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40 公司简称:山西焦化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永智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其他披露事项: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5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7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4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71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焦煤集团、山西焦煤 | 指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山焦集团 | 指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焦化、本公司、公司 | 指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飞虹公司 | 指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建安公司 | 指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中煤华晋 | 指 | 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西山煤电 | 指 |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潞安化工 | 指 | 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 |
霍州煤电 | 指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山西焦化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Xi Coking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C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峰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洪云 | 李延龙 |
联系地址 | 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 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
电话 | 0357-6625471 | 0357-6621802 |
传真 | 0357-6625045 | 0357-6625045 |
电子信箱 | msc@sxjh.com.cn | msc@sxjh.com.cn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041606 |
公司办公地址 | 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41606 |
公司网址 | http://www.sxjh.com.cn |
电子信箱 | sjgf@public.lf.sx.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秘书处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山西焦化 | 600740 | *ST山焦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403,620,383.43 | 3,508,017,057.22 | -2.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67,403,053.84 | 823,251,703.98 | -6.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87,189,781.32 | 658,169,595.79 | 19.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323,959.48 | 91,726,045.58 | -45.1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440,532,684.97 | 9,234,591,651.40 | 13.06 |
总资产 | 21,017,306,445.51 | 20,195,352,776.12 | 4.0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09 | 0.7491 | -31.8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241 | 0.5989 | -12.4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93 | 32.36 | 减少24.4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14 | 25.87 | 减少17.73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163,804.7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095.3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4,936,436.88 | |
合计 | -19,786,727.48 |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92号)核准,报告期内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83,879,42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9,999,974.60元,扣除承销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1,385,574.94元,已由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千峰南路支行开设的账号为75310188000324235的人民币账户中。
2019年1月18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009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截止2019年6月30日,已支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60,000.00万元,置换转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3,138.56万元,转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
16.1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3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0.0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2.37万元)。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19年8月20日发布的公告: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
2019-040号)。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有: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营模式:本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为冶金焦炭,副产品有:甲醇、炭黑、硫铵、工业萘、改制沥青、纯苯等。 行业情况说明:2019年上半年中国经济稳中求进,经济下行的压力有所上升。焦化市场受环保、间歇性限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同时,原料煤价格相对较高,焦炭价格相对较低,影响焦化行业利润,焦化市场形势较2018年呈现出了一定程度的下滑。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筹集募集资金净额为631,385,574.94元(已扣除承销相关费用),使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增加631,385,574.94元。有关于募集资金的筹集及使用情况详见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十、其他。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逐渐形成了以煤焦化为主导,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煤焦油、粗苯深加工为依托的大型煤化工工业基地,培养了一大批生产、技术管理人才,技术力量雄厚。拥有雄厚的客户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为发展新型煤化工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焦化行业周期性产能过剩,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来自于企业内部专有技术、技术力量、炼焦煤资源、高素质的营销队伍和品牌优势。
人力资源及技术优势:公司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力量雄厚。300万吨/年焦炭、30万吨/年煤焦油加工、10万吨/年粗苯加工、8万吨/年炭黑、35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等装置,工艺和装备的技术水平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2018年,公司科技成果《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一体化技术开发与应用》荣获2017年山西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公司科技成果《苯加氢装置配焦油轻油新工艺》荣获中国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公司科技成果《一种清理焦炉斜道的方法》荣获山西省科技工作者双创大赛优秀奖,6项专利获国家专利局授权,企业的自主创新不断加强。
炼焦煤资源优势:公司地处山西省,煤炭资源丰富,所属的山西焦煤集团是全国规模最大、煤种最全、煤质优良的炼焦煤生产企业,为公司的生产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和发展基础。丰富的炼焦煤资源是发展煤焦化产业、构建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的关键,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原料优势对控制成本和决定盈利水平非常关键。
营销体系优势:公司创新经营,调整市场布局,强化跟踪服务,培养战略用户,在全国范围合理的设点布片,每片安排专职业务员。随着主导产品市场价格的回升,公司坚持信誉好、付款好的用户优先发货的原则,对催款人员完成任务情况实行奖惩制度,在保证货款及时按月回收的同时,也确保销售任务的完成。作为一家炼焦、焦炉煤气加工、煤焦油加工、粗苯加工为一体的大型煤化工综合利用企业,具有较高的市场认知度、信誉度,以多样化的产品、稳定的质量、优质的服务占领市场,有着稳定的销货渠道和稳定的客户群。
品牌优势:从产品策略和品牌策略来看,公司的产品具有一定的品牌优势,产品定价随行就市,价位在同行业中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具有较为稳定的客户群,如山钢、河钢、鞍钢、本钢等公司。同时我们注重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用户的满意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了公司的抗市场风险能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围绕年度经营工作计划,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带领下,不断加强公司治理、提升管理规范、强化安全生产、注重环保管控,实现公司平稳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2101730.64万元,总负债1004953.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1044053.2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40362.04万元,营业利润73947.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740.31万元。
安全生产方面:公司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创建工作,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和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及“三个专项行动”,着力加强对检维修及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为公司的稳定与长久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环保管控方面:公司围绕创建“节能和减排一流企业”目标,通过制定相关环保治理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成立环境联合督查行动组开展专项整治、推进环措项目建设等一系列措施,使公司的环保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环保指标均控制在排污许可证指标范围内,环保设施同步运行率100%,工业废物处置利用率100%,废水排放达标率为100%,废气排放达标率为100%,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煤炭采购方面:公司围绕“调结构、稳价格、保需求、稳库存、提质量、降成本”六大任务目标开展工作,坚持以火车煤为主、公路煤为补充,以集团煤为主,地采煤为补充,稳定焦炭质量,降低采购价格,将煤炭库存运行在合理范围内,保障公司正常生产需要。
焦炭销售方面:公司通过山西焦煤集团焦炭统一销售平台,积极调整销售计划、推行网上竞价、加强客户沟通、创优售后服务等措施。在做好焦炭销售工作同时,公司仍坚持“控风险、建平台、拓市场”原则,积极开展外采统销业务。
化工供销方面:公司转变销售观念,及时调整布局,拓宽化工产品铁路销售渠道,降低销售和物流成本;通过在线竞拍和竞价销售,降低化工原料采购价格,提高化工产品销售价格,争取效益最大化。
绩效考核方面:公司继续实施契约化管理,通过签订契约化管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坚持目标导向,倒排工作计划,充分调动基层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干部职工创新创业活力,为全面推进契约化管理奠定夯实基础。
对标管理方面:公司针对生产运行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从总体目标、组织机构、对标重点、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完善对标内容,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运作,提升服务和工作效率,实现降成本、增效益的目标。
非公开发行发面:2019年1月24日,公司向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共计83,879,42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3,879,420股,总股本增至1,516,048,020股。本次发行未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403,620,383.43 | 3,508,017,057.22 | -2.98 |
营业成本 | 3,449,872,929.49 | 3,182,437,512.79 | 8.40 |
销售费用 | 24,473,954.71 | 27,025,239.32 | -9.44 |
管理费用 | 128,765,340.58 | 77,677,760.24 | 65.77 |
财务费用 | 134,606,922.34 | 123,577,121.16 | 8.93 |
研发费用 | 593,822.45 | 11,100,551.06 | -94.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323,959.48 | 91,726,045.58 | -45.1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4,791,086.83 | -41,402,734.5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8,353,709.18 | -608,874,179.08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产品销量减少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原料煤价格上升,产品生产成本上升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运输费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系统停车费用等增加2,280.48万元,飞虹化工公司费用化支出增加2,008.56万元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承兑贴现息减少2,193.50万元,飞虹化工公司利息支出费用化增加3,271.02万元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研发项目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增加,主要是公司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92号“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在报告期内支付现金对价6亿元现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完成非公开发行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借款增加所致。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中煤华晋49%股权。中煤华晋主要经营煤炭开采、加工、
销售(原煤、精煤及副产品),电力生产等,设计产能合计1,020万吨,其主导产品属低灰、低硫、高发热量瘦煤,是国内最好的优质瘦煤之一,属于国家支持的煤矿先进产能,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被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评定为特级安全高效矿井。公司具备稳定的、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中煤华晋的投资收益110,259.71万元,增加营业利润110,259.71万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1,066,236,136.89 | 5.28 | 100 | 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4,128,282.32 | 0.97 | 100 | 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 | ||
预付款项 | 95,467,946.90 | 0.45 | 43,390,536.79 | 0.21 | 120.02 | 主要是化工原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4,172,702.91 | 0.12 | 10,346,480.17 | 0.05 | 133.63 | 主要是代垫运费、备用金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32,810,814.03 | 0.16 | 14,624,282.97 | 0.07 | 124.36 | 主要是待抵扣增值税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8,635,034,711.07 | 41.09 | 7,427,528,959.06 | 36.78 | 16.26 | 主要是确认的损益调整增加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29,886.42 | 0.00 | 100 | 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 | ||
短期借款 | 3,478,498,544.33 | 16.55 | 2,601,236,133.33 | 12.88 | 33.72 | 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3,652,699,300.00 | 17.38 | 4,397,490,000.00 | 21.77 | -16.94 | 主要是报告期内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应付账款 | 229,907,893.31 | 1.09 | 329,802,769.18 | 1.63 | -30.29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的应付款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224,948,662.13 | 1.07 | 87,935,887.74 | 0.44 | 155.81 | 主要是报告期内产品的预收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36,603,474.47 | 0.17 | 28,901,974.45 | 0.14 | 26.65 | 主要是报告期内未支付的社会保险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7,529,827.28 | 0.08 | 46,221,612.55 | 0.23 | -62.07 | 主要是报告期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349,686,979.45 | 1.66 | 949,894,485.84 | 4.70 | -63.19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现金对价6亿元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4,220,746.97 | 3.16 | 473,799,567.79 | 2.35 | 40.19 | 主要是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852,000,000.00 | 4.05 | 695,000,000.00 | 3.44 | 22.59 | 主要是报告期内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425,161,695.04 | 2.02 | 674,333,708.64 | 3.34 | -36.95 | 主要是融资租赁款项减少所致 |
股本 | 1,516,048,020.00 | 7.21 | 1,432,168,600.00 | 7.09 | 5.86 | 主要是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致 |
资本公积 | 7,821,985,330.35 | 37.22 | 7,169,827,108.50 | 35.50 | 9.10 | 主要是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份溢价发行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26,802,069.90 | 0.13 | -9,998,136.32 | 0.05 | -168.07 | 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 |
专项储备 | 5,077,830.47 | 0.02 | 97,775.01 | 0.00 | 5,093.38 | 主要是报告期内本期使用的安全费用减少所致 |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货币资金2,635,937,107.59元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向各银行缴存的保证金、开具信用证缴存的保证金和借款保证金。
无形资产22,508,159.58元。2018年8月14日本公司以账面价值为2,250.82万元的《洪国用(2009)字第067号》和《洪国用(2002)字第18号》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并由山焦集团提供担保,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分行取得200,000,000.00元的短期借款。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投资额 | 5000.00 | ||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占被投资公司的权益比例(%) | 投资方式 |
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 | 煤化工技术研发、转让和技 | 0.3744 | 增资 |
术服务;以自有资金对煤 化工项目投资;煤炭及煤化工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等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公司 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万元) | 2019年半年度总资产 (万元) | 2019年半年度净资产 (万元) | 2019年半年度净利润(万元) | 备注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备等 | 114,285 | 226,017.32 | 103,049.01 | -5,281.51 | 基本建设中 |
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批发、零售办公自动化等设备 | 1,000 | 4,688.86 | 3,716.43 | 69.14 |
上海惠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强制清算并注销 | |||||
山西洪洞华实热电有限公司 | 参股 公司 | 停业 | |||||
源通煤焦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 公司 | 停业 | |||||
山西焦炭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参股 公司 | 焦炭贸易:;铁矿等、煤的销售 | 10,000 | 79,796.25 | 14,643.16 | -144.56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参股 公司 | 建筑安装 | 1,178 | 6,179.69 | 3,475.05 | 87.21 | |
山西中煤华晋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 公司 | 煤矿项目投资与建设 | 849,260.16 | 3,029,483.55 | 2,087,286.44 | 274,404.72 |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说明:
2019年8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惠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并注销的议案》。为了提高对子公司的规范管理,鉴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惠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等实际情况,公司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清算并注销。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惠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6号)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及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较大。如果我国宏观经济持续下行,或者公司未来不能较好地把握宏观经济形势、顺应宏观调控政策导向,不能积极主动地调整经营计划,则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针对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公司会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国家政策走势,努力把握宏观经济形势、顺应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积极主动地调整经营计划、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2、环境保护风险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以及节能减排要求的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政策及环境保护标准日趋严格,公司未来为执行环境保护的新政策和新标准将承担更多的成本和资本性支出。
3、资源供应风险
公司生产化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原料煤、煤焦油、粗苯。虽然公司已针对原材料因素加大与长期供应商的合作,确定原料采购计划,但是如果国内煤炭市场和钢材市场发生较大波动,可能影响原料供应价格及供应量,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直接影响。公司将通过加大与各大公司的合作,力求为公司提供较为稳定的原料来源。
4、焦炭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的竞争者主要包括两类企业:一是民营焦化企业,其生产规模一般较小,配套设施不足,焦-化产业链不完整,污染较严重,产品集中在低等级焦,主要通过采取低价销售策略来竞争。另一类是大型钢铁企业附属焦化企业,虽然其在焦煤原材料的采购、焦炭副产品配套深加工等方面不占优势,但由于其焦炭产品直接进入高炉,销售费用较低,从而对独立焦化企业构成了一定程度的竞争。针对焦炭市场竞争风险,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1)随着下游大型、特大型钢企高炉大型化的趋势,高等级焦炭的市场需求也越来越大,公司将积极利用资源和规模优势,采购优质炼焦煤,同时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等级,占领高端市场。
(2)不断推进技术进步,降低生产成本,继续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客户管理、营销服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焦炭产品市场竞争力。
(3)贯彻"客户优先"的理念,以优质的产品和良好服务提升产品品牌价值。密切与现有客户的联系,跟踪了解其产品采购策略和需求,及时调整公司焦炭和化工产品的生产指标和质量指标,做到与客户需求的无缝衔接。
(4)继续加强对公司产品特点及各地市场竞争状况的研究,制定细分市场的竞争策略,有针对性地扩大营销网络,提高市场占有率。
(5)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向相关化工产品精细加工领域延伸,提高产品附加值,使焦炭产品和化工产品形成风险分散与互补的格局。
5、安全生产管理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炉煤气为易燃、易爆气体,部分生产工序在高温高压条件下运行。尽
管公司已经制定了全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配备了完善的安全设施,使整个生产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但不排除因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8年度股东大会 | 2019年5月7日 | http://www.sse.com.cn/ | 2019年5月8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
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 |
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说明下一步计划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为规范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其控股的焦煤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山西焦化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的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山西焦化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的焦煤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山西焦化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山西焦化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山西焦化进行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山西焦化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山西焦化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 2017年11月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 | 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关于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在本公司持有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化”)间接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山西焦化具有重大影响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将充分尊重山西焦化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山西焦化的公司章程,保证山西焦化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保证山西焦化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山西焦化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职责。如因违反本次承诺事项给山西焦化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山西焦化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7年11月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与 | 其 | 山西焦 | 为了确保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 | 2017年9 | 是 | 是 |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他 | 化集团有限公司 | 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所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承诺如下: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不得越权干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利益。同时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面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资产且存在盈利承诺事项,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及重组报告书等约定,严格执行利润承诺及利润补偿的相关安排。 | 月27日;除涉及盈利承诺事项外长期有效;盈利承诺事项期2017年度至2020年度。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已及时向各相关方提供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根据重组需要进一步提供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提供的该等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即本公司下属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权益),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相关账户的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相关账户的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相关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相关股份并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3、本公司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利益。 | 2016年12月5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与重大 | 其他 | 山西焦化全体董事、 | 为了确保公司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所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 | 2017年10月22日;1、2、3长期有效,4、5至 | 是 | 是 |
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高级管理人员 | 股东的合法利益,对此,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5、承诺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则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8年12月31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承诺中第4项、第5项已履行完毕。)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针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承诺如下: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重组后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保证按国家政策及市场化原则、公允价格进行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守国家产业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确定。对于无市场交易价格的关联交易,按照交易商品或劳务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本公司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重组后的上市公司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将督促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公司及公司的下属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和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 2017年9月27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针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承诺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山西焦化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在此期间内,山西焦化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山西焦化股份还需要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于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之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 | 2017年9月27日;除发生导致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的事项外,本承诺期限为至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 | 是 | 是 |
让。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本公司及其关联方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所持山西焦化的股份。本次重组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相应遵守上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若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个月。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鉴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山西焦化”)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所持有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华晋”) 49%股权。作为山焦集团一致行动人,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于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之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基于上述股份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相应遵守上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若本公司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2017年9月18日;本次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是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资产注入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针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承诺如下: 1、中煤华晋为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祝。2、本公司合法拥有中煤华晋49%股权的所有权,上述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等方式代持的情形,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 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定,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3、本公司承诺及时进行上述股权的权属变更,且因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4、本公司拟转让的上述股权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承诺对与上述说明有关的法律问题或者纠纷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违反上述说明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 2017年9月27日 | 否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 | 解决土地等产权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华晋”)目前拥有的部分房产、土地存在产权不完善的情况,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没有因暂未取得相关的产权证书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导致中煤华晋重大损失以致于不符合本次重组条件的情形。针对上述产权不完善的情况,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做出如下具体承诺: 1、关于完善房产土地产权的承诺鉴于目前中煤华晋位于河 | 2017年9月27日;在河津市土地规划调整到位以及乡宁县土地复 | 是 | 是 |
