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2019-035
2019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英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锡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越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详细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0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9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13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4
第五节重要事项...... 53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58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58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59
第九节公司治理...... 65
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72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73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177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萃华珠宝 | 指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萃华 | 指 | 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郭英杰先生 |
深圳翠艺、控股股东 | 指 |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 |
新华峰 | 指 | 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 |
国际珠宝城 | 指 | 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 |
产业基金 | 指 | 沈阳中和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基金 |
公司章程 | 指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董事会 | 指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18年度 |
金交所 | 指 | 上海黄金交易所 |
华宝鑫 | 指 | 深圳华宝鑫珠宝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联合珠宝 | 指 | 深圳市西岸联合珠宝有限公司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萃华珠宝 | 股票代码 | 002731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萃华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yangCuihuaGoldandSilverJewelryCo.,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郭英杰 | ||
注册地址 | 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翠华巷72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10041 | ||
办公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9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10041 | ||
公司网址 | www.chjd.com.cn | ||
电子信箱 | chgf_zqb@163.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郭裕春 | 于波 |
联系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9号 | 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9号 |
电话 | 024-24868333 | 024-24868333 |
传真 | 024-24869666 | 024-24869666 |
电子信箱 | chgf_zqb@163.com | chgf_zqb@163.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cninfo.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100117879506X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栋外经贸大厦9层922-926号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宫国超、闫长满、管丽华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 侯卫、杨伟然 | 自2014年11月首发上市至2016年末。因首发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对剩余募集资金使用仍进行持续督导。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2018年 | 2017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6年 | |
营业收入(元) | 2,692,691,287.04 | 2,747,008,445.08 | -1.98% | 2,218,103,354.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612,134.25 | 62,561,189.86 | -52.67% | 58,223,137.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8,942,970.99 | 55,496,452.00 | -47.85% | 50,581,105.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5,179,258.66 | 75,916,370.80 | -53.66% | 401,708,467.1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42 | -52.38% | 0.3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42 | -52.38% | 0.3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4% | 4.81% | -2.27% | 5.24%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6年末 | |
总资产(元) | 3,052,358,063.14 | 2,625,386,580.31 | 16.26% | 2,552,928,971.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00,219,568.18 | 1,178,141,857.82 | 1.87% | 1,127,634,644.07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626,171,306.60 | 647,156,086.27 | 634,584,555.38 | 784,779,338.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412,837.76 | 32,730,066.11 | -8,249,973.96 | -1,280,795.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316,626.31 | 32,800,277.97 | -8,503,193.76 | -1,670,739.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926,778.61 | -74,755,739.78 | 18,420,328.56 | 11,587,891.2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金额 | 2017年金额 | 2016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2,557.96 | 56,523.91 | -51,596.9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04,295.56 | 4,902,557.73 | 5,756,415.4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05,421.62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722,377.78 | 4,091,963.4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90,333.91 | 1,382,989.82 | 15,341.4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6,922.09 | 2,073,135.44 | 2,153,002.8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34.26 | 31,997.56 | 17,089.35 | |
合计 | 669,163.26 | 7,064,737.86 | 7,642,031.1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参照披露珠宝相关业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主要业务、产品及经营模式
公司是主要从事珠宝饰品设计、加工、批发和零售的“中华老字号”企业,拥有“前店后厂”的优势,同时具有专业的设计团队。产品以黄金饰品为主,兼营铂金饰品、镶嵌饰品等珠宝饰品,一方面以直营店为核心,发展连锁加盟网络、打造品牌形象、拓展市场空间;另一方面坚持优势产品自主设计、自主生产,为销售网络提供产品和服务支持。萃华珠宝根植于数千年中华文化精髓,承袭皇室珠宝传统工艺,以“缔造经典?引领时尚”的品牌特性成为当今中国珠宝潮流风向标,是近代中国珠宝史的经典标志之一。截止到2018年
月
日,公司共有直营店
家,加盟店
家。公司主要采用直营与加盟结合的经营模式,同时在网络平台京东、天猫、唯品会、银行渠道开展线上销售业务。
、所属行业发展状况、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
2018年,面对异常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我国国民经济延续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我国珠宝首饰行业在终端销售环节处于自由竞争向寡头竞争过渡的初期,而在生产环节则处于充分竞争阶段。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900309.0亿元,同比增长6.6%;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853元,比上年同期实际增长6.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金银珠宝类达2758亿元,同比增长7.4%。我国中产阶级消费群体日益壮大,消费增长需求成为珠宝消费市场主要推动力。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发生转变,更加注重产品品质、个性化设计及服务体验,并以完善自身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为目标,同时消费者对珠宝首饰的差异化需求开始显现。公司是集设计、生产和销售为一体,专注于品牌、渠道建设和运营的珠宝品牌。及时根据市场环境调整经营策略,萃华不但是一家进驻北京故宫的皇室珠宝品牌,同时也是登上戛纳电影节、北京国际电影节、法国卢浮宫的时尚品牌。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销售模式目前,公司采用直营与加盟批发的主要销售模式。
(1)直营:主要是指通过直营店/商场联营店及电商平台向顾客直接销售产品,目前公司主要通过沈阳萃华、深圳萃华、北京萃华廷开设直营店面进行销售。(2)批发:加盟商与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加盟商获得公司授权并从事“萃华金店”连锁店的运营,由加盟商作为店铺出资人,在某一具体地点购置或租赁场地进行经营活动。在法律上加盟商及加盟店与公司不存在所有权关系.(3)特有风险:随着公司品牌影响力的逐步加大,加盟店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公司针对加盟模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系统的经营管理体系,并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提供支持。虽然本公司始终致力于加强对加盟店的管理,但若加盟管理体系无法适应加盟店数量持续增加的情况,则可能出现部分加盟店管理滞后的情形。
报告期内,上述销售模式营业收入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批发 | 2,311,153,990.72 | 2,149,218,198.11 | 7.01% |
直营 | 327,462,987.08 | 269,343,789.32 | 17.75% |
合计 | 2,638,616,977.80 | 2,418,561,987.43 | 8.34% |
、生产模式目前公司采用自产、委外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现有直营店和加盟店的销售量及新增店面的铺货量来确定产量的生产模式。
(
)自产:工厂根据客户订单以及现有库存情况确定生产。
(
)委外加工:对于品种多且量少的产品,公司采用委外加工方式委托行业内质量好信誉高的专业厂商进行生产。
(
)特有风险:公司主要采用自产以及委外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为了满足客户订单或采购货品的及时性,公司会增加库存从产品备客户挑选,我们在选择委外加工商及外购成品合作商时有严格的筛选标准,产品公司也会进行质量检测。报告期内,上述生产模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生产模式 | 金额 | 占比% |
自产 | 109,021.32 | 50.86% |
委外加工 | 105,355.14 | 49.14% |
合计 | 214,376.46 | 100.00% |
3、采购模式
目前公司主要采用现货交易与租赁业务相结合的采购模式。(1)现货交易:以自有资金从上海黄金交易所采购黄金原材料。(2)租赁业务: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向银行租赁黄金,在合同期内再以自有资金从上海黄金交易所采购黄金并将黄金提货单转交给银行以偿还前期租赁的黄金;(3)特有风险:公司主要采用现货交易与租赁业务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公司从风险控制角度,加强对业务全程的监控确保风险防控落到实处。报告期内,上述采购模式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克\万元
采购模式 | 原材料 | 采购数量(克) | 采购金额 |
现货交易 | 黄金 | 10,556,988.77 | 288,333.86 |
租金业务 | 黄金 | 2,962,000.00 | 80,301.09 |
合计 | 13,518,988.77 | 368,634.95 |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本报告期固定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76.84%,主要是购入虹峰地产的房产。 |
无形资产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投资性房地产 | 本报告期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21.57%,主要是购入虹峰地产的房产,一部分用于出租,计入投资性房地产。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参照披露珠宝相关业
萃华珠宝始于1895年,是拥有124年华美岁月的老字号企业。依托“传承+创新+跨界+共赢”理念,长期以来与全球顶尖艺术家进行交流合作,汇集国内外顶级设计师、工艺大师,并传承花丝镶嵌、古法金、錾刻等非遗匠艺,致力于以独具匠心的原创设计与非遗传统手工艺术,创造东方神韵的艺术珠宝。萃华“锦绣芳华”花丝手包作为花丝艺术臻品被意大利卡萨雷斯博物馆珍藏,并由副馆长为萃华颁发收藏证书。
作为全球首家进驻北京故宫博物院的百年珠宝品牌,萃华将中国传统文化、故宫元素与现代时尚设计风潮相结合,创新设计与展示形式,打造了一系列工匠文化珠宝臻品,曾先后亮相巴黎时装周、中国时装周、戛纳国际电影节,并携手故宫博物院展开全球巡展之旅,一展中华文化的悠远奇韵。
悠久的品牌历史,精湛的工艺技术,已经在消费者心中得到广泛的认可度。目前公司共拥有商标125项、专利87项。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是主要从事珠宝饰品设计、加工、批发和零售的“中华老字号”企业;产品以黄金饰品为主,兼营铂金饰品、镶嵌饰品等珠宝饰品,公司主要采取开设直营店和开设加盟连锁店的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269269.1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8%;实现营业利润2961.2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2.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94.3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7.85%。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品牌定位升级、提升产品设计与研发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老字号珠宝品牌,公司在不断升级产品定位,针对不同消费群体专门研发、设计珠宝首饰,加大了研发力度。截止目前,公司共拥有
项商标以及
项专利,研发新产品皇朝奇韵系列、皇朝祺福系列等。同时获得中国诚信品牌牌匾及证书、全国百佳质量诚信标杆示范企业、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证书等荣誉奖项。
、一带一路,文化输出,荣登世界舞台作为首家进驻北京故宫博物院的百年珠宝品牌,携手故宫博物院展开全球巡展之旅。由故宫博物院、中外文化交流中心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联合举办的“故宫文化创意产品国际综合展”正式开幕,萃华珠宝应邀参展“中国文创产品展示周”新加坡站。“感知中国——中国文博创意作品海外巡展”亮相意大利卡萨雷斯博物馆,其中“锦绣芳华”花丝手包作为花丝艺术臻品被意大利卡萨雷斯博物馆珍藏,并由副馆长为萃华颁发收藏证书。萃华珠宝在法国巴黎卢浮宫成功举办“萃华宫匠非遗花丝文化臻品全球巡展”起航发布会。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中法文化艺术联合会等联合主办的“感知中国——中国文博创意作品海外巡展”在法国卢浮宫盛大开幕,萃华珠宝应邀参展。第八届北京国际电影节闭幕式颁奖典礼上,首位“天坛女神”佟丽娅以一袭做工精细的纯白水墨礼服,配以花丝工艺制作的天坛头饰登台,将中国文化与现代时尚巧妙融合。
、全渠道一体化协同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在拓展线下销售渠道的同时,仍加速线上营销网络体系建设,同时也开拓了银行销售渠道,加速了品牌营销模式的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经与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贵金属代销协议。并在辽宁、北京、河
北、河南、江西、陕西、湖北等省份开设加盟店
家、直营店
家。随着全渠道模式的发展以及线上线下的不断融合,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珠宝首饰行业的竞争力。
、智慧门店改造
时尚珠宝产品的潮流化、个性化属性突出,深度挖掘顾客偏好能够显著促进产品的销售。公司在报告期内引入先进的软硬件设施对现有两家直营实体门店进行智能化改造,改造后的门店能够采集客户进店相关的一系列活动,借助公司总部的数据分析能力对顾客轨迹、货品统计、试戴检测等方面进行深度分析,从而针对消费者行为习惯和偏好主动发掘其消费需求,实现时尚珠宝的精准营销。未来将会根据使用情况推广到所有直营和加盟门店。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门店经营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433家加盟店,24家直营店,覆盖全国大部分城市。
1、报告期末营业收入排名前10名的直营店经营情况
序号 | 直营店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利润 |
01 | 沈河萃华金店 | 17,158.69 | 13,948.24 | 595.53 |
02 | 沈阳商业城店 | 3,293.67 | 2,801.42 | 280.17 |
03 | 沈阳北行千盛店 | 2,329.25 | 2,025.61 | 159.57 |
04 | 沈阳中兴店 | 2,242.20 | 1,958.58 | 180.69 |
05 | 沈阳铁百店 | 1,551.52 | 1,305.64 | 147.61 |
06 | 沈阳铁西茂业店 | 993.62 | 925.32 | -1.18 |
07 | 沈阳铁西新玛特店 | 871.68 | 744.78 | 50.10 |
08 | 沈阳龙之梦店 | 856.01 | 691.41 | 55.95 |
09 | 沈阳中街新玛特店 | 569.20 | 479.22 | 6.63 |
10 | 深圳南山茂业店 | 523.67 | 277.21 | 220.57 |
、报告期内按地区划分新增及关闭门店情况
地区 | 门店类别 | 新增 | 撤店 | 净增加 | 期末数量 |
东北地区 | 加盟店 | 16 | 17 | -1 | 131 |
直营店 | 0 | 1 | -1 | 10 | |
华北地区 | 加盟店 | 33 | 9 | 1 | 90 |
直营店 | 1 | 0 | 1 | 3 | |
华东地区 | 加盟店 | 2 | 7 | 21 | 74 |
直营店 | 0 | 0 | 0 | 0 | |
西北地区 | 加盟店 | 6 | 7 | -1 | 23 |
直营店 | 0 | 0 | 0 | 0 | |
华中地区 | 加盟店 | 28 | 7 | 16 | 111 |
直营店 | 2 | 0 | 2 | 2 | |
华南地区 | 加盟店 | 0 | 10 | -10 | 1 |
直营店 | 4 | 0 | 4 | 9 | |
西南地区 | 加盟店 | 2 | 0 | 2 | 3 |
直营店 | 0 | 0 | 0 | 0 | |
中南地区 | 加盟店 | 0 | 0 | 0 | 0 |
直营店 | 0 | 0 | 0 | 0 | |
合计 | 加盟店 | 87 | 57 | 28 | 433 |
直营店 | 7 | 1 | 6 | 24 |
、报告期内新增直营店概况
序号 | 直营店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利润 |
01 | 武汉世贸店 | 238.92 | 125.76 | 96.43 |
02 | 深圳平湖店 | 65.22 | 46.80 | -3.78 |
03 | 东莞万达店 | 15.53 | 12.40 | 0.73 |
04 | 中山海港城店 | 6.69 | 4.36 | -4.55 |
05 | 中山百汇店 | 32.71 | 20.33 | -0.26 |
06 | 武汉中商店 | -1.55 | ||
07 | 北京金源店 | 19.03 | 6.93 | 10.87 |
(二)报告期内线上销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线上销售平台的营业收入为3008.92万元,主要通过第三方销售平台天
猫、京东、唯品会进行线上销售。
(三)报告期内存货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途物资 | |||
原材料 | 827,140,054.37 | 827,140,054.37 | |
库存商品 | 926,139,506.41 | 926,139,506.41 | |
周转材料 | 981,264.84 | 981,264.84 | |
委托加工物资 | 20,048.09 | 20,048.09 |
合计 | 1,754,280,873.71 | 1,754,280,873.71 |
二、主营业务分析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692,691,287.04 | 100% | 2,747,008,445.08 | 100% | -1.98% |
分行业 | |||||
批发业务 | 2,311,153,990.72 | 85.83% | 2,340,026,465.35 | 85.18% | -1.23% |
零售业务 | 327,462,987.08 | 12.16% | 376,641,758.05 | 13.71% | -13.06% |
其他业务 | 54,074,309.24 | 2.01% | 30,340,221.68 | 1.10% | 78.23% |
分产品 | |||||
黄金产品 | 2,432,193,063.29 | 90.33% | 2,485,959,739.91 | 90.50% | -2.16% |
铂金产品 | 8,233,602.64 | 0.31% | 13,076,353.10 | 0.48% | -37.03% |
镶嵌产品 | 147,460,410.78 | 5.48% | 168,695,018.58 | 6.14% | -12.59% |
加工费 | 22,682,964.07 | 0.84% | 25,609,597.91 | 0.93% | -11.43% |
其他 | 82,121,246.26 | 3.05% | 53,667,735.58 | 1.95% | 53.02% |
分地区 | |||||
东北地区 | 653,362,742.81 | 24.26% | 865,266,847.92 | 31.50% | -24.49% |
华南地区 | 664,833,374.68 | 24.69% | 363,613,851.23 | 13.24% | 82.84% |
华北地区 | 293,831,279.44 | 10.91% | 463,544,095.10 | 16.87% | -36.61% |
华中地区 | 546,531,354.60 | 20.30% | 454,110,494.44 | 16.53% | 20.35% |
华东地区 | 449,818,283.34 | 16.71% | 430,282,161.97 | 15.66% | 4.54% |
西南地区 | 10,169,263.60 | 0.38% | 10,669,760.70 | 0.39% | -4.69% |
西北地区 | 74,144,988.57 | 2.75% | 159,521,233.72 | 5.81% | -53.52%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参照披露珠宝相关业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批发业务 | 2,311,153,990.72 | 2,149,218,198.11 | 7.01% | -1.23% | -0.83% | -0.37% |
零售业务 | 327,462,987.08 | 269,343,789.32 | 17.75% | -13.06% | -15.68% | 2.56% |
分产品 | ||||||
黄金产品 | 2,432,193,063.29 | 2,288,763,304.89 | 5.90% | -2.16% | -2.13% | -0.03% |
分地区 | ||||||
东北地区 | 653,362,742.81 | 534,454,250.03 | 18.20% | -24.49% | -28.27% | 4.31% |
华南地区 | 664,833,374.68 | 624,490,589.07 | 6.07% | 82.84% | 84.29% | -0.74% |
华北地区 | 293,831,279.44 | 274,497,595.90 | 6.58% | -36.61% | -37.54% | 1.39% |
华中地区 | 546,531,354.60 | 505,050,542.45 | 7.59% | 20.35% | 22.25% | -1.43% |
华东地区 | 449,818,283.34 | 411,807,298.87 | 8.45% | 4.54% | 2.91% | 1.45%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珠宝行业 | 销售量 | 吨 | 12.21 | 12.48 | -2.16% |
生产量 | 吨 | 6.2 | 7.22 | -14.13% | |
库存量 | 吨 | 7.07 | 6.15 | 14.9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批发业务 | 营业成本 | 2,149,218,198.11 | 88.60% | 2,167,248,811.50 | 86.83% | -0.83% |
零售业务 | 营业成本 | 269,343,789.32 | 11.10% | 319,429,560.06 | 12.80% | -15.68% |
其他业务 | 营业成本 | 7,315,968.17 | 0.30% | 9,407,867.95 | 0.38% | -22.24%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黄金产品 | 营业成本 | 2,288,763,304.89 | 94.35% | 2,338,616,339.15 | 93.69% | -2.13% |
铂金产品 | 营业成本 | 6,150,593.83 | 0.25% | 10,078,281.74 | 0.40% | -38.97% |
镶嵌产品 | 营业成本 | 101,264,204.43 | 4.17% | 120,017,304.92 | 4.81% | -15.63% |
加工费 | 营业成本 | 7,123,664.31 | 0.29% | 4,363,774.75 | 0.17% | 63.25% |
其他 | 营业成本 | 22,576,188.14 | 0.93% | 23,010,538.95 | 0.92% | -1.89% |
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74,677,968.46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0.19%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B客户 | 67,146,278.37 | 2.49% |
2 | AR客户 | 57,206,896.55 | 2.12% |
3 | XL客户 | 51,480,636.51 | 1.91% |
4 | AA客户 | 49,775,862.08 | 1.85% |
5 | XM客户 | 49,068,294.95 | 1.82% |
合计 | -- | 274,677,968.46 | 10.19%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998,308,759.19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97.8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A | 2,885,831,529.25 | 47.60% |
2 | 供应商B | 46,341,534.48 | 0.76% |
3 | 供应商C | 27,165,427.39 | 0.45% |
4 | 供应商D | 24,372,643.56 | 0.40% |
5 | 供应商E | 14,597,624.51 | 0.24% |
合计 | -- | 2,998,308,759.19 | 97.85%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77,711,212.53 | 60,365,397.16 | 28.73% | |
管理费用 | 34,352,995.11 | 34,132,288.25 | 0.65% | |
财务费用 | 79,441,552.46 | 56,285,717.28 | 41.14% | 利息支出增加 |
研发费用 | 1,629,615.66 | 641,174.08 | 154.16%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2018年以敦煌为设计元素研发了一系列中国文化饰品,第二次亮相巴黎国际时装周,继续中国文化的跨界融合与创新发展之旅。同年,领队代表萃华亮相戛纳电影节,实现中国文化与传统手工技艺在国际时尚舞台的进一步展示与传播;同年,代表萃华携手中国文物交流中心、故宫博物院,在法国卢浮宫博物馆、意大利卡萨雷斯博物馆、韩国首尔中国文化中心、新加坡中国文化中心等艺术殿堂进行全球巡展,用中国艺术珠宝传递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让中国传统文化、非遗匠艺以新的时代活力和全新形象走向世界,展现大国匠心精神,推动中国与世界各国文化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世界各国文化艺术的互鉴
与创新。巡展期间,国内主流媒体对此进行了众多报道,给予充分肯定。国外媒体也对此进行了深入报道,在意大利巡展期间,“锦绣芳华”花丝手包作为花丝艺术臻品被意大利卡萨雷斯博物馆珍藏。意大利一线权威媒体《晚邮报》对此进行了深入报道,并力推萃华非遗花丝臻品。新加坡《联合早报》亦对萃华花丝工艺作品进行了展示与介绍。以设计和工艺让华夏千年盛世文化绽放全球。同年,带领团队设立萃华--东方美学生活体验馆。以珠宝为源头,整合服装、配饰、家具生活用品等相关艺术领域,将萃华品牌逐步打造成兼备审美价值和实用价值的国际化民族品牌。同年,作品《诸事如意》、《塞北靡音》分别荣获第三届“天工精制”大奖赛摆件组和贵金属组“银奖”。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18年 | 2017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48 | 19 | 152.63%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7.68% | 3.22% | 4.46%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629,615.66 | 641,174.08 | 154.1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06% | 0.02% | 0.0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45,172,899.15 | 3,197,482,940.56 | 1.4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09,993,640.49 | 3,121,566,569.76 | 2.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179,258.66 | 75,916,370.80 | -53.6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44,000.00 | 298,786,766.78 | -83.2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8,504,736.16 | 207,946,430.00 | 9.8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460,736.16 | 90,840,336.78 | -296.4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1,868,685.04 | 815,000,000.00 | 40.1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0,498,335.78 | 878,895,832.64 | 11.5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161,370,349.26 | -63,895,832.64 | -352.55% |
