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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交通2019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6

公司代码:600368 公司简称:五洲交通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周异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 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玉 莉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规划等前瞻性陈述及相应的警示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4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6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7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五洲交通、公司本部、本公司、公司、母公司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区国资委、广西国资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局、广西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交通厅、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交投集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招商公路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区高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
坛百高速公路、坛百路广西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
岑罗高速公路、岑罗路广西筋竹至岑溪高速公路
岑水高速、岑水路广西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
平宾路柳王高速公路小平阳至宾阳县王灵镇段
坛百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兴通公司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金桥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万通公司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凭祥万通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凭祥万通报关行公司广西凭祥万通报关行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凭祥万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万通进出口公司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五洲房地产公司、地产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洲国通、国通公司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坛百公司参股子公司)
岑罗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利和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财务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宏冠公司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洲地产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项目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
五洲天美广西五洲天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合越公司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岑兴公司广西岑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信达公司广西信达高速公司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五洲交通
公司的外文名称GUANGXI WUZHOU COMMUNICATION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WZJ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异助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英强梁芝冬、李铭森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7层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6层
电话0771-55124880771-5518383、5525323
传真0771-55181110771-5518111
电子信箱wzjt600368@sohu.comwzjt600368@sohu.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7层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30028
公司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7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30028
电子信箱wzjt600368@sohu.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法律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五洲交通600368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032,725,212.33834,451,173.5923.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8,610,466.81240,256,109.26211.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5,436,875.76231,471,076.4549.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4,376,760.81638,097,631.95-39.7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92,073,988.223,571,785,577.1617.37
总资产11,150,806,137.3410,602,638,057.395.17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6510.2134211.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6510.2134211.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690.205649.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077.08增加11.9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806.82增加1.98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同比上升23.76%,主要是子公司兴通公司贸易收入以及地产公司、金桥公司房地产收入增加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211.59%,主要是平宾路资产与岑兴公司34%股权置换确认资产处置收益以及房地产收入增加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上升49.24%,主要是平宾路资产处置收益的所得税影响额增加以及房地产收入增加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39.76%,主要是贸易业务资金流出增加以及地产公司支付代建项目代垫款所致。

5、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分别上升

211.67%、211.67%和49.27%,主要是本期净利润上升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12,948,580.99主要为平宾路资产(含收费经营权)与岑兴公司34%股权置换确认的收益所致。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776,259.09主要是子公司凭祥万通公司、金桥公司结转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49,164.61主要是收取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通行费利息。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5,956,987.01主要是子公司坛百公司、兴通公司、利和公司、岑罗公司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7,547,169.84主要是子公司岑罗公司收取的代管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661,036.0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05,515.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674,517.49
所得税影响额-130,396,604.74
合计403,173,591.05

九、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前身为广西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2年12月31 日在广西工商局注册成立,2000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600368,股票简称为五洲交通,是广西唯一一家在上海股票交易所上市的公路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1,125,632,068 股。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过变化。公司主要业务为:经营收费公路,对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对物流园区、贸易业、金融业等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等。

1、收费公路业务

公司拥有所辖收费公路经营权,期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道路使用者收取车辆道路通行费以及对公路相应附属设施开展经营工作,收费期满后相关路段资产将移交政府。公司拥有的高速公路资产即坛百路、岑罗路、平宾路(平宾路已于2019年3月31日与交投集团进行资产置换),均纳入广西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采用“联网一站式”收费,各收费站入口发放IC卡或自动读入OBU,收费站出口负责根据IC卡或OBU所记录信息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出具收费凭证,车辆通行费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统一清分后支付给公路投资主体。 2019年1至6月公司通行费收入55,201.76万元,其中:坛百路同比上升3.02%,岑罗路同比上升5.16%,平宾路同比下降50.31%,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将平宾路进行资产置换,置换后该路段通行费收入为零;但其他两条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有所上升,同比上升幅度为

3.48%。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所属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情况如下:

路段通行费收入(万元)
2019年 1-6月2018年 1-6月同比增减(%)
坛百路41,271.0340,060.173.02
岑罗路11,529.2410,963.925.16
平宾路2,401.494,832.84-50.31
合计55,201.7655,856.93-1.17

2、地产板块

公司房地产业务的运营主体为公司本部、五洲房地产公司、金桥公司及万通公司,主要有自建项目、代建项目和待开发土地项目。自建项目主要集中在广西南宁、百色,在售项目为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南宁)、 五洲国际项目(南宁)及五洲?半岛阳光项目(百色)。代建项目主要有五洲锦绣城项目和五洲绿苑项目(南宁)。 五洲?半岛阳光项目受项目周边新楼盘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带动片区房价的利好以及小区即将完工整体形象上升影响,销售收入同期有所增长。金桥公司对销售代理公司实施阶梯式销售提成的激励机制,提高销售积极性,同期去库存成效显著。

3、物流园业务

公司物流园业务的运营主体为金桥公司、金桥物业公司、凭祥万通公司及合越公司,分别管理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凭祥物流园区及凭祥市海润互市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园经营模式是公司通过向商户提供物流设施、仓储设备获取使用费,提供冷链、仓储等相关物流业务服务。物流园业务主要收入来源于物业销售、园区仓库租金、仓储费、驳接棚收入、商铺租金、入园车辆收费、货运代理、代理报关等。2019年上半年,公司加大物流园区软硬件升级改造和招商力度,园区运营稳步发展,租金收入显著增长。

4、贸易业务

公司贸易业务的运营主体为金桥公司、兴通公司、万通公司。目前公司开展的贸易业务严格执行公司贸易制度,认真甄选合作方,对拟开展的项目和合作方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资信评估等前期调查,严把立项审批及合同评审关,层层监督和把控贸易全过程及各个环节,采取了一系列贸易风险的防控措施,利于管控资金并降低风险又提高了公司营收和收益。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妥善解决平宾路收费经营权限主体的问题,公司同意以平宾路资产及收费经营权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岑兴公司34%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和《五洲交通关于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书的公告》。2019年3月31日,交割完成。2019 年4月29日,岑兴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其中:境外资产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扎实推进“1234”战略思路落地和“稳基础、育核心、促关联”产业布局成型,打造一个平台,培育两大核心,促进三业融合,加快四个转变,最终形成以交通业务为基础,智慧物流为核心业务,资本运营为核心能力,土地开发与经营为关联业务的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协调发展,把公司打造成为广西一流、东盟知名的智慧型交通物流运营服务商。 1.通行费征收业务稳中求进。公司按照“全面提升公路运营水平,全面提高公路运营质量效益”要求,推进科技创新应用,全面提升公路运营管理水平,提高公路运营质量效益。一是加大高速公路堵漏增收工作力度,2019年上半年通过科技打逃、加强联合稽查工作等手段,确保通行

费应收尽收。二是深化收费制度改革,提高通行效率。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深化高速公路收费制度改革,加快取消省界站工作,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拥堵,便利群众出行,为企业和社会创造价值。三是应急保畅水平显著提升,通过与地方政府部门建立联席保畅机制,结合数据研判,制定保畅应急预案,借用科技手段,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重大节假日车流高峰的保畅工作,为企业赢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 2.把握政策优势。随着南向通道建设,为五洲交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随着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加强,广西的区位优势凸显,加之广西的区位特点、民族特征和国家对自治区的宏观发展规划,使广西可以同时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沿海沿边开放政策、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开放优惠政策、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优惠政策。此外近年来,广西提出要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其中,“东融”即是深化粤港澳桂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重大国家战略,对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广西正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全面对接大湾区建设。对五洲交通将东盟自贸区政策、共建南向通道以及深化粤港奥合作契机,积极发展物流及物流园区业务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 3.拥有良好的资源,为五洲交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一是拥有良好的高速公路资源,能带来稳定的现金流。二是拥有金桥物流园和万通物流园。金桥物流园具有良好的物流区位优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先进的仓储、冷库等硬件配套,持续多年的运营管理,形成了多业态综合性的经营格局;万通物流园打造农产品交易集散中心、农产品加工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国际物流配送中心五大功能区,推出专业的供应链式综合物流业务。 4.业务布局初步形成,为五洲交通实现战略目标夯实基础。公司形成了以公路板块为核心,物流、电商、金融等业务板块多元发展的格局,重点业务发展势头良好。现代物流方面,加快“互联网+物流配送+农产品集散地实体经营”的现代综合物流体系建设,推进电商、物流、小贷公司战略协同,促进现代物流集约发展,有效盘活和联动公司现有物流板块业务资源,做强做大物流板块业务;即立足物流园区,在贸易业务上下游、工程建设等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发掘互助互利的合作项目,挖掘潜在客户,开展仓单质押、物流地产抵押等贷款业务。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3 亿元,完成年度董事会考核指标17.6亿元的58.68%,实现利润总额8.48亿元,完成年度董事会考核指标8.1亿元的104.7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07%,完成年度目标18.12%的105.24%;实现总资产111.5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116亿元的

96.13%。

1.收费公路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路运营工作稳中有新。一是迅速启动推进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省界收费站工作。完成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施工前期工作,全力开展ETC推广发行工作。二是大力开展“四治”行动,即治堵、治逃、治危、治臭。公司所辖路段收费站已实现移动支付全覆盖,收费和通行效率大幅提高。“路警企”联勤联动、联合专项打逃行动机制日益成熟。在服务区试点使用新型环保防臭消毒产品,缓解厕所臭味,取得较好成效;三是探索服务区经营监管新模式,坛百路全线服务区启用“保底+分红”的经营模式,通过收银系统管理程序实现线上、线下监督结合,提升日常监管水平。四是大力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坛百路全线推广应用“快快绿通”管理平台,岑罗公司引进路段事件检测分析系统,运营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2.商贸物流业务方面。报告期内物流园区经营势头向好,发展活力增强。金桥公司完成了冷库技改;转变招商理念,开展专项招商,冷库出租使用率大幅提高,带动园区收入增长。万通公司实施专项管理整治,园区面貌焕然一新,市场管理逐步加强和规范,为后期园区招商合作及稳健经营创造了良好条件。 3.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方面。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有突破,代建项目取得新进展。金桥公司通过加大对投资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价值宣传,吸引周边市县客户投资置业,通过精准营销促进园区物业销售;地产公司五洲?半岛阳光项目加大营销策划力度,带动大户型及洋房房源销售,报告期内销售业绩同比去年大幅增长。此外五洲锦绣城项目于2019年4月3日正式发布拆迁公告,历时8年零2个月的拆迁工作终于取得质的突破,为项目开工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032,725,212.33834,451,173.5923.76%
营业成本535,985,542.71347,446,279.2554.26%
销售费用34,634,961.5034,122,990.691.50%
管理费用40,729,346.5232,957,621.0023.58%
财务费用120,560,951.00140,099,195.98-13.95%
研发费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4,376,760.81638,097,631.95-39.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5,229,105.94-7,209,234.684,827.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7,994,308.24-635,259,464.88-38.92%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地产公司、金桥公司房地产收入及兴通公司贸易收入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兴通公司贸易业务增长,贸易成本相应增加,以及地产公司、金桥公司房地产销售增长结转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计提折旧摊销的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计提职工绩效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坛百公司的亚洲开发银行美元贷款汇兑损失以及利息支出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贸易业务采购流出增加以及地产公司代建项目代垫款流出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支付平宾路资产与岑兴公司股权置换差价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向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2018年12月6日,公司与交投集团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书》,公司将拥有的平宾路资产(含收费经营权)与交投集团持有的岑兴公司34%股权进行资产置换。2018年年底,平宾路相关资产及负债已转入持有待售资产及持有待售负债,2019年3月31日资产交割完成,资产处置收益为51,295万元,增加净利润38,471万元。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本期期情况说明
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477,744,106.144.28839,885,837.917.92-43.12主要为支付平宾路资产置换股权差价款所致
预付款项77,288,665.220.6913,110,106.410.12489.53主要为兴通公司预付贸易货款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129,880.070.0012-100.00主要为利和公司减少计提利息所致
持有待售资产362,506,020.643.42-100.00主要为平宾路资产交割确认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18,161,587.500.1642,031,122.550.40-56.79主要为预缴税金结转所致
在建工程4,518,378.110.042,414,054.580.0287.17主要为增加岑罗公司岑溪东宿舍楼工程款以及金桥公司冷库工程款所致
开发支出1,289,425.700.01952,363.380.0135.39主要为天美公司开发电商平台二期支出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166,708,033.901.50296,551,209.372.80-43.78主要为母公司预付交投集团岑兴公司股权差价款结转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22,385,619.290.2050,037,525.530.47-55.26主要为支付职工2018年职工绩效工资所致
应缴税费92,122,517.170.8354,314,912.460.5169.61主要为母公司计提企业所得税所致
持有待售负债1,374,711.790.01-100.00主要为平宾路负债交割确认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3,313,915.104.511,324,259,777.0012.49-61.99主要为支付到期贷款所致
未分配利2,124,983,454.6919.061,504,695,043.6314.1941.22主要为本期实
现净利润增加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的收费权和岑溪至筋竹高速公路的收费权质押给银行以取得借款。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妥善解决平宾路收费经营权限主体的问题,公司同意以平宾路资产及收费经营权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岑兴公司34%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和《五洲交通关于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书的公告》。2019年3月31日,交割完成。2019 年4月29日,岑兴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对公司净利润影响在10%以上子公司情况

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养护和收费;服务区的经营管理;钢材项目贸易等;对金融业的投资及管理,开办小额贷款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注册资本180,400万元。本期净利润为23,433.00万元,占本次合并报表净利润比例为31.39%。

2.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情况:

坛百公司为广西区高管局和公司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7月27日设立。坛百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2009年9月8日变更为180,4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7,728万元,占坛百公司注册资本的32%。2010年12月公司完成收购广西区高管局持有坛百公司68%的股份,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坛百公司所处行业:交通行业,主营业务:经营收费公路,目前主要经营全长187.815公里的广西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坛百公司2019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2,825.75万元。

公司名称总资产较上年增长比例(%)净资产较上年增长比例(%)净利润较上年增长比例(%)
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417,629.67-0.63228,674.946.2423,433.003.65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2018年12月6日,公司与交投集团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书》,公司将拥有的平宾路资产(含收费经营权)与交投集团持有的岑兴公司34%股权进行资产置换。2018年年底,平宾路相关资产及负债已转入持有待售资产及持有待售负债,2019年3月31日资产交割完成,资产处置收益为51,295万元,增加净利润38,471万元。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五洲交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4月11日www.sse.com.cn2019年4月12日
五洲交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6月14日www.sse.com.cn2019年6月15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是否有履行期是否及时严格如未能及时履行应如未能及时履
履行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解决同业竞争交投集团详见说明一详见说明一
其他承诺其他详见说明二详见说明二

情况说明:

一、解决同业竞争说明:交投集团对避免同业竞争出具了《广西交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为避免今后可能将产生的同业竞争,交投集团承诺不利用从五洲交通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参与同业竞争的活动;在涉及到五洲交通与交投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为争取同一项目而发生竞争时,交投集团将放弃与五洲交通进行竞争;在涉及交投集团已建成、在建、新建的高速公路项目与五洲交通所经营公路路段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交投集团将进行充分论证,并与五洲交通进行充分沟通,在有利于提高五洲交通盈利能力的基础上,采取资产置换或注入等方式予以解决。” 二、其他承诺说明:交投集团计划自2018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1日共计12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为不低于公司总股本0.5%且不超过总股本2%的股份,并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公司披露的诉讼包括:1.五洲交通与广西博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冬松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2.金桥公司与广西国泰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3.金桥公司与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宁承东买卖合同纠纷4.金桥公司与广西玉林三山坡农业实业有限公司、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宁承东买卖合同纠纷5.岑罗公司与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6.万通进出口公司与广西更旺投资有限公司、防城港市丰山金贸易有限公司、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广西航联工业物资有限公司、柳州瑞昱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务转让合同纠纷7.万通进出口公司与广西淡水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8.万通进出口公司与广西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第三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4日在公司信息披露选定报纸和网站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2015年4月24日披露的《五洲交通涉及诉讼及进展公告》、2015年6月29日披露的《五洲交通涉及诉讼及进展公告》、2015年7月15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案件的情况公告》、2015年8月12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15年10月16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16年3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16年8月11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16年10月22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17年2月25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17
人广西钦州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9.万通进出口公司与中国铁路物资柳州物流有限公司、柳州凯迪矿业有限公司、金枫(防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10.万通进出口公司与广西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1.万通进出口公司与广西港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2.凭祥万通公司与广西南宁市桂利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扶绥县沣桦酒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3.利和公司与陈雪娟借款合同纠纷14.利和公司与靖西县和谐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15.利和公司与靖西县佳鑫矿冶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16.利和公司与黄焯伟借款合同纠纷17.利和公司与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莫威、莫兵借款合同纠纷18.利和公司与广西绿桂林业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建军、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莫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19.利和公司与广西宏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黄彩绵、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莫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利和公司与李思科借款合同纠纷21.利和公司与广西贺州市远高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古远高、古卫丹、黄利军借款合同纠纷22.利和公司与富川瑶族自治县利达手套厂借款合同纠纷23.利和公司与广西富川鑫顺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4.利和公司与潘冬梅、曾繁政、曾烨、曾颖闲、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5.利和公司与广西东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6.利和公司与南宁市柏旭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7.利和公司与南宁广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8.利和公司与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9.利和公司与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30.利和公司与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覃安荣、覃安锋、陆英艳关于借款合同纠纷31.利和公司与黄尚敏、罗兰借款合同纠纷32.利和公司与田阳县万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33.利和公司与田阳县喜相传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34.利和公司与王晓宁借款合同纠纷35.利和公司与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36.利和公司与广西贵港市弘昌石化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37.利和公司与贵港市金华木业有限公司、何锡锋、毛锐、钟碧霞、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38.利和公司与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经旭、毛锐、钟碧霞借款合同纠纷39.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锐、毛经旭、钟碧霞、毛攀40.利和公司与广西华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年7月24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2017年12月30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蒙建傧、梁庆真、蒙建标、玉冰冰、田林县旺盛商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田阳县银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7年12月30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64.20万元0近期,法院已受理利和公司强制执行申请。一审:1.被告蒙建傧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195万元;2.被告蒙建傧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3.被告蒙建傧向利和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9.75万元;4.被告蒙建傧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蒙建标、玉冰冰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5.相关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案件诉讼费由利和公司承担0.2万元,其他费用全部由被告及借款保证人承担。二审: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已申请执行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阙振峰、蒙建标、玉冰冰、旺盛公司、银信公司蒙建标、玉冰冰、旺盛公司、银信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7年12月30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78.60万元0近期,法院已受理利和公司强制执行申请。一审:1.被告阙振峰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95万元;2.被告阙振峰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3.被告阙振峰向利和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9.75万元;4.被告阙振峰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蒙建标、玉冰冰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审: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已申请执行。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万祥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蒙建傧、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蒙建傧、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7年7月24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712.50万元0执行过程中发现抵押物存在违章建筑,因而向百色市田阳县国土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局举报无果后,于近期起诉百色市田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局、国土局,请求:1.确认被告田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田阳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2.判令被告立即履行法定职责,对本案的违法违章建筑做出行政处理;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近期,案件已开庭,未判决。万祥公司归还贷款本金495万元,其中2017年6月30日归还本金95万元;2017年10月30日归还本金250万元;2017年11月30日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如能按照约定还款,则从2015年3月8日起,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利息按照年利率12%计付,至偿清日止。蒙建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减半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付清。已申请执行。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盛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双龙米粉有限责任公司、蒙建傧田阳县双龙米粉有限责任公司、蒙建傧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7年12月30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712.50万元0近期,法院已受理利和公司强制执行申请。一审:1.被告盛展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500万元;2.被告盛展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借款500万元为基数,从2013年7月26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被告已付利息200万元、财务顾问费22.5万元予以抵扣);3.被告盛展公司如不能履行上述第1、2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已申请执行。
告利和公司有权对蒙建傧位于田阳县田州镇隆平大道A6区1#、5#、6#的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对上述第1、2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双龙米粉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双龙米粉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盛展公司追偿;5.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17万元,由原告利和公司负担0.19万元,被告盛展公司、双龙米粉公司、蒙建傧负担5.97万元。二审: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双龙米粉、阙振峰、田阳县双龙餐具消毒有限公司、蒙建傧阙振峰、田阳县双龙餐具消毒有限公司、蒙建傧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7年7月24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732.50万元0近期,法院已受理利和公司强制执行申请。一审:1.被告双龙米粉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500万元;2.被告双龙米粉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借款500万元为基数,从2013年7月26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被告已付利息180万元、财务顾问费22.5万元予以抵扣);3.被告双龙米粉公司如不能履行上述第1、2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告利和公司有权对被告阙振峰位于田阳县田州镇隆平大道A6区3#、4#、7#、8#的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对上述第1、2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双龙餐具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双龙餐具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双龙米粉公司追偿;5.对上述第1、2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蒙建傧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蒙建傧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双龙米粉公司追偿;6.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安静受理费6.31万元,由原告利和公司负担0.22元,被告双龙米粉公司、阙振峰、双龙餐具公司、蒙建傧负担6.09万元。二审: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已申请执行。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双龙餐具、农高敏、阙振峰农高敏、阙振峰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7年12月30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730.00万元0近期,法院已受理利和公司强制执行申请。一审:1.被告双龙餐具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500万元;2.被告双龙餐具公司向原告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借款500万元为基数,从2013年7月26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被告已付利息180万元、财务顾问费25万元予以抵扣);3.对上述第1、2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农高敏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农高敏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双龙餐具公司追偿;4对上述第1、2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阙振峰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阙振峰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双龙餐具公司追偿;5.对上述第1、2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蒙建傧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蒙建傧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双龙餐具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6.29万元,由原告利和公司负担0.22万元,被告双龙餐具公司、农高敏、阙振峰、蒙建傧负担60746元。二审: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已申请执行。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美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林瑞财林瑞财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7年7月24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1,390.40万元0近期,华美公司管理人完成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华美公司破产程序。1.被告华美公司向利和公司返回借款本金900万元;2.华美公司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3.林瑞财对华美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林瑞财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华美公司追偿;4.华美公司如不能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林瑞财质押的华美公司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核准通知书编号(南)股质设立准字(2014)第323号,林瑞财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华美公司追偿;5.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案件受理费10.52万元、财产保全费0.5万元、公告费350元,合计11.06万元由利和公司负担0.11万元,华美公司、林瑞财负担10.95万元。已申请执行。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潘冬梅、富川广富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富川广富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7年7月24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780万元0近期,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潘冬梅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2.富川广富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利和公司有权以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抵押房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已申请执行。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东昇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杨和荣、杨鸣、杨雪岸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东昇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杨和荣、杨鸣、杨雪岸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682.50万元0二审已于2019年7月3日开庭。一审:1.南山贸易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2.南山贸易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500为基数,自2015年6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3.亿晁控股、东昇纸业、简约酒店、杨和荣、杨鸣对南山贸易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亿晁控股、东昇纸业、简约酒店、杨和荣、杨鸣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南山贸易追偿;4.南山贸易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亿晁控股持有的南山贸易的1900万元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5.南山贸易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杨雪岸持有的南山贸易的100万元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6.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6万元、财产保全费0.5万元、公告费350元,合计6.49万元,由利和公司负担220元,七被告负担5.9万元。未进入执行程序。
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详见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999.55万元近期,奥润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冻结合越公司银行账户一年。一审:驳回奥润公司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18万元、保全费0.5万元,共计19.68万元,由奥润公司负担。二审:1.撤销一审民事判决;2.合越公司应支付奥润公司工程款1414.71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414.71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7年9月2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驳回奥润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9.18万元、保全费0.5万元,合计19.68万元,由奥润公司负担9.5万元,合越公司负担10.18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9.18万元由奥润公司负担9.5万元,合越公司负担9.68万元。已进入执行程序。
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详见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54.38万元0近期,万通进出口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审:1.被告胜达公司向原告万通进出口公司支付汽车货款42.78万元;2.被告胜达公司向原告万通进出口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42.78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4月1日起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上浮50%计付)。案件受理费0.92万元,由被告胜达公司负担。二审: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已申请执行。
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钦州市天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详见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119.73万元0近期,万通进出口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审: 1.被告天堃公司向原告万通进出口公司支付货款94.18万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94.18万元为基础,自2014年4月1日起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上浮50%计付)。案件受理费1.56万元,由被告天堃公司负担。二审: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已申请执行。
凭祥市海润实业有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详见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8651.34万元近期,法院已开庭,未判决。未判决。未进入执行程序。
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百色市同创佳业投资有限公司百色市同创佳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详见2016年8月11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3546.02万元0近期,在法院的组织下,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一审: 1.美壮公司向坛百公司返还借款本金2400万元;2.美壮公司向坛百公司支付利息110.05万元;3.美壮公司向坛百公司支付逾期利息及违约金(以借款本金24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付,从2014年12月21日起计至本案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4.同创佳业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1.91万元、财产保全受理费0.5万元,合计22.41万元(坛百公司已预交)由两被告共同承担。二审:1.美壮公司确认欠坛百公司债务总金额为3230万元,其中本金2400万元,截止2018年9月21日止,借款合同期内利息为110万元,逾期利息为720万元;2.美壮公司对上述欠款本息支付方式为:在二审法院签订调解协议当天支付500万元,余下2730万元以美壮公司被查封的商铺抵债,商铺交付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前,标准为:外墙、电梯、消防工程完成安装,水电到位,内部粗装修达到交付标准及办理不动产登记条件,交房时不动产登记材料一并交付给坛百公司,商铺价值由双方共同委托自治区国资委数据库中的中介评估机构在2019年9月30日已进入执行阶段。
前进行评估,按评估价值的55%抵偿上述债务。以上商铺不足抵偿2730万元债务的,美壮公司用其他财产偿还。3.同创公司对美壮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美壮公司未能按本调解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时间支付500万元,或者支付500万元后未能按约定的条件交付商铺的,坛百公司有权按一审判决书确定的债务申请强制执行。5.一审案件受理费21.91万元,财产保全费0.5万元,共22.41万元(坛百公司已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21.91万元(美壮公司已预交),全部由美壮公司负担,美壮公司负担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在2019年9月30日前一并支付给坛百公司。6.本协议各方签字后即生效,并以此申请高院制作民事调解书。二审案件受理费21.91万元(美壮公司已预交),减半收,美壮公司多预交的10.96万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凭祥市海润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凭祥万通公司因与凭祥市海润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详见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提起反诉,请求:1.确认反诉原告与反诉被告双方2016年10月1日签订的《中国-东盟(凭祥)万通国际农产品交易集散中心业务联动经营协议》于2018年5月10日解除;2.判令反诉被告将2018年1月27日至2018年5月9日期间强行收取的驳接棚面包车费用、物流配载费、车辆驳接费、车辆清洁费等合作经营项目的收费共计177.53万元交回给反诉原告;3.判令反诉被告将自行收取的2017年12月-2018年8月的交易大棚1区76个摊位的“理约金”“意向诚意金及垃圾费”计161.12万元及北面围墙29间商铺一个年度的“摊位定金”“意向诚意金及垃圾费”计61.48万元,合计222.6万元费用交回给反诉原告;4.判令反诉被告自行拆除未经反诉原告同意建设的物流园酒店东面围墙旁的快餐区四间铺面;5.判令反诉被告承担本案反诉部分全部诉讼费。400.13万元0近期,法院已开庭,未判决。未判决。未进入执行程序。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成源矿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本公司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将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成源矿冶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二被告于2014年4月15日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书》;2.请求判令二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5000万元;3.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赔偿利息损失1077.72万元(计算方法:以本金500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4年5月14日起6082.72万元0近期,法院已开庭,未判决。未判决。未进入执行程序。
计算至实际返还之日止,现暂时计算至2018年6月30日);4.本案律师费5万元由二被告承担;5.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黄海乐合同纠纷本公司因合同纠纷将黄海乐起诉至法院,请求:1.判决确认被告黄海乐单方解除与原告2016年7月2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00近期,因黄海乐提起反诉,反诉标的金额超过基层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凭祥市人民法院裁定移交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本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未开庭。未进入执行程序。
黄海乐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黄海乐因与本公司上一个案件提出反诉,请求:1.判决解除反诉原、被告2016年7月2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反诉原告退还转让款3673.97万元给反诉被告,反诉被告返还全部受让股权给反诉原告,第三人移交海润项目资产给反诉原告;2.判令反诉被告赔偿反诉原告经济损失1107.45万元;3.判令反诉被告支付违约金504.56万元给反诉原告;4.本案诉讼费用概由反诉被告负担。5285.98万元近期,因黄海乐提起反诉,反诉标的金额超过基层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凭祥市人民法院裁定移交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本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未开庭。未进入执行程序。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陈晓宇、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晓宇、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陈晓宇、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利和合客2017-015号《企业借款合同》本金975万元;2.判令被告一支付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利息,按月息1.1%计算,自2017年4月28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为190.19万元;3.判令被告一支付违约金195万元;4.判令被告一支付律师费15万元;5.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6.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还款责任;7.判令被告四对被告三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8.判令三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1375.19万元0近期,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利和公司不服已上诉。一审:1.被告五洋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75万元;2.被告五洋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计算方式:1.以本金97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止,按月利率1.1%计付;2.从2017年10月28日起至被告实际偿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3.被告五洋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4.07万元;4.被告陈晓宇对被告五洋公司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陈晓宇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五洋公司追偿;5.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建燃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承诺兑付的金额1200万元为限);6.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43万元,财产保全费0.5万元,合计10.93万元,由被告五洋公司、陈晓宇负担。未进入执行程序。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更源贸易有限公司、唐秀用、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唐秀用、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借款合同纠纷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南宁市更源贸易有限公司、唐秀用、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一偿还原1340.31万元0近期,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一审:1.被告更源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50万元;2.被告更源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计算方式:1.以本金95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止,按月利率1.1%计付;2.从2017年10月28日起至被告实际偿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3.被告更源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4.07万元;4.被告唐秀未进入执行程序。
告利和合客2017-017号《企业借款合同》本金950万元;2.判令被告一支付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利息,按月息1.1%计算,自2017年4月28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为185.31万元;3.判令被告一支付违约金190万元;4.判令被告一支付律师费15万元;5.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6.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还款责任;7.判令被告四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还款责任; 8.判令被告五对被告四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9.判令五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用对被告更源公司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唐秀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更源公司追偿;5.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务,由被告建燃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承诺兑付的金额1200万元为限);6.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22万元,财产保全费0.5万元,合计10.72万元,由被告更源公司、唐秀用、五洋公司负担。 二审:1.维持一审第一、二、四、六项判决;2.变更一审第三项判决为更源公司向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8.07万元;3.变更一审第五项判决为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建燃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承诺兑付的金额1200万元加上自2017年10月25日起至实际兑付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为限)。二审案件受理费10.22万元,由利和公司负担5万元,由更源公司、唐秀用、五洋公司、建燃公司负担5.22万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0.22万元,财产保全费0.5万元合计10.72万元,由更源公司、唐秀用、五洋公司、建燃公司负担。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潘飞、广西图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图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潘飞、广西图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利和合客2017-016号《企业借款合同》本金975万元;2.判令被告一支付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利息,按月息1.1%计算,自2017年4月28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为190.19万元;3.判令被告一支付违约金48.75万元;4.判令被告一支付律师费15万元;5.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6.判令被被告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还款责任;7.判令被告四对被告三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8.判令四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1228.94万元0近期,法院二审已开庭,未判决。一审:1.被告潘飞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75万元;2.被告潘飞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计算方式:1.以本金97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止,按月利率1.1%给付;2.从2017年10月28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3.被告潘飞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4.07万元;4.被告图宇公司对被告潘飞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图宇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潘飞追偿;5.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建燃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承诺兑付的金额1200万元为限);6.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55万元,财产保全费0.5万元,合计10.05万元,由被告潘飞、图宇公司负担。 二审:1.维持一审法院第一、二、四、六项民事判决;2.变更一审第三项判决为潘飞向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8.07万元;3.变更一审第五项判决为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由建燃公司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承诺兑付的金额1200万元加上自2017年10月25日起至实际兑付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为限。)二审案件受理费9.55万元,由利和公司负担8.60万元,由潘飞、图宇公司、建燃公司负担0.96万元,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确定的数字执行。未进入执行程序。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海乐黄海乐借款合同纠纷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海乐起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及逾期利息10万元(以借款本金5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13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现暂计至2018年10月12日);以上两项合计510万元。3.判令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决原告对被告一质押的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510万元0近期,法院已开庭,未判决。未判决。未进入执行程序。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合越公司起诉863.16万元0近期,法院已受理利1.被告合越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归还借款本金800万元;2.被告合越公司向原告已申请执
款有限责任公司纠纷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800万元及支付借期内利息15.16万元(利息计算方式:以借款本金8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23日计至2018年7月22日,按年利率7.358%计算);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及逾期利息48万元(以借款本金8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23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现暂计至2018年10月22日);以上两项合计863.16万元。3.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和公司强制执行申请。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1.以800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4月23日起至2018年7月22日止,按年利率7.358%计算;2.以800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7月2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案件受理费7.22万元、案件保全费0.5万元,合计7.72万元,由被告合越公司负担。行。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黄海乐借款合同纠纷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黄海乐起诉至法院,请求: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个人借款合同》(编号:利和合客2016-004号);2.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965万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48.25万元;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9.65万元(第一部分:以借款本金5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2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现暂计至2018年12月1日,算得5万元;第二部分:以借款本金465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9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现暂计至2018年12月8日,算得4.65万元;);以上三项合计1022.9万元。5.判决原告对被告质押的股权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6.判决本案诉讼费用、律师费、财产保全等费用由被告承担。1022.90万元0近期,法院已开庭,未判决。未开庭。未进入执行程序。
东兴永正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东兴永正圣贸易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将凭祥万通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退还原告保证金393.76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131.65万元,(从2013年1月1日起以393.76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暂计至2018年6月30日,以后的资金占用费计算至支付清欠款止),合计525.41万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525.41万元近期,二审法院已开庭,未判决。一审:2019年4月10日收到法院2019年3月28日判决:永正圣公司向万通公司支付的保证金800万元,有万通公司扣除515.41万元以及406.30万元基数,从2018年8月10日起按年利率6.48%计算至本案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之后,余款退还永正圣公司。案件受理费4.86万元(永正圣公司已预交)由永正圣公司负担1.56万元,万通公司负担3.30万元。未进入执行程序。
金枫(防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第三人:柳州凯迪矿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金枫(防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将万通进出口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84.67万元近期,法院已开庭,未判决。未判决。未进入执行程序。
告履行代位清偿义务,向原告支付2013年12月24日至2015年7月15日的仓储堆存保管费78.67万元(计算方法:13826.52吨×569天=78.67万元);2.判令被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付清仓储堆存保管费时止(以78.67万元为基数从2015年7月15日起计),现暂计至2018年6月30日为6万元;3.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金枫(防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金枫(防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仓储合同纠纷将万通进出口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15年7月18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仓储堆存保管费378.29万元、鉴定费1.82万元、过磅费1.38万元、装车费4.15万元、转堆运费6.91万元、鉴定费1.09万元,合计393.65万元;2.判令被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付清第1项全部费用时止(以393.65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计);3.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393.65万元近期,法院已开庭,未判决。未判决。未进入执行程序。
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四川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万通进出口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四川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付清拖欠的货款人民币2212.52万元。2.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2212.52万元0近期,法院已开庭,未判决。未判决。未进入执行程序。
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万通进出口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一返还原告货款5080.74万元;2.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前述第1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由被告一、被告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5080.74万元0近期,法院已开庭,未判决。未判决。未进入执行程序。
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纠纷万通进出口公司因合作协议纠纷将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一于2013年4月19日签订的《合作协议》;2.判令被告一返还原告预付的合作包干费170万元;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前述第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由被告一、被告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170万元0近期,法院已开庭,未判决。未判决。未进入执行程序。
广西万通广东广弘铝业有买卖万通进出口公司因买1995.590近期,法院被告广弘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未进
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限公司合同纠纷卖合同纠纷将广东广弘铝业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付清拖欠的货款人民币1064.88万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930.71万元(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1064.88万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从2014年01年10日起,暂计至2018年10月24日(逾期1748天),剩余违约金计至被告实际清偿完拖欠的货款之日止)3.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万元已判决。日起十日内偿付尚欠原告凭祥万通公司货款1064.88万元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以1064.88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案件受理费14.15万元、财产保全费0.5万元合计14.65万元,由被告广弘公司负担。入执行程序。
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容顺物流有限公司第三人:陈德春、上海容顺货运配载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广西万通公司因公司解散纠纷将上海容顺物流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解散上海容顺物流有限公司;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00近期,法院已判决。解散被告容顺公司。案件受理费1.38万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44万元,由被告容顺公司负担。未进入执行程序。
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云南省元江县新丰铁和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万通进出口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云南元江县新丰铁合金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14.04万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0.23万元(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14.04万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从2013年12月5日起,暂计至2018年11月30日,逾期1821天,计算公式:货款本金*逾期天数*0.04%,剩余违约金计至被告实际清偿完拖欠的货款之日止);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24.27万元0近期,法院已开庭,未判决。未判决。未进入执行程序。
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万通进出口因合同纠纷将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代付的合作费用及租金38.28万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53.61万元【计算标准:按照年利率16%计算,计算公式为:本金×占用天数×利率。则分段计算为:(1)以327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共180天,资金占用费为26.16万元;(2)以38.28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07月01日起,暂计至2018年11月30日,共1613天,资金占用费为27.45万元,此后资金占用费另计至被告付清款项之日止】;3、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91.89万元0近期,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未判决。未进入执行阶段。
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被告:贵州毅昭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广西买卖合同纠纷凭祥万通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贵州 毅昭能源投资有限公司84.72万元0近期,法院已开庭,未判决。未判决。未进入执行程
公司开投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货款62.82万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21.89万元【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方式:以2054.7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从2013年03月20日起,暂计至2018年12月10日(逾期1860天),剩余资金占用费计至被告实际清偿完应返还的货款之日止】;3、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备注:第1-2项诉请金额合计人民币84.72万元。序。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黄海乐、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凭祥分公司、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凭祥分公司、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合越公司因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将黄海乐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凭祥分公司、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一将其从2018年1月27日起收取的海润货场的车辆入场费全部归还原告(暂算至2018年5月24日合计203.05万元,此后的车辆入场费应按实际收入返还);2.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返还责任;3.判令三被告停止对凭祥市海润互市商品交易市场收费权的侵占,将市场收费权及2018年1月27日起至收费权交回之日的市场收费单据和财务资料一并交回原告。4.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203.05万元0近期,法院已开庭,未判决。未判决。未进入执行程序。
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凭祥市海润边贸专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凭祥万通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凭祥市海润边贸专业合作社起诉到法院,要求:1.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农产品购销合同》;2.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150万元货款及利息(利息以150万元为本金,自2016年7月9日起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进行计算,算至还清之日止)。150万元0近期,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未判决。未进入执行程序。
钦州钦廉林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钦州钦廉林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将五洲地产、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1.请求判决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工程质保金515.24万元及利息(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2.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515.24万元近期,法院已开庭,未判决。未判决。未进入执行程序。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同意由子公司岑罗公司与信达公司签订代管协议,委托岑罗公司代管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事项。岑罗公司与信达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签订《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委托试运营管理合同书》,于2019年3月11日签订《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委托运营管理补充协议》,协议注明合同有限期续签2年,每年委托成本为1766.83万元(不含税)。本公司、信达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委托代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2019年上半年,岑罗公司代管岑水路收入为754.72万元。

(2)经2014年8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4年8月22日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入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成员单位的议案,并于2016年6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7月17日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在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结合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需求提供包括结算、存款、信贷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其中:①结算服务:财务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意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支付金额以不超过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上限。②存款服务: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布的同期同档次存款的存款利率,同意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贷款余额。③信贷服务:财务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或乙方向任何同信用级别其他成员单位发放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同意公司在财务公司取得的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委托贷款、承兑票据、担保等金融业务)35亿元”。

④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银监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或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费用,以较低者为准。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协议。公司报告期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额为41,391.38

万元,日均贷款余额为111,975.14万元。2019年6月30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0,348.24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取得贷款余额为133,000万元。2019年1-6月公司支付财务公司贷款利息2,526.50万元,收到财务公司存款利息60.88万元。 (3) 2014年8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4年8月22日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存放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存款兑付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的议案》,公司加入财务公司成为成员单位,同意交投集团作为财务公司的母公司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全部存款兑付承担无限的连带担保责任。只要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有存款,因政策发生改变或财务公司自身出现了不可持续经营状况,导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出现支付结算风险时,交投集团将用自有的资产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兑付提供担保。交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财务公司为交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方,构成关联交易。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0,348.24万元,2019年1-6月公司收到财务公司存款利息60.88万元。 (4)根据2017年5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6月5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借款的议案》,合越公司与交投集团财务结算中心于2017年6月14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Y201706-1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合越公司向交投集团财务结算中心贷款5,800万元用于偿还原有债务。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合越公司在交投集团财务结算中心借款余额为5,800万元。 (5)2019年五洲交通与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房屋号为2418(共1间),租赁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期间每月房租为5,566.66元(不含税)。2019年1-6月公司共收取租金3.34万元(不含税)。因五洲交通、柳桂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租金收入构成关联交易。 (6)2017年4月11日五洲交通子公司岑罗公司与国通公司签订《岑罗高速广告经营权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国通公司向岑罗公司租赁岑罗高速公路段户外高杆及跨线天桥的广告经营权,合作期限为3年,自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止。2019年1-6月,岑罗公司共收取租金13万元(不含税)。因五洲交通、国通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租金收入构成关联交易。 (7)2018年五洲交通子公司坛百公司与国通公司签订《坛百高速广告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合同约定国通公司向坛百公司租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全线及其匝道、收费站、服务区、上跨天桥、连接线等广告规划区内广告设施设置点的场地,合作期限为5年,自2018年8月30日至2023年8月30日止。2019年1-6月,坛百公司共收取租金57.62万元(不含税)。因五洲交通、国通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租金收入构成关联交易

(8)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五洲天美公司采购劳保用品等,2019年1-6月采购金额为107.31万元(不含税)。

(9)2019年五洲交通与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地下室停车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车位共19个,租赁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期间每月租金为5790.48元(不含税)。2019年1-6月公司共收取租金6.95万元(不含税)。因五洲交通、宏冠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租金收入构成关联交易。

(10)2018年金桥公司、金桥物业与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岛公司”),签订《仓库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租赁房屋号为2期仓库3-05、06、06B(共3间),租赁期自2018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期间每月房租为68,292.34元(不含税),由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2019年金桥公司1-6月公司共收取租金40.98万元(不含税)。2019年1-6月物业公司共收取物业费2.05万元(不含税)。因金桥公司、金桥物业公司及旅岛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收入构成关联交易。

(11)2018年金桥公司、金桥物业与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房屋号为1期公寓楼5-108铺租金,租赁期自2018年8月8日起至2019年8月7日止,提供冷藏、装卸及物业等服务。2019年1-6月金桥公司共收取租金、装卸费等1.1万元(不含税),金桥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等1.16万元(不含税)。因金桥公司、金桥物业公司及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收入构成关联交易。

(12)五洲天美公司向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019年1-6月采购金额为

2.28万元(含税)。因五洲天美公司及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支付成本构成关联交易。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妥善解决平宾路收费经营权限主体的问题,公司同意以平宾路资产及收费经营权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岑兴公司34%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和《五洲交通关于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书的公告》。2019年3月31日交割完成。2019 年4月29 日岑兴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2019年6月30日过渡期损益经中介机构审计完成,应付交投集团平宾路与岑兴公司34%股权的过渡期损益差额3,954.29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7月本公司向自然人黄海乐溢价收购了其持有合越公司60%的股权,产生了770.92万元的商誉。收购协议约定如下业绩承诺条款:合越公司6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即2016年8月至2019年7月),合越公司的累计净利润应不低于2450万元,净利润以经合越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为准。若合越公司的累计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2,450万,则黄海乐应在净利润审计结果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差额部分补偿给本公司,黄海乐优先以目标公司给黄海乐的分配利润补偿;分配利润补偿不足的,黄海乐将持有的合越公司的股权按照届时评估值等价进行支付,由此产生的税费由黄海乐承担;股权补偿仍不足的,黄海乐应以现金方式补足。在业绩承诺期内,合越公司如因业务发展需要除海润项目外的新增项目的业绩亏损不计算在承诺的业绩指标内。合越公司2016年8月-12月经审计的净利润为63.74万元、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44.81万元、2018年审计的的净利润为-835.54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距离业绩承诺期满剩余1个月。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经2014年8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4年8月22日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入财务公司成为其成员单位的议案,并于2016年6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6年7月17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加入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成员单位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在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结合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需求提供包括结算、存款、信贷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全部存款兑付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报告期公司在财务公司取得流动资金贷款

