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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高创意:2018年年度报告(更新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4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2019-028

2019年05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利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贺利双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存在宏观经济景气度变化的风险、房地产业行业政策调控带来的风险,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业务拓展风险、原材料产品价格上涨的风险、未来劳动力成本上涨的风险及未来公司股权投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2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6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67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76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82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8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91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弘高创意/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弘高设计/设计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弘高装饰/工程公司/弘高工程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泰合数字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弘高慧目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弘高中太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龙天陆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计单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本期、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财务顾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弘高创意股票代码002504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弘高创意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Beijing Honggao Creative Architectural Design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HGC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何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紫月路18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12
公司网址www.honggao.com.cn
电子信箱hgcy002504@126.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吴亚兵王蕾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紫月路18号院5号楼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紫月路18号院5号楼
电话010-57963201010-57963201
传真010-57963333010-57963333
电子信箱hgcy002504@126.comhgcy002504@126.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秘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03536127D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家居配饰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及创意;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及创意;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及配件、工艺礼品、金银饰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公司成立至2014年10月16日,控股股东为沈建平先生;2014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东光微电向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及李晓蕊发行273,634,085股,其中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合计持股248,377,6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18%,本次发行的股份于2014年10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至此公司控股股东由沈建平先生变更为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沈建平先生变更为何宁甄建涛夫妇。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签字会计师姓名丁亚轩、梁涛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2018年2017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6年
营业收入(元)1,443,721,905.401,771,243,681.03-18.49%3,637,541,337.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570,619.27-148,427,995.561234,388,786.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194,274.84-142,899,054.612232,565,645.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1,157,467.38-532,754,255.1948,519,610.5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74-0.1430.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74-0.1440.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6%-14.68%15.44%23.59%
2018年末2017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6年末
总资产(元)4,601,946,963.594,919,468,970.31-6.45%5,839,532,761.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958,634,461.07944,221,732.491.53%1,085,571,446.23

注:1 公司报告期净利润实现扭亏为赢。2 公司2018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3 公司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每股净利润为0.0074元。4 公司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每股净利润为0.0074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44,761,063.96354,648,872.98284,736,989.15559,574,979.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207,286.7675,693,822.353,456,450.81-6,372,367.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618,712.1873,900,637.303,246,885.95-6,503,979.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060,799.39-77,510,308.8114,127,124.12-21,835,082.0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金额2017年金额2016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3,323,494.60其中:长期待摊费用处置利得13,458,333.07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59,630.002,300,730.00202,200.00其中:2017年度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贷奖”支持资金1,457,680.00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800,0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43,571.2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8,350.41-8,854,702.24-428,383.55
减:所得税影响额3,839,631.54-481,460.11750,675.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9,751.460.05
合计10,764,894.11-5,528,940.951,823,141.4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装修装饰业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1、主营业务公司以创意设计为核心,设计施工双轮驱动,同时在精装修总承包、改造工程等领域沉淀形成竞争优势,为客户创造高水准的作品,业务范围涵盖国家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星级酒店、高端写字楼、高端商业、豪华住宅、大型公共建筑、医疗展馆、特色小镇文旅地产等多个领域。公司具有国家建设部核发的较完备的资质证书,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多渠道、多层面的发展策略,使弘高在国内建筑装饰设计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连续多年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授予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奖(综合类),中国医院建筑优质绿色供应商称号,最具影响力酒店空间设计机构称号,并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公司承做的项目多次获得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公司设计和施工项目的承接一般通过招投标、 邀标的方式取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2、经营模式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多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并指派专人做好客户关系的维护与跟踪工作,投标工作由投标中心组织完成。业务的承接一般通过公开投标和邀请投标方式。业主在确定项目总投资及建设方案后,通常以招投标方式确定总包和分包企业,主要方式包括:由业主直接确定总包和分包企业,业主先确定总包再委托总包进行分包。工程一般按设计和施工进行分阶段招投标。在项目中标后,中标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对工期、施工范围、完工量确认方式、合同金额、工程款项的支付进度等进行约定。然后企业以项目为管理单元、按工程进度组织设计、采购、施工和售后服务等。设计业务工作流程如下:在项目中标签批合同后一般需要经过制订项目进度计划,成本立项,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评审,提交设计成果及确认交付等环节,并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设计跟踪服务直到项目竣工。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在建工程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装修装饰业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源于对客户体验和运营效率的不懈追求。公司以服务为先导,设计为核心,设计和施工双轮驱动的模式,形成不对称竞争优势,集中优势资源优化一站式客户服务和品牌塑造,夯实营销体系及专业服务优势,加强设计环节转化后的工程管理,提升产业链两端高附加值的实力和竞争力。用品牌影响力、设计收入增加带来的高附加值利润弥补工程材料、人工成本上涨及拓展营销体系所消耗的费用,保证业务合理的利润空间,促进公司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围绕对客户体验和运营效率的终极追求,公司不断优化一站式服务流程及配套服务、架构设计、组织功能以及战略布局,内生和外延相结合成为生态型、学习型、盈利型组织。在此过程中,公司逐渐形成其独特的核心竞争力,具体体现在以下三大方面:

(一)品牌优势成立26年以来,公司在酒店、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精品住宅、医疗展馆等等板块进行诸多业务积累,同时在设计施工一体化、精装修总承包、改造工程等领域沉淀形成竞争优势,缔造了千余项精品工程,施工与设计均已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报告期内,公司陆续荣获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北京建筑装饰优秀工程优秀设计(创意)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河北省建筑工程装饰奖、北京市建筑装饰行业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行业贡献奖,公司承做的项目多次获得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另外,由公司设计和施工的上海西康?189弄项目获得堪称“建筑设计界奥斯卡”的凡尔赛国际建筑大奖等殊荣。一系列有影响力的奖项,铸就了弘高在行业中的品牌和信誉,为公司在既有市场保持竞争力以及新兴市场进行规模化扩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营销网络优势公司围绕设计和施工双轮驱动的模式搭建其营销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展开全国市场战略布局,逐步建 立以北京总部为中心,上海为华东中心、深圳为华南中心、成都为西南中心的全国性市场网络,重点开发 这些中心城市标志性建筑项目并提供优质服务,通过每个城市的标杆项目,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建立起 覆盖全部中心城市的营销服务体系。另外,公司凭借地理优势,与多家央企地产公司有过长期项目合作。 央企地产公司资金充裕,建设的项目众多,公司已完成大部分央企地产公司的资质入库工作。未来公司将 制定更完善的客户服务方案,与央企客户展开深度合作,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三)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站式生态闭合产业链战略布局优势

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服务优势源于公司拥有齐备的设计及施工资质,使装饰设计与装饰施工形成一个有 机的整体,近几年,公司在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方案中合理应用新科技如建筑信息化模型(BIM)、虚拟 现实科技技术(VR)、节能环保技术等,更好地将设计理念和工程施工相结合,再通过良好的项目管理能 力,优化工程质量控制,降低成本,提升运营管理效率,设计施工转化率逐年上升。弘高立足于提升企业及行业工业化信息化水平,从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服务入手,以高端制造的PDM管控平台+建筑业BIM为技术支撑,建设建筑装饰装配化产业园,整合环保生态、智能科技的材料、设备、产品资源渠道,实现供应链金融,在设计、产品、设备、工程、投资等关键服务节点,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四)技术创新优势

1、高新技术实力突出

公司在北京率先推行室内环境监测全过程跟踪,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室内空气检测仪、气相色谱 检测等手段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的指标控制。同时,公司积极加强与节能公司合作,共同研发绿色环保材 料和新技术转化,大力推广绿色环保材料的应用,将污染物指标降到无害程度。另外,弘高装饰受邀参与北京装饰行业绿色建筑标准的制定,成为北京建筑装饰协会委托的第一家行业绿色建筑标准试点单位。

2、强大的专家顾问团队

结合首都的资源优势,公司建立了庞大的专家库,特聘国家知名的各方面专家、学者作为顾问团队, 其中含括了建筑学、结构、装修、暖通、空调、给排水、消防、电气、弱电、声学、脚手架、加固、造价、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 木作、家具、展陈、法律等各方面,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答疑解惑,用强大的技术资源优势保障公司的客 户服务水平。

3、技术创新成果丰富

公司重视科技创新和研发,重视技术成果转化。公司重视在施工中发现新的工艺作法,使用新型的工具,提高工程品质和运营效率。目前,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36项、11项软件著作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获得4项专利,13项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成果;5项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14项省市优质工程,7项全国建筑装饰工程奖。

4、参与国家及地方行业标准制定

公司积极参加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公司参编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2项,北京市地方标准和规程6项,参编或主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团体标准15项,均已颁布实施。如,弘高装饰积极参编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建筑装饰工程》(标准号:HJ440-2008)、《室 内装饰装修选材评价体系》(立项号:20140888-T-609),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 规程》(标准号:DBJ/T01-26-2003),《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标准号:

DBJ/T01-27-2003)、 《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标准号:DB11/509-2007)、《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标准号:DB11/T1087-2014)、《建筑装饰工程石材应用技术规程》、《陶瓷墙地砖胶粘剂施工技术规 程》,主编了《建筑装饰装修室内吊顶支撑系统技术规程》等。这些知识产权研究开发活动,提高了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372.1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7.06万元,公司盈

利,较上年度实现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公司管理层采取稳健的经营方针,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聚焦创新转型,致力品质提升,强化风险管控,紧紧围绕战略规划,顺应变革,迎难而上,积极进取。

一方面,调整战略部署,积极开拓市场。夯实传统装饰业务,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公司积极打造14个中心城市的区域服务体系,通过每个城市的标杆项目,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建立起覆盖全部中心城市的营销服务体系;与20多家央企地产公司开展合作,形成长期战略联盟,2018年将为20多家央企地产公司制定更加完善的服务方案,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布局海外市场,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聚焦优质客户开拓,制定新的客户评选机制,积极开发渠道型、战略型新客户,放弃部分非优质客户及项目。公司调整战略部署已初见成效,同时也储备了大量优质资源,为未来业绩提升奠定了基础。

另一方面,提升管理效率,加大回款力度。在原有内部控制制度基础上,公司对重点业务控制环节和相对薄弱的业务控制环节进行了优化和制度化,使制度更加规范且易于操作执行;加强内部审计力度,在重点监控环节增加抽查样本、审计频次、数据复核等,落实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对重点项目加大审计抽查力度;公司放弃了部分垫资项目的合作,加强了结算回款管理工作,组织工程、法务、审计等部 门成立了应收账款催收小组,大力清收应收账款。通过提升内部管理措施和加大回款力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和上年同期相比有明显改善,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8年2017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1,443,721,905.40100%1,771,243,681.03100%-18.49%
分行业
装饰装修行业1,434,120,826.9599.33%1,770,352,445.0199.05%-18.99%
其他业务9,601,078.450.67%891,236.020.05%977.28%
分产品
装饰装修1,343,772,652.6793.08%1,648,352,474.9593.06%-18.48%
设计业务84,516,886.435.85%117,782,517.066.65%-28.24%
产品销售5,831,287.850.40%4,217,453.000.24%38.27%
其他9,601,078.450.67%891,236.020.05%977.28%
分地区
东北36,574,584.172.53%110,688,650.886.25%-66.96%
华北703,028,692.9348.70%795,605,253.8544.92%-11.64%
华东314,981,560.6921.82%519,146,043.2429.31%-39.33%
华南140,973,516.219.76%109,777,139.076.20%28.42%
华中99,754,041.556.91%29,802,873.611.68%234.71%
西北83,888,029.805.81%70,756,813.863.99%18.56%
西南64,190,514.644.45%135,466,906.527.65%-52.62%
其他330,965.410.02%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装修装饰业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装饰装修业1,434,120,826.951,221,862,684.0214.80%-18.99%-17.60%-8.86%
分产品
装饰业务1,343,772,652.671,150,049,877.8614.42%-18.05%-17.23%-5.55%
设计业务84,516,886.4366,868,142.9320.88%-30.22%-23.91%-23.90%
产品销售5,831,287.854,944,663.2315.20%-38.82%-10.25%-63.97%
分地区
东北36,574,584.1754,339,321.96-48.57%-66.96%-44.42%-515.85%
华北693,758,579.89575,498,159.6917.05%-12.70%-16.71%30.52%
华东314,981,560.69256,511,544.4118.56%-39.33%-38.28%-6.91%
华南140,973,516.21121,026,482.4214.15%28.42%35.91%-25.06%
华中99,754,041.5580,208,969.8619.59%234.71%227.01%10.70%
西北83,888,029.8077,478,202.907.64%18.56%37.62%-62.60%
西南64,190,514.6456,800,002.7811.51%-52.62%-47.71%-41.91%
合计1,434,120,826.951,221,862,684.02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 不适用公司不同业务类型的情况

单位:元

业务类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公司是否需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业务□ 是 √ 否公司是否需开展境外项目□ 是 √ 否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装修装饰业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项目金额累计确认收入未完工部分金额
未完工项目2,438,091,953.451,316,095,773.911,705,191,166.92

单位:元

项目名称项目金额工期完工百分比本期确认收入累计确认收入回款情况应收账款余额

其他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累计已发生成本累计已确认毛利预计损失已办理结算的金额已完工未结算的余额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5,112,795,661.321,125,448,072.635,986,786,339.07251,457,394.88

