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孚实业2018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公司代码:600595 公司简称:中孚实业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专项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审计意见详见审计报告正文,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说明详见董事会及监事会《关于对2018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四、 公司负责人崔红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哲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9,114,264.45元,加上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544,104,924.55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23,219,189.00元。

2018年,受公司电解铝部分产能转移停产计提减值、供热季限产及主要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出现亏损,为满足公司正常运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建议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事项尚须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一节。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4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7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6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66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8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7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94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公司、公司或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豫联集团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东英工业Everwide Industrial Limited(中文译名:东英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Vimetco东英工业的控股股东Vimetco N.V.
中孚炭素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
深圳欧凯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孚热力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
银湖铝业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孚电力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中孚技术公司河南中孚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林丰铝电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津和电器林州市津和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高晶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
中孚铝业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
豫联煤业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贤工贸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
慧祥煤业郑州市慧祥煤业有限公司
豫金能源郑州市豫金能源有限公司
金岭煤业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
金星煤业登封市金星煤业有限公司
金窑煤矿郑州市磴槽集团伊川县金窑煤矿有限公司
上海宝烁上海宝烁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忻孚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孚蓝汛河南中孚蓝汛科技有限公司
中孚售电河南中孚售电有限公司
凤凰熙锦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永联煤业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
黄河水务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林州热电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上庄煤矿巩义市上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邢村煤业巩义市邢村煤业有限公司
瑶岭煤业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巩义浦发村镇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孚特铝公司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其为本公司与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
司共同出资成立,目前该公司处于清算状态。
中孚铝合金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中孚特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河南科创河南科创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广元林丰铝电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
广元林丰铝材广元市林丰铝材有限公司
人民币元
报告期2018-01-01至2018-12-3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中孚实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Henan Zhongfu Industrial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崔红松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 萍丁彩霞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0371-64569089
电子信箱yangping@zfsy.com.cncaixia@zfsy.com.cn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451200
公司办公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451200
公司网址www.zfsy.com.cn
电子信箱zhqb@zfsy.com.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孚实业600595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张恩军、马云伟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刘萍、潘登
持续督导的期间2018年2月8日-2019年12月31日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18年2017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6年
营业收入11,750,627,005.2111,522,004,314.791.9813,915,540,332.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4,104,924.55-189,332,707.3657,999,172.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27,881,951.72-310,021,447.76-21,291,196.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6,736,798.23506,200,628.9069.25769,153,629.55
2018年末2017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6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00,843,776.684,609,016,667.12-28.384,823,152,461.01
总资产22,904,178,797.8525,567,781,817.25-10.4226,358,310,515.66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18年2017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6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1-0.110.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1-0.11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0-0.18-0.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92-4.00减少52.92个百分点1.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56-6.56减少50.00个百分点-0.44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8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434,659,871.093,573,381,948.843,711,490,944.322,031,094,24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043,912.86-52,021,001.14-185,329,141.74-2,126,710,868.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87,033,892.35-66,938,517.65-199,842,115.52-2,074,067,426.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726,387.31579,445,650.69387,982,945.71-139,418,185.48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营业收入以净额法反映,因此对2018年前

三季度收入和成本同时进行抵销,不影响当期利润。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18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17年金额2016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7,487,118.20175,267,578.1548,550,321.1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7,120,114.3249,197,010.7720,939,60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1,320,218.48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95,796.37-18,763,224.021,923,455.0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970,230.218,685,766.1612,403,759.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1,784,374.1315,905,769.3617,575,447.4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475,009.51-61,323,588.075,062,568.62
所得税影响额4,460,232.59-49,600,790.43-27,164,781.55
合计-16,222,972.83120,688,740.4079,290,369.64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069,500.000.00-5,069,500.00-595,796.37
合计5,069,500.000.00-5,069,500.00-595,796.37

十二、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易拉罐罐体、罐盖、拉环料、高性能铝合金板材、高档双零铝箔毛料、阳极氧化料、铝合金车轮、中间合金、精铝锭、铝棒材、铝线材等。

类别产品用途
铝产品易拉罐罐体、罐盖、拉环料生产易拉罐罐体、罐盖、拉环所需的冷轧铝带材。
高性能铝合金板材包括冷轧板、热轧板,主要用于客车、油罐车、承重车等车辆的车身、内饰、油箱及船舶材料。
高档双零铝箔毛料通常为厚度小于0.0075mm的铝箔,主要用于利乐包,
无菌包、烟箔、卡纸、电容器箔等。
阳极氧化料主要用于计算机、通讯、消费电子产品,建筑装饰等领域。
铝合金车轮替代传统钢轮,用作轻量化汽车零部件。
精铝锭广泛应用于电子铝箔、制作铝粉、军工零部件、汽车装饰条等。
中间合金广泛应用于铝熔铸行业。
铝棒材广泛用于铝合金车轮、汽车气缸、轨道交通、工业散热器、电脑硬盘、手机外壳、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等。
铝线材广泛用于电线电缆、高空架线改造、汽车散热器和空调冷凝管等。

2、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形成了以煤炭开采、火力发电、电解铝、铝精深加工为一体的经营模式,具体如下:

采购模式: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煤炭、氧化铝及交流电,煤炭采购采用公司下属豫联煤业自有煤炭供给和向外部采购相结合的模式;氧化铝采购采用长单和现货相结合的模式;子公司中孚铝业生产用电主要由子公司中孚电力自备机组供应,子公司林丰铝电生产用电采用直供电模式。

生产模式:公司铝产品采用以销定产,根据客户需求,采用定制化和批量化相结合的生产模式,铝产品生产直接使用电解铝液。

销售模式:公司铝产品销售价格国内采用“铝基价(长江现货价或者上海期货价)+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国际采用“铝基价(伦敦金属交易所,简称LME )+加工费”的定价模式。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近年来,国家出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相关政策,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公司借机主动进行战略调整,向高端化、终端化、高效益方向发展。经过数年深耕,公司的铝精深加工业务进入成果见效期,主要产品已先后获得中国船级社、美国船级社、英国船级社、挪威船级社产品准入认证、IATF16949汽车板认证和FSSC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取得了欧盟CE-PED压力容器产品工厂认证证书并通过了百威啤酒、可口可乐等饮品厂商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抢抓有利机遇,持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部分产品顺利切入国内外高端市场,整体产销率稳步提升。2018年公司累计出口铝产品9.5万吨,同比增长220%,企业转型升级取得显著成效,向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二)行业情况

铝行业是国家重要的基础产业,铝及铝合金因其良好的导电性、导热性、延展性、抗蚀性、重量轻等特点成为当前用途十分广泛的材料之一,建筑、交通运输、电气电子和包装等是铝材最主要的下游消费行业。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指引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为经济发展新要求。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包括铝行业在内的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目前,我国部分电解铝产能正有序向具有资源优势及环境承载能力的西南地区转移,同时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铝及铝合金的应用领域随之进一步扩大。如在货运挂车及罐车、乘用车、高铁、海洋船舶等交通运输应用领域,铝因其具有抗蚀性、重量轻等优点,成为应用最广泛的轻量化材料;在食品、饮料、医药产品等包装应用领域,铝制包装因其具有阻隔性优异、保质期长、易回收再利用等优点,消费需求稳步增长。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关于发布2018年中国铜铝加工材产量的通报》(中色加协字【2019】3号)文件显示:2018年包括板带材、挤压材、箔材、线材、铝粉、锻件等在内的“铝加工材综合产量”为3,970万吨,比上年增长3.9%,其中铝板带材产量1,123万吨,同比增幅9.0%;箔材产量390万吨,同比增幅6.8%。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2,531,129,570.6811.051,749,985,524.316.8444.64注1
存货980,783,024.454.281,702,207,728.456.66-42.38注2
固定资产14,347,939,961.6562.6415,950,493,595.6762.39-10.05注3

注1:主要为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保证金增加所致;注2:主要为本期林丰铝电停产及减少原材料库存所致;注3:主要为本期因产能转移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其中:境外资产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区位优势

河南省铝土矿资源丰富,公司紧邻中铝河南分公司下属的上街及焦作氧化铝厂;巩义市及周边登封、新密为河南省煤炭基地,煤炭供应充足;公司产业园区所在地巩义市是“郑州-巩义-洛阳工业走廊”的核心城市之一,是郑州规划的千亿元级铝工业产业基地,是国内西北原铝重要输出地和国内四大铝加工产业基地之一,产业集群化优势明显;境内四通八达的铁路、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交通形成了物流优势,吸引下游客户来巩投资,其具有成为国内发达的铝加工基地的潜力。

2、全产业链优势

公司的竞争优势来源于“煤—电—铝—铝精深加工”一体化产业链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豫联煤业产能230万吨/年,具备河南省煤炭企业整合资质,上述产能主要位于登封地区,紧邻公司子公司中孚电力,运输成本较低,能源保障可靠。

公司目前具有75万吨/年的电解铝产能,80万吨/年的铝加工产能。具体分布情况如下图。

3、环保优势

公司核心发展理念之一是打造“环保生态工厂、山水园林企业”,公司工业园区自建设之初就注重绿化建设,强化实施清洁生产,绿色生产,不断提升企业的环境保护水平。近年来,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政策要求,公司所属生产主体均实施环保超低排放改造,各项排放物指标均优于行业排放限值。

外购

外购外购

外购巩义市

巩义市

广元市(在建)

广元市(在建)

登封市

登封市

煤炭

(230万吨/年)

煤炭

(230万吨/年)

火力发电

(3*300MW/年)

火力发电(3*300MW/年)电解铝 (25万吨/年)铝精深加工 (45万吨/年)

林丰铝电电解铝项目(25万吨/年)

铝加工(25万吨/年)

铝加工(25万吨/年)大工业直供电(水力发电)

大工业直供电(水力发电)自备

自备

铝加工(10万吨/年)

铝加工(10万吨/年)

中孚铝业电解铝项目(25万吨/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及精神,公司正借助部分电解铝的产能转移践行能源消费革命,将火电转变为绿色可持续的水电,大幅降低碳排放,履行企业环保责任。

4、铝精深加工优势

公司铝精深加工业务定位于“用一流的装备、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技术制造一流的产品,服务一流的用户”。

一流的装备:公司铝精深加工产品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熔铸—锯铣—热轧—冷轧—精整”,各工艺主要设备均采用世界同行业先进进口设备,整体装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如美国瓦格斯达夫公司(Wagstaff)铸造机、德国赫克利斯公司(Herkules)轧辊磨床、德国西马克公司(SMS Siemag)和西门子公司(Siemens)1+4热连轧机和冷轧机。一流的装备为公司高端化、精细化、智能化、自动化生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流的管理:借助装备的智能化、自动化,公司铝精深加工业务引进国际一流的管理模式,全面推进“精益管理”,以达到“人—机—产品”的完美契合,优化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一流的技术:优秀的管理体制为公司汇聚了一批国内外优秀的技术人员团队,借助公司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先进铝加工技术联合研发中心”等技术平台,产品研发、生产不断取得突破。主要产品已先后获得中国船级社、美国船级社、英国船级社、挪威船级社产品准入认证、IATF16949汽车板认证和FSSC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取得了欧盟CE-PED压力容器产品工厂认证证书并通过了百威啤酒、可口可乐等饮品厂商认证。

制造一流的产品:目前主要产品为易拉罐罐体、罐盖、拉环料、高性能铝合金板材、高档双零铝箔毛料等。未来,公司将依托全产业链优势,在做优、做强已有产品的基础上,利用已有船级社、汽车板等生产技术优势,积极开拓汽车板、船板、航空板等市场。目前,公司的铝精深加工业务已进入成果见效期,部分产品已成为国内外知名客户优先供应商。

服务一流的用户:公司自创立之初就提出了“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因此在与用户的合作中形成了“以诚信为基石、以共赢为目标”的方针。公司紧紧围绕用户高端化、差异化、定制化等产品需求模式,制定了订单管理、计划管理、生产管理、售后管理等一系列用户服务方案,提升用户满意度。

5、科技创新优势

多年来,公司一直注重科技研发,并取得了显著的科研成果,先后通过自主创新、自主研发、产学研联合开发等方式投产了国内第一条320KA大型预焙槽生产线,突破了“铝电解系列不停电

停开槽”的世界技术难题;公司承担的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低温低电压铝电解技术应用示范”和国家“863”计划重点项目“高温超导电缆示范工程”分别顺利通过国家科技部验收;2014年,公司技术中心被国家五部委认定为“国家级企业认定技术中心”;公司承担的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计划项目“电子用高纯铝偏析法提纯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通过河南省科技厅验收;公司牵头组织申报的“河南省高效能铝基新材料创新中心”完成认定,成为全省5家省级创新中心之一;与东北大学联合研究开发的“复杂电解质体系下铝电解高效率生产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应用”项目成功解决了锂、钾等元素在电解槽的富集给生产稳定性和经济性带来的严重影响等难题,此项科技成果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联合承担的“煤电铝及铝深加工产业园区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关键技术研发及工程示范”项目,对实现公司建设“山水园林企业、生态环保工厂”具有重大意义。

5、管理优势公司管理团队人员稳定,配置结构科学,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企业管理经验,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整体综合素质较高,工作效率高,各子公司在煤、电、铝及铝加工人才配备上一直追求科学合理安排,技术工程团队力量较强,保证了公司的整体生产、运营的持续稳定性。公司持续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对内部资源整合提高管理效率,有效控制经营成本;通过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和精益管理,实现公司各个环节的规范化、流程化、精益化;财务管理方面,在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前提下,不断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建立并实施了职业薪酬制度,引导员工提高岗位职业技术水平,为广大员工立足岗位成才提供了广阔空间。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8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国家供给侧改革等相关政策指引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调整公司能源消费结构,打造优势产品;同时积极争取外部支持,优化债务结构,稳步化解相关风险。

1、调整公司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根据国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政策以及相关产业政策精神,适时调整能源消费结构,通过电解铝产能转移方式,将部分电解铝生产用电由火力发电调整为清洁水电。电解铝产能转移的实施有助于优化公司电解铝板块所需电力能源结构,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同时有助于提升电解铝及铝加工产能利用率,提升公司未来可持续盈利能力。

2、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例,打造优势产品

公司紧盯市场需求,深度调整产品结构,高附加值产品比例较2017年上涨15%,整体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品牌知名度、产品质量稳定性获得国内外客户广泛认可。易拉罐罐体料、罐盖料、拉环料产量同比增长55.4%;2018年公司累计出口产品9.5万吨,同比增长220%。目前,易拉罐罐体料和涂层罐盖料已成为公司最具竞争优势的主打产品。同时公司结合未来汽车轻量化及电子产品高端化市场需求,加快新产品研发,汽车板产品实现批量供货,高强度客车行李箱舱门板通过客户验证,3C电子产品用5系氧化料试料通过。

3、面向高端,积极创新

2018年,公司牵头申报河南省高效能铝基新材料创新中心,联合河南省部分铝加工企业注资成立河南科创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前,该中心以“铝基新材料”为目标,以“高效低耗”和“打造高端铝产业链”为重点方向,紧紧围绕铝电解节能降耗、精铝提纯技术和高端铝板带开发新产品三大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加大投入研发力度,共建科技创新研发和转化平台,打通技术开发、转移扩散及首次商业化应用创新链条,上游对接铝矿产资源,下游对接电子工业、汽车制造业,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具有辐射作用的铝基新材料产业先进示范基地,打造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

4、积极争取外部支持,优化债务结构

2018年,公司在金融去杠杆政策背景下,结合自身债务状况,积极争取外部支持,分别与部分金融机构达成了“展期、降息、调整付息周期”的合作模式,减轻了公司偿债压力。

2019年,公司拟采取债务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模式,进一步优化 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收入1,175,062.7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152,200.43万元上升1.98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4,410.49万元较上年同期-18,933.27万元下降235,477.22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1,750,627,005.2111,522,004,314.791.98
营业成本11,574,164,884.3110,537,725,350.119.84
税金及附加100,019,084.5868,843,686.6745.28
销售费用111,103,559.0958,197,277.6690.91
管理费用215,920,990.62285,430,028.56-24.35
研发费用270,159,030.2492,168,895.33193.11
财务费用1,202,412,404.091,007,729,661.3019.32
所得税555,006,698.40-22,410,521.192,576.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6,736,798.23506,200,628.9069.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79,343.514,142,802.82-596.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2,625,881.36-1,298,856,368.3832.05

2. 收入和成本分析√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收入1,175,062.7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152,200.43万元上升1.98 %,主要为铝加工收入和煤炭收入上升所致。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有色金属7,998,442,871.327,970,327,233.920.3511.1024.30减少10.58个百分点
电力366,984,001.60358,734,690.852.2552.5880.25减少15.00个百分点
煤炭558,848,619.44495,429,639.1411.35203.81267.01减少15.27个百分点
贸易2,535,190,505.332,520,027,366.100.60-17.17-17.08减少0.11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铝加工6,617,157,584.166,505,722,893.701.6835.2850.33减少9.85个百分点
电解铝1,381,285,287.161,464,604,340.22-6.03-40.14-29.74减少15.69个百分点
315,248,553.44297,462,084.915.6459.83101.01减少19.33个百分点
蒸汽51,735,448.1661,272,605.94-18.4319.5520.05减少0.50个百分点
煤炭558,848,619.44495,429,639.1411.35203.81267.01减少15.27个百分点
贸易2,535,190,505.332,520,027,366.100.60-17.17-17.08减少0.11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国内9,846,087,283.899,899,677,786.39-0.54-5.223.76减少8.70个百分点
国外1,613,378,713.801,444,841,143.6210.45445.61491.60减少6.9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吨√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电解铝10.9411.270.02-42.31-39.68-94.87
铝加工46.9547.171.51-12.18-10.527.09

