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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烯碳3:2019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年年半半半年年年度度度报

报报告

告告

银银银基基基烯烯烯碳碳碳新新新材

材材料

料料集

集集团

团团股

股股份

份份有

有有限

限限公

公公司

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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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年

月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魏超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宜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陈鹏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19年半年度报告 ......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6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86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88

第八节 财务报告 ...... 1058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05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本公司或烯碳新材 指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基集团 指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基置业 指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银基新材料 指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 指 宁波杭州湾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银基研究院 指 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烯碳科技 指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银基 指 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盘锦银基 指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银基 指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镁兴贸易 指 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杭州福远 指 杭州福远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杭州林岚 指 杭州林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高人民法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连云港市中院 指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交行连云港分行 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江苏省高院 指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中院 指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中院 指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省高院 指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中院 指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盘锦中院 指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上城区院 指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杭州市中院 指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长城证券 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胡大街证券营业部广发沈阳分行 指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股东大会 指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指 公司指定披露网站(www.neeq.com.cn 或www.neeq.cc)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烯碳3 股票代码400070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中文名称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烯碳新材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Ingenious Ene-Carbon New Materials Group Co.,Ltd.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Ene-Carbon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魏超文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姓名 魏超文(代) 戴子凡联系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600-15甲观澜庭营销中心三楼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600-15甲观澜庭营销中心三楼电话024-23992799 024-82246166传真024-82246166 024-82246166电子信箱xtxc@ene-carbon.com xtxc@ene-carbon.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8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8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元) 132,258,150.49

1,302,697,633.78

-89.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5,071,888.04

9,850,101.37

-659.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6,558,009.85

18,194,736.74

-355.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4,834,823.52

125,108,541.20

15.7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

0.01

-6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

0.01

-6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2%

1.01%

-8.2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总资产(元)3,376,617,802.93

3,312,100,123.77

1.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34,806,785.61

789,878,673.65

-6.97%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金额 说明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705.0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583,500.00政府专项资金、补贴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850,425.59

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滞纳金,赔偿、诉讼执行费等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753.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76,000.60

合计 -8,513,878.19--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具体可参见公司2018年年报。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资产无重大变化情况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核心竞争力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具体可参见公司2018年年报。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公司根据已制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稳健地开展房地产业务、新能源业务和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在房地产业务方面,面临着不断加码的行业调控政策与经营管理的双重压力,经营管理层通过协调调度,一方面缩短工期、加速开工保证房源供货,一方面制定合理销售策略,狠抓新项目销售,盘活存量资产,实现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在新能源业务方面,实现了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业务、储能系统业务、对外承接自动化加工及技术服务业务三位一体的业务发展目标。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业务主要包括:纯电动矿用自卸车动力电池系统产品、纯电动城市渣土自卸车动力电池系统产品、纯电动物流车动力电池系统产品、纯电动观光车电池系统产品、纯电动叉车电池系统产品等等;储能系统业务主要包括:发电侧(调峰、调频)储能系统、输配电侧(提高电网消纳能力、离并网切换备用电源)、用电侧(微网储能、削峰填谷、能源管理)储能系统、户用储能系统等等。储能业务是2019年业务重点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凭着雄厚的技术实力,承接了《太原市阳曲高端装备产业园锂电能一期3MW6MWH储能项目》,为公司储能市场的未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外承接自动化加工及技术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对外承接动力电池PACK产品设计开发、PACK产品代加工、模组代加工、技术支持等等。对外承接自动化加工及技术服务业务,是公司为了快速实现工厂智能制造、产线快速升级、提升产线兼容能力适应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拓展的新业务类型。报告期内,公司在贸易业务方面,逐步优化贸易产品结构,提升效益。公司未来在现金流以及各方面条件满足的情况下,还将择机开展农产品贸易及化工类产品贸易业务,优化供应链等措施不断提升公司贸易效益,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克服困难,紧紧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经营管理活动。通过梳理各类债权债务,积极斡旋重大诉讼,深入整改公司治理情况。在信贷规模持续收紧的大环境下,加强销售回款调度,同时与金融机构全力协调续贷问题,缓解公司现金流。

二、主营业务分析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变动原因营业收入132,258,150.49

1,302,697,633.78

-89.85%

本报告期贸易销售收入减少所致营业成本90,821,530.31

1,151,196,598.21

-92.11%

本报告期贸易销售成本减少所致税金及附加4,610,195.10

3,147,011.61

46.49%

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房缴纳税金所致销售费用5,253,266.74

22,816,904.36

-76.98%

本报告期贸易销售收入减少导致销售服务费减少所致管理费用17,308,427.18

31,629,215.45

-45.28%

本报告期计提费用减少,缩减支出,降低管理成本所致研发费用713,182.81

1,989,966.31

-64.16%

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1,075,835.77

3,654,204.50

-70.56%

本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资产减值损失2,583,500.00

40,000.00

6358.75%

本报告期获得政府补助增加所致其他收益195,561.00

19,616.49

896.92%

本报告期获得债务免除所致营业外收入445,395.27

1,640,656.85

-72.85%

本报告期计提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所得税费用-118,135.75

-8,912,620.00

98.67%

本报告期购入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2,258,150.49

1,302,697,633.78

-89.85%

本报告期贸易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分行业产品贸易6,820,754.43

7,787,837.93

-14.18%

-99.48%

-99.32%

-25.80%

房产销售125,352,923.05

83,033,675.36

33.76%

-1,107,360.16%

33.76%

服务收入81,886.80

17.02

99.98%

-82.81%

-99.98%

23.48%

其他收入2,586.21

100.00%

-99.87%

-100.00%

97.70%

分产品产品贸易6,820,754.43

7,787,837.93

-14.18%

-99.48%

-99.32%

-25.80%

房产销售125,352,923.05

83,033,675.36

33.76%

-1,107,360.16%

33.76%

服务收入81,886.80

17.02

99.98%

-82.81%

-99.98%

23.48%

其他收入2,586.21

100.00%

-99.87%

-100.00%

97.70%

分地区华东6,905,227.44

7,787,854.95

-12.78%

-99.36%

-99.16%

-26.79%

华南-100.00%

-100.00%

-0.41%

东北125,352,923.05

83,033,675.36

33.76%

-1,107,360.16%

33.76%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投资收益-4,409,077.53

7.91%

本报告期计提三岩投资收益是其他收益2,583,500.00

-4.63%

本报告期获得政府补助否资产减值1,075,835.77

-1.93%

本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否营业外收入195,561.00

-0.35%

本报告期获得债务免除否营业外支出11,047,598.52

-19.81%

本报告期计提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滞纳金等否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货币资金

90,541,061.45

2.68%

44,801,807.07

1.35%

1.33%

本报告期比期初数增长102.09%,系公司预收售房款所致其他应收款

239,615,926.20

7.10%

172,642,584.57

5.21%

1.89%

本报告期比期初数增长38.79%,系公司往来款增加所致预收帐款

576,617,472.09

17.08%

406,675,775.99

12.28%

4.80%

本报告期比期初数增长41.79%,系公司预收售房款所致应付职工薪酬

1,764,495.72

0.05%

3,246,502.75

0.10%

-0.05%

本报告期比期初数减少45.65%,系公司支付上年度计提的工资奖金所致

2、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因账户冻结、止付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为933,109.82元;因抵押、担保、查封受限的存货金额为542,336,670.84元。

五、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净利润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房地产开发、销售

170,000,000.00

1,656,782,041.06

803,270,368.37

125,352,923.05

29,181,536.49

28,849,687.97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子公司 贵金属贸易等

10,000,000.00

77,138,530.92

58,142,282.14

6,905,227.44

-1,942,472.48

-1,763,837.29

六、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政策风险

新能源汽车行业受益于产业政策推动,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其市场亦发展迅速。从2009年国家开始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以来,我国一直推行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但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国家对补贴政策也有所调整。如果政策退坡超过预期或动力电池规范条件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目前已经提前消除了对国家补贴的依赖,在2017年底开始逐步将产品由依赖国家补贴的产品逐步调整到不受国家补贴影响产品过度,向港口、矿山、旅游景区用车、叉车、储能等行业转型,并且转型效果良好。未来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与设备更新,通过技术创新,产业优化、产品性能提升来满足客户的需求,坚持以需求端为本开发客户需求的产

品做好产品、服务客户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公司初期定位主要以动力电池PACK产品为主营,随着行业的发展加快,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之一,也不断吸引新进入者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竞争,同时现有动力电池企业亦纷纷扩充产能,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和客户需求的不断提高,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已经提前预测风险,对公司的业务结构进行了相应调整与升级,由原来单一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向上下游进行了延伸,增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接下来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产品范围,优化供应链及业务渠道,向整车、储能、动力电池系统、智能制造多元化方向发展,增强公司抗风险和盈利能力。

(三)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其他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大,主要受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商业模式和客户特点等因素所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应收账款余额可能继续增长,由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如不能及时收回或发生坏账,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坚持狠抓销售,积极回款,同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抓机遇,主动发掘融资机会,并围绕主业进行并购重组,优化资金管理模式和债务结构,保持公司财务成本在合理范围之内,积极控制信用额度,合理控制坏账风险。

法律诉讼方面,公司积极通过法律等有效途径,对因担保及诉讼支付的代偿款及时行使追偿权,及时弥补因担保及诉讼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同时妥善斡旋、解决民事诉讼及纠纷,最大程度上避免、降低可能造成的支付损失以及可能造成的公司负面影响。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8.53% 2019年03月15日2019年03月15日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8.61% 2019年06月19日2019年06月19日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万元)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披露索引丽港稀土起诉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增资款

18,347.1 否 一审已经判决,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向法

庭提交上诉状。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收到二审法院寄来的受理通知书,并于5月17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寄来的开庭传票,通知6月7日开庭,6月6日召开庭前会议。经二审开庭审理后,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2018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终审判决书。2019年4月18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材料,不服原审判决,准备启动再审程序,请求法院发回重审或直接改判。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2日正式受理,下达受理通知书,本案再审审查中。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0日出具了(2018)最高法民终393号民事判决书,此为终审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江苏省高院依据(2018)苏执43号,冻结公司持有的丽港稀土、江苏银基研究院、烯碳科技公司股权。

丽港公司于2018年12月向江苏省高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公司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4月申请再审并于5月再审正式受理,同时向江苏省高院申请本案暂缓执行。目前公司已被江苏省高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公司发出限制消费令。

2015年05月28日

《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编号:2015-028);《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18-006)于巨潮资讯网;《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第三节重要事项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交行连云港分行诉讼本公司对丽港稀土200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2,014.3 否 2015年9月15日连云港市中院裁决由丽港稀土

给付本金及利息,镧溪新材料、烯碳新材、李斌、金同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裁决已经生效,担保人共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16年7月21日公司与交行连云港分行达成补充执行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公司计提其他应付款--交行连云港分行13,249,058.00元。2018年6月8日经交行连云港分行申请执行,连云港市中院制作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18)苏07执恢44号,冻结公司持有的银基置业股权,查封的银基烯碳账户已经解封。

和解协议执行中。公司正在与交行沟通代偿其余款项的还款计划,并进一步申请解除冻结。

2015年06月06日

《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2015-030);《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17-009)于巨潮资讯网

鉴于公司为丽港稀土与浦发银行、江苏银行、交通银行三笔共计59,783,065元的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承担了连带担保责任。公司依据法律规定以及与丽港稀土其他股东签署的反担保协议的约定,于2016年将债务人丽港稀土和全部反担保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

5,978.3 否 被告向沈阳市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市中院裁

定驳回管辖权异议。被告又向省高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上诉,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对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市中院已经于2017年12月20日制作一审判决书。2018年1月4日丽港提起上诉,待二审开庭。省高院于2018年12月4日出具了(2018)辽民终2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丽港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017年12月20日一审判决如下:一、被告丽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银基烯碳人民币59783065元;二、被告丽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银基烯碳本金59783065元的利息(从2016年6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三、原告银基烯碳对李斌在丽港公司的股权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二款项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四、原告银基烯碳对李普沛在丽港公司的股权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二款项

