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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日期:2010-04-27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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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0-10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聂玉春、公司总经理李志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刘文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1,776,382,601.70 1,772,044,427.13 0.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126,357,050.06 1,134,439,317.49 -0.71%
股本(股) 375,562,170.00 375,562,17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00 3.02 -0.66%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131,298,462.07 95,783,757.36 37.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082,267.43 -11,060,898.03 26.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9,890,410.55 -37,349,090.64 -114.0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21 -0.0994 -114.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15 -0.0295 26.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15 -0.0295 26.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2% -1.21% 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0.73% -1.24% 0.5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2,641.7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3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69.56
所得税影响额 -32,779.9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47,897.11
合计 168,5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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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无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1,08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75,793,655 人民币普通股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775,658 人民币普通股
东莞市龙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8,706,905 人民币普通股
东莞市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705,494 人民币普通股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 6,475,315 人民币普通股
东莞市龙泉国际大酒店 3,279,770 人民币普通股
中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11,92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2,449,910 人民币普通股
张玉其 1,774,360 人民币普通股
祖春 1,558,551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类项目重大变化说明:
1、其他应收款大幅增加系转让参股公司股权部分转让款项尚未收回所致。
2、在建工程大幅减少系工程竣工结转。
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化说明:
1、管理费用增加系固定资产增加导致折旧费用增加、研发费用增加以及新增子公司导致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增加系联营公司投资收益增加以及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投资收益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化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系采购支出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系子公司收到与项目投入相关的产业发展基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与长沙兆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1)诉讼各方
原告:长沙兆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厦门盛利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兆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长沙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
被告: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被告: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二被告共同向原告交付长国用(2008)第035141 号、长国用(2008)第035142 号、长国用(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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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5143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的土地,交付标准为:红线范围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供气,红线范围
内完成房屋腾空、人员及设备撤离的现状土地。
(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二被告共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日千分之一向原告支付自2008 年7 月20 日起直至实际向原告交付土地之
日止的违约金,暂计算至2009 年5 月24 日的违约金为143,994,000 元。
(3)由二被告共同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2、公司与湖南万诚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公司作为被告方与湖南万诚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涉及诉讼金额1003.81 万元。
公司已委托律师处理以上相关诉讼事宜,截至目前以上2 项诉讼事项仍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
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和书面问询。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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