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088,871.76 | 102,860,874.94 | -82.41%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3.66%,主要由于购买原料增加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83.25%,主要由于本期未购买理财产品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96.46%,主要由于本期购置房产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40.11%,主要由于短期借款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52.55%,主要由于本期存出保证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8,855,515.55 | 21.34% | 黄金租赁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3,214,269.86 | -80.03% | 黄金租赁价格波动导致 | |
资产减值 | -3,614,133.37 | -8.71% | 前期应收款项收回 | |
营业外收入 | 954.72 | 0.00% | ||
营业外支出 | 2,011,168.76 | 4.85% | 公益性捐赠支出增加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509,927,235.49 | 16.71% | 400,812,610.23 | 15.27% | 1.44% | |
应收账款 | 125,825,302.47 | 4.12% | 193,872,506.40 | 7.38% | -3.26% | |
存货 | 1,754,280,873.71 | 57.47% | 1,542,787,603.57 | 58.76% | -1.29% | |
投资性房地产 | 63,755,857.24 | 2.09% | 19,826,624.53 | 0.76% | 1.33% | |
长期股权投资 | 8,700,000.00 | 0.29% | 8,050,000.00 | 0.31% | -0.02% |
固定资产 | 304,869,801.52 | 9.99% | 172,400,888.70 | 6.57% | 3.42% |
短期借款 | 989,000,000.00 | 32.40% | 695,000,000.00 | 26.47% | 5.93%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上述合计 | 0.00 | 0.00 | |||||
金融负债 | 634,284,080.00 | 38,581,400.00 | 803,010,900.00 | 824,996,180.00 | 650,880,2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货币资金租借黄金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支付宝信用保证金截止期末处于冻结状态,43,205,034.75元系公司租借黄金保证金,90,000,000.00元系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50,000.00元系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交纳的信用保证金。
2.应收账款和存货
深圳萃华以全部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以价值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的黄金珠宝首饰存货作为抵押担保,并由深圳翠艺、本公司、郭英杰、郭裕春、郭琼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获得自2017年8月15日至2019年2月14日,总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的贷款额度。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深圳萃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在上述授信额度下的贷款和黄金租赁情况如下:
无贷款余额。黄金租赁余额19,515.60万元,其中,2,149.20万元借金的租赁期间为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2月14日;5,352.00万元借金的租赁期间为2018年8月7日至2019年2月19日;3,218.88万元借金的租赁期间为2018年8月2日至2019年2月14日;8,795.52万元借金的租赁期间为2018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7日。
3.固定资产
报告期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502.89万元,系本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所有权转让合同,约定账面净值502.89万元的固定资产(明细项为车辆、机器设备)的出售价款为5,500.00万元;同时签订售后租回合同,分期租金将于2021年6月支付完毕,固定资产留购价款0.10万元。本公司将此项业务按其实质作为抵押借款进行会计处理。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00,650,000.00 | 103,609,659.17 | -2.86%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4 | 首次公开发行 | 40,821.31 | 3,969.18 | 18,462.97 | 0 | 38,086 | 93.30% | 22,358.34 | 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 0 |
合计 | -- | 40,821.31 | 3,969.18 | 18,462.97 | 0 | 38,086 | 93.30% | 22,358.34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公司于2014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68万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14.56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093.2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0,821.3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0月到位。(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3,880.5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三)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462.97万元,其中本年度投入3,969.18万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募投项目 | 具体项目 | ||||||||||
铁西商圈(多个直营店) | 铁西区新玛特店(店中店) | 是 | 7,904.00 | 1772.08 | 1,656.91 | 100.00% | 2015年7月 | 20.10 | 注① | 否 | |
铁西百货(店中店) | 115.17 | 2016年7月 | 147.61 | 是 | 否 | ||||||
广东省内(多个直营店) | 中山百汇店(店中店) | 是 | 6131.92 | 475.32 | 475.32 | 27.62% | -0.26 | 注② | 否 | ||
中山海港城店(店中店) | 893.33 | 893.33 | -4.55 | 注○3 | 否 | ||||||
东莞万达店(店中店) | 325.02 | 325.02 | 0.37 | 注○4 | 否 | ||||||
沈阳市沈河区中街店(店中店) | 沈阳市沈河区中街店(店中店) | 否 | 2,784.00 | 2,784.00 | 2,097.54 | 75.34% | 2013年1月 | 280.17 | 注○5 | 否 |
大东龙之梦商圈(多个直营店) | 沈阳市大东区龙之梦店(店中店) | 6,325.00 | 4,986.92 | 1,510.90 | 90.60% | 2012年1月 | 55.95 | 注○6 | 否 | ||
沈阳市大东区中街新玛特店(店中店) | 是 | 1.17 | 1,786.62 | 2015年7月 | 6.63 | 注○7 | 否 | ||||
千盛百货(店中店) | 11.90 | 1,220.70 | 2016年10月 | 159.57 | 是○8 | 否 | |||||
深圳及周边 | 海雅店(店中店) | 是 | 1,338.08 | 450.46 | 450.46 | 71.03% | 注○9 | 否 | |||
芮欧百货店(店中店)) | 500.00 | 500.00 | 注○10 | 否 |
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内蒙古东部省会城市或重点城市多区域的多个直营店项目 | 长春工农大路欧亚店(店中店) | 是 | 3,889.00 | 3,889.00 | 3,015.17 | 96.40% | 2015年1月 | -30.99 | 注○11 | 否 | |
吉林市新玛特店(店中店) | 733.89 | 2015年7月 | -10.32 | 注○12 | 是 | ||||||
西南和华中省会城市、重点城市或直辖市多区域的多个直营店项目 | 武汉中商店(店中店) | 是 | 2,530.00 | 2,530.00 | 358.90 | 358.90 | 14.19% | -1.55 | 注○13 | 否 | |
华北区省会城市、重点城市或直辖市多区域的多个直营店项目 | 华北区天津友谊店(店中店) | 是 | 3,994.00 | 3,994.00 | 1.71 | 1,446.74 | 58.79% | 2015年7月 | -4.46 | 注○14 | 否 |
河南新乡大商百货购物广场(店中店) | 901.18 | 2016年6月 | 注○15 | 是 | |||||||
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 | 北京故宫店 | 是 | 9,000.00 | 9,000.00 | 220.88 | 244.63 | 10.83% | 2017年10月 | -104.38 | 注○16 | 否 |
金源燕莎MALL店(店中店) | 650.50 | 650.50 | 10.87 | 是 | 否 | ||||||
拟开店保证金 | 80.00 | 80.00 | 注○17 | 否 | |||||||
全国范围内的多商圈的多个直营店的项目 | 是 | 4,444.00 | 4,444.00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0,870.00 | 40,870.00 | 3,969.18 | 18,462.97 | 45.17%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40,870.00 | 40,870.00 | 3,969.18 | 18,462.97 | 45.1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于2014年10月29日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4】3123号验字报告审验到位,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陆续开展建设。注①铁西区新玛特店(店中店)预计效益203.21万元,实际效益50.10万元,低于预期效益,主要由于受既往兴华南街政府施工封闭周期极长影响,客流大幅下降;注②中山百汇店(店中店)预计效益15.27万元,实际效益-0.26万元,低于预期效益,主要由于该直营店刚成立;注③中山海港城店(店中店)预计效益28.61万元,实际效益-4.55万元,低于预期效益,主要由于该直营店刚成立;注④东莞万达店(店中店)预计效益12.04万元,实际效益0.73万元,低于预期效益,主要由于该直营店刚成立;注⑤沈阳市沈河区中街店(店中店)预计效益562.71万元,实际效益280.17万元,低于预期效益,主要由于中街商圈集客能力下降,商场因其自身原因百货品类空铺多,客流下降;注⑥沈阳市大东区龙之梦店(店中店)预计效益为443.23万元,实际效益为55.95万元,尚未实现预期效益,主要由于龙之梦远离传统商圈,周边无商圈,尚处于发展中,仅有三家珠宝店,客流客群受限;注⑦沈阳市大东区中街新玛特店(店中店)预计效益199.65万元,实际效益6.63万元,低于预期效益,由于中街新玛特2016年调整后客流整体下滑,珠宝品类规划位置存在劣势;注⑧千盛百货店(店中店)预计效益240万元,实际效益159.57万元,低于预期效益,主要由于开业至今仅两年多,为萃华 |
皇姑区商圈唯一店铺,客群支撑有限,仍需培育;注⑨海雅店(店中店)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开业;注⑩芮欧百货店(店中店)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开业;注?长春工农大路欧亚店(店中店)预计效益88.65万元,实际效益-30.99万元,低于预期效益,主要由于外埠地区外来品牌客户认知度有限,同时本地地区商场调整、区域城市修建使得收益降低;注?吉林市新玛特店(店中店)预计效益142.61万元,实际效益-10.32万元,低于预期效益,主要由于吉林新玛特店自开业以来,商场客流一直不佳,且经过近年来对商场整体情况深切观察考量,商场运营状况处于逐年持续下降的状态,且大商集团整体推行联转租合作方式调整,对商场方扣点毛利设置保底形式租金,进一步提高了店铺费用。为避免对公司带来损失,因此于2018年10月31日撤销该店中店;注?武汉中商店(店中店)预计效益4.26万元,实际效益-1.55万元,低于预期效益,主要由于该直营店刚成立;注?华北区天津友谊店(店中店)预计效益121.21万元,实际效益-4.46万元,低于预期效益,主要由于当地仅有一家店铺品牌,认知度低,当地品牌强势,外来品牌发展受限;注?2016年6月,公司投入资金开设河南新乡大商百货购物广场(店中店),由于河南新乡大商百货购物广场停业导致客流较少,公司决定自2017年9月20日开始撤销该店中店;注?北京故宫店预计效益43.17万元,实际效益-104.38万元,低于预期效益,主要由于该直营店区域内公司产品尚未形成品牌效应;注?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拟在东方广场开设直营店,已签订意向协议并支付意向金80万元,如协议签订不成功该费用将原路返回;注?利润预测按照试营业状态测算。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16年6月,公司投入资金开设河南新乡大商百货购物广场(店中店),由于河南新乡大商百货购物广场停业导致客流较少,公司决定自2017年9月20日开始撤销该店中店;2015年5月,公司投入资金开设大商吉林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店中店),由于吉林新玛特店自开业以来,商场客流一直不佳,且经过近年来对商场整体情况深切观察考量,商场运营状况处于逐年持续下降的状态,且大商集团整体推行联转租合作方式调整,对商场方扣点毛利设置保底形式租金,进一步提高了店铺费用。为避免对公司带来损失,因此于2018年10月31日撤销该店中店。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16年8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将有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本次将原募投项目中“茂业国际商业地产10家合作店(店中店)”变更拆分为全国范围内的多商圈的多个直营店的项目。公司保证变更后直营店的营业面积总和及铺货量不因本次实施方式变更而减少,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本次变更后的资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解决资金缺口;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城市一流商圈中一流店铺资源出现的时机,灵活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时间;2017年7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及《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原募投项目中“全国范围内的多商圈的多个直营店”实施主体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3,444.00万元,目前暂未投放,本次拟将该项目中9,000.00万元变更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公司拟使用9,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与1,000.00万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成立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9,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户内,用途为开设直营店,本次变更实施主体不涉及到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原募投项目中“全国范围内的多商圈的多个直营店”剩余4,444.00万元仍用于原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开设直营店。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000.00万元,上述项目未构成关联交易;2018年6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原募投项目中“铁西商圈(多个直营店)”、“大东龙之梦商圈(多个直营店)”、“西南和华中省会城市、重点城市或直辖市多区域的多个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直营店项目”实施主体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6,759.00万元,目前已累计投入6,290.30万元。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金额为1亿元。本次拟将“铁西商圈(多个直营店)”项目中未投入募集资金6131.92万元变更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变更实施地点:广东省内(多个直营店)。本次拟将“大东龙之梦商圈(多个直营店)”项目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1.806.78万元中的1,338.08万元变更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变更实施地点:深圳及周边(多个直营店)。剩余未变更募集资金按照原定计划继续使用。本次拟将“西南和华中省会城市、重点城市或直辖市多区域的多个直营店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530万元整体变更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不变。公司拟使用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实施主体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萃华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内,用途为开设直营店,本次变更实施主体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本次涉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万元,上述项目未构成关联交易。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14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审字[2014]3200号《关于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4年10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自筹资金3,463.72万元。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相关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463.72万元。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4年1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12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5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40,821.31万元的19.6%)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11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40,821.31万元的24.5%)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12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年1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40,821.31万元的24.5%)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12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项目正在实施中,未出现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各项目变更整体情况 | 具体项目 | |||||||||
铁西商圈(多个直营店) | 铁西区新玛特店(店中店) | 沈阳市铁西区店(专卖店) | 1,772.08 | 1,56.91 | 100.00% | 2015年7月 | 50.10 | 注○1 | 否 | |
铁西百货(店中店) | 115.17 | 2016年7月 | 147.61 | 是 | 否 | |||||
广东省内(多个直营店) | 中山百汇店(店中店) | 6,131.92 | 475.32 | 475.32 | 27.62% | -0.26 | 注○2 | 否 | ||
中山海港城店(店中店) | 893.33 | 893.33 | -4.55 | 注○3 | 否 | |||||
东莞万达店(店中店) | 325.02 | 325.02 | 0.73 | 注○4 | 否 | |||||
大东龙之梦商圈(多个直营店) | 沈阳市大东区龙之梦店(店中店) | 沈阳市大东区店(店中店) | 4,986.92 | 1510.90 | 90.60% | 2012年1月 | 55.95 | 注○5 | 否 | |
沈阳市大东区中街新玛特店(店中店) | 1.17 | 1,86.62 | 2015年7月 | 6.63 | 注○6 | 否 | ||||
千盛百货(店中店) | 11.90 | 1,20.70 | 2016年10月 | 159.57 | 注○7 | 否 | ||||
深圳及周边(多个直营店) | 海雅店(店中店) | 1,338.08 | 450.46 | 450.46 | 71.03% | 注○8 | 否 | |||
芮欧百货店(店中店) | 500.00 | 500.00 | 注○9 | 否 | ||||||
西南和华中省会城市、重点城市或直 | 武汉中商店(店中店 | 成都市春熙路店(专卖店) | 2,530.00 | 358.90 | 358.90 | 14.19% | -1.55 | 注○10 | 否 |
辖市多区域的多个直营店项目 | |||||||
合计 | 16,759.00 | 3,016.10 | 9,293.33 | 55.45%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本年度变更了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原因为:为了更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在经济发达地区不断加大直营店建设,及时把握市场动态、加快业务拓展速度、加强区域管理水平,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将继续加大南方市场的直营体系建设,也是为了更好的拓展市场,便于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本次变更部分募投资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在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战略下所做出的决策,不会改变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战略。 | ||||||
2018年6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变更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为:原募投项目中“铁西商圈(多个直营店)”、“大东龙之梦商圈(多个直营店)”、“西南和华中省会城市、重点城市或直辖市多区域的多个直营店项目”实施主体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6759.00万元,目前已累计投入6290.30万元。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金额为1亿元。本次拟将“铁西商圈(多个直营店)”项目中未投入募集资金6131.92万元变更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变更实施地点:广东省内(多个直营店)。本次拟将“大东龙之梦商圈(多个直营店)”项目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1806.78万元中的1338.08万元变更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变更实施地点:深圳及周边(多个直营店)。剩余未变更募集资金按照原定计划继续使用。本次拟将“西南和华中省会城市、重点城市或直辖市多区域的多个直营店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530万元整体变更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不变。公司拟使用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实施主体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萃华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内,用途为开设直营店,本次变更实施主体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本次涉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万元,上述项目未构成关联交易。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①铁西区新玛特店(店中店)预计效益203.21万元,实际效益50.10万元,低于预期效益,主要由于受既往兴华南街政府施工封闭周期极长影响,客流大幅下降;注②中山百汇店(店中店)预计效益15.27万元,实际效益-0.26万元,低于预期效益,主要由于该直营店刚成立;注③中山海港城店(店中店)预计效益28.61万元,实际效益-4.55万元,低于预期效益,主要由于该直营店刚成立;注④东莞万达店(店中店)预计效益12.04万元,实际效益0.73万元,低于预期效益,主要由于该直营店刚成立;注⑤沈阳市大东区龙之梦店(店中店)预计效益为443.23万元,实际效益为55.95 |
万元,尚未实现预期效益,主要由于龙之梦远离传统商圈,周边无商圈,尚处于发展中,仅有三家珠宝店,客流客群受限;注⑥沈阳市大东区中街新玛特店(店中店)预计效益199.65万元,实际效益6.63万元,低于预期效益,主要由于中街新玛特2016年调整后客流整体下滑,珠宝品类规划位置存在劣势;注⑦千盛百货店(店中店)预计效益240万元,实际效益159.57万元,低于预期效益,主要由于开业至今仅两年多,为萃华皇姑区商圈唯一店铺,客群支撑有限,仍需培育;注⑧海雅店(店中店)2018年12月31日未开业;注⑨芮欧百货店(店中店)2018年12月31日未开业;注⑩武汉中商店(店中店)预计效益4.26万元,实际效益-1.55万元,低于预期效益,主要由于该直营店刚成立。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黄金、铂金、白银、珠宝、首饰、工艺制品的购销、加工 | 150,000,000.00 | 1,717,696,581.25 | 534,205,684.21 | 1,998,931,335.91 | 43,702,834.07 | 34,375,159.67 |
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企业投资、项目投资管理及技术咨询、房产、 | 40,000,000.00 | 97,425,522.91 | -12,721,428.68 | 2,295,238.12 | -3,868,818.10 | -3,872,789.80 |
设备租赁 | ||||||||
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设施租赁、物业服务、金银饰品、珠宝首饰等零售 | 3,000,000.00 | 8,016,270.25 | -41,419,038.47 | 2,508,871.17 | -3,389,350.13 | -3,388,168.48 |
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销售珠宝首饰、金银饰品、工艺品、箱包、日用品、钟表;修理首饰 | 100,000,000.00 | 141,622,499.51 | 95,370,328.95 | 8,638,337.69 | -4,251,262.64 | -4,251,311.76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珠宝行业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随着经济和金价的逐渐启稳、房价平稳回落,珠宝行业从2016年9月开始见底回升,2018年延续平稳增长,步入新一轮复苏周期。目前珠宝行业处于从品牌垄断、服务和产品都比较单调的柜台式传统销售渠道向品类繁多、线上线下互动、竞争激烈、抢占市场、做品牌的阶段发展。随着珠宝首饰消费向新中产阶级转移,消费模式向互联移动端转移,集中消费会更加明显。
(二)、公司发展战略
2018年中国市场呈现更为复杂和多样化的局面。公司将持续推进全国市场布局、夯实平台搭建及运营,聚焦国内、国外珠宝首饰行业,建设多层次品牌定位,充分结合萃华品牌的优势,拓展更为符合市场需求的经营模式及产品
(三)、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1、经营战略基于公司的竞争环境与经营特点,2019年公司将采取差异化经营战略,并通过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强化公司产品与品
牌内涵联系,实现品牌形象差异化;提高公司产品设计能力,研发具有自身特点的设计、制作技术,实现技术差异化;
、市场拓展目标巩固现有市场份额,通过提高设计创新能力及客户参与体验,继续巩固并扩大公司的主导产品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分析,明确产品市场定位,提高产品定制比例,逐步提高产品的销量。扩大直营门店规模,在新兴商圈开设新直营门店,提高公司营业收入及品牌影响力。探索网络营销新模式,适应互联网营销发展需求,在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开设网络店铺,增加公司网络销售渠道.
3、技术目标2019年公司要加大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珠宝加工技术要求较高,为了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个性化需求,必需紧跟业界最新的设计、加工技术潮流,因此,在实现公司销售目标基础上,逐年加大技术创新的研发投入,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公司将注重引进和培养珠宝首饰设计师团队,不断吸取国际潮流元素,在创造和巩固公司经典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提高公司产品设计创新能力,适度进行网络技术投入。针对公司营销渠道的变化,投入资金及技术力量进行公司电商营销平台建设。
4、人才目标通过设计人才引进或培养,增强设计部技术力量,提高公司产品的设计水平,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同时,加强生产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交流,提高公司生产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直营门店以及加盟店管理,直营门店和加盟店是公司最重要的市场销售渠道,通过加强直营门店、加盟店一线销售人员的业务培训、绩效考核,提高终端销售能力、客户体验及公司品牌影响力。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
1、企业成本问题目前公司生产用原料主要为黄金。黄金价格因经济形势、市场走向、供求变化等复杂因素的影响,因此黄金价格存在不确定性,生产成本持续攀高。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企业融资成本高,市场销售疲软,产成品库存数量上升较快;同时,用工成本上涨,职工工资待遇持续提高,社保、医保等费用相应增加,利润空间受“多重挤压”,导致企业生存空间缩小。
2、公司快速发展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自上市以来,销售规模、员工人数快速提升。如果不能做好对各分支机构的监督和管控,难以满足规模增长业务整合的需要,将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公司未来将通过加强对子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的管理,尽量消除由于规模快速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3、国内外经济环境不确定的风险
国际国内环境错综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经济基础仍不牢固,都会对行业的发展、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对内将积极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强化风险管控;公司对外将充分发挥品牌和渠道优势,提升经营业绩,
拓展销售渠道,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在发展上的投入,可能会对公司成本费用的控制、管理方面的控制、人员方面的控制等方面产生影响,公司会及时调整市场变化,以便适应市场和行业的发展变化。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有完备的分红机制和审议程序,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6年度公司以2016年
月
日总股本150,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共计12,054,4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该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年度公司以2017年
月
日总股本150,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7,534,00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该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公司拟以2018年
月
日总股本150,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7,534,00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合计转增105476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56156000股,该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8年 | 7,534,000.00 | 29,612,134.25 | 25.44% | 7,534,000.00 | 25.44% | |
