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华夏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批复》(银保监复〔2019〕554号),同意本公司发行不超过40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本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本公司将在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后的一个月内就有关发行情况和本公司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上述事项尚需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