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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2016年年度报告(更新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9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

2019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丁孔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童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童海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光伏电站电费补贴发放不及时的风险 基于战略发展需要,公司致力于光伏电站的开发和投资运营,光伏电站的投入较大,回收期较长,给公司现金流带来一定的压力,且光伏电站最终要靠售电来获取盈利,发电系统及电费收取的稳定性都将直接决定项目投资收益情况。就电费收取而言,光伏电站发电收入中的大部分是国家补贴,目前,这部分补贴还存在发放不及时的风险,这将会给公司电站开发的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也加大了公司的融资压力。

2、光伏发电行业政策风险 光伏发电的清洁环保符合能源利用的大方向,未来前景广阔。但现阶段,虽然光伏技术不断进步,度电成本持续下降,但发电成本和上网电价均高于传统能源,仍需政府政策扶持,公司所从事的新能源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产业政策关联度较高。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光伏发电行业的支持力度,光伏电站规模快速增长,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太阳能电站市场,每年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名列全球第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公司加快在光伏电站市场的拓展。尽管全球节能减排的趋势不变,但如果

未来国家对光伏太阳能的政府补贴、扶持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7679709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8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2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34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6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74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82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88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8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17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或珈伟股份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珈伟科技、香港珈伟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中山品上、品上赵敏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江苏华源、华源新能源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金昌国源、国源电力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国创珈伟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L&D 公司Lion & Dolphin A/S
奇盛奇盛控股有限公司
腾名腾名有限公司
灏轩投资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振发能源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EPC建设工程总承包
LEDLight 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是由 III-V 族半导体材料等通过半导体工艺制备的可将电能转化为光能的发光器件。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MW兆瓦,为功率单位,M 即是兆,1 兆即 10 的 6 次方,1MW 即是 1000
GW吉瓦,为功率单位,1GW即是 1000兆瓦
报告期201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上年同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公司章程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珈伟股份股票代码300317
公司的中文名称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珈伟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enzhen Jiawei Photovoltaic Lighting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JIAWE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丁孔贤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发工业区1、2、3、4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8117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园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33层A\B\D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57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jiawei.com
电子信箱jw@jiawei.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琼阁朱婷婷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33A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33A
电话0755-852244780755-85224478
传真0755-852243530755-85224353
电子信箱jw@jiawei.comjw@jiawei.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5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徐德、薛祈明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财务顾问办公地址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广东路689号王会峰、叶成2015-2016
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新世界商务中心许磊、张力2016-2017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6年2015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4年
营业收入(元)2,921,121,906.611,902,266,125.9053.56%680,145,977.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42,518,324.76136,915,960.52150.17%8,175,280.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36,749,534.38117,318,729.44187.04%-14,050,516.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48,877,864.61143,022,025.0374.01%-38,880,060.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8410.484961.70%0.03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8410.484961.70%0.03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79%10.05%-0.26%0.92%
2016年末2015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4年末
资产总额(元)9,108,699,056.746,476,990,111.2040.63%1,384,488,924.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552,930,858.442,320,161,817.0896.23%588,199,459.45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402,780,540.75896,708,539.20582,270,868.591,039,361,958.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373,470.9475,910,121.9086,492,674.71133,742,057.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018,360.7172,050,286.9088,158,500.95130,522,385.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556,892.9085,907,483.80-83,975,702.05424,502,975.7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16年金额2015年金额2014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9,613.28-177,736.626,162,157.6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639,332.877,473,428.231,647,290.95公司收到相关政府补助资金。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14,645,725.1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0,054.33-1,904,702.2814,944,524.42
减:所得税影响额10,210.10439,483.44538,039.5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9,863.99
合计5,768,790.3819,597,231.0822,225,797.4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光伏产业链相关业

在世界能源消费剧增,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社会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威胁的大背景下,许多国家都在加快对各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太阳能具有安全可靠、无污染、无公害、不受资源限制等独特优势,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成为世界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的重要内容。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始终围绕新能源的开发、应用从未动摇和偏离过。公司成立初期,率先将太阳能和LED照明结合,在太阳能行业引入了激光切割技术,从而开创了光伏照明这一全新产业。公司收购华源新能源后,快速切入光伏太阳能电站业务领域,已具备光伏电站EPC业务资质、专业能力、经营经验和光伏电站投资经营业务能力,配合公司多年来积累的光伏行业技术与经验,加快实现“光伏、照明、光伏+照明”业务齐头并进与协同发展战略。

光伏照明和LED方面:公司主要从事于太阳能光伏照明、高效LED光源、太阳能消费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提供各种LED照明光源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的太阳能草坪灯、室内LED照明产品、智能家居照明等产品多年来在北美的销量均保持稳定发展,通过各大型商业超市和电子商务的渠道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

光伏电站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源新能源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以开展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出售等业务活动,且持有200MW的光伏电站,可以开展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出售等业务活动,报告期内华源新能源除并网电费收入外,EPC业务收入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刚并表的国源电力持有100MW的光伏电站,其主要业务为并网电费收入;公司在上海设立的光伏电站投资平台上海珈伟业务稳步增长,在全国各地选取优质电站项目进行开发运营。公司所处太阳能光伏行业下游,目前本行业发展对政府补贴政策的存在较大的依赖。因此,光伏电站行业会随着各国政策支持力度的变化而存在一定的周期性,目前,国内对光伏行业政策支持力度较大,有利于行业的快速发展。石墨烯:公司一向重视研发,注意提升产品的高附加值,控股子公司国创珈伟致力于石墨烯领域的研发及应用,虽目前尚未有大规模量产和销售,但公司布局较早,目前已完成各类石墨烯产品的制备研发,并申请了多项专利,在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合并报表范围增加.
固定资产合并范围增加.
无形资产不适用.
在建工程不适用.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光伏产业链相关业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未发生因核心管理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离职、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经过不断的积累与沉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的巩固与强化。公司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

(一)公司所在行业前景广阔

太阳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是最具有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随着全球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日益突出,光伏发电因其清洁、安全、便利、高效等特点,已成为世界普遍关注和重点发展的产业。 报告期内,我国光伏行业受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特别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文件后,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大幅增长。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6年光伏发电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34.54GW,累计装机容量77.42GW,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其中,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67.1GW,分布式累计装机容量

10.32GW。全年光伏发电已占我国全年总发电量的1%。从新增装机容量来看,201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势头迅猛,新增装机容量4.24GW,同比增长200%。

(二)公司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较强

LED方面公司依托研发中心,不断加大科研投入,技术实力逐步增强。通过不断的技术开发和经验积累,产品不断完善,在行业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信誉,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及时掌握市场动向、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坚持自主创新,优化产品生产工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国内专利122个,国外专利9个。 光伏电站方面,公司依托其在光伏行业的深耕及收购完成华源后具备的相关资质,迅速进入光伏电站领域,公司不断培养电站施工、运营、维护团队,积累业务经验,未来将在高速增长的光伏电站市场中获得更大份额。 石墨烯方面:国务院已印发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明确了石墨烯前沿新材料的重要战略地位,并提到了石墨烯在推动电子器件变革中的重要作用,石墨烯作为公司整个新能源产业的战略布局,一直得到相关的关注,国创珈伟制备的石墨烯粉体和各种功能性浆料,在业界广泛得到关注,目前正在加大下游应用的开发,力争早日实现规模化量产和销售。

(三)公司产品质量保证

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产品已通过德国T?V认证、美国UL认证、CE认证、CQC认证等认证。

(四)公司管理团队经验丰富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管理团队。公司在生产、研发、销售等各环节的主要管理人员均有相关的从业经历。公司把尊重人才、重视人才、激励人才放在非常突出的地位。公司对主要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实施股权激励;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人才内部培养和选拔机制;建立了分别针对技术研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工程服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和奖励机制。积极、有效、灵活的机制,稳定了人才队伍,激发了员工的能动性,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的大环境下,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积极贯彻落实2016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营目标。加快实现“光伏、照明、光伏+照明”业务齐头并进与协同发展战略,加大照明产品的研发和创新力度,提升EPC业务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2016年,面对各种新的形势和挑战,努力克服各种困难,最终实现了业绩提升。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2,112.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56%,实现营业利润39,250.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3.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251.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0.17%。光伏电站及电站EPC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国源电力的收购,使公司新增了100兆瓦的优质电站,上述电站并表完成后,加上华源新能源和上海珈伟持有的220兆瓦光伏电站,公司共拥有320兆瓦已并网的优质电站资源。上述电站中除了上海珈伟持有的正镶白旗20兆瓦电站目前尚在申请进入国家补贴名录的过程中,其余的300兆瓦均已进入国家光伏电站补贴名录,能够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和现金流入,同时优质电站资产也为公司的各种融资需求提供有利的保障。公司陕西定边30兆瓦、辽宁兴城20兆瓦、江苏金湖振合30兆瓦和黑龙江杜尔伯特10兆瓦电站项目进展顺利,在报告期内,上述四个共计90兆瓦的电站项目都已获得了光伏电站开发建设需要的相关政府批复文件,目前都已陆续开工,力争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全部完成并网发电。上述几个光伏电站项目完成后,公司持有电站规模将会进一步增长,为公司带来更多稳定的售电收入。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源新能源具备电力工程承包三级资质,华源通过自主研发获得了多项专利,且拥有一批行业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公司完成对华源新能源的收购后,EPC业务保持了快速增长的态势。2015年和2016年,华源新能源实现收入148,776.44万元和197,542.43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26,162.08万元和37,326.79万元。2016年收入比2015年增长32.78%,净利润增长42.68%。2017年,这一快速增长的态势仍将有望继续保持。在华源新能源收入快速增长,盈利能力快速提升的同时,公司也在进一步协助华源优化业务结构,拓展项目来源,并逐步减少其与单一大股东振发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振发集团是国内最大的民营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商,在同等条件下,振发能源优先采用华源作为其电站的EPC总包方。振发委托给华源的项目均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定价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上市公司输送利益的安排。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华源新业务开发的支持力度,逐步减少与振发集团之间关联交易的金额和比例。LED照明业务: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在光伏与LED照明结合的领域精耕细作,已成为该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2016年太阳能草坪灯业务规模有所增长,其中全新产品线低压草坪灯对美国沃尔玛公司形成规模化销售,并在终端有良好的零售业绩表现,该产品线有望在未来形成一个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与美国沃尔玛公司达成了良好客户关系,并有望在2017-2018年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

此外,公司特许经营的金霸王产品,自上市以来一直销售良好,客户数量较前期有了一定的增加,对公司整体品牌影响力及客户粘度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与此同时,公司创新的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安防壁灯,经过近两年的宣传与推广,在2016年也取得了显著的增长,2016年同比销售收入增加了391.11%。公司在过去的一年里,进一步加大了对该系列产品的研发投入,智能安防壁灯的换代产品,以及产品线的横向拓展,都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当中,计划于2017年投放市场,有望进一步拓展公司智能家居业务的规模。

公司LED照明业务的规模稳步发展,业绩整体保持同步增长,报告期内LED照明方面业绩占公司合并总收入的30%。值得说明的是,从母公司报表来看该业务有轻微的亏损,这主要是由于集团发生的并购费用、财务费用和集团管理等费用目前都由母公司承担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梳理LED业务的产品线结构,聚焦优势业务与高增长业务。加大了内部资源整合力度,精简机构人员,发挥协同效应,采用集中采购等方式缩减成本,节约资源,各产品线发挥协同效应,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公司在LED照明行业整体增速放缓,毛利率面临巨大压力的环境下,积极推动业务转型和产品升级换代,不断提升该业

务板块的竞争力与盈利能力。石墨烯业务:

公司管理层三年前就以前瞻性的战略眼光对石墨烯产业进行了提前布局,公司一直强调产学研结合的方式,目前石墨烯公司主要从事石墨烯应用产品的研发和石墨烯在储能等方面的研究,并与国内知名高校之间展开了深入的合作。目前公司已完成了石墨烯粉体材料和各种浆料相关制备方法的研究,并申请了相关的专利。报告期内石墨烯公司已基本完成了相关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已具备大规模产业化生产能力。固态储能业务:

原油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以及环境污染等能源问题对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造成极大的困扰和威胁,而在此背景下,大力发展新型绿色环保能源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锂电池技术的进步和突破,会带动电动车行业、电动工具和大型储备能源的快速发展。为实现上市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领域的新突破,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其在体外培育多年的固态储能技术与上市公司展开合作,以便加快规模化生产和商业化应用,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2016年11月,公司在江苏如皋新设了控股子公司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等审批手续,相关的工业园建设也在按部就班的推进,有望在2017年下半年向市场推出极具市场竞争力的动力锂电池产品。资本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国源电力并购项目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并同步完成了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准备募投建设的两个电站项目在报告期内因政策变化和外部原因的影响导致项目推进受阻,如继续推进公司预计已难以达到当初预测的收益水平,处于谨慎考虑公司未对其投入募集资金。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情况,及时变更了原募集资金使用方案,该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董事会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将会按照新方案加快推进新的电站项目,预计2017年上半年本次变更的新的电站项目就会全部完成并网发电,为公司贡献新的利润来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部分,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市场价值。人力资源:

在员工队伍建设方面,公司积极推进“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员工归属感。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实施第一期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实现公司与员工利益共享,吸引和保留更多优秀员工,更好地促进公司与员工的协同发展;同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员工座谈会等方式,使广大一线员工与管理层面对面深入交流,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集思广益,进一步改善员工生活及福利。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不适用。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光伏产业链相关业的披露要求是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16年2015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2,921,121,906.61100%1,902,266,125.90100%53.56%
分行业
LED照明843,943,655.7328.89%774,423,723.6540.71%8.98%
光伏照明(专用组件)15,277,958.580.52%82,113,105.354.32%-81.39%
EPC光伏电站工程1,771,770,777.8960.65%952,954,167.5250.10%85.92%
光伏发电收入290,129,514.419.93%92,775,129.384.88%212.72%
分产品
LED太阳能草坪灯409,069,598.0014.00%369,254,818.4019.41%10.78%
LED照明产品293,048,920.6610.03%273,941,641.9214.40%6.97%
其他LED产品141,825,137.074.86%131,227,263.326.90%8.08%
专用组件15,277,958.580.52%82,113,105.354.32%-81.39%
EPC光伏电站工程1,771,770,777.8960.65%952,954,167.5250.10%85.92%
光伏发电收入290,129,514.419.93%92,775,129.394.88%212.72%
分地区
境外(含香港)781,148,269.0626.74%743,252,011.5439.07%5.10%
境内2,139,973,637.5573.26%1,159,014,114.3660.93%84.64%

不同技术类别产销情况

单位: 元

技术类别销售量销售收入毛利率产能产量在建产能计划产能

对主要收入来源国的销售情况

单位: 元

主要收入来源国销售量销售收入当地光伏行业政策或贸易政策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其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光伏电站的相关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电站320兆瓦,拟投资运营的在建电站90兆瓦,明细如下: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光伏产业链相关业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LED照明838,462,483.03633,683,032.8224.42%11.88%14.24%-1.56%
光伏照明15,277,958.5812,322,375.7619.35%-81.39%-78.73%-10.09%
EPC光伏电站工程1,771,770,777.891,353,079,273.1223.63%85.92%79.55%2.71%
光伏发电收入290,129,514.41114,789,528.3960.44%212.72%163.39%7.42%
分产品
LED太阳能草坪灯403,588,425.30296,636,065.9126.50%17.23%18.87%-1.02%
LED照明产品293,048,920.66226,795,298.1222.61%6.97%11.21%-2.94%
其他LED产品141,825,137.07110,251,668.7922.26%8.08%8.93%-0.61%
专用组件15,277,958.5812,322,375.7619.35%-81.39%-78.73%-10.09%
EPC光伏电站工程1,771,770,777.891,353,079,273.1223.63%85.92%79.55%2.71%
光伏发电收入290,129,514.41114,789,528.3960.44%212.72%163.39%7.42%
分地区
境外(含香港)775,667,096.36580,298,597.5425.19%7.99%4.76%2.30%
境内2,139,973,637.551,533,575,612.5428.34%84.64%79.17%2.19%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16年2015年同比增减
LED照明销售量PCS35,769,552.330,681,08116.59%
生产量PCS36,637,420.830,649,80319.54%
库存量PCS4,861,749.93,993,88121.73%
光伏照明销售量PCS719,2446,472,493-88.89%
生产量PCS515,7566,474,639-88.64%
库存量PCS20,15223,640-14.75%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光伏照明(专业组件)销售收入出现大幅下降,主要原因大批订单推迟至2017年交付。公司EPC建安业务和光伏电站业务不适用于实物销售大于劳务,主要原因如下:

1、EPC业务是工程总承包业务,包括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建筑安装等交钥匙工程,其实物采购和工程安装业务相互依存,不可分割。

2、光伏电站发电业务也不存在实物贸易。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光伏产业链相关业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6年6月收到美国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Wal-MartStores)的订单确认,双方针对公司全新产品线—LED 低压户外景观照明系统以及户外 LED光伏照明灯具约定一份为期两年的采购合约,其中约定首批订单将在2016年四季度到2017年一季度期间出货,首批订单金额不少于1,300 万美元。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共收到沃尔玛订单约1600万美元。2017年公司与沃尔玛的合作产品将变成常年补货产品,销售将很大程度依赖于当地市场的终端销售情况而定。

电站EPC合同: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16年2015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光伏照明(专项组件)直接材料9,156,757.4374.31%44,252,497.2976.37%-79.31%
光伏照明(专项组件)直接人工2,013,476.2016.34%8,938,290.6515.43%-77.47%
光伏照明(专项组件)制造费用1,152,142.139.35%4,751,624.368.20%-75.75%
LED照明直接材料443,768,227.8870.03%393,418,135.6670.92%12.80%
LED照明直接人工81,681,742.9312.89%69,187,476.8712.47%18.06%
LED照明制造费用108,233,062.0117.08%92,097,334.5416.60%17.52%
EPC光伏电站工程直接材料1,100,421,810.4281.33%610,255,544.2480.98%80.32%
EPC光伏电站工程直接人工7,709,907.570.57%4,028,844.800.53%91.37%
EPC光伏电站工程工程承包成本244,947,555.1318.10%139,320,524.0018.49%75.82%
光伏发电收入运维费用113,178,498.2398.60%42,941,954.2598.53%163.56%
光伏发电收入直接人工1,611,030.161.40%640,283.101.47%151.61%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9户,减少2户 ,其中: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变更原因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珈伟(深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兴城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宿迁振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淮南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淮安青莲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马鞍山华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浙江华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减少2户,原因系阜新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鄂托克前旗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本期注销。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2,411,575,086.29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82.56%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55.74%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查正发控股1,628,103,007.3455.74%
2国家电网(发电收入)290,129,514.419.93%
3LG SOURCING, INC281,096,557.819.62%
4D.LIGHT116,681,333.164.00%
5连云港绿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95,564,673.573.27%
合计--2,411,575,086.2982.56%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1,122,923,709.19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62.05%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17.75%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434,230,903.6323.99%
2查正发控股344,206,999.3217.75%
3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174,600,000.009.65%
4无锡市长江电器设备有限公司101,732,843.505.62%
5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68,152,962.743.77%
合计--1,122,923,709.1962.05%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6年2015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106,989,141.40103,497,573.703.37%
管理费用146,888,737.33117,789,511.7524.70%新增限制性股票成本费用及并购重组费用。
财务费用95,586,657.6348,448,480.4097.30%业务增长,相应财务费用增加。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一向重视研发的投入,研发一直处于行业的领先水平,因公司LED业务目前的主要销售客户均为国外大型商超连锁机构,客户要求相对严格,公司研发以客户的需求为宗旨,配合市场和销售,与客户建立较为密切的关系,结合行业的发展引导客户,研发出各种畅销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与全球最大的第三方测试/认证/检验机构天翔(Interteck)建立全球合作伙伴关系。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6年2015年2014年
研发人员数量(人)149208183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8.59%10.90%8.15%
研发投入金额(元)29,083,125.3428,929,981.6829,364,677.1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1.00%1.52%4.32%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0.00%0.00%0.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16年2015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34,722,715.861,700,488,612.5372.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85,844,851.251,557,466,587.5072.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8,877,864.61143,022,025.0374.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322,792.40157,732,008.30-88.3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8,838,761.67528,558,688.84-20.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0,515,969.27-370,826,680.548.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35,006,141.801,219,894,031.98107.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87,452,405.831,066,303,624.2248.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7,553,735.97153,590,407.76516.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92,136,444.55-73,865,083.611,172.41%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34,722,715.86元,同比增长:72.58%,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导致的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增加。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85,844,851.25元,同比增长:72.45%,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导致报告期内经

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增加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8,877,864.61元,同比增长:74.01%,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导致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4)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022,792.40元,同比下降:88.57%,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

(5)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8,538,761.67元,同比下降:20.8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6)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35,006,141.80元,同比增长:107.8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发行股份导致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增加。