相关的承诺 | 瑕疵 | 津市的不动产登记需要以河津市土地规划调整为前提,位于乡宁县的不动产登记需要以乡宁县土地复垦工作的落实为前提,而上述工作由当地行政管理部门主导负责,因此中煤华晋完善不动产登记手续受到上述外部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限制。据此山焦集团承诺,在河津市土地规划调整到位以及乡宁县土地复垦工作落实的条件满足后的三年内,完成中煤华晋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的登记手续。2、关于房产土地产权瑕疵对上市公司损失的承诺山焦集团承诺如因为标的资产涉及的房产土地产权瑕疵给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化”)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房产、土地后续存在的可能造成山西焦化投资收益额减少的情况包括:l)有关房产、土地办理产权登记证书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支出;2)因未办理房产、土地产权证书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3)其他与房产、土地产权瑕疵相关的直接费用成本支出。从本承诺出具之日到中煤华晋完成相关房产土地的不动产登记手续的期间内,在发生上述有关成本费用的当年,山焦集团现金补偿山西焦化的金额=经山西焦化和中煤华晋确认的当年中煤华晋发生的相关费用、成本支出的总金额*49%。上述补偿以现金方式在次一年的6月30日前由山焦集团补偿予山西焦化。 | 垦工作落实的条件满足后的三年内。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针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不存在受到过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同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构及其参与人员之间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公平、公允、合理的协议或其他任何关系。本公司合法持有中煤华晋的49%股权,该股权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存在替第三方代持的情形,本次交易为真实交易,本企业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履约能力,本企业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障碍。 | 2017年9月27日 | 否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 | 置入资产价值保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有关问题的函》(晋国土咨函【2015】813号)以及《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有关问题的函》(晋国土资函【2015】814号)文件的要求,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及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 | 2017年12月5日;本承诺第2条至2024年。 | 是 | 是 |
相关的承诺 | 证及补偿 | 采取分10年期缴纳各自负担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华晋”)王家岭矿资源价款。同时,山焦集团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经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核定的王家岭采矿权154,629.60万元作为对中煤华晋的出资,增加中煤华晋实收资本154,629.60万元。根据上述安排,为了确保中煤华晋对王家岭采矿权的合法拥有不存在潜在风险,山焦集团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剩余尚需由本公司负担的中煤华晋王家岭采矿权资源价款合计4.69亿元,本公司具备分期缴纳相关采矿权价款的能力。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化”)将利用配套募集资金6亿元作为向山焦集团支付的现金对价,本公司承诺,收到相关现金对价之后,将设立专项资金监管账户,由山西焦化、开立账户的银行及本公司三方签署监管协议,相关资金专项用于后续采矿权价款缴纳,不得挪作他用。如山西焦化本次发行的配套募集资金不足,其将自筹资金用于现金对价的支付。2、本公司将确保按照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煤华晋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缴纳的安排,按时、完整的缴纳应由本公司负担的各年度采矿权价款,于2024年之前完成全部资源价款的缴纳。3、如因本公司未如期缴纳后续采矿权价款,导致中煤华晋王家岭矿采矿权证书被吊销,由此给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公司承担。4、本公司承诺中煤华晋合法拥有王家岭矿采矿权,不存在任何产权瑕疵和纠纷事项。5、中煤华晋为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如因中煤华晋出资导致中煤华晋受到行政处罚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在中煤华晋拥有的权益占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置入资产价值保证及补偿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山西中媒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有关问题的函》(晋国土咨【2015 】813号)以及《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有关问题的函》(晋国土咨【2015】814号)的文件要求,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和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分10年期缴纳各自负担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华晋”)王家岭矿资源价款。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山焦集团已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核定的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154,629.60万元作为对中煤华晋的出资,增加中煤华晋实收资本154,629.60万元。根据上述安排,为了保证中煤华晋对王家岭矿采矿权的合法持有不存在潜在风险,中煤集团承诺如下: 1、中煤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截至2016年底资产总额达到3,170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 | 2017年8月31日;本承诺第1条期限至2024年。 | 是 | 是 |
入777亿元,具备分期缴纳相关采矿权价款的能力;同时保证按照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煤华晋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缴纳的安排,按时完整地缴纳应由中煤集团负担的各年度采矿权价款,于2024年之前完成全部资源价款的缴纳。其间国家出台的矿业权价款相关政策或文件规定,中煤集团按相关规定执行。2、2006年,中煤集团主业资产重组改制并境外上市,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煤集团主业整体改制并境外上市方案,批准中煤集团按股比持有的王家岭采矿权评估价款作为国家资本金的一部分,注入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其后经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批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A+H)发行股票上市,王家岭采矿权评估价款成为向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募集资金对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中煤华晋已于2016年11月取得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有效期限为30年的王家岭矿采矿许可证。因此,中煤华晋合法取得并拥有王家岭矿采矿权,该矿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产权瑕疵和纠纷事项,是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和保护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3、中煤华晋为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置入资产价值保证及补偿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山焦集团承诺,如果2018年2月4日前华宁焦煤未能取得长期采矿许可证或短期采矿许可证未获得延期,导致华宁焦煤无法正常合法生产,从而给中煤华晋的经营业绩造成实际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山西焦化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投资收益,山焦集团将对该事项导致的山西焦化享有投资收益额的减少部分给予全额补偿。具体补偿方案如下: 在山焦集团针对中煤华晋的2017-2020年的业绩补偿期内,若华宁焦煤由于采矿权证书无法续期而导致无法正常合法经营,则山焦集团将通过业绩补偿承诺的相关安排来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到损害。若截至业绩承诺期到期的2020年12月31日,华宁焦煤仍然没有办理完成长期采矿权证书,山焦集团承诺,在华宁焦煤完成长期采旷权证书办理之前的各年度,若华宁焦煤因采矿权证书无法续期而导致其生产经营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山焦集团将按照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所确认的华宁焦煤经营亏损中归属于中煤华晋的部分的49%,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 2017年12月5日;截止至华宁焦煤完成长期采矿权证书的办理工作为止。 | 是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 其他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一、关于韩咀煤业办理环保竣工验收及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相关事项的承诺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中煤华晋下属子公司韩咀煤业尚未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及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山焦集团承诺如下:韩咀煤业办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及完成环保竣工验收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山焦集团承诺韩咀煤业在2018 年6月30 日之前完成《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办理工作以及环保竣工自行验收工作。如韩咀煤业因未取得《排放污 | 2018年1月11日;第一部分承诺在2018年6月30日前已经办理完成;第 | 是 | 是 |
关的承诺 | 染物许可证》或未完成环保竣工自行验收工作,导致韩咀煤业受到处罚,进而使得山西焦化及其股东利益受到损失的,山焦集团将就上述事项造成山西焦化损失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实施补偿。 二、关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强化履约能力的承诺 鉴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王家岭矿的采矿权价款分期缴纳、房产和土地产权瑕疵、华宁焦煤采矿权续期等出具了补偿或赔偿的承诺,为了进一步强化山焦集团履约能力,山焦集团承诺如下: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将向山焦集团支付6亿元现金对价。根据山焦集团出具的《关于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缴纳问题和中煤华晋出资合规性的承诺》,收到相关现金对价之后,将设立专项资金监管账户,由山西焦化、开立账户的银行及本公司三方签署监管协议,相关资金专项用于后续采矿权价款缴纳,不得挪作他用。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需要由本公司负担的王家岭矿后续采矿权资源价款4.69亿元,本次交易将获得的现金对价足以覆盖后续采矿权资源价款的缴纳,尚剩余1.31亿元资金。据此,本公司进一步承诺,上述剩余资金将仍然保留在该专项资金监管账户中,在中煤华晋及下属子公司完成房产土地产权手续办理及华宁焦煤完成长期采矿许可证办理之前,专项用于履行山焦集团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承诺事项可能发生的面向山西焦化的现金补偿义务。 | 二部分承诺至房产土地产权手续办理及华宁焦煤完成长期采矿许可证办理完成后。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化”、“上市公司”)拟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组(2017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山焦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如下原则性意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资本实力,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结构,有效提升上市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交易定价公允,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原则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期间,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不减持所持有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特此承诺。 | 2017年9月27日;承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 是 | 是 | ||
与重大 | 股份限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化”、“上市公司”)拟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17年9月27日;承诺签署 | 是 | 是 |
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售 | 司 | 49%的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山焦集团出具如下原则性意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资本实力,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结构,有效提升上市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交易定价公允,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原则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山焦集团承诺: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期间,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特此承诺。 | 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化”、“上市公司”)拟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承诺: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本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特此承诺。 | 2017年10月22日;承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 是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甲(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乙(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双方于2017年9月27日签署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于2017年12月5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上述协议承诺主要条款汇总如下: (一)业绩承诺:1、各方同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业绩承诺期调整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2、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中煤华晋49%股权,因此乙方对甲方的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均以标的资产对应的盈利指标确认,即按照中煤华晋相应业绩指标的49%确认为标的资产的相应业绩指标;3、依据《采矿权评估报告》及监管部门相关要求,乙方承诺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经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后的净利润金额(以下简称“承诺业绩指标/净利润指标”)达到如下指标,并保证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对以下承诺业绩指标的实现承担保证责任: | 2017年9月27日和2017年12月5日;2017年度至2020年度。 | 是 | 是 |
对于上述需另行补偿的业绩承诺标的资产减值,乙方将以现金进行补偿,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乙方需另行补偿的现金数=资产减值的另行补偿金额;(2)乙方在补偿期限内完成股份补偿(如需)后,剩余股份足以涵盖因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需另行补偿的股份的,则补偿采取股份补偿方式,需要补偿的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乙方需另行补偿股份数=资产减值的另行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价格;(3)乙方在补偿期限内完成股份补偿(如需)后,剩余股份不足以涵盖因业绩承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需另行补偿的金额的,股份补偿数量及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乙方需另行补偿股份数合计=股份补偿上限-乙方已补偿股份数量;乙方需另行补偿现金数合计=资产减值的另行补偿金额-乙方需另行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价格。(四)利润补偿程序:甲方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届满且确定应补偿股份数量后,应在两个月内就盈利预测协议项下应补偿股份的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制定议案并召开股东大会。若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则甲方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0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将按照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上述应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若甲方股东大会未通过上述定向回购议案,则甲方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0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30日内将上述应补偿股份无偿赠送给乙方之外的甲方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在甲方的持股比例获赠股份。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或股份赠送方案届时将由甲方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乙方需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六十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成《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述补偿股份的回购及注销手续、或股份赠予手续或补偿现金支付手续等相关手续。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履行补偿义务,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0.05%向目标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独立焦化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焦炭产能360万吨/年,以及30 万吨/年焦油加工、34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10 万吨/年粗苯精制等生产能力,是山西焦煤集团下属企业中焦炭生产规模最大、相关附属化工产品回收并深加工能力最强、技术装备最先进、“焦-化”产业链最完整的焦化企业。2004 年,山西省人民政府、省国资委决定由山西焦煤集团对山西焦化集团进行战略性重组。重组完成后,山西焦煤集团下属子公司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五麟煤焦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麟煤焦”)、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西山煤气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山煤气化”)、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唐焦化”)有少量、规模较小的焦化经营业务。2013年6月,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合重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山西焦炭(集团)有限公司 | 2015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是 | 是 |
有关事宜的通知》(晋国资发〔2013〕24号),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划转至山西焦煤集团,使其成为山西焦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上述焦化业务中除京唐焦化是附属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的钢铁焦化企业外,其余焦化业务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少量重叠情况。针对上述情况,山西焦煤集团承诺,“十三五”期间(2016年—2020年),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确立为集团内部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生产经营业务整合发展的平台,在集团内部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麟煤焦、西山煤气化等其他焦化类企业或相关资产、业务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相关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好转,且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以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导,通过收购兼并、业务转让、资产注入、委托经营等方式将集团控制的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麟煤焦、西山煤气化等其他焦化类企业或相关资产、业务逐步进行整合,推动产业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集团内部焦化行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集团资产规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并将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履行上述承诺。集团于2007年、2011年所作的《关于避免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集团内部焦化业务整合的承诺》同时废止,以本承诺为准。 |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11 年11 月18 日,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向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金融业务相关事宜出具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1、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相关制度,其依法开展业务活动,运作情况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后续运营过程中,财务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确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相关金融业务的安全性。2、鉴于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焦煤集团,焦煤集团将继续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并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经营自主权,由上市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自主决策与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程序。3、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焦煤集团将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采取增加财务公司的资本金等有效措施,确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4、督促财务公司在发生行政处罚、资产负债表以及风险 | 2011年11月18日 | 否 | 是 |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环保处罚情况:
控制指标、存贷比指标如超过限额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且不能继续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序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时间 | 处罚原因 | 处罚类型 | 处罚执行单位 | 处罚文号 | 处罚金额(万元) |
1 | 2019年1月4日 | 一炼焦2#焦炉无组织排放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临汾市环境保护局 | 临环罚字〔2019〕53号 | 10 |
2 | 2019年1月4日 | 二炼焦3#焦炉无组织排放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临汾市环境保护局 | 临环罚字〔2019〕54号 | 10 |
3 | 2019年1月4日 | 三炼焦5#焦炉无组织排放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临汾市环境保护局 | 临环罚字〔2019〕55号 | 10 |
4 | 2019年3月1日 | 焦化二、三期炼焦车间荒煤气无组织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19〕8号 | 20 |
排放 | ||||||
5 | 2019年3月27日 | 2月25日三炼焦5#焦炉无组织排放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洪洞县环境保护局 | 洪环罚字〔2019〕016号 | 20 |
6 | 2019年3月27日 | 3月2日三炼焦5#焦炉无组织排放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洪洞县环境保护局 | 洪环罚字〔2019〕017号 | 20 |
7 | 2019年4月9日 | 供汽锅炉在线监测数据超标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 | 洪环罚字〔2019〕022号 | 10 |
8 | 2019年4月12日 | 1#焦炉在线监测数据超标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19〕27号 | 100 |
9 | 2019年4月12日 | 2#焦炉在线监测数据超标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19〕28号 | 100 |
10 | 2019年4月12日 | 3#焦炉在线监测数据超标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19〕29号 | 100 |
11 | 2019年4月12日 | 4#焦炉在线监测数据超标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19〕30号 | 100 |
12 | 2019年4月12日 | 5#焦炉在线监测数据超标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19〕31号 | 100 |
13 | 2019年4月12日 | 6#焦炉在线监测数据超标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19〕32号 | 100 |
14 | 2019年4月12日 | 供气锅炉在线监测数据超标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19〕33号 | 100 |
15 | 2019年4月12日 | 3月3日5#、6#焦炉无组织排放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19〕36号 | 20 |
16 | 2019年4月12日 | 3月4日4#焦炉无组织排放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19]37号 | 20 |
17 | 2019年4月12日 | 3月5日1#焦炉无组织排放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19〕38号 | 20 |
18 | 2019年4月12日 | 3月7日3#焦炉无组织排放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19〕43号 | 20 |
19 | 2019年4月12日 | 3月8日2#焦炉无组织排放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19〕44号 | 20 |
20 | 2019年4月12日 | 3月11日5#焦炉无组织排放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19〕46号 | 20 |
21 | 2019年6月25日 | 二炼焦4#焦炉无组织排放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 | 临洪环罚字〔2019〕49号 | 20 |
备注: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已按要求予以整改。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测,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48.8—90.26亿元。 | 公司于201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详见临:2019-017号;2019-027号。 |
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120万元,增 | 公司于201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详 |
加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为48.80—91.57亿元。 | 见临:2019-037号。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重大资产重组利润承诺及补偿约定:
根据山西焦化与山焦集团签署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以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该等标的资产的实际盈利数合计不足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在经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差额后,由交易对方以股份方式向山西焦化进行补偿,并就补偿股份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山西焦化进行补偿。 根据《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补偿的约定,标的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2017年至2020年内依据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采矿权评估报告》(儒林矿评字[2017]第51 至53号)的预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2017 年度中煤华晋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 96,250.13 万元,2018年度中煤华晋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 93,820.65万元,2019 年度中煤华晋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95,311.70 万元,2020年度中煤华晋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95,106.31万元。据此山焦集团承诺标的资产累计承诺净利润:中煤华晋 2017年至2020年合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186,439.51万元。
因盈利承诺事项期为2017年度至2020年度,目前半年度不适用,待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时,会随年报同时披露山西焦化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对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1号)。 |
说明:报告期内,为了优化公司在煤化工领域的产业布局,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公司对潞安化工增资,投资金额5,000万元,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潞安化工0.3744%的股权。本事项经公
司2019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1号)。潞安化工经营范围:煤化工技术研发、转让和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对煤化工项目投资;煤炭及煤化工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建设工程、建筑施工:煤化工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制造、销售等。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系 | 日) |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440 | 2018年5月9日 | 2018年5月9日 | 2019年5年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0 | 是 | 是 | 其他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6,000 | 2017年12月2日 | 2017年12月11日 | 2020年10月2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是 | 其他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 | 2019年1月4日 | 2019年1月4日 | 2020年1月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是 | 其他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00,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36,00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36,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2.4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136,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36,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36,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与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9月1日签署了《互相担保协议书》,互保金额为15亿元,期限3年,为对方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19年8月16日,公司累计为霍州煤电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3.6亿元;霍州煤电累计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3.08亿元。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扶贫开发战略和精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公司主要将通过做强做大主营业务,提高自身盈利能力,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加帮扶工作,帮助解决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
2. 报告期内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对内部困难职工、贫困残疾人进行帮扶救助;对外救助主要是应临汾市志愿者协会的求助,开展了一些物资捐助活动。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 | 数量及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其中:1.资金 | 37.945 |
2.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 5 |
4. 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继续开展帮扶工作,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①水质污染源在线监测
站点名称(水)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总量(t) (2019年上半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执行的排污标准 | 核定排放总量 (t/年) | 防治污染措施的建设 | 运行情况 |
化产品回收厂总排口 | COD | 连续排放 | 1 | 焦化厂办公楼南 | 16.12 | 不管控 | 无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不管控 | 清净下水 | 正常 |
氨氮 | 0.4 | ||||||||||
焦油加工厂总排口 | COD | 连续排放 | 1 | 焦油加工厂办公楼东南 | 8.68 | 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 清净下水 | 正常 | ||
氨氮 | 1.061 | ||||||||||
甲醇厂总排口 | COD | 连续排放 | 1 | 甲醇厂办公楼南 | 3.066 | 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清净下水 | 正常 | ||
氨氮 | 0.085 |
②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
站点名称(气)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总量(t)(2019年上半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执行的排污标准 | 核定排放总量(t/年) | 防治污染措施的建设 | 运行情况 |
1#焦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1#焦炉西侧 | 24.80 | 9.52 | 无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二氧化硫:463.20 氮氧化物:2064.60 颗粒物:523.19 | 脱硫脱硝装置 | 正常 |
氮氧化物 | 241.19 | 95.04 | 无 | ||||||||
颗粒物 | 3.70 | 1.54 | 无 | ||||||||
2#焦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2#焦炉东侧 | 21.60 | 9.64 | 无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脱硫脱硝装置 | 正常 | |
氮氧化物 | 151.60 | 68.40 | 无 | ||||||||
颗粒物 | 3.58 | 1.63 | 无 | ||||||||
3#焦炉烟 | 二氧化硫 | 连续 | 1 | 3#焦炉西 | 24.19 | 13.10 | 无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脱硫脱硝 | 正常 |
囱 | 氮氧化物 | 排放 | 侧 | 220.65 | 119.07 | 无 | (GB16171-2012) | 装置 | |||
颗粒物 | 3.71 | 2.04 | 无 | ||||||||
4#焦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4#焦炉东侧 | 23.97 | 10.49 | 无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脱硫脱硝装置 | 正常 | |
氮氧化物 | 288.78 | 128.77 | 无 | ||||||||
颗粒物 | 3.99 | 1.76 | 无 | ||||||||
5#焦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5#焦炉西侧 | 26.54 | 15.45 | 无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二氧化硫:463.20 氮氧化物:2064.60 颗粒物:523.19 | 脱硫脱硝装置 | 正常 |
氮氧化物 | 311.49 | 180.78 | 无 | ||||||||
颗粒物 | 2.54 | 1.52 | 无 | ||||||||
6#焦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6#焦炉东侧 | 26.62 | 14.20 | 无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脱硫脱硝装置 | 正常 | |
氮氧化物 | 287.58 | 152.74 | 无 | ||||||||
颗粒物 | 3.31 | 1.62 | 无 | ||||||||
供汽锅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供汽锅炉北侧 | 33.95 | 16.22 | 无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燃烧净煤气 | 正常 | |
氮氧化物 | 238.45 | 106.70 | 无 | ||||||||
颗粒物 | 5.14 | 2.21 | 无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①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装置
采用“中低温SCR法脱硝+余热回收+半干法脱硫”的工艺路线,设施运行正常。
②装煤、推焦及干熄焦地面除尘站
焦炉均配套建设有装煤、推焦地面除尘站,3#、4#、5#、6#焦炉干熄焦项目配套建设有干熄焦地面除尘站,设施运行正常。
③精煤粉碎、焦炭转运除尘器
配煤、输焦系统均建设有精煤粉碎及焦炭转运除尘器,主要为布袋除尘器,设施运行正常。
④煤气精脱硫设施
回收系统建有煤气二次脱硫设施,二次脱硫后煤气中H2S含量低于20mg/ m
。供汽锅炉、回收管式炉等加热设施均燃烧二次脱硫后的净煤气,设施运行正常。
⑤煤场全封闭项目
对公司煤场进行全封闭,占地面积35467.71m
,跨度132米,设施运行正常。
⑥生化及生产废水深度处理设施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经生化处理后进入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系统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后出水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设施运行正常。
⑦焦油渣配煤炼焦设施
建设有焦油渣处理设施,公司焦油渣、酸焦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全部通过焦油渣处理设施配煤炼焦,设施运行正常。
