特定行业的照明产品。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s,指受托厂商按原厂之需求与授权,依特定的条件而生产。所有的设计图等都完全依照下游厂商的设计来进行制造加工。
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s,指一家厂商根据另一家厂商的规格和要求,设计和生产产品。受委托方拥有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基于授权合同生产产品。
LED“发光二极管”,是“light-emitting diode”的缩写,是一种当被电流激发时通过传导电子和空穴的再复合 产生自发辐射而发光的半导体二极管。
半导体照明采用发光二极管(LED)作为光源的照明方式
高效照明产品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8、T5型)和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等电光源产品,半导体(LED)照明产品,以及必要的配套镇流器。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阳光照明
公司的外文名称ZHEJIANG YANKON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ZHEJIANG YANKO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卫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赵芳华孙泽军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
电话0575-820277200575-82027721
传真0575-820277200575-82027720
电子信箱zhaofh@yankon.comsunzj@yankon.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312300
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12300
公司网址www.yankon.com
电子信箱ygjt@yankon.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阳光照明600261浙江阳光、G浙阳光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杭州江干区新业路8号时代大厦A座6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杨端平、李虹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名称
办公地址
签字会计师姓名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18年2017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6年
营业收入5,616,191,330.255,038,238,702.5911.474,393,123,51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538,902.45401,057,919.21-4.12452,202,663.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0,701,037.96340,714,161.67-2.94400,096,452.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7,249,687.58238,849,333.2091.441,032,131,805.82
2018年末2017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6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57,431,555.273,326,148,825.966.953,160,165,118.80
总资产6,602,967,161.356,496,739,954.451.645,640,640,108.91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18年2017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6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0.28-7.140.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0.28-7.14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230.000.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3012.44减少1.14个百分点14.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7210.57减少0.85个百分点13.24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8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417,130,814.761,353,914,200.591,425,621,924.161,419,524,390.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978,946.5493,161,375.02124,264,377.8596,134,203.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8,865,916.6278,584,119.81124,781,287.6778,469,713.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261,211.40146,064,717.7288,411,252.08262,034,929.18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18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17年金额2016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560,309.09-8,230,622.601,992,864.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2,009,383.3048,920,134.6954,510,824.86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9,882,422.0616,403,225.6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5,530,505.891,122,407.551,302.8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754,967.4114,267,635.004,381,597.5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69,953.631,700,000.004,250,00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157,943.99-2,306,529.43-3,131,449.68
所得税影响额-11,050,721.12-11,532,493.32-9,898,929.09
合计53,837,864.4960,343,757.5452,106,211.12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542,506.372,542,506.372,542,506.3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6,457,687.47168,470,000.0072,012,312.5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307,115.03359,783.53947,331.50947,331.50
合计97,764,802.50171,372,289.9075,502,150.403,489,837.87

十二、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照明电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普通照明用的绿色照明产品,具体包括LED照明产品、一体化电子节能灯、T5大功率荧光灯及配套灯具等。普通照明(GeneralLighting)又称通用照明或一般照明,是一类适用于商业、家庭和其他非特定行业的照明产品。2、经营模式

公司在经营模式上,实现从生产型企业向经营型企业的转变。在不断夯实生产制造能力的同时,提升企业开拓市场、自主创新、照明设计的能力,成为照明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

公司产品销售以境外销售为主,通过为国际知名照明企业、境外照明批发商、境外连锁型终端超市等代工和自营方式销售照明产品。2007年,公司提出必须摆脱以代工为主的经营模式,坚定不移地向代工和自主市场并重的经营模式转变。公司目前已分别在比利时、德国、美国、法国、丹麦、加拿大、澳大利亚、香港、日本等拥有境外子(孙)公司,从事海外销售业务,通过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实现自主品牌产品的销售。国内市场实行以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按照地域范围将全国划分为七大片区,并设立办事处,协助经销商开拓市场。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采取计划式与订单驱动式。计划式是指企业根据未来市场需求情况进行预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定原材料、各类半成品及成品的安全库存,制定库存计划,再根据预测制定生产计划后进行生产。此类生产模式主要应用于标准化产品,由于该类产品一般需求量较大,所以采取计划式生产可以有效的节省接取订单到生产所产生的时间成本。订单驱动式是指企业根据从客户处接取到的产品采购订单或投标接取照明工程项目后,根据订单或项目所需产品种类、技术特征等,进行针对性的设计、改装、调试后,进行定量的原材料或半成品采购,再组织制订生产计划。此类生产模式可以满足客户对产品定制化的要求。3、行业情况说明

1)照明电器行业分类照明电器行业的主要上下游行业如下:

LED照明产品的上游主要是电子元器件以及少量的塑料件等,电子元器件中最核心的是LED芯片,其技术专利掌握在欧美、日本、台湾等几家大型电子企业手中,近年来LED芯片的产量增长较快,供应较为充足,芯片制造商开始大力推动下游照明电器企业开拓LED照明产品市场。公司的主营业务为LED照明产品的设计与生产、销售和相关照明工程的实施,处于产业链下游。

照明电器行业的下游面对的是各级经销商和终端应用,根据终端应用领域的不同又可分为商业照明应用、办公照明应用、家庭照明应用、景观照明应用、工矿照明应用等细分市场。

2)全球LED照明行业发展概况全球LED产业已形成以美国、亚洲、欧洲三大区域为主导、三足鼎立的产业分布与竞争格局,这些地区的厂商垄断着高端产品市场。目前,美国、日本在LED芯片等核心器件方面具有竞争优势;欧洲在汽车照明及功能性照明方面具有竞争优势;我国台湾地区LED芯片制造、封装的产能最大;韩国凭借大企业战略显现出后发优势。全球LED产业专利、标准、人才竞争白热化,产业整合速度明显加快。

3)中国LED照明行业发展概况2017年,中国照明电器行业整体销售额约5,800亿元,其中LED照明销售额约2,551亿元。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LED产业已形成了包括外延片的生产、芯片的制备和封装,以及LED产品应用在内的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我国已成为世界照明电器第一大生产国和出口国,在全球市场的占有率已超过50%。我国照明行业处于转型期,从传统照明向LED照明转型,从器件产品向应用产品转型,从单纯照明产品销售向工程项目和解决方案转型,发展经历了从普通照明、传统高效照明到LED照明等新光源的发展阶段。2017年,随着《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绿照四期”等国家规划、项目的相继出台,鼓励企业以生产光源代替类LED照明产品向各类室内外灯具方向发展,鼓励开发和推广适应各类应用场景的智能照明产品,推动系统集成发展,加强照明产品跨界融合,促进智慧照明产品研发和产业化,LED照明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技术优势公司拥有国内照明行业首家国家认定技术中心,设有国内照明行业首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国家认可实验室和产品检测中心,具备材料研究、设备研发、产品设计等综合研发实力,产品已获得美国UL、FCC、欧洲VDE、CE、GS、TUV、加拿大CSA等50多项国际标准认证。公司在原有的上虞和厦门研发基地的基础上,将江西和安徽升级为研发基地。同时,新设杭州研发中心,继续投入上海研发中心建设,研发是公司不断发展的重要动力。

2、专利及专有技术优势

公司一直以来重视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总局评定的首批“全国专利试点企业”,获授权国家专利453项,其中获授权发明专利72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209项,获得国外专利3项,主持、参与起草国家标准42项。在LED照明领域,公司是传统照明行业中起步最早的公司之一,在热学、光学、材料、造型结构设计、驱动芯片开发、智能控制系统等多个要点领域实现技术突破。

3、规模优势

公司已建立了浙江上虞、福建厦门、江西余江、安徽金寨四大基地,2018年达到了4.2亿盏LED光源和1亿套LED灯具的年生产能力。在球泡类产品和灯管类产品上,公司某些单品已经形成规模。未来几年公司将通过产品设计、工艺设计、设备设计的综合优势,建立有阳光特色的自动化生产线,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4、成本管理优势公司运用传统照明的成本管理理念,集合LED的半导体技术和产业特色,以目标市场为导向构建合理的成本模型,系统地优化LED芯片封装成本模型、热管理结构成本模型、电子驱动成本模型,有效地整合供应链系统、品质管理系统,保持成本领先优势。5、营销渠道优势公司在保持全球均衡的营销策略下,目前已在比利时、德国、美国、法国、丹麦、加拿大、澳大利亚、香港、日本等全球多个国家设立了销售公司,积极拓展国际业务,在发展本地零售业务的同时发展了工程业务,使业务模式更均衡。在区域内部的业务开展上也更加细分,积极拓展原来的薄弱区域如非洲、拉丁美洲、大洋洲等区域业务的快速发展。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8年,外部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加强,在中美贸易摩擦、人民币汇率波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问题的影响下,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将公司经营目标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充分发挥员工的激情,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奋斗,保证公司业务的稳定增长。

报告期,公司分别承受了上半年的人民币汇率较大幅度升值、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以及下半年中美贸易磨擦下的灯具产品关税提高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净利润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一是汇率的短周期内的异常波动打乱了价格体系,使得公司没有对价格做出及时响应,也容易误判汇率走势,应对时不利于正确使用金融风险控制工具。汇率快速变化不仅影响销售订单,也影响毛利率的波动。二是大宗材料的继续上涨以及部分特殊材料(如贴片电阻,贴片电容等)的价格大幅上涨,短期内导致公司成本快速大幅上升,毛利率下降。三是全球各地的经济形势及行业格局都有不同程度的波动,公司在销售端和管理端付出更高的费用来应对和布局更持续的业务模式,防范系统性风险,导致整体费用率上升明显。在更加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和更加激烈的行业竞争环境下,公司在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效果。1、加大研发投入,丰富产品类别。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原创型和应用型方面的研发投入,推进了照明云平台、健康照明的研究开发工作,实现了多功能一体化智能灯、自动检测应急灯、红外遥控灯、语音控制灯等照明灯具的新品销售,贴紧市场需求研发新产品。2、公司灯具业务比例持续上升,已经形成了筒灯、平板灯、吸顶灯、支架灯等主力灯具品类。筒灯单月出货量可以达到100万套以上。工程类的投光灯、工作灯、天棚灯、路灯等方面有了基本的业务构架,竞争能力开始显现。

3、重视品牌竞争,提升企业价值。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市场投入,细化渠道建设。国内市场创新渠道模式变革,加大品牌投入及渠道下沉,积极加大工程新领域布局;大客户系统入围招商、龙湖、旭辉、大唐、中梁、融创等地产百强企业灯具集采项目,中标深圳地铁、杭州地铁、苏州地铁、南方电网、华为等标志性项目;积极布局智能家居照明,和阿里、京东等互联网公司开展智能灯泡项目合作。海外市场依托于美国、比利时、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销售公司,拓展零售和工程业务。

4、新产品销售比例有提高,智能照明产品量产。报告期公司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力度,明确新产品在销售收入中的比例。照明未来最有想象力的一件事就是智能化IOT,万物互联。报告期,公司智能照明产品已开始量产,首次完成了单个客户10万套的光源订单和上万套的智能灯具订单,安徽阳光与腾讯,京东,天猫保持着比较好的前期沟通,正在推入产品。

5、制造创新,优化成本控制。自动化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积极结合外部的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的新技术应用,确保各产品种类的生产效率。目前公司有很多半自动化、自动化项目在推进,在喷涂机器人和自动化搬运小车的运用上已做初步尝试,创造和形成制造创新的氛围和机制,从传统制造逐步向智能化制造转型。6、加强信息化,提升管理效益。报告期,公司分别实施了BPM管理系统、HR系统、PLM管理系统、SRM系统、WMS系统,重新明确了公司信息化战略规划,制定了思路清晰、执行性强的总体方案,明确了通过信息化来改革和改造管理经营与流程的战略意义。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56.16亿元,同比增长11.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5亿元,同比下降4.12%。其中,LED光源及灯具产品收入51.19亿元,同比增长13.68%,销量4.31亿只(套),同比增长15.24%;节能灯光源及灯具产品收入4.22亿元,同比下降13.94%,销量0.79亿只(套),同比增长8.22%。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5,616,191,330.255,038,238,702.5911.47
营业成本4,252,580,686.553,792,302,938.7812.14
销售费用299,982,798.07231,441,967.0129.61
管理费用371,756,973.28260,296,504.6342.82
研发费用216,334,477.33196,846,746.749.90
财务费用-36,474,761.2359,072,925.50-161.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7,249,687.58238,849,333.2091.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1,248,854.97-430,001,985.54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38,608.76-337,465,490.69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照明电器销售5,540,642,870.434,204,696,245.9524.1110.9711.48减少0.35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节能灯光源及灯具产品421,665,049.43367,779,821.6412.78-13.94-5.39减少7.89个百分点
LED光源及灯具产品5,118,977,821.003,836,916,424.3125.0513.6813.41增加0.18个百分点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亚洲(不含中国)859,875,872.4829.48
非洲126,096,650.3927.53
欧洲2,014,026,789.52-4.64
大洋洲103,010,778.09-37.79
北美1,226,388,270.0720.25
拉美200,153,555.6542.32
中国1,011,090,954.2327.7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目前主要市场占比分别为:欧洲36.35%、北美洲22.13%、中国18.25%、亚洲15.52%、拉丁美洲3.61%、非洲2.28%、大洋洲1.86%。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节能灯光源及灯具产品68,626,26979,487,2548,210,468-10.919.50-24.39
LED光源及灯具产品415,425,430431,158,99750,434,9517.1615.3519.62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照明电器销售材料363,908.9886.55319,945.2884.8313.74
人工工资46,023.9310.9543,592.8011.565.58
折旧4,365.781.044,268.911.132.27
其他6,170.941.469,373.522.48-34.17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节能灯光源及灯具产品材料32,024.4387.0733,516.2886.22-4.45
人工工资3,615.979.833,584.509.220.88
折旧76.580.21269.820.69-71.62
其他1,061.002.891,501.563.87-29.34
LED光源及灯具产品材料331,884.5586.50286,429.0084.6715.87
人工工资42,407.9611.0540,008.3011.836.00
折旧4,289.191.123,999.091.187.25
其他5,109.941.337,871.962.32-35.09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销售客户名称销售金额(万元)占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
客户A167,072.9529.75
客户B65,423.6911.65
客户C17,866.613.18
客户D8,636.801.54
客户E8,501.531.51
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合计267,501.5847.63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67,501.5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7.6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

前五名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供应商A11,996.433.21
供应商B7,249.111.94
供应商C6,915.681.85
供应商D5,360.771.43
供应商E4,134.741.11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合计35,656.739.54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5,656.7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9.5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3. 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299,982,798.07231,441,967.0129.61
管理费用371,756,973.28260,296,504.6342.82
财务费用-36,474,761.2359,072,925.50-161.75

4. 研发投入研发投入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216,334,477.33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0
研发投入合计216,334,477.33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3.85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1,078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10.60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0

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7,249,687.58238,849,333.2091.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1,248,854.97-430,001,985.54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38,608.76-337,465,490.69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542,506.370.040.00
应收利息3,631,790.150.06747,584.300.01385.80
持有待售资产0.003,686,060.500.06-100.00
其他流动资产67,731,894.911.0340,455,991.310.6267.4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9,879,635.822.5796,457,687.471.4876.12
长期股权投资32,037,384.150.496,896,043.150.11364.58
投资性房地产30,484,755.040.4611,272,281.520.17170.44
短期借款98,900,984.561.5047,649,263.650.73107.5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59,783.530.011,307,115.030.02-72.47
预收款项64,810,718.350.9848,941,765.410.7532.42
长期应付款22,582,696.940.3434,840,000.000.54-35.18
其他综合收益58,418,253.940.88-6,392,323.19-1,013.88

其他说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系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所致应收利息: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增加所致持有待售资产:主要系本期处置待售资产所致。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本期待抵扣的进项税及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系以成本计量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所致长期股权投资:主要系新增联营企业和对联营企业增资所致投资性房地产:主要系固定资产转入所致短期借款:主要系本期增加保证借款所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主要系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所致预收款项:主要系本期经销商预收款增加所致长期应付款:主要系本期年产6000万套LED灯具技改项目验收转入递延收益所致。其他综合收益: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40,365,092.33保证金
固定资产21,456,325.00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借款抵押
合计161,821,417.33

3.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随着LED照明技术发展迅速,成本快速下降,节能减排效果明显,LED照明被消费者普遍接受,LED照明应用渗透率不断提高,相对应的则是传统照明市场快速萎缩,但是LED照明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与替换后,LED照明发展速度放缓,尤其是门槛不高的LED下游应用领域,存在着较明显的结构性产能过剩问题,并由此导致了市场的无序、恶性竞争,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及激烈竞争的双路夹击下,大企业将通过并购重组进行扩张,增强市场竞争力,部分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将逐步退出,整个行业进入整合阶段。2017年,中国照明全行业整体销售额约5800亿元人民币,比2016年的5,600亿元人民币增长约3.6%,主要原因是受美元较大幅度贬值影响,外销虽然从2016年的338亿美元增长至412亿美元,但增幅也只有6.2%。总体来看,全行业整体销售额虽然还在增长,但和前几年相比,增速明显放缓,已从之前的高速增长转变为目前的平稳增长(见下图)。

