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74 公司简称:创业环保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刘玉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怡琳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涛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进行的审计工作,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0,711万元,减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114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4,284万元,减去2019年已分配的2018年度现金股利15,129万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5,752万元。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考虑公司仍处于发展阶段且配合公司2020年度对外项目开发的资金支出安排,2019年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7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5,271万元,现金分红数额占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11%。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该分配预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无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8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53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8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6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94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集团、集团公司、本公司、公司 | 指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含母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子公司 | 指 |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母公司 | 指 | 本集团不包含子公司的母公司 |
天津城投、城投集团、天津城投集团 | 指 |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投资 | 指 |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渤海化工 | 指 |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海河公司 | 指 | 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佳源兴创 | 指 | 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佳源鑫创 | 指 | 天津佳源鑫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佳源滨创 | 指 | 天津佳源滨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佳源天创 | 指 | 天津佳源天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乐城置业 | 指 | 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 |
元易诚公司 | 指 | 天津元易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中水公司 | 指 |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
贵州公司 | 指 | 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宝应公司 | 指 | 宝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曲靖公司 | 指 | 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阜阳公司 | 指 |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杭州公司 | 指 | 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香港公司 | 指 | 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文登公司 | 指 | 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静海公司 | 指 | 天津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西安公司 | 指 | 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凯英公司 | 指 | 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安国公司 | 指 | 安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武汉公司 | 指 | 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津宁创环公司 | 指 | 天津津宁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
山东公司 | 指 | 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克拉玛依公司 | 指 | 克拉玛依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颍上公司 | 指 | 颍上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长沙天创水务 | 指 | 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长沙天创环保 | 指 | 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临夏公司 | 指 | 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安徽公司 | 指 | 安徽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合肥公司 | 指 | 合肥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大连春柳河公司 | 指 | 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巴彦淖尔公司 | 指 | 内蒙古巴彦淖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洪湖天创 | 指 | 洪湖市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津京冀地区 | 指 | 包含天津中心城区东郊、咸阳路、津沽、北仓四座污水处理厂及安国公司、静海公司、津宁创环公司、凯英公司、佳源兴创、创业建材和中水公司 |
西南区域 | 指 | 包含贵州公司和曲靖公司 |
西北区域 | 指 | 包含西安公司、克拉玛依公司、巴彦淖尔公司、临夏公司和酒泉公司 |
华中区域 | 指 | 包含安徽公司、合肥公司、阜阳公司、颍上公司、武汉公司、洪湖天创、长沙天创水务、长沙天创环保和汉寿公司 |
华东区域 | 指 | 包含杭州公司、宝应公司和德清公司 |
东北区域 | 指 | 大连春柳河公司、文登公司、山东公司和国津天创 |
驱动公司 | 指 | 天津驱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界首公司 | 指 | 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赤壁公司 | 指 | 赤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施秉公司 | 指 | 施秉贵创水务有限公司 |
德清公司 | 指 | 德清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国津天创 | 指 |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创业建材 | 指 | 天津创业建材有限公司 |
汉寿公司 | 指 | 汉寿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酒泉公司 | 指 | 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国控津城 | 指 | 河北国控津城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创业环保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Tianjin Capit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mpany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TCEP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玉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公司香港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牛波 | 曹尔容 | 郭凤先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 | 香港中环环球大厦22楼 |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 |
电话 | 86-22-23930128 | 852-21629620 | 86-22-23930128 |
传真 | 86-22-23930126 | 852-25010028 | 86-22-23930126 |
电子信箱 | niu_bo@tjcep.com | cosec@tjcep.com | guo_fx@tjcep.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00051 |
公司办公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00381 |
公司网址 | http://www.tjcep.com |
电子信箱 | tjcep@tjcep.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上海证券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18楼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创业环保 | 600874 | 渤海化工 |
H股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 | 01065 | 天津渤海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军 宋以晶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 | 香港中环太子大厦22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郑广安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7年 |
营业收入 | 285,145.3 | 244,751.5 | 16.50 | 214,83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710.7 | 50,116.8 | 1.19 | 50,82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8,445.2 | 44,560.6 | -13.72 | 46,88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493.3 | 73,425.1 | 20.52 | 163,891.3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7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17,402.5 | 581,820.3 | 6.12 | 511,704.0 |
总资产 | 1,799,080.7 | 1,568,744.8 | 14.68 | 1,245,289.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7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35 | 2.86 | 0.3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35 | 2.86 | 0.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31 | -12.90 | 0.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48 | 9.05 | 减少0.57个百分点 | 10.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43 | 8.05 | 减少1.62个百分点 | 9.53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9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59,263.4 | 63,208.2 | 71,597.4 | 91,07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338.6 | 12,511.7 | 16,916.5 | 11,94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9,469.6 | 9,885.7 | 11,941.7 | 7,14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93.1 | 52,277.6 | 12,335.0 | 3,187.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2017年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0.4 | -90 | -8.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810.3 | 7,848.1 | 5,343.3 | |
其他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4,870.3 | 0 | 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2.0 | -180.9 | -72.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83.9 | -126.7 | -9.5 | |
所得税影响额 | -3,149.6 | -1,894.3 | -1,315.6 | |
合计 | 12,265.5 | 5,556.2 | 3,937.4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与2018年相比,公司2019年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业务仍以水务业务及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为主,业绩驱动因素主要来源于水务业务。
1、水务业务
(1)污水处理业务。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污水处理项目总规模534.91万立方米/日,其中权益类项目总规模478.66万立方米/日,比报告期初增加36.7万立方米/日;委托运营类项目规模56.25万立方米/日,比上年度略有增加。本公司污水处理业务以天津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为起点,目前已经扩展到津京冀、华中、华东、西北等地的15个省市。
(2)供水业务。本公司供水业务分为民用自来水供水和工业供水;报告期内新增民用自来水供水规模3万立方米/日。截至报告期末,民用自来水供水及工业供水业务规模分别为24万立方米/日及7.5万立方米/日,分布在曲靖、汉寿及巴彦淖尔。
(3)再生水业务。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再生水业务规模42万立方米/日,比上年度新增规模6.5万立方米/日。再生水业务主要分布在天津、河北藁城、甘肃酒泉。
污水处理、供水业务模式以BOT、TOT、PPP模式为主,再生水业务经营模式以生产销售再生水获得销售收入,及提供再生水管道接驳工程服务获得收入为主,与上年度相比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
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主要分布在天津地区,服务面积205.5万平方米,报告期内没有新增;经营模式仍以BOT为主,与上年度相比没有变化。
3、其他业务
基于综合环境服务商的战略目标,公司以基础水务业务为带动点,延伸水务业务产业链,同时通过规模优势,为工业废水处理、污水厂全过程除臭、污泥处理及资源化、渗滤液处理、等新业务的发展提供机会和平台,积极发展新业务,优化公司整体业务结构,提升综合环境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危废业务稳步发展,增加含铝污泥处置规模5万吨/年,废盐酸处置规模
2.3万吨/年,同时生产净水剂,可以用于公司的污水处理项目;新增东营危废转运站一座,收储规模2万吨/年。除上述外,危废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污泥处理业务增加规模80吨/日,截至报告期末,污泥处置规模共1,300吨/日,主要分布在天津、酒泉。
(二)行业情况说明
(1)传统水务业务规模增速放缓,水务项目高品质运营时期到来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到位,传统水务规模的增速呈放缓态势,随着水处理标准和监管不断趋严,迎来了水务项目高品质运营时期,对供水品质、供水安全高度重视,对污水处理的效能、智慧化管控水平、降本增效提出新的要求,水务公司的项目运营服务能力在未来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中将占据重要位置。
(2)市场竞争呈现多元化,促进水务行业加速走向集中
随着传统水务规模增速放缓,依靠新增资产规模拉动时期结束,资产整合时期到来;同时PPP政策趋严、项目绩效考核强化,促使拥有不同优势的市场主体加速资产整合,领先企业积极并购,巩固市场地位,除传统水务公司外,外部企业也纷纷通过并购等方式跨界进入水务行业,转型进入水务领域,市场竞争呈现多元化趋势,同时促进行业加速走向集中。
本公司未来将继续发挥水务项目运营能力优势,进一步巩固、拓展水务业务,同时推进污泥处理、再生水利用、海绵城市建设、危废处理等业务,提升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业市场竞争能力,促进战略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核心竞争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安全、稳定、达标、高效的运营能力
自1984年建设运营国内第一座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厂—天津纪庄子污水厂以来,公司已运营水务项目遍布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熟练掌握市政污水处理全部主要工艺及其组合,历经水质标准从二级到类四类水体提升的全过程,拥有市政及工业废水“环境综合治理设施运营”一级资质及“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 一级资质。在全国水行业运行评比中,多个项目多次荣获“十佳运营单位”、“全国十佳污水处理厂”、“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等称号。公司深耕污水处理领域近40年,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培养了大量的污水处理专业人才,主导了市政污水、再生水、污泥等多项行业标准和技术规程的编制;探索形成了污水厂运营管理机制和厂长培养机制,不断向全国各地的所属项目输出运营负责人,并在当地培养运营队伍,形成良性梯队建设体系。
(2) 实用、领先、灵活、持续的研发能力
公司早在2004年就建立了研发中心,设立了博士后工作站,是国家城市给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试验基地,与多个科研机构及院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机制。除了企业技术研发,历年来不断承接国家和地方的重大水专项课题,孵化了一家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公司-凯英科技,目前已成长为
公司旗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有效专利91项,软件著作权3项,主编、参编的污水、再生水等国家、天津市各项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共15项。
基于新的发展阶段和战略规划,为进一步突出科技引领的作用,公司重建研发基地、重构研发中心,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领域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落实研发中心“一基地三平台” 功能,即科技创新基地与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技术交流平台,促进高新尖技术信息交流、产学研结合、技术成果取得及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围绕“城市综合环境服务”定位,在传统市政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固废处理、新工艺新产品开发、垃圾资源化利用、河道修复及土壤修复、新能源利用、智慧水务、海绵城市等方面做好应用技术研究和技术支撑。
(3) 专业、尽责、合作、创新的员工团队
报告期内,本集团共有员工2005名,其中拥有正高级职称17人,高级职称227人,中级职称317人,专业领域覆盖环境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机械设备、经济、管理等多个专业。
公司实行业务条线化管理,培养了技术研发、市场开发、工程建设、运营管理专业化团队,并以天津母公司水厂为依托向全国新开发项目培养输送运营管理人才。下属水务业务实行区域化管理,统筹区域内的运营建设及辐射开发周边的市场,危废、新能源、科技成果转化等战略新业务实行专业化管理,以培育专业管理和运营团队,做强做优。
本集团注重创新,鼓励创新,多年来一直开展管理创新和技改技革活动,激发全员创新的积极性,也涌现出了创新型人才,充实到了公司各个关键岗位。多年来获得近80项管理创新成果,97项技术革新成果,其中58项获得天津市科技成果认定,全部实现成果转化。为公司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4) 诚信、担当、规范、稳健的企业信誉
公司自上市二十年来,以专业化的运营能力、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为天津市以及全国各地提供了安全、稳定、达标、高效的水务运营服务。无论是日常的运营保障,还是配合政府部门完成应急建设任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及协助政府管理部门解决市政民生问题,公司均担当尽责,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数次获得国家相关部委及各地政府的肯定和表扬。
公司以集团化管理模式,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交易所的监管背景下,建立了覆盖全集团的内控管理体系,并建立执行更新与优化机制,保证公司经营规范、稳健,确保在发展业务的同时控制风险,保证经营合规与财务安全。
公司秉承着稳中求进的发展策略,持续优化市场开发体系统筹市场开发布局,多年来一直保持水业务与相关环保业务的增长,2005年以来已连续十四年荣获“中国水业十大影响力企业”,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
上述四项核心竞争力相辅相成,企业诚信、员工用心,技术创新最终使客户放心,形成良好的创业环保品牌影响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9年,公司经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依照2019年度经营策略及经营计划,继续扎实推进基础管理、科技研发、市场开发、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
1、进一步深化运营管理,巩固运营优势。
随着各地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提升,集团公司多个污水项目进行提标改造,针对项目运行面临越来越复杂的局面,集团公司建立大运营管理中心,一方面系统化、标准化规范运营管理,一方面精细化创新、优化技术方案,力争提供优质的运营服务,同时控制运营成本,保证项目收益。
2019年,公司克服重重困难,完成天津中心城区津沽、北仓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形式取得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项目,实现出水水质全面达到地标A标准,同时就提标后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与协议甲方天津市水务局共同进行评估协商,在确保原项目收益率不变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天津地区津沽、北仓、咸阳路、东郊污水厂提标后执行2.32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新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目前正在履行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程序。
公司下属山东公司沂水危废处置项目建设完成,并已正式投产运行;外埠各建设项目也按照计划正常推进。
2、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扩大主营业务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取得了界首市污水处理PPP项目(第二批)、汉寿县沅泉大水厂特许经营项目、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区域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PPP项目、酒泉市肃州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颍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会泽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霍邱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规模36.7万吨/日,再生水规模6.5万吨/日,自来水规模3万吨/日。
3、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深化管理创新
为了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充分实现经理层业绩驱动作用,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建立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建立职业经理人团队,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市场化薪酬与考核体系。同时为适应集团日益复杂的管理工作,集团公司整合各管理职能,成立公司治理、企业管理等职能管理中心,与已有的三大条线业务中心相结合,进一步优化了矩阵式管理体系,为提高集团整体管理效率和管控能力打好基础。
4、强化基础,加大投入,科技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
2019年,公司研发基地和研发中心初步建设完成,实验室资质认证工作同步启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各项科研工作按计划推进,科技联络、科技信息共享、科技工作交流与培训等职能日趋显现。科技研发在市场开发方面,尤其是参与市场竞争方面的引领作用初步显现。以凯英公司CYYF+全过程除臭业务为核心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污水处理及除臭方面有效专利91项,软件著作权3项。
5、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同意发行总额不高于20亿元的绿色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后续将根据需要适时启动发行工作,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并同时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成果分析
2019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85,145.3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6.50%;营业成本193,980.4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4.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0,710.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19%。主要原因是各项业务的收入大幅增加,相应的毛利润较上年增加,同时污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下调,因此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略有增加。
