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7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64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1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7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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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谭昌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静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殷占武 | 董事 | 江苏公正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对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主要为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对外主要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减值以及减值的计提金额无法确定。因此,本人无法保证上市公司对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损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无法保证该议案的真实、准确、完整。本人对该议案表示反对。 |
旺堆 | 董事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议前两天收到相关议案,时间仓促,不能做出判断。本人对该议案弃权。 |
吴坚 | 独立董事 | 本人于2018年8月即因为身体原因提出辞职,并已公告。至今仍无法履职。本人对该议案弃权。 |
刘海群 | 监事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议前两日收到相关议案,时间仓促,不能做出判断。本人对该议案弃权。 |
声明董事殷占武、董事旺堆、独立董事吴坚、监事刘海群申明:“本人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详见上表”,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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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造成重大缺陷的事项:公司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前任董事吴刚利用职权,违反印章管理规定,越过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程序,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对外承诺或担保、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向非金融机构高息借款,致使公司涉诉且金额巨大。形成重大缺陷的理由:公司内部控制无法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已充分识别出公司存在前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并实施了相应的整改程序,自2018年7月开始,公司对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改组,对董事长、总经理职位进行人事调整,对印章管理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管理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重新进行了分工。整改后,新任治理层和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和三会一层相关制度勤勉履职。对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的风险提示√ 适用 □ 不适用公司已在本报告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阐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1、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四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报告期存在前期会计差错调整,详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3)、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大信备字[2019]第14-00019号),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3、报告期计提了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详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4、报告期实施了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列报。该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公司2018.10.31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 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目录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本公司、公司、西藏发展 | 指 |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18年度 |
年审事务所 | 指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天易隆兴 | 指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拉萨啤酒 | 指 |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
银河商贸 | 指 | 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 |
3 |
藏红花 | 指 | 西藏藏红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国投泰康 | 指 |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
三洲特管 | 指 | 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 |
仕远置商贸 | 指 | 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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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西藏发展 | 股票代码 | 000752 |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 ST西发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西藏发展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谭昌彬 | ||
注册地址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金珠西路格桑林卡A区28-5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850000 | ||
办公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4段45号新希望大厦1608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0041 | ||
公司网址 | http://irm.p5w.net/000752/index.html | ||
电子信箱 | xzfz000752@163.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牟岚 | 赵琳 |
联系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4段45号新希望大厦 1608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4段45号新希望大厦 1608 |
电话 | 028-85238616 | 028-85238616 |
传真 | 028-65223967 | 028-65223967 |
电子信箱 | xzfz000752@163.com | xzfz000752@163.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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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915400007109057360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公司原控股股东为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7月31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李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马淑芬女士(共计持股比例为11.04%,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65%)、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股比例为7.3%)、杭州阿拉丁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对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公司股东持股情况以及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公司不存在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公司不存在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公司不存在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股东;公司不存在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公司不存在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其他实体。因此,公司认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18-049)。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锦晖西一街99号1栋2单元22层2205号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龚荣华、王文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2018年 | 2017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6年 | |
营业收入(元) | 323,117,085.53 | 361,551,960.70 | -10.63% | 357,452,937.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1,969,131.10 | 9,523,725.85 | -4,425.71% | 7,974,252.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66,225,398.60 | 9,344,901.46 | -4,018.99% | 7,780,087.64 |
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8,955,682.78 | 26,402,966.46 | 312.66% | 97,169,386.6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5619 | 0.0361 | -4,426.59% | 0.030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5619 | 0.0361 | -4,426.59% | 0.030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0.69% | 1.21% | -71.90% | 1.01%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6年末 | |
总资产(元) | 1,142,311,742.90 | 1,498,059,712.27 | -23.75% | 1,401,078,354.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74,122,687.83 | 788,729,403.84 | -52.57% | 784,480,847.81 |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
2018年 | 2017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6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323,117,085.53 | 361,551,960.70 | 361,551,960.70 | -10.63% | 357,452,937.34 | 357,452,937.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1,969,131.10 | 9,523,725.85 | 9,523,725.85 | -4,425.71% | 7,974,252.92 | 7,974,252.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66,225,398.60 | 9,344,901.46 | 9,344,901.46 | -4,018.99% | 7,780,087.64 | 7,780,087.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8,955,682.78 | 26,402,966.46 | 26,402,966.46 | 312.66% | 97,169,386.64 | 97,169,386.6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5619 | 0.0361 | 0.0361 | -4,426.59% | 0.0302 | 0.030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5619 | 0.0361 | 0.0361 | -4,426.59% | 0.0302 | 0.030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0.69% | 1.21% | 1.21% | -71.90% | 1.01% | 1.01%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6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142,311,742.90 | 1,469,337,293.77 | 1,498,059,712.27 | -23.75% | 1,401,078,354.10 | 1,401,078,354.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74,122,687.83 | 788,729,403.84 | 788,729,403.84 | -52.57% | 784,480,847.81 | 784,480,847.81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详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大信备字[2019]第14-00019号)。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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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 263,758,491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1.5619 |
是否存在公司债□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91,166,350.10 | 78,297,654.87 | 91,697,785.84 | 61,955,294.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52,189.11 | 3,660,973.89 | -7,556,797.29 | -411,425,496.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352,233.75 | 3,660,929.25 | -7,556,797.29 | -365,681,764.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599,580.90 | -7,278,737.85 | 4,170,043.45 | 5,464,796.2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金额 | 2017年金额 | 2016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33.15 | 44,126.2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6,549.44 | 146,613.58 | 245,501.9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886,792.45 | 943,396.23 |
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6,629,827.75 | -335,436.50 | 125,420.6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其中包括涉及附注十四、2或有事项涉及的对外担保开具应付商业承兑汇票(三洲特管)、至中实业及海尔小贷共同借款按照判决或诉状计算的利息及其他费用46,692,832.30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976.3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7,802.20 | 92,475.12 | 37,354.3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49,444.44 | 478,564.28 | 183,529.08 | |
合计 | -45,743,732.50 | 178,824.39 | 194,165.2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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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啤酒的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公司的经营模式是传统的制造企业模式,建立健全了配套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公司的采购模式是公司组织专人对供应商进行先期考察,核查供应商行业资质;对供应商实施认定,供应商提供试样供生产线总装,由公司质检部门确定是否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达标者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根据生产需求,选择至少两家及以上合格供应商进入拟合作体系,通过综合评定确定最终供货商。公司每年年底前和主要的原材料供应商签署下一年的采购合同,采购部根据生产部提供的采购明细表和生产计划,编制采购计划,下达采购订单,分批向供应商采购,通过“以需定购”合理控制原材料库存量,有效降低存货资金占用。公司主要原材料麦芽分进口澳麦和国产优质麦芽。公司的生产模式是与客户签订框架合同,按照客户的月度订单由销售部门根据订单并结合产成品库存情况,编制年度预测计划,经销售、制造部门评审后,由销售部门确定次月生产计划,再由制造部门安排组织生产。销售部接到客户订单后,结合产品库存,下达销售需求计划,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及原材料采购计划,组织生产。公司的销售模式是根据不同的产品分为直销模式和经销商模式,通过两种模式的融汇贯通,争取实现财务效益最大化。直销模式可以实现单位产品利润最大化,但是销售量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分销模式可以高效拓宽市场销售渠道,实现规模效益。2018年啤酒行业竞争激烈,面临如下严峻挑战:一是啤酒行业消费市场持续面临消费结构调整,啤酒企业面临转型升级压力;二是啤酒行业整合日益加剧,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小型啤酒企业生存空间日益缩小;三是西藏区域市场内新兴啤酒企业的崛起,对公司保持区域内市场优势地位、维持业务利润率带来一定影响;四是生产要素成本费用的提高,如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人力成本上涨、市场投入成本增加等,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压力,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深刻分析并把握形势,结合西藏地区的特色优势谋求拓宽产品渠道,通过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选择、不断完善产品品种结构,积极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转入 |
无形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全部转入固定资产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无重大变化,主要包括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和资源优势、产品长期的口感美誉度、绿色无污染的产品认知度、区域内较为成熟的市场销售体系。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1、2018年,公司陆续爆发出了多起诉讼或仲裁(详见本报告第五节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经核实,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审议批准诉讼相关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等资料;所涉票据系个别人员未经授权、未履行内部正常审批决策程序而开立,系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及前任董事吴刚利用职权,违反印章管理规定,越过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程序,私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承诺或担保、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向非金融机构高息借款,所涉金额巨大,致使上市公司面临巨大债务危机和信任危机。因前述诉讼、仲裁,截至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3个主要银行账户和2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或者轮候冻结。截至报告批准报出日,部分案件已作出判决或裁决,其他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若所涉案件最终判决公司承担还款义务,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或联营公司的股权可能被强制执行。由于公司存在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且其未在一个月内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10日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2、2018年,啤酒行业依旧面临如下竞争压力:一是啤酒产业消费市场持续面临消费结构调整,啤酒企业面临转型升级压力;二是啤酒行业整合日益加剧,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小型啤酒企业生存空间日益缩小;三是西藏区域市场内新兴啤酒企业的崛起,对公司保持区域内市场优势地位、维持业务利润率带来一定影响;四是生产要素成本费用的提高,如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人力成本上涨、市场投入成本增加等,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压力,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深刻分析并把握形势,结合西藏地区的特色优势谋求拓宽产品渠道,通过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选择、不断完善产品品种结构,积极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面对纷至沓来的涉诉仲裁纠纷和啤酒行业严峻挑战,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不畏时艰、主动作为,一是全力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维稳运行,尤其是维持啤酒主业运营平稳;二是聘请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尽最大可能化解债务危机;三是积极协调沟通相关方,已促成(2018)京民初32号案件原告申请撤诉并经法院裁定准许(涉诉本金4.5亿元);四是加强票据梳理,积极查实相关情况,通过与票据相关方沟通协商、上门要求退票等举措,力求追回票据;五是积极与资金使用方沟通并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督促其拿出资产作为还款担保。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3,117,085.53元,同比下降10.63%;营业成本237,967,567.49元,同比下降6.7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损益-411,969,131.10元,同比下降4,425.71%,归属于母公司净损益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2018年度计提了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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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是否与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概述披露相同√ 是 □ 否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323,117,085.53 | 100% | 361,551,960.70 | 100% | -10.63% |
分行业 | |||||
主营啤酒 | 322,554,435.53 | 99.83% | 360,604,581.64 | 99.74% | -10.55% |
其他业务 | 562,650.00 | 0.17% | 947,379.06 | 0.26% | -40.61% |
分产品 | |||||
啤酒 | 322,554,435.53 | 99.83% | 360,604,581.64 | 99.74% | -10.55% |
其他业务 | 562,650.00 | 0.17% | 947,379.06 | 0.26% | -40.61% |
分地区 | |||||
西藏自治区 | 323,117,085.53 | 100.00% | 361,551,960.70 | 100.00% | -10.63%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主营啤酒 | 322,554,435.53 | 237,967,567.49 | 26.22% | -10.55% | -6.78% | -2.99% |
分产品 | ||||||
啤酒 | 322,554,435.53 | 237,967,567.49 | 26.22% | -10.55% | -6.78% | -2.99% |
分地区 | ||||||
西藏自治区 | 323,117,085.53 | 237,967,567.49 | 26.35% | -10.63% | -6.78% | -3.05% |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啤酒 | 销售量 | 吨 | 69,164.47 | 80,371.27 | -13.94% |
生产量 | 吨 | 69,000.2 | 80,763.14 | -14.56% | |
库存量 | 吨 | 1,146.59 | 1,407.27 | -18.5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5)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啤酒 | 原材料 | 115,470,117.98 | 48.52% | 110,777,500.38 | 43.40% | 4.24% |
啤酒 | 折旧费 | 19,077,142.53 | 8.02% | 19,781,802.20 | 7.75% | -3.56% |
啤酒 | 人工费 | 19,313,364.41 | 8.12% | 19,122,189.31 | 7.49% | 1.00% |
啤酒 | 动力能耗 | 9,631,214.46 | 4.05% | 9,584,785.66 | 3.75% | 0.48% |
啤酒 | 外购成本 | 70,373,946.96 | 29.57% | 92,431,595.56 | 36.21% | -23.86% |
啤酒 | 其他 | 4,101,781.15 | 1.72% | 3,574,865.62 | 1.40% | 14.74%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啤酒 | 原材料 | 115,470,117.98 | 48.52% | 110,777,500.38 | 43.40% | 4.24% |
啤酒 | 折旧费 | 19,077,142.53 | 8.02% | 19,781,802.20 | 7.75% | -3.56% |
啤酒 | 人工费 | 19,313,364.41 | 8.12% | 19,122,189.31 | 7.49% | 1.00% |
啤酒 | 动力能耗 | 9,631,214.46 | 4.05% | 9,584,785.66 | 3.75% | 0.48% |
啤酒 | 外购成本 | 70,373,946.96 | 29.57% | 92,431,595.56 | 36.21% | -23.86% |
啤酒 | 其他 | 4,101,781.15 | 1.72% | 3,574,865.62 | 1.40% | 14.74%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73,850,731.17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2.86%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米玛 | 20,921,831.46 | 6.48% |
2 | 扎西 | 15,377,045.03 | 4.76% |
3 | 拉巴 | 13,229,838.10 | 4.09% |
4 | 达瓦 | 13,016,386.80 | 4.03% |
5 | 格桑 | 11,305,629.78 | 3.50% |
合计 | -- | 73,850,731.17 | 22.86%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13,464,160.88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56.8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西藏天地绿色饮品发展有限公司 | 70,600,515.50 | 35.38% |
2 | 兰州银河压延玻璃有限公司 | 22,891,883.18 | 11.47% |
3 | 烟台醴泉啤酒原料有限公司 | 8,100,346.15 | 4.06% |
4 | 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 | 6,463,712.77 | 3.24% |
5 | 成都首创包装有限公司 | 5,407,703.28 | 2.71% |
合计
合计 | -- | 113,464,160.88 | 56.85%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1,625,998.79 | 13,248,846.57 | -12.25% | |
管理费用 | 31,644,405.47 | 24,717,517.63 | 28.02% | |
财务费用 | 29,442,529.21 | -4,055,753.05 | 825.94% | 主要原因为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原董事吴刚私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形成的利息费用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9,598,971.03 | 444,652,916.01 | 70.8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0,643,288.25 | 418,249,949.55 | 55.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955,682.78 | 26,402,966.46 | 312.6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813,679.84 | 205,953,289.72 | -90.8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13,679.84 | -205,953,289.7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5,000,000.00 | 100,000,000.00 | 145.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3,429,696.53 | 111,931,086.23 | 465.9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8,429,696.53 | -11,931,086.23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8,287,693.59 | -191,481,409.49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70.8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较大。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55.5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较大。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90.8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对外投资额同比大幅减少。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145.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收到非金融机构借款同比大幅增加。5、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465.9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子公司拉萨啤酒向少数股东支付大额股利。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净利润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系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损失、计提利息费用、经营性投入变动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43,852,162.57 | 11.62% | 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 否 |
资产减值 | 296,500,493.27 | -78.58% | 坏账损失 | 否 |
营业外收入 | 63,349.18 | -0.02% | 主要为对员工的罚款 | 否 |
营业外支出 | 46,693,176.93 | -12.37% | 预计负债形成 | 否 |
其他收益 | 136,549.44 | -0.04%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否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34,454,282.36 | 29.28% | 632,707,578.57 | 42.24% | -12.96% | 主要是向少数股东分配股利以及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
应收账款 | 2,779,194.60 | 0.24% | 0.00 | 0.24% | ||
存货 | 20,182,741.49 | 1.77% | 24,918,730.33 | 1.66% | 0.11% | |
长期股权投资 | 538,360,651.80 | 47.13% | 574,687,120.38 | 38.36% | 8.77% | |
固定资产 | 134,433,894.69 | 11.77% | 141,074,619.52 | 9.42% | 2.35% |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 2,393,037.50 | 0.16% | -0.16%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6.68% | -6.68% | |||
长期借款 | 4,300,000.00 | 0.38% | 4,300,000.00 | 0.29% | 0.09%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3个主要银行账户和2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或者轮候冻结。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索引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第十二、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7,525,693.99 | 200,000,000.00 | -96.24%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 | 收购 | 7,525,693.99 | 40% | 自有资金 | 华信瑞晟(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长期 | 股权投资 |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0.00 | 301,461.12 | 否 | 2018年03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 |
询、财务信息咨询
询、财务信息咨询 | 013号 | |||||||||||||
合计 | -- | -- | 7,525,693.99 | -- | -- | -- | -- | -- | -- | 0.00 | 301,461.12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拉萨啤酒 | 38000万元 | 568,331,903.61 | 493,402,861.25 | 323,117,085.53 | 63,500,138.76 | 57,827,146.21 |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高尔夫 | 10000万元 | 505,452,165.46 | 472,368,720.21 | 11,491,239.56 | -82,324,292.73 | -82,313,339.78 |
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参股公司 | 项目投资 | 60000万元 | 572,617,202.22 | 572,617,202.22 | 0.00 | -7,715,569.40 | -7,715,569.40 |
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项目投资 | 3000万 | 100,803,799.46 | 17,119,730.90 | 8,136,792.45 | 180,556.45 | 132,794.04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本公司对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减值测试为目的出具的《资产评估咨询报告》调整后计算确认本公司按权益比例享有的投资收益。
