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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2019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6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

2019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永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半年报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有关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重要事项 ...... 18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38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9

第九节公司债相关情况 ...... 40

第十节财务报告 ...... 41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 ...... 109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中简科技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募投项目、千吨级项目工程1000吨/年国产T700级碳纤维扩建项目
丙烯腈Acrylonitrile,无色透明液体,有核桃仁味,略带刺激性,易燃、易爆、可挥发形成有毒气体。合成材料(纤维、橡胶、塑料)的重要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丙烯腈纤维(腈伦)、ABS塑料、AS塑料、丙烯酰胺等
碳纤维碳纤维(Carbon Fiber,简称CF)是由有机纤维(粘胶基、沥青基、聚丙烯腈基纤维等)在高温环境下裂解碳化形成碳主链机构的无机纤维,是一种含碳量高于90%的无机纤维
石墨纤维石墨纤维(graphite fiber)是将相应的有机前驱体纤维制成碳纤维后,在2000-3000℃石墨化而得。分子结构已石墨化、含碳量高于99%的具有层状六方晶格石墨结构的纤维
拉伸模量拉伸模量(TensileModulus)是指材料在拉伸时的弹性。其值为将材料沿中心轴方向拉伸单位长度所需的力与其横截面积的比
中简科技碳纤维产品牌号“ZT7”表示为高于T700级,“ZT8”表示为T800级,“ZT9”表示为T1000/T1100级;M表示为“石墨纤维”,“40,55,60”表示为拉伸模量高低;“3K、6K、12K”指产品的规格
国家计委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已撤销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总参谋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已更名为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
国防科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已撤销,大部分职能归于现在的国家国防科工局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简科技股票代码300777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中简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Sinofibers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Sinofiber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永岗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江汀李剑锋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兴丰路6号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兴丰路6号
电话0519-896206910519-89620691
传真0519-896206900519-89620690
电子信箱sinofibers@163.comsinofibers@163.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15,020,497.4999,679,598.2715.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2,646,746.9244,365,519.0318.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50,421,350.6236,768,030.8137.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1,565,155.5513,930,390.25126.5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12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0.12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59%8.30%-0.7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138,977,623.56940,453,716.9421.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95,968,331.94632,572,785.0241.64%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81,291.3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36,821.92
减:所得税影响额392,717.00
合计2,225,396.30--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碳纤维,是一种纤维状碳材料,呈黑色,质坚硬,是一种强度比钢大、密度比铝小、比不锈钢还耐腐蚀、比耐热钢还耐高温,又能像铜那样导电,具有电学、热学和力学等综合优异性能的新型材料,因其制造技术难度大、实用价值高,被业界誉为“黑色黄金”。碳纤维“外柔内刚”,不仅具有碳材料的本质特性,又兼备纺织纤维的柔软和可加工性,是新一代高性能增强纤维。比头发丝还细几倍的碳纤维与树脂、碳、陶瓷、金属等基体,经过特殊复合成型工艺制造,即可获得性能优异的碳纤维复合材料,能够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能源、交通等众多领域,是国防和民用生产生活的重要材料。

公司是专业从事高性能碳纤维及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围绕主业和航空航天市场需求进行自主创新并开展工程化制备工作。公司以航空航天用高性能碳纤维国产工程化制备为己任,实现了ZT7系列高性能碳纤维工程化的重大突破,产品已经稳定批量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目前已经成为国内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领域的领先者。

公司制定了“技术领先,专注应用”的战略思路,重点为航空航天领域提供高性能碳纤维及相关产品应用,以中高端市场带动企业全面、持续发展。公司将以上市为契机,适时开展在高端民用市场的产品应用,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产品结构,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聚丙烯腈碳纤维产业链,实现国产碳纤维及其应用技术的同时领先,用科技与创新为社会持续提供更高性能的碳纤维产品。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无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无重大变化
无形资产无重大变化
在建工程主要是募投项目建设期间,在建工程增加较多
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收到募集资金款
应收票据本期应收票据到期收款较多
应收账款本期销售增长,相应应收账款也增加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中简科技是高性能碳纤领域专业的生产商,公司始终专注于打造智能化、柔性化、可定制的高性能碳纤维生产线,为有质量要求的目标客户提供高性能、成本可控的碳纤维。

(1)技术团队及研发优势

公司技术团队先后承担和圆满完成了多项国家重大课题研发任务,经历了国产高性能碳纤维从实验室、中试到工程化应用的整个过程,团队先后获得“航空高性能碳纤维创新团队”和“江苏省双创团队”称号。实际控制人杨永岗、温月芳均为国内碳纤维行业领军人物。公司研发人员均具有多年技术研发和工程化经验,技术团队包含多名经实验室研发、中试放大和工程化生产一线锻炼成长起来的博、硕士和工程技术人员,公司已形成了一支人员长期稳定、研发理念先进且具备工程化实施能力的研发团队,为未来研发更高级别碳纤维打下深厚的技术基础。

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13项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专利,生产的ZT7系列高性能碳纤维(高于T700级)已通过航空航天用户验收,取得了科技部颁发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公司目前建有江苏省高强中模碳纤维工程中心及江苏省高性能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了多项国家和江苏省碳纤维项目的研发工作,将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保障。

(2)产品优势

目前,国内碳纤维复合材料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的状态,多数国内企业通过直接外购国外碳纤维生产民用级(钓鱼竿、高尔夫球竿、自行车等)碳纤维复合材料(碳纤维预浸料、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高性能碳纤维技术及相关产品仍掌握在少数发达国家手中。中简科技作为专业的碳纤维产品生产商,专注于高性能碳纤维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致力于完成高性能碳纤维国产化目标,并成为我国高性能碳纤维技术研发和工程产业化稳定生产的领先者。