(7)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87,452,405.83元,同比增加:48.8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8)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7,553,735.97元,同比增加:516.9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增加导致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9)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92,136,444.55元,同比增长:1,172.41%,主要原因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增加导致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部分货款尚未收回,从而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6年末2015年末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1,326,812,920.8014.57%538,612,823.438.32%6.25%
应收账款1,975,253,507.9121.69%1,461,916,253.0722.57%-0.88%
存货849,255,565.699.32%868,050,397.8213.40%-4.08%
长期股权投资37,500,000.000.41%0.41%
固定资产2,354,409,473.3225.85%1,779,900,517.8927.48%-1.63%
在建工程90,112,598.050.99%4,922,121.240.08%0.91%
短期借款765,068,833.688.40%475,159,665.427.34%1.06%
长期借款1,356,076,765.2414.89%1,441,807,906.2422.26%-7.37%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1,135,287,697.132,089,462,544.44-45.67%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资金来源合作方投资期限产品类型预计收益本期投资盈亏是否涉诉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电站投资收购1,105,000,000.00100.00%发行股份25年光伏电站34,931,375.762015年11月18日
Lion & Dolphin A/S进出口贸易增资10,287,697.13100.00%自有资金进出口贸易0.00-9,559,675.28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研究、开发、生产、批发;照明灯具、电光源产品、节能照明产品、照明智能控制装置、小家电、增资20,000,000.00100.00%自有资金20年研究、开发、生产、批发;照明灯具、电光源产品、节能照明产品、照明智能控制0.00-10,804,494.06
电工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配套材料、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装置、小家电、电工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配套材料、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合计----1,135,287,697.13----------0.0014,567,206.42------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总额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2012公开发行股票35,263.221,146.5337,192.14035,200100.00%763.93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63.93
2016非公开发行股票78,379.3114,147.1514,147.15000.00%64,232.16存放在募集资金专0
用账户
合计--113,642.5315,293.6851,339.29035,200100.00%64,996.09--763.93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第一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元。截至2012年5月8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8,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36.7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35,263. 22万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2]03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7,192.14万元(包含利息)。(2)第二次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06号),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746,031 股募集本次交易的配套募集资金,发行价格为2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81.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206,900.1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3,793,081.1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6月27日及28日对公司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670号《验资报告》及大华验字[2016]000671号《验资报告》。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147.15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1、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深圳龙岗、变更前)3,467.051,084.5601,084.560.00%2013年05月31日0
1-2、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深圳龙岗、变更后)1,915.4449.841,339.6669.94%2015年06月30日0
2-1、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武汉,变更前)12,021.552013年12月31日0
2-2、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福建,变更前1,606.81,606.82015年10月31日0
3-1、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武汉,变更前)28,004.612013年12月31日0
3-2、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深圳,变更前 )173.64173.642015年10月31日0
4-1、上海珈伟-正镶白旗20MWp 光伏项目(内蒙, 变更后)16,942.15916.617,051.03100.64%2015年08月31日
4-2、上海珈伟-阿克陶县20MWp 光伏并网电站EPC 项目(新疆,变更后)11,004.1180.0910,819.9398.33%2015年12月31日
5、补充流动资金5,116.515,116.51
6、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抚州、变更前)25,879000.00%2016年12月31日0
7、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成武、变更前)32,500000.00%2016年12月31日0
8、补充流动资金20,000014,147.1514,147.1570.74%2017年03月31日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21,872.2137,843.215,293.6851,339.28--------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121,872.2137,843.215,293.6851,339.28----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未达进度的原因:(1)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未达预期计划主要原因系公司2014年下半年收购品上照明后,与品上照明的研发在人员、设备、仪器方面做了部分整合,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放缓对LED照明研发的研发投入进度,且研发中心项目,主要负责产品开发、设计及性能检测等,相关收益已在产品收入中体现,无法准确的确认研发中心的收益。2、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项目未达进度的原因:年产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公司是“年产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的实施主体。基于行业发展形势变化,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在前期适度延缓了该项目的投资进度,及该地块部分剩余建筑物的拆迁工作进展缓慢推迟了该地块的正常启用; 公司已通过外发生产及内部提高工艺流程等方式,基本解决了草坪灯业务的产能问题,目前公司草坪灯销量、产量均稳定发展,变更该项目不影响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变更该项目不影响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3、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控股子公司福建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是“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是基于LED 快速发展的行业背景下结合公司国内业务发展实施开展的,经过前期的业务拓展公司的国内路灯市场开拓未达预期,及公司LED 通用照明国内市场开发战略因收购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而有所调整,公司拟优先使用品上照明中山新建产业园,故该项
目适度放缓了投资进度。目前,以上项目1-3均已终止。(4)上海珈伟-正镶白旗20MWp 光伏项目:公司已完成了对正镶白旗项目相关投入且正镶白旗项目已并网发电,目前正在申报相关手续争取尽快进入国家光伏新能源发电电价补贴名录。(5)上海珈伟-阿克陶县20MWp 光伏并网电站EPC 项目: 该项目公司是以EPC分包商的形式操作的,该电站已按照预计时间完成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对该项目的结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1、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及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原因说明: 光伏发电项目节能环保,无公害,无污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能源政策,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并且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属于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产业。公司在原有主营业务发展放缓的大背景下及时调整发展战略,结合其传统业务形态审慎地选择光伏电站EPC和投资运营业务作为其新的战略发展突破口。投资太阳能光伏电站是公司产业延伸及实施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快公司产业的布局及业务多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公司立足长远,提升和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也将对公司其它业务发挥重要作用。加之公司完成对江苏华源新能源的收购后,江苏华源新能源的EPC业务资质、专业能力、经营经验,配合公司多年来积累的光伏行业技术与经验,公司将快速进入光伏电站业务领域,有利于加快实现“光伏、照明、光伏+照明”业务齐头并进与协同发展战略。 为了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及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截止2015年4月30日尚未使用的全部资金279,462,544.44元用于增资公司光伏电站投资平台――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再由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投入正镶白旗 20MWp 光伏电站项目和阿克陶县 20MWp 光伏电站并网 EPC 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和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增资上海珈伟,由上海珈伟实施正镶白旗20MWp 光伏电站项目和阿克陶县20MWp 光伏电站并网EPC 项目,两个项目的实施地点分别是锡盟正镶白旗明安图镇东北方向约17km和新疆克州阿克陶县江西工业园区。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和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增资上海珈伟和华源新能源,由上海珈伟全资子公司定边珈伟在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东南约40km处的黄土塬上建设30兆瓦光伏电场和兴城珈伟在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镇境内建设20兆瓦光伏电场;华源新能源全资子公司金湖振合在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塔集镇陈家圩的荡滩上建设30MW并网光伏电站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和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增资上海珈伟,由上海珈伟实施正镶白旗20MWp 光伏电站项目和阿克陶县20MWp 光伏电站并网EPC 项目。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和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增资上海珈伟和华源新能源,由上海珈伟全资子公司定边珈伟实施30兆瓦光伏电站和兴城珈伟实施20兆瓦光伏电站,华源新能源全资子公司金湖振合实施30兆瓦光伏电站。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经公司2012年7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84.53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
[2012]415号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适用
201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原定用于“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另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最大限度利用好现有资金,支持业务开拓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使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缩减建设规模后剩余募集资金5,116.51万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2,200万元-变更后使用募集资金17,083.4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每年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计算)约307万元。公司已于2013年11月29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16.51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定期存款账户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2014年变更)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深圳龙岗)1,915.4449.841,339.6669.94%2015年06月30日0
上海珈伟-正镶白旗20MWp 光伏项目(2015年变更)2-2年产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 3-2、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16,942.15916.617,051.03100.64%2015年08月31日1,106.96
上海珈伟-2-2年产11,004.1180.0910,819.9398.33%2015年120
阿克陶县20MWp 光伏并网电站EPC 项目(2015年变更)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 3-2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月31日
上海珈伟-定边珈伟30MWp光伏项目(2017年变更)6、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7、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6,860000.00%2017年06月30日0
上海珈伟-葫芦岛兴城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2017年变更)6、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7、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26,000000.00%2017年06月30日0
华源新能源-金湖振合二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2017年变更)6、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7、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5,519000.00%2017年06月30日0
合计--88,240.691,146.5329,210.62----1,106.96----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正镶白旗项目和阿克陶项目 光伏电站投资基于良好的国家补贴政策保障,光伏电站收益率比较稳定,风险较低,项目规模较大,且建设周期相对较短,与公司之前所规划的两个募投项目相比,变更后不仅有利公司长期战略的实施,而且能够达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配合公司当时正在实施收购的江苏华源新能源的重组项目,使公司能够快速切入已有多年耕耘但目前体量不大的光伏电站业务,公司可以通过大规模地进军光伏电站投资业务,迅速扩大公司的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上述项目于2015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于2015年6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巨潮网相关公告)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和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江西
抚州光伏电站项目因土地占用河道滩涂问题未能及时找到备选土地,导致项目推进受阻,因此该项目目前尚无实质性投入。山东菏泽成武项目因项目用地属于一般农田,前期征地手续较为繁琐,因此项目征地过程耗时较长。且山东和江西两省光伏电站项目的政策形势和开发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目前已有部分已并网和在建电站不能及时纳入国家建设规模管理。若公司仍按原计划使用募投资金继续推进上述两个电站项目,项目并网后何时能纳入国家建设规模管理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如通过电价竞价的方式来参与增补建设指标,竞价的电价预计将比国家标杆电价有一个较大的下降,严重影响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益。上述项目于2017年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巨潮网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光伏发电及EPC业务264,000,0004,528,055,730.091,134,651,803.421,975,424,287.20430,376,881.34373,267,931.54
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子公司光伏发电685,400,855973,021,884.54965,452,531.9062,667,003.6334,969,862.9434,931,375.76
中上品上子公司LED灯具生产与销售45,010,000258,510,813.7432,207,585.24212,087,249.86-11,614,636.37-10,804,494.06
珈伟科技子公司进出口贸易2476,422,438.0028,276,911.53775,366,890.58-21,156,647.67-20,885,929.38
上海珈伟子公司光伏发电289,462,544423,096,505.09304,173,582.8923,834,752.666,726,751.556,130,549.29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购买增加净利润:34,931,375.76 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的收购,致公司整体财务数据有了较大的变化,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85,400,855.00元,主要业务是光伏发电业务,2016年对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贡献34,931,375.76 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关于光伏电站的发展前景

随着全球工业化的不断推进,环境污染和能源短缺问题日益凸显,世界各国对国家能源安全和环境问题更加重视,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和青睐。太阳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利用前景广阔,是世界各国重点开发和利用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在各国中长期能源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国家政策对光伏产业支持力度的加大,光伏电站也在我国快速发展。截至2016年底,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

34.54GW,累计装机容量77.42GW,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全年光伏发电已占我国全年总发电量的1%。根据2016年12月27日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2017年将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18GW。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光伏装机量达到105GW,大力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继续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建成100个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区。2017年,在“光伏基地项目”、“光伏领跑者项目”、光伏扶贫和分布式项目带动下,国内光伏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关于LED照明行业的发展前景

LED技术自发明以来就一直受到全球的高度关注,随着全球能源危机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快速提升,国内外技术不断突破,新的应用快速发展,以及相关产业扶持政策逐步出台,LED照明行业已成为我国当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热点领域,其广泛应用成为一种必然趋势。LED应用从仪器仪表指示灯、交通信号灯到汽车灯、显示屏、背光及通用照明,范围加速拓展,并且创新型应用层出不穷。

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近两年LED行业增速放缓,行业竞争加剧,行业内企业两极分化明显,大企业通过并购、合作变得越来越强,而小企业生存空间进一步被挤压,甚至逐渐退出市场。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LED行业内真正有实力的企业会有更好的发展机会,大企业会进一步做强做大,而科技含量低、产品附加值小的企业将步履维艰。这也将促使部分企业由“追求数量、追逐短期利益”向“追求质量和品质”进行转变。在未来,创新研发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将有更大的发展机会。

户外LED领域在个性化的控制技术、个性化应用领域和个性化产品方面将会出现很多新技术、新产品和个性化灯光作品。随着控制技术的不断提高,各种互动式灯光作品将越来越受欢迎。传统的照明方式将被更先进的智能照明所取代,先前不适合照明的环境和场所,由于新技术的出现,将被亮化美化。石墨烯领域

石墨烯是21世纪最具颠覆性的新材料,借助“石墨烯”战略平台,可以为一大批传统材料的性能提升与应用拓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衍生出一系列性能优异的新一代功能元器件,在诸多传统领域和新兴领域的应用都将引起相关行业革命性的变革,成为引领新一代工业技术革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石墨烯行业正处于从技术向商业演变的关键时期,大规模应用即将到来。随着“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的出台,石墨烯扶持力度加码,国家、地方政府、产业联盟通过多种手段支持石墨烯产

业发展。总体上,前期世界各国的支持政策主要集中在石墨烯基础研究;目前,大多集中在石墨烯产业链中游,以石墨烯功能器件研发为主。预计未来5到10年,各国对石墨烯行业的支持仍将集中在石墨烯中游产业链,以进一步加快石墨烯产业化。目前,石墨烯处于产业化初期,主要应用在锂电池导电添加剂、涂料、导热膜等低端产品。未来将重点突破以大规模、低成本、高质量、多尺度为特征的石墨烯制备技术,大力发展石墨烯高精尖应用技术以及下游产品开发,不断拓展石墨烯相关产品应用领域。石墨烯产业爆发点已经形成,未来将爆发式增长。关于锂电池和储能方面

锂离子电池已经占据了手机、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类产品电池的主要市场,未来随着锂电生产工艺和电池性能的进一步提升,将占据储能电池、动力电池等领域的主要市场。未来储能技术的提升将成为锂电池需求增长的新助力。锂电储能技术,因其能量密度大、充放电速度快且环保性良好等特性,已逐步成为应用领域最广的储能技术,适合分布式储能,中长期潜力最大。随着技术的进步、经济性的提高,锂电池储能的成本有望进一步降低,届时锂电池市场有望再次爆发。

(二)公司2017年的经营计划

公司一直以来都以新能源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战略,公司的主营业务始终围绕新能源的开发、应用从未动摇和偏离。随着公司“光伏、照明、光伏+照明”战略的逐步完善,相关业务齐头并进与协同发展,公司规模和业绩稳步增长。公司管理层积极进取,审时度势,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新能源业务,又从战略的高度布局固态储能业务。LED照明和光伏照明业务:

公司将抓住市场机遇,整合各方资源,创新营销模式,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太阳能草坪灯是公司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率先将太阳能与刚面世的LED相结合,在太阳能行业引入了激光切割技术,从而开创了光伏照明这一全新产业,该类产品在国外畅销十几年。未来公司将继续利用在北美的品牌和渠道优势使其继续保持稳定增长。LED照明及智能家居产品作为附加值较高的产品,目前在北美销售稳步增长,今后将进一步加大产品的研发力度和市场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在北美的渠道优势不断丰富各产品线,加大与各大科技巨头的合作力度,使公司的LED照明产品和智能家居产品受到更多关注。同时,不断完善营销网络,以客户的需求为中心,海外市场以北美市场为核心区域,覆盖欧洲及亚非拉地区。国内市场将继续以中山品上照明为中心,加强市场调研,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步伐,以销售代理商和承接照明工程为主要销售渠道,推进营销网络的建设,通过网络推广、展会推介、媒体发布会或其他方式,不断扩大企业和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光伏电站及EPC业务:

公司目前的光伏电站EPC业务对单一大股东振发能源存在一定的依赖度,关联交易金额较大,公司后续将会以自身在光伏电站行业的积累,为华源新能源的发展提供更有效的保障和支持;同时,随华源新能源市场和品牌影响力的提升,也将从每年不断增加的光伏电站EPC市场中获取更多市场份额,逐步减少与振发能源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的光伏电站投资将在建设好已有几个已开工项目基础上,公司也会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一带一路”和“光伏扶贫”政策,继续精耕细作,挑选优质项目进行投资开发,进一步扩大优质电站持有规模。同时,大力推进光伏电站EPC业务的发展。石墨烯业务:

石墨烯公司将会继续各种石墨烯功能性浆料的生产和研发,继续展开与各科研机构和下游应用企业的紧密合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新的石墨烯产品的应用范围。对内与公司LED散热和锂电池储能方面应用为主要突破方向,对外积极与下游企业开展应用研发合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尽快推动大规模产业化应用和规模化量产销售。固态储能业务:

储能是目前急速发展的新能源行业的一个瓶颈,公司于2016年底布局的固态储能业务旨在发展和研究新型的储能产品以及对现有的储能产品进行技术革新。目前公司的固态锂电池、快充锂电池及高能量锂电池在实验室阶段均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部分产品尚未取得相关认证,产品量产还需要较长的时间。公司在江苏如皋的固态储能公司,目前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等审批手续,相关的工业园建设也在按部就班的推进,有望在2017年下半年向市场推出极具市场竞争力的动力锂电池产品。

(三)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新业务能否带来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一贯以“新能源”作为公司的发展战略,近年来国家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支持,动力锂电池产业近几年发展迅猛,锂电池作为新能源投资的热点,受到广泛关注。公司的快充锂电池、固态锂电池等产品在实验室和小试阶段均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但是想要大规模量产并能给公司带来良好收益,还需一段时间的准备。目前,公司正在开展生产厂房的建设,办

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相关产品生产出来后还要通过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检测,才能进入市场,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虽然市场前景十分可观,但是未来公司产品的性能能否被市场充分认可,成本是否具有比较优势仍存在不确定性。随着国家关于电动汽车补贴政策的调整及行业内锂电产能的全面释放,国内锂电池行业未来将面临补贴大幅下降和产能过剩的风险,随之可能引起产品价格下降,动力锂电的政策与市场风险正在不断加大。鉴于此,公司的新业务很可能会导致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公司将加快新业务产业园的建设,加快各种审批手续的办理和设备安装,加快产品推出市场的时间,从战略高度充分重视新产品市场推广工作,多手段拓展销售渠道,同时根据客户反馈不断改进工艺水平,提升产品品质,不断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 EPC业务对单一大股东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

公司目前的光伏电站EPC业务对单一大股东振发能源的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其关联交易金额较大,公司后续将会以其自身在光伏电站行业的积累,为华源新能源的发展提供更有效的保障和支持;随华源新能源市场和品牌影响力的提升,也将从每年不断增加的光伏电站EPC市场中获取更多市场份额,逐步减少与振发能源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同时,公司也会积极响应国家推动的“一带一路”和“光伏扶贫”政策,继续推进光伏电站和EPC业务的发展。

3、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近两年进行了几次大的收购,在扩大整个公司资产规模,提升盈利能力的同时也产生了较大金额的商誉,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被并购的公司市场拓展、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导致经营状况恶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需要对商誉计提减值,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充分意识到潜在的商誉减值风险,并从收购源头开始控制风险。在后续选择并购对象时,将充分考虑产业链、核心技术、未来业务及文化融合的可行性,同时在并购方案中通过业绩承诺、约定核心团队以及让并购重组前的原股东持有公司股票等方式,调动原股东的积极性;收购完成后,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并将并购对象的中层管理人员与骨干员工纳入公司今后股权激励对象范围,将个人、团队利益与公司利益相绑定,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4、公司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自上市以来,持续快速发展,借助资本市场带来的良好效应,公司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都得到进一步扩张,加上新进入新领域的跨行业管理,未来公司在机制建立、战略规划、组织设计、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公司若不能及时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做好企业内部治理,储备经营和管理人才,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为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和提升管理能力,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经营管理制度;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及行业政策变化,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战略方针,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改变管理思维,经营单位独立核算,做好绩效考核,形成公司特有的、且适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经验,应对公司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5、光伏电站电费补贴发放不及时的风险

基于战略发展需要,公司致力于光伏电站的开发,光伏电站的投入较大,回收期较长,给公司现金流带来一定的压力,且光伏电站最终要靠售电来获取盈利,发电系统及电费收取的稳定性都将直接决定项目投资收益情况。就电费收取而言,光伏电站发电收入中的大部分是国家补贴,目前,这部分补贴还存在发放不及时的风险,这将会给公司电站开发的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也加大了公司的融资压力。

6、光伏发电政策风险

光伏发电的清洁环保符合能源利用的大方向,未来前景广阔。但现阶段,虽然光伏技术不断进步,度电成本持续下降,但发电成本和上网电价均高于传统能源,仍需政府政策扶持,公司所从事的新能源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产业政策关联度较高。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光伏发电行业的支持力度,光伏电站规模快速增长,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太阳能电站市场,每年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名列全球第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公司加快在光伏电站市场的拓展。尽管全球节能减排的趋势不变,但如果未来国家对光伏太阳能的政府补贴、扶持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盈利水平。

7、LED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以及毛利率降低的风险

纵观LED照明行业,市场整体容量稳步增长,同时行业竞争亦日趋激烈。传统上公司LED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公司一直以突出的产品性价比优势和周到的服务赢得客户的认可和市场的亲睐,但生产成本上升与产品价格因为竞争而下降的双重压力使企业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巩固北美销售渠道的优势,扩展欧洲市场渠道和国内市场,以期通过提升销量发挥规模效应;另一方面加强产品研发的投入,提升产品价值,避免低水平竞争。