注:上期铝加工产品生产量和销售量均包含冷轧产品,冷轧生产线于2017年12月末转固,故相关产品收入和成本2017年在在建工程科目反映。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有色金属直接材料及动力686,448.6386.13563,811.5887.9321.75
直接人工24,842.123.1219,362.693.0228.30
制造费用85,741.9810.7558,054.119.0547.69
电力直接材料30,685.0385.5416,793.5684.3882.72
直接人工544.441.52439.812.2123.79
制造费用4,644.0012.942,669.0013.4174.00
煤炭直接材料及动力14,045.0328.354,095.5130.34242.94
直接人工18,144.5136.625,099.2937.77255.82
制造费用17,353.4335.034,304.3331.89303.16
贸易直接材料及动力252,002.74100.00303,900.47100.00-17.08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03,926.7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5.8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13,455.0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6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74,934.1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9.6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3. 费用√适用 □不适用

(1)销售费用:本期发生11,110.36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290.63 万元,上升90.91%,主要原因为本期铝加工产品销售运费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本期发生21,592.1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950.90 万元,下降24.35%,主要原因为2017年下属煤矿政策性阶段停产期间所有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发生120,241.2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9,468.27万元,上升19.32%,主要原因为本期资本化利息减少所致。

4. 研发投入研发投入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270,159,030.24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270,159,030.24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2.30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98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1.15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5. 现金流√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818.96万元,其中: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673.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053.62万元,主要为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57.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72.21万元,主要为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262.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623.05万元,主要为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182,783.9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65,204.7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因部分电解铝产能转移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所致。

(2)本期公司资产处置收入1,111.8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7,157.72万元,主要为2017年收到电力机组补偿款和林丰铝电电解铝指标转让款所致。

(3)本期公司营业外收入1,217.4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394.6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4)本期公司营业外支出7,250.4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015.7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2,531,129,570.6811.051,749,985,524.316.8444.64注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069,500.000.02-100.00注2
预付款项376,631,615.461.64696,091,821.212.72-45.89注3
其他应收款538,914,437.492.35361,362,582.101.4149.13注4
存货980,783,024.454.281,702,207,728.456.66-42.38注5
长期应收款148,480,810.300.6537,372,761.020.15297.30注6
长期股权投资185,103,542.840.81340,024,985.561.33-45.56注7
固定资产14,347,939,961.6562.6415,950,493,595.6762.39-10.05注8
在建工程124,899,360.130.55337,283,171.121.32-62.97注9
长期待摊费用146,110,823.510.6410,363,681.490.041,309.84注10
递延所得税资产234,058,770.501.02758,639,166.062.97-69.15注11
其他非流动资产300,557,248.691.31449,709,890.241.76-33.17注12
应付职工薪酬157,868,043.570.6971,759,604.430.28120.00注13
应交税费52,094,572.640.2334,052,262.200.1352.98注14
其他应付款380,824,994.311.661,070,922,884.204.19-64.44注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034,653,503.8530.712,560,478,916.1910.01174.74注16
其他流动负债150,000,000.000.59-100.00注17
长期借款3,402,280,000.0014.856,300,494,400.0024.64-46.00注18
应付债券426,294,062.501.67-100.00注19
长期应付款878,955,112.233.841,904,005,208.397.45-53.84注20
预计负债208,024,714.940.91注21
其他非流动负债360,935,250.041.41-100.00注22
资本公积3,808,818,930.3616.632,793,072,276.7510.9236.37注23

其他说明注1:主要为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保证金增加所致;注2:主要为本期铝期货保证金减少所致;注3:主要为本期将部分账龄较长的预付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所致;注4:主要为本期将部分账龄较长的预付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所致;注5:主要为本期林丰铝电停产和减少原材料库存所致;注6:主要为本期将应收黄河水务款项转入所致;注7:主要为本期处置邢村煤业、上庄煤矿和上海宝烁股权所致;注8:主要为本期因产能转移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致;注9:主要为本期安阳高晶高端汽车铝合金车轮项目和部分煤矿技改工程转固所致;注10、主要为本期增加豫联煤业下属煤矿土地复垦费所致;注11、主要为本期核算可抵扣亏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所致;注12、主要为本期对中孚特铝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所致;注13、经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商,缓交部分社保、公积金;注14、主要为本期应交环境保护税、增值税等增加所致;注15、主要为偿还暂借控股股东豫联集团款项所致;注16、主要为本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增加所致;注17、主要为本期偿还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致;注18、主要为部分长期借款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注19、主要为应付债券转为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所致;注20、主要为部分长期应付款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所致;注21、主要为本期增加豫联煤业下属煤矿土地复垦费所致;注22、主要为应付广州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款转入一年内到期所致;注23、主要为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产生的资本溢价增加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万元)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41,137.45保证金
货币资金1,205.28诉讼保全
应收票据20,800.00借款质押
应收账款137,760.14借款质押
存货10,600.00借款质押
固定资产902,648.77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18,689.84票据抵押
无形资产14,157.81借款抵押
合计1,346,999.29

3.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优化存量资源配置,实现供需动态平衡的精神,2018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原【2018】12号),通知指出:凡包含电解工序生产铝液、铝锭等建设项目,应通过兼并重组、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集团内部产能转移和产能指标交易的方式取得电解铝产能置换指标,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依照上述文件,公司所属电解铝产能均属于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即工业和信息化部《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2014年第25号】,可用于产能置换。

为优化公司电解铝生产所需电力能源结构、降低用电成本、减少火力发电碳排放、实现绿色清洁生产,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子公司林丰铝电25万吨、中孚铝业25万吨产能转移至水电资源富集的四川省广元市经济开发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公告。

有色金属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报告期内各品种有色金属产品的盈利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或品种类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铝加工6,617,157,584.166,505,722,893.701.6835.2850.33-9.85
电解铝1,381,285,287.161,464,604,340.22-6.03-40.14-29.74-15.69

2 矿石原材料的成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3 自有矿山的基本情况(如有)□适用 √不适用4 报告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本年度上年度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占比(%)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占比(%)毛利率(%)
线上销售
线下销售11,459,465,997.691001.0010,684,101,795.291008.41
合计11,459,465,997.691001.0010,684,101,795.291008.41

5 报告期内各地区的盈利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销售收入9,846,087,283.8985.92-5.22
境内小计9,846,087,283.8985.92-5.22
国外销售收入1,613,378,713.8014.08445.61
境外小计1,613,378,713.8014.08445.61
合计11,459,465,997.69100.007.26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3月,公司拟以800万元人民币参与竞拍收购贵阳铝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孚炭素4.71%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拥有中孚炭素100%的股权(详见临2018-036号公告)。目前该事项尚未完成。

2、2018年5月,公司拟用自筹资金和募集资金所建设的部分项目资产(该部分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0亿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详见临2018-070号公告)。该公司已于2018年5月注册成立。

3、2018年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阳高晶拟分别以现金585万元和150万元出资参股由公司牵头成立的“河南省高效能铝基新材料创新中心”(详见临2018-082号公告)。该创新中心实施主体已于2018年11月注册成立,注册公司名称为“河南科创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4、2018年12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林丰铝电所属25万吨电解铝全部停产并拟进行产能转移及设立项目公司,详见临2018-151号公告、临2019-001号公告。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本年度在建工程投入共计3.71亿元,其中,煤矿技改投入0.2亿元,高端汽车铝合金车轮项目投入2.83亿元,其他项目投入0.68亿元。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七、17、在建工程。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069,500.000.00-5,069,500.00-595,796.37
合计5,069,500.000.00-5,069,500.00-595,796.37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8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51,031,388.57元和71,303,998.72元将其持有的上庄煤矿40%的股权、邢村煤业37%的股权转让给河南洛汭商贸有限公司。该事项已于2018年8月完成。(详见临2018-108号公告)

2018年8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孚电力将其持有的中孚热力100%的股权转让给河南洛汭商贸有限公司。该事项已于2018年9月完成。(详见临2018-118号公告)

2018年8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其持有的宝烁商贸20%的股权、浦发村镇银行1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河南洛汭商贸有限公司和河南沣荣农业有限公司。目前宝烁商贸20%的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完成,浦发村镇银行10%的股权转让事项尚未完成。(详见临2018-117号公告和2018-119号公告)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行业分类主要产品注册资本资产规模净资产净利润
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制造业铝产品2,000291,404-254,336-151,772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火力发电火力发电235,000534,068215,364-29,312
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制造业铝产品200,000374,864195,797-4,203
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制造业炭素产品16,99661,08515,981-3,467
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制造业铝产品10,00026,8029,881-2,485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制造业铝产品33,168141,039-88,000-121,646
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制造业铝产品47,887190,50842,765-8,012
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批发业国内外贸易5,00025,15010,028194
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批发业国内外贸易1,0003,2451,24952
河南中孚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技术研发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2,0007,240-6,094-4,472
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对煤矿80,000417,254115,085-15,568
的投资
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投资管理以自有资产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55,20055,20055,2000
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对煤及煤化工产业的投资;资产管理,咨询服务21,30055,14218,536-1,610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电能、热能销售57,998220,73350,020-4,166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9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18,400万元入伙凤凰熙锦。凤凰熙锦由本公司、北京熙锦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本公司出资18,400万元(占比33.33%)为合伙企业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北京熙锦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占比0.09%),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占比0.09%),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广州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原名为 “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前海金鹰粤通54号第3期”的管理人,代表“前海金鹰粤通54号第3期”,出资36,700万元(占比66.49%),为合伙企业的优先级合伙人。凤凰熙锦合伙企业财产专项用于收购本公司子公司安阳高晶股权以及对安阳高晶增资。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我国铝工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控电解铝新增产能,推进电解铝产能置换,行业运行总体平稳,但贸易摩擦影响逐步显现,生产成本不断提高,行业效益下滑,整体发展形势不容乐观。

1、价格回落、成本上涨,效益明显下滑。2018年受环保整顿,铝土矿价格持续走高,煤炭价格上涨,企业节能减排成本提升等影响,电解铝综合生产成本同比大幅提升。

2、产能转移不断加快,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依据《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原〔2018〕12号),已有400多万吨电解铝产能完成了跨省置换,在保持严控电解铝产能高压态势的同时,电解铝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3、铝材出口大幅增长,国际贸易环境复杂。受国内外铝材价差波动、人民币汇率贬值等影响,2018年我国铝材出口量523万吨,同比增长23.4%。国际贸易摩擦连锁反应凸显,铝材未来出口将面临压力。

(以上数据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随着国家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积极扩大铝应用将成为铝工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以铝代钢”“以铝节木”“以铝节铜”的应用不断扩展,以及铝在高新技术领域方面的应用逐渐增多,铝消费还将不断增长;另一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在人均铝消费量等方面仍有不小的差距,铝产品的应用领域和市场空间仍有较大潜力。

2019年,公司按照河南省政府提出的“减量、延链、提质”的河南铝工业转型升级方向,瞄准“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战略目标,以精深加工为方向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持续深耕铝精深加工国内外高端市场,加强成本控制,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高端产品的重点突破,为公司提质增效。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绿色、低碳、轻量化发展的时代要求,公司将以打造“百年企业”为目标,以“高、精、尖、节能、环保、可持续”为发展方向,依托“一体双翼”发展模式,持续完善“煤-电-铝-铝精深加工”一体化的产业链,积极开发国际先进铝合金新材料新技术,努力实现产业发展的高端化、终端化、高效益,将公司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铝合金新材料基地。(三) 经营计划√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公司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继续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稳中求进脚踏实地,坚持客户为主,质量第一,坚持以人为本,创新驱动,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预计2019年实现收入90亿元。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性风险

公司为全产业链一体化企业,所属电解铝、煤炭等受较多的产业政策和政府监管控制,产业政策的调整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业务前景造成一定影响。

(1)电解铝行业受供给侧改革和环保政策的影响,一段时期内行业将继续维持激烈竞争局面,影响铝锭售价,可能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2)公司所属煤矿存在政策性限产风险,可能会对公司自备电厂发电成本造成不利影响。应对措施:根据对宏观经济、政府政策、行业发展的研究与分析,公司将部分电解铝产能转移至水电资源丰富的四川省广元市,此次转移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电解铝业务的政策性风险。

2、市场风险(1)铝价波动风险。受国内市场供求关系及氧化铝等原辅材料、能源价格的波动向下游传递等影响,存在铝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2)原料。公司铝产品生产主要原料之一为氧化铝,其价格主要受铝锭价格及供需因素影响,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由于公司氧化铝全部需要外购,因此氧化铝市场价格的波动仍然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风险之一。公司氧化铝的采购对象主要是国内外大型氧化铝生产商及其主要的代理商、经销商,存在氧化铝采购相对集中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市场研判,充分发挥市场价格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作用,利用供需关系灵活调整产量,不断提高市场价格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加强供应市场分析,优化采购策略,提高采购的集中度, 实现采购降本增效。

3、安全环保风险

国家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政策及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对公司的环境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生产作业覆盖煤矿、发电、铝及铝加工等行业,存在安全环保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正在进一步进行环保治理,确保优于国家环保排放标准,同时公司设有专人负责安全环保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环保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力度,排查隐患、防患于未然;不断增强企业及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现场管理和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增加安全环保资金投入,升级、改造技术、设备,持续推进节能减排。

4、经营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的铝加工企业,其产品需求受终端需求影响较大,公司存在着由于经济基本面发生变化,或者行业竞争格局变化而带来的销售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经济政策及终端市场研究,及时预判终端市场变化情况,应对可能出现的行业竞争及格局变化。

5、财务风险

近年来,公司除通过银行融资、发行公司债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方式筹集资金外,还通过融资租赁等非银融资方式满足资金需求,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财务费用较高;股票质押风险随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对子公司担保额较大,公司面临短期偿债压力和担保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将拓展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拟通过债务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负债率及财务成本;同时提高财务管控水平,强化预算管理,避免大额或突发的预算外支出情况。

(五)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8年0000-2,544,104,924.550
2017年0000-189,332,707.360
2016年000057,999,172.960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每股股价不低于5元。若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收盘价格亦相应调整。长期有效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其他本公司在”11中孚债”的存续期内,如发行人预计不能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金或利息,公司承诺将至少采取以下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债券存续期内
股份限售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2018年2月7日,豫联集团在与本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中承诺,其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算,在该锁定期内,豫联集团将不对该等股票进行转让。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董事会对2018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 2018 年 6 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元

伙)科目

科目调整前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551,984,641.06
应收票据55,222,941.85
应收账款496,761,699.21
在建工程325,856,269.74337,283,171.12
工程物资11,426,901.3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5,343,325,189.84
应付票据3,643,115,814.80
应付账款1,700,209,375.04
其他应付款1,043,477,343.551,070,922,884.20
应付利息27,445,540.65
管理费用377,598,923.89285,430,028.56
研发费用92,168,895.33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8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19年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0
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45.5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披露的临2014-089号公告和2016年5月12日披露的2016-068号公告,情况概述附后。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珠海鸿帆有色金属化工有限公司案件情况概述附后。
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鼎瑞贸易有限公司、汤宏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披露的临2017-028号公告,情况概述附后。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联合金属科技(威海)有限公司、王贤中、成都西南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披露的临2017-032号公告和2017年6月28日披露的临2017-098号公告,情况概述附后。
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公司、中孚铝业及豫联集团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披露的临2018-137号公告、临2018-146号公告和2019年1月22日2019-003号,情况概述附后。

1、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案件2014年7月9日,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起诉本公司、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特铝”)。2014年9月24日,公司与中孚特铝分别提起反诉。2014年12月26日,在省高院主持下三方就部分争议达成调解协议。2015年7月24日公司收到省高院送达的正式司法鉴定意见书。2015年12月2日,省高院组织各方对该司法鉴定意见书进行开庭质证。2016年5月9日,公司收到省高院送达案件一审民事判决书,因各方不服一审判决,已按照法律规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8月25日,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尚未判决。

2015年8月,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以清算工作进展缓慢为由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2015年10月16日,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15年11月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不予受理。2015年11月25日,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向省高院提起上诉。2016年11月10日和2017年2月28日,省高院分别组织进行案件听证。2018年4月11日,中孚特铝收到省高

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郑民清(预)字第4号民事裁定,指令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18年6月7日,中孚特铝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2018年10月19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中孚特铝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工作。2019年1月7日,清算组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目前清算工作正有序开展。

2、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珠海鸿帆有色金属化工有限公司案件2014年1月27日,公司就与珠海鸿帆有色金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鸿帆”)贸易纠纷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珠海鸿帆支付5,100万元货款,珠海鸿帆提起管辖权异议。2014年5月9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异议。2014年7月21日,珠海鸿帆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年3月26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案件移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16年2月24日,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16年3月18日,珠海鸿帆与包括本公司在内的银行及非银行债权人达成债务重组方案。2017年12月28日,公司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2018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撤诉民事裁定书。公司将根据珠海鸿帆债务重组进展适时采取应对措施。

