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301证券简称:长方集团披露日期:2019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盛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春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19年半年度报告 ...... 1
第一节重要提示、释义 ...... 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 6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重要事项 ...... 14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5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6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7
第九节公司债相关情况 ...... 18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9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 ...... 76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长方集团 | 指 |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光谷 | 指 | 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 |
鑫旺资本 | 指 | 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 |
长方金控 | 指 | 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长方教育 | 指 | 深圳市前海长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长方 | 指 | 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长方 | 指 | 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分公司 | 指 |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
康铭盛 | 指 | 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康铭盛 | 指 | 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前海康铭盛 | 指 | 深圳市前海康铭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康铭盛塑胶 | 指 | 深圳市康铭盛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
上高高能 | 指 | 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世纪洪城 | 指 | 南昌世纪洪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晶能光电 | 指 | 晶能光电(江西)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19年半年度 |
LED | 指 | LightEmittingDiode的缩写,指发光二极管 |
LED封装 | 指 | 将LED发光二极管芯片固定于PCB或支架完成电气连接,并采用环氧树脂或硅胶罐封固化过程,以保护芯片正常工作 |
LED器件 | 指 | 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光的固态的半导体器件 |
LED封装配套产品 | 指 | SMD支架等封装配套产品 |
COB | 指 | ChipOnBoard,COB光源是将LED芯片直接邦定在高反光率的镜面金属基板上的高光效集成面光源技术 |
CSP | 指 | (ChipScalePackage)封装,是芯片级封装的意思;即芯片面积与封装体面积之比大于80%的封装形式 |
KK | 指 | 1,000,000颗 |
PCS | 指 | 个/台/套 |
国信证券 | 指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规范运作指引》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报告期内 | 指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19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交易对方、补偿义务人 | 指 | 康铭盛股权出让方,包括李迪初、李映红、聂卫、彭立新、廖聪奇、陶正佳、李细初、聂向红、聂国春、肖业芳、严治国、刘焰军、聂国光、黄慧仪、樊孟珍、毛娟、刘健民、李光、邹冬强、金亮奇、张富裕、李伟伟、张平、陈红、郭广群、彭长水、谢天友、张哲、孙志豪共29名自然人。 |
PPP | 指 | 公私合伙或合营(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长方集团 | 股票代码 | 300301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长方集团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CHANGFANGGROUP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CFLE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敏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江玮 | 刘晶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聚龙山3号路 | 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聚龙山3号路 |
电话 | 0755-82828966 | 0755-82828966 |
传真 | 0755-26923246 | 0755-26923246 |
电子信箱 | ir@cfled.com | ir@cfled.com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8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8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8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817,496,094.49 | 785,514,518.92 | 4.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0,941,444.83 | -1,128,505.13 | 3,727.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29,755,765.46 | 1,621,700.09 | 1,734.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739,896.23 | -205,949,178.51 | 102.7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18 | -0.0014 | 3,8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18 | -0.0014 | 3,80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7% | -0.05% | 2.5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604,819,621.05 | 3,494,425,861.18 | 3.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60,921,044.32 | 1,619,443,298.12 | 2.56%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48,091.3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639,764.1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706.3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6,006.5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13,818.6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057.26 | |
合计 | 11,185,679.3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LED产业链相关业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从事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LED照明光源器件和LED照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的半导体光电器件制造业。公司封装产品包括贴片式、直插式LED照明光源器件;照明应用产品主要包括手电筒、应急灯、护眼台灯等离网照明产品及通用照明产品等。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LED产业,深耕LED封装、离网照明、通用照明开发更多高端LED细分市场。
(二)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17,496,094.49元,较上年同期785,514,518.92元增长4.07%;营业利润46,256,659.94元,较上年同期25,955,941.78元增长78.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0,941,444.83元,较上年同期-1,128,505.13元增长3727.94%。公司业绩增长的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4.08%,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99.96%的业绩并入公司,提升了公司整体业绩;随着母公司经营策略的调整以及新管理层经过近1年时间的磨合,公司产品结构调整,订单增加,母公司产能得到释放,盈利能力得到提升。
(三)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随着环保节能以及绿色照明等概念的逐渐深入和渗透,兼具高效低耗、安全可靠、方便管理、使用寿命长等诸多优势的LED照明技术已经在近些年被广泛的应用于照明行业的方方面面,且正随着行业自身的发展扩充到更广阔的领域。同时,国家绿色照明工程以及相关政策直接推动着LED照明市场快速向前发展,LED照明产品将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全面替代其它现有照明产品。
公司作为科技创新型企业,自成立以来致力于推进LED在照明领域的发展,拥有领先的封装技术、先进的封装设备、严格的质量标准和雄厚的研发底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控股子公司康铭盛是离网照明领域全球领先的设计、生产、销售企业,销售渠道遍布全球。
(四)同行业公司简介
1、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木林森证券代码:002745)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LED封装及应用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的公司。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子产品、灯饰、景观照明、交通信号、平板显示及亮化工程等领域.公司是国内LED封装及应用产品的主要供应商。
2、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鸿利智汇证券代码:300219)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LED器件及其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企业.作为国内领先的白光LED封装企业,公司主要从事LED器件及其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3、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国星光电证券代码:002449)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研发、生产、销售LED及LED应用产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经过40多年的发展,国星光电形成涵盖上游LED芯片、中游LED封装和下游LED照明应用的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发展模式。
4、广东金莱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莱特证券代码:002723)
广东金莱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是备用照明及电器领域的专业制造商,一直专注于可充电备用照明灯具以及可充电式交流
两用电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可充电备用照明产品包括可充电室内外备用照明灯具、可充电式手电筒、消防应急灯三大系列;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包括可充电交直流两用台扇及落地扇两大系列。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无形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无重大变化 |
应收账款 | 较年初增长42.44%,主要是报告期内受金融环境影响,部分客户收款周期放宽及大部份客户集中至年末付款所致 |
应收票据 | 较年初下降63.66%,主要是报告期内票据到期收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较年初下降39.71%,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出口退税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较年初下降35.27%,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值税留抵扣额减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较年初增长30.09%,主要是报告期内融资租赁保证金增加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LED产业链相关业公司一直以来倡导“长长方方做人,实实在在做事”的长方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团队精神、客户至上、品质第一”的核心价值观,本着对股东、客户和员工高度负责,做LED行业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发展企业集团。公司拥有涵盖设计、研发、品质管理、生产等全面制造体系,在深圳、惠州、江西设有生产基地。封装技术水平高、规模大、生产效率高,具有成本优势;离网照明方面拥有优秀的设计团队、行业影响力的品牌、遍布全球的销售渠道,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一、重视科技研发,创新能力增强公司自成立以来,非常注重新技术的应用与新产品的开发,在LED照明行业拥有深厚的积累,南昌光谷资源的导入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公司把握市场需求的动向,并在新产品开发上持续创新,产品的质量、外观、功能等不断提升。
二、国内国外布局,渠道铺设广泛公司营销网络遍布国内外,拥有广泛的渠道优势。国内销售主要采用经销及直销模式,与30多万家销售终端及国内知名下游灯具厂商进行合作;国外销售主要通过参加展会、网络平台等方式拓展市场,市场覆盖东南亚、南亚、中亚、南美、非洲、东欧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未来公司还将拓展俄罗斯、波兰、芬兰、北美的市场。遍布全球的渠道优势有利于公司开拓
更多高端LED细分市场。
三、产能产量居前,规模优势明显经过多年的投入,公司具有规模、设备、管控体系等多方面优势。目前,公司封装业务月产能已达7,000KK,拥有近700条自动化生产线,白光封装产能居行业前列,在应用需求的驱动下,后期扩产潜能巨大。公司离网照明业务产品品类齐全,涵盖离网照明应用十大系列800多款产品,处于全球细分市场领先地位。随着生产自动化程度的进一步提升,规模优势凸显。
四、团队年富力强,行业经验丰富2018年,公司引进了年富力强、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董事长王敏博士是固态光源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江西半导体(LED)照明产业联盟理事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其参与研发的硅衬底LED材料及芯片,为蓝光LED提供了第三条技术路线,该技术获得了2015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总经理李迪初先生是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离网照明专委会主任、深圳市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LED行业从业经验,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经验,能够快速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并制定相应的经营策略。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及2019年经营计划,发挥在LED封装和离网照明领域的行业经验、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继续巩固行业地位,提升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强化光源封装业务与离网照明业务的协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17,496,094.49元,较上年同期785,514,518.92元增长
4.07%;营业利润46,256,659.94元,较上年同期25,955,941.78元增长
78.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0,962,212.52元,较上年同期-1,128,505.13元增长3727.94%。公司业绩增长的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44.08%,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99.96%的业绩并入公司,提升了公司整体业绩;随着母公司经营策略的调整以及新管理层经过近
年时间的磨合,公司订单增加,母公司产能得到释放,盈利能力得到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事项如下:
、对外投资方面公司以机器设备出资在南昌设立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能够优化产业结构,有助于扩大公司产能,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股权变动方面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光谷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直接持股比例从
9.93%提高至
14.97%,权益变动后将变为公司直接持股单一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更加稳固。
二、主营业务分析概述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817,496,094.49 | 785,514,518.92 | 4.07% | |
营业成本 | 588,531,231.28 | 570,628,987.32 | 3.14% | |
销售费用 | 25,208,516.59 | 20,180,931.99 | 24.91% | |
管理费用 | 38,412,996.53 | 37,472,089.68 | 2.51% | |
财务费用 | 23,556,498.04 | 17,593,822.17 | 33.89% | 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5,208,440.87 | 2,049,506.61 | 154.13% | 主要是报告期内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研发投入 | 49,483,563.13 | 47,914,788.21 | 3.2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39,896.23 | -205,949,178.51 | 102.09% | 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到期收款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8,651,094.29 | 93,329,308.45 | -366.42%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康铭盛股权对价款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740,846.50 | -15,339,744.25 | 1,323.89% | 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银行借款、融资租赁款、向股东借款增加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551,157.04 | -131,563,358.14 | 58.54% | 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银行借款、融资租赁款、向股东借款增加所致; |
投资收益 | 706.38 | 4,438,634.77 | -99.98% | 主要是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31,518,193.69 | -57,004,318.76 | 44.71% | 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的存货跌价减少及会计政策变更所致 |
资产处置收益 | 348,091.31 | -14,221,547.72 | 102.45% | 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 | -16,872,850.68 | 0.00 | -102.45% | 主要是会计政策变更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产品或服务 | ||||||
分行业 | ||||||
工业 | 795,268,532.89 | 574,000,197.69 | 27.82% | 5.34% | 3.70% | 1.14% |
分产品 | ||||||
贴片式LED(含大功率) | 318,197,273.14 | 264,569,633.71 | 16.85% | 77.96% | 65.16% | 6.45% |
离网照明应用产品 | 333,658,709.64 | 217,254,769.49 | 34.89% | -11.21% | -13.81% | 1.96% |
其他非照明类电子产品 | 140,976,503.81 | 89,378,891.13 | 36.60% | -28.64% | -35.02% | 6.23% |
分地区 |
国内 | 509,045,853.49 | 390,866,410.95 | 23.22% | -5.19% | -0.28% | -3.78% |
国外 | 286,222,679.40 | 183,133,786.74 | 36.02% | 31.27% | 13.36% | 10.11%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从事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对主要收入来源地的销售情况
主要收入来源地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当地行业政策、汇率或贸易政策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其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
亚洲(不含中国大陆地区) | 16,611,101.00 | 235,828,313.44 | |
非洲 | 2,398,085.00 | 25,725,452.57 | |
北美洲 | 1,494,234.00 | 15,247,273.78 | |
南美洲 | 475,452.00 | 9,023,827.52 | |
欧洲 | 9,532.00 | 397,812.09 |
不同销售模式类别的销售情况
销售模式类别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LED产品经销 | 345,755,847.55 | 42.29% | 399,963,295.81 | 50.92% | -13.55% |
LED产品直销 | 449,512,685.34 | 54.99% | 380,418,045.02 | 48.43% | 18.16% |
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10%以上产品
√适用□不适用
产品名称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光源(KK) | 42,000 | 30,000 | 71.43% | |
离网照明成品 | 31,593 | 32,238 | 98.00% | |
其他非照明类电子产品 | 500 | 510 | 98.00% |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706.38 | 0.00% | 主要是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否 |
资产减值 | -31,518,193.69 | -68.26% | 主要是存货跌价损失 | 是 |
营业外收入 | 28,112.18 | 0.06% | 主要是供应商赔款收入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14,118.73 | 0.25% | 主要是赞助、捐赠支出 | 否 |
其他收益 | 12,639,764.10 | 27.38% | 主要是政府补助 | 是 |
资产处置损益 | 348,091.31 | 0.75% | 主要是处置非流动资产损益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16,872,850.68 | -36.54% | 主要是计提坏账损失 | 是 |
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10,493,138.24 | 8.61% | 336,957,946.21 | 9.29% | -0.68% | 无重大变化 |
应收账款 | 779,831,363.92 | 21.63% | 634,461,616.00 | 17.49% | 4.14% | 无重大变化 |
存货 | 370,787,700.03 | 10.29% | 379,404,715.81 | 10.46% | -0.17% | 无重大变化 |
投资性房地产 | 213,033,358.84 | 5.91% | 226,276,992.14 | 6.24% | -0.33%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1,021,303,250.23 | 28.33% | 1,159,194,329.94 | 31.95% | -3.62%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79,197,522.28 | 2.20% | 69,986,545.31 | 1.93% | 0.27% | 无重大变化 |
短期借款 | 506,260,000.00 | 14.04% | 566,985,538.89 | 15.63% | -1.59% | 无重大变化 |
长期借款 | 320,049,625.00 | 8.88% | 25,506,184.67 | 0.70% | 8.18% | 无重大变化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18,178,962.73 | 银行票据保证金及定期存款 |
应收票据 | 47,245,958.16 | 银行票据质押 |
固定资产 | 566,259,483.77 | 用于银行贷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86,409,419.74 | 用于银行贷款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213,033,358.84 | 用于银行贷款抵押 |
应收账款 | 195,000,000.00 | 用于银行贷款质押 |
其他应收款 | 1,687,191.67 | 用于银行贷款质押 |
合计 | 1,327,814,374.91 |
1、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不动产权证编号为赣(2017)高安市不动产权第0002925号、赣(2017)高安市不动产权第00029256号、赣(2017)高安市不动产权第00029257号、赣(2017)高安市不动产权第0002928号、赣(2017)高安市不动产权第0002929号已抵押予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为:81100620190000458,抵押物的期末账面价值为187,233,394.33元;
2、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不动产权证编号为赣(2017)上高县不动产权第0005552号、赣(2017)上高县不动产权第0005553号已抵押予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为:81100620190000458,抵押物的期末账面价值
为49,4236,55.07元;
3、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41517号已抵押予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81100620190000458,抵押物(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为18,985,009.40元;
4、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0461号已抵押予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为:81100620190000458,抵押物的期末账面价值为171,632,481.32元;
5、长方集团编号为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25647号已抵押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为:2017圳中银岗抵字第6000003号,抵押物(无形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为8,939,158.12元;