今年来看,除了全球金融危机的2009年和出口导向转向消费内需导向的2016年之外,其他

年份我国照明产品出口一直维持了增长,但整体来看,由于全球市场需求偏弱以及近年快速发展导致的基数增大,使得增幅放缓(见下图)。

LED照明产品近年来随着产业链各端技术日新月异的进步,性价比进一步提升,照明各个领

域逐渐普及使用,出口也迎来了快速的增长,但需求萎缩、基数增大、汇率波动、市场峰值变换等客观原因使然,LED照明产品增幅也呈现放缓增长之势。

随着《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绿照四期”等国家规划、项目的相继出台,鼓励企业以生产光源代替类LED照明产品向各类室内外灯具方向发展,鼓励开发和推广适应各类应用场景的智能照明产品;推动系统集成发展,加强照明产品跨界融合,促进智慧照明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支持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家居建设,LED照明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投资额(万元)16,073.15
投资额增减变动金额(万元)-28,367.83
上年同期投资额(万元)44,440.98
投资额增减幅度(%)-63.83
被投资的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投资金额投资方式占被投资公司权益的比例(%)
浙江阳光照明灯具有限公司照明电器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LED照明产品的销售;LED照明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1,500万元新设95.00
江西鸿利智达光电有限公司LED发光器件、灯饰及其它光电产品的生产、批发及零售。1,945万元新设37.05
阳光日本株式会社电气和电子机器产品、部件以及软件的制造、进出口、采购和销售。9000万日元新设95.00
浙江阳光光美照明有限公司照明电器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LED照明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1,000万元新设95.00
浙江阳光合美照明有限公司照明电器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LED照明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1,000万元新设95.00
上海登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及相关线路模块的设计、研发、销售,智能化照明控制系统设计、开发。2,000万元增资95.00
利安分销有限公司照明电器,LED照明产品,CFL照明产品,照明灯具等产品的销售及仓储,售前售后服务800.22万美元收购95.00
Divine Lighting(英国)照明产品的进口和销售143.77万英镑收购90.25
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照明电器(除灯管)及其仪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 LED照明产品的销售;LED照明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500万元收购95.00
金寨阳光鹭飞照明有限公司LED照明产品制造、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200万元新设90.25
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照明器材、LED照明产品、智能照明产品的研发与销售,照明工程的245万元增资49.00
设计与施工。
安徽百世贸照明有限公司销售电气设备、LED照明产品、家用电器。200万元新设19.00
陕西阳光庄盛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照明电器及其仪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节能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160万元新设19.00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所持对象名称最初投资金额(元)持有数量(股)占该公司股权比例(%)期末账面价值(元)报告期损益(元)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元)会计核算科目股份 来源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2,000,00017,000,0000.55168,470,000061210465.6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认购
合计102,000,00017,000,000/168,470,000061210465.65//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浙江阳光照明灯具有限公司RMB5,000生产销售照明产品8,227.652,288.768,201.79289.39
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RMB5,000照明电器产品的制造、销售51,479.8621,008.6363,820.51/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RMB31,579节能电光源、照明电器制造197,608.57111,182.85202,646.28/
阳光照明美国公司USD1,200照明电器的开发、制造、销售、贸易10,438.556,324.0811,218.8865.52
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RMB10,000照明电器开发、制造、销售;LED照明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41,592.0214,331.8637,537.86746.18
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RMB10,000照明电器的开发、制造、销售50,354.2121,430.2767,677.8012,307.90
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USD80照明电器销售网络拓展、兼具仓储、物流、配送、售后服务38,805.70232.5415,227.36286.79
澳洲艾耐特照明有限公司USD93照明电器的开发、制造、销售、贸易3,666.60553.068,691.49167.92
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RMB5,000电光源制造、照明灯具制造30,762.9010,410.5639,150.566,688.38
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RMB7,000照明电器的开发、制造、销售、安装;照明系统工程设计、安装19,429.637,812.8224,994.99141.32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行业竞争格局分析自“十二五”以来,我国LED照明产业获得快速发展,根据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统计,2017年中国LED通用照明销售额达到2551亿元,同比增长25.05%。LED照明产品在国内市场已经开始全面渗透,传统照明企业凭借多年的品牌知名度及渠道优势转型进入LED照明领域,与拥有良好的技术研发实力和产品创新能力的国内新兴的LED应用企业展开了激烈竞争。

随着LED通用照明行业技术突破推动成本持续降低,LED通用照明产品价格已降至与节能灯同等水平,性价比进一步提升,未来LED照明市场将加速渗透,LED通用照明将是照明产品的主流。行业整体呈现充分市场化竞争、行业内企业众多、低端和高端规模分化明显等特点。

总体市场竞争格局主要分为三大阵营,第一阵营是飞利浦、欧司朗、GE、松下半导体等外资企业,它们垄断了高端产品市场,利用其在新产品和新技术领域中的创新优势,主要从事高附加价值产品的生产。

第二阵营是国内传统照明企业转型到LED的照明企业,除本公司外,主要有欧普照明、雷士照明、立达信、佛山照明、飞乐音响、得邦照明、三雄极光等企业。全球几乎所有知名的照明公司都在中国采购产品或OEM 生产,中国已成为全球照明产品生产大国。近几年国内很多企业在产品的研发方面加大投入,市场的推广更加注重品牌的宣传,向品牌化方向发展,并得到快速发展,形成了一批有品牌、有规模的照明灯具生产企业,部分企业已开始采用自主品牌进军国际市场。第三阵营从LED上游、中游延伸至下游进入到LED通用照明市场垂直一体化发展的,如鸿利智汇、洲明科技、聚飞光电、国星光电等。从LED的细分市场进入整个照明市场,山西光宇、海洋王、名家汇等。此外,还出现了不少跨界竞争者,从其他行业转型扩张进入照明行业横向一体化发展的,如家电行业的同方股份、美的、TCL,从LED显示屏进入LED照明市场的利亚德。

行业发展趋势分析我国照明产业的发展经历了从普通照明、传统高效照明到LED照明等新光源的阶段。2017年,我国LED照明产业规模达到6,500亿元,2018年预计达到7800亿元,LED照明的应用普及率不断提升。2017年7月,国家发改委等十三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期间 LED照明产业发展目标及实施路径,到2020年LED照明产业整体产值达到1万亿元、LED功能性照明产值5,400亿元。未来几年,我国LED照明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呈现以下几个特征:

(1)LED照明技术不断进步,产品渗透率持续提升。2016年,我国LED照明的渗透率达到42%,照明行业总体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但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增速有所放缓,照明行业开始由较快增长转入平稳增长。

(2)国内市场竞争激烈,推动企业经营创新。随着LED的快速发展,更多的企业纷纷进入LED照明领域,使得LED照明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价格下降压力较大,企业需要不断进行渠道、技术的创新与升级,进一步提升盈利空间,提升市场份额。(3)国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万众创新,促进智能照明融合于整个物联网。随着通讯、控制与传感器等技术得发展,智能照明逐渐兴起。LED智能照明给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全新体验,除了节能,还能调节人的情绪、舒缓人的心情,同时还可实现城市管理智能化。随着家用电器进入互联互通的时代,数据化的智能照明产品将成为行业新的方向。(4)产业资源进一步整合,中国企业做大做强。2015年以来,国际照明巨头飞利浦、欧司朗、GE、东芝逐步分拆、出售照明业务,中国企业开始参与并购国际照明企业,成为国际LED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平台,如广晟集团受让欧司朗持有的佛山照明13.47%股权,飞乐音响收购了喜万年,木林森收购欧司朗旗下朗德万斯,国际并购的积极参与给中国照明品牌进入国际市场创造了较好的机会。(5)城市亮化全新升级,景观照明迎来发展浪潮。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城市设施的升级、灯光文旅经济的兴起、特色小镇的建设、PPP模式的发展等,道路、隧道、景观等市政照明工程更趋向于规模化、高端化和个性化发展。各地政府都十分重视城市亮化工作,不同程度地进行了城市亮化建设,把城市亮化工程的建设作为改善和美化城市环境的重要措施。让城市亮起来,已成为各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识,我国景观照明行业迎来一轮爆发期。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以“让世界更明亮”为使命,秉承“为顾客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利益,为员工创造机会,为社会创造繁荣”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市场开拓为导向、技术创新为动力、品牌经营为核心,以节能环保照明电器为主流产品,大力发展照明主业,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照明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努力实现两大战略目标:1、以产品优势引领市场需求,用核心技术设计LED产品链,形成市场终端优势并引导照明行业地位;2、以市场优势推动公司持续增长,建立有效覆盖率和占有率的市场网,用整体应用方案代替产品销售实现服务型市场。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公司管理模式完成了从业务型集团向管控型集团转型,随着公司的规模发展逐渐走向成熟,公司充分认识到经营管理必须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增长转型,推进产品类型从单一照明光源向以照明灯具为主转型,推进市场模式从单一消费照明向消费照明与专业照明并重转型,推进业务模式从代工为主向自主品牌市场转型。要通过几年努力,实现自主渠道和非自主渠道收入比例达到2:1,灯具与光源收入比例达到2:1。

(三) 经营计划√适用 □不适用2019年公司经营计划为营业收入60.00亿元,营业成本45.30亿元,费用合计为10.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0亿元。该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公司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为实现2019年经营目标,公司管理层一方面要落实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另一方面也要注重经营质量目标的要求,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地发展。2019年公司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快产品创新。国家强调万众创新,随着各类技术不断成熟和融合,照明也必然融入物联

网系统中。所有改变格局的工作都需要产品创新来支撑,公司将加大创新的投入,

包括从产品设计创新、材料创新、智能化创新,最终将照明融入万物互联的综合应用系统。同时,结合外部创新资金和创新能力,实现借力和整合的效果。

2、注重市场模式创新。随着竞争者的日趋复杂,市场竞争格局正在发生变化,为避免市场销售模式风险,降低客户风险,我们必须加快市场创新和拓展,明确独立的资源和考核责任来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国内市场要持续品牌投入,终端形象升级,以家居流通、商用户外、电工电器全渠道并进战略,尽快扩大市场份额。海外公司通过自主品牌的团队力量加强和并购整合两种模式加快品牌业务建设。

3、加强成本管控。随着制造成本持续上涨,我们要努力争取保持和扩大成本领先优势。公司将继续推进最优成本模型的建立,对采购材料成本最低标杆、技术设计成本最低标杆、生产定额成本最低标杆、管理成本最低标杆做出分析,通过内部竞争对比增强每个团队的成本危机意识,使成本控制成为每个团队的基本意志和能力。

4、加强风险控制力度。经营管理单位划小后,新的经营管理团队在经营风险的意识方面还不够全面,缺乏经营风险的意识,缺乏控制的方法和能力。下一步将继续对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加强经营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的提升,并从制度和工作流程上设置好系统方法,有效控制内部经营风险。

5、加强人力资源建设。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具有综合能力的人员和有专业特长的人员面临紧缺。如何发现和提拔优秀人才,给予更大挑战和机会,是各公司总经理作为伯乐需要考虑的。随着更多年轻的中层管理人员进入各级公司决策层,我们需要重视人员能力建设,注重基础人员的培训和提拔,使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结构和能力有较大改善,提升核心竞争力。6、继续推进信息化。制定思路清晰、执行性强的总体方案,打造从设计PLM到生产MES、供应链SCM、财务ERP全信息化链的系统,并充分与HR绩效评估系统挂钩,完成从人到事,再从事到人的闭环。信息化的效果只有集成才能发挥,2019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各各级公司和各级部门的信息化集成,防止各自为战,发挥统一协调的作用。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原材料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营业成本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产品的价格会根据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进行相应调整,但这种调整具有滞后性,且调整幅度受限于市场供求状况和公司的议价能力,如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公司的产品销售价格不能及时作出同步调整,给公司的盈利水平带来较大的压力。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国内经济增速下行及房地产调控政策、国外经济复苏缓慢及政治环境复杂多变,带来了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同时作为充分竞争的行业,照明市场面临集中度逐渐提升的发展趋势,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未来若宏观经济进一步下行,市场竞争趋于白热化,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需求萎缩,产品价格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3、客户集中风险在公司总体业务的前几位客户中,业务销售额占比较高,当大客户出现业务波动时,将使公司业绩面临较大的波动风险。4、汇率波动风险

2018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较大,使公司报告期内出现了较大的汇兑波动,当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持续加大,公司面临更大的汇兑风险。

(五)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浙江证监局《印发<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证监发[2012]138号)的规定,为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政策进一步明确,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公司已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452,102,9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7,815,439.50元。上述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5月24日实施完毕。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8年01.50217,815,439.50384,538,902.4556.64
2017年01.50217,815,439.50401,057,919.2154.31
2016年01.60232,336,468.80452,202,663.4151.38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将资产负债表中的部分项目合并列报,在利润表中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分拆单独列示,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研发费用”196,846,746.74元,减少“管理费用”196,846,746.74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研发费用”70,383,583.54元,减少“管理费用”70,383,583.54元。

2)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财政部于2018年9月5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以下简称《解读》)。《解读》规定: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776,388.13元,减少“营业外收入”776,388.13元;对2017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为增加“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18,187.50元,减少“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18,187.50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315,336.49元,减少“营业外收入”315,336.49元。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6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9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5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诚信经营,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73,879.31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73,879.31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73,879.31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9.78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43,879.31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43,879.31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33.930.150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委托理财类型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资金 来源资金 投向报酬确定 方式年化 收益率预期收益(如有)实际收益或损失实际收回情况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结构性存款46,0002018/08/092018/12/28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55%802.79802.79收回本息
民生银行上虞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2018/09/282018/12/28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30%107.21107.21收回本息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结构性存款40,0002018/07/052018/08/08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55%164.55164.55收回本息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结构性存款26,0002018/05/252018/06/29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50%112.19112.19收回本息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2018/05/252018/06/29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50%39.4539.45收回本息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保本保收益型11,7002018/04/122018/05/21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80%58.4758.47收回本息
民生银行上虞支行保本保收益型10,0002018/04/122018/05/21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85%51.8251.82收回本息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保本保收益型30,0002018/04/192018/05/21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80%121.03121.03收回本息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保本保收益型40,0002018/01/162018/4/17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80%473.42473.42收回本息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保本保收益型31,7002018/01/102018/04/11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70%367.37367.37收回本息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2018/08/092018/12/28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55%87.2687.26收回本息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2018/08/222018/12/28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10%71.3371.33收回本息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2018/07/052018/08/08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55%20.5720.57收回本息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2018/05/282018/06/29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50%19.7319.73收回本息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2018/05/162018/08/20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50%59.1859.18收回本息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保本保收益型5,0002018/04/122018/05/21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80%24.9924.99收回本息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保本保收益型5,0002018/01/262018/05/02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70%59.8859.88收回本息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保本保收益型5,0002018/01/102018/04/11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70%57.9557.95收回本息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结构性存款1,3002018/08/092018/12/28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55%22.6922.69收回本息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结构性存款1,5002018/07/052018/08/08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55%6.176.17收回本息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结构性存款1,5002018/05/282018/06/29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50%5.925.92收回本息
交行上海市分行第一支行结构性存款3,5002018/12/072018/12/28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2.80%5.325.32收回本息
交行上海市分行第一支行结构性存款1,5002018/10/122019/01/11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3.80%13.0513.05收回本息
交行上海市分行第一支行结构性存款3,5002018/05/282018/11/26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25%69.1569.15收回本息
交行上海市分行第一支行保本保收益型3,3002018/01/222018/05/24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30%44.7444.74收回本息
浦发银行上海分行保本保收益型8002018/02/282018/08/27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55%16.9316.93收回本息
中信银行厦门湖滨北支行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2018/01/312018/05/03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5.00%63.0163.01收回本息
中信银行厦门湖滨北支行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2018/01/312018/05/03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5.00%63.0163.01收回本息
中信银行厦门湖滨北支行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2018/01/312018/05/03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5.00%63.0163.01收回本息
兴业银行厦门莲富支行保本浮动收益型7,0002018/05/142018/06/14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60%27.3527.35收回本息
民生银行厦门海沧支行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2018/09/212018/12/24自有资金到期收回一次计息4.10%51.2451.24收回本息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说明:

公司分别于 2017年 4月10日、2017年5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17,023.1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13,367.1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656.04万元)以及后续结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如下:

1)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8年1月10日注销。2)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7年12月26日注销。3)公司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7年12月27日注销。4)公司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7年12月20日注销。5)公司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7年9月27日注销。6)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6年12月27日注销。

7)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北路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7年4月13日注销。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已披露了《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内容已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注重环境保护,在生产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带来污染,生活废水按照当地政府的污水处理规定执行。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3,37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3,83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466,695,66132.140境内非国有法人
陈森洁0115,439,7787.950境内自然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6,244,58049,521,1433.410未知其他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6,253,65334,438,1522.370未知国有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30,887,0002.130未知国有法人
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30,748,3932.120境内非国有法人
绍兴市滨海新城沥海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021,825,0551.50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197,94019,868,0421.370未知其他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恒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799,69317,632,8941.210未知其他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4,495,18817,464,0361.200未知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66,695,661人民币普通股466,695,661
陈森洁115,439,778人民币普通股115,439,77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9,521,143人民币普通股49,521,14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34,438,152人民币普通股34,438,15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0,887,000人民币普通股30,887,000
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0,748,393人民币普通股30,748,393
绍兴市滨海新城沥海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21,825,055人民币普通股21,825,05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9,868,042人民币普通股19,868,04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恒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7,632,894人民币普通股17,632,89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7,464,036人民币普通股17,464,03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以及第六大股东为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有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

名称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陈卫
成立日期1998年10月15日
主要经营业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房地产项目投资,高技术产业投资,粮、油、棉、蔬和药材的种植,淡水动物养殖和上述产品的深加工销售;天然资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纸制品的贸易。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

姓名陈森洁及其配偶、女儿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陈森洁先生2003年2月至2014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14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刘升平独立董事622017年5月9日2020年5月8日10
傅黎瑛独立董事502017年5月9日2020年5月8日10
吴清旺独立董事542017年5月9日2020年5月8日10
陈卫董事长442017年5月9日2020年5月8日179.05
陈森洁董事702017年5月9日2020年5月8日115,439,778115,439,778150
官勇董事、总经理452017年5月9日2020年5月8日1,202,1341,202,134129.51
吴国明董事、副总经理492017年5月9日2020年5月8日3,710,0573,710,05779.70
许文平董事、副总经理62017年5月9日2020年5月8日116.46
赵芳华董事、董事会秘书402017年5月9日2020年5月8日51.40
花天文监事会主席482017年5月9日2020年5月8日150,750150,75066.71
陶春雷职工监事432017年5月9日2020年5月8日50.65
俞学兰监事422017年5月9日2020年5月8日150,000150,000
李阳副总经理522017年5月9日2020年5月8日761,700761,700128.51
陈以平副总经理442017年5月9日2020年5月8日787,500787,50076.37
周亚梅财务总监432017年5月9日2020年5月8日112,100112,10045.33
合计/////122,314,019122,314,019/1,103.69/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刘升平公司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77年2月在北京市丰台区第一工业公司工作,1989年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部工作,在行业管理指导司任主任科员、副处、处长。1993年8月评为经济师,1998年12月评为高级经济师。1994年任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副秘书长。1998年9月至2000年
8月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商业经济师研究生班学习,1999年任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11年起任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理事长。现任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执行理事长、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黎瑛公司独立董事,博士学历,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1991 年参加工作,曾在浙江财经学校、浙江师范大学任教。现为浙江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主任,浙江财经大学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浙江省新世纪151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浙江省侨联理事,浙江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协会(北美区)会员。同时,兼任杭州高新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清旺1989年起历任淳安县司法局科员,浙江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办法律顾问等,1996年至今在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卫2002年至今,任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陈森洁高级工程师,历任上虞灯泡总厂厂长、浙江照明电器总公司总经理、公司党委书记,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获浙江省首届“十大发明家”,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厂长称号。2003年2月至2014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14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官勇2000年10月至2007年1月,先后担任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工程技术部经理、制造经理。2007年2月至2008年2月,担任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吴国明1998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03年7月至2014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
许文平1996-2008年,先后任职于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2008年至2014年5月,任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芳华2003年7月至2011年11月,先后任职卧龙电气运营管理部、卧龙地产董事会办公室、卧龙电气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花天文1994年7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先后任财务部成本科副科长、科长、成本部负责人、审计监察部主任。2014年3月至今,任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陶春雷1997年进入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经理、灯具生产总监等职。现任公司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俞学兰1996年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上海森恩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碧陆斯照明电子有限公司、上虞阳光亚凡尼照明材料有限公司会计等职。现任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李阳1991年至2006年,电子科技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07年任江苏句容亿灯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4年3月,任公司产品研究所负责人。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兼任公司技术总监。2014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以平1996年8月至2001年1月先后担任公司技术中心技术员、电子技术部副经理。2001年9月至2010年4月历任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技术经理、副总经理。2010年4月至2013年10月担任公司电子技术总监。2014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亚梅1997年11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财务部主任、财务副总监,2016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其它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陈森洁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3月31日
陈卫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3月31日
陈卫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1年3月31日
俞学兰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3月31日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刘升平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执行理事长
刘升平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升平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黎瑛浙江财经大学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主任
傅黎瑛杭州高新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黎瑛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清旺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主任
吴清旺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清旺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批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董事会批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考评管理办法,综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目标和年度绩效考核等指标,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及相应福利待遇。董事、监事则是根据其履行职责情况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已支付报酬692.54万元,尚未支付411.15万元。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公司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的监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付报酬合计为1,103.69万元。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389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8,782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10,171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74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7,611
销售人员442
技术人员1,436
财务人员113
行政人员569
合计10,171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1
硕士20
本科785
大专1,434
大专以下7,931
合计10,171