3、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鼎瑞贸易有限公司、汤宏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

2017年2月,公司子公司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就与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鼎瑞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汤宏的票据追索权纠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票据款人民币2,000万元,并支付以上述款项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7年2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请求法院判令上海鼎瑞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汤宏对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全部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4月27日,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17年7月3日,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到法院送达民事裁定书,因被告人之一汤宏涉及刑事案件,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服裁定,于2017年7月10日提起上诉。2017年8月28日,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2018年1月17日,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8年2月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18年4月1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案件听证,2018年6月13日,因案件需要上海忻孚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再审申请。2018年6月22日,上海忻孚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上海忻孚撤回再审申请。同日,上海忻孚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重新起诉。2018年8月17日、 2019年3月4日、2019年4月22日,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尚未判决。

4、公司与联合金属科技(威海)有限公司、王贤中、成都西南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3月20日,公司就与联合金属科技(威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金属”)、自然人王贤中以及成都西南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金属”)的合同纠纷向巩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联合金属偿还公司欠款人民币18,833,333.33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自然人王贤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对西南金属的抵押物优先受偿。2017年4月24日,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17年6月27日,公司收到巩义市人民法院送达的豫0181民初15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联合金属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公司1,883.33万元及相关利息,对西南金属部分生产线被依法折价或变卖、拍卖的价款,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王贤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7年7月13日,判决书生效后,公司依法向巩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转款4.1万元。2019年3月15日,公司通过司法拍卖方式拍下抵押三套生产线设备抵偿债务。目前,公司正协调巩义市人民法院推进案件强制执行。

5、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公司、中孚铝业和豫联集团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10月,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与中孚铝业、中孚实业债务重组纠纷分别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铝业、中孚实业、豫联集团支付债务重组本金及补偿金合计4亿元。2019年1月,各方达成和解,本金展期到2019年12月31日,支付2018年利息,豁免全部违约金。2019年4月1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解封民事裁定书。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银湖铝业山东银东铝业有限公司王琪买卖合同纠纷附后399.09附后一审已判决达成和解协议
山东银东铝业有限公司管理银湖铝业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附后335.58附后二审裁定发回重审达成和解协议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孚实业、中孚炭素中孚实业、豫联集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附后40,277.67附后达成和解协议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孚实业豫联集团、中孚电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附后30,000附后一审已判决;公司上诉上诉案件已开庭目前尚未判决
国美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孚实业林丰铝电、中孚电力、广贤工贸合同纠纷附后16,890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1,064.82万元附后部分已经判决
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孚电力中孚实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附后16,083.58附后一审已判决达成和解协议
河南国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孚实业中孚电力、豫联集团借款合同纠纷附后9,800附后达成和解协议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孚实业豫联集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附后9,132.65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683.98万元附后一审已判决;公司上诉上诉案件已开庭目前尚未判决
东银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中孚电力中孚实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附后6,019.23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38.49万元附后一审已判决已上诉,目前未开庭。
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孚电力中孚实业、中孚热力、豫联集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附后3,512.09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29.46万元附后一审已判决上诉案件目前未开庭。
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中孚实业买卖合同纠纷附后3,100附后达成和解协议

1、银湖铝业与山东银东铝业有限公司、王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5年6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湖铝业就与山东银东铝业有限公司、王琪的买卖合同纠纷向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山东银东铝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99.09万元及相关利息,由王琪承担连带责任。2015年7月8日、2015年12月1日,案件两次开庭审理。2016年7月25日,银湖铝业收到一审判决,判决山东银东铝业有限公司向银湖铝业支付货款399.09万元及利息,由王琪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3月10日,银湖铝业向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11月17日,各方达成和解协议。截止2018年底,银湖铝业收到共还款19.5万元。目前,银湖铝业正督促山东银东铝业有限公司、王琪尽快还款。

2、银湖铝业与山东银东铝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案件2015年11月11日,银湖铝业收到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送达传票,山东银东铝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就撤销向银湖铝业的个别清偿行为向上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湖铝业返还破产债权335.58万元。2015年12月1日,案件开庭审理。2016年7月25日,银湖铝业收到一审判决,判决银湖铝业返回山东银东铝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提前偿还的破产债权302.02万元。2016年8月6日,银湖铝业提起上诉。2016年10月18日,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16年12月12日,银湖铝业收到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案件发回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重审。2017年6月29日,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17年8月3日,银湖铝业收到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银湖铝业返还山东银东铝业有限公司管理人302.02万元。2017年8月7日,银湖铝业提起上诉。2017年11月17日,各方达成和解协议。2017年12月13日,银湖铝业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院申请撤诉。2018年1月16日,银湖铝业收到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撤诉民事裁定书,案件结案。

3、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件

2018年8月,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就与中孚炭素、中孚实业、林丰铝电、豫联集团融资租赁纠纷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炭素、中孚实业、林丰铝电、豫联集团支付全部本金和利息40,277.67万元。2018年11月各方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和解并已领取民事调解书。

4、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

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件

2018年9月,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就与中孚实业、中孚电力、豫联集团贷款及利息纠纷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实业、中孚电力、豫联集团支付贷款本金3亿元及利息。2018年11月,一审判决偿还贷款本金及逾期罚息。2018年12月,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尚未判决。

5、国美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

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案件

2018年8月-2019年1月,国美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就与中孚实业、林丰铝电、中孚电力、广贤工贸保理融资纠纷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实业、林丰铝电、中孚电力支付保理融资款16,890万元及其利息、罚息。目前,部分案件已一审判决并上诉,部分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6、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件

2018年10月,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就与中孚电力、中孚实业融资租赁纠纷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电力、中孚实业支付本金和利息16,083.58万元。2018年12月,一审判决支付租金、利息和违约金。2019年1月8日,中孚电力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4月1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参加案件调解,公司已领取民事调解书。

7、河南国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件

2018年11月,河南国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就与中孚实业、中孚电力、豫联集团贷款及利息纠纷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实业、中孚电力、豫联集团支付贷款本金9,800万元及利息。2019年3月,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案件已和解处理。

8、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件

2018年9月,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就与中孚实业、豫联集团融资租赁纠纷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实业、豫联集团支付本金和利息9,132.65万元,并按违约租金总额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018年12月,一审判决支付本金和利息及违约金。2019年1月4日,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4月10日,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尚未判决。

9、东银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件

2018年11月,东银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就与中孚电力、中孚实业融资租赁纠纷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电力、中孚实业支付本金和利息6,019.23万元。2019年3月,一审判决中孚电力、中孚实业支付租金及迟延损害金。2019年4月,中孚电力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尚未开庭。

10、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件

2018年10月,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就与中孚电力、中孚实业融资租赁纠纷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电力、中孚实业支付本金和利息3,512.09万元及违约金。2019年2月,一审判决支付本金和利息及违约金。2019年3月5日,中孚电力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尚未开庭。

11、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

2018年8月,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就与中孚实业贸易纠纷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实业支付全部贸易欠款,2018年12月达成和解,2019年3月和解执行完毕,案件结案。(三)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2018年度与关联单位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计2018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豫联集团租赁办公楼、拆借资金60亿元,相关信息详见临2018-051号公告。

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拆借短期资金累计415,138.85万元,拆借资金单笔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单笔期限不超过1个月。拆借资金的利率水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529.66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市场 价格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其他购买商品铝产品/材料市场价5,163.590.65货到付款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联营公司购买商品材料市场价796.22货到付款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联营公司购买商品材料市场价822.63货到付款
豫联集团控股股东销售商品材料市场价32.13货到付款
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其他销售商品铝产品/材料市场价66,165.635.63货到付款
上海宝烁商贸有限公司联营公司销售商品铝产品/材料市场价86,032.237.32货到付款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联营公司销售商品材料市场价35.48货到付款
合计//159,047.91///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关联交易的说明公司与上属关联方的交易产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价格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详见“(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所披露内容。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五)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02018年9月19日2018年9月19日2019年4月18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60,000,0002018年11月12日2018年9月10日2019年9月10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4,750,0002018年9月102018年9月10日2019年2月10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24,750,0002018年7月11日2018年7月11日2019年1月11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集团有限公司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02018年1月23日2018年1月24日2019年1月24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49,950,0002018年6月3日2018年12月28日2019年6月21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39,970,0002018年6月3日2018年8月31日2019年2月29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9,820,0002018年6月3日2018年7月19日2019年1月14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2018年3月13日2018年3月13日2019年3月12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44,000,0002015年7月1日2018年12月27日2019年6月27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25,000,0002018年8月28日2018年8月28日2019年2月28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公司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5,000,0002018年7月26日2018年7月26日2019年1月26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10日2020年7月10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电力全资子公司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8,600,0002018年4月23日2018年4月25日2019年4月25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电力全资子公司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1,400,0002018年4月23日2018年9月17日2019年3月16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v中孚电力全资子公司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35,000,0002018年4月23日2018年9月14日2019年3月13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电力全资子公司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4日2019年4月22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1日2019年11月1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四建30,000,0002018年4月2018年4月2019年4月连带责任0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3日3日3日担保
中孚电力全资子公司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30,000,0002018年5月15日2018年6月1日2019年5月16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电力全资子公司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30,000,000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15日2019年5月14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90,000,000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0月29日2019年10月27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100,000,000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0月29日2020年10月27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100,000,000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0月29日2021年10月27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42,500,0002017年9月25日2017年10月25日2019年4月24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林丰铝电控股子公司林州华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35,000,0002018年6月26日2018年6月26日2019年6月26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电力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50,000,000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3日2019年1月3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电力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70,000,0002017年2月8日2018年1月17日2019年1月17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林丰铝电控股子公司林州市立信碳素有限公司8,500,0002018年7月26日2018年7月26日2019年9月25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林丰铝电控股子公司林州市立信碳素有限公司9,000,0002018年1月30日2018年1月30日2019年1月30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14,000,000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14日2019年8月14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广东粤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8,000,0002018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19日2019年6月19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广东粤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5,000,0002018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20日2019年6月20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广东粤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5,000,0002018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21日2019年6月21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广东粤合投资控股35,000,0002018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24日2019年6月24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有限公司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广东粤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5,000,0002018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25日2019年6月25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广东粤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1,900,0002018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26日2019年6月26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1,146,193,5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1,298,382,50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955,288,156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4,399,052,325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5,697,434,825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72.61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2,958,194,552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4,047,012,937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7,005,207,489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一)控股股东豫联集团股份减持事宜

2018年8月,豫联集团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961.22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临2018-114号公告)

截至2019年3月,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届满。豫联集团在规定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共计1,109.3,90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6%。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详见临2019-024号公告)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豫联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为1,07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3%;豫联集团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30,298,7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1. 精准扶贫规划√适用□不适用

公司始终秉承“诚信为本,精诚团结,务实敬业,创新发展”的理念,致力于为顾客提供超值的服务,为股东创造丰厚的利润,为员工铺设成长的平台,为伙伴营造共赢的局面,为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积极履行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公司按照“依法捐赠、量力而行、诚实守信、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社会公德允许的范围内,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的财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对外捐赠支出的规模,为受赠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并以此促进当地社会发展。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为建档立卡困难户送去节日慰问,减轻困难户生活负担,帮扶贫困人员脱贫。

(1)向当地政府捐赠款项用于贫困户帮扶、河道治理、环境卫生整顿等事宜,捐赠金额合计79万元;

(2)向当地慈善总会捐款21万元;

(3)按照当地政府安排,重点解决本单位建档立卡困难职工18户脱贫问题;

(4)节日慰问:中秋节前,为18户建档立卡困难户送去慰问金和和慰问品,合计1.8万元;

(5)金秋助学:2万元。

3. 精准扶贫成效√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102
2.物资折款3.8
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18
二、分项投入
其中:1.1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农林产业扶贫 □ 旅游扶贫 □ 电商扶贫 □ 资产收益扶贫 □ 科技扶贫 √ 其他
9.其他项目
其中:9.1项目个数(个)2
9.2投入金额3.8
9.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18
9.4其他项目说明建档立卡困难户慰问、金秋助学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适用□不适用

公司2019年精准扶贫规划项目:

(1)按照当地政府安排,对口帮扶困难户精准脱贫;

(2)为当地慈善机构捐款;

(3)金秋助学;

(4)建立困难职工救助长效机制。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社会责任报告》。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1) 排污信息√适用□不适用

(1)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废水、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放总量均在排污许可量范围内。废水:CDO43.354吨,氨氮3.756吨。废气:二氧化硫526.56吨,氮氧化物958.13吨,烟尘69.624吨。

(2)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主要废气为电解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颗粒物和氟化物。电解铝生产配备了电解烟气高效干法净化系统,氧化铝储运和输送系统、阳极组装系统、铸造系统等各产尘部位均配套了高效袋式除尘器,各项排放标准达到并优于国家特别排放标准;配套有大修渣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了危险固废全部无害化处理;电解烟气通过7套净化系统进行除尘、脱氟,

然后进入脱硫系统,经7座70米烟囱进行排放。年平均排放浓度为:二氧化硫96.91mg/m3,颗粒物8.74 mg/m3,氟化物1.14 mg/m3,符合《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要求。年排放量:

二氧化硫1953.34吨,颗粒物179.55吨,氟化物23.59吨,均在排污许可量范围内。公司生产废水为整流所、空压站、中频炉循环冷却水,除定期补充新鲜水外,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3)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2018年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放总量均在排污许可量范围内。二氧化硫25.88吨,氮氧化物72.07吨,烟尘6.47吨。公司内生产用水均为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委托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统一排放。

(4)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废气为电解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颗粒物和氟化物。电解铝生产配备了电解烟气高效干法净化系统,氧化铝储运和输送系统、阳极组装系统、铸造系统等各产尘部位均配套了高效袋式除尘器,各项排放标准达到并优于国家特别排放标准;电解槽大修渣先在公司危废仓库临时堆存,定期进行无害化处置。电解烟气通过3套净化系统进行除尘、脱氟后,经3座50米烟囱进行排放。2018年供暖季受电价和市场等因素影响,公司年产25万吨电解铝生产线全部关停,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停运。2018年平均排放浓度为:二氧化硫103.29mg/m3,颗粒物8.02 mg/m3,氟化物1.51mg/m3,符合《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要求。2018年总排放量:二氧化硫1185.42吨,颗粒物91.74吨,氟化物10.99吨,均在排污许可量范围内。公司生产废水为整流所、空压站、中频炉循环冷却水,除定期补充新鲜水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厂区道路洒水、绿化浇灌等。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于2016年对废气治理设施超低排放改造:三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三套SCR法脱硝系统、三套袋式除尘器全部进行升级改造,各项排放指标均优于国家标准。全厂六套废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循环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含煤雨水处理设施。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实行环保设备专责制,定期巡检,按时检修,实施零缺陷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全年不出现异常运行事件。

(2)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2018年建设了6套脱硫系统并投入运行,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排放浓度符合《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定期巡视检查环保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全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3)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原有除尘、脱硫等环保设施的基础上于2017年完成了环保超低排放改造升级,大幅度降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2018年完成脱硝升级改造,进一步降低降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公司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控,严格按照河南省及巩义市要求实施超低排放。全厂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除尘设施运行正常,实行环保责任制,定期巡检,按时检修,实施零缺陷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全年无环保异常运行事件。

(4)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环保要求,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控,严格落实环保责任制,对所有环保设施定期巡检保养,确保了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在2016年8月根据巩政【2016】7号文件要求,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三台机组编制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并在巩义市环保局进行备案(巩环备公告【2016】3号)。

(2)根据巩政【2016】7号文件要求,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编制《年产50万吨电解铝工程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6年8月通过专家评审,并在巩义市环保局进行备案(巩环备公告【2016】3号)。

(3)在2016年8月根据巩政【2016】7号文件要求,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编制了《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炭阳极工程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并在巩义市环保局进行备案(巩环备公告【2016】3号)。

(4)根据安环委【2016】1号文件要求,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年产25万吨电解铝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6年9月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并在安阳市环保局进行备案(安环文【2016】267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及时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在巩义市环保局备案。2018年6月进行液氨泄露演练,邀请巩义市安监局、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参加,并给与高度评价。

(2)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在巩义市环保局备案。每年组织进行环保应急预案演练。

(3)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及时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在巩义市环保局备案。2018年3月进行脱硫浆液泄露应急演练,演练效果达到应急处置要求。

(4)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在安阳市环保局备案。每年组织进行环保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1)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所有废气、废水排放口全部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进行了联网。2018年初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自行监测、排污许可网站进行公示。2018年全年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进行自行监测,自动监测数据及时上传至自行监测信息网站,手工监测项目按期按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公示。

(2)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废气排放口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2018年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制定环保检测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委托第三方进行氟化物、厂界无组织、辅助工段颗粒物及在线比对检测等环保监测,自动监测数据和手工监测结果及时在自行监测、排污许可等网站上发布。

(3)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煅烧、焙烧废气排放口全部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进行了联网。2018年初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自行监测网站平台进行公示。2018年全年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进行自行监测,自动监测数据及时上传至自行监测信息网站,手工监测项目按期按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公示。

