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下午1: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德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19-055)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10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