(二) 薪酬政策√适用 □不适用根据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制订了《人事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员工薪酬及考核模式,工资模式:

采用结构工资制: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各种津贴(包括有用车补助、出差津贴、伙食津贴、通讯津贴、加班补贴等)组成。

(三) 培训计划√适用 □不适用公司建立有分阶段分岗位分类别的培训体系,制定覆盖全员的培训计划,采用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员工培训,分核心能力素质、通用能力素质、专业能力素质等多个方面。一是新员工入职培训,熟悉企业文化,掌握岗位技能;二是基层培训,强化在岗员工日常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三是基层、中层、高层等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领导力、控制力和执行力;四是营销、工程技术、综合管理等专业技术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技能。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七、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经营层职责明确,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确保了公司安全、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能够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会议筹备、会议提案、议事程序、会议表决和决议、决议的执行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能够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享有平等地位。公司还邀请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出席人身份进行确认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未发生过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每位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其成员组成合理。专业委员会设立以来,均严格按照相应工作条例开展工作,已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独立发表意见。5、信息披露。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法进行信息披露,按期保质完成了全年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不存在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监管机构批评、谴责或处罚的情况。2018年,公司按规定要求编制、报送、披露了临时公告23份和定期报告4份。6、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始终坚持"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最大限度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对待股东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咨询,主动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此外,公司为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采用网络投票方式表决,提高了中小股东话语权。2018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7、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为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对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等敏感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保密信息知情人严格执行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未发生内幕信息外泄或

内幕交易事项。8、关于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建立了公正、透明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目标和年度绩效考核等指标,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及相应福利待遇。9、制度建设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情况。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重大投资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环境,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同时,根据《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在披露定期报告及发生重大事项时,及时编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详细记录事项的进展及参与人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5月10日www.sse.com.cn2018年5月11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2018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财务预算》、《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提案》、《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所有议案获得通过。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刘升平554000
吴清旺554000
傅黎瑛554001
陈卫554001
陈森洁544100
官勇554001
吴国明554001
许文平554000
赵芳华55400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5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1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4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董事会分别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履行各自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战略委员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的修订与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编制工作进行监督,对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单位的聘用提出建议,并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实施了有效监督;同时,审计委员会对内控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管理人员的任免进行认真审查和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的薪酬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根据“经营目标责任制”,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公司依照全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并经公司董事会考核后,决定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报酬额度。公司目前部分子公司已实施对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的直接持股。今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考评和激励机制,使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利益逐步趋于一致,最终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将于2019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出具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中汇会审[2019]1748号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照明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阳光照明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阳光照明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阳光照明公司于2017年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分别取得诺乐适投资(丹麦)100.00%股权和多乐照明(加拿大)53.00%股权,2018年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分别取得利安分销有限公司、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和Divine Lighting(英国)100.00%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收购协议的相关规定将合并日实际支付投资成本与享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如阳光照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商誉”所示,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阳光照明公司账面商誉价值为216,878,523.55元。为确定上述商誉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是否存在减值,阳光照明公司聘请了外部独立评估机构对2018年12月31日的商誉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商誉进

行减值测试。

鉴于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过程比较复杂,依赖于管理层对折现率、预测期收入增长率、预测期销售毛利率等指标的重大判断,且阳光照明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取得管理层编制的商誉减值测试表,了解了管理层对于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认定和商誉减值测试采用的关键假设和方法;

(2)对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客观性进行了评价;

(3)取得评估专家出具的评估报告,并对评估报告执行了以下程序:

1)复核了评估报告中采用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模型,并与评估专家讨论了模型的合理性;

2)根据了解到的资产组的历史经营业绩、未来发展规划、近期行业研究报告和行业统计数据等对评估报告中使用的预测期收入增长率、预测期毛利率等关键假设和重要参数的合理性进行了评估;

3)利用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数据重新计算折现率,并对评估报告中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的合理性进行了评估;

4)对评估报告中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模型中使用的折现率、收入增长率等关键参数进行敏感性测试,以评价关键假设和参数对商誉价值评估结果的影响。

(4)对管理层编制的商誉减值测试表进行复核,评估管理层商誉减值计算方法的合理性,并检查了商誉减值测试表计算的准确性。

(5)评价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商誉减值以及所采用的关键假设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四、其他信息

阳光照明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阳光照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阳光照明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阳光照明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阳光照明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阳光照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阳光照明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阳光照明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端平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虹

报告日期:2019年4月20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56,372,182.341,972,151,114.2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542,506.37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430,566,346.011,398,209,690.92
其中:应收票据14,134,211.1518,598,025.50
应收账款1,416,432,134.861,379,611,665.42
预付款项11,423,120.0612,390,520.74
其他应收款52,450,805.4940,800,602.80
其中:应收利息3,631,790.15747,584.30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914,939,064.071,047,515,500.00
持有待售资产3,686,060.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7,731,894.9140,455,991.31
流动资产合计4,436,025,919.254,515,209,480.5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9,879,635.8296,457,687.47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2,037,384.156,896,043.15
投资性房地产30,484,755.0411,272,281.52
固定资产1,229,919,487.011,184,359,577.41
在建工程123,325,148.93103,920,073.9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283,704,134.25279,978,826.51
开发支出
商誉216,878,523.55197,969,479.37
长期待摊费用15,547,817.7016,994,087.99
递延所得税资产51,005,880.9767,145,321.74
其他非流动资产14,158,474.6816,537,094.78
非流动资产合计2,166,941,242.101,981,530,473.93
资产总计6,602,967,161.356,496,739,954.4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98,900,984.5647,649,263.65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59,783.531,307,115.03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745,195,620.901,911,881,912.13
预收款项64,810,718.3548,941,765.4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194,569,288.16230,697,113.48
应交税费54,637,895.7971,652,678.79
其他应付款193,443,167.54171,462,219.6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351,917,458.832,483,592,068.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19,373,699.95338,945,341.16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22,582,696.9434,84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75,490,468.2667,809,835.75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65,540,498.7652,689,513.85
递延所得税负债32,986,470.6728,882,174.3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15,973,834.58523,166,865.10
负债合计2,867,891,293.413,006,758,933.2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452,102,930.001,452,102,93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62,663,844.62262,915,155.3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58,418,253.94-6,392,323.1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38,576,257.59320,249,649.7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445,670,269.121,297,273,413.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557,431,555.273,326,148,825.96
少数股东权益177,644,312.67163,832,195.2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735,075,867.943,489,981,021.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6,602,967,161.356,496,739,954.45

法定代表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66,128,690.15946,723,009.1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283,077.76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447,338,776.62829,411,762.65
其中:应收票据3,000,000.009,968,525.50
应收账款444,338,776.62819,443,237.15
预付款项351,516.701,428,077.47
其他应收款189,166,720.1443,838,389.4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81,546,177.17208,031,145.99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8,287,580.8810,082,196.00
流动资产合计1,594,102,539.422,039,514,580.7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8,470,000.0096,457,687.47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332,694,428.141,352,913,361.23
投资性房地产19,960,704.72
固定资产363,978,383.47408,826,197.12
在建工程57,273,230.6816,819,486.9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42,444,275.8939,965,829.2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5,457,372.517,144,263.35
递延所得税资产12,637,330.0025,177,392.00
其他非流动资产7,462,621.938,725,585.07
非流动资产合计2,010,378,347.341,956,029,802.51
资产总计3,604,480,886.763,995,544,383.2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405,316,778.70765,158,802.75
预收款项30,140,392.4127,398,808.75
应付职工薪酬59,907,475.39108,392,960.62
应交税费4,328,004.688,075,130.03
其他应付款49,339,717.7789,100,076.4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549,032,368.95998,125,778.6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22,470,000.0034,84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49,190,352.4117,821,543.31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2,37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4,030,352.4152,661,543.31
负债合计633,062,721.361,050,787,321.9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452,102,930.001,452,102,93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68,684,247.71268,684,247.7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61,210,465.65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38,576,257.59320,249,649.79
未分配利润850,844,264.45903,720,233.7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971,418,165.402,944,757,061.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604,480,886.763,995,544,383.22

法定代表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合并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5,616,191,330.255,038,238,702.59
其中:营业收入5,616,191,330.255,038,238,702.59
二、营业总成本5,230,299,669.884,630,057,550.81
其中:营业成本4,252,580,686.553,792,302,938.78
税金及附加45,459,181.4743,970,529.39
销售费用299,982,798.07231,441,967.01
管理费用371,756,973.28260,296,504.63
研发费用216,334,477.33196,846,746.74
财务费用-36,474,761.2359,072,925.50
其中:利息费用9,176,937.305,195,693.54
利息收入16,027,354.2720,321,153.62
资产减值损失80,660,314.4146,125,938.76
加:其他收益35,144,336.9332,579,245.1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77,495.5613,017,971.5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84,582.741,191,169.5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489,837.871,122,407.5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710,983.40775,879.58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33,014,314.13455,676,655.61
加:营业外收入25,196,807.5533,054,055.04
减:营业外支出5,369,695.235,309,669.4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52,841,426.45483,421,041.20
减:所得税费用56,471,661.9069,091,873.0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96,369,764.55414,329,168.1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96,369,764.55414,329,168.1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538,902.45401,057,919.21
2.少数股东损益11,830,862.1013,271,248.9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4,749,691.45-2,604,964.1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4,810,577.13-2,461,754.48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4,810,577.13-2,461,754.48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1,210,465.65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 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600,111.48-2,461,754.48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0,885.68-143,209.62
七、综合收益总额461,119,456.00411,724,204.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49,349,479.58398,596,164.7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1,769,976.4213,128,039.3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0.2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0.28

法定代表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1,478,151,988.202,079,909,521.23
减:营业成本1,254,493,143.891,619,494,282.53
税金及附加16,583,300.8419,016,867.95
销售费用55,822,299.5263,856,043.21
管理费用97,358,485.7084,646,711.64
研发费用50,880,325.1670,383,583.54
财务费用-15,506,979.8137,780,228.97
其中:利息费用855,727.401,032,692.51
利息收入7,977,813.244,483,186.27
资产减值损失-1,955,789.312,774,597.45
加:其他收益3,860,692.0611,248,445.2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2,499,919.95136,020,991.5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452,009.69930,621.9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83,077.7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419,846.50803,882.3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72,540,738.48330,030,525.13
加:营业外收入14,411,480.1011,231,783.59
减:营业外支出1,531,930.593,074,977.8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85,420,287.99338,187,330.85
减:所得税费用2,154,210.0226,583,484.7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3,266,077.97311,603,846.1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183,266,077.97311,603,846.15
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1,210,465.65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1,210,465.65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1,210,465.65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244,476,543.62311,603,846.1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760,675,303.964,908,394,738.25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309,485,461.31300,073,306.9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6,533,989.79116,495,696.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76,694,755.065,324,963,741.7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325,774,921.323,799,242,094.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98,321,885.52804,171,647.81
支付的各项税费149,679,440.08172,274,730.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45,668,820.56310,425,935.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719,445,067.485,086,114,408.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7,249,687.58238,849,333.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345,329,624.772,916,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1,221,632.5216,610,985.6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6,073,581.325,841,105.1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658,121.341,492,24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01,282,959.952,939,944,330.8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94,192,991.94208,447,973.70
投资支付的现金3,385,500,000.002,916,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48,047,540.48243,798,342.6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4,791,282.501,7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92,531,814.923,369,946,316.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1,248,854.97-430,001,985.5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500,000.002,500,005.2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7,500,000.002,500,005.2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0,770,001.63263,717,740.0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66,419,279.3220,250,258.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24,689,280.95286,468,004.0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640,824.9976,906,836.7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34,083,294.42245,531,122.2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8,538,794.566,000,2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8,603,770.30301,495,535.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2,327,889.71623,933,494.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17,638,608.76-337,465,490.69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866,477.13-42,243,002.2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3,228,700.98-570,861,145.3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62,778,389.032,233,639,534.3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16,007,090.011,662,778,389.03

法定代表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93,430,891.542,015,153,855.99
收到的税费返还70,778,970.70102,548,190.7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6,261,774.1883,111,667.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0,471,636.422,200,813,714.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57,805,935.781,609,928,653.5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23,629,825.06180,416,090.45
支付的各项税费19,744,771.8668,990,449.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5,920,869.9793,448,417.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77,101,402.671,952,783,611.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370,233.75248,030,103.5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567,602,747.392,941,521,827.6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63,881,903.19152,089,370.5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0,149,633.102,471,431.3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8,072,061.53130,190,916.6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29,706,345.213,226,273,546.2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12,342,170.1386,591,042.63
投资支付的现金2,556,450,000.003,008,899,4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0,998,350.0013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19,790,520.133,225,490,442.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15,825.08783,103.6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560,968.873,808,311.7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60,968.873,808,311.7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17,776,093.61236,385,153.0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448,614.725,278,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2,224,708.33241,663,653.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7,663,739.46-237,855,341.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36,642.37-8,130,315.1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3,941,038.262,827,550.7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35,267,319.60932,439,768.8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51,326,281.34935,267,319.60

法定代表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452,102,930.00262,915,155.39-6,392,323.19320,249,649.791,297,273,413.97163,832,195.273,489,981,021.2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52,102,930.00262,915,155.39-6,392,323.19320,249,649.791,297,273,413.97163,832,195.273,489,981,021.2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51,310.7764,810,577.1318,326,607.80148,396,855.1513,812,117.40245,094,846.71
(一)综合收益总额64,810,577.13384,538,902.4511,769,976.42461,119,456.0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51,310.7710,580,935.5410,329,624.7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0,329,624.7710,329,624.77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251,310.77251,310.77
(三)利润分配18,326,607.80-236,142,047.30-8,538,794.56-226,354,234.06
1.提取盈余公积18,326,607.80-18,326,607.8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217,815,439.50-8,538,794.56-226,354,234.06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452,102,930.00262,663,844.6258,418,253.94338,576,257.591,445,670,269.12177,644,312.673,735,075,867.94
项目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452,102,930.00263,191,144.16-3,930,568.71289,089,265.171,159,712,348.18144,401,632.613,304,566,751.4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52,102,930.00263,191,144.16-3,930,568.71289,089,265.171,159,712,348.18144,401,632.613,304,566,751.4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275,988.77-2,461,754.4831,160,384.62137,561,065.7919,430,562.66185,414,269.82
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2,461,754.48401,057,919.2113,128,039.35411,724,204.0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75,988.7712,302,723.3112,026,734.5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500,005.202,500,005.2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275,988.779,802,718.119,526,729.34
(三)利润分配31,160,384.62-263,496,853.42-6,000,200.00-238,336,668.80
1.提取盈余公积31,160,384.62-31,160,384.6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32,336,468.80-6,000,200.00-238,336,668.8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452,102,930.00262,915,155.39-6,392,323.19320,249,649.791,297,273,413.97163,832,195.273,489,981,021.23

法定代表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452,102,930.00268,684,247.71320,249,649.79903,720,233.782,944,757,061.2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52,102,930.00268,684,247.71320,249,649.79903,720,233.782,944,757,061.2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1,210,465.6518,326,607.80-52,875,969.3326,661,104.12
(一)综合收益总额61,210,465.65183,266,077.97244,476,543.6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8,326,607.80-236,142,047.30-217,815,439.50
1.提取盈余公积18,326,607.80-18,326,607.8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217,815,439.50-217,815,439.5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452,102,930.00268,684,247.7161,210,465.65338,576,257.59850,844,264.452,971,418,165.40
项目上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452,102,930.00268,684,247.71289,089,265.17855,613,241.052,865,489,683.9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52,102,930.00268,684,247.71289,089,265.17855,613,241.052,865,489,683.9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1,160,384.6248,106,992.7379,267,377.35
(一)综合收益总额311,603,846.15311,603,846.1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1,160,384.62-263,496,853.42-232,336,468.80
1.提取盈余公积31,160,384.62-31,160,384.62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32,336,468.80-232,336,468.8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452,102,930.00268,684,247.71320,249,649.79903,720,233.782,944,757,061.28

法定代表人:陈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月珍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适用 □不适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月4日变更为现名)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7]72号文批准,由浙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7月16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000000009109(原注册号为330000100118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7年3月6日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6150706G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法定代表人:陈卫。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210.293万元,总股本为145,210.29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公司系由浙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绍兴市上虞区沥东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广通实业开发公司以及陈森洁等35位自然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本为8,316.00万元,其中:法人股4,282.74万元,占51.50%;自然人股4,033.26万元,占48.50%。2000年6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83号文批复,同意公司采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和上网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12,316.00万元,其中:非流通股8,316.00万股,流通股4,000.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00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5年11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支付3股对价,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不变,股份性质全部为流通股。根据公司2006年8月15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12,31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股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2,316.00万元增加至14,779.20万元。根据公司2007年4月16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14,779.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股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4,779.20万元增加至19,212.96万元。根据公司2008年3月25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19,212.9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股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9,212.96万元增加至24,976.848万元。根据公司2011年3月29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4,976.84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4,976.848万元增加至37,465.272万元。2012年2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2]183号文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900.00万股新股,本公司于2012年3月13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5,5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50元。经此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增至43,025.272万元。根据公司2012年5月7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利润分配实施时总股本430,252,7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红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3,025.272万元增加至64,537.908万元。根据公司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利润分配实施时总股本64,537.908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4,537.908万元增加至96,806.862万元。根据公司2015年5月6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利润分配实施时总股本96,806.862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96,806.862万元增加至145,210.293万元。