丽港稀土申请撤回上诉,终审判决已生效。已启动执行程序。

2016年06月04日

《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编号:2016-037)《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18-002)于巨潮资讯网

讼。 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五、原告银基烯碳对狄建

廷在丽港公司的股权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二款项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六、被告李斌、李普沛、狄建廷在上述股权价款不足以清偿本案债权及利息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七、驳回原告银基烯碳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3215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丽港公司负担340715元,原告银基烯碳负担2500元。鉴于公司自2016年4月18日至2018年1月9日继续为丽港稀土向江苏银行、交通银行、投资公司三家共计35903632.68元贷款本息承担了连带担保责任,公司依据法律规定以及与丽港稀土其他股东签署的反担保协议的约定,于2018年1月31日将债务人丽港稀土和全部反担保人作为共同被告另案提起诉讼,已提交起诉状,并缴纳了诉讼费247330元。

4,110.6 否 因被告人之一狄建廷杳无音信,无法送达,法

院已进行公告程序,等待开庭。

尚未审理,尚未判决。 尚未结案,尚未执行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第五节重要事项

八、诉讼事项”)于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原告任子杰委托第三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将5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出借给公司,公司到期未偿还。原告要求公司偿还本金和逾期罚息,银基置业和范志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261.2 是 2017年2月27日公司接到成都中院邮寄的起诉

状和举证通知书。2017年7月3日收到成都中院执行局寄来的(2017)川01执保10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被申请人银基置业所有的45套房产,查封期限三年。

一审已判决:一、被告银基烯碳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任子杰归还借款本金49730514.10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自2016年10月21日起至本金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二、被告银基烯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任子杰支付律师费30万元;三、被告银基置业、范志明对被告银基烯碳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银基烯碳追偿。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正在协商和解中

判决生效后各方均未上诉,公司主动与原告方沟通和解,拟分期还款,原告方于2018年5月2日申请强制执行,启动执行程序,2018年7月28日沈阳中院接到成都中院的委托执行公函,公司于7月31日接到沈阳中院执行局的询问传票,通知于8于3日到庭询问,要求限期履行。公司已经于2018年5月17日还款1000万元,并分别于2018年9月11日还款150万元,2018年9月12日还款83万元、70万元,2018年11月1日还款88万元,法院执行局根据双方履行情况组织沟通和解。目前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2017年03月25日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2017-012)《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18-002)巨潮资讯网

2016年4月14日,宁波杭州湾、银基集团、香溢融通签订的《股票质押式代采购货物合作框架协议》。2016年4月14日,香溢通联与

8,724.1 是 2017年6月26日公司接到法院寄来的应诉通知

书、(2017)浙02民初627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三被告合计为87240994.25元银行存款,6月26日冻结银基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5000万股。2017年7月24日收到法院寄来的传票,通知

法院一审判决如下:1.被告宁波杭州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香溢通联支付货款77081628.12元的主张以及自2016年8月20日起至上述货款付清之日止以7600万元为基数按每日

0.05%计取违约金;2.被告银基集团、烯碳新材对

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中。2018年7月11日上午公司有关领导获知,银基集团托管于长城证券的股份,被长城证券根据宁波市中院2018(浙)02执42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卖出。长城证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对烯碳新

2017年06月28日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2017-039)巨潮资讯网

银基集团另行签订《最高额股票质押担保合同》。宁波杭州湾未依约及时向原告支付采购货款。原告要求宁波杭州湾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公司和银基集团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017年8月1日9点15分开庭。经过开庭审理,一审已经作出判决。

上述第一项所涉的被告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银基集团、烯碳新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宁波杭州湾追偿;3.原告对被告银基集团持有的烯碳新材1000万股股票享有质权,以依法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在原告实现质权后,被告银基集团有权向宁波杭州湾追偿。此外,判决书判决三被告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482049元。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收到判决书,公司决定不上诉。现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中院依据(2018)浙02执426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公司持有的银基置业、镁兴贸易股权。

材(股票代码:000511)卖出不超过5000万股。2018年7月11日下午,公司收到宁波市中院2018(浙)02执426号《执行通知书》。2018年7月11日晚,公司披露《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截止7月17日,累计强制出售21,735,215股。2018年8月10日,香溢通联收到法院执行款1645.47万元;2018年11月27日,香溢通联与宁波杭州湾、银基集团、公司及新增担保人银基置业签订《和解协议》,确定和解债权金额合计8898.19万元,香溢通联同意以分期还款方式偿还欠款,于 2019年6月30日前履行完毕。依据《和解协议》,公司于2018年 12 月 3 日,支付香溢通联还款金额400 万元。2018年12月26日,香溢通联收到宁波杭州湾的还款800万元,按照《和解协议》,2018年的还款计划已履行完毕。正在履行中。原告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油支行要求被告盘锦银基偿还借款5,000万元及利息,银基置业负连带清偿责任。

5,119.5 否 2018年1月3日银基置业收到盘锦中院寄来的

应诉通知书,2018年1月10日银基置业收到盘锦中院寄来的传票,2018年1月18日开庭审理后,银基置业收到一审判决书。

盘锦市中院于2018年2月28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一,被告盘锦银基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盘锦银行5000万元,并支付利息(从2017年8月21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止,以人民币伍仟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千分之6.8875为标准,支付利息。从2017年11月11日起至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以人民币伍仟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千分之8.95375为标准,支付利息)。二、被告银基置业对上述债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受理费297774.91元,由被告盘锦银基负担,被告银基置业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在法定上诉期内上诉至省高院,在此期间双方签订还款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偿付,正在履行中。银基置业已于2018年12月18日申请撤回上诉。本案已结案。

2018年01月09日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2018-001)《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18-012)巨潮资讯网

股民诉公司虚假陈述纠纷系列案件

6542.7 否 报告期内,已有400余位股民向沈阳市中院起

诉公司,主张公司因涉及虚假陈述事项而请求损失赔偿。经法院通知,于2018年10月10日、11日、12日连续三天公开开庭审理系列案件。又陆续于2019年6月25日及2019年7月16日分别开庭审理。

部分案件已判决公司胜诉,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大部分股民选择撤诉,尚有部分案件待判决,。

10余位股民上诉,二审尚未判决。 2018年8月

31日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

八、诉讼事项”)于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杭州福远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杭州林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

20,000 否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4日出具

了(2018)浙0102民初2307号民事裁定书,上城区院于2018年7月11日出具了(2018)浙0102民初2307号民事调解书,杭州市中院于2018年7月17日出具了(2018)浙01民初1003号、(2018)浙01民初1004号、(2018)

上城区院于2018年5月4日出具了(2018)浙0102民初230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银基烯碳、银基置业、银基集团的银行存款12823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根据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双方正在履行中。

协议履行中,执行中。 2018年10

月30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网站

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 浙01民初1005号、(2018)浙01民初1006号

民事调解书。原告杭州福远于2018年6月向受理法院申请保全了被告名下银行账户及银基置业名下的房产(沈阳市银河丽湾147套房产)。2018年7月24日,原告杭州福远、杭州林岚与被告银基烯碳、银基集团、银基置业签订了《和解协议补充协议》。协议中约定,双方应于2019年1月1日就条款约定的条件进行结算,若被告在2018年12月31日完成双方约定的还款进度,则原告放弃对逾期期间罚息的主张,如未到完成约定的还款金额,则需按照原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利率和罚息计算和支付本息。广发沈阳分行诉银基新材料偿还所欠贷款本息,公司与银基置业对欠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632.98 否 公司申请延期审理 尚未审理,尚未判决。 尚未审理,尚未判决。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万元)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其他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1,084 否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2,385 否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重大担保

√ 适用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2,2002018年08月09日2,200连带责任保证 1年 否 否江苏银基烯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1,0002018年08月09日

连带责任保证 1年 否 否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7,8002017年11月22日7,600连带责任保证 1年 否 否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58,274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10,300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4.4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4,832,011 100.00% 1,154,832,011 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1,154,832,011 100.00% 1,154,832,011 100.00%

三、股份总数

1,154,832,011 100.00% 1,154,832,011 100.00%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已确权普通股股东总数109,247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份状态 数量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9.39%108,454,052108,454,052冻结98,454,052周仁瑀 境内自然人

1.94%22,408,8382,500,00019,908,838张丽芳 境内自然人

1.31%15,137,61611,610,91615,137,616庆云泽浩物资有限公司 境内自然人

0.76%8,745,9768,745,976肖立海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5%8,658,8708,658,870李文熙 境内自然人

0.54%6,288,8136,288,813辽宁国发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9%5,601,9605,601,960胡方华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5%5,188,8601,730,0005,188,860苗国东 境内自然人

0.35%4,083,1002,000,0004,083,100王珍 境内自然人

0.35%4,055,3411,464,0004,055,341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股份种类 数量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8,454,052人民币普通股108,454,052周仁瑀19,908,838人民币普通股19,908,838张丽芳15,137,616人民币普通股15,137,616庆云泽浩物资有限公司8,745,976人民币普通股8,745,976肖立海8,658,870人民币普通股8,658,870李文熙6,288,813人民币普通股6,288,813辽宁国发股份有限公司5,601,960人民币普通股5,601,960胡方华5,188,860人民币普通股5,188,860苗国东4,083,100人民币普通股4,083,100王珍4,055,341人民币普通股4,055,341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18年年报。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18年年报。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0,541,061.45 44,801,807.07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47,368,799.84 550,844,383.22预付款项 860,826,883.68 857,245,755.29其他应收款 239,615,926.20 172,642,584.57其中: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合同资产存货 1,247,719,753.82 1,294,873,894.06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30,453,082.72 24,813,100.85流动资产合计 3,016,525,507.71 2,945,221,525.06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 288,902,371.27 293,303,954.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 46,009,476.11 47,982,190.67在建工程 2,076,923.07 2,076,923.07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 366,270.24 316,063.16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 11,320,276.17 11,580,055.26递延所得税资产 11,416,978.36 11,619,412.37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 360,092,295.22 366,878,598.71资产总计 3,376,617,802.93 3,312,100,123.77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40,209,179.29 655,631,755.22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96,706,438.44 121,631,929.01预收款项 576,617,472.09 406,675,775.99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 1,764,495.72 3,246,502.75应交税费 130,295,384.51 137,975,647.74其他应付款 1,122,543,346.77 1,132,964,263.02其中:应付利息 245,536,016.64 283,859,521.57

应付股利 708,660.13 708,660.13持有待售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 2,568,136,316.82 2,458,125,873.73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中:优先股永续债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 87,648,616.22 76,932,860.54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 5,825,704.94 5,825,704.94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 93,474,321.16 82,758,565.48负债合计 2,661,610,637.98 2,540,884,439.21股东权益:

股本 1,154,832,011.00 1,154,832,011.00其他权益工具其中: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 64,363,583.69 64,363,583.69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 70,528,800.00 70,528,800.00盈余公积 116,131,245.94 116,131,245.94未分配利润 -671,048,855.02 -615,976,966.9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34,806,785.61 789,878,673.65少数股东权益 -19,799,620.66 -18,662,989.09股东权益合计 715,007,164.95 771,215,684.56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376,617,802.93 3,312,100,123.77法定代表人:魏超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宜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 同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32,258,150.49 1,302,697,633.78减:营业成本90,821,530.31 1,151,196,598.21税金及附加4,610,195.10 3,147,011.61

销售费用5,253,266.74 22,816,904.36管理费用17,308,427.18 31,629,215.45研发费用713,182.81 1,989,966.31财务费用55,558,516.80 64,555,344.13其中:利息费用55,598,919.62 65,052,674.58利息收入80,049.26 48,057.59资产减值损失1,075,835.77 3,654,204.50资产处置收益

加:其他收益2,583,500.00 40,000.00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409,077.53 -4,401,582.91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401,582.91 -4,401,582.91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705.0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4,911,086.82 19,346,806.30加:营业外收入195,561.00 19,616.49减:营业外支出11,047,598.52 10,983,199.5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5,763,124.34 8,383,223.28减:所得税费用445,395.27 1,640,656.8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6,208,519.61 6,742,566.4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6,208,519.61 6,742,566.43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5,071,888.04 9,850,101.37

