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7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国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4,46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22,681,28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81,787,52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286,256,320股)已于2019年6月实施完毕,同意将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8元/股调整至5.29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9名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728,160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9)。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2、《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3、《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5、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18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及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