(1)主营业务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类型与上年度相比没有重大变化,仍以污水处理业务、再生水业务、自来水供水业务、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道路收费业务、科技成果转化业务为主,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6,236.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7.80%。
①污水处理业务实现收入202,50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51%,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污水处理量增加,另一方面天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上调。报告期内共处理污水136,741.9万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增加12.4%,一方面存量项目处理水量增加,另一方面上半年新增污水项目投入运营。
②再生水业务实现收入28,38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88%,主要原因是:1、中水管道接驳业务按照工程进度确认的结算量较上年下降,收入大幅减少;同时,张贵庄再生水厂、巴彦淖尔公司售水量同比增加较大,收入增加,但收入增加小于管网接驳收入的减少。报告期内共售水6,098.1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17.6%。
③自来水供水业务实现收入10,53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99%,主要原因是售水量增加。报告期内自来水售水量4,869.6万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增加6.4%;一方面由于曲靖供水项目的居民用水量增大,另一方面,巴彦淖尔项目2018年3月运营,同比售水量增加,同时新增汉寿供水项目。
④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实现收入10,13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8%,主要原因是黑牛城道新能源项目2018年11月投入运营,同比供热供冷收入增加。
⑤科技成果转化业务实现收入4,43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8%,主要原因是加大市场开发力度,除臭设备销售收入同比增加。
⑥道路收费业务实现收入6,230.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
⑦沂水危废处置项目2019年开始正式运营,危废处置业务报告期内实现收入1,41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在努力拓展市场的同时,仍继续加强项目运营工作,包括成本控制及协议维护等,尽量降低运营成本,及时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保证项目收益。
(2)其他业务情况分析
本集团其他业务主要包括以技术服务模式进行的污水处理委托运营业务,以及技术、工程咨询类业务,报告期内实现其他业务收入18,909.2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85,145.3 | 244,751.5 | 16.50 |
营业成本 | 193,980.4 | 155,855.6 | 24.46 |
销售费用 | 707.5 | 541.7 | 30.61 |
管理费用 | 16,866.1 | 12,909.6 | 30.65 |
研发费用 | 1,792.5 | 1,043.9 | 71.71 |
财务费用 | 19,939.6 | 16,198.6 | 23.09 |
信用减值损失 | 3,138.3 | 1,297.3 | 141.91 |
资产减值损失 | 2,680.8 | 0.0 | 100.00 |
投资收益 | 0.0 | 20.0 | -100.00 |
资产处置收益 | 4,999.7 | -37.3 | 13,504.02 |
营业外收入 | 246.9 | 688.4 | -64.13 |
所得税 | 10,058.7 | 16,806.4 | -40.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493.3 | 73,425.1 | 20.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913.5 | -246,430.7 | 18.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196.0 | 164,491.0 | -16.59 |
1、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污水处理存量项目的处理量增加及天津中心城区污水项目调价,使得收入增加。
2、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主要是水量增加及水质标准提高,集团所属各单位成本大幅增加。
3、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公司危废项目投入运营,销售费用增加。
4、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一方面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转入固定资产,资产折旧较上年增加;另一方面新运营项目增加的人员费和管理费。
5、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研发投入增加。
6、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主要是部分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利息支出费用化,使得财务费用增加。
7、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主要是公司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增加。
8、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本年对安国污水处理项目计提的减值损失。
9、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本年未收到北方人才港分红。
10、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主要是收回安国公司自来水业务的处置收入。
11、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主要是与生产经营活动非直接相关的收益减少。
12、所得税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污水处理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下调。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较上年同期收取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增加。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本年公司工程项目投资支出低于上年。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本年新增债权性融资低于上年同期。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努力拓展市场、扩大主营业务规模的同时,继续加强项目运营工作,一方 面提高运营质量,满足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同时通过精细化管理,努力控制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及时维护项目协议,及时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保证项目收益。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污水处理(注1) | 202,503 | 138,728 | 31.49 | 24.51 | 32.54 | 减少4.15个百分点 |
再生水业务 | 28,381 | 21,137 | 25.52 | -18.88 | -3.80 | 减少11.67个百分点 |
道路收费业务 | 6,230 | 712 | 88.57 | -0.29 | - | 减少0.03个百分点 |
自来水供水业务 | 10,537 | 7,652 | 27.38 | 12.99 | 22.67 | 减少5.73个百分点 |
供冷供热业务 | 10,138 | 7,013 | 30.82 | 11.38 | 19.29 | 减少4.59个百分点 |
科研成果转化(注2) | 4,439 | 1,937 | 56.36 | 25.82 | 5.16 | 增加8.57个百分点 |
其他(注3) | 4,008 | 2,800 | 30.14 | 2,054.84 | 3,046.07 | 减少22.0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津京冀地区(注4) | 160,668 | 103,044 | 35.87 | 14.80 | 28.24 | 减少6.72个百分点 |
西南区域(注5) | 15,123 | 11,089 | 26.67 | -9.33 | 1.45 | 减少7.80个百分点 |
西北区域(注6) | 28,711 | 22,113 | 22.98 | 45.33 | 39.91 | 增加2.98个百分点 |
华中区域(注7) | 23,712 | 17,089 | 27.93 | 52.08 | 66.04 | 减少6.06个百分点 |
华东区域(注8) | 30,196 | 21,546 | 28.65 | -0.15 | 1.73 | 减少1.32个百分点 |
东北区域(注9) | 7,826 | 5,098 | 34.86 | 106.38 | 79.38 | 增加9.8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注1:增长原因为存量水务项目处理业务量增加,同时天津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上调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注2:增长原因为除臭业务的结算工程量同比增加。注3:增长原因为新增设备调试安装工程类、技术咨询服务。注4:津京冀地区包含天津中心城区东郊、咸阳路、津沽、北仓四座污水处理厂及安国公司、静海公司、津宁创环公司、中水公司、凯英公司、佳源兴创、创业建材等,增长原因为业务量较上年同期增加。注5:西南区域包含贵州公司和曲靖公司。注6:西北区域包含西安公司、克拉玛依公司、巴彦淖尔公司、临夏公司、酒泉公司,增长原因西安新增调试安装工程类、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克拉玛依二期、临夏工程投入运营,新增酒泉公司。
注7:华中区域包含阜阳公司、武汉公司、颍上公司、长沙天创水务、长沙天创环保、安徽公司、洪湖天创、合肥公司、汉寿公司等,增长原因是安徽、合肥、武汉公司提标改造项目投入运营,新增汉寿公司。注8:华东区域包含杭州公司、宝应公司和德清公司。注9:东北区域包含大连春柳河公司、文登公司和山东公司,增长原因为大连春柳河公司全年运营,山东公司开始试运营。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污水处理 | 人工 | 14,532 | 8.07 | 12,999 | 9.19 | 11.79 | 无 |
能源消耗(电费) | 24,874 | 13.82 | 20,977 | 14.84 | 18.58 | 无 | |
材料消耗 | 26,159 | 14.53 | 17,042 | 12.05 | 53.50 | 主要是污水处理量增加,材料消耗增加 | |
折旧及摊销 | 43,081 | 23.94 | 31,068 | 21.97 | 38.67 | 新投入运营项目增加的资产摊销费 | |
其余制造费 | 30,082 | 16.71 | 22,581 | 15.97 | 33.22 | ||
小计 | 138,728 | 77.07 | 104,667 | 74.02 | 32.54 | 无 | |
自来水 | 人工 | 1,318 | 0.73 | 1,060 | 0.75 | 24.34 | 无 |
能源消耗(电费) | 936 | 0.52 | 689 | 0.49 | 35.85 | 本年新增汉寿项目 | |
材料消耗 (含源水费) | 3,179 | 1.77 | 2,969 | 2.10 | 7.07 | 无 | |
折旧及摊销 | 1,846 | 1.03 | 1,411 | 1.00 | 30.83 | 本年新增汉寿项目 | |
其余制造费 | 373 | 0.21 | 109 | 0.08 | 242.2 | 本年新增汉寿项目,维修费、水质检测费、管网养护等成本增加 | |
小计 | 7,652 | 4.26 | 6,238 | 4.41 | 22.67 | 无 |
再生水 | 人工 | 2,194 | 1.22 | 1,829 | 1.29 | 19.96 | 无 |
能源消耗(电费) | 1,261 | 0.70 | 1,241 | 0.88 | 1.61 | 无 | |
材料消耗 | 1,081 | 0.60 | 895 | 0.63 | 20.78 | 无 | |
折旧及摊销 | 2,710 | 1.51 | 3,023 | 2.14 | -10.35 | 无 | |
其余制造费 | 5,177 | 2.88 | 1,655 | 1.17 | 212.81 | 管网养护费、调试维修费增加 | |
小计 | 12,423 | 6.91 | 8,643 | 6.11 | 43.73 | 无 | |
再生水管网接 | 工程建设成本 | 8,714 | 4.84 | 13,329 | 9.43 | -34.62 | 管网接驳业务结算量下降,成本减少 |
小计 | 8,714 | 4.84 | 13,329 | 9.43 | -34.62 | 无 | |
能源供给 | 人工 | 1,203 | 0.67 | 930 | 0.66 | 29.35 | 无 |
能源消耗(电费) | 2,343 | 1.30 | 2,231 | 1.58 | 5.02 | 无 | |
材料消耗 | 74 | 0.04 | 64 | 0.05 | 15.63 | 无 | |
折旧及摊销 | 2,348 | 1.30 | 1,833 | 1.30 | 28.10 | 无 | |
其余制造费 | 1,045 | 0.58 | 821 | 0.58 | 27.28 | 无 | |
小计 | 7,013 | 3.89 | 5,879 | 4.16 | 19.29 | ||
道路通行费 | 收费管理费 | 712 | 0.40 | 712 | 0.50 | 0 | 无 |
小计 | 712 | 0.40 | 712 | 0.50 | 0 | 无 | |
科研成果转化 | 材料款、设备款 | 1,785 | 0.99 | 1,753 | 1.24 | 1.83 | |
其他制造费 | 152 | 0.08 | 89 | 0.06 | 70.79 | 折旧费等成本有所增加 | |
小计 | 1,937 | 1.07 | 1,842 | 1.30 | 5.16 | ||
其他 | 产品销售 | 2,196 | 1.22 | 0 | 0 | 0 | 设备调试安装收入增加 |
其它制造费 | 604 | 0.34 | 89 | 0.06 | 578.65 | 危废业务投入运营,成本增加 | |
小计 | 2,800 | 1.56 | 89 | 0.06 | 3,046.07 | 无 | |
总计 | 179,979 | 100 | 141,399 | 100 | 27.28 | 无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66,647.8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4,551.7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上述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792.5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849.26 |
研发投入合计 | 2,641.7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93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1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0.5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32.15 |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研发工作,重建研发基地和研发中心,研发投入与上年度相比有大幅增长。本年资本化研发投入主要为购买研发用设备支出。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上述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1,613.1 | 0.09 | 1,029.5 | 0.07 | 56.69 | 主要是本期收到银行汇票较上年同期增加 |
预付款项 | 3,858.3 | 0.21 | 2,353.1 | 0.15 | 63.97 | 主要是本期预付材料款等较上年同期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6,515.6 | 0.36 | 3,616.2 | 0.23 | 80.18 | 主要是本 |
期支付的中标项目保证金和应收的即征即退税款较上年增加 | ||||||
其他流动资产 | 7,250.4 | 0.40 | 15,668.8 | 1.00 | -53.73 | 主要是公司待抵扣的一年以内增值税进项税较上年增加 |
投资性房地产 | 0.0 | 0.00 | 8,405.2 | 0.54 | -100.00 | 主要是公司对外房屋租赁业务减少 |
固定资产 | 64,179.3 | 3.57 | 34,664.1 | 2.21 | 85.15 | 主要是危废等项目增加的建设投资较上年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0.9 | 0.02 | 0.0 | 0.00 | 100.00 | 主要是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591.9 | 1.09 | 10,918.1 | 0.70 | 79.44 | 主要是公司待抵扣的长期增值税进项税增加 |
应付账款 | 23,129.3 | 1.29 | 17,639.8 | 1.12 | 31.12 | 主要是子公司应支付的管网维护费、源水费及材料费等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5,255.2 | 4.74 | 24,336.9 | 1.55 | 250.31 | 主要是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2,025.0 | 0.11 | 0.0 | 0.00 | 100.00 | 主要是本期收到子公司小股东的委托贷款 |
长期借款 | 300,675.6 | 16.71 | 205,195.3 | 13.08 | 46.53 | 主要是公司新增的 |
其他说明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随着《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地方政府对提升和保证水环境质量的需求会愈加明确,一方面现有污水厂陆续开始升级改造,以适应更高标准的出水水质标准,另一方面水环境综合治理也会成为市场主流需求。《“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5%,城市和县城再生水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上述行业政策,给水务行业的企业提供了很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同时对企业的运营、市场开拓、资本运作、技术研发等综合能力提出了挑战。
水务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产能和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板块 | 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自来水及工业水供应 | 31.5万立方米/日 | 46.1 |
污水处理 | 421.11万立方米/日 | 89.0 |
再生水 | 35.5万立方米/日 | 38.4 |
地区 | 产能 | 报告期内新投产规模 | 在建项目的计划产能 | 预计投产时间 |
津京冀地区 | 190.5万吨/日 | 0 | 60万吨/日 | 2020年 |
西北区域 | 92.5万吨/日 | 15.5 | 10万吨/日 | 2020年 |
华东区域 | 69.8万吨/日 | 4.8 | 0万吨/日 | — |
华中区域 | 70.81万吨/日 | 28.81 | 27.66万吨/日 | 2020年至2021年 |
西南区域 | 44万吨/日 | 5 | 3.185万吨/日 | 2020年至2021年 |
东北区域 | 20.5万吨/日 | 0 | 10万吨/日 | 2020年 |
2. 销售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板块 | 销售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同比变化(%) |
自来水供应 | 10,537 | 7,652 | 27.38 | -5.73 |
污水处理 | 202,503 | 138,728 | 31.49 | -4.15 |
再生水 | 10,839 | 12,423 | -14.61 | -5.59 |
(1). 自来水供应板块
1.1 各地区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 平均水价 | 定价原则 | 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 调价机制(如有) |
曲靖 | 1.70 | 补偿自来水项目运营维护成本并给予合理的投资回报为原则计算项目服务价格 | 无调整 | 采用成本系数调价法进行价格调整 |
湖南汉寿 | 2.60 | 补偿自来水项目运营维护成本并给予合理的投资回报为原则计算项目服务价格 | 无调整 | 采用成本系数调价法进行价格调整 |
巴彦淖尔 | 2.35 | 补偿自来水项目运营维护成本并给予合理的投资回报为原则计算项目服务价格 | 无调整 | 参照《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1.2 各客户类型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客户类型 | 平均水价 | 定价原则 | 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 调价机制(如有) |
政府 | 2.14 | 补偿自来水项目运营维护成本并给予合 | 报告期内新增 | 采用成本系数调价 |
理的投资回报为原则计算项目服务价格 | 汉寿项目。 | 法进行价格调整 |
(2). 污水处理板块
2.1 各地区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 平均水价 | 定价原则 | 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 调价机制(如有) |
津京冀地区 | 2.12 | 补偿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维护成本并给予合理的投资回报为原则计算项目服务价格。 | 天津地区津沽、北仓、咸阳路、东郊污水厂提标后执行2.32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 | 采用成本系数调价法进行价格调整 |
东北区域 | 1.20 | 补偿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维护成本并给予合理的投资回报为原则计算项目服务价格。 | 文登公司因增值税返还机构调整,水价由原来的不含税价1.3元/m3调整为含税价1.39元/m3;后因增值税率调整,水价调整为1.37元/m3,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 采用成本系数调价法进行价格调整 |
华东区域 | 1.48 | 补偿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维护成本并给予合理的投资回报为原则计算项目服务价格。 | 新增德清项目投入运营。 | 采用成本系数调价法进行价格调整 |
华中区域 | 1.44 | 补偿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维护成本并给予合理的投资回报为原则计算项目服务价格。 | 新增安徽合肥、洪湖乡镇、宁乡等项目投入运营。 | 采用成本系数调价法进行价格调整 |
西北区域 | 1.19 | 补偿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维护成本并给予合理的投资回报为原则计算项目服务价格。 | 新增甘肃临夏、酒泉等项目投入运营。 | 采用成本系数调价法进行价格调整 |
西南区域 | 1.15 | 补偿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维护成本并给予合理的投资回报为原则计算项目服务价格。 | 贵阳项目水价上调为1.40元/立方米。 | 采用成本系数调价法进行价格调整 |
2.2 各客户类型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客户类型 | 平均水价 | 定价原则 | 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 调价机制(如有) |
政府 | 1.46 | 以补偿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维护成本并给予合理的投资回报为原则计算项目服务价格。 | 详见上表“各地区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 采用成本系数调价法进行价格调整 |
3. 主要采水点水源水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的曲靖第一、第二、第三自来水厂,采水水源分别为潇湘水库、西河水库、水城水库。根据2019年曲靖至臻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检测数据显示,三个水库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巴彦淖尔自来水供水项目前旗分公司盛源自来水厂,采水水源为公济渠地下水源。根据2019年巴彦淖尔市水利科学研究所的检测数据显示,10个水源井水质指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
4. 自来水供应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供水量 | 销售量 | 产销差率(%) | 同比变化(%) | 原因 |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4869.6万吨 | 4869.6万吨 | 0 | 6.4 | 曲靖自来水厂新增烟厂片区用水户 | 无重大影响 |
611.5万吨 | 611.5万吨 | 0 | 8.4 | 工业供水2018年三月开始运行,2019年同比增加 | 无重大影响 |
5. 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计划总金额 | 资金来源 | 资金成本 | 项目投入情况 |
326,493 | 项目资本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其余建设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 | 4.79% | 详见下表 |
其中: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经营模式 | 项目 总预算 | 项目 进度 | 报告期内 投入金额 | 累计实际 投入金额 | 项目收益情况 | 项目进展出现重大变化或者重大差异的,应当说明并披露原因 |
合肥陶冲项目 | 58,590 | 正在建设过程中 | 16,570 | 48,841 | 2019年亏损1313万元 | 无 |
界首市第二批PPP项目 | 48,725 | 正在建设过程中 | 16,574 | 16,574 | 2019年盈利60万元 | 无 |
汉寿沅泉大水 | 15,000 | 正在建设 | 8,822 | 8,822 | 2019年盈利16 | 无 |
厂项目 | 过程中 | 万元 | ||||
藁城水环境综合提升项目 | 72,499 | 正在建设过程中 | 20,068 | 20,068 | 正在建设过程中,没有收益 | 无 |
酒泉肃州项目 | 59,413 | 正在建设过程中 | 14,645 | 14,645 | 2019年亏损104万元 | 无 |
颍东二期项目 | 17,542 | 正在建设过程中 | 2,965 | 2,965 | 正在建设过程中,没有收益 | 无 |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分布于水务、危废业务领域,用于成立项目公司或收购项目公司股权。2019年度股权投资总额约52,89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3,924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1月30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阜阳公司增资14,618.22万元,用于其增资界首公司,由界首公司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界首市污水处理PPP项目(第二批)。该项目预计投资48,724.86万元,本次增资后,阜阳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33,728.22万元。报告期内,该项增资已完成。
(2)2019年2月25日公司董事会同意汉寿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汉寿县沅泉大水厂特许经营项目。汉寿公司,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3,375万元,占股75%;湖南省丰源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125万元,占股25%。目前汉寿公司已注册成立。