6、长方集团编号为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21597号已抵押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为:2018深银业十四最抵第0001号,抵押物的期末账面价值为100,531,220.83元;
7、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8709号已抵押予兴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为:兴银深龙岗授信(抵押)字(2018)第0185号,抵押物的期末账面价值为326,202,169.49元。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电光源、照明灯具、太阳能设备和元器件制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 新设 | 0.00 | 100.00% | 自有设备出资 | 无 | 长期 | 新设子公司 | 不适用 | 0.00 | 否 | 2019年04月04日 | www.cninfo.com.cn |
合计 | -- | -- | 0.00 | -- | -- | -- | -- | -- | - | 0.00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5,268.87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2,411.72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4,234.31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5.48%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9号文核准,公司向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两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000.00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7.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60,00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7,311,320.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2,688,679.24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4月27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第000339号)。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净额:75,268.87万元,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4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2,411.72万元。四、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以PPP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项目”中9,834.31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为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设项目。2018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8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以PPP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项目”中24,4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为长方集团购买康铭盛股权项目。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PPP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项目 | 是 | 54,268.87 | 20,034.56 | 0 | 11,915.65 | 59.48% | 224.22 | 1,322.41 | 是 | 否 | |
长方集团购买康铭盛股权项目 | 否 | 24,400 | 0 | 24,400 | 100.00% | 是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1,000 | 21,000 | 0 | 20,976.82 | 99.89% | 是 | 否 | |||
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设项目 | 否 | 9,834.31 | 364 | 5,119.25 | 52.05%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5,268.87 | 75,268.87 | 364 | 62,411.72 | -- | -- | 224.22 | 1,322.41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75,268.87 | 75,268.87 | 364 | 62,411.72 | -- | -- | 224.22 | 1,322.4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止报告期末:以PPP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项目累计投资11,915.65万元,完成承诺投资总额的59.48%,公司及其合作方尽最大努力通过投标获得相关照明节能服务项目,但由于照明节能服务领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项目整个投资周期内能够符合公司风险控制要求的合作方及项目非常有限,导致公司募投项目远远落后于既定投资计划。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 不适用 |
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9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9月7日,国信证券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按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设项目 | 以PPP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项目 | 9,834.31 | 364 | 5,119.25 | 52.05% | 是 | 否 | ||
长方集团购买康铭盛股权项目 | 以PPP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项目 | 24,400 | 24,400 | 100.00% | 是 | 否 | |||
合计 | -- | 34,234.31 | 364 | 29,519.25 | -- | -- | 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9,834.31万元用于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设项目,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了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及2017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经公司谨慎研究,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以PPP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项目”部分募集资金24,400万元用于购买康铭盛部分股权。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于2018年5月31日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及2018年5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5 | 5 | 0 |
合计 | 5 | 5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惠州长方 | 子公司 | 制造业 | 190,000,000.00 | 812,614,995.06 | 99,531,821.32 | 82,495,539.87 | -11,032,824.19 | -9,381,521.51 |
康铭盛 | 子公司 | 制造业 | 107,376,000.00 | 1,370,911,021.24 | 869,213,221.75 | 477,262,559.52 | 59,582,297.12 | 53,945,403.69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对2019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市场风险随着技术的进步,LED发光效率不断提升和成本逐步下降,LED照明市场的发展前景广阔。近年来,随着LED照明市场迅
速崛起,行业出现了明显的竞争分化格局,具有品牌优势和销售渠道网络优势、技术积淀深厚、产品质量稳定的LED照明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而部分技术水平不高、规模较小、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中小LED照明企业则逐步被淘汰。目前形成了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市场竞争激烈的行业竞争格局,公司的发展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自本公司成立以来,业务专注于照明用白光LED的封装,现已成长为行业内龙头企业之一,康铭盛离网照明业务也发展迅速,居于细分市场行业领先地位,公司针对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将继续强化核心竞争优势,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力度,顺应市场变化和需求及时调整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策略,致力于满足并引领市场需求。同时,不断强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持续跟进了解并熟练掌握客户需求,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人才风险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动力和保障,人力资源的持续开发是公司培育持久竞争优势的关键,公司发展需要更多高素质的人才。为此,公司在借鉴国内外成长期企业成功经验和激励机制的基础上,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员工考核、晋升、培训和奖惩激励机制,并建立了特殊人才引进机制,以吸引、留住、用好高层次人才。
3、管理风险随着公司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如何建立更加有效的投资决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引进和培养技术人才、生产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管理人才等将成为公司面临的重要课题。公司通过优化管理系统,引进科学管理方法,逐步引入更加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组织机构和公司制度不完善而导致的风险。同时,公司通过良好的薪酬福利制度等持续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并加强对现有管理队伍的培养,为公司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4、离网照明业务海外开拓风险离网照明产品的海外市场需求旺盛,但当地市场的社会稳定、货币政策、消费者购买力增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当地市场出现社会混乱、货币贬值、民众购买力下降等风险,可能对公司海外离网照明业务的拓展计划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通过优化市场布局,采用金融工具提高控制汇率风险能力,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提升公司管理相应风险的能力。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7.40% | 2019年01月31日 | 2019年01月31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7.38% | 2019年05月15日 | 2019年05月15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7.50% | 2019年06月12日 | 2019年06月12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否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媒体质疑情况□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长方集团 | 其他 | 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其他 | 通报批评 | ||
邓子长 | 董事 | 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其他 | 通报批评 | ||
王敏 | 董事 |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其他 | 通报批评 | ||
李迪初 | 高级管理人员 | 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其他 | 通报批评 | ||
胡济荣 | 高级管理人员 | 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其他 | 通报批评 | ||
张英灿 | 高级管理人员 |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其他 | 通报批评 | ||
胡盛军 | 高级管理人员 |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其他 | 通报批评 |
整改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履行了补充审议程序;于2019年4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更新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更新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更新后)》。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否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李迪初 | 董事、总经理 | 生产经营短期临时资金需求 | 0 | 10,200 | 0 | 0.00% | 0 | 10,200 |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承租方名称 | 承租资产种类 | 2019年1-6月(元) | 2018年1-6月(元) |
坪山产业投资公司 | 坪山工业园 | 7,529,602.05 | 8,492,489.40 |
深圳华旗源智能照明有限公司 | 惠州长方工业园 | - | 127,064.70 |
深圳市烁达德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长方工业园 | 448,487.44 | 368,588.57 |
惠州正奇事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长方工业园 | 397,287.60 | 357,291.43 |
深圳市长盛俊电子有限公司 | 惠州长方工业园 | 37,200.00 | 132,098.86 |
惠州市成信纸品有限公司 | 惠州长方工业园 | 342,332.52 | 224,775.85 |
深圳市烯谷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惠州长方工业园 | 308,149.86 | 367,655.66 |
惠州市金浩源实业有限公司 | 惠州长方工业园 | 3,039,008.00 | 2,688,515.60 |
惠州嘉科实业有限公司 | 惠州长方工业园 | 459,663.60 | |
惠州市海博晖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长方工业园 | 30,000.00 | |
深圳市聚旺兴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长方工业园 | 132,400.00 | |
东莞市宏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惠州长方工业园 | 106,200.00 | |
其他 | 354,634.41 | ||
合计 | 13,184,965.48 | 12,758,480.07 |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康铭盛 | 2017年06月26日 | 1,500 | 2017年07月26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是 | 否 | ||
康铭盛 | 2017年08月29日 | 2,235.2 | 2017年10月16日 | 2,235.2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是 | 否 | ||
康铭盛 | 2018年03月13日 | 2,794 | 2018年03月28日 | 2,794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是 | 否 | ||
康铭盛 | 2018年04月17日 | 15,500 | 2018年06月06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
康铭盛 | 2018年08月04日 | 9,100 | 2018年09月04日 | 9,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
康铭盛 | 2018年08月14日 | 6,000 | 2018年11月26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
康铭盛 | 2018年09月25日 | 5,000 | 2018年11月05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
康铭盛 | 2018年10月29日 | 10,000 | 2018年12月25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
康铭盛 | 2019年01月16日 | 4,000 | 2019年04月12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4,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4,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49,6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49,1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江西康铭盛 | 2015年07月18日 | 23,000 | 2015年10月26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是 | 否 | ||
康铭盛 | 2017年08月29日 | 4,000 | 2017年10月16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是 | 否 | ||
康铭盛 | 2018年03月13日 | 5,000 | 2018年03月28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是 | 否 | ||
康铭盛 | 2018年04月17日 | 15,500 | 2018年06月06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
康铭盛 | 2018年08月14日 | 9,100 | 2018年09月04日 | 9,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
康铭盛 | 2018年08月14日 | 6,000 | 2018年11月26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
江西康铭盛 | 2019年01月16日 | 2,500 | 2019年02月12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
康铭盛 | 2019年01月16日 | 4,000 | 2019年04月12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6,5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6,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 | 37,1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 | 36,100 |
保额度合计(C3) | 余额合计(C4)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0,5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0,000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86,7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85,200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1.3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2,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2,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1、重大环保情况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否LED为全固体发光体,具有耐冲击不易破碎、废弃物可回收、没有污染气体等优点,不含汞、钠元素等可能危害健康的物质,是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环保光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广泛推广“节水、节电、节能”的生产理念,加速节能环保生产,提升产品质量。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方金控就变更公司章程、董事、监事、总经理等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以机器设备出资在南昌设立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了由南昌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长方就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及监事人员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惠州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7,889,180 | 23.78% | 853,631 | 853,631 | 188,742,811 | 23.89%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87,889,180 | 23.78% | 853,631 | 853,631 | 188,742,811 | 23.8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87,889,180 | 23.78% | 853,631 | 853,631 | 188,742,811 | 23.89%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2,219,589 | 76.22% | -853,631 | -853,631 | 601,365,958 | 76.1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02,219,589 | 76.22% | -853,631 | -853,631 | 601,365,958 | 76.11% | |||
三、股份总数 | 790,108,769 | 100.00% | 0 | 0 | 790,108,769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 | 本期增加限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股数 | 售股数 | |||||
邓子长 | 93,438,342 | 93,438,342 | 高管锁定股 | 按离任高管规定解锁 | ||
邓子权 | 49,702,882 | 990,000 | 50,692,882 | 高管锁定股 | 按离任高管规定解锁 | |
李迪初 | 31,462,164 | 31,462,164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按持股总数的25%解锁 | ||
聂卫 | 12,042,934 | 12,042,934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按持股总数的25%解锁 | ||
牛文超 | 657,784 | 657,784 | 高管锁定股 | 按离任高管规定解锁 | ||
杨文豪 | 536,674 | 134,169 | 402,505 | 高管锁定股 | 按离任高管规定解锁 | |
胡济荣 | 39,600 | 39,6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按持股总数的25%解锁 | ||
舒锐超 | 8,800 | 2,200 | 6,600 | 高管锁定股 | 按离任监事规定解锁 | |
合计 | 187,889,180 | 136,369 | 990,000 | 188,742,811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6,69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邓子长 | 境内自然人 | 14.96% | 118,233,831 | -6,350,625 | 93,438,342 | 24,795,489 | 质押 | 100,733,831 | ||
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93% | 78,478,085 | 0 | 0 | 78,478,085 | 质押 | 78,478,085 | ||
邓子权 | 境内自然人 | 8.39% | 66,270,509 | 0 | 50,692,882 | 15,577,627 | 质押 | 58,600,000 | ||
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50% | 59,258,158 | 0 | 0 | 59,258,158 | ||||
李迪初 | 境内自然人 | 5.31% | 41,949,552 | 0 | 31,462,164 | 10,487,388 | 质押 | 41,060,000 | ||
李映红 | 境内自然人 | 2.31% | 18,265,116 | 0 | 0 | 18,265,116 | 质押 | 18,265,100 | ||
聂卫 | 境内自然人 | 2.03% | 16,057,245 | 0 | 12,042,934 | 4,014,311 | 质押 | 10,450,000 | ||
袁理 | 境内自然人 | 1.09% | 8,590,000 | 8,590,000 | 0 | 8,590,000 |
李细初 | 境内自然人 | 1.07% | 8,424,515 | 0 | 0 | 8,424,515 | |||
唐秋南 | 境内自然人 | 1.02% | 8,047,460 | 3583740 | 0 | 8,047,46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邓子长、邓子权为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李迪初、李映红、聂卫、李细初、唐秋南为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 | 78,478,085 | 人民币普通股 | 78,478,085 | ||||||
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 | 59,258,158 | 人民币普通股 | 59,258,158 | ||||||
邓子长 | 24,795,489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95,489 | ||||||
李映红 | 18,265,116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65,116 | ||||||
邓子权 | 15,577,6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77,627 | ||||||
李迪初 | 10,487,38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87,388 | ||||||
袁理 | 8,5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590,000 | ||||||
李细初 | 8,424,515 | 人民币普通股 | 8,424,515 | ||||||
唐秋南 | 8,047,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47,460 | ||||||
聂向红 | 6,581,915 | 人民币普通股 | 6,581,915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邓子长、邓子权为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李迪初、李细初、李映红、唐秋南、聂向红为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1.公司股东李细初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8,167,6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56,915股,实际合计持有8,424,515股。2.公司股东唐秋南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8,047,46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实际合计持有8,047,46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18年年报。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郑丽梅 | 副总经理 | 任免 | 2019年05月27日 | 公司聘任 |
第九节公司债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10,493,138.24 | 324,159,892.4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7,326,665.36 | 130,215,527.29 |