8、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的LED产品多销往北美地区,销售收入以美元计量,汇率的波动会对企业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公司将通过远期外汇交易,外汇风险担保,缩短回款期限,调节美元销售结算的比例等多种方式来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年09月02日实地调研机构http://irm.p5w.net/ssgs/S30031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制定并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经公司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83,661,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673,227.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权益分派工作已于报告期内完成,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25日。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50
每10股转增数(股)28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476,797,093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23,839,854.65
可分配利润(元)533,576,903.95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4年度:经2015年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420万元。公司已于2015年7月完成权益分派工作。 2015年半年度:经201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2015年9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收购华源新能源增发完成后的总股本255,774,24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27,887,120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83,661,360股。公司已于2015年10月完成权益分派工作。 2015年度:经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2016年4月30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3,661,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7,673,227.20元。公司已于2016年5月完成权益分派工作。 2016年度:经2017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定的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6,797,0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3,839,854.6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8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76,797,0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8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红年度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的金额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的比例
2016年23,839,854.65342,518,324.766.96%0.000.00%
2015年7,673,227.20136,915,960.525.60%0.000.00%
2014年4,200,000.008,175,280.8551.37%0.00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并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含第2016年06月24日36 个月承诺正常履行中
12个月)不得转让,且不以任何形式转让于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自该等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起,应当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股份解锁:1、自上市公司向储阳光伏发行股份完成并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含第24个月)期间,累计可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股份总数的25%(含储阳光伏于上述期限内因珈伟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股份);2、自上市公司向储阳光伏发行股份完成并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第13个月后至第36个月(含第36个月)期间,累计可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股份总数的50%(含储阳光伏于上述期限内因珈伟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股份);3、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并登记至储阳光伏名下之日起第36个月后(不含第36个月),并在珈伟股份依法公布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和珈伟股份2018年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储阳光伏可转让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含储阳光伏于上述期限内因珈伟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股份)。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交易对方储阳光伏承诺:国源电力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7,895.41万元、7,018.38万元和8,139.48万元,且国源电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将不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二)业绩补偿安排:在承诺年度内,若国源电力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储阳光伏应按照以下方式对珈伟股份进行股份补偿:1、利润补偿期间,储阳光伏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储阳光伏认2016年01月01日2016年-2018年储阳光伏2016年业绩承诺未实现,公司将按照承诺要求储阳进行股份补偿
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认购股份的总量,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2、对珈伟股份的前述补偿,不应超过珈伟股份实际支付给储阳光伏的股权收购对价。若储阳光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补偿应补偿股份数量时,储阳光伏亦不再补偿不足部分。3、若珈伟股份在承诺年度内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其按照上述约定实施股份补偿的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4、若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实施现金分红,储阳光伏对现金分红的部分应做相应返还,该等返还的现金应支付至珈伟股份指定账户内。返还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5、在发生上述股份补偿情形时,由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总价格回购应履行股份补偿义务的业绩承诺股东的应补偿股份(含该应补偿股份因发生送股、转增等而新增的股份或利益),并按照届时法律、法规及珈伟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该等回购股份予以注销。若珈伟股份上述应补偿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因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储阳光伏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2个月内,将该等股份按照本次补偿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珈伟股份其他股东(不包括储阳光伏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方)各自所持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所持全部股份的比例赠送给其他股东。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交易对方储阳光伏承诺:1、在本企业持有珈伟股份5%以上股份期间,本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次交易目标公司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珈伟股份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2、本企业并未拥有从事与珈伟股份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2016年06月24日承诺正常履行中
业有任何权益,在本企业持有珈伟股份5%以上股份期间也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从事相竞争业务的企业;3、在本企业持有珈伟股份5%以上股份期间,本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珈伟股份之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本企业将放弃该等商业机会;4、在本企业持有珈伟股份5%以上股份期间,本企业承诺将不向与珈伟股份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5、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珈伟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有效,并于本企业不再持有珈伟股份5%以上股份之日自动失效。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将依法向珈伟股份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储阳光伏承诺:1、本企业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珈伟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珈伟股份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珈伟股份公司章程的情况下,不要求珈伟股份向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珈伟股份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珈伟股份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珈伟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企业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果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珈伟股份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5、本承诺于本企业作为珈伟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有效,并于本企业不再持有珈伟股份5%以上股份之日自动失效。2016年06月24日承诺正常履行中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上海谷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储阳光伏和谷欣资产承诺:在本次交易中,承诺人均没有谋求珈伟股份控股权的意图。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不会采取任何行动、措施或安排,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争取珈伟股份的控制权。2016年06月24日承诺正常履行中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储阳光伏就国源电力未能进入《可再生能源附加资金补助目录》进行补偿的承诺若国源电力两个光伏电站项目在储阳光伏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获得的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仍未能进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导致珈伟股份遭受损失的,储阳光伏将以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票对珈伟股份进行补偿。同时,本次交易实施后至国源电力100兆瓦光伏电站进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前,储阳光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不予解锁。2016年06月24日36个月国源电力的两个电站项目已被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六批)》,该承诺履行完毕。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储阳光伏关于现金补足收益法评估值差额的承诺对于国源电力实际实现净利润未达盈利预测影响收益法评估值的部分,储阳光伏将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根据大华会计师审核并出具的国源电力2015年9月-2016年12月《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5]003641号),2015年全年国源电力净利润预测值为6,115.61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国源电力2015年《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6]004601号),国源电力2015年全年净利润的实现数为5,323.95万元,2015年9-12月国源电力发生0.1万元营业外支出,实现的经营性净利润为5,324.05万元,未达到盈利预测值。依据储阳光伏2016年1月20日出具的《关于现金补足收益法评估值差额的承诺函》,储阳光伏应补偿净利润预测数与经营性净利润实现数的差额791.56万元。2016年01月20日承诺已履行完毕
丁孔贤;李雳;丁蓓实际控制人36个月内不放弃控制权的承诺:承诺人在本次交易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则办2015年09月10日36个月承诺正常履行中
理。本次交易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同时,承诺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放弃上市公司控股权。承诺人所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情形,承诺人将按期归还该等股权质押所得款项,避免因债权人实现质权而导致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合计低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以保持承诺人对上市公司控股权。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则办理。本次交易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2015年09月10日36个月承诺正常履行中
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则办理。本次交易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珈伟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之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之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珈伟股份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015年09月10日36个月承诺正常履行中
丁孔贤;李雳;丁蓓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承诺人在重组收购华源新能源交易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则办理。本次交易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2015年09月10日12个月该承诺已于2016年9月11日履行完毕。2016 年9 月 12日承诺人
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IPO时所持有的股份已上市流通。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华源新能源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华源新能源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016.88万元、25,890.64万元、33,457.09万元。若本次交易在2015年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间为2015年、2016年及2017年,振发能源和灏轩投资将增加2017年业绩承诺,即华源新能源在2017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华源新能源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6,614.42万元。如果华源新能源在利润承诺期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则振发能源、灏轩投资将按照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2014年12月10日2015年-2017年承诺正常履行中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针对华源新能源从事的光伏电站建设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光伏电站EPC”)业务,本公司承诺: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将逐步结束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关联方定义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定义相同,下同)所控制之光伏电站之外的其他光伏电站EPC业务;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一年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不再直接或间接从事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所控制之光伏电站之外的光伏电站EPC业务;(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所控制的光伏电站项目,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将对珈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华源新能源)承接该等项目的EPC业务提供支持。 2、针对华源新能源从事的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不再于江苏、安徽、福建、浙江、上海、2014年12月10日承诺正常履行中
天津、山东地区投资新增光伏电站项目(分布式电站除外,在本承诺函签署之前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已在前述地区介入并办理了项目前期报批手续的光伏电站除外)。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对珈伟股份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査正发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振发能源实际控制人查正发先生承诺:1、针对华源新能源从事的光伏电站建设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光伏电站EPC”)业务,本人承诺:(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逐步结束除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所控制之光伏电站之外的其他光伏电站EPC业务;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一年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再直接或间接从事除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所控制之光伏电站之外的光伏电站EPC业务(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对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所控制的光伏电站项目,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对珈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华源新能源)承接该等项目的EPC业务提供支持。 2、针对华源新能源从事的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再于江苏、安徽、福建、浙江、上海、天津、山东地区投资新增光伏电站项目(分布式电站除外,在签署本承诺函之前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珈伟股份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2014年12月10日承诺正常履行中
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丁孔贤;查正发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珈伟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督促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与珈伟股份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2014年12月10日承诺正常履行中
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珈伟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会利用珈伟股份股东地位,损害珈伟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丁孔贤;丁蓓;李雳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1、承诺人将充分尊重珈伟股份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珈伟股份的公司章程,保证珈伟股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保证珈伟股份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珈伟股份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职责。2、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承诺人不再控制珈伟股份或者珈伟股份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承诺人违反本承诺给珈伟股份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以现金方式及时向珈伟股份进行足额赔偿。2014年12月10日承诺正常履行中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珈伟股份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珈伟股份的公司章程,保证珈伟股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保证珈伟股份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珈伟股份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职责。2、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持有珈伟股份的股份或者珈伟股份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公司违反本承诺给珈伟股份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及时向珈伟股份进行足额赔偿。2014年12月10日承诺正常履行中
查正发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1、本人将充分尊重珈伟股份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珈伟股份的公司章程,保证珈伟股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保证珈伟股份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珈伟股份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职责。2、本承诺将持续有2014年12月10日承诺正常履行中
效,直至本人控制的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珈伟股份的股份或者珈伟股份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人违反本承诺给珈伟股份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及时向珈伟股份进行足额赔偿。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在本次交易中,承诺人没有谋求珈伟股份控制权的意图,除因珈伟股份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加的珈伟股份股份外,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48个月内将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增持珈伟股份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不会采取任何行动、措施或安排,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争取珈伟股份的控制权。2014年12月10日承诺正常履行中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振发能源关于光伏电站项目用地事宜的承诺华源新能源的子公司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于金湖县塔集镇投资运营100MW鱼塘水面光伏电站项目,项目用地共计200.0692公顷,均系集体土地。华源新能源的子公司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高邮市临泽镇投资运营100MW鱼塘水面光伏电站项目,项目用地面积共计168.444公顷,均系集体土地。(上述两个公司所投资运营的100MW鱼塘水面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统称为“光伏电站项目”)。前述光伏电站项目用地中部分土地将在其征用为国有建设用地后以出让方式取得,该等土地目前尚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及土地出让手续。在该等土地上已建设相关房屋建筑物,该等房屋建筑物暂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前述光伏电站项目用地中的其余土地系通过设定地役权的方式取得在其上铺设光伏组件的权利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尽力推动上述土地办理征用及出让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地上建筑物的房屋产权证;如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或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未能取得该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上建筑物的房屋产权证,从而影响前述光伏电站项目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将寻找替代用地,确保光伏电站项目按照原定经营计划持续正常运营,本公司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成本以及2014年12月10日承诺正常履行中
补偿光伏电站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本公司进一步承诺,如因前述光伏电站项目任何用地或房屋建筑物问题导致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或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本公司将以现金进行足额补偿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振发能源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本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放弃本公司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所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36个月内,本公司不会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所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现有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2015年09月10日36个月承诺正常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丁孔贤;李雳;丁蓓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12年05月11日36个月IPO股份锁定已履行完毕。2016年9月11日,因华源重组项目承诺自该项目完成后,IPO时持有的股份12个月内不转让的承诺也已完成。丁孔贤、李雳、丁蓓所持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可解锁25%,正常履行中。
丁孔贤;李雳;丁蓓1、截止本承诺出具之日,我们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形式从事或者参与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不通过投资于其他公司从事或参与2012年05月11日承诺正常履行中。
和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2、我们不参与或从事与和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自行或联合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如果发行人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将相关业务出售,发行人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4、对于发行人在其现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于发行人该等新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丁孔贤;丁蓓;李雳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发行人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3、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发行人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发行人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或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4、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被认定为发行人关联人期间2012年05月11日承诺正常履行中。
内有效。”
丁孔贤;丁蓓;李雳承担公司及其子公司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的承诺若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需由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罚款、赔偿款项或公司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2012年05月11日承诺正常履行中。
丁孔贤;丁蓓;李雳承担补缴税款责任的承诺公司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1988】232号《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税收政策如干问题的规定》(下称“232号文”)、深府(1993)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宝安、龙岗两个市辖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下称“1号文”) 的规定自2003年至2007年先后作为深圳市宝安、龙岗辖区内企业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并在2008年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的统一政策享受《中国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施行后的过渡期间优惠政策。由于232号文、1号文属深圳经济特区政府规章,上述文件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的政策并无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作为依据。因此,公司存在因前述税收优惠被税务主管部门撤销而产生额外税项和费用的风险。为避免对公司首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新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我们承诺:如今后公司因前述税收优惠被税务机关撤销而产生额外税项户外费用时,我们将及时、无条件、全额返还公司补缴的税款以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2012年05月11日承诺正常履行中。
丁孔贤;丁蓓;李雳关于租赁房屋中途搬迁的承诺公司目前租赁了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发工业区1-7 号、深圳市龙岗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富高东路4号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地。如因该等出租房屋未来被列入政府的拆迁范围、贵公司与出租方产生纠纷等因素导致贵公司在租2012年05月11日承诺正常履行中。
赁合同到期前被迫更换生产经营场地,我们将全额补偿公司因搬迁和生产经营中断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股权激励承诺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2016年07月21日长期有效承诺正常履行中。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预测起始时间预测终止时间当期预测业绩(万元)当期实际业绩(万元)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原预测披露日期原预测披露索引
华源新能源100%股权2016年01月01日2016年12月31日33,457.0937,309不适用2014年12月11日2014年8月22日在巨潮网披露的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国源电力100%股权2016年01月01日2016年12月31日7,895.416,008.74限电致业绩未完成。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2014年12月10日珈伟股份与振发能源、灏轩投资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以及2015年5月25日签订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振发能源、灏轩投资承诺,华源新能源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华源新能源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016.88万元、25,890.64万元、33,457.09万元。若本次交易在2015年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间为2015年、2016年及2017年,振发能源和灏轩投资将增加2017年业绩承诺,即华源新能源在2017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华源新能源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6,614.42万元。如果华源新能源在利润承诺期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则振发能源、灏轩投资将按照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6年度标的资产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7]004101号审计报告),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2016年度净利润为34,093.45万元,大于承诺数33,457.09万元。说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财务追溯调整完成后,华源新能源2016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是37,309.00万元,大于承诺数33,457.09万元。

根据2015年11月17日珈伟股份与储阳光伏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无论本次交易是在2015年内或是在2016年内实施完毕,本次交易的利润补偿期间(业绩承诺年度)为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储阳光伏承诺,国源电力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7,895.41万元、7,018.38万元和8,139.48万元。利润补偿期间三年累计预测净利润数23,053.27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6年度标的资产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7]004102号审计报告),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2016年度净利润为6,377.14万元,小于承诺数7,895.41万元。说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财务追溯调整完成后,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华专字(2019)第410028号)公司对2016年和2017年的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后金昌国源2016年度和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008.74万元和4,980.70万元,较前期审核报告的差异分别为减少了368.40万元和增加了340.77万元。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决定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公司在保持原制造业LED业务应收账款账龄计提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对新增光伏发电和EPC工程业务形成的应收款账账龄计提标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自2015年8月份并购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呈现双主业即“LED制造业和光伏电站及EPC业务”。公司新增业务光伏发电和EPC工程业务,该项主营业务与本公司的原有主营业务即LED业务是两类不同性质的业务,这两类业务的生产周期及回款期均具有不同特点,其中新增的EPC工程和光伏发电业务建设工程周期较长,工程结算周期较长;而原有的LED业务,其生产周期很短,一般正常回款周期为三个月,因此,对于LED业务,在销售确认后3个月内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减值准备,三个月以上的应收账款则按不同比例计提减值准备。由于公司2015年刚介入新增的光伏发电和EPC工程业务,积累的光伏发电和EPC工程业务回款资料较少,故在2015年时对新增的光伏发电和EPC工程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直接参照LED业务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随着时间的推移,经过一年多的业务实践,目前公司对新增光伏发电和EPC工程业务应收账款回款特点有了更多了解,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回款情况并参照同行业企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单独制定光伏发电和EPC工程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公司在保持原制造业LED业务应收账款账龄计提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对新增光伏发电和EPC工程业务形成的应收款账账龄计提标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原有的LED业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新增光伏发电和EPC工程业务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前后列示如下表:

变更前账龄计提比例变更后账龄计提比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计提比例(%)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0-3月(含3月)000-6月(含6月)00
4-12月(含12月)556-12月(含12月)11
1-2年(含2年)10101-2年(含2年)1010
2-3年(含3年)30302-3年(含3年3030
3-4年(含4年)50503-4年(含4年)5050
4-5年(含5年)80804-5年(含5年)8080
5年以上1001005年以上100100

从上表看出,两类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一年以内的账龄计提比例将账龄的划分由原来的1年以内,其中:LED业务细分为两个时间段,即0-3个月(含3个月)和4-12个月(含12个月),现光伏发电和EPC工程业务重新划分为,即0-6个月(含6个月)和6-12个月(含12个月),计提比例具体如下:

考虑光伏发电和EPC工程业务的生产周期要比LED业务长,光伏发电和EPC工程业务一般在6个月内很少发生坏账,因此,对于0-6个月的光伏发电和EPC工程业务应收款不需计提坏账准备。由于光伏发电和EPC工程业务的回款期也长于LED业务,6-12个月的应收款项发生坏账的概率远低于LED业务,因此将其坏账计提比例由原来的5%降为1%。对于一年以上的应收款账准备计提比例,则两者比例保持一致,未作变动。变更后的两类业务的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比例相比以前更好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不会对公司2016年净利润产生影响。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9户,减少2户 ,其中: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变更原因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珈伟(深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兴城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宿迁振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淮南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淮安青莲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马鞍山华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浙江华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减少2户,原因系阜新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鄂托克前旗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本期注销。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组,国源电力从6月份开始并表入公司,使得公司报表相关财务数据有了较大变化;其余公司在报告期内尚未投入注册资本,只有零星开办费支出,故对公司合并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16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9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徐德、薛祈明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不适用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聘请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为财务顾问,支付顾问费用40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美国人SIMON NICHOLAS RICHMOND 状告包括公司在内的经销商和供货商涉嫌专利侵权0对方的四个专利诉求,一个专利被专利局判无效;一个专利被专利局判无效,但对方在上诉中;剩余的两个专利还在专2013年06月15日2013-026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 2016年7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出具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3、2016年8月9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中止、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授予登记期间,公司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13.50元。 5、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16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张雄伟1人因主动辞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刘俊显等32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授予上述累计33人的激励对象资格。故此次激励对象人数由239人调整为206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确定的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537.68万股调整为488.9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48.96万股,预留4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对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16年9月9日,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8月26日,授予价格为13.50元/股,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206人,授予数量为4,489,6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9月21日,公司总股本由472,307,493股增加至476,797,093股,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5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7、股权激励实施影响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

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造成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是否超过获批额度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电池组件市场价2.885,483.522.77%8,624.79按照合同条款付款2.882016年07月21日http://www.cninfo.com.cn
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电池组件市场价2.884,885.062.47%2,708.27按照合同条款付款2.882016年07月21日http://www.cninfo.com.cn
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电池组件市场价2.8813,451.156.80%13,810.75按照合同条款付款2.882016年07月21日http://www.cninfo.com.cn
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电池组件市场价2.8819,708.929.97%32,194.93按照合同条款付款2.882016年07月21日http://www.cninfo.com.cn
宁夏振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电池组件市场价0.2595.240.30%0按照合同条款付款0.2
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EPC工程收入市场价10.541,069.5920.77%60,707.06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款10.52016年07月21日http://www.cninfo.com.cn
海原县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EPC工程收入市场价8.834,196.717.30%42,361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款8.82016年07月21日http://www.cninfo.com.cn
舞阳振发新能源科本公司之其他销售商品、提EPC工程收入市场价8.0814,026.487.09%16,150按照总包合同8.082016年07月21http://www.cni
技有限公司关联方供劳务条款付款nfo.com.cn
宁夏振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设备市场价2.911,842.685.99%0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款2.9
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EPC工程收入市场价10900.05%90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款102016年07月21日http://www.cninfo.com.cn
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EPC工程收入市场价8.510,848.125.49%16,770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款8.52016年07月21日http://www.cninfo.com.cn
北屯蓝天新能源的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EPC工程收入市场价8.211,668.215.90%11,668.21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款8.22016年07月21日http://www.cninfo.com.cn
夏邑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EPC工程收入市场价8.59,462.664.79%9,462.6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款8.52016年07月21日http://www.cninfo.com.cn
阿拉善盟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EPC工程收入市场价7.96,277.93.18%7,900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款7.92016年07月21日http://www.cninfo.com.cn
库伦旗振发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EPC工程收入市场价8.34,334.172.19%4,334.17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款8.32016年07月21日http://www.cninfo.com.cn
五家渠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EPC工程收入市场价8.52,110.21.07%2,110.2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款8.52016年07月21日http://www.cninfo.com.cn
独山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EPC工程收入市场价8.69,962.095.04%19,304.3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款8.62016年07月21日http://www.cninfo.com.cn
沾化正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EPC工程收入市场价8.3600.60.30%600.6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8.32016年07月21日http://www.cninfo.co
m.cn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盱眙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电站运维市场价150万元/年15019.67%200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款150万元/年2016年07月21日http://www.cninfo.com.cn
金湖振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EPC工程收入市场价8.6244.620.12%171.2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款8.62016年07月21日http://www.cninfo.com.cn
江苏吉阳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电站运维市场价150万元/年30039.34%800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款150万元/年2016年07月21日http://www.cninfo.com.cn
淮南振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EPC工程收入市场价7.53,297.031.67%0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款7.5
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EPC工程收入市场价7.514,635.627.40%12,366.01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款7.52016年07月21日http://www.cninfo.com.cn
墨竹工卡振发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EPC工程收入市场价7.96674.480.34%7,960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款7.962016年10月20日http://www.cninfo.com.cn
固原中能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EPC工程收入市场价7.400.00%22,200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款7.42016年10月20日http://www.cninfo.com.cn
榆林市榆神工业区锦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EPC工程收入市场价7.4500.00%74,500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款7.452016年10月20日http://www.cninfo.com.cn
青海海南州蓝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EPC工程收入市场价8.079,8454.98%16,140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款8.072016年10月20日http://www.cninfo.com.cn
振发太阳能科技滨海有限公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EPC工程收入市场价8.5778.710.39%0按照总包合同条款付8.5
夏邑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电站运维市场价150万/年87.511.48%0按照合同条款付款150万/年
舞阳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电站运维市场价150万/年759.84%0按照合同条款付款150万/年
合计----230,701.25--383,134.09----------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不适用。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不适用。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共同投资方关联关系被投资企业的名称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被投资企业的总资产(万元)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万元)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万元)
深圳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国珈星际固态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珈伟龙能和国珈星际的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丁孔贤为珈伟股份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锂离子电池组件及系统的研10,000万元000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如有)如皋工业园目前在筹建过程中,已取得部分筹建的备案文件。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收回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垫付费用113.60113.60.00%00
夏邑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垫付费用3.2403.240.00%00
金湖振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垫付费用200.770200.770.00%00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盱眙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垫付费用1.8201.820.00%00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无影响。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归还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股权转让款20,000010,0000.00%010,000
丁孔贤实际控制人给公司提供借款5,00005,0000.00%00
淮安有限公司振发农业发展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代付费用306.340306.340.00%00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代付费用12000.00%012
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代付费用5.52000.00%05.52
阿拉善盟振发本公司之其代付费用0.83000.00%00.83
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他关联方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振发能源与丁孔贤对公司的借款,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流动性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公司本部位于深圳的生产厂房、宿舍及办公场所均为租赁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深圳市新发工艺品有限公司厂区34,24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租金为383488元/月。租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33层ABD单位面积约1198.8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免租期自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30日,月租金为131868元/月;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月租金为263736元/月;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月租金为279560.16元/月;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月租金为296331.37元/月;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月租金为314109.58元/月。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正镶白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16年03月14日10,0002016年03月30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60个月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07月21日27,0000连带责任保证8年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2016年09月20日4,0002016年09月28日4,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09月20日20,0002016年10月12日20,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0日50,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8日5,0002016年12月29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2015年06月18日5,5002015年06月18日5,500连带责任保证24个月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08月29日5,0002015年08月29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2月03日5,0002015年12月23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12个月
珈伟科技(香港 )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5日2,4522014年12月15日1,273连带责任保证42个月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89,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39,0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133,952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40,273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89,0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39,0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133,952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40,273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8.85%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30,273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30,273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2、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情况