本公司属照明电器行业。经营范围为:照明电器及其仪器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电工、电器及其原辅材料、照明电器原辅材料、元器件、仪器设备、LED照明产品的销售;LED

照明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的开发、销售、服务,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节能环保工程的承接和综合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为46,669.5661万股,持股比例为32.14%。

本财务报告已于2019年4月20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6家,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13家,注销1家,详见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适用 □不适用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欧元、澳元、加元、丹麦克朗、日元、英镑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

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

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提示:对同一子公司的股权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买入再卖出,或卖出再买入的应披露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 “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或本附注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业务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当期平均汇率/当期加权平均汇率/]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若不涉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略去此句及以下部分]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表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10. 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者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

始确认。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取得时按照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期末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项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项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2)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2)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3.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分类与前述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者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者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

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6.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除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7.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

8.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者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7)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9)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账款减值测试

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如公司报告期内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应明确披露判断其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示例: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低于成本幅度幅度超过 5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达到或超过 12个月;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但未超过12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账款——金额2,000万元以上(含)的款项;其他应收款——金额100万元以上(含)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将其划入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低信用风险组合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出口退税组合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005.00
1-2年10.0010.00
2-3年15.0015.00
3-4年50.0050.00
4-5年100.0010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2. 存货√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

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3.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公司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当拟出售的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部分资产或负债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处置组中剩余资产或负债新组成的处置组仍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公司将新组成的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否则将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单独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对于当期首次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表。

2.持有待售类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初始计量及后续计量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初始计量或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应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对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时,先抵减处置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

称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不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依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的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同时将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3.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终止确认和计量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4.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提示: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外,均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

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

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5.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如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4.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或者存货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

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5.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6.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05%3.17%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5%9.5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5%19.00%
电子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 在建工程√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18. 借款费用√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19. 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1.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

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2. 长期资产减值√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收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23.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4.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5.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6. 股份支付□适用 √不适用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28. 收入√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结果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

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建造合同1)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2)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3)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4)当期未完成的建造合同,按照合同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确认当期合同收入;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确认当期合同费用。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确认当期合同费用。

5)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内销收入确认原则: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需求,完成相关产品生产,产品出库,确认收入;

(2)出口收入确认原则: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进行生产、报关出口,以出口日期为收入确认时点。

29. 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 □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与资产负债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出租人:公司出租资产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这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

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承租人: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2.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款项减值基于对应收款项可收回性的评估,涉及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应收款项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5.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公司将符合条件的有固定或可确定还款金额和固定到期日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归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此项归类工作需涉及大量的判断。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本公司会对其持有该类投资至到期日的意愿和能力进行评估。除特定情况外(例如在接近到期日时出售金额不重大的投资),如果本公司未能将这些投资持有至到期日,则须将全部该类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如出现此类情况,可能对财务报表上所列报的相关金融资产价值产生重大的影响,并且可能影响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策略。

6.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

本公司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发行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使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无法履行合同条款(例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等。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对该项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的影响。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和假设,以确定是否需要在利润表中确认其减值损失。在进行判断和作出假设的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和持续期间,以及被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短期业务展望,包括行业状

况、技术变革、信用评级、违约率和对手方的风险。

8.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

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9.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11.所得税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2.预计负债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3.设定受益计划负债

本公司已对公司原有离退休人员、因公已故员工遗属及内退和下岗人员的福利计划确认为一项负债。该等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靠各种假设条件计算支付。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福利增长率和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鉴于该等计划的长期性,上述估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14.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 “公允价值”披露。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详见其他说明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详见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将资产负债表中的部分项目合并列报,在利润表中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分拆单独列示,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研发费用”196,846,746.74元,减少“管理费用”196,846,746.74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研发费用”70,383,583.54元,减少“管理费用”70,383,583.54元。

2)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财政部于2018年9月5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以下简称《解读》)。《解读》规定: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776,388.13元,减少“营业外收入”776,388.13元;对2017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为增加“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18,187.50元,减少“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18,187.50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315,336.49元,减少“营业外收入”315,336.49元。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按6%、10%、11%、16%、17%等税率计缴。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5%-17%。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7%、5%等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注]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2%、12%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15
上海森恩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25
上海登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5
浙江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25
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25
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15
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5
浙江阳光碧陆斯照明电子有限公司25
绍兴上虞阳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5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15
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34
美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34
香港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6.5
香港中照国际有限公司16.5
厦门阳光三安照明技术有限公司25
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15
澳洲艾耐特照明有限公司27.5
阳光照明美国公司15-39
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15
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15
恩耐照明(德国)有限公司29.83
CEOTIS ECLAIRAGE SAS(法国)33.3
浙江阳光照明灯具有限公司25
诺乐适投资(丹麦)22
多乐照明(加拿大)14-26.5
阳光日本株式会社26
利安分销有限公司16.5
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25
厦门阳光商业照明有限公司20
厦门阳光照明技术有限公司20
金寨阳光鹭飞照明有限公司25
Divine Lighting(英国)20

2. 税收优惠√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3002029),2017年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所得税优惠期三年(含2017年)。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3001710),2017年本公司子公司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含2017年)。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5100227),2017年本公司孙公司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含2017年)。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34000646),2016年本公司子公司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含2016年)。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5.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6000578),2018年本公司子公司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所得税优惠期三年(含2018年)。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6.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5100207),2018年本公司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所得税优惠期三年(含2018年)。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7.根据香港本地税法规定,来源于香港境外的利润免交所得税,故本公司子公司香港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香港中照国际有限公司来源于香港境外的利润享受免交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8.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的财税[2018]77号规定,厦门阳光商业照明有限公司、厦门阳光照明技术有限公司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8年度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845,403.07200,667.47
银行存款1,815,161,686.941,662,577,721.56
其他货币资金140,365,092.33309,372,725.22
合计1,956,372,182.341,972,151,114.25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131,902,359.99140,763,686.79

其他说明

1. 本期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0,863,494.37元,保函保证金105,514,494.96元,远期结汇交易保证金3,987,103.00元,详细情况见本附注重要承诺事项之说明。

2.本期期末货币资金中除其他货币资金中包含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和远期结汇交易保证金之外,无其他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或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3.本期期末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为131,902,359.99元,全部系境外子公司货币资金。4.外币货币资金明细情况详见本附注 “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其他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542,506.37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2,542,506.37
合计2,542,506.37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14,134,211.1518,598,025.50
应收账款1,416,432,134.861,379,611,665.42
合计1,430,566,346.011,398,209,690.9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14,134,211.1518,598,025.5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14,134,211.1518,598,025.50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55,114,924.2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55,114,924.20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15,848,127.917.23115,848,127.91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507,049,410.7699.3290,617,275.906.011,416,432,134.861,477,370,262.1692.2397,758,596.746.621,379,611,665.4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250,485.620.6810,250,485.62100.008,607,196.910.548,607,196.91100.00
合计1,517,299,896.38/100,867,761.52/1,416,432,134.861,601,825,586.98/222,213,921.56/1,379,611,665.4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 (按单位)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巴西LPS DISTR.MAT.ELETR.LTDA.9,039,260.339,039,260.33100.00信用破产
上海锳科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250.001,250.00100.00公司注销
LD有限公司1,209,975.291,209,975.29100.00破产清算
合计10,250,485.6210,250,485.6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1,461,788,118.1373,089,406.135.00
1至2年12,645,236.911,264,523.6910.00
2至3年18,751,684.762,812,752.7215.00
3至4年827,555.20413,777.6050.00
4至5年1,325,982.371,325,982.37100.00
5年以上11,710,833.3911,710,833.39100.00
合计1,507,049,410.7690,617,275.906.01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774,369.91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34,489,086.5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印度艾耐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货款121,681,134.87无法收回经业务部申请,财务部审核后董事长审批
山西鸿煊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货款5,749,288.00无法收回经业务部申请,财务部审核后董事长审批
呼和浩特市晨辉光宝灯饰有限公司货款4,708,486.52无法收回经业务部申请,财务部审核后董事长审批
合计/132,138,909.39///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余额
飞利浦集团非关联方570,856,025.1937.6228,542,801.26
通用集团非关联方166,133,459.3410.958,306,672.97
LG SOURCING INC非关联方91,295,814.986.024,564,790.75
飞彗智能照明(上海)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5,183,730.561.661,259,186.53
Tungsram Operations Kft.非关联方23,290,788.091.541,164,539.40
小计876,759,818.1657.7943,837,990.91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1,142,638.9697.5411,284,752.6991.08
1至2年167,477.381.471,000,501.828.07
2至3年18,654.490.1613,017.000.11
3年以上94,349.230.8392,249.230.74
合计11,423,120.06100.0012,390,520.74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期末数账龄未结算原因
利胜电光源(厦门)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764,494.701年以内未到结算期
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795,446.831年以内未到结算期
Jones Lang Lasalle Limited非关联方398,671.001年以内未到结算期
扬州市国光照明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363,087.621年以内未到结算期
四川天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98,542.001年以内未到结算期
小计3,620,242.15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3,631,790.15747,584.30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48,819,015.3440,053,018.50
合计52,450,805.4940,800,602.8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3,631,790.15747,584.30
委托贷款
债券投资
合计3,631,790.15747,584.30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54,436,448.29100.005,617,432.9510.3248,819,015.3444,774,253.97100.004,721,235.4710.5440,053,018.5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54,436,448.29/5,617,432.95/48,819,015.3444,774,253.97/4,721,235.47/40,053,018.5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年以内小计40,173,095.532,008,654.905.00
1至2年4,751,437.55475,143.7610.00
2至3年1,634,211.39245,131.7115.00
3至4年533,763.57266,881.7950.00
4至5年498,311.37498,311.37100.00
5年以上2,123,309.422,123,309.42100.00
合计49,714,128.835,617,432.9511.3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出口退税组合4,722,319.46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出口退税4,722,319.468,813,251.11
备用金314,566.00416,169.40
代垫款项2,816,497.995,051,926.42
暂挂税金731,779.361,007,549.38
预付海关税款3,301,315.982,507,866.21
押金、保证金32,032,674.6418,065,298.39
待结算预付款3,473,771.103,933,606.45
股权转让款2,500,000.00
其他4,543,523.764,978,586.61
合计54,436,448.2944,774,253.97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79.62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244,946.62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山东宝岩电气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87,080.00无法收回经业务部申请,财务部审核后董事长审批
合计/187,080.00///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金寨鹭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款2,500,000.001年以内4.59125,000.00
绍兴市上虞亮化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2,060,190.001-2年3.78206,019.00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预付电费1,519,495.961年以内2.7975,974.80
Chi Kee Investment Company Ltd.押金保证金1,478,149.401年以内2.7273,907.47
常州银河电器有限公司质量扣款1,256,146.211-2年2.31184,609.19
合计/8,813,981.57/16.19665,510.46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33,059,920.1726,329,424.91206,730,495.26289,884,635.2225,958,900.07263,930,149.14
在产品79,270,300.16124,378.8979,145,921.27114,777,722.09124,378.89114,650,483.52
库存商品588,344,053.9834,916,987.33553,427,066.65528,009,788.3128,796,869.25498,092,560.65
周转材料475,130.69475,130.69189,995.85189,995.85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在途物资1,128,848.821,128,848.8215,318,704.7015,318,704.70
发出商品14,053,056.7714,053,056.7741,598,005.3541,598,005.35
委托加工物资11,151,762.231,115,187.4810,036,574.7548,926,092.301,115,187.4848,926,092.30
自制半成品54,987,718.635,045,748.7749,941,969.8668,628,457.693,822,565.8264,809,508.49
合计982,470,791.4567,531,727.38914,939,064.071,107,333,401.5159,817,901.511,047,515,500.00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25,958,900.0717,079,660.3016,709,135.4626,329,424.91
在产品124,378.89124,378.89
库存商品28,796,869.2517,127,529.142,353,253.5113,360,664.5734,916,987.33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自制半成品3,822,565.824,667,866.793,444,683.845,045,748.77
委托加工物资1,115,187.481,115,187.48
合计59,817,901.5138,875,056.232,353,253.5133,514,483.8767,531,727.38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8、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0、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45,828,728.8438,793,927.90
预缴其他税费5,447,689.091,662,063.41
理财产品15,000,000.00
待摊费用935,612.82
其他519,864.16
合计67,731,894.9140,455,991.31

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169,879,635.82169,879,635.8296,457,687.4796,457,687.47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168,470,000.00168,470,000.00
按成本计量的1,409,635.821,409,635.8296,457,687.4796,457,687.47
合计169,879,635.82169,879,635.8296,457,687.4796,457,687.47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合计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工具的摊余成本96,457,687.4796,457,687.47
公允价值168,470,000.00168,470,000.00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72,012,312.5372,012,312.53
已计提减值金额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本期现金红利
期初本期 增加本期 减少期末期初本期 增加本期 减少期末
Societe D'Equipements Domestiques Lighting1,409,635.821,409,635.82
合计1,409,635.821,409,635.82/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4、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450,000.001,452,009.697,904,304.91
江苏阳光恩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6,474.322,887,273.61
安徽百世贸照明有限公司2,000,000.00-539,937.131,460,062.87
江西鸿利智达光电有限公司19,450,000.00-1,348,856.2718,101,143.73
陕西阳光庄盛照明工程有限公司1,600,000.0051,961.271,651,961.27
江西阳光宾德城市照明有限公司32,637.7632,637.76
恩耐泰轲环境艺术(上海)有限公司
福建智享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智享阳光照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小计25,500,000.00-358,659.0032,037,384.15
合计25,500,000.00-358,659.0032,037,384.15

其他说明江西阳光宾德城市照明有限公司、恩耐泰轲环境艺术(上海)有限公司、福建智享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智享阳光照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安徽阳光对上述四家公司分别持有20%、20%、10%、5%股权,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3,619,498.1623,619,498.16
2.本期增加金额47,235,827.5947,235,827.59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47,235,827.5947,235,827.59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70,855,325.7570,855,325.75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2,347,216.6412,347,216.64
2.本期增加金额25,481,795.4725,481,795.47
(1)计提或摊销748,231.20748,231.20
(2)存货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24,733,564.2724,733,564.2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37,829,012.1137,829,012.1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2,541,558.602,541,558.60
(1)计提
(2)存货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2,541,558.602,541,558.6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2,541,558.602,541,558.6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0,484,755.0430,484,755.04
2.期初账面价值11,272,281.5211,272,281.52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6、 固定资产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229,919,487.011,184,359,577.41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1,229,919,487.011,184,359,577.4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073,326,504.60468,816,322.7332,807,863.08120,252,652.491,695,203,342.90
2.本期增加金额95,797,799.2254,298,789.205,438,107.7032,866,647.70188,401,343.82
(1)购置1,117,176.2020,158,050.304,479,256.6610,681,838.7236,436,321.88
(2)在建工程转入92,561,589.7731,214,869.1544,444.446,015,994.61129,836,897.97
(3)企业合并增加2,994,493.24895,116.8016,418,841.5220,308,451.56
(4)外币折算2,119,033.25-68,623.4919,289.80-250,027.151,819,672.41
3.本期减少金额47,427,048.1322,718,118.645,931,024.669,941,491.9486,017,683.37
(1)处置或报废191,220.5422,603,895.555,931,024.669,941,491.9438,667,632.69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47,235,827.5947,235,827.59
(3)其他114,223.09114,223.09
4.期末余额1,121,697,255.69500,396,993.2932,314,946.12143,177,808.251,797,587,003.3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25,858,109.22147,686,626.3521,998,983.6863,682,105.43459,225,824.68
2.本期增加金36,112,223.1240,564,026.044,389,056.7727,566,625.20108,631,931.13
(1)计提35,851,456.5338,669,424.123,553,607.1915,762,579.6393,837,067.47
(2)企业合并增加1,930,795.66818,622.8611,865,224.8314,614,643.35
(2)外币折算260766.59-36,193.7416,826.72-61,179.26180,220.31
3.本期减少金额24,780,787.8813,041,265.534,257,786.434,701,722.9146,781,562.75
(1)处置或报废47,223.6113,024,765.694,257,786.434,701,722.9122,031,498.64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24,733,564.2724,733,564.27
(1)其他16,499.8416,499.84
4.期末余额237,189,544.46175,209,386.8622,130,254.0286,547,007.72521,076,193.0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2,541,558.6038,253,758.4410,822,623.7751,617,940.81
2.本期增加金额5,075,325.265,075,325.26
(1)计提5,075,325.265,075,325.26
3.本期减少金额2,541,558.603,673,040.243,887,343.9510,101,942.79
(1)处置或报废3,673,040.243,887,343.957,560,384.19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2,541,558.602,541,558.60
4.期末余额39,656,043.466,935,279.8246,591,323.28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84,507,711.23285,531,562.9710,184,692.1049,695,520.711,229,919,487.01
2.期初账面价值844,926,836.78282,875,937.9410,808,879.4045,747,923.291,184,359,577.41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51,976,054.3425,467,672.4726,508,381.87
机器设备36,620,645.1214,434,561.906,271,419.9915,914,663.23
运输工具280,576.92232,176.3748,400.55
电子及其他设备1,769,321.831,308,156.55101,797.89359,367.39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建筑物184,604,531.71尚在办理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适用 √不适用

