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ST康达 公告编号:2019-071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修订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
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日接到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或“收购人”)的通知,京基集团拟对其2019年8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下简称“原报告书摘要”)的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一、“特别提示”部分、“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四、要约收购的目的”部分及“第二节 要约收购目的 一、要约收购目的”部分
修订前:
“本次转让前,京基集团直接持有*ST康达162,754,238股股份,占*ST康达股份总数的41.65%;本次转让完成后,京基集团通过华超投资间接持有*ST康达116,641,816股股份(占*ST康达股份总数的29.85%),京基集团将合计控制*ST康达279,396,054股股份,占*ST康达股份总数的71.5%。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京基集团应当向除京基集团和华超投资以外的*ST康达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要约。”
修订后:
“本次转让前,京基集团直接持有*ST康达162,754,238股股份,其一致行动人周磊持有*ST康达1,600股股份,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ST康达162,755,838股股份,占*ST康达股份总数的41.65%;本次转让完成后,京基集团通过华超投资间接持有*ST康达116,641,816股股份(占*ST康达股份总数的29.85%),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控制*ST康达279,397,654股股份,占*ST康达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总数的71.5%。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京基集团应当向除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华超投资以外的*ST康达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要约。”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部分及“第二节 要约收购目的 二、要约收购履行的程序”部分
修订前:
“同意京基集团根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除京基集团和华超投资以外的*ST康达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要约。”
修订后:
“同意京基集团根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除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华超投资以外的*ST康达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要约。”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相关情况”部分
修订前: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ST康达除京基集团和华超投资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ST康达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 要约价格 | 要约收购数量 |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8.97元/股 | 111,311,394股 | 28.49% |
修订后: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ST康达除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华超投资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ST康达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 要约价格 | 要约收购数量 |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8.97元/股 | 111,309,794股 | 28.49% |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八、本次要约收购资金的相关情况”部分
修订前:
“基于要约价格为18.97元/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2,111,577,144.18元。”
修订后:
“基于要约价格为18.97元/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2,111,546,792.18元。”
五、“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九、要约收购期限”部分
修订前: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即自本报告书全文公告后的次一交易日起30个自然日。”
修订后: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35个自然日,即自本报告书全文公告后的次一交易日起35个自然日。”
六、“收购人声明”部分
修订前:
“四、本次要约收购为无条件向除京基集团和华超投资以外的*ST康达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要约”
修订后:
“四、本次要约收购为无条件向除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华超投资以外的*ST康达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要约”
七、“释义”部分
修订前:
本次要约收购、本次收购 | 指 | 收购人以要约价格向*ST康达除京基集团和华超投资所持有的股份以外的其他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的全面要约收购 |
修订后:
本次要约收购、本次收购 | 指 | 收购人以要约价格向*ST康达除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华超投资所持有的股份以外的其他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的全面要约收购 |
八、“第一节 收购人基本情况 三、收购人已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部分
修订前: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京基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62,754,23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1.65%。本次转让完成后,京基集团将持有华超投资100%股权,并通过华超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16,641,81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的29.85%),京基集团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79,396,05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71.5%。”修订后: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京基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62,754,238股股份,其一致行动人周磊持有上市公司1,600股股份,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ST康达162,755,83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1.65%。本次转让完成后,京基集团将持有华超投资100%股权,并通过华超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16,641,81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85%),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79,397,65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71.5%。”
九、“第一节 收购人基本情况 六、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
修订前: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职务 | 证件号码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周磊 | 男 | 中国 | 总裁 | 320***********2514 | 深圳 | 无 |
修订后: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职务 | 证件号码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周磊 | 男 | 中国 | 总裁 | 320***********2514 | 深圳 | 香港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报告书摘要其他主要内容不变。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版)。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收购人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