2017年 | 7,534,000.00 | 62,561,189.86 | 12.04% | 7,534,000.00 | 12.04% | |
2016年 | 12,054,400.00 | 58,223,137.16 | 20.70% | 12,054,400.00 | 20.70%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适用√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情况
√适用□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5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7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50680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7,534,00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7534000 |
可分配利润(元) | 4,181,473.52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审字[2019]3025号《2018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612,134.25元,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181473.5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2046160.36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8年末总股本150,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0元现金股利(含税),共计发放现金股利7,534,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合计转增105476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56156000股。 |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郭琼雁;郭英杰;郭裕春;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在锁定期满的两年内,每年转让不超过发行上市之日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两年内累计转让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价格做相应调整。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其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按市价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的价格进行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 | 2017年11月07日 | 2019年11月6日 | 正常履行 |
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 |||||
李玉昆;马俊豪;周应龙 | 股份减持承诺 | 在锁定期满的两年内,第一年转让不超过其发行上市之日所持公司股份的25%,第二年转让不超过其当时持有公司股份的25%,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价格做相应调整)。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同时还承诺,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 | 2017年11月07日 | 2019年11月6日 | 正常履行 |
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应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 |||||
马俊豪 | 股份减持承诺 | 在锁定期满的两年内,第一年转让不超过其发行上市之日所持公司股份的25%,第二年转让不超过其当时持有公司股份的25%,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价格做相应调整)。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 | 2017年11月07日 | 2019年11月7日 | 正常履行 |
股票。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 |||||
郭琼雁;郭英杰;郭裕春;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在关联关系存续的情况下,本公司(或本人)将不会直接或者参与设立其他企业,从事与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并且保证在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将来扩大业务范围时放弃从事与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相同的业务。 | 2014年11月04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 |
深圳市金山聚酯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在关联关系存续的情况下,本公司将不会直接或者参与设立其他企业,从事与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和业务。 | 2014年11月04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 |
郭英杰;郭有菊;郭裕春;李玉昆;马俊豪;周应龙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4年11月04日 | 2017年11月4日 | 已履行完毕 |
陈少巧;段立彦;郭兰伟;郭跃进;解天骏;金顺姬;朴昌建;朴燕;袁建设 | 股份限售承诺 |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4年11月04日 | 2015年11月4日 | 已履行完毕 |
陈晓宇;君信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 2014年11月04日 | 2017年11月4日 | 已履行完毕 |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
郭琼雁;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4年11月04日 | 2017年11月4日 | 已履行完毕 |
金顺姬;朴昌建;朴燕 | 股份减持承诺 | 在锁定期满的两年内,第一年转让不超过其发行上市之日所持公司股份的25%,第二年转让不超过其当时持有公司股份的25%,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 2015年11月04日 | 2017年11月4日 | 已履行完毕 |
票时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价格做相应调整)。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 |||||
郭英杰;郭颖;郭有菊;郭裕春;胡永红;李玉昆;马俊豪;彭凯;孙长江;王成波;王君;锡燕;杨阳;周应龙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1、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头赞成票。 | 2014年11月04日 | 2017年11月4日 | 已履行完毕 |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1、将根据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 | 2014年11月04日 | 2017年11月4日 | 已履行完毕 |
内股价稳定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在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承诺将按照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按照上述预案的规定回购公司股份,并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 2014年11月04日 | 2017年11月4日 | 已履行完毕 | |
股权激励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等四项解释,本公司于2018年1月1起执行上述解释。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对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根据财政部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
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应收账款 | 193,872,506.40 | 207,019,284.60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93,872,506.40 | 207,019,284.60 | ||
应付账款 | 48,926,331.59 | 34,276,334.96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48,926,331.59 | 34,276,334.96 | ||
应付利息 | 1,851,137.66 | 404,087.72 | ||
其他应付款 | 42,193,726.05 | 44,044,863.71 | 10,987,732.29 | 11,391,820.01 |
2017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项目 | 合并利润表 | 母公司利润表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管理费用 | 34,773,462.33 | 34,132,288.25 | 15,971,318.53 | 15,971,318.53 |
研发费用 | 641,174.08 | |||
其他收益 | 1,985,050.08 | 2,002,568.97 | 700,000.08 | 717,518.97 |
营业外收入 | 3,855,486.44 | 3,837,967.55 | 317,518.91 | 300,000.02 |
(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1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宫国超、闫长满、管丽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3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子公司沈阳新华峰有一处房产对外出租,公司二级子公司华宝鑫有一处房产对外出租。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深圳萃华 | 2016年06月28日 | 10,000 | 2016年05月16日 | 5,143.22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是 | 是 |
深圳萃华 | 2017年03月22日 | 11,000 | 2017年03月20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是 | 是 |
深圳萃华 | 2017年04月05日 | 15,000 | 2017年04月13日 | 9,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是 | 是 |
深圳萃华 | 2017年05月02日 | 10,000 | 2017年04月26日 | 4,702.7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是 | 是 |
深圳萃华 | 2017年06月22日 | 8,800 | 2017年06月19日 | 6,682.9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是 | 是 |
深圳萃华 | 2017年08月17日 | 25,000 | 2017年08月15日 | 22,961.3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是 | 是 |
深圳萃华 | 2017年11月16日 | 10,000 | 2017年11月14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是 | 是 |
深圳萃华 | 2017年11月16日 | 20,000 | 2017年11月15日 | 10,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是 | 是 |
深圳萃华 | 2017年11月27日 | 10,000 | 2017年11月10日 | 4,897.6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是 |
深圳萃华 | 2018年01 | 10,000 | 2017年12月31 | 5,000 | 连带责任保 | 一年 | 否 | 是 |
月09日 | 日 | 证 | ||||||
深圳萃华 | 2018年03月16日 | 16,500 | 2018年03月14日 | 13,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是 |
深圳萃华 | 2018年04月09日 | 10,000 | 2018年04月03日 | 2,678.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是 |
深圳萃华 | 2018年05月11日 | 10,000 | 2018年05月07日 | 4,379.6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是 |
深圳萃华 | 2018年05月24日 | 15,000 | 2018年05月22日 | 9,143.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是 |
深圳萃华 | 2018年08月06日 | 10,000 | 2018年08月01日 | 7,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是 |
深圳萃华 | 2018年11月12日 | 22,000 | 2018年11月05日 | 19,515.6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是 |
深圳萃华 | 2018年11月27日 | 20,000 | 2018年11月21日 | 17,418.52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是 |
深圳萃华 | 2018年11月27日 | 5,500 | 2018年11月22日 | 5,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是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09,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62,923.56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29,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89,433.19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09,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62,923.56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29,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89,433.19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74.5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89,433.19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89,433.19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虹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32号、J3#的B1至5F | 2018年03月08日 | 19,004.36 | 无 | 双方协商 | 19,954.58 | 否 | 无 | 交易完成 | 2018年03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萃华珠宝: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公告》编号2018-018 |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同时也积极承担对职工、客户、社会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公司长期以来一直重视员工的未来职业发展规划,通过多种方式为员工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同时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股东权益保护的重要措施;诚信经营,在经营活动中,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和用心服务的服务理念,积极构建和发展信任与合作的平台。公司以共赢互惠为原则,切实履行公司对社会的责任。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不适用不适用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一、购买房产
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8年2月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并于2018年3月8日与沈阳虹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本次购买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9,954.583万元。购买该房产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二、对外捐赠
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提升公司形象,公司向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基金会捐赠人民币200万元,用于支持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基金会开展各种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研究、传承、弘扬的社会公益活动。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基金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17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2018年2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626号)。2018年3月5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申请》,申请至2018年5月9日前报送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及相关材料。2018年5月9日向中国证监会《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进行了公开披露。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等内容作相应调整。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发行发行方案等内容作进一步调整。
鉴于国内黄金珠宝行业正在发生较大变化,呈现出较多的业务机会,公司经过慎重决策,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公司董事会根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080,167 | 14.65% | 1500 | 1500 | 22,081,667 | 14.65%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2,080,167 | 14.65% | 1500 | 1500 | 22,081,667 | 14.65%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2,080,167 | 14.65% | 1500 | 1500 | 22,081,667 | 14.65%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8,599,833 | 85.35% | -1500 | -1500 | 128,598,333 | 85.3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28,599,833 | 85.35% | -1500 | -1500 | 128,598,333 | 85.35% | |||
三、股份总数 | 150,680,000 | 100.00% | 150,68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本期股份变动主要是公司高管锁定股部分解除限售导致。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李玉昆 | 4,585,192 | 0 | 1,500 | 4,586,692 | 高管锁定股 | 按照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可上市流通为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进行 |
合计 | 4,585,192 | 0 | 1,500 | 4,586,692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06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92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 | 报告期内 | 持有有限 | 持有无限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持股数量 | 增减变动情况 | 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53% | 46,000,000 | 0 | 0 | 46,000,000 | 质押 | 27,350,000 |
郭英杰 | 境内自然人 | 6.42% | 9,680,000 | 0 | 7,260,000 | 2,420,000 | 0 | |
马俊豪 | 境内自然人 | 6.40% | 9,646,634 | 0 | 7,234,975 | 2,411,659 | 0 | |
周应龙 | 境内自然人 | 5.04% | 7,598,268 | -2,000,000 | 0 | 7,598,268 | 0 | |
郭琼雁 | 境内自然人 | 4.27% | 6,427,994 | 0 | 0 | 6,427,994 | 质押 | 1,960,000 |
李玉昆 | 境内自然人 | 3.53% | 5,318,990 | -794,600 | 4,586,692 | 732,288 | 0 | |
郭裕春 | 境内自然人 | 2.65% | 4,000,000 | 0 | 3,000,000 | 1,000,000 | 0 | |
曾良春 | 境内自然人 | 1.33% | 2,000,000 | 2,000,000 | 0 | 2,000,000 | 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27% | 1,915,500 | 0 | 0 | 1,915,500 | 0 | |
陈兵 | 境内自然人 | 1.14% | 1,711,300 | 1,711,300 | 0 | 1,711,300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深圳翠艺、郭英杰、郭琼雁、郭裕春为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 | 4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350,000 | |||||
周应龙 | 7,598,268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
郭琼雁 | 6,427,9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960,000 | |||||
郭英杰 | 2,4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
马俊豪 | 2,411,659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
曾良春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91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
郭兰伟 | 1,45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
李树军 | 1,222,703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
郭乐芳 | 1,125,422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深圳翠艺、郭英杰、郭琼雁为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 | 郭英杰 | 2008年06月16日 | 27926937-2 | 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郭英杰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200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1996年至今任深圳翠艺执行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郭英杰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8 | 2017年07月25日 | 2020年07月24日 | 9,680,000 | 0 | 0 | 0 | 9,680,000 |
李玉昆 | 副董事长 | 现任 | 男 | 64 | 2017年07月25日 | 2020年07月24日 | 6,113,590 | 0 | 794,600 | 0 | 5,318,990 |
马俊豪 | 董事 | 离任 | 男 | 68 | 2017年07月25日 | 2018年12月24日 | 9,646,634 | 0 | 0 | 0 | 9,646,634 |
郭裕春 | 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 | 现任 | 男 | 37 | 2017年07月25日 | 2020年07月24日 | 4,000,000 | 0 | 0 | 0 | 4,000,000 |
彭凯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39 | 2017年07月25日 | 2020年07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张伟良 | 董事 | 现任 | 男 | 47 | 2017年07月25日 | 2020年07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孙长江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5 | 2017年07月25日 | 2020年07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刘彦文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4 | 2017年07月25日 | 2018年06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张黎明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4 | 2017年07月25日 | 2020年07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周颖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53 | 2018年06月27日 | 2020年07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郝率肄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女 | 39 | 2017年07月25日 | 2020年07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张秋静 | 监事 | 现任 | 女 | 41 | 2017年07月25日 | 2020年07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金萍 | 职工监事 | 现任 | 女 | 47 | 2017年07月25日 | 2020年07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锡燕 | 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55 | 2017年07月25日 | 2020年07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王成波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8 | 2017年07月25日 | 2020年07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杨阳 | 副总经理 | 现任 | 女 | 43 | 2017年07月25日 | 2020年07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陈晓海 | 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46 | 2017年07月25日 | 2018年12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柴钢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2 | 2017年07月27日 | 2020年07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 | -- | -- | -- | -- | -- | 29,440,224 | 0 | 794,600 | 28,645,624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刘彦文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8年06月27日 | 个人原因 |
陈晓海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18年12月30日 | 个人原因 |
马俊豪 | 董事 | 离任 | 2018年12月24日 | 个人身体原因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1、董事
郭英杰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4月出生,高中学历,现兼任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会长、沈阳老字号协会会长。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任萃华有限总经理。目前任深圳翠艺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2010年被评为“沈阳市杰出企业家”,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李玉昆先生,中国国籍,1955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艺美术师,现兼任沈阳市人大代表、中国黄金协会常务理事,曾任沈阳市萃华金银制品厂车间主任、生产技术科长、厂长,萃华实业总经理、萃华有限董事长。李玉昆先生师从穆福宣先生、夏福元先生,是“萃华金店”“花丝、提花、点蓝、錾刻”等传统手艺的第四代传人,是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之一,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郭裕春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7月起,兼任公司总经理。2013年7月30日起,兼任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4年3月,兼任深圳萃华总经理。2013年12月10日,兼任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
彭凯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主要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兼任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荣获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颁发的“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张伟良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7月出生,2008年至今,任深圳翠艺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深圳翠艺的日常管理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
孙长江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律师,现任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沈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辽宁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沈阳工学院董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辽宁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辽宁省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颖女士,中国国籍,1966年1月出生,大连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先后任职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工程系辅导员、大连理工大学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金融与会计研究所讲师,现任职于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金融与会计研究所副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黎明先生,中国国籍,195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现兼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成波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主要负责批发、加盟连锁业务省外拓展业务,具有较深的技术功底及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曾任萃华有限批发、连锁加盟部经理。2008年荣获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颁发的“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2016年如果“沈阳市五一奖章”,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监事