17、 在建工程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123,325,148.93103,920,073.99
工程物资
合计123,325,148.93103,920,073.9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鹰潭阳光厂房工程44,744,420.0444,744,420.04
安徽阳光厂房工程15,919,172.4315,919,172.43
设备安装工程19,438,564.4819,438,564.4823,775,688.5123,775,688.51
LED照明智能化生产项目 (四期)51,349,695.8551,349,695.8510,794,365.7110,794,365.71
厦门阳光厂房项目250,714.14250,714.14556,231.32556,231.32
开发区厂房及办公楼装修工程8,130,195.988,130,195.98
年产5000万套LED照明产品技改项目52,286,174.4652,286,174.46
合计123,325,148.93123,325,148.93103,920,073.99103,920,073.99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鹰潭阳光厂房工程44,744,420.043,762,544.8748,506,964.91自筹
安徽阳光厂房工程15,919,172.433,436,340.5919,355,513.02自筹
设备安装工程23,775,688.5132,788,913.8236,138,960.95987,076.9019,438,564.48自筹
LED照明智能化生产项目 (四期)10,794,365.7140,555,330.1451,349,695.85自筹
厦门阳光厂房项目556,231.32830,830.071,136,347.25250,714.14自筹
开发区厂房及办公楼装修工程8,130,195.9819,470,275.6024,699,111.842,901,359.74自筹
年产5000万套LED照明产品技改项目52,286,174.4652,286,174.46自筹
合计103,920,073.99153,130,409.55129,836,897.973,888,436.64123,325,148.93////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9、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商标及专利客户关系排污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63,378,191.1720,871,299.0528,358,043.40112,341,061.471,295,540.00326,244,135.09
2.本期增加金额5,796,883.1237,268,038.391,440,941.8544,505,863.36
(1)购置5,766,880.165,766,880.16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37,135,223.931,224,603.4738,359,827.40
(4)其他30,002.96132,814.46216,338.38379,155.8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63,378,191.1726,668,182.1765,626,081.79113,782,003.321,295,540.00370,749,998.45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7,100,440.8710,825,860.592,349,858.665,794,817.49194,330.9746,265,308.58
2.本期增加金额3,086,751.242,276,786.613,948,624.1514,044,807.90259,107.9623,616,077.86
(1)计提3,086,751.242,231,775.564,025,642.8413,957,213.81259,107.9623,560,491.41
(2)其他45,011.05-77,018.6987,594.0955,586.4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0,187,192.1113,102,647.206,298,482.8119,839,625.39453,438.9369,881,386.4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17,164,477.7617,164,477.76
(1)计提17,164,477.7617,164,477.76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7,164,477.7617,164,477.76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33,190,999.0613,565,534.9759,327,598.9876,777,900.17842,101.07283,704,134.25
2.期初账面价值136,277,750.3010,045,438.4626,008,184.74106,546,243.981,101,209.03279,978,826.51

[注]本期计提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金额23,560,491.41元。1.本公司管理层委托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2017年收购诺乐适投资(丹麦)形成的客户关系及商标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依据2019年4月15日出具的(天源评报字〔2019〕第0109号)评估报告对客户关系计提减值准备,按照其预计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确定。

2.期末无用于抵押或担保的无形资产。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开发支出□适用 √不适用

22、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其他处置
诺乐适投资(丹麦)190,676,041.745,433,028.09809,391.40196,918,461.23
利安分销有限公司23,563,203.5823,563,203.58
多乐照明(加拿大)7,293,437.637,293,437.63
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1,874,228.881,874,228.88
合计197,969,479.3730,870,460.55809,391.40229,649,331.32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诺乐适投资(丹麦)12,770,807.7712,770,807.77
合计12,770,807.7712,770,807.77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诺乐适投资(丹麦)利安分销有限公司多乐照明(加拿大)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诺乐适投资公司资产组利安分销公司资产组多乐照明公司资产组家利宝公司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DKK62,336,804.64HKD26,001,335.12CAD3,298,761.22RMB3,125,771.12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诺乐适投资公司生产的产品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利安分销公司生产的产品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多乐照明公司生产的产品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家利宝照明公司生产的产品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适用 □不适用

(1) 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项目诺乐适投资(丹麦)利安分销有限公司多乐照明(加拿大)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商誉账面余额①DKK186,891,937.50HKD26,720,759.24CAD1,137,308.21RMB1,874,228.88
商誉减值准备期初余额②
商誉的账面价值③=①-②DKK186,891,937.50HKD26,720,759.24CAD1,137,308.21RMB1,874,228.88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④CAD1,008,556.34
包含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⑤=④+③DKK186,891,937.50HKD26,720,759.24CAD2,145,864.55RMB1,874,228.88
调整后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⑦DKK188,360,428.40HKD42,992,253.55CAD5,298,761.22RMB1,668,784.14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⑧=⑥+⑦DKK375,252,365.90HKD69,713,012.79CAD7,444,625.77RMB3,543,013.02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 ⑨DKK363,100,000.00HKD102,900,000.00CAD7,525,100.00RMB6,610,000.00
商誉减值损失(⑩大于0时)⑩=⑧-⑨DKK12,152,365.90
归属于本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DKK12,152,365.90

资产组账面价值的调整系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非经营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有息负债、溢余资金的调整。

(2)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及依据

诺乐适投资(丹麦)公司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参考利用天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出具的天源评报字〔2019〕第0110号评估报告,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利安分销有限公司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参考利用天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出具的天源咨报字〔2019〕第0132号咨询报告,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多乐照明(加拿大)公司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基于经外部估值专家复核的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基于经外部估值专家复核的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1)重要假设及依据:

①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②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③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④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⑤假设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2)关键参数

单位关键参数
预测期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税前)
诺乐适投资(丹麦)2019年-2023年(后续为稳定期)[注1]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13.79%
利安分销有限公司2019年-2023年(后续为稳定期)[注2]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13.27%
多乐照明(加拿大)2019年-2023年(后续为稳定期)[注3]2.5%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16.39%-18.88%
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2019年-2023年(后续为稳定期)[注5]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17.10%

[注1]诺乐适投资(丹麦)公司管理层根据已签订的合同、协议、发展规划、历年经营趋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对评估基准日未来五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利润忽略经营的波动性进行预测。诺乐适投资公司主要产品为“Nordlux”中端设计灯具以及“DFTP”高端设计灯具,设计和品牌是公司的竞争优势所在,很多产品得过设计奖项,在丹麦本级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公司正在向德国、英国市场发展。诺乐适投资公司2019年至2023年预计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1.36%、12.42%、11.84%、7.92%、3.53%。[注2]利安分销有限公司管理层根据在手订单、发展规划、历年经营趋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对评估基准日未来五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利润忽略经营的波动性进行预测。利安分销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3年预计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95.89%、20%、20%、15%、10%。[注3]多乐照明(加拿大)公司管理层根据已签订的合同、协议、发展规划、历年经营趋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对评估基准日未来五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利润忽略经营的波动性进行预测。多乐照明公司2019年至2023年预计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36.62%、22.45%、22.08%、16.36%、17.20%。[注4]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管理层根据家已签订的合同、协议、发展规划、历年经营趋势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对评估基准日未来五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利润忽略经营的波动性进行预测。家利宝照明公司19年新增加美国一家大客户,导致收入激增,以后年度管理层出于谨慎原则预计跟19年持平,故家利宝照明公司2019年至2023年预计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99.06%、0%、0%、0%、0%。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3、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601,129.891,171,828.41500,728.521,272,229.78
装修费11,063,214.764,948,469.587,218,372.198,793,312.15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5,086,487.431,073,718.344,012,769.09
其他243,255.911,572,957.42346,706.651,469,506.68
合计16,994,087.997,693,255.419,139,525.7015,547,817.70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坏账准备89,387,139.9214,393,142.8894,946,374.1614,650,971.20
存货跌价准备43,853,405.097,085,959.0342,356,749.346,389,615.16
公允价值变动减少110,984.3624,416.561,307,115.03287,565.31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1,369,133.79301,209.432,943,327.67650,460.99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8,179,385.105,753,906.0942,838,630.306,483,708.66
无形资产摊销16,633.853,659.457,112.211,564.69
预提费用16,157,799.452,423,669.928,205,331.841,232,152.78
未弥补亏损19,752,362.013,254,741.7936,009,218.015,523,810.89
合并抵销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31,538,171.994,730,725.8032,500,355.934,875,053.39
递延收益24,530,527.043,679,579.0627,530,595.254,129,589.29
应付职工薪酬133,170,776.8420,375,166.38150,116,849.5122,715,524.14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2,541,558.60381,233.79
其他-820,961.80-256,175.22684,350.80205,305.24
合计399,786,916.2462,151,234.96439,446,010.0567,145,321.74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137,149,253.4527,486,391.83115,195,238.6427,595,503.4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72,012,312.5310,801,846.88
公允价值变动增加2,254,348.61343,507.11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31,391,495.375,500,078.848,937,573.021,286,670.92
合计242,807,409.9644,131,824.66124,132,811.6628,882,174.34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1,145,353.9951,005,880.9767,145,321.74
递延所得税负债11,145,353.9932,986,470.6728,882,174.34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9,188,315.02158,229,245.55
可抵扣亏损282,299,460.73109,868,604.85
合计331,487,775.75268,097,850.40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182,102,048.96
20193,984,555.954,587,695.70
202018,172,871.5618,731,214.23
202123,368,387.7025,297,090.25
202259,144,285.1959,150,555.71
2023177,629,360.33
合计282,299,460.73109,868,604.8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付设备款13,472,857.2816,357,094.78
预付工程款685,617.40
其他180,000.00
合计14,158,474.6816,537,094.78

26、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67,511,784.56
信用借款31,389,200.0047,649,263.65
合计98,900,984.5647,649,263.65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交易性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59,783.531,307,115.03
合计359,783.531,307,115.03

其他说明:

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系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诺乐适投资(丹麦)与Spar nord银行签订的远期结售汇合同,为规避外汇风险进行美元远期结售汇的委托。截至2018年12月31日,确认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交易性金融负债359,783.53元,按照期末公允价值确认该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59,182.46元。

28、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票据604,459,207.26650,801,597.96
应付账款1,140,736,413.641,261,080,314.17
合计1,745,195,620.901,911,881,912.1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604,459,207.26650,801,597.96
合计604,459,207.26650,801,597.9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材料款1,110,413,655.121,197,839,180.20
设备及工程款22,841,567.5451,905,334.83
其他7,481,190.9811,335,799.14
合计1,140,736,413.641,261,080,314.17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厦门元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741,757.75涉及质量问题,尚未结算
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厦门分公司1,257,217.80未结算
临安锦上照明电器有限公司1,074,100.07未结算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12,688.95未结算
上虞市越州纸品有限公司1,002,066.75未结算
合计6,087,831.3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64,810,718.3548,941,765.41
合计64,810,718.3548,941,765.41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印尼 P.T(GUNAWAN ELECTE)5,119,367.78未到结算期
合计5,119,367.78/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1、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229,125,339.84729,631,205.23765,797,024.54192,959,520.53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571,773.6434,069,906.3434,031,912.351,609,767.63
三、辞退福利168,872.48168,872.48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230,697,113.48763,869,984.05799,997,809.37194,569,288.16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15,377,994.99695,047,866.31731,155,001.30179,270,860.00
二、职工福利费3,825,502.2311,505,723.9711,505,723.973,825,502.23
三、社会保险费1,230,719.1716,336,607.9616,220,009.831,347,317.30
其中:医疗保险费669,479.5112,718,943.7612,631,791.71756,631.56
工伤保险费484,383.471,836,360.131,820,775.87499,967.73
生育保险费76,856.191,781,304.071,767,442.2590,718.01
四、住房公积金5,514.001,887,024.401,891,158.401,380.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8,685,609.454,853,982.595,025,131.048,514,461.00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229,125,339.84729,631,205.23765,797,024.54192,959,520.53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1,513,941.4433,302,300.2933,302,027.121,514,214.61
2、失业保险费57,832.20767,606.05729,885.2395,553.02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571,773.6434,069,906.3434,031,912.351,609,767.6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应交税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9,255,992.2616,485,484.98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21,105,174.9825,453,832.79
个人所得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8,656,948.949,497,790.48
房产税5,166,670.494,791,881.24
印花税102,338.45109,343.27
土地使用税3,449,927.672,407,730.73
教育费附加3,563,985.675,977,206.57
地方教育附加2,375,523.673,986,407.74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23,792.191,241,219.53
其他137,541.471,701,781.46
合计54,637,895.7971,652,678.79

33、 其他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93,443,167.54171,462,219.63
合计193,443,167.54171,462,219.6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押金保证金47,255,532.9252,202,513.35
暂借款4,377,319.01
应付暂收款17,300,882.6023,548,214.56
预提费用118,904,400.9087,058,595.00
其他5,605,032.118,652,896.72
合计193,443,167.54171,462,219.63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嘉兴扬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1,876,981.00押金保证金
TOTAL LIGHT1,723,227.36押金保证金
上海惠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82,226.00押金保证金
合计4,282,434.3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项性质或内容的说明

单位名称期末数款项性质或内容
预提加工费3,931,031.35加工费
预提维修费905,400.76维修费
预提运输费14,644,093.89运输费
预提水电费2,184,994.52水电费
预提销售服务费41,318,209.57销售服务费
预提不能免抵税金11,889,060.69预提不能免抵税金
预提经营费用44,031,610.12经营费用
小计118,904,400.90

34、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237,184,642.50241,871,300.00
抵押借款17,264,060.0021,846,440.00
保证借款64,924,997.4575,227,601.16
信用借款
合计319,373,699.95338,945,341.16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长期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112,696.94
专项应付款22,470,000.0034,840,000.00
合计22,582,696.9434,84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分期购买设备款112,696.94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T5大功率节能荧光灯及配套灯具产业化拨款14,470,000.0014,470,000.00
年产6000万套LED灯具技改项目拨款12,370,000.0012,370,000.00
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8,000,000.008,000,000.00
合计34,840,000.0012,370,000.0022,470,000.00/

其他说明:

1)T5大功率节能荧光灯及配套灯具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拨款系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高技[1998]2171号文批准拨入,原拨入金额为15,000,000.00元,2003年度上缴530,000.00元。

2)年产6000万套LED灯具技改项目拨款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投资[2014]1377号文批准拨入,拨入金额为12,370,000.00元,该项目已于2019年1月验收,本期转入递延收益。3)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规[2015]463号文批准拨入,拨入金额为8,000,000.00元。

4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二、辞退福利
三、其他长期福利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75,490,468.2667,809,835.75
合计75,490,468.2667,809,835.75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适用 √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42、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52,689,513.8517,356,782.004,505,797.0965,540,498.76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合计52,689,513.8517,356,782.004,505,797.0965,540,498.76/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招商引资政府补助25,158,918.60459,428.8824,699,489.72与资产相关
人才公寓补助3,940,482.003,940,482.00与资产相关
年产6000万套LED灯具技改项目拨款12,370,000.0012,370,000.00与资产相关
LED节能照明产品项目5,693,384.771,372,912.034,320,472.74与资产相关
LED直入式封装模块化照明技术攻关及其产业化1,891,657.79118,814.921,772,842.87与资产相关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经费299,534.3759,185.44240,348.93与资产相关
高导热硅脂在LED灯泡中的应用研究及产业化700,000.0499,999.96600,000.08与资产相关
LED室内普通照明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2,520,000.00360,000.002,160,000.00与资产相关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595,000.0484,999.96510,000.08与资产相关
LED无封装芯片生产线10,538,720.141,368,913.449,169,806.70与资产相关
转型升级技改专项奖励3,485,565.74503,800.562,981,765.18与资产相关
半导体照明产品全技术链绿色制造技术885,187.50891,300.001,776,487.50与资产相关
半导体照明绿色制造关键工艺开发与系统集成480,000.00480,000.00与资产相关
2016年技术改造补助441,544.8669,663.61371,881.25与资产相关
2017年度技术改造补助155,000.008,078.29146,921.71与资产相关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分摊方法详见附注 “政府补助”之说明。

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股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452,102,9301,452,102,930

45、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资本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45,601,621.43251,310.77245,350,310.66
其他资本公积7,546,399.667,546,399.66
原制度转入9,767,134.309,767,134.30
合计262,915,155.39251,310.77262,663,844.62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变动系子公司不丧失控制权下的股权转让减少资本公积251,310.77元。子公司股权变动明细见本附注说明。

47、 库存股□适用 √不适用

4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余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392,323.1975,551,538.3310,801,846.8864,810,577.13-60,885.6858,418,253.94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6,392,323.193,539,225.803,600,111.48-60,885.68-2,792,211.71
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72,012,312.5310,801,846.8861,210,465.6561,210,465.65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6,392,323.1975,551,538.3310,801,846.8864,810,577.13-60,885.6858,418,253.94

49、 专项储备□适用 √不适用

50、 盈余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320,249,649.7918,326,607.80338,576,257.59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320,249,649.7918,326,607.80338,576,257.59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系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按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1、 未分配利润√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297,273,413.971,159,712,348.1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297,273,413.971,159,712,348.1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4,538,902.45401,057,919.2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326,607.8031,160,384.62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217,815,439.50232,336,468.8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1,445,670,269.121,297,273,413.97

5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5,540,642,870.434,204,696,245.954,992,883,052.283,771,805,051.63
其他业务75,548,459.8247,884,440.6045,355,650.3120,497,887.15
合计5,616,191,330.254,252,580,686.555,038,238,702.593,792,302,938.78

53、 税金及附加√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52,796.44
城市维护建设税16,440,080.4715,528,263.63
教育费附加7,405,497.146,768,457.31
资源税
房产税8,848,979.799,003,637.90
土地使用税5,810,447.796,073,109.24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1,954,230.762,137,521.97
地方教育附加4,936,519.824,512,335.78
其他63,425.70
合计45,459,181.4743,970,529.39

54、 销售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72,077,603.1981,823,967.39
运输装卸费84,169,982.3568,625,424.63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13,141,787.4023,319,155.11
交通差旅费16,039,473.3612,373,633.26
业务招待费4,462,976.488,825,392.39
市场开拓费63,718,404.2310,841,254.17
办公费5,040,721.712,239,124.15
租赁费9,350,327.621,777,093.57
保险费2,037,188.061,851,617.69
其他29,944,333.6719,765,304.65
合计299,982,798.07231,441,967.01

55、 管理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73,176,381.37132,458,570.95
折旧与摊销56,468,743.4438,594,836.32
咨询审计等中介机构费48,378,067.9115,254,548.95
业务招待费7,820,213.9012,103,678.52
租赁费15,737,477.627,659,272.17
交通差旅费14,357,102.037,251,797.39
办公及会议费11,699,449.177,140,877.88
税金7,579,785.303,106,505.78
其他36,539,752.5436,726,416.67
合计371,756,973.28260,296,504.63

56、 研发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06,122,311.37112,428,839.08
直接材料85,718,385.6471,427,961.45
折旧与摊销6,495,400.714,746,381.73
检验测试费10,059,149.854,694,078.25
差旅费1,716,560.341,000,465.33
水电费2,092,963.021,053,922.89
其他4,129,706.401,495,098.01
合计216,334,477.33196,846,746.74

57、 财务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9,176,937.305,195,693.54
减:利息收入-16,027,354.27-20,321,153.62
汇兑损失216,288,547.64275,249,716.74
减:汇兑收益-253,687,394.94-206,527,913.49
现金折扣971,533.861,249,221.02
手续费支出6,036,596.054,097,993.08
其他766,373.13129,368.23
合计-36,474,761.2359,072,925.50

58、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6,774,649.537,501,480.48
二、存货跌价损失38,875,054.0938,257,656.16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075,325.26366,802.12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17,164,477.76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12,770,807.77
十四、其他
合计80,660,314.4146,125,938.76