单位:元

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已办理结算的金额已完工未结算的余额

其他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成本构成业务类型2018年2017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直接材料装饰683,514,888.8655.79%847,682,210.7557.17%
设计4,944,663.230.40%5,639,751.020.38%
小计688,459,552.09853,321,961.7757.55%
直接人工装饰449,019,491.6736.65%511,154,219.9134.47%
设计15,258,294.411.25%17,986,184.781.21%
小计464,277,786.08529,140,404.6935.68%
费用装饰27,307,946.382.23%39,687,097.592.68%
设计45,110,217.973.68%60,665,335.994.09%
小计402,418,164.35100,352,433.586.77%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18年2017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建筑装饰业直接材料688,459,552.0956.19%853,321,961.7757.55%
建筑装饰业直接人工464,277,786.0827.90%529,140,404.6935.68%
建筑装饰业费用72,418,164.355.91%100,352,433.586.77%

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290,877,199.26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1.28%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0,008,420.305.12%
2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64,226,678.994.70%
3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60,956,382.754.46%
4北京托普世纪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49,986,000.003.66%
5建投嘉昱(上海)投资有限公司45,699,717.223.34%
合计--290,877,199.2621.28%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215,600,169.61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19.76%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北京巨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4,416,683.194.99%
2北京惠安劳务分包有限公司52,957,484.454.85%
3北京城建盛力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43,538,600.003.99%
4南通普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32,488,599.152.98%
5阔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2,198,802.822.95%
合计--215,600,169.6119.76%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8年2017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6,978,860.448,693,801.56-19.73%
管理费用84,318,950.4997,890,734.46-13.86%
财务费用15,450,095.3113,591,614.2913.67%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18年2017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45,913,913.782,206,446,861.03-29.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77,071,381.162,739,201,116.22-42.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157,467.38-532,754,255.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907,960.74151,043,571.23-47.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0,864.93167,041,901.68-99.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697,095.81-15,998,330.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999,746.9713,275,468.19547.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3,403,404.5782,903,138.8736.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403,657.60-69,627,670.6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135,970.83-618,380,256.32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29.94%,主要原因为收入降低,支出降低;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42.43%,主要原因为投资理财收回;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99.87%,主要原因为投资减少;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547.81%,主要原因为贷款额增加;5、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36.79%,主要原因为归还贷款额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8年末2017年末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102,577,128.852.23%76,671,852.331.56%0.67%
应收账款3,718,282,254.1180.80%3,984,781,928.7881.00%-0.20%
存货251,457,394.885.46%282,026,516.335.73%-0.27%
固定资产8,786,332.080.19%11,891,511.970.24%-0.05%
在建工程824,413.680.02%839,596.880.02%0.00%
短期借款49,999,746.971.09%74,197,186.371.51%-0.42%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弘高装饰因与业主或供应商发生合同纠纷,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相关人民法院冻结,冻结金额共计35,057,477.05元,其中冻结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包括:交通银行松榆里支行24,866,432.87元,工商银行海南万宁人民西路支行2,339,004.50元,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2,072,649.85元,浦发银行西安文景路支行1,311,914.71元,建行北京中轴路支行1,115,104.69元。2:其他货币资金中,150,000.00元系履约保函的保证金。3: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因抵押、质押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子公司建筑装饰设计50000000364,831,927.64246,043,679.5099,618,287.32-16,826,465.77-2,564,048.61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子公司建筑装饰施工与设计2000000004,400,418,902.74747,449,846.381,344,103,618.0833,632,975.0818,360,487.11
北京弘高泰和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设计服务1000000050,001,866.638,996,127.4528,594.8328,594.83
辽宁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子公司公告装饰施工80000004,798.64-108,921.72-66,307.06-66,307.06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持续发展设计和施工双轮驱动模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同时,弘高通过以下战略布局调整,目标将成为成为拥有创意设计+工业制造+装配化安装系统能力的国内顶级循环经济建设服务商。

1、工业化装饰(装配化)部品生产与集成

工业化装饰(装配化)产业落地,实现全工业化的、数字化的、智能化的、物联网化的、干法的、装修的装配化(含装配化结构)等装配化的生产集群;与地方政府合作,整合装配式建筑大数据,同时整合现有装配式材料、装修、建筑资源,服务更多国企、央企、地产公司,促进当地科研成果、税收、就业指标的同时,响应国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打造文创+科技装配化产业园区,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等创造出新业态、新模式来改造传统动能,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重大变革也是弘高未来的发展方向。

2、拓展海外市场布局

弘高创意未来将继续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开展海外市场布局。 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大力拓展海外市场,输出公司的设计、技术、品牌、管理、成本和市场 拓展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和能力,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已建立了2个海外市场事业部,有关工作正有序推进,海外市场板块将成为弘高创意新的利润增长点。

3、平台化合伙制——为团队发展赋能

开拓团队经理将采取自荐或公司推荐的方式确定,由项目经理与业务人员双向选择组成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的项目合作团队,共同参与项目投标和施工管理活动,与公司内部项目经理可自愿组合团队,与公司外部项目经理组合团队需经相关部门审查认可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结成项目合作团队。同期,公司设立专职部门,严格对实施项目拓展团队和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如期完工。

平台化合伙制是一种独特、稳定而有效的管理架构。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合伙人就是公司平台上的一个个“小老板”,既要敢于担当项目,还要有当老板的思维。

4、企业数字化转型

迅速完成企业数字化转型,全力打造产业链云平台,提供智慧产业服务,其中包括供应商、金融、物流等众多配套服务。

(二)可能面对的风险

1、政策及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行业产业政策的变化会对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以及商业投资活动等造成直接影响,从而对建筑装饰行业的业务需求和业务结构带来较大影响。近年来,为了调整房市结构、防止房价上涨过快,挤 压房市泡沫以避免出现大的资产泡沫化,国家采取了金融、税收、行政等一系列手段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目前,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主要集中在住宅领域,公司从事的业务主要涉及公共建筑和商业地产领域,如果未来政策调调控扩大行业领域范围,很可能对公司的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另一方面,公司的客户大多同时从事商业地产和住宅开发,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可能对公司项目的实施进度及付款情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建筑行业中的建筑装饰及建筑设计,整个行业景气程度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呈现高度正相关,国家经济发展的周期性波动对建筑行业有较大的影响。现而今全球经济以及我国的经济增长水平持续放缓,将会影响建筑装饰及建筑设计服务的需求,从而对公司的未来业务拓展、业务订单量、施工进度及客户汇款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减值风险

公司近两年经营规模战略性收缩,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占比相对偏大,公司通过计提坏账减值准备对冲该等风险。

3、主要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建筑装饰行业主要为固定造价合同,因此毛利率对装饰材料的采购价格的波动存在一定明感性。公司通过内部的集采平台与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框架、向甲方洽商增补合同金额、利用公司积累经验从公司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出发合理安排工程物资的采购等措施转移了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但如在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则仍然对公司的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1)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3)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8年0.007,570,619.270.00%0.000.00%0.000.00%
2017年0.00-148,427,995.560.00%0.000.00%0.000.00%
2016年0.00234,388,786.950.00%0.000.00%0.00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共同承诺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设计")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900万元、29,800万元、39,200万元。弘高设计于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如下原则计算:(1)弘高设计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与甲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2)除非根据法律、2014年06月06日2014 年1月1日至2016 年12月31日2017年11月15日,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现金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其中合计应注销的股份数量139,203,893股、合计应返还给公司的现金金额13,920,390元。其中,弘高慧目应注销的股份数量是70,782,809股、弘高中太应注销的股份数量是68,421,084股,弘高慧目应返还给公司的现金金额是7,078,281元,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否则,承诺期内不得改变弘高设计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3)净利润以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准。1、如弘高设计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应在承诺期内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以其自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向甲方支付补偿。2、当期应补偿金额中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内部按照股权交割日前各自持有的弘高设计出资额占其合计持有弘高设计出资额的持股比例分担本条约定的补偿弘高中太应返还给公司的现金金额是6,842,109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弘高慧目已向公司支付现金7,078,281元,弘高慧目在业绩补偿方案中应承担现金返还的义务已履行完毕。弘高中太尚未完成现金补偿。截至目前,弘高慧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10,811,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弘高中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00,440,5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2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被司法冻结,上述冻结行为致使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暂时不能办理股份注销,因
金额,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就其应承担的补偿事宜互负连带责任;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的股份价格。3、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光微电")在承诺期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的,则应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4、东光微电在承诺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各此,控股股东暂时无法实施股份注销补偿。
助及便利。7、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计算结果如出现小数的,应舍去取整。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资产重组定向增发股票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2014年06月06日2014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15日严格履行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重组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公司自发行股份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2014年06月06日2014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15日严格履行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为了避免同业竞争,更好2014年06月06日2014年10月16日起,长期严格履行
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何宁、甄建涛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宁夫妇、控股股东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出具了《关于避免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在本次东光微电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购买其持有的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东光微电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有效
控制的企业的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东光微电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东光微电的方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东光微电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晓蕊、何宁、甄建涛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以及实际控制人何宁夫妇均已于2014年7月30日作出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2014年09月10日2014年7月30起,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弘高设计资金的情形。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关联方承诺未来不会以任何方式向弘高设计借款或占用弘高设计的资金。"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何宁、甄建涛其他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宁夫妇、控股股东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出具了《关于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遵循五分开原则的承诺,承诺如下: 1、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2)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2014年06月06日2014年10月16日起,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在本公司/本人为东光微电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东光微电造成经济损失,承诺方将向东光微电进行赔偿。
何宁、甄建涛其他承诺何宁夫妇承诺:"对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日前发生的或源起于交割日前潜在将要发生的、产生经济损失的员工住房公积金问题承担赔偿责任,如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住房公积金方面存在任何违法违规问题造成补缴、罚款或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的2014年06月06日2014年10月16日起,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所引起的损失),本人承诺共同、无条件承担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且在承担相关责任后不向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追偿,保证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何宁、甄建涛其他承诺何宁夫妇承诺:"对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日前发生的或源起于交割日前潜在将要发生的、产生经济损失的员工社会保险费问题承担赔偿责任,如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社会保险费方面存在任何违法违规问题造成补缴、罚款或2014年06月06日2014年10月16日起,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所引起的损失),本人承诺共同、无条件承担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且在承担相关责任后不向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追偿,保证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何宁、甄建涛其他承诺为了减少并规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宁夫妇、控股股东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出具了《关2014年06月06日2014年10月16日起,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东光微电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东光微电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何宁、甄建涛其他承诺何宁夫妇承诺:"本人对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日前发生的或源起于交割日前潜在将要发生的、产生经济损失的诉讼事项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将在该等损失确认时将损失额无条件全额补偿给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或其子2014年06月06日2014年10月16日起,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2017年11月15日,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现金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其中合计应注销的股份数量139,203,893股、合计应返还给公司的现金金额13,920,390元。其中,弘高慧目应注销的股份数量是70,782,809股、弘高中太应注销的股份数量是68,421,084股,弘高慧目应返还给公司的现金金额是7,078,281元,弘高中太应返还给公司的现金金额是6,842,109元;截至目前,弘高慧目已向公司支付现金7,078,281元,弘高慧目在业绩补偿方案中应承担现金返还的义务已履行完毕。弘高中太尚未完成现金补偿。截至目前,弘高慧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10,811,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弘高中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00,440,5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2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被司法冻结,上述冻结行为致使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暂时不能办理股份注销,因此,控股股东暂时无法实施股份注销补偿。公司将密切关注业绩补偿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督促大股东尽快推进业绩补偿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占用时间发生原因期初数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报告期偿还总金额期末数预计偿还方式预计偿还金额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6月未完成业绩补偿0684.210684.21现金清偿684.212019年12月31日前
合计0684.210684.21--684.21--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71%
相关决策程序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现金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弘高中太应返还给公司的现金金额是6,842,109元。2018年6月公司通过法院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达成民事调解书[(2018)京0105民
初第36828号],弘高中太应返还公司6,842,109元,弘高慧目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已于2018年7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现金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弘高中太应返还给公司的现金金额是6,842,109元。2018年6月公司通过法院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达成民事调解书[(2018)京0105民初第36828号],弘高中太应返还公司6,842,109元,弘高慧目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已于2018年7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目前控股股东弘高中太资金紧张,暂无法实施现金补偿。公司拟继续采取相关措施督促弘高中太及时履行现金补偿义务。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日期2019年04月24日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索引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9)第201084号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等部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详见2018年6月6日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该议案于2018年6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于2018年6月27日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13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3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丁亚轩、梁涛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3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0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 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河北盛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原告欠付工程款2562295.26元;判令被告支付欠付工程款的利息448577.17元,以上两项共计3010872元301.09执行中河北盛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给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961073.75元,并自2011年8月15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执行中2017年09月30日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2017-99)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10,207.87案件一审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18/4/3收到判决书一、青岛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二审审理中2017年09月30日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2017-99)
司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 11231962.77 元;(2)判决被告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之违约金约 89846716.59 元;(3)判决被告返还信誉保证金 1000000.00 元;以上各项合计:102078679.36 元;(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案件号:(2015)鲁民一初字第31号)一审判决作出后,青岛三利公司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弘高装饰支付工程款2209538.74元;2.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弘高装饰违约金(以1785242.22元为基数,自2012年10月16日至2013年11月1日,按年利率24%计算;以2209538.74元为基数,自2013年11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3.青岛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弘高装饰返还信誉保证金900000.00元。4.驳回弘高装饰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52193.38元,弘高承担520607元,青岛公司承担31586.38元。鉴定费138489.77元,弘高装饰负担69244.8元,青岛公司承担69244.97元。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 21209315.83 元;10,304.86案件一审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决作出后,青岛三利公司上诉到2018/4/3收到判决书一、青岛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弘高装饰支付工程款2331098.6元;2.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二审审理中2017年09月30日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2017-99)
(2)判决被告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之违约金约 80839307.29 元(截至 2015年5月31日,最终以实际支付日期为准);(3)判决被告返还信誉保证金 1000000.00 元;以上各项合计:103048623.12;(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案件号:(2015)鲁民一初字第 32 号)最高人民法院。支付弘高装饰违约金(以1889451.91元为基数,自2012年10月16日至2014年11月1日,按年利率24%计算;以2331098.6元为基数,自2014年11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3.青岛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弘高装饰返还信誉保证金1000000.00元。4.驳回弘高装饰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7846.58元,弘高装饰承担140454元,青岛公司承担7392.58元。鉴定费261510.23元,弘高装饰承担130755.11元,青岛公司承担130755.12元。
原告: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市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公寓楼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质量维修费90万元(暂计),以评估结果为准;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490案件由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审理。2018/1/22收到判决书,1、解除原告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弘高装饰于2011年4月10日签订的《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及2012年1月15日签订的《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中2017年09月30日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2017-99)
违约金400万元,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被告弘高装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修复费用6559752.99元。3、被告弘高装饰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逾期完工违约金4000000元。4、被告弘高装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鉴定费455000元。案件受理费87801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弘高装饰负担。
原告:北京居然之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立即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1880261.8元;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委托人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损失共计人民币9041095.89元;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委托人预期租金利益损失7048019.548元;4、立即撤离原告场地;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796.94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3,337.68一审审理一审审理中
限公司,被告:北京居然之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向反诉原告支付工程款11551176.17元及至履行之日止的利息;2.向反诉原告支付违约金11880261.8元;3.向反诉原告赔偿损失9945410.5元;1、2、3、项合计33376848.47元。4.诉讼费由反诉被告承担。
申请人: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程款32805989.87元: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质量保证金6464700.73元;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上述第一项工程款的逾期付款利息,以被申请人未支付的工程款32805989.87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申请人支付自2014年9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该全部工程款之日的利息,暂计至2018年1月10日为5406112.55元。4、4,599.23仲裁审理中仲裁审理中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上诉第二质量保证金的逾期付款利息,以被申请人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6464700.73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申请人支付自2016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付清该全部质量保证金之日止的利息,暂计至2018年1月10为315486.28元;5、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损失1000000元;6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含鉴定费用,如有);7、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代垫仲裁费而产生的利息,以仲裁庭最终确定的由被申请人承担的本案仲裁费用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申请人支付自申请人代垫该笔仲裁费用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该笔代垫仲裁费费用之日止的利息。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天津水上硅谷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2356500249.64双方已和解2018.3.7收到调解1.被告给付原告工程款2356500元,退还质保金297500元及投标保证金200000元,以上执行中
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利息139917元(自2016年9月19日开始计算,暂计至2018年1月3日,最终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合计2854000元;2.上述款项被告分别于2018.4.30前给付原告400000元,2018/5/30前给付300000元,2016/6/15前给付300000元,2018/8/31前给付500000元,2018/10/31前给付500000元,于2018/11/30日前给付297500元,于2018/12/31前给付原告556500元。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北京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1779353.42元;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94047.02元(暂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年4.75%计算,自2015年9月20日起计算至2018年1月5日,计算2年零108天)请判至实际给付之日止;(1、2项本息合计1973400.44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197.34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北京通盈房地产开发101.89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
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916408.21元;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02443.14元(暂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年4.75%计算,自2015年8月30日起计算至2018年1月5日,计算2年零129天)请判至实际给付之日止;(1、2项本息合计1018851.35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北京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5152996.46元;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737654.97元(暂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年4.75%计算,自2015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18年1月5日,计算3年零5天)请判至实际给付之日止;(1、2项本息合计5890651.43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589.07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
原告:戴路纲,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212.9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
1.请求返还已支付的工程款860000.00元;2.请求按照每栋每天2000元支付预期竣工违约金,截止2017/7/18日逾期竣工违约金为人民币984000元;3.请求判令因被告违反规章制度向原告支付罚款人民币50000元;4.请求判令被告因违法转让、分包工程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15000.00元;6.请求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塞维斯(北京)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支付工程款1563636.51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156.36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
原告:北京北方广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展鹏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连带支付合同款1510000.00元;2.判令三被告连带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1510000.00元为基数,自2015151二审审理中2018/10/31收到一审判决:弘高装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1303197元;以1303197元为基数,按同期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从2016/2/1日起至付清之日起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8390元,减半收取9195元,由弘高装饰二审审理中
年11月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3.诉讼费邮编被告承担。承担。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香河三田雍泓大酒店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2549950元;2、判令被告支付利息41557.69元(自2018年1月9日暂计至2018年7月10日,最终要求支付至实际给付之日);以上两项共计2591507.69元;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259.15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6901799.53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690.18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
原告:天津钰瑞龙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余款119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全部承担。119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
原告:北京瑞达东升石材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支付货款2043807.87元;2.请求支付自2018/5/26日起至付清欠款之日止逾期付款利息。(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204.38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
原告:三边俱乐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确认原被告《三边俱乐部鹏润大厦分会所精装修工程合同》及《关于三边俱乐部鹏润大厦分会所精装修工程合同之补充协议》已于2017年3月5日解除;2.判令被告立即将施工设备、工程材料及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并向原告移交施工场地及工程资料;3.判令被告返还工程款161563.37元;4.判令被告支付中止施工违约金380万元;5.判令被告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405万元;6.判令被告支付自2017-3-12起865.16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
至被告实际向原告移交施工场地之日止逾期移交工程场地违约金(2万/天,暂计至2017-4-12,64万元)7.请求被告承担诉讼费。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工程款11975279.25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竣工结算款的违约金119752.79元。3、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窝工损失968783.28元。4、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30000元。5、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以11975279.25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利率,计算从2016年1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期间的利息。6、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1,309.38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
原告:北京一轻研究院,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支付货款38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1400元(截止起诉之日止);2.本案诉381.14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名称/姓名