(3)先进的生产工艺

碳纤维生产环节较多,主要有聚合、纺丝、碳化等阶段。公司采用二甲基亚砜一步法纺丝路线,和从原丝到碳纤维一条龙工艺路线,有效地将原丝、预氧丝和碳纤维质量前后关联起来一起研究,有利于质量的提升。A.聚合阶段,通过对聚丙烯腈聚合物分子结构设计和可控合成,实现了纺丝原液的连续快速合成;B.纺丝阶段,根据客户需求采用湿纺和干喷湿纺两种纺丝路线,其中的湿法纺丝工艺突破了二甲基亚砜溶剂的快速脱除等关键技术难题,实现了高性能碳纤维原丝的快速稳定化制备。C.氧化碳化阶段,突破了均质氧化碳化工艺,实现了碳纤维批量稳定化制备,公司在成品率方面表现优异,达90%以上。D.溶剂回收方面,采用多级精馏工艺,实现了二甲基亚砜和水的全回收利用,达到二甲基亚砜零排放标准,大幅降低了单位生产成本。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国产高性能碳纤维行业自主可控技术的创新者,公司在产品研发、技术等级、应用水平、盈利能力等方面表现出较强的核心竞争力。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科研投入,优化产品等级,专注于用户急需的不同品种的高性能碳纤维研发和生产,努力成为行业创新发展的实践者。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公司是专业从事高性能碳纤维及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高性能碳纤维及相关产品研发制造商,具备高强型ZT7系列(高于T700级)、ZT8系列(T800级)、ZT9系列(T1000/T1100级)和高模型ZM40J(M40J级)石墨纤维工程产业化能力,并已成为国内航空航天领域ZT7系列(高于T700级)碳纤维产品的批量稳定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碳纤维及织物共实现销售34.24吨,同比下降2.78%,由于产品销售结构优化,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1.15亿元,同比增长15.39%;净利润5264.67万元,同比增长18.67%。

公司始终聚焦高性能碳纤维研制,为有质量要求的目标客户提供高性能、成本可控的碳纤维,并成为自主可控技术的创新者和创新发展的实践者。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115,020,497.4999,679,598.2715.39%
营业成本23,156,405.5922,066,714.444.94%
销售费用2,002,153.701,652,876.8221.13%
管理费用19,801,200.8316,107,062.3322.93%
财务费用747,960.9431,106.092,304.55%利息资本化金额减少
所得税费用10,073,847.819,954,037.811.20%
研发投入9,058,483.1412,594,350.29-28.08%研发项目进度影响
其他收益5,111,860.198,691,977.14-41.19%本期结转损益的政府补助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565,155.5513,930,390.25126.59%主要系应收票据到期收款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735,755.99-103,117,607.47-10.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583,654.34114,736,567.3359.13%收到募集资金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1,413,053.9025,549,350.11375.21%收到募集资金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碳纤维88,091,146.7218,796,737.6978.66%-0.57%-3.33%0.61%
碳纤维织物24,050,680.834,359,667.9081.87%118.40%66.20%5.69%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碳纤维织物营业收入增长较多,主要系客户需求增加。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36,821.920.06%银行理财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减值
营业外收入65,000.000.10%政府补助
营业外支出

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同期末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210,972,201.9118.52%62,265,449.887.10%11.42%本报告期收到募集资金款
应收票据56,875,434.634.99%117,079,424.0013.35%-8.36%应收票据到期收款
应收账款163,153,552.0814.32%116,744,212.2913.31%1.01%
存货17,046,557.971.50%18,432,990.632.10%-0.60%
其他非流动资产4,724,966.220.41%47,476,777.785.41%-5.00%
固定资产180,912,136.8715.88%81,992,947.589.35%6.53%主要为在建工程转固增加
在建工程436,591,506.0238.33%353,888,285.1440.34%-2.01%
短期借款0.00%33,404,905.103.81%-3.81%已全部归还
长期借款50,000,000.004.39%125,000,000.0014.25%-9.86%已部分归还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元)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
存货
固定资产169,424,289.14抵押
无形资产14,691,744.61抵押
合计184,116,033.75--

公司于2016年12月以部分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取得中信银行常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使用授信额度2亿元。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112,772,577.91221,302,410.19-49.04%

说明:公司募投项目已处于系统试运行阶段,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支出大幅减少。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2,829.27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293.2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293.2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专户因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收到募集资金22,829.27万元,支出22,293.2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募投项目资金专户余额543.62万元。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明细如下:(1)支出发行费1,051.89万元,(2)支出募投项目款416.8万元,(3)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20,824.56万元,(4)银行利息7.6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000吨/年国产T700级碳纤维扩建项目21,074.8855,2008,360.4652,510.4895.13%2020年3月31日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1,074.8855,2008,360.4652,510.48----00----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21,074.8855,2008,360.4652,510.48----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截至 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50,604.45 万元,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大华核字[2019]004356 号《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述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20,824.56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用途:用于1000吨/年国产T700级碳纤维扩建项目。 去向:尚在募投项目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2,00000
合计2,000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对2019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客户集中的风险:我国航空航天行业高度集中的经营模式导致企业普遍具有客户集中的特征。公司生产的高性能碳纤维已通过航空航天用户验证,成为了国内大型航空航天企业集团的主要供应商。2016年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来自于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占同期公司营业收入的99.99%、99.96%、99.99%和99.80%。公司与主要客户形成了密切配合的战略合作关系,且这些客户对公司产品具有较高依赖性。应对措施:积极研发新产品、拓展新客户、开拓新市场,减少客户集中度高的潜在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由于航空航天装备的产业链较长,货款结算程序复杂、周期相对较长,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具有回收周期相对较长、期末金额较大的特点。

应对措施:公司目前客户主要为国内大型航空航天企业集团,信用风险等级低,货款回收风险低。公司已针对客户信用以及应收账款管理,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对客户授信原则、范围、内容及审批权限以及应收款项催收等作出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信用管理规范,销售回款正常,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未来面临市场竞争的风险:目前,国内外碳纤维行业竞争激烈,一方面国际巨头利用自身技术禁运高端碳纤维产品、利用技术和规模化生产成本优势对国内进行中低端产品的倾销;另一方面,国内竞争对手也在寻求突破技术、资金、规模等壁垒,将会使本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

应对措施:有效保持在技术、产品质量、团队稳定等方面的优势,继续加强营销、服务和新产品应用等方面的工作。

4.原材料管理风险:丙烯腈是碳纤维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其具有易燃、易爆、高腐蚀等特点,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丙烯腈已从“剧毒危化品”降为“一般危化品”;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内部管理制度对丙烯腈的运输、存储、装卸进行管理,并进行安全生产,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但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仍存在可能因管理不到位、员工操作不当或者其他偶然因素引起的泄露、中毒、爆炸、火灾、污染等重大安全事故的风险。

应对措施: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加强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