(3)2019年3月11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国津天创,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藁城区区域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PPP项目。国津天创注册资本为21,749.69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2,832.32万元,占比59%;国控津城以现金方式出资6,524.91万元,占比30%;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95.75万元,占比0.9%;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出资21.75万元,占比0.1%;政府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174.97万元 ,占比10%。报告期内,国津天创已注册成立。
(4)2019年6月18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酒泉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酒泉市肃州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酒泉公司注册资本为17,823.79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5,823.79万元,占比88.78%;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肃州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比
11.22%。报告期内,酒泉公司已注册成立。
(5)2019年8月13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阜阳公司增资5,262.63万元,用于阜阳公司投资建设实施颍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该项目预计投资17,542.10万元,本次增资后,阜阳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38,990.85万元。报告期内,该项增资已完成。
(6)2019年9月16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应急事故池建设项目。本次增资,由长沙环保公司股东同比例现金增资,增资额为576.54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69.47万元,占比81.43%;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8.83万元,占比5%;长沙顺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78.24万元,占比13.57%。目前,该项增资已经完成。
(7)2019年9月16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山东公司与东营市润鋫园林市政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山东创业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废物中转站项目。山东创业新环境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其中山东公司现金出资510万元,占比51%,东营润鋫公司现金出资490万元,占比49%。目前,山东新环境公司已注册成立。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津沽、北辰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已经完成,出水水质达到地标A标准;经与协议甲方共同评估协商后达成一致,提标后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按照2.32元/立方米执行,目前正在履行政府部门批准程序。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 主要营业地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法人类别 | 所占股权比例 | 资产规模 | 净资产 | 净利润 |
中水公司 | 天津 | 再生水生产、销售;再生水设施的开发、建设;再生水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等 | 10,000 | 有限公司 | 100% | 123,263 | 34,269 | 6,127 |
杭州公司 | 浙江杭州 | 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运营维护及其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配套服务。 | 37,744.50 | 有限公司 | 70% | 100,002 | 71,353 | 3,109 |
西安公司 | 陕西西安 | 市政污水处理厂和自来水及其配套设施等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 33,400.00 | 有限公司 | 100% | 60,481 | 42,920 | 2,663 |
佳源兴创 | 天津 | 节能环保、系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物业管理服务 | 19,195.05 | 有限公司 | 100% | 70,718 | 33,271 | 2,995 |
凯英公司 | 天津 | 环境工程治理、技术咨询等 | 3,333.33 | 股份公司 | 60% | 15,414 | 12,412 | 879 |
巴彦淖尔公司 | 内蒙古巴彦淖尔 | 污水处理、中水生产销售、自来水供水 | 106,757.79 | 有限公司 | 70% | 115,139 | 112,466 | 1,347 |
山东公司 | 山东 | 污水处理设备的投资、建设 | 19,200.00 | 有限公司 | 55% | 48,326 | 18,387 | -459 |
中水公司201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406万元,营业利润8,343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在宏观经济方面,中共中央确定了要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方针,以“创新驱动”和“改革开放”为两条主线,全面提高经济整体竞争力,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这就要求企业发展必须适应宏观环境的变化,以稳为先,稳中求进,一方面注重风险控制,另一方面也注重发展的质量与效益。此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未来企业的直接融资将更为便利,有利于企业降低资产负债率。特别是在经济下行且资产价格低估的阶段,也为并购投资与产业整合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此外,在行业发展方面,以下三个变化值得关注:
1. PPP模式进一步规范,有利于控制项目风险
财政部于2019年3月印发财金[2019]1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规范运营、严格监管、公开透明、诚信履约”的原则,重点强调了PPP项目的财政支出、付费机制、适用范围、市场运作等方面,对PPP项目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一方面利于严控地方隐性债务风险,另一方面有利于改变“重工程、轻运营”的现象。
此外,2018年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指出要按照补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设施运营成本(不含污水收集和输送逛网建设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有利于推进污泥处置市场化的进程。
2.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持续提高,提标改造将是未来行业的重要增长点
中国现行的污水排放国家标准是2002年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自该标准发布以来城镇污水处理厂先后经历了四次提标改造,由部分提高到一级B或一级A,到全面提高到一级B,再到全面提升至一级A。2015年环保部发布了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征求意见稿,其中的“特别排放限值”中的某些控制项目已经达到地表四类水标准,并且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等地区出台的标准已经高于国家标准。2018年中国的城市处理率已经达到96%,县城污水处理率也已经达到92%,因此进一步提标改造将是未来行业的重要增长点。此外,伴随着排放标准的提高,对总氮与总磷的排放要求也进一步趋严,2018年生态环境部特别发布了《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统治》,这也会扩大外部碳源与相关药剂的市场需求。
3.碧水保卫战方案陆续出台,污水处理商业模式亟待创新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针对重点领域,明确要求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在碧水保卫战中,提出了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渤海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五大攻坚战,目前上述主要攻坚战方案陆续出台,面对着水体治理、区域治理、流域治理以及生态修复等环保需求,污水处理的商业模式也亟待创新。
此外,在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其中特别关注了长期存在的“重厂轻网”问题。一方面,污水处理设施虽然已经建成,但是由于收集管网不到位,“晒太阳工程”与低负荷率的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由于管网年久失修、破损渗漏以及错误接驳,影响河道水质。相对于污水处理厂有明确的收费来源,管网的建设和维护基本依赖政府付费,给地方政府带来较大的压力,因此也是未来模式创新的重点与难点。
本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拥有水务项目总规模约608.41万立方米/日,涉及供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在水务项目市场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能力,已经成为国内知名的水务公司。近几年,公司在污泥处置、工业废水处理、危废处置、土壤修复、新能源供应、海绵城市等领域也有建树,逐步具备综合环境服务能力。在未来的环保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公司有能力有信心参与竞争,为股东创造收益,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继续基于“综合环境服务商”定位与既有发展战略目标,持续推进企业发展各方面的工作。2020年是全面实现“十三五”战略的冲刺之年,公司将持续发力,力争跨越台阶,决胜“十三五”。在业务发展方面,不仅持续巩固以污水处理为核心的主营业务,而且积极拓展固体废弃物处理、新能源、环保科技等潜力业务领域,探索环境修复、环境监测等新兴业务领域,此外关
注药剂生产、高端环保设备制造等业务产业链关键环节,进一步打造综合环境服务能力。2020年,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将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经营,力争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同时,密切关注外部风险变化,做好风险防控预案,并通过体制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企业深度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的进展情况
2019年公司以“十三五”战略规划为纲领,凝心聚力,以发展战略新业务、深化组织机构改革、完善研发体系、紧抓精细化管理为工作主线,全面布局、精心计划、扎实推进,各方面工作取得关键性进展。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年初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策略和经营计划基本完成,收入和利润等目标圆满完成。
2.2020年是创业环保市场化改革元年,公司将结合十三五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在巩固运营优势的基础上,持续加强科技研发工作,助力公司做优做强做大;构建市场开发新模式,加快公司发展;确保深化改革工作落地见效,激发公司发展活力;完善公司内控体系,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2020年经营策略如下:
(1)继续强化科技引领,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加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科技研发和投入,提升企业在项目运营、建设、开发等领域的技术优势,在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新业务拓展方面实现科技引领的新突破,为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助力企业做优做强做大。
(2)继续强化项目运营管理和建设管理,提高运营质量,确保项目建设进度
加大质量安全和成本管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高项目运营管理水平,合理控制成本,确保运营达标安全经济。持续发力,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
(3)促进市场化改革落地见效,激发公司发展活力
2020年,在完成公司职业经理人选聘工作的基础上,落地实施经营层薪酬与业绩考核,激发经营层职业精神和职业能力;推进直属污水厂、各子公司的深化改革,激发员工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继续完善集团公司管理架构改革,提升管理效能。
(4)构建市场开发新模式,加快公司发展
2020年,在近几年良好市场开发的基础上,全面构建市场开发新模式:即优选传统水务项目,提高项目收益率要求;延展产业链条,尝试以并购等模式拓展新业务,加快公司发展。
(5)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
随着新的组织架构的运行,在新的管理思路的指引下,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也将进一步完善,切实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夯实公司健康发展的根基。
(6)加强党的领导,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聚焦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坚定市场化改革道路,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为创业环保集团转型升级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人才保障、组织保障,为经营工作保驾护航。
3.收入、费用成本计划:
2020年,本集团主营业务预计仍以污水处理业务为主,预计全年处理污水不低于13亿立方米。随着公司各水务项目适用出水标准的提高、各类资源能源费用、人力成本不断增加,项目运营成本有所增加,在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方针政策、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及成本变动幅度不高于20%。
4.技术研发投入计划:
2020年,本集团计划投入不低于约1,400万元的技术研发、技改技革费用,继续围绕着污水处理、污泥处理等领域的新工艺与应用型技术进行研发。
5. 2020年预计资本性支出46亿元,主要用于水务项目升级改造及新能源项目、危废项目建设。
2020年,本集团经营、投资可能涉及的资金需求,将从集团现有的信贷、债券、股权融资、战略合作等渠道解决。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可能面对的风险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带来的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可能在短期内对经济造成一定的冲击与影响。对于存量业务而言,企业除了要确保安全、质量之外,还需要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工作难度与成本支出。对于业务拓展而言,同样受到全社会疫情防控的影响,可能会对市场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2)政府信用的风险
由于污水处理项目准经营性特点,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通过自来水销售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专用账户,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予以补足。现行推广的PPP打包项目,多包含管网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社会资本的投资较大,投资收益依赖于政府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付。因此,资金来源的唯一性,决定了政府信用的重要性与关键性。水务企业能否如期收回投资,取得预期收益,取决于政府信用的高低。一旦出现政府信用风险,将导致项目公司现金流出现问题,有可能派生财务风险和融资风险等资金风险。
(3)政策变更的风险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特殊时期,未来一段时间内,经济、金融、物价、财税、政府职能等方面的政策会有改革性的变化。而物价、税收等政策的变化会直接影响水价的调整。作为社会投资人,在长达30年的特许经营期内,政策变更风险需重点关注。
(4)运营管理风险
伴随着国家“十三五”期间节能减排要求的陆续出台,环境治理领域的标准将更加严格,并且逐步催生污水处理厂为了适应新标准的升级改造需求。在此背景下,一方面导致污水处理厂面临改造与运营的风险,另一方面企业也面临原特许经营协议调整的风险。
2. 风险管控措施
(1)做到“疫情防控”与“经济工作”两手抓,充分应对短期风险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企业必须在做好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充分发挥社会责任的情况下,完成各项工作,千方百计确保企业经营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
(2)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强化依法治企观念,充分利用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呼吁特许经营与PPP项目中进一步明确合同主体平等关系,严格绩效考核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将政府履约付费义务和投资人取得合理收益权纳入法律保护,从而降低投资人的政府信用风险和财务风险。
(3)加强全面风险管理
确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目标,组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对不同业务环节隐含的风险加以辨识、分析、评价和应对,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时效性,实现对风险的动态管理和有效管控,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4)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作为环保领域的上市公司,公司按照相关政策变化,通过标准化的管理,及时管控生产运营风险,具体风险管控措施包括着力人员培训,强化环保法制意识,提高技术管控水平;加强设施设备的维保,做好资产保值,实现稳定运行;完善质量监测,推动全过程控制,确保最终产品的达标排放;制定水环境救援预案,安全生产预案,力争实现不可抗力条件下,企业的谨慎运行和最佳的环保效能。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贯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精神,建立持续、清晰、透明的现金分红政策和科学的决策机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本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条款进行了修改。上述章程修改事项已经本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五条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后,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届时通过决议决定。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选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一)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资金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
1.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且公司连续三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三年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作出决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六)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七)如果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抵补其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
公司应当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地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由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包括股东代理人)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向公司提出利润分配政策相关的提案。
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二)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制定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提出,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未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形成专项决议以及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在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投资安排、公司的实际盈利状况、现金流量情况、股本规模、公司发展的持续性等因素,并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的问题;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三)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说明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
公司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或有关权力机构出台新的利润分配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确需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董事会应就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监事会应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审核意见。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或征集股东投票权。
五、定期报告中的披露: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按本章程规定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六、监事会对利润分配的监督: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拟定和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一)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二)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三)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公司自2000年12月完成重组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除2018年因筹划A股非公开发行工作未进行利润分配外,其余年度均进行了现金分红。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9年 | 0 | 1.07 | 0 | 15,271 | 50,710.7 | 30.11 |
2018年 | 0 | 1.06 | 0 | 15,129 | 50,116.8 | 30.19 |
2017年 | 0 | 0 | 0 | 0 | 50,825.1 | 0 |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准则主要对资产租入方的会计处理较之前的规定有较大变化,因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资产租入事项,经评估应用新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财政部于2019年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本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修订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及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无显著影响。除上述新准则外,本公司其他会计政策未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5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3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5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6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的境内审计机构,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香港审计机构。截至上一报告期,以上两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公司提供了25年审计服务。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佳源兴创 | 驱动公司 | 无 | 诉讼 | 注1 | 12,030,003 | 无 | 执行 | 注2 | 终结执行注2 |
安国公司 | 安国市政府 | 无 | 诉讼 | 注3 | 47,475,320.86 | 无 | 执行终结 | 注4 | 注5 |
注1:2012年至2016年期间,佳源兴创与驱动公司签订了《天津市非居民住宅供用冷合同》、《天津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约定由佳源兴创为驱动公司运营管理的天津文化中心大剧院提供供冷、供热服务,驱动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佳源兴创支付供冷、供热能源费。为维护佳源兴创的合法权益,2017年11月3日,佳源兴创向河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8年4月3日,河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自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驱动公司给付佳源兴创自2012年至2016年的供冷、热能源费12,030,003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98,980元,由驱动公司负担。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二中院提出了上诉。2018年9月25日,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申请,维持原判。
注2:2018年10月22日,佳源兴创向河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2月19日,在河西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驱动公司先行支付316万元,剩余款项分四期于2020年12月31日前还清,驱动公司如有一期不履行,即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2019年1月11日,驱动传媒公司先行还付的316.35万元已经到账。2019年1月21日,佳源兴创收到河西法院的执行裁定书,经执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因该协议尚未履行完毕,故法院作出裁定,终结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17)津0103民初1241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2019年12月31日前,驱动公司已按照和解协议内容,将第一、二笔款项还清。目前驱动公司共计还款740.13万元。