2、2016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华信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合伙协议,本公司出资3亿元参与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协议规定出资3亿元。本公司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力创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下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本公司派出1名委员。本公司能够对力创投资产生重大影响,对其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
3、2018年3月26日,本公司以752.57万元收购华信瑞晟(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善达”)40%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200.00万元,实缴出资额666.67万元),并于2018年4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能够对中诚善达产生重大影响,对其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发展趋势2019年啤酒产业依旧面临严峻的市场竞争,一是产业内企业竞争以价格竞争、品质竞争为主;二是消费市场结构调整如火如荼,低端产品市场空间日渐缩小,面临向中高端产品市场转型升级的压力;三是大型啤酒企业通过并购、自建、战略联盟等方式抢占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日益提高,中小啤酒企业生存空间受到严重威胁。另一方面,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客户消费理念的改变,个性化、差异化的啤酒产品日益受到消费者青睐,啤酒细分市场存在商机;同时,受啤酒品质及销售费用的双重影响,啤酒市场存在销售半径狭小的地域限制,区域内啤酒企业具有发展契机。我们相信,随着中国宏观经济稳中向好、“一带一路”政策赋予西藏地区的重要战略地位、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设施的不断完善、消费市场转型升
级的日益提高,我国啤酒市场将逐渐复苏,具有品牌优势、地域优势、规模优势的啤酒企业竞争能力将进一步增强,赢得市场机会。(二)公司未来发展为促进公司平稳发展,公司将深耕啤酒主业,继续利用其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地域优势,不断优化和调整产品结构,丰富完善其营销体系,紧跟宏观经济政策方向、产业政策支持和行业发展趋势,抓住国家“十三五”发展机遇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带来的机遇,通过创新和构建符合未来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管理流程、产品组合、营销体系,继续保持公司在西藏区域的行业龙头地位,稳中求进推动啤酒主业发展。
(三)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
1、经营风险一是啤酒产业消费市场持续面临消费结构调整,啤酒企业面临转型升级压力;二是啤酒行业整合日益加剧,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小型啤酒企业生存空间日益缩小;三是西藏区域市场内新兴啤酒企业的崛起,对公司保持区域内市场优势地位、维持业务利润率带来一定影响;四是生产要素成本费用的提高,如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人力成本上涨、市场投入成本增加等,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压力,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深刻分析并把握形势,结合西藏地区的特色优势谋求拓宽产品渠道,通过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选择、不断完善产品品种结构,积极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2、诉讼风险2018年,公司陆续爆发了多起诉讼、仲裁案件(诉讼明细详见本报告第五节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和巨潮资讯网上相关公告)。截至报告批准报出日,部分案件已经作出判决或裁决结果,其他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目前,公司3个主要银行账户和2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或者轮候冻结。若所涉案件最终判决公司承担还款义务,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或联营公司的股权可能被强制执行。由于公司存在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且其未在一个月内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10日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8年01月09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询问公司主营及经营情况,公司未提供资料 |
2018年02月01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询问公司董事会换届时间,公司未提供资料 |
2018年02月28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询问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公司未提供资料 |
2018年03月21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询问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未提供资料 |
2018年04月03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询问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未提供资料 |
2018年06月28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询问公司涉及诉讼相关情况,公司未提供资料 |
2018年06月28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询问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未提供 |
资料
资料 | |||
2018年07月12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询问公司涉及诉讼进展情况,公司未提供资料 |
2018年08月0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询问公司涉及诉讼进展情况,公司未提供资料 |
2018年08月09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询问公司涉及诉讼进展情况,公司未提供资料 |
2018年08月24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询问公司涉及诉讼进展情况,公司未提供资料 |
2018年09月1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询问公司主营业务种类,公司未提供资料 |
2018年10月至12月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及诉讼进展情况 |
注:1、接待方式指实地调研、电话沟通、书面问询等方式。
2、接待对象类型指机构、个人、其他。
接待次数 | 39 |
接待机构数量 | 0 |
接待个人数量 | 39 |
接待其他对象数量 | 0 |
是否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 否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待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度的分配方案为:以263,758,49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16年度的分配方案为:以263,758,49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8年 | 0.00 | -411,969,131.1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7年 | 2,637,584.91 | 9,523,725.85 | 27.69% | 0.00 | 0.00% | 2,637,584.91 | 27.69% |
2016年 | 5,275,169.82 | 7,974,252.92 | 66.15% | 0.00 | 0.00% | 5,275,169.82 | 66.15%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承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西藏发展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从事与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 (“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 | 2016年10月26日 | 长期有效 | 未严格履行承诺。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对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限期整改的函》,确认其对上市公司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96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0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082号公告。 |
质性竞争的,本承诺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向其业务与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不利用本承诺人作为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西藏发展以及西藏发展其他股东的权益。 2 、承诺不利用控 股东的地位影响西藏发展的独立性, 并将保持西藏发展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西藏发展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
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其他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西藏发展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西藏发展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西藏发展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
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西藏发展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西藏发展向本承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承诺人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同样适用于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西藏发展及其子公司除外),本承诺人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范与西藏发展之间己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如因本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西藏发展造成
一切损失和后果,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切损失和后果,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 |||||
公司 | 现金分红承诺 | 公司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承诺未来三年(即2018 年—2020年)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 2018年04月24日 | 三年 | 履行中 |
股东李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马淑芬 |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1.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避免或规范与西藏发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西藏发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 | 2018年07月13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及控制的企业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西藏发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西藏发展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2.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西藏发展产生同业竞争。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以上市公司资产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及控制的企业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西藏发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西藏发展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西藏发展产生同业竞争。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以上市公司资产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2017年8月 | 私自以公司名义向吴小蓉借款并占用导致上市公司涉诉 | 2,872.24 | 282.24 | 2,590 | 其他 | 2,590 | 待定 |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2018年10月 | 往来款占用 | 480 | 0 | 480 | 其他 | 480 | 待定 |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2018年10月 | 往来款占用 | 500 | 0 | 500 | 其他 | 500 | 待定 | |
合计 | 2,872.24 | 980 | 282.24 | 3,570 | -- | 3,570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9.54% | ||||||||
相关决策程序 | 1、吴小蓉借款系公司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前任董事吴刚私自以上市公司向吴小蓉借款,从未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也没有相应用章记录。 2、往来款占用980万系从公司银行账户划转,无审批程序。 | ||||||||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2018年10月,根据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对天易隆兴出具的《关于限期整改的函》(藏证监函【2018】318号)确认天易隆兴对上市公司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96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0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082号公告。公司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前任董事因涉嫌犯罪已经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公司继任经营班子积极与资金使用方沟通,要求其还款或者以其他 |
资产作为还款担保。
资产作为还款担保。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吴小蓉借款与刑事案件有关,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了嫌疑人员,公司于2018年12月9日取得了三洲特管出具的债务清偿承诺。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日期 | 2019年04月26日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索引 | 大信专审字(2019)第14-00058号,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大信审字[2019]第14-00099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涉及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
(一)、舞弊涉及的资金往来与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原第一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王承波、董事吴刚涉嫌舞弊,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合同开展资金拆借等非经营活动,导致多起债权人向公司主张权利;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涉案人员王承波、吴刚已刑拘,案件正处于刑事侦查阶段。公司经过自查,将该等未予反映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纳入账内核算或披露。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公司其中的余额22,920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余额3,570万元,未计提坏账准备。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公司款项系于2018年2月、2018年5至6月分别向四川汶锦贸易有限公司、浙江阿拉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入后,款项直接转支付给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公司等单位;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款项系2017年8月向自然人吴小蓉借款,并由第三方提供担保,借款直接支付给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年审事务所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公司及涉嫌舞弊人员与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公司、吴小蓉借款涉及担保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款项的实际使用人,也无法判断该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恰当性。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预计负债-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146万元(其中剩余本金1,015万元)、浙江至中实业有限公司3,005万元(其中剩余本金2,512万元)。上述款项系2017年12月、2018年4月,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分别向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浙江至中实业有限公司取得借款,款项分别直接支付给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公司、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述借款,公司基于诉讼挂账预计负债的同时,对实际用款人或者共同借款人未挂账其他应收款。年审事务所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公司及涉嫌舞弊人员与共同借款人或实际用款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该等共同借款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3、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对外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11,500万元,票据收款人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公司、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票据作为支付手段分别背书给冠中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背书人分别于2018年10月、2018年12月起诉公司,要求承兑已经到期的票据款项,金额分别为3,000万元、3,500万元;江西喜成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5,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退回1,200万元,尚有3,800万元未予退回。公司将开具的票据中涉诉金额6,500万元确认为负债,同时将票据收款人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公司、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确认为债权人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年审事务所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票据收款人是否与公司及涉嫌舞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也无法判断该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恰当性。
4、公司为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3,5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证;2019年2月,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对其中涉诉的5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已提起上诉并确认为预计负债。此外,公司向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对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深圳隆徽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星恒动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借款出具承诺函,被承诺方已经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为129,143万元。年审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公司及涉嫌舞弊人员与被担保方和被承诺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该等担保和承诺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5、如财务报表附注“十、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述,公司存在多起未经内部决策程序的资金拆借、对外担保和承诺行为,部分债权人以及担保和承诺对象已经通过诉讼程序向公司主张权利,司法机关冻结了公司持有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股权等相关资产,年审事务所无法判断诉讼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持续经营产生的影响。此外,由于公司涉嫌舞弊人员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导致内部控制失效,年审事务所无法判断公司涉及资金拆借账面负债确认或对外担保、承诺披露的完整性。
(二)、长期股权投资及损益确认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七)长期股权投资”所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联营企业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9,881万元,其中报告期内确认投资收益-386万元。2019年4月,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对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主要为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对外主要投资单位的投资是否存在减值以及减值的计提金额无法确认。年审事务所复核了审计报告,并实施了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但仍无法判断公司当期损益确认是否恰当,以及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
(三)、出具非标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规定,会计事务所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四)、出具非标意见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导致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余额、其他应付款余额、预计负债余额,以及2018年度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的金额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如前所述,年审事务所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项目做出调整。
二、董事会涉及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揭示了公司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公司董事会尊重、理解年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高度重视上述年审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消除上述风险因素,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消除该影响的措施、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一)、消除该影响的措施
1、目标集聚,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维稳运行
公司经营领导班子努力克服面临的重大不利影响,全力确保公司啤酒主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形成较为稳定的利润及现金流支撑。
2、最大限度化解债务危机
公司经营领导班子积极与资金使用方保持沟通,要求资金使用方以现金、以资抵债或者其他方式承担还款责任,争取最大限度化解公司债务危机。
3、聘请律师积极维权,争取最大限度挽回公司资金损失
公司已聘请专门的律师团队维权,一方面是对公司当前面临的诉讼、仲裁事项积极应诉,争取最大限度免除上市公司责任;另一方面对损害公司利益的相关方主动提起诉讼,争取最大限度挽回公司损失。
(二)、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和时间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经营管理层严格执行上述措施,如上述措施皆能得到有效实施并达预期,引发无法表示意见的影响将在2019年度消除。公司董事会将尽早解决公司目前面临的问题,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对涉及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二)、监事会将持续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事项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对涉及事项的说明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我们尊重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结论,并对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二)、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实施了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列报。该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公司2018.10.31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88)。公司执行上述财会〔2018〕15号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和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本期受影响的报表项目金额(元) | 上期重述金额 (元) | 上期列报的报表项目及金额 (元) |
1.应付利息、应付股利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 | 其他应付款 | 424,590,025.25 | 237,169,928.34 | 应付利息:65,277.78 应付股利:190,366,645.72 其他应付款:46,738,004.84 |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大信备字【2019]第14-00019)所述:
2017年8月,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前任董事吴刚私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向吴小蓉借款,该笔借款从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没有相应用章记录,资金直接划转到天易隆兴的银行账户,本金、利息的偿还均从未经过上市公司银行账户,故2017年公司未曾知晓该笔借款,也未进行账务处理。2018年9月公司收到吴小蓉借款的诉讼材料,知悉该案件后,公司就该借款进行了账务处理,因此形成前期会计差错。会计差错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如下:
1、差错更正对 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如下: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元) |
补充调整上述借款形成的债权 | 其他应收款 | 28,722,418.50 |
补充调整上述借款本金 | 其他应付款 | 28,722,418.50 |
2、2017年合并报表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2017年报表项目 | 追溯重述前(元) | 重述金额(元) | 追溯重述后(元) |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 51,599,139.82 | 28,722,418.50 | 80,321,558.32 |
其他应付款 | 18,015,586.34 | 28,722,418.50 | 46,738,004.84 |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龚荣华、王文春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 否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8)京民初32号案件: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 45,028 | 否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国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准许撤诉。 | 无 |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
投泰康”)作为原告,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西藏发展等被告提起诉讼。国投泰康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被告天易隆兴偿还原告贷款本金45,0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合计45,028万元;请求判令西藏发展等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令对被告天易隆兴质押的西藏发展28,099,562股股票及其孳息的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
投泰康”)作为原告,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西藏发展等被告提起诉讼。国投泰康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被告天易隆兴偿还原告贷款本金45,0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合计45,028万元;请求判令西藏发展等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令对被告天易隆兴质押的西藏发展28,099,562股股票及其孳息的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 | 投泰康撤回对被告西藏发展的起诉。 |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8年6月20日,公告编号2018-032、2018-033;2018年6月22日,公告编号2018-034;2018年6月26日,公告编号2018-036;2018年8月30日,公告编号2018-059;2018年11月28日,公告编号2018-100;2018年12月27日,公告编号2018-112;2019年3月26日,公告编号2019-029; | |||||
(2018)京民初33号案件:国投泰康作为原告,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深圳隆徽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隆徽新能源”)、西 | 32,007.31 | 否 | 2018年11月2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尚未宣判。 | 该案尚未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西藏发展等被告32,007.32万元银行存款或者其他等值财产。 | 暂无 |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8年6月20日,公告编号 |
藏发展、天易隆兴等被告提起诉讼。国投泰康主要诉讼请求为:
请求判令隆徽新能源偿还贷款本金32,000万元及截止2018年3月16日的利息、违约金合计32,007.31万元;请求判令西藏发展、天易隆兴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令对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某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的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拍卖价款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藏发展、天易隆兴等被告提起诉讼。国投泰康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隆徽新能源偿还贷款本金32,000万元及截止2018年3月16日的利息、违约金合计32,007.31万元;请求判令西藏发展、天易隆兴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令对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某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的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拍卖价款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 2018-032、2018-033;2018年6月22日,公告编号2018-034;2018年6月26日,公告编号2018-036;2018年8月30日,公告编号2018-059;2018年9月6日,公告编号2018-066;2018年10月9日,公告编号2018-075;2018年11月23日,公告编号2018-098; | ||||||
(2018)京民初60号案件:国投泰康作为原告,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北京星恒动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恒动影”)、西藏发展、天易隆兴、隆徽新能源等被告提起诉讼。国投泰康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星恒动影偿还贷款本金、利息、违约 | 36,845.58 | 否 | 2019年2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尚未宣判。 | 该案尚未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西藏发展等被告36,845.58万元银行存款或者其他等值财产。 | 暂无 |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8年8月1日,公告编号2018-048;2018年8月30日,公告编号2018-059;2018年10月9日,公 |
金及补仓违约金合计36,845.58万元;请求判令西藏发展、天易隆兴等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令对星恒动影剩余质押的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0股股票及其孳息的折价、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
金及补仓违约金合计36,845.58万元;请求判令西藏发展、天易隆兴等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令对星恒动影剩余质押的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0股股票及其孳息的折价、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 | 告编号2018-075;2018年11月27日,公告编号2018-099;2019年3月1日,公告编号2019-024 | ||||||
(2018)川01民初1985号案件:吴小蓉作为原告,以借贷纠纷为由,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藏发展、储小晗、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洲特管”)、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洲设备制造”)提起诉讼。吴小蓉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西藏发展偿还借款本金2,867.65万元及利息;请求判令西藏发展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请求判令其他被告对前述债务及费用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2,867.65 | 否 | 2018年8月22日,原告与被告就借款纠纷达成执行和解。 | 2018年8月22日,原告与被告就借款纠纷达成执行和解,原告同意西藏发展在约定期间偿还本金2,710万元及利息、为实现债权发生的相关费用。西藏发展取得了三洲特管的债务清偿承诺,前述本金及利息、实现债权费用等均由三洲特管偿还。由于三洲特管尚未清偿完毕对吴小蓉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实现债权费用,公司可能会承担吴小蓉未受清偿部分的还款责任,将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 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三洲特管在组织还款,截至2018.12.31日,欠付本金2,590万元、欠付利息404.79万元及其他。 |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8年9月4日,公告编号2018-065;2018年9月6日,公告编号2018-067 |