应收账款 | 779,831,363.92 | 547,486,714.0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5,758,890.18 | 20,975,437.3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6,591,939.16 | 27,521,598.1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70,787,700.03 | 345,158,698.8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5,519,985.80 | 27,479,985.80 |
其他流动资产 | 15,215,760.90 | 23,507,570.25 |
流动资产合计 | 1,581,525,443.59 | 1,446,505,424.2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8,136,474.32 | 67,347,564.43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3,033,358.84 | 220,358,614.60 |
固定资产 | 1,021,303,250.23 | 1,045,710,307.83 |
在建工程 | 79,197,522.28 | 73,993,297.8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05,605,925.16 | 109,528,174.0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383,414,612.17 | 383,414,612.17 |
长期待摊费用 | 19,642,474.14 | 18,853,429.5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2,634,575.38 | 97,716,854.7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0,325,984.94 | 30,997,581.8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23,294,177.46 | 2,047,920,436.98 |
资产总计 | 3,604,819,621.05 | 3,494,425,861.1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6,260,000.00 | 610,5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77,203,521.87 | 282,039,663.60 |
应付账款 | 438,271,133.99 | 351,692,781.75 |
预收款项 | 18,363,503.35 | 16,211,828.7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293,658.32 | 21,802,183.54 |
应交税费 | 18,057,302.99 | 16,041,158.39 |
其他应付款 | 146,241,735.38 | 278,795,059.54 |
其中:应付利息 | 893,463.89 | 1,004,493.01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合同负债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9,283,062.49 | 51,208,314.87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09,973,918.39 | 1,628,290,990.4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20,049,625.00 | 139,219,771.54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65,879,449.28 | 60,395,630.2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14,875.00 | 214,875.00 |
递延收益 | 38,209,484.44 | 38,970,820.5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813,379.72 | 7,153,398.1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33,166,813.44 | 245,954,495.45 |
负债合计 | 1,943,140,731.83 | 1,874,245,485.8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90,108,769.00 | 790,108,76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52,384,236.60 | 751,847,935.2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7,652,251.51 | 27,652,251.5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0,775,787.21 | 49,834,342.3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60,921,044.32 | 1,619,443,298.12 |
少数股东权益 | 757,844.90 | 737,077.2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61,678,889.22 | 1,620,180,375.3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604,819,621.05 | 3,494,425,861.18 |
法定代表人:王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盛军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春生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0,708,602.90 | 162,365,808.4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9,007,915.36 | 109,149,154.61 |
应收账款 | 303,260,554.65 | 206,572,584.3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5,099,681.17 | 8,494,314.62 |
其他应收款 | 677,630,080.04 | 463,876,718.8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60,497,128.90 | 139,406,605.63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5,519,985.80 | 27,479,985.80 |
其他流动资产 | 5,757,010.33 | 8,599,216.55 |
流动资产合计 | 1,407,480,959.15 | 1,125,944,388.95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8,136,474.32 | 67,347,564.43 |
长期股权投资 | 1,583,900,316.05 | 1,583,900,316.0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82,927,197.32 | 87,260,023.96 |
固定资产 | 307,096,334.98 | 323,494,690.63 |
在建工程 | 69,274,934.78 | 65,048,237.7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6,147,257.55 | 26,895,688.2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4,115,458.23 | 74,711,397.8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4,084,441.88 | 28,903,486.9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35,682,415.11 | 2,257,561,405.80 |
资产总计 | 3,643,163,374.26 | 3,383,505,794.7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40,000,000.00 | 372,5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85,992,338.88 | 255,420,009.37 |
应付账款 | 257,298,341.89 | 229,965,644.71 |
预收款项 | 22,381,578.49 | 3,337,728.29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7,891,760.45 | 6,757,633.04 |
应交税费 | 3,720,581.01 | 768,507.58 |
其他应付款 | 573,982,202.24 | 484,416,204.89 |
其中:应付利息 | 893,463.89 | 1,004,493.01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9,283,062.49 | 50,198,872.08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70,549,865.45 | 1,403,364,599.96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20,049,625.00 | 133,824,593.75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65,879,449.28 | 60,395,630.2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14,875.00 | 214,875.00 |
递延收益 | 15,252,832.19 | 16,712,215.0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01,396,781.47 | 211,147,314.03 |
负债合计 | 1,871,946,646.92 | 1,614,511,913.99 |
所有者权益: |
股本 | 790,108,769.00 | 790,108,76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05,070,674.42 | 1,104,534,373.0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7,652,251.51 | 27,652,251.51 |
未分配利润 | -151,614,967.59 | -153,301,512.8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71,216,727.34 | 1,768,993,880.7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643,163,374.26 | 3,383,505,794.75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17,496,094.49 | 785,514,518.92 |
其中:营业收入 | 817,496,094.49 | 785,514,518.9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735,836,951.97 | 704,745,290.43 |
其中:营业成本 | 588,531,231.28 | 570,628,987.3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0,644,146.40 | 10,954,671.06 |
销售费用 | 25,208,516.59 | 20,180,931.99 |
管理费用 | 38,412,996.53 | 37,472,089.68 |
研发费用 | 49,483,563.13 | 47,914,788.21 |
财务费用 | 23,556,498.04 | 17,593,822.17 |
其中:利息费用 | 26,367,342.20 | 17,715,271.84 |
利息收入 | 2,805,518.56 | 2,094,499.05 |
加:其他收益 | 12,639,764.10 | 11,973,945.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06.38 | 4,438,634.7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872,850.6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518,193.69 | -57,004,318.7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8,091.31 | -14,221,547.7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6,256,659.94 | 25,955,941.78 |
加:营业外收入 | 28,112.18 | 93,711.95 |
减:营业外支出 | 114,118.73 | 277,128.5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6,170,653.39 | 25,772,525.17 |
减:所得税费用 | 5,208,440.87 | 2,049,506.6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962,212.52 | 23,723,018.5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962,212.52 | 23,723,018.56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0,941,444.83 | -1,128,505.13 |
2.少数股东损益 | 20,767.69 | 24,851,523.69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0,962,212.52 | 23,723,018.5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0,941,444.83 | -1,128,505.1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767.69 | 24,851,523.69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518 | -0.001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518 | -0.001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王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盛军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春生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39,907,602.76 | 274,343,573.16 |
减:营业成本 | 277,858,139.18 | 224,238,506.14 |
税金及附加 | 2,248,462.87 | 1,904,577.53 |
销售费用 | 4,480,632.45 | 3,814,865.78 |
管理费用 | 15,006,126.02 | 14,618,132.06 |
研发费用 | 14,411,786.39 | 14,050,174.25 |
财务费用 | 17,674,819.69 | 10,947,363.49 |
其中:利息费用 | 23,858,810.88 | 10,488,075.73 |
利息收入 | 3,051,231.85 | 1,520,059.42 |
加:其他收益 | 3,199,440.87 | 3,461,842.6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414,230.3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73,337.84 | 0.0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472,785.51 | -23,979,714.8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76,358.07 | -14,225,479.3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857,311.75 | -25,559,167.25 |
加:营业外收入 | 2,500.00 | 38,603.31 |
减:营业外支出 | 181.39 | 16,849.4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859,630.36 | -25,537,413.38 |
减:所得税费用 | 2,173,085.15 | -3,820,686.1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86,545.21 | -21,716,727.2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86,545.21 | -21,716,727.2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86,545.21 | -21,716,727.2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55,562,799.14 | 605,999,874.76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936,551.35 | 8,745,822.3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874,709.18 | 14,284,392.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8,374,059.67 | 629,030,090.0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2,944,601.59 | 648,598,666.77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2,846,603.21 | 124,436,282.0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0,242,911.59 | 38,464,682.1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600,047.05 | 23,479,637.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2,634,163.44 | 834,979,268.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39,896.23 | -205,949,178.5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06.38 | 4,438,634.7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140,932.92 | 7,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2,15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41,639.30 | 526,595,634.7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792,733.59 | 72,023,261.3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9,000,000.00 | 124,853,065.01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6,39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1,792,733.59 | 433,266,326.3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8,651,094.29 | 93,329,308.4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5,035,020.64 | 452,899,5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5,437,129.25 | 327,827,232.2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0,472,149.89 | 780,726,732.2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63,154,620.58 | 407,701,370.4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 29,248,569.37 | 17,424,918.29 |
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328,113.44 | 370,940,187.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2,731,303.39 | 796,066,476.4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740,846.50 | -15,339,744.2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19,194.52 | -3,603,743.8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551,157.04 | -131,563,358.1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6,865,332.55 | 335,926,854.4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314,175.51 | 204,363,496.31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1,514,110.76 | 133,330,983.74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338.93 | 23,869.1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82,909.67 | 2,534,013.5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5,111,359.36 | 135,888,866.4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3,604,405.51 | 298,990,408.3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8,844,624.34 | 32,118,753.5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963,782.07 | 7,070,411.6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392,917.81 | 8,656,889.9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6,805,729.73 | 346,836,463.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305,629.63 | -210,947,597.0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414,230.3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533,756.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4,15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33,756.00 | 508,564,230.3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648,481.23 | 28,941,486.4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9,000,000.00 | 124,853,065.01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0,027,344.73 | 330,39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6,675,825.96 | 484,184,551.4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4,142,069.96 | 24,379,678.9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8,000,000.00 | 402,899,5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9,459,048.81 | 587,478,964.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7,459,048.81 | 990,378,464.1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6,750,000.00 | 361,988,856.6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1,789,551.47 | 11,016,372.3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963,724.18 | 415,927,107.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4,503,275.65 | 788,932,336.7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2,955,773.16 | 201,446,127.3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08.76 | -12,692.4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879,958.41 | 14,865,516.8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141,173.11 | 103,378,403.6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261,214.70 | 118,243,920.47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半年报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90,108,769.00 | 751,847,935.23 | 27,652,251.51 | 49,834,342.38 | 1,619,443,298.12 | 737,077.21 | 1,620,180,375.3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90,108,769.00 | 751,847,935.23 | 27,652,251.51 | 49,834,342.38 | 1,619,443,298.12 | 737,077.21 | 1,620,180,375.3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6,301.37 | 40,941,444.83 | 41,477,746.20 | 20,767.69 | 41,498,513.8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941,444.83 | 40,941,444.83 | 20,767.69 | 40,962,212.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36,301.37 | 536,301.37 | 536,301.3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36,301.37 | 536,301.37 | 536,301.37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90,108,769.00 | 752,384,236.60 | 27,652,251.51 | 90,775,787.21 | 1,660,921,044.32 | 757,844.90 | 1,661,678,889.2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半年报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90,108,769.00 | 1,141,068,221.51 | 27,652,251.51 | 206,702,573.00 | 2,165,531,815.02 | 303,780,989.10 | 2,469,312,804.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 |
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90,108,769.00 | 1,141,068,221.51 | 27,652,251.51 | 206,702,573.00 | 2,165,531,815.02 | 303,780,989.10 | 2,469,312,804.1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0,301,075.84 | -1,128,505.13 | -71,429,580.97 | -29,700,465.50 | -101,130,046.4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28,505.13 | -1,128,505.13 | 24,851,523.69 | 23,723,018.5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0,301,075.84 | -70,301,075.84 | -54,551,989.19 | -124,853,065.0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0,301,075.84 | -70,301,075.84 | -54,551,989.19 | -124,853,065.03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 |