名称/姓名类型原因调查处罚类型结论(如有)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1、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情节严重;2、2016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不准确,与实际数据差异较大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一、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2018年01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公告全文链接: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4372893?announceTime=2018-01-30
何宁(公司董事长)董事1、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情节严重;2、2016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不准确,与实际数据差异较大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二、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宁、时任副董事长兼总2018年01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公告全文链接: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4372893?announceTime=2018-01-30
甄建涛(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情节严重;2、2016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不准确,与实际数据差异较大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二、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宁、时任副董事长兼总2018年01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公告全文链接: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4372893?announceTime=2018-01-30

整改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做出以下整改措施,并完成了整改工作。1、进一步梳理了公司内控流程,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执行,优化人员配置,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适当调整;2、通过定期会议和不定期会议等多种渠道进行沟通,加强对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分析和检查;3、通过多种措施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和财务人员专业水平,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系统控制等方面进行优化整合;4、加强与外部监管部门的沟通和与年审会计机构的协调在今后的年报工作中,加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同时,加强与外部监管部门的沟通、汇报,及时将第三方督导力量传导到公司年报工作的关键环节;5、加强学习提高规范运作能力公司将不断组织财务部、审计部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培训,深入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深刻反思,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年报业绩预测、分析及报告机制,发现预测偏差及时披露,提升业绩预测的准确性、业绩修正的及时性。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2014 年 10 月,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以下简称“弘高创意”)完成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设 计”)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 承诺弘高设计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1,900 万元、29,800 万元、39,200 万元。如弘高设计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 则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应在承诺期内各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以其自本次交易中取得 的股份向公司支付补偿。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弘高设计 2016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50,035,462.97 元,较承诺数少 141,964,537.03 元。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应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 139,203,891.28 股,补偿现金 13,920,389.13 元。其中弘高慧目应补偿股份 70,782,809 股,现金 7,078,281 元,弘高中太应补偿 68,421,084 股,现金 6,842,109 元。截至目前,仅弘高慧目向公司支付了现金 7,078,281 元,其余补偿承诺均未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和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计量单位数量/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2.转移就业脱贫————
3.易地搬迁脱贫————
4.教育扶贫————
5.健康扶贫————
6.生态保护扶贫————
7.兜底保障————
8.社会扶贫————
9.其他项目————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否无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11,253,44459.59%-946-946611,252,49859.59%
3、其他内资持股611,253,44459.59%-946-946611,252,49859.5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611,251,55259.59%611,252,49859.59%
境内自然人持股1,8920.00%-946-946946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14,547,07940.41%946946414,548,02540.41%
1、人民币普通股414,547,07940.41%946946414,548,02540.41%
三、股份总数1,025,800,523100.00%001,025,800,523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 不适用甄秋影的高管锁定股解禁946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310,811,006310,811,006首发后限售股2017年10月15日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300,440,546300,440,546首发后限售股2017年10月15日
甄秋影1,892-946946高管锁定股2017年04月20日
合计611,253,444-9460611,252,498----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8,58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1,07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0.30%310,811,006310,811,006质押220,434,708
冻结310,811,006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29%300,440,546300,440,546质押203,691,061
冻结300,440,546
杨锡久境内自然人1.06%10,876,9211087692110,876,921
徐志祥境内自然人0.93%9,505,455-5000009,505,455
沈建平境内自然人0.47%4,867,598-2000004,867,598
刘爱娟境内自然人0.29%2,945,07229450722,945,072
刘素荣境内自然人0.28%2,909,92029099202,909,920
孙鹏境内自然人0.23%2,401,00024010002,401,000
宋卫东境内自然人0.22%2,266,50013065002,266,500
林钢境内自然人0.18%1,800,000-3500001,800,0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何宁甄建涛夫妇。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杨锡久10,876,921人民币普通股10,876,921
徐志祥9,505,455人民币普通股9,505,455
沈建平4,867,598人民币普通股4,867,598
刘爱娟2,945,072人民币普通股2,945,072
刘素荣2,909,920人民币普通股2,909,920
孙鹏2,401,000人民币普通股2,401,000
宋卫东2,266,500人民币普通股2,266,500
林钢1,800,000人民币普通股1,800,000
王珍1,786,500人民币普通股1,786,500
郑琰1,724,300人民币普通股1,724,3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何宁1997年08月13日91110114756729299Y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发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何宁2003年11月06日91110117756030277N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中介除外);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控股和参股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何宁本人中国
甄建涛本人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何 宁:1963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8月至今,任弘高慧目执行董事;2003年11月至今,任弘高中太执行董事;2006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弘高设计董事;1993年10月至2013年6月,任弘高工程董事。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甄建涛:1962年生,中国国籍,具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8月至今,任弘高慧目监事;2003年11月至今,任弘高中太监事;2006年7月至2017年8月,任弘高设计董事;1993年10月至2017年8月,任弘高工程董事;2014年11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
何宁董事长现任562014年11月03日00000
江五洲董事、总经理离任442015年04月14日2019年03月04日00000
韩力伟董事、副总经理现任512015年04月14日00000
宋暘监事现任442014年11月03日00000
孙志新副总经理现任512015年04月14日00000
施建民副总经理现任462016年09月14日00000
解超副总经理离任402017年06月09日2018年11月05日00000
贺利双财务总监现任582017年06月09日00000
高山监事现任672016年08月02日00000
梅绍华监事现任552017年05月26日0000
程岩董事会秘离任342017年2018年00000
书、副总经理09月23日01月30日
吴亚兵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462018年06月27日00000
王德宏独立董事现任532018年06月27日00000
朱时均独立董事现任552017年07月28日00000
何天董事、副总经理现任292018年06月27日00000
陈川独立董事现任472018年06月27日00000
侯祥监事现任322018年11月08日00000
何林贵副总经理离任552018年11月05日2019年03月04日00000
刘向飞监事现任392018年11月08日00000
李秉仁独立董事现任682018年06月06日
朱征夫独立董事离任552014年11月03日2018年04月25日
合计--00000
合计------------0000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江五洲董事、总经理离任2019年03月05因个人原因辞职
何林贵副总经理离任2019年03月05日因个人原因辞职
解超副总经理离任2018年11月05日因个人原因辞职
程岩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2018年01月30日因个人原因辞职
朱征夫独立董事离任2018年04月25日因个人原因辞职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公司董事主要工作经历

何 宁:1963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学博士在读,高级工程师。1997年8月至今,任弘高慧目执行董事;2003年11月至今,任弘高中太执行董事;2006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弘高设计董事;1993年10月至2013年6月,任弘高工程董事。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何 天:1990 年生,毕业于加拿大University of Toronto(多伦多大学),本科学历,拥有数学、历史双学士学位。毕业后直至2016 年底,在北美从事地产开发及金融工作,期间在多伦多亲自主持某一大型地产开发项目;2017 年 3 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职务,2018 年 6 月,任公司董事;2019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韩力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软件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2006年9月至2008年3月,北京澳斯特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6年1月,弘高设计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弘高设计董事长;2015年4月至今,弘高创意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弘高创意董事。