经营状况带来较大负面影响。
经营状况带来较大负面影响。 | |||||||
(2018)川0113民初2099号案件: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赐保理”)作为原告,以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为由,向成都市青白江人民法院对三洲特管、西藏发展、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仕远置商贸”)提起诉讼。舜赐保理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三洲特管支付票据款500万元及利息;请求判令西藏发展、仕远置商贸对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 500 | 是 | 2018年3月13日,公司收到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的一审判决书。 | 成都市青白江人民法院判决西藏发展对票据款500万元及孳息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已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暂无 |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8年9月19日,公告编号2018-070;2018年10月11日,公告编号2018-076;2019年1月4日,公告编号2019-005;2019年2月25日,公告编号2019-022;2019年3月15日,公告编号:2019-026;2019年3月19日,公告编号:2019-027; | |
(2018)浙0103民初4168号案件: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收到浙江至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中实业”)作为原告,以借款合同纠纷为 | 2,512.27 | 是 | 2018年12月17日,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了本案,尚未 |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该案尚未判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冻结西藏发展等被告银行存款2,878万元。公司取得 | 暂无 |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8年9月26 |
由,向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对西藏发展、天易隆兴及王承波提起诉讼的相关法律文书。至中实业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三被告归还借款本金2800万元及利息28万元(利息暂计算至起诉之日2018年6月22日,最终利息金额应计算至被告付清所有借款本息之日)及律师费50万元;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收到杭州与下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
(2018)浙0103
民初4168号案件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原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三被告偿还其本金2512.27万元及孳息;请求判令三被告支付律师诉讼费20万元。
由,向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对西藏发展、天易隆兴及王承波提起诉讼的相关法律文书。至中实业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三被告归还借款本金2800万元及利息28万元(利息暂计算至起诉之日2018年6月22日,最终利息金额应计算至被告付清所有借款本息之日)及律师费50万元;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收到杭州与下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2018)浙0103民初4168号案件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原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三被告偿还其本金2512.27万元及孳息;请求判令三被告支付律师诉讼费20万元。 | 宣判 | 了仕远置商贸的债务清偿承诺,公司将督促其还款。截至2018年12月31日,欠付本金2,512.27万元、欠付利息492.27万元,本息合计3,004.54万元。 | 日,公告编号2018-073;2018年11月23日,公告编号2018-098;2018年11月29日,公告编号2018-100;2018年12月18日,公告编号2018-108 | ||||
(2018)川01民初3724号案件:冠中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国际”)作为原告,以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为由,向 | 3,000 | 否 | 2019年1月3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尚未宣判 |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该诉讼尚未宣判,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对本案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西藏 | 暂无 |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8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藏发展及公司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仕远置商贸提起诉讼。冠中国际主要诉讼请求为:
请求判令三被告支付票据金额3000万元;请求判令三被告支付以3000万元为基数,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8年9月19日至上述款项支付给原告之日的违约金;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藏发展及公司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仕远置商贸提起诉讼。冠中国际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三被告支付票据金额3000万元;请求判令三被告支付以3000万元为基数,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8年9月19日至上述款项支付给原告之日的违约金;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 | 发展3000万元以内等值资产。 | 年10月24日,公告编号2018-083;2018年11月29日,公告编号2018-100;2018年12月22日,公告编号2018-109;2019年1月5日,公告编号2019-007;2019年1月12日,公告编号2019-010;2019年2月2日,公告编号2019-018 | |||||
(2018)成仲案字第1227号案件:四川汶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汶锦贸易”)作为原告,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成都仲裁委员会对西藏发展、天易隆兴申请仲裁。汶锦贸易仲裁请求为:请求裁决二被申请人偿还本金15,000万元;请求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逾期偿还本金期间的利息(从2018年5月11日起至实际 | 16,580 | 否 | 2019年3月15日,公司收到了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 | 成都市仲裁委员会裁定冻结西藏发展及天易隆兴16,880万元以内银行存款及其他等值财产。成都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西藏发展偿还汶锦贸易本金15000万元、逾期利息、律师费、诉讼财产保险费、仲裁费、保全费等债权实现费用408.22万元;裁决天易隆兴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 | 暂无 |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8年11月16日,公告编号2018-095;2018年11月27日,公告编号2018-099;2018年12月21日,公告编号2018-109; |
偿还之日止,暂计算至2018年10月15日,按合同约定,针对逾期还款的本金部分,按24%的年利率计息)1580万元;请求裁决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二被申请人承担。
偿还之日止,暂计算至2018年10月15日,按合同约定,针对逾期还款的本金部分,按24%的年利率计息)1580万元;请求裁决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二被申请人承担。 | 偿责任。截至2018.12.31,欠付本金、逾期利息、实现债权费用等合计18,166.44万元。公司已取得仕远置商贸出具的债务清偿承诺,公司将敦促其还款。公司可能会承担汶锦贸易未受清偿部分的还款责任,可能因此承受巨大的资金或财产损失,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或将会受到严重负面影响。 | 2019年1月18日,公告编号2019-014;2019年2月23日,公告编号2019-021;2019年3月29日,公告编号2019-027; | |||||
(2018)浙01民初3924号案件:浙江阿拉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丁”)作为原告,以借贷纠纷为由,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藏发展、天易隆兴、北京合光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提起诉讼。阿拉丁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西藏发展偿还借款8,000万元,利息640万元;请求判令天易隆兴、北京合光人工智能 | 8,640 | 否 |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该案尚未确定开庭日期。 | 该案尚未判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西藏发展等被告8700万元等值财产。 | 暂无 |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8年9月20日,公告编号2018-071;2018年11月22日,公告编号2018-097;2018年12月13日,公告编号2018-106 |
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 |||||||
(2018)川01民初5373号案件: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永登信用社”)作为原告,以票据追索权纠纷为由,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发展提起诉讼。永登信用社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偿还汇票金额3,500万元以及自2018年7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截止2018年12月10日为57万元)共计3,557万元;请求判令由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 3,557 | 否 | 该案尚未确定开庭日期。 | 该案尚未判决。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西藏发展等被告3500万元以内等值财产。 | 暂无 |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9年1月9日,公告编号2019-008;2019年2月20日,公告编号:2019-020;2019年2月23日,公告编号:2019-021;2019年2月27日,公告编号:2019-023 | |
(2018)渝0103民初30492号案件: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小贷”)作为原告,以借款纠纷为由,向西藏发展等被告提起诉讼。海尔小贷的主要诉讼请求 | 1,052.68 | 是 | 2019年1月,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已对本案作出判决。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判决如下:判决西藏发展等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14.63万元及违约金33.82万元元共计1,048.45万元;支付按年利率 | 暂无 | 详细情况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9年4月10日,公告编号 |
为:请求判令西藏发展等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14.63万元及违约金33.82万元,并支付逾期未受清偿本金计算的违约金等费用;判令西藏发展等被告承担本案件受理费4.23万元。
为:请求判令西藏发展等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14.63万元及违约金33.82万元,并支付逾期未受清偿本金计算的违约金等费用;判令西藏发展等被告承担本案件受理费4.23万元。 | 24%计算未受清偿本金的违约金;承担案件受理费4.23万元。 | 2019-035; | |||||
(2019)藏0103民初93号案件:股东李敏作为原告,以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为由,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对西藏发展提起诉讼。李敏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撤销西藏发展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 | 0 | 否 | 本案开庭日期延后,具体开庭时间尚未接到法院通知。 | 该案尚未判决。 | 暂无 |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9年1月4日,公告编号2019-004;2019年1月5日,公告编号2019-006;2019年1月16日,公告编号2019-011;2019年1月18日,公告编号2019-013;2019年1月26日,公告编号2019-015;2019年2月13日,公告编号2019-019; |
2019年3月1日,公告编号2019-024;2019年3月27日,公告编号2019-030;2019年4月3日,公告编号2019-032号;2019年4月24日,公告编号2019-042号;2019年4月27日,公告编号2019-043号
2019年3月1日,公告编号2019-024;2019年3月27日,公告编号2019-030;2019年4月3日,公告编号2019-032号;2019年4月24日,公告编号2019-042号;2019年4月27日,公告编号2019-043号 | |||||||
(2019)川0107民初3438号案件:股东刘琪作为原告,以公司决议纠纷为由,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对西藏发展提起诉讼。刘琪诉讼请求为:请求确认西藏发展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请求判令西藏发展履行该股东大会决议;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0 | 否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至西藏自治区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处理。 | 该案将移送至西藏自治区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处理。 | 暂无 |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9年3月25日,公告编号2019-028;2019年4月17日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号; |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王承波 | 董事 | 涉嫌合同诈骗罪 | 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 暂无 | 2018年12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12月14日,公告编号:2018-107 |
吴刚 | 董事 | 涉嫌合同诈骗罪 | 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 暂无 | 2018年12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12月14日,公告编号:2018-107 |
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 |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暂无 | 2018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8月30日,公告编号:2018-060 |
整改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2018年8月以前,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为公司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其涉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2018)京民初32号、(2018)京民初33号以及(2018)京民初6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吴小蓉诉西藏发展民间借贷纠纷,案号为(2018)川 01民初1985号;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2018)浙0103民初4168号借款合同纠纷;成都仲裁委员会受理的(2018)成仲案字第1227号借款合同纠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2018)浙01民初3924号民间借贷纠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受理的(2018)渝0103民初30492号;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索引详见本章第十二节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应的披露索引列示。报告期内,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易隆兴涉诉案件众多且涉诉金额巨大,存在大额到期债务未清偿情况,其持有西藏发展股票存在被冻结及多次轮候冻结的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西藏证监局于2018年10月18日向天易隆兴下发的《关于限期整改的函》(藏证监函[2018]318号),确认天易隆兴对上市公司存在非经营占用资金3,96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0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082号公告。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 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股东 | 以公司名义向吴小蓉借款并占用导致上市公司涉诉 | 是 | 2,872.24 | 0 | 282.24 | 2,590 |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股东 | 往来款划转 | 是 | 0 | 480 | 480 |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股东 | 往来款划转 | 是 | 0 | 500 | 500 | |||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 | 公司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前任董事吴刚私自以上市公司向吴小蓉借款并占用,从未履行 |
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也没有相应用章记录。吴小蓉已将公司起诉,致使公司陷入信任危机和债务危机。公司取得了三洲特管对该笔借款的债务清偿承诺,截至2018.12.31,欠付本金2,590万元,公司可能承担吴小蓉未受清偿部分的还款责任,若承担将会对公司期后利润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股东 | 往来款 | 473.95 | 5,419.5 | 1,060 | 4,833.45 | ||
浙江阿拉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 | 借款 | 0 | 9,202.67 | 0 | 9,202.67 |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2018年5月30日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原董事吴刚私自以公司名义向浙江阿拉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总额8000万元,借款期限2018.5.30-2018.8.29,因债务逾期被阿拉丁起诉,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该案件尚未判决,截至2018年12月31日,欠付本金8000万元、欠付利息1,142.67万元、欠付其他费用60万元,合计9,202.67万元。公司已取得仕远置商贸的债务清偿承诺,公司将敦促其还款,若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承担还款责任且公司不能及时向相关方追回资金损失,将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2018年,公司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和互动机制。2018年公司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为股东参与决策创造了便利条件。对于员工,公司坚持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让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公司一直以来关注职工福利情况,积极开展职工在岗教育、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坚持绿色发展理念,通过设备改造、工艺改良等措施实施节能减排,走低碳经济发展道路,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积极配合西藏政府开展维稳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全体员工的维稳教育,组织维稳应急演练。同时遵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的决策部署,积极投入精准扶贫和强基惠民的工作中,帮助解决农牧民就业,帮助藏区发展经济。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为全面贯彻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响应西藏自治区的号召,公司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以不同形式解决就业、资助贫困人员、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结对帮扶脱贫致富等多种方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2018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积极开展了喀则市江孜县紫金乡孜庆努村和卡热村的驻村工作以及精准扶贫工作以及精准扶贫工作,充分利用孜庆努村和卡热村青稞产植地的优势资源,积极发展农业产业以及就业双向脱贫。2018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结对帮扶34户共计202人,提供资金支持共计51.61万元。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 —— |
其中: 1.资金 | 万元 | 51.61 |
2.物资折款 | 万元 | |
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 | 人 | 202 |
二、分项投入 | —— |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 —— |
其中: 1.1产业发展脱贫项目类型 | —— | |
1.2产业发展脱贫项目个数 | 个 | |
1.3产业发展脱贫项目投入金额 | 万元 | |
1.4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 | 人 | |
2.转移就业脱贫 | —— | —— |
其中: 2.1职业技能培训投入金额 | 万元 | 13.11 |
2.2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 人次 | |
2.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就业人数 | 人 | 11 |
3.易地搬迁脱贫 | —— | —— |
其中: 3.1帮助搬迁户就业人数 | 人 | |
4.教育扶贫 | —— | —— |
其中: 4.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 | 万元 | |
4.2资助贫困学生人数 | 人 | |
4.3改善贫困地区教育资源投入金额 | 万元 | |
5.健康扶贫 | —— | —— |
其中: 5.1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资源投入金额 | 万元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 —— |
其中: 6.1项目类型 | —— |
6.2投入金额
6.2投入金额 | 万元 | |
7.兜底保障 | —— | —— |
其中: 7.1“三留守”人员投入金额 | 万元 | |
7.2帮助“三留守”人员数 | 人 | |
7.3贫困残疾人投入金额 | 万元 | |
7.4帮助贫困残疾人数 | 人 | |
8.社会扶贫 | —— | —— |
其中: 8.1东西部扶贫协作投入金额 | 万元 | |
8.2定点扶贫工作投入金额 | 万元 | |
8.3扶贫公益基金投入金额 | 万元 | |
9.其他项目 | —— | —— |
其中: 9.1.项目个数 | 个 | 1 |
9.2.投入金额 | 万元 | 38.5 |
9.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 | 人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 —— |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继后期间,公司将继续对口帮扶西藏日喀则市江孜县紫金乡紫努村、卡热村,继续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直至脱贫,持续为公司藏区员工提供培训服务,提高工作技能;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进一步帮助解决当地农牧民的就业及发展,采取“两入户、两评议、两公示、一公告”制度,继续开展精准扶贫各项工作。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 废水:化学需氧, 氨氮,悬浮物 | 间断 | 1 | 厂区内 | COD:15.0mg/L、 悬浮物 8.00mg/L、 氨氮 1.158mg/L | COD:500mg/L、 悬浮 物 400mg/L、 氨 氮 -mg/L | COD:15.30 吨/ 年、悬浮物 1.17吨/年、 氨氮0.38吨 /年 | COD:82.00 吨/ 年,氨氮 6.40 吨/年 | 无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子公司拉萨啤酒建造废水处理设施,设计能力2000M?/d符合/满足公司污水治理要求,有污水在线检测仪及人工手册检测设备,COD等处理装置、污水泵、格糊、调节池、爆气池、厌氧反应器、沉淀池等污水处
理主要设备设施均完好运行正常。子公司拉萨啤酒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保存完整,污染治理设备运行率达10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公司子公司通过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政府及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政府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酿成15万吨啤酒现状环境影响评估 ,现状备案编号CG-000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子公司拉萨啤酒已针对突发事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公司子公司拉萨啤酒对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建立了严格的监测系统,废水、废气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定期巡查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管理层关于涉诉借款、仲裁、票据等纠纷的说明
自2018年7月开始,公司陆续收到法院的应诉传票,公司陷入多笔借款、仲裁纠纷案件,部分案件在公司没有参与诉讼活动的情况下,法院已经对公司做出了判决。针对上述的对外担保、对外借款、商业票据案件,公司一方面积极应对诉讼、主动与债权人沟通,通过积极与国投泰康的沟通,促成(2018)京民初32号案件的原告撤诉。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开展追债工作,吴小蓉、阿拉丁、汶锦贸易、浙江至中、重庆海尔小贷等案件均取得了资金使用方的债务清偿承诺,继后期间公司将督促其还款。上诉案件均系公司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前任董事吴刚越过公司内部控制,私自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借款、担保等承诺或协议,造成公司陷入巨大债务危机和信任危机。公司法律顾问在应诉过程中,坚持向法院表明“案件为刑民交叉案件,有些案件表面看是合法借贷,但背后可能是违法犯罪,请求法院慎重对待,中止审理,待公安机关调查完毕再行审理。”2018年,公司按会计准则要求,对涉诉案件涉及相关事项逐笔进行了账务处理。公司后续将根据债务纠纷及刑事案件的最新进展,在今后年度进行相应会计处理。2、被诉担保事项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案件原告将公司作为担保方起诉的案件共计4起,明细详见下表: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因涉及诉讼案件,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或者轮候冻结,如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公司前述资产可能被强制执行,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另因涉诉案件,公司3个主要银行账户和2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4、商业承兑汇票自查情况:经核查,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未经公司授权、未履行内部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对外开具、承兑、保证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总额为31,345万元,其中公司不涉及或有负债义务的票面金额为17,545万元;已被起诉的票面金额为7,000万元;需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或有负债义务的票面金额为6,800万元。继后期间,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对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进行清查;另一方面公司将尽全力追回相关票据,清除公司或有负债义务。商业承兑汇票自查情况详见公司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8年10月27日,公告编号2018-084号;2018年11月2日,公告编号2018-091号;2018年11月14日,公告编号2018-093号;2019年1月9日,公告编号2019-009号;2019年1月29日,公告编号2019-016号。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2018年1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业务需要及发展规划,同意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商贸”)进行增资扩股并引进北京国昊天瑞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昊天瑞”)、甘肃昊世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世通达”)作为新增投资者。公司出资人民币2060万元、国昊天瑞出资人民币2400万元、昊世通达出资人民币540万元对银河商贸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银河商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持有银河商贸51%股权,国昊天瑞持有银河商贸40%股权,昊世通达持有银河商贸9%股权。2018年1月,银河商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2018年3月,银河商贸注册地址变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24日、2018年3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2018-008、2018-014)。
2018年3月,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2018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公司与华信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华信瑞晟(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7,525,693.99元收购华信瑞晟持有的华信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的股权。2018年5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阶段性转让持有的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份额并于期满后回购份额的议案》。公司与中铁信托签署《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书》、《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合同》,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力创基金有限合伙份额阶段性转让给中铁信托,中铁信托通过发行“中铁信托.西藏发展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向公司支付15000万元,并同意由公司在两年内购回,阶段性转让期间力创基金的相关权益和权利仍由公司享有。2018年7月,华信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郭林变更为冯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2018年5月16日、2018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2018-013、2018-026、2018-04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286 | 0.00% | -5,286 | -5,286 | 0 | 0.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286 | 0.00% | -5,286 | -5,286 | 0 | 0.0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286 | 0.00% | -5,286 | -5,286 | 0 | 0.0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3,753,205 | 100.00% | 5,286 | 5,286 | 263,758,491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63,753,205 | 100.00% | 5,286 | 5,286 | 263,758,491 | 10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63,758,491 | 100.00% | 0 | 0 | 263,758,491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 不适用本年有限售条件股份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5286股系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换届选举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8,28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3,07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65% | 28,099,562 | 28,099,562 | 质押 | 28,099,562 | ||
冻结 | 28,099,562 | |||||||
马淑芬 | 境内自然人 | 10.00% | 26,375,929 | 26,375,929 | ||||
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国有法人 | 7.30% | 19,242,842 | 19,242,842 | ||||
杭州阿拉丁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0% | 13,188,735 | 8,421,935 | 13,188,735 | |||
西藏简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0% | 6,324,571 | 6,324,571 | 6,324,571 | |||
李敏 | 境内自然人 | 2.04% | 5,381,762 | 5,381,762 | 5,381,762 | |||
蔡鉴灿 | 境内自然人 | 2.04% | 5,372,400 | -790,200 | 5,372,400 | |||
陈金建 | 境内自然人 | 1.29% | 3,402,394 | -885,508 | 3,402,394 | |||
唐宏冬 | 境内自然人 | 1.15% | 3,039,300 | 3,039,300 | 3,039,300 | |||
谢碧祥 | 境内自然人 | 0.80% | 2,113,700 | 2,113,700 | 2,113,7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马淑芬女士为李敏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杭州阿拉丁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李敏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28,099,562 | 人民币普通股 | 28,099,562 | |||||
马淑芬 | 26,375,929 | 人民币普通股 | 26,375,929 | |||||
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19,242,842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42,842 | |||||
杭州阿拉丁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13,188,735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88,735 | |||||
西藏简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6,324,571 | 人民币普通股 | 6,324,571 |
合伙)
合伙) | |||
李敏 | 5,381,762 | 人民币普通股 | 5,381,762 |
蔡鉴灿 | 5,37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72,400 |