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90,108,769.00 | 1,070,767,145.67 | 27,652,251.51 | 205,574,067.87 | 2,094,102,234.05 | 274,080,523.60 | 2,368,182,757.65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半年报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90,108,769.00 | 1,104,534,373.05 | 27,652,251.51 | -153,301,512.80 | 1,768,993,880.7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90,108,769.00 | 1,104,534,373.05 | 27,652,251.51 | -153,301,512.80 | 1,768,993,880.7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6,301.37 | 1,686,545.21 | 2,222,846.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86,545.21 | 1,686,545.2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36,301.37 | 536,301.3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36,301.37 | 536,301.37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
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90,108,769.00 | 1,105,070,674.42 | 27,652,251.51 | -151,614,967.59 | 1,771,216,727.3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半年报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90,108,769.00 | 1,104,534,373.05 | 27,652,251.51 | 68,911,633.90 | 1,991,207,027.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90,108,769.00 | 1,104,534,373.05 | 27,652,251.51 | 68,911,633.90 | 1,991,207,027.4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716,727.20 | -21,716,727.2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716,727.20 | -21,716,727.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90,108,769.00 | 1,104,534,373.05 | 27,652,251.51 | 47,194,906.70 | 1,969,490,300.26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市长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长方照明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邓子长和宋惠勤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于2005年
月
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440301217779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0万元,其中邓子长以货币出资
7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宋惠勤以货币出资
30.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2008年
月
日,新老股东向公司增资
93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030.00万元。经股东会决议将本公司名称由“深圳市长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长方照明工业有限公司”,同意宋惠勤将其占公司30%的股份以人民币
30.00万元转让给邓子长,决定增加邓子贤、邓子权、邓子宜、邓子华为公司的股东。变更后邓子长出资
400.00万元,占
38.83%;邓子贤出资
150.00万元,占
14.56%;邓子权出资
200.00万元,占
19.42%;邓子宜出资
80.00万元,占
7.77%;邓子华出资
200.00万元,占
19.42%。2008年
月
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30.00万元,变更后邓子长出资11,765,490.00元,占
38.83%;邓子贤出资4,411,680.00元,占
14.56%;邓子权出资5,884,260.00元,占
19.42%;邓子宜出资2,354,310.00元,占
7.77%;邓子华出资5,884,260.00元,占
19.42%。2008年
月
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03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于2008年
月
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440301317039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邓子长出资23,414,490.00元,占
38.83%;邓子贤出资8,779,680.00元,占
14.56%;邓子权出资11,710,260.00元,占
19.42%;邓子宜出资4,685,310.00元,占
7.77%;邓子华出资11,710,260.00元,占
19.42%。根据2010年
月
日公司各股东间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邓子宜将其所占公司
7.77%的股份分别转让给邓子长
3.17%、邓子华
1.58%、邓子权
1.58%、邓子贤
1.44%。变更后邓子长出资25,326,000.00元,占42%;邓子贤出资9,648,000.00元,占16%;邓子权出资12,663,000.00元,占21%;邓子华出资12,663,000.00元,占21%。2010年
月
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2,650,000.00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2,350,000.00元,本次增资是由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决定增加的股东杨文豪、孟令保、叶泽华、胡丰森、章鹏文等
人出资。2010年
月
日,根据公司发起人协议及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基准日为2010年
月
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00.00万元,由公司截至2010年
月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人民币10,169.53万元,按
:
0.6785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6,900.00万股,每股面值
元,共计股本人民币6,900.00万元投入,由原股东按原比例分别持有。该次增资后股本为6,900.00万元。2010年
月
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资人民币1,200.00万元,由原股东邓子权、杨文豪,新增股东林长春、江斌、李海俭出资人民币1,800.00万元,以每股
1.50
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新增的1,200.00万股。本次增资后股本为8,100.00万元。2012年
月
日,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于2012年
月
日到位,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27号文件核准,2012年
月
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本总数为10,800.00万股,注册资本为10,800.00万元。2012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2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10,8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共计转增16,200.00万股,转增完毕后公司股本增加至27,000.00万元。2013年
月
日,公司向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268.00万股,截至2013年
月
日止,公司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共
人缴纳的股权激励增资款合计人民币1,246.2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肆拾陆万贰仟元整),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246.20万元,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
268.0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增加股本溢价
977.93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7,268.00万元。
2014年
月
日,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股权激励条件的股票
112.60万股,变更后的股本为27,155.40万元。2014年
月
日,公司向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18.90万股,截至2014年
月
日止,公司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共
人缴纳的股权激励增资款合计人民币
116.23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贰仟叁佰伍拾元整),各股东以货币出
资116.235万元。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8.9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174.30万元。
2014年8月22日,公司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20万股,截至2014年9月4日止,公司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共1人缴纳的股权激励增资款合计人民币19.404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肆仟零肆拾元整),股东以货币出资19.404万元。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2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178.50万元。
根据公司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及2015年5月4日公告的《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7,178.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43.57万元;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7,178.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共计转增32,614.20万股;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12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792.70万元。
根据公司2015年2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规定,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01.74万元,减资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1.70万元,第二部分为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权益分派转增的股本110.04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590.96万元。
根据公司2014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4年7月7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2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李迪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3.3796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643.3796万股(每股面值1元),由邓子长、杨文豪、李海俭、牛文超、李戈共五位配售对象以货币资金认购。经权益分派后,非公开发行股份调整为1,416.8158万股。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61,007.7758万元。
根据公司2014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4年7月7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通过定向增发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李迪初等股东收购其所持有的康铭盛公司60.0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康铭盛公司60.00%的股权。
根据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德正信综评报字[2014]第040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2014年3月31日,康铭盛公司以收益法评估的全部股权的公允价值为88,187.62万元。2014年6月18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康铭盛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订《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公司收购60%股权支付的对价为向康铭盛公司李迪初等29位股东发行3,645.8154万股股份和支付现金人民币7,920.00万元。经权益分派后,公司收购60%股权支付的对价调整为向康铭盛公司李迪初等29位股东发行8,028.6211万股股份。
根据公司2015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5年6月12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万股股份。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向两名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7.60元,共计募集人民币76,000.00万元。经此发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9,036.3969万元。
2016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52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变为79,010.8769万元。
2018年5月25日,公司收到南昌光谷、鑫旺资本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邓子贤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南昌光谷、鑫旺资本,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5月24日办理完毕。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南昌光谷,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敏。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79,010.8769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79,010.8769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深圳大工业区聚龙山3号路,实际控制人为王敏。
(二)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LED、发光二极管、数码管产品、SMD产品、太阳能光源、半导体、室内外照明产品、离网照明产品、智能照明产品、特种照明产品、LED照明光源SMD支架的生产与销售;照明节能技术开发;市政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承包与施工;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及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
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五金、塑胶制品、新能源、新材料、电器、电子产品、照明产品、智能储电产品的生产、研发、设计及销售。
(三)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本公司属LED封装照明产品及应用行业,公司的产品可以分为LED封装产品、LED封装配套产品及LED应用照明产品三大类,其中LED封装产品根据封装形式可以分为直插式LED产品和贴片式LED产品,LED应用照明产品可以分为离网照明应用产品及其他非照明类电子产品。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9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深圳市前海长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99.96 | 99.96 |
深圳市前海康铭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99.96 | 99.96 |
深圳市康铭盛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99.96 | 99.96 |
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99.96 | 99.96 |
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三级 | 99.96 | 99.96 |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南昌项目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机器设备出资31,224.49万元在南昌临空经济区园区设立南昌项目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南昌项目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为12个月,并且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5.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5.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5.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5.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6.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6.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7.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7.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业务模式发生实质性变化时,根据管理层的判断对符合条件的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公司将重分类日确定为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公司对金融负债均不作重分类,除非国家会计政策发生变化。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不能构成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于初始确认时根据关键管理人员的判断决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为不可撤销的指定。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及减值损益和汇兑损益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股利以外的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为当期损益;该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分类(含指定)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等。
该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公司作为此类金融负债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性金融负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进行处理。
该类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
(1)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其他方。
(2)保留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但承担了将收取的该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最终收款方的合同义务,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公司只有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提供短期垫付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②转让合同规定禁止出售或抵押该金融资产,但可以将其作为向最终收款方支付现金流量义务的保证。
③公司有义务将代表最终收款方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及时划转给最终收款方,且无重大延误。公司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但在收款日和最终收款方要求的划转日之间的短暂结算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资,并且按照合同约定将此类投资的收益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公司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终止确认的规定。
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根据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含应收账款)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及其他符合要求的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进行相关评估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为确保自金融工具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即确认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在一些情况下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及减值要求在报告日的应用图示:
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项目 | 第1阶段 | 第2阶段 | 第3阶段 |
阶段特征 | 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并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包括在报告日信用风险较低的金融工具) | 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发生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但未发生信用减值(不存在表明发生信用损失的客观证据) | 在报告日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
损失准备的确认基础 | 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续存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续存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
利息收入的计算 | 按账面总额(并未扣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计算,即总额法 | 按账面总额(并未扣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计算,即总额法 | 按账面净值(即扣除了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计算,即净额法 |
11、应收票据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同时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比例 |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 考虑到由银行做担保,发生信用减值的可能性极低,故计提比例为0% |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 指收款人开出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开出并承兑的汇票 | 考虑到此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企业做担保,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可能性较高,一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确定比例 |
12、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及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式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应收账款金额在500.00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该单项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整个续存期内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单独测试发现客观证据不足的,纳入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损失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账龄分析法组合 | 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组合2:特殊风险组合 | 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信用风险,包括应收政府部门的款项、应收出口退税款、合并范围内应收款等,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除非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①采用组合1:账龄分析法计提损失准备的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3.00 |
1-2年 | 20.00 |
2-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②采用组合2:特殊风险法计提损失准备的
组合名称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特殊风险组合 | 0.00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单项计提损失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为:该单项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整个续存期内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单独测试发现客观证据不足的,纳入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款项融资无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其他应收款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及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式如下:
组合1:特殊风险组合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信用风险,包括应收政府部门的款项、应收出口退税款、合并范围内应收款等,一般不计提损失准备,除非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组合2:除特殊风险组合外公司管理其他应收款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始终按照整个续存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其他应收款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收到的对价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项目 | 第1阶段 | 第2阶段 | 第3阶段 |
阶段特征 | 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并未显著增加且公司判断12个月的预期信用风险几乎为零 | 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发生显著增加但不存在表明发生信用损失的客观证据 | 在报告日发生信用减值(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