(4)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气排放口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2018年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制定环保检测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委托第三方进行氟化物、厂界无组织、辅助工段颗粒物及在线比对检测等环保监测,自动监测数据和手工监测结果及时在自行监测、排污许可等网站上发布。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严格按要求,执行信息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季度报告执行,年度报告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2)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2018年严格按要求,执行信息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季度执行报告,年度报告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3)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2018年严格按要求,执行信息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季度报告执行,年度报告情况及时公开。通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平台》和《重点污染源于基础数据》网站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并随时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监督。

(4)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信息公开,污染物排放以及月度、季度执行报告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湖铝业主要产品为超纯铝锭和铝中间合金。生产方式分别是旋转偏析炉和中频炉生产,主要排污为烟尘排放。其中超纯铝不存在污染排放,铝中间合金有少量烟尘,均通过配套高效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除尘。通过验收检测,各项排放指标均在国家排放标准之内。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00219,683,654219,683,654219,683,65411.2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00149,384,885149,384,885149,384,8857.62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00149,384,885149,384,885149,384,8857.62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其他70,298,76970,298,76970,298,7693.5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741,540,403100001,741,540,40388.80
1、人民币普通股1,741,540,403100001,741,540,40388.8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1,741,540,403100219,683,654219,683,6541,961,224,057100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18年2月7日完成,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托管证明。本次新发行股份219,683,654股股票由控投股东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认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61,224,057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限售期为36个月,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2月8日(因2021年2月7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219,683,654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61,224,057股。新增股份增厚了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0149,384,885149,384,885非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2月8日
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70,298,76970,298,769非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2月8日
合计219,683,654219,683,654//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A股2018年2月7日5.69元/股219,683,6542018年2月7日219,683,654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结构无明显变化;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有所增加,资金实力明显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偿债能力得以提升,总体财务状况将得到优化与改善。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14,52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21,184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7,709,023811,248,82141.36149,384,885冻结811,248,821境内非国有法人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216,000,000216,000,00011.010冻结216,000,000其他
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298,76970,298,7693.5870,298,769质押70,298,769其他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50,000,00050,000,0002.550冻结50,000,000其他
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10,726,8420.5500国有法人
赵春明329,5514,779,6510.2400境内自然人
广州市宏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418,8060.2300未知
王国杰-3,652,8360.1900境内自然人
黄敬斐-3,451,1900.1800境内自然人
陈永莲03,439,0000.1800境外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61,863,936人民币普通股661,863,936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216,000,000人民币普通股216,000,000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5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
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10,726,842人民币普通股10,726,842
赵春明4,779,651人民币普通股4,779,651
广州市宏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418,806人民币普通股4,418,806
王国杰3,652,836人民币普通股3,652,836
黄敬斐3,451,190人民币普通股3,451,190
陈永莲3,439,000人民币普通股3,439,000
黄锦忠3,200,246人民币普通股3,200,24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上述前十名股东中,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2、上述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和“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为豫联集团持有。豫联集团合计持有公司54.93%的股份。 3、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与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9,384,8852021年2月8日149,384,885非公开发行股票后限售36个月
2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298,7692021年2月8日70,298,769非公开发行股票后限售36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以上两名有限售条件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

名称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贺怀钦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16日
主要经营业务铝深加工、发电、城市集中供热(凭证):纯净水(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相关技术转让及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服务的提供。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

名称Vimetco N.V.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George Dobra(CEO)和Marian Nastase(CFO)
成立日期2002年4月4日
主要经营业务管理、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持有在布加勒斯特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罗马尼亚公司Alro S.A. 54.2%的股权。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

姓名张志平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现任东英工业董事、东英金融集团创办合伙人兼主席、东英金融投资执行董事兼主席。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姓名张高波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现任东英工业董事、东英金融集团创办合伙人兼总裁、东英金融投资执行董事兼总裁。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贺怀钦董事562015-11-232021-12-28231,801231,8010-0
崔红松董事长502015-11-232021-12-28201,331201,3310-27
张松江董事、总经理552015-11-232021-12-28214,300214,3000-21
薄光利董事532015-11-232021-12-28000-
马文超董事、副总经理492015-11-232021-12-28000-23
司兴华董事、副总经理442018-03-162021-12-28000-10
吴 溪独立董事422015-11-232021-12-28000-12
梁 亮独立董事402015-11-232021-12-28000-12
瞿 霞独立董事382018-12-282021-12-28000-0
陈海涛监事会主席472009-10-292021-12-28000-0
钱 宇监事392018-12-282021-12-28000-12
魏国阳职工监事392018-12-282021-12-2800-9
张风光副总经理512013-12-092021-12-28000-14
宋志彬副总经理412018-12-282021-12-284,0004,0000-10
郎刘毅总会计师452018-12-282021-12-28000-9
杨 萍董事会秘书422012-12-062021-12-28198,800198,8000-9
姚国良董事、副总经理(离任)462015-11-232018-2-28256,841256,8410-4
彭雪峰独立董事(离任)572012-12-062018-11-2300-12
白学成监事会主席(离任)572012-12-062018-11-2300-0
杨杰伟副总经理(离任)482015-11-232018-11-2313,00013,0000-17
梅 君总会计师(离任)462011-02-252018-11-23216,296216,2960-13
合计/////1,336,3691,336,3690/214/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贺怀钦2009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11月至今任豫联集团董事长、公司董事。
崔红松2009年11月至2011年2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1年2月至2015年11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豫联集团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张松江2009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薄光利2007年6月至今任豫联集团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豫联集团董事、公司董事。
马文超2011年2月至2015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司兴华2004年3月至2018年2月曾任豫联集团办公室副主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吴 溪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财务会计与审计。2002-2006年间任职于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参与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制定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工作。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组成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咨询指导组成员、申诉与维权委员会委员。担任中国会计学会英文会刊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 Studies副主编。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梁 亮2005年注册为保荐代表人,具有十多年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先后就职于泰阳证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上海卿宏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瞿 霞历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合伙人,2018年2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金财科技有限公司、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海涛2007年11月至今任豫联集团纪委委员;2012年5月至今任豫联集团纪委书记。2009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任公司监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钱 宇历任电力分公司生技部副部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公司生产管理部经理、安全环保部经理、高精铝分公司生产总监、公司生产总监,2018年11月至今任中孚电力总经理。2009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魏国阳2005年6月至2018年11月历任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张风光2007年2月至2015年2月任深圳欧凯总经理,2015年2月至今任深圳欧凯董事长;2013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宋志彬2002年9月至2014年3月,在豫联集团项目开发部工作,历任副经理、经理;2014年3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公司生产计划部副经理、经理、生产总监;2016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豫联集团总经理助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计划发展部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
公司副总经理。
郎刘毅1994年至2015年2月历任公司财务会计、主任会计师;2015年2月至今任副总会计师;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会计师。
杨 萍2008年6月至2012年11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其它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贺怀钦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5年11月
崔红松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10月
薄光利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11月
陈海涛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2012年5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崔红松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7年11月
崔红松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7月
张松江中国有色金属协会铝业分会副理事长2015年10月
张松江河南省有色金属学会副理事长2015年2月
马文超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5月
司兴华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9年1月
司兴华河南中孚蓝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
司兴华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
司兴华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1年2月
司兴华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
吴 溪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吴 溪中国会计学会英文会刊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 Studies副主编
吴 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组成员
吴 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咨询指导组成员
吴 溪中国注册会计师申诉与维权委员会委员
梁 亮上海卿宏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钱 宇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12月
钱 宇河南中孚售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12月
钱 宇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3年5月
魏国阳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
张风光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2月
宋志彬河南中孚蓝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6月
郎刘毅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其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根据本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2018年6-12月,高层人员执行阶段性下浮,下浮比例为月度职务年薪的30%-50%。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214万元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司兴华董事选举
司兴华副总经理聘任
姚国良董事、副总经理离任
瞿 霞独立董事选举
彭雪峰独立董事离任
白学成监事会主席离任
陈海涛监事会主席选举
钱 宇监事选举
魏国阳职工监事选举
宋志彬副总经理聘任
郎刘毅总会计师聘任
杨杰伟副总经理离任
梅 君总会计师离任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504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6,987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8,491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5,946
销售人员138
技术人员1,607
财务人员116
行政人员684
合计8,491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本科及以上523
大专1,362
高中及以下6,606
合计8,491

(二) 薪酬政策√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员工不同工作内容和职业性质,对公司岗位、职务进行职业划分。公司职业薪酬的结构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制,员工个人工资水平的高低主要由岗位层级和个人技能等级联合确定。公司根据各岗位同行业薪资水平,设定岗位层级和起薪点。(三) 培训计划√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人才战略发展要求,公司将继续秉承“外部引进与自主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发展方针,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管理团队、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按照公司发展规划要求,公司通过内部培养、公开选拔、国内外引进等方式,共引进和培养发电、煤炭、电解铝、铝加工等骨干人才和企业管理人才800余人。同时,在公司内部,大力开展技术比武、技能等级培训,大力推进“师带徒”活动,积极参加行业技能竞赛,培养德技双馨的青年骨干人才,持续完善人才梯队建设。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七、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法规和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1月29日www.sse.com.cn2018年1月30日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3月16日www.sse.com.cn2018年3月17日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4月9日www.sse.com.cn2018年4月10日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5月11日www.sse.com.cn2018年5月12日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5月14日www.sse.com.cn2018年5月15日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5月24日www.sse.com.cn2018年5月15日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6月21日www.sse.com.cn2018年6月22日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8月2日www.sse.com.cn2018年8月3日
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8月9日www.sse.com.cn2018年8月10日
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9月17日www.sse.com.cn2018年9月18日
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11月15日www.sse.com.cn2018年11月16日
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12月28日www.sse.com.cn2018年12月29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贺怀钦1717160011
崔红松1717160011
张松江1717160011
薄光利1717160012
马文超1717160011
司兴华141413009
吴 溪171716009
梁 亮171716009
瞿 霞111000
姚国良333001
彭雪峰161615009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7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1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6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审计委员认真核查了公司定期报告、重大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监督;在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期间,积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确定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及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时,审计委员会客观公平地核查并评价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公司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依据公司经济利益及下达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实施奖惩激励。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11中孚债1220932011年8月29日2019年8月29日4.327.3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18年8月24日,公司披露了《 “11中孚债”2018年付息公告》,约定公司将于2018年8月29日向债券持有人支付2017年8月 29至2018年8月28日期间的利息。2018年8月29日,公司按时足额支付利息共计31,505,340.00元。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债券上市期间交易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11中孚债”自2019年4月1日起进行交易方式调整,暂停竞价系统交易,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采取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居新闸路1508号
联系人王世伟
联系电话021-52523155
资信评级机构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孚实业于2011年8月29日发行公司债券,并于2011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共募集资金15亿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次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均已用于募集说明书上列明的用途。

四、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发行的“11中孚债”进行了跟踪评级。

2018年6月7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2017年度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公司发行的“11中孚债”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018年11月1日,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的流动性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关于下调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下调至:AA-,评级展望为“稳定”;“11中孚债”债券信用等级下调至:AA-。本次评级调整后,“11中孚债”债券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90号公告和2018-147号公告。

五、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11中孚债”的按时、足额付息、偿付做出一系列安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利息资金、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了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六、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中孚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并于2018年6月15日披露《2011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报告期内,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就公司相关风险事项共发布了六次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及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18年2017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1,488,094,770.651,206,435,145.97-223.35
流动比率0.320.48-0.16
速动比率0.260.32-0.06
资产负债率(%)89.3779.0510.32
EBITDA全部债务比-0.090.08-0.17
利息保障倍数-1.830.45-2.28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1.921.420.50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170.95-2.12
贷款偿还率(%)74.05100.00-25.95
利息偿付率(%)83.68100.00-16.32

九、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中孚01”,实际发行总额1.5亿元。公司已于2018年11月9日完成该期债券的兑付兑息。

十、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各银行申请的授信总额为853,743.00万元,已用授信额度为813,229.98万元,剩余授信额度为40,513.02万元。

十一、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2019]京会兴审字第02000127号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实业”)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孚实业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孚实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所述,中孚实业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年亏损,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54,410.49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272,321.92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076,217.87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部分资产被诉讼保全,营运资金短缺,偿债能力薄弱,公司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三、(二)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四、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本期财务报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营业收入确认
2018年度,中孚实业营业收入为1,175,062.70万元,中孚实业根据贸易方式判断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时点并相应确认收入,由于收入是中孚实业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中孚实业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针对营业收入的确认,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营业收入以及毛利按类别执行分析性测试程序,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4、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5、对重要客户进行函证,确认报告期交易额;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签收单,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2、固定资产减值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中孚实业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434,794.00万元(其中原值2,193,161.92万元,累计折旧629,937.97万元,减值准备 128,429.95万元),当期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0,335.68万元。中孚实业拟对部分固定资产资产进行产能转移,管理层认为相关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于2018年提取了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 由于在确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涉及重针对固定资产减值,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获取了与长期资产减值相关的企业内部决策审批文件; 2、了解并测试了与长期资产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 3、对相关固定资产实施监盘程序,实地观察资产的状况; 4、与管理层讨论固定资产情况及管理层未来的计划,评估管理层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是否合理; 5、引入评估专家评价管理层使用的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模型,包括对减值测试方法、折现率及关键假设进行复核。
大的管理层判断,尤其在确定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我们将固定资产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3、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完整性及准确性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及利息467,473.35万元,其中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已经逾期,产生欠息和罚息,部分借款债权人已经起诉,欠款金额对报表影响重大,因此将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在报表列示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关键审计事项。针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完整性,我们执行了以下关键审计程序 1、测试与该项借款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 2、我们对所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发函询证,并核对回函结果,同时检查有关财务记录及借款合同等; 3、对未能按期偿还的借款,查看是否已办理续借或延期手续;检查展期条件、新的到期日,关注债权人是否起诉; 4、检查抵押和担保合同,以及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等权证的原件,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未入账的借款; 5、对期后达成和解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我们逐项核实和解协议,判断是否影响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和计量; 6、复核财务报表附注中相关披露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五、其他信息中孚实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孚实业 2018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孚实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孚实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孚实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孚实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

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孚实业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孚实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北京兴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张恩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马云伟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2,531,129,570.681,749,985,524.3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七、25,069,5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七、4526,070,182.86551,984,641.06
其中:应收票据76,571,097.7255,222,941.85
应收账款449,499,085.14496,761,699.21
预付款项七、5376,631,615.46696,091,821.2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6538,914,437.49361,362,582.1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7980,783,024.451,702,207,728.45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0157,378,749.86223,783,909.71
流动资产合计5,110,907,580.805,290,485,706.8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七、1116,150,000.0016,15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七、13148,480,810.3037,372,761.02
长期股权投资七、14185,103,542.84340,024,985.5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1614,347,939,961.6515,950,493,595.67
在建工程七、17124,899,360.13337,283,171.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七、202,289,970,699.432,363,662,310.75
开发支出
商誉七、2213,596,548.50
长期待摊费用七、23146,110,823.5110,363,681.49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24234,058,770.50758,639,166.06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25300,557,248.69449,709,890.24
非流动资产合计17,793,271,217.0520,277,296,110.41
资产总计22,904,178,797.8525,567,781,817.2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26711,458,177.11611,904,55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七、296,622,163,682.315,343,325,189.84
预收款项七、30914,023,342.471,267,017,203.1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七、31157,868,043.5771,759,604.43
应交税费七、3252,094,572.6434,052,262.20
其他应付款七、33380,824,994.311,070,922,884.20
其中:应付利息124,099,841.2527,445,540.65
应付股利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357,034,653,503.852,560,478,916.19
其他流动负债七、3615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15,873,086,316.2611,109,460,610.0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七、373,402,280,000.006,300,494,400.00
应付债券七、38426,294,062.5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七、39878,955,112.231,904,005,208.3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七、41208,024,714.94
递延收益七、42107,585,565.91110,962,480.2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七、43360,935,250.04
非流动负债合计4,596,845,393.089,102,691,401.16
负债合计20,469,931,709.3420,212,152,011.1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441,961,224,057.001,741,540,40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463,808,818,930.362,793,072,276.7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七、49501,726.50
盈余公积七、50253,518,251.82253,518,251.8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51-2,723,219,189.00-179,114,264.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300,843,776.684,609,016,667.12
少数股东权益-866,596,688.17746,613,138.9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434,247,088.515,355,629,806.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2,904,178,797.8525,567,781,817.25

法定代表人:崔红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46,885,709.981,195,396,220.1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069,5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十七、1270,813,561.35510,825,097.42
其中:应收票据57,781,583.7211,235,611.17
应收账款213,031,977.63499,589,486.25
预付款项1,471,888,385.191,411,306,520.78
其他应收款十七、25,826,954,386.483,442,017,899.8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47,300,465.90533,743,073.23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6,153,069.82136,684,547.53
流动资产合计8,529,995,578.727,235,042,858.9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5,600,000.0015,6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37,372,761.02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5,344,437,072.883,350,896,974.9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527,024,769.216,843,436,497.70
在建工程10,352,815.0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34,226,251.0083,676,267.2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299,564,349.83
其他非流动资产264,645,248.69448,036,414.36
非流动资产合计9,185,933,341.7811,088,936,080.14
资产总计17,715,928,920.5018,323,978,939.0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26,473,105.75281,904,55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4,322,766,766.634,283,467,638.36
预收款项767,989,936.451,490,745,461.63
应付职工薪酬35,445,629.7016,951,630.75
应交税费8,244,310.981,362,119.15
其他应付款105,192,691.23630,324,056.84
其中:应付利息29,601,690.6516,904,251.45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902,479,856.02922,244,848.53
其他流动负债15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9,568,592,296.767,777,000,305.2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928,560,000.004,452,214,400.00
应付债券426,294,062.5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229,035,318.34172,045,641.3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7,294,251.26
递延收益83,385,246.6886,260,6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248,274,816.285,136,814,703.87
负债合计11,816,867,113.0412,913,815,009.1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961,224,057.001,741,540,40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952,989,370.212,937,242,716.6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53,518,251.82253,518,251.82
未分配利润-268,669,871.57477,862,558.5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5,899,061,807.465,410,163,929.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7,715,928,920.5018,323,978,939.06

