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9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9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