2.少数股东损益

-1,136,631.57 -3,107,534.9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56,208,519.61 6,742,566.4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5,071,888.04 9,850,101.37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136,631.57 -3,107,534.9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5 0.0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5 0.01法定代表人:魏超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宜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 同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08,998,393.93 1,374,767,385.59收到的税费返还

0.00 16,826.7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7,956,166.91 246,318,041.67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6,954,560.84 1,621,102,253.98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3,830,260.86 1,218,218,554.50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909,340.52 15,688,794.69支付的各项税费21,650,822.93 95,795,211.6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2,729,313.01 174,857,383.47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2,119,737.32 1,504,559,944.3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834,823.52 116,542,309.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902.13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02.1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21,037.88 8,912,620.00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1,037.88 8,912,620.0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135.75 -8,912,62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0.0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8,604,575.93 67,649,413.3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587,833.28 20,132,634.81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500,00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9,192,409.21 102,282,048.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192,409.21 -102,282,048.1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5,524,278.56 5,347,641.52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083,673.07 20,161,399.3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9,607,951.63 25,509,040.88法定代表人:魏超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宜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14,097.78 322,909.74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13,518,720.00 213,518,720.00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 1,046,948,769.20 1,083,569,052.21其中: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合同资产存货 199,093.00 199,093.00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9,139,505.93 9,139,505.93流动资产合计 1,270,120,185.91 1,306,749,280.88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270,996,194.75 1,267,036,517.3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 360,621.33 395,902.49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 102,247.54 108,262.12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 1,271,459,063.62 1,267,540,681.95资产总计 2,541,579,249.53 2,574,289,962.83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03,230,514.10 516,653,090.03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预收款项 10,000.00 10,000.00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 164,349.02 655,731.57应交税费 91,687,901.54 94,372,178.04其他应付款 1,161,411,368.06 1,121,665,235.12其中:应付利息 244,867,597.10 283,324,345.18应付股利 708,660.13 708,660.13持有待售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 1,756,504,132.72 1,733,356,234.76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 87,648,616.22 76,932,860.54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 87,648,616.22 76,932,860.54负债合计 1,844,152,748.94 1,810,289,095.30股东权益:

股本 1,154,832,011.00 1,154,832,011.00其他权益工具其中: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 33,317,940.76 33,317,940.76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 116,131,245.94 116,131,245.94未分配利润 -606,854,697.11 -540,280,330.17股东权益合计 697,426,500.59 764,000,867.53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541,579,249.53 2,574,289,962.83法定代表人:魏超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宜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 同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16,091,320.51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19,440.97 834,000.58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6,009,537.41 6,633,870.47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48,946,561.82 58,827,236.36其中:利息费用48,944,679.79 58,823,474.44利息收入

685.97 528.0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60,079.02 982,443.13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7.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5,696,954.28 48,813,769.97加:营业外收入

0.03

减:营业外支出10,877,412.69 10,164,047.4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6,574,366.94 38,649,722.52减:所得税费用-245,610.7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6,574,366.94 38,895,333.3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66,574,366.94 38,895,333.3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6 0.0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6 0.03法定代表人:魏超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宜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 同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0,113.00

收到的税费返还4,233.5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4,012,105.34 333,170,248.36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4,012,105.34 333,204,594.87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9,764.00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547,815.52 3,345,564.90支付的各项税费2,400,526.28 10,705,519.8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3,418,938.01 234,512,429.97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367,279.81 248,703,278.7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644,825.53 84,501,316.1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50,222.00投资支付的现金3,959,677.41 4,272,908.34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59,677.41 4,423,130.3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59,677.41 -4,423,130.3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6,604,575.93 67,649,413.3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066,836.60 12,421,365.5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0,671,412.53 80,070,778.8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671,412.53 -80,070,778.8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735.59 7,406.94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2,746.40 105,456.5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6,481.99 112,863.51法定代表人:魏超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宜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项 目

本年金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154,832,011.00 64,363,583.69 70,528,800.00 116,131,245.94 -615,976,966.98 789,878,673.65 -18,662,989.09 771,215,684.56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1,154,832,011.00 64,363,583.69 70,528,800.00 116,131,245.94 -615,976,966.98 789,878,673.65 -18,662,989.09 771,215,684.5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55,071,888.04 -55,071,888.04 -1,136,631.57 -56,208,519.61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071,888.04 -55,071,888.04 -1,136,631.57 -56,208,519.61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54,832,011.00 64,363,583.69 70,528,800.00 116,131,245.94 -671,048,855.02 734,806,785.61 -19,799,620.66 715,007,164.95

法定代表人:魏超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宜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元项 目

上年金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

股东权益合计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合

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154,832,011.00 64,363,583.69 70,528,800.00 116,131,245.94 -431,217,725.58 974,637,915.05 -12,788,500.77 961,849,414.28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 42,587,396.69 42,587,396.69 42,587,396.69

二、本年年初余额 1,154,832,011.00 64,363,583.69 70,528,800.00 116,131,245.94 -388,630,328.89 1,017,225,311.74 -12,788,500.77 1,004,436,810.9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227,346,638.09 -227,346,638.09 -5,874,488.32 -233,221,126.41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7,346,638.09 -227,346,638.09 -5,874,488.32 -233,221,126.41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54,832,011.00 64,363,583.69 70,528,800.00 116,131,245.94-615,976,966.98 789,878,673.65 -18,662,989.09 771,215,684.56法定代表人:魏超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宜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项 目

本年金额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154,832,011.00 33,317,940.76 116,131,245.94 -540,280,330.17 764,000,867.53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1,154,832,011.00 33,317,940.76 116,131,245.94 -540,280,330.17 764,000,867.5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6,574,366.94 -66,574,366.94

(一)综合收益总额 -66,574,366.94 -66,574,366.94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54,832,011.0033,317,940.76 116,131,245.94 -606,854,697.11 697,426,500.59

法定代表人:魏超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宜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元

项 目

上年金额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154,832,011.00 33,317,940.76 116,131,245.94 -390,274,554.46 914,006,643.2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42,587,396.69 42,587,396.69

二、本年年初余额

1,154,832,011.00 33,317,940.76 116,131,245.94 -347,687,157.77 956,594,039.9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92,593,172.40 -192,593,172.40

(一)综合收益总额

-192,593,172.40 -192,593,172.40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54,832,011.00 33,317,940.76 116,131,245.94 -540,280,330.17 764,000,867.53

三、公司基本情况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烯碳新材”)原名为沈阳物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沈阳市大中型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合办公室以沈股办发[1988]3号文件批准,在沈阳市物资回收总公司的基础上改制组建的股份制企业。并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审字[1993]3号文件批准,公司股票于1993年5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流通,股票代码:000511。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8]237号)。2018年5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2018年10月26日,公司股票转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股票代码改为“400070”,股票简称为“烯碳3”。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2434902007,注册资本:115483.2011万元,法定代表人:魏超文,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石墨类产品、石墨烯及纳米碳、碳素类产品、耐火材料、活性碳类产品、烯碳新材料、稀土碳基复合材料、矿产品、金属和非金属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烯碳新材料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旅游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房地产开发、装修装饰、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限分公司持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8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户,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设立1家分公司----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皇城酒店公寓。

证券代码:400070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9年8月23日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烯碳新材除房地产业务、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业务正常开展以外,包括大宗贸易在内的其他业务基本

处于歇业状态。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烯碳新材短期借款余额655,631,755.22元,其中505,209,179.29元已逾期;应交税费余额137,975,647.74元;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132,964,263.02元,包含应付利息余额283,859,521.57元,其中283,373,198.18元已逾期;其他应付款余额中属于公司借款的本金合计200,000,000.00元已逾期;因诉讼、税收滞纳金等原因形成的预计负债76,932,860.54元。以上负债将在2019年减少公司可供支配的现金。同时,如烯碳新材财务报表附注之“九、承诺及或有事项”之“2、或有事项”,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之“十、诉讼事项”所述,烯碳新材涉及或有事项尚未解决,公司无法判断此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烯碳新材主要应收及预付款项合计15.8亿元能否如期催收解决,很可能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综上所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对影响持续经营能力提出改善措施如下:

(1)盘活房地产业务

公司将充分利用房地产业务的优势和沈阳区域市场逐渐向好的有利环境,盘活和深耕现有沈阳地块,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有计划地进行开发。

(2)培育新能源业务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强大的研发团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持续打造高品质、稳定、可靠的动力电池系统产品,所拥有两条动力电池PACK生产线,均由公司研发团队联合供应商共同设计,目前两条生产线均已投入生产,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后续可确保产品能够拥有持续强劲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谋求引入投资方,补充新能源业务的正常资金需求。

(3)对无实际业务的子公司进行清理,盘活存量资产,有计划地关、停、并、转,以节省公司资金消耗。组织力量,

积极催收应收款项,回笼资金,将损失尽可能降到最低程度。

(4)提升大宗贸易规模和效益

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将继续积极开发高毛利率品类,切入贵金属制成品行业,一方面公司将委托业内领先的金属加工企业进行联合开发,产品采取充分与贵金属交易所等分发渠道和区域经销商合作进行多渠道分发的方式进行销售。另一方面公司将结合上下游资源,定制贵金属工艺制成品,大幅提高公司大宗贸易平均毛利水平。

(5)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与汇报,取得税务部门的支持,延缓交纳欠缴税款及滞纳金。

(6)积极通过法律等有效途径,对因担保及诉讼支付的代偿款及时行使追偿权,及时弥补因担保及诉讼给公司带来的

损失。

(7)积极协调逾期借款相关的金融机构及借款单位并取得对方谅解,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及借款单位采取借新还旧、展

期、要素调整等金融手段使逾期借款转为正常或及时归还逾期借款。

(8)在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危急情况下,寻求公司控股股东的必要的资金支持。

本公司认为随着公司采取的后续改善措施的实施,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

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 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三、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14“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14“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10“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三、14、(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14(2)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

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

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

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1、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超过 100.00万元(含100万元)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A.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B.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 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采用账龄分析法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1年以内 0.5% 0.5%1-2年 1% 1%2-3年 5% 5%3-4年 10% 10%4-5年 50% 50%5年以上 100% 100%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4)本公司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销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对预付款项、一年内到期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如果有减值迹象时,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产成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开发用土地的核算:购买时的支出计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核算。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一般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时确认为公司资产,记入开发成本。对于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而尚未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当日列入应付账款,对于合同约定未到支付期但未来需要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则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为承诺事项披露;

公共设施配套费的核算:发生时的支出计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核算;

开发成本按实际成本入账,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但尚未决算的,按预计成本计入开发产品成本;

开发产品按实际成本入账,结转时按销售面积和单位成本结转开发产品;

出租开发产品:比照同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摊销;期末对于以出售为目的但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的账面价值,在“存

货”项目中列示。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3、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

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

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6、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政策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40 5% 2.38-3.17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5 5% 6.33-19.00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

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8、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9、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无形资产类别 估计使用年限

无形资产类别 估计使用年限软件 10年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20、研究开发支出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21、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2、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3、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4、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B、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2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三、18“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27、收入的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对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或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在期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4)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28、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者,采用净额法,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者,采用净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直接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0、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A、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B、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A、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B、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1、租赁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会计估计变更。

四、 税项

公司本报告期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5%(注1)、6%、17%、16%营业税 营业额 5%(注2)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注3)、20%(注4)、25%

土地增值税 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 超率累进税率(注5)房产税 自用房产按房产原值的70%,出租房产按出租收入 自用房产1.2%,出租房产12%