孙志新: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机电专业)。2003年,弘高装饰经营部副经理、经理;2009年至2016年3月,弘高装饰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弘高装饰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弘高创意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弘高创意董事。

李秉仁: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9月至2011年3月,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2011年5月至2017年3月,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德宏:1966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副教授。现任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从事会计学、审计学的教学与研究;2004 年 10 月至 2013 年 2月,任CSC 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担任研发中心经理;2013 年 5 月至2013 年 8 月,任CCC 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交付总监;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2014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时均:1964年出生;1985年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现为西南大学);研究生学历,编审,高级室内建筑师。先后就职于冶金工业部第十八治金建设公司、中国画报出版社、中国新闻社、中华建筑报社、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等单位。曾任《中华建筑报》社副总编辑、总编辑;现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总经济师。

陈川: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2年1月至1994年11月,任北京天成宝石公司销售部经理;1994年12月至1998年8月,任北京赛格经贸公司总经理;1998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赛格有限董事长;2014年6月至今担任赛格立诺董事长;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监事主要工作经历

梅绍华:1964年出生,中国籍,华中科技大学毕业,工学硕士,无境外居留权。曾任证券日报社副社长、《经济》杂志总编辑、经济日报特刊部常务副主任和高级编辑,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兼职教授、中国虚拟运营商产业联盟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5月至6月,弘高创意监事;2017年6月至今,弘高创意监事会主席。

宋 暘: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8月至2010年3月,任香港中小企业总会北京首席代表;2010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弘高设计监事;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高山: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3年11月至2015年12月,弘高装饰行政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行政系统负责人;人资行政系统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6年1月至今,弘高装饰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弘高创意职工监事。

刘向飞:1980年1月生,福建省宁德市人,大专学历,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2001年至2012年从事钢铁贸易与短租公寓行业。2016年,成立曼豪控股有限公司,兼任正华科技集团常务副总。目前在公司担任高级顾问,2018年11月担任弘高创意职工监事。

侯 祥:1987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毕业。2013至2014年,任北京中企会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至2018年,先后任北京中企会文化有限公司秘书长、集团总裁;2018年11月担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何宁:1963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学博士在读,高级工程师。1997年8月至今,任弘高慧目执行董事;2003年11月至今,任弘高中太执行董事;2006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弘高设计董事;1993年10月至2013年6月,任弘高工程董事。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何天:1990 年生,毕业于加拿大University of Toronto(多伦多大学),本科学历,拥有数学、历史双学士学位。毕业后直至2016年底,在北美从事地产开发及金融工作,期间在多伦多亲自主持某一大型地产开发项目;2017 年 3 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职

务,2018 年 6 月,任公司董事;2019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韩力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软件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2006年9月至2008年3月,北京澳斯特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6年1月,弘高设计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弘高设计董事长;2015年4月至今,弘高创意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弘高创意董事。

孙志新: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机电专业)。2003年,弘高装饰经营部副经理、经理;2009年至2016年3月,弘高装饰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弘高装饰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弘高创意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弘高创意董事。

施建民: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室内建筑师,室内设计工程师,曾获金艺奖亚太酒店设计大赛金奖、第八届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北京市装饰业设计杰出人物等奖项。2011年8月至2015年12月,弘高设计第一设计院院长、设计总监;2016年03月至今,弘高设计总经理、设计总监;2016年9月至今,弘高创意副总经理。

贺利双: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先后在天纬通讯华北大区总部担任财务经理,北京万利凯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财 务经理,2005 年至 2010 年,弘高装饰财务经理, 2010年至2015年7月,弘高装饰财务副总监,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弘高创意财务副总监、弘高装饰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今,弘高创意财务总监。

吴亚兵:1973 年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在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审计法务部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等职。2010年3月至2018年2月,任烽火电子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任弘高创意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何宁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7年08月13日
何宁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03年11月06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何宁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08月09日
何宁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3月07日
何宁北京弘高新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何宁诚泓融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何宁北京卓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何宁北京东弘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何宁中航装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何宁北京中天智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宁上海优山美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0月10日
何宁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1月23日
何宁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1月22日
何宁北京思雅姝丽商贸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08月31日
韩力伟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5年12月23日
韩力伟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7年10月20日
韩力伟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7年08月16日
韩力伟北京超限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04月25日
韩力伟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23日
韩力伟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22日
孙志新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3月08日
孙志新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23日
李秉仁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01月05日
李秉仁天筑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04月16日
王德宏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教授2014年09月01日
朱时均中装新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2012年04月01日
朱时均北京华建慧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07月07日
朱时均北京优装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6月28日
朱时均北京华建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经理2015年09月18日
朱时均中装艺高文化(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7月21日
施建民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03月07日
施建民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22日
施建民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3月15日
高山北京东弘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11月09日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一、*ST弘高2016年度财务报告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会在审计报告中表示,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主要原因是*ST弘高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出现重大缺陷。二、*ST弘高2016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不准确,与实际数据差异较大被交易所作出给予给予公司公开谴责的处分和公司董事长何宁、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甄建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能力、职务、绩效等提出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定。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确定,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薪酬与可变薪酬构成,固定薪酬为基本工资保持稳定,主要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职责、风险等确定,并参照公司人均薪酬增幅进行调薪。可变薪酬为年度绩效奖金,由公司绩效管理小组及推动小组负责收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键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年终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并结合公司年度利润完成情况、经营成果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何宁董事长56现任62.29
韩力伟董事、副总经理51现任52.15
江五洲董事、总经理44离任69.14
孙志新董事、副总经理51现任52.31
解超副总经理40离任36.74
贺利双财务总监58现任42.09
施建民副总经理46现任48.33
高山监事67现任22.75
李秉仁独立董事68现任12
王德宏独立董事53现任12
朱征夫独立董事55离任4
朱时均独立董事55现任12
陈川独立董事47现任6
刘向飞监事39现任2
侯祥监事32现任2
吴亚兵董秘46现任7.06
宋暘监事44现任12
何天董事、副总经理29现任8.74
何林贵副总经理54离任1.03
合计--------464.6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3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42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433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886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17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236
销售人员34
技术人员18
财务人员21
行政人员124
合计433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1
硕士8
本科182
专科167
专科以下75
合计433

2、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培训计划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各岗位的需要,针对不同部门和岗位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力图通过完善的内部培训系统来帮助员工成长。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机会,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公司重大事项,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在董事会领导下,公司由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制度及披露日期如下表:

序号制度名称修订时间信息披露载体
1公司章程(2014年10月)2014年10月18日《巨潮资讯网》
2公司章程(2014年12月)2014年12月17日《巨潮资讯网》
3公司章程(2015年1月)2015年1月6日《巨潮资讯网》
4公司章程(2016年1月)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5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6董事会议事规则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7监事会议事规则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9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10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11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1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13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14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15累计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16总经理工作细则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17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1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19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2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2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22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2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24内部审计制度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25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1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26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16年6月15日《巨潮资讯网》
27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10月)2015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
28公司章程(2017年10月)2017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
29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18年4月)2018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30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18年4月)2018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31公司章程(2018年10月)2018年10月23日《巨潮资讯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收到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有关文件。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业务独立性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销售与服务业务体系,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2、人员独立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及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设立了完整独立的职能部门和业务机构,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且与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严格分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取薪酬。3、资产完整性公司拥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房屋、商标、专利技术等资产,资产权属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亦不存在资产或资源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控制和占用的情形。4、机构独立性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依法建立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5、财务独立性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规范、独立并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财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开,实行独立核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直接干涉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财务人员由公司独立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18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60.28%2018年06月27日2018年06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59.59%2018年11月08日2018年11月0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81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李秉仁981002
朱征夫220000
王德宏972001
朱时均981002
陈川44000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 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 否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2018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经济形势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七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分别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制度、内部审计部工作报告及计划等事项进行讨论。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18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部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2018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议案》;2018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部2018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2018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2、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会议,讨论并同意先选举朱时均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方案。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 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关联。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在董事会的正确指导下积极调整经营思路,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任务。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19年04月24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发生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认定为财务报告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年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1)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3)缺乏重要的业务管理制度或制度运行系统性失效;(4)公司的重大或重要内控缺陷不能得到及时整改;(5)公司持续或大量出现重要内控缺陷。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错报涉及金额达到或超过当年利润总额的5%,就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或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达到或超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该缺陷为重大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或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达到或超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且不超过3%,该缺陷为重要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或造成直接财产损失不超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该缺陷为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19年04月22日
审计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201096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丁亚轩、梁涛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201096号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创意)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弘高创意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弘高创意,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27、(4)建造合同和附注六、24。

弘高创意主营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业务,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成本,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2018年

度,弘高创意由建造合同确认的收入为1,434,120,826.95元,占2018年度总收入的99.33%。建造合同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建造合同收入的准确确认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重大。管理层在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建造合同收入时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要在项目实施前对建造合同的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持续的评估和修订,因此我们将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针对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评价和测试管理层与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及预算成本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2)获取建造合同台账,选取工程项目样本,核对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复核关键合同条款,检查工程项目已完成工作量的确认依据,对已完成工作量执行函证程序,并重新计算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

(3)获取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建造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价管理层对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估计是否充分合理;

(4)选取工程项目样本,对本期发生的工程施工成本进行测试;

(5)选取工程项目样本,现场查看完工进度情况,与工程管理部门讨论确认工程完工程度,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比较;

(6)选取工程项目样本,对工程项目回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完工进度进行比较,分析现金流及工程回款的情况;

(7)检查财务报表和附注中与建造合同收入相关的列报和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会计估计变更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11和33以及附注六、2和4。

2018年6月7日,弘高创意发布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等部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由主要依据账龄分析法,变更为主要采用余额百分比和账龄分析法组合的方式,该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8年6月27日起执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弘高创意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629,302,377.13元,坏账准备余额911,020,123.02元,其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比例为80.80%,金额重大。

弘高创意管理层在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类型及不同信用风险特征,按历史损失经验及未来经济状况确定,这一过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会计估计变更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会计估计变更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关键审计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评估、测试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和计提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

(2)了解建筑工程装饰施工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以及应收款项的形成过程和结算模式;根据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在施、竣工、决算等不同阶段的差异进行判断与评估,并与管理层讨论会计估计变更的必要性及影响;

(3)将管理层划分应收款项组合类别的判断和依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判断和依据进行对比,分析不同风险特征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明显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评价管理层新的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充分地反映了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4)执行函证程序,测试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5)检查形成期末应收账款的施工合同,判断应收账款的组合类别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6)执行重新计算程序,复核应收款项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7)选取工程项目样本,核查期后回款情况,判断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8)检查附注中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和计提的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四、其他信息弘高创意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弘高创意2018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弘高创意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弘高创意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弘高创意、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弘高创意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弘高创意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弘高创意不能持续

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弘高创意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 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19年4月22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2,577,128.8576,671,852.3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3,723,090,712.823,989,162,371.94
其中:应收票据4,808,458.714,380,443.16
应收账款3,718,282,254.113,984,781,928.78
预付款项154,810,661.10154,509,481.1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01,874,483.4698,224,502.4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51,457,394.88282,026,516.33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0,170,718.751,027,385.30
流动资产合计4,343,981,099.864,601,622,109.5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7,502,887.5017,502,887.5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8,786,332.0811,891,511.97
在建工程824,413.68839,596.8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241,236.46512,732.6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81,158,560.89
递延所得税资产230,610,994.01205,941,570.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57,965,863.73317,846,860.77
资产总计4,601,946,963.594,919,468,970.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9,999,746.9774,197,186.37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802,050,916.513,100,741,874.36
预收款项78,698,549.90126,102,184.9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19,009,394.21383,796.61
应交税费88,607,219.48102,478,308.89
其他应付款195,046,188.95169,454,671.54
其中:应付利息214,104.34
应付股利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401,456,107.93393,140,328.62
流动负债合计3,634,868,123.953,966,498,351.3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3,634,868,123.953,966,498,351.33
所有者权益:
股本75,990,382.6675,990,382.66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86,671,335.03186,671,335.0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0,223,743.5330,223,743.5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665,748,999.85651,336,271.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58,634,461.07944,221,732.49
少数股东权益8,444,378.578,748,886.49
所有者权益合计967,078,839.64952,970,618.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601,946,963.594,919,468,970.31