法定代表人:崔红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合并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11,750,627,005.2111,522,004,314.79
其中:营业收入七、5211,750,627,005.2111,522,004,314.7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5,301,619,642.1212,225,887,222.65
其中:营业成本七、5211,574,164,884.3110,537,725,350.1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53100,019,084.5868,843,686.67
销售费用七、54111,103,559.0958,197,277.66
管理费用七、55215,920,990.62285,430,028.56
研发费用七、56270,159,030.2492,168,895.33
财务费用七、571,202,412,404.091,007,729,661.30
其中:利息费用1,274,466,924.931,052,364,603.70
利息收入115,311,361.39106,562,342.30
资产减值损失七、581,827,839,689.19175,792,323.02
加:其他收益七、5910,814,000.008,000,0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0-20,263,891.59-18,793,992.7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0,113,111.99-28,584,381.1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1-532,000.00507,000.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211,118,941.97182,696,064.40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549,855,586.53-531,473,836.20
加:营业外收入七、6312,174,439.5856,121,245.04
减:营业外支出七、6472,504,155.2212,346,735.8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610,185,302.17-487,699,327.04
减:所得税费用七、65555,006,698.40-22,410,521.1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165,192,000.57-465,288,805.8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165,192,000.57-465,288,805.8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4,104,924.55-189,332,707.36
2.少数股东损益-1,621,087,076.02-275,956,098.4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4,165,192,000.57-465,288,805.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544,104,924.55-189,332,707.3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621,087,076.02-275,956,098.4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1-0.1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1-0.1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法定代表人:崔红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十七、416,589,590,816.8815,435,424,425.01
减:营业成本十七、416,127,466,240.8015,120,756,423.44
税金及附加14,033,276.387,919,757.71
销售费用42,880,412.8634,201,226.43
管理费用57,143,102.5862,126,861.64
研发费用155,263,691.125,095,773.63
财务费用425,721,277.17271,628,349.21
其中:利息费用436,324,624.78271,839,829.71
利息收入18,998,258.0427,822,037.37
资产减值损失228,523,938.3037,961,837.59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99,245.0119,482,228.3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7,859.791,019,739.1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32,000.00507,000.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812,200.002,00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53,061,677.32-84,274,576.33
加:营业外收入6,135,103.918,484,387.78
减:营业外支出41,506.843,196.8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46,968,080.25-75,793,385.43
减:所得税费用299,564,349.83-20,888,996.2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46,532,430.08-54,904,389.2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46,532,430.08-54,904,389.2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746,532,430.08-54,904,389.2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崔红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918,333,800.4611,682,152,605.0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52,347,904.6056,484,711.9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779,776,073.99589,671,978.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150,457,779.0512,328,309,295.9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339,066,360.6910,891,899,651.2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07,887,805.13435,428,073.62
支付的各项税费238,833,639.64286,499,008.9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71,207,933,175.36208,281,933.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293,720,980.8211,822,108,667.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6,736,798.23506,200,628.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34,808,330.731.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578,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887,704.29188,083,232.6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332.8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7126,165,136.2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3,696,035.02323,827,702.7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23,789,040.05315,147,399.91
投资支付的现金4,537,5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740,486,338.4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4,275,378.53319,684,899.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79,343.514,142,802.8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243,994,991.26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979,803,365.759,683,774,194.07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5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23,798,357.019,833,774,194.0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102,006,319.359,784,560,835.3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81,801,567.081,278,881,276.0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722,616,351.9469,188,451.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06,424,238.3711,132,630,562.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2,625,881.36-1,298,856,368.3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721,199.53-643,313.5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189,626.17-789,156,250.1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7,944,731.48957,100,981.6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9,755,105.31167,944,731.48

法定代表人:崔红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425,990,677.5616,140,134,074.06
收到的税费返还121,962,676.4155,049,083.3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19,599,341.47483,334,854.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867,552,695.4416,678,518,012.0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292,521,128.0316,263,311,786.9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2,465,306.6585,530,446.51
支付的各项税费9,543,855.3810,149,602.7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9,413,098.6468,093,110.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593,943,388.7016,427,084,946.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3,609,306.74251,433,065.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2,472,943.441.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812,2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285,143.44500,001.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211,181.99144,783,8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5,850,000.004,537,5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061,181.99149,321,3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23,961.45-148,821,299.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237,544,991.2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423,829,311.324,640,774,194.07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5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61,374,302.584,790,774,194.0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467,226,629.544,614,794,787.5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10,748,695.51623,212,742.4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414,256.0026,761,351.9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91,389,581.055,264,768,881.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0,015,278.47-473,994,687.9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635,568.83-639,182.7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9,817,579.11-372,022,104.1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5,904,488.28427,926,592.3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086,909.1755,904,488.28

法定代表人:崔红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741,540,403.002,793,072,276.75253,518,251.82-179,114,264.45746,613,138.955,355,629,806.0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741,540,403.002,793,072,276.75253,518,251.82-179,114,264.45746,613,138.955,355,629,806.0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19,683,654.001,015,746,653.61501,726.50-2,544,104,924.55-1,613,209,827.12-2,921,382,717.56
(一)综合收益总额-2,544,104,924.55-1,621,087,076.02-4,165,192,000.5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19,683,654.001,015,746,653.616,450,000.001,241,880,307.6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19,683,654.001,015,746,653.616,450,000.001,241,880,307.6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501,726.501,427,248.901,928,975.40
1.本期提取37,077,386.69100,034,125.35137,111,512.04
2.本期使用36,575,660.1998,606,876.45135,182,536.64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961,224,057.003,808,818,930.36501,726.50253,518,251.82-2,723,219,189.00-866,596,688.172,434,247,088.51
项目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741,540,403.002,817,738,716.44136,646.84253,518,251.8210,218,442.911,039,601,860.185,862,754,321.1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741,540,403.002,817,738,716.44136,646.84253,518,251.8210,218,442.911,039,601,860.185,862,754,321.1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4,666,439.69-136,646.84-189,332,707.36-292,988,721.23-507,124,515.12
(一)综合收益总额-189,332,707.36-275,956,098.49-465,288,805.8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136,646.84-388,715.88-525,362.72
1.本期提取22,928,941.5160,926,821.4883,855,762.99
2.本期使用23,065,588.3561,315,537.3684,381,125.71
(六)其他-24,666,439.69-16,643,906.86-41,310,346.55
四、本期期末余额1,741,540,403.002,793,072,276.75253,518,251.82-179,114,264.45746,613,138.955,355,629,806.07

法定代表人:崔红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741,540,403.002,937,242,716.60253,518,251.82477,862,558.515,410,163,929.9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741,540,403.002,937,242,716.60253,518,251.82477,862,558.515,410,163,929.9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19,683,654.001,015,746,653.61-746,532,430.08488,897,877.53
(一)综合收益总额-746,532,430.08-746,532,430.0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19,683,654.001,015,746,653.611,235,430,307.6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19,683,654.001,015,746,653.611,235,430,307.6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961,224,057.003,952,989,370.21253,518,251.82-268,669,871.575,899,061,807.46
项目上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741,540,403.002,937,242,716.60253,518,251.82532,766,947.715,465,068,319.1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741,540,403.002,937,242,716.60253,518,251.82532,766,947.715,465,068,319.1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4,904,389.20-54,904,389.20
(一)综合收益总额-54,904,389.20-54,904,389.2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741,540,403.002,937,242,716.60253,518,251.82477,862,558.515,410,163,929.93

法定代表人:崔红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适用 □不适用(1)、历史沿革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孚实业”)是1993年2月16日经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豫体改字(1993)18号文批准,由巩义市电厂、巩义市电业局、巩义市铝厂作为发起人,于1993年12月10日注册成立的定向募集公司。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7,819.8万元。

2002年3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字[2002]28号文《关于核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

2003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以公司200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5,282,7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另派发现金2元(含税)。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变为175,867,536股。

2004年4月26日,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另派发现金2元(含税)。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28,627,797股。

2007年5月11日,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增发10,000万股,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部采用现金认购。该次定向增发后,公司的总股本由228,627,797股增加至328,627,797股。

2007年9月12日,公司以2007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28,627,79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328,627,797股增加至657,255,594股。

2010年3月18日,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57,255,59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每10股转增5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由657,255,594股增加至1,183,060,069股。

2011年1月份,本公司以2011 年 1 月10日收市后股本总数1,183,060,069 股为基数,按10:3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1年1月17日),中孚实业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331,813,709 股。本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1,514,873,778股。

2013年11月11日,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增发226,666,625股,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部采用现金认购。该次定向增发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514,873,778股增加至1,741,540,403股。

2018年2月7日,公司向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增发219,683,654股,全部采用现金认购。该次定向增发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741,540,403股增加至1,961,224,057股。

本公司现注册资本196,122万元,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70002324A,法定代表人:崔红松,注册地址:巩义市新华路31号。(2)、行业性质

公司属于有色金属行业。

(3)、经营范围

铝材的生产、销售;氧化铝、煤炭、炭素制品的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相关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销售;城市集中供热;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8日批准报出。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25家,新增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广元市林丰铝材有限公司、河南科创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因转让不再包括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净增加3家,具体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2. 持续经营√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933.27万元,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54,410.49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72,321.92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076,217.87万元,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

本公司管理层在考虑了以上情况后,仍采用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

公司目前的改善措施:

(1) 进行产能转移,减亏增效

积极推进50万吨电解铝产能转移,降低亏损规模及现金流侵蚀,积极处置无效存量资产,盘活存量资产,变劣势为优势,解决能源价格高企及环保限产对公司电解铝业务的重大影响。

(2) 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加大铝精深加工产品投研力度,扩大对高端客户的销售份额,培育新的增长点。

(3) 强化内部管理,狠抓降本增效

为及时应对外部环境及市场形势变化,公司及时调整经营思路,全面细化深化公司预算管理,深入推进精益管理,从严从紧控制公司各项费用支出,停止所有非经营性支出。

(4) 多渠道、多措施化解财务风险

公司与银行、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商讨风险化解方案,维护各方权益,保持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和外部环境稳定,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支持。

基于以上所述措施,管理层认为本公司能够获取足够充分的营运资金以支持本公司可见未来十二个月的经营需要。因此,管理层确信本公司以及本公司之财务报表按持续经营之基准编制是恰当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的确认时点等。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2. 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合并方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① 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③ 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④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见本附注五、6。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对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无形资产:(1)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2)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

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见本附注五、6。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将该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全部转入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当期投资损益。

(3) 将多次交易事项判断为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判断为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如下:

①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 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在综合考虑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以及与其他方的关系等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控制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自身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以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已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合并程序具体包括: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报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应该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合营安排的分类。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 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③ 应收款项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⑤ 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①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下列损失事项影响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减少,并且能够可靠计量,将认定其发生减值:

a) 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c) 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做出让步;

d)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 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

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g)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1.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应收款项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组合1账龄分析法组合
组合1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5
1-2年1010
2-3年3030
3-4年5050
4-5年8080
5年以上1001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12. 存货√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2) 取得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取得存货时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3.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①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② 对于持有待售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自划分至持有待售之日起,停止按权益法核算。

③ 对于出售的对子公司的投资将导致本公司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3) 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确认条件时的会计处理

①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a) 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

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b) 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②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本公司从其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4) 其他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处理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此处所指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14.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及其判断依据

① 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即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② 长期股权投资类别的判断依据a)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依据详见本附注五、6;b)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公司通常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A.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并相应享有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投资方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B.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这种情况下,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为其自身利益提出建议和意见,从而可以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C.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有关的交易因对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经营具有重要性,进而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到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D.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人员有权力主导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从而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E.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因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依赖投资方的技术或技术资料,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公司在判断是否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时,不限于是否存在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形,还需要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来做出综合的判断。

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③确定被投资单位是否为合营企业的依据: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合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合营安排的定义、分类以及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详见本附注五、7。

(2)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本公司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

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交易损失。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

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15.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① 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没有正式明确以出租获取租金作为长期持有目的的出租开发产品,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在“存货-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项目核算;对于以出租为目的的开发产品,将其账面价值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②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16.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5-30年0-10%3%-2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30年0-10%3%-2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3-10年0-10%9%-33.33%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10年0-10%9%-33.33%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① 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② 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③ 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 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 在建工程√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

提的折旧额。18. 借款费用√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其辅助费,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19. 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1.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①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a) 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软件等。

b) 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采矿权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列示,并自煤矿投产日开始以取得的可采储量为基础按产量法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测试见本附注“五、22长期资产减值”。

②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35-50 年土地使用权证注明的使用年限
专利权及软件5-15年专利权及软件注明或预计的使用年限
采矿权5-50年采矿许可证注明的有效期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③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①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②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a)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2. 长期资产减值√适用 □不适用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物性资产、油气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

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在难以对单项资产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情况下,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调整,使资产在剩余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以及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关于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3.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对于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预计受益年限分期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4.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

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对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予以折现,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其中,资产上限,是指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报告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中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修改设定受益计划与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企业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该利得或损失是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与结算价格的差。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 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 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根据上述(2)、处理。不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的服务成本、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25.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因开采煤矿等矿产资源而形成的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等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26. 股份支付□适用 √不适用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28. 收入√适用 □不适用

(1)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具体确认收入时,铝精深加工产品国内销售为收到对方确认单确认收入,国内其他产品销售根据合同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出口销售在取得出口发运提单时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 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9. 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 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② 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

①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以及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可以按应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公司在需要退回的当期进行会计处理,即对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

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 □不适用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 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② 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 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② 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2.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符合持有待售的资产的会计处理见本附注五、13。33. 套期会计无34. 股份回购

为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本公司职工等原因而收购本公司股份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记入库存股。

根据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将收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按奖励库存股账面余额与职工所支付现金及授予权益工具时确认的资本公积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注销库存股时,按所注销库存股面值总额注销股本,按所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冲减库存股,按其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35. 资产证券化业务

无36.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的关联方。

本公司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 母公司;

(2) 子公司;

(3)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 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 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 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 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 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 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 本公司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除上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被确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以外,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以下企业或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 也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

(11) 持有本公司5% 以上股份的企业或者一致行动人;

(12)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5% 以上股份的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监事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3) 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月内,存在上述第1、3和11项情形之一的企业;

(14)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月内,存在上述第9、12项情形之一的个人;

(15)由上述第9、12和14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37. 分部报告

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经营分部,是指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以下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① 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② 生产过程的性质;③ 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④ 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⑤ 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响。38.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主要会计政策

(1)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财建[2004]119号),本公司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按吨煤8.5元提取煤矿维简费。维简费主要用于矿井开拓延伸工程、矿井技术改造、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矿区生产补充勘

探、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以及矿井新技术的推广等。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本公司对所属矿井按照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安全生产费主要用于矿井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抽放系统、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灭火、防治水、机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供配电系统的安全维护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等方面的投入。

维简费与安全生产费在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在使用时,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同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公司在运用上述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① 所得税

本公司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公司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此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取决于本公司于未来年度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若未来的盈利能力偏离相关估计,则须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价值作出调整,因而可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② 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③ 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公司的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可使用年限做出估计。此类估计以相似性质及功能的固定资产在以往年度的实际可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为基准。可使用年限与以前估计的使用年限不同时,管理层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当报废或出售技术落后相关设备时相应地冲销或冲减相应的固定资产。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与下一会计期间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因而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折旧费用的重大调整。④ 非金融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非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未来可使用寿命、生产产品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做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的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等的预测。倘若未来事项与该等估计不符,可收回金额将需要作出修订,这些修订可能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产生影响。⑤ 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管理层对应收款项所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的估计是基于客户的信用记录及目前的市场情况而确定的。管理层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前重新衡量坏账准备的金额。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⑥ 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⑦ 商誉估计的减值准备

在决定商誉是否要减值时,需要估计商誉分摊至现金产出单元后的使用价值。商誉按使用价值的计算需要本公司估计通过现金产出单元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和适当的贴现率以计算现值。该预测是管理层根据过往经验及对市场发展之预测来估计。⑧ 对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义务的估计

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义务由管理层考虑现有的相关法规后根据其以往经验及对未来支出的最佳估计而确定,并将预期支出折现至其净现值。随着目前的煤炭开采活动的进行,对未来土地及环境的影响变得明显的情况下,有关成本的估计可能须不时修订。

39.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

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科目

科目调整前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551,984,641.06
应收票据55,222,941.85
应收账款496,761,699.21
在建工程325,856,269.74337,283,171.12
工程物资11,426,901.3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5,343,325,189.84
应付票据3,643,115,814.80
应付账款1,700,209,375.04
其他应付款1,043,477,343.551,070,922,884.20
应付利息27,445,540.65
管理费用377,598,923.89285,430,028.56
研发费用92,168,895.33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0.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应税销售收入计算销项税,并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2018年5月1日前为3%、5%、6%、11%、13%、17%,2018年5月1日后为3%、5%、6%、10%、16%。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增值税1%、5%、7%
教育费附加实缴增值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缴增值税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15
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25