10.3亿元,报告期归还贷款8.1亿元,期末余额13.3亿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本金余额为13.3亿元,应付利息余额为146.33万元。

(2)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同意由子公司岑罗公司与信达公司签订代管协议,委托岑罗公司代管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事项。岑罗公司与信达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签订《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委托试运营管理合同书》,于2019年3月11日签订《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委托运营管理补充协议》,协议注明合同有限期续签2年,每年委托成本为1766.83万元(不含税)。本公司、信达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委托代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截至2019年6月30日,岑罗公司代管岑水路收入为754.72万元。

(3)根据2017年5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6月5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借款的议案》,合越公司与交投集团财务结算中心于2017年6月14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Y201706-1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合越公司向交投集团财务结算中心贷款5,800万元用于偿还原有债务。截止2019年6月30日,合越公司在交投集团财务结算中心借款本金余额为5,800万元,应付利息余额为279.33万元。

(4)本部应付交投集团平宾路资产与岑兴公司34%股权置换的过渡期损益差额3,954.29万元。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2018年12月6日,公司与交投集团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书》,公司将拥有的平宾路资产(含收费经营权)与交投集团持有的岑兴公司34%股权进行资产置换。2018年年底,平宾路相关资产及负债已转入持有待售资产及持有待售负债。2019年3月31日,资产交割完成。2019 年4月29 日,岑兴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截至2019年6月30日,过渡期损益经中介机构审计完成,公司应付交投集团平宾路资产与岑兴公司34%股权的过渡期损益差额3,954.29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

委托方名称受托方名称托管资产情况托管资产涉及金额托管起始日托管终止日托管收益托管收益确定依据托管收益对公司影响是否关联交易关联关系
广西信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托管资产产权和经营权属于信达公司,产权清晰,收费权已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补充协议注明合同有限期续签2年,每年委托成本为1766.83万元2016年12月28日2021年3月11日754.72参照目前广西公路运营管理标准,具有公允的市场价格增加收入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托管情况说明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同意由子公司岑罗公司与信达公司签订代管协议,委托岑罗公司代管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事项。岑罗公司与信达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签订《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委托试运营管理合同书》,于2019年3月11日签订《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委托运营管理补充协议》,协议注明合同有限期续签2年,每年委托成本为1,766.83万元(不含税)。本公司、信达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委托代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2019年上半年,岑罗公司代管岑水路收入为754.72万元。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方名称租赁资产情况租赁资产涉及金额租赁起始日租赁终止日租赁收益租赁收益确定依据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是否关联交易关联关系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江南农副产品批发中心金桥市场二期尚未建设的2-10#综合楼土地和1#大棚、2#大棚、装卸大棚16,332.182016年11月1日2028年10月30日6,975.32租赁合同面积和租赁单价预计未来会增加营业收入6,975.32万元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江南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广西骏亿江南市场开金桥市场二期3号大棚、5号大棚、6号大棚、2号商业楼一层部分4,049.932018年7月1日2028年10月31日5,565.73租赁合同面积和租赁单价预计未来会增加营业收入5,565.73万元
发有限公司商铺、3号商业楼一层部分商铺及11号综合楼一层部分商铺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江南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广西骏亿江南市场开发有限公司金桥市场二期11号大棚、12号大棚312.582018年8月1日2028年10月31日2,214.74租赁合同面积和租赁单价预计未来会增加营业收入2,214.74万元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广西骏亿江南市场开发有限公司金桥市场二期11号综合楼2层全层共计42间1,041.842018年7月1日2028年9月30日414.36租赁合同面积和租赁单价预计未来会增加营业收入414.36万元
合计21,736.5415,170.15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购买五洲国际房开项目所出售物业的客户40,000.00协议签署日连带责任担保
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五洲地产“五洲·半岛阳光”房开项目所出售物业的客户29,000.00协议签署日连带责任担保
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金桥公司房开项目所出售物业的客户9,000.00协议签署日连带责任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8,406.90
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21,262.8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11,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23,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44,262.8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0.65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23,00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23,000.0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1.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2018年10月18日、2019年4月18日、2019年5月15日分别向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2,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金额共计10,000万元,公司提供第三方担保。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金桥公司在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余额10,000万元,公司提供担保10,000万元。 2.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12月21日、2019年5月16日分别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5,000万元、5,000万元、3,0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金额共计13,000万元,公司提供第三方担保。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金桥公司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余额13,000万元,公司提供担保13,000万元。 3.按照房地产行业商业惯例,为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五洲·半岛”阳光房地产项目(下称“项目”)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公司同意为购买该商品房及商铺的全部按揭贷款客户拟向建设银行百色分行、工商银行百色分行以及农业银行百色右江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商业按揭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为2.9亿元信用担保,在房屋产权及其抵押手续办理完成之前为住房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在银行取得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后终止。此项担保业务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9年06月30日,工商银行百色分行10,107.50万元、建设银行百色分行8,250.50万元、农业银行百色右江支行2,904.80万元,共计21,262.80万元。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洲交通党委强力推进金桥物流园区“五洲彩虹桥”非公经济联合党建和凭祥万通物流园区“智慧党建+边贸扶贫”两大党建引领扶贫载体,将基层党建与产业扶贫、产业联创、边贸扶贫有机融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汇聚各方资源,最大限度地转化为助推扶贫的强劲“引擎”。一是积极引进广西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各县市板块,与9个市县开展招商对接活动,为贫困县域打开农产品销路。二是利用旗下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农产品销售专柜6个,打造“农超对接”平台,帮扶县域产品走出广西,上半年累计

帮助贫困户实现农产品销售额6.23万元。三是立足“智慧党建+边贸扶贫”载体,开展凭祥新型农民培育种养培训班,上半年累计培训贫困边民达100多人次。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辖子公司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物流园区均设置污水处理系统,污水

系统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要求设置必要的处理设施,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妥善处理,严格控制扬尘、噪音等不利因素,环保情况符合要求。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71,604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65,200406,706,79736.1300国有法人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55,967,12013.8600国有法人
申新庆5,164,4300.460未知0未知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3,146,0470.280未知0境外法人
陈燕-27,0002,870,1850.250未知0未知
丁小宝2,835,0000.250未知0未知
冯琼华2,662,1000.240未知0未知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894,4550.170未知0国有法人
许劲松1,700,1000.150未知0未知
龙毅1,402,1770.120未知0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6,706,797人民币普通股406,706,797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55,967,120人民币普通股155,967,120
申新庆5,164,430人民币普通股5,164,430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3,146,047人民币普通股3,146,047
陈燕2,870,185人民币普通股2,870,185
丁小宝2,835,000人民币普通股2,835,000
冯琼华2,662,100人民币普通股2,662,100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894,455人民币普通股1,894,455
许劲松1,700,100人民币普通股1,700,100
龙毅1,402,177人民币普通股1,402,17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在本公司知悉范围内,除第一名、第八名股东即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个实际控制人广西区国资委,第一、二、八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无《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七名股东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梁君原董事长解任
周异助董事长聘任
林森董事选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9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更换董事长的议案,梁君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董事会选举周异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5月29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6月14日),选举林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477,744,106.14839,885,837.9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七、5207,037,652.94164,047,080.4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七、777,288,665.2213,110,106.4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56,394,549.1861,104,279.55
其中:应收利息129,880.07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92,012,445,442.952,058,478,003.99
持有待售资产362,506,020.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18,161,587.5042,031,122.55
流动资产合计2,849,072,003.933,541,162,451.4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七、1437,751,746.3639,989,538.06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181,516,072,221.5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七、21659,647,016.05669,039,195.97
固定资产七、225,691,378,525.685,820,042,003.71
在建工程七、234,518,378.112,414,054.5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七、27171,551,782.15174,957,059.22
开发支出七、281,289,425.70952,363.38
商誉七、291,124,077.081,124,077.08
长期待摊费用七、3015,430,945.1518,447,583.39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136,261,981.7137,958,521.14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2166,708,033.90296,551,209.37
非流动资产合计8,301,734,133.417,061,475,605.90
资产总计11,150,806,137.3410,602,638,057.3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3438,000,000.00548,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7147,775,228.03152,267,589.58
预收款项七、38204,957,806.73174,798,590.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22,385,619.2950,037,525.53
应交税费七、4092,122,517.1754,314,912.46
其他应付款七、41138,979,127.79116,128,872.33
其中:应付利息16,738,345.8618,068,386.72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七、431,374,711.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4503,313,915.101,324,259,777.00
其他流动负债七、45
流动负债合计1,547,534,214.112,421,181,978.7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七、464,495,000,000.003,642,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七、49905,713,785.78950,656,787.2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七、516,604,950.686,604,950.68
递延收益七、5231,155,015.5336,931,274.62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3113,510,942.4312,267,359.8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451,984,694.424,648,460,372.37
负债合计6,999,518,908.537,069,642,351.0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41,125,632,068.001,125,632,06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6467,645,116.19467,645,116.1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60472,941,833.58472,941,833.58
一般风险准备七、61871,515.76871,515.76
未分配利润七、622,124,983,454.691,504,695,043.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192,073,988.223,571,785,577.16
少数股东权益-40,786,759.41-38,789,870.8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151,287,228.813,532,995,706.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1,150,806,137.3410,602,638,057.39

法定代表人:周异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 钢会计机构负责人:玉 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48,316,117.48511,013,939.06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十七、14,490,451.2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30,000.0030,000.00
其他应收款十七、22,706,429,955.222,680,855,417.92
其中:应收利息567,178,886.31519,193,550.57
应收股利
存货167,682,998.01167,675,164.60
持有待售资产362,506,020.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10,055.6826,416,190.30
流动资产合计3,122,969,126.393,752,987,183.7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5,294,248,993.683,778,176,772.1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194,047.411,206,769.09
固定资产39,925,966.8940,632,548.94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137,980.323,356,886.1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12,891.54943,664.90
递延所得税资产18,986,753.1819,022,653.28
其他非流动资产200,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5,357,706,633.024,043,339,294.49
资产总计8,480,675,759.417,796,326,478.2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50,000,000.0015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1,859,367.8112,504,214.65
预收款项2,748,228.642,784,158.64
应付职工薪酬21,328,627.1923,353,209.37
应交税费24,927,752.517,055,145.67
其他应付款408,595,023.10289,248,653.38
其中:应付利息4,161,675.004,626,819.44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1,374,711.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2,000,000.001,042,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811,458,999.251,528,320,093.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090,000,000.002,137,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090,000,000.002,137,000,000.00
负债合计3,901,458,999.253,665,320,093.5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125,632,068.001,125,632,06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670,558,994.83670,558,994.8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72,941,833.58472,941,833.58
未分配利润2,310,083,863.751,861,873,488.3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579,216,760.164,131,006,384.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8,480,675,759.417,796,326,478.21

法定代表人:周异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 钢会计机构负责人:玉 莉

合并利润表

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半年度2018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七、631,032,725,212.33834,451,173.59
其中:营业收入1,032,725,212.33834,451,173.5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740,363,388.50560,715,672.31
其中:营业成本七、63535,985,542.71347,446,279.2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48,452,586.776,089,585.39
销售费用七、6534,634,961.5034,122,990.69
管理费用七、6640,729,346.5232,957,621.00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七、68120,560,951.00140,099,195.98
其中:利息费用119,875,418.45129,083,325.60
利息收入857,598.641,323,369.15
加:其他收益七、696,081,774.751,633,758.7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029,290,970.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33,064,136.554,060,177.1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41,714,987.011,571,925.8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5512,948,580.9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45,462,273.88281,001,362.97
加:营业外收入七、762,798,064.611,440,788.67
减:营业外支出七、77137,028.5366,620.1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48,123,309.96282,375,531.47
减:所得税费用七、78101,509,731.7045,943,850.5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46,613,578.26236,431,680.9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46,613,578.26236,431,680.9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48,610,466.81240,256,109.26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996,888.55-3,824,428.3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746,613,578.26236,431,680.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748,610,466.81240,256,109.2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996,888.55-3,824,428.3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6510.213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6510.2134

定代表人:周异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 钢会计机构负责人:玉 莉

母公司利润表

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半年度2018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25,361,923.2249,193,155.61
减:营业成本4,832,263.647,283,993.16
税金及附加454,675.45634,524.32
销售费用1,803,661.523,396,486.79
管理费用17,747,577.9614,424,216.09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7,961,290.9225,019,909.34
其中:利息费用66,690,939.9978,138,615.43
利息收入48,739,044.8353,130,580.94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9,290,970.75300,00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6,758.9522,325.4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12,948,580.9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24,948,764.42298,456,351.34
加:营业外收入29,955.2628,918.80
减:营业外支出11,945.7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24,978,719.68298,473,324.40
减:所得税费用48,446,288.48-8,761.5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76,532,431.20298,482,085.9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76,532,431.20298,482,085.9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576,532,431.20298,482,085.9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周异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 钢会计机构负责人:玉 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半年度2018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93,366,818.381,039,397,170.8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489,375.001,059,726.25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37,132.3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9(1)37,490,308.9558,283,468.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31,346,502.331,098,777,497.8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67,932,857.16237,089,609.4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3,952,778.71-3,522,643.0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6,659,711.6567,735,052.62
支付的各项税费75,944,238.6389,048,894.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9(2)120,385,712.7970,328,952.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46,969,741.52460,679,865.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4,376,760.81638,097,631.9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5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301,505.947,209,684.68
投资支付的现金347,927,6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5,229,105.947,209,684.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5,229,105.94-7,209,234.6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99,500,000.0016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99,500,000.0016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223,731,181.68520,175,976.5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63,763,126.56275,083,488.3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87,494,308.24795,259,464.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7,994,308.24-635,259,464.8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3.9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58,846,653.37-4,371,043.6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36,590,759.51548,870,134.6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77,744,106.14544,499,090.95

法定代表人:周异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 钢会计机构负责人:玉 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半年度2018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74,505.4449,171,246.3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54,068,705.11483,580,565.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55,843,210.55532,751,811.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4,509.392,474,555.6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626,184.8317,771,711.14
支付的各项税费6,435,549.504,635,556.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48,387,168.18163,174,254.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71,603,411.90188,056,077.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4,239,798.65344,695,734.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5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31,337.55680,77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347,927,6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8,158,937.55680,77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8,158,937.55-680,32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0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97,000,000.00192,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1,778,682.68212,770,346.1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98,778,682.68404,770,346.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778,682.68-404,770,346.1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2,697,821.58-60,754,931.6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11,013,939.06305,876,878.3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8,316,117.48245,121,946.67

法定代表人:周异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 钢会计机构负责人:玉 莉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125,632,068.00467,645,116.19472,941,833.58871,515.761,504,695,043.633,571,785,577.16-38,789,870.863,532,995,706.3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25,632,068.00467,645,116.19472,941,833.58871,515.761,504,695,043.633,571,785,577.16-38,789,870.863,532,995,706.3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20,288,411.06620,288,411.06-1,996,888.55618,291,522.51
(一)综合收益总额748,610,466.81748,610,466.81-1,996,888.55746,613,578.2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28,322,055.75-128,322,055.75-128,322,055.75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28,322,055.75-128,322,055.75-128,322,055.75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25,632,068.00467,645,116.19472,941,833.58871,515.762,124,983,454.694,192,073,988.22-40,786,759.414,151,287,228.81
项目2018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833,801,532.00467,645,116.19419,010,734.82871,515.761,551,395,623.083,272,724,521.85-20,016,310.013,252,708,211.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33,801,532.00467,645,116.19419,010,734.82871,515.761,551,395,623.083,272,724,521.85-20,016,310.013,252,708,211.8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91,830,536.00-176,644,656.54115,185,879.46-3,824,428.31111,361,451.15
(一)综合收益总额240,256,109.26240,256,109.26-3,824,428.31236,431,680.9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91,830,536.00-416,900,765.80-125,070,229.80-125,070,229.8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91,830,536.00-416,900,765.80-125,070,229.80-125,070,229.8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25,632,068.00467,645,116.19419,010,734.82871,515.761,374,750,966.543,387,910,401.31-23,840,738.323,364,069,662.99

法定代表人:周异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 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玉 莉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125,632,068.00670,558,994.83472,941,833.581,861,873,488.304,131,006,384.7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25,632,068.00670,558,994.83472,941,833.581,861,873,488.304,131,006,384.7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48,210,375.45448,210,375.45
(一)综合收益总额576,532,431.20576,532,431.2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28,322,055.75-128,322,055.75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28,322,055.75-128,322,055.75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25,632,068.00670,558,994.83472,941,833.582,310,083,863.754,579,216,760.16
项目2018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833,801,532.00670,558,994.83419,010,734.821,793,394,365.273,716,765,626.9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33,801,532.00670,558,994.83419,010,734.821,793,394,365.273,716,765,626.9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91,830,536.00-118,418,679.81173,411,856.19
(一)综合收益总额298,482,085.99298,482,085.9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91,830,536.00-416,900,765.80-125,070,229.8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91,830,536.00-416,900,765.80-125,070,229.8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25,632,068.00670,558,994.83419,010,734.821,674,975,685.463,890,177,483.11

法定代表人:周异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 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玉 莉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桂体改股字〔1992〕27号文批准,于1992年12月31日采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0001982250954,注册地址和总部都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27层,公司的股票代码为600368。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58号文批准发行股票。公司股票于2000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并于2000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总股本为44,200万股。 2006年6月经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以流通股股份总额10,200万股为基数、按照10:3.2的比例向流通股股东送股。该送股方案实施后,公司尚未流通的股份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股份总额为30,736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总额增加为13,464万股,股东持股数额和比例变化不影响公司股本总额。至2009年7月6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已全部解禁,变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61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08年2月2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了54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手面值1,000元,发行总额54,000万元。至2009年7月1日,已有53,859.60万元债券转为股本,其余的债券被本公司赎回。股本由此增加了113,867,688股。公司于2009年9月10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55,867,688.00元。经2012年4月25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于2012年6月21日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55,867,68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5股(每股面值1元),共分派股票股利138,966,922.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每股面值1元),共转增股本138,966,922.00元。公司股本由此增加277,933,844股,注册资本变更为833,801,532.00元。公司于2012年12月 6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经2018年4月9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833,801,532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5股(每股面值1元)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送股,共送股291,830,536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公司股本由此增加291,830,536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125,632,068.00元。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投资发展部、证券法律部、监察审计部、办公室、财务部等部门,拥有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等11家二级子公司;拥有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容顺物流有限公司等3家三级子公司;拥有广西钦州运通报关有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报关行有限公司等3家四级子公司。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经营收费公路,同时拓展贸易物流业务和房地产及其他业务。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有11家二级子公司、3家三级子公司、3家四级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原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原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

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

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5)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特殊处理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权损益的核算比照上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企业应当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当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 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A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C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 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D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 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A 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B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C 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A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 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A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B 应收款项

对于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a)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b)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使用减值准备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计提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
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不计提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33
1-2年88
2-3年1010
3年以上1515
3-4年1515
4-5年1515
5年以上5050

(c)金融类业务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季末对每单项贷款按其信贷资产质量划分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计提贷款减值准备比例如下:

风险分类计提比例%备注
正常类贷款1
关注类贷款3
次级类贷款30
可疑类贷款60
损失类贷款100

正常类贷款: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或协议,经营状况良好,贷款到期能正常还本付息或一次性还本付息,风险控制措施价值充足、安全可靠。关注类贷款: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的债权类资产;借款人的现金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但借款人的抵押或质押的可变现资产大于等于债务本金及收益。次级类贷款: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可疑类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损失类贷款: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资产及收益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5)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

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代销产品、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开发产品销售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7.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投资,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30。

21.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

类别使用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5-5731.70-3.88
土地使用权4432.20

折旧或摊销方法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2。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直线法25-5731.70-3.88
机器设备直线法8312.13
运输设备直线法8312.13
办公设备直线法8312.13
等级公路直线法7-29-3.45-14.29

高速公路按交通部《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采用车流量法计提折旧,其余资产采用分类直线法计提折旧。车流量法的具体测算方法是,按资产净值与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测算的总车流量进行相除计算单车折旧系数,每三年对车流量重新进行测算。母公司的小平阳至王灵高速公路本年单车折旧为1.15-1.96元/辆、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本年单车折旧为17.84元/辆、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岑溪至筋竹高速公路本年单车折旧为6.04元/辆。其余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各类资产折旧率见上表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30。

(4)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3.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9。

24.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5.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网站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19-70直线法
软件4-10直线法
网站7-10直线法
商标5-6直线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9。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当项目完成后能达到预期开发的使用目的且开发支出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9.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0.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1.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本公司仅涉及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3.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5.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6.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对于高速公路通行费,本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发送的结算单,核对一致后确认收入。

对于商品贸易,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确认收入,即:①产品已发货并经客户签收;②已收取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③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对于房地产销售,以该项目完工并已向购买方办理交付手续为时点,确认收入的实现。

对于利息收入,除衍生金融工具之外的所有生息金融资产和付息金融负债的利息收入和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入利润表中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支出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实际利率,是指按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间或更短期间将其预计未来现金流入或流出折现至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账面净值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需要考虑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例如提前还款权)并且包括所有归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和所有交易成本,但不包括未来信用损失。如果本公司对未来收入或支出的估计发生改变,金融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亦可能随之调整。调整后的账面价值是按照原实际利率计算而得,该变动也计入损益。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应当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对于逾期利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缩短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期限的通知》(财金[2002]5号)的规定,对于贷款利息逾期90天(不含9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