陈金建 | 3,402,394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2,394 |
唐宏冬 | 3,039,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39,300 |
谢碧祥 | 2,11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13,7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李敏与马淑芬为一致行动人,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杭州阿拉丁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李敏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股东马淑芬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26,375,929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26,375,929股;股东李敏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5,381,762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5,381,762股;股东蔡鉴灿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00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5,372,30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5,372,400股;股东陈金建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3,402,394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3,402,394股;股东谢碧祥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2,113,600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0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2,113,700股。 |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公司原控股股东为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7月31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李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马淑芬女士(共计持股比例为11.04%,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65%)、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股比例为7.3%)、杭州阿拉丁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对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公司股东持股情况以及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公司不存在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公司不存在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公司不存在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股东;公司不存在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公司不存在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其他实体。因此,公司认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8-049)。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无 |
变更日期 | 2018年08月06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049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18年08月06日 |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公司原控股股东为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7月31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李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马淑芬女士(共计持股比例为11.04%,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65%)、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股比例为7.3%)、杭州阿拉丁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对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公司股东持股情况以及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公司不存在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公司不存在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公司不存在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股东;公司不存在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公司不存在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其他实体。因此,公司认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8-049)。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 是 √ 否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无 |
变更日期 | 2018年08月06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049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18年08月06日 |
公司与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的股权关系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 |
责人
责人 | 动 |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王承波 | 2015年09月25日 | 30,000,000.00 | 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业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谭昌彬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45 | 2018年07月18日 | 2021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旺堆 | 董事 | 现任 | 男 | 42 | 2009年06月29日 | 2021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魏晓刚 | 董事 | 现任 | 男 | 43 | 2007年01月26日 | 2021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陈勇 | 董事 | 现任 | 男 | 54 | 2018年06月07日 | 2021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殷占武 | 董事 | 现任 | 男 | 53 | 2018年07月23日 | 2021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沈柯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3 | 2014年06月05日 | 2021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张泽华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7 | 2015年06月04日 | 2021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吴坚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1 | 2017年09月26日 | 待新任独立董事履职后其辞职生效 | 0 | 0 | 0 | 0 | 0 |
王承波 | 董事长、总经理 | 离任 | 男 | 54 | 2017年05月22日 | 2018年07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吴刚 | 董事 | 离任 | 男 | 45 | 2017年05月22日 | 2018年09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马晓忠
马晓忠 | 董事 | 离任 | 女 | 49 | 2017年09月26日 | 2018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蒋敏毅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女 | 33 | 2018年06月07日 | 2021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刘海群 | 监事 | 现任 | 男 | 47 | 2018年06月07日 | 2021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王平 | 监事 | 现任 | 男 | 42 | 2018年05月03日 | 2021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郭鹏 | 监事 | 离任 | 男 | 25 | 2018年05月03日 | 2018年09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尼玛次登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男 | 41 | 2012年06月18日 | 2018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李春明 | 监事 | 离任 | 男 | 62 | 2002年06月17日 | 2018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尼玛次仁 | 监事 | 离任 | 男 | 52 | 2000年12月31日 | 2018年06月07日 | 5,286 | 0 | 5,286 | 0 | 0 |
徐帆 | 监事 | 离任 | 女 | 42 | 2007年01月26日 | 2018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于宏卫 | 总经理 | 现任 | 男 | 61 | 2018年07月18日 | 2021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林兰 | 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45 | 2018年12月07日 | 2021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牟岚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女 | 35 | 2018年12月07日 | 2021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谭昌彬 | 财务总监 | 离任 | 男 | 45 | 2017年05月03日 | 2018年12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杨岚岚 | 董事会 | 离任 | 女 | 43 | 2013年 | 2018年 | 0 | 0 | 0 | 0 | 0 |
秘书
秘书 | 01月11日 | 11月01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5,286 | 0 | 5,286 | 0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王承波 | 董事长、总经理 | 离任 | 2018年07月04日 | 个人原因 |
吴刚 | 董事 | 离任 | 2018年09月25日 | 个人原因 |
马晓忠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8年06月07日 | 任期届满 |
郭鹏 | 监事 | 离任 | 2018年09月27日 | 个人原因 |
尼玛次登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8年06月07日 | 任期届满 |
李春明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8年06月07日 | 任期届满 |
尼玛次仁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8年06月07日 | 任期届满 |
徐帆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8年06月07日 | 任期届满 |
谭昌彬 | 财务总监 | 离任 | 2018年12月07日 | 工作原因 |
杨岚岚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18年11月01日 | 个人原因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谭昌彬:董事长,先后任内江市瑞威烧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会计科科长,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会计部副部长、部长,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旺堆:董事,先后担任喜玛拉雅饭店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质检总监,西藏圣地矿泉水厂工会主席、办公室(人事部)主任,西藏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魏晓刚:董事,先后任四川光大金联实业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陈勇:董事,先后任武汉港汉口公司副总经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营业部总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总经理,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旭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裁、上海易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殷占武:董事,先后任职于辽宁省外经贸委,新华社辽宁分社记者、报社副总编辑,上海证券报深圳记者站站长、西南总部主任、华南总部主任、总编辑助理、副总编辑,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副总裁,现任深圳市博纳国际学校总督学。沈柯:独立董事,一直任职于四川泰益律师事务所,现任四川泰益律师事务所主任、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张泽华:独立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职于江西永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成都昌洪电器有限公司、新疆吉明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四川德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四川德维资产评估事务所总经理。吴坚:独立董事,曾任上海市计划委员会物价局助理经济师,现任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蒋敏毅:监事会主席,曾任美钻石油钻采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国际业务部经理。刘海群:监事,曾任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王平:监事,先后担任成都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及人力资源经理、四川泰和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行政总
监、眉山洪尼商贸有限公司综合总监。
于宏卫:总经理,先后担任山东省计划委员会综合处副处长,四川省计划委员会综合计划处副处长,四川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上市稽查处副处长、稽核处处长,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办稽查处负责人、期货处处长,中国证监会成都稽查局案件调查处处长,天富基金管理公司筹备小组副组长、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兰:财务总监,先后担任华西都市报财经新闻部财经记者、四川省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财务负责人、四川汉鑫矿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中天蓝瑞环保科技集团财务负责人。牟岚:董事会秘书,先后任职于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成都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华支行办公室副主任。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
名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旺堆 | 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副总经理 | 2003年10月01日 | 是 | |
刘海群 | 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副总经理 | 2009年05月01日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沈柯 | 四川泰益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000年07月01日 | 是 | |
张泽华 | 四川德维资产评估事务所 | 总经理 | 2005年06月01日 | 是 | |
吴坚 |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1993年08月01日 | 是 | |
陈勇 | 上海旭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 总裁 | 2013年7月 | 是 |
合伙)
合伙) | |||||
殷占武 | 深圳市博纳国际学校 | 总督学 | 2017年5月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沈柯、张泽华、吴坚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2018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总额为239.36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谭昌彬 | 董事长 | 男 | 45 | 现任 | 24.75 | 否 |
旺堆 | 董事 | 男 | 42 | 现任 | 1 | 否 |
魏晓刚 | 董事 | 男 | 43 | 现任 | 0 | 否 |
陈勇 | 董事 | 男 | 54 | 现任 | 0 | 否 |
殷占武 | 董事 | 男 | 53 | 现任 | 0 | 否 |
沈柯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现任 | 4 | 否 |
张泽华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现任 | 4 | 否 |
吴坚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现任 | 4 | 否 |
王承波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4 | 离任 | 27.21 | 否 |
吴刚 | 董事 | 男 | 45 | 离任 | 23.71 | 否 |
马晓忠 | 董事 | 女 | 49 | 离任 | 0 | 否 |
蒋敏毅 | 监事会主席 | 女 | 33 | 现任 | 16.26 | 否 |
刘海群 | 监事 | 男 | 47 | 现任 | 0 | 否 |
王平 | 监事 | 男 | 42 | 现任 | 5.95 | 否 |
郭鹏 | 监事 | 男 | 25 | 离任 | 1.82 | 否 |
尼玛次登 | 监事 | 男 | 41 | 离任 | 10.53 | 是 |
李春明 | 监事 | 男 | 62 | 离任 | 1 | 否 |
尼玛次仁 | 监事 | 男 | 52 | 离任 | 9.56 | 是 |
徐帆 | 监事 | 女 | 42 | 离任 | 0 | 否 |
于宏卫 | 总经理 | 男 | 61 | 现任 | 28.03 | 否 |
林兰
林兰 | 财务总监 | 女 | 45 | 现任 | 3.73 | 否 |
牟岚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5 | 现任 | 2.81 | 否 |
谭昌彬 | 财务总监 | 男 | 45 | 离任 | 26.92 | 否 |
杨岚岚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3 | 离任 | 44.08 | 否 |
合计 | -- | -- | -- | -- | 239.36 | -- |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3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7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84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8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96 |
销售人员 | 32 |
技术人员 | 10 |
财务人员 | 9 |
行政人员 | 37 |
合计 | 28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中专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 | 84 |
中学文化 | 200 |
合计 | 284 |
2、薪酬政策
员工薪酬政策:公司结合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实行以绩效为导向的激励性薪酬政策,充分发挥薪酬体系在吸引、激励关键核心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采取动态管理,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合理运用考核手段,使员工薪酬和单位经营业绩、岗位责任大小、个人贡献多少挂钩,拉开档次,向能力强、贡献大的员工倾斜,同时兼顾激励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3、培训计划
开展规模化培训,并向重点专业、骨干人才倾斜,围绕公司深化管理改革关键时期对人才的总体需求,突出做好中高层管理人员、车间主任、机关管理骨干履职能力和综合素养能力提升培训,根据专业需要及员工职业发展需求,做好人才的专业技能水平的提升培训,实现定向培训、精准培训,确保培训效果最大化。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2018年7月以前,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该缺陷属于原董事长、原总经理及个别原董事岗位人员履职的运行缺陷。公司前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前董事吴刚利用职权,违反公司印章管理规定,越过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程序,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对外承诺、为第三方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证、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所涉金额巨大。涉嫌犯罪人员目前已被刑事拘留,其行为使公司在报告期内面临多起债务诉讼案件,造成重大影响。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要求共计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议事规则勤勉履职。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4、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及网站,保证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取信息。5、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公司在定期报告编制披露等重大事项发生时,积极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并上报监管部门。6、关于利益相关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存在重大差异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2018年7月以前,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该缺陷属于原董事长、原总经理及个别原董事岗位人员履职的运行缺陷。公司前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前董事吴刚利用职权,违反公司印章管理规定,越过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程序,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对外承诺、为第三方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证、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所涉金额巨大。涉嫌犯罪人员目前已被刑事拘留,其行为使公司在报告期内面临多起债务诉讼案件,造成重大影响。2018年7月起,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及原董事吴刚先后辞去职务,公司对董事长、总经理职位先后进行了人事调整,对印章管理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管理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重新进行了分工,进一步明确相关权限和审批程序。整改后至本报告基准日及基准日至本报告报出日,新的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和三会一层相关制度履职尽责。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2018年8月前,公司与原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未严格做到独立。具体表现在:
公司前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前董事吴刚利用职权,违反公司印章管理规定,越过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程序,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对外承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为第三方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票据承兑、保证,所涉金额巨大。涉嫌犯罪人员目前已被刑事拘留,其行为使公司在报告期内涉诉且金额巨大,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1)私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承诺
私自以公司名义对国投泰康向天易隆兴、深圳隆徽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北京星恒动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涉及本金分别为45,000.00万元、32,000.00万元和25,000.00万元,金额合计102,000.00万元。公司就前述承诺事项收到国投泰康公司的起诉,案件号分别为(2018)京民初第32、33、60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审议批准前述对国投泰康提供担保的承诺函,也没有相应用章记录。公司已向拉萨市公安局报案,拉萨市公安局受理“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印章被伪造”一案并出具受案回执。目前,(2018)京民初第32号案件已由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对上市公司的起诉。其余案件尚未判决。
(2)私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借款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面临的涉诉借款纠纷有(2018)川01民初1985号、(2018)浙01民初3924号、(2018)浙0103民初4168号、(2018)成仲案字第1227号、(2018)渝0103民初30492号等。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审议批准过前述借款事项。其中,(2018)浙01 民初3924号、(2018)成仲案字第1227号案件已作出判决或裁决,其余案件尚未判决。(3)私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或者为第三方开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提供票据承兑、保证,经核查,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未经公司授权、未履行内部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对外开具、承兑、保证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总额为31,345万元,其中公司不涉及或有负债义务的票面金额为17,545万元;已被起诉的票面金额为7,000万元;需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或有负债义务的票面金额为6,800万元。继后期间,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对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进行清查;另一方面公司将尽全力追回相关票据,清除公司或有负债义务。商业承兑汇票自查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8年10月27日,公告编号2018-084号;2018年11月2日,公告编号2018-091号;2018年11月14日,公告编号2018-093号;2019年1月9日,公告编号2019-009号;2019年1月29日,公告编号2019-016号。(4)公司原控股股东现第二大股东天易隆兴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018年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西藏证监局向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易隆兴发出《关于限期整改的函》,核定天易隆兴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960万元。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8.13% | 2018年01月26日 | 2018年0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2018-009号《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4.08% | 2018年06月07日 | 2018年06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 2018-028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8年第二次临 | 临时股东大会 | 43.99% | 2018年07月23 | 2018年07月24 | 巨潮资讯网 2018-046号《公司 |
时股东大会
时股东大会 | 日 | 日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0.54% | 2018年12月25日 | 2018年12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 2018-111号《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沈柯 | 12 | 3 | 9 | 0 | 0 | 否 | 4 |
张泽华 | 12 | 3 | 9 | 0 | 0 | 否 | 3 |
吴坚 | 12 | 2 | 9 | 0 | 1 | 否 | 1 |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 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 否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独立董事对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了专业性建议和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有助于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对完善公司监督机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18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季度及半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核。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在研究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等方面发挥作用,配合董事会拟订了公司2018年度发展展望纲要。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对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提名事项进行了审核。注:公司应当披露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 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考评、激励和约束机制,公司按照经营目标责任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并兑现年薪和绩效奖励。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出股权激励计划。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2018年7月以前,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该缺陷属于原董事长、原总经理及个别原董事岗位人员履职的运行缺陷。公司前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前董事吴刚利用职权,违反公司印章管理规定,越过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程序,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对外承诺、为第三方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证、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所涉金额巨大。涉嫌犯罪人员目前已被刑事拘留,其行为使公司在报告期内面临多起债务诉讼案件,造成重大影响。2018年7月起,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及原董事吴刚先后辞去职务,公司对董事长、总经理职位先后进行了人事调整,对印章管理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管理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重新进行了分工,进一步明确相关权限和审批程序。整改后至本报告基准日及基准日至本报告报出日,新的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和三会一层相关制度履职尽责。 |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19年04月30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97.64%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凡具有以下特征一项或组合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1)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3)控制环境无效;(4)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5)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6)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7)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8)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凡具有以下特征的一项或组合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大道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缺陷。 | 凡具有造成以下影响,认定为重大缺陷: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凡具有造成以下影响,认定为重要缺陷: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凡具有造成以下影响,认定为一般缺陷: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定量标准 | 凡具有造成以下影响,认定为重大缺陷:(1)税前利润指标:影响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2.5%;汇总后的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2.5%;(2)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指标: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的0.25%;汇总后的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主营业务 | 凡具有造成以下影响,认定为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达到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凡具有造成以下影响,认定为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达到100万元(含)~500万元。凡具有造成以下影响,认定为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达到10万元(含)~100万元。 |
收入/资产总额的0.25%。凡具有造成以下影响,认定为重要缺陷:(1)税前利润指标: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2.5%,但是达到或超过0.25%;汇总后的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2.5%,但是达到或超过0.25%;(2)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指标: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的0.25%,但是达到或超过0.025%;汇总后的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的0.25%,但是达到或超过0.025%。凡具有以下影响的,认定为一般缺陷:(1)税前利润指标: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0.25%;汇总后的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0.25%;(2)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指标: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的0.025%;汇总后的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的0.025%。