2. 税收优惠√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之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从2018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3日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798,141.951,653,519.46
银行存款117,956,963.36166,291,212.02
其他货币资金2,411,374,465.371,582,040,792.83
合计2,531,129,570.681,749,985,524.3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

资产受限情况详见“7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5,069,500.00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5,069,500.00
其他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
合计5,069,500.00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76,571,097.7255,222,941.85
应收账款449,499,085.14496,761,699.21
合计526,070,182.86551,984,641.0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20,571,097.7239,517,150.61
商业承兑票据56,000,000.0015,705,791.24
合计76,571,097.7255,222,941.85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商业承兑票据208,000,000.00
合计208,000,000.00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1,661,841,233.9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1,661,841,233.90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86,438,577.7534.7048,612,887.4126.07137,825,690.34417,829,521.8874.8337,026,338.118.86380,803,183.77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50,848,566.2965.3039,175,171.4911.17311,673,394.80140,555,849.2525.1724,597,333.8117.50115,958,515.44
合计537,287,144.04100.0087,788,058.9016.34449,499,085.14558,385,371.13100.0061,623,671.9211.04496,761,699.2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 (按单位)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河南省玉洋铝箔有限公司73,273,289.227,025,979.939.59可收回性估计
上海宝烁商贸有限公司41,023,277.402,051,163.875.00可收回性估计
联合金属科技(威海)有限公司23,467,016.2223,467,016.22100.00对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19,308,253.82965,412.695.00可收回性估计
郑州市玉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5,014,133.04750,706.655.00可收回性估计
郑州新东方能源有限公司14,352,608.0514,352,608.05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86,438,577.7548,612,887.41//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314,312,220.2915,715,611.025.00
1年以内小计314,312,220.2915,715,611.025.00
1至2年5,494,397.86549,439.7910.00
2至3年4,063,842.421,219,152.7330.00
3至4年5,251,789.332,625,894.6750.00
4至5年13,306,215.5410,644,972.4380.00
5年以上8,420,100.858,420,100.85100.00
合计350,848,566.2939,175,171.4911.1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1,555,797.43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5,189,250.26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适用 √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267,839,140.84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49.85%,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6,754,272.51元。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334,338,822.8488.77552,078,934.3579.31
1至2年15,176,474.904.03111,276,904.3215.99
2至3年9,382,423.512.4910,586,835.541.52
3年以上17,733,894.214.7122,149,147.003.18
合计376,631,615.46100.00696,091,821.21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预付款时间未结算原因
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无关联30,299,593.508.041年以内业务尚未完结
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无关联29,183,864.887.751年以内业务尚未完结
河南洛汭商贸有限公司无关联27,330,531.457.261年以内业务尚未完结
上海豫锐贸易有限公司无关联19,573,814.475.201年以内业务尚未完结
巩义市上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无关联18,875,075.835.011年以内业务尚未完结
合计125,262,880.1333.26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538,914,437.49361,362,582.10
合计538,914,437.49361,362,582.1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457,517,662.4054.64232,060,831.2050.72225,456,831.20360,355,496.0585.2725,663,770.827.12334,691,725.23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79,873,311.1645.3666,415,704.8717.48313,457,606.2962,260,865.2414.7335,590,008.3757.1626,670,856.87
合计837,390,973.56100298,476,536.0735.64538,914,437.49422,616,361.2910061,253,779.1914.49361,362,582.1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按单位)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331,112,173.40165,556,086.7050.00可收回性估计
河南嘉拓煤炭运销有限公司108,765,489.0056,122,744.5051.60可收回性估计
林州市裕通碳素有限公司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伊川县煤炭管理局7,640,000.00382,000.005.00可收回性估计
合计457,517,662.40232,060,831.2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315,434,957.7116,302,375.895.17
1年以内小计315,434,957.7116,302,375.895.17
1至2年11,189,154.651,118,915.4710
2至3年3,769,925.791,130,977.7430
3至4年1,185,826.72592,913.3650
4至5年5,114,619.384,091,695.5080
5年以上43,178,826.9143,178,826.91100
合计379,873,311.1666,415,704.8717.4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暂借款753,198,184.31310,612,685.93
利息收入21,846,209.3311,717,657.63
保证金23,901,447.7252,618,779.29
其他38,445,132.2047,667,238.44
坏账准备-298,476,536.07-61,253,779.19
合计538,914,437.49361,362,582.10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37,441,462.18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暂借款331,112,173.405年以上39.54165,556,086.70
河南省玉洋铝箔有限公司暂借款200,000,000.001年以内23.8810,000,000.00
河南嘉拓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暂借款108,765,489.003-5年12.9956,122,744.50
登封市汇丰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暂借款48,376,452.581年以内5.782,418,822.63
保证金利息收入利息收入21,846,209.331年以内2.611,622,938.48
合计710,100,324.3184.80235,720,592.31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71,554,574.376,632,675.76264,921,898.61588,539,918.5436,784,699.96551,755,218.58
在产品489,414,095.0080,185,752.36409,228,342.64922,479,683.2269,277,585.24853,202,097.98
库存商品332,947,484.6626,393,536.91306,553,947.75296,153,368.275,044,824.86291,108,543.41
委托加工物资78,835.4578,835.456,141,868.486,141,868.48
合计1,093,994,989.48113,211,965.03980,783,024.451,813,314,838.51111,107,110.061,702,207,728.45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36,784,699.966,686,788.3536,838,812.556,632,675.76
在产品69,277,585.2468,069,070.7257,160,903.6080,185,752.36
库存商品5,044,824.8631,432,019.3310,083,307.2826,393,536.91
合计111,107,110.06106,187,878.40104,083,023.43113,211,965.03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8、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0、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33,235,719.28191,538,789.38
预交企业所得税24,143,030.5827,745,844.36
预交其他税费4,499,275.97
合计157,378,749.86223,783,909.71

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16,150,000.0016,150,000.0016,150,000.0016,150,000.00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按成本计量的16,150,000.0016,150,000.0016,150,000.0016,150,000.00
合计16,150,000.0016,150,000.0016,150,000.0016,150,000.00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本期现金红利
期初本期 增加本期 减少期末期初本期 增加本期 减少期末
林州市信用社550,000.00550,000.000.19
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600,000.0015,600,000.0010.00
合计16,150,000.0016,150,000.00/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珠海鸿帆有色金属化工有限公司53,389,658.6053,389,658.6053,389,658.6016,016,897.5837,372,761.02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64,978,678.1116,497,867.81148,480,810.30
合计218,368,336.7169,887,526.41148,480,810.3053,389,658.6016,016,897.5837,372,761.02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14年1月27日,公司就与珠海鸿帆有色金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鸿帆”)贸易纠纷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珠海鸿帆支付5,100万元货款, 2015年3月26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案件移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16年2月

24日,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16年3月18日,珠海鸿帆与包括本公司在内的12家银行及非银行债权人达成5年期债务重组方案,根据重组协议约定的收款期限及款项可收回性,本公司对珠海鸿帆欠款计提坏账准备后重分类为长期应收款。2017年12月28日,公司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2018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撤诉民事裁定书。

珠海鸿帆2018年未按照债务重组方案支付款项,经查询信用中国,珠海鸿帆涉及多项诉讼,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根据该笔款项可收回性,全额提取减值。

(2)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河水务”),成立于2009年11月,本公司

持股44%,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河南黄河河务局供水局。黄河水务拥有巩义独家黄河用水权指标,用水权具有特殊性和稀缺性。建设黄河水务主要为了保障中孚电力生产用水的长久稳定与充足,同时能以合理的用水价格获得供水,在黄河水务供水工程建设中,本公司提供借款支持。2018年12月经双方协商,签订借款延期协议,将黄河水务借款还款期延期到2021年12月。

14、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296,534.50353,710.621,650,245.12
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99,984,863.12-16,571,200.2283,413,662.90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4,196,990.07-4,157,355.25100,039,634.82
上海宝烁商贸有限公司12,425,083.6547,859.79-12,472,943.44
巩义市上庄煤矿有限责任公50,659,979.17371,409.40-51,031,388.57
巩义市邢村煤业有限公司71,461,535.05-157,536.33-71,303,998.72
小计340,024,985.56-20,113,111.99-134,808,330.73185,103,542.84
合计340,024,985.56-20,113,111.99-134,808,330.73185,103,542.84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6、 固定资产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4,347,939,961.6515,950,493,595.67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14,347,939,961.6515,950,493,595.6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622,205,825.5015,866,800,295.2591,931,922.0288,273,045.1721,669,211,087.94
2.本期增加金额310,394,574.21264,819,763.961,577,581.171,600,175.65578,392,094.99
(1)购置22,267,096.6533,357,217.571,577,581.171,600,175.6558,802,071.04
(2)在建工程转入288,127,477.56231,462,546.39519,590,023.95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62,090,173.07249,579,864.132,552,494.571,761,453.20315,983,984.97
(1)处置或报废54,047,696.2569,841,355.592,394,377.59934,442.50127,217,871.93
2)处置子公司减少8,042,476.82179,738,508.54158,116.98827,010.70188,766,113.04
4.期末余额5,870,510,226.6415,882,040,195.0890,957,008.6288,111,767.6221,931,619,197.96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466,343,358.824,034,546,917.5773,692,277.7163,192,175.685,637,774,729.78
2.本期增加金额219,922,513.17523,793,745.025,070,079.044,932,178.58753,718,515.81
(1)计提219,922,513.17523,793,745.025,070,079.044,932,178.58753,718,515.81
3.本期减少金额21,422,086.7967,142,209.922,024,566.241,524,674.9692,113,537.91
(1)处置或报废19,436,189.3128,945,725.091,892,953.30895,871.6651,170,739.36
2)处置子公司减少1,985,897.4838,196,484.83131,612.94628,803.3040,942,798.55
4.期末余额1,664,843,785.204,491,198,452.6776,737,790.5166,599,679.306,299,379,707.6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65,977,172.6314,965,589.8680,942,762.49
2.本期增加金额382,659,123.59817,990,061.20576,160.602,131,420.751,203,356,766.14
(1)计提382,659,123.59817,990,061.20576,160.602,131,420.751,203,356,766.1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448,636,296.22832,955,651.06576,160.602,131,420.751,284,299,528.63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757,030,145.2210,557,886,091.3513,643,057.5119,380,667.5714,347,939,961.65
2.期初账面价值4,089,885,294.0511,817,287,787.8218,239,644.3125,080,869.4915,950,493,595.67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574,157,337.34202,764,025.95334,253,980.2437,139,331.15
机器设备1,668,387,775.08555,096,244.32591,584,149.62521,707,381.14
运输工具15,199,047.8512,384,235.75570,762.562,244,049.54
其他7,377,308.505,038,702.382,104,745.51233,860.61
合计2,265,121,468.77775,283,208.40928,513,637.93561,324,622.44

注:因子公司产能转移部分资产暂时闲置。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由于公司铝精深加工项目2017年底转固,目前房屋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适用 √不适用

17、 在建工程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124,899,360.13325,856,269.74
工程物资11,426,901.38
合计124,899,360.13337,283,171.1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煤矿技改43,277,604.0043,277,604.00170,898,767.82170,898,767.82
其他项目81,621,756.1381,621,756.13154,957,501.92154,957,501.92
合计124,899,360.13124,899,360.13325,856,269.74325,856,269.74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煤矿技改650,000,000.00170,898,767.8220,883,984.83148,505,148.6543,277,604.0098自筹
其他项目154,957,501.92350,508,660.58371,084,875.3052,759,531.0781,621,756.13自筹
合计650,000,000.00325,856,269.74371,392,645.41519,590,023.9552,759,531.07124,899,360.13////

注:其他项目增加主要为本期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端汽车铝合金车轮项目投入2.83亿。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专用材料11,426,901.3811,426,901.38
合计11,426,901.3811,426,901.38

18、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9、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采矿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07,104,364.3711,234,642.292,852,840,854.343,171,179,861.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07,104,364.3711,234,642.292,852,840,854.343,171,179,861.0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54,061,057.795,886,709.49322,282,916.69382,230,683.97
2.本期增加金额7,193,322.08922,217.4465,576,071.8073,691,611.32
(1)计提7,193,322.08922,217.4465,576,071.8073,691,611.3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61,254,379.876,808,926.93387,858,988.49455,922,295.2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425,286,866.28425,286,866.28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25,286,866.28425,286,866.28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45,849,984.504,425,715.362,039,694,999.572,289,970,699.43
2.期初账面价值253,043,306.585,347,932.802,105,271,071.372,363,662,310.75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开发支出□适用 √不适用

22、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13,596,548.5013,596,548.50
合计13,596,548.5013,596,548.50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13,596,548.5013,596,548.50
合计13,596,548.5013,596,548.50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

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适用 □不适用2018年7月,银湖铝业处置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不再从事铝加工业务,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价

值为零,因此对其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9月12日,本公司出资4,460万元收购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湖铝业”)100%的股权,收购日银湖铝业净资产公允值为3,100万元,产生商誉1,360万元。2018年7月,银湖铝业处置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不再从事铝加工业务,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价值为零,因此对其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3、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技术改造及勘探费10,363,681.491,567,709.768,795,971.73
土地复垦费155,960,621.4818,645,769.70137,314,851.78
合计10,363,681.49155,960,621.4820,213,479.46146,110,823.51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332,156,563.1683,039,141.02372,684,902.3588,724,991.43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4,973,211.363,743,302.8416,189,924.444,047,481.11
可抵扣亏损589,105,306.56147,276,326.642,791,602,194.14662,161,411.48
其他24,701,880.233,705,282.04
合计936,235,081.08234,058,770.503,205,178,901.16758,639,166.06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275,508,288.70578,995,275.41
可抵扣亏损3,854,337,764.04612,310,024.33
合计6,129,846,052.741,191,305,299.74

(5).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18187,239,253.19
2019465,927,639.1073,100,500.35
20201,021,192,285.97213,587,055.52
2021248,465,684.0248,473,761.75
2022554,214,149.3589,909,453.52
20231,564,538,005.60
合计3,854,337,764.04612,310,024.3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付工程款36,062,000.001,442,885.08
预付设备款9,300.001,950,448.76
清算中长期股权投资264,485,948.69446,316,556.40
合计300,557,248.69449,709,890.24

其他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特铝”)2013年12月30日进入清算程序,中孚特铝公司目前无法持续经营,清算过程中由于股东之间、股东与中孚特铝之间发生多次法律诉讼,自主清算无法正常进行,清算组构成中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3人,中孚实业3人,中孚实业对中孚特铝公司无实质控制权,2018年6月7日,中孚特铝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2018年10月19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中孚特铝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工作,清算组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拟处置资产,公司根据目前初步测算,本年提取减值18,183.06万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相关规定“对于已停业或正在清算的子公司,上市公司应视对其控制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中孚实业对中孚特铝公司无实质控制权,因此未将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列入其他非流动资产,该事项详见“附注十六、7、关于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清算进展说明”。

26、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164,529,516.00290,000,000.00
抵押借款20,000,000.00
保证借款280,195,237.74301,904,550.00
抵押加保证借款20,000,000.00
应付票据到期银行垫款246,733,423.37
合计711,458,177.11611,904,550.00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130,000,000.00元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建行巩义市支行130,000,000.004.352018/11/26.525
合计130,000,000.00///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8、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票据4,320,497,556.003,643,115,814.80
应付账款2,301,666,126.311,700,209,375.04
合计6,622,163,682.315,343,325,189.8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440,373,630.96689,2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3,223,741,025.252,360,361,875.00
信用证656,382,899.79593,553,939.80
合计4,320,497,556.003,643,115,814.8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246,733,423.37 元,已重分类为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材料款1,324,813,349.051,138,742,476.68
设备款137,912,822.98111,648,330.67
工程款444,500,414.01390,557,665.01
到期商票未支付318,735,241.42
其他75,704,298.8559,260,902.68
合计2,301,666,126.311,700,209,375.04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100,060,493.40未到结算期
巩义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19,193,253.94未到结算期
合计119,253,747.34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其中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总额为318,735,241.42元,已重分类为应付账款。

30、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铝款759,591,356.921,139,281,711.88
预收电费108,476,589.1099,375,125.12
预收煤款40,601,476.7015,736,780.96
其他货款5,353,919.7512,623,585.20
合计914,023,342.471,267,017,203.16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621,283.25未到结算期
合计95,621,283.25/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1、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71,608,900.68554,966,887.76507,637,128.76118,938,659.6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50,703.7556,182,911.8017,404,231.6638,929,383.89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71,759,604.43611,149,799.56525,041,360.42157,868,043.57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70,858,603.14507,138,140.89480,524,501.7997,472,242.24
二、职工福利费10,518,249.3310,518,249.33
三、社会保险费20,036,225.1212,020,696.928,015,528.20
其中:医疗保险费14,234,800.888,922,359.075,312,441.81
工伤保险费5,373,413.742,724,371.082,649,042.66
生育保险费428,010.50373,966.7754,043.73
四、住房公积金750,297.5415,664,128.782,963,537.0813,450,889.24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610,143.641,610,143.64
合计71,608,900.68554,966,887.76507,637,128.76118,938,659.68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150,703.7554,259,485.6817,015,130.4637,395,058.97
2、失业保险费1,923,426.12389,101.201,534,324.92
合计150,703.7556,182,911.8017,404,231.6638,929,383.8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经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商,缓交部分公司社保、公积金等合计6,018.31万元。