⑧生产系统各槽罐放散气回收处理装置
对生产系统各槽罐放散气进行回收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⑨循环水排污水中水回用装置
对外排的清净下水进行回收深度处理后,回用生产系统,目前正在调试。
⑩焦炉机侧除尘装置
焦炉机侧炉门增设有烟气回收除尘装置,除尘效率为99%,目前正在调试。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①公司焦化(1#-6#焦炉)、焦油加工、甲醇及其改扩建、苯精制等项目均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②公司取得临汾市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140000113273064E001P,有效期:
2017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取得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为晋环辐证〔00481〕,有效期:2015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14日。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公司于2016年6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洪洞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编号:14102420160078)。现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完成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正在向环保管理部门申请评审、备案。公司在报告期内组织完成了各厂级及车间级环保应急演练活动,并于6月27日开展了公司级大型应急演练活动。其中,4月份在甲醇厂净化车间开展了脱硫溶液泄漏演练,5月份在焦化厂脱硫脱硝车间开展了供氨站液氨罐区泄露泄漏应急演练。通过一系列的演练活动,验证了公司各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有效性和符合性,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按照方案执行监测任务,自行监测的对象主要包括废水、废气。
1.公司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85年4月,负责公司的环境监测工作。监测站现有职工1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人,高级技师3人,于2018年通过了环境监测站实验室的CNAS认证(注册号:
CNASL3055)。
2.公司自行监测手段采取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化产品回收厂、焦油加工厂、甲醇厂总排口废水中的COD和氨氮,1#-6#焦炉烟囱、供汽锅炉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自动监测,其余均为手工监测;监测项目中除苯并[a]芘、多环芳烃2项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分析,其余项目均为我公司自行监测分析。
3.公司1#焦炉烟囱、2#焦炉烟囱、3#焦炉烟囱、4#焦炉烟囱、5#焦炉烟囱、6#焦炉烟囱、供汽锅炉烟囱均安装了烟气自动监测装置,主要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产品回收厂废水总排口、
焦油加工厂废水总排口、甲醇厂废水总排口均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装置,主要监测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已与环保部门联网并通过了验收。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根据该通知,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③租赁应收款;
④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项 目 | 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 目 | 类别 | 账面价值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说明C)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729,886.42 | |||
应收票据(说明A) | 摊余成本 | 1,066,236,136.89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066,236,136.89 | |||
应收账款(说明B) | 摊余成本 | 182,025,227.13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182,025,227.13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10,346,480.17 | 其他流动资产 | 摊余成本 | --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10,346,480.17 |
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调整前账面金额 (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调整后账面金额 (2019年1月1日) |
资产: | ||||
应收票据(说明A) | 1,066,236,136.89 | -1,066,236,136.89 | -- | 0.00 |
应收账款(说明B) | 182,025,227.13 | -- | -- | 182,025,227.13 |
应收款项融资(说明A) | 1,066,236,136.89 | -- | 1,066,236,136.89 |
项 目 | 调整前账面金额 (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调整后账面金额 (2019年1月1日) |
其他应收款 | 10,346,480.17 | -- | -- | 10,346,480.1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说明C) | 0.00 | -0.00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说明C) | 0.00 | 729,886.42 | 729,886.42 | |
股东权益: | ||||
其他综合收益(说明C) | -9,998,136.32 | -17,533,820.00 | 729,886.42 | -26,802,069.90 |
未分配利润(说明C) | 374,303,384.75 | 17,533,820.00 | -- | 391,837,204.75 |
说明:
A、本公司管理企业流动性的过程中会在部分应收票据到期前进行贴现或背书转让,并基于本公司已将相关应收票据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相关交易对手之后终止确认已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因此,于2019年1月1日,1,066,236,136.89元的应收票据被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下列报(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应收款项融资)。上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无重大差异,故本公司未调整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B、本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少量应收账款通过保理进行出售,由于价值相对于应收账款总额非常小,管理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仍然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因此2019年1月1日之后本公司应收款项的分类仍为摊余价值计量,列报为应收账款;C、于2018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持有的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17,533,820.00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7,533,820.00元;于2019 年1 月1 日,出于战略投资的考虑,且该部分投资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的情况下,本公司选择将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应地,本公司将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729,886.42元调整期初其他综合收益;将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17,533,820.00元从期初留存收益转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单位:元
计量类别 | 调整前账面金额 (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调整后账面金额 (2019年1月1日) |
应收票据减值准备(说明D) | -- | -- | -- | -- |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 54,925,231.23 | -- | -- | 54,925,231.23 |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 11,732,283.26 | -- | -- | 11,732,283.2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说明E) | 17,533,820.00 | -17,533,820.00 | -- | -- |
说明:
D、于2018 年12 月31 日,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应收票据不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故未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于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因此对银行承兑汇票未计提减值准备;于2019年1月1日,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考虑历史损失率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调整预期信用损失率,因无商业承兑汇票故未计提减值准备;E、于2018 年12 月31 日,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产减值准备为17,533,820.00元;于2019 年1 月1 日,该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来计量,将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17,533,820.00元调整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其他综合收益。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办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期本公司不涉及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所述的事项。
综上,报告期内,除上述会计政策发生变更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75,335,842 | 54.14 | 83,879,420 | 83,879,420 | 859,215,262 | 56.6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775,335,842 | 54.14 | 71,428,569 | 71,428,569 | 846,764,411 | 55.85 | |||
3、其他内资持股 | 0 | 0 | 12,450,851 | 12,450,851 | 12,450,851 | 0.82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12,450,851 | 12,450,851 | 12,450,851 | 0.8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56,832,758 | 45.86 | 656,832,758 | 43.3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56,832,758 | 45.86 | 656,832,758 | 43.3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三、股份总数 | 1,432,168,600 | 100 | 83,879,420 | 83,879,420 | 1,516,048,02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于2018年2月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核准批复,并于2018年3月7日完成了标的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8年3月30日,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666,468,600股的发行登记工作;2019年1月24日公司完成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83,879,420股的发行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16,048,020股。2019年新增股份83,879,420股的发行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临2019-005号)。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西山煤电持有本公司股票88,045,4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1%。
2019年8月,西山煤电为有效盘活资产,增加持有证券的投资收益,决定将其中10,000,000股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0 | 26,212,319 | 26,212,319 | 26,212,319股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 2020-01-24 |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 0 | 25,557,011 | 25,557,011 | 25,557,011股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 2020-01-24 | |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 0 | 19,659,239 | 19,659,239 | 19,659,239股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 2020-01-24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0 | 12,450,851 | 12,450,851 | 12,450,851股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 2020-01-24 | |
合计 | 0 | 83,879,420 | 83,879,420 | / | / |
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投资者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合计83,879,420股,发行价格:7.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39,999,974.60元,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日期:2020年1月 24日。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1,304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0 | 775,335,842 | 51.14 | 775,335,842 | 无 | 国有法人 | |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0 | 88,045,491 | 5.81 | 无 | 国有法人 |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0 | 64,000,000 | 4.22 | 无 | 未知 |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 22,222,011 | 42,222,011 | 2.79 | 25,557,011 | 无 | 国有法人 | |
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0 | 28,000,000 | 1.85 | 无 | 未知 |
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26,212,319 | 26,212,319 | 1.73 | 26,212,319 | 无 | 国有法人 | ||
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2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0 | 26,000,000 | 1.71 | 无 | 未知 | |||
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3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0 | 22,000,000 | 1.45 | 无 | 未知 | |||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 19,659,239 | 19,659,239 | 1.30 | 19,659,239 | 无 | 国有法人 |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12,450,851 | 12,450,851 | 0.82 | 12,450,851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88,045,491 | 人民币普通股 | 88,045,491 |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6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000,000 | |||||
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000,000 | |||||
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2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00,000 | |||||
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3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0,000 |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 16,66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65,000 |
白鹏飞 | 6,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00,000 |
莫剑荣 | 5,878,524 | 人民币普通股 | 5,878,524 |
李国辉 | 5,75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56,500 |
乐蓉霞 | 5,489,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89,3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方。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2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3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一致行动人。公司不知晓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666,468,600 | 2021年3月30日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
2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08,867,242 | 未办理解禁手续 | ||
3 | 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26,212,319 | 2020年1月24日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
4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 25,557,011 | 2020年1月24日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
5 |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 19,659,239 | 2020年1月24日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6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12,450,851 | 2020年1月24日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李峰 | 董事长 | 聘任 |
王晓军 | 总经理(代) | 聘任 |
赵新荣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杜建宏 | 副总经理 | 聘任 |
郭文仓 | 董事长 | 解任 |
李峰 | 总经理 | 解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3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文件,经全体董事研究,同意郭文仓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会议选举李峰同志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工作需要,董事会解聘:李峰担任的总经理职务;董事会聘任:赵新荣、杜建宏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决定,在新的总经理就任之前,由王晓军董事、财务总监代行总经理职务,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9号)。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359,214,892.46 | 4,946,372,034.8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66,236,136.89 | ||
应收账款 | 205,885,147.17 | 182,025,227.13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4,128,282.32 | ||
预付款项 | 95,467,946.90 | 43,390,536.79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4,172,702.91 | 10,346,480.1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53,542,353.21 | 382,725,599.1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810,814.03 | 14,624,282.97 | |
流动资产合计 | 6,275,222,139.00 | 6,645,720,297.9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8,635,034,711.07 | 7,427,528,959.0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29,886.4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651,038,362.06 | 3,761,649,388.86 | |
在建工程 | 2,041,297,067.99 | 1,943,269,956.3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08,280,700.71 | 311,825,123.4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331,672.65 | 21,963,590.8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1,371,905.61 | 83,395,459.6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742,084,306.51 | 13,549,632,478.17 | |
资产总计 | 21,017,306,445.51 | 20,195,352,776.1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478,498,544.33 | 2,601,236,133.3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652,699,300.00 | 4,397,490,000.00 | |
应付账款 | 229,907,893.31 | 329,802,769.18 | |
预收款项 | 224,948,662.13 | 87,935,887.7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6,603,474.47 | 28,901,974.45 | |
应交税费 | 17,529,827.28 | 46,221,612.55 | |
其他应付款 | 349,686,979.45 | 949,894,485.84 | |
其中:应付利息 | 39,887,426.65 | 43,931,307.01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4,220,746.97 | 473,799,567.79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8,654,095,427.94 | 8,915,282,430.8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852,000,000.00 | 695,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425,161,695.04 | 674,333,708.6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18,275,405.46 | 123,439,210.1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95,437,100.50 | 1,492,772,918.83 | |
负债合计 | 10,049,532,528.44 | 10,408,055,349.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516,048,020.00 | 1,432,168,6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821,985,330.35 | 7,169,827,108.5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6,802,069.90 | -9,998,136.32 | |
专项储备 | 5,077,830.47 | 97,775.01 | |
盈余公积 | 268,192,919.46 | 268,192,919.4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56,030,654.59 | 374,303,384.7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440,532,684.97 | 9,234,591,651.40 | |
少数股东权益 | 527,241,232.10 | 552,705,775.0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967,773,917.07 | 9,787,297,426.4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017,306,445.51 | 20,195,352,776.12 |
法定代表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347,515,773.75 | 4,934,964,951.7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63,736,136.89 | ||
应收账款 | 201,053,138.00 | 175,397,288.48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1,928,282.32 | ||
预付款项 | 93,623,616.56 | 42,218,302.89 |
其他应收款 | 26,337,901.07 | 12,369,593.1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45,115,816.67 | 375,450,233.4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748,195.39 | 14,375,7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6,248,322,723.76 | 6,618,512,206.6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143,860,345.74 | 7,936,354,593.7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29,886.4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642,480,982.32 | 3,754,284,661.23 | |
在建工程 | 203,330,116.79 | 136,734,992.6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1,080,599.72 | 61,784,413.4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204,546.94 | 19,068,633.1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53,784.84 | 2,871,797.4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075,540,262.77 | 11,911,099,091.59 | |
资产总计 | 19,323,862,986.53 | 18,529,611,298.2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68,000,000.00 | 1,80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653,699,300.00 | 4,397,490,000.00 | |
应付账款 | 237,435,773.76 | 340,121,401.96 | |
预收款项 | 224,350,662.13 | 87,145,227.74 | |
应付职工薪酬 | 30,471,262.70 | 25,303,222.77 | |
应交税费 | 17,334,615.56 | 44,599,371.14 | |
其他应付款 | 248,835,863.52 | 817,110,254.32 | |
其中:应付利息 | 16,037,945.52 | 12,395,174.82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4,220,746.97 | 473,799,567.79 | |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合计 | 7,644,348,224.64 | 7,985,569,045.7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52,000,000.00 | 495,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425,161,695.04 | 674,333,708.6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18,275,405.46 | 123,439,210.1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95,437,100.50 | 1,292,772,918.83 | |
负债合计 | 8,839,785,325.14 | 9,278,341,964.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516,048,020.00 | 1,432,168,6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821,985,330.35 | 7,169,827,108.5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6,802,069.90 | -9,998,136.32 | |
专项储备 | 5,077,830.47 | 97,775.01 | |
盈余公积 | 268,192,919.46 | 268,192,919.46 | |
未分配利润 | 899,575,631.01 | 390,981,067.0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484,077,661.39 | 9,251,269,333.6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323,862,986.53 | 18,529,611,298.21 |
法定代表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合并利润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403,620,383.43 | 3,508,017,057.22 | |
其中:营业收入 | 3,403,620,383.43 | 3,508,017,057.22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762,694,364.47 | 3,453,389,986.18 | |
其中:营业成本 | 3,449,872,929.49 | 3,182,437,512.79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4,381,394.90 | 31,571,801.61 | |
销售费用 | 24,473,954.71 | 27,025,239.32 | |
管理费用 | 128,765,340.58 | 77,677,760.24 | |
研发费用 | 593,822.45 | 11,100,551.06 | |
财务费用 | 134,606,922.34 | 123,577,121.16 | |
其中:利息费用 | 135,136,554.18 | 90,066,818.20 | |
利息收入 | 16,156,173.73 | 6,971,119.11 | |
加:其他收益 | 5,163,804.73 | 3,599,369.0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02,982,034.73 | 613,787,608.2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02,982,034.73 | 613,787,608.2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585,120.3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12,844.17 | -11,811,273.6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39,473,893.89 | 660,202,774.68 | |
加:营业外收入 | 233,404.10 | 164,949,560.59 | |
减:营业外支出 | 247,499.43 | 1,421,719.97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39,459,798.56 | 823,730,615.30 | |
减:所得税费用 | -2,478,712.37 | -132,148.49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41,938,510.93 | 823,862,763.7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41,938,510.93 | 823,862,763.7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7,403,053.84 | 823,251,703.9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464,542.91 | 611,059.8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803,933.58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803,933.58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29,886.42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29,886.42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533,820.0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17,533,820.00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25,134,577.35 | 823,862,763.7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50,599,120.26 | 823,251,703.98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464,542.91 | 611,059.8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09 | 0.749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 0 元。法定代表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401,519,096.45 | 3,505,757,760.44 | |
减:营业成本 | 3,451,331,937.17 | 3,184,770,288.43 | |
税金及附加 | 24,224,179.14 | 31,403,664.27 | |
销售费用 | 23,956,189.50 | 26,538,626.01 | |
管理费用 | 107,301,922.65 | 75,937,849.94 | |
研发费用 | 158,553.71 | 10,694,150.01 | |
财务费用 | 101,944,722.82 | 123,562,765.16 | |
其中:利息费用 | 102,426,349.77 | 90,066,818.20 | |
利息收入 | 16,091,170.76 | 6,968,144.15 | |
加:其他收益 | 5,163,804.73 | 3,599,369.0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02,982,034.73 | 613,787,608.2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02,982,034.73 | 613,787,608.2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586,057.2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12,844.17 | -12,109,687.8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92,148,529.52 | 658,127,706.06 | |
加:营业外收入 | 233,404.10 | 164,949,560.59 | |
减:营业外支出 | 247,499.43 | 1,421,719.9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92,134,434.19 | 821,655,546.68 | |
减:所得税费用 | -2,135,913.8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94,270,348.00 | 821,655,546.6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94,270,348.00 | 821,655,546.6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94,270,348.00 | 821,655,546.6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208,118,465.38 | 3,168,419,812.6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
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738,812.44 | 7,291,019.0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23,857,277.82 | 3,175,710,831.6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84,591,029.66 | 2,616,648,717.5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6,123,887.18 | 148,226,904.9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9,499,655.71 | 146,246,852.7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3,318,745.79 | 172,862,310.8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73,533,318.34 | 3,083,984,786.1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323,959.48 | 91,726,045.5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4,791,086.83 | 41,402,734.5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4,791,086.83 | 41,402,734.5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4,791,086.83 | -41,402,734.5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1,385,574.94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286,596,572.40 | 1,313,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17,982,147.34 | 1,313,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39,850,000.00 | 1,530,3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23,151,380.74 | 163,106,158.3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6,627,057.42 | 228,418,020.7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49,628,438.16 | 1,921,874,179.0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8,353,709.18 | -608,874,179.0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38 | -2.2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63,886,579.45 | -558,550,870.2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59,391,205.42 | 1,720,563,015.8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23,277,784.87 | 1,162,012,145.60 |
