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严锦女士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9年9月12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解锁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上述相关规定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期解锁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