注1: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置业在2016年5月“营改增”之后按照简易办法适用增值税5%税率。注2:营业税税率5%为银基置业“营改增”之前销售商品房及提供房屋租赁适用税率。注3:2011年4月18日,银基置业经沈阳市沈河区地方税务局核定银基置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销售非经济适用房预售收入和销售收入核定预缴应税所得率15%。注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 )规定如下: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注5:土地增值税:银基置业依据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由2013年10月1日起住宅按2%预征,非住宅按4%预征,当全部工程进行财务决算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依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沈政办发〔2016〕40号)第19条规定,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为15%,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到2%,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到1.5%,自2016年3月25日试行。

2、税收优惠及批文

无。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 目2019.06.30 2018.12.31库存现金

26,205.95348,474.33

银行存款

90,509,209.6644,447,686.90其他货币资金

5,645.845,645.84合 计

90,541,061.4544,801,807.07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注:截止2019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中使用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为933,109.82 元。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2019.06.30 2018.12.31应收票据

107,100.00应收账款547,368,799.84550,737,283.22合 计

547,368,799.84550,844,383.22

(1)应收票据

①应收票据分类

项 目2019.06.30 2018.12.31银行承兑汇票

107,100.00商业承兑汇票-合 计

107,100.00

(2)应收账款按风险分类

类 别

2019.06.30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555,869,221.4399.968,500,421.59 1.53 547,368,799.84其中:账龄组合555,869,221.4399.968,500,421.59 1.53 547,368,799.84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0,000.000.04200,000.00 100 -合 计556,069,221.43100.00%8,700,421.59 1.56% 547,368,799.84(续)

类 别

2018.12.31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559,402,330.6999.968,665,047.471.55 550,737,283.22

类 别

2018.12.31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其中:账龄组合

559,402,330.6999.968,665,047.471.55 550,737,283.2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0,000.000.04200,000.00100 --合 计

559,602,330.691008,865,047.471.58 550,737,283.22A、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2019.06.30 2018.12.31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1年以内

5,580,967.31 1 27,904.84

0.5

334,739,699.19

59.84

1,673,698.50 0.5

1-2年

519,951,222.62 93.54 5,199,512.23

218,913,692.36

39.13

2,189,136.92 1

2-3年27,548,092.36 4.96 1,377,404.62

992,599.15

0.18

49,629.96 5

3-4年

992,599.15 0.18 99,259.91

2,346.00

234.6 10

4-5年

0.00 0 0.00

3,293.00

1,646.50 50

5年以上1,796,339.99 0.32 1,796,339.99

4,750,700.99

0.85

4,750,700.99 100

合 计555,869,221.43 100 8,500,421.59

559,402,330.69

8,665,047.47

(2)坏账准备

项目2018.12.31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06.30转回 转销金额

8,865,047.47 2,841,953.603,006,579.48-8,700,421.59

(3)按欠款方归集的2018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客户名称

是否为关联方

期末余额 账 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

余额北京全城热恋珠宝文化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480,768,320.00

1-2年

86.46 4,807,683.20

中商神州(天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1,532,000.00

1-2年

3.87 215,320.00

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7,934,162.36

2-3年

1.43 396,708.12

精研卓越(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3,900,000.00

1-2年

0.7 39,000.00

深圳市烯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3,615,000.00

1-2年

0.65 36,150.00

合计

517,749,482.36

 93.11 5,494,861.32

3、预付款项

(1)账龄分析及百分比

账 龄

2019.06.30 2018.12.31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1年以内

360,230,493.27 41.85793,878,156.1492.611-2年

500,482,282.41 58.1463,253,491.157.382-3年

- ---3-4年

- ---4-5年

104,700.00 0.01104,700.000.015年以上

9,408.00 09,408.000合 计

860,826,883.68 100857,245,755.29100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客户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账龄 未结算原因

中能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272,540,000.00

31.66

1-2年在信用期中润美嘉(大连)能源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199,996,134.09

23.23

1-2年

货未到中能(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95,966,283.96

22.76

1年以内

货未到冀中中冀黄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57,255,365.52

18.27

1年以内

在信用期中青进出口(天津)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7,838,000.00

3.24

1-2年

在信用期合计

853,595,783.57

99.16

4、其他应收款

项目

2019.06.30 2018.12.31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239,615,926.20172,642,584.57合 计239,615,926.20172,642,584.57

(1)其他应收款按风险分类

类 别

2019.06.30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43,960,374.0947.0455,544,670.0938.58 88,415,704.00

类 别

2019.06.30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52,471,152.0549.837,798,539.945.11 144,672,612.11其中:账龄组合

152,471,152.0549.837,798,539.945.11 144,672,612.11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9,575,589.633.133,047,979.5431.83 6,527,610.09合 计306,007,115.7710066,391,189.5721.7 239,615,926.20(续)

类 别

2018.12.31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43,510,374.0960.3555,094,670.0938.39 88,415,704.00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90,817,850.6138.197,288,078.298.02 83,529,772.32其中:账龄组合

90,817,850.6138.197,288,078.298.02 83,529,772.3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465,087.791.462,767,979.5479.88 697,108.25合 计237,793,312.4910065,150,727.9232.8 172,642,584.57A.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客户名称2019.06.30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127,281,077.09

38,865,373.09

30.54

根据律师意见及代偿、往来可收回情况综合判断计提辽宁天辰物流有限公司3,634,297.00

3,634,297.00

询证函无法回函北京海新明大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询证函无法回函上海屹彤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询证函无法回函深圳市衡丰奕实业有限公司5,000,000.00

5,000,000.00

询证函无法回函周茜

1,045,000.00

1,045,000.00

员工已离职,多次催收未果,

故全额计提坏账合计143,960,374.09

55,544,670.09

(续)

客户名称2018.12.31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126,831,077.09

38,415,373.09

30.29

根据律师意见及代偿、往来可收回情况综合判断计提

辽宁天辰物流有限公司

3,634,297.00

3,634,297.00

询证函无法回函北京海新明大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询证函无法回函上海屹彤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询证函无法回函深圳市衡丰奕实业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询证函无法回函周茜

1,045,000.00

1,045,000.00

员工已离职,多次催收未果,

故全额计提坏账合计143,510,374.09

55,094,670.09

B.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2019.06.30 2018.12.31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112,636,929.73 73.87 563,184.66

0.5

46,081,163.53

50.74

230,405.82 0.5

1-2年

2,560,474.07 1.68 25,604.75

10,609,031.21

11.68

106,090.31 1

2-3年

28,442,109.05 18.65 1,422,105.45

22,847,349.71

25.16

1,142,367.48 5

3-4年

2,583,333.04 1.7 258,333.30

5,856,992.76

6.45

585,699.28 10

4-5年

1,437,988.76 0.94 718,994.38

399,596.00

0.44

199,798.00 50

5年以上

4,810,317.40 3.16 4,810,317.40

5,023,717.40

5.53

5,023,717.40 100

合计

152,471,152.05 100 7,798,539.94

--

90,817,850.61

7,288,078.29 --

C.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客户名称2019.06.30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沈阳友邦置业有限公司

157,208.54 157,208.54

因法定代表人被逮捕,收回具有不确定性,故全额计提坏账李成洋

714,861.00 714,861.00

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北京健乐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96,910.00 96,910.00

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尔本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40,000.00 540,000.00

由于前期结算等原因尚未退回,经多次催收未

果,故全额计提坏账沈阳银基物资供应有限公司400,000.00 400,000.00

关联方北京丰尚时代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200,000.00 100,000.00

押金杭州舜煌贸易有限公司

810,000.00 810,000.00

无法与对方联系上,故全额计提坏账王新艳

174,000.00 174,000.00

已离职,无法联系上,故全额计提坏账鸡东奥宇烯碳石墨100,000.00 55,000.00

非关联方

投资有限公司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5,200,000.00 --

--

关联方其他往来款1,182,610.09 --

--

主要是公司员工小额备用金等合计

9,575,589.63 3,047,979.54

(续)

客户名称2018.12.31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沈阳友邦置业有限公司157,208.54 157,208.54

因法定代表人人被逮捕,收回具有不确定性,故全额计提坏账李成洋

714,861.00 714,861.00

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北京健乐运动器材有限公司96,910.00 96,910.00

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尔本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40,000.00 540,000.00

由于前期结算等原因尚未退回,经多次催收未

果,故全额计提坏账沈阳银基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400,000.00 200,000.00

关联方北京丰尚时代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200,000.00 20,000.00

押金杭州舜煌贸易有限公司810,000.00 810,000.00

无法与对方联系上,故全额计提坏账王新艳

174,000.00 174,000.00

已离职,无法联系上,故全额计提坏账鸡东奥宇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 55,000.00

非关联方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200,000.00 --

--

关联方其他往来款72,108.25 --

--

主要是公司员工小额备用金等合计

3,465,087.79 2,767,979.54

(2)坏账准备

项 目2018.12.31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06.30转回 转销坏账准备

65,150,727.92 1,247,539.847,078.19-- 66,391,189.57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19.06.30 2018.12.31往来款

204,836,261.4485,754,913.84

代偿款83,396,061.6682,176,469.79资金占用费4,200,000.00备用金1,037,698.233,779,671.91保证金、押金15,490,344.2513,732,229.25借款43,866,724.04其他1,246,750.194,283,303.66合计306,007,115.77237,793,312.49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客户名称

是否为关联方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连云港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

代偿款

450,000.00

1年以内

0.15

38,865,373.09

68,906,765.68

2-3年

22.52

40,000,000.00

3-4年

13.07

17,924,311.41

4-5年

5.86

成都民生银行 非关联方 往来款

55,694,445.52

1年以内

18.20

278,472.23

646,060.00

1-2年

0.21

6,460.60

成都万川物流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借款

39,620,000.00

1年以内

12.95

198,100.00

辽宁信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代偿款

1,851,544.44

1年以内

0.61

9,257.72

1,234,916.67

1-2年

0.40

12,349.17

20,159,016.67

2-3年

6.59

1,007,950.83

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非关联方

保证金

6,862,853.00

2-3年

2.24

343,142.65

456,609.00

3-4年

0.15

45,660.90

合计

253,806,522.39

82.94

40,766,767.19

5、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2019.06.30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开发成本

853,926,071.75853,926,071.75开发产品

388,259,120.73682,395.71387,576,725.02原材料

1,626,227.321,626,227.32库存商品

2,002,407.87535,869.031,466,538.84低值易耗品

261,886.32261,886.32

项目

2019.06.30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在产品

951,525.26951,525.26委托加工物资

0.000.00发出商品

1,910,779.311,910,779.31合计1,248,938,018.561,218,264.741,247,719,753.82(续)

项目

2018.12.31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开发成本

814,605,838.26-814,605,838.26开发产品

471,292,796.09682,395.71470,610,400.38原材料

978,197.75-978,197.75库存商品6,416,458.31535,869.035,880,589.28低值易耗品199,093.00-199,093.00在产品685,555.60-685,555.60委托加工物资

3,440.48-3,440.48发出商品

1,910,779.31-1,910,779.31合计1,296,092,158.801,218,264.741,294,873,894.06

(2)存货跌价准备

项 目 2018.12.31

本年增加金额 本年减少金额

2019.06.30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开发产品682,395.71 -------- 682,395.71库存商品

535,869.03 -------- 535,869.03合 计1,218,264.74 -------- 1,218,264.74

6、其他流动资产

款项性质 2019.06.30 2018.12.31预交个人所得税5,001.71485.24待抵增值税进项税

21,059,511.8015,573,281.28留抵房产税9,139,505.939,139,505.93预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49,063.2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0,000.0099,828.40合计30,453,082.7224,813,100.85注:留抵房产税系2013年本公司对地王国际花园和东方威尼斯项目以前年度转让车位征收的房产税进行汇算清缴,应退回房产税9,139,505.93元,公司缴清土地增值税前将申请税务局返还上述留抵房产税。

7、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2018.12.31

本年增减变动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

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一、联营企业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293,303,954.18

--

--

--

--

--

合 计293,303,954.18--

--

--

--

--

(续)被投资单位

本年增减变动

2019.06.30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联营企业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