注3:由于安国市政府未依约履行安国公司与安国市政府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相关条款,安国公司于2013年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安国市供水项目特许协议的解除;要求安国市政府支付其欠付安国公司供水服务费及投资补偿款。
注4:2017年4月6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对该案做出最终仲裁裁决,最终裁决如下:(1)该案涉及供水项目以及污水处理厂项目相关协议于2014年4月18日终止履行,于2014年7月10日前移交完毕;(2)从2012年11月1日起至该案所涉供水项目移交前,所有用户欠付的水费,由安国公司提供欠费明细,并协助安国市政府收取相关水费;(3)安国市政府在2014年7月1日前向安国公司支付2012年11月1日前欠付安国公司的供水服务费人民币355.70万元;(4)安国市政府返还安国公司在本案项目中投入的全部资金人民币47,475,320.86元;(5)本案仲裁费人民币781,749元,由双方当事人各承担50%,即各承担人民币390,874.5元。
注5:对于最终裁决的第四项本项目投入的全部资金人民币4747.53万元,安国政府未及时予以返还。安国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2019年12月24日,安国政府将本项目投入的全部资金4747.53万元及违约利息590.43万元全部支付给安国公司。2019年12月31日,保定中院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定。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19年5月28日,本公司子公司佳源兴创与乐城置业及元易诚公司签署了《天津市非居民住宅 | 2019年5月29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 |
供用冷合同》,为乐城置业提供供冷服务,供冷服务费为19,573,472.44元。 | 发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供冷合同的公告”。 |
2019年7月1日,本公司与天津城投续签《张贵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中心委托运营协议》,由本公司为天津城投运营及维护张贵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中心,服务期限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12个月,服务费总额预计将不高于13,507,000元。 | 2019年7月2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H股公告”。 |
2019年11月15日,本公司子公司佳源兴创与乐城置业及元易诚公司签署供热合同,为乐城置业提供供热服务,服务费为人民币12,070,704元。 | 2019年11月16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供热合同的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7月1日,本公司与天津城投续签《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以下简称“原委托运营协议”),由本公司为天津城投投资建设的天津市张贵庄污水处理厂提供委托运营服务,期限自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提标改造,出水排放指标执行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就执行新出水水质标准后的服务费标准,天津城投聘请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核定,新污水厂运营协议暂按每月服务费419.8万元执行。待审计完成后,订约方有可能按照审计结果再行签署《补充协议》,重新约定服务费标准。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与关联方续签《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补充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鉴于运营成本的第三方核算工作已经完成,本公司与天津城投已就新的出水水质标准下的运营服务费标准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于2019年12月31日签署《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涉及运营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照新的运营服务费标准及目前运行的实际情况,本公司2019年每月收取的运营服务费约为660万元,按照不超过24万吨/日的规模,2020年每月服务费上限为713.44万元。
《补充协议》将追溯调整自2019年1月1日起的运营服务费,即天津城投将新、老服务费标准下的运营服务费差额,随2019年第四季度的运营服务费一并支付给本公司。2019年度,本公司运营张贵庄污水处理厂预计收取的委托运营服务费总额上限为7,920万元。除上述外,原委托运营协议条款不变。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19年3月11日,本公司对外公告,本公司作为牵头人,与国控津城、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组成投标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中标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区域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中标后,由投标联合体与项目实施机构河北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草签《PPP项目合同》,联合体各方将与该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签订《合资合同》,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资、建设、特许经营该项目,并在特许经营期内收取运营服务费。 | 2019年3月12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项目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关联交易中,本公司与天津城投续签的2份运营协议及《补充协议》,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持续关连交易。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核上述持续关连交易并确认:
①上述持续关连交易属本公司的日常业务;
②上述持续关连交易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及
③上述持续关连交易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而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亦确认其核数师已确认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4A.56条所述事项。
本公司2019年报内载有关联方交易或持续关联方交易详情,本公司确认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已遵守有关披露规定。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26,774.64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02,215.89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02,215.89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5.1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不适用
按照天津市精准扶贫工作整体安排,城投集团及其子公司承担六项帮扶任务,制定了帮扶共走三年规划。为承担社会责任,本公司参与帮扶工作,对口帮扶对象为南蔡村镇政府及南蔡村镇
西小良村,报告期内签署的帮扶协议。根据帮扶协议,帮扶内容为西小良村村内主干道维修,西小良村新建通往村委会道路,西小良村沟渠坑塘清淤整修,南蔡村镇政府建设公用活动场所设施及其它,帮扶项目投资资金总需求416.71万元,本公司已于2017年底支付10万元,剩余406.71万元,分三次拨付,拨付计划为:2019年1月31日前拨付10.28万元,2019年3月31日前拨付
227.63万元,2020年1月31日前拨付剩余的168.8万元。帮扶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实行“专账核算、专项使用”,并建立各专项收支明细账,各村资金单独核算。城投集团派出的驻村帮扶工作组,负责监督、核查帮扶资金的使用。截至目前,上述帮扶项目正常进行。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不适用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不适用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不适用
详见上述精准扶贫规划。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污水处理业务,工作过程是将收集的生活、市政污水进行生化处理,去除主要污染物,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然后经评审确定的排污口排放入地表排水河道,部分尾水进一步深度处理后进入再生水供水环节。按照上述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污水厂出水水质标准,污水厂出水均允许有一定类别、数量的污染物排放,污染物类别主要为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SS)、总氮、氨氮及总磷等等,鉴于大多污水处理项目设计能力均超过2万吨/日,属于当地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污水处理项目40个,每个污水处理项目有1或2个经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审查论证确定的出水排放口,按协议所约定,目前执行的出水水质分别为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一级B。常见的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SS)、总氮、氨氮及总磷等。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详见下表。
序号 | 基本控制项目 | 国标一级A标准 | 国标一级B标准 | 天津市地方A标准 |
1 | 化学需氧量(COD) | 50 | 60 | 30 |
2 | 生化需氧量(BOD) | 10 | 20 | 6 |
3 | 悬浮物(SS) | 10 | 20 | 5 |
4 | 动植物油 | 1 | 3 | 1 |
5 | 石油类 | 1 | 3 | 0.5 |
6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5 | 1 | 0.3 |
7 | 总氮(以N计) | 15 | 20 | 10 | |
8 | 氨氮(以N计) | 5(8) | 8(15) | 1.5(3) | |
9 | 总磷(以P计) | 2005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 | 1 | 1.5 | 0.3 |
2006年1月1日起建设的 | 0.5 | 1 | 0.3 | ||
10 | 色度(稀释倍数) | 30 | 30 | 15 | |
11 | PH | 6~9 | |||
12 | 粪大肠菌群数/(个/L) | 1000 | 10000 | 1000 |
报告期内,本公司污水处理业务主要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排放浓度均不高于上述标准,报告期内累计排放化学需氧量(COD)约2.78万吨、生化需氧量(BOD)约0.57万吨、悬浮物(SS)约0.58万吨、总氮约1.28万吨、氨氮约0.12万吨、总磷约0.03万吨;累计削减环境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约46.95万吨、生化需氧量(BOD)约22.02万吨、悬浮物(SS)约29.36万吨、总氮约5.22万吨、氨氮约4.53万吨、总磷约0.8万吨,为水体环境治理做出巨大贡献。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下属各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严格执行相应的排放标准,出水水质达标,同时臭气、噪音、固废指标,也达到相关标准,运行情况正常。正在建设过程中的污水处理设施,按照相关建设程序、质量标准,建设工作正常进行。 关于本公司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被挂牌督办事项(详细请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相关披露),新建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已于2019年7月底全面实现天津市地标A标准达标排放,全面落实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任务,2019年12月5日解除挂牌督办。 2018年,西青区生态环境局、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北辰区生态环境局因咸阳路污水处理厂、东郊污水处理厂、北仓污水处理厂未达到地标A标准进行处罚。而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本公司下属污水处理厂在提标改造期间出水水质执行过渡标准,与区生态环境局的执法标准不一致。本公司通过一厂一策措施保证了出水水质按过渡标准达标排放,公司就此事一直与相关政府部门保持沟通,随着挂牌督办的解除,且已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督办整改要求,预期未来该事项能够顺利解决。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项目,均通过相应的环评审批,获得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以及竣工环保验收。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单位,均参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编制了《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且通过属地环保局审核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单位,均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开展环境自行监测。每年年初,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写本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其中监测方案主要明确了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方式、监测频次及分析方法等,监测结果在属地环境信息监测平台进行公示,同时自行监测方案及调整变化情况,各单位也会及时向属地环保局备案。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公司所属的七格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2018年4月2日,因进水水质、水量超标,出现出水氨氮瞬时超过排放标准,被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处以20万元罚款,目前已执行完毕。
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天创公司所属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018年7月1日,因突降暴雨,将厂内少量暂存污泥经总排污口冲入沩水河,造成污水总排水口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浓度超过排放标准,被宁乡市环境保护局处以100万元罚款,目前已执行完毕。上述两项罚款未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 ||||||
公司债 | 2016-10-25 | 0.0313 | 7,000,000 | 2021-10-25 | ||
公司债 | 2018-4-26 | 0.0517 | 11,000,000 | 2023-4-26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1,22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6,650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注:上述股东户数均为A股和H股股东户数之和;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1,228户,其中H股股东66户;截止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股东总数为76,650户,其中H股股东65户。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0 | 715,565,186 | 50.14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19,910 | 337,874,810 | 23.67 | 0 | 未知 | 其他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14,169,800 | 0.99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682,224 | 4,910,588 | 0.34 | 0 | 无 | 其他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1,056 | 4,552,952 | 0.32 | 0 | 无 | 其他 | ||
浙江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0,500 | 3,400,500 | 0.24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44,300 | 2,381,317 | 0.17 | 0 | 无 | 其他 | ||
叶锐清 | 2,039,700 | 2,039,700 | 0.14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吴作佳 | 300,000 | 1,941,219 | 0.14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刘立春 | 1,464,800 | 1,714,700 | 0.12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715,565,186 | 人民币普通股 | 715,565,186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337,854,90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337,854,90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4,16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169,8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910,588 | 人民币普通股 | 4,910,588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552,952 | 人民币普通股 | 4,552,952 | |||||
浙江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40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0,5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381,317 | 人民币普通股 | 2,381,317 | |||||
叶锐清 | 2,03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9,700 | |||||
吴作佳 | 1,941,219 | 人民币普通股 | 1,941,219 | |||||
刘立春 | 1,71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4,7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第1名至第10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注:(1)根据HKSCC NOMINEES LIMITED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其持有的H股股份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并无任何个别客户持有本公司总股本5%或以上之权益。(2)前十名股东均不是本公司的战略投资者。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于中鹏 |
成立日期 | 1998年1月20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以自有资金对商业、服务业、房地产业、城市基础设施、公路设施及配套设施进行投资、经营及管理;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玉军 | 执行董事、董事长 | 男 | 54 | 2015年3月13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81.77 | 否 |
唐福生 | 总经理 | 男 | 46 | 2017年1月26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81.32 | 否 |
王静 | 执行董事 | 女 | 49 | 2018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77.03 | 否 |
牛波 | 执行董事 | 男 | 43 | 2018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67.38 | 否 |
董事会秘书 | 2016年1月29日 | 2021年12月17日 | |||||||||
于中鹏 | 非执行董事 | 男 | 40 | 2018年5月15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0 | 是 |
韩伟 | 非执行董事 | 男 | 42 | 2018年5月15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0 | 是 |
司晓龙 | 非执行董事 | 男 | 43 | 2018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0 | 是 |
王翔飞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67 | 2015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22.00 | 否 |
郭永清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45 | 2015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22.00 | 否 |
邸晓峰 | 独立非执 | 男 | 58 | 2018年12 | 2021年12 | 0 | 0 | 0 | 无变动 | 22.00 | 否 |
行董事 | 月18日 | 月17日 | |||||||||
卢红妍 | 监事 | 女 | 50 | 2017年5月17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67.38 | 否 |
监事会主席 | 2018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
吴宝兰 | 监事 | 女 | 51 | 2011年8月24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46.89 | 否 |
牛静 | 监事 | 女 | 49 | 2015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46.75 | 否 |
李宗强 | 监事 | 男 | 49 | 2012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0 | 是 |
沈玥 | 监事 | 女 | 44 | 2018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42.82 | 否 |
黄岚 | 监事 | 女 | 48 | 2018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36.87 | 否 |
付亚娜 | 副总经理 | 女 | 49 | 2012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68.15 | 否 |
彭怡琳 | 总会计师 | 女 | 39 | 2016年1月29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70.84 | 否 |
赵毅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10年10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78.30 | 否 |
张健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12年1月17日 | 2021年12月17日 | 822 | 822 | 0 | 无变动 | 71.12 | 否 |
张强 | 副总经理 | 男 | 56 | 2009年3月5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71.52 | 否 |
李杨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17年3月15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83.78 | 否 |
齐丽品 | 总经济师 | 女 | 42 | 2015年10月29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70.64 | 否 |
李金河 | 总工程师 | 男 | 49 | 2017年8月29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71.22 | 否 |
副总经理 | 2020年1月1日 | 2021年12月17日 | |||||||||
合计 | / | / | / | / | / | 822 | 822 | 0 | / | 1,199.78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刘玉军 | 现任天津城投集团投资总监、本公司董事长。刘玉军先生自1996年12月份至2000年8月份,任天津市第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自2000年8月至2007年10月,任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总会计师;2007年10月至2008年11月,任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08年11月至2011年4月,任天津城投集团副总会计师兼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1年4月至2013年4月,任天津城投集团副总会计师、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兼任天津地铁资源投资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天津城投集团副总会计师,并自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兼任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董事,自2019年12月起任天津城投集团投资总监。刘玉军先生自2015年3月13日起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 |
唐福生 | 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唐福生先生自2001年7月至2009年4月,先后出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水公司开发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自2009年4月至2010年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同时兼任中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自2010年3月至2015年2月,一直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在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唐先生一直兼任中水公司董事长及本公司能源与资源事业部总经理职务,所任中水公司总经理职务至2014年6月因工作调整而停止;自2011年6月起兼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董事长,同时自2014年6月起兼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佳源兴创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2月,唐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所任上述所有职务,调入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任该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唐先生自2017年1月26日起任本公司总经理,2017年3月14日至2018年12月17日任本公司董事。 |