不适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不适用是否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 是 √ 否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陈汉珍女士因病过世,故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丁孔贤、陈汉珍、李雳、丁蓓4人变更为丁孔贤、李雳、丁蓓3人,陈汉珍女士相应的股权由丁孔贤先生继承,目前相关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2、为了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项目进展及市场环境状况,实施公司加快投资光伏电站业务的战略,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决定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和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上述两个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将原用于上述两个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58,804.37万元(截止2017年1月31日金额,最终金额以实际转账日全部利息和本金结算为准)分别以 42,860万元和15,944.37万元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和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上海珈伟的注册资本将达到71,806.2544万元,华源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达到42,344.37万元。上海珈伟将使用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投资其全资子公司兴城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和定边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用于葫芦岛兴城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和定边珈伟30MWp光伏发电项目;华源新能源将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实施金湖合二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上海珈伟和华源新能源自筹解决。因华源新能源尚在业绩承诺期间,华源新能源利用公司增资的募集资金,组织实施的金湖振合二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产生的相关业绩,不纳入华源新能源对公司的业绩承诺范围。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原募投项目所在地光伏行业政策和投资环境出现的新变化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符合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规划。该等变更调整切合公司主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该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紧扣公司主业和公司稳健发展,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深圳国珈星际固态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投资设立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8,5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85%;珈伟龙能出资 1,0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国珈星际出资 5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5%),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锂离子电池组件及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该公司已于2016 年 10 月 27 日完成工商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 本次新设公司进入锂电池行业是从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需求、公司及关联方公司的技术储备、结合锂电池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等角度综合考虑而做出的决策,是公司继光伏新能源领域后继续延伸和扩大在新能源领域的投资,符合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领域的整体布局和规划,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90,368,61575.68%93,135,73300-26,894,24266,241,491356,610,10674.79%
1、国家持股00.00%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3、其他内资持股223,780,76558.33%93,135,73300-10,247,28082,888,453306,669,21864.3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173,661,36045.26%88,646,13300088,646,133262,307,49355.01%
境内自然人持股50,119,40513.06%4,489,60000-10,247,280-5,757,68044,361,7259.30%
4、外资持股66,587,85017.36%000-16,646,962-16,646,96249,940,88810.47%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66,587,85017.36%000-16,646,962-16,646,96249,940,88810.47%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93,292,74524.32%00026,894,24226,894,242120,186,98725.21%
1、人民币普通股93,292,74524.32%00026,894,24226,894,242120,186,98725.2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4、其他00.00%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383,661,360100.00%93,135,73300093,135,733476,797,093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经201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2015年12月3日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于2016年3月1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并于2016年4月27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储阳光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06号),核准公司向储阳光伏发行56,841,56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亿元。鉴于公司2016年5月25日已实施2015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股利0.2元(含税),公司向储阳光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9.42元/股,据此计算共计发行56,900,102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6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2016年7月6日以25.20元/股的发行价格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746,031股募集本次交易的配套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 799,999,981.20 元,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7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情况如下:2015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2016年7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并于2016年 8月9日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8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以13.50元/股的价格向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计206人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448.96万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6年9月1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暨一致行动人关于华源新能源重组项目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IPO首发股份的承诺已到期,丁孔贤、李雳控制的奇盛控股有限公司及丁蓓控制的腾名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按高管锁定股解禁25% ,陈汉珍所持股份全部解禁; 2016年11月底,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汉珍去世,其所持有的股份2,038,050股由其配偶丁孔贤先生继承,目前该部分股份尚在办理过户手续,全部视为限售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于2016年3月1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并于2016年4月27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2016]906号),2016年6月14日公司向储阳光伏非公开发行56,900,102股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6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6年7月6日公司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746,031股募集本次交易的配套募集资金,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7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实施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于2016年8月9日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8月26日公司向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计206人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448.96万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6月1日,甘肃省金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国源电力的股权变更,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0599501871J),储阳光伏持有的国源电力100%股权已过户至珈伟股份名下,珈伟股份持有国源电力100%股权。

2016年6月2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珈伟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0527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6月1日止,珈伟股份已收到本次资产认购股份的股权出资并已经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2016年6月14日公司向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900,102股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6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6年7月6日,公司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财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746,031股募集本次交易的配套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799,999,981.20 元,大华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 年 6 月 27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670 号《验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6年6月24 日止,国泰君安指定的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募股认购缴款共计人民币799,999,981.20 元。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7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6年8月26日公司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计206人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448.96万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9月1日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894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止2016年8月31日止,珈伟股份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货币资金合计人民币60,609,600.00元。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稀释每股收益(元)每股净资产(元)
变更前12.710.81860.81866.44
国源过户10.960.74530.74536.88
2016年全年9.790.78410.78417.38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拟解除限售日期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24,819,10200124,819,102定向增发,承诺锁定36个月。2018年9月11日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0056,900,10256,900,102收购国源电力增发股份,承诺自上市后12 个月内不转让,12-36 月内分批解禁,累计不超过所有股份的50%,36个月后,可转让所持所有股份。2017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5日期间累计可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股份总数的25%,2017年6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间内累计可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股份总数的50%,2019 年6月25日可转让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全部
股份。
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8,842,2580048,842,258定向增发,承诺锁定36个月。2018年9月11日
丁孔贤42,828,97510,823,4442,386,65034,508,3812016年1月4日丁孔贤增持公司股份464800股;收购华源新能源,承诺自该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 IPO 首发股份,该承诺已于 2016 年 9 月12 日履行完毕,上述股份均按高管锁定股处理。2016年12月初,丁孔贤自陈汉珍处继承了其所持有的2038050股,由于该部分股份正在办理过户手续,需全部锁定。每年年初解锁所持股份的25%
陈汉珍2,038,050000报告期内,陈汉珍去世,其所持股份由丁孔贤继承。报告期内,陈汉珍去世,其所持股份由丁孔贤继承。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33,293,9258,323,481024,970,444高管锁定股。收购华源新能源,承诺自该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 IPO 首发股份,该承诺已于 2016 年 9 月12 日履行完毕。每年年初解锁所持股份的25%
腾名有限公司33,293,9258,323,481024,970,444高管锁定股。收购华源新能源,承诺自该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 IPO 首发股份,该承诺已于 2016 年 9 月12 日履行完毕。每年年初解锁所持股份的25%
白亮4,284,393004,284,394高管锁定股。每年年初解锁所持股份的25%
李化铮959,5120119,8381,079,350高管离职股份锁定。2017年5月29日
彭钦文8,4758,47500高管离职股份锁定。2016 年 7 月 6 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006,349,2066,349,206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2017年7月20日
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08,730,1588,730,158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2017年7月20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015,873,01515,873,015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2017年7月20日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0793,652793,652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2017年7月20日
陈琼阁00100,000100,000股权激励限售股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分2次解锁,第一次于2017年9月22日解锁50%,第二次于2018年 9 月 24日解锁 50%,由于陈琼阁担任公司高管,其所持股份解锁后将按高管锁定股处理。
吴童海00100,000100,000股权激励限售股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分2次解锁,第一次于2017年9月22日解锁50%,第二次于2018年 9 月 24日解锁 50%,由于吴童海担任公司高管,其所持股份解锁后将按高管锁定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业务)人员等 204人004,289,6004,289,600股权激励限售股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分2次解锁,第一次于2017年9月22日解锁50%,第二次于2018年 9 月 24日解锁 50%。
合计290,368,61527,478,88195,642,221356,610,106----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股票类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016年06月24日19.4256,900,1022016年06月24日56,900,10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07月19日25.206,349,2062016年07月19日6,349,206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07月19日25.208,730,1582016年07月19日8,730,158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07月19日25.2015,873,0152016年07月19日15,873,01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07月19日25.20793,6522016年07月19日793,652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首期激励对象共计206人2016年09月26日13.504,489,6002016年09月26日4,489,6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2016]906号)核准,公司向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900,10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公司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746,031股募集配套募集资金。上述股份已分别于2016年6月24日和2016年7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实施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计206人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448.96万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2016]906号)核准,公司向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900,102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6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40,561,462股。公司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31,746,031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7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72,307,493股。

公司实施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期向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计206人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448.96万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76,797,093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0,778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9,18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6.18%124,819,1020124,819,1020质押124,500,000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93%56,900,102增加56,900,102股56,900,1020质押56,900,000
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24%48,842,258048,842,2580质押48,842,258
丁孔贤境内自然人8.57%40,881,8252016年1月4日增持公司股份464,800股;从陈汉珍处继承2,038,050股,减持4,450,00034,508,3816,373,444质押23,873,400
万股,累计减少1,947,150股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境外法人6.14%29,293,925减持4,000,000股24,970,4444,323,481
腾名有限公司境外法人5.93%28,293,925减持5,000,000股24,970,4443,323,481
长信基金-工商银行-聚富9号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3.33%15,873,015增加15,873,015股15,873,0150
长江证券资管-交通银行-长江资管东湖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1.66%7,936,508增加7,936,508股7,936,5080
程世昌境内自然人1.43%6,820,000减持3,410,750股06,82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29%6,150,000006,150,0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2016]906号)的核准,公司向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发行56,900,102股,上述股份12个月不转让,从第13个月至第36个月分批解锁;公司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家投资者旗下的共计48个证券账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746,031股募集配套资金,其中长信基金-工商银行-聚富9号资产管理计划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证券账户,长江证券资管-交通银行-长江资管东湖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证券账户。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丁孔贤先生、李雳先生、丁蓓女士3名自然人,并作为一致行动人。丁蓓、李雳为丁孔贤的女儿和女婿;奇盛控股有限公司为李雳全资拥有的香港公司;腾名有限公司为丁蓓控制的香港公司;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之一丁孔贤先生的全资子公司。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程世昌6,820,000人民币普通股6,820,000
丁孔贤6,373,444人民币普通股6,373,44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150,000人民币普通股6,150,000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4,323,481人民币普通股4,323,481
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锦宝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260,617人民币普通股4,260,617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000,000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
腾名有限公司3,323,481人民币普通股3,323,48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500,000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新金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406,201人民币普通股2,406,20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259,985人民币普通股2,259,985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丁孔贤先生、李雳先生、丁蓓女士3名自然人,并作为一致行动人。丁蓓、李雳为丁孔贤的女儿和女婿;奇盛控股有限公司为李雳全资拥有的香港公司;腾名有限公司为丁蓓控制的香港公司。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丁孔贤中国
李雳加拿大
丁蓓加拿大
主要职业及职务主要职业及职务 见“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的相关介绍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不适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境外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丁孔贤中国
李雳加拿大
丁蓓加拿大
主要职业及职务见“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的相关介绍,报告期内因原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汉珍去世,公司实际控制人暨一致行动人现为丁孔贤、李雳和丁蓓,详见2016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暨一致行动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123)。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查正发2012年11月22日300,000万元新能源的开发及技术咨询;新能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维护;电力技术咨询;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服装、百货、纺织品、工艺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矿产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陈石磊2014年02月11日30,000万元光伏电力开发,电站管理。
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丁孔贤2014年07月14日1,000万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16年12月2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暨一致行动人共计减持1,345万股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实际控制人暨一致行动人承诺:自2016年12月20日起,六个月内不再减持公司股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
丁孔贤董事长现任712010年11月10日2019年11月25日91,671,233464,8004,450,0002,038,05089,724,083
李雳副董事长、总裁现任402010年11月10日2019年11月25日33,293,92504,000,000029,293,925
白亮董事、副总裁现任472010年11月10日2019年11月25日5,712,5250400,00005,362,525
陆蓉董事现任482010年11月10日2019年11月25日00000
廖骞独立董事现任372016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5日00000
钟宇独立董事现任392016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5日00000
茆胜监事会主席现任482016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5日00000
黄小清监事现任402012年09月25日2019年11月25日00000
李乐职工监事现任342015年11月26日2019年11月25日00000
陈琼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382016年01月05日2019年11月25日0100,00000100,000
吴童海副总裁、现任442016年2019年0100,00000100,000
财务总监01月08日11月25日
丁蓓副总裁现任402010年11月10日2019年11月25日33,293,92505,000,000028,293,925
刘俊显副总裁现任512010年11月10日2019年11月25日00000
傅建民独立董事离任772010年11月10日2016年11月25日00000
刘芳独立董事离任432010年11月10日2016年11月25日00000
李化铮监事会主席离任632010年11月10日2016年11月25日1,279,3500200,00001,079,350
彭钦文董事会秘书离任412010年11月10日2016年01月05日11,300011,30000
合计------------165,262,258664,80014,061,3002,038,050153,953,808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傅建民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2016年11月25日董事会换届
刘芳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2016年11月25日董事会换届
李化铮监事会主席任期满离任2016年11月25日监事会换届
彭钦文董事会秘书离任2016年01月05日因个人原因离职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丁孔贤,男,194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武汉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光伏委员会委员、深圳太阳能协会常务理事、深圳节能专家联合会副理事长,山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珈伟太阳

能光电(深圳)有限公司董事、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深圳国珈星际固态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和成都国珈星际固态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龙能科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李雳,男,1977年出生,加拿大国籍,毕业于深圳大学。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董事、奇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萃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白亮,男,1970年出生,中国香港,毕业于湖北经济学院。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陆蓉,女,1969 年生,中国国籍,1994 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2005安徽烟草局工作,2000-2004 在北京经纬科技咨询公司任总经理。2004-2008年任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2014年任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廖骞,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1980年7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2年,福州大学经济学本科毕业;2006年,云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2006年8月至2014年2月,任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顾问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总部机构客户部总监,从事香港与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银行业务。2014年3月加入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今,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2014年12月起任执委会成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通力电子(香港联交所上市代码:001249)董事长、TCL显示科技(香港联交所上市代码:00334)董事长、TCL通讯科技董事、TCL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TCL智能家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代码:835281)董事、惠州酷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速必达希杰物流有限公司董事、豪客互联有限公司董事、TCL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钟宇,男,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02年9月至2004年12月,任职于深圳深信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2005年3月至2012年8月,任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部门经理、合伙人。

茆胜先生,男,1969年出生,美国国籍,工学博士。千人计划专家,深圳市国创新能源研究院院长,兼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荣誉教授。2013年创办国创新能源研究院前,历任美国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终身研究员,伯克利清洁能源工程中心主任,兼美国能源部技术委员会委员、项目审査委员会委员、基金评审委员、和国家实验室观察员。是国际纳米能源会议,国际透明导电材料会议,和国际可再生能源研讨会的联合创始人。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黄小清女士,女,1976年出生,加拿大国籍。1999年毕业于深圳大学电子工程系,2008年8月加入公司在加拿大的分支机构,一直从事北美市场的工作。2011年1月回国后一直担任公司总裁助理一职。现任本公司监事。

李乐,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出生,毕业于湘潭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大专学历;2005年8月至2007年5月在江苏淮安环保公司任职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2007年6月至2009年5月在深圳中航物业(隶属于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有限公式下属深圳中航集团)担任设备工程师,2009年5月至今在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目前在公司担任供应链品质经理,本公司职工监事、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监事。

陈琼阁,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6年至2010年在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机构二处和基金处工作,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2011 年至 2012 年在广东集结号投资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公司副总裁;2013 年至 2015 年 5 月在长城证券广东分公司工作,担任投行部门高级经理;2015年6月加盟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吴童海,男,中国国籍,1973年7月出生,1996年6月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统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1996 年 7 月至 2006 年 4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荆门分行先后任会计、稽核、信贷管理部主管、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06年5月至2012年1月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任尼日利亚、加纳、南非子公司、南非区域财务总监、国内合资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2月至2015年6月在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副总监;2015年7月加盟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丁蓓,女,1977年出生,加拿大国籍,毕业于深圳大学。曾任职于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市珈伟实业有限公司、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珈伟科技(加拿大)有限公司市场部,参与市场策划,市场开发的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刘俊显:副总裁,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担任索尼、英国佰尔盟线业集团等公司中高层管理职务、山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丁孔贤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07月14日
李雳奇盛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09月09日
丁蓓腾名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09月09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丁孔贤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07月22日
丁孔贤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10月30日
丁孔贤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08月29日
丁孔贤深圳国创珈伟石墨烯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08月05日
丁孔贤珈伟太阳能光电(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02月21日
丁孔贤山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02月21日
丁孔贤深圳国珈星际固态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03月04日
丁孔贤成都国珈星际固态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04月17日
丁孔贤龙能科技如皋市有限公司董事、高管2016年06月29日
丁孔贤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0月27日
丁孔贤厦门珈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05月17日
丁孔贤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03月12日
李雳深圳市萃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08月08日
李雳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08月29日
白亮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10月30日
白亮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06月01日
陆蓉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07月29日
陆蓉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4年08月06日
李乐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06月01日
廖骞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04月23日
廖骞通力电子董事长2017年01月01日
廖骞TCL显示科技董事长2017年01月01日
廖骞TCL通讯科技董事2015年05月21日
廖骞TCL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09月24日
廖骞TCL智能家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23日
廖骞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3月18日
廖骞惠州酷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3月02日
廖骞速必达希杰物流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7月29日
廖骞豪客互联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8月29日
廖骞TCL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8月30日
钟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2年09月01日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在公司履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其本人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责等考核确定并发放。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支付情况2016年度实际支付董监高(包含离职人员)392.23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丁孔贤董事长71现任0
李雳副董事长、总裁40现任60.35
白亮董事、副总裁47现任48.37
陆蓉董事48现任0
廖骞独立董事37现任0.6
钟宇独立董事39现任0.6
茆胜监事会主席48现任0
黄小清监事40现任38.44
李乐职工监事34现任15.4
陈琼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38现任53.19
吴童海副总裁、财务总监44现任53.19
丁蓓副总裁40现任30.17
刘俊显副总裁51现任48.31
傅建民独立董事77离任6.62
刘芳独立董事43离任6.62
李化铮监事会主席63离任30.37
彭钦文董事会秘书41离任0
合计--------392.2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报告期末市价(元/股)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陈琼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0037.1600100,00013.50100,000
吴童海副总裁、董事会秘书0037.1600100,00013.50100,000
合计--00----00200,000--200,000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020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829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1,849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1,849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1,039
销售人员151
技术人员251
财务人员50
行政人员358
合计1,84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24
本科学历284
大专学历317
大专及以下1,224
合计1,849

2、薪酬政策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医疗、养老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公司向员工提供稳定而有竞争力的薪酬,实施了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绩效考核体制,对员工的工作客观评价、科学考核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2016年开始实施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报告期内有序推进,公司的管理层及各技术人才工作积极性都得到了极大的鼓舞。