4,401,582.91288,902,371.27 381,571,069.82合计--

--

4,401,582.91288,902,371.27 381,571,069.82

8、固定资产

项 目2019.06.30 2018.12.31固定资产

46,009,476.1147,982,190.67固定资产清理

----合 计

46,009,476.1147,982,190.67

(1)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①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年初余额

49,480,581.348,253,802.644,033,299.2061,767,683.18

、本年增加金额

0.0042,477.880.0042,477.88(

)购置

0.00

42,477.880.0042,477.88(

)在建工程转入

、本年减少金额

0146,340.008,946.00155,286.00(

)处置或报废

0146,340.008,946.00155,286.00

、年末余额

49,480,581.348,149,940.524,024,353.2061,654,875.06

二、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6,055,354.536,446,121.231,284,016.7513,785,492.51

、本年增加金额

1,444,540.17189,065.23372,979.842,006,585.24(

)计提

1,444,540.17189,065.23372,979.842,006,585.24

、本年减少金额

0139,023.007,655.80146,678.80(

)处置或报废0139,023.007,655.80146,678.80

、年末余额

7,499,894.706,496,163.461,649,340.7915,645,398.95

三、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金额

)计提

、本年减少金额

)处置或报废

、年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年末账面价值

41,980,686.641,653,777.062,375,012.4146,009,476.11

、年初账面价值

43,425,226.811,807,681.412,749,282.4547,982,190.67

9、在建工程

项 目2019.06.30 2018.12.31在建工程

2,076,923.072,076,923.07工程物资

----合 计

2,076,923.072,076,923.07

(1)在建工程明细

项目

2019.06.30 2018.12.31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10000吨超细活性碳项目

149,679.24

149,679.24

--

149,679.24

149,679.24

--

3000吨碳基催化载体材料项目

149,679.25

149,679.25

--

149,679.25

149,679.25

--

年产10000吨高纯超细活性碳材料建设项目

100,000.00

100,000.00

--

100,000.00

100,000.00

--

江苏烯碳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

52,769.81

52,769.81

--

52,769.81

52,769.81

--

pack生产线及相关配套

--

--

--

--

--

--

盘锦公司生产线改造

2,076,923.07

--

2,076,923.07

2,076,923.07

--

2,076,923.07

合计

2,529,051.37

452,128.30

2,076,923.07

2,529,051.37

452,128.30

2,076,923.07

(续)工程名称201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2019.06.30金额

其中:利息资

本化金额

转入

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余额

其中:利息资

本化金额

盘锦公司生产线改造

2,076,923.07

--

--

--

--

2,076,923.07

--

合计2,076,923.07

2,076,923.07

--

10、无形资产

项目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507,868.95507,868.95

2、本年增加金额

72,316.2072,316.20

(1)外购

72,316.2072,316.20

3、本年减少金额

----

(1)处置

----

4、年末余额

580,185.15580,185.15

二、累计摊销

1、年初余额

191,805.79191,805.79

2、本年增加金额

22,109.1222,109.12

(1)计提

22,109.1222,109.12

3、本年减少金额

----

(1)处置

----

4、年末余额

213,914.91213,914.91

三、减值准备

1、年初余额

----

2、本年增加金额

----

(1)计提

----

3、本年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年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366,270.24366,270.24

2、年初账面价值

316,063.16316,063.16

11、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2018.12.31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2019.06.30装修费

11,523,343.64 117,064.94183,038.03 11,223,240.67网络安装服务费56,711.62 183,038.03142,714.15-- 97,035.50合计

11,580,055.26 183,038.03259,779.09183,038.03 11,320,276.17

12、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2019.06.30 2018.12.31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减值准备3,057,163.50 12,228,654.003,259,597.5113,038,390.04可弥补亏损8,359,814.86 33,439,259.448,359,814.8633,439,259.44合计

11,416,978.36 45,667,913.4411,619,412.3746,477,649.48

13、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2019.06.30 2018.12.31抵押借款113,978,665.19

125,901,241.12保证借款

526,230,514.10

529,730,514.10合计

640,209,179.29655,631,755.22注1: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盘锦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油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5,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即2016.12.30-2017.11.10。借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及支付施工合同款。保证人: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6月30日,逾期未还的借款余额为3,400.00万元。注2: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人民币贷款展期合同》。双方在2016年11月23日签订了编号为(2016)沈银短贷字第000009号的《人民币短期贷款合同》,借款额度为7,800.00 万元,截止2017年11月17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同意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欠借款 7,600.00 万元予以展期。借款期限为361天,即2017.11.22-2018.11.19。展期固定利率为6.525%。保证人: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06月30日,逾期未还的借款余额为75,978,665.19元。注3: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

26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8.13-2019.7.31。年利率为5.8725%,借款用途为支付货款。

注4: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

24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8.13-2019.7.31。年利率为5.8725%,借款用途为支付货款。

注5: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额度总计为

9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8.24-2019.7.31。年利率为5.8725%,借款用途为支付货款。

注6: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额度总计为

7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8.23-2019.7.31。年利率为5.8725%,借款用途为支付货款。

注7: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额度总计为

5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8.13-2019.7.31。年利率为5.8725%,借款用途为支付货款。

注8:涉及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借款都是编号为SX121218001516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项下具体授信,并由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注9: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于2018年9月25日签订合同编号为SY2210120180028《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 7,5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即2018.9.25-2019.9.25。年利率为6.786%,借款用途为支付货款, 保证人: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担保期间:2018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18日。同时双方签订了编号为SY22(融资)20180010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有效期为1年,自2018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18日。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笔借款余额为70,500,000.00元。注10: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于2018年5月9日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10,074.00 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即2018.5.9-2019.5.8。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 保证人:黄远成,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担保期间均为:2018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8日。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笔借款已偿还完毕。注11:2018年12月27日,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取得借款38,000,000.00元,系抵押借款,借款期限自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9月20日,年利率8.00%。借款用途:流动资金借款,本贷款由沈阳皇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盘锦中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注12:2016年1月7日,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贷款50,000,000.00元,系任子杰委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向本公司发放;已签署了编号“公委贷字第ZH1600000001158号”《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0月8日,年利率为10%。本贷款由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范志明提供担保;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还借款本金5,269,485.90元,期末借款本息余额44,730,514.1元(已逾期,逾期后年利率为15%)。注13:2015年,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润丰”)发放的借款400,000,000.00元;已签署了编号“润丰财富(借)2015-11-001字号”《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5年11月4日至2016年5月4日,年利率为10%(展期后为20%)。2016年5月4日,银基集团代本公司偿还了50,000,000.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350,000,000.00元,由银基集团、范志明、王大明、刘成文提供了担保。同时借款合同约定:“沈阳国用(2010)第0198号”土地解押后,应利用该解押土地进行融资或转让,融资或转让获得的款项优先偿还本借款;公司在取得借款5个月内未能利用上述土地进行有效融资或转让,北京润丰有权作为该土地的抵押权人进行登记。本公司已向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出“延期还款(承诺)申请书”并获得同意,借款延期至2017年5月30日前偿还。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逾期未还的借款余额为350,000,000.00元。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借出单位名称 借款年末金额

合同情况

备注开始日期 终止日期 年利率盘锦市商业银行辽油支行34,000,000.002016/12/30 2017/11/10

月利率

0.68875%

已判决,贷款银行胜诉。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75,978,665.192016/11/23 2017/11/17年利率6.525%

延期至2018年11月19日,

截至2019年06月30日尚未

归还。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任子杰委托贷款)

44,730,514.102016/01/08 2016/10/08 10%已判决,贷款方胜诉。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50,000,000.002015/11/04 2016/05/04

10%(展期后

为20%)

延期至2017年5月30日,截至2019年06月30日尚未归还。合计

504,709,179.29

14、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2019.06.30 2018.12.31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6,706,438.44121,631,929.01合 计

96,706,438.44121,631,929.01

(1)应付票据

种 类

2019.06.30 2018.12.31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

合 计 --

--

(2)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2019.06.30 2018.12.31工程采购款21,959,334.4520,279,189.50货款

41,062,422.8655,525,687.26违约金

32,062,500.0032,062,500.00咨询费

1,521,666.3913,689,552.25其他

100,514.7475,000.00合 计

96,706,438.44121,631,929.01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债权人名称 期末余额 未支付的原因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27,626,958.33

诉讼上海岐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5,130,000.00

三方债权债务冲抵南通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07,687.06

尚未结算完的工程项目款黑龙江奥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80,270.00

未支付货款辽宁五星建设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33,558.68

尚未结算完的工程项目款

深圳市典名科技有限公司240,000.00

未支付设备款合计34,918,474.07

15、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2019.06.30 2018.12.31销售车位款

5,720,000.006,811,800.00货款

2,758,582.342,602,634.34销售房款

567,918,889.75397,041,341.65租金

220,000.00220,000.00合 计

576,617,472.09406,675,775.99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账款:

债权人名称 期末余额 未支付的原因邵永新9,996,400.00

项目

未交付钟碧锋5,000,000.00

未交付沈阳市木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403,544.30

未交付马爱萍3,203,760.00

未交付杨敬党3,120,960.00

未交付合计

24,724,664.30

16、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2018.12.31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2019.06.30

一、短期薪酬

3,219,119.2710,263,976.2811,758,442.03 1,724,653.52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7,383.48820,439.41819,947.44 27,875.45

三、辞退福利

-628,488.04616,521.29 11,966.75合 计3,246,502.7511,712,903.7313,194,910.76 1,764,495.72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2018.12.31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2019.06.30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161,413.059,091,209.8510,624,499.11 1,628,123.79

二、职工福利费

-253,757.23221,999.23 31,758.00

三、社会保险费

15,505.69404,021.45403,051.95 16,475.19

项目2018.12.31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2019.06.30其中:医疗保险费

14,162.10355,616.15354,551.46 15,226.79工伤保险费

580.7730,989.4731,287.87 282.37生育保险费

762.8217,415.8317,212.62 966.03

四、住房公积金

7,807.00498,962.33492,866.32 13,903.01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4,393.5316,025.4216,025.42 34,393.53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合计3,219,119.2710,263,976.2811,758,442.03 1,724,653.52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2018.12.31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2019.06.30

1、基本养老保险

26,367.08 797,897.18797,566.49 26,697.77

2、失业保险费

1,016.40 22,542.2322,380.95 1,177.68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27,383.48 820,439.41819,947.44 27,875.45

17、应交税费

项目2019.06.30 2018.12.31增值税

2,780,752.395,092,235.12营业税

7,960,361.193,448,878.24企业所得税

3,997,249.924,059,860.19个人所得税

6,884,825.666,915,354.60城市维护建设税1,040,506.591,400,840.93教育费附加772,819.63605,577.68地方教育费附加

53,354.36328,544.25印花税

71,532.7771,549.67土地使用税

18,266.7018,266.70土地增值税

77,014,147.2181,753,304.82房产税

11,052,810.7111,052,810.71契税

18,648,757.3818,648,757.38水利建设基金

-4,579,627.45其他

-40.00合计130,295,384.51137,975,647.74

18、其他应付款

项目

2019.06.30 2018.12.31应付利息

245,536,016.64283,859,521.57应付股利708,660.13708,660.13其他应付款

876,298,670.00848,396,081.32合 计

1,122,543,346.771,132,964,263.02

(1)应付利息

项目

2019.06.30 2018.12.31短期借款应付利息245,536,016.64283,859,521.57合计

245,536,016.64283,859,521.57截止2018年12月31日,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贷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任子杰委托贷款)

13,798,635.51

已判决,贷款人胜诉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23,805,555.55

延期至2017年5月30日,截至2019

年06月30日尚未归还。盘锦市商业银行辽油支行

259,429.16

已判决,贷款人胜诉海佑财富(上海)投资有限公司4,033,333.33

资金紧张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2,770,554.88

资金紧张合计244,667,508.43

(2)应付股利

项 目

2019.06.30 2018.12.31普通股股利

708,660.13

407,991.53

合 计

708,660.13

407,991.53

(3)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2019.06.30 2018.12.31往来款

336,285,553.68422,004,494.08服务费

105,831,442.843,457,162.84

借款

223,469,955.40201,526,001.00车位款

29,191,497.0029,691,497.00装修费--8,494.03补偿款172,000,000.00172,000,000.00代偿款4,749,058.005,712,531.00罚款