收入/资产总额的0.25%。凡具有造成以下影响,认定为重要缺陷:(1)税前利润指标: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2.5%,但是达到或超过0.25%;汇总后的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2.5%,但是达到或超过0.25%;(2)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指标: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的0.25%,但是达到或超过0.025%;汇总后的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的0.25%,但是达到或超过0.025%。凡具有以下影响的,认定为一般缺陷:(1)税前利润指标: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0.25%;汇总后的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0.25%;(2)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指标: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的0.025%;汇总后的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的0.025%。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1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我们注意到,贵公司存在以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贵公司原 |
第一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贵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王承波、董事吴刚涉嫌舞弊,以贵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合同开展资金拆借等非经营活动,导致多起债权人向贵公司主张权利;贵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涉案人员王承波、吴刚已刑拘,案件正处于刑事侦查阶段。该缺陷属于贵公司涉嫌舞弊人员履职的运行缺陷。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贵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贵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贵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贵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第一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贵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王承波、董事吴刚涉嫌舞弊,以贵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合同开展资金拆借等非经营活动,导致多起债权人向贵公司主张权利;贵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涉案人员王承波、吴刚已刑拘,案件正处于刑事侦查阶段。该缺陷属于贵公司涉嫌舞弊人员履职的运行缺陷。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贵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贵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贵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贵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19年04月30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9]第14-00100号)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否定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 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事务所对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涉及事项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注意到,公司存在以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原第一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王承波、董事吴刚涉嫌舞弊,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合同开展资金拆借等非经营活动,导致多起债权人向公司主张权利;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涉案人员王承波、吴刚已刑拘,案件正处于刑事侦查阶段。该缺陷属于公司涉嫌舞弊人员履职的运行缺陷。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二)涉及事项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三)审计意见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采取的整改措施:2018年7月、2018年9月,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及原董事吴刚先后辞去职务,自2018年7月起,公司对董事长、总经理职位先后进行了人事调整,对印章管理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管理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重新进行了分工,进一步明确相关权限和审批程序。整改后至本报告基准日及基准日至本报告报出日,新的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和三会一层相关制度履职尽责。
三、监事会对涉及事项的意见
(一)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的意见。(二)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进公司治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好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独立董事对涉及事项的意见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尊重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结论,并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二)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 □ 否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审计意见类型 | 无法表示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19年04月26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大信审字[2019]第14-00099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龚荣华 王文春 |
审计报告正文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不对后附的贵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舞弊涉及的资金往来与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贵公司原第一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贵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王承波、董事吴刚涉嫌舞弊,以贵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合同开展资金拆借等非经营活动,导致多起债权人向贵公司主张权利;贵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涉案人员王承波、吴刚已刑拘,案件正处于刑事侦查阶段。贵公司经过自查,将该等未予反映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纳入账内核算或披露。我们针对上述事项,检查了与该等交易相关的合同、收付款单据、债务清偿承诺以及诉讼、仲裁相关的法律文书,并实施了查询、访谈、函证、外部情况调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1、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贵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的余额22,920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余额3,570万元,未计提坏账准备。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款项系于2018年2月、2018年5至6月分别向四川汶锦贸易有限公司、浙江阿拉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入后,直接转支付给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款项系2017年8月向自然人吴小蓉借款,并由第三方提供担保,借款直接支付给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贵公司及涉嫌舞弊人员与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吴小蓉借款涉及担保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款项的实际使用人,也无法判断该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恰当性。2、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贵公司预计负债-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146万元(其中剩余本金1,015万元)、浙江至中实业有限公司3,005万元(其中剩余本金2,512万元)。上述款项系2017年12月、2018年4月,贵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分别向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浙江至中实业有限公司取得借款,款项分别直接支付给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述借款,贵公司基于诉讼挂账预计负债的同时,对实际用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未挂账其他应收款。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贵公司及涉嫌舞弊人员与共同借款人或实际用款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该等共同借款可能对贵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3、报告期内,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对外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11,500万元,票据收款人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票据作为支付手段分别背书给冠中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背书人分别于2018年10月、2018年12月起诉贵公司,要求承兑已经到期的票据款项,金额分别为3,000万元、3,500万元;江西喜成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贵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5,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退回1,200万元,尚有3,800万元未予退回。贵公司将开具的票据中涉诉金额6,500万元确认为负债,同时将票据收款人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确认为债权人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票据收款人与贵公司及涉嫌舞弊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无法判断该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恰当性。4、贵公司为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向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3,5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证;2019年2月,法院一审判决贵公司对其中涉诉的5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贵公司已提起上诉并确认为预计负债。此外,贵公司向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对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深圳隆徽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星恒动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借款出具承诺函,被承诺方已经起诉贵公司,要求贵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为129,143万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贵公司及涉嫌舞弊人员与被担保方和被承诺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该等担保和承诺可能对贵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5、如财务报表附注“十、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述,贵公司存在多起未经内部决策程序的资金拆借、对外担保和承诺行为,部分债权人以及担保和承诺对象已经通过诉讼程序向贵公司主张权利,司法机关冻结了贵公司持有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股权等相关资产,我们无法判断诉讼事项对贵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持续经营产生的影响。此外,由于贵公司涉嫌舞弊人员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导致内部控制失效,我们无法判断贵公司涉及资金拆借账面负债确认或对外担保、承诺披露的完整性。
(二)长期股权投资及损益确认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七)长期股权投资”所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贵公司对联营企业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9 ,881万元,其中报告期内确认投资收益-386万元。2019年4月,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对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主要为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对外主要投资单位的投资是否存在减值以及减值的计提金额无法确认。我们复核了审计报告,并实施了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但仍无法判断贵公司当期损益确认是否恰当,以及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贵公司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34,454,282.36 | 632,707,578.5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779,194.60 | |
其中:应收票据 | 0.00 | 0.00 |
应收账款 | 2,779,194.60 | 0.00 |
预付款项 | 2,695,789.34 | 35,588,116.4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03,196,956.63 | 80,321,558.3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0,182,741.49 | 24,918,730.33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78,507.27 | 668,817.09 |
流动资产合计 | 463,787,471.69 | 774,204,800.8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38,360,651.80 | 574,687,120.38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34,433,894.69 | 141,074,619.52 |
在建工程 | 2,393,037.5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5,262,044.65 | 5,460,937.7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7,680.07 | 239,196.3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78,524,271.21 | 723,854,911.47 |
资产总计 | 1,142,311,742.90 | 1,498,059,712.2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0,212,616.82 | 40,115,149.97 |
预收款项 | 12,748,937.3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77,041.95 | 2,548,646.89 |
应交税费 | 6,300,360.45 | 7,936,551.21 |
其他应付款 | 424,590,025.25 | 237,169,928.34 |
其中:应付利息 | 65,277.78 | |
应付股利 | 366,645.72 | 190,366,645.72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66,028,981.86 | 387,770,276.41 |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300,000.00 | 4,3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6,692,832.30 | |
递延收益 | 789,041.41 | 789,041.4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1,781,873.71 | 5,089,041.41 |
负债合计 | 517,810,855.57 | 392,859,317.8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3,758,491.00 | 263,758,49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059,607.52 | 24,059,607.5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9,225,086.27 | 69,225,086.2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7,079,503.04 | 431,686,219.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74,122,687.83 | 788,729,403.84 |
少数股东权益 | 250,378,199.50 | 316,470,990.6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24,500,887.33 | 1,105,200,394.4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42,311,742.90 | 1,498,059,712.27 |
法定代表人:谭昌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静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13,269.99 | 271,324.8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
其中: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预付款项 | 210,199.35 | 270,657.05 |
其他应收款 | 68,568,439.61 | 228,795,022.9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00,000,000.00 | |
存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42,682.80 | 313,510.48 |
流动资产合计 | 69,534,591.75 | 229,650,515.31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59,619,499.30 | 795,945,967.88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6,100.89 | 93,828.17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39,666.10 | 194,266.8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59,845,266.29 | 796,234,062.89 |
资产总计 | 829,379,858.04 | 1,025,884,578.2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794,832.16 | 2,527,578.54 |
预收款项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12,960.75 | 1,813,026.04 |
应交税费 | 3,480,559.43 | 3,369,357.85 |
其他应付款 | 451,333,397.61 | 245,490,833.37 |
其中:应付利息 | 65,277.78 | |
应付股利 | 856.39 | 856.39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57,721,749.95 | 353,200,795.8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300,000.00 | 4,3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6,692,832.30 | |
递延收益 | 789,041.41 | 789,041.4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1,781,873.71 | 5,089,041.41 |
负债合计 | 509,503,623.66 | 358,289,837.2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3,758,491.00 | 263,758,49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059,607.52 | 24,059,607.5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9,225,086.27 | 69,225,086.27 |
未分配利润 | -37,166,950.41 | 310,551,556.2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19,876,234.38 | 667,594,740.9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29,379,858.04 | 1,025,884,578.2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323,117,085.53 | 361,551,960.70 |
其中:营业收入 | 323,117,085.53 | 361,551,960.7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10,097,066.86 | 295,312,280.28 |
其中:营业成本 | 237,967,567.49 | 255,272,738.7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916,072.63 | 3,456,871.27 |
销售费用 | 11,625,998.79 | 13,248,846.57 |
管理费用 | 31,644,405.47 | 24,717,517.63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9,442,529.21 | -4,055,753.05 |
其中:利息费用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
资产减值损失 | 296,500,493.27 | 2,672,059.14 |
加:其他收益 | 136,549.44 | 146,613.5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852,162.57 | -14,273,886.7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0,695,594.46 | 52,112,407.26 |
加:营业外收入 | 63,349.18 | 262,972.00 |
减:营业外支出 | 46,693,176.93 | 599,141.6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77,325,422.21 | 51,776,237.61 |
减:所得税费用 | 5,736,500.00 | 7,016,702.0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3,061,922.21 | 44,759,535.58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3,061,922.21 | 44,759,535.58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11,969,131.10 | 9,523,725.85 |
少数股东损益 | 28,907,208.89 | 35,235,809.73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 |
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83,061,922.21 | 44,759,535.5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11,969,131.10 | 9,523,725.8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907,208.89 | 35,235,809.73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5619 | 0.036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5619 | 0.0361 |
法定代表人:谭昌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静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0.00 | 44,941,092.32 |
减:营业成本 | 0.00 | 44,933,497.80 |
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 | 5,000.0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4,828,220.00 | 7,978,827.38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0,499,863.81 | 2,304,025.29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
资产减值损失 | 294,207,843.02 | -178.71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1,147,837.43 | 192,676,110.5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8,388,089.40 | 182,396,031.08 |
加:营业外收入 | 2,072.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46,692,832.30 | 500,733.1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5,080,921.70 | 181,897,369.93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5,080,921.70 | 181,897,369.9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5,080,921.70 | 181,897,369.9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45,080,921.70 | 181,897,369.93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85,827,669.98 | 429,040,904.9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3,771,301.05 | 15,612,011.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9,598,971.03 | 444,652,916.0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1,217,704.94 | 270,443,584.2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1,768,458.98 | 38,615,621.6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661,984.61 | 39,942,892.8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2,995,139.72 | 69,247,850.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0,643,288.25 | 418,249,949.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955,682.78 | 26,402,966.4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287,985.85 | 5,953,289.7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525,693.99 | 200,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813,679.84 | 205,953,289.7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13,679.84 | -205,953,289.7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5,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5,000,000.00 | 10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0 | 92,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9,229,696.53 | 19,931,086.23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85,000,000.00 | 10,000,00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4,2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3,429,696.53 | 111,931,086.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8,429,696.53 | -11,931,086.2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8,287,693.59 | -191,481,409.4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2,707,578.57 | 824,188,988.0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4,419,884.98 | 632,707,578.57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 52,581,078.00 |
金
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366,128.49 | 130,808,395.5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366,128.49 | 183,389,473.5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2,637,809.19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593,450.16 | 1,700,268.5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9,029.5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443,822.71 | 5,772,298.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37,272.87 | 60,309,405.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328,855.62 | 123,080,067.7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0,6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6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2,339.72 | 324,239.2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525,693.99 | 200,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58,033.71 | 200,324,239.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041,966.29 | -200,324,239.2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5,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5,000,000.00 | 10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0 | 92,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63,274.12 | 9,931,086.2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9,2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0,363,274.12 | 101,931,086.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363,274.12 | -1,931,086.2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547.79 | -79,175,257.7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1,324.82 | 79,446,582.5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8,872.61 | 271,324.82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3,758,491.00 | 24,059,607.52 | 69,225,086.27 | 431,686,219.05 | 316,470,990.61 | 1,105,200,394.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其他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3,758,491.00 | 24,059,607.52 | 69,225,086.27 | 431,686,219.05 | 316,470,990.61 | 1,105,200,394.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4,606,716.01 | -66,092,791.11 | -480,699,507.1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1,969,131.10 | 28,907,208.89 | -383,061,922.2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637,584.91 | -95,000,000.00 | -97,637,584.9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637,584.91 | -95,000,000.00 | -97,637,584.9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 |
增资本(或股本)
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3,758,491.00 | 24,059,607.52 | 69,225,086.27 | 17,079,503.04 | 250,378,199.50 | 624,500,887.33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3,758,491.00 | 24,059,607.52 | 51,035,349.28 | 445,627,400.01 | 481,600,970.21 | 1,266,081,818.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3,758,491. | 24,059,607 | 51,035,349 | 445,627,40 | 481,600,97 | 1,266,081,818.0 |
00 | .52 | .28 | 0.01 | 0.21 | 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189,736.99 | -13,941,180.96 | -165,129,979.60 | -160,881,423.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523,725.85 | 35,235,809.73 | 44,759,535.5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189,736.99 | -23,464,906.81 | -200,365,789.33 | -205,640,959.1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189,736.99 | -18,189,736.9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275,169.82 | -200,365,789.33 | -205,640,959.1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 |
补亏损
