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赵忆波、邓力、张萌共同投资设立宁波中志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中志”或“合伙企业”)。因市场投资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宁波中志前期拟定的投资项目未能按期实施,因此公司与其他合伙人决议将其注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历史沿革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18,000万元与赵忆波、邓力、张萌共同投资设立宁波中志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二、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宁波中志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GQ3EL6U;
(三)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9幢103-15室;
(四)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五)规模:人民币25,001万元;
(六)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忆波;
(七)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
(八)成立日期:2019年4月12日;
(九)合伙期限:2019年4月12日至2039年4月11日;
(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一)合伙人出资情况: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赵忆波 | 普通合伙人 | 1 | 0.0040% |
邓力 | 有限合伙人 | 2000 | 7.9997% |
张萌 | 有限合伙人 | 5000 | 19.9992% |
青岛中程 | 有限合伙人 | 18000 | 71.9971% |
三、注销合伙企业的原因
因市场投资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宁波中志前期拟定的投资项目未能按期实施,为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12月5日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了《宁波中志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注销决定书》,决议终止经营宁波中志并将其注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决议注销宁波中志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注销合伙企业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宁波中志,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降低公司管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宁波中志注销后,不会对公司盈利水平及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宁波中志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注销决定书》;
(二)《宁波中志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