王静 | 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王女士于2007年6月至2010年12月,历任天津市政建设集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行政部部长;2010年12月至2016年7月,历任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期间自2012年9月至2016年7月,挂任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理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副主任;王女士自2016年8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王女士自2016年11月24日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该任职至2018年12月17日结束,王女士自2018年12月18日期任本公司董事。 |
牛波 | 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任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牛波先生2004年8月加盟本公司,至2009年12月,历任本公司市场开发部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战略投资部部门经理职务;2009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济师;2015年2月起兼任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1月29日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牛先生自2018年12月18日期任本公司董事。 |
于中鹏 | 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硕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共青团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书记(挂职)。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于中鹏先生就职于天津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开发部,2007年7月至2016年8月,就职于天津城投集团,历任融资发展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财务中心副经理,其间,挂任天津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助理。2016年8月起,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1月起,挂任共青团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书记。于中鹏先生自2016年1月起,兼任天津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起,兼任天 |
津君诚产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决会委员, 2018年8月起,兼任伟信(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20年1月起,兼任天津西青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于中鹏先生自2018年5月14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 |
韩伟 | 毕业于天津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天津城投集团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兼任市政投资董事。2009年3月至2015年9月,韩伟先生就职于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历任资产经营部副部长,资产经营部部长,副总经济师。2015年10月至2018年3月,任天津城投集团资产经营部副部长。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天津城投集团投资发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自2019年9月起兼任市政投资董事。2019年12月起,任天津城投集团投资发展部总经理,韩伟先生自2018年5月14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
司晓龙 | 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天津城投集团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国控津城董事。司晓龙先生毕业于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天津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4月加入天津城投集团,长期从事资产管理、公司治理等工作。2016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天津城投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天津城投集团企业管理部副部长。司先生自2019年12月起任天津城投集团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自2018年10月起兼任国控津城董事,自2018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
王翔飞 | 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国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安中国际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南南资源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王翔飞先生为高级会计师,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主修金融,并获颁发经济学学士学位。王翔飞先生曾先后在数家从事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的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曾担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讯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还有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的内部监事 ,并曾于2002年4月至2008年4月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翔飞先生自2015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郭永清 | 博士后,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兼任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部门主任。郭永清先生自2015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邸晓峰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邸先生1983年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86年9月至1988年2月任职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1988年3月至1992年4月任职于司法部下属中国法律事务中心,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邸先生于1989年取得律师资格。自2008年4月至2014年4月曾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卢红妍 | 南开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总法律顾问职务。于2001年1月至2009年12月,卢女士先后任职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天津泓毅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1月起加盟本公司,任法务专员;2016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负责本公司法务事务。卢女士在经济、公司治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务经验。卢女士自2017年5月17日起任本公司监事;自2018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吴宝兰 | 现任本公司监事、党群部部长。吴女士自2000年12月加入本公司,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助理;自2004年12月至2005年12月,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日技园公司办公室主任;2005年12月再次加盟本公司,历任本公司党群部副部长兼公司机关工会主席、党群部部长;吴女士自2011年8月24日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牛静 | 现任本公司监事、法律审计部经理,助理会计师。牛静女士1993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财政专业。1993年至1995年,任职于天津先达酒店会计;1995年至2002年,任职于天津山东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2年至2009年,先后任职天津家福商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内部控制经理;2009年7月加盟本公司,至今一直任职本公司法律审计部经理。牛女士自2015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监事。 |
李宗强 | 会计师。现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风险管控部部长。李宗强先生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就职于天津津华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吉威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加入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副经理、万宁凯德投资公司总会计师、元易诚商业运营管理公司财务总监等职位,长期从事财务核算及管理工作。2017年4月起,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风险管控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19年1月起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风险管控部部长。李宗强先生自2018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监事。 |
沈玥 | 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监事、党委组织部部长。沈玥女士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沈玥女士于2006年加入本公司党群工作部,2011年1月至2018年5月,历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兼任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2014年1月起,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2016年11月,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兼任机关一支部党支部书记,自2018年10月任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沈女士自2018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监事。 |
黄岚 | 现任本公司监事、运营管理部副经理、机关第四党支部书记。黄女士自2002年3月加入本公司海河流域污水处理项目筹建处,自2005年3月起任本公司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综合办公室主任;自2009年12月起历任本公司天津水务事业部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自2016年1月起任本公司水务运营分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2016年6月起兼任本公司机关第四党支部书记;自2017年4月起任本公司运营管理部副经理兼机关第四党支部书记。黄女士自2018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付亚娜 |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付女士自2003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0年11月至2018年11月兼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5年11月起兼任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16年1月2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12月18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 |
彭怡琳 | 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彭女士自2005年10月至2008年3月,就职于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管理部项目经理;2008年3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天津城投集团,先后任融资发展部部长助理、财务中心主管,2015年10月29日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自2016年1月29日起任本公司总会计师,2016年3月16日至2018年12月17日任本公司董事。 |
赵毅 |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赵先生自2005年8月至2009年3月,历任本公司子公司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天津北洋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0年10月 18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并自2010年11月至2016年1月,兼任本公司外埠水务事业部总经理,同时自2010年11月至2015年9月兼任外埠事业部下属8个控股子公司董事长。 |
张健 |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本公司华东区域总经理、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宝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张先生自2006年4月至2009年12月担任杭州公司行政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9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外埠水务事业部浙江地区总经理、杭州公司总经理;2015年9月起担任杭州公司董事长,宝应公司董事、董事长;自2012年1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张强 |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张强先生自2007年10月至2009年2月,任天津第七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自2009年3月5日起加盟本公司,并开始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曾兼任本公司市政工程事业部总经理,自2010年12月至2016年1月,兼任本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总经理。 |
李杨 |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西北区域总经理,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杨先生自2005年11月至2009年4月,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本公司水务二分公司总经理;自2010年1月至2011年2月任本公司天津水务事业部东部区域总经理;自2011年2月至2017年5月任西安公司总经理;2012年1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9月起任西 |
安公司董事长;自2009年9月8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任本公司监事。李杨先生自2017年3月15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
齐丽品 | 现任本公司总经济师、投资经营部经理。齐女士1999年7月至2001年2月就职于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任职员。2001年2月加盟本公司,历任项目开发部职员、市场开发部经理助理、资产管理与企业发展研究部副经理、企划部副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自2010年1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济师兼经营管理部经理,自2015年10月起任本公司总经济师。齐女士曾于2009年6月至2015年10月任本公司监事。 |
李金河 |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任凯英公司董事长,工学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李先生1993年大学本科毕业于河北科技大学环境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1999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天津大学土木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李先生自1999年3月起一直在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九院工作,历任技术员、工艺二组组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总院副总工程师等职务。李先生多年来一直从事市政工程设计及研究工作,在水处理设施、工艺的设计、研究及运行等领域具有非常丰富的经验。李金河先生自2017年8月29日起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20年1月1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于中鹏 | 市政投资 | 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 2016年8月16日 | |
韩伟 | 市政投资 | 董事 | 2019年9月25日 | |
李宗强 | 市政投资 | 风险管控部部长 | 2019年1月18日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本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依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董事会通过的薪酬方案及公司经营绩效确定,实行年薪制和以年度目标考核为基础的绩效工资制度。本公司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及监事,不领取董事及监事酬金。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本公司高管人员的报酬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及其日常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发放,并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管发放的薪酬,符合公司工资及绩效考核的规定,并按规定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199.78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李金河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需要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6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53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00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89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019 |
销售人员 | 78 |
技术人员 | 453 |
财务人员 | 105 |
行政人员 | 167 |
企业管理人员 | 183 |
合计 | 2,00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5 |
硕士 | 112 |
本科 | 1,027 |
大专 | 537 |
中专及技校 | 165 |
高中以下 | 159 |
合计 | 2,005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制度,实行岗位职级薪酬制度及绩效工资制度。公司年薪制员工薪酬由标准年岗位职级工资及绩效工资组成,公司月薪制员工薪酬由岗位职级工资、技能工资及绩效工资组成。绩效工资根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计提和分配。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行培训经费调控下的自主培训政策。公司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员工和企业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培训科目的针对性,保障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运作。 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充分顺利地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召集董事会,各位董事以勤勉的态度恪尽职守,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关注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按照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开展工作,在各自的领域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公司经理层按照《总经理议事规则》,在董事会授权和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对董事会、经理层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在控股股东与公司、董事与董事会、监事与监事会、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利益相关者、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等主要治理方面均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公司治理实际状况与《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二)企业管治报告
1.关于企业管治常规
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关于企业管治规则的变化,不断修订本公司相关治理准则并严格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2.关于董事的证券交易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公司制订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规定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等等。
3.关于董事会
按照《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8年12月17日届满,同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刘玉军先生(董事会主席)、王静女士、牛波先生,非执行董事于中鹏先生、韩伟先生、司晓龙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邸晓峰先生、王翔飞先生、郭永清先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均自2018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17日。 公司董事会各成员之间无任何包括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相关的关系。所有董事会成员均拥有丰富的专业和管治经验。独立董事的资格和专业经验完全符合《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已经接受各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二零一八年度的独立声明书,确认他们符合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3.13条所列载有关独立性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共举行董事会21次、股东大会3次,董事出席会议情况详细见本节“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有清晰的界定描述;《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分别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决策程序和决策依据作出明确的规定,以保证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经理层的决策科学、合法。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上海交易所、香港联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均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并披露,低于需披露标准的事项,一般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并执行。董事2019年培训情况 由于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及上市规则不断修订,持续的专业发展对于董事来说非常重要。为确保董事继续培养履行职责所需的才能和知识,公司为董事安排一些培训,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培训记录。
4.关于主席及行政总裁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主席和行政总裁(《公司章程》中称董事会主席为“董事长”,行政总裁为“总经理”,因此以下简称为“董事长”及“总经理”)的主要职责区分明确,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负责董事会的高效运作,而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并向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批准聘任。报告期内,唐福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5.关于非执行董事
2018年12月17日选举产生本公司第八届非执行董事于中鹏先生、韩伟先生、司晓龙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邸晓峰先生、王翔飞先生、郭永清先生,任期均自2018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17日。
