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参会监事共同推举黄敏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黄敏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黄敏达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
黄敏达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2005年10月至2006年6月任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06年7月至2016年8月任泉峰(中国)贸易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16年9月至今任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高级法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