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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国际: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9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23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符合监事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所述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监事会的实际运行情况。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亚泰国际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94,316,565.0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431,656.51元,扣除2018年度实施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36,000,000.0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51,534,967.73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00,419,876.28元。

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36,000,000.00元。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为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52%,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对该专项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48300012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关于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等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募投项目发展需求相匹配,该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过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对该专项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拟支付审计费用为1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支付审计费用为100万元,价格公允合理,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是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及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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