3、培训计划

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打造优秀的企业人才队伍,公司注重员工素质技能培养,构建了完善的培训体系,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各项专业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互动、探讨、传递公司人才理念,进一步提升员工的专业技术和整体素质,培养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人才,促进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便利条件,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股东大会,8次股东大会均使用网络投票表决与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进一步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同时,公司聘请专业律师见证股东大会,确保会议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上均保持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组成的第三届董事会设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履行各自得职责,运行情况良好。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组成的第三届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并于报告期内根据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健全、完善。公司下设的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各位委员均能够按照《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研究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质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相关专业意见,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薪酬发放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公司与投资者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同时,明确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日常事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纸质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确保所有股东能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持续的重要工作,公司不断学习先进投资者关系管理经验,以更好的方式和途径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平等地获取公司经营管理、未来发展等信息,构建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关系,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规范形象。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7)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员工、客户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诚信对待供应商和客户,坚持与相关利益者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系统,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0.11%2016年03月30日2016年03月30日2016-030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0.09%2016年04月20日2016年04月20日2016-032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0.13%2016年08月09日2016年08月09日2016-065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0.10%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0月11日2016-087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0.09%2016年10月27日2016年10月27日2016-100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0.16%2016年11月08日2016年11月08日2016-107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0.10%2016年11月25日2016年11月25日2016-117
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0.09%2016年12月20日2016年12月20日2016-131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傅建民1717000
刘芳1711600
廖骞22000
钟宇22000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8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历次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办公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各项决议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已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及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等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公正、公平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高管团队认真听取了独立董事的意见,不断优化公司管理结构、明确部门职能、优化业务流程,深入开展公司治理、加大公司内部审核力度和内控建设,加强对公司产业链的研究和布局,构建合理的产业拓展布局,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各位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2016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就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重点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生产经营控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的实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事项进行审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钟宇(主任委员)、廖骞、李雳,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就公司2015年薪酬与考核情况、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李雳(主任委员)、廖骞、钟宇,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战略规划、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日常沟通,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实地考察公司基本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战略委员会成员为:丁孔贤(主任委员)、李雳、廖骞,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16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吴童海为公司副总裁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廖骞(主任委员)、钟宇、丁孔贤,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绩效考评制度。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综合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工作能力、履职行情况等考核确定并发放薪酬。201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已严格执行了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17年03月20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http://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1、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或漏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等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2、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没有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等对财务报告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1、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或制度系统失效、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影响一直未消除、信息系统的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2、重要缺陷:重大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完善、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违反内部规章造成一定损失、重要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控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等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违反内部规章损失较小、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公司存在的其他缺陷等。
定量标准一、重大缺陷 1、涉及经营收入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 2%; 2、涉及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5%; 3、涉及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一、重大缺陷: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1%; 二、重要缺陷: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1%; 三、一般缺陷: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金额≤
2%。 二、重要缺陷 1、涉及经营收入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的 1%≤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 2%; 2、涉及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2%≤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5%; 3、涉及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1%≤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2%。 三、一般缺陷 1、涉及经营收入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 1%; 2、涉及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2%; 3、涉及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1%。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17年03月22日
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大华审字[2017]003848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徐德、薛祈明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17]003848号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珈伟股份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珈伟股份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珈伟股份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德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薛祈明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326,812,920.80538,612,823.4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177,550.15650,000.00
应收账款1,975,253,507.911,461,916,253.07
预付款项627,464,373.90229,739,507.0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40,236,390.6027,737,556.4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849,255,565.69868,050,397.8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62,720,937.2076,441,970.00
流动资产合计4,983,921,246.253,203,148,507.8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000,000.005,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7,5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354,409,473.321,779,900,517.89
在建工程90,112,598.054,922,121.2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50,983,305.1952,611,103.58
开发支出
商誉1,405,646,959.941,260,600,695.33
长期待摊费用35,874,906.9131,462,994.34
递延所得税资产9,971,210.676,736,938.38
其他非流动资产130,279,356.41132,607,232.57
非流动资产合计4,124,777,810.493,273,841,603.33
资产总计9,108,699,056.746,476,990,111.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65,068,833.68475,159,665.42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354,196,175.96306,773,158.25
应付账款1,236,836,773.001,065,315,909.31
预收款项335,645,184.03344,046,869.4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12,948,753.0310,364,673.62
应交税费43,990,694.27144,393,203.02
应付利息5,397,074.222,984,128.92
应付股利2,303,622.22
其他应付款192,829,354.88295,291,547.46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0,027,801.26
其他流动负债52,037,719.09
流动负债合计3,068,978,363.422,646,632,777.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356,076,765.241,441,807,906.24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63,875,960.493,251,483.3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3,121,650.009,740,400.00
递延收益11,027,652.475,947,935.47
递延所得税负债15,636,405.1615,703,006.5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449,738,433.361,476,450,731.66
负债合计4,518,716,796.784,123,083,509.36
所有者权益:
股本476,797,093.00383,661,36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594,496,095.861,725,362,476.06
减:库存股60,609,600.00
其他综合收益-4,645,254.19-909,445.1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3,315,619.829,142,269.9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533,576,903.95202,905,156.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552,930,858.442,320,161,817.08
少数股东权益37,051,401.5233,744,784.76
所有者权益合计4,589,982,259.962,353,906,601.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9,108,699,056.746,476,990,111.20

法定代表人:丁孔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童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童海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23,052,035.8775,940,577.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800,000.00
应收账款286,804,442.85306,414,964.52
预付款项2,374,347.9310,698,313.07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294,234,582.2665,670,702.00
存货413,540,188.06419,684,843.8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883,347.476,841,834.37
流动资产合计1,829,688,944.44885,251,234.9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514,992,956.202,374,539,756.2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7,850,728.4513,809,911.35
在建工程22,982,532.633,285,961.85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32,574,495.8033,145,745.5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5,356,211.799,997,732.44
递延所得税资产1,627,014.881,627,014.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3,585,383,939.752,436,406,122.28
资产总计5,415,072,884.193,321,657,357.2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05,307,947.90361,622,091.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13,600,000.00158,600,000.00
应付账款145,038,268.24217,207,740.67
预收款项1,685,597.172,165,039.62
应付职工薪酬5,893,790.336,440,767.91
应交税费401,442.161,938,698.87
应付利息686,371.461,022,450.86
应付股利2,303,622.22
其他应付款506,489,410.60375,103,713.7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279,102,827.861,126,404,125.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0,211,401.915,303,402.2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0,211,401.915,303,402.23
负债合计1,289,314,229.771,131,707,527.65
所有者权益:
股本476,797,093.00383,661,36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605,788,190.371,736,565,770.57
减:库存股60,609,600.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3,315,619.829,142,269.90
未分配利润90,467,351.2360,580,429.14
所有者权益合计4,125,758,654.422,189,949,829.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415,072,884.193,321,657,357.26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2,921,121,906.611,902,266,125.90
其中:营业收入2,921,121,906.611,902,266,125.9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528,616,931.011,757,312,370.61
其中:营业成本2,118,403,573.461,430,318,019.9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5,569,784.058,011,586.07
销售费用106,989,141.40103,497,573.70
管理费用146,888,737.33117,789,511.75
财务费用95,586,657.6348,448,480.40
资产减值损失55,179,037.1449,247,198.7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31,908.2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92,504,975.60143,521,847.03
加:营业外收入5,973,368.5722,295,639.2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131,363.793,162.81
减:营业外支出194,368.08827,016.4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111,750.51180,899.4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98,283,976.09164,990,469.81
减:所得税费用57,347,834.5828,754,224.6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0,936,141.51136,236,245.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2,518,324.76136,915,960.52
少数股东损益-1,582,183.25-679,715.3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735,809.006,382,641.3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735,809.006,382,641.3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735,809.006,382,641.30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735,809.006,382,641.30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37,200,332.51142,618,886.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38,782,515.76143,298,601.8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582,183.25-679,715.3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78410.4849
(二)稀释每股收益0.78410.484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丁孔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童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童海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560,534,619.37635,226,729.96
减:营业成本462,593,451.50527,495,979.76
税金及附加4,498,311.362,991,819.12
销售费用12,285,280.8021,177,780.44
管理费用66,738,901.5465,949,573.45
财务费用23,646,699.1418,658,711.03
资产减值损失3,786,627.213,598,823.3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0,00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6,985,347.82-4,645,957.23
加:营业外收入4,671,027.343,776,583.8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110,848.7913,809.88
减:营业外支出33,527.93356,225.1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33,527.9356,225.1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1,622,847.23-1,225,598.46
减:所得税费用-110,651.98-3,499,687.0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1,733,499.212,274,088.5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41,733,499.212,274,088.5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717,206,297.181,211,518,992.3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47,136,622.4756,904,885.8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0,379,796.21432,064,734.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34,722,715.861,700,488,612.5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36,031,174.52896,441,694.2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8,873,072.26159,476,004.75
支付的各项税费139,510,329.9724,008,096.8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1,430,274.50477,540,791.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85,844,851.251,557,466,587.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8,877,864.61143,022,025.0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9,05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500,037.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322,792.40157,212,921.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322,792.40157,732,008.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37,079,221.06421,802,437.37
投资支付的现金42,500,000.005,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92,358,677.3797,340,117.2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6,900,863.244,416,134.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8,838,761.67528,558,688.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0,515,969.27-370,826,680.5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44,609,581.2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52,831,360.04846,142,221.5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37,565,200.56373,751,810.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35,006,141.801,219,894,031.9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33,022,063.29669,658,753.5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3,034,167.9466,717,581.6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51,396,174.60329,927,289.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87,452,405.831,066,303,624.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7,553,735.97153,590,407.7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779,186.76349,164.1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92,136,444.55-73,865,083.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2,019,966.41325,885,050.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44,156,410.96252,019,966.40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54,473,321.55507,021,027.15
收到的税费返还37,731,568.9048,345,494.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5,996,054.7669,384,951.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48,200,945.21624,751,473.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29,892,917.66441,951,487.7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9,836,248.75106,580,249.74
支付的各项税费8,110,573.421,942,447.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7,131,667.2654,044,938.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4,971,407.09604,519,123.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229,538.1220,232,349.6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6,100.004,8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500,037.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3,800,146.67105,352,329.7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3,916,246.67105,857,166.7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2,579,248.989,575,494.39
投资支付的现金30,200,000.00289,462,544.4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31,486,721.5658,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18,173,443.1243,558,984.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2,439,413.66400,597,023.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523,166.99-294,739,856.2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44,609,581.2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08,807,947.90502,797,451.5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1,615,478.00130,692,949.4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95,033,007.10633,490,400.9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84,744,858.77411,483,944.1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9,313,783.0320,060,215.1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0,909,344.3396,349,942.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34,967,986.13527,894,101.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0,065,020.97105,596,299.6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814,386.672,233,362.0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41,957,005.43-166,677,844.8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793,067.39179,470,912.2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54,750,072.8212,793,067.39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83,661,360.001,725,362,476.06-909,445.199,142,269.90202,905,156.3133,744,784.772,353,906,601.8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83,661,360.001,725,362,476.06-909,445.199,142,269.90202,905,156.3133,744,784.772,353,906,601.8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3,135,733.001,869,133,619.8060,609,600.00-3,735,809.004,173,349.92330,671,747.643,306,616.752,236,075,658.11
(一)综合收益总额-3,735,809.00342,518,324.76-1,582,183.25337,200,332.5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93,135,733.001,869,133,619.8060,609,600.004,888,800.001,906,548,552.79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93,135,733.001,857,184,319.804,800,000.001,955,120,052.8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1,949,300.0060,609,600.0088,800.00-48,571,500.01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173,349.92-11,846,577.12-7,673,227.20
1.提取盈余公积4,173,349.92-4,173,349.9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7,673,227.20-7,673,227.2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76,797,093.003,594,496,095.8660,609,600.00-4,645,254.1913,315,619.82533,576,903.9537,051,401.524,589,982,259.96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40,000,000.00376,160,080.25-7,292,086.498,937,591.6870,393,874.0125,966,408.52614,165,867.9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0,000,000.00376,160,080.25-7,292,086.498,937,591.6870,393,874.0125,966,408.52614,165,867.9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43,661,360.001,349,202,395.816,382,641.30204,678.22132,511,282.307,778,376.251,739,740,733.88
(一)综合收益总额6,382,641.30136,915,960.52-679,715.33142,618,886.4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15,774,240.1,477,175,760.8,458,091.581,601,408,091.
000058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115,774,240.001,477,175,760.008,458,091.581,601,408,091.5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04,678.22-4,404,678.22-4,2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204,678.22-204,678.2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200,000.00-4,2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27,887,120.00-127,887,12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127,887,120.00-127,887,12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86,244.19-86,244.19
四、本期期末余额383,661,360.001,725,362,476.06-909,445.199,142,269.90202,905,156.3133,744,784.772,353,906,601.85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本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83,661,360.001,736,565,770.579,142,269.9060,580,429.142,189,949,829.6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83,661,360.001,736,565,770.579,142,269.9060,580,429.142,189,949,829.6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3,135,733.001,869,222,419.8060,609,600.004,173,349.9229,886,922.091,935,808,824.81
(一)综合收益总额41,733,499.2141,733,499.2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93,135,733.001,869,222,419.8060,609,600.001,901,748,552.8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93,135,733.001,857,184,319.801,950,320,052.8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2,038,100.0060,609,600.00-48,571,500.0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173,349.92-11,846,577.12-7,673,227.20
1.提取盈余公积4,173,349.92-4,173,349.92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7,673,227.20-7,673,227.2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76,797,093.003,605,788,190.3760,609,600.0013,315,619.8290,467,351.234,125,758,654.42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上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40,000,000.00387,277,130.578,937,591.6862,711,018.79598,925,741.0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0,000,000.00387,277,130.578,937,591.6862,711,018.79598,925,741.0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43,661,360.001,349,288,640.00204,678.22-2,130,589.651,591,024,088.57
(一)综合收益总额2,274,088.572,274,088.5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15,774,240.001,477,175,760.001,592,950,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115,774,1,477,1751,592,950
通股240.00,76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04,678.22-4,404,678.22-4,2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204,678.22-204,678.22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200,000.00-4,2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27,887,120.00-127,887,12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127,887,120.00-127,887,12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83,661,360.001,736,565,770.579,142,269.9060,580,429.142,189,949,829.61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深圳市珈伟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本公司原名为“深圳珈伟光电有限公司”,于1993年7月17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深私法字0182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的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系由股东陈汉珍出资人民币20万元(持股比例为66.67%),刘东宁出资人民币10万元(持股比例为33.33%)投资设立的私营企业。

1995年9月30日,凌清武以货币资金对公司增资人民币70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30万元增至人民币100万元。此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凌清武出资70万元,持股比例为70%;陈汉珍出资20万元,持股比例为20%;刘东宁出资10万元,持股比例为10%。

1995年12月14日,公司名称由“深圳珈伟光电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珈伟实业有限公司”。2001年3月1日,刘东宁将其持有的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丁孔贤。凌清武将其持有的公司7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丁孔贤等8人,其中:转让5.9%的股权给丁孔贤,转让20%的股权给曾祖勤,转让14.5%的股权给程世昌,转让14.5%的股权给白亮,转让8.9%的股权给李彬学,转让2.2%的股权给李化铮,转让2%的股权给胡金龙,转让2%的股权给高本龙。

2001年8月3日,陈汉珍将其持有的公司15%的股权转让给丁孔贤。2001年9月6日经公司珈股字(2001)第1号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10万元,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210万元中, 其中100万元由公司用盈余公积按各股东原出资比例转增资本, 另外110万元由各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现金增资。增资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2002年7月10日,曾祖勤将其持有的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丁孔贤。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丁孔贤及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55.9%的股权(其中丁孔贤持有公司50.9%的股权, 丁孔贤夫人陈汉珍持有公司5%的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2003年10月10日,李彬学、胡金龙、高本龙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8.9%、2%、2%共计12.9%的股权转让给丁孔贤。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实收资本仍为310万元,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丁孔贤占63.8%,陈汉珍占5%,程世昌占14.5%,白亮占14.5%, 李化铮占2.2%。丁孔贤及其夫人陈汉珍合计持有公司68.8%的股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09年12月4日,公司股东白亮与程世昌签定股权转让协议,白亮将所持本公司6.257%的股份转让给程世昌。陈汉珍与程世昌签定股权转让协议,陈汉珍将所持本公司2.059%股权转让给程世昌。本公司股东丁孔贤与赵燕生签定股权转让协议,丁孔贤将所持本公司2.001%的股权转让给赵燕生。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为丁孔贤持股61.799%,陈汉珍持股2.941%,程世昌持股22.816%,白亮持股8.2430%,李化铮持股2.200%,赵燕生持股2.001%。

根据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年1月5日“关于深圳市珈伟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并购变更设立为合资企业的批复”(深科工贸信资字[2010] 0015号)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粤深合资证字[2010]0001号”)和公司2010年1月21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2,853,407.34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新增股东ALPHA GAIN HOLDINGS LIMITED(中文名称:奇盛控股有限公司)和TOWER SUCCESS(中文名称:

腾名有限公司)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953,407.34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为:丁孔贤出资1,915,769.00元,持股31.517%;陈汉珍出资91,171.00元,持股1.500%;程世昌出资707,296.00元,持股11.636%;白亮出资255,533.00元,持股4.204%;李化铮出资68,200.00元,持股1.122%;赵燕生出资62,031.00元,持股1.021%;ALPHA GAIN HOLDINGSLIMITED出资16,426,703.67元,持股24.500%;TOWER SUCCESS LIMITED出资16,426,703.67元,持股24.500%。公司性质由内资企业变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于2010年1月29日取得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2010年8月18日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716,728.66元,由新增股东光大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和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北京鼎钧佳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入。其中:光大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入2,208,517.00元,占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5.300%;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入2,125,177.00元,占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5.100%;上海和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入人民币820,487.66元,占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1.969%;北京鼎钧佳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入人民币562,547.00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350%。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元)占注册资本比例
丁孔贤1,915,769.0027.193%
ALPHA GAIN HOLDINGS LIMITED(奇盛控股有限公司)16,426,703.6721.139%
TOWER SUCCESS LIMITED(腾名有限公司)16,426,703.6721.139%
陈汉珍91,171.001.294%
程世昌707,296.0010.040%
白亮255,533.003.627%
李化铮68,200.000.968%
赵燕生62,031.000.881%
光大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208,517.005.300%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125,177.005.100%
上海和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820,487.661.969%
北京鼎钧佳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62,547.001.350%
合计41,670,136.00100.000%

2010年10月20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本公司截止201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184,722,561.12元折为105,000,000.00股,每股1元,折股后的净资产余额79,722,561.12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主体持股金额股权比例
丁孔贤28,552,650.0027.19%
ALPHA GAIN HOLDINGS LIMITED(奇盛控股有限公司)22,195,950.0021.14%
TOWER SUCCESS LIMITED(腾名有限公司)22,195,950.0021.14%
程世昌10,542,000.0010.04%
光大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565,000.005.30%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355,000.005.10%
白亮3,808,350.003.63%
上海和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67,450.001.97%
北京鼎钧佳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17,500.001.35%
陈汉珍1,358,700.001.29%
李化铮1,016,400.000.97%
赵燕生925,050.000.88%
合计105,000,000.00100.00%

根据本公司2011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012年3月3日召开股东大会的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4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本公司于2012年5月3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元,共计募集人民币38,500万元。经此发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4,000万元。2012年8月3日已完成工商变更程序,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7103755502。

根据公司2014年8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4年12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4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于2015年7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183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本公司向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83,212,735股股份、向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32,561,50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经此次股份发行后,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255,774,240.00元。

2015年8月11日,江苏省洪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源”)的出资人变更登记,并向江苏华源颁发了注册号为320829000047927的新《营业执照》,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能源”)持有的江苏华源75%股份及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灏轩投资”)持有的江苏华源25%股份,已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2015年8月1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798号《验资报告》,审验了本公司截至2015年8月11日新增股本的实收情况。江苏华源100%的股权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493号”《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江苏华源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作价180,000.00万元,支付方式为本公司发行115,774,240股股份并支付20,000.00万元

现金;上述股份发行后,本公司股本增加115,774,24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050,000.00元后,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1,477,175,760.00元。

本公司2015年9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55,774,24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27,887,120股,不送股,不派发现金股利。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55,774,24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83,661,360股。2015年10月2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5]001061号”验资报告,审验了本公司截至2015年10月15日新增股本的实收情况。2016年6月1日,金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国源电力”)的出资人变更登记,并向金昌国源电力核发代码为91620300599501871J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持有的金昌国源电力

100.00%股权已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2016年6月2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527号验资报告,审验本公司截止2016年6月1日新增股本的实收情况。金昌国源电力100%的股权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802号《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所涉及的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作价110,500.00万元,支付方式为本公司发行56,900,102股股份作为对价。前述股份发行后,本公司股本增加56,900,102.00元,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资本公积增加1,048,099,898.00元。变更后的股本金额为人民币440,561,462.00元。

根据本公司2015年11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12月3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于2016年4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90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8亿元的配套资金。2016年6月2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671号验资报告,审验本公司截止2016年6月27日新增股本的实收情况。本公司向认购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1,746,03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25.20元/股,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799,999,981.2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5,289,528.40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3,793,081.10元,其中计入股本31,746,031.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52,964,421.80元。经此发行后,股本变更为人民币472,307,493.00元。

根据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公司授予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最终确认的认购数量为488.96万股,其中本次(首期)授予206 人448.96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为40万股。2016年9月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894号验资报告,审验本公司截止期末数新增股本的实收情况。截至期末数止,本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货币资金合计人民币60,609,6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4,489,600.00元,新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6,120,0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76,797,093.00元。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发工业区1、2、3、4号

法定代表人:丁孔贤。

1.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太阳能光伏照明产品及配件、高效LED光源、LED显示屏、太阳能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经

营、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1.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光伏照明、光伏电站行业,公司主要产品有: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LED 照明,LED显示屏,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光伏发电等。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29户,具体包括:

序号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级次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1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100%100%
2厦门珈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100%100%
3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185%85%
4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168%68%
5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简称“中山品上”)全资子公司1100%100%
6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珈伟”)全资子公司1100%100%
7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100%100%
8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100%100%
9珈伟科技(美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2100%100%
10珈伟科技(欧洲)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2100%100%
11Lion & Dolphin A/S全资孙公司2100%100%
12泗水县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2100%100%
13昌江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2100%100%
14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2100%100%
15定边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2100%100%
16抚州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2100%100%
17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2100%100%
18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2100%100%
19聊城梧桐山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290%90%
20正镶白旗国电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280%80%
21菏泽太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290%90%
22珈伟(深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100.00100.00
23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185.0085.00
24兴城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2100.00100.00
25宿迁振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2100.00100.00
26淮南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2100.00100.00
27淮安青莲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2100.00100.00
28马鞍山华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2100.00100.00
29浙江华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2100.00100.00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9户,减少2户,其中:

(2)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变更原因
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珈伟(深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兴城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宿迁振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淮南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淮安青莲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马鞍山华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浙江华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3)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减少2户,原因系阜新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鄂托克前旗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本期注销。

(4)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阜新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鄂托克前旗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本期注销)。

(5)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报告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3、营业周期

公司以一年(12个月)做为正常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

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个别财务报表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方式或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作为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2)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公允价值。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

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

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

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

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

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

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

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 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

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

资产。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

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

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

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

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

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1. 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

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

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 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

本;

8.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项金额重大的具体标准为:(1) 应收账款:期末单项应收账款余额在500万元以上。(2) 其他应收款:期末单项其他应收款余额在200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对于经分析期末能全部收回的应收款项单独作为一个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除此之外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依据。其他方法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LED照明:0-3个月以内(含3个月,以下同)0.00%0.00%
LED照明:4-12个月5.00%5.00%
光伏电站建安业务:0-6个月以内(含6个月,以下同)0.00%0.00%
光伏电站建安业务:7个月-1年1.00%1.00%
1-2年10.00%10.00%
2-3年30.00%30.00%
3-4年50.00%50.00%
4-5年8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光伏产业链相关业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材料按加权平均成本法计价,工程施工按个别认定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 其他周转材料采用分次摊销法。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划分为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14、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