郝率肄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曾任深圳姚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店长,现任公司自营管理部经理,负责日常管理及销售等工作,2009年荣获“沈阳市‘三八’红旗手”称号,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秋静女士,中国国籍,197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销售部经理,主要负责公司加盟业务的运营管理工作。2010年荣获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颁发的“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现任本公司监事会监事。
金萍女士,监事,中国国籍,1972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公司工会副主席。现任公司办公室主管,主要负责办公室综合事务管理工作。2012年荣获沈阳市总工会授予的“沈阳市五一巾帼先进个人”和沈阳市大东区委员会授予的“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2012年12月任沈阳市大东区第十四届政协委员,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3、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郭裕春先生兼任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彭凯先生、副总经理王成波先生,详见本节之“三、任职情况”之“1、董事”。
锡燕女士,中国国籍,1964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萃华有限财务经理,在珠宝首饰企业的财务核算、财务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2010年被沈阳市人民政府评为“劳动模范”。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杨阳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二级培训师、人力资源师(助理),主要负责公司加盟管理部的工作。曾任萃华有限人力资源部经理,多年来从事人力资源、后勤管理工作,在人事、后勤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2008年荣获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颁发的“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2012年被沈阳市大东区政府评委“劳动模范”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柴钢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主要负责公司市场开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郭英杰 |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8年06月10日 | 否 | |
张伟良 |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08年06月10日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公司董事长郭英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董事张伟良在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孙长江 | 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011年02月04日 | 是 | |
孙长江 | 沈阳市律师协会 | 副会长 | 2007年06月08日 | 否 | |
孙长江 | 辽宁省律师协会 | 副会长 | 2009年10月29日 | 否 | |
张黎明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05月24日 | 是 | |
张黎明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5月08日 | 是 | |
周颖 | 大连理工大学 | 教师 | 2003年12月25日 | 是 | |
郭英杰 | 深圳市中金创展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05月06日 | 否 | |
郭英杰 | 深圳市中金创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01月23日 | 否 | |
郭英杰 | 深圳市金山聚酯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3年12月25日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薪酬政策以岗位价值、员工能力、员工业绩为依据,根据岗位工作性质不同,采用不同的薪酬分配方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薪酬确定的依据主要为参照同行业和本地区上市公司工资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最终确定其报酬。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郭英杰 | 董事长 | 男 | 58 | 现任 | 50 | 否 |
李玉昆 | 副董事长 | 男 | 64 | 现任 | 30 | 否 |
马俊豪 | 董事 | 男 | 68 | 离任 | 0 | 否 |
郭裕春 | 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 | 男 | 37 | 现任 | 37.5 | 否 |
彭凯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男 | 39 | 现任 | 30.75 | 否 |
张伟良 | 董事 | 男 | 47 | 现任 | 0 | 是 |
孙长江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现任 | 5 | 否 |
刘彦文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离任 | 5 | 否 |
张黎明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现任 | 5 | 否 |
周颖 | 独立董事 | 女 | 53 | 现任 | 0 | 否 |
郝率肄 | 监事会主席 | 女 | 39 | 现任 | 14.7 | 否 |
张秋静 | 监事 | 女 | 41 | 现任 | 14.4 | 否 |
金萍 | 职工监事 | 女 | 47 | 现任 | 6.5 | 否 |
锡燕 | 财务总监 | 女 | 55 | 现任 | 24 | 否 |
王成波 | 副总经理、董事 | 男 | 48 | 现任 | 22.5 | 否 |
杨阳 | 副总经理 | 女 | 43 | 现任 | 22.5 | 否 |
陈晓海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离任 | 24 | 否 |
柴钢 | 副总经理 | 男 | 42 | 现任 | 24 | 否 |
合计 | -- | -- | -- | -- | 315.85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14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1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625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62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9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16 |
销售人员 | 305 |
技术人员 | 48 |
财务人员 | 36 |
行政人员 | 120 |
合计 | 62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 | 6 |
本科 | 99 |
大专 | 198 |
大专以下 | 322 |
合计 | 625 |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政策坚持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结合岗位价值与职员工作能力为分配依据。根据岗位工作性质不同,采取不同的薪酬分配方式,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年薪制;销售人员及生产人员实行低底薪+高绩效激励制;其他人员实行岗位薪级制。
3、培训计划
公司每年都会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对入职培训、在职培训、管理人员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开展培训工作。对零售终端人员的培训更加系统化,引进外部培训资源的同时,加强内部讲师的队伍建设,做好督查与指导工作。2019年将加大培训力度,完善培训体系,结合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为公司培养更多优秀的员工,促进公司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111,856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1,550,329.89 |
第九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完善信息披露流程,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长主持,邀请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3次临时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本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情形,公司未发生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也无应监事会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均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并审议各项议案,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组织并召开十次董事会会议。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决议程序、决议事项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实行监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以及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充分行使了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组织并召开了九次监事会会议。
5、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创造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实现社会、股东、员工等各方面的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上市后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的披露公司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地获得公司相关信息。并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
7、投资者关系
公司上市后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顺利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制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负责人,通过直接接待、电话、邮件、公司网站、交易所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的顺利沟通,并在法律法规等要求范围内解答投资者的问题。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注意规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运作,具有完整的业务、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以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完全独立运作、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一)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和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独立开展业务,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不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投资本公司外,并无其他与本公司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经营性投资和参与经营的事项,其他股东也未从事与公司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产生,不存在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存在在股东关联单位、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职务的情况。公司员工独立,薪酬、社会保险等独立管理,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体系。
(三)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于实际控制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完整的资产结构和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级管理部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同时,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设置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和配套部门;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情况。
(五)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实行独立核算,并根据现行的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与会计管理制度,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在银行独立开立帐户,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并履行纳税义务,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存在与股东共用银行账号或混合纳税现象。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5.27% | 2018年04月27日 | 2018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8-037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4.90% | 2018年02月01日 | 2018年02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8-011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5.24% | 2018年06月27日 | 2018年06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8-051 |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91% | 2018年11月20日 | 2018年11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8-092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孙长江 | 10 | 10 | 0 | 0 | 0 | 否 | 4 |
张黎明 | 10 | 10 | 0 | 0 | 0 | 否 | 4 |
刘彦文 | 4 | 4 | 0 | 0 | 0 | 否 | 3 |
周颖 | 6 | 6 | 0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是√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均能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的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到公司实地考察,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并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制度的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报告期内,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及其他事项未提出过异议。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多次会议,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公司财务部监督和核查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定期财务报告、生产经营控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时公司内控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的内控制度体系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并能有效控制风险。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方案,根据公司各个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的工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多渠道广泛搜寻适合企业发展的优秀人才。认真履行职责,秉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职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工作进行审核与评定。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与聘任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表了相关审查意见。
4、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的需求,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由薪酬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决定。公司建立了以关键任务指标为考核内容的绩效考核制度,明确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及相关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部由董事会聘任,承担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年终考评,制定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批。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19年04月25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情见公司2019年0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一.重大缺陷:公司管理层存在舞弊;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反映对重大错报的纠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报。 | 一.重大缺陷: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企业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重要信息泄密或知识产权受到侵权,消弱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造成重大损失。 |
定量标准 | 一.重大缺陷:资产总额的5%以上错报,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股东权益总额5%以上的错报,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收入总额的5%以上错报,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净利润总额5%以上的错报,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二.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2%≤错报≤5%,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净资产总额2%≤错报≤5%,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收入总额的2%≤错报≤5%,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净利润总额的2%≤错报≤5%,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三.一般缺陷:错报低于重要缺陷的。 | 一.重大缺陷:造成公司直接或潜在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二.重要缺陷:造成公司直接或潜在经济损失大于1000万元且小于3000万元。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19年04月24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会审字[2019]3025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宫国超、闫长满、管丽华 |
审计报告正文
会审字[2019]3025号
审计报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萃华珠宝)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萃华珠宝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萃华珠宝,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的规定描述每一关键审计事项。(一)营业收入确认1.事项描述如附注“五、31”所述,萃华珠宝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黄金等产品的销售收入、加工费收入、加盟费收入等。2018年度萃华珠宝营业收入为269,269万元,较上年下降1.98%,其中产品销售收入为261,593万元,较上年下降2.79%;加工费收入2,268万元,较上年下降11.43%;加盟费收入为4,352万元,较上年上升74.13%。营业收入为合并利润表的重要组成项目,产生错报的固有风险较高,因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1)了解、评价并测试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关键环节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2)实施分析程序,分析历年产品销售收入趋势是否合理、进行同行业对比分析,检查波动趋势是否合理;检查分产品、分月份毛利率波动是否合理。
(3)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获取期后应收账款客户明细表、检查期后收款凭证。(4)检查销售发票、出库凭证、收款凭证、特许加盟合同、发票等资料;将收入与增值税进行勾稽比对;对销售客户和加盟商实施了函证程序。
(5)获取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价格表,并与萃华珠宝销售产品的单价实施比对分析程序,检查是否合理。
(6)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执行抽样测试,核对至出库单、销售发票和相关证据,以认定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内。
经审计,我们认为萃华珠宝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1.事项描述如附注“五、5”所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萃华珠宝存货账面余额175,42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68.38%,占资产总额为57.47%,存货跌价准备0元。萃华珠宝的存货主要为黄金类产品,占存货比例为94.60%,为存货的主要构成部分。
萃华珠宝存货余额占流动资产和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大,黄金的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涉及萃华珠宝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运用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和测试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对管理层确定可变现净值时的估计售价、销售费用等数据进行测算并与实际数据进行核对,以评价管理层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做出的判断是否合理。
(3)结合存货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状况是否存在减值,关注长期积压可能存在减值的情况,从而分析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4)获取黄金的公开市场价格,并核对管理层用于测算减值的公开价格是否与其相符。
(5)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对计算过程进行复核。
经审计我们认为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面所做的判断是恰当的。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萃华珠宝2018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萃华珠宝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萃华珠宝、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萃华珠宝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萃华珠宝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萃华珠宝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萃华珠宝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6)就萃华珠宝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2019年
月
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09,927,235.49 | 400,812,610.2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25,825,302.47 | 193,872,506.40 |
其中: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 | 125,825,302.47 | 193,872,506.40 |
预付款项 | 9,048,123.09 | 7,096,807.3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857,776.53 | 50,072,179.6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754,280,873.71 | 1,542,787,603.57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1,690,368.94 | 138,170,305.22 |
流动资产合计 | 2,565,629,680.23 | 2,332,812,012.3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4,710,000.00 | 24,710,0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8,700,000.00 | 8,05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63,755,857.24 | 19,826,624.53 |
固定资产 | 304,869,801.52 | 172,400,888.70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3,147,074.84 | 2,848,605.1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2,738,952.64 | 51,848,551.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379,269.97 | 6,882,420.3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427,426.70 | 6,007,478.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86,728,382.91 | 292,574,567.94 |
资产总计 | 3,052,358,063.14 | 2,625,386,580.31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989,000,000.00 | 695,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650,880,200.00 | 634,284,080.00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57,055,135.56 | 48,926,331.59 |
预收款项 | 45,028,779.21 | 9,995,656.1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1,021.30 | 90,817.77 |
应交税费 | 12,859,422.10 | 11,841,650.83 |
其他应付款 | 43,188,354.39 | 44,044,863.71 |
其中:应付利息 | 1,216,600.77 | 1,851,137.66 |
应付股利 |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020,365.07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22,173,277.63 | 1,444,183,400.0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30,979,634.93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892,500.00 | 4,042,5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908,105.63 | 17,175,835.2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9,780,240.56 | 21,218,335.23 |
负债合计 | 1,871,953,518.19 | 1,465,401,735.3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50,680,000.00 | 150,68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01,955,951.83 | 401,955,951.8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666,578.78 | 35,248,431.4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611,917,037.57 | 590,257,474.5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00,219,568.18 | 1,178,141,857.82 |
少数股东权益 | -19,815,023.23 | -18,157,012.8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80,404,544.95 | 1,159,984,845.0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052,358,063.14 | 2,625,386,580.31 |
法定代表人:郭英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锡燕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越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5,417,616.20 | 258,560,059.6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11,910,758.60 | 207,019,284.60 |
其中: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11,910,758.60 | 207,019,284.60 |
预付款项 | 81,762,660.11 | 31,308,797.16 |