5.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碳纤维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内航空航天领域所属企业,销售价格根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总参谋部、国防科工委联合制定的《军品价格管理办法》采取审价方式确定,价格审定后,除因国家政策性调价,军品所需外购件、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以及军品订货量变化较大等因素影响外,一定期限内产品价格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碳纤维

产品平均单价保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若未来公司产品定价因上述情况进行调整、原有定型产品应用扩展和新产品定型应用不足以抵消价格差异的影响时,将会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从而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应对措施:继续发挥技术优势,开发具有高技术门槛和持续竞争力的产品,扩大客户粘性优势。除上述风险因素外,公司还可能遭受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及其他不可预测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100.00%2019年04月14日2019年04月22日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限售承诺见注释12019年0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2022年5月15日正常履行中
江汀股份限售承诺见注释22019年0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2022年5月15日正常履行中
常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范春股份限售承诺见注释32019年0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2020年5月15正常履行中
燕、常州市涌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施秋芳、袁怀东、赵勤民
曾文林股份限售承诺见注释42019年0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2022年5月15日正常履行中
胡培贤、黄晓军股份限售承诺见注释52019年0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2022年5月15日正常履行中
范军亮、李辉股份限售承诺见注释62019年0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2022年5月15日正常履行中
周近赤、刘继川、博驰投资、王京梅、刘彦珍朱玉贤、方国海、朱戎、全东渝、李保民、白道明、白志伟、张俊丽、何敏、贺文华、陶美琴、白剑林、高珍玉、张博明、刘建平、唐艳华、郭建强、代志杰、李海红、凌英、白路娜、张兴华、罗永康、曹建平、李新生、宋文强、龚文照股份限售承诺见注释72019年0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2020年5月15日正常履行中
杨永岗、温月芳股份限售承诺见注释82019年0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2022年5月15日正常履行中
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承诺见注释92019年04月22日2022年5月16日-2024年5月15日正常履行中
杨永岗、温月芳、曾文林、江汀、黄晓军、胡培贤股份减持承诺见注释102019年04月22日见注释10正常履行中
常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范春燕、常州市涌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施秋芳、袁怀东、赵勤民股份减持承诺见注释112019年04月22日2022年5月16日-2024年5月15日正常履行中
杨永岗、温月芳股东一致行动承诺见注释122019年04月22日201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2日正常履行中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承诺见注释132019年04月22日见注释13正常履行中
杨永岗、温月芳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见注释142019年04月22日见注释14正常履行中
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公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见注释152019年04月22日见注释15正常履行中
司、常州市涌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范春燕、江汀、施秋芳、袁怀东、赵勤民
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涌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范春燕、江汀、施秋芳、王海、温月芳、杨永岗、袁怀东、曾文林、章文华、赵勤民、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稳定股价承诺见注释162019年0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2022年5月15日正常履行中
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涌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市其他承诺见注释172019年0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2020年5月15日正常履行中
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范春燕、江汀、解亘、刘礼华、沈菊琴、施秋芳、王海、温月芳、杨永岗、袁怀东、曾文林、章文华、赵勤民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不适用

注释1:(1)自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简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简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中简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中简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中简科技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注释2:(1)自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简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简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中简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中简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中简科技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注释3:自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简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简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注释4:(1)自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简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简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中简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中简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中简科技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注释5:自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简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简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注释6:自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简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简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注释7:自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简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简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注释8:(1)自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简科技本次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简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中简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中简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中简科技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注释9:持股5%以上的股东:华泰投资、中简投资,关于所持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如本企业所持中简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中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并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2)本企业将遵守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出卖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要求。

(3)本企业将遵守持股5%以上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要求。

(4)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企业持股低于5%的,本企业在减持后6个月内将继续遵守第(2)条、第

(3)条的规定。

(5)本企业将遵守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中简科技,并予以公告的要求。

(6)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企业减持收益无偿划归中简科技所有。

注释10: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永岗(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温月芳(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关于所持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本人担任中简科技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中简科技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中简科技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中简科技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中简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若其在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中简科技股份;若其在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中简科技股份。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2、在锁定期满后,在不影响实际控制人地位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的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如本人所持中简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中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并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3、本人将遵守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出卖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要求。

4、本人将遵守持股5%以上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要求。

5、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持股低于5%的,本人在减持后6个月内将继续遵守第(2)条、第(3)条的规定。

6、本人将遵守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中简科技,并予以公告的要求。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人减持收益无偿划归中简科技所有。

二、持股5%以上的股东江汀(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关于所持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本人担任中简科技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中简科技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中简科技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中简科技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中简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若其在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中简科技股份;若其在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中简

科技股份。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2、如本人所持中简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中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并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3、本人将遵守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出卖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要求。

4、本人将遵守持股5%以上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要求。

5、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持股低于5%的,本人在减持后6个月内将继续遵守第(2)条、第(3)条的规定。

6、本人将遵守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中简科技,并予以公告的要求。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人减持收益无偿划归中简科技所有。

三、其他股东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1、曾文林(公司董事)

(1)如本人所持中简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中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2)自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本人担任中简科技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中简科技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中简科技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中简科技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中简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若其在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中简科技股份;若其在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中简科技股份。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2、黄晓军(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培贤(公司监事)

自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本人担任中简科技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中简科技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中简科技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中简科技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中简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若其在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中简科技股份;若其在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中简科技股份。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注释11:持股5%以上的股东:涌泉投资、赵勤民、袁怀东、施秋芳、范春燕、常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所持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中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价,并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2)本人/本企业将遵守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出卖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要求。

(3)本人/本企业将遵守持股5%以上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要求。

(4)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本企业持股低于5%的,本人/本企业在减持后6个月内将继续遵守第(2)条、第(3)条的规定。

(5)本人/本企业将遵守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中简科技,并予以公告的要求。

(6)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人/本企业减持收益无偿划归中简科技所有。

注释12:公司股东杨永岗和温月芳直接持有、通过公司第一大股东华泰投资持有、中简投资持有发行人股权,合计控制公司上市前30.355%股权。杨永岗和温月芳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其中杨永岗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温月芳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二人共同控制公司,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确保公司的持续经营,加强及稳定双方对公司的控制力,双方协商同意,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处理需要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双方采取一致行动。