32、 应交税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6,932,776.849,631,672.18
企业所得税1,002,711.2212,495,395.49
个人所得税316,450.72478,878.58
城市维护建设税5,422,913.01361,354.43
教育费附加4,280,857.49493,163.34
印花税275,069.70488,622.23
房产税2,376,797.991,454,984.45
土地使用税10,769,817.606,853,231.60
资源税4,443,626.69904,292.11
土地增值税890,667.79
环境保护税6,273,551.38
合计52,094,572.6434,052,262.20

33、 其他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124,099,841.2527,445,540.6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256,725,153.061,043,477,343.55
合计380,824,994.311,070,922,884.2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101,480,079.9511,204,773.52
企业债券利息10,501,780.0012,451,780.00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12,117,981.303,788,987.13
合计124,099,841.2527,445,540.65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齐鲁银行济南历下支行委贷)30,426,641.57到期未支付
交通银行郑州南阳北路支行5,378,270.62到期未支付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2,661,605.36到期未支付
包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2,123,333.28到期未支付
其他9,574,329.27到期未支付
合计50,164,180.1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中10,034,362.05元期后已支付。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借款及利息177,956,541.23959,886,327.02
征地补偿款及房屋占地补偿款33,600,128.1336,152,945.44
保证金、押金17,413,589.4017,210,403.41
其他27,754,894.3030,227,667.68
合计256,725,153.061,043,477,343.55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期末大额其他应付款

项目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借款利息43,453,391.24
袁少亭暂借款30,000,000.00
征地补偿安置款征地补偿款24,816,230.0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借款利息18,975,428.05
海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利息16,350,000.00
合计133,595,049.29

34、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987,350,144.35397,999,998.00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429,481,562.50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3,252,849,546.922,162,478,918.19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364,972,250.08
合计7,034,653,503.852,560,478,916.19

36、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150,000,000.00
合计150,000,000.00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面值发行 日期债券 期限发行 金额期初 余额本期 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 偿还期末 余额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002017/11/91年1.50亿150,000,000.009,750,000.00150,000,000.00
合计///1.50亿150,000,000.009,750,000.00150,0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296,000,000.00298,000,000.00
抵押借款225,000,000.00225,000,000.00
保证借款2,250,217,746.352,476,479,998.00
保证加抵押借款1,398,920,000.001,099,620,000.00
保证加质押借款699,989,998.00475,500,000.00
抵押加质押借款219,622,400.00209,094,400.00
保证并抵押、质押借款1,299,880,000.001,914,8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987,350,144.35-397,999,998.00
合计3,402,280,000.006,300,494,400.00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总额为412,677,744.35元,截止报告日,期后已和解100,987,746.35元。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齐鲁银行济南历下支行委贷)299,999,998.008.002018/5/1620.00
河南国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洛阳银行农业路支行委贷)98,000,000.008.502018/9/2812.75
交通银行郑州南阳北路支行11,690,000.004.752018/12/17.125
合计409,689,998.00

38、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公司债券429,481,562.50426,294,062.50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429,481,562.50
合计426,294,062.50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面值发行 日期债券 期限发行 金额期初 余额本期 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 偿还期末 余额
公司债券1002011.8.298年4.32亿426,294,062.5031,505,340.003,187,500.00429,481,562.50
合计4.32亿426,294,062.5031,505,340.003,187,500.00429,481,562.50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长期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878,955,112.231,904,005,208.39
合计878,955,112.231,904,005,208.3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长期应付款总体情况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4,131,804,659.154,066,484,126.58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3,252,849,546.92-2,162,478,918.19
合计878,955,112.231,904,005,208.39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应付款为140,963.69万元,截止报告日,期后和解66,917.75万元。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1、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逾期利息29,689,140.77债务违约
预计复垦费178,335,574.17煤矿土地复垦费用
合计208,024,714.94

42、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10,962,480.233,376,914.32107,585,565.91收到财政拨款
合计110,962,480.233,376,914.32107,585,565.91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进口设备贴息补助57,760,600.001,925,353.3355,835,246.67与资产相关
工业企业发展项目资金-高性能铝合金特种铝材10,000,000.00333,333.339,666,666.67与资产相关
项目
汽车板项目补助4,600,000.00153,333.334,446,666.67与资产相关
站街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3,900,000.00463,333.3313,436,666.67与资产相关
土地补偿款24,701,880.23501,561.0024,200,319.23与资产相关
合计110,962,480.233,376,914.32107,585,565.9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64,972,250.08360,935,250.04
减: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364,972,250.08
合计360,935,250.04

其他说明:

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凤凰熙锦”)由本公司、北京熙锦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熙锦汇”)、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资本”)、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金鹰”)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本公司出资18,400万元(占比33.33%)为合伙企业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北京熙锦汇出资50万元(占比0.09%),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浙银资本出资50万元(占比0.09%),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前海金鹰作为“前海金鹰粤通54号第3期”的管理人,代表“前海金鹰粤通54号第3期”,出资36,700万元(占比66.49%),为合伙企业的优先级合伙人。

合伙企业财产专项用于收购本公司子公司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高晶”)全部股权以及对安阳高晶增资。

2018年5月,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改名为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对优先级合伙人每年支付固定收益7.77%,到期购回,综合分析合伙协议及权利义务,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规定,将优先级出资作为其他非流动负债。

44、 股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741,540,403.00219,683,654.00219,683,654.001,961,224,057.00

其他说明:

2018年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219,683,654股新股,发行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2号《验资报告》验资。

45、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资本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684,571,084.451,015,746,653.613,700,317,738.06
其他资本公积108,501,192.30108,501,192.30
合计2,793,072,276.751,015,746,653.613,808,818,930.3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219,683,654股新股,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2月出具的(2018)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2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9,999,991.26元,截至2018年2月2日止,公司实际收到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税后汇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37,544,991.26元。另外,扣除本次发行律师费1,600,000.00元、审计费1,000,000.00元、登记费219,683.65元,增加增值税影响705,0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5,430,307.6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19,683,654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015,746,653.61元。

47、 库存股□适用 √不适用

4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49、 专项储备√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16,570,127.6316,068,401.13501,726.50
维简费20,507,259.0620,507,259.06
合计37,077,386.6936,575,660.19501,726.50

50、 盈余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53,518,251.82253,518,251.82
合计253,518,251.82253,518,251.82

51、 未分配利润√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79,114,264.4510,218,442.9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79,114,264.4510,218,442.9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44,104,924.55-189,332,707.3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2,723,219,189.00-179,114,264.4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1,459,465,997.6911,344,518,930.0110,684,101,795.299,785,303,606.40
其他业务291,161,007.52229,645,954.30837,902,519.50752,421,743.71
合计11,750,627,005.2111,574,164,884.3111,522,004,314.7910,537,725,350.11

53、 税金及附加√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9,173,805.777,659,010.72
教育费附加9,494,955.258,685,025.50
资源税19,929,172.435,667,210.75
房产税8,691,078.6811,229,628.86
土地使用税27,393,831.3527,948,798.22
车船使用税35,247.0438,071.08
印花税6,689,299.477,615,941.54
环镜保护税18,611,694.59
合计100,019,084.5868,843,686.67

54、 销售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运杂费93,121,324.0238,404,819.90
代理费3,239,053.023,630,737.56
职工薪酬3,181,150.273,665,465.87
差旅费3,088,581.823,154,345.71
办公及业务招待费6,815,254.716,345,034.44
其他1,658,195.252,996,874.18
合计111,103,559.0958,197,277.66

55、 管理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91,721,239.2274,788,292.46
折旧费35,531,264.1535,592,249.07
咨询服务费2,818,861.207,292,307.44
办公及业务招待费25,343,539.2128,045,537.39
小车耗费6,908,310.806,801,768.60
宣传费424,237.901,147,166.88
会议费338,446.751,550,443.65
无形资产摊销12,522,088.9213,188,926.54
差旅费5,483,713.635,612,321.59
审计费2,806,088.533,525,528.43
绿化费215,022.86272,764.60
其他31,808,177.45107,612,721.91
合计215,920,990.62285,430,028.56

56、 研发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直接材料232,585,233.0487,913,692.23
工资薪酬17,988,342.133,340,412.77
折旧17,413,767.89484,258.31
其他2,171,687.18430,532.02
合计270,159,030.2492,168,895.33

57、 财务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1,274,466,924.931,052,364,603.70
利息收入-115,311,361.39-106,562,342.30
汇兑损益-1,244,075.80-12,997,216.25
手续费等44,500,916.3574,924,616.15
合计1,202,412,404.091,007,729,661.30

58、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322,867,888.4451,027,807.35
二、存货跌价损失106,187,878.40109,231,758.04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181,830,607.7115,532,757.63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203,356,766.14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13,596,548.50
十四、其他
合计1,827,839,689.19175,792,323.02

其他说明:本年因产能转移计提固定资产减值。59、 其他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供热补贴10,814,000.008,000,000.00
合计10,814,000.008,000,000.00

60、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0,113,111.99-28,584,381.1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86,983.2329,060,612.4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3,796.37-19,770,224.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500,000.0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20,263,891.59-18,793,992.74

6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32,000.00507,000.00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32,000.00507,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合计-532,000.00507,000.00

6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438,817.3791,954,686.97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10,680,124.6090,741,377.43
合计11,118,941.97182,696,064.40

63、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6,306,114.3241,197,010.776,306,114.3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1,320,218.48
保险赔款4,485,350.066,085,720.554,485,350.06
罚款收入177,721.601,462,123.42177,721.60
其他1,205,253.606,056,171.821,205,253.60
合计12,174,439.5856,121,245.0412,174,439.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红旗渠精神奖1,160,000.00与收益相关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39,200.00与收益相关
颖阳镇政府补助250,000.00与收益相关
上海长宁财政返还310,000.00与收益相关
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0,000.00与收益相关
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500,000.0017,400,000.00与收益相关
科技经费195,000.00100,000.00与收益相关
省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890,000.00与收益相关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奖励8,140,000.00与收益相关
财政支持进出口企业发展补助资金1,500,000.00与收益相关
煤矿补助资金2,000,000.00与收益相关
土地补偿款501,561.00376,170.77与资产相关
进口设备贴息补助1,925,353.33与资产相关
工业企业发展项目资金-高性能铝合金特种铝材项目333,333.33与资产相关
汽车板项目补助153,333.33与资产相关
站街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463,333.33与资产相关
其他275,000.00790,84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6,306,114.3241,197,010.7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4、 营业外支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68,606,060.177,428,486.2568,606,060.1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68,606,060.177,428,486.2568,606,060.17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1,020,000.00428,500.001,020,000.00
赔偿金、违约金及滞纳金2,450,535.672,749,081.322,450,535.67
其他427,559.381,740,668.31427,559.38
合计72,504,155.2212,346,735.8872,504,155.22

6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30,538,194.6958,973,013.64
递延所得税费用524,468,503.71-81,383,534.83
合计555,006,698.40-22,410,521.19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3,610,185,302.17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902,546,325.5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42,655,559.6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571,916.59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5,028,278.0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90,837,898.37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305,914,323.80
所得税费用555,006,698.4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13,743,200.0073,898,891.00
利息收入63,792,206.9099,859,299.66
开具应付票据及信用证等对应的受限资金减少414,368,232.92
其他2,240,667.091,545,555.37
合计79,776,073.99589,671,978.95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运杂费93,121,324.0238,404,819.90
代理费3,239,053.023,630,737.56
咨询费2,818,861.207,292,307.44
审计费2,806,088.533,525,528.43
业务招待费26,113,493.7628,308,174.59
办公费6,045,300.166,082,397.24
差旅费8,572,295.458,766,667.30
小车耗费6,908,310.806,801,768.60
修理费831,145.81963,019.20
会议费338,446.751,550,443.65
宣传费424,237.901,147,166.88
研究与开发费234,756,920.2291,765,688.38
开具应付票据及信用证等对应的受限资金的增加805,217,883.30
其他16,739,814.4410,043,214.11
合计1,207,933,175.36208,281,933.28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取得子公司增加的现金流净额126,165,136.28
合计126,165,136.28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40,486,338.48
合计40,486,338.48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手续费及其他22,616,351.9469,188,451.12
合计22,616,351.9469,188,451.12

6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4,165,192,000.57-465,288,805.85
加:资产减值准备1,827,839,689.19175,792,323.0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753,718,515.81600,664,699.74
无形资产摊销73,691,611.3238,539,126.6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0,213,479.462,566,042.9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118,941.97-182,696,064.4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8,606,060.177,428,486.2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32,000.00-507,000.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317,723,765.481,114,292,003.6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0,263,891.5918,793,992.7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24,580,395.56-81,383,534.8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19,319,849.03-313,888,225.5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94,137,853.56168,398,553.3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705,914,220.02-990,879,201.60
其他-805,217,883.30414,368,232.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6,736,798.23506,200,628.9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19,755,105.31167,944,731.4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67,944,731.48957,100,981.6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189,626.17-789,156,250.19

注:其他项为开具应付票据及信用证等对应的受限资金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33,925,254.77
其中: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33,925,254.77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74,411,593.25
其中: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74,411,593.25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其中: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40,486,338.48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19,755,105.31167,944,731.48
其中:库存现金1,798,141.951,653,519.4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17,956,963.36166,291,212.0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9,755,105.31167,944,731.48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41,137.45保证金
货币资金1,205.28诉讼保全
应收票据20,800.00借款质押
应收帐款137,760.14借款质押
存货10,600.00借款质押
固定资产902,648.77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18,689.84票据抵押
无形资产14,157.81借款抵押
合计1,346,999.29

7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62,344.626.8632427,883.60
欧元4,364.247.847334,247.50
港币
人民币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16,523,943.186.8632113,407,126.84
欧元
港币
人民币
其他应收款
美元64,585.646.8632443,264.17
欧元
应付账款
美元1,641,742.796.863211,267,609.09
欧元770,093.637.84736,043,155.76
应付票据
美元156,800.007.84731,230,456.64
日元2,463,250.000.0619152,443.1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美元32,000,000.006.8632219,622,400.00
欧元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72、 套期□适用 √不适用

73、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供热补贴10,814,000.00其他收益10,814,000.00
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500,000.00营业外收入500,000.00
科技经费195,000.00营业外收入195,000.00
红旗渠精神奖1,160,000.00营业外收入1,160,000.00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39,200.00营业外收入239,200.00
颖阳镇政府补助250,000.00营业外收入250,000.00
上海长宁财政返还310,000.00营业外收入310,000.00
土地补偿款501,561.00营业外收入501,561.00
进口设备贴息补助1,925,353.33营业外收入1,925,353.33
工业企业发展项目资金-高性能铝合金特种铝材项目333,333.33营业外收入333,333.33
汽车板项目补助153,333.33营业外收入153,333.33
站街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463,333.33营业外收入463,333.33
其他275,000.00营业外收入275,000.00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33,925,254.77100出售2018年8月处置日不再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能力-86,983.230000不适用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5月,公司投资成立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自成立起纳入合并范围。

2018年11月,公司与子公司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河南省玉洋铝箔有限公司、郑州久达科技有限公司、洛阳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河南科创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39%,子公司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持股18%,自成立起纳入合并范围。

2018年11月,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成立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和广元市林丰铝材有限公司,自成立起纳入合并范围。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河南河南炭素系列产品95.29投资设立
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深圳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投资兴办实体、经营进出口业务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河南铝制品的生产销售,矿山成套机电设备及配件、铝材料的销售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河南河南铝及制品的生产销售51投资设立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河南铝及制品的生产销售7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林州市津和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河南铝加工、金属材料批发零售5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河南河南铝产品加工销售99.98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上海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等90投资设立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河南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河南企业管理咨询、煤矿投资、机电设备、金属材料销售5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郑州市慧祥煤业有限公司河南河南煤炭5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郑州市豫金能源有限公司河南河南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5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河南河南煤炭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登封市金星煤业有限公司河南河南煤炭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登封市陈楼一三煤业有限公司河南河南煤炭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郑州市磴槽集团伊川县金窑煤矿有限公司河南河南煤炭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河南河南煤炭5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河南中孚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河南河南新产品、新材料技术研究,成果转让,工艺设100投资设立
计,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河南中孚售电有限公司河南河南购电、售电100投资设立
河南中孚蓝汛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河南软件技术开发,通讯、电子、电力产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及技术服务85投资设立
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注】湖南湖南投资33.33投资设立
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河南河南铝材的生产、销售;废旧铝材回收;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100投资设立
河南科创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南河南铝基新材料研发、销售;铝基新材料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3918投资设立
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四川四川铝锭(液)、氧化铝粉,铝制品生产销售100投资设立
广元市林丰铝材有限公司四川四川生产销售铝合金棒、铝合金锭、铝板带箔等铝材产品100投资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公司出资18,400万元(占比33.33%)成立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前海金鹰作为“前海金鹰粤通5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3期)委托资产”的管理人,代表“前海金鹰粤通5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3期) 委托财产”,出资36,700万元(占比66.49%)为合伙企业的优先级合伙人,北京熙锦汇出资50万元(占比0.09%)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浙银资本出资50万元(占比0.09%)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根据合伙协议中投资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原则:在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内,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普通合伙人不参与收益的分配。