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3,758,491.00 | 24,059,607.52 | 69,225,086.27 | 431,686,219.05 | 316,470,990.61 | 1,105,200,394.45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3,758,491.00 | 24,059,607.52 | 69,225,086.27 | 310,551,556.20 | 667,594,740.9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3,758,491.00 | 24,059,607.52 | 69,225,086.27 | 310,551,556.20 | 667,594,740.9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7,718,506.61 | -347,718,506.6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5,080,921.70 | -345,080,921.70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637,584.91 | -2,637,584.9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637,584.91 | -2,637,584.91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3,758,491.00 | 24,059,607.52 | 69,225,086.27 | -37,166,950.41 | 319,876,234.3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3,758,491.00 | 24,059,607.52 | 51,035,349.28 | 152,119,093.08 | 490,972,540.8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3,758,491.00 | 24,059,607.52 | 51,035,349.28 | 152,119,093.08 | 490,972,540.8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189,736.99 | 158,432,463.12 | 176,622,200.1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1,897,369.93 | 181,897,369.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189,736.99 | -23,464,90 | -5,275,169.82 |
6.81
6.8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189,736.99 | -18,189,736.9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275,169.82 | -5,275,169.8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3,758,491.00 | 24,059,607.52 | 69,225,086.27 | 310,551,556.20 | 667,594,740.99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西藏拉萨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格桑林卡A区28-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7109057360。注册资本:26,375.8491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谭昌彬。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4段45号新希望大厦1608号。本公司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主要从事啤酒生产和销售。经营范围主要为:啤酒(熟啤酒)生产;国内及进出口贸易;饲料、养殖业、藏红花系列产品开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新能源、生态环保、新一代信息产业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电子商务(不含电信、银行、金融的延伸业务);人工智能开发与应用;相关产业高端装备及智能制造;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不直接从事以上经营业务);企业管理服务;场地租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6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较多,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重要的控股子公司拉萨啤酒、联营企业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恒生”)、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信投资”)、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善达”)股权被冻结,2018年度亏损38,306.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亏损为41,196.91万元),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层采取相关措施,预计公司能够获取足够充分的营运资金以支持本公司可见未来十二个月的经营需要。因此,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之财务报表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是恰当的。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以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2018年度,本公司净利润为-38,306.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1,196.91万元。本公司已对资产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了充分的会计估计,预计未来不会存在大额的资产减值风险。(2)对被占用的资金以及对外担保形成的预计负债,采取措施积极追偿。(3)加强对子公司拉萨啤酒的管理,确保其经营现金流持续稳定增长。(4)强化对联营企业华信投资、中诚善达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投资收益。(5)积极应对对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承诺形成的诉讼,与对方积极沟通,确保不因该项诉讼给公司造成损失。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3、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4、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5、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时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确认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者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4、金融资产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5、金融资产减值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计提减值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对于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判断其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成本的计算方法、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及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为:
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
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 | 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50%。 |
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 | 连续12个月出现下跌。 |
成本的计算方法 | 取得时按支付对价(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投资成本。 |
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
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 | 连续下跌或在下跌趋势持续期间反弹上扬幅度低于20%,反弹持续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均作为持续下跌期间。 |
1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项金额为100.00万元及以上的应收款项视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 |
备;对单项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按照下述“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的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备;对单项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按照下述“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的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组合名称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账龄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2年 | 8.00% | 8.00% |
2-3年 | 15.00% | 15.00% |
3年以上 | ||
3-4年 | 20.00% | 20.00% |
4-5年 | 50.00%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 |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1、存货的分类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在途物资等。
2、发出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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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
13、持有待售资产14、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以《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6、固定资产(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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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40 | 3% | 9.70%-2.43%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4-20 | 3% | 6.93%-4.8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12 | 3% | 16.17%-8.08%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20 | 3% | 32.33%-4.85%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17、在建工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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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19、生物资产20、油气资产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22、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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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3、长期待摊费用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25、预计负债26、股份支付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28、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对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或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取得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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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啤酒的销售,收入具体确认政策为:已收到货款或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2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收到的财政贴息直接冲减相关借款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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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持有待售和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一是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是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资产负债表中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列示为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示为持有待售负债。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 董事会审议 |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执行上述财会〔2018〕15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本期受影响的报表项目金额 | 上期重述金额 | 上期列报的报表项目及金额 |
1.应付利息、应付股利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 | 其他应付款 | 424,590,025.25 | 237,169,928.34 | 应付利息:65,277.78 应付股利:190,366,645.72 其他应付款:46,738,004.84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106 |
3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照营业收入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抵减进项税额后计缴增值税 | 17%、16% |
消费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9%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缴流转税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5% |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 9% |
西藏藏红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5% |
西藏日喀则市圣源啤酒有限公司 | 15% |
西藏银河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5% |
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5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藏政发[2018]25号),本公司子公司拉萨啤酒2018年度实际承担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9%。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8,749.92 | 244,997.29 |
银行存款 | 334,415,532.44 | 632,462,581.28 |
合计 | 334,454,282.36 | 632,707,578.57 |
其他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为34,397.38元。
107 |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0.00 | 0.00 |
应收账款 | 2,779,194.60 | 0.00 |
合计 | 2,779,194.60 |
(1)应收票据(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009,829.13 | 100.00% | 230,634.53 | 7.66% | 2,779,194.60 | 84,361.13 | 100.00% | 84,361.13 | 100.00% | 0.0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3,009,829.13 | 100.00% | 230,634.53 | 7.66% | 2,779,194.60 | 84,361.13 | 100.00% | 84,361.13 | 100.00% | 0.00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108 |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925,468.00 | 146,273.40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2,925,468.00 | 146,273.40 | 5.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84,361.13 | 84,361.13 | 100.00% |
合计 | 3,009,829.13 | 230,634.5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46,273.40元;本期无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无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年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账龄 |
西藏天地绿色饮品发展有限公司 | 2,925,000.00 | 97.18 | 146,250.00 | 1年以内 |
黄世云 | 29,200.00 | 0.97 | 29,200.00 | 5年以上 |
四川图坤投资有限公司 | 22,000.00 | 0.73 | 22,000.00 | 5年以上 |
上海星河置业有限公司 | 19,350.00 | 0.64 | 19,350.00 | 5年以上 |
兴全 | 5,000.00 | 0.17 | 5,000.00 | 5年以上 |
合计 | 3,000,550.00 | 99.69 | 221,800.00 |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58,698.45 | 24.43% | 35,542,506.49 | 99.87% |
1至2年 | 1,991,480.89 | 73.87% | 5,610.00 | 0.02% |
2至3年 | 5,610.00 | 0.21% | 40,000.00 | 0.11% |
109 |
3年以上 | 40,000.00 | 1.49% | ||
合计 | 2,695,789.34 | -- | 35,588,116.49 | --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 | 2,341,480.88 | 86.86 |
郭柏序 | 140,680.00 | 5.22 |
希悦尔(中国)有限公司 | 50,549.10 | 1.88 |
索朗平措(拉萨房租费) | 45,000.00 | 1.67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拉萨销售分公司中体加油站 | 40,000.00 | 1.48 |
合计 | 2,617,709.98 | 97.11 |
6、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3,196,956.63 | 80,321,558.32 |
合计 | 103,196,956.63 | 80,321,558.32 |
(1)应收利息(2)应收股利(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94,200,000.00 | 72.87% | 294,200,000.00 | 100.00% | 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 109,525,344.1 | 27.13% | 6,328,387.48 | 5.78% | 103,196,956.6 | 84,495,725 | 100.00% | 4,174,167.61 | 4.94% | 80,321,558.32 |
110 |
备的其他应收款 | 1 | 3 | .93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403,725,344.11 | 100.00% | 300,528,387.48 | 74.44% | 103,196,956.63 | 84,495,725.93 | 100.00% | 4,174,167.61 | 4.94% | 80,321,558.32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公司 | 259,200,000.00 | 259,2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94,200,000.00 | 294,200,000.00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33,067,374.38 | 1,653,368.72 | 5.00% | |
1年以内小计 | 33,067,374.38 | 1,653,368.72 | |
1至2年 | 39,220,598.86 | 3,137,647.90 | 8.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537,370.87 | 1,537,370.87 | 100.00% |
合计 | 73,825,344.11 | 6,328,387.4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111 |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采用无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金额 | 账龄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35,700,000.00 | 1-2年 | 对应单位存在其他应付款 | ||
合计 | 35,700,000.0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96,354,219.87元,本期无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无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72,892,995.83 | 54,710,000.00 |
与借款及票据有关的款项 | 329,900,000.00 | 28,722,418.50 |
其他 | 932,348.28 | 1,063,307.43 |
合计 | 403,725,344.11 | 84,495,725.93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公司 | 与借款及票据有关的款项 | 259,200,000.00 | 1年以内 | 64.20% | 259,200,000.00 |
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1,000,000.00 | 2年以内 | 10.16% | 3,220,000.00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与借款及票据有关的款项 | 35,700,000.00 | 1-2年 | 8.84% | |
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与借款及票据有关的款项 | 35,000,000.00 | 1年以内 | 8.67% | 35,000,000.00 |
四川省大川高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7,665,347.22 | 1年以内 | 6.85% | 1,383,267.36 |
合计 | -- | 398,565,347.22 | -- | 98.72% | 298,803,267.36 |
注:四川省大川高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期末款项,截至2019年4月26日已收回24,000,000.00元。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无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112 |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042,226.04 | 5,042,226.04 | 4,942,987.44 | 4,942,987.44 | ||
在产品 | 4,336,282.87 | 4,336,282.87 | 3,570,759.82 | 3,570,759.82 | ||
库存商品 | 5,719,647.02 | 5,719,647.02 | 6,138,474.65 | 6,138,474.65 | ||
包装物 | 5,084,585.56 | 5,084,585.56 | 10,266,508.42 | 10,266,508.42 | ||
合计 | 20,182,741.49 | 20,182,741.49 | 24,918,730.33 | 24,918,730.33 |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否
(2)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8、持有待售资产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478,507.27 | 668,817.09 |
合计 | 478,507.27 | 668,817.09 |
113 |
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持有至到期投资
13、长期应收款14、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72,020,659.58 | -40,295,764.00 | 231,724,895.58 | ||||||||
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302,666,460.80 | -3,857,859.69 | 298,808,601.11 | ||||||||
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7,525,693.99 | 301,461.12 | 7,827,155.11 | ||||||||
小计 | 574,687,120.38 | 7,525,693.99 | -43,852,162.57 | 538,360,651.80 | |||||||
合计 | 574,687,120.38 | 7,525,693.99 | -43,852,162.57 | 538,360,651.80 |
其他说明
114 |
注1:本公司对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减值测试为目的出具的《资产评估咨询报告》(国融兴华咨报字[2019]第010018号)调整后计算确认本公司按权益比例享有的投资收益。
注2:2016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华信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合伙协议,本公司出资3亿元参与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截至 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协议规定出资3亿元。本公司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力创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下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本公司派出1名委员。本公司能够对力创产生重大影响,对其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
注3:2018年3月26日,本公司以752.57万元收购华信瑞晟(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善达”)40%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200.00万元,实缴出资额666.67万元),并于2018年4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能够对中诚善达产生重大影响,对其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
15、投资性房地产16、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34,433,894.69 | 141,074,619.5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34,433,894.69 | 141,074,619.52 |
注:上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扣除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5,029,407.42 | 199,348,933.56 | 6,744,404.92 | 45,916,192.56 | 437,038,938.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98,064.72 | 10,297,894.41 | 406,896.56 | 419,249.31 | 16,322,105.00 |
(1)购置 | 1,162,393.14 | 406,896.56 | 419,249.31 | 1,988,539.0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198,064.72 | 9,135,501.27 | 14,333,565.9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022,544.74 | 5,601,267.89 | 1,764,591.28 | 14,396,946.02 | 35,785,349.93 |
(1)处置或报废 | 5,084,629.58 | 200,745.61 | 1,764,591.28 | 14,396,946.02 | 21,446,912.49 |
115 |
(2)转入在建工程 | 8,937,915.16 | 5,400,522.28 | 14,338,437.44 | ||
4.期末余额 | 176,204,927.40 | 204,045,560.08 | 5,386,710.20 | 31,938,495.86 | 417,575,693.5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1,695,092.43 | 156,045,804.72 | 4,889,110.44 | 43,334,311.36 | 295,964,318.94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57,069.92 | 12,087,153.91 | 346,381.87 | 1,181,735.34 | 20,372,341.04 |
(1)计提 | 6,757,069.92 | 12,087,153.91 | 346,381.87 | 1,181,735.34 | 20,372,341.0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585,445.29 | 4,447,878.55 | 1,764,591.28 | 14,396,946.02 | 33,194,861.14 |
(1)处置或报废 | 5,084,629.58 | 200,745.61 | 1,764,591.28 | 14,396,946.02 | 21,446,912.49 |
(2)转入在建工程 | 7,500,815.71 | 4,247,132.94 | 11,747,948.65 | ||
4.期末余额 | 85,866,717.06 | 163,685,080.08 | 3,470,901.03 | 30,119,100.68 | 283,141,798.8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85,866,717.06 | 163,685,080.08 | 3,470,901.03 | 30,119,100.68 | 283,141,798.85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0,338,210.34 | 40,360,480.00 | 1,915,809.17 | 1,819,395.18 | 134,433,894.69 |
2.期初账面价值 | 93,334,314.99 | 43,303,128.84 | 1,855,294.48 | 2,581,881.21 | 141,074,619.52 |
116 |
17、在建工程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393,037.50 |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393,037.50 |
注:上表中的在建工程是指扣除工程物资后的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液化气锅炉设备工程 | 2,369,295.28 | 2,369,295.28 | ||||
液化气站设备工程 | 23,742.22 | 23,742.22 | ||||
合计 | 2,393,037.50 | 2,393,037.50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液化气锅炉设备工程 | 3,365,405.96 | 2,369,295.28 | 996,110.68 | 3,365,405.96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液化气站设备工程 | 556,656.59 | 23,742.22 | 1,465,810.97 | 1,489,553.19 | 100.00% | 100.00% | 其他 |
117 |
二氧化碳全套设备 | 4,280,542.12 | 4,280,542.12 | 4,280,542.12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污水处理设备工程 | 2,743,589.72 | 2,743,589.72 | 2,743,589.72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污水工程升级改造 | 1,463,099.45 | 1,463,099.45 | 1,463,099.45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污水站改建工程 | 991,375.55 | 991,375.55 | 991,375.55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合计 | 13,400,669.39 | 2,393,037.50 | 11,940,528.49 | 14,333,565.99 | -- | -- | -- |
18、生产性生物资产
19、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使用权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214,617.19 | 8,133,356.00 | 21,733,000.00 | 314,972.67 | 37,395,945.8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118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8,400.04 | 78,400.04 | ||||
(1)处置 | 78,400.04 | 78,400.04 | ||||
4.期末余额 | 7,214,617.19 | 8,133,356.00 | 21,733,000.00 | 236,572.63 | 37,317,545.8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947,946.32 | 21,733,000.00 | 120,705.83 | 23,801,652.1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4,292.32 | 54,600.74 | 198,893.06 | |||
(1)计提 | 144,292.32 | 54,600.74 | 198,893.0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8,400.04 | 78,400.04 | ||||
(1)处置 | 78,400.04 | 78,400.04 | ||||
4.期末余额 | 2,092,238.64 | 21,733,000.00 | 96,906.53 | 23,922,145.1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8,133,356.00 | 8,133,356.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119 |
4.期末余额 | 8,133,356.00 | 8,133,356.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122,378.55 | 139,666.10 | 5,262,044.6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266,670.87 | 194,266.84 | 5,460,937.7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21、开发支出22、商誉23、长期待摊费用
2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196,445.22 | 467,680.07 | 2,657,737.28 | 239,196.3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合计 | 5,196,445.22 | 467,680.07 | 2,657,737.28 | 239,196.36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7,680.07 | 239,196.3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0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4,495,932.79 | 9,734,147.46 |
可抵扣亏损 | 41,154,208.90 | 29,618,835.02 |
合计 | 55,650,141.69 | 39,352,982.48 |
注:列示由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没有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8年 | 229,694.00 | ||
2019年 | 7,752,939.69 | 7,752,939.69 | |
2020年 | 6,717,234.31 | 6,717,234.31 | |
2021年 | 6,607,415.93 | 6,607,415.93 | |
2022年 | 8,311,551.09 | 8,311,551.09 | |
2023年 | 11,765,067.88 | ||
合计 | 41,154,208.90 | 29,618,835.02 | -- |
注:无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全部可抵扣亏损情况的,可只填写能确定部分的金额及其到期年度,并在备注栏予以说明。其他说明:
25、其他非流动资产
26、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8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20,000,000.00 | |