注释13: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A.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B.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下列条件情况下,公司分配年度股利应优先采用现金方式:a.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b.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c.公司未出现重大资金支出(指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上述公司发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情形之一:被投资公司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被投资公司涉及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三千万元;被投资公司涉及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三百万元;投资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三千万元。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股利分配。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和资金安排,可由公司董事会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C.在符合前述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确定现金分红政策,具体原则如下: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D.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E.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在按本规定进行现金分红的同时,可以根据公司的股本规模、股票价格等情况,发放股票股利。F.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公司发展。

(2)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公司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A.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且有必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前述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是指国内外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或者政策环境发生对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前述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a.公司营业收入或者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降且累计下降幅度50%;b.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B.公司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依据该变化后的规定,公司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着眼于是否有利于股东权益、是否有利于公司发展,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下列程序: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议案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现金股利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经普通决议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制订的股票股利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公司当年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股利方案的,应在当年的年度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该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3)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公司经营管理层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或修改的股利分配政策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分红回报规划,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若公司预测未来三年盈利能力和净现金流入将有大幅提高,可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向上修订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例如提高现金分红的比例;反之,如果公司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也可以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向下修订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或保持原有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不变。

(4)公司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程序如下:A.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并应在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董事会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B.利润分配的披露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注释14: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现时与将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2)在未来发展中,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公司,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公司做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应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3)本人不会利用对公司的控股优势地位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4)本人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对本人具有约束力。

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股份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股份公司发生交易。(2)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充分尊重股份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股份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3)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股份公司资金,也不要求股份公司为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提供违规担保。(4)如果股份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在股份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人推荐的董事及本人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股份公司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股份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5)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股份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不会向股份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股份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承担赔偿责任。(7)本人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对本人具有约束力。

注释15: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及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现时与将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简科技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与中简科技产生同业竞争。(2)在未来发展中,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及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中简科技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中简科技,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中简科技做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及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应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中简科技。(3)本人/本公司/本企业不会利用中简科技的股东地位从事任何损害中简科技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4)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作为中简科技股东期间,上述承诺对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具有约束力。

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及本人/公司/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本公司/本企业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公司发生交易。(2)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善意履行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股份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股份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3)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及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股份公司资金,也不要求股份公司为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及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提供违规担保。(4)如果股份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及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股份公司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及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股份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5)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及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股份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及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6)如本人/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股份公司造成损失,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承担赔偿责任。(7)本人/本公司在担任股份公司股东期间,上述承诺对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具有约束力。

注释16: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程序

1、启动条件自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

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且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以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启动程序自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日起,公司将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实施时间等),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安排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按以下顺序依次采取部分或全部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1、本公司回购股票(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出席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并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已做出的相应承诺。(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方案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前全体股东承诺,出席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后30日内实施完毕。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4)公司在单次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回购股份所动用资金,应遵循以下原则:A.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B.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C.单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回购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5)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6)自履行完毕一次股份回购方案后的90个交易日内,公司的回购义务自动暂时解除。自履行完毕一次股份回购方案后的第91个交易日起,如稳定股价启动条件再次触发,公司将再次履行股份回购义务。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增持股票(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永岗、温月芳;主要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华泰投资、中简投资、涌泉投资、三毛纺织、赵勤民、袁怀东、施秋芳、江汀、范春燕。(2)若公司股东大会未通过股份回购方案或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90个交易日内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5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在达到前述条件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书面通知公司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公司A股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3)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应遵循以下原则:A.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10%,B.单一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本公司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C.单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4)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应按其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增持计划执行:

A.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B.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C.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5)公司不得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1)若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在达到前述条件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书面通知公司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公司A股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应遵循以下原则:A.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10%,B.如果某一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条件,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30%。(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A.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B.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C.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4)公司不得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5)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4、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A.公司回购、B.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增持及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三)稳定股价的承诺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按《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同时签署了稳定股价的承诺函。

(四)约束措施1、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仍不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最低增持金额(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支付的分红。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现金补偿金额累计计算。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每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低增持金额(即其上一年度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报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本次公开发行前主要股东、董事会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注释1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本次发行后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1000吨/年国产T700级碳纤维扩建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股东回报仍将通过公司现有业务、资产产生收入和利润实现,公司现有业务预计经营稳定,无重大不利变化。按照本次发行4,000万股计算,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稀释后每股收益)受股本摊薄影响,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可能会略有下降。

二、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提升未来回报采取的措施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围绕高性能碳纤维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与销售,目前公司生产的ZT7系列(高于T700级)高性能碳纤维及碳纤维织物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持续增长趋势,主要得益于航空航天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快速发展。在此背景下,公司通过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和产业化规模,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稳定性,产品订单快速增长,公司经营规模、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目前,公司制订了详细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针对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

1、迅速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扩大业务规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会增加,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长远发展能力和综合实力显著加强,市场价值显著提高。公司将借助良好的发展机遇,实现自主知识产权高性能碳纤维相关产品的研发升级和产业化规模提升,巩固公司高性能碳纤维产品在航空航天领域的领先优势,并积极向高端民用市场拓展,推动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

2、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紧紧

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生产能力、产品优化并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规范、有效使用。

3、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控制执行有效。同时,公司通过完善激励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已吸引和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形成更为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规范公司运作,同时持续实施人才战略,实行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制度和人才保障。

4、加强研发投入,坚持技术创新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创新成果突出,同时,公司在长期的研发实践中,掌握了大量的核心技术,形成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并建立了科学的研发组织体系,制订了有效的科技创新制度。未来,公司将以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的产业政策为导向,紧密结合客户和市场对技术、产品的个性化要求,持续技术创新,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推出更多满足客户需求的高品质碳纤维新产品,提升公司业绩。

5、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实施积极、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制定了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公司未来将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特别是强化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主要股东作出承诺如下: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其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媒体质疑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永岗、温月芳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1、重大环保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否经核查,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不适用