59、 其他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T2环保节能灯及MRT回收处理系统建设项目3,240,000.00
T2高效节能灯产业化项目5,416,666.67
环保型电子节能灯项目2,120,000.00
产业发展引导基金1,614,000.00
技术改造补助资金1,494,999.83
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6,528,346.00
税收返还5,623,677.96
招商引资政府补助459,428.88459,428.88
LED节能照明产品项目1,372,912.03600,659.87
LED无封装芯片生产线1,368,913.441,071,794.76
LED室内普通照明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360,000.00360,000.00
LED直入式封装模块化照明技术攻关及其产业化118,814.92104,236.13
高导热硅脂在LED灯泡中的应用研究及产业化99,999.9699,999.96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84,999.9684,999.96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经费59,185.4459,185.44
产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奖励503,800.56503,800.56
2016年企业技改补助69,663.6111,455.14
2017年度技术改造补助8,078.29
企业研发经费补助1,664,600.00
用电奖励297,366.00
专利补助100,000.00
稳岗补贴624,428.11347,639.83
2017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项目1,000,000.00
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项目1,500,000.00
社保补差354,906.36
海沧区劳动就业中心劳务协助奖励184,500.00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配套资金442,594.00
市级专利资助资金12,000.00
中国信保扶持资金49,550.25
税收返还5,609,706.76
市级专利奖励80,000.00
就业奖励资金325,407.66
政府质量奖250,000.00
技术中心企业奖励资金1,200,000.00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5,630,000.00
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奖金162,240.00
人才专项经费28,000.00
展销会补助资金14,940.00
产业发展引导基金5,449,000.00
企业研发补助109,800.00
海沧区科技补贴款100,000.00
本市农村社保补差35,580.55
企业研发补助281,900.00
2018年第五批科技项目国高认定奖200,000.00
劳务协作奖励59,500.00
2018年市级专利资助资金3,000.00
2017年度区专利补助114,180.00
节水型企业创建奖励100,000.00
2017年度全力补齐科技创新短板政策奖励550,000.00
2017外经贸奖励845,617.00
2016年度自主创新专利资助65,000.00
2016年度自主创新奖励70,000.00
2017年科技补短板政策专利费117,000.00
2017年度外经贸发展补助金47,730.00
2017年科技补短板政策高企成果253,000.00
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奖金550,000.00
市科技局奖励100,000.00
2017年出口奖励资金420,338.00
2017年出口奖励733,912.00
2017年优强企业奖励100,000.00
精准扶贫对象社保补贴37,355.52
收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奖补100,000.00
县科技奖励61,000.00
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第五批款225,700.00
经信委2025专项资金100,000.00
2016年度自主创新奖励3,000.00
技术重点创新团队资助200,000.00
2017年度科技奖110,000.00
2017年科技补短板政策专利233,000.00
2017年度全区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补助100,000.00
2017年度产业集群“三个一批”奖励500,000.00
2017年度鼓励扩大工业有效投入奖励824,700.00
个税手续费返还369,953.63776,388.13
合计35,144,336.9332,579,245.12

其他说明:

本期计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附注 “政府补助”之说明。

60、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84,582.741,191,169.5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6,276,423.6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1,700,000.0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远期结售汇收益-29,023,996.961,492,240.00
其他投资收益29,886,075.2614,910,985.65
合计777,495.5613,017,971.58

6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542,506.37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947,331.501,122,407.55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合计3,489,837.871,122,407.55

6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
其中:固定资产7,710,983.40775,879.58
合计7,710,983.40775,879.58

63、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7,235,000.0016,340,889.577,235,000.00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5,491,441.975,388,958.805,491,441.97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5,558,621.791,133,670.565,558,621.79
其他6,911,743.7910,190,536.116,911,743.79
合计25,196,807.5533,054,055.0425,196,807.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扩大工业有效投入奖励2,257,000.00与收益相关
机器换人投入奖励1,410,000.00与收益相关
智能制造、云工程、云服务专项补助1,124,000.00与收益相关
上虞区外经贸奖励补助资金655,390.00与收益相关
外经贸奖励补助资金607,580.00与收益相关
试点企业奖励550,000.00与收益相关
省信息经济发展示范区专项扶持资金518,400.00与收益相关
市长质量奖500,000.00与收益相关
信息专项补助149,900.00与收益相关
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559,000.00与收益相关
科研平台奖励资金500,000.00与收益相关
物联网产业发展引导资金500,000.00与收益相关
外贸补贴343,400.00与收益相关
园区科学技术支出补贴142,000.00与收益相关
优强工业企业奖励50,000.00与收益相关
受灾固投补助1,622,000.00与收益相关
规模上台阶奖励588,960.00与收益相关
农村社保补差314,174.61与收益相关
劳务协作奖励208,500.00与收益相关
科技项目发明126,000.00与收益相关
纳税大户奖励金100,000.00与收益相关
制造强省建设资金1,200,000.00与收益相关
“三重一创 ”建设专项引导资金1,200,000.00与收益相关
工业暖企奖励741,731.39与收益相关
创新驱动发展奖金120,000.00与收益相关
企业技术中心奖励50,000.00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补贴150,000.00与收益相关
其他与收益相关的补助、奖励金829,241.70与收益相关
搬迁补偿费7,000,000.00与收益相关
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资金10,000.00与收益相关
规范升级奖励200,000.00与收益相关
党建补助20,000.00与收益相关
绍兴市第五届工业设计大赛奖金5,000.00与收益相关
2017年出口奖励733,912.00与收益相关
2017年优强企业奖励100,000.00与收益相关
精准扶贫对象社保补贴公司承担部分37,355.52与收益相关
收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奖补100,000.00与收益相关
县科技奖励61,000.00与收益相关
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第五批款225,700.00与收益相关
经信委2025专项资金100,000.00与收益相关
规范升级奖励50,000.00与收益相关
2016年度自主创新奖励3,000.00与收益相关
技术重点创新团队资助200,000.00与收益相关
2017年度科技奖110,000.00与收益相关
2017年科技补短板政策专利100,000.00与收益相关
党建补助20,000.00与收益相关
2017年度科技创新补短板政策奖励133,000.00与收益相关
2017年度全区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补助100,000.00与收益相关
2017年度产业集群“三个一批”奖励500,000.00与收益相关
2017年度鼓励扩大工业有效投入奖励824,700.00与收益相关
绍兴市第五届工业设计大赛奖金5,000.00与收益相关
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奖励150,000.00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附注 “政府补助”之说明。

64、 营业外支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1,100,000.001,102,290.001,100,000.00
非常损失151,695.303,724.06151,695.30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2,150,674.312,730,078.552,150,674.31
赔偿金、违约金434,143.70221,997.65434,143.70
水利建设基金12,180.78134,060.43
其他1,521,001.141,117,518.761,521,001.14
合计5,369,695.235,309,669.455,357,514.45

6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54,353,485.1172,865,264.72
递延所得税费用2,118,176.79-3,773,391.71
合计56,471,661.9069,091,873.01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452,841,426.4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67,926,213.9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2,159,411.3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856,205.50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3,473,120.76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954,314.14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4,100,993.02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9,999,909.16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24,241,883.99
其他2,508,442.18
所得税费用56,471,661.9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详见附注

6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42,490,368.2135,111,094.99
利息收入13,056,076.3023,923,533.18
其他零星收入及经营性往来39,736,876.7442,325,201.91
押金保证金6,378,796.7511,911,578.16
租金收入4,871,871.793,224,288.25
合计106,533,989.79116,495,696.49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付现费用385,266,409.66257,415,987.27
往来款40,279,174.7844,294,703.43
押金10,391,679.884,129,717.14
其他9,731,556.244,585,527.60
合计445,668,820.56310,425,935.44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掉期交易本金及收益6,838,353.20
收回期权保证金1,700,000.00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100,000.00
暂借款利息19,768.14
锁汇收益1,492,240.00
合计8,658,121.341,492,240.00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远期结售汇损失27,717,483.00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4,087,103.00
支付暂借款26,151,996.50
掉期交易本金6,834,700.00
期权保证金1,700,000.00
合计64,791,282.501,700,000.00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融资性保函保证金275,218,642.00
收回票据保证金90,314,464.6120,250,258.80
收到暂借款886,172.71
合计366,419,279.3220,250,258.80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划出票据保证金96,578,065.3326,276,893.65
融资性保函保证金92,000,000.00275,218,642.00
其他25,704.97
合计188,603,770.30301,495,535.65

6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396,369,764.55414,329,168.19
加:资产减值准备80,660,314.4146,125,938.7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94,585,298.6783,103,222.17
无形资产摊销23,560,491.4112,325,125.5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9,139,525.7013,319,738.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710,983.40-775,879.5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150,674.312,730,078.5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489,837.87-1,122,407.55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6,392,495.4837,685,201.5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77,495.56-13,017,971.5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6,147,333.48-2,300,659.3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227,309.81-1,472,732.4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3,673,306.01-390,930,220.4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6,130,071.30-202,729,557.2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41,848,164.01257,207,515.20
其他-4,505,797.09-15,627,227.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7,249,687.58238,849,333.2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816,007,090.011,662,778,389.0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662,778,389.032,233,639,534.3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3,228,700.98-570,861,145.30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Divine Lighting(英国)12,432,704.23
利安分销有限公司55,497,351.12
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5,000,000.00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Divine Lighting(英国)5,518,459.37
利安分销有限公司17,201,401.63
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2,162,653.87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48,047,540.48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816,007,090.011,662,778,389.03
其中:库存现金845,403.07200,667.4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815,161,686.941,662,577,721.5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16,007,090.011,662,778,389.03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1,816,007,090.01元,201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1,956,372,182.34元,差额140,365,092.33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0,863,494.37 元,保函保证金105,514,494.96 元,远期结汇保证金 3,987,103.00元。

2017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1,662,778,389.03元,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1,972,151,114.25元,差额309,372,725.22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4,599,893.65元,保函保证金283,072,831.57元,外汇期权交易保证金1,700,000.00元。

6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40,365,092.33保证金
应收票据
存货
固定资产21,456,325.00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
合计161,821,417.33/

7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41,390,134.206.8632284,068,769.04
欧元6,306,081.847.847349,485,716.02
港币7,012,393.670.87626,144,259.33
澳元724,272.284.82503,494,613.75
加拿大元268,848.005.03811,354,483.11
日元85,125,719.000.06195,269,282.0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77,012,608.676.8632528,552,935.85
欧元11,384,335.577.847389,336,296.50
港币28,094,023.660.876224,615,983.53
澳元2,145,968.974.825010,354,300.28
加拿大元1,118,057.135.03815,632,883.63
长期借款
欧元40,698,545.997.8473319,373,699.95
短期借款
欧元12,603,186.397.847398,900,984.56
其他应付款
美元266,496.706.86321,829,020.15
欧元2,963,470.847.847323,255,244.73
澳元1,839.094.82508,873.61
港元20,765,392.120.876218,194,636.58
加拿大元1,022,138.015.03815,149,633.49
长期应付款
港元128,620.110.8762112,696.94
其他应收款
美元236,203.726.86321,621,113.37
欧元665,182.897.84735,219,889.68
澳元374,711.844.82501,807,984.65
港元11,816,548.660.876210,353,659.94
日元190,000.000.061911,761.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美元4,497,875.296.863230,869,817.72
欧元5,127,290.747.847340,235,388.61
澳元412,106.504.82501,988,413.86
港元25,132,561.860.876222,021,150.70
加拿大元1,453,409.155.03817,322,420.63
日元3,240.000.0619200.56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有如下境外经营实体:

(1)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为欧洲,记账本位币为欧元;

(2)美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为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3)阳光照明美国公司,主要经营地为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4)香港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为香港,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5)香港中照国际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为香港,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6)澳洲艾耐特照明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为澳大利亚,记账本位币为澳元;

(7)恩耐照明(德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为德国,记账本位币为欧元;

(8)CEOTISECLAIRAGESAS(法国),主要经营地为法国,记账本位币为欧元;

(9)多乐照明(加拿大),主要经营地为加拿大,记账本位币为加元;

(10)诺乐适投资(丹麦),主要经营地为丹麦,记账本位币丹麦克朗;

(11)利安分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为香港,记账本位币为港币;

(12)阳光日本株式会社,主要经营地为日本,记账本位币为日元;

(13)DivineLighting(英国),主要经营地为英国,记账本位币为英镑。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欧元、澳元、加元、丹麦克朗、日元和英镑为其记账本位币,本期上述境外经营实体的记账本位币没有发生变化。

72、 套期□适用 √不适用

73、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招商引资政府补助[注1]26,238,900.00递延收益459,428.88
人才公寓补助[注2]3,940,482.00递延收益
LED节能照明产品项目[注3]10,000,000.00递延收益1,372,912.03
LED直入式封装模块化照明技术攻关及其产业化[注4]2,026,725.09递延收益118,814.92
LED无封装芯片生产线[注5]13,370,000.00递延收益1,368,913.44
LED室内普通照明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注6]3,600,000.00递延收益360,000.00
转型升级技改专项奖励[注7]4,157,300.00递延收益503,800.56
半导体照明产品全技术链绿色制造技术[注8]1,776,487.50递延收益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经费[注9]800,000.00递延收益59,185.44
高导热硅脂在LED灯泡中的应用研究及产业化[注10]1,000,000.00递延收益99,999.96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注11]850,000.00递延收益84,999.96
半导体照明绿色制造关键工艺开发与系统集成[注12]480,000.00递延收益
2016年技术改造补助[注13]453,000.00递延收益69,663.61
2017年度技术改造补助[注14]155,000.00递延收益8,078.29
2017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项目[注15]1,0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0
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项目[注16]1,500,000.00其他收益1,500,000.00
社保补差[注17]354,906.36其他收益354,906.36
海沧区劳动就业中心劳务协助奖励[注18]184,500.00其他收益184,500.00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配套资金[注19]442,594.00其他收益442,594.00
市级专利资助资金[注20]12,000.00其他收益12,000.00
中国信保扶持资金[注21]49,550.25其他收益49,550.25
税收返还[注22]5,609,706.76其他收益5,609,706.76
市级专利奖励[注23]80,000.00其他收益80,000.00
就业奖励资金[注24]325,407.66其他收益325,407.66
政府质量奖[注25]250,000.00其他收益250,000.00
技术中心企业奖励资金[注26]1,200,000.00其他收益1,200,000.00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注27]5,630,000.00其他收益5,630,000.00
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奖金[注28]162,240.00其他收益162,240.00
人才专项经费[注29]28,000.00其他收益28,000.00
展销会补助资金[注30]14,940.00其他收益14,940.00
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注31]5,449,000.00其他收益5,449,000.00
企业研发补助[注32]109,800.00其他收益109,800.00
海沧区科技补贴款[注33]1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
本市农村社保补差[注34]35,580.55其他收益35,580.55
企业研发补助[注35]281,900.00其他收益281,900.00
2018年第五批科技项目国高认定奖[注36]200,000.00其他收益200,000.00
劳务协作奖励[注37]59,500.00其他收益59,500.00
2018年市级专利资助资金[注38]3,000.00其他收益3,000.00
2017年度区专利补助[注39]114,180.00其他收益114,180.00
节水型企业创建奖励[注40]1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
2017年度全力补齐科技创新短板政策奖励[注41]550,000.00其他收益550,000.00
2017外经贸奖励[注42]845,617.00其他收益845,617.00
2016年度自主创新专利资助[注43]65,000.00其他收益65,000.00
2016年度自主创新奖励[注44]70,000.00其他收益70,000.00
2017年科技补短板政策专利费[注45]117,000.00其他收益117,000.00
2017年度外经贸发展补助金[注46]47,730.00其他收益47,730.00
2017年科技补短板政策高企成果253,000.00其他收益253,000.00
[注47]
稳岗补贴[注48]624,428.11其他收益624,428.11
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奖金[注49]550,000.00其他收益550,000.00
市科技局奖励[注50]1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
2017年出口奖励资金[注51]420,338.00其他收益420,338.00
2017年出口奖励[注52]733,912.00其他收益733,912.00
2017年优强企业奖励[注53]1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
精准扶贫对象社保补贴 [注54]37,355.52其他收益37,355.52
收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奖补[注55]1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
县科技奖励[注56]61,000.00其他收益61,000.00
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第五批款[注57]225,700.00其他收益225,700.00
经信委2025专项资金[注58]1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
2016年度自主创新奖励[注59]3,000.00其他收益3,000.00
技术重点创新团队资助[注60]200,000.00其他收益200,000.00
2017年度科技奖[注61]110,000.00其他收益110,000.00
2017年科技补短板政策专利[注62]233,000.00其他收益233,000.00
2017年度全区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补助[注63]1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
2017年度产业集群“三个一批”奖励[注64]50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0
2017年度鼓励扩大工业有效投入奖励[注65]824,700.00其他收益824,700.00
绍兴市第五届工业设计大赛奖金[注66]5,000.00营业外收入5,000.00
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奖励[注67]200,000.00营业外收入200,000.00
搬迁补偿费[注68]7,000,000.00营业外收入7,000,000.00
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资金[注69]10,000.00营业外收入10,000.00
党建补助[注70]20,000.00营业外收入20,000.00

说明:

[注1] 根据2013年12月9日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政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投资协议约定收到的政府补助,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根据资产使用进度,自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

[注2]根据金园区管[2016]142号《关于请求解决安徽阳光照明人才公寓项目地方性规费的报告》,本期共收到人才公寓政府补助3,940,482.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由于该项补助对应的资产尚未开始使用并计提折旧,故2018年未进行摊销。

[注3]根据厦门市财政局下发的厦财企[2011]51号《关于下达中央2011年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收到专项用于“LED节能照明产品项目”的政府补助10,000,0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根据资产使用进度,自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

[注4]根据收到的厦门市科学技术局拨入LED直入式封装模块化照明技术攻关及其产业化项目补助2,026,725.09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根据资产使用进度,自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

[注5]根据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经济发展局下发的夏发改产业[2014]19号《关

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第二批)2014年资金支持计划的通知》,收到产业转型升级补贴13,370,0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根据资产使用进度,自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

[注6]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工信部财[2013]47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收到专项用于“LED室内普通照明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的政府补助3,600,0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根据资产使用进度,自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

[注7]根据厦门市财政局下发的夏财企[2016]15号《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厦府[2015]6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收到转型升级补贴4,157,3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根据资产使用进度,自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

[注8]根据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下发的国科高发计字[2017]34号《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立项的通知》,2017年收到政府补助885,187.50元,本期收到政府补助891,3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由于项目相关资产尚未采购,故本期未进行摊销。

[注9]根据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科学技术局下发的厦经技[2012]552号文件《关于下达2012年(第15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收到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经费补贴800,0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根据资产使用进度,自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