法定代表人:何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利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贺利双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842,169.07791,029.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其中: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2,000,000.002,000,000.00
其他应收款107,254,891.35113,157,306.86
其中:应收利息12,577,645.847,691,426.64
应收股利38,575,735.78
存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80.00280.00
流动资产合计111,097,340.42115,948,616.1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7,502,887.5017,502,887.5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210,169,218.192,381,8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0,507.8573,880.96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24,600.0031,800.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227,737,213.542,399,408,568.46
资产总计2,338,834,553.962,515,357,184.5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9,999,746.9774,197,186.3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894,800.001,894,800.00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1,022,348.08
应交税费23,771.2047,057.33
其他应付款24,627,478.685,236,803.1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77,568,144.9381,375,846.8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77,568,144.9381,375,846.86
所有者权益:
股本1,025,800,523.001,025,800,52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854,199,476.001,854,199,476.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6,636,667.576,636,667.57
未分配利润-625,370,257.54-452,655,328.84
所有者权益合计2,261,266,409.032,433,981,337.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338,834,553.962,515,357,184.59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1,443,721,905.401,771,243,681.03
其中:营业收入1,443,721,905.401,771,243,681.0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436,769,276.321,950,285,606.59
其中:营业成本1,225,155,502.521,482,814,800.0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5,782,118.609,152,167.32
销售费用6,978,860.448,693,801.56
管理费用84,318,950.4997,890,734.46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5,450,095.3113,591,614.29
其中:利息费用8,992,113.867,113,004.27
利息收入213,717.55831,218.45
资产减值损失99,083,748.96338,142,488.92
加:其他收益360,348.6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43,571.2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323,494.6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0,636,472.29-178,498,354.33
加:营业外收入2,046,991.932,302,439.55
减:营业外支出805,712.348,856,411.7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1,877,751.88-185,052,326.57
减:所得税费用14,611,640.53-36,473,217.5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266,111.35-148,579,109.07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266,111.35-148,579,109.07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70,619.27-148,427,995.56
少数股东损益-304,507.92-151,113.5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7,266,111.35-148,579,109.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7,570,619.27-148,427,995.5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04,507.92-151,113.5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074-0.14
(二)稀释每股收益0.0074-0.1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何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利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贺利双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0.000.00
减:营业成本0.000.00
税金及附加36,354.733,879.3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9,536,566.1014,941,876.42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14,664.35-55,346.44
其中:利息费用-214,104.3412,600.83
利息收入7,227.7474,264.28
资产减值损失171,731,272.25176,292.80
加:其他收益74,810.7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35,753.4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81,014,718.01-14,530,948.66
加:营业外收入1,457,680.00
减:营业外支出1,002,662.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79,557,038.01-15,533,610.66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9,557,038.01-15,533,610.6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533,610.66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79,557,038.01-15,533,610.6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85,949,325.952,010,574,876.3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9,964,587.83195,871,984.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45,913,913.782,206,446,861.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55,556,972.252,134,339,621.9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3,820,385.67104,665,486.82
支付的各项税费69,996,557.70165,549,238.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7,697,465.54334,646,769.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77,071,381.162,739,201,116.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157,467.38-532,754,255.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0,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43,571.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9,907,960.7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907,960.74151,043,571.2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10,864.932,541,901.68
投资支付的现金164,5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0,864.93167,041,901.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697,095.81-15,998,330.4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9,999,746.976,197,186.37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6,000,000.007,078,281.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999,746.9713,275,468.1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4,197,186.3775,802,735.4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206,218.207,100,403.4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3,403,404.5782,903,138.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403,657.60-69,627,670.6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135,970.83-618,380,256.3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6,233,680.97664,613,937.2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7,369,651.8046,233,680.97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63,319,231.41209,555,607.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3,319,231.41209,555,607.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979,273.063,683,579.89
支付的各项税费1,750.003,879.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2,779,146.73141,489,071.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6,760,169.79145,176,530.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440,938.3864,379,076.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8,575,735.7817,135,753.4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575,735.78167,135,753.4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1,99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166,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6,011,99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575,735.781,123,763.4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9,999,746.976,197,186.37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078,281.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999,746.9713,275,468.1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9,197,186.3775,802,735.4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886,218.207,100,403.4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083,404.5782,903,138.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16,342.40-69,627,670.6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51,139.80-4,124,830.8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91,029.274,915,860.0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42,169.07791,029.27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75,990,382.66186,671,335.0330,223,743.53651,336,271.278,748,886.49952,970,618.9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75,990,382.66186,671,335.0330,223,743.53651,336,271.278,748,886.49952,970,618.9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4,412,728.58-304,507.9214,108,220.66
(一)综合收益总额7,570,619.27-304,507.927,266,111.3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842,109.316,842,109.31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6,842,109.316,842,109.31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75,990,382.66186,671,335.0330,223,743.53665,748,999.858,444,378.57967,078,839.64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75,990,382.66186,671,335.0330,223,743.53792,685,985.011,085,571,446.2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75,990,382.66186,671,335.0330,223,743.53792,685,985.011,085,571,446.2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41,349,713.748,748,886.49-132,600,827.25
(一)综合收益总额-148,427,995.56-151,113.51-148,579,109.0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7,078,281.828,900,000.0015,978,281.8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8,900,000.008,9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7,078,281.827,078,281.82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75,990,382.66186,671,335.0330,223,743.53651,336,271.278,748,886.49952,970,618.98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本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25,800,523.001,854,199,476.006,636,667.57-452,655,328.842,433,981,337.7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25,800,523.001,854,199,476.006,636,667.57-452,655,328.842,433,981,337.7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72,714,928.70-172,714,928.70
(一)综合收益总额-179,557,038.01-179,557,038.0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842,109.316,842,109.31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6,842,109.316,842,109.31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25,800,523.001,854,199,476.006,636,667.57-625,370,257.542,261,266,409.03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上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25,800,523.001,854,199,476.006,636,667.57-444,200,000.002,442,436,666.5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25,800,523.001,854,199,476.006,636,667.57-444,200,000.002,442,436,666.5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455,328.84-8,455,328.84
(一)综合收益总额-15,533,610.66-15,533,610.6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7,078,281.827,078,281.8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7,078,281.827,078,281.82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25,800,523.001,854,199,476.006,636,667.57-452,655,328.842,433,981,337.73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的历史沿革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系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光微电),东光微电前身系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

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于1998年8月31日成立,取得第320282110619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江苏省人民政府2003年4月21日苏政复[2003]41号文《省政府关于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2003年2月28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按1:1比例折股出资组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2,675,311.00元,并于2003年6月12日取得第320000210266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5年12月12日经东光微电股东会同意,东光微电将截止2005年5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中的20,000,000.00元按该日工商登记的股东投资比例转增资本,同时公司控制人沈建平先生及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每股人民币1.96元分别增资5,102,041股及20,408,163股。增资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185,515.00元,计为68,185,515股。2007年4月30日经公司东光微电大会同意,自然人丁达中以每股人民币2.12元增资11,814,485股。增资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计为80,000,000股。

根据2007年6月26日股权转让协议,东光微电股东詹文陆、徐志祥、林钢、李国华、丁达中将所持有的东光微电部分股权转让给沈建平等13人,转让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不变。

2008年2月28日东光微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320000000048470号。根据东光微电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86号)核准,东光微电2010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0,000.00元,并于2010年11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0,700万元。

东光微电已于2010年12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东光微电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东光微电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210万元,以东光微电2013年7月23日的股本10,7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转增3股,共计转增3,210万股,并已于2013年7月24日实施。转增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3,910万元。东光微电已于2013年9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2014年6月2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东光微电拟与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设计”)的全体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天陆”)、李晓蕊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东光微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如下:

重大资产置换:东光微电以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除6,000万元现金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持有的弘高设计的全部股权的等值资产进行置换,置出资产由弘高设计全体股东或其指定方承接。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7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置出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63,638.21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并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63,640.00万元;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洲评估”)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239231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置入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283,750.00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并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82,000.00万元。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评估价值差额部分为218,360.00万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及李晓蕊于2014年3月28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并于2014年6月6日签署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晓蕊关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光微电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根据上述协议,东光微电向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及李晓蕊发行股份,购买上述置入资产作价超出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即218,360.00万元)。

按照发行价格7.98元/股计算,本次拟发行股份的数量273,634,085股,每股面值1元。拟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发型股份(股)占发行后股本的比例
1弘高慧目126,295,812.0030.60%
2弘高中太122,081,851.0029.58%
3龙天陆21,042,461.005.10%
4李晓蕊4,213,961.001.02%
合计273,634,085.0066.30%

东光微电于2014年8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41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东光微电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

东光微电于2014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22号)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14年9月28日,弘高设计股东由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变更为东光微电,弘高设计并于当日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东光微电自此持有弘高设计100%的股份。

2014年9月10日,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东晨电子、沈建平签署了《置出资产交割协议》,各签署方同意:

(1)以2014年6月30日作为置出资产的交割基准日;

(2)以宜兴市东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晨电子”)作为其置出资产的承接主体,弘高慧目持有东晨电子46.16%的股权,弘高中太持有东晨电子44.61%的股权,沈建平持有东晨电子9.23%的股权;

(3)对于无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即可转移所有权的资产,其所有权自本公司将置出资产移交给东晨电子且东晨电子完成将其股权登记至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对于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方能转移所有权的资产,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及相关风险、义务和责任自东光微电将置出资产移交给东晨电子且东晨电子完成将其股权登记至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其所有权则自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转移至东晨电子且东晨电子完成将其股权登记至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

(4)过渡期的损益安排:过渡期指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交割完成日的期间,除东光微电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而发生的中介机构服务费外,置出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由弘高慧

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按其所持东晨电子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

2014年9月28日,东晨电子的股权已登记在弘高慧目、弘高中太与沈建平名下,其中:弘高慧目持有东晨电子46.16%的股权,弘高中太持有东晨电子44.61%的股权,沈建平持有东晨电子9.23%的股权。

2014年9月29日,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东晨电子、沈建平签署了《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各方确认《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的签署日即为资产交割完成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于2014年10月10日受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并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东光微电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73,634,085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273,634,085股)。本次股本增加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会师报字(2014)第2743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

东光微电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何宁先生、甄建涛女士、李强先生、沈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朱征夫先生、刘晓一先生、李秉仁先生、宋长发先生、王焱先生为东光微电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议案》。

东光微电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本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东光微电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本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何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甄建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甄建涛为东光微电总经理,全面负责运营管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东光微电累计对外发行股本总数为412,734,085股。

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议案》,2015年7月15日,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320000000048470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东光微电变更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4月1日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3536127D号的营业执照。

根据重组协议约定,弘高设计2015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本公司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减少注册资本和股本6,034,478.00元,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406,699,607.00元,股本为406,699,607.00元。

根据本公司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619,100,916.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5,800,523.00元。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系由资本公积转增形成,以本公司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222560股。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由于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未完成2016年业绩承诺,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现金方式进行业绩补偿,经计算,交易对方2016年分别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和补偿现金金额分别为139,203,893股、13,920,390元,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上述补偿股份并进行注销。

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全部处于司法轮候冻结状态,导致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

2、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注册资本:1,025,800,523元。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总部地址:北京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

3、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公司

经过重大资产重组后,2015年7月15日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320000000048470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变更为: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家具配饰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及创意;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及创意;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分类指引》,弘高设计的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景观设计、家具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门类下的装修装饰业(分类代码:E50)。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建筑装饰业为建筑业四大行业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划分,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属于建筑业的一个子行业,行业分类代码为E4900,是对建筑工程后期的装饰、装修和清理活动,以及对居室的装修活动的总称。建筑装饰业根据用户需要和环境要求,专门设计定做成套产品,是创造完美艺术空间的系统工程,是一个跨地区、跨部门的多产品、高技术的新兴行业。

4、公司的母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合计持有本公司59.59%的股份,共同成为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控股股东;何宁先生和甄建涛女士合计持有弘高慧目91.71%的股份,合计持有弘高中太95.26%的股份,共同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5、公司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简称“弘高设计”)全资子公司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弘高装饰”)全资孙公司
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弘高泰合”)弘高设计控股子公司
辽宁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辽宁弘高”)弘高装饰全资子公司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装修装饰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

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 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

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4、(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4(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

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1、建筑装饰、幕墙装饰、设计等行业
组合1:合同期内应收账款 (包括决算前应收未收的工程进度款及质保期内的质保金)余额百分比法
组合2:信用期内工程、设计应收款余额百分比法
组合3:账龄组合(包括逾期工程决算款、质保期满应收未收的质保金及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法
组合4: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其他方法
2、其他款项
组合1: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其他方法
组合2:履约及其他保证金余额百分比法
组合3:应收利息其他方法
组合4:应收股利其他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30.00%5.00%
1-2年50.00%10.00%
2-3年80.00%30.00%
3年以上100.00%
3-4年50.00%
4-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名称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组合1:合同期内应收账款(包括决算前应收未收的工程进度款及质保期内的质保金)5.00%
组合2:信用期内应收工程决算款10.00%
组合2:履约及其他保证金5.00%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
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装修装饰业

(1)存货的分类本公司存货分为工程施工、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建造合同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

工程施工的具体核算方法为:按照单个工程项目为核算对象。项目执行过程中,单个项目归集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费、施工机械费、其他直接费及相应的施工间接成本等。期末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的同时,确认工程施工毛利。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消后净额列示。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3、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直线法按下列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率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类别使用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0年5.004.75
土地使用权50年5.001.90

16、固定资产(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5年-10年10.009.00-18.00
机械设备年限平均法5年10.0018.00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年5.0019.00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年5.0031.67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17、在建工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装修装饰业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8、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9、生物资产20、油气资产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

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采用直线法计算摊销额时,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如下:

名称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
计算机软件5年0.00%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22、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3、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的设定受益计划,具体为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本公司聘请独立精算师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按现值列示,并将当期服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的设定受益计划,具体为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本公司聘请独立精算师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按现值列示,并将当期服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5、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B、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6、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四“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28、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装修装饰业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1)销售商品对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或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取得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按照设计合同规定的重要节点确认收入。即按已完成设计的重要节点工作量占总设计工作量的百分比和预计可收回合同金额确认收入。