(2)半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不适用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计量单位数量/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2.转移就业脱贫————
3.易地搬迁脱贫————
4.教育扶贫————
5.健康扶贫————
6.生态保护扶贫————
7.兜底保障————
8.社会扶贫————
9.其他项目————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60,000,000100.00%360,000,00090.00%
3、其他内资持股360,000,000100.00%360,000,00090.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148,007,39441.11%148,007,39437.00%
境内自然人持股211,992,60658.89%211,992,60653.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0,010,00040,010,00040,010,00010.00%
1、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40,010,00040,010,00010.00%
三、股份总数360,000,000100.00%40,010,00040,010,000400,010,000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4,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股本总额从36,000万元变更为40,001万元。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已完成股份登记,于2019年5月13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颁发的《证券登记证明》。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4,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总股本由36,000万股增加到40,001万股。本次股份变动后,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14元/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24元。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披露索引披露日期
股票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中简科技2019年05月06日6.0640,010,0002019年05月16日40,010,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001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于2019年5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3,55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17%60,685,62260,685,622
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7.64%30,568,06130,568,061
常州市涌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7.63%30,535,91030,535,910
赵勤民境内自然人7.49%29,948,24829,948,248
袁怀东境内自然人5.51%22,038,50522,038,505
施秋芳境内自然人5.29%21,174,21021,174,210
范春燕境内自然人4.23%16,933,04316,933,043
周近赤境内自然人3.89%15,573,80315,573,803
杨永岗境内自然人3.53%14,139,04114,139,041
刘继川境内自然人3.52%14,067,47614,067,476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杨永岗和温月芳,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杨永岗直接持有公司3.53%的股份,持有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8%、持有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3.34%的股份;温月芳直接持有公司0.97%的股份,持有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8%、持有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91%的股份。袁怀东、施秋芳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江润林900,000人民币普通股900,000
周志建408,347人民币普通股408,347
陶玉彪381,200人民币普通股381,200
陆福庆291,600人民币普通股291,600
顾胜英231,753人民币普通股231,753
李楚依183,200人民币普通股183,200
刘大海153,300人民币普通股153,300
季成斌151,800人民币普通股151,800
李玉清144,700人民币普通股144,700
徐永涛126,100人民币普通股126,1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10,972,201.9189,559,148.0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6,875,434.6392,031,357.05
应收账款163,153,552.0888,860,247.3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844,486.887,655,436.2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62,417.681,122,801.9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7,046,557.9712,228,073.9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7,160,267.2730,796,145.66
流动资产合计476,214,918.42322,253,210.1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80,912,136.87187,436,242.06
在建工程436,591,506.02380,930,251.0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7,486,931.9839,327,404.5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7,557.25
递延所得税资产3,047,164.052,842,780.85
其他非流动资产4,724,966.227,636,271.00
非流动资产合计662,762,705.14618,200,506.78
资产总计1,138,977,623.56940,453,716.9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900,426.4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6,953,761.0427,385,355.34
应付账款30,670,392.6459,308,425.32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6,757,541.487,095,946.92
应交税费7,099,932.3210,038,672.05
其他应付款488,761.86500,494.04
其中:应付利息202,376.16268,922.72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合同负债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5,000,000.005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46,970,389.34160,229,320.07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50,000,000.0010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44,405,831.2746,322,122.65
递延所得税负债1,633,071.011,329,489.2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6,038,902.28147,651,611.85
负债合计243,009,291.62307,880,931.92
所有者权益:
股本400,010,000.003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70,738,80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0,588,953.9030,588,953.9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94,630,578.04241,983,831.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95,968,331.94632,572,785.02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895,968,331.94632,572,785.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38,977,623.56940,453,716.94

法定代表人:杨永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汀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星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半年度2018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15,020,497.4999,679,598.27
其中:营业收入115,020,497.4999,679,598.2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55,706,256.7752,890,440.94
其中:营业成本23,156,405.5922,066,714.4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940,052.57438,330.97
销售费用2,002,153.701,652,876.82
管理费用19,801,200.8316,107,062.33
研发费用9,058,483.1412,594,350.29
财务费用747,960.9431,106.09
其中:利息费用868,405.9146,944.45
利息收入148,304.9068,294.83
加:其他收益5,111,860.198,691,977.1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6,821.92369,802.7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07,328.1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46,850.2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3,751.1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2,655,594.7354,210,335.83
加:营业外收入65,000.00209,221.01
减:营业外支出100,000.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2,720,594.7354,319,556.84
减:所得税费用10,073,847.819,954,037.8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2,646,746.9244,365,519.0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2,646,746.9244,365,519.03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646,746.9244,365,519.03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
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2,646,746.9244,365,519.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2,646,746.9244,365,519.0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140.12
(二)稀释每股收益0.140.12

法定代表人:杨永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汀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星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半年度2018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0,656,935.8871,020,323.0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03,809.423,333,100.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2,360,745.3074,353,423.7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126,211.8616,264,480.5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843,753.7317,186,154.56
支付的各项税费14,102,275.8513,921,143.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723,348.3113,051,254.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795,589.7560,423,033.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565,155.5513,930,390.2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000,000.00117,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6,821.92369,802.7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15,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36,821.92118,184,802.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2,772,577.91123,802,410.19
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0,000.0097,5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2,772,577.91221,302,410.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735,755.99-103,117,607.4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28,292,675.4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800,352.80143,404,905.1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9,093,028.27143,404,905.1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1,700,779.2025,000,000.0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925,894.433,668,337.7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882,700.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509,373.9328,668,337.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583,654.34114,736,567.3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1,413,053.9025,549,350.1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9,559,148.0136,716,099.7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0,972,201.9162,265,449.88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半年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60,000,000.0030,588,953.90241,983,831.12632,572,785.02632,572,785.0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60,000,000.0030,588,953.90241,983,831.12632,572,785.02632,572,785.0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40,010,000.0170,738,800.0052,646,746.92263,395,546.92263,395,546.92
填列)0
(一)综合收益总额52,646,746.9252,646,746.9252,646,746.9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0,010,000.00170,738,800.00210,748,800.00210,748,8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0,010,000.00170,738,800.00210,748,800.00210,748,8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00,010,000.00170,738,800.0030,588,953.90294,630,578.04895,968,331.94895,968,331.94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8年半年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60,000,000.0065,041.0918,538,773.73133,532,209.57512,136,024.39512,136,024.3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60,000,000.0065,041.0918,538,773.73133,532,209.57512,136,024.39512,136,024.3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5,041.0944,365,519.0344,300,477.9444,300,477.94
(一)综合收益总额-65,041.0944,365,519.0344,300,477.9444,300,477.94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60,000,000.0018,538,773.73177,897,728.60556,436,502.33556,436,502.33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前身系中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目前公司股本400,010,000元。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00777,股票简称“中简科技”。