6.关于董事会辖下委员会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由邸晓峰先生担任。采纳B.1.2(c)第二种模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向董事会建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评价公司业绩指标完成及考核情况。其书面职权范围可参见刊登于香港交易所网站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报告期内举行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讨论公司2018年度指标完成情况及考核情况,其中包含执行董事的业绩及考核情况、公司职业经理人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报告期内全部会议。 (2)2018年12月18日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公司第八届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两名执行董事(董事长刘玉军先生、执行董事王静女士)以及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主席由邸晓峰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其书面职权范围可参见刊登于香港交易所网站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就董事提名程序及比选及推荐,按照本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合计持有本公司10%以上的股东,均可以提名本公司董事候选人;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比选及推荐给予董事会建议;由股东大会决定聘任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的提名及聘任,履行上述提名、比选及推荐程序。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还需通过上海交易所的审核。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目前的董事成员,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及知识等方面考虑,符合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多元化政策,符合公司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讨论建立职业经理人团队事项。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报告期内全部会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主席由郭永清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阅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表,检讨及监控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企业管治,对外部审计师的聘任提出建议等,其书面职责详见刊登于香港交易所网站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就审阅公司定期报告方面,于公司编制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单独召开会议,听取外部审计师、内部审计师的审计意见,审阅业绩报告;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协助下,审计委员会每年初检讨公司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并审阅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随年度业绩报告一同披露。 就企业管治而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目前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管治情况请见上述“(一)公司治理情况”。审计委员会每年度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检讨、评估,其中包含对企业管治情况的评价。 报告期内举行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讨论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检讨公司内控工作、对外部审计师的聘任建议等。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出席报告期内全部会议。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会由公司两名执行董事、两名非执行董事以及一名独立董事组成,主席由董事长刘玉军先生担任。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未召开战略委员会。
7.关于核数师酬金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聘用协议详细列明其核数内容及所得报酬,核数师酬金情况,请见本报告中“聘任及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核数师向本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对公司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公司与核数师就该项非核数服务签署聘用协议,协议内容列明其审计内容及所得报酬。
8.关于公司秘书
2018年12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供职于李伟斌律师行的曹尔容女士为公司秘书及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公司的授权代表。曹尔容女士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29条于2019年财政年度参加了不少于15 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曹尔容女士主要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牛波先生联系。
9.关于股东权利
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监事会请求召开或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明确规定申请召开、自行召开股东大会的条件和程序。详细规则请见《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0.关于投资者关系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组织修订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11.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经建立起适当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以公司各项关键业务及管理活动可能面临的风险为导向而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司投资经营部对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工作负责,公司法律审计部负责检讨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具体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年度适当时候听取法律审计部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年度总结及计划的汇报,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每年度,公司董事会检讨公司内部控制监控系统情况,并向投资者发出《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12.关于其他的具体披露
董事负责监督编制每个财政期间的帐目,使该帐目能真实公平地反映公司在该期间的业务状况、业绩等情况。在编制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帐目时,董事已选择适合的会计政策并贯彻应用且已作出审慎合理判断及估计,并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帐目。董事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生可能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明朗事件或情况。 公司董事会一直以来非常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单独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并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19年5月14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讯捷财经印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ifn.com.hk/ir/tjcep/ | 2019年5月15日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9月1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讯捷财经印务有限公司网站 | 2019年9月11日 |
http://www.ifn.com.hk/ir/tjcep/ | |||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12月1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讯捷财经印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ifn.com.hk/ir/tjcep/ | 2019年12月17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刘玉军 | 否 | 21 | 21 | 17 | 0 | 0 | 否 | 3 |
王静 | 否 | 21 | 21 | 17 | 0 | 0 | 否 | 3 |
牛波 | 否 | 21 | 21 | 17 | 0 | 0 | 否 | 3 |
于中鹏 | 否 | 21 | 19 | 19 | 2 | 0 | 否 | 3 |
韩伟 | 否 | 21 | 21 | 19 | 0 | 0 | 否 | 3 |
司晓龙 | 否 | 21 | 21 | 20 | 0 | 0 | 否 | 3 |
王翔飞 | 是 | 21 | 21 | 21 | 0 | 0 | 否 | 3 |
郭永清 | 是 | 21 | 21 | 20 | 0 | 0 | 否 | 3 |
邸晓峰 | 是 | 21 | 21 | 20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2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7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四份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没有提出重大异议。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对公司建立职业经理团队事项进行审议,对职业经理人人选提出意见和建议,获得董事会批准。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聘任职业经理人团队的薪酬与考核体系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获得董事会批准。
(4)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未召开战略委员会。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目标考核的考评机制。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中的绩效年薪与个人目标完成考核结果挂钩,绩效年薪的计提与公司目标或各相关经营单位年度利润完成情况挂钩,分配与个人目标考核结果挂钩。本公司会计年度内,获最高薪酬的五位人士的退休金供款资料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姓名 | 退休金供款 |
李杨 | 35,075.16 |
刘玉军 | 35,075.16 |
唐福生 | 35,075.16 |
赵毅 | 35,075.16 |
王静 | 35,075.16 |
注:以上五位人士基本薪酬均在100万元港币以内。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6 津创 01 | 136801.SH | 2016-10-25 | 2021-10-25 | 700,000,000 | 3.13 | 按年付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8 津创 01 | 143609.SH | 2018-04-26 | 2023-04-26 | 1,100,000,000 | 5.17 | 按年付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期完成 16 津创 01和18津创01 的 2019 年度付息工作。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津创01未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16津创01的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合格投资者。 18津创01附有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条款,未附有可交换条款等其他特殊条款。报告期内,18津创01尚未触发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条款。18津创01的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合格投资者。截至报告期末,有关公司受到的环保处罚情况详见前文第五节中“环境信息情况”。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名称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北楼16层 | |
联系人 | 李川、贾轩 | |
联系电话 | 010-56800258 | |
资信评级机构 | 名称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6津创01发行规模为7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为697,200,000.00元。截至报告期末,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完毕,余额为0。18津创01发行规模为1,1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为1,097,360,000元。截至报告期末,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1,097,074,280.1元,余额为285,719.9元。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良好。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程序,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四、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5月17日对公司以及16津创01、18津创01作出跟踪评级,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维持“16津创01”和“18津创01”债项的信用等级为“AA+”。年度报告披露后的两个月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会及时对公司债券作出最新跟踪评级,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16津创01和18津创01的偿债计划和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良好,且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承诺一致,未发生变化。公司已针对前述债券设置专项偿债账户,按规定完成专项偿债账户资金提取工作,并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
六、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约定,对公司资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运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等进行了持续跟踪,并督促公司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约定义务,积极行使了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在2020年6月30日前出具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度),并预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提醒投资者关注。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135,301.40 | 128,487.00 | 5.30% | 利息支出及无形资产摊销增加 |
流动比率 | 1.35 | 1.56 | -13.46%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较上期大幅增加 |
速动比率 | 1.35 | 1.56 | -13.46%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较上期大幅增加 |
资产负债率(%) | 60.30 | 57.83 | 4.27% | 负债总额有所增加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22 | 0.28 | -21.43% | 债务总额有所增加 |
利息保障倍数 | 3.94 | 4.50 | -12.44% | 本年的利息支出有所增加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5.02 | 5.94 | -15.49% | 本年的利息支出有所增加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6.32 | 6.46 | -2.17% | 本年的利息支出有所增加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0.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0.00% |
九、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多家银行的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约92.20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约28.22亿元,尚余授信额度约63.98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均已按时偿还各项银行贷款,未发生展期及减免情况。
十一、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对债券投资者利益无重大影响。
十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截至2019年12月末的当年累计新增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以下方式筹集的资金:银行贷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截至2019年12月末,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155,223.06万元,占2018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3.47%。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的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10031号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环保”)的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创业环保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创业环保,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创业环保关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内部控制程序。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3。 | 我们检查了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模型,评估了信用风险组合划分的方法和模型中关键的参数估计和重大假设的合理性。 |
于2019年12月31日,创业环保应收账款总金额为人民币2,573,720千元,管理层确认了人民币80,956千元的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反映了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期信用损失做出的最佳估计。 | 我们通过检查主要客户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评估了管理层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识别的恰当性。我们抽样检查了应收账款账龄的准确性。我们检查了历史付款记录、期后收款、期后还款计划及其他相关文件。 |
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前瞻性计量,我们检查了管理层经济指标选取、经济场景及权重的模型分析结果,评估了经 |
计量损失准备。在评估时,管理层需要考虑以前年度的信用违约记录,实施判断以估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以及前瞻性经济指标。 | 济指标预测值的合理性,并对经济指标、经济场景及权重进行了敏感性测试。 |
我们抽样检查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关键数据,包括历史数据和计量日数据,以评估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 |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主要包括以下重要的管理层判断和假设: | 我们发现通过执行我们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关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判断和估计。 |
(1)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债务人划分成不同的组合以及确定相关重要的计量参数; | |
(2)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标准; | |
(3) 用于前瞻性计量的经济指标、经济场景及其权重的采用。 | |
我们关注此事项是因为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 |
四、 其他信息
创业环保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创业环保2019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创业环保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创业环保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创业环保、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创业环保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创业环保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创业环保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创业环保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 2020年3月26日 |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 —————————— 李军(项目合伙人) —————————— 宋以晶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2,079,613 | 1,826,201 | |
应收票据 | 16,131 | 10,295 | |
应收账款 | 2,492,764 | 2,081,465 | |
预付款项 | 38,583 | 23,531 | |
其他应收款 | 65,156 | 36,16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4,805 | 13,99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7,224 | 22,789 | |
其他流动资产 | 72,504 | 156,688 | |
流动资产合计 | 4,796,780 | 4,171,122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236,450 | 253,686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5,000 | 195,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 | 2,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0 | 84,052 | |
固定资产 | 641,793 | 346,641 | |
在建工程 | 159,214 | 150,939 | |
无形资产 | 11,759,442 | 10,374,82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09 | 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5,919 | 109,18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194,027 | 11,516,326 | |
资产总计 | 17,990,807 | 15,687,44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000 | 200,000 | |
应付账款 | 231,293 | 176,39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58,472 | 469,185 | |
应付职工薪酬 | 66,100 | 53,942 | |
应交税费 | 86,188 | 68,893 | |
其他应付款 | 1,534,014 | 1,458,045 | |
其中:应付利息 | 42,974 | 43,768 | |
应付股利 | 1,172 | 1,91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52,552 | 243,369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250 | 0 | |
流动负债合计 | 3,548,869 | 2,669,83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006,756 | 2,051,953 | |
应付债券 | 1,797,389 | 1,796,363 | |
长期应付款 | 262,652 | 266,36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1,665 | 10,069 | |
递延收益 | 2,059,702 | 2,101,08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5,587 | 138,81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6,000 | 38,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299,751 | 6,402,649 | |
负债合计 | 10,848,620 | 9,072,48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27,228 | 1,427,228 | |
其他权益工具 | |||
资本公积 | 431,024 | 431,024 | |
盈余公积 | 558,250 | 517,107 | |
未分配利润 | 3,757,523 | 3,442,84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174,025 | 5,818,203 | |
少数股东权益 | 968,162 | 796,76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142,187 | 6,614,96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7,990,807 | 15,687,448 |
法定代表人:刘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怡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41,257 | 595,990 | |