法定代表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93,087,718.89 | 3,158,042,257.6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677,456.34 | 6,985,379.2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07,765,175.23 | 3,165,027,636.8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80,090,244.72 | 2,633,637,807.6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0,200,249.33 | 133,713,277.5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7,508,263.93 | 129,926,603.1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159,541.54 | 171,775,855.0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59,958,299.52 | 3,069,053,543.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806,875.71 | 95,974,093.5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751,133.00 | 34,101,169.9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4,751,133.00 | 34,101,169.9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4,751,133.00 | -34,101,169.9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1,385,574.94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68,000,000.00 | 1,203,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99,385,574.94 | 1,203,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99,850,000.00 | 1,530,3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92,369,714.07 | 62,036,047.1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6,627,057.42 | 228,418,020.7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78,846,771.49 | 1,820,804,067.9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0,538,803.45 | -617,804,067.9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38 | -2.2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63,594,543.78 | -555,931,146.6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47,984,122.38 | 1,710,570,243.9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11,578,666.16 | 1,154,639,097.33 |
法定代表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32,168,600.00 | 7,169,827,108.50 | -9,998,136.32 | 97,775.01 | 268,192,919.46 | 374,303,384.75 | 9,234,591,651.40 | 552,705,775.01 | 9,787,297,426.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6,803,933.58 | 17,533,820.00 | 729,886.42 | 729,886.4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32,168,600.00 | 7,169,827,108.50 | -26,802,069.90 | 97,775.01 | 268,192,919.46 | 391,837,204.75 | 9,235,321,537.82 | 552,705,775.01 | 9,788,027,312.8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3,879,420.00 | 652,158,221.85 | 4,980,055.46 | 464,193,449.84 | 1,205,211,147.15 | -25,464,542.91 | 1,179,746,604.2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64,193,449.84 | 464,193,449.84 | -25,464,542.91 | 438,728,906.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3,879,420.00 | 652,158,221.85 | 736,037,641.85 | 736,037,641.8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3,879,420.00 | 652,158,221.85 | 736,037,641.85 | 736,037,641.8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980,055.46 | 4,980,055.46 | 4,980,055.46 | ||||||||||||
1.本期提取 | 9,525,853.50 | 9,525,853.50 | 9,525,853.50 | ||||||||||||
2.本期使用 | 4,545,798.04 | 4,545,798.04 | 4,545,798.0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16,048,020.00 | 7,821,985,330.35 | -26,802,069.90 | 5,077,830.47 | 268,192,919.46 | 856,030,654.59 | 10,440,532,684.97 | 527,241,232.10 | 10,967,773,917.07 |
项目 | 2018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65,700,000.00 | 2,257,095,890.52 | 224,750,578.68 | -1,114,904,859.58 | 2,132,641,609.62 | 581,021,775.18 | 2,713,663,384.80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65,700,000.00 | 2,257,095,890.52 | 224,750,578.68 | -1,114,904,859.58 | 2,132,641,609.62 | 581,021,775.18 | 2,713,663,384.8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66,468,600.00 | 5,536,213,293.19 | 290,215.17 | 823,251,703.98 | 7,026,223,812.34 | 611,059.81 | 7,026,834,872.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23,251,703.98 | 823,251,703.98 | 611,059.81 | 823,862,763.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66,468,600.00 | 5,536,213,293.19 | 6,202,681,893.19 | 6,202,681,893.1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66,468,600.00 | 5,536,213,293.19 | 6,202,681,893.19 | 6,202,681,893.1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 |
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90,215.17 | 290,215.17 | 290,215.17 | ||||||||||||
1.本期提取 | 8,275,819.44 | 8,275,819.44 | 8,275,819.44 | ||||||||||||
2.本期使用 | 7,985,604.27 | 7,985,604.27 | 7,985,604.2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32,168,600.00 | 7,793,309,183.71 | 290,215.17 | 224,750,578.68 | -291,653,155.60 | 9,158,865,421.96 | 581,632,834.99 | 9,740,498,256.95 |
法定代表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32,168,600.00 | 7,169,827,108.50 | -9,998,136.32 | 97,775.01 | 268,192,919.46 | 390,981,067.01 | 9,251,269,333.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6,803,933.58 | 17,533,820.00 | 729,886.4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32,168,600.00 | 7,169,827,108.50 | -26,802,069.90 | 97,775.01 | 268,192,919.46 | 408,514,887.01 | 9,251,999,220.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3,879,420.00 | 652,158,221.85 | 4,980,055.46 | 491,060,744.00 | 1,232,078,441.3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91,060,744.00 | 491,060,744.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3,879,420.00 | 652,158,221.85 | 736,037,641.8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3,879,420.00 | 652,158,221.85 | 736,037,641.85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980,055.46 | 4,980,055.46 | |||||||||
1.本期提取 | 9,525,853.50 | 9,525,853.50 | |||||||||
2.本期使用 | 4,545,798.04 | 4,545,798.0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16,048,020.00 | 7,821,985,330.35 | -26,802,069.90 | 5,077,830.47 | 268,192,919.46 | 899,575,631.01 | 10,484,077,661.39 |
项目 | 2018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65,700,000.00 | 2,257,095,890.52 | 224,750,578.68 | -1,127,251,697.28 | 2,120,294,771.9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65,700,000.00 | 2,257,095,890.52 | 224,750,578.68 | -1,127,251,697.28 | 2,120,294,771.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66,468,600.00 | 5,536,213,293.19 | 290,215.17 | 821,821,064.35 | 7,024,793,172.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21,821,064.35 | 821,821,064.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66,468,600.00 | 5,536,213,293.19 | 6,202,681,893.1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66,468,600.00 | 5,536,213,293.19 | 6,202,681,893.1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90,215.17 | 290,215.17 | |||||||||
1.本期提取 | 8,275,819.44 | 8,275,819.44 | |||||||||
2.本期使用 | 7,985,604.27 | 7,985,604.2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32,168,600.00 | 7,793,309,183.71 | 290,215.17 | 224,750,578.68 | -305,430,632.93 | 9,145,087,944.63 |
法定代表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一家在山西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10月23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5)134号文批准,由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独家发起募集设立,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3273064E。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总部位于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00万元,股本总数7,800万股,其中国有发起人持有5,300万股,社会公众持有2,500万股,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
根据本公司1996年度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以1996年12月6日总股本7,8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7,800万股,并于1996年度实施完毕,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5,600万元。
根据本公司1998年度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上字[1998]35号),向全体股东以10:3比例配售2,560万股普通股,配股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8,160万元。
根据本公司2000年第九次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公司字[2000]186号),向全体股东以10:3比例配售2,125万股普通股,配股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0,285万元。
根据本公司2007年第二十次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发行字[2007]167号),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8,285万元。
根据本公司第二十六次股东大会决议,2008年3月,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28,285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8,285万股,转增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56,570万元。
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十八次股东大会决议,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万股,2012年12月10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许可[2012]1623号),发行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76,570万股。
根据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92号“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2018年3月本公司向山焦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向山焦集团发行股份666,468,600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增至1,432,168,600股,此次增资事项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8)第110ZC0092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92号“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2019年1月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879,420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增至1,516,048,020股,此次增资事项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009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有六个生产分厂、四个辅助生产部门和四十四个职能部门,拥有子公司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为冶金焦炭,副产品有:硫酸铵、工业萘、蒽油、改制沥青、纯苯、焦化甲苯、焦化二甲苯、重苯、甲醇、碳黑等化工产品。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为2家,包括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年比较未发生变化。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2固定资产、28无形资产、36收入。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9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
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随后按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定的预计负债的损失准备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
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租赁应收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中大型国有企业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其他应收客户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备用金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关联方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
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中大型国有企业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其他应收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减值测试方法及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办法
对应收款项融资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见十、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6)金融资产减值。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及周转材料。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周转材料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16.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7.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8.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
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9.长期资产减值。
21.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2.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50年 | 3% | 1.94%-12.13%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35年 | 3%、4% | 2.74%-19.4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年 | 3%、4% | 6.40%-19.4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3%、4% | 9.60%-19.4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
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3.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9.长期资产减值。
24.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5.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50或70年 | 直线法 | |
软件 | 5年 |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9.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29.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
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0.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1.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2.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3.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5.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6.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焦化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焦炭一般在产品通过铁路发出并取得铁路运输单后确认收入,通过公路运输的焦炭由购货方自行提货或装运后确认收入,副产化工产品一般在收到货款,并由购货方自行提货或装运后确认
收入。
37.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9.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40.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①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
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财企[2012]16号、财建[2004]119号文第十一条的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按上年度自产焦炭、化工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②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
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开发支出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做出有关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的产生、应采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①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
②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 |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 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 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 |
③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办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 |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 本期本公司不涉及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所述的事项。 报告期内,除上述会计政策发生变更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
(2). 主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946,372,034.81 | 4,946,372,034.8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66,236,136.89 | -1,066,236,136.89 | |
应收账款 | 182,025,227.13 | 182,025,227.13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66,236,136.89 | 1,066,236,136.89 | |
预付款项 | 43,390,536.79 | 43,390,536.79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0,346,480.17 | 10,346,480.1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82,725,599.19 | 382,725,599.1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624,282.97 | 14,624,282.97 | |
流动资产合计 | 6,645,720,297.95 | 6,645,720,297.9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427,528,959.06 | 7,427,528,959.0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29,886.42 | 729,886.4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761,649,388.86 | 3,761,649,388.86 | |
在建工程 | 1,943,269,956.37 | 1,943,269,956.3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11,825,123.44 | 311,825,123.4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963,590.81 | 21,963,590.8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3,395,459.63 | 83,395,459.6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549,632,478.17 | 13,550,362,364.59 | 729,886.42 |
资产总计 | 20,195,352,776.12 | 20,196,082,662.54 | 729,886.4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601,236,133.33 | 2,601,236,133.3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397,490,000.00 | 4,397,490,000.00 | |
应付账款 | 329,802,769.18 | 329,802,769.18 | |
预收款项 | 87,935,887.74 | 87,935,887.7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8,901,974.45 | 28,901,974.45 | |
应交税费 | 46,221,612.55 | 46,221,612.55 | |
其他应付款 | 949,894,485.84 | 949,894,485.84 | |
其中:应付利息 | 43,931,307.01 | 43,931,307.01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73,799,567.79 | 473,799,567.79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8,915,282,430.88 | 8,915,282,430.8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95,000,000.00 | 695,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674,333,708.64 | 674,333,708.6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3,439,210.19 | 123,439,210.1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92,772,918.83 | 1,492,772,918.83 | |
负债合计 | 10,408,055,349.71 | 10,408,055,349.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32,168,600.00 | 1,432,168,6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169,827,108.50 | 7,169,827,108.5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9,998,136.32 | -26,802,069.90 | -16,803,933.58 |
专项储备 | 97,775.01 | 97,775.01 | |
盈余公积 | 268,192,919.46 | 268,192,919.4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74,303,384.75 | 391,837,204.75 | 17,533,82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234,591,651.40 | 9,235,321,537.82 | 729,886.42 |
少数股东权益 | 552,705,775.01 | 552,705,775.0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787,297,426.41 | 9,788,027,312.83 | 729,886.4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195,352,776.12 | 20,196,082,662.54 | 729,886.42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管理企业流动性的过程中会在部分应收票据到期前进行贴现或背书转让,并基于本公司已将相关应收票据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相关交易对手之后终止确认已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因此,于2019年1月1日,1,066,236,136.89元的应收票据被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下列报。上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无重大差异,故本公司未调整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②于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17,533,820.00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7,533,820.00元;于2019年1月1日,出于战略投资的考虑,且该部分投资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的情况下,本公司选择将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应地,本公司将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729,886.42元调整期初其他综合收益;将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17,533,820.00元从期初留存收益转入其他综合收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4,934,964,951.77 | 4,934,964,951.7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63,736,136.89 | -1,063,736,136.89 | |
应收账款 | 175,397,288.48 | 175,397,288.48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63,736,136.89 | 1,063,736,136.89 | |
预付款项 | 42,218,302.89 | 42,218,302.89 | |
其他应收款 | 12,369,593.10 | 12,369,593.1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75,450,233.49 | 375,450,233.4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375,700.00 | 14,375,7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6,618,512,206.62 | 6,618,512,206.6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936,354,593.73 | 7,936,354,593.7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29,886.42 | 729,886.4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754,284,661.23 | 3,754,284,661.23 | |
在建工程 | 136,734,992.61 | 136,734,992.6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1,784,413.47 | 61,784,413.4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068,633.13 | 19,068,633.1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71,797.42 | 2,871,797.4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911,099,091.59 | 11,911,828,978.01 | 729,886.42 |
资产总计 | 18,529,611,298.21 | 18,530,341,184.63 | 729,886.4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800,000,000.00 | 1,80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397,490,000.00 | 4,397,490,000.00 | |
应付账款 | 340,121,401.96 | 340,121,401.96 | |
预收款项 | 87,145,227.74 | 87,145,227.74 |
应付职工薪酬 | 25,303,222.77 | 25,303,222.77 | |
应交税费 | 44,599,371.14 | 44,599,371.14 | |
其他应付款 | 817,110,254.32 | 817,110,254.32 | |
其中:应付利息 | 12,395,174.82 | 12,395,174.82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73,799,567.79 | 473,799,567.79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7,985,569,045.72 | 7,985,569,045.7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95,000,000.00 | 495,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674,333,708.64 | 674,333,708.6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3,439,210.19 | 123,439,210.1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92,772,918.83 | 1,292,772,918.83 | |
负债合计 | 9,278,341,964.55 | 9,278,341,964.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32,168,600.00 | 1,432,168,6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169,827,108.50 | 7,169,827,108.5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9,998,136.32 | -26,802,069.90 | -16,803,933.58 |
专项储备 | 97,775.01 | 97,775.01 | |
盈余公积 | 268,192,919.46 | 268,192,919.46 | |
未分配利润 | 390,981,067.01 | 408,514,887.01 | 17,533,820.0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251,269,333.66 | 9,251,999,220.08 | 729,886.4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529,611,298.21 | 18,530,341,184.63 | 729,886.42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管理企业流动性的过程中会在部分应收票据到期前进行贴现或背书转让,并基于本公司已将相关应收票据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相关交易对手之后终止确认已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因此,于2019年1月1日,1,063,736,136.89元的应收票据被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下列报。上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无重大差异,故本公司未调整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②于2018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持有的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17,533,820.00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7,533,820.00元;于2019 年1 月1 日,出于战略投资的
考虑,且该部分投资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的情况下,本公司选择将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应地,本公司将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729,886.42元调整期初其他综合收益;将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17,533,820.00元从期初留存收益转入其他综合收益。
(4).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项 目 | 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 目 | 类别 | 账面价值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说明C)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729,886.42 | |||
应收票据(说明A) | 摊余成本 | 1,066,236,136.89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066,236,136.89 | |||
应收账款(说明B) | 摊余成本 | 182,025,227.13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182,025,227.13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10,346,480.17 | 其他流动资产 | 摊余成本 | --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10,346,480.17 |
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调整前账面金额 (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调整后账面金额 (2019年1月1日) |
资产: | ||||
应收票据(说明A) | 1,066,236,136.89 | -1,066,236,136.89 | -- | 0.00 |
应收账款(说明B) | 182,025,227.13 | -- | -- | 182,025,227.13 |
应收款项融资(说明A) | 1,066,236,136.89 | -- | 1,066,236,136.89 | |
其他应收款 | 10,346,480.17 | -- | -- | 10,346,480.1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说明C) | 0.00 | -0.00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说明C) | 0.00 | 729,886.42 | 729,886.42 | |
股东权益: | ||||
其他综合收益(说明C) | -9,998,136.32 | -17,533,820.00 | 729,886.42 | -26,802,069.90 |
项 目 | 调整前账面金额 (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调整后账面金额 (2019年1月1日) |
未分配利润(说明C) | 374,303,384.75 | 17,533,820.00 | -- | 391,837,204.75 |
说明:
A、本公司管理企业流动性的过程中会在部分应收票据到期前进行贴现或背书转让,并基于本公司已将相关应收票据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相关交易对手之后终止确认已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因此,于2019年1月1日,1,066,236,136.89元的应收票据被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下列报(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应收款项融资)。上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无重大差异,故本公司未调整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B、本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少量应收账款通过保理进行出售,由于价值相对于应收账款总额非常小,管理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仍然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因此2019年1月1日之后本公司应收款项的分类仍为摊余价值计量,列报为应收账款;C、于2018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持有的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17,533,820.00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7,533,820.00元;于2019 年1 月1 日,出于战略投资的考虑,且该部分投资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的情况下,本公司选择将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应地,本公司将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729,886.42元调整期初其他综合收益;将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17,533,820.00元从期初留存收益转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单位:元
计量类别 | 调整前账面金额 (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调整后账面金额 (2019年1月1日) |