公司注册地及总部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兴丰路6号。

公司行业和主要产品:公司属化学纤维制造业,主要从事高性能碳纤维及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公司经营范围:“高性能碳纤维、织物、复合材料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3日批准报出。

公司未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承诺编制的报告期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6、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价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价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7、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

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

金融工具类型、账龄组合、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8、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7/(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经评估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为非金融机构客户,存在信用损失风险,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账龄分析为基础作为组合按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9、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7/(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账龄分析为基础作为组合按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0、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7/(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账龄分析为基础作为组合按账龄与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1、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发出商品等。2)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4)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

12、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年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年5%9.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年5%23.75%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年5%31.67%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年5%19.00%
其他年限平均法5年5%19.0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3、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本公司的在建工程以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4、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15、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

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年)依据
土地使用权50土地出让年限
专利权10预计受益年限
软件10预计使用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

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16、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17、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18、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主要为离退休人员支付的明确标准的统筹外福利、为去世员工遗属支付的生活费等。对于设定受益计划中承担的义务,在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在发生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独

立精算师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9、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20、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①期权的行权价格;②期权的有效期;③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④股价预计波动率;⑤股份的预计股利;⑥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1、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是√否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公司对销售合同中约定质检条款的产品销售,以取得客户检验合格回执的日期,与合同条款约定的验收期满日期较早者,作为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的时点。

公司以提供产品为主的研制业务,其实质为销售产品,参照产品销售业务收入原则确认相关收入。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4、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公司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售的产品或转让资产回购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则在交付产品或资产时,本公司不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款大于销售价款的差额,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22、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②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③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一般情况下,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当期所得税资产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24、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②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②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2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报告期参照执行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列报调整影响见注释1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工具准则(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同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已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编制。本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对应收款项采用简便方法计量预期信用损失,于2019年1月1日评估了应收款项损失准备,与执行期初余额之前的会计政策应计提的损失准备无重大差异。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注释1: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

项目资产负债表
调整前调整后
应收票据-92,031,357.05
应收账款-88,860,247.3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80,891,604.38-
应付票据-27,385,355.34
应付账款-59,308,425.3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86,693,780.66-
递延收益43,640,083.8746,322,122.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682,038.7850,000,000.00

除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变化以外,上述变更对报告期财务报表无其他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按 13%、1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13%,16%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2%
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积4元/平方米
房产税房产原值*70%1.20%
环境保护税污染当量大气:6元/污染当量; 水:7元/污染当量

2、税收优惠

(1)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得日期为2014年9月2日,有效期至2017年9月。认定到期后,公司重新提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于2017年11月17日再次通过相关部门认定,有效期为3年。报告期内,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

(2)公司军工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七、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8,049.0425,336.54
银行存款210,954,152.8789,533,811.47
合计210,972,201.9189,559,148.01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10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60,503,144.8597,248,988.50
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3,627,710.22-5,317,631.45
合计56,875,434.6392,031,357.05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其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60,503,144.85100.00%3,627,710.226.00%56,875,434.6397,248,988.50100.00%5,317,631.455.00%91,931,357.05
其中: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60,503,144.85100.00%3,627,710.226.00%56,875,434.6397,248,988.50100.00%5,317,631.455.00%91,931,357.05
合计60,503,144.85100.00%3,627,710.226.00%56,875,434.6397,248,988.50100.00%5,317,631.455.00%91,931,357.0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57,508,692.702,875,434.645.00%
1-2年(含)2,491,307.30249,130.7310.00%
2-3年(含)
3年以上503,144.85503,144.85100.00%
合计60,503,144.853,627,710.2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将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返还到应收账款余额中按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5,317,631.451,689,921.233,627,710.22
合计5,317,631.451,689,921.233,627,710.2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其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72,770,615.56100.00%9,617,063.486.00%163,153,552.0894,974,536.13100.00%6,114,288.806.44%88,860,247.33
其中: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72,770,615.56100.00%9,617,063.486.00%163,153,552.0894,974,536.13100.00%6,114,288.806.44%88,860,247.33
合计172,770,615.56100.00%9,617,063.486.00%163,153,552.0894,974,536.13100.00%6,114,288.806.44%88,860,247.3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55,019,128.107,750,956.405.00%
1-2年(含)17,524,091.651,752,409.1710.00%
2-3年(含)227,395.81113,697.9150.00%
3年以上
合计172,770,615.569,617,063.4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应收账款余额分析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55,019,128.10
1至2年17,524,091.65
2至3年227,395.81
合计172,770,615.56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114,288.803,502,774.689,617,063.48
合计6,114,288.803,502,774.689,617,063.48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已计提坏账准备
客户A110,895,424.3064.005,544,771.21
客户C10,963,262.606.00548,163.13
客户M41,607,118.1624.003,058,888.61
客户Q6,126,120.004.00306,306.00
客户R3,178,690.502.00158,934.53
合计172,770,615.56100.009,617,063.48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816,756.8897.00%1,595,319.2220.84%
1至2年27,730.003.00%2,103,000.0027.47%
2至3年2,360,890.5830.84%
3年以上1,596,226.4020.85%
合计844,486.88--7,655,436.2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常州供电公司247,253.6829.00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常州石油分公司133,259.3916.00
苏州奥科橡塑技术有限公司27,230.003.0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常州分公司22,602.063.00
江阴市深腾石化贸易有限公司13,500.002.00
合计443,845.1353.00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62,417.681,122,801.98
合计162,417.681,122,801.98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213,076.501,065,382.50
备用金92,757.40
押金59,196.5980,042.84
合计272,273.091,238,182.74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115,380.76115,380.76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5,525.355,525.35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19年6月30日余额109,855.41109,855.41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55,650.00
1至2年3,096.59
2至3年213,526.50
合计272,273.09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
按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15,380.765,525.35109,855.41
合计115,380.765,525.35109,855.41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常州市新北国土储备中心保证金213,076.502-3年78.26%106,538.25
北京友谊宾馆租房押金43,200.001年以内15.87%2,160.00
谢国平租房押金3,600.001年以内1.32%180.00
新北区春江高迈集装箱厂租房押金3,096.591-2年1.14%309.66
曹文英租房押金3,000.001年以内1.10%150.00
合计--265,973.09--97.69%109,337.91

