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下午2:00在贵阳市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含委托表决及通讯表决董事人数),其中公司独立董事丁健先生、杜守颖女士均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董事郑玉群先生因海外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叶湘武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湘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独立董事意见书》。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9)。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独立董事意见书》。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6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