其他应收款 | 117,878,659.61 | 173,939,031.6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558,415,803.73 | 490,703,026.83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7,951,620.55 | 43,506,156.48 |
流动资产合计 | 1,173,337,118.80 | 1,205,036,356.37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00,000.00 | 1,000,0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61,391,962.07 | 160,741,962.07 |
投资性房地产 | 45,046,931.19 | |
固定资产 | 160,190,849.99 | 21,529,023.22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2,497,733.14 | 2,386,199.6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1,927,084.08 | 38,335,175.0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484,628.92 | 4,933,084.5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476,942.00 | 4,353,942.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22,016,131.39 | 233,279,386.56 |
资产总计 | 1,695,353,250.19 | 1,438,315,742.9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90,000,000.00 | 305,00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99,220,000.00 | 218,400,000.00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87,932,103.78 | 34,276,334.96 |
预收款项 | 8,965,464.30 | 932,235.02 |
应付职工薪酬 | 117,200.92 | 90,548.27 |
应交税费 | 1,354,944.72 | 2,839,509.49 |
其他应付款 | 46,402,345.50 | 11,391,820.01 |
其中:应付利息 | 918,318.14 | 404,087.72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833,992,059.22 | 572,930,447.7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012,500.00 | 1,162,5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21,153.8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12,500.00 | 1,683,653.84 |
负债合计 | 835,004,559.22 | 574,614,101.5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50,680,000.00 | 150,68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01,955,951.83 | 401,955,951.8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666,578.78 | 35,248,431.43 |
未分配利润 | 272,046,160.36 | 275,817,258.0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60,348,690.97 | 863,701,641.3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695,353,250.19 | 1,438,315,742.93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2,692,691,287.04 | 2,747,008,445.08 |
其中:营业收入 | 2,692,691,287.04 | 2,747,008,445.0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627,675,041.51 | 2,667,461,007.06 |
其中:营业成本 | 2,425,877,955.60 | 2,496,086,239.5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2,275,843.52 | 10,809,793.29 |
销售费用 | 77,711,212.53 | 60,365,397.16 |
管理费用 | 34,352,995.11 | 34,132,288.25 |
研发费用 | 1,629,615.66 | 641,174.08 |
财务费用 | 79,441,552.46 | 56,285,717.28 |
其中:利息费用 | 80,378,814.89 | 59,200,011.08 |
利息收入 | 1,595,640.96 | 3,551,540.70 |
资产减值损失 | -3,614,133.37 | 9,140,397.49 |
加:其他收益 | 2,824,175.69 | 2,002,568.9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855,515.55 | 13,903,279.2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214,269.86 | -18,036,194.02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 32,557.96 | 56,523.91 |
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3,514,224.87 | 77,473,616.17 |
加:营业外收入 | 954.72 | 3,837,967.55 |
减:营业外支出 | 2,011,168.76 | 135,567.3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1,504,010.83 | 81,176,016.37 |
减:所得税费用 | 13,549,886.99 | 24,748,484.1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954,123.84 | 56,427,532.2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954,123.84 | 56,427,532.22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9,612,134.25 | 62,561,189.86 |
少数股东损益 | -1,658,010.41 | -6,133,657.64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7,954,123.84 | 56,427,532.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9,612,134.25 | 62,561,189.8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58,010.41 | -6,133,657.64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0 | 0.4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0 | 0.4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郭英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锡燕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越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775,613,912.01 | 992,480,861.89 |
减:营业成本 | 666,626,094.14 | 873,081,869.22 |
税金及附加 | 9,683,940.42 | 7,967,580.05 |
销售费用 | 35,768,172.38 | 34,132,812.73 |
管理费用 | 18,589,527.37 | 15,971,318.53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35,192,266.55 | 19,210,241.73 |
其中:利息费用 | 35,535,111.55 | 21,964,564.98 |
利息收入 | 770,590.70 | 3,193,624.83 |
资产减值损失 | -4,515,000.55 | 11,559,946.69 |
加:其他收益 | 359,043.92 | 717,518.9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10,354.36 | 8,397,832.9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799,513.73 | -8,702,384.6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6,523.9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738,796.25 | 31,026,584.19 |
加:营业外收入 | 0.08 | 300,000.02 |
减:营业外支出 | 2,010,142.89 | 2,00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728,653.44 | 31,324,584.21 |
减:所得税费用 | 1,547,179.92 | 7,938,142.06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81,473.52 | 23,386,442.1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81,473.52 | 23,386,442.1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181,473.52 | 23,386,442.1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90,877,167.68 | 3,158,338,523.5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295,731.47 | 39,144,417.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45,172,899.15 | 3,197,482,940.5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039,318,365.49 | 2,967,955,423.2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2,389,472.23 | 40,929,748.1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320,973.54 | 49,329,691.7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964,829.23 | 63,351,706.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09,993,640.49 | 3,121,566,569.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179,258.66 | 75,916,370.8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722,377.7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4,000.00 | 64,389.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0 | 296,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44,000.00 | 298,786,766.7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7,854,736.16 | 8,342,745.4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50,000.00 | 1,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03,684.58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8,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8,504,736.16 | 207,946,43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460,736.16 | 90,840,336.7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33,787,722.22 | 735,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8,080,962.82 | 80,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1,868,685.04 | 815,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45,000,000.00 | 785,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4,597,091.89 | 69,288,168.21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901,243.89 | 24,607,664.4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0,498,335.78 | 878,895,832.6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370,349.26 | -63,895,832.6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088,871.76 | 102,860,874.9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8,583,328.98 | 255,722,454.0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6,672,200.74 | 358,583,328.98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62,839,688.62 | 1,114,071,020.9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7,597,098.64 | 27,564,516.3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00,436,787.26 | 1,141,635,537.2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67,126,761.40 | 942,099,637.1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7,473,387.59 | 25,577,844.0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385,860.10 | 27,539,943.6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068,414.90 | 77,330,952.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6,054,423.99 | 1,072,548,376.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382,363.27 | 69,087,160.3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722,377.7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4,389.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0 | 296,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00.00 | 298,786,766.7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2,542,979.98 | 5,736,134.1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881,243.89 | 102,765,518.18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8,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3,424,223.87 | 306,501,652.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424,223.87 | -7,714,885.5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90,000,000.00 | 305,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020,962.82 | 80,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6,020,962.82 | 385,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5,000,000.00 | 345,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9,187,299.20 | 33,228,373.3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130,000.00 | 17,819,781.2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8,317,299.20 | 396,048,154.6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703,663.62 | -11,048,154.6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1,338,196.98 | 50,324,120.2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5,160,778.43 | 184,836,658.1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3,822,581.45 | 235,160,778.43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50,680,000.00 | 401,955,951.83 | 35,248,431.43 | 590,257,474.56 | -18,157,012.82 | 1,159,984,845.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0,680,000.00 | 401,955,951.83 | 35,248,431.43 | 590,257,474.56 | -18,157,012.82 | 1,159,984,845.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8,147.35 | 21,659,563.01 | -1,658,010.41 | 20,419,699.9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612,134.25 | -1,658,010.41 | 27,954,123.8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8,147.35 | -7,952,571.24 | -7,534,423.8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8,147.35 | -418,147.3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534,423.89 | -7,534,423.8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0,68 | 401,955 | 35,666, | 611,917 | -19,815, | 1,180,4 |
0,000.00 | ,951.83 | 578.78 | ,037.57 | 023.23 | 04,544.9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50,680,000.00 | 401,955,951.83 | 32,909,787.21 | 542,088,905.03 | -10,505,472.26 | 1,117,129,171.8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0,680,000.00 | 401,955,951.83 | 32,909,787.21 | 542,088,905.03 | -10,505,472.26 | 1,117,129,171.8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38,644.22 | 48,168,569.53 | -7,651,540.56 | 42,855,673.1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2,561,189.86 | -6,133,657.64 | 56,427,532.2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17,882.92 | -1,517,882.9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517,882.92 | -1,517,882.92 |
(三)利润分配 | 2,338,644.22 | -14,392,620.33 | -12,053,976.1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338,644.22 | -2,338,644.2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053,976.11 | -12,053,976.1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0,680,000.00 | 401,955,951.83 | 35,248,431.43 | 590,257,474.56 | -18,157,012.82 | 1,159,984,845.00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50,680,000.00 | 401,955,951.83 | 35,248,431.43 | 275,817,258.08 | 863,701,641.34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0,680,000.00 | 401,955,951.83 | 35,248,431.43 | 275,817,258.08 | 863,701,641.3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8,147.35 | -3,771,097.72 | -3,352,950.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81,473.52 | 4,181,473.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8,147.35 | -7,952,571.24 | -7,534,423.8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8,147.35 | -418,147.3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534,423.89 | -7,534,423.89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 |
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0,680,000.00 | 401,955,951.83 | 35,666,578.78 | 272,046,160.36 | 860,348,690.9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50,680,000.00 | 401,955,951.83 | 32,909,787.21 | 266,823,436.26 | 852,369,175.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0,680,000.00 | 401,955,951.83 | 32,909,787.21 | 266,823,436.26 | 852,369,175.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38,644.22 | 8,993,821.82 | 11,332,466.0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386,442.15 | 23,386,442.1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2,338,644.22 | -14,392,620.33 | -12,053,976.1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338,644.22 | -2,338,644.2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053,976.11 | -12,053,976.11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0,680,000.00 | 401,955,951.83 | 35,248,431.43 | 275,817,258.08 | 863,701,641.34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56年的集体企业沈阳市金银制品厂。2004年
月
日,经沈阳市大东区政府批准,沈阳萃华金银制品实业公司由集体所有制企业员工自愿以量化资产与其他投资者设立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制品实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
月
日取得21010000001142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8年
月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总股本为11,300万元。2014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768万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5,068万股。2016年
月
日经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原注册号210100000011425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0117879506X。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为金银制品、氯化金、金银饰品、珠宝、铂首饰、钯首饰、工艺品、电工触头、石钢玉件、钟表、不锈钢制品生产、加工、批发、零售;房屋租赁;旧首饰收购、兑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黄金交易代理。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
月
日决议批准报出。
(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深圳萃华 | 100.00 | |
2 | 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 | 新华峰 | 100.00 | |
3 | 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 | 萃华珠宝城 | 51.00 | |
4 | 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 | 北京萃华廷 | 100.00 |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
序号 | 二级子公司全称 | 二级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深圳华宝鑫珠宝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华宝鑫 | 100.00 | |
2 | 深圳市西岸联合珠宝有限公司 | 联合珠宝 | 100.00 | |
3 | 深圳市十全十美钻石有限公司 | 十全十美 | 60.00 |
华宝鑫、联合珠宝系一级子公司深圳萃华的全资子公司,十全十美系一级子公司深圳萃华的控股子公司,其具体情况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持续经营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参照披露珠宝相关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
)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
)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
)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股权投资均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且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所对应的持股比例计算的对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与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后续计量时,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但不涉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在合并日,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按照对子公司累计持股比例计算的对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同时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财务报表,并且本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本公司所发生的每次交易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本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不早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因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余额不足,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未予以全额恢复的,本公司在报表附注中对这一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金额、归属于本公司的金额及因资本公积余额不足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等。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股权投资均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且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在后续计量时,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但不涉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进一步取得股份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初始投资成本与对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所享有的份额进行抵销,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投资方所发生的每次交易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金融资产或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注:
如果原企业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且存在商誉的)。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此外,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其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④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金融工具
(
)金融资产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前者主要是指本公司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投资。这类资产在初始计量时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取得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这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类金融资产在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主要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具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国债、公司债券等。这类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主要是指本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其形成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
)金融负债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这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
)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六条所指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
)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现时义务仍存在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也不终止确认转出的资产。
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