121 |
合计 | 100,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8、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29、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0,212,616.82 | 40,115,149.97 |
合计 | 20,212,616.82 | 40,115,149.97 |
(1)应付票据分类列示
(2)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3,841,885.93 | 36,537,317.64 |
1年以上 | 6,370,730.89 | 3,577,832.33 |
合计 | 20,212,616.82 | 40,115,149.97 |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沧州欧联玻璃容器有限公司 | 2,005,594.39 | 尚未结算 |
合计 | 2,005,594.39 | -- |
其他说明:
30、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748,937.39 |
122 |
合计 | 12,748,937.39 |
31、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186,596.04 | 37,156,220.30 | 37,614,517.60 | 1,728,298.7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62,050.85 | 4,240,633.74 | 4,153,941.38 | 448,743.21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548,646.89 | 41,396,854.04 | 41,768,458.98 | 2,177,041.95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516,503.89 | 32,584,800.47 | 32,894,327.29 | 1,206,977.07 |
2、职工福利费 | 127,600.00 | 551,980.80 | 679,580.80 | |
3、社会保险费 | 99,729.15 | 1,953,229.40 | 1,849,213.88 | 203,744.6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9,644.18 | 1,764,878.18 | 1,671,388.15 | 183,134.21 |
工伤保险费 | 4,482.21 | 86,565.65 | 82,117.47 | 8,930.39 |
生育保险费 | 5,602.76 | 101,785.57 | 95,708.26 | 11,680.07 |
4、住房公积金 | 254,472.00 | 2,066,209.63 | 2,003,559.63 | 317,122.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88,291.00 | 187,836.00 | 455.00 | |
6、短期带薪缺勤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123 |
合计 | 2,186,596.04 | 37,156,220.30 | 37,614,517.60 | 1,728,298.7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12,904.93 | 4,181,085.72 | 3,957,025.98 | 436,964.67 |
2、失业保险费 | 149,145.92 | 59,548.02 | 196,915.40 | 11,778.54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62,050.85 | 4,240,633.74 | 4,153,941.38 | 448,743.21 |
其他说明:
32、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004,834.50 | 1,966,614.99 |
消费税 | ||
企业所得税 | 2,097,585.73 | 2,732,904.81 |
个人所得税 | 3,019,177.21 | 2,958,488.4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2,003.80 | 166,594.79 |
教育费附加 | 21,761.53 | 71,901.23 |
地方教育附加 | 14,507.68 | 40,010.04 |
印花税 | 50,490.00 | 36.90 |
合计 | 6,300,360.45 | 7,936,551.21 |
33、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65,277.78 | |
应付股利 | 366,645.72 | 190,366,645.72 |
其他应付款 | 424,223,379.53 | 46,738,004.84 |
合计 | 424,590,025.25 | 237,169,928.34 |
注: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124 |
(1)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65,277.78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其他 | ||
合计 | 65,277.78 |
(2)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 | 190,000,000.00 | |
其他 | 366,645.72 | 366,645.72 |
合计 | 366,645.72 | 190,366,645.72 |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与借款及票据有关的款项 | 365,216,510.26 | 28,722,418.50 |
往来款 | 52,343,478.12 | 9,739,531.09 |
保证金 | 4,512,002.00 | 4,012,000.00 |
其他 | 2,151,389.15 | 4,264,055.25 |
合计 | 424,223,379.53 | 46,738,004.84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吴小蓉 | 29,947,943.59 | 与借款及票据有关 |
合计 | 29,947,943.59 | -- |
125 |
其他说明与借款及票据有关的款项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其中:本金 | 利息及其他费用 | 备注 |
四川汶锦贸易有限公司 | 177,582,150.00 | 150,000,000.00 | 27,582,150.00 | 详见或有事项所述 |
浙江阿拉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2,026,666.67 | 80,000,000.00 | 12,026,666.67 | |
吴小蓉 | 29,947,943.59 | 25,900,000.00 | 4,047,943.59 |
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35,659,750.00 | 30,000,000.00 | 5,659,750.00 | 详见附注或有事项所述 |
冠中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合计 | 365,216,510.26 | 315,900,000.00 | 49,316,510.26 |
34、持有待售负债
3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6、其他流动负债37、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4,300,000.00 | 4,300,000.00 |
合计 | 4,300,000.00 | 4,3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历史形成的借款,未确定利率及还款日。1988年向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借入技改款1,300,000.00元、1995年借入中央委托基金贷款3,000,000.00元。
126 |
38、应付债券39、长期应付款
40、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41、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46,692,832.30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其他 | |||
合计 | 46,692,832.3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备注 | ||
本金 | 利息及相关费用 | 合计 |
浙江至中实业有限公司 | 25,122,712.00 | 4,922,666.67 | 30,045,378.67 | 详见或有事项所述 | |
重庆海尔小贷有限公司 | 10,146,297.96 | 1,314,022.34 | 11,460,320.30 | ||
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187,133.33 | 5,187,133.33 |
合计 | 40,269,009.96 | 6,423,822.34 | 46,692,832.30 |
42、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年产5000吨青稞麦芽厂项目补助 | 789,041.41 | 789,041.41 | 根据藏财企指(专)字[2008]17号文件,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于2008年5月拨付本公司“年产5000吨青稞麦芽厂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800,000.00元,本 |
127 |
公司在2008年确认补偿费用10,958.59元后剩余789,041.41元。 | |||||
合计 | 789,041.41 | 789,041.41 | -- |
43、其他非流动负债
4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63,758,491.00 | 263,758,491.00 |
45、其他权益工具46、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
其他资本公积 | 24,059,607.52 | 24,059,607.52 | ||
合计 | 24,059,607.52 | 24,059,607.52 |
47、库存股48、其他综合收益49、专项储备50、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9,225,086.27 | 69,225,086.27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128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9,225,086.27 | 69,225,086.27 |
51、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31,686,219.05 | 445,627,400.0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31,686,219.05 | 445,627,400.0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11,969,131.10 | 9,523,725.8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8,189,736.99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637,584.91 | 5,275,169.82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079,503.04 | 431,686,219.05 |
5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22,554,435.53 | 237,967,567.49 | 360,604,581.64 | 255,272,738.73 |
其他业务 | 562,650.00 | 947,379.06 | ||
合计 | 323,117,085.53 | 237,967,567.49 | 361,551,960.70 | 255,272,738.73 |
53、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66,215.01 | 1,979,115.69 |
教育费附加 | 714,092.13 | 848,192.44 |
资源税 |
129 |
房产税 | ||
土地使用税 |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
地方教育附加 | 476,061.41 | 565,461.64 |
印花税 | 50,520.00 | 64,101.50 |
其他 | 9,184.08 | |
合计 | 2,916,072.63 | 3,456,871.27 |
54、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770,012.57 | 6,729,489.83 |
差旅费 | 1,013,312.39 | 1,433,448.78 |
促销费 | 1,070,279.94 | 1,275,478.25 |
业务招待费 | 430,778.54 | 712,543.92 |
折旧费 | 362,698.84 | 317,506.24 |
运费 | 275,967.79 | 419,192.71 |
商品毁损 | 274,361.79 | 285,492.84 |
广告宣传费 | 247,783.11 | 352,760.00 |
维修费 | 249,416.41 | 179,557.73 |
车辆使用费 | 229,349.00 | 121,688.28 |
其他 | 1,702,038.41 | 1,421,687.99 |
合计 | 11,625,998.79 | 13,248,846.57 |
55、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313,477.06 | 14,605,118.35 |
诉讼及相关费用 | 5,406,760.26 | |
中介费 | 2,683,002.97 | 3,295,992.21 |
折旧费 | 932,499.67 | 1,066,642.28 |
驻村工作队费用 | 1,320,915.30 | 879,512.31 |
租赁费 | 771,433.32 | 349,663.31 |
130 |
信息披露费 | 296,792.45 | 94,339.62 |
差旅费 | 506,646.57 | 518,053.63 |
董事会费 | 140,000.00 | 306,607.75 |
办公费 | 437,930.52 | 546,355.89 |
无形资产摊销 | 198,893.06 | 186,598.11 |
业务招待费 | 176,594.73 | 292,303.39 |
其他 | 2,158,767.85 | 1,735,914.86 |
环境保护费 | 300,691.71 | 840,415.92 |
合计 | 31,644,405.47 | 24,717,517.63 |
56、研发费用57、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40,501,861.62 | 2,329,006.67 |
减:利息收入 | 11,132,033.46 | 6,444,138.82 |
手续费支出 | 72,701.05 | 59,379.10 |
合计 | 29,442,529.21 | -4,055,753.05 |
其他说明:因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原董事吴刚私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形成的利息费用38,909,750.00元。
58、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296,500,493.27 | 2,672,059.14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131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296,500,493.27 | 2,672,059.14 |
其他说明:本年计提的坏账损失,其中涉诉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94,200,000.00元,详见承诺及或有事项
59、其他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稳岗补贴 | 136,549.44 | 143,613.58 |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表彰奖励 | 3,000.00 | |
合计 | 136,549.44 | 146,613.58 |
60、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3,852,162.57 | -14,273,886.7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合计 | -43,852,162.57 | -14,273,886.74 |
其他说明:
类别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3,852,162.57 | -14,273,886.74 |
其中:四川恒生 | -40,295,764.00 | -17,040,377.87 |
华信投资 | -3,857,859.69 | 2,766,491.13 |
132 |
中诚善达 | 301,461.12 |
合计 | -43,852,162.57 | -14,273,886.74 |
6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2、资产处置收益63、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225,000.00 | ||
其他 | 63,349.18 | 37,972.00 | 63,349.18 |
合计 | 63,349.18 | 262,972.00 | 63,349.1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藏红花项目资金 | 225,000.00 | |||||||
225,000.00 |
64、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共同借款未实际使用的借款本息等支出 | 41,505,698.97 | 41,505,698.97 | |
其中:本金 | 35,269,009.96 | 35,269,009.96 |
133 |
对外担保票据形成的预计损失 | 5,187,133.33 | 5,187,133.33 | |
其中:本金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其他 | 344.63 | 50,000.00 | 344.63 |
对外捐赠 | 548,408.50 | ||
非流动资产损坏报废损失 | 733.15 | ||
合计 | 46,693,176.93 | 599,141.65 | 46,693,176.93 |
其他说明:共同借款未实际使用的借款本息等支出、对外担保票据形成的预计损失详见承诺及或有事项
6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964,983.71 | 7,225,230.3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28,483.71 | -208,528.30 |
合计 | 5,736,500.00 | 7,016,702.0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77,325,422.2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6,598,813.3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806,172.2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58.2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577,824.3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3,693,019.3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5,870,483.58 |
所得税费用 | 5,736,500.00 |
134 |
66、其他综合收益
67、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3,222,401.95 | 5,500,742.59 |
政府补助 | 136,549.44 | 146,613.58 |
往来款及其他 | 370,412,349.66 | 9,964,654.90 |
合计 | 373,771,301.05 | 15,612,011.07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介费 | 2,683,002.97 | 3,295,992.21 |
业务招待费 | 607,373.27 | 1,004,847.31 |
差旅费 | 1,519,958.96 | 1,951,502.41 |
驻村工作队费用 | 1,320,915.30 | 879,512.31 |
促销费 | 1,070,279.94 | 1,275,478.25 |
广告宣传费 | 247,783.11 | 352,760.00 |
租赁费 | 771,433.32 | 349,663.31 |
车辆使用费 | 229,349.00 | 121,688.28 |
信息披露费 | 296,792.45 | 94,339.62 |
运费 | 275,967.79 | 419,192.71 |
办公费 | 437,930.52 | 546,355.89 |
维修费 | 249,416.41 | 179,557.73 |
董事会费 | 140,000.00 | 306,607.75 |
环境保护费 | 300,691.71 | 840,415.92 |
对外捐赠 | 548,408.50 | |
往来款及其他 | 352,844,244.97 | 57,081,528.66 |
合计 | 362,995,139.72 | 69,247,850.86 |
135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四川汶锦贸易有限公司借款 | 150,000,000.00 | |
浙江阿拉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 80,000,000.00 | |
北京时尚天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借款 | 15,000,000.00 | |
合计 | 245,000,000.00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中:转支付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公司(汶锦借款) | 149,200,000.00 | |
转支付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公司(阿拉丁借款) | 80,000,000.00 | |
归还北京时尚天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借款 | 15,000,000.00 | |
合计 | 244,200,000.00 |
6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383,061,922.21 | 44,759,535.5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96,500,493.27 | 2,672,059.1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0,372,341.04 | 21,165,950.72 |
无形资产摊销 | 198,893.06 | 186,598.1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
136 |
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00 | 733.1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0,501,861.62 | 2,329,006.6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852,162.57 | 14,273,886.7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8,483.71 | -208,528.3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735,988.84 | -2,737,798.4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537,240.97 | -88,721,807.9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0,547,107.33 | 32,683,331.0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955,682.78 | 26,402,966.4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34,419,884.98 | 632,707,578.5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32,707,578.57 | 824,188,988.0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8,287,693.59 | -191,481,409.49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37 |
一、现金 | 334,419,884.98 | 632,707,578.57 |
其中:库存现金 | 38,749.92 | 244,997.2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34,381,135.06 | 632,462,581.2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4,419,884.98 | 632,707,578.5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6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7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4,397.38 | 诉讼冻结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538,360,651.80 | 诉讼冻结 |
合计 | 538,395,049.18 | -- |
71、外币货币性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72、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138 |
73、政府补助74、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无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 拉萨市 | 拉萨市色拉路36号 | 生产 | 50.00% | 投资设立 | |
西藏藏红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拉萨市 | 拉萨市色拉路36号 | 生产 | 95.00% | 投资设立 | |
西藏日喀则市圣源啤酒有限公司 | 日喀则市 | 日喀则市东郊工业园区 | 生产 | 70.00% | 投资设立 | |
西藏银河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拉萨市 | 拉萨市达孜县乡镇企业局 | 销售 | 95.00% | 投资设立 | |
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 | 拉萨市 | 拉萨市金珠西路格桑林卡A区28-5 | 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1:本公司持有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啤酒”)50%的股权,拉萨啤酒公司章程规定,其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委派3名,董事长由本公司委派。本公司对拉萨啤酒具有控制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2:2018年1月9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的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商贸”)根据业务需要及发展规划,拟增资扩股并引进北京国昊天瑞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昊天瑞”)、甘肃昊世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世通达”)作为新增投资者。本公司、国昊天瑞、昊世通达分别出资人民币2,060.00万元、2,400.00万元、540,00万元对银河商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银河商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000.00万元,本公司、国昊天瑞、昊世通达分别持有银河商贸51%、40%、9%的股权。截至2018年12月31日,银河商贸实收资本仍为1,000.00万元,增资事项尚未实施,本公司仍按100%的权益比例核算。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139 |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 50.00% | 28,913,573.11 | 95,000,000.00 | 246,701,430.63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 428,434,305.77 | 139,897,597.84 | 568,331,903.61 | 74,929,042.36 | 74,929,042.36 | 917,199,744.13 | 148,879,696.08 | 1,066,079,440.21 | 440,503,725.17 | 440,503,725.17 |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 323,117,085.53 | 57,827,146.21 | 57,827,146.21 | 49,222,131.23 | 361,544,366.18 | 70,475,865.61 | 70,475,865.61 | -96,003,836.98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都江堰市 | 都江堰市大观镇 | 服务、零售 | 49.00% | 权益法 | |
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 | 苏州市 |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269号 | 项目投资 | 50.00% | 权益法 |
140 |
(有限合伙) | 星座商务广场1幢1603室 | |||||
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市 |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269号星座商务广场1幢1603室 | 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 40.00% | 权益法 |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四川恒生 | 华信投资 | 中诚善达 | 四川恒生 | 华信投资 | 中诚善达 | |
流动资产 | 2,671,755.45 | 77,903,006.82 | 19,653,129.18 | 7,346,120.36 | 166,626,663.63 | |
非流动资产 | 502,780,410.01 | 494,714,195.40 | 81,150,670.28 | 580,468,304.76 | 413,906,707.99 | |
资产合计 | 505,452,165.46 | 572,617,202.22 | 100,803,799.46 | 587,814,425.12 | 580,533,371.62 | |
流动负债 | 33,083,445.24 | 83,684,068.56 | 33,132,365.12 | 200,450.02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33,083,445.24 | 83,684,068.56 | 33,132,365.12 | 200,450.02 | ||
少数股东权益 | -539,229.95 | -462,143.23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72,907,950.16 | 572,617,202.22 | 17,119,730.90 | 555,144,203.23 | 580,332,921.60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31,724,895.58 | 298,808,601.11 | 6,847,892.36 | 272,020,659.58 | 302,666,460.80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31,724,895.58 | 298,808,601.11 | 7,827,155.11 | 272,020,659.58 | 302,666,460.80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141 |
营业收入 | 11,491,239.56 | 8,136,792.45 | 12,988,296.39 | |||
净利润 | -82,313,339.78 | -7,715,569.40 | 132,794.04 | -34,790,948.55 | 5,532,982.27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82,313,339.78 | -7,715,569.40 | 132,794.04 | -34,790,948.55 | 5,532,982.27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票据等,各项金融工具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所述。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其他借款、商业承兑汇票等带息债务。本公司带息债务主要为非金融机构借款及商业承兑汇票,这些借款合同、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提供担保等,均未经本公司决策批准,且均已进入诉讼程序,因此利率风险产生的影响较大。本公司及时调整了管理层,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前述涉及利率风险将依赖于有效判决、裁定进行确定;本公司将积极应对诉讼、仲裁以控制利率风险。管理层调整后,本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在印章管理、对外借款、对外担保等事项上均严格按照相关决策审批流程执行,确保未来的利率风险得到控制。
(二)信用风险
于2018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主要产品采取钱货两清的销售方式,赊销的情况极少。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已发生未经决策程序批准签订的借款合同、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应形成的其他应收款,资产负债表日,已针对上述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在本公司管理层及时做出调整后,
142 |
已强化相关管理,预期的信用风险能够得到控制。
(三)流动风险流动风险为本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受诉讼事项影响,本公司主要资产被冻结。本公司通过有效加强资产管控,积极应对诉讼事项,努力向债权人追偿资产等措施以应对流动性风险。基于前述情况,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流动风险较高。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所述。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所述。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马淑芬及李敏 |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12.04%,构成一致行动人) |
芜湖华融渝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潜在股东(持有本公司表决权10.65%)注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持股10.65%)注 |
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本公司股东(持股7.30%) |
杭州阿拉丁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持股5.00%) |
浙江阿拉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本公司5%以上股东的实际控制人 |
其他说明注:本公司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和芜湖华融渝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渝展”)于2018年11月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天易隆兴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芜湖渝展。
143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3)关联租赁情况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2,000,000.00 | 2014年11月05日 | 2017年11月04日 | 是 |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2017年02月14日 | 2018年02月13日 | 是 |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7年03月17日 | 2018年03月15日 | 是 |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2,000,000.00 | 2017年06月28日 | 2018年06月27日 | 是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18年02月11日 | 2018年05月10日 | 否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合光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18年06月05日 | 2018年09月05日 | 否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吴刚 | 15,000,000.00 | 2017年12月08日 | 2018年06月08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位于四川省都江堰市大观镇瓦窑村、石佛村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都国用(2002)字第0482号)以及位于四川省都江堰市大观镇瓦窑村、石佛村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川(2017)都江堰市不动产权第0038313号、0038315号、0038316号)为本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康昂东路支行借入的8,000.00万元借款以及2017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3日期间在该银行授信额度内的所有贷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该银行已无借款。
(5)关联方资金拆借
144 |
单位: 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浙江阿拉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18年06月05日 | 2018年09月05日 | 详见十四、2或有事项所述 |
拆出 |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2,393,563.60 | 2,429,800.00 |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35,700,000.00 | 28,722,418.50 | ||
合计 | 35,700,000.00 | 28,722,418.50 |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48,334,531.09 | 4,739,531.09 |
合计 | 48,334,531.09 | 4,739,531.09 |
145 |