[注10]根据厦门市海沧区科学技术局、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下发的夏海科联[2013]4号《关于下达二〇一三年度海沧区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的通知》,收到专项用于“高导热硅脂在LED灯泡中的应用研究及产业化”的政府补助1,000,0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根据资产使用进度,自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

[注11]根据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下发的厦经投[2013]476号《关于下达厦门市2013年度第二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收到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850,0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根据资产使用进度,自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

[注12]根据厦门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下发的夏经信环资[2017]417号《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中央专项资金的通知》,收到绿色制造补助资金480,0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由于项目相关资产尚未采购,故本期未进行摊销。

[注13]根据厦门市经信局下发的厦经信投资[2017]255号《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收到技术改造项目补助453,0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根据资产使用进度,自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

[注14]根据厦门市经信局下发的厦经信投资[2017]255号《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本期收到技术改造项目补助155,0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根据资产使用进度,自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

[注15]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和厦门市财政局下发的夏科联[2017]42号《关于拨付2017年度第一批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收到研发经费补助1,00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16]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下发的厦科联[2018]24号《关于拨付2018年第二批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本期收到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补贴1,50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17]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下发的厦人社[2015]148号《关于调整和规范<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行口径的通知》,本期收到本市农村劳动力社保补差354,906.36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18]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下发的厦人社[2013]1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企业用工服务的若干意见》,本期收到海沧区劳动就业中心劳务协助奖励184,5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计入其他收益。

[注19]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下发的夏科发计[2018]24号《关于下达及拨付2018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配套资助经费的通知》,本期收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配套资助经费补贴442,594.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20]根据厦门市海沧区科学技术局下发的《关于领取2018年度第一批市级专利资助金的通知》,本期收到专利资助资金12,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21]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厦海政[2017]34号《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工业企业实现跨越发展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九条措施的通知》,本期收到中国信保扶持资金补贴49,550.25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22]根据2013年12月9日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政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投资协议规定,公司在取得新设立企业国家高新企业认定、阳光照明注册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在地有效及国家级贫困县所得税税率不高于15%,地方所得税留成部分自企业成立之日起3年内80%返还,第4-10年70%返还,第11-15年50%返还,第15-20年30%返还。本期合计收到金寨工业园区财政金融局税收返还补助5,609,709.76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23]根据皖政[2017]5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本期共收到专利奖励政府补助8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24]根据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金人社[2018]238号《关于落实县政府办金政办秘[2018]126号文件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本期公司收到鼓励就业奖励政府补助合计325,407.66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25]根据六政办[2015]21号《六安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本期收到质量奖励政府补助共计25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26]根据皖经信财务[2018]84号《关于印发<2018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皖政[2017]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本期共收到标准化示范企业和技术中心企业政府补助共计1,20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27]根据财企[2018]330号《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六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2018]727号《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经济及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度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本期共收到工业发展专项补助5,630,000.00元,

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28]根据金寨县科技局下发的《关于开展金寨县2017年度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本期共收到创新驱动发展奖金政府补助共计162,24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29]本期收到人才专项经费政府补助28,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30]本期收到展销会政府补助14,94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31]根据2008年8月21日鹰潭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余江分公司与余江县人民政府签订的补充协议书,余江县人民政府按该公司所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全额奖励给该公司。对于其他税费(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印花税等),在该公司成立后的前3年,余江县人民政府按该公司所缴总额地方留存部分的89%奖励给该公司;第4年至第6年,按80%奖励;第7年至第9年,按70%奖励;第10年起,按60%奖励,本期收到扶持资金5,449,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32]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下发的厦科发计[2018]1号《关于拨付2017年度第三批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本期收到研发补助109,8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33]根据厦门市海沧区科技局下发的厦海科[2018]5号《关于下达二O一八年度海沧区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的通知》,本期收到科技补贴10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34]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厦门市财政局下发的厦人社[2015]149号《关于调整和规范<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行口径的通知》本期收到社保补差补助35,580.55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35]根据厦门市海沧区科学技术局下发的厦联科[2018]13号《关于下达二〇一八年度海沧区第五批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的通知》,本期收到研发补助281,9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36]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下发的厦联科[2018]16号《关于拨付2018年度第一批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本期收到科技项目认定奖励20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37]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厦门市财政局下发的厦人社[2013]126号《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企业用工服务的若干意见》,本期收到劳务协作奖励59,5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38]本期收到海沧区科技局下发的2018年市级专利资助资金3,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39]本期收到专利相关补助114,18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40]本期收到上虞区专利补助10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系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41]根据绍兴市上虞区政府办公室虞政办发[2017]96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政策意见》,本期收到补齐科技创新奖励55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42]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商务局虞商务[2018]50号《关于要求兑现2017年度进一步支持外经贸发展及中央中小外贸拓市场政策的报告》,本期收到外经贸奖励845,617.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43]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虞政办发[2017]96号《关于全力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政策意见》,本期收到创新专利补贴65,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44]根据上虞科技开发中心和上虞区科学技术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本期收到自主创新奖励7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45]本期收到2017年度上虞区专利授权奖励117,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46]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商务局下发的虞商务[2018]9号《关于组织开展绍兴市上虞区2017年度支持外经贸发展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本期收到外经贸发展补助资金47,73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47]本期收到科技创新短板政策奖励资金253,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48]本期收到稳岗补贴624,428.11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49]根据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的赣工信投资字[2018]599号《江西省工信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本期收到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奖金55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50]根据鹰潭市科技局下发的鹰科字[2018]7号《关于下达2017年科技专项经费的通知》,本期收到市科技局奖励金10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51]根据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余府办字[2016]74号《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江县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本期收到2017年出口奖励资金420,338.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52]根据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余府办字[2016]42号《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江县支持打造LED应用产品及配套产业基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的通知》,本期收到2017年出口奖励733,912.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53]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鹰府字[2018]26号《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市属优强工业企业的决定》,本期收到2017年优强企业奖励10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54]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江西省工商业联合会、江西企业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下发的《关于推荐第二批就业扶贫基地和典型企业的通知》,本期收

到精准扶贫对象社保补贴37,355.52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55]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江西省工商业联合会、江西企业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发布的《关于推荐第二批就业扶贫基地和典型企业的通知》,本期收到收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奖补10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56]根据余江县科技局发布的《关于余江县2017年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的公示》,本期收到县科技奖励61,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57]根据江西省商务厅发布的《关于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小企业拓市场项目)项目审核情况的公示》,本期收到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第五批款225,7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58]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的赣府发[2016]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本期收到政府补助10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59]本期收到自主创新奖励3,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60]本期收到创新团队补贴20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61]本期收到科技奖励11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62]本期收到科技补短板政策专利补助233,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63]本期收到高技能人才补助10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64]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八大产业集群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虞集群培育办[2019]3号的《关于下达上虞区2017年产业集群“三个一批”企业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本期收到产业集群奖励50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65]本期收到有效扩大工业奖励824,7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66]本期收到设计大赛奖励奖励5,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67]本期收到小微企业规范奖励20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68]根据与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安徽金寨、世纪阳光战略投资补充协议》,金寨县人民政府支持提供10,000,000.00元的搬迁补助款,其中7,000,000.00元在第一条生产线搬迁到位的一个月内支付,本期收到搬迁补偿款7,000,000.00,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69]本期收到科普行动政府补助1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70]本期收到党建补助20,000.00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利安分销有限公司2018/12/0455,497,351.12100.00购买2018/12/04[注1]14,165,046.38-8,470,843.66
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2018/12/255,000,000.00100.00购买2018/12/25[注2]
DivineLighting(英国)2018/05/03GBP1,437,739.00100.00购买2018/05/03[注3]DKK11,584,000.00DKK789,000.00

其他说明:

[注1]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与利安分销有限公司的股东于2018年10月2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以62,731,300.00港币(折合人民币55,497,351.12元)受让利安分销有限公司100.00%股权。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2月4日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62,731,300.00港币(折合人民币55,497,351.12元),利安分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起拥有该公司的实质控制权。为便于核算,自2018年11月30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2]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子公司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与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的股东于2018年12月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以500.00万元受让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100.00%股权。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5日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500.00万元,故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起拥有该公司的实质控制权。为便于核算,自2018年12月31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3]本公司控股重孙公司诺乐适投资(丹麦)与英国DivineLighting的股东于2018年5月3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诺乐适投资(丹麦)以现金GBP1,437,739受让Divine Lighting100%股权。诺乐适投资(丹麦)已于2018年5月3日支付全部上述股权转让款,并于当日办妥公司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款支付并办妥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后,诺乐适投资(丹麦)拥有对Divine Lighting的实质控制权,故将2018年5月3日确定为购买日。自2018年5月3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利安分销有限公司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DivineLighting(英国)
--现金55,497,351.125,000,000.00GBP1,437,739.00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其他
合并成本合计55,497,351.125,000,000.00GBP1,437,739.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31,934,147.543,125,771.12GBP812,739.00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23,563,203.581,874,228.88GBP625,000.00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安分销有限公司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DivineLighting(英国)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110,165,481.6469,434,336.415,071,566.655,148,375.66GBP1,347,188.00GBP1,347,188.00
货币资金17,201,401.6317,201,401.632,162,653.872,162,653.87GBP638,164.00GBP638,164.00
应收款项24,432,036.0324,432,036.03883,296.99928,523.59GBP251,250.00GBP251,250.00
存货11,246,595.5611,112,966.77484,712.48484,714.61GBP185,457.00GBP185,457.00
固定资产6,605,937.144,368,248.101,132,929.321,164,500.15GBP258,232.00GBP258,232.00
无形资产38,359,827.40
预付款项4,817,617.504,817,617.50
其他应收款6,070,859.006,070,859.00179.55189.00GBP14,085.00GBP14,085.00
其他流动资产4,518.224,518.22343,843.24343,843.2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426,689.161,426,689.16
其他非流动资产63,951.2063,951.20
负债:78,231,334.1070,899,727.961,945,795.531,953,688.24GBP534,449.00GBP534,449.00
借款
应付款项25,288,964.8225,288,964.821,505,502.181,505,502.18GBP70,812.00GBP70,812.00
递延所得税负债7,331,606.14-7,892.71GBP4,103.00GBP4,103.00
预收款项52,362.4452,362.4414,674.5714,674.57
应付职工薪酬150,903.74150,903.74
应交税费1,270,410.211,270,410.2134.4234.42GBP193,739.00GBP193,739.00
其他应付款44,170,133.1644,170,133.16282,573.33282,573.33GBP265,795.00GBP265,795.00
长期应付款117,857.33117,857.33
净资产31,934,147.54-1,465,391.553,125,771.123,194,687.42GBP812,739.00GBP812,739.00
减:少数股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产31,934,147.54-1,465,391.553,125,771.123,194,687.42GBP812,739.00GBP812,739.00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利安分销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经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2)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经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3)Divine Lighting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经诺乐适投资(丹麦)管理层评估确定。诺乐适投资(丹麦)公司管理层认为,Divine Lighting持有的可辨认资产、负债账面价值接近该等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相关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按照账面价值确定。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以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增加的子公司

(1)2018年11月,子公司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浙江阳光光美照明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全部由子公司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出资,占其实收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浙江阳光光美照明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9,971,126.14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28,873.86元。

(2)2018年11月,子公司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浙江阳光合美照明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全部由子公司浙江阳

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出资,占其实收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浙江阳光合美照明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9,877,285.34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122,714.66元。

(3)2018年9月,孙公司厦门阳光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金寨阳光鹭飞照明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全部由孙公司厦门阳光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出资,占其实收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寨阳光鹭飞照明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1,588,382.16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411,617.84元。

(4)2018年2月,子公司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阳光日本株式会社(YANKONJAPANCO,LTD)。该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完成在商务局的国内备案工作,于2018年4月18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9,000.00万日元(合人民币5,301,360.00元),其中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出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18年12月31日,阳光日本株式会社的净资产为5,754,047.28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178,893.28元。

2.因其他原因减少子公司的情况根据2018年7月23日公司股东会决议,浙江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由于无业务发生而决议解散。该公司已于2018年9月20日清算完毕,并于2018年11月5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故自该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绍兴市上虞区制造75.00设立
上海森恩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制造、销售100.00设立
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鹰潭市鹰潭市制造95.00设立
浙江阳光碧陆斯照明电子有限公司[注1]绍兴市上虞区绍兴市上虞区制造50.00设立
绍兴上虞阳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绍兴市上虞区研发100.00设立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厦门市厦门市制造95.00设立
美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美国美国贸易100.00设立
香港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香港香港贸易100.00设立
厦门阳光三安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市厦门市研发60.00设立
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金寨县金寨县制造95.00设立
阳光照明美国公司美国美国贸易100.00设立
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绍兴市上虞区制造95.00设立
上海登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2]上海市上海市设计、研发95.00设立
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注3]绍兴市上虞区绍兴市上虞区制造、安装95.00设立
香港中照国际有限公司香港香港贸易100.00设立
澳洲艾耐特照明有限公司[注4]澳洲澳洲贸易90.25设立
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注5]厦门市厦门市研发90.25设立
浙江阳光照明灯具有限公司[注6]绍兴市上虞区绍兴市上虞区制造95.00设立
多乐照明(加拿大)加拿大加拿大贸易53.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厦门阳光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注7]厦门市厦门市制造90.25设立
厦门阳光商业照明有限公司[注8]厦门市厦门市制造90.25设立
浙江阳光光美照明有限公司[注9]绍兴市上虞区绍兴市上虞区制造95.00设立
浙江阳光合美照明有限公司[注10]绍兴市上虞区绍兴市上虞区制造95.00设立
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注11]绍兴市上虞区绍兴市上虞区制造95.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利安分销有限公司[注12]香港香港贸易95.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由于公司子公司层级较多,且三级之后的子公司并非本公司重要子公司,故企业集团构成仅列示一级和二级子公司,共计25家,未列示的子公司共计21家。

[注1]本公司直接持有浙江阳光碧陆斯照明电子有限公司50.00%的股权,根据浙江阳光碧陆斯照明电子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其重大财务政策和经营政策由本公司决定,故本公司拥有其100.00%表决权。

[注2]本公司间接持有上海登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95.00%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00%的股权,故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5.00%股权,拥有其100.00%表决权。

[注3]本公司间接持有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95.00%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00%的股权,故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5.00%股权,拥有其100.00%表决权。

[注4]本公司间接持有澳洲艾耐特照明有限公司90.25%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5.00%的股权,故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0.25%股权,拥有其95.00%表决权。

[注5] 本公司间接持有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90.25%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5.00%的股权,故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0.25%股权,拥有其95.00%表决权。

[注6]本公司间接持有浙江阳光照明灯具有限公司95.00%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00%的股权,故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5.00%股权,拥有其100.00%表决权。

[注7]本公司间接持有厦门阳光照明技术有限公司90.25%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持有该95.00%的股权,故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0.25%股权,拥有其95.00%表决权。

[注8]本公司间接持有厦门阳光商业照明有限公司90.25%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5.00%的股权,故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0.25%股权,拥有其95.00%表决权。

[注9]本公司间接持有浙江阳光光美照明有限公司95.00%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00%的股权,故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5.00%股权,拥有其100.00%表决权。

[注10]本公司间接持有浙江阳光合美照明有限公司95.00%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00%的股权,故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5.00%股权,拥有其100.00%表决权。

[注11]本公司间接持有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95.00%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00%的股权,故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5.00%股权,拥有其100.00%表决权。

[注12]本公司间接持有利安分销有限公司95.00%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00%的股权,故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5.00%股权,拥有其100.00%表决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25.00-5,256,103.9947,215,898.94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5.009,214,984.686,000,000.0055,591,425.23
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5.00373,088.067,165,930.56
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5.001,721,294.0810,504,315.68
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5.006,153,950.5510,715,136.45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29,042.82323.4229,366.2410,479.8810,479.8831,029.81365.3831,395.1910,406.3810,406.38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130,602.8967,005.68197,608.5783,168.533,257.1986,425.72146,677.4355,585.96202,263.3994,001.913,512.9597,514.86
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15,797.0225,795.0041,592.0224,396.162,864.0027,260.1615,982.3525,813.1641,795.5125,693.932,515.8928,209.82
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26,363.6125,116.2551,479.8630,471.2230,471.2238,858.4523,787.3062,645.7545,079.7145,079.71
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41,225.899,128.3250,354.2128,923.9328,923.9324,426.571,415.2025,841.7716,712.3916,712.39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25,095.62-2,102.44-2,102.44-791.0328,877.65602.73602.73350.65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202,646.28//23,577.01198,887.83//7,890.04
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37,537.86746.18746.182,161.2942,722.042,623.222,623.22-1,617.27
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63,820.51//-2,363.7770,178.79//-478.00
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67,677.8012,307.9012,307.905,901.803,755.40-643.15-643.15-2,455.10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变动时间变动前持股比例变动后持股比例
澳洲艾耐特照明有限公司[注1]2018/06/1495.00%90.25%
上海登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2]2018/10/20100.00%95.00%
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注3]2018/12/1795.00%90.25%
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注3]2018/12/1795.00%90.96%
恩耐照明(德国)有限公司[注3]2018/12/1795.00%90.25%
CEOTIS ECLAIRAGE SAS(法国)[注3]2018/12/1766.50%63.175%

[注1]2018年6月,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澳洲艾耐特照明有限公司其中5.00%股权转让给INFISKY AUSTRALIA PTY LTD.,并于2018年6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让后公司对澳洲艾耐特照明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95.00%变为90.25%。

[注2]2018年10月,上海森恩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登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转让给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10月2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让后公司对上海登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100.00%变为95.00% 。

[注3]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和恩耐照明(德国)有限公司系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子公司,CEOTISECLAIRAGESAS(法国)系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孙公司,2018年12月27日,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同时导致本公司对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恩耐照明(德国)有限公司和CEOTISECLAIRAGESAS(法国)持股比例发生变动。转让后,公司对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95.00%变为90.25%,公司对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95.00%变为90.96%,公司对恩耐照明(德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95.00%变为90.25%,公司对CEOTISECLAIRAGESAS(法国)持股比例由66.50%变为63.175%。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32,037,384.156,896,043.15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358,659.001,191,169.56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358,659.001,191,169.56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本公司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同时及时有效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北美、欧洲、大洋洲、香港,国内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结算,境外经营公司以美元、欧元、澳元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澳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签订锁定汇率的结汇合约以防范本公司以美元结算的收入存在的汇兑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欧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额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附注“外币货币性项目”。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3.其他价格风险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与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相关的价格风险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三)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的应收账款的57.79%(2017年12月31日为70.05%)源于前五大客户。