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

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1.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

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

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

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1.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

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

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1.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

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

行调整。

1.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

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

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年)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摊销)率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5%---
房屋建筑物20年5%4.75%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年5%4.75%
光伏电站年限平均法20年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年5%19%-9.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10年5%19%
电子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10年5%19%

1、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

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光伏产业链相关业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本公司的在建工程以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开始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

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19、生物资产

不适用。

20、油气资产不适用。

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光伏产业链相关业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及非专利技术等。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1.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 目预计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
企业管理软件、专有技术、专利权5-10年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2、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3、长期待摊费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在受益期内按直接法分期摊销。

1. 摊销年限

类别摊销年限备注
装修费5年
模具费2年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25、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

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6、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

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

(1)期权的行权价格;

(2)期权的有效期;

(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预计波动率;

(5)股份的预计股利;

(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 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 对于存在修改条款和条件的情况的,本期的修改情况及相关会计处理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28、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光伏产业链相关业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点:国内销售以商品发出并由客户签收为收入确认时点,国外销售以报关、装船开具货运提单为收入确认时点。EPC光伏电站工程收入:按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光伏电站发电收入:根据购买方电力局确认的光伏发电量确认收入。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1.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1.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29、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助长期资产购置、建造等直接相关支出,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递延收益摊销期限的起点是“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摊销的重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的,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递延。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助补偿的期间费用或损失的,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公司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营改增政策,2016年5月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四种税核算从管理费用调整至税金及附加。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于 2016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决定变更华源EPC光伏电站业务涉及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变更前后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比如下:

变更前账龄计提比例变更后账龄计提比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计提比例(%)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0-3个月以内(含3个月,以下同)000-6个月以内(含6个月,以下同)------
4-12个月5.005.006个月-1年1.001.00
1至2年10.0010.001-2年10.0010.00
2至3年30.0030.002-3年30.0030.00
3至4年50.0050.003-4年50.0050.00
4至5年80.0080.004-5年8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5年以上100.00100.00

另外,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变更前,对查正发控制的企业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变更后,对涉及所有EPC光伏电站业务的应收款项都需根据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4、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应税销售服务收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17%、1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流转税税额7%、5%
营业税营改增之前的应纳税营业额(光伏电站的建安工程收入)3%
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25%(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收优惠)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收优惠)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16.5%
厦门珈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5%
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25%
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25%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25%
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5%
珈伟科技(欧洲)有限公司22%
泗水县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5%
昌江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5%
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5%
鄂托克前旗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5%
定边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5%
抚州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5%
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三免”优惠的第二年)
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5%(“三免”优惠的第三年)
聊城梧桐山实业有限公司25%
正镶白旗国电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5%(“三免”优惠的第二年)
菏泽太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
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25%(“三免”优惠的第三年)
珈伟(深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5%
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25%

2、税收优惠

1. 根据深地税龙坪地备【2012】8号文件,本公司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免”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4 44201288,自2014年9月30日起,有效期三年,2016年企业所得税率为15%;根据深地税龙坪地备【2012】13号文件,本公司享受“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文件,江苏华源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免”优惠,自2014年6月30日起,企业所得税率为15%,有效期为三年,2016年企业所得税率为15%。 3.根据香港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21号(修订本),当香港贸易公司作为某集团的成员根据集团指示进行交易,并将所得利润在香港公司记账,只要香港公司不向香港境内其他企业购货或者向香港境内其他企业销货,即其供货商及客户均为香港外部企业,则利润不需要在香港纳税。活动只限于以下各项:

(1) 根据已经由香港以外的联属公司订立的销售合同或购货合约向香港以外的顾客或供应商(不论相关与否)或从香港以外的顾客或供应商(不论相关与否)发出或接受发票(不是订单);

(2) 安排信用证;

(3) 操作一个银行账户,支付和收取款项;

(4)保存会计记录。

公司目前能清楚的将业务区分为离岸贸易及在岸贸易,其中大部分业务属于离岸贸易,并符合上述规定,因此已向香港税务局申请离岸贸易利润免税,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取得香港税务局的正式免税文件。本报告所涵盖会计期间,公司已按香港税收法规,根据在岸贸易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

由于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获得香港税务局的免税批准文件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 4.光伏电站收入所得税享受所得税率按25%的三免三减半政策。本公司电站系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 属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根据财税〔2008〕116号《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文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江苏华源子公司(高邮新能源、金湖新能源)及上海珈伟子公司正镶白旗电力、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均属于光伏电站行业,2016年为江苏华源子公司高邮振兴及上海珈伟子公司正镶白旗电力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优惠的第二年、金湖振合及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优惠的第三年。

3、其他

1.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苏华源EPC业务中建安工程部分收入原按照营业税税目缴纳营业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营改增政策后,原已确认收入、但未收款开票的部分按3%的税率简易征收增值税;5月1日以后发生的业务改为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

2.房产税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3.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96,467.83261,161.38
银行存款1,043,959,943.13248,758,805.03
其他货币资金282,656,509.84289,592,857.02
合计1,326,812,920.80538,612,823.43

其他说明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02,857,074.21207,363,205.09
贷款保证金79,799,435.6379,229,651.93
合计282,656,509.84286,592,857.02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无。

3、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2,177,550.15650,000.00
合计2,177,550.15650,000.00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48,007,924.00
合计48,007,924.00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元

项目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其他说明无。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02,438,695.44100.00%27,185,187.531.36%1,975,253,507.911,469,228,947.52100.00%7,312,694.450.50%1,461,916,253.07
合计2,002,438,695.44100.00%27,185,187.531.36%1,975,253,507.911,469,228,947.52100.00%7,312,694.450.50%1,461,916,253.0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分项
LED照明业务:0-3个月以内262,125,661.81
LED照明业务:4-12个月26,254,911.641,312,745.585.00%
光伏电站建安业务:0-6个月以内618,236,757.52
光伏电站建安业务:7-12个月540,555,849.285,405,558.491.00%
1年以内小计1,447,173,180.256,718,304.070.46%
1至2年32,650,519.713,265,051.9710.00%
2至3年54,812,375.0716,443,712.5230.00%
3至4年1,516,237.94758,118.9750.00%
合计1,536,152,312.9727,185,187.531.7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1.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1,536,152,312.97元;

2. 组合中,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66,286,382.47元。

组合名称年末余额备注
应收标杆电价款7,679,827.29参见下述“2. 应收账款按业务性质披露”中的说明(3)
应收补贴电价款458,606,555.18参见下述“2. 应收账款按业务性质披露”中的说明(4)
合计466,286,382.47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无。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9,872,493.08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光伏产业链相关业

易产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单位:元
单位名称期末数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已计提坏账准备
受查正发控制的企业1,048,900,788.8052.38%5,324,746.99
应收补贴电价款458,606,555.1824.45%---
LG SOURCING, INC117,295,922.486.25%822,930.20
连云港绿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01,810,668.005.43%---
振发太阳能科技滨海有限公司25,785,965.631.38%5,477,516.19
合计1,752,399,900.0987.51%11,625,193.38
其中,受查正发控制的企业包括: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海原县振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94,679,049.904.73%
阿拉善盟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62,779,000.003.14%
宁夏振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118,426,799.815.91%
江苏吉阳电力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3,000,000.000.15%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盱眙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1,500,000.000.07%
舞阳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101,125,919.205.05%
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900,000.000.04%
金湖振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1,039,322.000.05%
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372,628,468.7918.61%
五家渠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3,369,961.990.17%
独山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66,136,660.013.30%
沾化正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6,006,000.000.30%
北屯蓝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10,245,100.000.51%
库伦旗振发能源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43,341,700.002.16%
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58,528,007.102.92%
墨竹工卡振发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6,744,800.000.34%
海南州蓝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98,450,000.004.92%
合计1,048,900,788.8049.16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其他说明:

(1)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较多,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有三个:

①因本年比上年承建的光伏电站工程规模增加,故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应收暂估工程款也相应增加;

②因合并范围变更,2016年收购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后,该公司100MW电站年末有1.65亿元电费未收回(主要是国家补贴电费未收回);

③国家补贴电费到位不及时导致应收电费大幅度增长,如江苏金湖100MW电站、高邮100MW电站国家补贴电费截止2016年末实际仅收到总补贴款的5%,导致这两家电站应收补贴电费期末比期初增加1.34亿元。

(2)应收光伏电站工程进度款1,079,497,418.77元说明:EPC光伏电站建设是本公司子公司江苏华源的主营业务,也是本公司本期的主要利润来源。江苏华源因承建相关公司(主要是关联公司)所属的光伏电站项目,本公司在期末已按光伏电站工程的完工进度确认应收工程款,在扣除2016年度已收回的项目工程款后,截止期末应收光伏电站工程进度款1,079,497,418.77元,其中应收关联方暂估光伏电站工程进度款865,017,981.70元。该工程款预计在电站完工并网发电后收回。

(3)根据本公司四个自营电站与电力公司签订的电费结算合同,对于发电收入中的标杆电价(参照光伏电站所在地的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由光伏电站所在地的省物价局核定)收入,由电站当月向电力公司开票确认应收款及收入,下月向电力公司收取现金。以上年末应收标杆电价款7,679,827.28元系四家自营电站应向当地电力公司收取的当月(2016年12月)标杆电费。

(4)应收补贴电价款458,606,555.18元说明:系本公司持有四个自营光伏电站发电收入中应由国家财政补贴的电费。电站所在的省电力公司在收到国家补贴电费后,再由电力 公司将补贴发放给电站。三个电站(金湖100MW、高邮100MW、金昌100MW)已于2016年8月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参见2016年8月24日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六批)的通知》“财建[2016]669号文”)。由于国家补贴电费分批到位,对于三家自营电站自并网发电至2015年2月28日期间光伏发电所产生的国家补贴电费82,286,510.65元已于2016年实际收到,但三家自营电站从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光伏发电所产生的国家补贴电费以及萨日朗20MW电站自并网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光伏发电所产生的国家补贴电费共计458,606,555.18元尚未收到。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609,418,463.4997.12%227,165,660.6298.88%
1至2年17,382,500.242.77%2,195,866.760.96%
2至3年663,410.170.11%377,979.700.16%
合计627,464,373.90--229,739,507.08--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账龄未及时结算原因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5,000,000.001-2年未到结算期
合 计15,000,000.00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期末金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预付款时间未结算原因
张家港市互惠光电有限公司239,768,287.6838.211年以内未到结算期
无锡市长江电器设备有限公司165,368,977.0626.321年以内未到结算期
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42,118,040.256.711年以内未到结算期
江苏铭圣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9,870,000.004.761年以内未到结算期
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25,000,000.003.981年以内未到结算期
合计502,125,304.9980.02

其他说明:

无。

7、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无。

8、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无。

9、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0,392,230.5720.53%10,392,230.57100.00%0.009,500,000.0025.51%9,500,000.00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40,236,390.6079.47%40,236,390.6027,737,556.4774.49%27,737,556.47
合计50,628,621.17100.00%10,392,230.5720.53%40,236,390.6037,237,556.47100.00%9,500,000.0025.51%27,737,556.4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广东广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392,230.5710,392,230.57100.00%预计难以收回,全额计提减值
合计10,392,230.5710,392,230.57----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分项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组合名称账面金额不计提的理由
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融资租赁保证金,能够收回
应收出口退税款8,283,186.23出口退税款,能够收回
汝州市财政局6,250,000.00光伏电站建设保证金,能够收回
住房和建设局1,329,471.20保证金,能够收回
鄄城县恒源城市开发有限公司1,000,000.00投标保证金,能够收回
共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0,000.00保证金,能够收回
蒙城县招投标服务中心800,000.00投标保证金,能够收回
深圳市新发工艺品有限公司657,408.00厂房押金,能够收回
中国储能大厦143,856.00办公室租赁押金,能够收回
其他保证金、押金及员工备用金等10,972,469.17其他保证金、押金及员工备用金等,能收回
合计40,236,390.6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892,230.57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出口退税款8,283,186.238,667,260.21
房租押金801,264.002,446,292.17
保证金20,179,471.204,811,073.74
其他往来21,364,699.7421,312,930.35
合计50,628,621.1737,237,556.47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广东广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10,392,230.573-4年20.53%10,392,230.57
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保证金10,000,000.001年以内19.75%
应收出口退税款出口退税款8,283,186.231年以内16.36%
汝州市财政局光伏电站建设保证金6,250,000.001年以内12.34%
住房和建设局保证金1,329,471.201年以内2.63%
合计--36,254,888.00--71.61%10,392,230.57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无。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其他说明:

无。

10、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15,751,852.854,631,190.81111,120,662.0477,771,350.003,843,665.2073,927,684.80
在产品377,856,601.25602,357.74377,254,243.51448,320,038.31414,526.49447,905,511.82
库存商品119,481,109.393,441,478.82116,039,630.57110,985,852.18933,193.51110,052,658.67
周转材料558,472.20558,472.20127,706.68127,706.68
自制半成品212,459,416.686,834,670.27205,624,746.41211,107,065.674,839,540.89206,267,524.78
委托加工物资32,451,795.2832,451,795.2829,229,768.0629,229,768.06
发出商品6,206,015.686,206,015.68539,543.01539,543.01
合计864,765,263.3315,509,697.64849,255,565.69878,081,323.9110,030,926.09868,050,397.82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否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3,843,665.20787,525.614,631,190.81
在产品414,526.49187,831.25602,357.74
库存商品933,193.513,098,133.97589,848.663,441,478.82
自制半成品4,839,540.891,995,129.386,834,670.27
合计10,030,926.096,068,620.21589,848.6615,509,697.64

无。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金额

其他说明:

无。

1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66,199,920.2772,974,865.71
待认证进项税64,402,137.82
预缴企业所得税32,118,879.113,467,104.29
合计162,720,937.2076,441,970.00

其他说明:

无。

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10,000,000.0010,000,000.005,000,000.005,000,000.00
按成本计量的10,000,000.0010,000,000.005,000,000.005,000,000.00
合计10,000,000.0010,000,000.005,000,000.005,000,000.00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合计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本期现金红利
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夏邑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05,000,000.00
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5,000,000.005,000,000.00
合计5,000,000.005,000,000.0010,000,000.00--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合计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单位: 元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项目投资成本期末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持续下跌时间(个月)已计提减值金额未计提减值原因

其他说明

说明:夏邑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邑振华”)由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苏华源与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于2014年8月29日取得夏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426395749904E。截止本期末,江苏华源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夏邑振华股权的9.25%,另一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900万元,

占夏邑振华股权的90.75%。夏邑振华的主要业务系光伏产品的研发;光伏电站的建设、维护、安装等。江苏华源、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将对夏邑振华的出资额(合计5400万元)、未来建成的火店镇20MWp光伏电站电费收费权、光伏电站资产已质押(或抵押)给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查正发及其配偶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用于信托借款,借款金额1.25亿元,期限为2015年12月29日-2017年12月29日。

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虞城华源”)由江苏华源与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于2014年2月24日取得虞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425098364055N。截止本期末,江苏华源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虞城华源股权的9.25%,另一股东为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为4,900万元,占虞城华源股权的

90.75%。2016年3月1日股东会决议通过虞城华源新增注册资本12,750万元,由振发能源集团由货币资金的方式出资,2016年3月9日虞城华源已收到该笔增资款项。增资后,本公司对虞城华源的持股比例降为2.75%。虞城华源的主要业务系光伏产品的研发;光伏电站的建设、维护、安装等。

15、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 元

债券项目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无。其他说明无。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无。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其他说明无。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汝州牛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37,500,000.00
小计37,500,000.00
合计37,500,000.00

其他说明

被投资单位初始投资成本年初余额本期 增加本期 减少年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汝州牛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37,500,000.00---37,500,000.00---37,500,000.00------
合计37,500,000.00---37,500,000.00---37,500,000.00------

汝州牛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汝州公司)由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各认缴注册资本3,750万元,于2016年2月5日取得汝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482MA3X76C975。截止本年末,本公司出资人民币3,750.00万元,,另一股东为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0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公司法人和执行董事由刘瑞波变更为查伟,查伟系振发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查正发亲戚,故可认定汝州公司由查伟实际控制,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汝州公司认定为联营企业。

18、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其他说明无。

1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光伏电站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及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9,112,460.151,723,700,258.1653,283,224.9812,221,548.0328,533,461.391,886,850,952.71
2.本期增加金额971,399.18769,122,036.0310,312,032.763,683,371.783,039,090.99787,127,930.74
(1)购置971,399.1810,312,032.763,328,863.992,991,284.8317,603,580.76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769,122,036.03354,507.7947,806.16769,524,349.98
3.本期减少金额1,702,251.156,210,792.0736,218.864,031,920.0311,981,182.11
(1)处置或报废6,210,792.0736,218.864,031,920.0310,278,930.96
其他转出1,702,251.151,702,251.15
4.期末余额70,083,859.332,491,120,043.0457,384,465.6715,868,700.9527,540,632.352,661,997,701.3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555,512.5450,138,102.0028,466,083.058,616,034.2718,174,702.95106,950,434.81
2.本期增加金额10,855,407.53184,292,405.355,653,929.782,088,168.353,866,182.62206,756,093.63
(1)计提10,855,407.5395,976,636.435,653,929.781,919,534.573,842,420.65118,247,928.96
企业合并增加88,315,768.92168,633.7823,761.9788,508,164.67
3.本期减少金额210,306.253,567,695.609,685.092,330,613.486,118,300.42
(1)处置或报废3,567,695.609,685.092,330,613.485,907,994.17
其他转出210,306.25210,306.25
4.期末余额12,410,920.07234,220,201.1030,552,317.2310,694,517.5319,710,272.09307,588,228.0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7,672,939.262,256,899,841.9426,832,148.445,174,183.427,830,360.262,354,409,473.32
2.期初账面价值67,556,947.611,673,562,156.1624,817,141.933,605,513.7610,358,758.441,779,900,517.90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本期固定资产增加较多,主要原因是本年收购的金昌国源电力持有的自营电站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59,495,165.46元。

金昌国源电力的金川区100MW光伏电站占地约286.93万平方米,在其上已建成5,474.81平方米的电站房屋建筑物,此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划拨用地)及房屋产权证尚在办理中。

2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项目22,556,952.3522,556,952.353,285,961.853,285,961.85
氧化平台961,020.31961,020.31413,888.91413,888.91
梧桐山40MW电站654,270.48654,270.48654,270.48654,270.48
金湖二期30MW电站48,959,999.0948,959,999.09
定边珈伟30MW电站4,060,421.374,060,421.37
杜蒙珈伟电站12,452,606.6012,452,606.60
其他467,327.85467,327.85568,000.00568,000.00
合计90,112,598.0590,112,598.054,922,121.244,922,121.24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比例金额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项目31,000.003,285,961.8519,270,990.5022,556,952.35其他
氧化平台413,888.91547,131.40961,020.31其他
梧桐山40MW电站654,270.48654,270.48金融机构贷款
金湖二期30MW电站23,479.0848,959,999.0948,959,999.09募股资金
定边珈伟30MW电站26,078.954,060,421.374,060,421.37募股资金
杜蒙珈伟电站12,452,606.6012,452,606.60其他
其他568,000.00100,672.15467,327.85金融机构贷款
合计80,558.034,922,121.2485,291,148.96100,672.1590,112,598.05------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本期计提金额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无。

21、工程物资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无。

22、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软件专利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9,546,162.772,312,986.758,556,857.621,201,188.8161,617,195.95
2.本期增加金额856,120.363,080.00859,200.36
(1)购置856,120.363,080.00859,200.36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61,343.6361,343.63
(1)处置61,343.6361,343.63
4.期末余额49,546,162.772,312,986.759,351,634.351,204,268.8162,415,052.6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4,367,494.19796,068.782,807,126.371,035,403.039,006,092.37
2.本期增加金额1,083,134.33413,653.44795,236.96148,922.382,440,947.11
(1)计提1,083,134.33413,653.44795,236.96148,922.382,440,947.11
3.本期减少金额15,291.9915,291.99
(1)处置15,291.9915,291.99
4.期末余额5,450,628.521,209,722.223,587,071.341,184,325.4111,431,747.4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4,095,534.251,103,264.535,764,563.0119,943.4050,983,305.19
2.期初账面价值45,178,668.581,516,917.975,749,731.25165,785.7852,611,103.58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无。

26、开发支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其他确认为无形资产转入当期损益
合计

其他说明无。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其他
Lion & Dolphin A/S46,493,750.70497,037.3145,996,713.39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88,854,172.1888,854,172.18
正镶白旗国电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618,712.275,618,712.27
江苏华源1,154,949,685.371,154,949,685.37
金昌国源电力174,478,843.86174,478,843.86
合计1,295,916,320.52174,478,843.86497,037.311,469,898,127.07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Lion & Dolphin A/S23,514,725.197,722,875.3731,237,600.56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11,800,900.0013,362,300.0025,163,200.00
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7,850,366.577,850,366.57
合计35,315,625.1928,935,541.9464,251,167.13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及孙公司Lion & Dolphin A/S,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下属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比较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及Lion & Dolphin A/S相关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并根据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分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3,362,300.00元、7,850,366.57元及7,722,875.37元。其他说明

1. 商誉是指在非同一控制下,投资方对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2. 本期收购产生的商誉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金额备注
1、本公司收购金昌国源电力100%的股权支付的对价1,105,000,000.00参照评估价确定
2、购买日(2016年6月1日)金昌国源电力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不包括评估增值)。930,521,156.14
3、购买日(2016年6月1日)金昌国源电力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0.00
4、购买日(2016年6月1日)金昌国源电力可的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合计930,521,156.14
5、购买日(2016年6月1日)支付的对价大于金昌国源电力的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174,478,843.86
6、本公司收购金昌国源电力的股权比例100%
7、本公司收购金昌国源电力按股权比例确认的商誉174,478,843.86
8、因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产生的合并层面帐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的部份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0.00
9、本公司合并报表中收购金昌国源电力确认的商誉174,478,843.86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9,164,707.246,778,471.948,394,758.487,548,420.70
模具费5,753,687.134,380,768.625,850,031.761,655,116.532,629,307.46
土地租金16,345,890.027,392,679.003,653,966.4620,084,602.56
其他198,709.956,355,396.21941,529.975,612,576.19
合计31,462,994.3424,907,315.7718,840,286.671,655,116.5335,874,906.91