7、关联方承诺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注: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索引至“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部分相应内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本公司涉及以下1-5项或有事项,均系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本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王承波、董事吴刚涉嫌舞弊,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合同开展资金拆借等非经营活动,导致涉及债权人向本公司主张权利;本公司已向公安报案,涉案人员王承波、吴刚已刑拘,案件正处于刑事侦查阶段。1、对外借入款项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金融机构对外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 | 出借人 | 借款人 | 借款本金(万元) | 借款期限 | 诉讼状况 | 截至2018年末确认负债(万元) | 其中:本金 | 备注 |
1 | 浙江阿拉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8,000.00 | 2018.5.30-2018.8.29 | 已起诉 | 9,202.67 | 8,000.00 | 注1 |
146 |
2 | 四川汶锦贸易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15,000.00 | 2018.2.11-2018.5.10 | 已裁决 | 17,758.22 | 15,000.00 | 注2 |
3 | 吴小蓉 | 本公司 | 2,980.00 | 2017.8.11-2017.11.10 | 法院主持达成调解 | 2,994.79 | 2,590.00 | 注3 |
合计 | 25,980.00 | 29,955.68 | 25,590.00 |
注1:浙江阿拉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丁控股”)与本公司在2018年5月30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转款到指定账户3个月,借款年利率为24%,借款汇入本公司的子公司银河商贸指定账户。天易隆兴、北京合光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了保证。因本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归还借款,阿拉丁控股于2018年10月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本公司偿还阿拉丁控股借款本金人民币8,000.00万元及利息640.00万元(利息自 2018年5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以人民币8,000.00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
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仕远置商贸”)向本公司作出了债务清偿承诺,并于2019年4月15日向本公司进行了债务确认。截至2019年4月26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注2: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送达的(2018)成仲案字第1227号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等文件。申请的理由:四川汶锦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人,以下简称“汶锦贸易”)与本公司于2018年2月11日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本公司向汶锦贸易借入1.5亿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2月11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止,按12%的年利率计息,逾期偿还本金按照24%的年利率计息。天易隆兴为本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8年11月,经汶锦贸易申请,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藏0103财保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1)对本公司的银行存款(中信银行成都走马街支行8111001012700411923账户)在16.880.00万元人民币限额内予以冻结;(2)对本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股权、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股权、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在16.880.00万元人民币限额内予以补充冻结。
2019年3月8日,成都仲裁委员会出具(2018)成仲案字第1227号《裁决书》,裁决本公司在裁决书送达十日内偿还汶锦贸易借款1.5亿元,按照24%的年利率支付违约利息,承担其他费用408.22万元,天易隆兴承担连带责任。
仕远置商贸向本公司作出了债务清偿承诺,并于2019年4月15日向本公司对其占用的1.492亿元(本公司实际使用80万元)进行了债务确认。
注3:自然人吴小蓉与本公司于2017 年8月9日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吴小蓉向本公司出借人民币 2,980,00万元,利息为月利率3%,期限自2017年8月11 日至2017 年11月10日,共计 3 个月。自然人储小晗、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洲特管”)、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洲核能”)为该借款提供了保证。合同签订后,吴小蓉于2017年8月14日分5笔共向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中国农业银行某账户转款2,980,00万元。期限届满后,四川亿诚投资有限公司及天易隆兴仅偿还了部分款项,吴小蓉于2018年5月11 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市中院”)提起诉讼。2018年6月25日,在成都市中院主持下达成(2018)川 01 民初 1985 号《民事调解书》,同意本公司在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25日分批偿还本金2,800 万元、利息219,941.00元、诉讼相关费用131,991.50元;2018年6月26日后的利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2%的月利率计算至本金全部付清时止,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2018年7月26日,吴小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8月22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明确截至2018年8月22日的债务本息金额及未来的偿付措施。三洲特管向本公司作出了债务清偿承诺。
注4:本公司董事会未审议过上述各项借款事项,其中吴小蓉借款收付均未通过本公司账户直接支付到天易隆兴账户;汶锦贸易借款、阿拉丁控股借款本公司财务获取信息为代收款项;上述借款本公司实际使用金额为80.00万元,其余均未实际使用。上述借款,本公司暂按判决或裁决、诉状(未判决、裁决部分)计算确定负债金额挂账。
2、对外共同借款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金融机构对外共同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 | 出借人 | 借款人 | 借款本金(万元) | 借款期限 | 诉讼状况 | 截至2018年末确认预计负债金额(万元) | 其中:本金 | 备注 |
147 |
1 |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本公司、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00.00 | 2017.12.8-2018.6.8 | 已判决 | 1,146.03 | 1,014.63 | 注1 |
2 | 浙江至中实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王承波 | 2,800.00 | 2018.4.23-2018.5.7 | 已起诉 | 3,004.54 | 2,512.27 | 注2 |
合计 | 4,300.00 | 4,150.57 | 3,526.90 |
注1:2017年12月,本公司、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成实业”)共同与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小贷”)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1,500.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仕远置商贸、天易隆兴、吴刚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签订后,海尔小贷于2017年12月8日将贷款1,500.00万元发放至永成实业农行某账户。2019年1月31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渝0103民初30492号一审判决,判决本公司、永成实业十日内归还剩余借款本金1,014.63万元及还款违约金33.82万元,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支付2018年8月16日起的逾期还款违约金。上述借款实际使用人为永成实业,并承诺负责清偿债务;本公司基于对共同被告人、承诺人分析后确认预计负债1,146.03万元。
注2:本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于2018年9月21日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核查并取得了浙江至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中实业”)诉本公司、天易隆兴及王承波(共同借款人)作为共同被告案件的相关文件,至中实业请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512.27 万元(2018年11月申请变更后金额)及利息(按月利率3%计算),并承担原告追讨欠款律师费、诉讼费。诉讼理由:2018年4月23日,至中实业、本公司、天易隆兴及王承波四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至中实业出借给本公司、天易隆兴及王承波 2,8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2018年4月23日起至2018年5月7日,月利率为3%,利息按月支付;指定收款账号为仕远置商贸在招商银行某支行开设的账户;合同签订当天,至中实业如约打款2,800.00万元给仕远置商贸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玉双路支行某账户;借款到期后,三被告并未如约归还全部本金,逾期占用期间的利息也仅支付至2018年6月12日。经至中实业申请,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据此作出(2018)浙0103民初416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本公司、天易隆兴、王承波的银行存款2,878.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仕远置商贸向本公司作出了债务清偿承诺;本公司基于对共同被告人、承诺人分析后确认预计负债3,004.54万元。截至2019年4月26日,本案尚未判决。
注3:本公司董事会未审议过上述共同借款事项,其收付均未通过本公司账户,本公司未实际使用,本公司暂按判决或诉状计算确定负债金额挂账。
3、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事项
序号 | 出票人 | 收款人 | 承兑人 | 票据金额 (万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担保义务金额(万元) | 诉讼状况 | 确认负债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 | 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 | 3,000.00 | 3,000.00 | 已起诉 | 3,000.00 | 注1 |
2 | 本公司 | 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3,500.00 | 3,565.98 | 已起诉 | 3,565.98 | 注2 |
3 | 本公司 | 江西喜成贸易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3,800.00 | 未涉诉 | 注3 | ||
合计 | 10,300.00 | 6,565.98 | 6,565.98 |
注1:本公司及子公司银河商贸于2018年10月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的(2018)川01民初3724号《应诉通知书》。2018年2月7日,仕远置商贸与冠中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国际”)签订了《国内保理合同》及其附件,合同约定仕远置商贸将其对银河商贸享有的4,343.60万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冠中国际,冠中国际为仕远置商贸提供人民币2,000.00万元的保理预付款。后冠中国际于2018年3月5日向仕远置商贸共计支付了2,000.00万元保理融资预付款,仕远置商贸将出票人为银河商贸、收票人为仕远置商贸、承兑人为本公司的金额为3,000.00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背书给冠中国际用以支付应收账款。2018年8月31日该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冠中国际依法提示兑付,本公司拒绝
148 |
签收,拒付相应款项。冠中国际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仕远置商贸、银河商贸支付票据金额3,000.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及违约金。仕远置商贸对本公司作出了债务清偿承诺。截至2019年4月26日,本案尚未判决。
经冠中国际申请,2019年1月4日,本公司收到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01执保46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12月27日起至2021年12月26日止,冻结限额为3,000.00万元。
注2:本公司于2019年1月7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的(2018)川01民初5373号《应诉通知书》,因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成实业”)将本公司开具的3,500.00万元商业承兑票据背书给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永登信用社”),永登信用社到期未能得到承兑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永成实业、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2019年4月26日,本案尚未判决。
注3:2018年6、7月,本公司共向江西喜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喜成”)开具商业承兑汇票5,000.00万元。2018年11月6日,江西喜成致函本公司,同意将全部商业承兑汇票退回本公司,并确认退回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16日。截至2019年4月26日,已退回票据1,200.00万元,剩余3,800.00万元尚未退回。
注4:上述票据开具均没有真实的交易背景,本公司董事会也未审议过上述票据的开具事项,本公司暂按诉状计算确定负债金额挂账。
4、为第三方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证
序号 | 被承诺或者 被担保方 | 担义务本金 (万元)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担保义务金额(万元) | 诉讼状况 | 确认预计负债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 | 500.00 | 518.71 | 一审判决,已上诉 | 518.71 | 注1 |
2 | 3,000.00 | 3,000.00 | 注2 | |||
合计 | 3,500.00 | 3,518.71 | 518.71 |
注1:本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收到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川 0113民初2099号《应诉通知书》,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以下简称“瞬赐保理”)诉三洲特管(出票人、承兑人)、本公司(保证人)、仕远置商贸(收款人)关于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瞬赐保理请求判令被告三洲特管向其支付票据款500.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自2018年5月22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2月22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川0113民初20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司针对上述判决已提起上诉。
注2:经网银系统查询,除前述涉诉票据外,本公司为保证人,出票人、承兑人三洲特管还向收款人仕远置商贸开具了3,00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上述票据显示状态为“质押已到期”;本公司正追查上述票据去向。2019年3月26日,三洲特管向本公司作出了债务清偿承诺函。
注3:本公司董事会未审议过上述票据保证事项,上述票据保证提交法院的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为伪造,本公司无相应用章记录,暂按判决计算确定负债金额挂账。
5、对外承诺构成的或有事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承诺构成的或有事项情况如下:
序号 | 被承诺或者被担保方 | 承诺或担保义务本金(万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承诺义务金额(万元) | 诉讼状况 | 确认预计负债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 45,000.00 | 59,235.00 | 起诉后已撤诉 | 注1 | |
2 | 32,000.00 | 38,176.89 | 涉诉 | 注2 |
3 | 25,000.00 | 31,731.59 | 涉诉 | 注3 | ||
合计 | 102,000.00 | 129,143.48 |
注1:简称32 号案件:2016年5月,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泰康”)与天易隆兴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签署后,国投泰康于2016 年5 月27日一次性向天易隆兴发放了45,000.00万元贷款,天易隆兴以其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
149 |
份用于本借款质押。2017 年9月18日,本公司向国投泰康出具承诺函,承诺对天易隆兴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8年2月,国投泰康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天易隆兴偿还其贷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请求判令本公司等相关方对涉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国投泰康申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据此作出(2018)京民初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本公司及其他被告名下45,028.00万元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本公司于2019年3月24日
取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民初3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国投泰康撤回对本公司的起诉。
注2:简称33 号案件: 2017年3月,国投泰康与深圳隆徽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隆徽”)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贷款总金额为32,000.00万元。2017年9月18日,本公司向国投泰康出具《承诺函》,承诺对深圳隆徽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8年2月,国投泰康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深圳隆徽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公司及其他4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令对被告七、被告八质押的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拍卖变卖价款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经国投泰康申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据此作出(2018)京民初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本公司名下32,007.32万元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截至2019年4月26日,本案尚未判决。
注3:简称60号案件:2016年11月29日,国投泰康与北京星恒动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恒动影”)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及《股票质押合同》,约定国投泰康以其设立的信托资金25,000.00万元向星恒动影提供贷款。2017年6月27日,本公司向国投泰康出具承诺函,承诺对星恒动影《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及《股票质押合同》约定的质押物补足义务承担清偿责任。2018年7月,国投泰康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星恒动影偿还国投泰康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补仓违约金等;请求判令本公司等相关方对涉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令国投泰康对星恒动影剩余质押的国内某上市公司1,500.00万股股票及其孳息的折价、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经国投泰康申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据此作出(2018)京民初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本公司名下36,845.58万元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截至2019年4月26日,本案尚未判决。
注4:截至2018年12月31日承诺义务金额,只计算了本金及利息。
注5:上述与国投泰康涉及的承诺函,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审议批准上述对外提供担保的承诺函,也没有相应用章记录。本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案件正处于刑事侦查阶段。针对上述承诺函引起的诉讼,董事会目前正积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聘请律师就本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和处置。上述承诺函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董事会将于核实查证后,向法院主张该承诺函无效。本公司认为不应当承担上述承诺事项责任,但上述案件对本公司影响仍具有不确定性。注: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索引至“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部分相应内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00 |
150 |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本公司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增补2名董事的议案)。2019年1月,本公司股东自然人李敏向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撤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并经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藏0103行保1号)裁定,禁止本公司实施《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3月22日,股东自然人刘琪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法律事实)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经武侯区人民法院审查,裁定将案件移送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截至2019年4月26日,本公司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 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对外取得借款未入账 | 董事会审议批准 | 其他应收款 | 28,722,418.50 |
对外取得借款未入账 | 董事会审议批准 | 其他应付款 | 28,722,418.50 |
(2)未来适用法2、债务重组3、资产置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151 |
(1)应收票据(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309.83 | 100.00% | 4,309.83 | 100.00% | 0.00 | 4,309.83 | 100.00% | 4,309.83 | 100.00% | 0.0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4,309.83 | 100.00% | 4,309.83 | 100.00% | 4,309.83 | 100.00% | 4,309.83 | 100.00%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合计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
1至2年 | |||
2至3年 |
15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4,309.83 | 4,309.83 | 100.00% |
合计 | 4,309.83 | 4,309.83 | 100.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0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68,568,439.61 | 28,795,022.96 |
合计 | 68,568,439.61 | 228,795,022.96 |
注: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
(1)应收利息(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拉萨啤酒 | 200,0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00 |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 294,200,000.0 | 80.97% | 294,200,000.0 | 100.00% | 0.00 |
153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公司 | 259,200,000.00 | 259,2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94,200,000.00 | 294,200,000.00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15,199.00 | 5,759.95 | 5.00% | |
1年以内小计 | 115,199.00 | 5,759.95 | 5.00% |
1至2年 | 73,804.38 | 5,904.35 | 8.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542,984.99 | 542,984.99 | 100.00% |
合计 | 731,988.37 | 554,649.29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备的其他应收款 | 0 | 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69,123,088.90 | 19.03% | 554,649.29 | 0.80% | 68,568,439.61 | 29,341,829.23 | 100.00% | 546,806.27 | 1.86% | 28,795,022.96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363,323,088.90 | 100.00% | 294,754,649.29 | 81.13% | 68,568,439.61 | 29,341,829.23 | 100.00% | 546,806.27 | 1.86% | 28,795,022.96 |
154 |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无风险组合 | 68,391,100.53 | 28,722,418.50 |
合计 | 68,391,100.53 | 28,722,418.50 |
注:无风险组合年末余额系对子公司拉萨啤酒及天易隆兴的其他应收款。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94,207,843.02元;本期无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无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与借款及票据有关的款项 | 329,900,000.00 | 28,722,418.50 |
往来款 | 32,876,277.58 | 455,902.94 |
其他 | 546,811.32 | 163,507.79 |
合计 | 363,323,088.90 | 29,341,829.23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公司 | 与借款及票据有关的款项 | 259,200,000.00 | 1年以内 | 71.34% | 259,200,000.00 |
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与借款及票据有关的款项 | 35,000,000.00 | 1年以内 | 9.63% | 35,000,000.00 |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2,691,100.53 | 9.00% |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与借款及票据有关的款项 | 35,700,000.00 | 9.83% | ||
陈红兵 | 其他 | 207,902.94 | 5年以上 | 0.06% | 207,902.94 |
合计 | -- | 362,799,003.47 | -- | 99.86% | 294,407,902.94 |
3、长期股权投资
155 |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21,258,847.50 | 221,258,847.50 | 221,258,847.50 | 221,258,847.5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38,360,651.80 | 538,360,651.80 | 574,687,120.38 | 574,687,120.38 | ||
合计 | 759,619,499.30 | 759,619,499.30 | 795,945,967.88 | 795,945,967.88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 190,008,847.50 | 190,008,847.50 | ||||
西藏藏红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4,750,000.00 | 4,750,000.00 | ||||
日喀则圣源啤酒有限公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西藏银河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9,500,000.00 | 9,500,000.00 | ||||
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221,258,847.50 | 221,258,847.5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156 |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72,020,659.58 | -40,295,764.00 | 231,724,895.58 | ||||||||
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302,666,460.80 | -3,857,859.69 | 298,808,601.11 | ||||||||
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7,525,693.99 | 301,461.12 | 7,827,155.11 | ||||||||
小计 | 574,687,120.38 | 7,525,693.99 | -43,852,162.57 | 538,360,651.80 | |||||||
合计 | 574,687,120.38 | 7,525,693.99 | -43,852,162.57 | 538,360,651.80 |
(3)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对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恒生”)的投资,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减值测试为目的出具的《资产评估咨询报告》(国融兴华咨报字[2019]第010018号)调整后计算确认本公司按权益比例享有的投资收益。
注2:2016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华信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合伙协议,本公司出资3亿元参与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截至 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协议规定出资3亿元。本公司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力创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下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本公司派出1名委员。本公司能够对力创投资产生重大影响,对其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
注3:2018年3月26日,本公司以752.57万元收购华信瑞晟(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善达”)40%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200.00万元,实缴出资额666.67万元),并于2018年4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能够对中诚善达产生重大影响,对其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4,941,092.32 | 44,933,497.80 |
157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44,941,092.32 | 44,933,497.80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5,000,000.00 | 206,949,997.25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3,852,162.57 | -14,273,886.7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合计 | 51,147,837.43 | 192,676,110.51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6,549.44 |
158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886,792.4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6,629,827.7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其中包括涉及附注十四、2或有事项涉及的对外担保开具应付商业承兑汇票(三洲特管)、至中实业及海尔小贷共同借款按照判决或诉状计算的 |
159 |
利息及其他费用46,692,832.30元。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7,802.2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949,444.44 | |
合计 | -45,743,732.50 | -- |
注: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税前金额列示。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0.69% | -1.5619 | -1.56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2.84% | -1.3885 | -1.3885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净利润 | 净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按中国会计准则 | -411,969,131.10 | 9,523,725.85 | 374,122,687.83 | 788,729,403.84 |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
按国际会计准则 |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境外会计准则名称:
单位: 元
160 |
净利润 | 净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按中国会计准则 | -411,969,131.10 | 9,523,725.85 | 374,122,687.83 | 788,729,403.84 |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
按境外会计准则 |
注: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填列合并报表数据。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4、其他
161 |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公司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2、载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2018年度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原件。3、载有大信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2018年度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原件。4、载有大信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2018年度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5、载有大信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6、载有大信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2018年度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7、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