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8月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元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后,认为: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关联租赁的议案》。
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向租赁实际控制人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共同拥有的房产,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555,711元人民币,租赁期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