----其他

3,968,163.084,640,120.68诉讼费

503,000.008,176,010.00保证金

300,000.001,179,770.69合计

876,298,670.00848,396,081.32

(4)截至2019年06月30日,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 目2019.06.30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沈河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172,000,000.00

土地情况未确定杭州福远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223,394,954.40

资金紧张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88,996,700.00

与对方诉讼中合 计484,391,654.40

19、预计负债

项 目 2019.06.30 2018.12.31 形成原因辽宁省地方税务局87,648,616.2276,932,860.54土地增值税、契税滞纳金合 计

87,648,616.2276,932,860.5420、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2019.06.30 2018.12.3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收利息

23,302,819.76

5,825,704.94

23,302,819.76

5,825,704.94

合 计 23,302,819.76

5,825,704.94

23,302,819.76

5,825,704.94

21、股本

项目 201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06.30股本

1,154,832,011.00

--

--

1,154,832,011.00

22、资本公积

项 目

201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06.30股本溢价68,285,361.08

--

--

68,285,361.08

其他资本公积-3,921,777.39

--

--

-3,921,777.39

合 计64,363,583.69

--

--

64,363,583.69

23、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2018.12.31

本年发生金额

2019.06.30本年所得税前

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费用

税后归属于母

公司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0,528,800.00 --

--

--

--

-- 70,528,800.00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0,528,800.00 --

--

--

--

-- 70,528,800.00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70,528,800.00 --

--

--

--

-- 70,528,800.00

24、盈余公积

项目2018.12.31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2019.06.30法定盈余公积116,131,245.94 --

--

116,131,245.94

合 计116,131,245.94 --

--

116,131,245.94

25、未分配利润

项目2019.06.30 2018.12.31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615,976,966.98-431,217,725.5调整 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42587396.69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615,976,966.98

-388,630,328.8加:调整前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5,071,888.04

-227,346,638.0调整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调增+,调减-)

--调整后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071,888.04-227,346,638.0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应付普通股股利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调整前期末未分配利润

--调整期末未分配利润

--调整后期末未分配利润-671,048,855.02-615,976,966.9

2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 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主营业务

132,173,677.48 90,821,513.291,300,224,460.221,149,133,755.80其他业务

84,473.01 17.022,473,173.562,062,842.41合 计

132,258,150.49 90,821,530.311,302,697,633.781,151,196,598.21

27、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营业税

-68,144.50-2,000.00城市维护建设税

422,926.33856,955.60教育费附加

181,254.14421,002.55地方教育费附加

120,836.09293,501.99印花税

134,125.40289,200.97房产税15,745.0215,745.02土地使用税

1,290,354.161,271,925.48土地增值税

2,507,058.460.00车船使用税5,760.00400.00其他

280.00280.00合计

4,610,195.103,147,011.61

28、销售费用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职工薪酬

1,750,870.552,022,214.83交通费

34,433.0012,796.64通讯费

2,999.15179.78招待费

4,657.00177,032.66差旅费

27,448.2654,577.24办公费

907,380.88167,355.34广告费

1,020,879.262,045,285.36

印刷费

123,207.540.00策划费

501,106.2275,425.57服务费

510,173.0718,042,927.76促销活动费

200,000.0055,900.00过户费

0.007,676.85搬运费

72,303.0079,297.17修理费16,069.0648,290.34其他

81,739.7527,944.82合 计

5,253,266.7422,816,904.36

29、管理费用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办公及招待费

2,642,309.993,540,852.37职工薪酬

7,788,846.4510,857,167.28水电、物业及租赁费

859,754.032,131,428.30税费

244.0016,320.33维修费

1,643,887.89636,305.04中介费

396,623.382,980,567.05折旧与摊销

558,945.041,647,334.54车辆交通费

489,909.02445,669.60诉讼费

220,402.12473,981.07宣传设计费

0.00647,730.00券商服务费

0.00133,091.65咨询服务费1,774,341.963,546,124.90通讯费

62,958.9862,608.55差旅费

315,366.51974,738.67董事会费

0.0047,622.00质量费

0.0037,831.29其他

554,837.813,449,842.81合 计17,308,427.1831,629,215.4530、研发费用

项 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研发支出-费用化713,182.811,989,966.31合 计

713,182.811,989,966.31

31、财务费用

项目2018年度 2017年度利息费用

55,598,919.6265,052,674.58减:利息收入

80,049.2648,057.59手续费支出

32,646.4450,727.14其他

7,000.00-500,000.00合 计

55,558,516.8064,555,344.13

32、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坏账损失

1,075,835.773,654,204.50存货跌价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合 计

1,075,835.773,654,204.50

33、其他收益

项 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政府补助2,583,500.0040,000.002,583,500.00合 计2,583,500.0040,000.002,583,500.00计入当期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与收益相关:

市级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00.00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集成互联1,700,000.00--软件投入300,000.00--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区经设备补贴)331,000.00--双创平台支撑费52,500.00--先进碳材料产业科技专项资金--40,000.00合 计

2,583,500.0040,000.00

34、投资收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401,582.91-4,401,582.91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其他

-7,494.62合 计

-4,409,077.53-4,401,582.91

3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合 计--

--

36、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2,705.07---2,705.07合 计-2,705.07---2,705.07

37、营业外收入

项 目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184,460.97184,460.97招投标资料费

11,100.006,500.0011,100.00其他

0.0313,116.490.03合 计195,561.0019,616.49195,561.00

38、营业外支出

项 目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

金额滞纳金

10,717,018.519,563,837.9310,717,018.51补偿及赔偿款

132,768.00269,888.67132,768.00诉讼费

158,531.15308522158,531.15违约金

28,200.0028,200.00罚款支出

2,260.00839,701.002,260.00其他8,820.861,249.918,820.86

合 计

11,047,598.5210,983,199.5111,047,598.52

39、所得税费用

项 目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当期所得税费用242,961.262,554,207.98递延所得税费用202,434.01-913,551.13合 计

445,395.271,640,656.8540、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往来款41,983,516.13245,464,509.30利息收入80,005.0848,057.59保证金2,241,300.00680,000.00补助收入2,583,500.0040,000.00其他

1,067,845.7085,474.78合计

47,956,166.91246,318,041.67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往来款114,095,814.02140,746,076.22销售费5,032,275.274,082,600.98办公费及招待费3,267,876.638,539,445.26水电费租赁费及物业费2,056,420.894,775,472.87审计等中介费1,115,900.005,116,640.33诉讼费1,809,936.941,951,658.07银行手续费40,745.3050,727.14其他5,310,343.969,594,762.60合计

132,729,313.01174,857,383.47

4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56,208,519.61 6,742,566.43加:资产减值准备1,075,835.77 3,654,204.5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006,585.24 2,942,940.43无形资产摊销

22,109.12 43,820.48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59,779.09 846,583.26资产处置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705.07 0.00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00 0.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55,598,919.62 65,052,632.81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409,077.53 4,401,582.91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02,434.01 -913,551.13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0.00 0.0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7,154,140.24 305,767,761.08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2,120,575.44 -854,468,191.53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92,432,332.88 582,471,960.44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834,823.52 116,542,309.6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89,607,951.63 25,509,040.88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4,083,673.07 20,161,399.36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5,524,278.56 5,347,641.52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一、现金

89,607,951.6325,509,040.88其中:库存现金26,205.9584,757.8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89,576,099.8425,418,637.1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5,645.845,645.84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存放同业款项

----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9,607,951.6325,509,040.88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4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项 目 年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货币资金-银行存款933,109.82因账户冻结、止付使用受限存货

542,336,670.84

因抵押、担保、查封受限合 计543,269,780.66

43、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市级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00.00

其他收益

200,000.00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集成互联1,700,000.00

其他收益

1,700,000.00软件投入300,000.00

其他收益

300,000.00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区经设备补贴)331,000.00

其他收益

331,000.00双创平台支撑费52,500.00

其他收益

52,500.00合计

2,583,500.002,583,500.00

(2)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情况

无。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川蜀溢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10日,是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3MA66G2LY8E,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仓储、装卸、物流、农业技术、新能源、建筑、化工、贸易等。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从2019年度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北京烯碳石墨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2月28日完成注销,本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天津银基贸易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3月19日完成注销,本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直接 间接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沈阳 沈阳 房地产开发、销售100%

投资设立沈阳银基东方威尼斯房产销售有限公司 沈阳 沈阳 房地产销售

100%

投资设立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 沈阳

新材料开发、销售、技术咨询等

100%

投资设立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宁波 宁波 贵金属贸易等

100%

投资设立碳基(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注1) 上海 上海 未开展经营活动

100%

投资设立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

100%

投资设立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 海城 海城

耐火材料、滑石、矿产品、建材、钢材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连云港

连云港

碳新材料技术研发、转让等80%

20%

投资设立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连云港

连云港

碳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

90%

10%

投资设立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常州 常州

石墨烯及产品、碳材料的技术开发等

90%

10%

投资设立沈阳银基矿业有限公司 沈阳 沈阳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矿产信息咨询

100%

投资设立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盘锦 盘锦

动力电池、石墨烯新材料、碳纤维新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

51%

投资设立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先进碳材料、石墨新材料的技术研发等

100%

投资设立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 常州

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石墨烯电池的研发等

90%

投资设立福建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泉州 泉州

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系统集成

90%

投资设立沈阳万丽房地产有限公司 沈阳 沈阳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工程施工

100%

投资设立

四川蜀溢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遂宁 遂宁

供应链管理、仓储、装卸、物流、农业技术、新能源、建筑、化工、贸易等 100% 投资设立注:①碳基(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7月8日完成注销。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的持

股比例

2018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2018年向少数股东分派的股利

2018年少数股东权益余额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9.00%

-960,241.93-- -18,335,118.43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

-176,383.73-- -1,464,452.55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的持

股比例

2018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2018年向少数股东

分派的股利

2018年少数股东权益余额福建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

-5.91-- -49.68合计

-1,136,631.57-- -19,799,620.66(续)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2017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2017年向少数股东分派的股利

2017年少数股东权益余额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9.00%-4,819,802.49-- -17,374,876.50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1,054,642.06-- -1,288,068.82福建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43.77-- -43.77合计

-5,874,488.32-- -18,662,989.09

(3)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2019.06.30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1,760,272.07 30,041,911.9051,802,183.9750,610,864.83-- 50,610,864.83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731,818.45 31,406,712.4777,138,530.9218,996,248.78-- 18,996,248.78福建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62.29 --562.291,000.00-- 1,000.00(续)子公司名称

2018.12.31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1,760,272.07 30,041,911.9051,802,183.9752,610,864.83-- 52,610,864.83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3,816,002.97 33,227,447.9477,043,450.9118,421,748.32-- 18,421,748.32福建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3.23 --503.231,000.00-- 1,000.00(续)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959,677.41-1,959,677.41--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905,227.44-1,763,837.29-1,763,837.29-1,459,478.01福建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9.06-59.06-59.06

(续)

子公司名称

上年同期发生额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101,167.19-5,101,167.19 5,031.67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9,243,237.44-6,079,630.14-6,079,630.14 -7,653,617.36福建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 间接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海城 海城 镁矿石开采、耐火材料生产

40.00

权益法常州烯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1)

常州 常州

注销中注1:常州烯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未实际经营,未实缴出资,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八、 关联方及其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母公司对公司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公司

的表决权比例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 投资管理

11,470.00

9.39%

9.39%

注:本公司的母公司的控股股东是远成集团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黄远成。

2、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

详见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公司关系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常州烯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1) 联营企业(注销中)注1:常州烯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未实际经营,未实缴出资,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魏超文 董事长、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万江明 董事黄源 董事张海军 董事赵跃强 董事余为梁 监事会主席张华龙 监事姚志华 职工监事陈宜新 总经理代财务总监孟江波 副总经理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前联营企业(已转让,未办理过户)江苏丽港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对其有重大影响海城硕益耐火材料经贸有限公司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盘锦中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持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深圳市锐拓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持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持福建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广东世阳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江苏成润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上海远益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远成集团乐山西部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远成集团遂宁西部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云南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西藏世阳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福建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黑龙江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远成集团成都世阳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辽宁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上海远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远成集团成都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天津远成畅达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四川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石家庄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新疆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