对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公司通过向客户提供各类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手续费收入主要分为两类:

①通过在特定时点或一定期间内提供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和佣金

主要包括结算手续费、清算手续费、佣金、资产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其他管理咨询费。此类手续费和佣金收入在提供服务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②通过提供交易服务收取的手续费

因协商、参与协商第三方交易,例如收购股份或其他债券、买卖业务而获得的手续费和佣金于相关交易完成时确认收入。与交易服务的业绩相关的手续费和佣金在达到实际约定的标准后才确认收入。

37.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其中,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金额计量;否则,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9.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0.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风险准备

一般准备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财金[2008]185号)、《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根据标准法计算潜在风险估计值,按潜在风险估计值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差额,对风险资产计提一般准备。潜在风险估计值=正常类风险资产×1.5%+关注类风险资产×3%+次级类风险资产×30%+可疑类风险资产×60%+损失类风险资产×100%

除上述规定外,本公司每年按信贷业务税后净利润的10%补充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当累计补充提取的一般准备达到注册资本的 50%时,原则上不再提取。

(2)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使用减值准备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对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基于管理层对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的评估。这需要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

来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固定资产当中的高速公路路产的折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规定,固定资产当中的高速公路路产按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该折旧法涉及管理层对剩余经营期限内的交通量进行预测,且该等预测存在不确定性,当预测总交通量与实测结果存在重大差异时,须对公路资产的单车折旧系数作出相应调整,以保证路产价值在经营期限内安全部收回。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 2017 年 3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无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财政部于 2019 年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管理层班子会议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开始适用的时点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坛百路单车折旧系数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1月1日报告期内增加累计折旧5,889,440.83元,增加营业成本5,889,440.83元,减少未分配利润5,006,024.71元。

其他说明:

①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中关于“高速公路按交通部《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采用车流量法计提折旧。车流量法的具体测算方法是,按资产净值与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测算的总车流量进行相除计算单车折旧系数,每三年对车流量重新进行测算”。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坛百路”)执行的单车折旧系数已满三年,需要重新预测车流量。为此本公司委托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路段车流量进行测算,根据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出具的《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车流量预测报告》,测算结果与原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测算的车流量相比差异较大,需要调整单车折旧系数。

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坛百路单车折旧系数由17.84元/辆调整为19.23元/辆(折算为标准小客车)。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执行。

③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变更单车折旧系数,报告期内增加累计折旧5,889,440.83元,增加营业成本5,889,440.83元,减少未分配利润5,006,024.71元。

(3).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

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3%、5%、9%、11%、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5%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2%
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5%、6%、8%及累计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5
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15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1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12年4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文,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20,296.74106,677.06
银行存款476,983,822.22836,463,868.57
其他货币资金739,987.183,315,292.28
合计477,744,106.14839,885,837.9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① 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②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微信或支付宝存款。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169,399,397.34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169,399,397.34
1至2年20,940,841.39
2至3年13,103,202.12
3年以上
3至4年17,018,532.77
4至5年6,588,600.00
5年以上175,640,456.49
减:坏账准备-195,653,377.17
合计207,037,652.94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91,530,091.1547.56186,021,311.2797.125,508,779.88192,530,091.1553.66186,521,311.2696.886,008,779.89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11,160,938.9652.449,632,065.904.56201,528,873.06166,266,560.6146.348,228,260.064.95158,038,300.55
其中:
账龄组合211,160,938.9652.449,632,065.904.56201,528,873.06166,266,560.6146.348,228,260.064.95158,038,300.55
合计402,691,030.11/195,653,377.17/207,037,652.94358,796,651.76/194,749,571.32/164,047,080.4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60,407,373.8660,407,373.86100.00诉讼
广西新合力冶金有限公司38,254,689.5338,254,689.53100.00公司停产,陷入债务纠纷
广西更旺投资有限公司21,780,000.0021,780,000.00100.00诉讼
广西银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6,245,304.8016,245,304.80100.00诉讼
广州钢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0,463,525.315,231,762.6650.00债务纠纷
广西扶绥县沣桦酒业有限公司10,891,372.2410,891,372.24100.00诉讼
广西玉林三山坡农业实业有限公司6,728,993.526,728,993.52100.00诉讼
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105,000,000.10100.00诉讼
防城港市丰山金贸易有限公司4,444,157.014,444,157.01100.00诉讼
广东信威隆物流有限公司4,173,061.864,173,061.86100.00债务纠纷
广西淡水贸易有限公司2,510,160.562,510,160.56100.00诉讼
广西港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518,024.721,442,123.4895.00诉讼
曾庆润820,000.00820,000.00100.00诉讼
富川瑶族自治县利达手套厂500,000.00500,000.00100.00诉讼
潘冬梅500,000.00500,000.00100.00诉讼
靖西县佳鑫矿业有限公司440,000.00440,000.00100.00诉讼
陈雪娟308,000.00308,000.00100.00诉讼
靖西县和谐贸易有限公司308,000.00308,000.00100.00诉讼
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300,000.00300,000.00100.00诉讼
广西华美纸业集团有限公司270,000.00270,000.00100.00诉讼
防城港市广领贸易有限公司250,000.00250,000.00100.00诉讼
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245,000.00245,000.00100.00诉讼
广西华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600.00201,600.00100.00诉讼
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200,000.00100.00诉讼
南宁广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180,000.00180,000.00100.00诉讼
田阳县双龙餐具消毒有限公司175,000.00175,000.00100.00诉讼
广西贵港市弘昌石化有限公司150,000.00150,000.00100.00诉讼
田阳县双龙米粉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150,000.00100.00诉讼
田阳县盛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150,000.00100.00诉讼
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150,000.00150,000.00100.00诉讼
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150,000.00150,000.00100.00诉讼
广西贺州市远高林业开发有限公司150,000.00150,000.00100.00诉讼
黄尚敏150,000.00150,000.00100.00诉讼
贵港市金华木业有限公司127,500.00127,500.00100.00诉讼
蔡武宁120,000.00120,000.00100.00诉讼
南宁市柏旭商贸有限公司105,000.00105,000.00100.00诉讼
田阳县万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0.00100.00诉讼
广西宏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0.00100.00诉讼
广西绿桂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100,000.00100.00诉讼
广西东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0,000.0090,000.00100.00诉讼
李思科90,000.0090,000.00100.00诉讼
田阳县万祥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75,000.0075,000.00100.00诉讼
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75,000.0075,000.00100.00诉讼
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75,000.0075,000.00100.00诉讼
田阳县喜相传餐饮服务有限公司75,000.0075,000.00100.00诉讼
王晓宁75,000.0075,000.00100.00诉讼
阙振锋42,000.0042,000.00100.00诉讼
蒙建傧42,000.0042,000.00100.00诉讼
广西至鑫门业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40,000.00100.00诉讼
广西平果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40,000.0040,000.00100.00诉讼
黄焯伟30,000.0030,000.00100.00诉讼
杨旭22,500.0022,500.00100.00诉讼
吴成林10,500.0010,500.00100.00诉讼
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561,766.76561,766.76100.00诉讼
广西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27,732.72320,799.5475.00诉讼
钦州市天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941,828.16847,645.3590.00诉讼
合计191,530,091.15186,021,311.2797.12/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69,399,397.345,081,981.933.00
1至2年20,940,841.391,675,267.318.00
2至3年13,103,202.121,310,320.2110.00
3至5年6,555,007.46983,251.1215.00
5年以上1,162,490.65581,245.3350.00
合计211,160,938.969,632,065.904.56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
单项计提186,521,311.26499,999.99186,021,311.27
组合计提8,228,260.061,403,805.849,632,065.90
合计194,749,571.321,403,805.84499,999.99195,653,377.1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广州钢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499,999.99银行转账
合计499,999.99/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60,407,373.8615.0060,407,373.86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52,814,357.0013.121,584,430.71
广西万能源贸易有限公司45,242,118.7411.231,357,263.56
广西新合力冶金有限公司38,254,689.539.5038,254,689.53
广西更旺投资有限公司21,780,000.005.4121,780,000.00
合计218,498,539.1354.26123,383,757.66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73,511,206.0595.119,787,010.1174.65
1至2年2,340,980.213.032,133,791.1016.28
2至3年1,290,321.061.671,012,404.617.72
3年以上146,157.900.19176,900.591.35
合计77,288,665.22100.0013,110,106.41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广西临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49,098,845.1263.53
广西银利达贸易有限公司16,183,476.9020.94
百色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2,332,800.003.02
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1,935,371.562.50
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1,677,204.622.17
合计71,227,698.2092.1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129,880.07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56,394,549.1860,974,399.48
合计56,394,549.1861,104,279.5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委托贷款
债券投资
应收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129,880.07
合计129,880.07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6,955,930.64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6,955,930.64
1至2年2,524,482.29
2至3年923,683.06
3年以上
3至4年10,054,155.69
4至5年7,451,829.37
5年以上225,730,534.33
减:坏账准备-197,246,066.20
合计56,394,549.18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及借款222,591,208.02232,058,826.82
保证金7,292,679.9010,362,224.10
个人借款427,280.86735,099.35
备用金1,548,772.972,028,813.99
工程款20,000,000.0014,821,739.27
其他1,780,673.632,181,704.55
减:坏账准备-197,246,066.20-201,214,008.60
合计56,394,549.1860,974,399.48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13,777,602.98187,436,405.62201,214,008.60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211,942.403,756,000.003,967,942.40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19年6月30日余额13,565,660.58183,680,405.62197,246,066.2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
单项计提187,436,405.623,756,000.00183,680,405.62
组合计提13,777,602.98211,942.4013,565,660.58
合计201,214,008.603,967,942.40197,246,066.2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500,000.00银行转账
百色市铁合金治炼有限公司756,000.00银行转账
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2,500,000.00银行转账
合计3,756,000.00/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广西新合力冶金有限公司往来款56,299,039.765年以上22.1956,299,039.76
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预付股权款50,000,000.004-5年19.7150,000,000.00
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往来款23,147,141.662-3年为540,000.00元,3-4年为2,433,333.33元,5年以上为20,173,808.33元9.1311,573,570.83
广西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往来款22,283,766.365年以上8.7922,283,766.36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20,000,000.005年以上7.8920,000,000.00
合计/171,729,947.78/67.71160,156,376.95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957,005.14924,148.1432,857.00957,005.14924,148.1432,857.00
在产品
库存商品18,161,344.386,649,941.4711,511,402.9112,767,205.766,649,941.476,117,264.29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开发成本1,729,172,255.6620,500,360.261,708,671,895.401,683,651,582.3520,500,360.261,663,151,222.09
开发产品275,606,922.13275,606,922.13374,275,149.53374,275,149.53
委托代销产品16,622,365.5116,622,365.5114,901,511.0814,901,511.08
合计2,040,519,892.8228,074,449.872,012,445,442.952,086,552,453.8628,074,449.872,058,478,003.99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924,148.14924,148.14
在产品
库存商品6,649,941.476,649,941.47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开发成本20,500,360.2620,500,360.26
合计28,074,449.8728,074,449.87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货期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291,854,494.99元。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预计总 投资期末数期初数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期末跌价准备
钦州白石湖项目2016年2021年15亿531,466,061.91531,073,863.92
五洲·半岛阳光2012年2020年13亿552,768,662.92508,228,992.7211,472,920.02
钦廉项目2015年2025年27.39亿412,368,254.79412,177,264.24
五洲商贸中心项目2014年2020年3亿155,815,627.67155,477,813.10
人才小高地2014年2021年1.4亿16,684,121.6016,684,121.60
中国东盟(凭祥)国际客运站第一期2013年2021年4.8亿59,983,445.2659,983,445.2620,500,360.26
通发园二期2019年2021年2.27亿86,081.5126,081.51
合计1,729,172,255.661,683,651,582.3511,472,920.0220,500,360.26

说明:

①钦州白石湖项目因地上征拆问题未能解决,土地未能净地交付,目前处于停工状态。该项目宗地外的配套设施基本已完善,宗地内的场地还未平整。

②五洲·半岛阳光项目分三期正常开发,截至2019年6月30日一期5栋全部竣工验收,满足交房条件,二期4栋有1栋竣工验收、2栋完成85%,1栋完成90%;三期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

③钦廉项目按照公司开发进度安排处于土地平整阶段。

④五洲商贸中心项目按照公司开发进度目前处于前期报建阶段。宗地A地块临时围墙和B地块北侧临时围墙已全部完工,并于2019年3月20日通过阶段性工程验收工作。

⑤人才小高地项目目前处于前期工作状态,宗地内场地还未平整,项目也未正式开工建设。

⑥中国东盟(凭祥)国际客运站第一期项目目前处于前期工作状态,宗地内场还未平整,项目也未正式开工建设。

⑦通发园二期项目目前仍处于前期立项工作阶段;土地上原建筑物尚未拆除,宗地外的配套设施基本已完善。

(6)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竣工时间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期末跌价准备
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期2011年10月20,538,463.482,356,289.845,630,648.7317,264,104.59
五洲国际项目2011年12月12,171,269.99389,981.1611,781,288.83
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2015年2月77,401,218.1523,045,102.4654,356,115.69
项目名称竣工时间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期末跌价准备
五洲·半岛阳光2016年12月264,164,197.9171,958,784.89192,205,413.02
合计374,275,149.532,356,289.84101,024,517.24275,606,922.13

10、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平宾路0
合计0/

其他说明:

2018年12月6日,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与交投集团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书》,本公司将其拥有的柳王高速公路小平阳至王灵段资产(含收费经营权)与交投集团持有的岑兴公司34%股权进行资产置换。2018年12月31日已将平宾路相关资产及负债转入持有待售资产及持有待售负债。2019年3月31日资产交割完成,结转持有待售资产及持有待售负债。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摊费用76,038.62
待抵扣进项税2,080,800.542,069,499.24
预缴税金16,080,786.9639,885,584.69
合计18,161,587.5042,031,122.55

13、 发放贷款及垫款

(1)按个人和企业分布情况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个人贷款和垫款52,616,957.0054,016,957.00
住房抵押28,736,957.0028,736,957.00
企业贷款和垫款155,182,114.43157,734,893.14
贷款155,182,114.43157,734,893.14
贷款和垫款总额207,799,071.43211,751,850.14
减:贷款损失准备170,047,325.07171,762,312.08
其中:单项计提数
组合计提数170,047,325.07171,762,312.08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37,751,746.3639,989,538.06

(2)按行业分布情况

行业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农、林、牧、渔业20,000,000.009.6220,000,000.009.45
制造业40,195,355.5319.3440,438,655.0019.10
建筑业148,658.900.072,278,138.141.08
批发和零售业64,020,000.0030.8164,200,000.0030.32
住宿和餐饮业10,000,000.004.8110,000,000.004.72
房地产业4,950,000.002.384,950,000.002.34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5,868,100.007.6415,868,100.007.49
个人贷款52,616,957.0025.3354,016,957.0025.50
贷款和垫款总额207,799,071.43100.00211,751,850.14100.00
减:贷款减值准备170,047,325.07171,762,312.08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37,751,746.3639,989,538.06

(3)按地区分布情况

地区分布期末数比例(%)期初数比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207,799,071.43100.00211,751,850.14100.00
减:贷款损失准备170,047,325.07171,762,312.08
其中:单项计提数
组合计提数170,047,325.07171,762,312.08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37,751,746.3639,989,538.06

(4)贷款和垫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信用贷款5,000,000.006,400,000.00
保证贷款25,445,355.5325,868,655.00
附担保物贷款177,353,715.90179,483,195.14
其中:抵押贷款122,615,095.14122,615,095.14
质押贷款54,738,620.7656,868,100.00
贷款和垫款总额207,799,071.43211,751,850.14
减:贷款损失准备170,047,325.07171,762,312.08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其中:单项计提数
组合计提数170,047,325.07171,762,312.08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37,751,746.3639,989,538.06

(5) 逾期贷款

①本金部分或全部逾期1天及以上的贷款

项目期末数
逾期1天至90天(含90天)逾期90天至360天(含360天)逾期360天至3年(含3年)逾期3年 以上合计
信用贷款5,000,000.005,000,000.00
保证贷款25,868,655.0025,868,655.00
抵押贷款24,000,000.0088,335,615.90112,335,615.90
质押贷款32,516,700.5318,928,100.0051,444,800.53
合 计61,516,700.53133,132,370.90194,649,071.43
项目期初数
逾期1天至90天(含90天)逾期90天至360天(含360天)逾期360天至3年(含3年)逾期3年 以上合计
信用贷款13,000,000.0013,000,000.00
保证贷款25,868,655.0025,868,655.00
抵押贷款24,000,000.0090,465,095.14114,465,095.14
质押贷款32,940,000.0018,928,100.0051,868,100.00
合 计13,000,000.0056,940,000.00135,261,850.14205,201,850.14

②利息逾期1天及以上但本金未逾期的贷款

项目期末数
逾期1天至90天(含90天)逾期90天至360天(含360天)逾期360天至3年(含3年)逾期3年 以上合计
信用贷款
保证贷款
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
项目期末数
逾期1天至90天(含90天)逾期90天至360天(含360天)逾期360天至3年(含3年)逾期3年 以上合计
合 计
项目期初数
逾期1天至90天(含90天)逾期90天至360天(含360天)逾期360天至3年(含3年)逾期3年 以上合计
信用贷款
保证贷款
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
合 计

(6)贷款损失准备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组合计提减 值准备合计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组合计提减值 准备合计
期初余额171,762,312.08171,762,312.08139,378,055.00139,378,055.00
本期计提32,384,257.0832,384,257.08
本期收回1,714,987.011,714,987.01
期末余额170,047,325.07170,047,325.07171,762,312.08171,762,312.08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0
广西岑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1,486,781,250.7729,290,970.751,516,072,221.52
小计01,486,781,250.7729,290,970.751,516,072,221.52
合计01,486,781,250.7729,290,970.751,516,072,221.52

其他说明

① 本公司持有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截至2019年6月30日,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净资产为负数,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减记至0为限。

② 本公司持有广西岑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34%的股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期末余额为1,516,072,221.52元。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35,828,682.78102,776,002.33738,604,685.11
2.本期增加金额883,472.91883,472.91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883,472.91883,472.91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2,451,437.122,451,437.12
(1)处置
(2)其他转出
(3)其他减少2,451,437.122,451,437.12
4.期末余额634,260,718.57102,776,002.33737,036,720.9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64,514,116.585,051,372.5669,565,489.14
2.本期增加金额6,753,661.631,165,701.367,919,362.99
(1)计提或摊销6,753,661.631,165,701.367,919,362.99
3.本期减少金额95,147.2895,147.28
(1)处置
(2)其他转出
(3)其他减少95,147.2895,147.28
4.期末余额71,172,630.936,217,073.9277,389,704.8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63,088,087.6496,558,928.41659,647,016.05
2.期初账面价值571,314,566.2097,724,629.77669,039,195.97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金桥农产品市场综合楼、加工车间及商铺507,127,153.13正在办理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5,691,378,525.685,820,042,003.71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5,691,378,525.685,820,042,003.71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公路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83,600,145.6492,401,052.5043,096,148.817,048,492,844.4625,137,110.217,592,727,301.62
2.本期增加金额1,142,618.89306,118.351,448,737.24
(1)购置961,998.11306,118.351,268,116.46
(2)在建工程转入180,620.78180,620.78
(3)
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59,580.00767,317.00338,000.931,164,897.93
(1)处置或报废59,580.00767,317.00338,000.931,164,897.93
4.期末余额383,540,565.6493,543,671.3942,328,831.817,048,492,844.4625,105,227.637,593,011,140.9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86,087,075.9446,814,813.9435,942,050.681,585,978,918.9517,862,438.401,772,685,297.91
2.本期增加金额6,439,736.546,597,017.002,175,152.42114,676,030.65141,356.36130,029,292.97
(1)计提6,439,736.546,597,017.002,175,152.42114,676,030.65141,356.36130,029,292.97
3.本期减少金额11,248.94744,297.49326,429.201,081,975.63
(1)处置或报废11,248.94744,297.49326,429.201,081,975.63
4.期末余额92,515,563.5453,411,830.9437,372,905.611,700,654,949.6017,677,365.561,901,632,615.2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91,025,002.1040,131,840.454,955,926.205,347,837,894.867,427,862.075,691,378,525.68
2.期初账面价值297,513,069.7045,586,238.567,154,098.135,462,513,925.517,274,671.815,820,042,003.71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建筑物-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4#楼20,154,084.74正在办理中
合计20,154,084.7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4,518,378.112,414,054.58
工程物资
合计4,518,378.112,414,054.58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其他零星工程462,837.42462,837.42545,484.73545,484.73
金桥-冷库设备1,698,574.081,698,574.081,138,400.001,138,400.00
岑罗高速岑溪东收费站新建宿舍楼项目2,356,966.612,356,966.61730,169.85730,169.85
合计4,518,378.114,518,378.112,414,054.582,414,054.58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岑罗高速岑溪东收费站新建宿舍楼项目3,311,200.00730,169.851,626,796.762,356,966.6171.1891.97%自筹
合计3,311,200.00730,169.851,626,796.762,356,966.61////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商标商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89,207,560.3913,267,577.313,296,311.4810,820.00205,782,269.18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89,207,560.3913,267,577.313,296,311.4810,820.00205,782,269.1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3,928,801.136,274,440.09621,173.14795.6030,825,209.96
2.本期增加金额2,327,278.77817,325.72259,717.86954.723,405,277.07
(1)计提2,327,278.77817,325.72259,717.86954.723,405,277.0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6,256,079.907,091,765.81880,891.001,750.3234,230,487.0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62,951,480.496,175,811.502,415,420.489,069.68171,551,782.15
2.期初账面价值165,278,759.266,993,137.222,675,138.3410,024.40174,957,059.22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49%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其他确认为无形资产转入当期损益
电商平台二期952,363.38337,062.321,289,425.70
合计952,363.38337,062.321,289,425.70

其他说明:

项目资本化开始时点资本化的具体依据截至期末的研发进度
电商平台二期2018年1月五洲5zmall电商平台功能升级立项报告正在验收中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1,124,077.081,124,077.08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7,709,176.637,709,176.63
合计8,833,253.718,833,253.71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7,709,176.637,709,176.63
合计7,709,176.637,709,176.63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337,854,033.8150,589,712.37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分摊方法无需分摊无需分摊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338,978,110.8963,438,340.09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坛百服务区建设费用7,816,179.70952,658.466,863,521.24
装修费3,532,339.281,291,646.752,240,692.53
岑罗高速公路管理区景观费1,197,019.82174,056.761,022,963.06
金桥临时仓库及附着物1,823,655.96703,811.401,119,844.56
金桥-堆垛笼9,913.709,913.70
金桥-仓储托盘210,841.2656,837.58154,003.68
金桥-仓储货架876,275.68312,649.62563,626.06
维修及设计费2,816,983.52826,864.81318,358.074,051.843,321,438.42
电商平台推广费用
其他164,374.473,274.3422,793.21144,855.60
合计18,447,583.39830,139.153,842,725.554,051.8415,430,945.15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22,539,480.9128,152,707.14126,004,353.5128,631,169.47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已计提未发放的绩效工资15,534,524.903,883,631.2315,512,212.933,878,053.23
递延收益4,405,625.001,101,406.255,267,500.001,316,875.00
预计房地产利润12,477,571.433,119,392.8612,531,069.833,132,767.46
预缴税金19,376.934,844.233,998,623.94999,655.98
合计154,976,579.1736,261,981.71163,313,760.2137,958,521.14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48,147,825.9612,036,956.4949,069,439.2012,267,359.80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预缴税金5,895,943.741,473,985.94
合计54,043,769.7013,510,942.4349,069,439.2012,267,359.80

① 2016年7月28日,本公司收购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② 五洲房地产公司就会计上尚未确认收入的预收账款缴纳流转税及附加在缴纳当期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已作税前扣除处理,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96,968,127.92469,795,988.36
可抵扣亏损275,970,735.46775,481,601.42
合计772,938,863.381,245,277,589.78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19年30,833,044.4374,213,050.37
2020年85,600,350.22478,905,001.61
2021年51,042,145.8165,794,954.32
2022年34,129,106.7648,863,038.66
2023年55,924,076.38107,705,556.46
2024年18,442,011.86
合计275,970,735.46775,481,601.4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代建大板一区和新竹小区的支出166,708,033.9096,551,209.37
预付投资款200,000,000.00
合计166,708,033.90296,551,209.37

其他说明:

(1)大板一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广西壮族自治区

机关事务局建设,2014年项目开始拆迁,项目投资额约15亿元,预计代建期为1080天,截至2019年6月30日,大板一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建设进度约为25%。新竹宿舍区项目为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局建设,2014年项目开始拆迁,项目投资额约1亿元,预计代建期为810天,截至2019年6月30日,新竹宿舍区项目的建设进度约为95%。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230,000,000.00340,000,000.00
信用借款208,000,000.00208,000,000.00
合计438,000,000.00548,0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保证借款

①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甲方)于2018年8月31日与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174802185463661的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的贷款2,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至2019年8月30日止。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2,000.00万元未还。

②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甲方)于2018年10月27日与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174802185474061的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的贷款3,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至2019年10月26日止。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3,000.00万元未还。 ③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甲方)于2019年03月25日与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174802190415935的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的贷款3,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至2020年03月21日止。截至2019年06月30日,尚余3,000.00万元未还。 ④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甲方)于2019年05月13日与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174802190992544的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的贷款2,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至2020年05月13日止。截至2019年06月30日,尚余2,000.00万元未还。

⑤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甲方)于2018年11月27日、12月21日、2019年5月16日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交投财务流贷2018-017、2018-024、2019-017的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5,000.00万元、5,000.00万元、3,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13,000.00万元未还。

(2)信用借款

①本公司(甲方)于2018年10月18日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兴东支行(乙方)签订合同编号为HT283018112023872号的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的贷款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至2019年10月18日止。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15,000.00万元未还。

②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甲方)于2017年6月14日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结算中心(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Y201706-1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的贷款5,800.00万元用于偿还原有债务。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5,800.00万元未还。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27,614,930.9620,912,952.96
工程款118,712,916.60124,562,500.57
其他1,447,380.476,792,136.05
合计147,775,228.03152,267,589.58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7,538,384.88未结算
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993,966.44未结算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3,218,539.86未结算
广西新宁铁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986,572.70未结算
东兴永正圣贸易有限公司3,756,714.67未结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3,643,251.91未结算
上饶县旺达实业有限公司3,187,285.01未结算
岑罗高速公路岑溪征地拆迁工作2,180,529.54未结算
小组
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555,172.26未结算
合计117,060,417.2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及房款203,739,641.10173,301,463.09
工程款
其他1,218,165.631,497,126.94
合计204,957,806.73174,798,590.03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广西钦州恒通货柜码头仓储有限公司4,645,554.08未结算
合计4,645,554.08/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49,970,143.2151,580,591.9879,214,354.8822,336,380.3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67,382.327,428,291.217,446,434.5549,238.98
三、辞退福利22,176.0022,176.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50,037,525.5359,031,059.1986,682,965.4322,385,619.29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8,251,155.5538,515,882.7065,627,847.9721,139,190.28
二、职工福利费4,507,287.634,507,287.63
三、社会保险费25,615.783,048,415.093,057,483.0916,547.78
其中:医疗保险费20,897.542,634,253.972,642,356.9312,794.58
工伤保险费2,929.88205,118.95205,588.072,460.76
生育保险费1,788.36209,042.17209,538.091,292.44
四、住房公积金252,959.203,862,703.544,044,157.3271,505.42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440,412.681,646,303.021,977,578.871,109,136.83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短期薪酬
合计49,970,143.2151,580,591.9879,214,354.8822,336,380.31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64,013.106,595,491.916,611,930.4147,574.60
2、失业保险费3,369.22146,373.20148,078.041,664.38
3、企业年金缴费686,426.10686,426.10
合计67,382.327,428,291.217,446,434.5549,238.9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本公司员工参与企业年金缴费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分别按员工上年收入的16%、0.5%、8%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年金。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39、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8,414,647.8912,487,575.09
消费税
营业税4,582,426.764,582,426.76
企业所得税73,605,438.9123,768,850.56
个人所得税369,710.21377,386.67
城市维护建设税1,738,767.902,267,976.49
教育费附加711,370.83951,589.24
地方教育费附加516,652.32663,271.77
房产税534,144.66763,897.11
土地使用税410,202.81468,845.53
土地增值税624,566.336,561,930.04
防洪保安费34,434.1234,434.12
价格调节基金3,218.553,218.55
印花税425,577.361,232,152.01
水利建设基金151,358.52151,358.52
合计92,122,517.1754,314,912.46

40、 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16,738,345.8618,068,386.72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22,240,781.9398,060,485.61
合计138,979,127.79116,128,872.33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14,696,348.2515,561,532.45
企业债券利息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2,041,997.612,506,854.27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合计16,738,345.8618,068,386.72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金52,449,992.1341,584,867.03
待付费用50,020,508.4211,409,432.73
押金2,331,140.612,946,221.50
暂借款152,000.11
往来款15,465,581.1438,482,736.67
其他1,973,559.633,485,227.57
合计122,240,781.9398,060,485.61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钦州钦廉林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5,299,111.53未结算
广西骏亿江南市场开发有限公司5,000,000.00保证金,未达到付款条件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628,500.47未结算
东兴永正圣贸易有限公司3,815,037.50未结算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636,369.04未结算
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公司1,800,000.00保证金,未达到付款条件
广西筋竹至岑溪高速公路NO5合同段1,541,700.54保证金,未达到付款条件
广西禾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69,280.39保证金,未达到付款条件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2015-2017年小修保养工程NO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1,046,252.27保证金,未达到付款条件
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1,000,000.00押金,未达到付款条件
合计27,836,251.7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
其中:平宾路1,374,711.79
合计1,374,711.79

其他说明:

2018年12月6日,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与交投集团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书》,本公司将其拥有的柳王高速公路小平阳至王灵段资产(含收费经营权)与交投集团持有的岑兴公司34%股权进行资产置换。2018年12月31日已将平宾路相关资产及负债转入持有待售资产及持有待售负债。2019年3月31日资产交割完成,结转持有待售资产及持有待售负债。

42、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25,000,000.001,255,000,000.00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78,313,915.169,259,777.00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合计503,313,915.101,324,259,777.00

其他说明: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327,000,000.00307,000,000.00
信用借款98,000,000948,000,000.00
合计425,000,000.001,255,000,000.00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亚洲开发银行协议71,041,187.1061,987,049.0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国债转贷协议7,272,728.007,272,728.00
合计78,313,915.1069,259,777.00

43、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3,622,000,000.003,749,000,000.00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1,298,000,000.001,148,0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25,000,000.00-1,255,000,000.00
合计4,495,000,000.003,642,00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质押借款

①本公司(甲方)于2016年9月1日与工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16年(共和)字0111号的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80,000万元,以坛百路收费权为质押担保,借款期限至2031年8月29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基准利率下浮3%计算,12个月调整一次。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73,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2,800万元。

②本公司(甲方)于2016年10月28日与工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16年(共和)字0130号的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62,9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31年8月29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基准利率下浮10%计算,12个月

调整一次。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27,9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2,200万元。

③本公司(甲方)于2016年11月25日与工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16年(共和)字0142号的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1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31年8月29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基准利率下浮10%计算,12个月调整一次。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69,5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3,400万元。

④本公司(甲方)于2017年6月20日与工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17年(共和)字089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30,000万元,借款期限2031年8月29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基准利率计算,12个月调整一次。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28,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1,000万元。

⑤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甲方)于2006年11月10日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编号为45000600320061105号的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

6.25亿元用于广西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的建设,甲方以广西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项目的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的31.65%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31,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6,000万元。

⑥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甲方)于2006年10月2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古城支行(乙方)签订编号为45101200600003100的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4亿元用于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甲方以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收费权做为质押担保。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24,5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3,000万元。

⑦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甲方)于2006年8月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行营业部(乙方)签订编号为2006年共和字第0122号的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4.5亿元用于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甲方以坛百高速公路收费权做为质押担保。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27,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4,300万元。

⑧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3月2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共和路支行签订编号为2009年共和字第0010号的借款合同,贷款5亿元用于筋竹至岑溪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以在建公路未来收费权作为质押担保,借款期限2009年3月24日起至2029年1月12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8%。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42,5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3,500万元。

⑨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2月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签订编号为604255127009001号的借款合同。借款4.5亿元用于筋竹至岑溪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以在建公路未来收费权作为质押担保,借款期限2009年2月12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起息日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8%。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30,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5,000万元。

⑩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9月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签订编号为604255127008002号的借款合同。借款1.5亿元用于筋竹至岑溪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以在建公路未来收费权作为质押担保,借款期限2008年9月27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起息日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8%。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8,8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1,500万元。

(2)信用借款

①本公司(甲方)于2016年7月28日与桂林银行南宁分行(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020040201603102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10,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9年7月27日止,利率按基准利率计算,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9,8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9,800万元。

②本公司(甲方)于2018年10月29日与交投财务公司(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交投财务流贷2018-16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10,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1年10月

28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10,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0元。

③本公司(甲方)于2018年11月26日与交投财务公司(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交投财务流贷2018-20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10,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1年11月25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10,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0元。

④本公司(甲方)于2019年1月31日与交投财务公司(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交投财务流贷2019-04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10,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2年1月30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10,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0元。

⑤本公司(甲方)于2019年4月10日与交投财务公司(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交投财务流贷2019-16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30,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2年4月9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30,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0元。

⑥本公司(甲方)于2019年5月15日与交投财务公司(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交投财务流贷2019-18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40,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2年5月14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40,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0元。

⑦本公司(甲方)于2019年6月26日与交投财务公司(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交投财务流贷2019-24号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贷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2年5月14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20,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0元。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5、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905,713,785.78950,656,787.27
专项应付款
合计905,713,785.78950,656,787.27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亚洲开发银行贷款969,482,249.88998,098,386.2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国债转贷协议14,545,451.0021,818,178.00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78,313,915.10-69,259,777.00
合计905,713,785.78950,656,787.27

其他说明:

(1)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系2005年1月1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亚洲开发银行签订《贷款协定》用于广西公路发展二期项目-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而申请的一笔贷款,该贷款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通过广西交通厅实施,期初借款总额为2亿美元,实际放款金额为188,305,746.64美元,折合人民币1,278,895,516.15元,期限为24年,借款利率为贷款规则规定的LIBOR利率加上0.60%的利差。该笔贷款的还款首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际司下发付款通知单到广西财政厅,广西财政厅国际金融合作处再下发给广西交通厅,再由广西交通厅下发还款本息的通知至本公司之子公司坛百高速公司。截止2019年6月30日尚余141021753.66美元折合人民币969,482,249.88元人民币未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71,041,187.10元。

(2)应付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国债转贷协议为自治区财政厅与自治区交通厅下发的关于利用国债转贷资金实施建设项目的协议,该规定中属于本公司的项目为坛洛-百色公路的国债转贷资金为8,000万元,贷款期限15年,利率为当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加上0.30%。截止2019年6月30日已归还65,454,549元,尚余14,545,451元未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7,272,728元。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9、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
未决诉讼6,604,950.686,604,950.68
产品质量保证
重组义务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其他
合计6,604,950.686,604,950.68/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中国铁路物资柳州物流有限公司(简称中铁物流)因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柳州凯迪矿业有限公司、金枫(防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枫公司)诉至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074.58万元。法院于2017年9月6日开庭审理,2018年5月3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1.被告万通进出口公司向中铁物流赔偿因财产保全申请错误给该公司造成的铁矿石价格下降损失5,241,235.78元;

2.被告万通进出口公司向原告中铁物流赔偿因财产保全申请错误给该公司造成的铁矿石货物堆存费损失1,363,714.90元;

3.驳回原告中铁物流的其他诉讼请求。

万通进出口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于2018年12月18日开庭审理。2019年1月24日,二审法院裁:1.撤销本案一审判决;2.本案发回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重审。万通进出口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86274.65元,二审法院予以退回。

截至2019年6月30日,重审法院尚未开庭。万通进出口公司按照一审判决的结果计提预计负债6,604,950.68元。

50、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33,668,274.615,776,259.0927,892,015.52
服务区经营权转让收益3,263,000.013,263,000.01
合计36,931,274.625,776,259.0931,155,015.53/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标准化配送中心补助1,087,500.00271,875.00815,625.00与资产相关
电子商务系统项目100,000.0050,000.0050,000.00与资产相关
补助
信息系统和检验系统补助400,000.00200,000.00200,000.00与资产相关
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80,000.0040,000.0040,000.00与资产相关
“南菜北运”农产品流通项目3,600,000.00300,000.003,300,000.00与资产相关
物流信息平台128,332.9770,000.0258,332.95与资产相关
凭祥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经费12,432,840.334,474,428.337,958,412.00与资产相关
物流信息管理平台项目资金534,582.97182,500.02352,082.95与资产相关
财政局服务业聚集功能资金6,626,548.8784,955.746,541,593.13与资产相关
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116,250.007,500.00108,750.00与资产相关
中国-东盟电子物流信息枢纽—第三方物流业务全程管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775,000.0049,999.97725,000.03与资产相关
凭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资金80,000.0119,999.9860,000.03与资产相关
2010年第一批重点产业发展技改资金162,500.0025,000.03137,499.97与资产相关
五星级酒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544,719.467,544,719.46与资产相关
合计33,668,274.615,776,259.0927,892,015.5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2、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125,632,068.001,125,632,068.00

53、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459,967,016.19459,967,016.19
其他资本公积7,678,100.007,678,100.00
合计467,645,116.19467,645,116.19

55、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7、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8、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445,533,978.26445,533,978.26
任意盈余公积27,407,855.3227,407,855.32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472,941,833.58472,941,833.58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59、 一般风险准备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871,515.76871,515.76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504,695,043.631,551,395,623.0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504,695,043.631,551,395,623.0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8,610,466.81240,256,109.2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128,322,055.75125,070,229.8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291,830,536.00
期末未分配利润2,124,983,454.691,374,750,966.5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000,077,324.58518,720,958.64805,355,624.46331,106,127.84
其他业务32,647,887.7517,264,584.0729,095,549.1316,340,151.41
合计1,032,725,212.33535,985,542.71834,451,173.59347,446,279.25

(1)主营业务(分行业)

行业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通行费552,017,571.23123,721,428.71558,569,399.96109,083,432.45
房地产销售155,389,870.50114,949,416.6760,385,219.2043,059,995.38
金融业306,261.570.00-483,510.88
物流贸易292,363,621.28280,050,113.26186,884,516.18178,962,700.01
合计1,000,077,324.58518,720,958.64805,355,624.46331,106,127.84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1,837,011.581,399,412.15
教育费附加787,290.68599,699.85
资源税
房产税1,228,152.64936,807.45
土地使用税466,066.07732,301.84
车船使用税14,100.00
印花税291,110.08315,737.33
地方教育费附加524,860.44399,799.86
土地增值税3,303,995.281,379,145.15
水利建设基金326,681.76
其他
合计8,452,586.776,089,585.39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2,415,164.3220,678,708.00
广告费139,303.30372,033.37
车辆使用费588,623.41561,576.83
行业管理费及联网收费支出685,043.00414,931.68
办公费449,476.53447,126.31
差旅费411,216.64255,806.33
业务招待费55,358.8566,397.88
水电费2,021,743.042,912,758.98
设施维护费498,009.63443,157.26
劳动保护费13,965.0034,286.00
代理费1,659,692.362,291,480.52
折旧摊销费4,315,998.273,396,160.18
租赁费71,845.57
其他1,309,521.582,248,567.35
合计34,634,961.5034,122,990.69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4,402,457.0114,909,419.33
中介咨询费3,089,048.365,780,561.00
办公费754,424.731,338,701.28
折旧费3,716,685.443,338,336.67
业务招待费271,294.58234,268.10
交通差旅费595,736.37493,063.59
税金507,794.94636,697.06
车辆使用费782,153.56839,839.30
广告费320,365.508,323.67
长期待摊费用1,024,890.841,198,729.19
劳动保护费5,045.8924,785.62
物业水电费1,301,376.22505,856.90
董事会费28,209.008,495.00
会务费14,341.8444,882.69
无形资产摊销3,150,084.853,106,918.27
安全基金开支183,246.86107,562.60
其他582,190.53381,180.73
合计40,729,346.5232,957,621.00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133,984,165.26144,740,248.58
减:利息资本化-14,108,746.81-15,656,922.98
减:利息收入-857,598.64-1,323,369.15
承兑汇票贴息
汇兑损益1,342,318.2912,196,331.29
减:汇兑损益资本化
手续费及其他200,812.90142,908.24
合计120,560,951.00140,099,195.98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标准化配送中心补助271,875.00271,875.00
电子商务系统项目补助50,000.0050,000.00
信息系统和检验系统补助200,000.00200,000.00
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40,000.0040,000.00
“南菜北运”农产品流通项目300,000.00300,000.00
物流信息平台182,500.02
广西服务业务补助资金70,000.0270,000.02
凭祥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经费4,474,428.33414,427.98
财政局服务业聚集功能资金84,955.7484,955.74
凭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资金19,999.9820,000.01
五星级酒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经信局农村电商服务中心项目补助款
物流信息管理平台项目资金182,500.02
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7,500.00
中国-东盟电子物流信息枢纽—第三方物流业务全程管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49,999.97
2010年第一批重点产业发展技改资金25,000.03
土地使用税退税305,515.66
合计6,081,774.751,633,758.77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9,290,970.75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合计29,290,970.75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903,805.851,709,332.2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967,942.402,350,844.84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计3,064,136.554,060,177.12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1,714,987.011,571,925.80
合计1,714,987.011,571,925.80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512,948,580.99
合计512,948,580.9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2018年12月6日,公司与交投集团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书》,公司将拥有的平宾路资产(含收费经营权)与交投集团持有的岑兴公司34%股权进行资产置换。2019年3月31日资产交割完成,确认资产处置收益。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5,000.00
赔偿收入1,494,729.701,359,619.43
罚款收入184,622.8054,246.00
其他1,113,712.1126,923.24
合计2,798,064.611,440,788.6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统计局奖励上规模企业服务奖金5,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5,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73,195.5911,945.7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73,195.5911,945.74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赔偿支出28,104.70
罚款支出369.73
其他63,832.9426,200.00
合计137,028.5366,620.17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79,719,591.4645,375,200.48
递延所得税费用21,790,140.24568,650.04
合计101,509,731.7045,943,850.52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848,123,309.9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12,030,827.49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33,408,932.5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7,322,742.69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35,530.9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74,144,151.76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4,316,200.19
所得税费用101,509,731.7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个人及单位往来款29,262,159.3549,709,271.80
收单位保证金4,856,215.003,829,506.15
收利息收入857,598.641,323,369.15
收到政府补贴
收到违约金及赔偿收入747,184.02861,721.73
其他1,767,151.942,559,599.60
合计37,490,308.9558,283,468.43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往来款92,115,009.4240,928,226.68
支付保证金8,517,110.375,271,761.09
支付管理费用7,023,671.937,761,799.26
支付销售费用6,710,963.706,579,835.85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201,210.65139,862.84
支付备用金1,532,978.633,378,303.07
其他4,284,768.096,269,163.56
合计120,385,712.7970,328,952.35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746,613,578.26236,431,680.95
加:资产减值准备-4,779,123.56-5,632,102.9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37,948,655.96125,778,205.47
无形资产摊销3,405,277.073,374,152.6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842,725.554,013,210.0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12,948,580.9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0,353.1711,945.7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21,217,736.74141,279,656.8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9,290,970.7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0,546,557.61840,093.8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243,582.63-195,810.1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6,032,561.04-42,922,600.0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02,402,141.9186,410,792.9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8,672,809.0890,342,165.30
其他-5,776,259.09-1,633,758.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4,376,760.81638,097,631.9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477,744,106.14544,499,090.9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836,590,759.51548,870,134.6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58,846,653.37-4,371,043.67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477,744,106.14836,590,759.51
其中:库存现金20,296.74106,677.0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476,983,822.22836,463,868.5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739,987.1820,213.88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77,744,106.14836,590,759.51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人民币
人民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人民币
人民币
长期应付款141,021,753.666.8747969,482,249.88
美元
欧元
港元
人民币
人民币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财政拨款6,081,774.75其他收益
财政拨款5,000.00营业外收入