本公司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占多数席位,持有资产管理计划的全部劣后级份额,对优先级份额承担本金及收益保证义务,并且能对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方向、后续管理或处置等相关活动拥有权力的情况下,根据经济实质、合伙协议的具体条款、对合伙企业相关活动的决策权、享有的回报与承担的风险等因素综合判断,中孚实业对凤凰熙锦及其投资的安阳高晶具有控制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49.00%-152,840.69-191,884.42
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49.00%-9,104.66103,709.37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中孚铝业109,144.12300,404.64409,548.76518,723.22256,056.02774,779.24205,056.12452,689.50657,745.62393,876.14355,359.73749,235.87
豫联煤业33,386.67383,867.43417,254.10279,339.4122,829.56302,168.9732,565.86399,289.35431,855.21291,647.209,748.00301,395.20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中孚铝业694,022.75-273,740.24-273,740.2417,364.53868,055.05-35,300.76-35,300.76-22,580.87
豫联煤业68,437.14-15,567.77-15,567.7715,688.9628,511.68-15,043.07-15,043.074,083.33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河南发电20权益法
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河南河南煤炭45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306,288,312.0998,878,819.30264,223,113.2497,091,081.97
非流动资产1,901,041,847.38452,544,747.511,943,562,368.60469,948,135.01
资产合计2,207,330,159.47551,423,566.812,207,785,481.84567,039,216.98
流动负债585,131,985.38315,498,221.71529,800,531.49273,694,533.78
非流动负债1,122,000,000.007,000,000.001,157,000,000.008,927,830.85
负债合计1,707,131,985.38322,498,221.711,686,800,531.49282,622,364.63
少数股东权益43,561,649.7662,228,267.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00,198,174.09185,363,695.34520,984,950.35222,188,584.70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100,039,634.8283,413,662.90104,196,990.0799,984,863.12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100,039,634.8283,413,662.90104,196,990.0799,984,863.12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1,001,982,203.96148,607,687.66762,661,776.35160,868,245.39
净利润-41,655,376.63-16,095,359.92-89,388,273.10-24,407,223.67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41,655,376.63-16,095,359.92-89,388,273.10-24,407,223.67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9,078,000.00

其他说明:对上述联营企业的权益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权益法核算。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650,245.12135,843,132.37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615,443.48-1,253,588.69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615,443.48-1,253,588.69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一)信用风险

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应收款项和银行存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无已逾期未计提减值的金融资产。(二)市场风险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公司密切关注市场利率并且维持浮动利率借款和固定利率借款之间的平衡,以降低面临的上述利率风险。2、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三)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0.000.00
1. 交易性金融资产0.000.00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0.000.00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其他
(三)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四)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五)交易性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期货合约实盘交易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适用 √不适用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铝深加工,发电124,31454.9354.93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Vimetco N.V.、张志平、张高波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适用 □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巩义市上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2018年8月后不再为联营企业)
巩义市邢村煤业有限公司联营企业(2018年8月后不再为联营企业)
上海宝烁商贸有限公司联营企业(2018年8月后不再为联营企业)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
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
巩义市瑶岭煤业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已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的子公司
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已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的子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材料17.69
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铝产品/材料5,163.592,178.03
巩义市上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原煤2,653.36
巩义市邢村煤业有限公司原煤3,534.73
上海宝烁商贸有限公司铝产品/材料6,958.00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材料796.221,254.92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材料822.63
合计6,782.4416,596.73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蒸汽等2,423.87
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铝产品/材料66,165.63119,709.70
上海宝烁商贸有限公司铝产品/材料86,032.2382,106.10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32.13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材料35.4845.90
巩义市上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费28.30
巩义市邢村煤业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费28.30
巩义市瑶岭煤业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费37.74
合计152,265.47204,379.9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0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2.80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78
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0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1) 截止2018年12月末,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82.80亿元借款及应付票据提供保证;

(2) 截止2018年12月末,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其持有的中孚实业20,340万股为本公司11.78亿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3) 截止2018年12月末,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用其持有的中孚实业4,000万股为本公司0.80亿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15,138.85
拆出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6,497.87
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274.62

(1) 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拆借短期资金累计415,138.85万元,拆借资金单笔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单笔期限不超过1个月。拆借资金的利率水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529.66万元;

(2) 截止2018年12月末公司及子公司向联营企业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借出资金16,497.87万元,本年收取利息513.41万元;

(3) 截止2018年12月末公司及子公司向联营企业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借出资金274.62万元,本年收取利息8.70万元。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14220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54,641.0412,732.0537,293.621,864.68
应收账款上海宝烁商贸有限公司41,023,277.402,051,163.8714,453,095.64722,654.78
应收账款巩义市邢村煤业有限公司1,400.4070.02
预付账款巩义市上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8,875,075.83
预付账款巩义市邢村煤业有限公司14,923,875.84
其他应收款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65,065,607.421,650,656.07
长期应收款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64,978,678.1116,497,867.81
其他应收款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2,746,183.332,746,183.332,659,183.332,659,183.33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预收账款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36,766,698.9487,677,983.75
应付票据上海宝烁商贸有限公司56,000,000.00
应付账款巩义市上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3,259,960.17
应付账款巩义市邢村煤业有限公司5,076,124.16
应付账款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4,221,402.32
其他应付款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57,961.35571,762,901.93
其他应付款巩义市邢村煤业有限公司300,000.00300,000.00
其他应付款巩义市上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600,000.00600,000.00

7、 关联方承诺□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开具期末尚未结清的保函金额:人民币635.40万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1、对外担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包括子公司)为661,964.06万元。

2、重要的未决诉讼

(1) 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案件

2014年7月9日,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起诉本公司、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特铝”)。2014年9月24日,公司与中孚特铝分别提起反诉。2014年12月26日,在省高院主持下三方就部分争议达成调解协议。2015年7月24日公司收到省高院送达的正式司法鉴定意见书。2015年12月2日,省高院组织各方对该司法鉴定意见书进行开庭质证。2016年5月9日,公司收到省高院送达案件一审民事判决书,因各方不服一审判决,已按照法律规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8月25日,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尚未判决。

2015年8月,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以清算工作进展缓慢为由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2015年10月16日,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15年11月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不予受理。2015年11月25日,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向省高院提起上诉。2016年11月10日和2017年2月28日,省高院分别组织进行案件听证。2018年4月11日,中孚特铝收到省高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郑民清(预)字第4号民事裁定,指令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18年6月7日,中孚特铝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2018年10月19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中孚特铝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工作。2019年1月7日,清算组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目前清算工作正有序开展。(2) 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鼎瑞贸易有限公司、汤宏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

2017年2月,公司子公司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就与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鼎瑞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汤宏的票据追索权纠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票据款人民币2,000万元,并支付以上述款项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7年2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请求法院判令上海鼎瑞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汤宏对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全部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4月27日,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17年7月3日,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到法院送达民事裁定书,因被告人之一汤宏涉及刑事案件,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服裁定,于2017年7月10日提起上诉。2017年8月28日,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2018年1月17日,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8年2月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18年4月1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案件听证,2018年6月13日,因案件需要上海忻孚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再审申请。2018年6月22日,上海忻孚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上海忻孚撤回再审申请。同日,上海忻孚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重新起诉。2018年8月17日、 2019年3月4日、2019年4月22日,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尚未判决。(3) 国美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案

2018年8月-2019年1月,国美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就与中孚实业、林丰铝电、中孚电力、广贤工贸保理融资纠纷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实业、林丰铝电、中孚电力支付保理融资款16,890万元及其利息、罚息。目前,部分案件已一审判决并上诉,部分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4)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

2018年9月,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就与中孚实业、豫联集团融资租赁纠纷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实业、豫联集团支付本金和利息9,132.65万元,并按违约租金总额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018年12月,一审判决支付本金和利息及违约金。2019年1月4日,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4月10日,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尚未判决。(5) 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

2018年10月,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就与中孚电力、中孚实业融资租赁纠纷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电力、中孚实业支付本金和利息16,083.58万元。2018年12月,一审判决支付租金、利息和违约金。2019年1月8日,中孚电力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4月1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参加案件调解,公司已领取民事调解书。(6) 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

2018年10月,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就与中孚电力、中孚实业融资租赁纠纷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电力、中孚实业支付本金和利息3,512.09万元及违约金。2019年2月,一审判决支付本金和利息及违约金。2019年3月5日,中孚电力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尚未开庭。(7) 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

2018年10月,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与中孚铝业、中孚实业债务重组纠纷分别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铝业、中孚实业、豫联集团支付债务重组本金及补偿金合计4亿元。2019年1月,各方达成和解,本金展期到2019年12月31日,支付2018年利息,豁免全部违约金。2019年4月1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解封民事裁定书。(8)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

2018年9月,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就与中孚实业、中孚电力、豫联集团贷款及利息纠纷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实业、中孚电力、豫联集团支付贷款本金3亿元及利息。2018年11月,一审判决偿还贷款本金及逾期罚息。2018年12月,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尚未判决。(9) 河南国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

2018年11月,河南国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就与中孚实业、中孚电力、豫联集团贷款及利息纠纷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实业、中孚电力、豫联集团支付贷款本金9800万及利息。2019年3月,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案件已和解处理。(10) 东银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

2018年11月,东银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就与中孚电力、中孚实业融资租赁纠纷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电力、中孚实业支付本金和利息6019.23万元。2019年3月,一审判决中孚电力、中孚实业支付租金及迟延损害金。2019年4月,中孚电力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尚未开庭。(11) 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

2018年8月,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就与中孚实业贸易纠纷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实业支付全部贸易欠款,2018年12月达成和解,2019年3月和解执行完毕,案件结案。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0.00

3、 销售退回□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2、 债务重组□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产品分部及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1) 分产品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行业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铝加工6,617,157,584.166,505,722,893.704,891,595,088.014,327,603,621.64
电解铝1,381,285,287.161,464,604,340.222,307,443,197.052,084,680,117.39
315,248,553.44297,462,084.91197,241,093.97147,984,456.22
蒸汽51,735,448.1661,272,605.9443,276,140.5751,039,295.48
煤炭558,848,619.44495,429,639.14183,946,653.90134,991,366.11
贸易2,535,190,505.332,520,027,366.103,060,599,621.793,039,004,749.56
合计11,459,465,997.6911,344,518,930.0110,684,101,795.299,785,303,606.40

(2) 按地区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地区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国内9,846,087,283.899,899,677,786.3910,388,399,935.919,541,075,778.99
国外1,613,378,713.801,444,841,143.62295,701,859.38244,227,827.41
合计11,459,465,997.6911,344,518,930.0110,684,101,795.299,785,303,606.40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特铝”)成立于2010年4月,注册资本76,9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56,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4%;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铝业”)出资 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6%。自中孚特铝成立以来,本部生产线调试周期过长而无法正常生产,已不适应外部市场变化,生产经营效果不佳。经中孚特铝股东一致协商,决定停止其本部运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自主清算。

2013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中孚特铝成立清算组,以 2013年9月30日为清算基准日进行清算。

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作为中孚特铝的全资子公司,一并纳入此次清算范围。

2014年7月9日,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特铝”)。2014年9月24日,公司与中孚特铝分别提起反诉。2014年12月26日,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三方就部分争议达成调解协议。2015年7月22日,河南中财德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就案件争议资产情况出具豫中德会鉴字(2015)第00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

2016年5月9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豫法民二初字第10号一审民事判决书。

(1)解除河南铝业与公司签订的《关于铝加工合作项目的协议》及《关于铝加工合作项目的补充协议》;

(2)中孚特铝按照《2010年3月31日三方盘点清单》返还河南铝业原郑州冷轧厂全部资产以及河南铝业2300轧机电器类、机械类随机备件(此判项各方当事人已按照本院【2014】豫法民二初字第10号民事调解书予以履行,不再具体执行);

(3)中孚特铝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补偿河南铝业资产缺失、毁损金额9,021,080.34元;

(4)河南铝业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中孚特铝对相应资产进行安装调试及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安装、调试、添附、维修、更换及其他相关费用19,017,607.79元;

(5)河南铝业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中孚特铝代付材料费,以及根据河南铝业、中孚特铝与第三方签订的三方协议所转移之债,中孚特铝已付金额,共计人民币67,001,564.60元;

(6)驳回河南铝业、中孚实业及中孚特铝的其他诉讼请求和反诉请求。

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5,523,682元,河南铝业负担1,841,227元,中孚特铝负担3,682,455元;(中孚实业)反诉案件受理费441,800元,由中孚实业负担;(中孚特铝)反诉案件受理费546,935.48元,中孚特铝负担364,623.48元,河南铝业负担182,312元。

因各方不服一审判决,已按照法律规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8月25日,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尚未判决。

由于中孚特铝公司目前无法持续经营,清算过程中由于股东之间、股东与中孚特铝之间发生多次法律诉讼,自主清算无法正常进行,清算组构成中河南铝业3人,中孚实业3人,中孚实业对中孚特铝公司无实质控制权。2018年6月7日,中孚特铝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2018年10月19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中孚特铝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工作。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相关规定“对于已停业或正在清算的子公司,上市公司应视对其控制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中孚实业对中孚特铝公司无实质控制权,因此未将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8、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57,781,583.7211,235,611.17
应收账款213,031,977.63499,589,486.25
合计270,813,561.35510,825,097.4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1,781,583.7211,235,611.17
商业承兑票据56,000,000.00
合计57,781,583.7211,235,611.17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1,005,047,008.3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1,005,047,008.30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26,837,081.2697.8518,792,333.338.28208,044,747.93463,831,560.8589.6113,111,068.832.83450,720,492.0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987,229.702.154,987,229.7053,753,491.8310.394,884,497.609.0948,868,994.23
合计231,824,310.96100.0018,792,333.338.11213,031,977.63517,585,052.68100.0017,995,566.433.48499,589,486.2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按单位)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113,579,605.5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不计提
河南中孚技术中心有限公司94,465,142.4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不计提
联合金属科技(威海)有限公司18,792,333.3318,792,333.33100.00对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合计226,837,081.2618,792,333.33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小计4,987,229.70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4,987,229.7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96,766.9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231,824,310.86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10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8,792,333.33元。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5,826,954,386.483,442,017,899.86
合计5,826,954,386.483,442,017,899.8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5,767,794,129.5998.825,767,794,129.593,433,150,237.3699.67283,932.330.013,432,866,305.03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69,084,383.121.189,924,126.2314.3759,160,256.8911,258,233.540.332,106,638.7118.719,151,594.83
合计5,836,878,512.71100.009,924,126.230.175,826,954,386.483,444,408,470.90100.002,390,571.040.073,442,017,899.86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4,237,705,594.35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不计提
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1,530,088,535.2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不计提
合计5,767,794,129.59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小计60,544,005.013,027,200.205.00
1至2年1,297,800.00129,780.0110.00
2至3年255,071.8711,951.744.69
3至4年7,011.723,505.8750.00
4至5年1,144,030.65915,224.5380.00
5年以上5,836,463.875,836,463.88100.00
合计69,084,383.129,924,126.2314.3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5,768,009,362.363,404,972,237.48
暂借款48,854,608.31151,587.09
利息收入5,630,112.505,893,232.65
保证金3,548,483.0025,133,000.00
其他10,835,946.548,258,413.68
坏账准备-9,924,126.23-2,390,571.04
合计5,826,954,386.483,442,017,899.86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533,555.19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汇总金额为5,825,168,144.17元,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6,067,777.76元。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5,344,437,072.885,344,437,072.883,338,587,072.883,338,587,072.88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2,309,902.0612,309,902.06
合计5,344,437,072.885,344,437,072.883,350,896,974.943,350,896,974.94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47,120,000.0047,120,000.00
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150,985,155.04150,985,155.04
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122,000,000.00122,000,000.00
上海忻孚铝业发展有限公司8,831,174.968,831,174.96
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10,200,000.0010,200,000.00
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410,550,000.00410,550,000.00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2,404,900,742.882,404,900,742.88
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84,000,000.00184,000,000.00
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2,000,000,000.002,000,000,000.00
河南科创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5,850,000.005,850,000.00
合计3,338,587,072.882,005,850,000.005,344,437,072.88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减少投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利润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上海宝烁商贸有限公司12,309,902.0647,859.79-12,357,761.85
小计12,309,902.0647,859.79-12,357,761.85
合计12,309,902.0647,859.79-12,357,761.85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9,477,124,904.609,210,983,345.297,862,941,148.417,803,274,756.23
其他业务7,112,465,912.286,916,482,895.517,572,483,276.607,317,481,667.21
合计16,589,590,816.8816,127,466,240.8015,435,424,425.0115,120,756,423.44

5、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47,859.791,019,739.1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15,181.5937,732,713.1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3,796.37-19,770,224.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500,000.0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99,245.0119,482,228.31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7,487,118.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7,120,114.3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95,796.3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970,230.2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1,784,374.13
所得税影响额4,460,232.5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475,009.51
合计-16,222,972.83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6.92-1.31-1.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6.56-1.30-1.30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的会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备查文件目录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董事长:崔红松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4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