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股东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提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提案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市场形势、物价水平的变化,对独立董事薪酬做出的调整,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的尽责意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我们同意将上述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郭永清 曲 凯 李显君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