应收票据减值准备(说明D) | -- | -- | -- | -- |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 54,925,231.23 | -- | -- | 54,925,231.23 |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 11,732,283.26 | -- | -- | 11,732,283.2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说明E) | 17,533,820.00 | -17,533,820.00 | -- | -- |
说明:
D、于2018 年12 月31 日,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应收票据不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故未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于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因此对银行承兑汇票未计提减值准备;于2019年1月1日,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考虑历史损失率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调整预期信用损失率,因无商业承兑汇票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E、于2018 年12 月31 日,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产减值准备为17,533,820.00元;于2019 年1 月1 日,该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来计量,将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17,533,820.00元调整至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其他综合收益。
4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5%、6%、9%、10%、11%、13%、16%、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占用土地面积 | 每平米2-6元 |
房产税 | 房产余值 | 1.2% |
房产税 | 房屋租金 | 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3,062.19 | 42,425.33 |
银行存款 | 2,723,254,722.68 | 2,259,348,780.09 |
其他货币资金 | 2,635,937,107.59 | 2,686,980,829.39 |
合计 | 5,359,214,892.46 | 4,946,372,034.8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说明:其他货币资金为受限货币资金,包括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向各银行缴存的保证金、开具信用证缴存的保证金和借款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说明: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94,565,133.77 |
1年以内小计 | 194,565,133.77 |
1至2年 | 2,178,321.80 |
2至3年 | 250,055.0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1,000,015.03 |
4至5年 | 10,194,279.00 |
5年以上 | 51,100,178.84 |
合计 | 269,287,983.5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878,990.68 | 14.81 | 39,878,990.68 | 100 | 35,451,708.27 | 14.96 | 35,451,708.27 | 100 |
其中: | ||||||||||
单位1 | 5,755,860.00 | 2.14 | 5,755,860.00 | 100 | 5,755,860.00 | 2.43 | 5,755,860.00 | 100 | ||
单位2 | 5,473,868.10 | 2.03 | 5,473,868.10 | 100 | 5,473,868.10 | 2.31 | 5,473,868.10 | 100 | ||
单位3 | 3,744,536.70 | 1.39 | 3,744,536.70 | 100 | 3,744,536.70 | 1.58 | 3,744,536.70 | 100 | ||
单位4 | 2,707,780.30 | 1.01 | 2,707,780.30 | 100 | 2,707,780.30 | 1.14 | 2,707,780.30 | 100 | ||
单位5 | 2,206,594.06 | 0.82 | 2,206,594.06 | 100 | 2,206,594.06 | 0.93 | 2,206,594.06 | 100 | ||
其他单位 | 19,990,351.52 | 7.42 | 19,990,351.52 | 100 | 15,563,069.11 | 6.57 | 15,563,069.11 | 1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9,408,992.85 | 85.19 | 23,523,845.68 | 10.25 | 205,885,147.17 | 201,498,750.09 | 85.04 | 19,473,522.96 | 9.66 | 182,025,227.13 |
其中: | ||||||||||
组合1 | 198,792,869.48 | 73.82 | 17,773,179.31 | 8.94 | 181,019,690.17 | 177,484,515.59 | 74.90 | 12,140,162.65 | 6.84 | 165,344,352.94 |
组合2 | 30,616,123.37 | 11.37 | 5,750,666.37 | 18.78 | 24,865,457.00 | 24,014,234.50 | 10.14 | 7,333,360.31 | 30.54 | 16,680,874.19 |
合计 | 269,287,983.53 | / | 63,402,836.36 | / | 205,885,147.17 | 236,950,458.36 | / | 54,925,231.23 | / | 182,025,227.13 |
备注:上述表中所列示单位1、单位2、单位3、单位4、单位5、其他单位,均涉及公司未披露保密信息,故以此称呼代替。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中大型国有企业客户,应收账款组合2:其他应收客户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1 | 5,755,860.00 | 5,755,860.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单位2 | 5,473,868.10 | 5,473,868.1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单位3 | 3,744,536.70 | 3,744,536.7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单位4 | 2,707,780.30 | 2,707,780.3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单位5 | 2,206,594.06 | 2,206,594.06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其他单位 | 19,990,351.52 | 19,990,351.52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合计 | 39,878,990.68 | 39,878,990.68 | 100.00 | / |
备注:上述表中所列示单位1、单位2、单位3、单位4、单位5、其他单位,均涉及公司未披露保密信息,故以此称呼代替。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71,702,369.08 | 47,217.87 | 0.03 |
1至2年 | 11.97 | ||
2至3年 | 45.86 | ||
3至4年 | 10,654,955.84 | 6,293,433.60 | 59.07 |
4至5年 | 10,112,899.00 | 7,006,675.95 | 69.28 |
5年以上 | 6,322,645.56 | 4,425,851.89 | 70.00 |
合计 | 198,792,869.48 | 17,773,179.31 | 8.94 |
说明: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中大型国有企业客户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2,862,764.69 | 1,159,630.71 | 5.07 |
1至2年 | 2,178,321.80 | 357,890.57 | 16.43 |
2至3年 | 250,055.09 | 64,118.36 | 25.64 |
3至4年 | 345,059.19 | 136,643.87 | 39.60 |
4至5年 | 20,000.00 | 14,428.25 | 72.14 |
5年以上 | 4,959,922.60 | 4,017,954.61 | 81.01 |
合计 | 30,616,123.37 | 5,750,666.37 | 18.78 |
说明:应收账款组合2:其他应收客户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坏账准备 | 54,925,231.23 | 8,477,605.13 | 63,402,836.36 | ||
合计 | 54,925,231.23 | 8,477,605.13 | 63,402,836.36 |
说明:根据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通知,公司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使2018年与2019年坏账准备计提类别不一致,因此本次半年度报告坏账准备情况不按类别进行分类披露。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96,836,564.15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73.09%,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3,994,421.29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04,128,282.32 | 1,066,236,136.89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204,128,282.32 | 1,066,236,136.89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单位:元
票据种类 | 2019.06.30 | 2018.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4,128,282.32 | -- | 204,128,282.32 | -- | --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 | -- | -- |
合 计 | 204,128,282.32 | -- | 204,128,282.32 | -- | -- | -- |
①期末本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种 类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
说明: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质押的应收票据;上年质押的应收票据已到期托收,且因相应的短期借款尚未到期,已到期托收回的货币资金以保证金的形式在其他货币资金核算,属于受限性质。
②期末本公司已背书及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A、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2019.06.30终止确认金额 | 2019.06.30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30,592,563.56 | -- |
B、已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2019.06.30终止确认金额 | 2019.06.30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31,770,000.00 | -- |
说明:用于背书及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中有部分承兑人为地方性商业银行,从该类票据历史到期承兑情况反映,银行的信用等级均较高,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③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2019.06.30 | 2019.01.0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价值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 | -- | -- | -- | -- | -- | --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4,128,282.32 | 100.00 | -- | -- | 204,128,282.32 | 1,066,236,136.89 | 100.00 | -- | -- | 1,066,236,136.89 | |
合 计 | 204,128,282.32 | 100.00 | 204,128,282.32 | 1,066,236,136.89 | 100.00 | -- | -- | 1,066,236,136.89 |
说明:
A、2018年12月31日,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应收票据不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故未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B、于2019年1月1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因此对银行承兑汇票未计提坏账准备。
④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坏账准备金额 |
2018.12.31 | -- |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调整金额 | -- |
2019.01.01 | -- |
本期计提 | --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 |
本期核销 | -- |
2019.06.30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2,333,490.98 | 96.72 | 42,844,115.98 | 98.74 |
1至2年 | 3,134,455.92 | 3.28 | 506,862.50 | 1.17 |
2至3年 | 39,558.31 | 0.09 | ||
3年以上 | ||||
合计 | 95,467,946.90 | 100.00 | 43,390,536.79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24,077,273.46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25.22%。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4,172,702.91 | 10,346,480.17 |
合计 | 24,172,702.91 | 10,346,480.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3,602,749.03 |
1年以内小计 | 23,602,749.03 |
1至2年 | 799,696.05 |
2至3年 | 541,157.6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00,989.86 |
4至5年 | 92,500.00 |
5年以上 | 10,775,408.79 |
合计 | 36,012,501.4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8,088,074.21 | 3,322,064.96 |
投标保证金 | 196,000.00 | 80,000.00 |
代垫运费 | 12,873,935.12 | 6,617,467.14 |
预付材料款转入 | 7,171,052.67 | 9,671,185.37 |
往来款及其他 | 7,683,439.40 | 2,388,045.96 |
合计 | 36,012,501.40 | 22,078,763.4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324,578.25 | 11,407,705.01 | 11,732,283.26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74,612.45 | -667,097.22 | 107,515.2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19年6月30日余额 | 1,099,190.70 | 10,740,607.79 | 11,839,798.4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坏账准备 | 11,732,283.26 | 107,515.23 | 11,839,798.49 | ||
合计 | 11,732,283.26 | 107,515.23 | 11,839,798.49 |
说明:根据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通知,公司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使2018年与2019年坏账准备计提类别不一致,因此本次半年度报告坏账准备情况不按类别进行分类披露。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侯马车务段赵城站 | 代垫运费 | 12,873,935.12 | 1年以下 | 35.75 | |
太原铁路局侯马北机务段劳动服务公司 | 预付款 | 795,000.00 | 1年以下 | 2.21 | 65,892.55 |
霍州煤电集团紫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预付款 | 2,160,412.48 | 5年以上 | 6.00 | 2,160,412.48 |
洪洞县朝胜选煤厂 | 预付款 | 2,092,474.76 | 5年以上 | 5.81 | 2,092,474.76 |
临汾市阳晨选煤有限公司 | 预付款 | 1,312,382.00 | 5年以上 | 3.64 | 1,312,382.00 |
合计 | / | 19,234,204.36 | / | 53.41 | 5,631,161.7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59,443,515.72 | 6,334,742.72 | 153,108,773.00 | 217,874,317.83 | 6,334,742.72 | 211,539,575.11 |
在产品 | 53,157,786.41 | 12,668,421.25 | 40,489,365.16 | 65,472,197.66 | 11,209,303.22 | 54,262,894.44 |
库存商品 | 116,818,064.49 | 3,312,215.09 | 113,505,849.40 | 117,638,900.54 | 3,758,488.95 | 113,880,411.59 |
周转材料 | 46,438,365.65 | 46,438,365.65 | 3,042,718.05 | 3,042,718.05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合计 | 375,857,732.27 | 22,315,379.06 | 353,542,353.21 | 404,028,134.08 | 21,302,534.89 | 382,725,599.1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334,742.72 | 6,334,742.72 | ||||
在产品 | 11,209,303.22 | 11,424,795.42 | 9,965,677.39 | 12,668,421.25 | ||
库存商品 | 3,758,488.95 | 3,312,215.09 | 3,758,488.95 | 3,312,215.09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合计 | 21,302,534.89 | 14,737,010.51 | 13,724,166.34 | 22,315,379.06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种类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已经领用或出售 |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0、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财产保险 | 210,800.00 | 2,404,200.00 |
触媒费用 | 22,488,179.16 | 11,971,500.00 |
待抵扣增值税 | 10,049,216.23 | |
租赁费 | 62,618.64 | 248,582.97 |
合计 | 32,810,814.03 | 14,624,282.97 |
13、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14,907,871.61 | 384,951.19 | 15,292,822.80 | ||||||||
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7,412,621,087.45 | 1,102,597,083.54 | 104,523,717.28 | 8,619,741,888.27 | |||||||
小计 | 7,427,528,959.06 | 1,102,982,034.73 | 104,523,717.28 | 8,635,034,711.07 | |||||||
合计 | 7,427,528,959.06 | 1,102,982,034.73 | 104,523,717.28 | 8,635,034,711.07 |
其他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上海惠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500,000.00 | 5,500,000.00 | 5,500,000.00 |
①对联营企业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为384,951.19元;
②对联营企业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102,597,083.54
元,权益法核算专项储备确认的其他权益变动金额为104,523,717.28元;
③原子公司上海惠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已经进入清算程序,本期未纳入合并范围。
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山西焦炭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729,886.42 | 729,886.42 |
源通煤焦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 |
山西洪洞华实热电有限公司 | - |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 | - | - |
合计 | 729,886.42 | 729,886.42 |
说明:于2018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持有的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17,533,820.00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7,533,820.00元;于2019 年1 月1 日,出于战略投资的考虑,且该部分投资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的情况下,本公司选择将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应地,本公司将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729,886.42元调整期初其他综合收益;将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17,533,820.00元从期初留存收益转入其他综合收益。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9、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0、 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651,038,362.06 | 3,761,649,388.8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651,038,362.06 | 3,761,649,388.86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2,647,054,370.73 | 4,267,403,858.49 | 53,250,063.37 | 3,366,606.97 | 6,971,074,899.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44,852.71 | 39,442,924.53 | 382,855.00 | 1,348,057.03 | 43,018,689.27 |
(1)购置 | 668,021.51 | 20,080,138.23 | 382,855.00 | 1,348,057.03 | 22,479,071.77 |
(2)在建工程转入 | 1,176,831.20 | 19,362,786.30 | 20,539,617.5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648,899,223.44 | 4,306,846,783.02 | 53,632,918.37 | 4,714,664.00 | 7,014,093,588.8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12,937,563.71 | 2,160,307,926.32 | 27,340,714.91 | 2,156,054.64 | 3,202,742,259.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366,811.17 | 111,317,300.31 | 2,011,423.56 | 260,603.88 | 153,956,138.92 |
(1)计提 | 40,366,811.17 | 111,317,300.31 | 2,011,423.56 | 260,603.88 | 153,956,138.9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6,598.32 | 199,824.53 | 326,422.85 | ||
(1)处置或报废 | 126,598.32 | 199,824.53 | 326,422.85 | ||
4.期末余额 | 1,053,177,776.56 | 2,271,425,402.10 | 29,352,138.47 | 2,416,658.52 | 3,356,371,975.6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088,573.20 | 594,229.92 | 448 | 6,683,251.1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6,088,573.20 | 594,229.92 | 448 | 6,683,251.1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89,632,873.68 | 2,034,827,151.00 | 24,280,331.90 | 2,298,005.48 | 3,651,038,362.0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28,028,233.82 | 2,106,501,702.25 | 25,908,900.46 | 1,210,552.33 | 3,761,649,388.8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15,239,226.29 | 7,866,283.62 | 5,331,455.10 | 2,041,487.57 | |
机器设备 | 6,398,458.26 | 5,290,924.06 | 1,066,390.89 | 41,143.31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474,441,693.72 | 351,713,728.38 | 122,727,965.34 | |
中航纽赫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209,351,772.22 | 139,613,737.88 | 69,738,034.34 | |
中航纽赫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239,188,813.11 | 167,564,781.67 | 71,624,031.44 | |
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49,065,737.75 | 145,867,367.01 | 103,198,370.74 | |
焦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86,093,467.77 | 92,251,789.91 | 93,841,677.86 | |
华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38,839,071.90 | 161,282,810.42 | 177,556,261.48 | |
华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40,549,932.14 | 149,931,712.04 | 190,618,220.10 | |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342,067,254.85 | 110,344,607.65 | 231,722,647.20 | |
焦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45,949,680.28 | 134,020,498.90 | 311,929,181.38 |
售后租回固定资产情况
出租单位名称 | 固定资产原价 | 租赁期限 | 实际借款金额(万元) |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474,441,693.72 | 2015/03/27-2020/03/15 | 23,000.00 |
中航纽赫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209,351,772.22 | 2016/12/26-2021/12/26 | 8,748.00 |
中航纽赫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239,188,813.11 | 2017/05/24-2022/05/16 | 8,748.00 |
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49,065,737.75 | 2017/05/16-2020/05/16 | 9,125.00 |
焦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86,093,467.77 | 2017/06/15-2020/04/15 | 9,008.00 |
华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38,839,071.90 | 2017/03/07-2020/03/06 | 19,390.00 |
华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40,549,932.14 | 2017/06/21-2020/06/21 | 18,040.00 |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342,067,254.85 | 2018/10/31-2021/07/31 | 18,248.00 |
焦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45,949,680.28 | 2019/03/25-2022/03/25 | 28,247.00 |
合计 | 2,825,547,423.74 | 142,554.00 |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4,563,588.87 |
机器设备 | 201,036.30 |
运输设备 | 69,840.00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部分房屋及厂房未办理产权证书 | 43,682.36 | 手续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1、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041,297,067.99 | 1,943,269,956.37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041,297,067.99 | 1,943,269,956.37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甲醇制烯烃 | 1,837,966,951.20 | 1,837,966,951.20 | 1,806,534,963.76 | 1,806,534,963.76 | ||
1-4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 | 130,712,370.66 | 130,712,370.66 | 128,249,872.37 | 128,249,872.37 | ||
废水处理项目 | 33,993,968.20 | 33,993,968.20 | ||||
炼焦机侧增设地面除尘项目 | 11,255,399.13 | 11,255,399.13 | ||||
铁运公司工务段道岔项目 | 1,717,897.00 | 1,717,897.00 | ||||
零星工程 | 25,650,481.8 | 25,650,481.8 | 8,485,120.24 | 8,485,120.24 | ||
合计 | 2,041,297,067.99 | 2,041,297,067.99 | 1,943,269,956.37 | 1,943,269,956.3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甲醇制烯烃 | 10,225,677,800 | 1,806,534,963.76 | 31,431,987.44 | 1,837,966,951.20 | 17.97 | 21.89% | 106,685,982.49 | 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 ||||
1-4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 | 412,780,000 | 128,249,872.37 | 2,462,498.29 | 130,712,370.66 | 31.67 | 51.18%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10,638,457,800 | 1,934,784,836.13 | 33,894,485.73 | 1,968,679,321.86 | / | / | 106,685,982.49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54,596,266.97 | 364,973.39 | 354,961,240.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54,596,266.97 | 364,973.39 | 354,961,240.3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3,034,543.45 | 101,573.47 | 43,136,116.9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18,014.72 | 26,408.01 | 3,544,422.73 | ||
(1)计提 | 3,518,014.72 | 26,408.01 | 3,544,422.7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6,552,558.17 | 127,981.48 | 46,680,539.6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8,043,708.80 | 236,991.91 | 308,280,700.7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1,561,723.52 | 263,399.92 | 311,825,123.44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493.95亩) | 69,404,374.43 | 正在办理中 |
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603.19亩) | 68,953,250.84 | 正在办理中 |
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68.54亩) | 9,930,324.33 | 正在办理中 |
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37.82亩) | 5,530,416.91 | 正在办理中 |
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6.45亩) | 987,666.57 | 正在办理中 |
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0.81亩) | 178,436.84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抵押、担保的土地使用权: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保证借款 | 1,868,000,000.00 | 1,540,000,000.00 |
质押/保证借款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抵押/保证借款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910,498,544.33 | 361,236,133.33 |
合 计 | 3,478,498,544.33 | 2,601,236,133.33 |
说明:
①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质押的应收票据;上年质押的应收票据已到期托收,且因相应的短期借款尚未到期,已到期托收回的货币资金以保证金的形式在其他货币资金核算,属于受限性质。
②抵押/保证借款:2018年8月14日本公司以账面价值为2,250.82万元的《洪国用(2009)字第067号》和《洪国用(2002)字第18号》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并由山焦集团提供担保,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分行取得200,000,000.00元的短期借款。
26、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2,315,379.06 | 5,578,844.76 | 87,854,363.24 | 21,963,590.8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预期信用损失 | 75,011,311.50 | 18,752,827.89 | ||
合计 | 97,326,690.56 | 24,331,672.65 | 87,854,363.24 | 21,963,590.8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433,085,033.89 | 430,185,266.24 |
预期信用损失 | 231,323.35 | |
资产减值准备 | 12,183,251.12 | 29,822,757.26 |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 118,275,405.46 | 123,439,210.19 |
合计 | 563,775,013.82 | 583,447,233.69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0年 | 373,538,276.02 | 370,638,508.37 |
2023年 | 59,546,757.87 | 59,546,757.87 | |
合计 | 433,085,033.89 | 430,185,266.2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78,518,120.77 | 80,523,662.21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853,784.84 | 2,871,797.42 |
合计 | 81,371,905.61 | 83,395,459.63 |
3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1,868,000,000.00 | 1,54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910,498,544.33 | 361,236,133.33 |
合计 | 3,478,498,544.33 | 2,601,236,133.3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说明:
①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质押的应收票据;上年质押的应收票据已到期托收,且因相应的短期借款尚未到期,已到期托收回的货币资金以保证金的形式在其他货币资金核算,属于受限性质。
②抵押/保证借款:2018年8月14日本公司以账面价值为2,250.82万元的《洪国用(2009)字第067号》和《洪国用(2002)字第18号》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并由山焦集团提供担保,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分行取得200,000,000.00元的短期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6,699,300.00 | 4,397,49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3,246,000,000.00 | |
国内信用证 | 400,000,000.00 | |
合计 | 3,652,699,300.00 | 4,397,490,000.00 |
说明:本期末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229,907,893.31 | 329,802,769.18 |
合计 | 229,907,893.31 | 329,802,769.1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大连重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3,034,260.45 | 货款尚未结算 |
石家庄新长城输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2,091,354.88 | 货款尚未结算 |
西安元创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74,028.03 | 货款尚未结算 |
合计 | 6,199,643.3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224,948,662.13 | 87,935,887.74 |
合计 | 224,948,662.13 | 87,935,887.7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山西省洪洞县中医医院 | 1,500,000.00 | 货款尚未结算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1,039,817.57 | 货款尚未结算 |
合计 | 2,539,817.57 | / |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7,321,027.18 | 167,781,514.87 | 167,007,696.91 | 28,094,845.1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580,947.27 | 41,973,681.48 | 35,045,999.42 | 8,508,629.33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8,901,974.45 | 209,755,196.35 | 202,053,696.33 | 36,603,474.4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206,072.40 | 130,279,575.66 | 134,866,738.13 | 2,618,909.93 |
二、职工福利费 | 3,443,626.05 | 3,443,626.05 | ||
三、社会保险费 | 119,890.89 | 12,508,350.72 | 9,077,572.58 | 3,550,669.0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6,800.94 | 10,546,293.93 | 7,348,627.53 | 3,284,467.34 |
工伤保险费 | 28,045.65 | 1,200,607.93 | 1,198,685.16 | 29,968.42 |
生育保险费 | 5,044.30 | 761,448.86 | 530,259.89 | 236,233.27 |
四、住房公积金 | 2,270,660.18 | 15,343,759.00 | 15,013,842.18 | 2,600,577.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7,724,403.71 | 6,206,203.44 | 4,605,917.97 | 19,324,689.1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7,321,027.18 | 167,781,514.87 | 167,007,696.91 | 28,094,845.1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2,939.67 | 28,323,519.63 | 22,577,966.27 | 5,838,493.03 |
2、失业保险费 | 2,341.60 | 1,189,965.26 | 1,006,510.56 | 185,796.30 |
3、企业年金缴费 | 1,485,666.00 | 12,460,196.59 | 11,461,522.59 | 2,484,340.00 |