陕西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北京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广东远成快运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昆明远成运输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湖北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济南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安徽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上海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乐山远益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云南远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成都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远成集团广元川北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天津远成世阳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金华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远成快运(上海)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远成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甘肃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宁波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贵州世豪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山西世豪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内蒙古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海南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宁夏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河南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吉林省世豪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江西世豪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江西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广西世阳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青海世豪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江苏远成投资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湖南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远成集团重庆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远成储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杭州远成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宁波远成畅达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

南京远成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金华世豪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湖北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广西世豪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海南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四川远成运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安徽远成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甘肃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江西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福州远成运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重庆世阳运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贵州大远成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云南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中山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深圳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福建世阳运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宁夏远成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青海远成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陕西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湖南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新疆远成世阳运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青岛远成宏大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河南世阳运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北京远成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天津远成世豪运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河北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山东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山西远成世豪运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内蒙古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辽宁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吉林省宏川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黑龙江省英迈运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西藏豪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苏州世豪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烟台远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

大连豪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漯河宏川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徐州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南通世豪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佛山世阳运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翼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四川远成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世冠贸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世阳投资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豪阳投资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眉山市彭山区远成现代生态农庄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乐山远成文旅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遂宁鑫鹏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遂宁恒阔置业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四川豪阳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遂宁晋佳置业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遂宁和鑫置业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造集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玖翊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玖擎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镇江造集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运桐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造集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山东黄河三角洲石油化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遂宁远成置业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袍商实业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川之骄子(上海)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温州远成畅达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常州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远成快运(昆山)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东莞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潍坊远成国际智慧物流城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注:以上系以2018年12月31日为时点披露公司主要关联方。但在披露关联方交易时,是以业务发生时是否为本公司关联方进行确认。

5、关联方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无。

(2)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主债务到期日

担保起始日担保终止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2200万2019.8.8 2018.8.9 2021.8.8否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500万 2019.8.8 2018.8.9 2021.8.8 否深圳立基盛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5000万反担保(注1)

2016.12.30 2017.11.11 2019.11.10否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600万2018.11.19

2017.11.22 2018.11.14否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8.11.14 2020.11.13否沈阳皇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盘锦中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00万2019.9.30 2019.11.9 2021.11.9否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范志明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万

已偿还5269485.9

2016.10.8 2016.1.8 2018.10.8否范志明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万本金已还清

2015.12.17 2018.6.16否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万2017.4.7 2017.4.6 2019.4.6否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万2016.9.28 2016.9.28 2018.9.28否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万2017.4.6 2017.4.6 2019.4.6否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万2017.4.13 2017.4.13 2019.4.13否香港中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担保以及其持有中国宝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质押担保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万2017.6.28 2017.6.28 2019.6.28否范志明、王大明、刘成文、银基烯碳新材料集40000万

2016.6.20 2015.11.4 2018.5.4否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团股份有限公司 已偿还5000万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500万2016.12.30 2013.12.30

借款人归还本金及利息止

否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7600万2017.4.14

2017.4.15 2019.4.14否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5.12

宁波杭州湾还清为止

否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00万2019.9.25 2019.9.25 2021.9.25否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黄远成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74万2019.5.8 2018.5.9 2019.5.8是注1:鉴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与盘锦市商业银行辽油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6年盘商油保字第058206号,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6年盘商油贷字第058号,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深圳市立基盛科技有限公司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于2016年12月30日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收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3)关联方资金往来

关联方 本期 说 明拆入: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计利息拆出: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19,000.00 不计利息

(4)其他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8年度 2017年度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购买黄金交易费

67,234.82 153,601.01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房租

-- 256,940.50沈阳银基控股有限公司 物业费

-- 476,252.70合计

67,234.82 886,794.21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会计科目关联方

2019.06.30 2018.12.31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预付账款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104,700.00--104,700.00 --

其他应收款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127,281,077.0938,865,373.09126,831,077.09 38,415,373.09其他应收款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5,200,000.00--5,200,000.00 --其他应收款

江苏丽港稀土材料有限公司580,996.00290,498.00580,996.00 290,498.00其他应收款

沈阳银基物资供应有限公司400,000.00400,000.00400,000.00 200,000.00其他应收款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9,723.031727.23114,000.00 570其他应收款

张小猛1,962.00--1,962.00 --其他应收款

姚志华50,000.00--49,999.76 --其他应收款

陈宜新187,571.00---- --其他应收款

黄源27,217.40---- --合计

134,063,246.5239,557,598.32133,282,734.85 38,906,441.09

(2)应付项目

会计科目 关联方2019.06.30 2018.12.31应付账款 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59,689,458.33 80,689,458.33其他应付款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2,547,025.52 213,366,025.52其他应付款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88,996,700.00 88,996,700.00其他应付款 盘锦中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2,712,980.09 12,712,980.09其他应付款 深圳华控赛格科技有限公司

951,000.00 951,000.00其他应付款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530,500.00 500,000.00其他应付款 沈阳银基国际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凯宾斯基饭店

-- 1,269.26其他应付款 黄源

4,865.00 4,465.00其他应付款张华龙

1,660.00 --合计

375,434,188.94 397,221,898.20

九、承诺及或有事项

1、承诺事项

2013年12月18日,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置业与沈阳市沈河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征收富民桥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沈阳国用(2010)第0198号地块,如果该宗土地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在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成功交易,则该协议自动解除。公司已收到征地补偿款项1.9亿元,但在2015年、2018年分别退还1300万元、5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余额为1.72亿元列入其他应付款。由于此次拟被征收地块其中包含占地面积158,603.89平方米的地块为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7,600万元贷款抵押物,银基置业承诺:在沈阳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沈河区政府就该宗土地签订征收协议前,本公司解除全部该宗土地上的抵押,取得该宗土地完整权利。

2、或有事项

(1)2016年4月,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香港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与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带采购货物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代为采购货物并另行签订《购销合同》、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前述委

托采购业务产生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事宜。此外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与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另行签订《最高额股票质押担保合同》,约定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股票代码:000511)的1000万股票及其派生权益对前述《股票质押式带采购货物合作框架协议》及《购销合同》项下产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股票质押担保,担保合同担保期限为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合同生效后,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按照《框架协议》及另行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代采购货物,并向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交付了货物,但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未依约及时向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支付采购货款,截止2017年4月19日尚欠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货款77,208,994.25元,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向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催告函》,要求支付前述拖欠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担保责任。

2018年5月28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7)浙02民初627号的民事判决书,①被告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需向原告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7,081,628.12元,并支付自2016年8月20日起至上述货款付清之日止以7,600万为基数按每日0.05%计取的违约金。②被告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追偿。③原告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有权对被告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票(股票代码000511)享有质权;以依法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在原告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实现质权后,被告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向被告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追偿。④驳回原告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2018年11月27日,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与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了《和解协议》。若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不能按《和解协议》约定的条款进行偿还,则香溢通联有权要求立即恢复本案判决的强制执行且在本案执行中直接追加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

(2)2015年12月公司取得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本公

司发放的贷款50,000,000.00元;已签署了编号“华兴深分战一委贷字第20151216001001号”《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5年12月17日至2016年10月8日,年利率为6%,本贷款由范志明提供担保。2016年本公司偿还了45,000.00元。上述款项到期后,本公司已向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延期还款(承诺)申请书”并获得同意,借款延期至2017年6月17日前偿还。2017年7月6日,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其全资子公司达孜中润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取上述款项,2017年9月25日,公司支付49,767,416.92元至达孜中润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但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未收到上述款项。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笔委托贷款已经逾期。

(3)2016年,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为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盘锦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油支行申

请的1年期人民币5,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担保余额3,400万元,该借款已经逾期。

十、诉讼事项

(1)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普沛、李斌、狄建廷公司增资纠纷一案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0日出具了(2018)最高法民终393号民事判决书,此为终审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情况: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9日出具了(2015)苏商初字第000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1.5亿元,并支付该1.5亿元自2013年11月1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2)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李斌、李普沛、狄建廷追偿权纠纷一案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①主张代偿的本息;

②主张代偿期间的利息(暂按照公司向金融机构中金保理的借款利率15%计息,暂计算至2018年1月9日)5,202,287.61

元。合计41,105,920.29元。

(3)杭州福远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银

基置业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4日出具了(2018)浙0102民初230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12,823,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11日出具了(2018)浙0102民初2307号民事调解书,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17日出具了(2018)浙01民初1003号、(2018)浙01民初1004号、(2018)浙01民初1005号、(2018)

浙01民初1006号民事调解书。

原告杭州福远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向受理法院申请保全了被告名下银行账户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沈阳市银河丽湾147套房产)。2018年7月24日,原告杭州福远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杭州林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补充协议》。协议中约定,双方应于2019年1月1日就条款约定的条件进行结算,若被告在2018年12月31日完成双方约定的还款进度,则原告放弃对逾期期间罚息的主张,如未到完成约定的还款金额,则需按照原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利率和罚息计算和支付本息。

(4)任子杰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范志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川01民初864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任子杰于2018年4月2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24日出具了(2018)川01执950号报告财产令、2018年4月25日出具了(2018)川01执950号执行通知书,责令:①被申请执行人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任子杰归还借款本金49,730,514.10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自2016年10月21日起至本金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②被申请执行人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任子杰支付律师费30万元;③被申请执行人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范志明对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一审判决情况: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10日出具了(2017)川01民初8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被告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任子杰归还借款本金49,730,514.10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自2016年10月21日起至本金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②被告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任子杰支付律师费30万元;③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范志明对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④驳回原告任子杰的其他诉讼请求。

(5)隋喜民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1日出具了(2018)辽0103民初90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给付隋喜民逾期交房违约金127,689.23元;②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从2014年4月14日起至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以5,625,076.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计收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0%计算;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6)李桂清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1日出具了(2018)辽01民初9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李桂清的全部诉讼请求。

(7)杨小娟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1日出具了(2018)辽01民初4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许原告杨小娟撤回起诉。

(8)梁迎春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1日出具了(2018)辽01民初3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梁迎春的全部诉讼请求。

(9)朱金生、王玲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沈阳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谷意志、李迎园侵权责任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4日出具了(2017)辽0103民初166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被告谷意志、李迎园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朱金生、王玲漏水损失13,350.00元;②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朱金生、王玲漏水损失21,360.00元;③被告沈阳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朱金生、王玲漏水损失5,340.00元。

(10)王波、荀旭明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23日出具了(2017)辽0103民初18197号调解书,调解书内容如下:①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前给付原告王波、荀旭明逾期办证违约金35,799.00元(该金额计算至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1日以后的违约金,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条件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给付;②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为原告王波、荀旭明提供办理所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相关手续。

(11)肖涵、冯溯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23日出具了(2018)辽0103民初1720号调解书,调解书内容如下:①被

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前给付原告肖涵、冯溯逾期办证违约金36,232.00元(该金额计算至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1日以后的违约金,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条件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给付;②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为原告肖涵、冯溯提供办理所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相关手续。

(12)闫敏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4日出具了(2018)辽0103民初3981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①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内给付原告闫敏逾期办证违约金28,839.00元(该金额计算至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24日以后的违约金以实际办理不动产权证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给付;②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前为原告闫敏提供办理所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相关手续。

(13)刘晶、黄朝华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4日出具了(2018)辽0103民初5811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①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刘晶、黄朝华逾期办证违约金20,856.00元(违约金自2016年7月26日,按已付购房款的日十万分之二,暂计算至2018年10月24日),自2018年10月25日起至办理完成不动产初始登记的批复之日止的逾期办证违约金,按双方合同约定标准计算;②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为原告刘晶、黄朝华提供办理所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相关手续。