损失准备确认基础 | 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续存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续存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
15、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LED产业链相关业
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7、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8、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
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房屋建筑物 | 25 | 5.00% | 3.80%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9、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5 | 5% | 3.80%~9.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1)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1、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2、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LED产业链相关业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商标权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受益期限 |
软件 | 5-10年 | 受益期限 |
商标权 | 10年 | 受益期限 |
专利权 | 5年 | 受益期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
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3、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4、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装修费 | 3年 | 受益期限 |
展柜装修支出 | 2年 | 受益期限 |
25、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主要为离退休人员支付的明确标准的统筹外福利、为去世员工遗属支付的生活费等。对于设定受益计划中承担的义务,在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在发生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6、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2、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3、会计处理方法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
)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
)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
)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会计处理方法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29、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LED产业链相关业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由于公司销售合同约定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在送达指定地点时转移给购买方,因此公司以商品发出并经客户验收为确认销售收入时点。
公司销售分为内销和外销。
(1)内销收入确认:公司内销以赊销为主,以产品发出并收到客户的回签单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
(2)外销收入确认:公司外销主要为款到发货,公司以出口商品报关并取得由海关签发的报关单及提单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4.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1)当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时,与其相关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予以确认。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方法。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4)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合同工程的变动、索赔及奖金以可能带来收入并能可靠计算的数额为限计入合同总收入。
(2)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3)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预期损失立即确认为费用。
5.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公司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售的产品或转让资产回购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则在交付产品或资产时,本公司不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款大于销售价款的差额,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30、政府补助1.类型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判断依据说明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之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项目注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本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收到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六)固定资产。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及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
(1)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类别:(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三、(十)(十一)。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期初列示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期初比较数据不做调整,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调整至信用减值损失科目,上期比较数据不做调整。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执行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外,本公司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合并财务报表影响金额(元) |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 应收票据 | 130,215,527.29 |
应收账款 | 547,486,714.07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677,702,241.36 | |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 应付票据 | 282,039,663.60 |
应付账款 | 351,692,781.75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633,732,445.35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4)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销售服务收入、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 16%、13%、6.00%、5.00% |
消费税 | 应税电池销售额(量) | 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 | 每平方米4元、3元、2元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前海长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5% |
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深圳市前海康铭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康铭盛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 25% |
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 |
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该规定,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国科发火〔2008〕36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只要经过认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都可以适用15%的优惠税率。
1)本公司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及指引,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提交资料进行复审,目前旧证书还在有效期内,本报告期暂按15%的税率计算所得税。
2)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及指引,公司2016年度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2016年11月21日取得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为GR201644203191,有效期为三年,2017-2019年度按照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3)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及指引,公司2018年度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2018年8月13日取得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为GR201836000870,有效期为三年,2018-2020年度按照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4)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及指引,公司2018年度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2018年11月28日取得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为GR201844003622,有效期为三年,2019-2021年度按照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3、其他
1、房产税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2、个人所得税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独立董事津贴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19,625.81 | 325,357.45 |
银行存款 | 91,794,549.70 | 146,540,889.17 |
其他货币资金 | 218,178,962.73 | 177,293,645.81 |
合计 | 310,493,138.24 | 324,159,892.43 |
其他说明
项目 | 期末余额(元) | 期初余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78,078,962.73 | 147,293,645.81 |
信用证保证金 | - | - |
履约保证金 | - | -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40,100,000.00 | 30,000,000.00 |
存出投资款 | - | - |
合计 | 218,178,962.73 | 177,293,645.81 |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7,245,958.16 | 102,557,192.47 |
商业承兑票据 | 80,707.20 | 27,658,334.82 |
合计 | 47,326,665.36 | 130,215,527.29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7,245,958.16 |
合计 | 47,245,958.16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64,189,484.83 | |
合计 | 164,189,484.83 |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732,596.20 | 1.58% | 13,732,596.20 | 100.00% | 13,732,596.20 | 2.22% | 13,732,596.20 | 100.00%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253,193.32 | 1.18% | 10,253,193.32 | 100.00% | 10,253,193.32 | 1.66% | 10,253,193.32 | 100.00%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479,402.88 | 0.40% | 3,479,402.88 | 100.00% | 3,479,402.88 | 0.56% | 3,479,402.88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52,136,431.38 | 98.42% | 72,305,067.46 | 8.49% | 779,831,363.92 | 603,781,558.97 | 97.78% | 56,294,844.90 | 9.32% | 547,486,714.07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852,136,431.38 | 98.42% | 72,305,067.46 | 8.49% | 779,831,363.92 | 603,781,558.97 | 97.78% | 56,294,844.90 | 9.32% | 547,486,714.07 |
合计 | 865,869,027.58 | 100.00% | 86,037,663.66 | 9.94% | 779,831,363.92 | 617,514,155.17 | 100.00% | 70,027,441.10 | 11.34% | 547,486,714.0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253,193.32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明成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 | 10,253,193.32 | 10,253,193.32 | 100.00% | 预计收回款项可能性较低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479,402.88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宁波奥圣照明有限公司 | 2,765,420.16 | 2,765,420.16 | 100.00% | 预计收回款项可能性较低 |
中山市古镇光之路光电照明厂 | 713,982.72 | 713,982.72 | 100.00% | 预计收回款项可能性较低 |
合计 | 3,479,402.88 | 3,479,402.88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2,305,067.47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06,320,143.88 | 21,189,604.32 | 3.00% |
1-2年 | 113,930,758.68 | 22,786,151.73 | 20.00% |
2-3年 | 7,112,434.81 | 3,556,217.41 | 50.00% |
3年以上 | 24,773,094.01 | 24,773,094.01 | 100.00% |
合计 | 852,136,431.38 | 72,305,067.47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06,320,143.88 |
1年以内(含1年) | 706,320,143.88 |
1至2年 | 113,930,758.68 |
2至3年 | 7,112,434.81 |
3年以上 | 24,773,094.01 |
3至4年 | 12,336,043.24 |
4至5年 | 6,828,454.63 |
5年以上 | 5,608,596.14 |
合计 | 852,136,431.38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70,027,441.10 | 16,010,222.56 | 86,037,663.66 | ||
合计 | 70,027,441.10 | 16,010,222.56 | 86,037,663.6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56,403,933.08 | 6.51 | 1,692,117.99 |
第二名 | 39,169,804.13 | 4.52 | 1,175,094.12 |
第三名 | 34,944,174.40 | 4.04 | 1,048,325.23 |
第四名 | 23,209,392.35 | 2.68 | 696,281.77 |
第五名 | 20,608,119.96 | 2.38 | 618,243.60 |
合计 | 174,335,423.92 | 20.13 | 5,230,062.71 |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232,474.06 | 58.59% | 16,753,403.42 | 79.87% |
1至2年 | 3,615,944.72 | 22.95% | 1,311,562.49 | 6.25% |
2至3年 | 9,200.00 | 0.06% | 135,712.47 | 0.04% |
3年以上 | 2,901,271.40 | 18.41% | 2,774,758.93 | 13.83% |
合计 | 15,758,890.18 | -- | 20,975,437.31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第一名 | 3,515,574.42 | 22.31% | 1-2年 | 预付货款款 |
第二名 | 1,440,673.17 | 9.14% | 1年以内 | 预付保费 |
第三名 | 1,407,200.00 | 8.93% | 1年以内 | 预付货款款 |
第四名 | 358,414.27 | 2.27% | 3年以上 | 预付货款款 |
第五名 | 211,368.00 | 1.34% | 1年以内 | 预付货款款 |
合计 | 6,933,229.86 | 44.00% |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6,591,939.16 | 27,521,598.18 |
合计 | 16,591,939.16 | 27,521,598.18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705,111.96 | 2,695,663.54 |
出口退税 | 1,687,791.67 | 11,401,041.77 |
备用金 | 936,928.95 | 591,196.34 |
其他 | 1,152,265.92 | 767,517.70 |
股权投资款定金 | 2,906,289.96 | 4,000,000.00 |
往来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19,388,388.46 | 29,455,419.35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377,489.59 | 1,556,331.58 | 0.00 | 1,933,821.17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3,633.34 | 848,994.79 | 862628.12 | |
2019年6月30日余额 | 391,122.93 | 2,405,326.37 | 2,796,449.3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4,725,223.00 |
1年以内 | 14,725,223.00 |
1至2年 | 594,540.57 |
2至3年 | 658,123.34 |
3年以上 | 3,410,501.55 |
3至4年 | 3,252,638.60 |
4至5年 | 33,000.00 |
5年以上 | 124,862.95 |
合计 | 19,388,388.46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1,933,821.17 | 862,628.12 | 2,796,449.30 |
特殊风险组合 | 0.00 | 0.00 | ||
合计 | 1,933,821.17 | 862,628.12 | 2,796,449.3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往来款 | 10,000,000.00 | 1年以内 | 51.58% | 300,000.00 |
第二名 | 股权投资款定金 | 2,906,289.96 | 1-2年 | 14.99% | 1,453,144.98 |
第三名 | 出口退税 | 1,687,191.67 | 1年以内 | 8.70% | 0.00 |
第四名 | 保证金 | 920,149.56 | 1年以内 | 4.75% | 27,604.49 |
第五名 | 保证金 | 610,000.00 | 2-3年 | 3.15% | 320,720.00 |
合计 | -- | 16,123,631.19 | -- | 83.16% | 2,101,469.47 |
6、存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是√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0,198,373.08 | 12,185,892.41 | 88,012,480.67 | 94,037,909.67 | 13,407,576.80 | 80,630,332.87 |
在产品 | 58,229,543.83 | 58,229,543.83 | 34,036,511.16 | 34,036,511.16 | ||
库存商品 | 276,877,075.47 | 59,448,105.56 | 217,428,969.91 | 309,146,343.75 | 101,208,541.14 | 207,937,802.61 |
委托加工物资 | 600,473.29 | 600,473.29 | 451,767.57 | 451,767.57 | ||
发出商品 | 6,516,232.33 | 6,516,232.33 | 22,102,284.66 | 22,102,284.66 | ||
合计 | 442,421,698.00 | 71,633,997.97 | 370,787,700.03 | 459,774,816.81 | 114,616,117.94 | 345,158,698.87 |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3,407,576.80 | 5,965,721.63 | 7,185,633.41 | 12,185,892.41 | ||
库存商品 | 101,208,541.14 | 25,552,472.06 | 67,314,680.25 | 59,448,105.56 | ||
合计 | 114,616,117.94 | 31,518,193.69 | 74,500,313.66 | 71,633,997.97 |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25,519,985.80 | 27,479,985.80 |
合计 | 25,519,985.80 | 27,479,985.80 |
8、其他流动资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是√否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13,221,302.85 | 12,977,445.09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1,408,990.17 | 10,530,125.16 |
附加税预缴税额 | 585,467.88 | 0.00 |
合计 | 15,215,760.90 | 23,507,570.25 |
9、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83,656,460.12 | 83,656,460.12 | 94,827,550.23 | 94,827,550.23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5,519,985.80 | -25,519,985.80 | -27,479,985.80 | -27,479,985.80 | |||
合计 | 58,136,474.32 | 58,136,474.32 | 67,347,564.43 | 67,347,564.43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9,599,838.58 | 299,599,838.5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 299,599,838.58 | 299,599,838.58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9,241,223.98 | 79,241,223.9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325,255.76 | 7,325,255.76 | |
(1)计提或摊销 | 7,325,255.76 | 7,325,255.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 86,566,479.74 | 86,566,479.7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3,033,358.84 | 213,033,358.8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0,358,614.60 | 220,358,614.60 |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其他说明:
、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0561号已抵押给到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为:
81100620190000458,抵押物(投资性房地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为29,295,448.97元;
、长方集团编号为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21597号已抵押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为:
2018深银业十四最抵第0001号,抵押物(投资性房地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为8,292,7197.32元;
、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8709号已抵押给到兴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为:兴银深龙岗授信(抵押)字(2018)第0185号,抵押物(投资性房地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为100810712.55元。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21,303,250.23 | 1,045,710,307.83 |
合计 | 1,021,303,250.23 | 1,045,710,307.83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70,559,027.10 | 883,440,754.61 | 22,100,210.88 | 54,722,063.48 | 1,630,822,056.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69,123.04 | 40,694,972.77 | 291,699.99 | 4,617,252.00 | 45,673,047.80 |
(1)购置 | 34,819,167.93 | 291,699.99 | 4,617,252.00 | 39,728,119.9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875,804.84 | 5,875,804.8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转入 | 69,123.04 | 69,123.0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9,176,021.05 | 563,623.99 | 5,044,817.62 | 104,784,462.66 | |
(1)处置或报废 | 99,176,021.05 | 563,623.99 | 5,044,817.62 | 104,784,462.66 | |
4.期末余额 | 670,628,150.14 | 824,959,706.33 | 21,828,286.88 | 54,294,497.86 | 1,571,710,641.2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4,512,784.79 | 421,487,073.77 | 13,130,445.21 | 31,172,457.95 | 530,302,761.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185,760.57 | 42,026,187.67 | 840,172.28 | 4,178,962.95 | 59,231,083.47 |