(四)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资本融资、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3.43%,流动比率为188.61%,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五)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3.43%(2017年12月31日:46.28%)。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542,506.372,542,506.37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542,506.372,542,506.37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8,470,000.00168,470,000.00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168,470,000.00168,470,000.00
(3)其他
(三)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四)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171,012,506.37171,012,506.37
(五)交易性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59,783.53359,783.53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359,783.53359,783.53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远期外汇合约,以该合约按资产负债表日银行远期结售汇报价作为公允价值确定依据。本公司对于存在活跃市场价格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该资产按资产负债表日收盘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确定依据。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绍兴13,044.1032.1432.14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陈森洁先生及其家族关联人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江西鸿利智达光电有限公司采购商品3,498,208.09
江苏阳光恩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销售服务费866,288.04854,700.87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江苏阳光恩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出售商品31,980,615.5523,568,065.03
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出售商品15,740,015.6111,572,426.95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商品7,820.60
安徽百世贸照明有限公司出售商品8,299,934.22
江西阳光宾德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出售商品2,779,350.38
江西鸿利智达光电有限公司出售商品3,652.02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103.691,182.81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1,798,562.20
应收账款印度艾耐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115,848,127.91115,848,127.91
应收账款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892,698.36144,634.925,265,759.28263,287.96
应收账款安徽百世贸照明有限公司2,779,830.68138,991.53
应收账款江苏阳光恩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644,668.2432,233.41
应收账款江西阳光宾德城市照明有限公司166,163.928,308.20
应收账款江西鸿利智达光电有限公司4,236.34211.82
其他应收款江苏阳光恩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5,088.73254.444,905.16245.26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江西鸿利智达光电有限公司3,836,662.88
预收款项江苏阳光恩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17,757.99445,394.60
预收款项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172,666.67479,672.40
其他应付款江苏阳光恩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1,010,000.001,050,000.00
其他应付款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60,360.00
其他应付款江西阳光宾德城市照明有限公司3,000.00

7、 关联方承诺□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财产抵押、质押担保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之说明。

2.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抵押、质押担保情况(单位:元)

担保单位抵押权人抵押标的物抵押物账面原值担保借款余额借款到期日
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BNP PARIBAS FORTIS固定资产EUR4,670,064.46220万欧元2022/08/01
诺乐适投资(丹麦)SPAR NORD BANK[注1][注1]EUR8,603,186.39流动借款
诺乐适投资(丹麦)SPAR NORD BANK[注2]EUR8,273,545.992021/06/01

[1] 诺乐适投资(丹麦)以自身及其下属子公司全部资产作为担保,向SPAR NORD BANK取得一笔流动资金借款,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诺乐适投资(丹麦)全部资产价值为DKK152,900,000.00,该笔担保借款余额为EUR8,603,186.39。

[2] 诺乐适投资(丹麦)以其对诺乐适(丹麦)和诺乐适(挪威)的投资作为担保,向SPAR NORDBANK取得一笔长期借款,借款金额为DKK71,781,050.00,借款到期日为2021/6/1。其中,诺乐适投资(丹麦)对诺乐适(丹麦)投资的账面金额为DKK132,691,774.00,对诺乐适(挪威)投资的账面金额为NOK16,280,636.00。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笔长期借款余额为EUR8,273,545.99。

3.出具保函情况:

(1)2018年1月1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18000013《履约保函》,金额为1,736,576.9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1月19日至2019年1月17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736,576.90元。

(2)2018年8月3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18000376《履约保函》,金额为117,016.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8月30日至2020年2月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17,016.00元。

(3)2018年10月1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18000433《履约保函》,金额为2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15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

(4)2018年10月2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18000466《履约保函》,金额为2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2月30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到期未退回。

(5)2018年10月2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18000467《履约保函》,金额为1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10月26日至2021年12月30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

(6)2018年11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18000535《履约保函》,金额为3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11月29日至2019年3月10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

(7)2018年11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18000538《履约保函》,金额为3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11月29日至2019年3月10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

(8)2018年12月2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18000582《履约保函》,金额为1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4月30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

(9)2018年12月2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18000598《履约保函》,金额为4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4月30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

(10)2018年12月2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18000599《履约保函》,金额为1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4月30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

(11)2018年12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18000610《履约保函》,金额为5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12月29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0元。

(12)2018年12月2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18000607《履约保函》,金额为1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9年1月2日至2020年5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

(13)2018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GC2709318000611《履约保函》,金额为691,335.7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9年1月9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691,335.70元。

(14)2018年2月9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8年(保函)字0005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90,348.6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6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90,348.60元。

(15)2018年2月9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8年(保函)字0006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90,348.6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6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90,348.60元。

(16)2018年6月22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8年(保函)字0013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6月22日至2019年8月9日止,为出具该保函,该保函为公司信用开立。

(17)2017年3月2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7年(保函)字0005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375,045.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7年3月23日至2021年11月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375,045.00元。

(18)2017年3月2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7年(保函)字0008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37,719.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7年3月23日至2023年11月13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37,719.00元。

(19)2017年3月2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7年(保函)字0009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413,75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7年3月23日至2021年8月19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413,750.00元。

(20)2017年8月9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7年(保函)字0034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2,6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7年5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2,600,000.00元。

(21)2017年8月22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7年(保函)字0035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8,5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7年8月22日至2022年5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08,500.00元。

(22)2017年8月22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7年(保函)字0036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7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

(23)2016年1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6年(保函)字0001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43,993.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6年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5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43,993.00元。

(24)2016年3月1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6年(保函)字0007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31,468.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6年3月11日至2023年1月5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31,468.00元。

(25)2016年9月22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6年(保函)字0012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896,200.5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6年9月22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896,200.50元

(26)2016年11月25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6年(保函)字0019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65,03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6年11月25日至2019年2月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65,030.00元。

(27)2015年8月2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5(BG)00012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73,788.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5年8月21日至2020年1月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73,788.00元。

(28)2015年9月15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5(BG)字0021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38,384.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5年9月15日至2022年5月3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38,384.00元。

(29)2015年9月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5(BG)字0022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61,644.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5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22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61,644.00元。

(30)2015年9月2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5(BG)字0023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955,325.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5年9月23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955,325.00元。

(31)2015年10月2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5(BG)字0024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77,386.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5年10月23日至2020年1月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77,386.00元。

(32)2015年11月9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5(BG)0027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48,927.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5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9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48,927.00元。

(33)2015年12月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5(BG)0030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41,900.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5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41,900.00元。

(34)2014年7月2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121190000065791_0121100008-2014年(保函)字0019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340,213.5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4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21日止,该保函为公司信用开立。

(35)2014年12月1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121190000065791_0121100008-2014年(保函)字0025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402,147.9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4年12年11日至2019年12月11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402,148.00元。

(36)2015年4月15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330520150001156号《国内保函》,金额为人民币412,584.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412,584.00元。

(37)2015年6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330520150001823号《国内保函》,金额为人民币427,714.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5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8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427,714.00元。

(38)2018年12月29日,子公司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018年(保函)字0042号《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2,201,232.00元,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28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人民币2,201,232.00元。

(39)2017年9月7日,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编号为GC0957617000504的《业主工程款支付保函》,公司出具以浙江德业建设有限公司为受益人、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被担保人、金额为5,381,778.00元的保函。该保函有效期为2017年9月7日至2019年1月15日止,该保函为公司信用开立。

(40)2018年1月10日,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编号为GC0957618000021的《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公司出具以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布鲁塞尔分行为受益人、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反担保人,金额为21,700,000.00欧元的保函,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5日止,该保函由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41)2018年1月10日,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编号为GC0957618000025的《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公司出具以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布鲁塞尔分行为受益人、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金额为9,900,000.00欧元的保函,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5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公司存出保证金92,000,000.00元。

(42)2018年3月7日,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编号为GC0957618000212的《业主工程款支付保函》,公司出具以浙江德业建设有限公司为受益人,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被担保人、金额为190,912.60元的保函。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3月7日至2019年2月6日止,该保函为公司信用开立。

(43)2018年12月7日,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编号为GC0957618001260的《保函开立通知书》,公司出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深圳海关、上海海关为受益人,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金额为2,000,000.00元的保函,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12月7日至2019年12月10日止,该保函为公司信用开立。

4.远期结售汇事项

(1)2018年11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05530012018113005772823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书,卖出美元3,000,000.00元,汇率为6.9413,择期起始日为2019年1月15日,择期终止日为2019年1月25日。

(2)2018年11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05530012018113005772887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书,卖出美元1,000,000.00元,汇率为6.9399,择期起始日为2019年2月15日,择期终止日为2019年2月25日。

(3)2018年11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05530012018113005772911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书,卖出美元1,000,000.00元,汇率为6.9381,择期起始日为2019年3月15日,择期终止日为2019年3月25日。

(4)2018年11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05530012018113005772937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书,卖出美元1,000,000.00元,汇率为6.9365,择期起始日为2019年4月15日,择期终止日为2019年4月25日。

(5)2018年11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

05530012018113005772969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书,卖出美元1,000,000.00元,汇率为6.9347,择期起始日为2019年5月15日,择期终止日为2019年5月27日。

(6)2018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05530012018122105905143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书,卖出美元3,000,000.00元,汇率为6.9007,择期起始日为2019年1月17日,择期终止日为2019年1月25日。

(7)2018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05530012018122105905161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书,卖出美元3,000,000.00元,汇率为6.9000,择期起始日为2019年2月18日,择期终止日为2019年2月25日。

(8)2018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05530012018122105905182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书,卖出美元3,130,000.00元,汇率为6.8758,择期起始日为2019年12月27日,择期终止日为2020年1月6日。

(9)2018年12月6日,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灯具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2018120600001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卖出美元300,000.00元,汇率为6.8468,择期起始日为2019年11月11日,择期终止日为2019年11月22日,保证金实交金额为82,280.40元。

(10)2018年12月6日,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灯具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2018120600002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卖出美元300,000.00元,汇率为6.8501,择期起始日为2019年10月8日,择期终止日为2019年10月21日,保证金实交金额为82,280.40元。

(11)2018年12月6日,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灯具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2018120600003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卖出美元300,000.00元,汇率为6.8591,择期起始日为2019年7月8日,择期终止日为2019年7月19日,保证金实交金额为82,280.40元。

(12)2018年12月6日,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灯具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2018120600004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卖出美元300,000.00元,汇率为6.8534,择期起始日为2019年9月9日,择期终止日为2019年9月20日,保证金实交金额为82,280.40元。

(13)2018年12月6日,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灯具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2018120600005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卖出美元300,000.00元,汇率为6.8425,择期起始日为2019年12月9日,择期终止日为2019年12月20日,保证金实交金额为205,701.00元。

(14)2018年12月6日,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灯具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编号为22018120600006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卖出美元300,000.00元,汇率为6.8646,择期起始日为2019年8月12日,择期终止日为2019年8月23日,保证金实交金额为82,280.40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

(1)明细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实际担保余额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50,000,000.002018/09/142019/08/0129,330,784.20
本公司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150,000,000.002018/06/222020/06/2272,732,456.95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EUR21,700,000.002018/01/102025/01/15EUR30,225,000.00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EUR9,900,000.002018/01/102025/01/15
本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190,000,000.002018/06/282019/06/28
本公司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100,000,000.002017/11/062019/11/0649,349,040.16

(2)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本公司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为孙公司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的融资敞口部分提供最高额为50,000,000.00元的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在该项担保下的银行承兑汇票实际担保余额为29,330,784.20元。

本公司为子公司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在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的融资敞口部分提供最高额为150,000,000.00元的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在该项担保下的银行承兑汇票实际担保余额为72,732,456.95元。

2018年1月10日,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编号为GC0957618000021的《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公司出具以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布鲁塞尔分行为受益人、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本公司为反担保人,金额为21,700,000.00欧元的保函,该保函有效期为2018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5日止,该保函由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为190,000,000.00元)。同时,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编号为GC0957618000025的《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公司出具以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布鲁塞尔分行为受益人、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的保函,该保函金额为9,900,000.00欧元,有效期为2018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5日止,为出具该保函,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存出保证金92,000,00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在该项担保下借款实际担保余额为EUR30,225,000.00元。

2018年6月2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了编号为GC0957618000021-1的保证合同,该担保合同主合同为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的编号为GC0957618000021的《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本公司为主合同之债权提供最高额为190,000,000.00元的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担保下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00元。

2017年11月6日,本公司为子公司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江支行的融资敞口部分提供最高额为100,000,000.00元的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在该项担保下的银行承兑汇票实际担保余额49,349,040.16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217,815,439.5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217,815,439.50

3、 销售退回□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2、 债务重组□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适用 □不适用因本公司合营公司印度艾耐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不善,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本公司及子公司香港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阳光(越南)公司(已注销)于2013年12月16日向印度新德里高等法院初审法院联合申请对印度艾耐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为有利于推进印度艾耐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的清算,经法官调解,本公司及子公司阳光(越南)公司(已注销)撤销对印度艾耐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由印度艾耐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对现有资产进行处置。由于印度艾耐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未按时完成资产清算处置工作,本期法院已对印度艾耐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强制执行破产清算程序。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3,000,000.009,968,525.50
应收账款444,338,776.62819,443,237.15
合计447,338,776.62829,411,762.6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3,000,000.009,968,525.5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3,000,000.009,968,525.50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2,335,256.78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2,335,256.78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69,791,619.5898.1125,452,842.965.42444,338,776.62867,860,085.4999.0248,416,848.345.58819,443,237.1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9,039,260.331.899,039,260.33100.008,605,946.910.988,605,946.91100.00
合计478,830,879.91/34,492,103.29/444,338,776.62876,466,032.40/57,022,795.25/819,443,237.1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按单位)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巴西LPSDISTR.MAT.ELETR.LTDA.9,039,260.339,039,260.33100.00信用破产
合计9,039,260.339,039,260.33//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334,199,809.5816,709,990.485.00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334,199,809.5816,709,990.485.00
1至2年6,965,368.91696,536.8910.00
2至3年17,436,960.462,615,544.0715.00
3至4年387,714.56193,857.2850.00
4至5年720,382.60720,382.60100.00
5年以上4,516,531.644,516,531.64100.00
合计364,226,767.7525,452,842.966.99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低信用风险组合105,564,851.83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9,864,364.58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2,666,327.38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山西鸿煊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货款5,749,288.00无法收回经业务部申请,财务部审核后董事长审批
呼和浩特市晨辉光宝灯饰有限公司货款4,708,486.52无法收回经业务部申请,财务部审核后董事长审批
合计/10,457,774.52///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飞利浦集团非关联方118,570,826.3524.766,251,119.45
LG SOURCING INC非关联方91,295,814.9819.074,564,790.75
浙江阳光照明灯具有限公司关联方34,277,707.997.16
香港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联方25,405,416.925.31
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关联方19,227,326.404.02
小计288,777,092.6460.3210,815,910.20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89,166,720.1443,838,389.43
合计189,166,720.1443,838,389.4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91,781,978.95100.002,615,258.811.36189,166,720.1446,454,028.93100.002,615,639.505.6343,838,389.4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191,781,978.95/2,615,258.81/189,166,720.1446,454,028.93/2,615,639.50/43,838,389.43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7,530,003.30376,500.175.00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7,530,003.30376,500.175.00
1至2年1,575,337.46157,533.7510.00
2至3年263,541.2239,531.1815.00
3至4年497,172.67248,586.3450.00
4至5年53,772.1953,772.19100.00
5年以上1,739,335.181,739,335.18100.00
合计11,659,162.022,615,258.8122.43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低信用风险180,122,816.93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180,122,816.9334,247,052.80
待结算预付款1,098,785.121,523,736.33
押金、保证金7,482,628.904,310,815.32
预付海关税款818,840.942,507,866.21
备用金200,000.00
暂挂税金64,816.021,007,266.21
代垫款项1,313,431.261,248,702.17
其他880,659.781,408,589.89
合计191,781,978.9546,454,028.93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80.69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设备、暂借款61,299,044.751年以内31.96
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暂借款51,936,236.771年以内27.08
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设备、暂借款37,772,046.761年以内19.70
美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暂借款20,667,196.001年以内10.78
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设备款8,414,461.651年以内4.39
合计/180,088,985.9393.91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324,790,123.231,324,790,123.231,348,911,066.011,348,911,066.01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7,904,304.917,904,304.914,002,295.224,002,295.22
合计1,332,694,428.141,332,694,428.141,352,913,361.231,352,913,361.23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114,000,000.00114,000,000.00
上海森恩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49,707,194.6749,707,194.67
浙江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24,120,942.7824,120,942.78
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95,000,000.0095,000,000.00
厦门阳光三安照明技术有限公司18,000,000.0018,000,000.00
浙江阳光碧陆斯照明电子有限公司12,415,236.5612,415,236.56
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50,000,000.0050,000,000.00
香港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69,661,178.0069,661,178.00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619,200,000.00619,200,000.00
美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118,082,914.00118,082,914.00
上虞阳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5,500,000.005,500,000.00
阳光照明美国公司78,223,600.0078,223,600.00
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95,000,000.0095,000,000.00
合计1,348,911,066.0124,120,942.781,324,790,123.23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广东阳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4,002,295.222,450,000.001,452,009.697,904,304.91
小计4,002,295.222,450,000.001,452,009.697,904,304.91
合计4,002,295.222,450,000.001,452,009.697,904,304.91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342,006,507.191,130,355,850.011,998,301,457.011,546,776,430.81
其他业务136,145,481.01124,137,293.8881,608,064.2272,717,851.72
合计1,478,151,988.201,254,493,143.892,079,909,521.231,619,494,282.53

5、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41,107,149.81135,906,3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452,009.69930,621.9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8,482,377.68-16,999,000.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700,000.0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其他投资收益18,423,138.1314,483,070.58
合计142,499,919.95136,020,991.59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560,309.0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2,009,383.3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9,882,422.06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5,530,505.8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754,967.4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69,953.63
所得税影响额-11,050,721.1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157,943.99
合计53,837,864.49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300.26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720.230.23

计算过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项目序号本期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84,538,902.45
非经常性损益253,837,864.49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1-2330,701,037.9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43,326,148,825.96
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5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6
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7217,815,439.50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87.00
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9-13,348,800.71
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10-16.00
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9-261,210,465.65
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10-22.00
报告期月份数111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12[注]3,403,235,415.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1/1211.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3/129.72%

[注]12=4+1*0.5+5*6/11-7*8/11±9*10/11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目序号本期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84,538,902.45
非经常性损益253,837,864.49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1-2330,701,037.96
期初股份总数41,452,102,930.00
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5
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6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7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8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9
报告期缩股数10
报告期月份数1112.00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21,452,102,930.00
基本每股收益13=1/120.26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14=3/120.23

[注]12=4+5+6×7/11-8×9/11-10

(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备查文件目录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司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董事长:陈卫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4月2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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