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于2020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20年1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
3.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公告》刊登于2020年2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二月三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