(1)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后续采用总额法计量

补助项目种类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其他 减少金额期末余额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标准化配送中心补助财政拨款1,087,500.00271,875.00815,625.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电子商务系统项目补助财政拨款100,000.0050,000.0050,00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信息系统和检验系统补助财政拨款400,000.00200,000.00200,00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种类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其他 减少金额期末余额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财政拨款80,000.0040,000.0040,00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南菜北运”农产品流通项目财政拨款3,600,000.00300,000.003,300,00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物流信息平台财政拨款128,332.9770,000.0258,332.95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凭祥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财政拨款12,432,840.334,474,428.337,958,412.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物流信息管理平台项目资金财政拨款534,582.97182,500.02352,082.95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财政局服务业聚集功能资金财政拨款6,626,548.8784,955.746,541,593.13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财政拨款116,250.007,500.00108,750.00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中国-东盟电子物流信息枢纽—第三方物流业务全程管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财政拨款775,000.0049,999.97725,000.03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凭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资金财政拨款80,000.0119,999.9860,000.03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2010年第一批重点产业发展技改资金财政拨款162,500.0025,000.03137,499.97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五星级酒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财政拨款7,544,719.467,544,719.46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
合计33,668,274.615,776,259.0927,892,015.52

(2)采用总额法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补助项目种类本期计入损益的金额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土地使用税退税财政拨款305,515.66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
统计局奖励上规模企业服务奖金财政拨款5,000.00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
合计310,515.66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南宁南宁物流70.00出资设立
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凭祥凭祥物流100.00出资设立
广西凭祥万通报关行有限公司凭祥凭祥服务100.00出资设立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物流园现代物流技术培训中心凭祥凭祥教育52.00出资设立
上海容顺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上海物流60.00出资设立
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南宁南宁贸易100.00出资设立
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南宁交通100.00出资设立
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南宁南宁房地产100.00出资设立
南宁金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南宁服务100.00出资设立
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南宁交通100.00出资设立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南宁贷款91.79出资设立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南宁南宁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南宁南宁交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钦州南宁房地产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西钦州运通报关有限公司钦州钦州服务100.00出资设立
广西五洲天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南宁南宁服务51.00出资设立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凭祥凭祥物流6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30.00-243,111.65-63,186,604.72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8.2127,008.195,790,958.51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万通公司79,341,116.55198,616,863.82277,957,980.37457,558,655.8322,546,621.74480,105,277.5786,730,144.78202,330,073.89289,060,218.67462,936,869.8027,461,005.83490,397,875.63
利和公司10,214,745.6055,913,283.7066,128,029.304,311,908.194,311,908.1918,442,376.8648,428,503.8166,870,880.675,383,726.505,383,726.50
子公司名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万通公司15,140,427.55-809,640.24-809,640.24-441,101.6713,176,867.12-10,262,290.69-10,262,290.69-4,002,809.58
利和公司547,474.86328,966.94328,966.94-8,744,451.86-396,010.89-720,867.01-720,867.017,519,840.25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330,700,000.00330,700,000.00
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5,000,000.005,000,000.00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344,000,000.0030,000,000.00314,000,000.00
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70,000,000.0070,000,000.00
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1,047,050,242.7170,000,000.0052,193,749.301,064,856,493.41
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345,984,650.70345,984,650.7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23,010,870.76-5,239,888.03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23,010,870.76-5,239,888.03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指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任何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方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及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54.26%(2018年:

57.12%);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67.68%(2018年:79.33%)。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08,200万元。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期末数
一年以内一年以上合计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438,000,000.00438,000,000.00
应付账款28,880,187.78118,895,040.25147,775,228.03
应付职工薪酬6,873,406.3615,512,212.9322,385,619.29
应付利息16,738,345.8616,738,345.86
其他应付款61,736,279.3960,504,502.54122,240,781.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3,313,915.10503,313,915.10
长期借款4,495,000,000.004,495,000,000.00
长期应付款905,713,785.78905,713,785.78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1,055,542,134.495,595,625,541.506,651,167,675.99

期初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期初数
一年以内一年以上合计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548,000,000.00548,000,000.00
应付账款82,423,801.2669,843,788.32152,267,589.58
应付职工薪酬34,525,312.6015,512,212.9350,037,525.53
应付利息18,068,386.7218,068,386.72
其他应付款54,846,008.0343,214,477.5898,060,485.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24,259,777.001,324,259,777.00
长期借款3,642,000,000.003,642,000,000.00
长期应付款950,656,787.27950,656,787.27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2,062,123,285.614,721,227,266.106,783,350,551.71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本公司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年数上年数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金融负债
其中:短期借款150,000,000.00
长期借款98,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8,000,000.001,000,000.00
合计248,000,000.0099,000,000.00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金融负债
其中:短期借款288,000,000.00268,000,000.00
长期借款4,495,000,000.003,622,000,000.00
长期应付款905,713,785.78947,835,021.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5,313,915.101,642,000,000.00
合计6,094,027,700.886,543,744,177.75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截至2019年6月30日,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969.49万元。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其他价格风险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其他价格风险可源于商品价格或权益工具价格等的变化。本公司密切关注价格变动对本公司权益证券投资价格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其他价格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其他价格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采取持有多种权益证券组合的方式降低权益证券投资的价格风险。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2.77%(2018年12月31日:66.68%)。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5,326,115,259.185,326,115,259.18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2,642,870,615.232,642,870,615.23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责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借款等。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交通投资30036.1336.13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亿元,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广西金盟工程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广西信达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广西交投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结算中心股东的子公司
广西百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广西三祺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广西计算机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广西捷通高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梧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其他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拆借利息25,167,407.2825,120,608.37
广西交投科技有限公司路面检测0.00268,577.00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结算中心资金拆借利息1,308,625.001,280,672.22
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2,816.450.0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物业费等20,503.70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劳保用品等团采1,073,074.8712,155.16
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物业费等11,579.25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受托/承包资产类型受托/承包起始日受托/承包终止日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广西信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资产托管2016年12月28日2021年3月11日参照目前广西公路运营管理标准,具有公允的市场价格7,547,169.84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同意由子公司岑罗公司与信达公司签订代管协议,委托岑罗公司代管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事项。岑罗公司与信达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签订《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委托试运营管理合同书》,于2019年3月11日签订《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委托运营管理补充协议》,协议注明合同有限期续签2年,每年委托成本为1766.83万元(不含税)。本公司、信达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委托代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2019年上半年,岑罗公司代管岑水路收入为7,547,169.84元。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出租33,400.0033,400.02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高杆广告牌出租706,190.4865,000.00
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车位69,485.7134,742.86
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冷库出租409,754.06
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商铺、冷库出租11,019.34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02018-10-292021-10-28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02018-10-262021-11-25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02018-10-272019-11-26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02018-12-212019-12-20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02019-01-312022-01-30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002019-04-102022-04-09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0.002019-05-152022-05-14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02019-05-162020-05-14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结算中心58,000,000.002017-06-142020-06-13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002019-06-262022-06-25
合计1,388,000,000.00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宾路资产置换岑兴公司34%股权1,516,072,221.52

说明: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2018年12月6日,公司与交投集团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书》,公司将拥有的平宾路资产(含收费经营权)与交投集团持有的岑兴公司34%股权进行资产置换。2019年3月31日,资产交割完成。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78.15145.84

本公司本期关键管理人员13人,上期关键管理人员13人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广西三祺投资有限公司3,000.0090.00
应收账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685,546.77110,566.40
应收账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25,230.00756.90
应收账款广西计算机中心有限责任公司9,540.00286.20
其他应收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5,516.78765.50
其他应收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10,000.001,500.0010,000.001,500.00
其他应收款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2,917.4287.52
预付账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3,548.673,548.67
预付账款广西捷通高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532.25
预付账款广西交通投200.00
资集团梧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其他非流动资产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0.00
合计55,968.342,630.62203,727,612.22112,921.90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短期借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30,000,000.00260,000,000.00
短期借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结算中心58,000,000.0058,000,000.00
其他应付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9,669,262.08126,388.89
其他应付款广西百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00,000.00
其他应付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12,902.7012,902.70
其他应付款广西金盟工程有限公司498,992.00
其他应付款广西信达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440,000.00
其他应付款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4,750.00
其他应付款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267.30267.30
其他应付款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50,000.00
预收账款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483,095.2365,000.00
预收账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35,070.00
应付利息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463,333.341,560,869.42
应付利息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结算中心2,793,263.901,484,638.90
长期借款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200,000,000.00200,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50,000,000.00
合计1,432,507,194.551,172,943,809.21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李创新因船舶建造合同纠纷将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航联公司)、万通进出口公司诉至北海市海事法院,涉案金额409.75万元。法院于2018年4月15日发来《应诉通知书》。法院于 2018年9月3日开庭审理,并于2018年9月25日判决:1.被告航联公司支付尚欠原告李创新工程款313.90万元和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4年8月1日起计算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2.被告航联公司支付原告李创新评估费3万元;3.驳回原告李创新对被告万通进出口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9,58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航联公司负担。李创新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5月8日二审法院已开庭,截至2019年7月25日,该案二审尚未判决。 ②东兴永正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正圣公司”)因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诉至凭祥市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25.41万元。法院于2018年8月16日发来《应诉通知书》。法院于2018年9月19日开庭审理,并于2019年3月28日判决:永正圣

公司向凭祥万通公司支付的保证金800万元,由凭祥万通公司扣除5154084.27元以及4062967.09元基数,从2018年8月10日起按年利率6.48%计算至本案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之后,余款退还永正圣公司。案件受理费48579元(永正圣公司已预交)由永正圣公司负担15546元,万通公司负担33033元。凭祥万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19年6月20日,二审法院已开庭,截至2019年7月25日,该案二审尚未判决。 ③金枫(防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仓储合同纠纷将万通进出口公司诉至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93.65万元。法院于2018年9月14日发来《应诉通知书》。2018年10月8日,港口区人民法院裁定移送凭祥市人民法院审理。2019年2月27日,法院已开庭审理,截至2019年7月25日,该案尚未判决。 ④凭祥市海润实业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将凭祥万通公司诉至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651.34元。法院于2018年7月20日发来《应诉通知书》,并于2019年6月6日开庭。截至2019年7月25日,该案尚未判决。 ⑤本公司因合同纠纷将黄海乐诉至凭祥市人民法院,涉案金额为0元,黄海乐提起反诉,反诉涉案金额5285.98万元,因反诉标的金额超过基层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凭祥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4日裁定将案件移送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31日立案受理。截至2019年7月25日,该案尚未开庭。 ⑥钦州钦廉林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将地产公司、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诉至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15.24万元。法院于2019年7月10日发来《应诉通知书》。法院于2019年7月23日开庭审理。截至2019年7月25日,该案尚未判决。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19年6月30 日,本公司为下列公司及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终止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20,000,000.002018年8月31日2019年8月31日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30,000,000.002018年10月18日2019年10月18日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30,000,000.002019年5月16日2020年5月15日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50,000,000.002018年11月27日2019年11月26日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50,000,000.00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2月20日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30,000,000.002019年4月18日2020年4月17日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20,000,000.002019年5月15日2020年5月14日

说明:本公司为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的担保信息详见附注七、33。

(3)其他或有负债

按照房地产行业商业惯例,为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五洲·半岛”阳光房地产项目(下称“项目”)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公司同意为购买该商品房及商铺的全部按揭贷款客户拟向建设银行百色分行、工商银行百色分行以及农业银行百色右江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商业按揭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9亿元信用担保,在房屋产权及其抵押手续办理完成之前为住房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在银行取得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后终止。此项担保业务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9年06月30日,工商银行百色分行10107.50万元、建设银行百色分行8250.50万元、农业银行百色右江支行2904.80万元,共计21,262.8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发生的平宾路重要资产置换事项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4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1)交通业;

(2)房地产业;

(3)金融业;

(4)物流贸易业。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交通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物流贸易业分部间抵销合计
本期或本期期末579,010,346.19155,389,870.50306,261.57298,018,734.071,032,725,212.33
营业收入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579,010,346.19155,389,870.50306,261.57298,018,734.071,032,725,212.33
分部间交易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52,017,571.23155,389,870.50306,261.57292,363,621.281,000,077,324.58
营业成本136,907,039.20114,949,416.67284,129,086.84535,985,542.71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123,721,428.71114,949,416.67280,050,113.26518,720,958.64
其他业务成本13,185,610.494,078,973.5817,264,584.07
营业费用147,471,424.1821,486,793.341,714,778.8633,704,849.41204,377,845.79
营业利润(亏损)865,026,454.08-12,958,317.56328,966.94-6,934,829.58845,462,273.88
资产总额14,294,893,139.672,237,905,467.7566,128,029.301,300,833,256.636,748,953,756.0111,150,806,137.34
负债总额6,829,923,951.642,154,380,319.374,311,908.191,118,387,058.893,107,484,329.566,999,518,908.53
补充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126,965,927.45313,470.5451,897.7718,805,522.32146,136,818.08
资产减值损失-4,752,588.39467,957.28-1,710,500.111,216,007.66-4,779,123.56
上期或上期期末
营业收入582,327,420.2065,694,087.19-483,510.88186,913,177.08834,451,173.59
其中:对582,327,420.2065,694,087.19-483,510.88186,913,177.08834,451,173.59
外交易收入
分部间交易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58,569,399.9660,385,219.20-483,510.88186,884,516.18805,355,624.46
营业成本121,142,986.8347,196,569.12179,106,723.30347,446,279.25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109,083,432.4543,059,995.38178,962,700.01331,106,127.84
营业费用144,392,588.5145,254,350.081,816,813.3421,805,641.13213,269,393.06
营业利润(亏损)317,906,925.47-26,715,131.21-720,867.01-9,469,564.28281,001,362.97
资产总额14,053,131,491.742,996,449,715.72102,134,129.16564,220,906.137,173,013,370.3710,542,922,872.38
负债总额7,288,051,207.652,706,521,450.074,615,133.73716,796,527.443,537,131,109.507,178,853,209.39
补充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111,245,609.5412,465,927.4684,168.669,369,862.47133,165,568.13
资产减值损失-2,788,277.6413,561.14-1,571,957.22-1,285,429.20-5,632,102.92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原告被告第三人案由受理法院标的额案件进展情况科目名称2019年6月底账面余额2019年6月底账面减值准备
(1)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更旺投资有限公司柳州瑞昱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务转移合同纠纷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5833.72万元终止本次执行应收账款21,780,000.0021,780,000.00
防城港市丰山金贸易有限公司应收账款4,444,157.014,444,157.01
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应收账款7,899,999.997,899,999.99
广西航联工业物资有限公司应收账款561,766.76561,766.76
(2)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淡水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71.48万终止本次执行应收账款2,510,160.562,510,160.56
(3)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557.24万元法院已宣告被执行人破产其他应收款22,283,766.3622,283,766.36
(4)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54.38万元已申请强制执行应收账款427,732.72320,799.54
说明原告被告第三人案由受理法院标的额案件进展情况科目名称2019年6月底账面余额2019年6月底账面减值准备
(5)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钦州市天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119.73万元已申请强制执行应收账款941,828.16847,645.34
(6)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港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192.98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应收账款1,518,024.721,442,123.48
(7)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桂利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凭祥市人民法院1858.85万元终止本轮执行应收账款10,891,372.2410,891,372.24
广西扶绥县沣桦酒业有限公司
(8)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3,546.02万元已签调解协议其他应收款23,147,141.6611,573,570.83
百色市同创佳业投资有限公司
(9)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银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152.84万元二审已判决应收账款16,245,304.8016,245,304.80
其他应收款3,133,719.273,133,719.27
黄聿新
(10)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3897.40万元已签和解协议其他应收款11,500,000.005,750,000.00
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广西玉林三山坡农业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1051.47万元终止强制执行应收账款6,728,993.526,728,993.52
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
宁承东
(12)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680.82万元终止强制执行应收账款5,000,000.105,000,000.10
宁承东
(13)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广西国泰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728.04万元一审已判决,二审未开庭其他应收款6,291,752.001,258,350.40
(14)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陈雪娟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5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3,500,000.003,500,000.00
岑小培
广西靖西县龙山矿业有限公司
(15)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靖西县和谐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5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3,500,000.003,500,000.00
孙明
陈雪娟
(16)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靖西县佳鑫矿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700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0
陈雪娟
岑小培
(17)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黄焯伟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130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980,000.00588,000.00
廖志梅
广西南宁焯伟印务有限公司
(18)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720万元已申请强制执行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
莫威
(19)南宁市利和小广西绿桂林业资借款合南宁市青秀区720万元已申请强制发放贷款5,000,000.005,000,000.00
说明原告被告第三人案由受理法院标的额案件进展情况科目名称2019年6月底账面余额2019年6月底账面减值准备
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同纠纷人民法院执行及垫款
黄建军
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莫威
(20)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宏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720万元已申请强制执行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0
黄彩绵
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莫威
(21)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李思科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414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1,236,957.00742,174.20
广西天顺电梯空调有限公司
贺钰
(22)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贺州市远高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680万元终止本轮执行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0
古远高
古卫丹
黄利军
(23)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潘冬梅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780万元终止本轮执行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0
富川广富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
(24)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富川瑶族自治县利达手套厂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780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3,000,000.00
潘冬梅
(25)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富川鑫顺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608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4,000,000.004,000,000.00
潘冬梅
(26)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潘冬梅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780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0
曾繁政
曾烨
曾颖娴
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
(27)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东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433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1,928,100.001,928,100.00
卢光昌
卢培华
(28)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柏旭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466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3,000,000.003,000,000.00
陆前
黄玉春
(29)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南宁广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431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2,938,655.002,938,655.00
说明原告被告第三人案由受理法院标的额案件进展情况科目名称2019年6月底账面余额2019年6月底账面减值准备
任公司广西桂网电力试验有限公司
广西创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罗小霞
蒙影
钟文
(30)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蒙建傧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64.2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2,000,000.001,200,000.00
梁庆真
蒙建标
玉冰冰
田林县旺盛商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田阳县银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1)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阙振峰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71.4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2,000,000.001,200,000.00
蒙建标
玉冰冰
田林县旺盛商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田阳县银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2)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万祥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71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4,950,000.002,970,000.00
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
蒙建傧
(33)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710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4,950,000.004,950,000.00
蒙汇鸿
蒙建傧
(34)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85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3,000,000.00
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5)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85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3,000,000.00
覃安荣
覃安锋
陆英艳
(36)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盛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71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3,000,000.00
田阳县双龙米粉有限责任公司
蒙建傧
(37)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双龙米粉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73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3,000,000.00
田阳县双龙餐具消毒有限公司
阙振峰
蒙建傧
(38)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田阳县双龙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730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0
说明原告被告第三人案由受理法院标的额案件进展情况科目名称2019年6月底账面余额2019年6月底账面减值准备
任公司农高敏
阙振峰
蒙建傧
(39)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黄尚敏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760.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3,000,000.00
罗兰
(40)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万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78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3,000,000.00
黄尚敏
罗兰
(41)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喜相传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82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3,000,000.00
田阳县万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黄尚敏
罗兰
(42)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682.5万元一审已判决,二审已开庭,未判决。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0
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东昇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
杨和荣
杨鸣
杨雪岸
(43)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王晓宁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62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0
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侯惠霞
(44)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64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3,940,000.003,940,000.00
王晓宁
侯惠霞
(45)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贵港市弘昌石化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702.5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5,000,000.00
蒙丽
梁永祥
梁桦
(46)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金华木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1313.2万元终止本次执行发放贷款及垫款8,500,000.005,100,000.00
何锡锋
毛锐
钟碧霞
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7)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1004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6,500,000.003,900,000.00
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毛经旭
毛锐
钟碧霞
(48)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463.4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3,000,000.001,800,000.00
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毛经旭
毛锐
钟碧霞
说明原告被告第三人案由受理法院标的额案件进展情况科目名称2019年6月底账面余额2019年6月底账面减值准备
毛攀
(49)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美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1390.4万元法院已裁定终结被执行人破产程序发放贷款及垫款9,000,000.009,000,000.00
林瑞财
(50)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653.84万元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发放贷款及垫款148,658.9089,195.34
广西河池金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郭宏伟
郭宏雁
陈健勇
莫小革
陆原
黄学军
(51)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6082.72万元已开庭,未判决其他应收款50,000,000.0050,000,000.00
广西成源矿冶有限公司
(52)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1375.19万元一审已判决,二审尚未开庭发放贷款及垫款9,326,700.539,326,700.53
陈晓宇
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3)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更源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1340.31万元二审已判决发放贷款及垫款9,500,000.009,500,000.00
唐秀用
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
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4)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潘飞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1228.94万元二审已开庭,未判决发放贷款及垫款9,750,000.009,750,000.00
广西图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5)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510万元已开庭,未判决发放贷款及垫款5,000,000.003,000,000.00
黄海乐
(56)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5,080.74万元已开庭,未判决50,807,373.8750,807,373.87
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
(57)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24.57万元已开庭,未判决1,700,000.001,700,000.00
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
(58)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黄海乐借款合同纠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1022.90万元一审已开庭发放贷款及垫款9,650,000.00289,500.00

说明:(1)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因与广西更旺投资有限公司、防城港市丰山金贸易有限公司、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广西航联工业物资有限公司、第三人柳州瑞昱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关于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

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因与广西更旺投资有限公司、防城港市丰山金贸易有限公司、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广西航联工业物资有限公司、第三人柳州瑞昱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务转移合同纠纷,起诉至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833.72万元。法院于2013年12月4日立案受理,2014年10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四被告连带清偿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货款3,604.42万元及违约金。2014年12月13日判决生效,万通进出口贸易

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6月19日法院执行防城港市丰山金贸易有限公司货款190万元。执行过程中,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与四被告的关联方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航联公司”)签署《协议书》,约定航联公司以其租赁的北海铁山港货场的收益来冲抵上述公司的欠款。近期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因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止本次执行。