(1)计提 | 11,159,070.25 | 41,160,646.91 | 826,563.23 | 4,140,994.52 | 57,287,274.91 |
(2)其他转入 | 1,026,690.32 | 865,540.76 | 13,609.05 | 37,968.43 | 1,943,808.56 |
3.本期减少金额 | 60,279,069.95 | 482,621.54 | 3,501,751.55 | 64,263,443.04 | |
(1)处置或报废 | 60,279,069.95 | 482,621.54 | 3,501,751.55 | 64,263,443.04 | |
4.期末余额 | 76,698,545.36 | 403,234,191.49 | 13,487,995.95 | 31,849,669.35 | 525,270,402.1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3,699,704.08 | 1,109,282.44 | 54,808,986.5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770,473.19 | 901,524.50 | 29,671,997.69 | ||
(1)处置或报废 | 28,770,473.19 | 901,524.50 | 29,671,997.69 | ||
4.期末余额 | 24,929,230.89 | 207,757.94 | 25,136,988.8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93,929,604.78 | 396,796,283.95 | 8,340,290.93 | 22,237,070.57 | 1,021,303,250.23 |
2.期初账面价值 | 606,046,242.31 | 408,253,976.76 | 8,969,765.67 | 22,440,323.09 | 1,045,710,307.83 |
(2)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138,066,573.05 | 56,271,656.21 | 79,324,399.75 |
其他说明:
1、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不动产权证编号为赣(2017)高安市不动产权第0002925号、赣(2017)高安市不动产权第00029256号、赣(2017)高安市不动产权第00029257号、赣(2017)高安市不动产权第0002928号、赣(2017)高安市不动产权第0002929号已抵押给到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为:81100620190000458,抵押物(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为165,949,953.52元;
2、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不动产权证编号为赣(2017)上高县不动产权第0005552号、赣(2017)上高县不动产权第0005553号已抵押给到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为:81100620190000458,抵押物(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为47,250,924.09元;
3、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41517号已抵押给到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为:81100620190000458,抵押物(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为18,985,009.40元;
4、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0561号已抵押给到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为:81100620190000458,抵押物(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为127,456,655.19元;
5、长方集团编号为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21597号已抵押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为:2018深银业十四最抵第0001号,抵押物(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为3629,787.13;
6、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8709号已抵押给到兴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为:兴银深龙岗授信(抵押)字(2018)第0185号,抵押物(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为202,987,154.44元。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9,197,522.28 | 73,993,297.84 |
合计 | 79,197,522.28 | 73,993,297.84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自造模具 | 8,000,352.65 | 8,000,352.65 | 7,858,539.99 | 7,858,539.99 | ||
厂房装修改造 | 1,922,234.85 | 1,922,234.85 | 1,086,520.15 | 1,086,520.15 | ||
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设项目 | 69,274,934.78 | 69,274,934.78 | 65,048,237.70 | 65,048,237.70 | ||
合计 | 79,197,522.28 | 79,197,522.28 | 73,993,297.84 | 73,993,297.84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 | 本期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 | 其中:本期利息 | 本期利息资本 | 资金来源 |
资产金额 | 金额 | 占预算比例 | 计金额 | 资本化金额 | 化率 | |||||||
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设项目 | 103,058,000.00 | 65,048,237.70 | 4,226,697.08 | 0.00 | 0.00 | 69,274,934.78 | 67.22% | 99.60%(基建工程) | 募股资金 | |||
合计 | 103,058,000.00 | 65,048,237.70 | 4,226,697.08 | 0.00 | 0.00 | 69,274,934.78 | -- | -- | -- |
1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7,285,010.67 | 17,264,600.00 | 34,875,000.00 | 11,971,519.34 | 161,396,130.0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97,285,010.67 | 17,264,600.00 | 34,875,000.00 | 11,971,519.34 | 161,396,130.0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829,418.98 | 17,236,079.83 | 16,875,000.00 | 7,927,457.14 | 51,867,955.9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6,172.65 | 2,480.06 | 2,250,000.00 | 623,596.19 | 3,922,248.90 | |
(1)计提 | 1,046,172.65 | 2,480.06 | 2,250,000.00 | 623,596.19 | 3,922,248.90 |
(1)处置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0,875,591.63 | 17,238,559.89 | 19,125,000.00 | 8,551,053.33 | 55,790,204.8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6,409,419.04 | 26,040.11 | 15,750,000.00 | 3,420,466.01 | 105,605,925.1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7,455,591.69 | 28,520.17 | 18,000,000.00 | 4,044,062.20 | 109,528,174.0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其他说明:
、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不动产权证编号为赣(2017)高安市不动产权第0002925号、赣(2017)高安市不动产权第00029256号、赣(2017)高安市不动产权第00029257号、赣(2017)高安市不动产权第0002928号、赣(2017)高安市不动产权第0002929号已抵押予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为:
81100620190000458,抵押物(无形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为21,283,440.81元;
、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不动产权证编号为赣(2017)上高县不动产权第0005552号、赣(2017)上高县不动产权第0005553号已抵押予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抵押物(无形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为4,874,457.50元;
、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0461号已抵押予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为:
81100620190000458,抵押物(无形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为14,880,377.16元;
、长方集团编号为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25647号已抵押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为:
2017圳中银岗抵字第6000003号,抵押物(无形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为8,939,158.12元;
、长方集团编号为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21597号已抵押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为:
2018深银业十四最抵第0001号,抵押物(无形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为13,974,236.38;
、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8709号已抵押予兴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抵押合同编号为:兴银深龙岗授信(抵押)字(2018)第0185号,抵押物(无形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为22,404,302.50元。
14、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深圳市康铭盛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 36,136.95 | 36,136.95 | ||
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383,378,475.22 | 383,378,475.22 | ||
合计 | 383,414,612.17 | 383,414,612.17 |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及展柜装修支出 | 18,853,429.53 | 3,538,479.46 | 2,365,056.89 | 384,377.96 | 19,642,474.14 |
合计 | 18,853,429.53 | 3,538,479.46 | 2,365,056.89 | 384,377.96 | 19,642,474.14 |
其他说明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85,444,597.33 | 27,883,892.50 | 241,322,144.47 | 36,219,449.4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464,129.10 | 519,619.38 | 2,897,664.58 | 436,560.07 |
可抵扣亏损 | 453,836,804.65 | 68,075,520.70 | 365,095,190.53 | 54,786,782.36 |
递延收益 | 38,209,484.44 | 6,123,311.55 | 38,970,820.54 | 6,241,831.62 |
预计负债 | 214,875.00 | 32,231.25 | 214,875.00 | 32,231.25 |
合计 | 681,169,890.52 | 102,634,575.38 | 648,500,695.12 | 97,716,854.71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5,685,249.93 | 2,352,787.49 | 18,068,997.00 | 2,710,349.55 |
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 | 43,070,614.87 | 6,460,592.23 | 28,811,917.48 | 4,443,048.60 |
合计 | 58,755,864.80 | 8,813,379.72 | 46,880,914.48 | 7,153,398.15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2,634,575.3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813,379.72 |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是√否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工程款 | 1,627,964.69 | 978,335.48 |
预付设备款 | 23,818,020.25 | 21,139,246.33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14,880,000.00 | 8,880,000.00 |
合计 | 40,325,984.94 | 30,997,581.81 |
18、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73,260,000.00 | 15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75,000,000.00 | 172,500,000.00 |
保证抵押借款 | 230,000,000.00 | 260,000,000.00 |
保证质押借款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合计 | 506,260,000.00 | 610,500,000.00 |
19、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73,071,835.49 | 282,039,663.60 |
商业承兑汇票 | 4,131,686.38 | |
合计 | 277,203,521.87 | 282,039,663.6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0、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405,985,755.11 | 328,213,968.26 |
应付工程款 | 12,580,892.52 | 8,713,491.50 |
应付设备款 | 19,704,486.36 | 14,765,321.99 |
合计 | 438,271,133.99 | 351,692,781.75 |
21、预收款项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是√否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销售货款 | 18,363,503.35 | 16,211,828.71 |
合计 | 18,363,503.35 | 16,211,828.71 |
22、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1,802,183.54 | 140,395,519.33 | 135,904,044.55 | 26,293,658.3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331,359.96 | 4,331,359.96 | ||
三、辞退福利 | 210,000.00 | 210,000.00 | ||
合计 | 21,802,183.54 | 144,936,879.29 | 140,445,404.51 | 26,293,658.32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0,571,130.84 | 129,684,947.73 | 124,928,665.65 | 25,327,412.92 |
2、职工福利费 | 1,231,052.70 | 8,279,566.83 | 8,544,374.13 | 966,245.40 |
3、社会保险费 | 1,371,917.49 | 1,371,917.4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24,998.92 | 924,998.92 | ||
工伤保险费 | 268,887.88 | 268,887.88 | ||
生育保险费 | 61,856.69 | 61,856.69 | ||
补充医疗保险 | 116,174.00 | 116,174.00 | ||
4、住房公积金 | 586,175.39 | 586,175.39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87,867.39 | 387,867.39 | ||
8、商业保险费 | 85,044.50 | 85,044.50 | ||
合计 | 21,802,183.54 | 140,395,519.33 | 135,904,044.55 | 26,293,658.32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178,296.98 | 4,178,296.98 | ||
2、失业保险费 | 153,062.98 | 153,062.98 | ||
合计 | 4,331,359.96 | 4,331,359.96 |
23、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114,054.87 | 4,265,763.43 |
企业所得税 | 8,554,338.64 | 9,692,996.99 |
个人所得税 | 353,893.67 | 165,712.7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9,399.94 | 218,042.96 |
房产税 | 2,522,078.26 | 557,616.68 |
教育费附加 | 136,239.44 | 99,697.1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90,826.39 | 67,423.58 |
印花税 | 130,410.21 | 132,886.93 |
消费税 | 396,232.34 | 690,584.36 |
土地使用税 | 449,829.23 | 150,433.49 |
合计 | 18,057,302.99 | 16,041,158.39 |
24、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893,463.89 | 1,004,493.01 |
其他应付款 | 145,348,271.49 | 277,790,566.53 |
合计 | 146,241,735.38 | 278,795,059.54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588,963.89 | 319,911.07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304,500.00 | 684,581.94 |
合计 | 893,463.89 | 1,004,493.01 |
(2)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7,471,081.91 | 9,461,492.38 |
水电费 | 1,028,205.33 | 3,332,336.19 |
股东借款 | 102,000,000.00 | |
伙食费 | 3,339,650.69 | 3,635,392.92 |
股权投资款 | 28,847,251.04 | 257,847,251.04 |
应收代收款 | 8,452.90 | 1,548,851.00 |
其他 | 2,653,629.62 | 1,965,243.00 |
合计 | 145,348,271.49 | 277,790,566.53 |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0,099,875.00 | 23,584,349.04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9,183,187.49 | 27,623,965.83 |
合计 | 79,283,062.49 | 51,208,314.87 |
26、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6,404,620.58 | |
保证抵押借款 | 360,149,500.00 | 156,399,5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0,099,875.00 | -23,584,349.04 |
合计 | 320,049,625.00 | 139,219,771.54 |
27、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65,879,449.28 | 60,395,630.22 |
合计 | 65,879,449.28 | 60,395,630.22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65,879,449.28 | 60,395,630.22 |
合计 | 65,879,449.28 | 60,395,630.22 |
28、预计负债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是√否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 | 214,875.00 | 214,875.00 | 长方集团大楼未按期完工可能产生的罚款 |
合计 | 214,875.00 | 214,875.00 | -- |
29、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8,970,820.54 | 1,180,000.00 | 1,941,336.10 | 38,209,484.44 | 政府补助资金 |
合计 | 38,970,820.54 | 1,180,000.00 | 1,941,336.10 | 38,209,484.44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SAPERP集成应用项目 | 1,373,448.29 | 144,578.34 | 1,228,869.95 | 与资产相关 | ||||
LED照明灯具IC驱动电源研发项目 | 600,000.16 | 49,999.98 | 550,000.18 | 与资产相关 | ||||
绿色高效照明光源产品SMD6730生产设备工艺节能改造项目 | 2,022,750.00 | 130,500.00 | 1,892,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绿色高效2835小功率LED封装产业项目 | 3,603,333.26 | 235,000.02 | 3,368,333.24 | 与资产相关 | ||||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资助 | 164,304.53 | 164,304.53 | 与资产相关 | |||||
LED半导体高效节能光源器材产业化项目资金 | 2,750,045.31 | 250,000.02 | 2,500,045.29 | 与资产相关 | ||||
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 | 3,400,000.00 | 255,000.00 | 3,14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LED灯具扩产项目 | 2,798,333.51 | 229,999.98 | 2,568,333.53 | 与资产相关 | ||||
2016产业转型升级专 | 336,000.04 | 55,999.98 | 280,000.06 | 与资产相关 |
项资金 | |||||||
深圳市龙华新区科技创新资金 | 318,750.00 | 22,500.00 | 296,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180,000.00 | 19,666.67 | 1,160,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技术改造资助类项目资助 | 1,567,500.00 | 165,000.00 | 1,40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扶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 | 8,749,664.00 | 97,944.00 | 8,651,720.00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园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 2,453,004.00 | 27,255.60 | 2,425,748.40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基础设施扶持资金) | 1,509,081.44 | 15,940.98 | 1,493,140.46 | 与资产相关 | |||
财政补助土地实用款 | 7,324,606.00 | 77,646.00 | 7,246,96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8,970,820.54 | 1,180,000.00 | 1,941,336.10 | 38,209,484.44 |
30、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90,108,769.00 | 790,108,769.00 |
31、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51,786,290.23 | 751,786,290.23 | ||
其他资本公积 | 61,645.00 | 536,301.37 | 597,946.37 | |
合计 | 751,847,935.23 | 536,301.37 | 752,384,236.6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增加536,301.37,主要是报告期内股东免息借款给公司调整资本公积所致。
32、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7,652,251.51 | 27,652,251.51 | ||
合计 | 27,652,251.51 | 27,652,251.51 |
33、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9,834,342.38 | 206,702,573.00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9,834,342.38 | 206,702,573.0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0,941,444.83 | -1,128,505.13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0,775,787.21 | 205,574,067.8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95,268,532.89 | 574,000,197.69 | 754,959,954.49 | 553,529,890.59 |
其他业务 | 22,227,561.60 | 14,531,033.59 | 30,554,564.43 | 17,099,096.73 |
合计 | 817,496,094.49 | 588,531,231.28 | 785,514,518.92 | 570,628,987.32 |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是√否
35、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1,606,410.54 | 1,951,121.8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88,774.11 | 2,508,770.94 |
教育费附加 | 1,082,057.84 | 1,092,060.36 |
房产税 | 2,806,246.51 | 2,512,934.05 |
土地使用税 | 998,151.26 | 1,083,442.41 |
车船使用税 | 22,993.92 | 25,157.34 |
印花税 | 917,892.43 | 1,046,670.4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21,372.77 | 734,513.65 |
环保税 | 247.02 | |
合计 | 10,644,146.40 | 10,954,671.06 |
36、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福利费用 | 6,188,062.38 | 5,247,804.86 |
包装运输费 | 9,576,640.29 | 8,047,368.44 |
参展广告费 | 4,623,173.80 | 2,895,314.41 |
折旧费 | 34,395.25 | 27,639.88 |
办公费 | 12,917.02 | 13,983.28 |
样品赠送及物耗费 | 1,645,386.04 | 1,143,669.40 |
差旅费及交通费 | 1,861,567.22 | 1,195,779.28 |
返利 | 710,440.98 | 735,815.02 |
商品保险费 | 77,814.89 | 725,343.66 |
其他 | 478,118.72 | 148,213.76 |
合计 | 25,208,516.59 | 20,180,931.99 |
37、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福利费 | 15,064,105.64 | 13,495,749.41 |
办公费 | 348,951.08 | 883,492.34 |
业务招待费 | 836,252.35 | 823,415.31 |
折旧摊销费 | 8,241,806.22 | 7,933,912.69 |
审计评估咨询费 | 4,647,297.29 | 2,782,950.32 |
租赁费 | 669,673.36 | 1,880,332.90 |
