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9月15日(星期日)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叶启良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出席会议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止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并批准以下事项:
同意公司中止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东莞公司”)70%股权,并根据其后续的经营状况及相关情况,适时重新启动股权挂牌转让相关工作。
监事会认为:中止深南电东莞公司股权公开挂牌转让事项,是根据当前深南电东莞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决定的,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中止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一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