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人数7人,实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同时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