知识产权费 | 42,701.89 | |
服务费及差旅费 | 3,071,842.24 | 2,857,767.21 |
商业保险费 | 286,217.01 | 221,246.21 |
其他 | 5,204,149.45 | 6,593,223.29 |
合计 | 38,412,996.53 | 37,472,089.68 |
38、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薪酬保险 | 18,764,663.30 | 14,588,544.24 |
办公费 | 181,802.73 | 137,185.52 |
试验检验费 | 35,542.22 | |
差旅费及汽车支出 | 35,792.62 | 61,803.80 |
业务招待费 | 0.00 | 11,013.00 |
折旧及摊销 | 5,500,328.48 | 8,000,985.85 |
物料消耗及维修费 | 22,471,239.26 | 21,319,957.18 |
水电及租赁费 | 1,301,275.81 | 1,614,053.09 |
专利费 | ||
中介及审核服务费 | 454,284.73 | 1,391,411.39 |
其他 | 774,176.20 | 754,291.92 |
合计 | 49,483,563.13 | 47,914,788.21 |
39、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5,831,040.83 | 17,715,271.84 |
减:利息收入 | 2,805,518.56 | 2,094,499.05 |
汇兑损益 | -1,688,883.23 | 942,098.12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1,683,557.63 | 1,030,951.26 |
合计 | 23,556,498.04 | 17,593,822.17 |
40、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2,639,764.10 | 11,973,945.00 |
41、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706.38 | 4,438,634.77 |
合计 | 706.38 | 4,438,634.77 |
42、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308,881.89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4,563,968.79 | |
合计 | -16,872,850.68 |
43、资产减值损失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是√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8,334,372.63 |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31,518,193.69 | -48,669,946.13 |
合计 | -31,518,193.69 | -57,004,318.76 |
44、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348,091.31 | -14,221,547.72 |
45、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28,112.18 | 93,711.95 | 28,112.18 |
合计 | 28,112.18 | 93,711.95 | 28,112.18 |
46、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31,275.14 | 52,949.87 | 31,275.14 |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 37,390.15 | 224,178.69 | 37,390.15 |
其他 | 45,453.44 | 0.00 | 45,453.44 |
合计 | 114,118.73 | 277,128.56 | 114,118.73 |
47、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577,100.90 | 10,160,727.1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368,660.03 | -8,111,220.58 |
合计 | 5,208,440.87 | 2,049,506.6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6,170,653.3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289,062.0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39,876.7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123,530.9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78,040.70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3,663,132.97 |
所得税费用 | 5,208,440.87 |
4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1,030,789.87 | 969,598.46 |
政府补助款 | 11,878,428.00 | 9,259,160.00 |
往来款 | 1,211,152.07 | 4,055,134.52 |
其他 | 19,754,339.24 | 500.00 |
合计 | 33,874,709.18 | 14,284,392.98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22,960,971.24 | 15,708,175.33 |
往来款 | 21,947,069.30 | 6,684,606.15 |
支付的捐款 | 30,000.00 | 50,000.00 |
银行手续费 | 1,662,006.51 | 1,036,856.15 |
合计 | 46,600,047.05 | 23,479,637.63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0.00 | 0.00 |
其他 | ||
购买理财产品 | 522,150,000.00 | |
退回股权投资款定金 | 0.00 | |
合计 | 522,150,000.00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236,390,000.00 | |
合计 | 236,390,000.00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的保证金 | 143,326,775.16 | 326,949,192.95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10,354.09 | 878,039.27 |
售后租回融资租赁款 | 30,000,000.00 | |
股东借款 | 102,000,000.00 | |
合计 | 275,437,129.25 | 327,827,232.22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保证金 | 184,212,092.08 | 370,940,187.75 |
归还融资租赁款 | 16,116,021.36 | |
合计 | 200,328,113.44 | 370,940,187.75 |
4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40,962,212.52 | 23,723,018.5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8,391,044.37 | 57,004,318.7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7,287,274.91 | 72,175,937.89 |
无形资产摊销 | 3,922,248.90 | 4,000,965.4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365,056.89 | 1,794,056.2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48,091.31 | 14,221,547.72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9,164,751.24 | 17,013,508.9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06.38 | -4,438,634.7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917,720.67 | -7,753,658.6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59,981.57 | -357,562.0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1,853,432.47 | -110,957,964.2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3,953,611.28 | -187,315,567.5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 73,060,887.94 | -85,059,144.84 |
列)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39,896.23 | -205,949,178.5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2,314,175.51 | 204,363,496.3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6,865,332.55 | 335,926,854.4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551,157.04 | -131,563,358.14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2,314,175.51 | 146,865,332.55 |
其中:库存现金 | 519,625.81 | 325,357.4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1,794,549.70 | 146,539,975.1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314,175.51 | 146,865,332.55 |
5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5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18,178,962.73 | 银行票据保证金及定期存款 |
应收票据 | 48,864,708.16 | 银行票据质押 |
固定资产 | 566,259,483.77 | 用于银行贷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86,409,419.74 | 用于银行贷款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213,033,358.84 | 用于银行贷款抵押 |
应收账款 | 195,000,000.00 | 用于银行贷款质押 |
其他应收款 | 1,687,191.67 | 用于银行贷款质押 |
合计 | 1,329,433,124.91 | -- |
5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319,909.97 | 6.8747 | 2,199,285.07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34,945,568.04 | 6.8747 | 240,240,296.63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53、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1,941,336.10 | 1,941,336.10 |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10,698,428.00 | 10,698,428.00 | |
合计 | 12,639,764.10 | 12,639,764.10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本期发生额(元)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16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 | 55,999.98 | 与资产相关 |
创新资金资助项目 | 2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2018年企业技术改造资助类项目资助 | 16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9,666.67 | 与资产相关 |
财政补助土地实用款 | 175,590.00 | 与资产相关 |
财政补助土地实用款 | 43,196.58 | 与资产相关 |
SAPERP集成应用项目 | 144,578.34 | 与资产相关 |
LED照明灯具IC驱动电源研发项目 | 49,999.98 | 与资产相关 |
绿色高效照明光源产品SMD6730生产设备工艺节能改造项目 | 130,500.00 | 与资产相关 |
绿色高校2835小功率LED封装产业项目 | 235,000.02 | 与资产相关 |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资助 | 164,304.53 | 与资产相关 |
LED半导体高效节能光源器材产业化项目资金 | 250,000.02 | 与资产相关 |
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 | 25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LED灯具扩产项目 | 229,999.98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1,941,336.10 |
2、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本期发生额(元)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19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补助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温桃润2017年四季度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 | 218,576.00 | 与收益相关 |
2018年第一季度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 | 217,569.00 | 与收益相关 |
2018年第一批企业研发资助 | 2,07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地方财力贡献奖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3,335,300.00 | 与收益相关 |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018年第二批)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于鹏飞工信发展领域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 | 1,55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温桃润2018年第二批出口信保保费资助 | 333,360.00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党费返还经费 | 1,320.00 | 与收益相关 |
收到高安市新世纪工业城财政所拨款-用于江西、湖北、湖南三省音乐家“文艺轻骑兵”慰问演出活动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收到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新型专利奖-科技局 | 10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上高县蒙山镇统计局 | 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财政局补贴 | 217,245.00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2018年第四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1,42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坪山新区2018年第四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311,058.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0,698,428.00 |
54、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本报告期内,公司新投资设立了公司: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并在报告期内并入合并范围之内。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 | 深圳 | 制造业 | 99.9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 | 制造业 | 99.9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 | 制造业 | 99.9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康铭盛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 广东 | 深圳 | 制造业 | 99.9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前海康铭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广东 | 深圳 | 商务服务业 | 99.9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 | 惠州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广东 | 深圳 | 投资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市前海长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 | 深圳 | 投资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 | 南昌 | 制造业 | 100.00% | 注册设立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0.04% | 20,767.69 | 757,844.90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923,559,221.29 | 447,351,799.95 | 1,370,911,021.24 | 472,280,555.01 | 29,417,244.48 | 501,697,799.49 | 872,833,256.45 | 445,819,192.94 | 1,318,652,449.39 | 471,287,799.46 | 32,096,831.87 | 503,384,631.33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477,262,559.52 | 53,945,403.70 | 53,945,403.70 | -44,543,261.92 | 511,997,235.20 | 59,253,545.16 | 59,253,545.16 | -103,122,340.41 |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一)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截止2019年
月
日,本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
20.13%。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各项金融资产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净值 | 账面原值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
货币资金 | 310,493,138.24 | 310,493,138.24 | 310,493,138.24 | |
应收账款 | 779,831,363.92 | 865,869,027.58 | 865,869,027.58 |
其他应收款 | 16,646,859.70 | 19,443,308.99 | 19,443,308.99 | |
长期应收款 | 83,656,460.12 | 88,759,607.10 | 25,519,985.80 | 63,239,621.30 |
金融资产小计 | 1,190,627,821.98 | 1,284,565,081.91 | 1,221,325,460.61 | 63,239,621.30 |
短期借款 | 506,260,000.00 | 506,260,000.00 | 506,260,000.00 | |
应付票据 | 277,203,521.87 | 277,203,521.87 | 277,203,521.87 | |
应付账款 | 438,326,054.53 | 438,326,054.53 | 438,326,054.53 | - |
应付利息 | 893,463.89 | 893,463.89 | 893,463.89 | |
其他应付款 | 143,461,479.04 | 143,461,479.04 | 143,461,479.04 | 382,569.00 |
长期借款 | 320,049,625.00 | - | 40,099,875.00 | 279,949,750.00 |
长期应付款 | 105,062,636.77 | 116,742,694.17 | 39,183,187.49 | 77,559,506.68 |
金融负债小计 | 1,791,256,781.10 | 1,482,887,213.50 | 1,445,427,581.82 | 357,891,825.68 |
(三)市场风险1.汇率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
(1)本年度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截止2019年
月
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美元项目 | 港币 | 欧元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99,285.07 | --- | --- | 2,199,285.07 |
应收账款 | 240,240,296.63 | --- | --- | 240,240,296.63 |
小计 | 242,439,581.70 | --- | --- | 242,439,581.70 |
2.利率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 |
权比例 | |||||
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699号晶能光电产业园 | LED照明产品及LED模组生产 | 10,000万元 | 9.93% | 29.9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9.93%股权,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公司20.06%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为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系2009年11月30日在江西省南昌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699号晶能光电产业园。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敏。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王敏 | 董事长 |
李迪初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江如练 | 董事 |
聂卫 | 董事 |
吴玲 | 独立董事 |
王寿群 | 独立董事 |
方志刚 | 独立董事 |
谢润秋 | 监事会主席 |
王嫣然 | 监事 |
段元元 | 职工代表监事 |
江玮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梁涤成 | 副总经理 |
胡济荣 | 副总经理 |
胡盛军 | 财务负责人 |
郑丽梅 | 副总经理 |
李映红 | 董事李迪初、聂卫的一致行动人 |
唐秋南 | 董事李迪初、聂卫的一致行动人 |
邓子长(历任) | 董事长 |
邓子权(历任) | 副董事长 |
邓子华 | 前实际控制人 |
邓子贤 | 前实际控制人 |
李志中(历任) | 独立董事 |
黄战辉(历任) | 独立董事 |
方绍伟(历任) | 独立董事 |
张英灿(历任) | 财务负责人 |
韩小卡(历任) | 职工代表监事 |
舒锐超(历任) | 监事 |
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企业、与南昌光谷为一致行动关系 |
南昌世纪洪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王敏任该企业高管 |
晶能光电(江西)有限公司 | 王敏任该企业高管 |
北京金沙江联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江如练任该企业高管 |
金沙江联合资本 | 江如练任该企业高管 |
深圳市君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王寿群任该企业执行董事 |
黑龙江省龙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王寿群任该企业董事长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方志刚任该企业独立董事 |
深圳市禾信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邓子长、邓子权投资企业 |
永州鹏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李迪初投资企业 |
深圳市鹏康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李迪初、聂卫投资企业 |
深圳市前海恩俐特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李迪初、聂卫投资企业 |
深圳市娄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李迪初投资企业 |
珠海横琴长方易德教育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 参股公司 |
深圳市前海三人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李迪初、聂卫投资企业 |
江西省绿野汽车照明有限公司 | 南昌光谷投资企业 |
江西省晶合光电有限公司 | 南昌光谷投资企业 |
南昌光谷光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南昌光谷投资企业 |
南昌光谷产业园有限公司 | 南昌光谷投资企业 |
江西省爱卡科技有限公司 | 南昌光谷投资企业 |
江西龚杏临空电子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 | 南昌光谷投资企业 |
中节能晶和照明有限公司 | 南昌光谷投资企业 |
江西省通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南昌光谷投资企业 |
中节能晶和照明(丰县)有限公司 | 南昌光谷投资企业 |
茶陵县中节能晶和照明有限公司 | 南昌光谷投资企业 |
江苏晶和金江照明有限公司 | 南昌光谷投资企业 |
景德镇市国信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光谷投资企业 |
中节能智慧照明崇州有限公司 | 南昌光谷投资企业 |
南昌光谷晶铁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光谷投资企业 |
4、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康铭盛 | 150,000,000.00 | 2018年06月06日 | 2019年06月05日 | 否 |
康铭盛 | 91,000,000.00 | 2018年09月04日 | 2019年09月03日 | 否 |
康铭盛 | 60,000,000.00 | 2018年11月26日 | 2019年07月29日 | 否 |
康铭盛 | 50,000,000.00 | 2018年11月05日 | 2019年11月04日 | 否 |
康铭盛 | 100,000,000.00 | 2018年12月25日 | 2019年12月04日 | 否 |
康铭盛 | 40,000,000.00 | 2019年04月12日 | 2020年04月12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王敏、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邓子贤 | 150,000,000.00 | 2018年02月07日 | 2019年02月06日 | 否 |
王敏、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邓子贤 | 260,000,000.00 | 2018年04月18日 | 2020年04月10日 | 否 |
王敏、李迪初 | 60,000,000.00 | 2018年08月15日 | 2019年08月14日 | 否 |
王敏、李迪初 | 600,000,000.00 | 2018年08月16日 | 2019年08月15日 | 否 |
王敏、李迪初、南昌光谷 | 80,000,000.00 | 2018年09月05日 | 2023年09月04日 | 否 |
王敏、李迪初、南昌光谷 | 88,800,000.00 | 2018年10月26日 | 2021年10月25日 | 否 |
王敏、李迪初 | 100,000,000.00 | 2018年12月25日 | 2019年12月24日 | 否 |
王敏、李迪初 | 300,000,000.00 | 2019年04月03日 | 2020年03月25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2018年6月6日,康铭盛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编号为借2018总10009龙华、授信额度为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合同》,授信期间为2018年6月6日起至2019年6月5日止。公司、江西康铭盛、李迪初、聂卫、李映红、唐秋南为其提供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额度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保2018综10009龙华-5、保2018综10009龙华-6、保2018综10009龙华-1、保2018综10009龙华-3、保2018综10009龙华-4、保2018综10009龙华-2。(注:该笔借款担保期限到期但借款合同未结束,担保截止时间以借款合同截止时间为准)。