(2)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与广西淡水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广西淡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淡水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271.48 万元。法院于2015 年6 月9 日立案受理,2015年11 月2 日开庭审理,2016年2月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淡水公司支付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货款237.98 万元及违约金(以237.98 万元为基数自2015 年6 月9 日起至实际清偿本金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3 倍计算)。2017年4月25日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因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近期收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止本次执行。

(3)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与广西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第三人广西钦州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因与广西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公司”)、第三人广西钦州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华兴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钦州中院”),涉案金额3557.24万元。钦州中院立案受理后,查封华兴公司名下位于钦州港勒沟作业区的三块土地,2016年3月25日钦州中院作出判决:华兴公司返还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232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不同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分段计算)。华兴公司于2016年4月24日提起上诉,但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上诉费用,钦州中院裁定按华兴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申请强制执行,钦州中院于2016年11月23日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7年6月27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文号为(2017)桂07执1号之一的执行裁定书:冻结华兴公司在钦州华兴公司所享有的50%的股权,冻结期为二年。2017年9月4日,法院作出文号为(2017)桂07执1号之二的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华兴公司名下小轿车二台。2017年12月22日法院作出文号为(2017)桂07执1号之三执行裁定书:中止本院(2017)桂07执1号案件的执行。2018年3月22日召开华兴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8年7月16日,华兴公司管理人发出通知称,将于2018年8月6日召开华兴公司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2018年10月31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裁定:1.终止华兴公司破产重整程序;2.宣告华兴公司破产。

(4)万通进出口公司与广西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万通进出口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广西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达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4.38万元。法院于2018年1月17日立案受理,分别于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9日、2018年6月14日三次开庭审理,2018年6月25日判决:1.胜达公司向万通进出口公司支付汽车货款427,732.72元;2.胜达公司向万通进出口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427,732.72为基数,自2014年4月1日期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上浮50%计付);3.案件受理费9,238元,由胜达公司负担。2018年7月19日胜达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2月28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万通进出口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19年7月25日,法院尚未受理执行申请。

(5)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与钦州市天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钦州市天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19.73万元。法院于2018年1月27日立案受理,于2018年4月23日开庭审理。法院于2018年6月25日判决:天堃公司向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支付货款94.18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94.18万元为基础,自2014年4月1日起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上浮50%计付)。案件受理费15576元,由天堃公司负担。天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万通进出口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19年7月25日,法院尚未受理执行申请。

(6)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与广西港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广西港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92.98万元。法院于2018年1月27日立案受理。法院于2018年7月16日开庭审理,并于2018年7月25日判决:港嘉公司向万通进出口贸易公司支付货款151.8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51.8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4月1日起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上浮50%计付)。案件受理费22168元,公告费260元,两项合计22428元,由港嘉公司负担。2019年1月15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7)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凭祥万通公司)与广西南宁市桂利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扶绥县沣桦酒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凭祥万通公司与广西南宁市桂利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利银公司”)、广西扶绥县沣桦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沣桦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凭祥市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858.85万元。法院于2016年11月17日立案受理, 2017年3月29日开庭审理。2017年7月17日一审法院判决:1.被告桂利银公司支付原告凭祥万通公司货款10,877,356.24元及利息,利息分段计算:2014年12月31日起以150万元为基数;2015年1月31日起以200万元为基数;2015年3月1日起以200万元为基数;2015年3月31日起以200万元为基数;2015年5月1日起以200万元为基数;2015年5月31日起以1,377,356.24元为基数。上述利息按月利率1%算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被告沣桦公司为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3,330元,由桂利银公司和沣桦公司承担78,020元,凭祥万通公司承担55,310元。2017年11月13

日收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证明书》,证明该判决已于2017年10月26日生效。2018年3月19日凭祥市人民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近期作出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8)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坛百公司)与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百色市同创佳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坛百公司因与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壮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美壮公司、百色市同创佳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佳业公司”)起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546.02万元。美壮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提出反诉,反诉请求:判令坛百公司向美壮公司支付损失赔偿金100万元。2017年7月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美壮公司向坛百公司返还借款本金2,400万元;2.美壮公司向坛百公司支付利息1,100,474.66元;3.美壮公司向坛百公司支付逾期利息及违约金(以借款本金2,4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付,从2014年12月21日起计至本案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4.同创佳业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19,101元、财产保全受理费5,000元,合计224,101元(坛百公司已预交)由两被告共同承担。美壮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8年6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该案。2019年1月31日,在法院的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1.美壮公司确认欠坛百公司债务总金额为3230万元,其中本金2400万元,截止2018年9月21日止,借款合同期内利息为110万元,逾期利息为720万元;2.美壮公司对上述欠款本息支付方式为:在二审法院签订调解协议当天支付500万元,余下2730万元以美壮公司被查封的商铺抵债,商铺交付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前,标准为:外墙、电梯、消防工程完成安装,水电到位,内部粗装修达到交付标准及办理不动产登记条件,交房时不动产登记材料一并交付给坛百公司,商铺价值由双方共同委托自治区国资委数据库中的中介评估机构在2019年9月30日前进行评估,按评估价值的55%抵偿上述债务。以上商铺不足抵偿2730万元债务的,美壮公司用其他财产偿还。3.同创佳业公司对美壮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美壮公司未能按本调解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时间支付500万元,或者支付500万元后未能按约定的条件交付商铺的,坛百公司有权按一审判决书确定的债务申请强制执行。5.一审案件受理费21910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224101元(坛百公司已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219101元(美壮公司已预交),全部由美壮公司负担,美壮公司负担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在2019年9月30日前一并支付给坛百公司。6.本协议各方签字后即生效,并以此申请高院制作民事调解书。二审案件受理费219101元(美壮公司已预交),减半收,美壮公司多预交的109550.5元,由本院予以退回。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收到美壮公司支付的500万元。

(9)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与广西银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黄聿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广西银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旭公司”)、黄聿新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2152.84万元。法院于2015年6月23日立案受理,于2015年10月15日、2016年1月27日、2018年4月27日开庭审理。2018年5月10日判决:1.被告银旭公司向原告兴通公司支付货款12,155,304.8元;2.被告银旭公司向原告兴通公司支付违约金(计算方法:

以12,155,304.8元为基数,自2013年12月12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以12,155,304.8元为基数,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上述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8%计算;3.驳回原告兴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9,442元由被告银旭公司负担119663元,原告兴通公司负担29779元。兴通公司、银旭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2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和第二项;2.变更一审判决第三项为驳回兴通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49,44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9,442元由上诉人兴通公司负担,上诉人银旭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49,442元,由本院退回银旭公司。

(10)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岑罗公司)与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岑罗公司因与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珠公司”)、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长江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将江珠公司、新长江公司起诉至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法院”),涉案金额3,897.40 万元。珠海法院于2015年6月 15日立案受理,江珠公司、新长江公司同年8 月11 日提起反诉,反诉请求:判令岑罗公司赔偿江珠公司、新长江公司因股权收购项目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700 万元(实际损失以第三方最终评估为准)。2016年2月24日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由珠海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和解协议签订后,江珠公司支付本金100万元,后因江珠公司未按约定执行,岑罗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7月27日,江珠公司出具《付款计划》,岑罗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截至2019年6月30日,江珠公司已还款2350万元。

(11)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公司)与广西玉林三山坡农业实业有限公司、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宁承东关于货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金桥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广西玉林三山坡农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山坡公司”)、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东公司”)、宁承东,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兴宁区法院”),涉案金额1051.47万元。兴宁区法院于2014年9月8日立案受理,2015年1月29日开庭审理, 2015年2月13日兴宁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三山坡公司支付金桥公司货款672.9万元;(2)三山坡公司支付2013年11月20日前逾期付款利息28.06万元;(3)三山坡公司支付金桥公司2013年11月20日后逾期付款利息;(4)三山坡公司赔偿金桥公司律师费10万元;(5)巨东公司、宁承东对上述四项承担连带责任。判决于2015年6月23日生效,兴宁区法院于2015年6月24日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并将本案移交至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玉林市人民法院执行。已查封三山坡公司的一块面积为93,358.49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及担保人宁承东名下一块面积为162.46平方米的土地。因冻结的财产为另案抵押物,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处置,2016年3月7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下发《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止本次执行。

(12)金桥公司与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宁承东关于货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金桥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东公司”)、宁承东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80.82万元。法院于2014年9月8日立案受理,2015年1月28日开庭审理,2015年1月3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巨东公司支付金桥公司货款500万元;(2)巨东公司支付金桥公司2013年11月20日前逾期付款利息25.99万元;(3)巨东公司支付金桥公司2013年11月20日后逾期付款利息;(4)巨东公司赔偿金桥公司律师费8万元;(5)宁承东对上述四项承担连带责任。判决于2015年6月23日生效,经申请强制执行,本案移交至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玉林市人民法院执行。已执行冻结巨东公司在广西巨东食品公司80%股权、查封宁承东汽车一台。因冻结的财产为另案抵押物,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处置,2016年3月7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下发《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止本次执行。

(13)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与广西国泰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一案

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公司”)因合作合同纠纷,将广西国泰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富邦”)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728.04万元。因金桥公司申请变更诉讼请求,根据级别管辖的有关规定,案件移交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金桥公司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确认未销售的30号楼的01、15、16、30号房屋,31号楼的01、15、16号房屋,32号楼的16、16B、18、19、20、21、22、23、23B、25、26、26B、28、30号房屋,33号楼的01、02号共计23套房归原告所有。2、依法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合作开发“台湾农产品交易区”项目多分的款项共计1,818.51元。3、本案诉讼费以及鉴定费由被告承担。为此,涉案金额变更为4026.31万元。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6日立案受理,分别于2018年3月15日、2018年5月18日开庭审理。近期法院判决:1.确认原告金桥公司对位于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台湾农产品交易区”尚未销售的32#楼的16、16B、18、19、20、21、22、23、23B、25、26、26B、28、30号共计14套房屋享有所有权;2.被告国泰富邦返还原告金桥公司合作开发“台湾农产品交易区”项目多分的款项11,855,577.06元;3.驳回原告金桥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3,116元,鉴定费150,900元,合计394,016元,由金桥公司负担197,008元,国泰富邦负担197.008元。金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近期提起上诉,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二审法院相关法律文书。

(14)本公司之子公司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公司)与陈雪娟、岑小培、广西靖西县龙山矿业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陈雪娟、岑小培、广西靖西县龙山矿业有限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25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6年11月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雪娟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350万元及利息,岑小培、广西靖西县龙山矿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6月1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6月21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15)利和公司与靖西县和谐贸易有限公司、孙明、陈雪娟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靖西县和谐贸易有限公司、孙明、陈雪娟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25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6年7月5日开庭审理,2016年9月2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靖西县和谐贸易有限公司偿还利和公司本金350万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陈雪娟、孙明对靖西县和谐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年8月18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3月22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16)利和公司与靖西县佳鑫矿业有限公司、陈雪娟、岑小培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靖西县佳鑫矿业有限公司、陈雪娟、岑小培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00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6年11月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靖西县佳鑫矿业有限公司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478.67万元及利息,陈雪娟、岑小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6月1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6月21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17)利和公司与黄焯伟、廖志梅、广西南宁焯伟印务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黄焯伟、廖志梅、广西南宁焯伟印务有限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30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6年11月1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黄焯伟、廖志梅共同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2. 广西南宁焯伟印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6月1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6月19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4月29日收回本金1万元,2018年6月26日收回本金1万元。

(18)利和公司与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莫威、莫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银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将世银公司、莫威、莫兵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20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8年8月31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1.被告世银公司偿还原告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2.被告世银公司支付原告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从2013年8月26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已付利息70万元从应付利息中扣除);3.被告莫威、莫兵对被告世银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莫威、莫兵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世银公司追偿;4.原告利和公司对被告世银公司抵押的林权(林权证号:于都县林证自(2013)第2006010202号、于都县林证字(2013)第2006020204号、于都县林证字(2013)2006050209号)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以该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62,20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世银公司、莫威、莫兵共同负担。2019年2月21日,利和公司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19)利和公司与广西绿桂林业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建军、莫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利和公司因与广西绿桂林业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桂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将绿桂公司、黄建军、世银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20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近期判决:1.被告绿桂公司偿还原告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2.被告绿桂公司支付原告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月23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已支付利息20万元从应付利息中扣除);3.被告黄建军、莫威对被告绿桂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黄建军、莫威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绿桂公司追偿;4.原告利和公司对被告绿桂公司抵押的林权(林权证号:永府林证字(2013)第110728号至110736号、110739号至110741号、110743号至110746号)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以该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5.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2,20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绿桂公司、黄建军、莫威共同负担。2019年2月21日,利和公司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20)利和公司与广西宏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黄彩绵、莫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宏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丰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宏丰公司、黄彩绵、世银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20 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8年8月31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1.被告宏丰公司偿还原告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2.被告宏丰公司支付原告利和公司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月22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已付利息20万元从已付利息中扣除);3.被告黄彩绵、莫威对被告宏丰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黄彩绵、莫威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宏丰公司追偿;4.原告利和公司对被告世银公司抵押的林权(林权证号:于都县林证字(2013)第2006030206号、于都县林证字(2013)2006040208号、于都县林证字(2013)第2006060210号)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以该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5.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2,20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宏丰公司、黄彩绵、莫威共同负担。2019年2月21日,利和公司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21)利和公司与李思科、广西天顺电梯空调有限公司、贺钰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李思科、广西天顺电梯空调有限公司、贺钰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14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6年12月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李思科、贺钰共同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296.56万元及利息;2. 广西天顺电梯空调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利和公司对李思科名下的轿车,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017年6月1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7月18日法院下达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17日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贺钰名下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6号中铁?凤岭山语城25号楼A单元3201号房产完成网络公开拍卖,拍卖成交价为分别373.45万元。同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李思科名下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238号玫瑰园米兰路L52号的房地产完成网络公开拍卖,拍卖成交价为分别

303.88万元。2017年11月19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作出《分配方案》执行款356.09万元按各有关案件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利和公司分配所得为176.30万元,2018年1月利和公司收到执行款1,763,043.00元。

(22)利和公司与广西贺州市远高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古远高、古卫丹、黄利军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贺州市远高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古远高、古卫丹、黄利军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80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6年11月2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 广西贺州市远高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2.古远高、古卫丹、黄利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利和公司对古远高名下位于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12号的房产,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017年5月20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7月18日法院下达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2018年10月26日,法院将古远高抵押的位于贺州市八步建设东路12号房产以1,100万元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因无人竞拍而流拍,2018年11月15日以起拍价880万元进行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竞买人薛勇良受贺州市豪景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最终以最高价1038万元成功竞买该拍卖标的物。但因古远高在另案尚欠壹押债权人在该拍卖款中的债权无法得到实现。法院依法穷尽了财产调查措施,查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2018年12月20日作出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23)利和公司与潘冬梅、富川广富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潘冬梅借款合同纠纷,将潘冬梅、富川广富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富公司”)、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80万元,法院于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7年1月5日作出判决:1、潘冬梅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2、广富公司对上述债务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利和公司有权以华泰公司抵押房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2017年5月20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7月18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因涉及被执行人案件数量众多,数额巨大,情况复杂,无法单纯就个案进行处置,须综合案件数量、情况再进行处置,近期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4)利和公司与富川瑶族自治县利达手套厂、潘冬梅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富川瑶族自治县利达手套厂(以下简称“利达手套厂”)、潘冬梅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80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11日立案受理,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因需要补充材料,庭审中止。2017年6月21日再次开庭审理。2017年6月22日法院判决:1.利达手套厂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2.潘冬梅对上述债务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利和公司有权对编号为富房他

证富阳镇字第57007643号的房屋他项权证项下的抵押房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5.案件受理费66,400元、公告费350元由利达手套厂、潘冬梅共同负担。2017年9月30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25)利和公司与广西富川鑫顺商贸有限公司、潘冬梅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富川鑫顺商贸有限公司、潘冬梅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08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11日立案受理,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7年1月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广西富川鑫顺商贸有限公司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2.潘冬梅对上述债务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利和公司有权以潘冬梅抵押房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017年5月20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7月18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26)利和公司与潘冬梅、曾繁政、曾烨、曾颖娴、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借款合同纠纷,将潘冬梅、曾繁政、曾烨、曾颖娴、华泰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80万元,法院于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7年1月5日作出判决:1、潘冬梅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2、曾繁政、曾烨、曾颖娴对上述债务在继承曾庆润遗产的范围内向利和公司承担偿还责任;3、利和公司有权以华泰公司抵押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富川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之后优先受偿。2017年5月20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7月18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27)利和公司与广西东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卢光昌、卢培华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东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凯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东凯公司、卢光昌、卢培华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33万元,法院于2016年8月2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于2017年3月17日出具《民事调解书》:东凯公司在2017年12月28日前分四期归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在2018年6月28日前分两期支付利息110万元(计至2017年3月28日);卢光昌、卢培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合计4.76万元由三被告承担。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7年4月8日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 2018年2月6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6月30日,利和公司累计收到执行款107.19万元。

(28)利和公司与南宁市柏旭商贸有限公司、陆前、黄玉春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南宁市柏旭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旭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柏旭公司、陆前、黄玉春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66万元,法院于2016年8月2日立案受理,2017年2月24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协议约定柏旭公司在2017年11月25日前分批归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陆前、黄玉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合计5.06万元由三被告承担。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7年4月8日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2017年8月29日、2018年2月6日法院分别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29)利和公司与南宁广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网电力试验有限公司、广西创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罗小霞、蒙影、钟文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南宁广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开电气”)借款合同纠纷将广开电气、广西桂网电力试验有限公司、广西创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罗小霞、蒙影、钟文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31万元。双方达成调解,法院于2016年9月23日作出《民事调解书》:广开电气归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300万元并支付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广西桂网电力试验有限公司、广西创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罗小霞、蒙影、钟文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合计9.28万元由六被告承担;上述费用六被告在2016年9月30日前支付18万元,2016年10月30日前支付190万元,余款于2016年11月30日前付清。广开电气未按调解书执行,利和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1月26日利和公司收到执行款958,872.00元。

(30)利和公司与蒙建傧、梁庆真、蒙建标、玉冰冰、田林县旺盛商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田阳县银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蒙建傧借款合同纠纷,将蒙建傧、梁庆真、蒙建标、玉冰冰、田林县旺盛商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旺盛公司”)、广西田阳县银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信公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264.20万元。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17年7月26日作出的判决:1.被告蒙建傧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95万元;2.被告蒙建傧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3.被告蒙建傧向利和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9.75万元;4.被告蒙建傧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蒙建标、玉冰冰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5.相关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利和公司承担2030元诉讼费,其他费用全部由被告及借款保证人承担。蒙建傧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8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利和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31)利和公司与阙振峰、蒙建标、玉冰冰、旺盛公司、银信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阙振峰借款合同纠纷,将阙振峰、蒙建标、玉冰冰、旺盛公司、银信公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278.60万元。2017年7月26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1.被告阙振峰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95万元;2.被告阙振峰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3.被告阙振峰向利和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9.75万元;4.被告阙振峰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蒙建标、玉冰冰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5.相关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利和公司承担1261元诉讼费,其他费用全部由被告及借款保证人承担。银信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8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利和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32)利和公司与田阳县万祥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蒙建傧、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利和公司因与田阳县万祥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祥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万祥公司、蒙建傧、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祥公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12.5万元。2017年2月7日立案,2017年4月11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万祥公司归还贷款本金495万元,其中2017年6月30日归还本金95万元;2017年10月30日归还本金250万元;2017年11月30日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如能按照约定还款,则从2015年3月8日起,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利息按照年利率12%计付,至偿清日止。蒙建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减半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付清。因被告未按民事调解书执行,根据利和公司的申请,2017年7月13日、2018年2月6日兴宁区人民法院分别作出《强制执行受理通知书》。执行过程中,利和公司发现有人陆续在该案抵押物田阳县田州镇凤马村21,613.80㎡的土地上违法建造十几栋住宅房屋。为维护利和公司作为该土地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利和公司向田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田阳县国土资源局举报要求制止、拆除违法违章建筑无果,遂向田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1.确认被告田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田阳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2.判令被告立即履行法定职责,对本案的违法违章建筑做出行政处理;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田阳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5日立案受理,并于2019年5月31日开庭审理,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判决。