其他说明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35,836,474.595,517,718.9516,492,501.782,538,179.78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7,504,216.374,376,054.0916,468,314.424,117,078.61
递延收益516,250.8777,437.63544,533.2781,679.99
合计53,856,941.839,971,210.6733,505,349.476,736,938.38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境外子公司利润*157,658,117.7214,414,529.4357,658,117.7214,414,529.43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4,588,311.411,147,077.854,865,689.551,216,422.39
其他453,320.4874,797.88436,695.5672,054.77
合计62,699,749.6115,636,405.1662,960,502.8315,703,006.59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9,971,210.676,736,938.38
递延所得税负债15,636,405.1615,703,006.59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亏损49,328,087.4729,325,504.34
资产减值准备17,250,759.699,763,771.81
合计66,578,847.1639,089,276.15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11,903,229.405,024,390.56国创珈伟累计亏损
10,146,701.768,504,455.37福建珈伟累计亏损。
16,463,421.325,658,927.26中山品上合并后的累计亏损。
10,814,734.9910,137,731.15厦门珈伟亏损,累计亏损。
合计49,328,087.4729,325,504.34--

其他说明:

1、本公司境外子公司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报告期申请离岸贸易免税,截止本期末仍未获得香港税务局批准,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未分回利润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事项,系2014年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子公司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时,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评估溢价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以上的增值税留抵税额116,963,007.26127,244,132.57
预付的设备款8,769,109.15815,860.00
预付的土地款4,500,000.004,500,000.00
预付的模具款47,240.0047,240.00
合计130,279,356.41132,607,232.57

其他说明:

无。

3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284,604,793.6848,437,573.92
抵押借款39,900,000.0015,100,000.00
保证借款440,564,040.00411,622,091.50
合计765,068,833.68475,159,665.42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短期借款明细:

贷款单位借款类别期末数担保人/抵押物
上海二三四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质押借款200,110,000.00应收EPC工程款质押,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丁孔贤、陆蓉、査正发担保
浙商银行质押借款14,743,907.90应收账款质押
HSBC质押借款11,653,007.19定期存款质押
HSBC质押借款11,731,762.18定期存款质押
HSBC质押借款1,815,795.89定期存款质押
HSBC质押借款327,955.82定期存款质押
HSBC质押借款586,675.81定期存款质押
HSBC质押借款57,298.52定期存款质押
HSBC质押借款30,093.08定期存款质押
PR-LG(US)质押借款2,831,289.40应收账款质押
PR-LG(US)质押借款12,745,876.52应收账款质押
PR-LG(US)质押借款19,581,822.15应收账款质押
PR-LG(US)质押借款8,389,309.22应收账款质押
小计284,604,793.68
招商银行中山小榄支行抵押借款39,900,000.00土地使用权抵押
小计39,900,000.00
兴业银行保证借款14,500,000.00丁孔贤担保
中国银行保证借款20,000,000.00丁孔贤、李雳担保
民生银行保证借款20,000,000.00丁孔贤担保
华夏银行保证借款2,000,000.00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广发银行保证借款40,000,000.00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广发银行保证借款40,000,000.00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广发银行保证借款50,000,000.00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中国银行保证借款20,000,000.00丁孔贤、李雳担保
珠海华润银行保证借款30,000,000.00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浦发银行保证借款50,000,000.00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浦发银行保证借款50,000,000.00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招商银行保证借款30,000,000.00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招商银行保证借款4,064,040.00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中国银行保证借款20,000,000.00丁孔贤、李雳担保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保证借款20,000,000.00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担保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保证借款30,000,000.00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担保
小计440,564,040.00
合计765,068,833.68

注*1: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江苏华源的原控股股东,现为本公司的单一大股东(但非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26.18%。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无。

3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无。

33、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4、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1,723,880.30
银行承兑汇票352,472,295.66306,773,158.25
合计354,196,175.96306,773,158.25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材料款208,428,106.36246,905,447.38
应付工程、设备款1,028,408,666.64818,410,461.93
合计1,236,836,773.001,065,315,909.31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000,000.00未到结算期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0,079,009.01未到结算期
安庆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24,520,913.98未到结算期
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公司22,035,293.40未到结算期
宁夏振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758,284.51未到结算期
润峰电力有限公司5,501,120.00未到结算期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120,870.38未到结算期
合计100,015,491.28--

其他说明:

期末金额较大的应付账款列示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性质或内容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476,478,488.65设备款
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173,843,968.05设备款
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9,371,110.13设备及工程款
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5,449,202.38设备款
安庆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24,520,913.98工程款
宁夏鸿利达电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4,388,320.00工程款
晶科能源有限公司22,984,192.00设备款
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公司22,035,293.40工程款
北京天诚同创电气有限公司10,888,669.00设备款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0,079,009.01工程款
陕西长岭光伏电气有限公司10,620,000.00设备款
合计850,659,166.60

36、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电站工程款36,184,167.3397,092,064.00
预收电站设备款282,727,849.60240,073,760.00
预收电站租金719,700.001,220,560.00
LED业务预收款6,013,467.105,660,485.48
电站项目转让款10,000,000.00
合计335,645,184.03344,046,869.48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 元

项目金额

其他说明:

无。

37、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0,202,518.13159,070,069.14156,668,964.1212,603,623.1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62,155.4912,387,082.5312,204,108.14345,129.88
合计10,364,673.62171,457,151.67168,873,072.2612,948,753.03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0,027,338.89150,578,708.10148,372,854.1412,233,192.85
2、职工福利费318.00407,604.24353,588.2454,334.00
3、社会保险费48,629.292,792,527.652,819,749.4121,407.53
其中:医疗保险费40,454.982,212,755.182,235,984.2517,225.91
工伤保险费3,698.28271,648.66273,574.351,772.59
生育保险费4,476.03308,123.81310,190.812,409.03
4、住房公积金3,280,609.953,110,247.80170,362.15
其他126,231.952,010,619.202,012,524.53124,326.62
合计10,202,518.13159,070,069.14156,668,964.1212,603,623.15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150,412.3311,807,858.3811,620,275.22337,995.49
2、失业保险费11,743.16579,224.15583,832.927,134.39
合计162,155.4912,387,082.5312,204,108.14345,129.88

其他说明:

应付职工薪酬中无属于拖欠性质的金额,应付职工薪酬当月计提下月发放。

38、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306,933.191,248,719.60
企业所得税39,824,201.9692,610,934.34
个人所得税218,117.97760,435.27
城市维护建设税1,510,575.416,833,260.99
营业税0.0035,933,389.67
教育费附加1,465,735.856,511,286.58
土地使用税129,787.4582,976.89
其他535,342.44412,199.68
合计43,990,694.27144,393,203.02

其他说明:

无。

39、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借款利息5,397,074.222,984,128.92
合计5,397,074.222,984,128.92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期末应付利息余额较期初数余额增加较多,主要原因是期末金湖、高邮两个电站期末合计13.90亿元借款计提利息所致。

40、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2,303,622.22
合计2,303,622.22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60,609,600.00
应付收购江苏华源股权款100,000,000.00200,000,000.00
股份发行应付款10,500,000.00
往来款13,701,297.74
丁孔贤50,000,000.00
预提维修基金7,226,893.366,886,746.25
借款利息及咨询管理费1,694,174.77
押金及保证金、其他24,992,861.5212,509,328.70
合计192,829,354.88295,291,547.46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0.00未到结算期
深圳中景科创有限公司2,000,000.00未到结算期
合计102,000,000.00--

其他说明无。

42、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无。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4,319,265.02
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13,121,65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222,586,886.24
合计70,027,801.26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明细如下:

贷款单位借款类别借款日还款日利率期末余额担保人/抵押物
中国进出口银行抵押借款2014/12/222017/12/216.15%18,000,000.00高邮电站
中国进出口银行抵押借款2014/12/252017/12/255.535%18,000,000.00金湖电站
HSBC质押借款2014/8/242017/12/54.00%8,319,265.0250万美元定期存款质押
合计44,319,265.02

1、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详细情况见附注“十、承诺及或有事项之(二)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或有事项/ 3.其他或有事项”说明。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系本公司之孙公司正镶白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镶白旗电力公司”)与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签订 的融资租赁协议,正镶白旗电力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方,将电站设备销售给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并租回,期限从2016年3月31日-2021年1月31日,租赁本金为100,000,000.00元,分20期支付,期限为60个月,期末应付融资租赁本金86,462,846.73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金额为22,586,886.24元,一年以上到期金额为63,875,960.49元。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该事项为抵押借款。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52,037,719.09
合计52,037,719.09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 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无。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1,354,000,000.001,441,807,906.24
抵押借款2,076,765.24
合计1,356,076,765.241,441,807,906.24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长期借款明细

贷款单位借款类别借款日还款日利率期末数担保人/抵押物
中国进出口银行抵押借款2014.12.252029.12.235.535%677,000,000.00参见说明(1)
中国进出口银行抵押借款2014.12.222029.12.216.15%677,000,000.00参见说明(2)
HSBC质押借款2014/8/242018/2/244.00%2,076,765.24与注释26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HSBC质押物一致
合计1,356,076,765.24

(1)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湖振合”)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于2012年12月9日签订了《借款合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固定资产贷款)》,中国进出口银行向金湖振合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为180个月。本次贷款由江苏华源以其持有的金湖振合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金湖振合以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以金湖振合拥有的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等设备提供抵押担保,以金湖振合应收账款(所签署的购售电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以及其他权利和利益)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关联方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查正发先生个人及其配偶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前述股权质押担保及动产抵押担保均于2012年12月10日在主管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在满足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放款要求后,本次贷款首笔款项

3.5亿元于2014年12月25日发放,第二笔款项3.5亿元于2015年2月13日发放,截止至期末已发放款项的总金额为7亿元,且已还款500万元,期末借款本金为6.95亿元。

(2)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振兴”)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于2014年12月9日签订了《借款合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固定资产贷款)》,中国进出口银行向高邮振兴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为180个月。本次贷款由江苏华源以其持有的高邮振兴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高邮振兴以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以高邮振兴拥有的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等设备提供动产抵押担保,以高邮振兴应收账款(所签署的购售电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以及其他权利和利益)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关联方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查正发先生个人及其配偶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前述股权质押担保及动产抵押担保均于2012年12月10日在主管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在满足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放款要求后,本次贷款首笔款项3.29亿元于2014年12月22日发放,第二笔款项3.71亿元于2015年2月13日发放,截止至期末已发放款项的总金额为7亿元,且已还款500万元,期末借款本金为6.95亿元。

以上关联方担保事项发生于本公司收购江苏华源之前,在收购江苏华源之后,该项贷款协议的担保内容及质押合同的内容均未变更。因此以上担保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以上14亿元长期借款约定从2016年开始还款,2016年还款1,000.00万元,2017年还款3,600.00万元,2018年起每年还款11,200.00万元,直至2029年还清借款。截止2016年12 月31日,以上两家光伏电站尚有139,000.00万元长期借款未归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3,600.00万元。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无。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 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合计------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无。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无。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无。其他说明无。

47、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非金融机构借款*163,875,960.49
应付股权转让款3,251,483.36
合计63,875,960.493,251,483.36

其他说明:

非金融机构借款详细情况见“注释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说明。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计划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无。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49、专项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

无。50、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其他3,121,650.009,740,400.00
合计3,121,650.009,740,400.0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预计负债详细情况详见附注“十、承诺及或有事项之(二)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或有事项/ 3.其他或有事项”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5,947,935.476,808,000.001,728,283.0011,027,652.47
合计5,947,935.476,808,000.001,728,283.0011,027,652.47--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太阳能光伏照明产品产业化项目补助资金*(1)1,569,166.64600,000.00969,166.64与资产相关
深圳光伏照明产品关键技术及工艺工程实验室项目资金*(2)3,734,235.591,000,000.322,734,235.27与资产相关
智能LED照明项目补助2,000,000.002,000,000.00与资产相关
小体积长寿命可调光LED驱动电源补助100,000.00100,000.00与资产相关
智能化光伏照明产品产业化贷款利息补助3,560,000.003,560,000.00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科创委员会项目奖金948,000.00948,000.00与资产相关
金湖100WM项目用地规费退还、征地补偿款退回*(3)544,533.2428,282.68516,250.56与资产相关
石墨烯新材料及应用研发300,000.00300,000.00与资产相关
合计5,947,935.476,808,000.001,728,283.0011,027,652.47--

其他说明:

无。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无。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383,661,360.0093,135,733.0093,135,733.00476,797,093.00

其他说明:

股本

项目期初数本期变动增(+)减(-)期末数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1.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216,226,240.0061,389,702.00---88,142,428.00304,368,668.00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173,661,360.0056,900,102.00---28,612,697.0085,512,799.00259,174,159.00
境内自然人持股42,564,880.004,489,600.00----1,859,971.002,629,62945,194,509.00
(4). 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216,226,240.0061,389,702.00---26,752,726.0088,142,428.00304,368,668.00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 人民币普通股167,435,120.0031,746,031.00-26,752,726.004,993,305.00172,428,425.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167,435,120.0031,746,031.00----26,752,726.004,993,305.00172,428,425.00
合计383,661,360.0093,135,733.00------93,135,733.00476,797,093.00

1、本公司股本增加情况详见“一、公司基本情况之(一)公司历史沿革”。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董事长丁孔贤将其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与通过其控制的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87,686,033股分别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至丁孔贤或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截至期末,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146,273,88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68%;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87,686,033股,占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9.95%,占公司总股本的18.39%。

3、 本公司单一大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期末,本公司单一大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124,819,1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18%;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124,500,000股,占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74%,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1%。质押期限至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无。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55、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725,362,476.061,857,184,319.803,582,546,795.86
其他资本公积11,949,300.0011,949,300.00
合计1,725,362,476.061,869,133,619.803,594,496,095.8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增加1,869,133,619.80元,分成四部分:1)收购金昌国源电力,资本公积增加1,048,099,898.00元;2)募集799,999,981.20元配套资金,资本公积增加752,964,421.80元;3)发行限制性股票,资本公积增加56,120,000.00元;;4)各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执行计划,确认管理费用及其他资本公积各11,949,300.00元。

以上主要的资本公积增减变动情况详见附注“一、公司基本情况之(一)公司历史沿革”。

56、库存股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库存股60,609,600.0060,609,600.00
合计60,609,600.0060,609,600.0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库存股增加系根据本公司实际实行股权激励的股数448.30万股与授予价格13.52元(基准价格27.03元的50%)的乘积。库存股发生具体情况详见“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一) 股份支付”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09,445.19-3,735,809.00-3,735,809.00-4,645,254.19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909,445.19-3,735,809.00-3,735,809.00-4,645,254.19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909,445.19-3,735,809.00-3,735,809.00-4,645,254.19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9,142,269.904,173,349.9213,315,619.82
合计9,142,269.904,173,349.9213,315,619.82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202,905,156.3170,393,874.01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02,905,156.3170,393,874.0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2,518,324.76136,915,960.5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173,349.92204,678.22
应付普通股股利7,673,227.204,200,0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533,576,903.95202,905,156.3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915,640,733.912,113,874,210.081,877,292,450.841,409,832,509.76
其他业务5,481,172.704,529,363.3824,973,675.0620,485,510.23
合计2,921,121,906.612,118,403,573.461,902,266,125.901,430,318,019.99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837,104.88-96,475.55
教育费附加101,117.35-377,191.03
营业税1,785,222.358,736,713.33
地方教育费附加56,221.77-251,460.68
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2,790,117.70
合计5,569,784.058,011,586.07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业务推广费20,585,564.7610,996,312.41
运杂费11,266,873.3615,085,876.52
人工支出49,140,900.1436,441,496.54
报关商检费828,877.90629,115.69
办公费6,426,715.342,162,955.97
差旅费4,537,760.263,978,681.44
验货及样品测试费4,574,307.8614,635,841.21
招待费454,426.69743,010.62
广告及展览费2,857,937.905,049,330.17
其他6,315,777.1913,774,953.13
合计106,989,141.40103,497,573.70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研究开发费29,083,125.3428,929,981.68
中介咨询服务费16,058,732.2417,866,811.91
人工支出41,460,881.3835,541,335.35
装修费4,472,459.783,362,736.35
折旧摊销费7,384,263.416,363,238.56
房租及物管费8,018,429.206,888,170.79
办公费2,243,544.091,045,961.20
汽车费2,588,832.592,006,524.59
招待费1,628,020.79919,168.57
通讯费586,675.822,320,422.66
其他费用33,363,772.6912,545,160.09
合计146,888,737.33117,789,511.75

其他说明:

管理费用-其他费用总包括本期的股权激励费用12,038,100.00元。

65、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115,150,900.1661,514,982.40
减:利息收入14,823,679.596,703,262.81
汇兑损益-8,240,968.81-10,649,773.40
手续费及其他3,500,405.874,286,534.21
合计95,586,657.6348,448,480.40

其他说明:

无。

6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20,764,723.6510,886,239.46
二、存货跌价损失5,478,771.553,045,334.05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28,935,541.9435,315,625.19
合计55,179,037.1449,247,198.70

其他说明:

无。

6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431,908.26
合计-1,431,908.26

其他说明:

无。

69、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131,363.793,162.81131,363.79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131,363.793,162.81131,363.79
政府补助5,639,332.877,473,428.235,639,332.87
其他202,671.91173,323.02202,671.91
合计5,973,368.5722,295,639.255,973,368.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收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科技资金无偿资助1,250,000.00与收益相关
财政补贴593,841.64530,000.00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出口补贴资金43,635.00110,162.00与收益相关
深圳龙岗科技创新局自主创新培育资助项目科技资助款100,000.00与收益相关
2016年度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品牌培养项目资助计划珈伟品牌培养项目940,000.00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4年度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款26,100.00与收益相关
企业扶持资3,075,000.00与收益相关
金*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稳岗补贴915,177.26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科创委员会项目奖金2,014,000.00与收益相关
小体积长寿命可调光LED驱动电源补助100,000.00与资产相关
制造业服务环节已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补助项目50,000.00与收益相关
全天候双目远红外视觉智能辅助安全驾驶系统补助100,000.00与资产相关
太阳能光伏照明产品产业化项目补助资金所购固定资产折旧转入1,600,000.321,277,265.15与资产相关
其他372,678.6514,901.08与收益相关
合计----------5,639,332.877,473,428.23--

其他说明:

无。

70、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111,750.51180,899.43111,750.5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111,750.51180,899.43111,750.51
对外捐赠1,000.00300,000.001,000.00
其他81,617.58346,117.0481,617.58
合计194,368.08827,016.47194,368.09

其他说明:

无。

7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60,648,708.2935,244,412.46
递延所得税费用-3,300,873.71-6,490,187.84
合计57,347,834.5828,754,224.62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398,283,976.09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60,295,196.4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0,289,973.8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697,900.21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6,644,711.79
所得税费用57,347,834.58

其他说明无。

72、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57。

7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往来款156,814,227.71422,496,818.14
收到的政府补助3,911,049.876,096,163.08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9,654,518.633,471,753.18
合计170,379,796.21432,064,734.4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管理费用支付的现金70,270,944.9362,939,777.75
销售费用支付的现金51,532,464.0753,281,124.03
银行手续费3,500,405.874,286,534.21
往来款项及其他116,126,459.63357,033,355.74
合计241,430,274.50477,540,791.7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江苏华源合并日现金157,212,921.30
政府补助6,808,000.00
金昌国源合并日现金11,514,792.40
合计18,322,792.40157,212,921.3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重大资产重组中介费4,416,134.20
往来款项及其他46,900,863.24
合计46,900,863.244,416,134.2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5,169,160.963,231,509.63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57,955,998.52320,520,300.84
非金融机构借款130,000,000.00
往来款项及其他44,440,041.0850,000,000.00
合计537,565,200.56373,751,810.47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保理手续费3,923,103.66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36,072,694.00326,004,185.35
归还关联方往来借款(无息)50,000,000.00
往来款项及其他165,323,480.60
合计551,396,174.60329,927,289.01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340,936,141.51136,236,245.19
加:资产减值准备55,179,037.1449,247,198.7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118,247,928.9646,160,395.79
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2,440,947.112,127,540.8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8,840,286.6719,424,664.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9,613.28177,736.62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01,740,770.3947,633,699.3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431,908.2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234,272.291,274,087.8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66,601.42-1,435,646.2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8,794,832.13-371,151,515.3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19,414,005.95-547,907,943.1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15,432,413.64762,667,469.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8,877,864.61143,022,025.0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044,156,410.96252,019,966.4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252,019,966.41325,885,050.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92,136,444.55-73,865,083.61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3,873,469.77
其中:--
Lion & Dolphin A/S3,873,469.77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1,514,792.40
其中:--
金昌国源电力11,514,792.40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100,000,000.00
其中:--
江苏华源10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92,358,677.37

其他说明: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044,156,410.96252,019,966.41
其中:库存现金196,467.83261,161.3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043,959,943.13248,758,805.0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3,000,000.00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44,156,410.96252,019,966.41

其他说明:

无。

7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无。

7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02,857,074.21保证金
贷款保证金79,799,435.63保证金
合计282,656,509.84--

其他说明:

无。

77、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8,327,277.616.937057,766,324.80
欧元349,763.727.30682,555,653.54
港币2,799,969.580.89452,504,600.79
日元208,977.030.059612,453.15
英镑251.598.50942,140.88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42,190,786.466.9370292,677,485.67
欧元1,979,180.177.306814,461,473.67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2,321,679.180.89452,076,765.24
欧元
港币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重要境外经营实体注册地址记账本位币说明
1Lion & Dolphin A/S丹麦欧元该国法定货币
2珈伟科技(美国)有限公司美国(特拉华洲)美元该国法定货币
3珈伟科技(欧洲)有限公司德国科隆欧元该国法定货币

78、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无。

79、其他

无。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2016年06月01日1,105,000,000.00100.00%购买2016年06月01日工商变更登记62,667,003.6334,931,375.76

其他说明:

无。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1,105,000,000.00
合并成本合计1,105,000,00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930,521,156.14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174,478,843.86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无。其他说明:

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 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11,514,792.4011,514,792.40
应收款项183,091,973.24183,091,973.24
固定资产681,010,725.31681,010,725.31
长期待摊费用1,638,415.061,638,415.06
其他流动资产18,742,258.9418,742,258.94
其他非流动资产42,519,334.0342,519,334.03
应付款项7,467,670.577,467,670.57
其他应付款528,672.27528,672.27
净资产930,521,156.14930,521,156.14
取得的净资产930,521,156.14930,521,156.14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无。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说明

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合并方名称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合并日合并日的确定依据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无。

(2)合并成本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 元

合并日上期期末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无。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新投资设立8家下属公司,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主要股东股权比例
珈伟(深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016年8月17日1,000.00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100%
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7日10,000.00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85%
兴城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日500.00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
宿迁振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5日300.00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
淮南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16年8月25日2,000.00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
淮安青莲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16年4月11日3,500.00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
马鞍山华源新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2月29日3,500.00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
浙江华源新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1月22日4,000.00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

6、其他

1.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减少2户,原因系阜新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鄂托克前旗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本期注销。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阜新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鄂托克前旗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本期注销)。

3.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厦门珈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厦门生产型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福建安溪县福建安溪县生产型85.00%新设子公司
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生产型68.00%新设子公司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中山中山生产型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香港一般贸易100.00%同一控制下合并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淮安市光伏电站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珈伟(上海)光上海上海电力设备100.00%投资设立
伏电力有限公司
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金昌金昌光伏发电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珈伟(深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深圳深圳光伏发电100.00%新设子公司
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如皋如皋锂离子电池85.00%新设子公司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无。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无。其他说明:

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 元

其他说明无。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无。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无。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无。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 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认的损失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无。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无。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无。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

无。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无。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无。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无。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无。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无。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无。

9、其他

无。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其他说明:

李雳、丁蓓为夫妻关系,丁蓓、李雳为丁孔贤的女儿和女婿。其中丁孔贤直接持有本公司8.15%的股份,通过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0.24%的股份,李雳通过奇盛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6.14%的股份,丁蓓通过腾

名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6.14%的股份,三人合计持有本公司30.68%的股份。2009年12月21日,三人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7月末前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苏华源的母公司,2015年7月末后为本公司的单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6.18%)但非控股股东。
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查正发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5年8月后仍对江苏华源及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以下公司均为查正发所控制的企业。江苏华源因承建以下关联公司所属的光伏电站项目,从而产生购买光伏材料、按光伏电站工程的完工进度确认工程收入、应收工程款及各项应付往来、借款融资等一系列关联交易,具体详见以下各类关联交易说明。
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阿拉善盟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金湖振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大荔同州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五家渠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和静振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图木舒克欣荣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独山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霍林郭勒振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北屯蓝天新能源的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江苏吉阳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盱眙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青海振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兰州新区振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宁夏振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无锡振发分布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众合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中宁县银星枣园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夏邑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高邮市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金湖振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舞阳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库伦旗振发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组件、设备、工程54,835,167.30468,761,243.80
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电池组件、设备0.0018,838,900.05
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池组件、设备114,967,136.58
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电池组件、设备168,452,274.44
宁夏振发电力工程工程5,952,421.00
有限公司
合计344,206,999.32487,600,143.85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336,539,507.1641,515,766.16
海原县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293,579,242.05
舞阳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124,547,241.59
宁夏振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101,219,487.02
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786,656.71
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96,567,771.88
北屯蓝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100,679,646.9732,310,287.52
夏邑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84,025,434.9365,648,962.39
阿拉善盟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57,798,295.70
库伦旗振发能源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42,079,320.39
五家渠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17,495,449.32
独山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84,497,791.8152,051,775.47
沾化正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4,812,116.5048,594,000.00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盱眙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1,188,951.43
图木舒克欣荣新能源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627,582.29121,321,307.59
霍林郭勒振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714,101.94198,877,089.64
金湖振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2,333,705.99132,404,594.92
中宁县银星枣园光伏电力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1,069,580.9411,467,396.48
和静振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1,490,755.21135,681,071.06
江苏吉阳电力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2,830,188.68
淮南振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28,591,437.51
墨竹工卡振发电力发展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5,851,827.22
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148,130,954.86
海南州蓝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EPC工程收入98,450,000.00
合计1,628,103,007.34839,872,251.23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受托/承包资产类型受托/承包起始日受托/承包终止日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无。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委托/出包资产类型委托/出包起始日委托/出包终止日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无。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无。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中山品上55,000,000.002014年06月15日2017年06月15日
中山品上40,000,000.002016年09月28日2017年09月27日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丁孔贤、陈汉珍、李雳、丁蓓100,000,000.002016年08月29日2017年08月29日
丁孔贤、李雳、丁蓓50,000,000.002016年03月30日2017年03月30日
丁孔贤、陈汉珍20,000,000.002016年04月21日2017年04月21日
丁孔贤、李雳、丁蓓750,000,000.002016年05月18日2017年05月18日
丁孔贤、陈汉珍、李雳、丁蓓30,000,000.002016年08月22日2017年08月22日
中山品上50,000,000.002016年03月30日2017年03月30日
中山品上100,000,000.002016年08月29日2019年08月29日
中山品上20,000,000.002016年04月21日2017年04月21日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无。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丁孔贤50,000,000.002015年11月30日2016年05月30日公司向股东借款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 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8)其他关联交易

其他应收款

序号关联方名称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账面金额坏账准备账面金额坏账准备
1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136,000.00
2夏邑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2,441.00
3金湖振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07,661.00
4中节能太阳能科技盱眙有限公司18,199.17
合计3,194,301.17

其他应付款

序号关联方名称期末数期初数形成原因
1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应付收购江苏华源股权转让款)100,000,000.00200,000,000.00应付收购江苏华源股权转让款
2丁孔贤(公司向股东借款)50,000,000.00
3淮安振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063,415.99
4众合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1,992,256.28
5'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20,000.00120,000.00代付员工社保
6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5,174.5655,174.56代付员工社保
7阿拉善盟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8,280.178,280.17代付工程材料费
合计100,183,454.73255,239,127.00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EPC工程款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372,628,468.793,726,284.69245,135,686.79
EPC工程款霍林郭勒振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2,699,999.99
EPC工程款宁夏振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18,426,799.81
EPC工程款中节能太阳能科技盱眙有限公司1,500,000.00
EPC工程款舞阳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1,125,919.20640,893.45
EPC工程款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900,000.00
EPC工程款和静振和新能源科141,000,000.00
技有限公司
EPC工程款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8,528,007.10816,721.00
EPC工程款海原县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94,679,049.90373,388.24
EPC工程款阿拉善盟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62,779,000.00426,190.00
EPC工程款库伦旗振发能源有限公司43,341,700.00
EPC工程款北屯蓝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245,100.00102,451.0017,500,920.00
EPC工程款中宁县银星枣园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3,674,700.00
EPC工程款五家渠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369,961.9933,699.6159,968,000.00
EPC工程款独山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6,136,660.01-103,484,220.00
EPC工程款图木舒克欣荣新能源有限公司-500,000.00149,999,999.99
EPC工程款金湖振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39,322.007,387,976.75
EPC工程款江苏吉阳电力有限公司3,000,000.002,617,884.50
EPC工程款沾化正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6,006,000.0021,840.00594,000.00
EPC工程款墨竹工卡振发电力发展有限公司6,744,800.00
EPC工程款大荔同州光伏电力有限公司-30,757,000.00
EPC工程款淮南振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88,629,690.00
EPC工程款夏邑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899,829.80-66,335,064.00
EPC工程款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64,358,738.00
EPC工程款海南州蓝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98,450,000.00
合计890,512,531.005,324,746.99550,819,605.02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959,897.99
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9,371,110.13228,225,561.77
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2,778,039.37-121,869,395.42
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3,162,913.47
宁夏振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914,160.62

7、关联方承诺

无。

8、其他

对关联方夏邑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参股投资各500万元,参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承建该关联方的电站建设业务,参股情况参见“注释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说明。

本期对联营企业汝州牛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3,750万元,参见“注释9.长期股权投资”说明。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66,009,600.0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00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00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20个月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20个月

其他说明

2016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488.9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为448.96万股;预留部分为4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依据审议通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2月28日)前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均价27.03元的50%确定,为每股13.52元。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依据审议通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2月28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27.03元的50%确定,为每股13.52元。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授予激励对象448.9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包括预留40万股),则按照相关估值工具测算得出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总额为4,659.37万元,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总成本将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锁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无差异。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12,038,100.00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12,038,100.00

其他说明

1. 本次股权激励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和授予条件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授予条件满足后予以公告,该公告日即为授予日。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标的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

公司业绩需达到一定条件方可将股权授予给需要激励的相关人员,具体条件如下表:

锁定期解锁安排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的12个月第一次解锁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当日止以公司 2015 年度会计数据为基数,2016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8%,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2%。50%
第二次解锁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当日止以公司 2015 年度会计数据为基数,2017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5%,2017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3%。50%

1.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

1. 预计股权激励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授予激励对象448.9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包括预留40万股),则按照相关估值工具测算得出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总额为4,659.37万元,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总成本将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锁比例进行分期确认。预计公司2016年至2018年具体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预计总费用(万元)2016年度(万元)2017年度(万元)2018年度(万元)
448.964,659.371,211.682,764.81682.88

根据2016年以后本公司各年的利润计划,预计以上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根据2016年的实际情况,2016年实际发生股权激励费用1,203.81万元。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截至期末,根据本公司与出租方签订的办公场所及经营占用厂房租赁合同,未来应付租金情况如下:

出租方租赁资产情况租赁 起始日租赁 终止日未来应付租金
深圳市新发工艺品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新发工业厂区厂房2014/7/12017/6/302,300,928.00
深圳科能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储能大厦33层ABD单位2016/5/12021/4/3014,840,075.51

2. 光伏电站项目转让事项

2016年6月24日,本公司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与自然人任晓东签订光伏电站项目转让协议,计划将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一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转让,该项目协议转让价为7,940万元。截止本期末,已预收该光伏电站项目转让款1,000万元。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一、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公司2013年6月收到美国新泽西州地方法院送达的两份《民事案件传票》和原告修改起诉书后的两份《关于经修改民事起诉书的传票》(编号分别为[3:13-cv-01952-MLC-DEA]、[3:13-cv-01953-MLC-DEA]),原告SIMON NICHOLAS RICHMOND分别状告本公司在内的7家公司在美国新泽西州域内侵犯其专利权。美国新泽西州地方法院于2013年6月5日受理该两起案件。

1.编号为3:13-cv-01952-MLC-DEA案件的基本情况

A.当事人

原告: SIMON NICHOLAS RICHMOND

被告:(1)JIAWEI NORTH AMERICA INC,(2)JIAWEI TECHNOLOGY (HK) LTD(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3)JIAWEITECHNOLOGY (USA) LTD,(4)SHENZHEN JIAWEI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5)SHENZHEN JIAWEI

PHOTOVOLTAIC LIGHTING CO., LTD(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6)CVS CAREMARK CORPORATION,以及

(7)CAREMARK, PHC LLC。其中(1)至(5)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珈伟”, (6)、(7)合称“CVS”。

B.起诉理由原告称其是以下六项美国专利的发明人及专利权人:(1)美国专利号:7,196,477 A1,专利名称:Solar Powered LightAssembly to Produce Light of Varying Colors;(2)美国专利号:7,429,827 A1,专利名称:Solar Powered Light Assembly to ProduceLight of Varying Colors;(3)美国专利号:8,362,700 A1,专利名称:Solar Powered Light Assembly to Produce Light of VaryingColors;(4)美国专利号:7,336,157 A1,专利名称:Illuminated Wind Indicator;(5)美国专利号:8,077,052 A1,专利名称:IlluminatedWind Indicator;(6)美国专利号:8,089,370 A1,专利名称:Illuminated Wind Indicator。原告诉称本公司的下列行为对原告构成了侵权:⑴包括珈伟在内的所有被告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太阳能室外灯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一项或多项专利权;⑵珈伟销售变色球形太阳能标桩路径灯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一项或多项专利权,其中包括将变色球形太阳能碎纹玻璃球形灯产品(SKU 867550 Color Changing Solar Crackle Glass Sphere)销售予CVS的行为;⑶珈伟出售一种或多种型号的太阳能花园灯、太阳能装饰灯桩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一项或多项专利权。C.诉讼请求就指控上述侵权行为,原告向美国新泽西州地方法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⑴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其因侵权行为而受到的利润损失和/或专利许可费损失;⑵判令被告按三倍向原告赔偿其因故意侵权行为而受到的利润损失和/或专利许可费损失;⑶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的律师费及其他诉讼费用;⑷禁止被告侵权行为;⑸其他法院认为公平的救济。

2. 编号为3:13-cv-01953-MLC-DEA案件的基本情况

A. 当事人

原告: SIMON NICHOLAS RICHMOND被告:(1)JIAWEI NORTH AMERICA INC,(2)JIAWEI TECHNOLOGY (HK) LTD(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3)JIAWEITECHNOLOGY (USA) LTD,(4)SHENZHEN JIAWEI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5)SHENZHEN JIAWEIPHOTOVOLTAIC LIGHTING CO., LTD(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6)TRUE VALUE RETAIL INC.,(7)ACEHARDWARE CORPORATION,(8)ORGILI,INC.,(9)BIG LOTS,INC.,以及(10)BIG LOTS STORES,INC。被告(1)至(5)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珈伟”。B.起诉理由

原告称其是以下八项美国专利的发明人及专利权人:(1)美国专利号:7,196,477 A1,专利名称:Solar Powered LightAssembly to Produce Light of Varying Colors;(2)美国专利号:7,429,827 A1,专利名称:Solar Powered Light Assembly to ProduceLight of Varying Colors;(3)美国专利号:8,362,700 A1,专利名称:Solar Powered Light Assembly to Produce Light of VaryingColors;(4)美国专利号:7,336,157A1,专利名称:Illuminated Wind Indicator;(5)美国专利号:8,077,052A1,专利名称:IlluminatedWind Indicator;(6)美国专利号:8,089,370A1,专利名称:Illuminated Wind Indicator;(7)美国专利号:7,967,465A1,专利名称:Light Device;(8)美国专利号:8,104,914A1,专利名称:Light Device。原告称其下列两项专利已公告并享有专利暂时权:(1)美国专利公布号:US2011/0266953 A1 (the“953PublishedApplication ”);(2)美国专利公布号:US2009/0322495 A1 (the “495” Published Framed Application ”)。

原告诉称珈伟的下列行为对原告构成了侵权:(1)包括珈伟在内的所有被告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太阳能室外灯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一项或多项专利权;(2)珈伟出售变色球太阳能标桩路径灯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一项或多项专利权;(3)珈伟出售一种或多种型号的太阳能花园灯、太阳能装饰灯桩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一项或多项专利权;(4)珈伟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一种或多种太阳能花园灯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一项或多项专利暂时权。C.诉讼请求

就指控上述侵权行为,原告向美国新泽西州地方法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⑴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其因侵权行为而受到的利润损失和/或专利许可费损失;⑵判令被告按三倍向原告赔偿其因故意侵权行为而受到的利润损失和/或专利许可费损失;⑶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的律师费及其他诉讼费用;⑷判令侵犯原告公开申请专利暂时权的被告除作出上述赔偿外,另行向原告支付专利权税;⑸禁止被告侵权行为;⑹其他法院认为公平的救济。

1. 3. 判决或裁决情况

上述两起案件目前尚未有判决或裁决结果。

4.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据公司了解,原告已经以相同理由起诉太阳能草坪灯行业的多家生产企业及多家美国本土零售企业,由于原告所指的产品不是太阳能草坪灯行业的主流产品,其所发起的针对行业的集体性诉讼不会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原告所指的产品也非我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该诉讼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太阳能草坪灯业务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尚不能确定。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二、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为关联方提供提保详见“附注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关联担保情况”。

三、其他或有事项

根据全资子公司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珈伟)与卖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香港珈伟以最高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欧洲公司Lion & Dolphin A/S(以下简称L&D)的全部100%股权。根据协议规定,收购完成后三年内,香港珈伟将根据标的公司L&D经营业绩实现情况向卖方合计支付不低于 550 万美元且不超过 1000 万美元的股权转让价款。截止期末,已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400 万美元及2015年第二期股权转让进度款60万美元,后续股权(第三、四期)转让款的支付进度与金额需要根据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确定。后续股权(第二、三、四期)转让款的支付进度与金额如下表:

2015年2016年2017年合计
各期占合计(二、三、四期)支付比例40.00%30.00%30.00%100.00%
业绩<目标业绩75%(万美元)604545150
目标业绩75%≤业绩≤目标业绩125%(万美元)≥60且≤240≥45且≤180≥45且≤180≥150且≤600
业绩>目标业绩125%(万美元)240.00180.00180.00600.00

2016年L&D公司净利润低于目标业绩75%,且根据最新的实际业务情况预计,L&D公司2017年预计完成的业绩可能低于目标业绩75%,故香港珈伟公司以低于75%业绩达标率为预计负债最佳估计基础,确认预计负债90万美元(2016年报告期内已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6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243,300.00元,其中计入1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3,121,650.00元,计入预计负债3,121,650.00元。

除存在上述承诺与或有事项外,截止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与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 元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 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处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

无。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

(2)其他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无。

5、终止经营

单位: 元

项目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其他说明无。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无。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分部间抵销合计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无。

(4)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无。

8、其他

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对赌完成情况

1.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2016年度的审定利润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008.74万元,小于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承诺数7,895.41万元。

2.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度的合并审定利润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7,309.00万元,大于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承诺数33,457.09万元。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90,875,299.18100.00%4,070,856.331.40%286,804,442.85308,310,922.66100.00%1,895,958.140.61%306,414,964.52
合计290,875,299.18100.00%4,070,856.331.40%286,804,442.85308,310,922.66100.00%1,895,958.140.61%306,414,964.5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分项
0-3个月以内3,131,929.15
4-12个月477,236.3623,861.825.00%
1年以内小计3,609,165.5123,861.820.66%
1至2年3,142,345.89314,234.5910.00%
2至3年9,915,469.842,974,640.9530.00%
3至4年1,516,237.94758,118.9750.00%
合计18,183,219.184,070,856.3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无。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174,898.19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期末数占应收账款期末数的比例(%)已计提坏账准备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245,337,102.7884.34---
Vidis GmbH12,731,967.714.38----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9,001,826.163.09---
深圳光电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893,294.001.681,467,988.20
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448,891.241.19895,537.57
合计275,413,081.8994.682,363,525.77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其他说明:

无。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94,234,582.26100.00%294,234,582.2665,670,702.00100.00%65,670,702.00
合计294,234,582.26100.00%294,234,582.2665,670,702.00100.00%65,670,702.0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分项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组合名称账面金额不计提的理由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68,000,000.00子公司往来款,能收回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92,593,453.81子公司往来款,能收回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15,029,658.17子公司往来款,能收回
厦门珈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353,399.00子公司往来款,能收回
JIAWEIUS9,330.77子公司往来款,能收回
应收出口退税款8,283,186.23出口退税款,能收回
住房和建设局1,329,471.20保证金,能收回
深圳光电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保证金,能收回
深圳市柯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134,723.82厂房租赁押金,能收回
北京浩瀚名润科技有限公司35,000.00办公室租赁押金,能收回
深圳市新发工艺品有限公司657,408.00厂房租赁押金,能收回
社保费520,485.73社保费,能收回
员工备用金及其他保证金、押金等6,988,465.53员工备用金及其他保证金、押金等,能收回
合计294,234,582.26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0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276,506,327.4853,100,595.00
应收出口退税款8,283,186.238,667,260.21
保证金8,617,936.731,868,982.89
押金827,131.822,033,863.90
合计294,234,582.2665,670,702.00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往来款168,000,000.001年以内57.10%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子公司往来款92,593,453.811年以内31.47%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子公司往来款15,029,658.171年以内5.11%
应收出口退税款出口退税款8,283,186.231年以内2.82%
住房和建设局保证金1,329,471.201年以内0.44%
合计--285,235,769.41--96.94%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无。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其他说明:

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3,514,992,956.203,514,992,956.202,374,539,756.202,374,539,756.20
合计3,514,992,956.203,514,992,956.202,374,539,756.202,374,539,756.20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42,541,650.1442,541,650.14
厦门珈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5,420,090.655,420,090.65
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104,415,470.97104,415,470.97
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10,200,000.0010,477,500.0020,677,500.00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122,500,000.0022,163,200.00144,663,200.00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800,000,000.002,690,500.001,802,690,500.00
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89,462,544.44122,000.00289,584,544.44
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1,105,000,000.001,105,000,000.00
合计2,374,539,756.201,140,453,200.003,514,992,956.2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3)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523,334,641.50427,914,765.85610,962,164.70507,947,373.19
其他业务37,199,977.8734,678,685.6524,264,565.2619,548,606.57
合计560,534,619.37462,593,451.50635,226,729.96527,495,979.76

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0,000,000.00
合计50,000,000.00

6、其他

无。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9,613.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639,332.87公司收到相关政府补助资金。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0,054.33
减:所得税影响额10,210.10
合计5,768,790.3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79%0.78410.78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62%0.78410.7841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无。

4、其他

无。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16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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