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采用的方法:已完成设计的重要节点工作量占总设计工作量的比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采用的方法:已完成设计的重要节点工作量占总设计工作量的比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4)建造合同

期末,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本公司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区别情况处理:如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则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作为费用;如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则在发生时作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注:计算公式

公式一:完工进度=累计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

公式二:累计合同收入=完工进度×合同总收入

公式三:当期工程收入=累计合同收入-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合同收入

其中:预计总工程量为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所有施工步骤、施工程序所需的原材料、人工等费用的总工程预算造价;累计已完成工程量为已完成的工程量对应的预算造价总额,该完工进度需要得到监理单位或甲方在工程进度表上确认,具体确定过程如下:公司各项目部每季度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制作工程进度表,经成本部审核后将工程进度表及材料的使用证明等附加材料递交给监理单位或甲方,经监理单位或甲方核定后的回执确定完工进度。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工程量或工程内容变更,则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签证:

在工程量发生变更时,一般由公司出具签证单据,经监理单位及甲方确认后作工程变更签证,并于工程竣工结算时一并调整处理,但若累计变更工程量的造价超过原合同金额的5%且金额超过300万元时,则相应调整原预计的工程总造价和预算总成本,并据此确定完工百分比。补充合同:在原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及内容之外进行增项工程施工时,公司通常与甲方签订补充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同时根据补充合同约定的总造价和预算总成本相应调整原合同的总造价和预算总成本,并据此确定完工百分比。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

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公司首先按照项目合同所确定的总造价作为公司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实现的合同收入的总额;然后根据上述方法确定的完工百分比确认每个会计期间实现的营业收入。对当期完成决算的工程项目,按决算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余额作为当期收入;对当期完工但暂未决算的工程项目,按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余额作为当期收入,若实际已收到的工程款超过合同总价,则按已实现的收款确认总收入。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

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2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

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四、13“持有待售资产”相关描述。

(2)套期会计本公司不适用。(3)资产证券化本公司不适用。(4)分部报告公司以业务性质(装饰设计业务和装饰施工业务)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等。

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②企业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③企业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本公司执行此项会计政策对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序号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金额
增加+/减少-
1应收票据-4,380,443.16
应收账款-3,984,781,928.7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3,989,162,371.94
2
应付票据-38,783,035.80
应付账款-3,061,958,838.5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3,100,741,874.36
3应付利息-214,104.34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214,104.34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开始适用的时点备注
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特征在合同履行的在建、竣工、决算等不同阶段存在明显差异,装饰工程合同对进度款、结算款和质保金等款项的收取时点有明确约定,已到期应收款和未到期应收款在风险特征和管理实践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原有坏账计提方法没有考虑合同约定时点,按照原有坏账计提方法,存在部分款项尚未达到与甲方约定的收取时点,但公司已经按账龄计提了较大金额的坏账准备,原有坏账计提方法没有反映公司真实的回款风险。公司对建筑装饰、幕墙装饰、设计等业务按项目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类别进一步细化,更清晰客观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程度,有利于将财务报表数据与实际管理相结合,更有利于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及项目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8年6月27日开始执行。变更后会计估计详见附注四、11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2018年06月27日

3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3或5或6或11或17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7或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教育费附加应纳税所得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税所得额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2、税收优惠

弘高装饰下属的辽宁弘高经沈阳市国家税务局以《税种核定通知书》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按收入总额的15%计算。

3、其他

1、弘高设计汇总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2月27日发布《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即跨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总机构(母公司)为汇总纳税企业。母公司采用汇总纳税的方式,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各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含无形资产)三个因素的0.35、0.35、0.30的比例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将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2、弘高装饰汇总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2月27日发布《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即跨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总机构(母公司)为汇总纳税企业。

母公司采用汇总纳税的方式,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各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含无形资产)三个因素的0.35、0.35、0.30的比例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将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388,723.34584,978.04
银行存款101,840,136.9172,569,722.19
其他货币资金348,268.603,517,152.10
合计102,577,128.8576,671,852.33

其他说明

注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弘高装饰因与业主或供应商发生合同纠纷,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相关人民法院冻结,冻结金额共计35,057,477.05元,其中冻结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包括:

交通银行松榆里支行24,866,432.87元,工商银行海南万宁人民西路支行2,339,004.50元,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2,072,649.85元,浦发银行西安文景路支行1,311,914.71元,建行北京中轴路支行1,115,104.69元。

注2:其他货币资金中,150,000.00元系履约保函的保证金。

注3: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因抵押、质押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3、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4,808,458.714,380,443.16
应收账款3,718,282,254.113,984,781,928.78
合计3,723,090,712.823,989,162,371.94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1,60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4,808,458.712,780,443.16
合计4,808,458.714,380,443.16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商业承兑票据49,923,756.30
合计49,923,756.30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629,302,377.13100.00%911,020,123.0219.68%3,718,282,254.114,787,819,491.33100.00%803,037,562.5516.77%3,984,781,928.78
合计4,629,302,377.13100.00%911,020,123.0219.68%3,718,282,254.114,787,819,491.33100.00%803,037,562.5516.77%3,984,781,928.78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25,322,047.827,596,614.3530.00%
1至2年54,471,115.6827,235,557.8450.00%
2至3年378,261,650.42302,609,320.3480.00%
3年以上381,044,654.27381,044,654.27100.00%
合计839,099,468.19722,622,284.2310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组合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合同期内应收账款组合3,729,726,293.66186,486,314.695.00%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组合60,476,615.286,047,661.5310.00%
合计3,790,202,908.94192,533,976.225.0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07,982,560.47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966,467,340.08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20.89%,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33,005,091.92元。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应收款项 组合类别占应收账款总额 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523,093,840.20合同期内应收款项11.3026,154,692.01
第二名130,071,163.99合同期内应收款项2.816,503,558.20
第三名122,003,628.48合同期内应收款项2.646,100,181.42
第四名102,160,049.60合同期内应收款项2.215,108,002.48
第五名89,138,657.81账龄组合应收款项1.9389,138,657.81
合计966,467,340.0820.89133,005,091.92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51,653,378.7533.38%129,951,664.0584.11%
1至2年79,857,279.7151.58%13,357,332.918.64%
2至3年12,406,041.118.01%9,558,978.336.19%
3年以上10,893,961.537.03%1,641,505.901.06%
合计154,810,661.10--154,509,481.19--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63,146,594.12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40.80%。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预付账款总额 的比例(%)账龄未结算原因
第一名供应商36,208,103.1123.391年以内、1-2年未完工
第二名供应商8,436,371.595.451-2年未完工
第三名供应商8,012,659.375.181年以内、1-2年未完工
第四名供应商5,400,000.003.491-2年未完工
第五名供应商5,089,460.053.291-2年未完工
合计63,146,594.1240.80

其他说明:

5、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01,874,483.4698,224,502.45
合计101,874,483.4698,224,502.45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13,623,590.12100.00%11,749,106.6610.40%101,874,483.46118,872,420.62100.00%20,647,918.1717.37%98,224,502.45
合计113,623,590.12100.00%11,749,106.6610.40%101,874,483.46118,872,420.62100.00%20,647,918.1717.37%98,224,502.4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18,063,180.52903,159.035.00%
1至2年9,840,862.31984,086.2210.00%
2至3年5,809,245.191,742,773.5530.00%
3至4年3,204,136.391,602,068.2050.00%
4至5年5,590,054.654,472,043.7280.00%
5年以上1,206,459.041,206,459.04100.00%
合计43,713,938.1010,910,589.76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组合名称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履约及其他保证金16,770,337.99838,516.905.00%
合计16,770,337.99838,516.9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422,986.17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10,321,797.68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53,030,765.0453,233,293.17
备用金8,121,316.209,494,249.53
往来款51,624,587.8350,039,020.99
其他846,921.056,105,856.93
合计113,623,590.12118,872,420.62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往来款6,842,109.316.02%
江苏中联奥特莱斯石材城有限公司往来款4,900,000.004.31%
李钱栋工程项目借款3,866,489.903.40%252,313.01
北京利业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保证金3,490,000.003.07%
智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3,000,000.002.64%
合计--22,098,599.21--19.44%252,313.01

6、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251,457,394.88251,457,394.88282,026,516.33282,026,516.33
工程施工
合计251,457,394.88251,457,394.88282,026,516.33282,026,516.33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否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金额
累计已发生成本5,112,795,661.32
累计已确认毛利1,125,448,072.63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5,986,786,339.07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251,457,394.88

其他说明: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未抵扣的进项税10,170,718.751,027,385.30
合计10,170,718.751,027,385.30

其他说明: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17,502,887.5017,502,887.5017,502,887.5017,502,887.50
按成本计量的17,502,887.5017,502,887.5017,502,887.5017,502,887.50
合计17,502,887.5017,502,887.5017,502,887.5017,502,887.50

(2)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本期现金红利
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北京东邦御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02,887.503,502,887.505.00%
北京中装华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0,000.004,000,000.0010.00%
嘉兴市红石弘高股10,000,00010,000,00030.00%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00
合计17,502,887.5017,502,887.50--

9、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8,786,332.0811,891,511.97
合计8,786,332.0811,891,511.97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322.0820,369,564.594,717,435.181,831,070.7326,921,392.58
2.本期增加金额110,033.3072,153.43182,186.73
(1)购置110,033.3072,153.43182,186.73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1,107,317.351,107,317.35
(1)处置或报废1,107,317.351,107,317.35
4.期末余额3,322.0820,369,564.593,720,151.131,903,224.1625,996,261.96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322.0810,404,327.693,337,300.701,284,930.1415,029,880.61
2.本期增加金额1,807,607.85584,864.55407,041.292,799,513.69
(1)计提1,807,607.85584,864.55407,041.292,799,513.69
3.本期减少金额619,464.42619,464.42
(1)处置或报废619,464.42619,464.42
4.期末余额3,322.0812,211,935.543,302,700.831,691,971.4317,209,929.8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157,629.05417,450.30211,252.738,786,332.08
2.期初账面价值8,786,332.081,380,134.48546,140.5911,891,511.97

10、在建工程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824,413.68839,596.88
合计824,413.68839,596.88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泛微协同办公软件747,490.60747,490.60747,490.60747,490.60
办公室装修工程92,106.2892,106.28
PKPM施工软件集成系统76,923.0876,923.08
合计824,413.68824,413.68839,596.88839,596.88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泛微协同商务软件998,000.00747,490.60747,490.6074.90%74.9其他
合计998,000.00747,490.60747,490.60------

11、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399,495.891,399,495.89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399,495.891,399,495.8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886,763.22886,763.22
2.本期增加金额271,496.21271,496.21
(1)计提271,496.21271,496.2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158,259.431,158,259.4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41,236.46241,236.46
2.期初账面价值512,732.67512,732.67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12、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房屋租赁费68,875,000.002,770,833.3366,104,166.67
办公楼装修5,734,734.742,824,619.072,910,115.67
保理手续费6,548,826.156,548,826.15
合计81,158,560.8912,144,278.5569,014,282.34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2016年将持有的若干交易合同中对买方(即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共计285,766,961.41元,转让给龙信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了动产权属统一质押和转让登记。本公司实际收到保理公司271,478,613.34元,另14,288,348.07元手续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并按照保理合同期限分两年对该笔保理手续费进

行摊销。

1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922,443,976.04230,610,994.01823,460,552.32205,865,138.08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305,731.1276,432.78
合计922,443,976.04230,610,994.01823,766,283.44205,941,570.86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230,610,994.01205,941,570.86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亏损60,183,480.3651,423,854.86
资产减值准备325,253.64224,928.40
合计60,508,734.0051,648,783.26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18年471,357.54499,952.37
2019年1,117,664.901,117,664.90
2020年25,665,742.9625,665,742.96
2021年7,009,107.907,009,107.90
2022年17,131,386.7317,131,386.73
2023年8,788,220.33
合计60,183,480.3651,423,854.86--

其他说明:

14、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49,999,746.9774,197,186.37
合计49,999,746.9774,197,186.37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公司向宁波银行借款49,999,746.97元,由股东弘高慧目用其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宁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1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票据22,134,581.2538,783,035.80
应付账款2,779,916,335.263,061,958,838.56
合计2,802,050,916.513,100,741,874.36

(1)应付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22,134,581.2538,783,035.80
合计22,134,581.2538,783,035.8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2)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1,059,353,157.631,643,769,707.36
1至2年769,630,701.321,219,537,175.05
2至3年789,553,249.04161,435,746.83
3至4年151,836,046.2828,590,245.07
4至5年4,861,032.498,307,391.29
5年以上4,682,148.50318,572.96
合计2,779,916,335.263,061,958,838.56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第一名46,000,000.00未完工结算
第二名43,555,835.86未完工结算
第三名41,437,576.38未完工结算
第四名37,492,431.52未完工结算
第五名34,895,491.98未完工结算
合计203,381,335.74--

其他说明:

16、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16,537,257.6189,514,264.71
1至2年17,683,421.0727,609,564.73
2至3年31,299,880.096,091,000.20
3至4年9,378,763.242,386,102.87
4至5年3,523,575.46255,600.00
5年以上275,652.43245,652.43
合计78,698,549.90126,102,184.94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第一名6,779,405.00未完工结算
第二名3,381,747.53未完工结算
第三名2,900,000.00未完工结算
第四名2,800,038.13未完工结算
第五名2,492,420.54未完工结算
合计18,353,611.20--