2018年9月4日,康铭盛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编号为ZH78191808005、授信额度为9,100万元的《综合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自2018年9月4日期至2019年9月3日止。公司、江西康铭盛、李迪初、聂卫、李映红、唐秋南为其提供9,1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GB78191808005-1、GB78191808005-6、GB78191808005-2、GB78191808005-5、GB78191808005-4、GB78191808005-3。
2018年11月26日,康铭盛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编号为(33100000)浙商资产池字(2018)第24794号、额度为6,000万元的《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自2018年11月19日起至2019年7月29日至为康铭盛提供资产池业务服务。公司、惠州长方、王敏、李迪初为其提供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584990)浙商银高保字(2018)第00020号、(584990)浙商银高保字(2018)第00019号。
2018年11月5日,康铭盛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编号为2018圳中银宝额协字第0000038号、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协议》,授信期间为自2018年11月5日起至2019年11月5日止。公司、李迪初、聂卫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2018圳中银宝协字第0000038A号、2018圳中银宝协字第0000038B号、2018圳中银宝协字第0000038C号。
2019年4月12日,康铭盛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0545133,额度为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期间为2019年4月12日起至2020年4月12日止。公司、江西康铭盛、李迪初、唐秋南、李映红、聂卫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0545133-001、0545133-002、0545133-003、0545133-004、0545133-005、0545133-006。
2018年2月7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编号为ZH38911801001、授信额度为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自2018年2月7日期至2019年2月6日至。惠州长方、王敏、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邓子贤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GB38911801001-5、GB38911801001-6、GB38911801001-4、GB38911801001-2、GB38911801001-3、GB38911801001-1。(注:该笔借款担保期限到期但借款合同未结束,担保截止时间以借款合同截止时间为准)。
2018年4月18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编号为2018深银业十四综字第0001号、授信额度为2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期间为自2018年4月18日期至2020年4月10日止。惠州长方、王敏、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邓子贤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2018深银业十四最保字字0001号、2018深银业十四额保字第0001号、2018深银业十四额保字第0002号、2018深银业十四额保字第0003号、2018深银业十四额保字第0004号。
2018年8月16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编号为(33100000)浙商资产池字(2018)第18368号、额度为6,000万元的《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自2018年8月15日起至2019年8月14日至为公司提供资产池业务服务。惠州长方、康铭盛、王敏、李迪初为公司提供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584990)浙商银高保字(2018)第00013号、(584990)浙商银高保字(2018)第00014号。
2018年8月8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编号为兴银深龙岗授信字(2018)第0185号、授信额度为50,000万元的《额度授信合同》,授信期间为自2018年8月16日期至2019年8月15日止。惠州长方、康铭盛、王敏、李迪初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兴银深龙岗授信(保证)字(2018)第0185C号、兴银深龙岗授信(保证)字(2018)第0185号、兴银深龙岗授信(保证)字(2018)第085A号、兴银深龙岗授信(保证)字(2018)第0185B号。
2017年12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编号为2017圳中银岗借字第6000003号、额度为8,0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自2018年3月19日期至2023年3月18日止。南昌光谷、王敏、李迪初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2017圳中银岗保字第6000003E号、2017圳中银岗保字第6000003C号、2017圳中银岗保字第6000003D号。
2018年10月26日,公司与广东南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NYZL-201801016-ZL、额度为8,88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自2018年10月26日起至2021年10月25日止。南昌光谷、康铭盛、王敏、李迪初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广东南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NYZL-201801028-BZ、NYZL-201801029-BZ、NYZL-201801027-BZ、NYZL-201801031-BZ。
2018年12月25日,公司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微银供应链合字2018第006号、额度为10,000万元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协议》,授信期间为自2018年12月25日起至2019年12月24日止。康铭盛、王敏、李迪初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对其授权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为微银供应链保字2018第00601号、微银供应链保字2018第00603号、微银供应链保字2018第00602号。2019年4月3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编号为81200201800022891、额度为30,000万元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期间为2019年4月3日起至2020年3月25日止。惠州长方、康铭盛、王敏、李迪初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81100520190000397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李迪初 | 40,000,000.00 | 2019年04月25日 | 2019年10月25日 | 自公司收到借款金额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可根据实际需求到期或者提前还款 |
李迪初 | 50,000,000.00 | 2019年05月28日 | 2019年11月28日 | 自公司收到借款金额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可根据实际需求到期或者提前还款 |
李迪初 | 12,000,000.00 | 2019年06月21日 | 2019年12月21日 | 自公司收到借款金额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可根据实际需求到期或者提前还款 |
拆出 |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250,784.58 | 1,573,193.96 |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晶能光电(江西)有限公司 | 1,386,000.00 | 1,386,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永州鹏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847,251.04 | 257,847,251.04 |
其他应付款 | 李迪初 | 102,000,000.00 |
6、关联方承诺
2017年12月8日,长方集团公司与深圳市康铭盛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共29名交易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康铭盛公司29名股东承诺在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确定)分别不低于1.25亿元、1.40亿元和1.55亿元。如康铭盛公司在盈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盈利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盈利数的90%,康铭盛公司29名股东将逐年向长方集团公司承担现金补偿义务;如康铭盛公司在盈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累计实际盈利数未达到累计承诺盈利数的100%,康铭盛公司29名股东将一次性向长
方集团公司承担现金补偿义务。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股东名称 | 质押权人 | 质押股份数量(股) | 质押日期 | 质押期限 |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 |
邓子长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700,000.00 | 2016-06-24 | 2016年6月24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1.61 |
邓子长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900,000.00 | 2016-06-24 | 2016年6月24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37 |
邓子长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060,000.00 | 2016-06-24 | 2016年6月24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2.03 |
李迪初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00,000.00 | 2016-07-18 | 2016年7月18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70 |
李迪初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00,000.00 | 2016-10-25 | 2016年10月25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70 |
李迪初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16-10-28 | 2016年10月28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1.90 |
聂卫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800,000.00 | 2016-10-28 | 2016年10月28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1.11 |
李迪初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40,000.00 | 2017-05-05 | 2017年5月5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08 |
李迪初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900,000.00 | 2017-05-11 | 2017年5月11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24 |
聂卫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00.00 | 2017-05-11 | 2017年5月11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14 |
邓子长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30,000.00 | 2017-06-21 | 2017年6月21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43 |
邓子长 | 国信证券 | 620,000.00 | 2017-06-21 | 2017年6月21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0.08 |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
邓子长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710,000.00 | 2017-06-21 | 2017年6月21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34 |
邓子长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2,500,000.00 | 2017-07-20 | 2017年7月20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2.85 |
李迪初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60,000.00 | 2018-02-01 | 2018年2月1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07 |
李迪初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70,000.00 | 2018-02-01 | 2018年2月1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17 |
聂卫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0,000.00 | 2018-02-01 | 2018年2月1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07 |
邓子长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9,813,831.00 | 2018-05-08 | 2018年5月8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2.51 |
南昌光谷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8,478,085.00 | 2018-06-19 | 2018年6月19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9.93 |
李迪初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18-08-28 | 2018年8月28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03 |
李迪初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0 | 2018-08-28 | 2018年8月28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03 |
李迪初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50,000.00 | 2018-08-28 | 2018年8月28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08 |
邓子权 | 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2018-09-17 | 2018年9月17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51 |
邓子权 | 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 | 33,000,000.00 | 2018-09-17 | 2018年9月17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4.18 |
李迪初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0 | 2018-10-15 | 2018年10月15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09 |
李迪初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00,000.00 | 2018-10-15 | 2018年10月15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11 |
李迪初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300,000.00 | 2018-10-15 | 2018年10月15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29 |
李迪初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0,000.00 | 2018-11-07 | 2018年11月7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05 |
李迪初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 | 2018-11-07 | 2018年11月7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05 |
李迪初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50,000.00 | 2018-11-07 | 2018年11月7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17 |
邓子权 |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21,600,000.00 | 2019-01-15 | 2019年1月15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2.73 |
李迪初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20,000.00 | 2019-01-16 | 2019年1月16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0.43 |
邓子长 | 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9-06-26 | 2019年6月26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 2.53 |
合计 | 289,321,916.00 | 36.62 |
十三、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 | 13,732,596. | 3.94% | 13,732,5 | 100.00% | 13,732,59 | 5.52% | 13,732,59 | 100.00% |
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 | 96.20 | 6.20 | 6.2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253,193.32 | 2.94% | 10,253,193.32 | 100.00% | 10,253,193.32 | 4.12% | 10,253,193.32 | 100.00%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479,402.88 | 1.00% | 3,479,402.88 | 100.00% | 3,479,402.88 | 1.40% | 3,479,402.88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35,505,265.30 | 96.07% | 32,244,710.65 | 9.61% | 303,260,554.65 | 235,022,780.49 | 94.48% | 28,450,196.12 | 12.11% | 206,572,584.37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328,190,054.92 | 93.97% | 32,244,710.65 | 9.83% | 295,945,344.27 | 193,507,979.80 | 77.79% | 28,450,196.12 | 14.70% | 165,057,783.68 |
特殊风险组合 | 7,315,210.38 | 2.09% | 0.00 | 7,315,210.38 | 41,514,800.69 | 16.69% | 41,514,800.69 | |||
合计 | 349,237,861.50 | 100.00% | 45,977,306.85 | 13.17% | 303,260,554.65 | 248,755,376.69 | 100.00% | 42,182,792.32 | 206,572,584.3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0,253,193.32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明成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 | 10,253,193.32 | 10,253,193.32 | 100.00% | 预计回收款项可能性较低 |
合计 | 10,253,193.32 | 10,253,193.32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479,402.88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宁波奥圣照明有限公司 | 2,765,420.16 | 2,765,420.16 | 100.00% | 预计回收款项可能性较低 |
中山市古镇光之路光电照明厂 | 713,982.72 | 713,982.72 | 100.00% | 预计回收款项可能性较低 |
合计 | 3,479,402.88 | 3,479,402.88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2,244,710.65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260,292,549.11 | 7,808,776.47 | 3.00% |
1-2年 | 52,765,979.43 | 10,553,195.89 | 20.00% |
2-3年 | 2,497,576.18 | 1,248,788.09 | 50.00% |
3年以上 | 12,633,950.20 | 12,633,950.20 | 100.00% |
合计 | 328,190,054.92 | 32,244,710.65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特殊风险组合 | 7,315,210.38 | 0.00% | |
合计 | 7,315,210.38 | 0.00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60,292,549.11 |
1年以内 | 260,292,549.11 |
1至2年 | 52,765,979.43 |
2至3年 | 2,497,576.18 |
3年以上 | 12,633,950.20 |
3至4年 | 236,742.73 |
4至5年 | 6,788,611.33 |
5年以上 | 5,608,596.14 |
合计 | 328,190,054.92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56,403,933.08 | 16.15 | 1,692,117.99 |
第二名 | 39,169,804.13 | 11.22 | 1,175,094.12 |
第三名 | 34,944,174.40 | 10.01 | 1,048,325.23 |
第四名 | 17,762,423.98 | 5.09 | 2,969,482.85 |
第五名 | 18,891,084.01 | 5.41 | 1,681,610.20 |
合计 | 167,171,419.60 | 47.88 | 8,566,630.39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677,630,080.04 | 463,876,718.89 |
合计 | 677,630,080.04 | 463,876,718.89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129,189.56 | 1,250,046.47 |
备用金 | 546,287.45 | 277,234.24 |
股权投资款定金 | 2,906,289.96 | 4,000,000.00 |
往来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 | 423,719.61 | 258,091.30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664,508,344.77 | 449,296,274.88 |
合计 | 679,513,831.35 | 465,081,646.89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351,302.26 | 853,625.74 | 1,204,928.00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9,144.74 | 669,678.57 | ||
2019年6月30日余额 | 360,447.00 | 1,523,304.31 | 1,883,751.31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55652024.5 |
1年以内 | 255652024.5 |
1至2年 | 256855539.24 |
2至3年 | 38064960.06 |
3年以上 | 128941307.55 |
3至4年 | 2,924,378.92 |
4至5年 | 47558884.69 |
5年以上 | 78458043.94 |
合计 | 679,513,831.36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1,204,928.00 | 678,823.31 | 1,883,751.31 | |
特殊风险组合 | 0.00 | 0.00 | ||
合计 | 1,204,928.00 | 678,823.31 | 1,883,751.31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659,108,510.73 | 1年以内 | 97.00% | |
第二名 | 往来款 | 10,000,000.00 | 1年以内 | 1.47% | 300,000.00 |
第三名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5,391,381.14 | 1年以内 | 0.79% | |
第四名 | 股权投资款定金 | 2,906,289.96 | 1-2年 | 0.43% | 1,453,144.98 |
第五名 | 保证金 | 920,149.56 | 1年以内 | 0.14% | 27,604.49 |
合计 | -- | 678,326,331.39 | -- | 99.83% | 1,780,749.47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583,900,316.05 | 1,583,900,316.05 | 1,583,900,316.05 | 1,583,900,316.05 | ||
合计 | 1,583,900,316.05 | 1,583,900,316.05 | 1,583,900,316.05 | 1,583,900,316.05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90,000,000.00 | 190,000,000.00 | |||||
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1,268,900,316.05 | 1,268,900,316.05 | |||||
深圳市前海长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合计 | 1,583,900,316.05 | 1,583,900,316.05 |
(2)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23,568,059.76 | 269,840,457.24 | 249,876,531.49 | 213,244,406.65 |
其他业务 | 16,339,543.00 | 8,017,681.94 | 24,467,041.67 | 11,401,671.11 |
合计 | 339,907,602.76 | 277,858,139.18 | 274,343,573.16 | 224,646,077.76 |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是√否其他说明:
十四、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48,091.3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639,764.1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706.3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6,006.5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13,818.6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057.26 | |
合计 | 11,185,679.3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7% | 0.0518 | 0.05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9% | 0.0377 | 0.0377 |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其他相关资料。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