6、存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是√否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756,729.731,756,729.731,763,554.731,763,554.73
在产品7,653,504.727,653,504.725,341,177.685,341,177.68
库存商品5,861,020.565,861,020.564,580,594.604,580,594.60
发出商品1,775,302.961,775,302.96542,746.92542,746.92
合计17,046,557.9717,046,557.9712,228,073.9312,228,073.93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否

7、其他流动资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是√否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留抵增值税27,160,267.2730,796,145.66
合计27,160,267.2730,796,145.66

8、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80,912,136.87187,436,242.06
合计180,912,136.87187,436,242.06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43,439,308.73151,978,875.271,720,310.793,853,634.88759,271.946,466,536.53308,217,938.14
2.本期增加金额1,945,746.102,343,151.12379,735.85121,271.944,789,905.01
(1)购置139,735.28321,115.1656,433.11517,283.55
(2)在建工程转入1,945,746.102,203,415.8458,620.6964,838.834,272,621.46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145,385,054.83154,322,026.391,720,310.794,233,370.73880,543.886,466,536.53313,007,843.1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5,525,817.2996,285,952.34604,721.941,765,980.66469,102.556,130,121.30120,781,696.08
2.本期增3,399,841.057,219,264.69145,808.45475,409.6270,493.963,192.4311,314,010.2
加金额0
(1)计提3,399,841.057,219,264.69145,808.45475,409.6270,493.963,192.4311,314,010.2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18,925,658.34103,505,217.03750,530.392,241,390.28539,596.516,133,313.73132,095,706.2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26,459,396.4950,816,809.36969,780.401,991,980.45340,947.37333,222.80180,912,136.87
2.期初账面价值127,913,491.4455,692,922.931,115,588.852,087,654.22290,169.39336,415.23187,436,242.06

9、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436,591,506.02380,930,251.08
合计436,591,506.02380,930,251.08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在安装设备422,457,431.67422,457,431.67364,726,521.22364,726,521.22
土建工程14,134,074.3514,134,074.3516,203,729.8616,203,729.86
合计436,591,506.02436,591,506.02380,930,251.08380,930,251.08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千吨线项目工程55,200.00359,360,589.5620,880,842.99380,241,432.5595.13%99.00%14,149,465.502,990,941.964.94%金融机构贷款
三千吨原丝线25,802.29359,509.43359,509.430.08%1.00%其他
工程中心、检测中心及配套服务设施项目12,000.007,600,329.7830,292,317.622,203,415.8435,689,231.5642.36%41.00%其他
零星设备购置2,600.0013,609,822.318,760,715.792,069,205.6220,301,332.4897.08%85.00%其他
合计95,602.29380,930,251.0859,933,876.404,272,621.46436,591,506.02----14,149,465.502,990,941.96--

1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0,197,361.4126,511,000.001,406,174.9668,114,536.37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0,197,361.4126,511,000.001,406,174.9668,114,536.3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4,255,056.1524,301,750.00230,325.6828,787,131.83
2.本期增加金额401,973.661,325,550.00112,948.901,840,472.56
(1)计提401,973.661,325,550.00112,948.901,840,472.56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657,029.8125,627,300.00343,274.5830,627,604.3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5,540,331.60883,700.001,062,900.3837,486,931.98
2.期初账面价值35,942,305.262,209,250.001,175,849.2839,327,404.54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11、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27,557.2527,557.25
合计27,557.2527,557.25

1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3,354,629.112,003,194.3611,547,301.011,732,095.15
递延收益6,959,797.931,043,969.697,404,571.341,110,685.70
合计20,314,427.043,047,164.0518,951,872.352,842,780.85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10,887,140.061,633,071.018,863,261.351,329,489.20
合计10,887,140.061,633,071.018,863,261.351,329,489.20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3,047,164.052,842,780.85
递延所得税负债1,633,071.011,329,489.20

13、其他非流动资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是√否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付工程款、设备款4,724,966.227,636,271.00
合计4,724,966.227,636,271.00

14、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5,900,426.40
合计5,900,426.40

1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26,953,761.0427,385,355.34
合计26,953,761.0427,385,355.34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1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工程、设备款24,875,666.9958,023,376.77
应付材料款1,914,000.90621,238.64
应付其他款3,880,724.75663,809.91
合计30,670,392.6459,308,425.32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浙江中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300,000.01质保金
上海致鸣化工设备有限公司273,000.00质保金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质保金
上海煜广机电科技有限公司181,500.00质保金
常州欧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38,434.00质保金
合计1,092,934.01--

17、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6,854,747.3922,993,240.1823,376,292.916,471,694.66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41,199.531,446,847.311,402,200.02285,846.82
三、辞退福利21,340.2921,340.29
合计7,095,946.9224,461,427.7824,799,833.226,757,541.48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6,088,357.2020,039,373.8620,782,506.915,345,224.15
2、职工福利费797,926.64797,926.64
3、社会保险费107,365.62700,909.60657,902.16150,373.06
其中:医疗保险费92,769.49605,627.16568,466.01129,930.64
工伤保险费4,700.7230,685.5828,803.136,583.17
生育保险费9,895.4164,596.8660,633.0213,859.25
4、住房公积金753,652.00753,652.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59,024.57701,378.08384,305.20976,097.45
合计6,854,747.3922,993,240.1823,376,292.916,471,694.66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235,014.231,406,470.381,364,300.29277,184.32
2、失业保险费6,185.3040,376.9337,899.738,662.50
合计241,199.531,446,847.311,402,200.02285,846.82

18、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企业所得税6,097,422.759,175,060.52
个人所得税332,268.72231,354.79
房产税549,231.81506,912.25
城镇土地使用税106,715.00106,715.00
其他税费14,294.0418,629.49
合计7,099,932.3210,038,672.05

19、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202,376.16268,922.72
其他应付款286,385.70231,571.32
合计488,761.86500,494.04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202,376.16260,687.94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8,234.78
合计202,376.16268,922.72

(3)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押金及保证金26,450.00
其他286,385.70205,121.32
合计286,385.70231,571.32

2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75,000,000.0050,000,000.00
合计75,000,000.0050,000,000.00

21、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125,000,000.00150,0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75,000,000.00-50,000,000.00
合计50,000,000.00100,000,000.00