17、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89,404.1193,324,538.1174,698,940.5118,815,001.7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94,392.508,354,792.208,354,792.20194,392.50
三、辞退福利451,340.00451,340.00
合计383,796.61102,130,670.3183,505,072.7119,009,394.21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07,644.0078,811,686.2460,186,088.6418,733,241.60
2、职工福利费5,910,994.055,910,994.05
3、社会保险费1,225.115,347,112.845,347,112.841,225.11
其中:医疗保险费1,225.114,603,267.244,603,267.241,225.11
工伤保险费375,730.42375,730.42
生育保险费368,115.18368,115.18
4、住房公积金80,535.003,202,665.003,202,665.0080,535.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52,079.9852,079.98
合计189,404.1193,324,538.1174,698,940.5118,815,001.71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194,392.508,023,886.048,023,886.04194,392.50
2、失业保险费330,906.16330,906.16
合计194,392.508,354,792.208,354,792.20194,392.50

其他说明:

18、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56,500,515.5464,442,259.80
企业所得税20,375,576.5525,123,481.91
个人所得税324,943.62648,776.58
城市维护建设税5,669,950.526,095,233.12
教育费附加3,406,101.693,692,777.14
地方教育费附加2,330,131.562,475,780.34
合计88,607,219.48102,478,308.89

其他说明:

19、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214,104.34
其他应付款195,046,188.95169,240,567.20
合计195,046,188.95169,454,671.54

(1)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214,104.34
合计214,104.34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金33,522.85685,000.00
往来款126,013,753.15127,812,194.69
其他68,998,912.9540,743,372.51
合计195,046,188.95169,240,567.20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深圳多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49,171,878.81未结算
北京天圆祥泰置业有限公司14,474,095.14未结算
北京夏德勤咨询顾问有限公司8,485,330.21未结算
大连银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767,142.00未结算
合计78,898,446.16--

其他说明

20、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115,689,146.52107,373,367.21
保理款项285,766,961.41285,766,961.41
合计401,456,107.93393,140,328.62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 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注1、根据财政部发布《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说后,“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应在“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注2、本公司2016年将持有的若干交易合同中对买方(即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共计285,766,961.41元,转让给龙信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了动产权属统一质押和转让登记。本公司实际收到保理公司271,478,613.34元,另14,288,348.07元手续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并按照保理合同规定的期限按照两年对该笔手续费进行摊销。

21、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75,990,382.6675,990,382.66

其他说明:

22、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20,530,355.26120,530,355.26
其他资本公积66,140,979.7766,140,979.77
合计186,671,335.03186,671,335.03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期初股本溢价120,530,355.26元成因:

2011年9月,龙天陆以150,000,000.00元增资弘高设计,取得2,499,187.52元的股份,所占比例为7.69%,其余147,500,812.48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15年弘高设计以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增加实收资本17,500,812.48元,故资本公积减少17,500,812.48元,在编制弘高创意的合并财务报表时,假定弘高设计原股东保持在合并后报告主体中享有与其在本公司中同等的权益,则资本公积应减少26,397,229.85元,两者合计121,103,582.63元。弘高设计2015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弘高中太、弘高慧目进行缩股,换算成弘高设计增发573,227.37元,则资本公积减少573,227.37元。

注2、期初其他资本公积66,140,979.77元成因:

2013年12月25日,弘高设计以5,000,000.00元的价格购买何宁持有的弘高装饰10%的股份,

其2013年末的净资产为276,617,186.91元,10%的份额为27,661,718.69元,购买价格与净资产份额的差额22,661,718.69元计入本公司的资本公积。本公司在2014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置出除货币资金6000万元以外的全部股权和经营性资产,故此6000万元货币资金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作为其他资本公积;同时,以法律上的子公司弘高设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假定弘高设计原股东保持在合并后报告主体中享有与其在本公司中同等的权益,则弘高设计假定增发股本16,520,737.92元,故合并财务报表的股本增加16,520,737.92元,则其他资本公积减少16,520,737.92元,两者合计2014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43,479,262.08元。截止2014年末,其他资本公积为66,140,980.77元。弘高设计2015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弘高设计以1元价格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减少资本公积1元。

23、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30,223,743.5330,223,743.53
合计30,223,743.5330,223,743.53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4、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651,336,271.27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651,336,271.2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70,619.27
其他陶正因素说明7,570,619.27
期末未分配利润665,748,999.8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434,120,826.951,221,862,684.021,770,352,445.011,482,705,813.36
其他业务9,601,078.453,292,818.50891,236.02108,986.68
合计1,443,721,905.401,225,155,502.521,771,243,681.031,482,814,800.04

26、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2,165,268.803,531,047.02
教育费附加992,648.491,618,037.54
土地使用税1,000.00
车船使用税31,850.0030,616.67
印花税1,200,988.001,746,349.00
地方教育费附加698,405.791,071,685.94
其他692,957.521,153,431.15
合计5,782,118.609,152,167.32

其他说明:

27、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384,502.14
福利费95,955.2076,203.75
职工教育经费9,100.008,100.00
社会保险费138,296.30
住房公积金36,921.00
业务招待费1,985,029.092,796,583.51
交通燃料费292,514.20448,859.90
差旅费2,496,248.133,237,543.11
通讯费788.62
办公费322,668.62726,251.28
广告宣传费63,245.03
其他1,216,837.141,337,014.98
合计6,978,860.448,693,801.56

其他说明:

28、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45,913,217.7944,914,396.44
福利费5,835,338.858,177,894.86
工会经费10,848.0012,339.60
职教经费42,629.5867,256.20
社会保险费8,332,301.346,864,797.81
住房公积金1,809,155.001,829,589.56
固定资产折旧2,799,513.692,589,723.73
无形资产摊销271,496.21277,844.38
待摊费用摊销1,021,545.451,969,789.84
办公费991,955.532,160,534.87
修理费714,856.46757,490.17
差旅费1,766,551.773,414,027.73
小车费1,214,276.901,556,067.12
通讯费127,695.75108,454.94
业务招待费953,595.052,409,132.97
水电费397,772.43601,583.52
广告宣传费212,712.811,408,936.33
中介服务费5,557,668.997,996,517.41
会议费797,051.25197,238.43
咨询费498,245.03242,780.34
租赁费1,872,091.522,626,880.13
其他3,178,431.097,707,458.08
合计84,318,950.4997,890,734.46

其他说明:

29、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8,992,113.867,113,004.27
利息收入-213,717.55-831,218.45
手续费6,671,699.007,309,828.47
合计15,450,095.3113,591,614.29

其他说明:

30、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99,083,748.96338,142,488.92
合计99,083,748.96338,142,488.92

其他说明:

31、其他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360,348.61

32、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43,571.23
合计543,571.23

其他说明:

3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 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13,323,494.6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134,838.47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长期待摊费用处置利得13,458,333.07
非货币性交换利得
合计13,323,494.60

34、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1,459,630.002,300,730.001,459,630.00
其他587,361.931,709.55587,361.93
合计2,046,991.932,302,439.552,046,991.9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17年度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贷奖”支持资金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奖励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1,457,680.000.00与收益相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补助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补助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1,950.000.00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35、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1,002,662.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1,519.0811,519.08
赔偿金、违约金支出3,770,000.00
罚款支出243.8520,000.00243.85
税收滞纳金793,508.134,061,898.58793,508.13
其他441.281,851.21441.28
合计805,712.348,856,411.79805,712.34

其他说明:

3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39,281,063.6847,905,624.65
递延所得税费用-24,669,423.15-84,378,842.15
合计14,611,640.53-36,473,217.50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21,877,751.8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5,469,437.97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5,604,748.1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347,548.08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7,148.71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197,055.09
所得税费用14,611,640.53

其他说明

37、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企业往来款104,141,960.4275,846,479.16
投标保证金52,190,746.9696,881,158.70
职工还款786,588.9413,071,945.61
其他2,845,291.5110,072,401.18
合计159,964,587.83195,871,984.6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企业往来款82,337,002.71147,409,078.72
投标保证金53,025,390.86105,345,939.69
职工借款3,907,358.9618,989,307.68
销售费用4,337,940.576,114,494.54
管理费用17,372,671.8723,811,799.13
其他6,717,100.5732,976,149.24
合计167,697,465.54334,646,769.0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返回分红款7,078,281.82
其他个人借款36,000,000.00
合计36,000,000.007,078,281.82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偿还其他个人借款30,000,000.00
合计30,0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7,266,111.35-148,579,109.07
加:资产减值准备99,083,748.96338,142,488.9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799,513.692,589,723.73
无形资产摊销271,496.21277,844.3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2,144,278.5516,537,857.8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323,494.6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519.082,073.72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8,992,113.867,113,004.2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43,571.2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4,669,423.15-84,378,842.1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0,569,121.45-48,149,176.7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223,908,510.19142,108,194.3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069,606,057.41-757,874,743.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157,467.38-532,754,255.1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67,369,651.8046,233,680.9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46,233,680.97664,613,937.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135,970.83-618,380,256.32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67,369,651.8046,233,680.97
其中:库存现金388,723.34584,978.0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66,782,659.8645,451,590.4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198,268.60197,112.50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7,369,651.8046,233,680.97

其他说明:

3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4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35,057,477.05因装修装饰合同纠纷被法院冻结
货币资金150,000.00履约保函的保证金
合计35,207,477.05--

其他说明:

41、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 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2017年度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贷奖”支持资金1,457,680.002017年度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贷奖”支持资金1,457,680.00
2017年度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贷奖”支持资金1,950.00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补助款1,950.00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其他说明:

42、其他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北京市昌平区公共装饰设计100.00%直接投资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京市朝阳区技术开发、咨询、设计60.00%直接投资
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北京市朝阳区工程咨询、勘察、设计51.00%直接投资
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北京市朝阳区工程咨询51.00%直接投资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北京市昌平区公共装饰施工100.00%直接投资
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北京市朝阳区服务业51.00%直接投资
辽宁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辽宁沈阳市铁西区公共装饰施工100.00%直接投资
直接投资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40.00%-317,122.563,531,864.38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8,948,605.2869,794.969,018,400.24188,739.29188,739.298,954,519.93675,029.119,629,549.047,081.687,081.68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北京弘高元-792,806.41-792,806.4186,549.15-377,532.64-377,532.64-1,294,760.05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 元

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 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认的损失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款项有关。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应收账款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客户或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保证金、备用金、往来款等,公司对此等款项与相关经济业务一并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2、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其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银行借款或向控股股东的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借款协议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工具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2018.12.31

账面余额合同期、履约保证金及关联方信用期内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102,577,128.85102,577,128.85
应收账款4,629,302,377.133,729,726,293.660,476,615.2825,322,047.8254,471,115.68759,306,304.69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113,623,590.1269,909,652.0218,063,180.529,840,862.3115,809,895.27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49,999,746.9749,999,746.97
应付账款2,779,916,335.261,059,353,157.63769,630,701.32950,932,476.31
其他应付款195,046,188.9577,863,874.5951,303,374.0465,878,940.32

(续上表)

2017.12.31

项目账面余额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76,671,852.3376,671,852.33
应收账款4,787,819,491.331,348,315,643.481,980,597,714.381,458,906,133.47
其他应收款118,872,420.6274,709,429.6215,373,272.0928,789,718.91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74,197,186.3774,197,186.37
应付账款3,061,958,838.561,643,769,707.361,219,537,175.05198,651,956.15
其他应付款169,240,567.2095,326,614.3760,027,939.1413,886,013.69

3、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

(2)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因汇率变动产生的风险。本公司无外汇风险。4、资本风险管理本公司的资本风险管理政策是保障公司持续经营,为股东提供回报和为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利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本公司的资本结构包括短期借款、银行存款及本公司所有者权益。管理层通过考虑资金成本及各类资本风险而确定资本结构。本公司将通过派发股息、发行新股或偿还银行借款平衡资本结构。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平谷区服务业1,049.8029.29%29.29%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平谷区服务业1,962.8830.30%30.30%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何宁、甄建涛。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1在子公司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亿龙恒嘉珠宝设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果洛州敦珠格萨尔文化有限公司母公司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连云港宏逸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北京东弘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弘高慧目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上海优山美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弘高慧目的控股子公司
北京卓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弘高慧目的控股子公司
诚泓融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弘高慧目的控股子公司
北京弘高新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弘高慧目和实际控制人有重大影响
嘉兴市红石弘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母公司持股
北京中装华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持股
智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的股东
金鑫母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的股东
北京青旅领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的股东
江苏中联奥特莱斯石材城有限公司母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的股东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受托/承包资产类型受托/承包起始日受托/承包终止日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委托/出包资产类型委托/出包起始日委托/出包终止日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 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北京卓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212.50
应收账款北京弘高新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2,850.00
其他应收款江苏中联奥特莱斯石材城有限公司4,900,000.004,900,000.00
其他应收款智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003,000,000.00
其他应收款金鑫1,000,000.001,000,000.00
其他应收款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6,842,109.31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7、关联方承诺8、其他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重要承诺事项无。2、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①弘高装饰被起诉情况如下:

序号原告诉讼标的 (元)起诉理由截至2018年12月31日案件状态情况截至报告出具日案件状态情况起讼日期诉讼其他事项
1青岛三利集团 有限公司7,900,106.9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二审审理中2013/6/20
2邯郸市博地房 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2,990,000.0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申请中再审申请中2015/1/19
3反诉人:天津 安泰民生文化30,443,134.8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重审中二审发回重中2016/3/31