合计 | 1,580,947.27 | 41,973,681.48 | 35,045,999.42 | 8,508,629.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39,015.92 | 18,255,193.51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8,031.54 | 473,705.93 |
个人所得税 | 62,596.25 | 244,830.7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963.02 | 918,688.59 |
价格调控基金 | 10,542,140.85 | 10,542,140.85 |
环境保护税 | 4,000,000.00 | 4,485,525.51 |
房产税 | 3,696,733.69 | |
水资源税 | 2,740,842.00 | 2,670,689.00 |
印花税 | 55.00 | 2,595,618.67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425,726.39 | |
教育费附加 | 7,182.70 | 912,759.67 |
合计 | 17,529,827.28 | 46,221,612.55 |
39、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39,887,426.65 | 43,931,307.01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09,799,552.80 | 905,963,178.83 |
合计 | 349,686,979.45 | 949,894,485.84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2,379,020.12 | 2,669,297.90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30,884,569.29 | 34,638,171.87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应付利息 | 6,623,837.24 | 6,623,837.24 |
合计 | 39,887,426.65 | 43,931,307.01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现金对价 | 600,000,000.00 | |
工程款 | 231,635,967.09 | 251,313,257.24 |
修理及劳务费 | 20,794,874.62 | 21,693,140.33 |
个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 5,632,278.30 | 1,941,649.82 |
风险抵押金 | 7,268,084.79 | 840,954.00 |
其他 | 44,468,348.00 | 30,174,177.44 |
合计 | 309,799,552.80 | 905,963,178.8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 24,673,647.48 | 工程款未结算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5,590,786.26 | 往来款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2,289,491.75 | 工程款未结算 |
山西冶金岩土工程勘察总公司 | 2,113,255.00 | 工程款未结算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574,822.42 | 服务费未结算 |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240,000.00 | 工程款未结算 |
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 1,190,271.00 | 工程款未结算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26,652.17 | 服务费未结算 |
合计 | 39,698,926.0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1、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6,000,000.00 | 202,85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18,220,746.97 | 270,949,567.79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合计 | 664,220,746.97 | 473,799,567.79 |
其他说明:
①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46,000,000.00 | 202,850,000.00 |
信用借款 | -- | -- |
合 计 | 46,000,000.00 | 202,850,000.00 |
②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236,720,747.27 | 256,331,131.84 |
融资租赁借款(华一) | 381,499,999.70 | -- |
保理业务 | -- | 14,618,435.95 |
合 计 | 618,220,746.97 | 270,949,567.79 |
42、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398,000,000.00 | 241,000,000.00 |
信用借款 | 454,000,000.00 | 454,000,000.00 |
合计 | 852,000,000.00 | 695,0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利率区间 | 期初余额 | 利率区间 |
保证借款 | 444,000,000.00 | 5.70-6.90 | 443,850,000.00 | 5.70-6.90 |
信用借款 | 454,000,000.00 | 4.75-6.30 | 454,000,000.00 | 4.75-6.30 |
小 计 | 898,000,000.00 | 897,850,0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6,000,000.00 | 202,850,000.00 | ||
合计 | 852,000,000.00 | 695,000,000.00 |
44、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6、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25,161,695.04 | 674,333,708.64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425,161,695.04 | 674,333,708.64 |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341,219,395.04 | 208,891,408.94 |
融资租赁借款(华一) | 381,499,999.70 | |
保理业务借款 | ||
技改专项资金 | 46,822,300.00 | 46,822,300.00 |
国债技术改造项目资金 | 37,120,000.00 | 37,120,000.00 |
合计 | 425,161,695.04 | 674,333,708.64 |
其他说明:
①应付融资租赁款
单位:万元
出租方 | 名义借款金额 | 实际借款金额 | 长期应付款 | 未确认 融资费用 | 净值 | 实际 利率% |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0 | 23,000.00 | 2,990.69 | 76.18 | 2,914.51 | 6.4656 |
中航纽赫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10,000.00 | 8,748.00 | 5,055.46 | 530.44 | 4,525.02 | 9.0091 |
中航纽赫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10,000.00 | 8,748.00 | 5,622.20 | 643.45 | 4,978.75 | 8.9961 |
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10,000.00 | 9,125.00 | 3,111.39 | 139.56 | 2,971.83 | 8.0831 |
焦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0,000.00 | 9,008.00 | 2,999.92 | 147.97 | 2,851.95 | 9.1977 |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20,000.00 | 18,248.00 | 15,251.27 | 1,771.76 | 13,479.51 | 9.7508 |
淮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0,000.00 | 28,247.00 | 29,250.84 | 3,178.41 | 26,072.43 | 7.9600 |
合计 | 115,000.00 | 105,124.00 | 64,281.77 | 6,487.77 | 57,794.00 | -- |
②融资租赁借款(华一)
2017年3月7日,本公司与华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借款2亿元,约定手续费360.00万元,利息4,020.00万元,保证金25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共12期,手续费一次性支付,每期还息,到期一次还本;2017年6月21日,本公司与华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借款2亿元,约定手续费360.00万元,利息4,020.00万元,保证金1,6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共12期,每期还利息及手续费,到期一次还本。
③保理业务借款
2017年3月27日,本公司、山焦集团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保理协议,山焦集团将应收本公司15,727.87万元转让给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约定受让款共计15,000.00万元,保证金2,250.00万元,保理费1,200.00万元由本公司承担,除保理费外无利息,期限2017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17日,分8期等额还款,截止2019年6月30日已到期还清。
④技改专项资金
本公司欠山西经贸集团煤焦投资有限公司4,682.23万元。
⑤国债技术改造项目资金
根据国家发改投资字(2003)2223号文及晋经贸投资字(2004)175号文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安排国债技术改造项目资金预算7,424.00万元专项用于本公司年产30万吨煤焦油加工改造项目,其中3,712.00万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列入递延收益,3,712.00万元为负债性质。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8、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9、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23,439,210.19 | -- | 5,163,804.73 | 118,275,405.46 | 详见下表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
合计 | 123,439,210.19 | -- | 5,163,804.73 | 118,275,405.46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30万吨/年焦油加工 | 7,423,999.93 | 1,237,333.34 | 6,186,666.59 | 与资产相关 | |||
自动化监控设施 | 3,571.39 | 3,571.39 | 0.00 | 与资产相关 | |||
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 | 12,833,333.33 | 366,666.66 | 12,46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 | 31,096,916.67 | 888,483.34 | 30,208,433.33 | 与资产相关 | |||
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一体化技术与工程示范 | 9,722,222.22 | 277,777.78 | 9,444,444.44 | 与资产相关 | |||
二厂炼焦车间焦炉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 766,666.78 | 66,666.66 | 700,000.12 | 与资产相关 | |||
10万吨/年粗苯精制 | 5,770,833.40 | 461,666.66 | 5,309,166.74 | 与资产相关 | |||
20万吨/年甲醇项目 | 1,222,222.13 | 133,333.34 | 1,088,888.79 | 与资产相关 | |||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 | 972,222.22 | 27,777.78 | 944,444.44 | 与资产相关 | |||
焦炉自动测温与 | 1,350,000.00 | 168,750.00 | 1,181,250.00 | 与资产相关 |
加热优化项目 | |||||||
6万吨/年炭黑项目 | 2,439,999.91 | 203,333.32 | 2,236,666.59 | 与资产相关 | |||
应用膜处理技术实现废水排放达标 | 388,888.89 | 11,111.12 | 377,777.77 | 与资产相关 | |||
冷凝水闭式回收及焦化二厂水重复利用改造项目 | 291,666.67 | 8,333.34 | 28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甲醇装置能量优化工程 | 4,560,000.00 | 142,500.00 | 4,41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能源中心项目 | 2,000,000.03 | 66,666.66 | 1,933,333.37 | 与资产相关 | |||
焦化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 350,000.00 | 12,500.00 | 33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 21,746,666.62 | 1,087,333.34 | 20,659,333.28 | 与资产相关 | |||
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 | 8,000,000.00 | 8,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热化学熄焦及副产合成气技术研发 | 7,500,000.00 | 7,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3#、4#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23,439,210.19 | 5,163,804.73 | 118,275,405.46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32,168,600 | 83,879,420 | 83,879,420 | 1,516,048,020 |
其他说明:
根据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92号“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2019年1月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879,420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增至1,516,048,020股,此次增资事项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009号验资报告。
52、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625,859,765.46 | 547,634,504.57 | 8,173,494,270.03 | |
其他资本公积 | -456,032,656.96 | 104,523,717.28 | -351,508,939.68 | |
合计 | 7,169,827,108.50 | 652,158,221.85 | 7,821,985,330.3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股本溢价的①股本溢价的增加详见本半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1、股本。
②其他资本公积是按持股比例享有及分担联营企业建安公司、中煤华晋所有者权益变动确认的金额。详见本半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6、长期股权投资。
5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29,886.42 | 729,886.42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
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29,886.42 | 729,886.42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7,531,956.32 | -27,531,956.32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998,136.32 | -9,998,136.32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17,533,820.00 | -17,533,820.00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6,802,069.90 | -26,802,069.90 |
5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97,775.01 | 9,525,853.50 | 4,545,798.04 | 5,077,830.47 |
合计 | 97,775.01 | 9,525,853.50 | 4,545,798.04 | 5,077,830.47 |
57、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27,863,369.20 | 127,863,369.20 | ||
任意盈余公积 | 140,329,550.26 | 140,329,550.26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68,192,919.46 | 268,192,919.46 |
58、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4,303,384.75 | -1,114,904,859.5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7,533,820.00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91,837,204.75 | -1,114,904,859.5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67,403,053.84 | 823,251,703.9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03,209,604.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56,030,654.59 | -291,653,155.6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7,533,82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3,387,561,290.59 | 3,441,322,437.74 | 3,474,136,291.93 | 3,162,823,123.04 |
其他业务 | 16,059,092.84 | 8,550,491.75 | 33,880,765.29 | 19,614,389.75 |
合计 | 3,403,620,383.43 | 3,449,872,929.49 | 3,508,017,057.22 | 3,182,437,512.79 |
60、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85,017.90 | 4,182,272.02 |
教育费附加 | 1,859,312.49 | 4,154,982.18 |
资源税 | 5,271,635.00 | 5,751,786.00 |
房产税 | 3,581,192.68 | 3,342,564.44 |
土地使用税 | 1,021,749.26 | 1,382,265.78 |
车船使用税 | 29,358.80 | 37,899.50 |
印花税 | 1,705,953.84 | 8,152,831.95 |
环境保护税 | 9,027,174.93 | 4,567,199.74 |
合计 | 24,381,394.90 | 31,571,801.61 |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本半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中六、税项。
61、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输费 | 16,238,876.17 | 19,599,969.25 |
职工薪酬 | 4,416,018.49 | 4,178,079.98 |
装卸费 | 405,798.89 | |
折旧费 | 274,399.03 | 282,858.51 |
日常经费及其他 | 3,544,661.02 | 2,558,532.69 |
合计 | 24,473,954.71 | 27,025,239.32 |
62、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8,951,805.64 | 33,043,920.02 |
折旧费 | 6,463,102.98 | 14,651,639.97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1,610,347.25 | 14,158,582.44 |
停车损失 | 24,936,436.88 | 2,131,647.55 |
修理费 | 2,449,211.30 | 3,993,220.40 |
水电汽费用 | 1,278,039.79 | 1,649,723.53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3,563,916.76 | 1,550,460.25 |
绿化费 | 12,166.75 | 1,347,903.12 |
运输费 | 1,118,346.79 | 1,047,530.00 |
无形资产摊销 | 4,295,082.31 | 844,576.50 |
技术服务费 | 854,722.10 | 369,702.36 |
董事会经费 | 10,925.67 | 12,864.06 |
排污费 | -- | 2,802.56 |
日常经费及其他 | 23,221,236.36 | 2,873,187.48 |
合计 | 128,765,340.58 | 77,677,760.24 |
63、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435,268.74 | 6,143,036.36 |
水电燃气费 | 172.84 | |
折旧费 | 4,957,341.86 | |
其他费用 | 158,553.71 | |
合计 | 593,822.45 | 11,100,551.06 |
64、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减去利息收入) | 118,980,380.45 | 83,095,699.09 |
承兑汇票贴息 | 3,540,861.45 | 25,475,851.23 |
汇兑损益 | -2.38 | 2.22 |
手续费及其他 | 12,085,682.82 | 15,005,568.62 |
合计 | 134,606,922.34 | 123,577,121.16 |
65、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30万吨/年焦油加工项目 | 1,237,333.34 | 1,237,333.34 |
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 1,087,333.34 | 1,087,333.34 |
二厂炼焦车间焦炉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 66,666.66 | 66,666.66 |
10万吨/年粗苯精制项目 | 461,666.66 | 461,666.66 |
20万吨/年甲醇项目 | 133,333.34 | 133,333.34 |
6万吨/年炭黑项目 | 203,333.32 | 203,333.34 |
甲醇装置能量优化工程项目 | 142,500.00 | 142,500.00 |
焦炉自动测温与加热优化项目 | 196,527.78 | 168,750.00 |
焦化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 12,500.00 | 12,500.00 |
自动化监控设施项目 | 3,571.39 | 19,285.72 |
能源中心项目 | 66,666.66 | 66,666.66 |
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 | 366,666.66 | |
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 | 888,483.34 | |
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一体化技术与工程示范 | 277,777.78 | |
应用膜处理技术实现废水排放达标 | 11,111.12 | |
冷凝水闭式回收及焦化二厂水重复利用改 | 8,333.34 |
造项目 | ||
合计 | 5,163,804.73 | 3,599,369.06 |
66、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02,982,034.73 | 613,787,608.2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1,102,982,034.73 | 613,787,608.27 |
67、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477,605.1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7,515.23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计 | -8,585,120.36 |
说明: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0、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8,983,521.42 |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1,012,844.17 | -2,827,752.27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1,012,844.17 | -11,811,273.69 |
说明: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2、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重组利得 | 163,955,882.59 |
罚款收入 | 225,804.00 | 171,549.00 | 225,804.00 |
其他 | 7,600.10 | 822,129.00 | 7,600.10 |
合计 | 233,404.10 | 164,949,560.59 | 233,404.1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3、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罚款、滞纳金 | 80.12 | ||
赔偿款及补偿金 | 246,999.43 | 1,394,039.85 | 246,999.43 |
其他 | 500.00 | 27,600.00 | 500.00 |
合计 | 247,499.43 | 1,421,719.97 | 247,499.43 |
74、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368,081.84 | -388,784.12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110,630.53 | 256,635.63 |
合计 | -2,478,712.37 | -132,148.4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39,459,798.5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4,511,792.1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65,890.8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994,779.5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0,819,436.76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275,649,270.89 |
所得税费用 | -2,478,712.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6、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风险抵押金、施工单位抵押金 | 789,650.00 | 258,000.00 |
利息收入 | 14,731,808.44 | 6,971,119.11 |
罚款收入 | 217,354.00 | 61,899.90 |
合计 | 15,738,812.44 | 7,291,019.01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成本费用及往来款 | 120,201,459.81 | 172,862,310.86 |
支付施工单位抵押金 | 395,990.00 | |
支付质保金 | 2,571,295.98 | |
支付投标保证金 | 150,000.00 | |
合计 | 123,318,745.79 | 172,862,310.86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现金对价 | 600,000,000.00 | |
合计 | 600,000,000.00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借款 | 300,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00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租回分期付款 | 253,492,375.74 | 192,958,631.80 |
票据贴息费用及保理业务手续费等 | 33,134,681.68 | 35,459,388.97 |
合计 | 286,627,057.42 | 228,418,020.77 |
7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41,938,510.93 | 823,862,763.7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597,964.53 | 11,811,273.69 |
信用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53,956,138.92 | 154,274,909.55 |
无形资产摊销 | 3,544,422.73 | 5,117,278.5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50,763,096.07 | 130,548,240.2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02,982,034.73 | -613,787,608.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68,081.84 | -388,784.1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183,245.98 | -95,691,905.8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06,735,542.67 | -57,747,199.0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40,044,845.78 | -266,272,923.0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323,959.48 | 91,726,045.5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723,277,784.87 | 1,162,012,145.6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259,391,205.42 | 1,720,563,015.8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63,886,579.45 | -558,550,870.23 |
说明: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金额为115,732.08万元。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
其中:库存现金 | 23,062.19 | 42,425.3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723,254,722.68 | 2,259,348,780.0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23,277,784.87 | 2,259,391,205.4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8、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9、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635,937,107.59 | A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22,508,159.58 | B |
合计 | 2,658,445,267.17 | / |
其他说明:
A:详见本半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货币资金B:抵押/保证借款:2018年8月14日本公司以账面价值为2,250.82万元的《洪国用(2009)字第067号》和《洪国用(2002)字第18号》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并由山焦集团提供担保,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分行取得200,000,000.00元的短期借款。
80、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186.29 | 6.8747 | 1,280.69 |
其中:美元 | 186.29 | 6.8747 | 1,280.69 |
欧元 | |||
港币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外币核算-XXX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1、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2、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 | 山西省太原市 | 商业、服务 | 40 | 新设 |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省洪洞县 | 山西省洪洞县 | 制造业 | 51 | 新设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本公司持有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由于本公司能够主导其相关活动,故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持有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由于本公司能够主导其相关活动,故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0 | 414,854.95 | 22,298,541.32 |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49 | -25,879,397.86 | 504,942,690.78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3,112,882.52 | 2,247,060,330.81 | 2,260,173,213.33 | 1,029,683,068.87 | 200,000,000.00 | 1,229,683,068.87 | 12,901,710.39 | 2,219,185,203.26 | 2,232,086,913.65 | 948,781,671.52 | 200,000,000.00 | 1,148,781,671.52 |
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3,446,725.76 | 3,441,837.24 | 46,888,563.00 | 9,724,327.47 | 9,724,327.47 | 45,602,348.07 | 3,098,143.32 | 48,700,491.39 | 12,227,680.77 | 12,227,680.77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52,815,097.67 | -52,815,097.67 | 2,767,208.47 | -24,114,243.39 | ||||
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8,612,702.67 | 691,424.91 | 691,424.91 | -250,124.7 | 17,500,464.47 | 1,018,433.01 | 1,018,433.01 | -745,087.30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山西省 洪洞县 | 山西省洪洞县 | 工程建筑 | 44.14 | 权益法 | |
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省 河津市 | 山西省 河津市 | 煤炭开采及销售 | 49.00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55,771,885.73 | 59,295,741.41 | 8,583,529,800.00 | 6,676,713,976.22 |
非流动资产 | 6,024,995.83 | 6,246,845.32 | 21,711,305,661.30 | 21,837,513,000.68 |
资产合计 | 61,796,881.56 | 65,542,586.73 | 30,294,835,461.30 | 28,514,226,976.90 |
流动负债 | 27,046,360.82 | 31,768,523.26 | 3,996,640,400.00 | 4,590,470,783.02 |
非流动负债 | 5,425,330,690.32 | 5,874,480,178.20 | ||
负债合计 | 27,046,360.82 | 31,768,523.26 | 9,421,971,090.32 | 10,464,950,961.22 |
少数股东权益 | 3,277,608,916.30 | 2,921,477,878.03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4,750,520.74 | 33,774,063.47 | 17,595,255,454.68 | 15,127,798,137.6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5,292,822.80 | 14,907,871.61 | 8,621,675,172.79 | 7,412,621,087.45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 | 15,292,822.80 | 14,907,871.61 | 8,619,741,888.27 | 7,412,621,087.45 |
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1,919,376.94 | 37,141,371.49 | 6,468,841,200.00 | 2,375,623,047.36 |
净利润 | 872,114.15 | 7,287,726.65 | 2,744,047,237.85 | 1,089,298,582.51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872,114.15 | 7,287,726.65 | 2,744,047,237.85 | 1,089,298,582.51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本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详见本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1.重要的承诺事项。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73.09%(2018年:
59.72%);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53.41%(2018年:58.46%)。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42,600万元(2018年12月31日:110,125万元)。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9.06.30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项目 | 2019.06.30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535,921.49 | -- | -- | 535,921.49 |
应收款项融资 | 20,412.83 | -- | -- | 20,412.83 |
应收账款 | 26,928.80 | -- | -- | 26,928.80 |
其他应收款 | 3,601.25 | -- | -- | 3,601.25 |
资产合计 | 586,864.37 | -- | -- | 586,864.37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349,349.85 | -- | -- | 349,349.85 |
应付票据 | 365,269.93 | -- | -- | 365,269.93 |
应付账款 | 22,990.79 | -- | -- | 22,990.79 |
应付利息 | 3,988.74 | -- | -- | 3,988.74 |
其他应付款 | 28,356.39 | -- | -- | 28,356.39 |
长期借款 | 4,600.00 | 85,200.00 | -- | 89,800.00 |
长期应付款 | 72,339.84 | 32,468.22 | 8,394.23 | 113,202.29 |
负债合计 | 846,895.54 | 117,668.22 | 8,394.23 | 972,957.99 |
期初,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8.12.31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494,637.20 | -- | -- | 494,637.20 |
应收票据 | 106,623.61 | -- | -- | 106,623.61 |
应收账款 | 23,695.05 | -- | -- | 23,695.05 |
其他应收款 | 2,207.88 | -- | -- | 2,207.88 |
资产合计 | 627,163.74 | -- | -- | 627,163.74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260,123.61 | -- | -- | 260,123.61 |
应付票据 | 439,749.00 | -- | -- | 439,749.00 |
应付账款 | 32,980.28 | -- | -- | 32,980.28 |
应付利息 | 4,393.13 | -- | -- | 4,393.13 |
其他应付款 | 90,596.32 | -- | -- | 90,596.32 |
长期借款 | 20,285.00 | 69,500.00 | -- | 89,785.00 |
长期应付款 | 33,158.73 | 61,853.79 | 8,394.23 | 103,406.75 |
项目 | 2018.12.31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负债合计 | 881,286.07 | 131,353.79 | 8,394.23 | 1,021,034.09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最大担保金额并不代表即将支付的金额。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长期应付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由于定期存款为短期存款,故银行存款的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并不重大。
本公司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资产 | ||
其中:货币资金 | 535,921.49 | 494,637.20 |
金融负债 | ||
其中:短期借款 | 349,349.85 | 260,123.61 |
长期借款 | 89,800.00 | 89,785.00 |
长期应付款 | 104,808.06 | 95,012.52 |
金融负债合计 | 543,957.91 | 444,921.13 |
于 2019年6月30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1513万元(2018年12 月31 日:2,356.37万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汇率风险主要为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外汇汇率波动的影响。本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及负债占整体的资产及负债比例并不重大。因此本公司认为面临的汇率风险并不重大。