22、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46,322,122.65600,000.002,516,291.3844,405,831.27
合计46,322,122.65600,000.002,516,291.3844,405,831.27--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拉伸模量540GPa以上碳纤维工程化技术研究11,963,778.21224,770.0011,739,008.21与资产相关
千吨级T800级碳纤维工艺技术研发及产业化8,000,000.008,000,000.00与资产相关
M55J高强高模碳纤维十吨级工程化技术6,976,590.605,016.306,971,574.30与资产相关
1000吨/年ZT7H碳纤维批量化生产及改进提升项目7,000,000.007,000,000.00与资产相关
干湿法聚丙烯腈碳纤维及原丝工程化技术开发3,064,000.00766,000.002,298,000.00与资产相关
高强中模聚丙烯腈碳纤维产业化720,880.00180,220.00540,660.00与资产相关
T700聚丙烯腈碳纤维的研发及产业化692,302.50153,845.00538,457.50与资产相关
碳纤维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500,000.00141,666.67358,333.33与资产相关
国产M40J项目39,088.3211,168.0927,920.23与资产相关
“三位一体”设备购置补助6,861,000.006,861,000.00与资产相关
333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资金70,877.7070,877.70与收益相关
M40J产业化应用项目433,605.32600,000.001,033,605.32与收益相关
合计46,322,122.65600,000.002,516,291.3844,405,831.27

2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360,000,000.0040,010,000.0040,010,000.00400,010,000.00

24、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70,738,800.00170,738,800.00
合计170,738,800.00170,738,800.00

25、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30,588,953.9030,588,953.90
合计30,588,953.9030,588,953.90

26、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241,983,831.12133,532,209.57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41,983,831.12133,532,209.5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646,746.92120,501,801.7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050,180.17
期末未分配利润294,630,578.04241,983,831.1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0.00。

2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14,954,827.9923,156,405.5999,605,039.0022,066,714.44
其他业务65,669.5074,559.27
合计115,020,497.4923,156,405.5999,679,598.2722,066,714.44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是√否

28、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房产税687,001.63190,690.04
土地使用税213,430.00213,430.00
车船使用税2,760.003,420.00
印花税24,154.4024,101.10
环境保护税12,706.546,689.83
合计940,052.57438,330.97

29、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包装费101,592.7883,299.81
运输费251,818.23108,869.48
职工薪酬445,449.17320,233.66
业务经费782,162.26690,079.30
折旧费27,144.3325,045.91
差旅费161,673.3616,916.63
其他232,313.57408,432.03
合计2,002,153.701,652,876.82

30、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7,632,060.666,670,358.65
折旧费2,882,022.19406,302.00
修理费121,722.94948,317.69
无形资产摊销514,922.56494,878.04
业务招待费4,418,022.763,230,754.32
差旅费579,278.64462,041.59
办公费279,538.49357,447.05
会议费7,763.008,254.46
咨询费2,085,817.12575,868.4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7,557.25164,858.12
安全生产费594,565.09429,588.82
交通费208,318.80224,070.66
停工损失1,692,520.85
中介服务费105,567.9878,449.46
物料消耗3,123.87722.54
劳动保护费37,014.669,926.67
其他303,904.82352,703.00
合计19,801,200.8316,107,062.33

31、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人员薪酬4,491,132.024,494,194.17
材料等直接投入3,199,158.335,283,247.90
折旧及摊销1,354,453.212,503,023.94
专家咨询费150,000.00
其他费用13,739.58163,884.28
合计9,058,483.1412,594,350.29

32、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868,405.9146,944.45
减:利息收入148,304.9068,294.83
银行手续费27,859.9352,456.47
合计747,960.9431,106.09

33、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2,516,291.388,552,948.86
军品增值税免税2,595,568.81139,028.28
合计5,111,860.198,691,977.14

3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36,821.92369,802.72
合计36,821.92369,802.72

35、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5,525.3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502,774.68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689,921.23
合计-1,807,328.10

36、资产减值损失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是√否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1,546,850.21
合计-1,546,850.21

37、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93,751.15
合计-93,751.15

38、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65,000.0030,000.0065,000.00
其他179,221.01
合计65,000.00209,221.0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17年度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励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会计中心奖励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30,000.00与收益相关
2018年度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励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奖励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15,000.00与收益相关
2017年度新北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政策专项资金奖励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奖励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50,000.00与收益相关

39、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100,000.00
合计100,000.00

40、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9,974,649.208,908,326.41
递延所得税费用99,198.611,045,711.40
合计10,073,847.819,954,037.81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62,720,594.73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9,408,089.21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0.0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665,758.59
所得税费用10,073,847.81

41、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往来款890,504.5242,306.70
营业外收入65,000.00179,221.01
利息收入148,304.9068,294.83
补贴收入600,000.001,030,000.00
票据保证金2,013,278.16
合计1,703,809.423,333,100.7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往来款3,000.001,744,173.42
管理费用支出9,568,348.079,945,347.77
营业费用支出1,124,140.311,309,277.25
银行手续费27,859.9352,456.47
票据保证金
合计10,723,348.3113,051,254.91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发行费用10,882,700.30
合计10,882,700.3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52,646,746.9244,365,519.03
加:资产减值准备1,807,328.101,546,850.2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1,314,010.208,033,589.49
无形资产摊销1,840,472.561,820,428.0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7,557.25164,858.1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3,751.15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868,405.9146,944.4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6,821.92-369,802.7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04,383.201,045,711.4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03,581.81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934,032.932,371,097.5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1,773,106.64-51,015,717.7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705,397.495,827,161.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565,155.5513,930,390.2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10,972,201.9162,265,449.8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89,559,148.0136,716,099.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1,413,053.9025,549,350.11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10,972,201.9189,559,148.01
其中:库存现金18,049.0425,336.5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10,954,152.8789,533,811.47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0,972,201.9189,559,148.01

4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固定资产169,424,289.14抵押
无形资产14,691,744.61抵押
合计184,116,033.75--

4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5,000.002018年度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励15,000.00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50,000.002017年度新北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政策专项资金奖励50,000.00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600,000.00产业化应用项目600,000.00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适用√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常州天安涡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股东及配偶控制的公司

其他说明

2、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常州天安涡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备品备件19,016.0325,426.34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4,303,597.814,300,464.68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备品备件常州天安涡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1,488.1037,540.77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适用√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81,291.3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36,821.92
减:所得税影响额392,717.00
合计2,225,396.30--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59%0.14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27%0.140.14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原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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