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
)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②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不包括应收款项)
A.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测试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将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持有至到期投资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即使合同条款因债务方或金融资产发行方发生财务困难而重新商定或修改,在确认减值损失时,仍用条款修改前所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计算。
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测试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分析,判断该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是否持续下降。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已达到或超过
个月,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确认减
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可参照上述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分析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市场法计量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司需要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本公司将100万元以上应收账款,5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组合1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20.00% | 20.00% |
3-4年 | 30.00% | 30.00% |
4-5年 | 30.00% | 3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参照披露珠宝相关业公司需要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在途物资、原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等。
(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计价。
(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分次摊销法摊销。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分次摊销法摊销。
13、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
)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
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30 | 5 | 3.17 |
16、固定资产(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00 | 4.75-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19.00-9.5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00 | 31.67-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6 | 5.00 | 31.67-15.83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4-6 | 5.00 | 23.75-15.83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参照披露珠宝相关业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权利证书中确定的使用年限 |
计算机软件 | 3-5年 | 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黄金席位 | 6年 | 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残值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0、长期资产减值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逐项检查,根据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法律环境、市场需求、行业及盈利能力等的各种变化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当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予以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投资性房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前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当存在下列迹象的,按固定资产单项项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①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②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③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1.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对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
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
)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以下情况的,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①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②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并在剩余年限内可能不会回升;③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
)商誉减值测试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这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2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合理摊销。
22、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
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23、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4、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③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④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
)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
)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5、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的分类依据
本公司发行的优先股(或永续债,下同)划分为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根据相关合同或协议中具体内容,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判断。
①赎回选择权
如果本公司所发行的优先股需要在某特定日期由本公司赎回,则该优先股属于金融负债;如果是购买方享有赎回选择权,该优先股仍然属于金融负债,如果购买方放弃了选择权,则重分类为权益工具;如果赎回选择权属于本公司,那么该优先股属于权益工具,但本公司一旦选择赎回且将这种赎回选择予以公告,则将权益工具重分类为金融负债。
②股利发放
如果是否发放现金股利完全取决于本公司的意愿,则该优先股划分权益工具;如果发放的现金股利是强制性的,则将优先股划分为金融负债。
③转换为普通股
本公司发行的优先股如果附加可转换为普通股条件的,优先股是划分为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则取决于未来转换为普通股的数量是否固定:如果未来转换的普通股数量是非固定的,则发行的优先股属于金融负债;如果未来转换的普通股数量是固定的,则划分为权益工具。
(2)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分类为基础,确定该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等的会计处理。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债”,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作为本公司(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股”,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
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26、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参照披露珠宝相关业公司需要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如下: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如下:
①批发业务:在货品已经交付客户并经客户签收确认,公司已经收取款项或已经取得索取货款的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
②零售业务:在已经收取货款并已将商品交付顾客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③联销业务(通过百货商场专柜销售):公司根据与百货商场签订的联销协议,由百货商场在商品交付顾客时统一向顾客收取全部款项,公司于约定结算期按收到的百货商场销售清单确认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来料加工业务(收取加工费):在相关商品加工完毕并交付客户,已经收取加工费或取得收取加工费的有关凭据时确认加工费收入。
②代理客户采购贵金属业务:公司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可以通过自有交易席位代理无会员资格的客户购买黄金、铂金等贵金属。公司收取一定代理交易手续费,公司于为客户代理交易完毕时,将交易手续费确认为手续费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2.特许经营业务(收取加盟费):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加盟费收入。
(4)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预计合同成本能够收回时,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预计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时,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如果预计合同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则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27、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29、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②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
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对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根据财政部2018年
月
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应收账款 | 193,872,506.40 | 207,019,284.60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93,872,506.40 | 207,019,284.60 | ||
应付账款 | 48,926,331.59 | 34,276,334.96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48,926,331.59 | 34,276,334.96 | ||
应付利息 | 1,851,137.66 | 404,087.72 | ||
其他应付款 | 42,193,726.05 | 44,044,863.71 | 10,987,732.29 | 11,391,820.01 |
2017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项目 | 合并利润表 | 母公司利润表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管理费用 | 34,773,462.33 | 34,132,288.25 | 15,971,318.53 | 15,971,318.53 |
研发费用 | 641,174.08 | |||
其他收益 | 1,985,050.08 | 2,002,568.97 | 700,000.08 | 717,518.97 |
营业外收入 | 3,855,486.44 | 3,837,967.55 | 317,518.91 | 300,000.02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批发零售销售收入、加工劳务收入、加盟费收入 | 17%、16%、10%、6%、5%、3% |
消费税 | 零售环节销售的金银珠宝首饰销售收入 | 5%、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2、税收优惠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税收优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67,328.96 | 764,731.16 |
银行存款 | 323,527,926.43 | 338,092,428.16 |
其他货币资金 | 185,631,980.10 | 61,955,450.91 |
合计 | 509,927,235.49 | 400,812,610.23 |
其他说明1.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公司为采购黄金、铂金原材料而存入上海黄金交易所账户的结算保证金以及黄金租借保证金。2.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51,882,538.37元系存入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购料保证金,494,406.98元系存在支付宝和易付宝账户的
销售款,43,205,034.75元系公司租借黄金保证金,90,000,000.00元系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50,000.00元系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交纳的信用保证金。租借黄金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支付宝信用保证金截止期末处于冻结状态。除上述事项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3.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27.22%,主要由于12月应收款回款较好、12月售后租回收到融资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账款 | 125,825,302.47 | 193,872,506.40 |
合计 | 125,825,302.47 | 193,872,506.40 |
(1)应收票据
1)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84,000,000.00 | |
合计 | 184,000,000.00 |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412,908.53 | 4.61% | 6,412,908.53 | 100.00% | 6,412,908.53 | 3.04% | 6,412,908.53 | 10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2,559,628.29 | 95.24% | 6,734,325.82 | 5.08% | 125,825,302.47 | 204,203,662.78 | 96.96% | 10,331,156.38 | 5.06% | 193,872,506.4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5,000.00 | 0.15% | 205,000.00 | 100.00% | ||||||
合计 | 139,177,536.82 | 100.00% | 13,352,234.35 | 9.59% | 125,825,302.47 | 210,616,571.31 | 100.00% | 16,744,064.91 | 7.95% | 193,872,506.40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海城市萃华金银珠宝经销有限公司 | 5,244,973.13 | 5,244,973.13 | 100.00% |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 |
海城市义顺来金银珠宝经销有限公司 | 1,167,935.40 | 1,167,935.40 | 100.00% |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 |
合计 | 6,412,908.53 | 6,412,908.53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31,179,494.78 | 6,558,974.74 | 5.00% |
1至2年 | 1,106,708.33 | 110,670.84 | 10.00% |
2至3年 | 173,473.18 | 34,694.64 | 20.00% |
3至4年 | 99,952.00 | 29,985.60 | 30.00% |
合计 | 132,559,628.29 | 6,734,325.82 | 5.0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391,830.56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S客户 | 6,117,454.22 | 4.40 | 305,872.71 |
T客户 | 5,244,973.13 | 3.77 | 5,244,973.13 |
XS客户 | 4,610,158.00 | 3.31 | 230,507.90 |
XT客户 | 4,593,587.00 | 3.30 | 229,679.35 |
OZ客户 | 2,985,498.00 | 2.15 | 149,274.90 |
合计 | 23,551,670.35 | 16.92 | 6,160,307.99 |
3、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430,339.12 | 93.17% | 4,551,589.86 | 64.14% |
1至2年 | 599,412.01 | 6.62% | 358,742.72 | 5.05% |
2至3年 | 9,507.66 | 0.11% | 179,394.72 | 2.53% |
3年以上 | 8,864.30 | 0.10% | 2,007,080.00 | 28.28% |
合计 | 9,048,123.09 | -- | 7,096,807.30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北京程氏金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547,526.00 | 30.63 |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 1,262,599.82 | 24.99 |
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 200,000.00 | 3.96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河供电公司 | 200,000.00 | 3.96 |
北京东方艺珍花丝镶嵌厂 | 183,262.00 | 3.63 |
合计 | 3,393,387.82 | 67.17 |
其他说明:
4、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4,857,776.53 | 50,072,179.65 |
合计 | 4,857,776.53 | 50,072,179.65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794,452.84 | 18.79% | 1,794,452.84 | 100.00% | 1,794,452.84 | 3.26% | 1,794,452.84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753,333.20 | 81.21% | 2,895,556.67 | 37.35% | 4,857,776.53 | 53,190,039.13 | 96.74% | 3,117,859.48 | 5.86% | 50,072,179.65 |
合计 | 9,547,786.04 | 100.00% | 4,690,009.51 | 49.12% | 4,857,776.53 | 54,984,491.97 | 100.00% | 4,912,312.32 | 8.93% | 50,072,179.65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大连拓峰经贸有限公司 | 1,794,452.84 | 1,794,452.84 | 100.00% | |
合计 | 1,794,452.84 | 1,794,452.84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342,021.15 | 167,101.07 | 5.00% |
1至2年 | 334,406.07 | 33,440.61 | 10.00% |
2至3年 | 1,174,348.00 | 234,869.60 | 20.00% |
3年以上 | 632,017.98 | 189,605.39 | 30.00% |
5年以上 | 2,270,540.00 | 2,270,540.00 | 100.00% |
合计 | 7,753,333.20 | 2,895,556.67 | 37.3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22,302.81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款项性质 | ||
保证金 | 3,442,793.57 | 1,435,648.00 |
定金 | 50,000,000.00 | |
往来款 | 3,794,452.84 | 2,103,913.10 |
押金 | 1,559,642.76 | 1,108,301.06 |
其他 | 750,896.87 | 336,629.81 |
合计 | 9,547,786.04 | 54,984,491.97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沈阳虹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000,000.00 | 5年以上 | 20.95% | 2,000,000.00 |
大连拓峰经贸有限 | 往来款 | 1,794,452.84 | 5年以上 | 18.79% | 1,794,452.84 |
公司 | |||||
深圳市完美爱钻石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000,000.00 | 2-3年 | 10.47% | 200,000.00 |
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800,000.00 | 1年以内 | 8.38% | 40,000.00 |
深圳芮欧时尚生活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19,875.00 | 1年以内 | 5.44% | 25,993.75 |
合计 | -- | 6,114,327.84 | -- | 64.04% | 4,060,446.59 |
5、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27,140,054.37 | 827,140,054.37 | 545,854,139.63 | 545,854,139.63 | ||
库存商品 | 926,139,506.41 | 926,139,506.41 | 971,898,273.75 | 971,898,273.75 | ||
周转材料 | 981,264.84 | 981,264.84 | 858,261.76 | 858,261.76 | ||
委托加工物资 | 20,048.09 | 20,048.09 | 24,176,928.43 | 24,176,928.43 | ||
合计 | 1,754,280,873.71 | 1,754,280,873.71 | 1,542,787,603.57 | 1,542,787,603.57 |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6、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 | 41,561,997.98 | 34,345,674.94 |
暂估入库材料的进项税 | 115,136,872.78 | 102,798,266.27 |
理财产品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4,991,498.18 | 1,026,364.01 |
合计 | 161,690,368.94 | 138,170,305.22 |
其他说明: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24,710,000.00 | 24,710,000.00 | 24,710,000.00 | 24,710,000.00 | ||
按成本计量的 | 24,710,000.00 | 24,710,000.00 | 24,710,000.00 | 24,710,000.00 | ||
合计 | 24,710,000.00 | 24,710,000.00 | 24,710,000.00 | 24,710,000.00 |
(2)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本期现金红利 |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深圳市中金创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10,500,000.00 | 10,500,000.00 | 1.43% | |||||||
深圳市中金创展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210,000.00 | 3,210,000.00 | 1.42% | |||||||
深圳市珠宝贷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33% | |||||||
广州民营投资股份 | 1,000,000.00 | 1,000,000.00 | 0.50% |
有限公司 | |||||
合计 | 24,710,000.00 | 24,710,000.00 | -- |
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沈阳中和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8,050,000.00 | 650,000.00 | 8,700,000.00 | ||||||||
小计 | 8,050,000.00 | 650,000.00 | 8,700,000.00 | ||||||||
合计 | 8,050,000.00 | 650,000.00 | 8,700,000.00 |
其他说明
增减变动说明: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沈阳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天津甲子中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锦绣中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
月
日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沈阳中和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该合伙企业,本公司认缴出资额7,000.00万元,原持股比例35%,该合伙企业2018年引入新的投资者,本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28%。截至本期末应出资额870.00万元已投资到位。
9、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430,515.84 | 29,430,515.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142,823.25 | 46,142,823.25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46,142,823.25 | 46,142,823.2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 75,573,339.09 | 75,573,339.09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603,891.31 | 9,603,891.3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13,590.54 | 2,213,590.54 | |
(1)计提或摊销 | 2,213,590.54 | 2,213,590.5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 11,817,481.85 | 11,817,481.8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3,755,857.24 | 63,755,857.2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826,624.53 | 19,826,624.53 |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珠宝城大楼 | 45,046,931.19 | 2018年度新购入,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10、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04,869,801.52 | 172,400,888.70 |
合计 | 304,869,801.52 | 172,400,888.70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5,328,332.87 | 11,884,831.89 | 10,199,788.85 | 8,142,348.64 | 4,222,478.25 | 239,777,780.5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0,571,923.31 | 470,756.03 | 1,460,691.19 | 456,605.43 | 455,818.27 | 193,415,794.23 |
(1)购置 | 190,571,923.31 | 470,756.03 | 1,460,691.19 | 456,605.43 | 455,818.27 | 193,415,794.23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46,142,823.25 | 107,461.31 | 46,250,284.56 | |||
(1)处置或报废 | 107,461.31 | 107,461.31 | ||||
(2)转投资性房地产 | 46,142,823.25 | 46,142,823.25 | ||||
4.期末余额 | 349,757,432.93 | 12,355,587.92 | 11,553,018.73 | 8,598,954.07 | 4,678,296.52 | 386,943,290.1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4,797,574.54 | 7,183,523.01 | 7,407,083.62 | 5,679,631.45 | 2,309,079.18 | 67,376,891.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464,466.81 | 722,831.13 | 1,111,939.40 | 945,790.15 | 553,657.60 | 14,798,685.09 |
(1)计提 | 11,464,466.81 | 722,831.13 | 1,111,939.40 | 945,790.15 | 553,657.60 | 14,798,685.0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2,088.24 | 102,088.24 | ||
(1)处置或报废 | 102,088.24 | 102,088.24 |
4.期末余额 | 56,262,041.35 | 7,906,354.14 | 8,416,934.78 | 6,625,421.60 | 2,862,736.78 | 82,073,488.6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3,495,391.58 | 4,449,233.78 | 3,136,083.95 | 1,973,532.47 | 1,815,559.74 | 304,869,801.5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0,530,758.33 | 4,701,308.88 | 2,792,705.23 | 2,462,717.19 | 1,913,399.07 | 172,400,888.70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珠宝城大楼 | 140,984,683.84 | 2018年度新购入,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珠宝城大楼与投资性房地产中“珠宝城大楼”为同一项资产,公司将出租部分列报至投资性房
地产。
11、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黄金交易所席位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86,738.28 | 2,680,000.00 | 910,000.00 | 4,704,348.81 | 8,981,087.0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6,093.57 | 426,093.57 | |||||