(14)其他

A.上诉人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油支行、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28日作出的(2017)辽11民初53号民事判决,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0日出具了(2018)辽民终4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B.上诉人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李斌、李普沛、狄建廷因与被上诉人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辽01民初281号民事判决,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4日出具了(2018)辽民终2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李斌、李普沛、狄建廷撤回上诉。终审判决已生效。

C.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辽01民初865号民事诉讼案件应诉通知书。法院已受理陈海永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D.原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向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告分别为李文颖、陈浩东、钟碧锋、郭咏笑,事由:拖欠购房款。

E.原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向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告王会琴、吴连孚,事由:

断贷。2018年11月6日原告收到皇姑区法院于2018年10月23日收到的一审判决书,内容如下:一、被告王会琴、吴连孚偿还原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执行款1,263,239.38元;二、被告王会琴、吴连孚偿还原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执行款本金1,200,000.00的利息,自2017年12月4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被告王会琴、吴连孚偿还原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执行款本金63,239.38元的利息,自2017年12月1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397.00元,公告费700.00元,由被告王会琴、吴连孚承担。判决书经公告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将申请强制执行。

F.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支行于2017年11月起诉宋廷杰、马志云、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案,因购房按揭贷款人宋廷杰未按时偿还贷款,马志云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作为阶段性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于2017年12月13日开庭审理。2018年3月19日公司收到法院判决书,判决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和马志云对上述银行贷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并扣划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在广发浑南支行开立的国电共管账户存款355,272.95元。

G.原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起诉宋廷杰追偿权纠纷案,原告主张被告承担原告代被告宋廷杰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等费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收回房屋。

H.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路支行于2017年12月起诉杨帅、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案,因购房按揭贷款人杨帅未按时偿还贷款,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作为阶段性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于2017年12月18日开庭审理。2018年法院判决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和马志云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I. 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于2017年6月9日起诉王芳、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要求贷款人王芳一次性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承担阶段性保证责任。经过沈河区人民法院调解,被告王芳已与银行达成新的还款计划,被告王芳将于一个月内一次性归还剩余全部欠款,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2017年12月18日当庭以调解结案,并制作送达调解书。2019年3月27日收到沈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2019)辽0103执399号,

责令被告自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承担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J.都田彦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经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审查,作出了沈劳人仲字【2017】763号仲裁裁决书和沈劳人仲字【2017】763号(终)。原告都田彦不服沈劳人仲字【2017】763号仲裁裁决书,向沈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12月26日公司接到法院传票,通知2018年1月24日9点开庭审理。2018年9月29日公司收到(2017)辽0103民初18863号一审判决书:一、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经济赔偿金27,352.35元;二、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佣金20,599.00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上诉,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期间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都田彦撤回其他仲裁申请。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截止至2018年10月底,双方已全部履行完毕,再无其他纠纷。

K.2013年12月30日,连云港市润财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告)、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被告,简称“丽港公司”)与本公司共同签订《投资协议》,约定连云港市润财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债权方式出借丽港公司500万元,在出借资金转为丽港公司普通股权之前,丽港公司需按照8%支付利息。如果违约全部利息按照每月千分之15计算。投资期限为三年,本公司对该债权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现投资期已届满该债权没有转换为股权,丽港公司也至今未偿还本息。原告起诉要求被告丽港公司偿还本息及律师费合计631.5万元,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公司于2017年8月2日收到海州区法院寄来的(2017)苏0706民初408号判决书,判决被告丽港公司支付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的利息为130万元,自2017年1月1日起的利息按月利率千分之十五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律师费15,000.00元。被告本公司承担上述款项连带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56,010.00元,保全费5,000.00元,共计61,010.00元(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连带负担。2017年8月14日本公司向海州区法院邮寄了民事上诉状,2017年11月2日本公司收到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应诉通知书和传票,通知2017年11月17日上午9点开庭审理。丽港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向二审法院提交撤回上诉申请,2018年1月2日本公司接到连云港市中法寄来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丽港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书自该终审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L.截至2018年4月26日止,本公司持有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由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依据(2017)苏0706民初408号700万人民币股权依然在冻结中。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2019年4月28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2015年4月16日,本公司与融川公司签署《资产包转让合同》,将包括丽港公司40%股权一并转让予融川公司,转让总价206,184,547.30元。截至2015年11月,本公司已全部收到上述款项。2015年4月27日,丽港公司以增资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本公司,将本公司持有的丽港公司40%股权冻结,致使本公司与融川公司签署的《资产包转让合同》中的股权无法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仍为丽港公司的工商登记股东。

十三、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019.06.30 2018.12.31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213,518,720.00

213,518,720.00

合 计213,518,720.00

213,518,720.00

(1)应收账款按风险分类

类 别

2019.06.30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13,518,720.0099.91--0.09 213,518,720.00

类 别

2019.06.30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其中:账龄组合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0,000.000.09200,000.00-- --合 计

213,718,720.00100200,000.000.09 213,518,720.00(续)

类 别

2018.12.31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13,518,720.0099.91--0.09 213,518,720.00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其中:账龄组合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0,000.000.09200,000.00-- --合 计

213,718,720.00100200,000.000.09 213,518,720.00

(2)按欠款方归集的2019年06月30日期末余额大额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是否为关联方

期末余额 账 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关联方

204,518,720.00

1-2年 95.7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关联方

5,000,000.00

1-2年 2.34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

4,000,000.00

1-2年 1.87 --杜杰非关联方

200,000.00

5年以上 0.09 200,000.00

合计

213,718,720.00

100 200,000.00

2、其他应收款

项目 2019.06.30 2018.12.31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1,046,948,769.201,083,569,052.21

合 计

1,046,948,769.201,083,569,052.21

(1)其他应收款按风险分类

类 别

2019.06.30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005,744,209.16

92.16

42,820,670.09

4.26

962,923,539.07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84,229,636.79

7.72

1,338,211.82

1.59

82,891,424.97

其中:账龄组合

84,229,636.79

7.72

1,338,211.82

1.59

82,891,424.9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307,805.16

0.12

174,000.00

13.30

1,133,805.16

合 计

1,091,281,651.11

100.00

44,332,881.91

4.06

1,046,948,769.20

续:

类 别

2018.12.31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103,905,070.73

97.94

42,370,670.09

3.84

1,061,534,400.64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2,859,892.54

2.03

1,028,132.80

4.25

21,831,759.74

其中:账龄组合

22,859,892.54

2.03

1,028,132.80

4.25

21,831,759.74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76,891.83

0.03

174,000.00

48.94

202,891.83

合 计

1,127,141,855.10

43,572,802.89

3.86

1,083,569,052.21

A. 年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客户名称

2019.06.30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464,609,447.21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277,367,387.00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沈阳银基矿业有限公司

161,789,429.61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56,359,078.34

39,186,373.09

69.53

根据律师意见及代偿、往来可

收回情况综合判断计提沈阳银基威尼斯房产销售有限公司

29,239,845.00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12,744,725.00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辽宁天辰物流有限公司

3,634,297.00

3,634,297.00

100.00

询证函无法回函合计

1,005,744,209.16

42,820,670.09

(续)

客户名称

2018.12.31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464,609,447.21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277,367,387.00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171,551,773.39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8,848,517.79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55,909,078.34

38,736,373.09

69.28

根据律师意见及代偿、往来可

收回情况综合判断计提沈阳银基威尼斯房产销售有限公司

29,239,845.00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12,744,725.00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辽宁天辰物流有限公司

3,634,297.00

3,634,297.00

100.00

询证函无法回函合计

1,103,905,070.73

42,370,670.09

B.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2019.06.30 2018.12.31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62,188,043.45

310,940.22

0.5

1,464,359.20

7,321.80

0.50

1至2年

1,882,076.67

18,820.77

1,236,016.67

12,360.17

2至3年

20,159,016.67

1,007,950.83

20,159,016.67

1,007,950.83

3至4年

- - 10

-

-

4至5年

- - 500

-

-

5年以上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合计

84,229,636.79

1,338,211.82

22,859,892.54

1,028,132.80

C. 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客户名称

2019.06.30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97,782.93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内部借款 330,130.40

员工备用金不计提坏账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200,000.00

--

--

关联公司王新艳 174,000.00

174,000.00

已离职,无法联系上。房屋押金 3,000.00

押金不计提坏账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预交社保款 891.83

--

不计提坏账合计

1,307,805.16

174,000.00

(续)

客户名称

2018.12.31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内部借款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200,000.00----关联公司王新艳

174,000.00174,000.00100已离职,无法联系上。房屋押金

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预交社保款

891.83--不计提坏账合计

376,891.83174,000.00

(2)坏账准备

项 目 201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06.30转回 转销坏账准备

43,572,802.89 760,166.0487.02- 44,332,881.91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19.06.30 2018.12.31往来款

1,006,557,696.241,042,863,695.39代偿款

83,238,853.1282,176,469.79备用金

330,130.40345,215.09押金

3,500.0063,683.00其他

1,151,471.351,692,791.83合 计

1,091,281,651.111,127,141,855.10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客户名称 是否为关联方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方 往来款

199,191,834.20

1-2年

18.25

--

265,417,613.01

2-3年

24.32

--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联方 往来款

20,454,669.79

1年以内

1.87

--

213,256,955.43

1-2年

19.54

--

43,655,761.78

2-3年

4.00

--

沈阳银基矿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 往来款

161,789,429.61

1年以内

14.83

--

连云港市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 代偿款

1,933,378.51

1年以内

0.18

39,186,373.09

95,000.00

1-2年

0.01

39,651,699.83

2-3年

3.63

14,679,000.00

3-4年

1.35

成都民生银行 非关联方 往来款

55,694,445.52

1年以内

5.10

284,932.83

646,060.00

1-2年

0.06

合计

1,016,465,847.68

93.14

39,471,305.92

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2019.06.30 2018.12.31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382,928.14 -

9,382,928.14

9,382,928.14

- 9,382,928.14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652,805,740.27 -

652,805,740.27

652,805,740.27

- 652,805,740.27

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

534,466,600.00 149,618,751.07

384,847,848.93

534,466,600.00

149,618,751.07 384,847,848.93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40,000,000.00 -

40,000,000.00

40,000,000.00

- 40,000,000.00

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

2,000,000.00

2,000,000.00 -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

10,000,000.00

10,000,000.00 -

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80,000,000.00 -

80,000,000.00

80,000,000.00

- 80,000,000.00

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542,402.17 21,582,724.76

3,959,677.41

21,582,724.76

21,582,724.76 -

合计1,454,197,670.58 183,201,475.83

1,270,996,194.75

1,450,237,993.17

183,201,475.83 1,267,036,517.34

(2)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382,928.14 9,382,928.14

-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652,805,740.27 652,805,740.27

-

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

384,847,848.93 384,847,848.93

149,618,751.07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40,000,000.00 40,000,000.00

-

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

2,000,000.00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 -

10,000,000.00

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80,000,000.00 80,000,000.00

-

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959,677.41

3,959,677.41

21,582,724.76

合计

1,267,036,517.34 3,959,677.41

0.00

1,270,996,194.75

183,201,475.83

4、营业收入及成本

(1)营业收入及成本列示如下: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 --116,091,320.51--其他业务收入

-- ------合计-- --116,091,320.51--

(2)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产品)列示如下:

行业名称

2018年度 2017年度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房地产销售

-- --

-11,321.00

--

服务收入

-- --

116,102,641.51

--

合计

-- --

116,091,320.51

--

十四、补充资料

1、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本期金额说明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2,705.07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83,500.0040,520.84 政府专项资金、补贴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项 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本期金额说明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850,425.59-10,964,103.86

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滞纳金,赔偿、诉讼执行费等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8,269,630.66-10,923,583.02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31,753.07-2,583,584.62非经常性损益净额-8,237,877.59-8,339,998.40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276,000.604,636.97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8,513,878.19-8,344,635.37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2019年半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22%-0.0477 -0.0477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07%-0.0403 -0.0403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魏超文 2019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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