(33)利和公司与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蒙汇鸿、蒙建傧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祥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鑫祥公司、蒙汇鸿、蒙建傧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10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4月11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鑫祥公司归还贷款本金495万元,其中2017年6月30日归还本金95万元;2017年7月30日归还本金150万元;2017年8月30日归还本金150万元;2017年9月30日归还本金100万元;2017年11月30日结清全部借款利息。如能按照约定还款,则从2015年3月8日起,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利息按照年利率12%计付,至偿清日止。蒙建鸿和蒙建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减半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付清。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7年7月13日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2月6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34)利和公司与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合农林”)、、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合发展”)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5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4月11日开庭审理, 2017年8月9日作出的判决:1.上合农林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500万元,支付利息(以借款500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月25日至借款还请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3.上合农林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向上合发展位于平果县马龙镇朝阳街2号2层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由被告上合发展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案件受理费利和公司负担175元,被告负担71,300元,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2018年2月6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8月6日,法院裁定拍卖上述房产,但经在淘宝网发起网络司法拍卖,一拍、二拍均以流拍告终。近期法院裁定:1.将上合发展位于平果县马龙镇朝阳街2号2层的房产作价4,808,216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其4,808,216元债务;2.解除对上述房产的查封;3.注销利和公司、夏国安在上述房产的全部抵押权登记;4.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5)利和公司与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覃安荣、覃安锋、陆英艳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简称“上合铝业”)、覃安荣、覃安锋、陆英艳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5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8月3日开庭审理,2017年8月11日作出的判决:1.上合铝业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500万元,支付利息(以借款500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月25日至借款还请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3.上合铝业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以覃安锋、陆英艳位于平果县马龙镇城龙路浪琴嘉苑二期住宅小区1幢2层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由被告覃安荣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案件受理费利和公司负担175元,被告负担71,300元,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2018年2月6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8月6日,法院裁定拍卖上述房产,但经在淘宝网发起网络司法拍卖,一拍、二拍均以流拍告终。近期法院裁定:1.将覃安锋、陆英艳位于平果县马龙镇城龙路浪琴嘉苑二期住宅小区1幢2层的房产作价4,399,360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其4,399,360元债务;2.解除对前述房产的查封;3.注销利和公司在前述房产的全部抵押权登记;4.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6)利和公司与田阳县盛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县双龙米粉有限责任公司、蒙建傧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田阳县盛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盛展公司”)、田阳县双龙米粉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双龙米粉”)、蒙建傧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1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5月10日开庭审理,2017年7月26日作出的判决:1.被告盛展公司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支付利息,如不履行,利和公司有权对被告蒙建傧的抵押财产享受优先受偿权,被告双龙米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蒙建傧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二审法院于2018年8月8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利和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37)利和公司与田阳县双龙米粉有限责任公司、阙振峰、田阳县双龙餐具消毒有限公司、蒙建傧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田阳县双龙米粉有限责任公司、阙振峰、田阳县双龙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简称“双龙餐具”)、蒙建傧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3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5月10日开庭审理,2017年7月26日作出的判决:1.被告双龙米粉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支付利息,如不履行,利和公司有权对被告阙振峰的抵押财产享受优先受偿权,被告双龙餐具、蒙建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蒙建傧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于2018年8月8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利和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38)利和公司与田阳县双龙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农高敏、阙振峰、蒙建傧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田阳县双龙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农高敏、阙振峰、蒙建傧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30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5月10日开庭审理,2017年7月26日作出的判决:1.被告双龙餐具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支付利息,如不履行,由被告农高敏、阙振峰、蒙建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蒙建傧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于2018年8月8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利和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39)利和公司与黄尚敏、罗兰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黄尚敏、罗兰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60.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8月3日开庭审理, 2017年8月14日作出的判决:1.被告黄尚敏、罗兰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500万元及利息;2.被告黄尚敏、罗兰向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2.5万元和案件受理费;3.如被告不履行以上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被告黄尚敏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2018年2月6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40)利和公司与田阳县万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黄尚敏、罗兰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田阳县万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万洲餐饮”)、黄尚敏、罗兰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8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8月3日开庭审理, 2017年8月14日作出的判决:1.被告万洲餐饮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2.被告万洲餐饮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3.如被告不履行以上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被告黄尚敏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告黄尚敏、罗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案件受理费由利和公司负担175元,其余部分及案件保全费7.14万元被告负担。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2018年2月6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41)利和公司与田阳县喜相传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黄尚敏、田阳县万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罗兰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田阳县喜相传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相传餐饮”)、黄尚敏、田阳县万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洲餐饮”)、罗兰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2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8月29日开庭审理。2017年10月26日利和公司收到法院2017年9月21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田喜相传餐饮向利和公司返还借款本金500万元;2.喜相传餐饮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4月22日起至实际偿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3.万洲餐饮对喜相传餐饮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喜相传餐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喜相传餐饮追偿;4.喜相传餐饮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被告黄尚敏名下的位于田阳县玉凤镇百民方屯面积为2054.2亩的林木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林权抵押登记证编号:阳林抵登(2013)第00004号)。被告黄尚敏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喜相传餐饮追偿;5.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37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合计74,725元,由利和公司负担747元,喜相传餐饮、黄尚敏、万洲餐饮负担73,978元。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2018年7月11日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42)利和公司与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东昇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杨和荣、杨鸣、杨雪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贸易”)、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东昇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杨和荣、杨鸣、杨雪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8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8年7月3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1.南山贸易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2.南山贸易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500为基数,自2015年6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3.亿晁控股、东昇纸业、简约酒店、杨和荣、杨鸣对南山贸易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亿晁控股、东昇纸业、简约酒店、杨和荣、杨鸣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南山贸易追偿;4.南山贸易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亿晁控股持有的南山贸易的1900万元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5.南山贸易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杨雪岸持有的南山贸易的100万元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6.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57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合计64,925元,由利和公司负担220元,七被告负担59,355元。南山贸易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于2019年7月3日开庭。截至2019年7月25日,该案二审尚未判决。

(43)利和公司与王晓宁、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侯惠霞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王晓宁借款合同纠纷,将王晓宁、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生物”)、侯惠霞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2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于2017年3月3日出具民事调解书:王晓宁归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并支付利息(按年利

率24%计算),2017年5月31日前偿还贷款本金300万元,2017年9月30日前还清全部贷款本金,2017年12月31日还清全部贷款利息;如王晓宁在2017年5月31日还清贷款本金并在2017年9月30日前还清全部贷款本金,期间利息调整为年利率12%,如王晓宁不能按期偿还,将取消利息优惠条款;侯惠霞对本案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王晓宁未能按期还清贷款本息,利和公司对中能生物抵押的机械设备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减半,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5月31日前付清。因三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7年6月12日法院下达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王晓宁于2017年10月14日与利和公司达成新的庭下调解协议,承诺在2017年11月20日前归还贷款本金935万元,缴纳利息费用46.81万元。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8年2月6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44)利和公司与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王晓宁、侯惠霞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中能生物借款合同纠纷,将中能生物、王晓宁、侯惠霞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42.5万元。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于2017年3月3日出具民事调解书:中能生物归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并支付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2017年3月31日前偿还贷款本金300万元,2017年9月30日前还清全部贷款本金,2017年12月31日还清全部贷款利息;如中能生物在2017年3月31日还清贷款本金并在2017年9月30日前还清全部贷款本金,期间利息调整为年利率12%,如不能按期偿还,将取消利息优惠条款;王晓宁对本案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中能生物未能按期还清贷款本息,利和公司对王晓宁持有的中能生物的2,700万元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利和公司已预付的诉讼费减半,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5月31日前付清。因三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 2017年4月25日法院下达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三被告于2017年10月14日与利和公司达成新的庭下调解协议,承诺在2017年11月20日前归还贷款本金935万元,缴纳利息费用46.81万元。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8年2月6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收到还款106万元。

(45)利和公司与广西贵港市弘昌石化有限公司、蒙丽、梁永祥、梁桦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贵港市弘昌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昌石化”)借款合同纠纷,将弘昌石化、蒙丽、梁永祥、梁桦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0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2017年5月22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弘昌石化归还贷款本金500万元,其中2017年6月20日归还利息80万元;2017年7月20日归还利息80万元;2017年8月20日归还利息70万元;2017年9月20日归还本金70万元;2017年10月20日归还本金70万元;2017年11月20归还本金70万元;2017年12月20归还本金60万元;2018年1月20归还本金50万元;2018年2月20归还本金50万元;2018年3月20归还本金50万元;2018年4月20归还本金50万元;2018年5月20归还本金30万元;2018年6月27归还剩余所欠利息。如能按照约定还款,则从2017年1月28日起,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利息按照年利率12%计付,至偿清日止。蒙丽、梁桦和梁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保全费、保险保全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8年6月28日前付清。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7年7月13日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2月6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7月25日,尚未收到还款。

(46)利和公司与贵港市金华木业有限公司、何锡锋、毛锐、钟碧霞、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贵港市金华木业有限公司(简称“金华木业公司”)、何锡锋、毛锐、钟碧霞、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313.2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2017年4月10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金华木业公司归还贷款本金500万元,其中2017年5月31日归还本金33万元;2017年7月31日归还本金150万元;2017年8月31日归还本金300万元;2017年9月30日归还本金367万元和所欠利息。如能按照约定还款,则从2017年4月3日起,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利息按照月利率1.2%计付,至偿清日止。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锐、何锡锋和钟碧霞担连带清偿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付清。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 2017年6月14日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2月6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9年2月28日,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47)利和公司与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经旭、毛锐、钟碧霞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旭攀公司”)、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坛鑫公司”)、毛经旭、毛锐、钟碧霞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004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2017年4月10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旭攀公司归还贷款本金650万元,其中2017年5月31日归还本金33万元;2017年7月31日归还本金100万元;2017年8月31日归还本金200万元;2017年9月30日归还本金317万元和所欠利息。如能按照约定还款,则从2017年4月3日起,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利息按照月利率1.2%计付,至偿清日止。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锐、毛经旭和钟碧霞担连带清偿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付清。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7年6月14日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2月6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12月15日和2019年1月3日法院分别将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36号御江名城4006商铺、4008商铺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第二次公开拍卖均流拍。近期法院裁定:1.将被执行人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36号御江名城4006号商铺作价1358468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其1358468元的债务,该房产的不动产权自本裁定送达利和公司时转移;2.将被执行人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36号御江名城4008号商铺作价2887020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其2887020元的债务,该房产的不动产权自本裁定送达利和公司时转移;3.解除对被执行人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36号御江名城

4006商铺、4008商铺的查封。4.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到相关产权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

(48)利和公司与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锐、毛经旭、钟碧霞、毛攀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锐、毛经旭、钟碧霞、毛攀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63.4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2017年4月10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旭攀公司归还贷款本金300万元,其中2017年5月31日前归还本金34万,2017年7月31日前归还本金50万元,2017年8月31日前归还本金100万元,2017年9月30日前归还本金116万元及全部利息(利息计算:以尚欠本金为基数,自2014年9月8日起计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案件受理费43,872元,减半收取21,936元,由旭攀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前向利和公司支付;旭攀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前向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10万元;若旭攀公司能按前述约定履行义务,则旭攀公司自2017年4月8日起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期间的利息调整为: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2%计算,若旭攀公司未能按前述约定履行义务,则本条约定的优惠条款作废;若旭攀公司未能按约履行义务,则坛鑫公司、毛锐、毛经旭、钟碧霞、毛攀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利和公司对坛鑫公司抵押的不动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8年2月6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12月15日和2019年1月3日法院分别将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36号御江名城3003商铺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第二次公开拍卖均流拍。近期法院裁定:1.将被执行人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36号御江名城3003号商铺作价5366750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其5366750元的债务,该房产的不动产权自本裁定送达利和公司时转移;2.解除对被执行人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36号御江名城3003商铺的查封。3.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到相关产权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

(49)利和公司与广西华美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林瑞财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华美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美公司”)、林瑞财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390.4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8月29日开庭审理。利和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收到法院2017年9月21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华美公司向利和公司返回借款本金900万元;2.华美公司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3.林瑞财对华美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林瑞财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华美公司追偿;4.华美公司如不能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林瑞财质押的华美公司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林瑞财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华美公司追偿;5.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案件受理费105,22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合计110,574元由利和公司负担1,106元,华美公司、林瑞财负担109,468元。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2018年7月11日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3日作出裁定:受理申请人龚晓明对被申请人华美纸业的破产申请。2018年9月19日,华美纸业管理人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8年12月25日,华美纸业管理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2019年5月31日,法院裁定终结华美纸业破产程序。

(50)利和公司与广西华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河池金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郭宏伟、郭宏雁、陈健勇、莫小革、陆原、黄学军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华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建筑)、广西河池金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郭宏伟、郭宏雁、陈健勇、莫小革、陆原、黄学军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53.84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2017年3月13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华泰建筑归还贷款本金480万元,其中2017年2月28日归还利息10万元;2017年3月31日归还利息140万元;2017年5月31日归还利息41.76万元和本金40万元;2017年7月31日归还本金200万元;2017年9月30日前偿还剩余本金和利息。广西河池金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郭宏雁、陈健勇、莫小革、陆原和黄学军担连带清偿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付清。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 2017年6月12日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2月6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9年6月30日,利和公司已累计收到回款465.13万元。

(51)本公司与河池与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成源矿冶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本公司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将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达公司)、广西成源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源公司)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082.72万元。法院于2018年7月24日立案受理,并于2019年4月22日开庭审理,截至2019年7月25日,该案尚未判决。

(52)利和公司与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陈晓宇、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洋公司)、陈晓宇、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燃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375.19万元。法院于2018年10月17日立案受理,法院于2019年1月29日开庭审理,2019月1月29日判决:1.被告五洋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75万元;2.被告五洋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计算方式:

1.以本金97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止,按月利率1.01%计付;2.从2017年10月28日起至被告实际偿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3.被告五洋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40,667元;4.被告陈晓宇对被告五洋公司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陈晓宇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五洋公司追偿;5.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建燃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承诺兑付的金额1200万元为限);6.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4,31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09,311元,由被告五洋公司、陈晓宇负担。利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19年3

月4日提起上诉。2019年3月14日,利和公司收到回款423,299.42元。截至2019年7月25日,该案二审尚未开庭。

(53)利和公司与南宁市更源贸易有限公司、唐秀用、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南宁市更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更源公司)、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洋公司)、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燃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340.31万元。法院于2018年10月17日立案受理。法院于2018年12月5日开庭审理,2019年1月22日判决:1.被告更源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50万元;2.被告更源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计算方式:1.以本金95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止,按月利率1.1%计付;2.从2017年10月28日起至被告实际偿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3.被告更源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40,667元;4.被告唐秀用对被告更源公司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唐秀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更源公司追偿;5.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建燃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承诺兑付的金额1200万元为限);6.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2,21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07,219元,由被告更源公司、唐秀用、五洋公司负担。利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19年3月4日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19年6月4日开庭,并于2019年7月3日判决:1.维持一审第一、二、四、六项判决;2.变更一审第三项判决为更源公司向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80677元;3.变更一审第五项判决为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建燃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承诺兑付的金额1200万元加上自2017年10月25日起至实际兑付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为限)。二审案件受理费102219元,由利和公司负担50000元,由更源公司、唐秀用、五洋公司、建燃公司负担52219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0221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07219元,由更源公司、唐秀用、五洋公司、建燃公司负担。

(54)利和公司与潘飞、广西图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潘飞、广西图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图宇公司)、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燃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228.94万元。法院于2018年10月17日立案受理。法院于2018年12月5日开庭审理,2019年1月22日判决:

1.被告一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75万元;2.被告一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计算方式:1.以本金97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止,按月利率1.1%给付;2.从2017年10月28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3.被告一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40,667元;4.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二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一追偿;5.对上述第

一、二、三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三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承诺兑付的金额1,200万元为限);6.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5,53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00,536元,由被告潘飞、图宇公司负担。利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19年3月4日提起上诉。截至2019年7月25日,二审法院已开庭审理,截至2109年6月30日,该案二审尚未判决。

(55)利和公司与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海乐、第三人合越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润公司)、黄海乐、第三人合越公司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10万元。法院于2018年11月5日立案受理。截至2019年7月25日,该案尚未开庭。

(56)万通进出口公司与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万通进出口公司因与广西长实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实商贸”)买卖合同纠纷,将被告一长实商贸、被告二广西航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联投资”)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080.74万元。法院于2018年8月24日立案受理,并于2019年6月25日开庭审理,截至2019年7月25日,该案尚未判决。

(57)万通进出口公司因与长实商贸、航联投资合同纠纷一案万通进出口公司因与长实商贸合作协议纠纷,将被告一长实商贸、被告二航联投资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约224.57万元。法院于2018年10月29日立案受理,并于2019年5月20日开庭审理,截至2019年7月25日,该案尚未判决。

(58)利和公司因与黄海乐借款合同纠纷,将黄海乐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022.9万元。法院于2019年1月22日立案受理,并于2019年7月23日开庭。截至2019年7月25日,该案尚未判决。

5、其他

(1)2016年7月本公司向自然人黄海乐溢价收购了其持有合越公司60%的股权,产生了770.92万元的商誉。收购协议约定如下业绩承诺条款:合越公司6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即2016年8月至2019年7月),合越公司的累计净利润应不低于2450万元,净利润以经合越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为准。若合越公司的累计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2450万,则黄海乐应在净利润审计结果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差额部分补偿给本公司,黄海乐优先以目标公司给黄海乐的分配利润补偿;分配利润补偿不足的,黄海乐将持有的合越公司的股权按照届时评估值等价进行支付,由此产生的税费由黄海乐承担;股权补偿仍不足的,黄海乐应以现金方式补足。在业绩承诺期内,合越公司如因业务发展需要除海润项目外的新增项目的业绩亏损不计算在承诺的业绩指标内。

合越公司2016年8月-12月经审计的净利润为63.74万元、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44.81万元、2018年审计的的净利润为-835.54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距离业绩承诺期满剩余1个月。

(2)本公司因合同纠纷将黄海乐起诉至凭祥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1.判决确认被告黄海乐单方解除与本公司2016年7月2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黄海乐负担。案件原由凭祥市

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1日立案受理,因被告黄海乐反诉,反诉涉及标的金额超过基层法院受案范围,因而移交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黄海乐提出的反诉请求为:1.解除双方于2016年7月2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黄海乐退还转让款3,673.97万元给本公司,本公司返还全部受让股权给黄海乐,合越公司也应将海润项目资产移交给黄海乐;2.本公司赔偿黄海乐经济损失11,074,532.03元;3.本公司支付违约金5,045,565.89元给黄海乐。截至2019年7月25日,该案尚未开庭。

(3)本公司所属黎塘绕城至贵港绕城一级公路于1993年10月18日建成通车,本公司所属黎塘绕城一级公路总长22.258公里、贵港市绕城一级公路总长21.253公里,所属两路段设立黎塘收费站、贵港收费站庆丰收费点、贵港覃塘收费站点。

根据交通部《关于南宁至宾阳等公路收费权经营期限的批复》(交财发﹝1998﹞712号)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关于对全区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和收费期限重新核定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桂政函﹝2004﹞244号)批复,黎塘绕城至贵港绕城一级公路黎塘收费站、贵港收费站庆丰收费点、贵港覃塘收费站点收费权经营期限确定为20年,收费权经营期限从1998年1月1日起算,至2017年12月31日到期。黎塘收费站、贵港收费站庆丰收费点、贵港覃塘收费站点于2018年1月1日零点起终止收费。

黎塘绕城一级公路、贵港市绕城一级公路收费到期后,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须将上述两条路段分别移交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管理局接养。在公路移交前,本公司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规定,须对路面、桥涵、排水以及交通安全等公路设施进行修复和养护,修整路容路貌,符合相应的技术等级和标准,即:公路技术状况等级达到良等以上,桥梁技术状况达到二类以上的标准。2018年2月8日,本公司已将黎塘绕城一级公路(除K1578+080黎塘铁路立交桥外)移交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2018年2月9日,本公司已将贵港市绕城一级公路移交给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管理局。截至2019年6月30日, K1578+080黎塘铁路立交桥尚未移交。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629,331.13100.00138,879.933.004,490,451.20
其中:
账龄组合4,629,331.13100.00138,879.933.004,490,451.20
合计/4,629,331.13/138,879.93/4,490,451.2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
账龄组合138,879.93138,879.93
合计138,879.93138,879.9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567,178,886.31519,193,550.57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2,139,251,068.912,161,661,867.35
合计2,706,429,955.222,680,855,417.9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委托贷款
债券投资
母子公司资金拆借利息567,178,886.31519,193,550.57
合计567,178,886.31519,193,550.57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507,003,866.29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507,003,866.29
1至2年5,000,000.00
2至3年184,005,400.00
3年以上
3至4年104,000,000.00
4至5年206,496,867.02
5年以上1,189,826,876.84
减:坏账准备-57,081,941.24
合计2,139,251,068.91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及借款2,194,538,370.222,217,149,191.84
保证金165,400.00191,116.00
个人借款115,699.09115,699.09
备用金255,775.2731,224.94
其他1,257,765.571,264,455.74
减:坏账准备-57,081,941.24-57,089,820.26
合计2,139,251,068.912,161,661,867.35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7,089,820.2650,000,000.0057,089,820.26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7,089,820.2650,000,000.0057,089,820.26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7,879.027,879.02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19年6月30日余额7,081,941.2450,000,000.0057,081,941.24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
单项计提50,000,000.0050,000,000.00
组合计提7,089,820.267,879.027,081,941.24
合计57,089,820.267,879.0257,081,941.2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借款、往来款1,064,856,493.415年以上;4-5年;2-3年;1年以内48.48
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往来款345,984,650.701年以内15.75
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借款、往来款335,851,783.435年以上;1-2年15.29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借款、往来款314,000,000.005年以上;4-5年;3-4年;2-3年14.30
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往来款70,000,000.001年以内3.19
合计2,130,692,927.5497.01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3,778,176,772.163,778,176,772.163,781,526,472.163,349,700.003,778,176,772.16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516,072,221.521,516,072,221.52
合计5,294,248,993.685,294,248,993.683,781,526,472.163,349,700.003,778,176,772.16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75,000,000.00175,000,000.00
广西岑罗高速公路责任公司893,088,249.16893,088,249.16
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45,303,123.002,045,303,123.00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369,627,200.00369,627,200.00
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44,000,000.0044,000,000.00
广西五洲天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080,000.004,080,000.00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33,390,000.0033,390,000.003,349,700.00
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6,000,000.006,000,000.00
南宁金桥物业服务有限500,000.00500,000.00
责任公司
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0.0030,000,000.00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177,188,200.00177,188,200.00
合计3,778,176,772.163,778,176,772.163,349,700.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广西岑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1,486,781,250.7729,290,970.751,516,072,221.52
小计1,486,781,250.7729,290,970.751,516,072,221.52
合计1,486,781,250.7729,290,970.751,516,072,221.5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5,148,830.574,819,541.9649,037,963.187,276,095.36
其他业务213,092.6512,721.68155,192.437,897.80
合计25,361,923.224,832,263.6449,193,155.617,283,993.16

(1) 主营业务(分行业)

行业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通行费24,014,906.774,429,560.8048,328,439.377,047,324.89
行业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房地产销售1,133,923.80389,981.16709,523.81228,770.47
合计25,148,830.574,819,541.9649,037,963.187,276,095.36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9,290,970.75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00,000,000.00300,000,000.0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合计129,290,970.75300,000,000.00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12,948,580.99主要为平宾路资产(含收
费经营权)与岑兴公司34%股权置换确认的收益所致。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776,259.09主要是子公司凭祥万通公司、金桥公司结转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49,164.61主要是收取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通行费利息。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5,956,987.01主要是子公司坛百公司、兴通公司、利和公司、岑罗公司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7,547,169.84主要是子公司岑罗公司收取的代管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661,036.0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05,515.66
所得税影响额-130,396,604.7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674,517.49
合计403,173,591.05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9.070.66510.66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800.30690.3069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公章、法人代表、主管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件

董事长:周异助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7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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