于 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本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货币资金所示。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7.82%(2018年12月31日:51.54%)。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29,886.42 | 729,886.42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04,128,282.32 | 204,128,282.3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04,858,168.74 | 204,858,168.7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中使用的重要的不可观察输入值的量化信息
内 容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范围(加权平均值) |
权益工具投资: | ||||
非上市股权投资 | 市场法(企业价值倍数) | EBITDA乘数 收入乘数 流动性折价 控制权溢价 | 10-15 (11.3) 1.5-2.0 (1.7) 5%-20% (17%) 10%-30% (20%) | |
收益法(现金流量折现法) |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长期收入增长率 长期税前营业利润率 流动性折价 控制权溢价 | 8%-16% (12.1%) 2%-6% (4.2%) 3%-20% (10.3%) 5%-20% (17%) 10%-30% (20%)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归入公允价值层级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表(单位:元)
项目(本期数) | 2018.12.31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2019.06.30 |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入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729,886.42 | -- | -- | -- | -- | 729,886.42 | -- |
合计 | -- | -- | -- | -- | 729,886.42 | -- | -- | -- | -- | 729,886.42 | -- |
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中与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信息如下:(单位:元)
项目(本期数) | 与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 | 与非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 |
计入损益的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729,886.42 | -- |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 -- | -- |
项目(上期数) | 2017.12.31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2018.12.31 |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入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 | -- | -- | 500,000.00 | -- | -- | -- | -- | -- | -- | -- | ||
项目(上期数) | 与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 | 与非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 | |||||||||||
计入损益的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500,000.00 | -- | |||||||||||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 -- | --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项目和金额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等。除下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外,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单位:元
项 目(2019.06.30) | 账面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金融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 | 852,000,000.00 | 852,00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235,996,083.06 | 235,996,083.06 |
金融负债小计 | -- | -- | -- | 1,087,996,083.06 | 1,087,996,083.06 |
(续)
项 目(2018.12.31) | 账面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金融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 | 695,000,000.00 | 695,00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674,333,708.64 | 674,333,708.64 |
金融负债小计 | -- | -- | -- | 1,369,333,708.64 | 1,369,333,708.64 |
固定利率的长期借款,以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市场上具有可比信用等级并在相同条件下提供几乎相同现金流量的市场收益率进行折现后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属于第三层次。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省洪洞县 | 制造业 | 205,681.36 | 51.14 | 51.1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系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文仓。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根据山西国资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持有的省属22户企业国有股权全部注入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晋国资发[2017]35号)要求,山西国资委将所持有的本公司实质控制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全部注入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情况详见本半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详见本半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油品综合经销部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医院)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洪洞广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山西焦化集团诚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山西焦化集团诚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杏花岭分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金土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中源物贸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华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省环球建设监理公司 | 其他 |
山西省化工设计院 | 其他 |
山西省化学工业供销总公司 | 其他 |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省投资集团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兴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炭(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西山煤电通用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阳煤化工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阳煤电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阳煤化工国际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湾化工分公司 | 其他 |
山西临汾西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溪煤制油分公司 | 其他 |
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三维豪信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物产民丰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亚乐士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晋能集团大同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炭素分公司 | 其他 |
山西丰喜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南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其他 |
汾西县煤气化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洪洞县华益竹围制造有限公司 | 其他 |
临汾晋临运货运有限公司 | 其他 |
霍州煤电集团曹村工贸有限公司 | 其他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霍州煤电集团紫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焦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其他 |
晋煤金石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太原西山福利厂 | 其他 |
运城市南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南风集团山西日化销售有限公司 | 其他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太原钢铁(集团)公司福利总厂 | 其他 |
太原理工天成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 其他 |
天津市南风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
洋浦中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其他 |
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其他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洗精煤 | 2,268,157,676.17 | 2,200,545,648.53 |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焦油、粗苯 | 24,207,679.58 | |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兴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焦油 | 8,099,909.70 | |
山西物产民丰化工有限公司 | 焦油、粗苯 | 8,853,790.90 | |
运城市南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辅助材料 | 2,078,383.30 | 2,870,069.07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辅助材料、焦油、粗苯、液碱 | 4,046,841.69 | 3,200,569.06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辅助材料 | 3,737,415.34 | 2,180,288.15 |
洋浦中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辅助材料 | 781,293.44 | |
太原理工天成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辅助设备 | 486,206.90 | |
南风集团山西日化销售有限公司 | 辅助材料 | 334,189.57 | 99,302.60 |
山西西山煤电通用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辅助材料 | 346,098.00 |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油品综合经销部 | 汽柴油 | 4,635,349.26 | 6,156,802.34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材料、备件 | 2,622,604.00 | |
太原西山福利厂 | 辅助材料 | 192,747.57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修理及工程劳务等 | 29,938,348.68 | 29,923,019.39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及材料费 | 705,849.06 | 105,000.00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材料及劳务费 | 1,023,220.34 | 347,403.73 |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修理劳务 | 1,956,502.94 | 1,203,840.00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公寓租赁费 | 36,700.00 | 35,75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 焦炭 | 216,035,931.55 | 286,727,863.79 |
山西焦煤集团金土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焦炭 | 129,152,767.50 | |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甲醇 | 23,590,102.80 |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保险业务代理手续费返还 | 112,608.80 |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材料及其他 | 1,047,694.65 | 430,051.84 |
山西物产民丰化工有限公司 | 纯苯 | 4,379,563.1 | 7,087,594.43 |
洪洞广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水电汽 | 63,366.39 | 551,488.64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水电汽 | 112,784.80 | 262,710.93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及其他 | 857,712.66 | |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仪表电气维护 | 166,707.39 |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水电汽 | 75,231.00 |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材料及其他 | 56,246.42 |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及其他 | 29,027.11 |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油品综合经销部 | 其他 | 16,675.68 |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网络技术服务 | 215,372.62 | |
山西焦化集团诚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材料及其他 | 133,405.46 |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水电汽 | 11,958.3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 | 200,920.35 | 198,000.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6,000.00 | 2017/12/11 | 2020/10/21 | 否 |
说明: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为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36,000万元的担保。其中:36,000万元为融资租赁担保,100,000万元为银行授信担保(担保银行借款40,000万元;担保签发票据60,000万元)。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39,000.00 | 2019/6/5 | 2020/6/5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 | 2019/3/8 | 2020/3/8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8/8/14 | 2019/8/14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24,400.00 | 2018/1/11 | 2021/1/10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18/11/29 | 2019/10/14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19/3/15 | 2020/3/14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19/1/16 | 2021/1/16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21,500.00 | 2017/11/24 | 2019/11/11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18/9/26 | 2019/9/26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 | 2018/9/10 | 2020/3/10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43,000.00 | 2019/3/13 | 2020/3/12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9/3/19 | 2022/3/19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2,991.69 | 2015/3/27 | 2020/3/15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5,055.46 | 2016/12/26 | 2021/10/26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20,950.85 | 2017/3/7 | 2020/3/6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3,611.39 | 2017/5/16 | 2020/5/16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6,222.20 | 2017/5/24 | 2022/3/24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3,599.92 | 2017/6/15 | 2020/4/15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21,429.99 | 2017/6/21 | 2020/6/21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5,251.27 | 2018/10/31 | 2021/7/31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29,250.84 | 2019/3/27 | 2022/3/27 | 否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4,000.00 | 2019/6/21 | 2020/6/18 | 否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 | 2018/8/9 | 2019/8/9 | 否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 | 2018/8/15 | 2019/8/15 | 否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19/5/22 | 2019/11/20 | 否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 | 2019/1/10 | 2019/7/10 | 否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2019/3/12 | 2020/3/11 | 否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 | 2019/3/14 | 2020/3/14 | 否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2019/3/15 | 2021/3/15 | 否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2019/3/15 | 2020/3/15 | 否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800.00 | 2019/1/16 | 2020/1/7 | 否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2019/4/18 | 2019/12/18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本期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中,母公司山焦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551,500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实际担保余额为432,263.61万元,其中:担保银行借款177,400万元;担保签发票据146,500万元;融资租赁担保108,363.61万元;B、实质控制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24,000万元,全部为银行借款担保,截止2019年6月30日实际担保余额为24,000万元;
C、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130,800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实际担保余额为120,800万元,其中:担保银行借款60,800万元;担保签发票据50,000万元;信用证担保10,000万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54,000,000.00 | 2017/12/26 | 2021/4/5 | A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2018/8/8 | 2019/8/7 | B、③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99,774,309.39 | 2019/1/1 | 2019/12/31 | C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30,724,234.94 | 2019/6/28 | 2020/6/27 | C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18/9/25 | 2019/9/24 | C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485,000,000.00 | 2019/4/1 | 2020/4/1 | C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0 | 2018/4/27 | 2021/4/26 | D |
存款余额及存款、贷款利息情况:
关联方 |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金额 | 期初余额/上期金额 | 说明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存款余额 | 2,073,638,681.36 | 1,705,220,864.59 | E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存款利息 | 895,423.57 | 1,077,184.23 | F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贷款利息 | 18,462,899.92 | 41,227,866.66 | G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贷款利息 | 21,808,305.43 | 2,741,816.25 | H |
说明:
A、2008年,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募集企业债券15亿元,并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太原西山支行向本公司贷款25,400.00万元,期限:2017年12月26日至2021年4月5日,年利率6.40%,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等金额委托山焦煤集团财务公司向本公司贷款;B、2015年,本公司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虹化工)向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7亿贷款获批,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为飞虹化工向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70,0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本公司按持股比例(51%)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贷款实际发生情况:
①2015年贷款44,000.00万元,期限为2015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2日,年利率6.9%;贷款到期后,双方签署展期合同,展期期限为2018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2日,年利率6.9%;该笔贷款已到期偿还;
②2017年贷款6,000.00万元,期限为2017年2月22日至2018年4月2日,年利率为5.7%;贷款到期后,双方签署展期合同,展期期限为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10月2日,年利率5.7%,该笔贷款已到期偿还;
③2017年,通过山焦集团与飞虹化工签订2亿元委贷资金协议,到位资金9,700.00万元,期限为2017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7日,年利率为4.785%;该笔贷款到期后,双方签署展期合同,展期期限为2018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7日,年利率为4.785%;同时2018年到位资金6,3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7日,年利率为4.785%。
C、2018年和2019年,本公司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需求向山焦集团申请短期借款,实际情况如下:
短期借款99,774,309.39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利率为4.785%;
短期借款30,724,234.94元,期限为2019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27日,年利率为5.22%;
短期借款1.5亿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7,555.00万元,期限为2018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4日,年利率为5.655%;2019年到位资金7,455.00万元,期限为2018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7日,年利率为5.655%。
短期借款5亿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实际到位资金48,50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1日,年利率为5.655%;
D、2016年,山西焦煤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
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20,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4月28日至2018年4月27日,年利率为4.75%;借款到期后已偿还本金及全部利息,并重新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期限:2018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26日,年利率为4.75%。;E、期末本公司在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上的存款余额;F、本期本公司取得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利息收入;G、本公司向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长期借款利息;H、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短期借款利息;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6月15日,本公司与焦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本公司原值为186,093,467.77元的固定资产售后租回,名义借款金额1亿元,扣除手续费及保证金后实际借款9,008.00万元,租赁期限为2017/06/15-2020/04/15,截至2019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余额2,999.92万元,未确认融资费用147.90万元。2019年1-6月确认财务费用189.23万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 107,068,501.13 | 29,443.66 | 13,673,268.16 | 136,732.68 |
应收账款 | 山西阳煤电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5,931,824.07 | 4,152,276.85 | 6,131,824.07 | 3,065,912.04 |
应收账款 |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902,888.00 | 1,196,858.88 | ||
应收账款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40,000.00 | 3,400.00 | ||
应收账款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298,252.42 | 140,316.91 | ||
应收账款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80,000.00 | 8,360.18 | ||
应收账款 | 晋煤金石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37,807.80 | 68,903.90 | ||
应收账款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79,022.42 | 5,229.86 | ||
应收账款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溪煤制油分公司 | 12,500.00 | 8,750.00 | ||
预付账款 |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22,701,302.42 | 3,074,409.65 | ||
预付账款 |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兴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21,554,476.28 | 2,082,006.66 | ||
预付账款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852,604.20 | 347,986.39 | ||
其他应收款 | 汾西县煤气化有限责任公司 | 42,197.26 | 42,197.26 | 42,197.26 | 42,197.26 |
其他应收款 | 霍州煤电集团紫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2,160,412.48 | 2,160,412.48 | 2,360,412.48 | 2,360,412.48 |
其他应收款 | 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 184,000.00 | 15,250.06 | ||
其他应收款 | 山西焦化集团诚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50,748.16 | 12,494.57 | ||
其他应收款 | 山西焦化集团诚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杏花岭分公司 | 42,397.92 | 3,514.1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7,229.39 | 5,572.22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源洁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710.88 | 390.46 | ||
其他应收款 | 山西焦炭(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193,154.40 | 96,577.20 | ||
其他应收款 | 洪洞广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330.43 | 13.3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85,592,881.43 | 179,328,520.43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4,704,317.71 | 3,057,407.90 |
应付账款 | 太原理工天成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72,800.00 | 988,596.00 |
应付账款 | 运城市南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9,499.83 | 557,564.45 |
应付账款 | 南风集团山西日化销售有限公司 | 354,620.42 | 290,502.68 |
应付账款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 289,711.81 | 289,711.81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173,670.27 | 185,265.30 |
应付账款 | 山西物产民丰化工有限公司 | 76,753.06 | 76,753.06 |
应付账款 | 太原西山福利厂 | 21,819.10 | 71,819.10 |
应付账款 | 山西亚乐士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79,200.00 | 64,200.00 |
应付账款 | 山西阳煤化工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64,000.00 | 64,000.00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42,173.05 | 42,173.05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油品综合经销部 | 41,980.00 | |
应付账款 | 山西省投资集团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33,000.00 | 33,000.00 |
应付账款 | 山西省化学工业供销总公司 | 30,214.98 | 30,214.98 |
应付账款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湾化工分公司 | 13,609.26 | |
应付账款 | 山西丰喜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136,000.00 | 14,000.00 |
应付账款 | 山西西山煤电通用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3,770.40 | |
预收账款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117,119.67 | 1,281,595.42 |
预收账款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42,795.34 | 342,795.34 |
预收账款 |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9,332.34 | 39,332.34 |
预收账款 | 山西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924.02 | 924.02 |
预收账款 | 山西省投资集团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817.15 | 817.15 |
预收账款 | 山西三维豪信化工有限公司 | 610.11 | 610.11 |
预收账款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369.54 |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605,266,285.89 |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7,282,431.37 | 8,871,728.42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574,822.42 |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油品综合经销部 | 905,531.54 | 5,014,964.09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126,935.18 |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739,833.71 | 1,584,153.81 |
其他应付款 | 洪洞广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997,119.74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694,132.80 |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焦煤集团中源物贸有限责任公司 | 620,6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1,018,398.50 | 530,189.32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32,910.00 | 332,910.00 |
其他应付款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49,2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洋浦中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97,395.31 | 207,186.59 |
其他应付款 | 南风集团山西日化销售有限公司 | 70,513.39 | 174,663.28 |
其他应付款 | 太原西山福利厂 | 21,012.43 | 143,766.83 |
其他应付款 | 太原理工天成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61,400.00 | 10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临汾晋临运货运有限公司 | 39,420.00 | 39,420.00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省环球建设监理公司 | 30,000.00 | 3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省化工设计院 | 8,000.00 | 8,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西山煤电通用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3,770.40 | 3,770.40 |
应付票据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3,603,000,000.00 | 4,397,49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焦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8,519,521.09 | 47,998,803.84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半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中有关关联方承诺的相关事项。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与14家金融机构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实际授信额度540,300万元,已经使用信用额度497,700万元,未用额度42,600万元,具体的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授信银行 | 到期日 | 授信品种 | 各品种 授信额度 | 已使用额度 | 未使用额度 |
工商银行洪洞支行 | 2020/1/7 | 短期流资 | 9,800.00 | 9,800.00 | -- |
中行洪洞支行 | 2019/7/12 | 短期流资 | 31,000.00 | 31,000.00 | -- |
建行洪洞支行 | 2020/4/17 | 短期流资 | 39,000.00 | 39,000.00 | -- |
华夏太原滨西支行 | 2019/9/26 | 短期流资 | 5,000.00 | 5,000.00 | -- |
2019/9/26 | 银行承兑 | 25,000.00 | 25,000.00 | -- | |
民生太原北大街支行 | 2020/3/12 | 长期流资 | 20,000.00 | 20,000.00 | -- |
2020/3/12 | 银行承兑 | 30,000.00 | 20,000.00 | 10,000.00 | |
中信临汾分行 | 2020/11/8 | 短期流资 | 10,000.00 | 10,000.00 | -- |
2020/11/8 | 银行承兑 | 16,500.00 | 11,500.00 | 5,000.00 | |
浦发太原高新支行 | 2019/10/10 | 长期流资 | 25,000.00 | 24,400.00 | 600.00 |
2019/10/10 | 银行承兑 | 30,000.00 | 30,000.00 | -- | |
渤海太原分行 | 2019/12/18 | 国内信用证 | 30,000.00 | 30,000.00 | -- |
兴业临汾分行 | 2020/1/28 | 短期流资 | 20,000.00 | 20,000.00 | -- |
2020/1/28 | 银行承兑 | 30,000.00 | 30,000.00 | -- | |
光大太原分行 | 2021/1/30 | 短期流资 | 30,000.00 | 30,000.00 | -- |
2021/1/30 | 银行承兑 | 20,000.00 | -- | 20,000.00 | |
交行临汾分行 | 2020/6/18 | 短期流资 | 24,000.00 | 24,000.00 | -- |
平安银行太原分行 | 2020/3/12 | 短期流资 | 45,000.00 | 38,000.00 | 7,000.00 |
2020/3/12 | 银行承兑 | 5,000.00 | 5,000.00 | -- | |
2019/8/15 | 短期流资 | 50,000.00 | 50,000.00 | -- | |
晋商洪洞支行 | 2020/1/06 | 银行承兑 | 25,000.00 | 25,000.00 | -- |
晋中银行 | 2022/3/19 | 银行承兑 | 20,000.00 | 20,000.00 | -- |