(1)购置 | 426,093.57 | 426,093.5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686,738.28 | 2,680,000.00 | 910,000.00 | 5,130,442.38 | 9,407,180.6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0,410.45 | 625,333.33 | 910,000.00 | 4,466,738.13 | 6,132,481.9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896.44 | 106,727.47 | 127,623.91 | |||
(1)计提 | 20,896.44 | 106,727.47 | 127,623.9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 |
置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51,306.89 | 625,333.33 | 910,000.00 | 4,573,465.60 | 6,260,105.8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35,431.39 | 2,054,666.67 | 556,976.78 | 3,147,074.8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6,327.83 | 2,054,666.67 | 237,610.68 | 2,848,605.1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12、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 | 537,888.90 | 537,888.90 | ||
深圳市西岸联合珠宝有限公司 | 182,470.64 | 182,470.64 | ||
合计 | 720,359.54 | 720,359.54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 | 537,888.90 | 537,888.90 | ||
深圳市西岸联合珠宝有限公司 | 182,470.64 | 182,470.64 | ||
合计 | 720,359.54 | 720,359.54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萃华珠宝城于2012年8月设立,截止购买日2013年12月10日,本公司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与购买价款的差额在合并层面确认为商誉;本公司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在以前年度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联合珠宝于2011年4月成立,截止购买日2016年7月1日,本公司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与购买价的差额在合并层面确认为商誉;本公司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在以前年度对其计提减值准备。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13、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50,630,802.39 | 16,116,257.31 | 15,317,350.98 | 51,429,708.72 | |
其他 | 1,217,748.78 | 285,249.26 | 193,754.12 | 1,309,243.92 | |
合计 | 51,848,551.17 | 16,401,506.57 | 15,511,105.10 | 52,738,952.64 |
其他说明
1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3,767,695.44 | 3,441,923.86 | 19,809,105.26 | 4,952,276.3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894,371.44 | 723,592.86 | 6,170,640.12 | 1,542,660.03 |
可抵扣亏损 | 2,639,813.20 | 659,953.30 | ||
超限额职工教育经费 | 291,600.49 | 72,900.12 | ||
无形资产摊销 | 101,335.96 | 25,333.99 | 95,835.56 | 23,958.89 |
递延收益 | 1,012,500.00 | 253,125.00 | 1,162,500.00 | 290,625.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7,101,363.84 | 6,775,340.96 | ||
可结转下年度抵扣的捐赠支出 | 2,000,000.00 | 500,000.00 | ||
合计 | 49,517,079.88 | 12,379,269.97 | 27,529,681.43 | 6,882,420.36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合并方式并购子公司资产评估增值 | 53,616,699.92 | 13,404,174.98 | 56,188,676.68 | 14,047,169.17 |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6,112,905.96 | 1,528,226.49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负商誉 | 6,015,722.60 | 1,503,930.65 | 6,401,758.28 | 1,600,439.57 |
合计 | 59,632,422.52 | 14,908,105.63 | 68,703,340.92 | 17,175,835.2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379,269.97 | 6,882,420.3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908,105.63 | 17,175,835.23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274,548.36 | 1,847,271.97 |
可抵扣亏损 | 34,363,934.56 | 30,272,008.88 |
合计 | 38,638,482.92 | 32,119,280.85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8 | 28,119.51 | ||
2019 | 689,831.08 | 949,017.02 | |
2020 | 7,880,929.49 | 7,880,929.49 | |
2021 | 9,140,874.50 | 9,140,874.50 | |
2022 | 12,270,516.08 | 12,273,068.36 | |
2023 | 4,381,783.41 | ||
合计 | 34,363,934.56 | 30,272,008.88 | -- |
其他说明: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装修工程款 | 8,123,890.70 | 4,353,942.00 |
住房使用权① | 1,653,536.00 | 1,653,536.00 |
售后租回保证金 | 6,650,000.00 | |
合计 | 16,427,426.70 | 6,007,478.00 |
其他说明:
①住房使用权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萃华购买企业人才住房,深圳萃华只有使用权。
16、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90,000,000.00 | 5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825,000,000.00 | 64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74,000,000.00 | |
合计 | 989,000,000.00 | 695,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650,880,200.00 | 634,284,080.00 |
合计 | 650,880,200.00 | 634,284,080.00 |
其他说明:
18、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57,055,135.56 | 48,926,331.59 |
合计 | 57,055,135.56 | 48,926,331.59 |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51,496,120.68 | 30,813,896.55 |
应付工程款及租金 | 1,038,662.76 | 16,034,148.42 |
其他 | 4,520,352.12 | 2,078,286.62 |
合计 | 57,055,135.56 | 48,926,331.59 |
19、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44,676,445.16 | 9,514,339.07 |
预收房屋租金 | 352,334.05 | 481,317.11 |
合计 | 45,028,779.21 | 9,995,656.18 |
2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0,817.77 | 45,853,455.17 | 45,818,062.04 | 126,210.9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130,048.83 | 6,115,238.43 | 14,810.40 | |
合计 | 90,817.77 | 51,983,504.00 | 51,933,300.47 | 141,021.30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6,364,554.60 | 36,364,554.60 | ||
2、职工福利费 | 241.50 | 1,340,290.11 | 1,340,290.11 | 241.50 |
3、社会保险费 | 2,720,901.13 | 2,712,160.65 | 8,740.48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472,563.87 | 2,464,759.87 | 7,804.00 | |
工伤保险费 | 157,496.07 | 157,183.91 | 312.16 | |
生育保险费 | 90,841.19 | 90,216.87 | 624.32 | |
4、住房公积金 | 1,890,836.20 | 1,890,836.2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5,576.27 | 762,602.77 | 735,950.12 | 42,228.92 |
8、其他 | 75,000.00 | 2,774,270.36 | 2,774,270.36 | 75,000.00 |
合计 | 90,817.77 | 45,853,455.17 | 45,818,062.04 | 126,210.9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975,680.11 | 5,961,468.11 | 14,212.00 | |
2、失业保险费 | 154,368.72 | 153,770.32 | 598.40 | |
合计 | 6,130,048.83 | 6,115,238.43 | 14,810.40 |
其他说明:
2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078,079.26 | 813,520.60 |
消费税 | 662,625.82 | 721,890.94 |
企业所得税 | 10,399,440.66 | 9,973,702.21 |
个人所得税 | 69,910.51 | 82,258.5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9,861.10 | 107,501.92 |
教育费附加 | 52,078.16 | 46,072.6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4,718.82 | 30,714.83 |
房产税 | 380,718.79 | 50,314.29 |
土地使用税 | 60,575.78 | 6,769.75 |
印花税 | 1,413.20 | 8,905.10 |
合计 | 12,859,422.10 | 11,841,650.83 |
其他说明:
22、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216,600.77 | 1,851,137.66 |
其他应付款 | 41,971,753.62 | 42,193,726.05 |
合计 | 43,188,354.39 | 44,044,863.71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黄金租借计提利息 | 1,216,600.77 | 1,851,137.66 |
合计 | 1,216,600.77 | 1,851,137.66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报告期末,无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20,691,418.24 | 21,908,363.95 |
加盟保证金 | 16,550,052.00 | 15,900,052.00 |
开户保证金 | 2,005,914.40 | 2,127,647.56 |
其他保证金 | 1,956,063.47 | 2,012,727.37 |
其他 | 768,305.51 | 244,935.17 |
合计 | 41,971,753.62 | 42,193,726.05 |
2)账龄超过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往来款 | 20,470,000.00 | 尚不满足还款条件 |
合计 | 20,470,000.00 | -- |
其他说明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款为本公司的子公司萃华珠宝城向其非控股股东沈阳鸿泰宝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资金拆借款项,该款项未计付利息。
2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4,020,365.07 | |
合计 | 24,020,365.07 |
其他说明:
24、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0,979,634.93 | |
合计 | 30,979,634.93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售后租回租金 | 30,979,634.93 | |
合计 | 30,979,634.93 |
其他说明:
25、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042,500.00 | 150,000.00 | 3,892,500.00 | ||
合计 | 4,042,500.00 | 150,000.00 | 3,892,500.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 1,162,500.00 | 150,000.00 | 1,01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天之骄子"黄金饰品原创研发 | 880,000.00 | 8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花丝系列原创研发和市场推广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4,042,500.00 | 150,000.00 | 3,892,500.00 |
其他说明:
26、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50,680,000.00 | 150,680,000.00 |
其他说明:
27、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01,955,951.83 | 401,955,951.83 | ||
合计 | 401,955,951.83 | 401,955,951.8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8、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5,248,431.43 | 418,147.35 | 35,666,578.78 | |
合计 | 35,248,431.43 | 418,147.35 | 35,666,578.7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期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90,257,474.56 | 542,088,905.03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90,257,474.56 | 542,088,905.0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9,612,134.25 | 62,561,189.8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18,147.35 | 2,338,644.22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534,423.89 | 12,053,976.11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11,917,037.57 | 590,257,474.5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38,616,977.80 | 2,418,561,987.43 | 2,716,668,223.40 | 2,486,678,371.56 |
其他业务 | 54,074,309.24 | 7,315,968.17 | 30,340,221.68 | 9,407,867.95 |
合计 | 2,692,691,287.04 | 2,425,877,955.60 | 2,747,008,445.08 | 2,496,086,239.51 |
3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6,435,989.07 | 6,755,589.0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01,097.30 | 1,624,708.33 |
教育费附加 | 601,179.39 | 696,303.52 |
房产税 | 2,124,822.43 | 512,052.69 |
土地使用税 | 624,052.16 | 127,721.25 |
车船使用税 | 32,160.38 | 34,830.00 |
印花税 | 655,756.50 | 594,386.0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00,786.29 | 464,202.37 |
合计 | 12,275,843.52 | 10,809,793.29 |
其他说明:
32、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告费 | 4,295,270.91 | 4,478,506.31 |
摊销费用 | 13,897,132.62 | 10,353,983.42 |
业务宣传费 | 17,003,900.24 | 16,183,986.72 |
工资及附加 | 21,705,923.63 | 14,514,244.33 |
水电费 | 1,336,401.82 | 1,364,772.96 |
办公费 | 6,233,394.20 | 4,879,640.74 |
折旧费用 | 4,347,934.29 | 2,515,337.48 |
劳动保险 | 4,803,153.14 | 3,447,187.27 |
差旅费 | 1,070,691.02 | 865,393.48 |
车辆费 | 286,866.98 | 89,888.90 |
住房公积金 | 928,218.00 | 799,584.50 |
交通费 | 1,292,573.34 | 661,468.21 |
电话费 | 225,579.95 | 210,393.29 |
其他 | 284,172.39 | 1,009.55 |
合计 | 77,711,212.53 | 60,365,397.16 |
其他说明:
本期销售费用较上期增加28.73%,主要是本年房租的摊销费用、装修费、人员工资等增加导致
3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及附加 | 10,763,199.13 | 7,858,268.88 |
中介费 | 3,743,912.96 | 2,714,140.06 |
办公费 | 4,556,395.77 | 4,140,560.42 |
摊销费用 | 4,022,220.76 | 7,254,323.52 |
税金 | 326,941.85 | 704,603.68 |
业务招待费 | 1,474,472.51 | 1,653,848.76 |
折旧费用 | 3,951,118.51 | 3,223,834.83 |
差旅费 | 2,069,300.00 | 1,334,145.64 |
劳动保险 | 2,014,739.35 | 1,598,865.29 |
车辆费 | 152,603.21 | 223,120.71 |
无形资产摊销 | 126,115.29 | 1,349,197.02 |
电话费 | 983.73 | 843.38 |
交通费 | 398,998.54 | 370,906.33 |
住房公积金 | 560,126.20 | 503,559.25 |
其他 | 191,867.30 | 1,202,070.48 |
合计 | 34,352,995.11 | 34,132,288.25 |
其他说明:
34、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及附加 | 1,291,474.95 | 641,174.08 |
折旧费 | 338,140.71 | |
合计 | 1,629,615.66 | 641,174.08 |
其他说明:
35、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80,378,814.89 | 59,200,011.08 |
减:利息收入 | 1,595,640.96 | 3,551,540.70 |
利息净支出 | 78,783,173.93 | 55,648,470.38 |
汇兑损失 | ||
减:汇兑收益 | ||
汇兑净损失 | ||
银行手续费 | 658,378.53 | 637,246.90 |
其他 | ||
合计 | 79,441,552.46 | 56,285,717.28 |
其他说明:
本期财务费用较上期增加41.14%,主要是本期借款增加、新增的应收票据贴现息。
3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3,614,133.37 | 9,140,397.49 |
合计 | -3,614,133.37 | 9,140,397.49 |
其他说明:
3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目 | ||
ERP系统建设项目 | 850,000.08 | |
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 150,000.00 | 150,000.00 |
2016年度品牌宣传推广补贴 | 500,000.00 | |
2016年深圳国际珠宝展展位费资助资金 | 65,650.00 | |
租赁办公用房一次性补贴 | 419,400.00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产业转型补助 | 600,000.00 | |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补贴 | 100,000.00 | |
高新区处第三批企业资补贴 | 781,000.00 | |
罗湖财政局产业转型补贴 | 419,400.00 | |
深圳财政局补贴 | 200,000.00 |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产业转型专项资金 | 100,000.00 | |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补贴 | 13,500.00 |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产业转型升级款 | 200,000.00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8,698.48 | 17,518.89 |
稳岗补贴 | 240,395.56 | |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 1,181.65 | |
合计 | 2,824,175.69 | 2,002,568.97 |
3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投资收益 | 8,855,515.55 | 11,180,901.51 |
其他-理财产品 | 2,722,377.78 | |
合计 | 8,855,515.55 | 13,903,279.29 |
其他说明:
3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33,214,269.86 | -18,036,194.02 |
合计 | -33,214,269.86 | -18,036,194.02 |
其他说明:
40、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 |
失 |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32,557.96 | 56,523.91 |
其中:固定资产 | 32,557.96 | 56,523.91 |
无形资产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合计 | 32,557.96 | 56,523.91 |
41、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2,231,507.65 | ||
其他 | 954.72 | 1,606,459.90 | 954.72 |
合计 | 954.72 | 3,837,967.55 | 954.7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产业转型补助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 补助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补贴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 补助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新区处第三批企业资补贴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 补助 | 78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罗湖财政局产业转型补贴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 补助 | 419,4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财政局补贴 | 深圳市罗湖 | 补助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区财政局 | ||||||
稳岗补贴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补助 | 46,075.56 | 与收益相关 |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产业转型专项资金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 补助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补贴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 补助 | 13,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产业转型升级款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 补助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沈阳市财政局 | 补助 | 194,320.00 | 与收益相关 | ||
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 沈阳市财政局 | 补助 | 1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6年度品牌宣传推广补贴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 补助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6年深圳国际珠宝展展位费资助资金 |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 | 补助 | 65,65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租赁办公用房一次性补贴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 补助 | 419,4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5年度评为深圳市连锁经营50强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 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6年获得罗湖区区长质量奖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 奖励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6年度评为深圳市连锁经营50强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 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罗湖区2017年大型工业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 补助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创新能力培育资助 | ||||||
2017年度罗湖区重点纳税补助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 补助 | 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7年度深圳市稳岗补贴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补助 | 31,507.65 | 与收益相关 | ||
产品原创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资助) |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 补助 | 68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804,295.56 | 3,902,557.65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42、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2,000,000.00 | 2,000.00 | |
滞纳金 | 11,168.76 | 133,567.35 | |
合计 | 2,011,168.76 | 135,567.35 |
其他说明:
43、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1,314,466.20 | 31,363,465.1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764,579.21 | -6,614,980.97 |
合计 | 13,549,886.99 | 24,748,484.15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1,504,010.8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0,376,002.7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2,558.0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494,472.9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4,796.4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702,264.9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负商誉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 | -96,508.92 |
税会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影响 | 161,009.91 |
所得税费用 | 13,549,886.99 |
其他说明
44、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补贴收入 | 2,654,296.56 | 5,902,557.65 |
加盟费及保证金 | 46,490,442.60 | 25,485,115.00 |
利息收入 | 1,508,924.64 | 3,551,540.70 |
往来款项 | 1,520,000.00 | |
其他 | 3,642,067.67 | 2,685,203.67 |
合计 | 54,295,731.47 | 39,144,417.0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告费 | 4,363,179.70 | 4,969,975.00 |
房租 | 13,013,735.63 | 3,982,883.08 |
办公费 | 9,736,956.10 | 8,413,157.84 |
业务宣传费 | 11,891,592.42 | 7,905,082.31 |
差旅费 | 2,573,229.48 | 2,051,072.78 |
业务招待费 | 2,506,357.64 | 2,432,529.24 |
中介费 | 3,757,450.00 | 2,699,495.00 |
检测费 | 2,544,010.00 | 1,555,509.00 |
手续费 | 315,664.93 | 1,596,661.35 |
往来款项 | 21,560,000.00 | |
保证金 | 9,437,245.55 | 2,965,905.70 |
其他 | 5,825,407.78 | 3,219,435.39 |
合计 | 65,964,829.23 | 63,351,706.6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296,000,000.00 | |
收回购房产诚意金 | 50,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0 | 296,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148,000,000.00 | |
购买房产诚意金 | 50,000,000.00 | |
合计 | 198,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售后融资租回 | 48,350,000.00 | |
收回票据保证金 | 80,000,000.00 | |
收回的借金保证金 | 59,730,962.82 | |
合计 | 108,080,962.82 | 80,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90,000,000.00 | |
借金保证金 | 60,670,000.00 | 22,842,146.25 |
购买少数股权 | 231,243.89 | 1,765,518.18 |
合计 | 150,901,243.89 | 24,607,664.4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017年