应收账款 | 1,958,081 | 1,687,17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916 | 822 | |
其他应收款 | 87,945 | 134,560 | |
其中:应收利息 | 0 | 0 | |
应收股利 | 1,820 | 0 | |
存货 | 4,811 | 3,99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7,224 | 22,789 | |
其他流动资产 | 478,566 | 824,650 | |
流动资产合计 | 3,289,800 | 3,269,982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236,450 | 253,686 | |
长期股权投资 | 4,067,052 | 3,520,70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 | 2,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3,289 | ||
固定资产 | 160,912 | 107,316 | |
在建工程 | 699 | 0 | |
无形资产 | 4,021,934 | 4,092,29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5,332 | 190,51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604,379 | 8,229,810 | |
资产总计 | 11,894,179 | 11,499,792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200,000 | 200,000 | |
应付账款 | 65,904 | 46,50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950 | 4,541 | |
应付职工薪酬 | 30,463 | 24,868 | |
应交税费 | 31,101 | 250 | |
其他应付款 | 417,707 | 961,291 | |
其中:应付利息 | 42,974 | 42,974 | |
应付股利 | 0 | 1,91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82,872 | 81,417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32,997 | 1,318,86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135,632 | 1,318,713 | |
应付债券 | 1,797,389 | 1,796,363 | |
长期应付款 | 262,652 | 266,36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1,665 | 10,069 | |
递延收益 | 1,593,830 | 1,662,33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0,642 | 67,84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70,000 | 29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531,810 | 5,411,691 | |
负债合计 | 6,864,807 | 6,730,55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27,228 | 1,427,228 | |
资本公积 | 380,788 | 380,788 | |
盈余公积 | 558,250 | 517,107 | |
未分配利润 | 2,663,106 | 2,444,1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029,372 | 4,769,23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894,179 | 11,499,792 |
法定代表人:刘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怡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合并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851,453 | 2,447,515 | |
其中:营业收入 | 2,851,453 | 2,447,515 | |
二、营业总成本 | 2,378,577 | 1,915,182 | |
其中:营业成本 | 1,939,804 | 1,558,556 | |
税金及附加 | 45,716 | 49,688 | |
销售费用 | 7,075 | 5,417 | |
管理费用 | 168,661 | 129,096 | |
研发费用 | 17,925 | 10,439 |
财务费用 | 199,396 | 161,986 | |
其中:利息费用 | 213,982 | 198,774 | |
利息收入 | 23,951 | 53,779 | |
加:其他收益 | 166,989 | 172,82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 | 2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383 | -12,97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808 | 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9,997 | -37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31,671 | 692,010 | |
加:营业外收入 | 2,469 | 6,884 | |
减:营业外支出 | 4,591 | 4,05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29,549 | 694,84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0,587 | 168,06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8,962 | 526,78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8,962 | 526,78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7,107 | 501,16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855 | 25,61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28,962 | 526,78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07,107 | 501,16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855 | 25,61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3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3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法定代表人:刘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怡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315,292 | 1,024,217 | |
减:营业成本 | 853,193 | 596,526 | |
税金及附加 | 15,977 | 18,225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93,500 | 72,622 | |
研发费用 | 5,911 | ||
财务费用 | 181,342 | 161,371 | |
其中:利息费用 | 184,965 | 158,872 | |
利息收入 | 12,589 | 14,055 | |
加:其他收益 | 110,181 | 96,25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9,397 | 174,80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5,968 | -1,20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97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 | -37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51,046 | 444,965 | |
加:营业外收入 | 132 | 1,736 | |
减:营业外支出 | 2,476 | 1,82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48,702 | 444,877 | |
减:所得税费用 | 37,279 | 72,86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1,423 | 372,00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1,423 | 372,00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11,423 | 372,00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刘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怡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76,833 | 2,628,47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7,583 | 98,82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3,598 | 180,28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8,014 | 2,907,58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54,251 | 1,166,27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37,860 | 291,71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4,715 | 646,41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255 | 68,93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3,081 | 2,173,33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4,933 | 734,25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5,136 | 74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791 | 5,90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927 | 6,84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58,617 | 1,867,62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591,957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445 | 11,57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74,062 | 2,471,15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9,135 | -2,464,30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715 | 174,273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715 | 174,273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403,553 | 2,085,288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0 | 1,1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54,268 | 3,359,56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31,072 | 1,550,44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1,236 | 164,211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92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82,308 | 1,714,65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1,960 | 1,644,91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7,758 | -85,14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08,543 | 1,893,68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66,301 | 1,808,543 |
法定代表人:刘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怡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19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26,904 | 1,199,55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519 | 42,75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837 | 88,48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2,260 | 1,330,79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88,794 | 503,40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5,146 | 126,42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7,081 | 200,67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841 | 53,44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96,862 | 883,94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5,398 | 446,84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9,33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17,577 | 171,78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0 | 1,09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57,212 | 410,06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74,829 | 682,27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9,715 | 493,66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554,320 | 1,145,863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61,300 | 1,028,50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65,335 | 2,668,02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506 | -1,985,75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56,619 | 1,770,713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1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6,619 | 2,870,71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50,000 | 1,399,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22,217 | 125,72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2,217 | 1,524,72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98 | 1,345,99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9,294 | -192,92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6,888 | 779,80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36,182 | 586,888 |
法定代表人:刘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怡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27,228 | 431,024 | 517,107 | 3,442,844 | 5,818,203 | 796,764 | 6,614,9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27,228 | 431,024 | 517,107 | 3,442,844 | 5,818,203 | 796,764 | 6,614,9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143 | 314,679 | 355,822 | 171,398 | 527,22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7,107 | 507,107 | 21,855 | 528,9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0 | 150,715 | 150,71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0,715 | 150,71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41,143 | -192,428 | -151,285 | -1,172 | -152,45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143 | -41,143 | 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0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1,285 | -151,285 | -1,172 | -152,457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0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0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0 | ||||||||||||||
6.其他 | 0 | ||||||||||||||
(五)专项储备 | 0 | ||||||||||||||
1.本期提取 | 0 | ||||||||||||||
2.本期使用 | 0 | ||||||||||||||
(六)其他 | 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27,228 | 431,024 | 558,250 | 3,757,523 | 6,174,025 | 968,162 | 7,142,187 |
项目 | 2018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27,228 | 399,115 | 479,907 | 2,810,790 | 5,117,040 | 296,736 | 5,413,776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68,086 | 168,086 | 168,086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27,228 | 399,115 | 479,907 | 2,978,876 | 5,285,126 | 296,736 | 5,581,8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909 | 37,200 | 463,968 | 533,077 | 500,028 | 1,033,1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0 | 501,168 | 501,168 | 25,612 | 526,7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1,909 | 31,909 | 475,345 | 507,25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1,909 | 31,909 | 475,345 | 507,25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7,200 | -37,200 | 0 | -929 | -92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7,200 | -37,2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29 | -929 | |||||||||||||
4.其他 | 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0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0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0 | ||||||||||||||
6.其他 | 0 | ||||||||||||||
(五)专项储备 | 0 | ||||||||||||||
1.本期提取 | 0 | ||||||||||||||
2.本期使用 | 0 | ||||||||||||||
(六)其他 | 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27,228 | 431,024 | 517,107 | 3,442,844 | 5,818,203 | 796,764 | 6,614,967 |
法定代表人:刘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怡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27,228 | 380,788 | 517,107 | 2,444,111 | 4,769,2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0 | ||||||||||
前期差错更正 | 0 | ||||||||||
其他 | 0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27,228 | 380,788 | 517,107 | 2,444,111 | 4,769,23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143 | 218,995 | 260,13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1,423 | 411,4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143 | -192,428 | -151,28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143 | -41,143 | 0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1,285 | -151,28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27,228 | 380,788 | 558,250 | 2,663,106 | 5,029,372 |
项目 | 2018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27,228 | 380,788 | 479,907 | 2,111,266 | 4,399,18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964 | -1,96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27,228 | 380,788 | 479,907 | 2,109,302 | 4,397,2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200 | 334,809 | 372,00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72,009 | 372,00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 | ||||||||||
4.其他 | 0 | ||||||||||
(三)利润分配 | 37,200 | -37,200 | 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7,200 | -37,200 | 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0 | ||||||||||
3.其他 | 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0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0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0 | ||||||||||
6.其他 | 0 | ||||||||||
(五)专项储备 | 0 | ||||||||||
1.本期提取 | 0 | ||||||||||
2.本期使用 | 0 | ||||||||||
(六)其他 | 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27,228 | 380,788 | 517,107 | 2,444,111 | 4,769,234 |
法定代表人:刘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怡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前身是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渤海化工”)。渤海化工于1993年6月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天津市注册成立,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股份(“H股”)于1994年5月挂牌交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A股”)于1995年6月挂牌交易。渤海化工1998年、1999年连续两年出现较大亏损,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本公司于2000年底完成对渤海化工重大的股权和资产重组。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市政投资”)为本公司的母公司,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城投”)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人民币14.27亿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污水处理,自来水供水、再生水、供热供冷服务、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及相关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等业务,具体如下:
(a) 污水处理业务
依照相关协议(“《特许经营协议》”),本集团通过以下污水处理厂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位置 | 协议签订日期 | 授权单位 |
贵州贵阳 | 2004年9月16日 | 贵阳城市管理局 |
江苏宝应 | 2005年6月13日 | 宝应县建设局 |
湖北赤壁 | 2005年7月15日 | 赤壁市建设局 |
安徽阜阳 | 2005年12月18日 | 阜阳市建设委员会 |
云南曲靖 | 2005年12月25日 | 曲靖市建设局 (现更名为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湖北洪湖 | 2005年12月29日 | 洪湖市建设局 |
浙江杭州 | 2006年11月20日 |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现变更为杭州市市政设施发展中心) |
天津静海 | 2007年9月12日 |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 天宇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
山东文登 | 2007年12月19日 | 文登市建设局 |