发展有限公司

4反诉人:河南托斯卡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3,868,605.6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重审中一审重审中2016/6/1
5北京森洪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195,469.61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二审审理中2016/10/9
6中业天成(北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849,611.6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2016/11/14
7三边俱乐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8,651,563.3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2017/5/9
8北京一轻研究院3,811,400.00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一审已调解2017/10/11
9北京居然之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7,969,377.24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2018/1/11
10戴路纲2,129,000.0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2018/3/29
11北京弘升创展商贸有限公司331,544.00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执行中2018/5/11
12北京弘升创展商贸有限公司90,000.00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执行中2018/5/11
13北京弘升创展商贸有限公司486,050.00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执行中2018/5/11
14北京弘升创展商贸有限公司2,040,000.00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执行中2018/5/11
15北京世纪红杉家具有限公司4,038,627.0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一审已调解2018/5/17
16塞维斯(北京)建筑装饰有限公司1,563,636.5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5/23
17北京北方厂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510,000.0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二审审理中2018/6/7
18上海欣旺壁纸有限公司1,025,494.06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执行中2018/8/6
19北京誉佳诚信商贸有限公司1,311,542.06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执行中2018/8/22
20天津钰瑞龙建材销售有限公1,190,000.00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2018/8/27

21北京泽瑞祥业金属技术有限公司1,894,095.37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已调解,款未付走款中2018/8/31
22苏州鑫基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1,729,454.12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已调解,款未付走款中2018/10/15
23北京瑞达东升石材有限公司2,043,807.87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11/15
24北京中青嘉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2,952,115.00加工合同纠纷一审已调解,款未付走款中2018/12/12
25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800,000.0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5/4/20
26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900,000.0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5/4/20
27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600,000.0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5/4/20
28北京市仲航金属结构厂421,174.0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2017/2/8
29北京立家美居建材有限公司467,964.81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中执行中2017/5/18
30冯广昌62,969.34劳动争议纠纷一审审理中二审审理中2017/6/21
31马乃毕又320,006.0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理中再审审理中2017/10/23
32北京盈祥鼎瑞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232,183.55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二审已调解2017/12/1
33北京晶晶岛照明器材经营部458,959.60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执行中2017/12/22
34北京市永明创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129,268.05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二审审理中2017/12/26
35许长发劳动争议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1/23
36王庆辉170,683.34劳动争议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2/22
37大同市新光大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455,384.42定作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3/7
38合肥普炀电气设备有限公司148,558.3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二审审理中2018/4/10
39日照市东港区居安防水材料48,683.0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4/11

经销处

40北京金海丰帆木业有限公司693,437.20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执行中2018/4/16
41甘井子区华北路日升石材经销处180,000.00不当得利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4/28
42王强103,260.00劳动争议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5/3
43北京东方绿林家具有限公司756,075.00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执行中2018/6/14
44北京东方绿林家具有限公司418,270.44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执行中2018/6/14
45北京东方绿林家具有限公司306,415.77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执行中2018/6/14
46北京弘升创展商贸有限公司331,544.00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执行中2018/5/11
47北京弘升创展商贸有限公司90,000.00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执行中2018/5/11
48北京弘升创展商贸有限公司486,050.00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执行中2018/5/11
49北京易特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11,566.00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5/31
50许艳萍139,976.4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6/4
51洛阳市洛龙区福兴隆保温材料商店71,901.10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6/4
52洛阳市西工区千龙建材商行419,579.60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6/4
53北京东方绿林家具有限公司165,992.52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执行中2018/6/14
54洛阳市西工区泰合建材商行183,935.70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6/27
55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飞云防盗门总经销处86,441.22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6/27
56上海名锐实业有限公司36,327.00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执行中2018/7/17
57洛阳市西工名优建材城通达石材经营部35,396.19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7/26
58洛阳市涧西区鸿升建材商行11,882.28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7/27
59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冠不锈钢制品厂26,891.30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7/27
60洛阳市洛龙区麻五星五金电料商行44,683.69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7/27
61黄耀华16,958.65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7/7/28
62海口匡福电气设备有限公司190,645.00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2018/8/2
63定州市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661,800.00买卖合同纠纷仲裁审理中2018/8/6
64上海欣旺壁纸有限公司1,025,494.06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8/6
65北京凯世宏科贸有限公司128,576.00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执行中2018/8/27
66北京宏盛润丰石材经营部145,706.09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已调解,款未付走款中2018/8/31
67北京久盛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462,104.87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已调解,款未付走款中2018/8/31
68北京国兴时代家具有限公司818,282.3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9/3
69长沙市开福区鸿天翔装饰材料商行141,285.00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9/5
70王如权15,063.79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9/5
71天津钰瑞龙建材销售有限公司598,625.00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走款中2018/9/7
72朱俊聪170,841.19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已调解,款未付执行中2018/9/11
73美通纳(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12,629.88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执行中2018/9/17
74云浮市日光石业有限公司212,624.11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2018/9/26
75北京弘山广元石材有限公司100,736.3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2018/9/29
76北京湘美伦建材有限公司158,000.00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2018/9/29
77北京九鼎久仁家居装饰有限公司177,449.10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已调解,款未付走款中2018/9/28
78北京美丽雅伟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98,944.89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已调解,款未付走款中2018/9/28
79上海奥帅实业有限公司809,866.00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10/12
80金盛铝业(廊坊)有限公司869,704.37承揽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2018/10/18
81北京万融时泰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71,511.36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2018/10/26
82北京建谊林门窗科技有限公司32,359.00承揽合同纠纷一审已调解,款未付2018/11/7
83张永涛362,439.80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仲裁审理中一审审理中2018/11/12
84沈阳飞仕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293,550.00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执行中2018/11/15
85杨德军31,908.00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仲裁审理中一审审理中2018/11/16
86北京佑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66,000.00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2018/11/23
87唐山市路北区汇宇建筑设备租赁站499,593.00租赁合同纠纷一审已调解,款未付2018/12/5
88北京荣盛瑞锦装饰有限公司838,138.90加工合同纠纷一审已调解,款未付执行中2018/12/12
89袁德才326,237.00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执行中2018/12/17
90北京欧德雅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88,648.00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二审审理中2018/12/14
91北京龙头天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2,369.31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2018/12/24
92吉林省久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80,000.00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二审审理中2018/12/24
93阜阳市同济装饰有限公司269,942.00买卖合同纠纷仲裁审理中2018/12/29

?弘高装饰为原告的诉讼事项情况如下:

序号被告诉讼标的(元)起诉理由截至2018年12月31日案件状态截至报告出具日 案件状态情况
1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廊坊党校工作组28,180,000.0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中
2东方通汇(北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319,613.00设计合同纠纷执行中
3河北盛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10,872.4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中
4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102,078,679.3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
5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103,048,623.1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
6北京鸿业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0,000.00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
7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天津安泰民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294,939.0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
8河南托斯卡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3,868,605.6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重审中
9北京乐蓓君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王靓、翟涛涛2,100,000.0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
10中业天成(北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429,542.85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
11北京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65,037.15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
12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45,992,289.4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审理中
13北京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00.00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
14北京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0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
15北京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73,400.44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
16北京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18,851.35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
17北京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7,650.84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
18北京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890,651.4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
19陕西华威世达实业有限公司1,025,934.9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
20香河三田雍泓大酒店有限公司2,591,507.6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
21长白山保护区新奇世界体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748,054.4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中
22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腾龙物业有限公司104,852.9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中
23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腾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22,411.3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中
24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901,799.5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
25成都市水碾河商场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招投标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
26北京弘轩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0招投标合同纠纷执行中执行中
27北京中弘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0招投标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
28北京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0招投标合同纠纷执行中执行中
29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200,000.00招投标合同纠纷执行中执行中
30北京京安富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786,673.3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审理中执行中
31大乘金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87,478.3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审理中执行中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结清保函的金额为52,959,575.15元。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经营管理情况,本公司划分为管理总部、装饰施工业务和装饰设计业务,采用的会计政策同本附注四披露的相关会计政策。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项目装饰施工业务装饰设计业务分部间抵销2018年装饰设计合并
流动资产4,166,151,496.93263,437,059.21131,880,725.504,347,709,697.27
资产总额4,392,310,595.02364,831,927.64219,106,618.604,588,037,770.69
流动负债3,652,969,670.36118,788,248.14131,880,725.503,680,882,932.18
负债总额3,652,969,670.36118,788,248.14131,880,725.503,680,882,932.18
净资产739,340,924.66246,043,679.5087,225,893.10907,154,838.51
主营业务收入1,343,772,652.6790,348,174.281,434,120,826.95
主营业务成本1,150,049,877.8671,812,806.161,221,862,684.02
(续)
项目管理总部业务分部间抵销2018年装饰设计及总部合并
流动资产111,097,340.42123,781,692.454,343,981,099.86
资产总额134,665,335.77129,781,692.454,601,946,963.59
流动负债77,568,144.93123,781,692.453,634,868,123.95
负债总额77,568,144.93123,781,692.453,634,868,123.95
净资产57,097,190.846,000,000.00967,078,839.64
主营业务收入1,434,120,826.95
主营业务成本1,221,862,684.02
项目装饰施工业务装饰设计业务分部间抵销2017年装饰设计合并
流动资产4,425,279,494.13264,629,652.37105,819,292.604,593,057,386.52
资产总额4,641,142,494.02435,785,107.13193,274,484.054,892,620,649.72
流动负债3,920,095,749.41187,177,379.02105,819,292.604,001,453,835.83
负债总额3,920,095,749.41187,177,379.02105,819,292.604,001,453,835.83
净资产721,046,744.61248,607,728.1187,455,191.45891,166,813.89
主营业务收入1,083,426,825.0047,779,661.641,131,206,486.64
主营业务成本867,236,013.6138,581,994.02905,818,007.63
(续)
项目管理总部业务分部间抵销2017年装饰设计及总部合并
流动资产115,948,616.13116,338,413.044,601,622,109.54
资产总额139,557,184.59122,338,413.044,919,468,970.31
流动负债81,375,846.86116,338,413.043,966,498,351.33
负债总额81,375,846.86116,338,413.043,966,498,351.33
净资产58,181,337.736,000,000.00952,970,618.98
主营业务收入1,131,206,486.64
主营业务成本905,818,007.63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弘高慧目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为310,811,0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0%,其中:质押220,434,7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0.92%;冻结310,811,0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大股东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尚需注销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39,203,893股,其中弘高慧目尚需注销70,782,809股,上述被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导致大股东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

(2)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弘高中太持有本公司股份300,440,5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29%,其中:质押203,691,0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7.80%;冻结300,440,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处于司法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为300,440,546股。大股东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尚需注销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39,203,893股,其中弘高中太尚需注销68,421,084股,上述被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导致大股东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

(3)2016年6月2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宁、甄建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调查通知书》(京调查字16037号、京调查字16038号),因涉嫌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期货、基金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该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尚未有最终结论,企业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会对企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等。本公司持股比例为60%,智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金鑫持股比例10%。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已经以货币形式实际出资200万元,智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及金鑫均未实际出资。

(5)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10月9日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变更为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中:本公司出资10万元,江苏中联奥特莱斯石材城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及江苏中联奥特莱斯石材城有限公司均未对新增注册资本部分实际出资。

(6)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本公司持股比例51%,北京青旅领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及北京青旅领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均未实际出资。

(7)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工程咨询。本公司持股比例51%,北京青旅领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及北京青旅领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均未实际出资。

十三、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12,577,645.847,691,426.64
应收股利38,575,735.78
其他应收款94,677,245.5166,890,144.44
合计107,254,891.35113,157,306.86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12,577,645.847,691,426.64
合计12,577,645.847,691,426.64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 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0.0038,575,735.78
0.00
合计38,575,735.78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94,997,404.05100.00%320,158.540.34%94,677,245.5167,109,812.54100.00%219,668.100.33%66,890,144.44
合计94,997,404.05320,158.5494,677,245.5167,109,812.54219,668.1066,890,144.44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80,796.004,039.805.00%
1至2年3,071,187.44307,118.7410.00%
2至3年30,000.009,000.0030.00%
合计3,181,983.44320,158.54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00,490.44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关联方往来款91,815,420.6163,346,450.62
非关联方往来款3,181,983.443,763,361.92
合计94,997,404.0567,109,812.54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2,826,000,000.00615,830,781.812,210,169,218.192,826,000,000.00444,200,000.002,381,800,000.00
合计2,826,000,000.00615,830,781.812,210,169,218.192,826,000,000.00444,200,000.002,381,800,000.00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820,000,000.002,820,000,000.00171,630,781.81615,830,781.81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6,000,000.006,000,000.00
合计2,826,000,000.002,826,000,000.00171,630,781.81615,830,781.81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3)其他说明3、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535,753.42
合计535,753.42

4、其他

十四、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323,494.60其中:长期待摊费用处置利得13,458,333.07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59,630.00其中:2017年度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贷奖”支持资金1,457,680.00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8,350.41
减:所得税影响额3,839,631.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9,751.46
合计10,764,894.1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76%0.00740.00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33%0.000.00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4、其他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二、载有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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