月,本公司与张继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深圳萃华0.50%股权全部转让给本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以深圳萃华2017年
月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本公司于2017年度支付转让价款176.55万元,于2018年度支付23.1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转让价款全部支付完毕。
4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27,954,123.84 | 56,427,532.2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614,133.37 | 9,140,397.4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7,012,275.63 | 11,662,285.82 |
无形资产摊销 | 127,623.91 | 1,349,197.0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5,511,105.10 | 13,719,166.2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557.96 | -56,523.9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3,214,269.86 | 18,036,194.02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0,378,814.89 | 59,886,011.0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855,515.55 | -13,903,279.2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371,132.69 | -1,366,120.0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267,729.60 | -5,248,860.8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0,708,626.62 | -2,710,174.6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0,854,582.24 | -238,614,898.6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76,158.98 | 167,700,865.96 |
其他 | -105,421.6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179,258.66 | 75,916,370.8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76,672,200.74 | 358,583,328.9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58,583,328.98 | 255,722,454.0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088,871.76 | 102,860,874.94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76,672,200.74 | 358,583,328.98 |
其中:库存现金 | 764,794.96 | 764,731.1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23,530,460.43 | 338,092,428.1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52,376,945.35 | 19,726,169.66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6,672,200.74 | 358,583,328.98 |
其他说明:
4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33,255,034.75 | 43,205,034.75元系公司租借黄金保证金,90,000,000.00元系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50,000.00元系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交纳的信用保证金。租借黄金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支付宝信用保证金截止期末处于冻结状态。 |
存货 | 400,000,000.00 | 深圳萃华以全部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以价值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的黄金珠宝首饰存货作为抵押担保,并由深圳翠艺、本公司、郭英杰、郭裕春、郭琼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获得自2017年8月15日至2019年2月14日,总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的贷款额度。 |
固定资产 | 5,028,941.51 | 报告期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502.89万元,系本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所有权转让合同,约 |
定账面净值502.89万元的固定资产(明细项为车辆、机器设备)的出售价款为5,500.00万元;同时签订售后租回合同,分期租金将于2021年6月支付完毕,固定资产留购价款0.10万元。本公司将此项业务按其实质作为抵押借款进行会计处理。 | ||
应收账款 | 86,694,498.02 | 深圳萃华以全部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以价值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的黄金珠宝首饰存货作为抵押担保,并由深圳翠艺、本公司、郭英杰、郭裕春、郭琼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获得自2017年8月15日至2019年2月14日,总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的贷款额度。 |
合计 | 624,978,474.28 | -- |
其他说明:
47、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种类 | 列报项目 |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产业转型补助 | 60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0 |
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补贴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高新区处第三批企业资补贴 | 781,000.00 | 其他收益 | 781,000.00 |
罗湖财政局产业转型补贴 | 419,400.00 | 其他收益 | 419,400.00 |
财政局补贴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产业转型专项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补贴 | 13,500.00 | 其他收益 | 13,500.00 |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产业转型升级款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稳岗补贴 | 240,395.56 | 其他收益 | 240,395.56 |
合计 | 2,804,295.56 | 2,804,295.56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黄金、铂金、白银、珠宝、首饰、工艺制品的购销、加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企业投资、项目投资管理及技术咨询、房产、设备租赁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设施租赁、物业服务、金银饰品、珠宝首饰等零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销售珠宝首饰、金银饰品、工艺品、箱包、日用品、钟表;修理首饰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华宝鑫珠宝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珠宝产业投资;珠宝的设计、技术开发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其他合并(不构成业务) | |
深圳市西岸联合珠宝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珠宝、首饰、礼品的设计与销售;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出口业务。 | ||||||
深圳市十全十美钻石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珠宝、首饰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 | 49.00% | -1,660,202.56 | -20,295,328.8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 | 1,902,872.23 | 6,113,398.02 | 8,016,270.25 | 49,435,308.72 | 49,435,308.72 | 3,439,731.86 | 12,223,113.54 | 15,662,845.40 | 53,693,715.39 | 53,693,715.39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 | 2,508,871.17 | -3,388,168.48 | -3,388,168.48 | -305,551.86 | 2,414,912.94 | -12,988,032.31 | -12,988,032.31 | 467,191.17 |
其他说明: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赊销交易。按照公司的销售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为监控公司的信用风险,公司按照账龄、到期日及逾期天数等要素对公司的客户欠款进行分析和分类。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应收款项按风险分类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及计提的坏账准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净额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净额 | |
应收账款 | 13,917.75 | 1,335.22 | 12,582.53 | 21,061.66 | 1,674.41 | 19,387.25 |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公司制定了现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定期监控资金收入、支出及其余额情况,实时监控短期借款、黄金租赁以及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商业信用等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2018年12月3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非定期 | 合计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50,992.72 | 50,992.72 | |||
应收账款 | 12,582.53 | 12,582.53 | |||
其他应收款 | 485.78 | 485.78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471.00 | 2,471.00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98,900.00 | 98,9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65,088.02 | 65,088.02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5,705.51 | 5,705.51 | |||
其他应付款 | 4,318.84 | 4,318.8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02.04 | 2,402.04 | |||
长期应付款 | 2,183.24 | 914.72 | 3,097.96 | ||
净额 | -111,845.02 | -2,183.24 | -914.72 | 2,471.00 | -112,471.98 |
3.市场风险
(1)黄金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为抵御黄金原料价格波动风险与银行签署了《贵金属租赁合同》,在合同的基础上开展了黄金租赁业务以满足公司生产之需。当黄金租赁业务到期偿还时,公司以现金方式从上海黄金交易所采购与先前租赁黄金等量的黄金,将提单交与银行。如果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黄金价格低于该业务初始日的现货黄金价格,则该笔业务的初始入账金额与公允价值间的差额计为本公司当期投资收益;如果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黄金价格高于该业务初始日的现货黄金价格,则该笔业务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间的差额计为本公司当期投资损失;未到期的贵金属租借业务,期末余额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间的差额计为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由于该类负债本金随黄金市场价格变动而变动,公司管理层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项业务实质是公司先以租赁方式取得并使用黄金原料,再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结算,利用租赁黄金与采购黄金在价格波动时损益负相关的特性规避黄金原料价格波动风险。
当黄金价格上升时,黄金租赁业务将给公司带来投资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如公司自有黄金饰品存货的售价因市场竞争原因无法上调或上调后导致存货周转水平下降,自有黄金饰品存货因黄金原料价格上涨而产生的收益增加额将无法弥补黄金租赁业务带来的损失。
公司针对黄金租赁业务建立并执行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但由于公司主要原材料黄金价格波动可能会对公司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根据发生的重大变化调整经营策略、租赁规模、销售规模、销售价格等,公司就有可能因黄金租赁业务出现投资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末,黄金租赁合同全部为一年以内期限。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短期借款有关。公司持续监控市场利率水平,并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以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风险。
公司短期带息债务按固定利率合同及浮动利率合同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金额 | 备注 |
浮动利率合同 | ||
固定利率合同 | 1,608,450,900.00 |
合计 | 1,608,450,900.00 |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650,880,200.00 | 650,880,2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650,880,200.00 | 650,880,20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为黄金租赁形成的负债,公司将其划分为第一层级公允价值计量系基于报告期末的黄金现货合约价格。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 | 2,200万元 | 30.53% | 30.5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郭英杰。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深圳萃华 | 5,000.00 | 2018年03月14日 | 2019年03月12日 | 否 |
深圳萃华 | 2,000.00 | 2018年05月04日 | 2019年04月18日 | 否 |
深圳萃华 | 1,500.00 | 2018年06月08日 | 2019年06月03日 | 否 |
深圳萃华 | 2,400.00 | 2018年06月20日 | 2019年06月18日 | 否 |
深圳萃华 | 2,600.00 | 2018年07月05日 | 2019年07月03日 | 否 |
深圳萃华 | 5,000.00 | 2018年12月27日 | 2019年12月20日 | 否 |
深圳萃华 | 4,000.00 | 2018年01月03日 | 2019年01月03日 | 否 |
深圳萃华 | 6,000.00 | 2018年03月07日 | 2019年03月07日 | 否 |
深圳萃华 | 500.00 | 2018年01月04日 | 2019年01月04日 | 否 |
深圳萃华 | 4,500.00 | 2018年08月31日 | 2019年08月20日 | 否 |
深圳萃华 | 2,149.20 | 2018年08月01日 | 2019年02月14日 | 否 |
深圳萃华 | 5,352.00 | 2018年08月07日 | 2019年02月19日 | 否 |
深圳萃华 | 3,218.88 | 2018年08月02日 | 2019年02月14日 | 否 |
深圳萃华 | 8,795.52 | 2018年11月07日 | 2019年11月07日 | 否 |
深圳萃华 | 4,643.10 | 2018年05月25日 | 2019年05月09日 | 否 |
深圳萃华 | 1,973.52 | 2018年12月05日 | 2019年12月04日 | 否 |
深圳萃华 | 5,445.00 | 2018年11月23日 | 2019年11月22日 | 否 |
深圳萃华 | 4,397.60 | 2018年11月02日 | 2019年11月01日 | 否 |
深圳萃华 | 4,379.67 | 2018年05月09日 | 2019年05月08日 | 否 |
深圳萃华 | 2,678.70 | 2018年06月07日 | 2019年06月07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郭英杰、郭琼雁、深圳萃华、深圳翠艺、沈阳新华峰 | 2,000.00 | 2018年04月04日 | 2019年03月06日 | 否 |
郭英杰、郭琼雁、深圳萃华、深圳翠艺、沈阳新华峰 | 4,000.00 | 2018年05月11日 | 2019年05月10日 | 否 |
郭英杰、郭琼雁、深圳萃华、深圳翠艺、沈阳新华峰 | 4,500.00 | 2018年06月29日 | 2019年06月26日 | 否 |
郭英杰、郭琼雁、深圳萃华、深圳翠艺、沈阳新华峰 | 3,500.00 | 2018年07月12日 | 2019年07月11日 | 否 |
深圳萃华、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郭英杰、郭琼雁 | 7,000.00 | 2018年11月16日 | 2019年11月15日 | 否 |
深圳萃华、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郭英杰、郭琼雁 | 3,000.00 | 2018年11月26日 | 2019年11月25日 | 否 |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8年04月26日 | 2019年04月25日 | 否 |
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郭英杰、郭琼雁 | 10,000.00 | 2018年11月30日 | 2019年05月30日 | 否 |
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郭英杰、郭琼雁 | 5,000.00 | 2018年11月27日 | 2019年11月26日 | 否 |
郭英杰、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郭琼雁 | 2,712.70 | 2018年04月27日 | 2019年04月16日 | 否 |
郭英杰、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郭琼雁 | 2,676.50 | 2018年05月25日 | 2019年01月15日 | 否 |
郭英杰、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郭琼雁 | 2,681.50 | 2018年07月26日 | 2019年01月22日 | 否 |
郭英杰、沈阳新华峰实 | 2,645.00 | 2018年08月23日 | 2019年02月19日 | 否 |
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郭琼雁 | ||||
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郭英杰、郭琼雁 | 2,740.80 | 2018年04月13日 | 2019年04月13日 | 否 |
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郭英杰、郭琼雁 | 2,740.50 | 2018年02月01日 | 2019年02月01日 | 否 |
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郭英杰、郭琼雁 | 2,714.90 | 2018年02月06日 | 2019年02月06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158,422 | 2,506,000 |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资本性承诺事项
对外承诺事项 | 性质 | 金额 |
已签订的尚未确认于财务报表中的软件购买合同 | 资本性承诺 | 850,000.00 |
(2)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房屋租金 | 9,626,703.88 | 7,685,821.38 | 4,312,834.53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3、其他
截至2018年
月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承诺及或有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7,534,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7,534,000.00 |
2、销售退回
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无重要的销售退回。
3、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
本公司与子公司新华峰之间的债权债务情况公司原子公司沈阳华杰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华融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的相关要求,于2012年8月27日竞得华融公司转让的债权资产,该债权资产的支付方为大连拓峰经贸有限公司,该债权的抵押资产为新华峰的三处房产,由于大连拓峰经贸有限公司已经无偿还能力,公司对该债权的抵押人进行追索。2013年7月,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取得了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沈阳华杰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已经注销登记,其相关债权由本公司承担,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新华峰款项110,111,000.00元,新华峰应付公司110,111,000.00元,在合并层面已经抵消。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账款 | 111,910,758.60 | 207,019,284.60 |
合计 | 111,910,758.60 | 207,019,284.60 |
(1)应收票据
1)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4,000,000.00 | |
合计 | 114,000,000.00 |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 6,412,90 | 5.26% | 6,412,90 | 100.00% | 6,412,9 | 2.93% | 6,412,908 | 100.00% |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53 | 8.53 | 08.53 | .53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5,525,419.01 | 94.74% | 3,614,660.41 | 3.13% | 111,910,758.60 | 212,756,919.90 | 97.07% | 5,737,635.30 | 2.70% | 207,019,284.60 |
合计 | 121,938,327.54 | 100.00% | 10,027,568.94 | 8.22% | 111,910,758.60 | 219,169,828.43 | 100.00% | 12,150,543.83 | 5.54% | 207,019,284.60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海城市萃华金银珠宝经销有限公司 | 5,244,973.13 | 5,244,973.13 | 100.00% |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 |
海城市义顺来金银珠宝经销有限公司 | 1,167,935.40 | 1,167,935.40 | 100.00% |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 |
合计 | 6,412,908.53 | 6,412,908.53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72,253,208.25 | 3,612,660.41 | 5.00% |
2至3年 | 9,999.99 | 2,000.00 | 20.00% |
合计 | 72,263,208.24 | 3,614,660.41 | 5.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并范围内及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回款风险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方法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 | 38,762,210.77 | ||
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合计 | 43,262,210.77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122,974.89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 | 38,762,210.77 | 31.79 | |
S客户 | 6,117,454.22 | 5.02 | 305,872.71 |
T客户 | 5,244,973.13 | 4.30 | 5,244,973.13 |
XS客户 | 4,610,158.00 | 3.78 | 230,507.90 |
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3.69 | |
合计 | 59,234,796.12 | 48.58 | 5,781,353.74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17,878,659.61 | 173,939,031.62 |
合计 | 117,878,659.61 | 173,939,031.62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18,106,422.51 | 100.00% | 227,762.90 | 0.19% | 117,878,659.61 | 176,558,820.17 | 100.00% | 2,619,788.55 | 1.48% | 173,939,031.62 |
合计 | 118,106,422.51 | 100.00% | 227,762.90 | 0.19% | 117,878,659.61 | 176,558,820.17 | 100.00% | 2,619,788.55 | 1.48% | 173,939,031.62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35,176.00 | 6,758.80 | 5.00% |
1至2年 | 53,761.01 | 5,376.10 | 10.00% |
2至3年 | 1,020,000.00 | 204,000.00 | 20.00% |
3年以上 | 38,760.00 | 11,628.00 | 30.00% |
合计 | 1,247,697.01 | 227,762.90 | 18.2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合并范围内及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回款风险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方法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 | 110,111,000.00 | ||
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 | 6,747,725.50 | ||
合计 | 116,858,725.5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392,025.65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79,521.00 | 101,246.96 |
往来 | 116,858,725.50 | 125,326,848.96 |
保证金 | 1,109,176.01 | 1,067,000.00 |
定金 | 50,000,000.00 | |
其他 | 59,000.00 | 63,724.25 |
合计 | 118,106,422.51 | 176,558,820.17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10,111,000.00 | 1年以内 | 93.23% | |
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747,725.50 | 1年以内 | 5.71% | |
深圳市完美爱钻石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000,000.00 | 2-3年 | 0.85% | 200,000.00 |
程亮 | 其他 | 48,761.00 | 1-2年 | 0.04% | 4,876.10 |
沈阳大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 | 押金 | 46,000.00 | 1年以内 | 0.04% | 2,300.00 |
合计 | -- | 117,953,486.50 | -- | 99.87% | 207,176.10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54,221,962.07 | 1,530,000.00 | 252,691,962.07 | 154,221,962.07 | 1,530,000.00 | 152,691,962.07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700,000.00 | 8,700,000.00 | 8,050,000.00 | 8,050,000.00 | ||
合计 | 262,921,962.07 | 1,530,000.00 | 261,391,962.07 | 162,271,962.07 | 1,530,000.00 | 160,741,962.07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51,746,762.07 | 100,000,000.00 | 151,746,762.07 |
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 | 945,200.00 | 945,200.00 | ||||
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 | 1,530,000.00 | 1,530,000.00 | 1,530,000.00 | |||
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合计 | 154,221,962.07 | 100,000,000.00 | 254,221,962.07 | 1,53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沈阳中和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8,050,000.00 | 650,000.00 | 8,700,000.00 | ||||||||
小计 | 8,050,000.00 | 8,700,000.00 | |||||||||
合计 | 8,050,000.00 | 650,000.00 | 8,700,000.00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51,458,800.60 | 665,834,474.01 | 935,891,435.13 | 839,064,748.72 |
其他业务 | 124,155,111.41 | 791,620.13 | 56,589,426.76 | 34,017,120.50 |
合计 | 775,613,912.01 | 666,626,094.14 | 992,480,861.89 | 873,081,869.22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投资收益 | 3,910,354.36 | 5,675,455.21 |
其他-理财产品 | 2,722,377.78 | |
合计 | 3,910,354.36 | 8,397,832.99 |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2,557.9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04,295.5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90,333.9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6,922.0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34.26 | |
合计 | 669,163.2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9% | 0.20 | 0.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3% | 0.19 | 0.19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