合计 | 540,300.00 | 497,700.00 | 42,600.00 |
(2)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签订70,000.00万元的借款合同。
2015年,本公司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虹化工)向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7亿贷款获批,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为飞虹化工向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70,0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本公司按持股比例(51%)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贷款实际发生情况:
①2015年贷款44,000.00万元,期限为2015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2日,年利率6.9%;贷款到期后,双方签署展期合同,展期期限为2018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2日,年利率6.9%;
该笔贷款已到期偿还;
②2017年贷款6,000.00万元,期限为2017年2月22日至2018年4月2日,年利率为5.7%;贷款到期后,双方签署展期合同,展期期限为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10月2日,年利率5.7%,该笔贷款已到期偿还;
③2017年,通过山焦集团与飞虹化工签订2亿元委贷资金协议,到位资金9,700.00万元,期限为2017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7日,年利率为4.785%;该笔贷款到期后,双方签署展期合同,展期期限为2018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7日,年利率为4.785%;同时2018年到位资金6,3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7日,年利率为4.785%。
2016年,山西焦煤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20,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4月28日至2018年4月27日,年利率为4.75%;借款到期后已偿还本金及全部利息,并重新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期限:2018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26日,年利率为4.75%。;
(3)融资租赁承诺
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2019.06.30 | 2018.12.31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72,339.84 | 33,158.73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22,711.55 | 53,546.27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9,756.67 | 8,307.52 |
以后年度 | -- | -- |
合计 | 104,808.06 | 95,012.52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未决诉讼;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外实际担保金额合计136,000万元,明细如下: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万元) | 合同起始日期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租赁融资 | 36,000.00 | 2017/12/11-2020/10/21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20,000.00 | 2019/1/10-2019/7/10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00.00 | 2019/1/29-2019/7/29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短期流资 | 30,000.00 | 2019/3/30-2020/3/25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短期流资 | 10,000.00 | 2019/3/14-2020/3/9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00.00 | 2019/4/1-2020/4/1 |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万元) | 合同起始日期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00.00 | 2019/4/1-2020/4/1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00.00 | 2019/4/1-2020/4/1 |
合计 | 136,000.00 |
说明:2018年12月2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月4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为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光大银行临汾分行办理1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19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3日。
(3)为子公司担保:2015年,本公司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虹化工)向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7亿贷款获批,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为飞虹化工向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70,0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本公司按持股比例(51%)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贷款实际发生情况:
①2015年贷款44,000.00万元,期限为2015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2日,年利率6.9%;贷款到期后,双方签署展期合同,展期期限为2018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2日,年利率6.9%;该笔贷款已到期偿还;
②2017年贷款6,000.00万元,期限为2017年2月22日至2018年4月2日,年利率为5.7%;贷款到期后,双方签署展期合同,展期期限为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10月2日,年利率5.7%,该笔贷款已到期偿还;
③2017年,通过山焦集团与飞虹化工签订2亿元委贷资金协议,到位资金9,700.00万元,期限为2017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7日,年利率为4.785%;该笔贷款到期后,双方签署展期合同,展期期限为2018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7日,年利率为4.785%;同时2018年到位资金6,3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7日,年利率为4.785%。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19年8月16日,本公司新增银行借款776.23万元,偿还到期银行借款300万元;
(2)截至2019年8月16日,本公司新增融资租赁款0万元,支付到期融资租赁款及保理业务借款合计3271.28万元。
截至2019年8月16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公司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本公司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年金,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主要内容:
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参加年金计划:与公司签订了一年期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取得工资性收入的在职职工;按规定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本人自愿参加年金方案。
年金方案的缴费由企业和参加个人共同缴纳。公司缴费根据职工实缴金额乘以缴费系数计算,采取每月缴费的方式。缴费系数根据职工个人的连续工龄确定,具体缴费系数如下表所示:
职工连续工龄 | 10年以下 | 10-20年 | 20-30年 | 30年以上 |
企业缴费系数 | 1 | 1.5 | 2 | 3 |
参加人个人缴费金额按照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缴纳,最高缴费基数不得超过上年度本公司在岗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年金基金受托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担任受托人。
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个人账户管理,由受托人委托具有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资格的托管银行和具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资格的投资管理人管理。
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
(1)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后续采用总额法计量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种类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结转计入 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说明 |
30万吨/年焦油加工 | 财政拨款 | 7,423,999.93 | -- | 1,237,333.34 | -- | 6,186,666.59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A |
自动化监控设施 | 财政拨款 | 3,571.39 | -- | 3,571.39 | -- | 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B |
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 | 财政拨款 | 12,833,333.33 | -- | 366,666.66 | -- | 12,466,666.67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C |
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 | 财政拨款 | 31,096,916.67 | -- | 888,483.34 | -- | 30,208,433.33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C |
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一体化技术与工程示范 | 财政拨款 | 9,722,222.22 | -- | 277,777.78 | -- | 9,444,444.44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C |
二厂炼焦车间焦炉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 财政拨款 | 766,666.78 | -- | 66,666.66 | -- | 700,000.12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D |
10万吨/年粗苯精制 | 财政拨款 | 5,770,833.40 | -- | 461,666.66 | -- | 5,309,166.74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E |
20万吨/年甲醇项目 | 财政拨款 | 1,222,222.13 | -- | 133,333.34 | -- | 1,088,888.79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F |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 | 财政拨款 | 972,222.22 | -- | 27,777.78 | -- | 944,444.44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G |
焦炉自动测温与加热优化项目 | 财政拨款 | 1,350,000.00 | -- | 168,750.00 | -- | 1,181,25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H |
6万吨/年炭黑项目 | 财政拨款 | 2,439,999.91 | -- | 203,333.32 | -- | 2,236,666.59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I |
应用膜处理技术实现废水排放达标 | 财政拨款 | 388,888.89 | -- | 11,111.12 | -- | 377,777.77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J |
冷凝水闭式回收及焦化二厂水重复利用改造项目 | 财政拨款 | 291,666.67 | -- | 8,333.34 | -- | 283,333.33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K |
甲醇装置能量优化工程 | 财政拨款 | 4,560,000.00 | -- | 142,500.00 | -- | 4,417,5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L |
能源中心项目 | 财政拨款 | 2,000,000.03 | -- | 66,666.66 | -- | 1,933,333.37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M |
焦化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 财政拨款 | 350,000.00 | -- | 12,500.00 | -- | 337,5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N |
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 财政拨款 | 21,746,666.62 | -- | 1,087,333.34 | -- | 20,659,333.28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O |
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 | 财政拨款 | 8,000,000.00 | -- | -- | -- | 8,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P | |
热化学熄焦及副产合成气技术研发 | 财政拨款 | 7,500,000.00 | -- | -- | -- | 7,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Q | |
3#、4#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 | 财政拨款 | 5,000,000.00 | -- | -- | -- | 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R | |
合计 | 123,439,210.19 | 5,163,804.73 | -- | 118,275,405.46 |
说明:
A、30万吨/年焦油加工根据国家发改投资字[2003]2223号文件及晋经贸投资字[2004]175号文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安排国债技术改造项目资金预算74,240,000.00元,专项用于本公司年产30万吨煤焦油加工改造项目,其中37,120,000.00元需要偿还部分在“长期应付款”中进行列示,剩余37,120,000.00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从2007年1月份起按15年摊销,本期摊销1,237,333.34元,累计摊销30,933,333.41元,尚未摊销6,186,666.59元。B、自动化监控设施根据山西省环境监控中心晋环监控字[2012]16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210,000.00元专项用于自动化监控设施项目建设。根据山西省环境监控中心晋环监控字[2012]27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30,000.00元专项用于自动化监控设施项目建设。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局晋环函[2011]2434号文件,由临汾市环境保护局拨付本公司30,000.00元专项用于自动化监控设施项目建设。从2012年1月份按7年摊销,本期摊销3,571.39元,累计摊销270,000.00元,尚未摊销0.00元。C、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根据临汾市财政局、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临财建[2008]396号文件,由临汾市环保局拨付本公司5,800,000.00元专项用于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建设。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09]517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7,400,000.00元专项用于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改城环发[2008]1431号文件,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拨付本公司2,600,000.00元用于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项目。
根据洪洞县财政局洪财专项指标[2015]308号文件,由洪洞县财政局拨付本公司8,000,000.00元用于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项目。根据临汾市财政局临财建[2016]11号文件,由临汾市财政局拨付本公司12,497,500.00元用于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项目。根据临汾市财政局临财建[2017]98号文件,由临汾市洪洞县财政局拨付本公司8,887,900.00元用于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4]250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5,000,000.00元专项用于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一体化技术与工程示范建设。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5]188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2,000,000.00元专项用于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一体化技术与工程示范建设。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6]104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3,000,000.00元用于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一体化技术与工程示范项目。
从2018年7月份起按18年摊销,本期摊销1,532,927.78元,累计摊销3,065,855.56元,尚未摊销52,119,544.44元。
D、二厂炼焦车间焦炉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根据临财建[2009]234号文件,由临汾市财政局拨付公司2,000,000.00元用于二厂炼焦车间焦炉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从2009年10月份起按15年摊销,本期摊销66,666.66元,累计摊销1,299,999.88元,尚未摊销700,000.12元。
E、10万吨/年粗苯精制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10]494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2,000,000.00元专项用于10万吨/年粗苯精制改造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08]494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7,000,000.00元专项用于10万吨/年粗苯精制改造项目。
根据临汾市财政局临财建[2011]535号文件,由临汾市财政局拨付本公司4,850,000.00元专项用于10万吨/年粗苯精制项目建设。
从2010年4月份起按15年摊销,本期摊销461,666.66元,累计摊销8,540,833.26元,尚未摊销5,309,166.74元。
F、20万吨/年甲醇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08]17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4,000,000.00元专项用于20t/n甲醇项目。
从2008年8月份起按15年摊销,本期摊销133,333.34元,累计摊销2,911,111.21元,尚未摊销1,088,888.79元。
G、焦炉煤气综合利用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08]492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1,000,000.00元专项用于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从2018年7月份起按18年摊销,本期摊销27,777.78元,累计摊销55,555.56元,尚未摊销944,444.44元。
H、焦炉自动测温与加热优化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的通知”,拨付2,700,000.00元用于焦炉自动测温与加热优化项目。
从2015年1月份起按8年摊销,本期摊销168,750.00元,累计摊销1,518,750.00元,尚未摊销1,181,250.00元。
I、6万吨/年炭黑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财建[2009]684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按以奖代补方式拨付总金额6,000,000.00元中的70%,即4,270,000.00元专项用于6万吨/年炭黑项目,剩余30%的资金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对项目实际节能量进行审核,经信委与财政部门复核认定后再行拨付。
根据晋财建[2010]237号“关于准予拨付2007-2009年山西省节能项目剩余资金的通知”,2011年2月份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拨付资金1,830,000.00元专项用于6万吨/年炭黑项目。
从2010年1月份起按15年摊销,本期摊销203,333.32元,累计摊销3,863,333.41元,尚未摊销2,236,666.59元。
J、应用膜处理技术实现废水排放达标
根据晋财建[2011]139号“关于下达2011年山西省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的通知”,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拨付资金400,000.00元于应用膜处理技术实现废水排放达标项目。
从2018年7月份起按18年摊销,本期摊销11,111.12元,累计摊销22,222.23元,尚未摊销377,777.77元。K、冷凝水闭式回收及焦化二厂水重复利用改造项目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文员会晋财建[2009]497号“关于准予拨付2007、2008年山西省节能项目剩余30%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拨付300,000.00元专项用于冷凝水闭式回收及焦化二厂水重复利用改造项目。
从2018年7月份起按18年摊销,本期摊销8,333.34元,累计摊销16,666.67元,尚未摊销283,333.33元。
L、甲醇装置能量优化工程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财建[2011]322号“关于下达2011年山西省节能专项资金的通知”,拨付2,700,000.00元节能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山西焦化甲醇装置能量优化工程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财建[2012]375号“关于下达2011年山西省节能项目资金的通知”,拨付300,000.00元节能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山西焦化甲醇装置能量优化工程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13]275号“关于下达2013年山西省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投资发[2013]1138号“关于下达2013年山西省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拨付2,700,000.00元节能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山西焦化甲醇装置能量优化工程项目。
从2015年1月份起按20年摊销,本期摊销142,500.00元,累计摊销1,282,500.00元,尚未摊销4,417,500.00元。
M、能源中心项目
根据晋财建[2010]243号“关于下达2012年工业企业能源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2,400,000.00元节能资金专项用于能源中心项目。
从2016年1月份起按18年开始摊销,本期摊销66,666.66元,累计摊销466,666.63元,尚未摊销1,933,333.37元。
N、焦化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财建[2012]193号“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的通知”,拨付450,000.00元专项用于全省焦化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从2015年1月份起按18年摊销,本期摊销12,500.00元,累计摊销112,500.00元,尚未摊销337,500.00元。
O、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根据洪洞县财政局、临汾市财政局、临汾市环境保护局洪财专项指标[2009]29号、临建材[2009]9号文件,由临汾市环保局拨付本公司6,000,000.00元专项用于建设干熄焦、运焦系统、热力系统等辅助设施。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建材[2008]625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9,000,000.00元专项用于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委员会晋财建[2008]256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4,620,000.00元专项用于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10]248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8,000,000.00元专项用于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根据山西省经济委员会晋财建[2012]142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5,000,000.00元专项用于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从2014年1月份起按15年摊销,本期摊销1,087,333.34元,累计摊销11,960,666.72元,尚未摊销20,659,333.28元。
P、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2]86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1,600,000.00元专项用于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建设。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4]66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
600,000.00元专项用于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建设。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3]54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800,000.00元专项用于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建设。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经济委员会晋财建[2012]364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5,000,000.00元专项用于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建设。
Q、热化学熄焦及副产合成气技术研发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4]250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5,000,000.00元专项用于热化学熄焦及副产合成气技术研发建设。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5]188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2,500,000.00元专项用于热化学熄焦及副产合成气技术研发建设。
R、3#、4#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
根据临财建[2018]80号及临财建[2017]543号文件,由洪洞县财政局(洪财专项指标[2018]92号文件)下达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中央奖励资金5,000,000.00元,此款专用于一期3#、4#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
(2)采用总额法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种类 | 本期计入 损益的金额 | 本期计入 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财政拨款 | 5,163,804.73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说明: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中十六、其他重要事项8.其他、政府补助(1)。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92,635,686.65 |
1年以内小计 | 192,635,686.65 |
1至2年 | |
2至3年 | 36,967.8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0,654,955.84 |
4至5年 | 10,112,899.00 |
5年以上 | 38,644,780.04 |
合计 | 252,085,289.3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322,134.48 | 12.82 | 32,322,134.48 | 100 | 29,695,848.27 | 13.57 | 29,695,848.27 | 100.00 | ||
其中: | ||||||||||
单位1 | 100.00 | |||||||||
单位2 | 5,473,868.10 | 2.17 | 5,473,868.10 | 100 | 5,473,868.10 | 2.50 | 5,473,868.10 | 100.00 | ||
单位3 | 3,744,536.70 | 1.49 | 3,744,536.70 | 100 | 3,744,536.70 | 1.71 | 3,744,536.70 | 100.00 | ||
单位4 | 2,707,780.30 | 1.07 | 2,707,780.30 | 100 | 2,707,780.30 | 1.24 | 2,707,780.30 | 100.00 | ||
单位5 | 2,206,594.06 | 0.88 | 2,206,594.06 | 100 | 2,206,594.06 | 1.01 | 2,206,594.06 | 100.00 | ||
其他单位 | 18,189,355.32 | 7.22 | 18,189,355.32 | 100 | 15,563,069.11 | 7.11 | 15,563,069.11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9,763,154.89 | 87.18 | 18,710,016.89 | 8.51 | 201,053,138.00 | 189,171,708.33 | 86.43 | 13,774,419.85 | 7.28 | 175,397,288.48 |
其中: | ||||||||||
组合1 | 198,792,869.48 | 78.86 | 17,773,179.31 | 8.94 | 181,019,690.17 | 177,484,515.59 | 81.09 | 12,140,162.65 | 6.84 | 165,344,352.94 |
组合2 | 20,970,285.41 | 8.32 | 936,837.58 | 4.47 | 20,033,447.83 | 11,687,192.74 | 5.34 | 1,634,257.20 | 13.98 | 10,052,935.54 |
合计 | 252,085,289.37 | / | 51,032,151.37 | / | 201,053,138.00 | 218,867,556.60 | 100.00 | 43,470,268.12 | 19.86 | 175,397,288.48 |
备注:上述表中所列示单位1、单位2、单位3、单位4、单位5、其他单位,均涉及公司未披露保密信息,故以此称呼代替。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中大型国有企业客户,应收账款组合2:其他应收客户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1 | 收回可能性 | |||
单位2 | 5,473,868.10 | 5,473,868.1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单位3 | 3,744,536.70 | 3,744,536.7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单位4 | 2,707,780.30 | 2,707,780.3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单位5 | 2,206,594.06 | 2,206,594.06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其他单位 | 18,189,355.32 | 18,189,355.32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合计 | 32,322,134.48 | 32,322,134.48 | 100.00 | / |
备注:上述表中所列示单位1、单位2、单位3、单位4、单位5、其他单位,均涉及公司未披露保密信息,故以此称呼代替。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71,702,369.08 | 47,217.87 | 0.03 |
1至2年 | 11.97 | ||
2至3年 | 45.86 | ||
3至4年 | 10,654,955.84 | 6,293,433.60 | 59.07 |
4至5年 | 10,112,899.00 | 7,006,675.95 | 69.28 |
5年以上 | 6,322,645.56 | 4,425,851.89 | 70.00 |
合计 | 198,792,869.48 | 17,773,179.31 | 8.94 |
说明: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中大型国有企业客户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0,933,317.57 | 910,090.36 | 4.35 |
1至2年 | 26.63 | ||
2至3年 | 36,967.84 | 26,747.22 | 72.35 |
3至4年 | 72.35 | ||
4至5年 | 74.19 | ||
5年以上 | 78.53 | ||
合计 | 20,970,285.41 | 936,837.58 | 4.47 |
说明:应收账款组合2:其他应收客户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坏账准备 | 43,470,268.12 | 7,561,883.25 | 51,032,151.37 | ||
合计 | 43,470,268.12 | 7,561,883.25 | 51,032,151.37 |
说明:根据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通知,公司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使2018年与2019年坏账准备计提类别不一致,因此本次半年度报告坏账准备情况不按类别进行分类披露。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96,836,564.15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78.08%,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3,994,421.29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6,337,901.07 | 12,369,593.10 |
合计 | 26,337,901.07 | 12,369,593.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22,664,201.24 |
1年以内小计 | 22,664,201.24 |
1至2年 | 3,809,549.17 |
2至3年 | 541,157.6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00,989.86 |
4至5年 | 92,500.00 |
5年以上 | 10,775,408.79 |
合计 | 38,083,806.7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7,145,677.20 | 2,303,111.76 |
投标保证金 | 80,000.00 | 80,000.00 |
代垫运费 | 12,873,935.12 | 6,617,467.14 |
预付材料款转入 | 7,171,052.67 | 9,671,185.37 |
往来款及其他 | 10,813,141.74 | 5,419,560.51 |
合计 | 38,083,806.73 | 24,091,324.7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314,026.67 | 11,407,705.01 | 11,721,731.68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91,271.20 | -667,097.22 | 24,173.9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19年6月30日余额 | 1,005,297.87 | 10,740,607.79 | 11,745,905.6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坏账准备 | 11,721,731.68 | 24,173.98 | 11,745,905.66 | ||
合计 | 11,721,731.68 | 24,173.98 | 11,745,905.66 |
说明:根据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通知,公司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使2018年与2019年坏账准备计提类别不一致,因此本次半年度报告坏账准备情况不按类别进行分类披露。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侯马车务段赵城站 | 代垫运费 | 12,873,935.12 | 1年以下 | 33.80 |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124,656.34 | 2年以下 | 8.2 | |
霍州煤电集团紫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预付款 | 2,160,412.48 | 5年以上 | 5.67 | 2,160,412.48 |
洪洞县朝胜选煤厂 | 预付款 | 2,092,474.76 | 5年以上 | 5.49 | 2,092,474.76 |
临汾市阳晨选煤有限公司 | 预付款 | 1,312,382.00 | 5年以上 | 3.45 | 1,312,382.00 |
合计 | / | 21,563,860.70 | / | 56.61 | 5,565,269.2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08,825,634.67 | 508,825,634.67 | 508,825,634.67 | 508,825,634.6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635,034,711.07 | 8,635,034,711.07 | 7,427,528,959.06 | 7,427,528,959.06 | ||
合计 | 9,143,860,345.74 | 9,143,860,345.74 | 7,936,354,593.73 | 7,936,354,593.73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其他企业投资 | 5,500,000.00 | 5,500,000.00 | 5,500,000.00 | 5,5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897,960.00 | 897,960.00 |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507,927,674.67 | 507,927,674.67 | ||||
合计 | 508,825,634.67 | 508,825,634.6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山西焦化集 | 14,907,871.61 | 384,951.19 | 15,292,822.80 |
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7,412,621,087.45 | 1,102,597,083.54 | 104,523,717.28 | 8,619,741,888.27 | |||||||
小计 | 7,427,528,959.06 | 1,102,982,034.73 | 104,523,717.28 | 8,635,034,711.07 | |||||||
合计 | 7,427,528,959.06 | 1,102,982,034.73 | 104,523,717.28 | 8,635,034,711.0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其他企业投资 | 5,500,000.00 | 5,500,000.00 | 5,500,000.00 | 5,500,000.00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387,561,290.59 | 3,441,322,437.74 | 3,477,012,899.68 | 3,164,997,382.00 |
其他业务 | 13,957,805.86 | 10,009,499.43 | 28,744,860.76 | 19,772,906.43 |
合计 | 3,401,519,096.45 | 3,451,331,937.17 | 3,505,757,760.44 | 3,184,770,288.43 |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02,982,034.73 | 613,787,608.27 |
合计 | 1,102,982,034.73 | 613,787,608.27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 5,163,804.73 |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095.3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4,936,436.88 | |
合计 | -19,786,727.4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93 | 0.510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14 | 0.524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公司中期报告文本。 |
董事长:李峰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1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