陕西西安 | 2008年3月18日 | 西安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公司 |
河北安国 | 2008年10月14日 | 安国市人民政府 |
湖北咸宁 | 2008年10月16日 | 咸宁市建设委员会 |
安徽颖东 | 2009年8月10日 | 阜阳市颖东建设局 |
云南曲靖 | 2011年8月16日 |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安徽巢湖 | 2011年8月25日 | 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天津津沽 | 2014年2月18日 |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建委”)和天津市水务局 |
天津咸阳路 | 2014年2月18日 | 天津市建委和天津市水务局 |
天津东郊 | 2014年2月18日 | 天津市建委和天津市水务局 |
天津北仓 | 2014年2月18日 | 天津市建委和天津市水务局 |
安徽颍上 | 2016年6月16日 | 颍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新疆克拉玛依 | 2016年11月4日 | 克拉玛依市建设局 |
甘肃临夏 | 2017年5月13日 | 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长沙宁乡 | 2017年6月5日 |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安徽合肥 | 2017年6月16日 |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辽宁大连 | 2017年11月1日 | 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
内蒙古巴彦淖尔 | 2017年12月12日 | 巴彦淖尔市水务局和 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长沙宁乡 | 2018年4月27日 |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湖北洪湖 | 2018年6月9日 | 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贵州施秉 | 2018年7月12日 | 施秉县水务局 |
安徽合肥 | 2018年11月28日 |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浙江德清 | 2019年1月1日 | 德清县乾元镇人民政府 |
河北藁城 | 2019年4月2日 | 河北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甘肃酒泉 | 2019年6月22日 | 酒泉肃州人民政府 |
阜阳颍东 | 2019年8月26日 |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
本集团依照特许经营协议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按照约定的单价收取污水处理费。
(b) 自来水供水业务
依照相关协议,本集团以初始约定价格提供自来水供水服务,并且上述供水服务单价将定期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根据影响水价成本因素的变动而进行调整。
(c) 再生水业务
主要包括再生水利用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再生水的生产、销售,再生水处理工艺和水处理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技术咨询等。
(d) 供热及供冷服务
供热及供冷服务包括设计、建设、运营和转让集中供热、供冷设施以及提供供热、供冷服务。
(e) 废物处置服务
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理,目前采用的处置方式包括焚烧、填埋、物化和固化,通过选择适合当地的处理工艺,实现废物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目标。
(f)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本节第八项、第九项。
(g)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特许经营权的确认及摊销、收入的确认时点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于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除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的记账本位为港币外,其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均为人民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a)金融资产
(i)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权益工具
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ii) 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租赁款,本集团亦选择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政府客户组合 | 除省会城市以及直辖市政府客户以外的其他政府客户 |
其他客户组合 | 其他客户 |
项目保证金组合 | 项目保证金 |
其他组合 | 除增值税退税、项目保证金以外的其他应收款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应收租赁款和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的应收票据和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iii)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及应付债券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a)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和零部件及低值易耗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b)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原材料、产成品和低值易耗品的成本按照加权平均法确定。产成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c)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d)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e)零部件及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a)投资成本确定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b)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c)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d)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以出租为目的的房屋,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房屋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 40至50年 5% 1.9%-2.4%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自用房
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车辆及其他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10至50年 | 0%至5% | 1.9%至10%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10至20年 | 0%至5% | 4.8%至10% |
运输车辆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5至10年 | 0%至5% | 9.5%至20% |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建筑物包括厂房和铺设的管网,预计使用年限为25年。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专有技术及软件等,以成本计量。
(a)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25至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b)特许经营权
如公司概况(a)及(d)中所述,在特定时期内(“特许经营期间”),本集团与政府机构或其下属公司合作,从事开发、融资、营运及维护公共服务(“特许经营服务”)设施。本集团可以根据合作协议中的条款运营此设施并提供特许经营服务,并在特许经营期结束时将该等设施移交给政府机构。
《特许经营服务协议》约定了特许经营服务的执行标准以及价格调整机制,以订明本集团执行的特许经营服务。特许经营服务协议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适用范围,因此特许经营安排下的资产可列作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如果经营者取得权利(特许权)向公共服务使用者收费,则将资产列作无形资产;如由授权当局无条件支付或保证最低收费部分,则列作金融资产。本集团将特许经营服务的相关权利确认为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并根据特许经营期限以直线法按照20至30年平均摊销。
(c)专有技术及软件
单独购入的专有技术及软件按历史成本列示。专有技术及软件有预计的可使用年限,并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后的净值列示。专有技术及软件的成本按直线法分摊至其估计可使用年限。
(d)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e)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为研究环保设备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环保设备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环保设备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管理层已批准环保设备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环保设备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环保设备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大规模生产;以及环保设备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和离职后福利等。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
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因特许经营权资产复原产生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示为其他流动负债。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收入按合同对价扣除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a)污水处理服务及供冷供热服务收入
污水处理服务收入及供冷供热收入于提供服务时确认。
(b)自来水及再生水销售收入
自来水及再生水销售为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的单项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固定单价以及供水量向客户开具账单,收入按照开具账单金额确认。
(c)再生水管道接驳收入
本集团对外提供再生水管道接驳工程,根据已完成工程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其中已完成工程的进度按照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已完成工程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集团按照已完成工程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本集团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集团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工程,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集团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为提供再生水管道接驳工程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本集团将为获取再生水管道接驳工程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按照相关合同下确认与再生水管道接驳工程收入相同的基础摊销计入损益。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工程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分别列示为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对于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d)环保设备销售收入
如果建造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收入和成本应参照合同履约进度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履约进度以已经发生的成本与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的变更、索赔及奖励,若能够可靠地计量,也应计入合同收入。本集团销售的环保设备主要是环保专利技术的科研转化成果。
(e)危险废物处置收入
本集团提供危险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服务,本集团在确定实际提供处置危废服务时确认收入,按双方确认的废物处置量以及合同约定的单价确认收入。
(f)委托运营收入
委托运营收入根据服务协议,固定总金额的合同在服务提供期间内平均确认收入;约定服务单价的合同,在服务提供期间内根据服务提供数量在服务提供的期间内确认收入。
(g)技术服务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单价和实际提供的服务数量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提供期间内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收到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本集团直接收取的财政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
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本集团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a)采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
(i)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ii)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判断政府客户组合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9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等。本集团判断政府客户组合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180日(即,已发生违约),或者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进行其他债务重组或很可能破产等。
政府客户组合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各地人民政府或其下辖职能部门,其资金拨付需经规定的财政预算拨付审批手续,相比一般的债务人,资金拨付周期较长,因此本集团进行以上判断。
本集团判断除政府客户组合以外的其他组合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等。本集团判断除政府客户组合以外的其他组合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90日(即,已发生违约),或者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进行其他债务重组或很可能破产等。
(b)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判断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i)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上述估计技术和关键假设于2019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ii) 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iii)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资产的市价出现当期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大幅度下跌;本集团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近期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提高,从而影响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以及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实体已经损坏或者出现闲置等情况时,本集团认为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将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可收回金额的评估需要本集团对未来现金流等情况进行估计。当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时候,长期资产账面价值和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也随之变化。减值准备一旦计提,不能转回。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详见下文 | 详见下文 | |
其他说明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于2019年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 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本集团已采用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修订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及新租赁准则对本集团及本公司无显著影响,其他修订对本集团及本公司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a)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修改 | |||||||
(i)对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影响列示如下: |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1月1日 | ||||||
本集团 | 本公司 | 本集团 | 本公司 | ||||
本集团及本公司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项目。 | 应收账款 | 2,081,465 | 1,687,179 | 1,930,158 | 1,663,178 | ||
应收票据 | 10,295 | - | 1,900 | -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091,760 | -1,687,179 | -1,932,058 | -1,663,178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企业主要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对于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不确认损益。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的,对于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将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涉及补价的,加上支付补价的账面价值或减去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分摊至各项换入资产,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各项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的,可以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分摊。对于同时换出的多项资产,各项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均不确认损益。
(2)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3)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3% - 1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5%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0% - 25% |
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3%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及相关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本集团的增值税应税收入适用税率做出相应调整。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所得税税收优惠
本集团内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子公司信息如下:
子公司名称 | 2019年度所得税税率 | 享受优惠所得税税率原因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根据2019年4月13日出台的《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提交资料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12.5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4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15% | 自2011年至2020年,根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黔国税函[2011]19号) 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15% | 自2011年至2020年,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2010年第3号)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12.5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6年7月1日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5% | 自2013年至202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 收入减按9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根据财税[2008]47号文,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
克拉玛依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7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8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内蒙古巴彦淖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污水业务: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8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再生水业务:收入减按9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根据财税[2008]47号文,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 |
颍上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8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8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0% | 根据财税[2009]166号文,从事符合条件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项目和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的所得,从2019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汉寿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0% | 根据财税[2019]67号文,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所得,从2019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9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2)增值税税收优惠
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以下简称“78号文”),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本集团污水处理业务及再生水业务,适用增值税。其中,污水处理业务缴纳的增值税70%部分和再生水业务缴纳的增值税50%部分即征即退。2019年4月15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67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自来水供水业务中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7 | 61 |
银行存款 | 2,066,264 | 1,808,482 |
其他货币资金 | 13,312 | 17,658 |
合计 | 2,079,613 | 1,826,20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8,420 | 8,499 |
其他说明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包括: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货币资金 | 2,079,613 | 1,826,201 |
减:受限银行存款(注释(i)) | 13,312 | 17,658 |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 | 2,066,301 | 1,808,543 |
(i) 受限的银行存款为向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6,131 | 10,295 |
商业承兑票据 | 0 | 0 |
合计 | 16,131 | 10,295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背书或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于2019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分析如下: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因此未计提任何坏账准备。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854,529 |
1至2年 | 641,788 |
2至3年 | 52,98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5,037 |
4至5年 | 7,947 |
5年以上 | 1,432 |
合计 | 2,573,72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178,735 | 85 | 52,027 | 2.39 | 2,126,708 | 1,848,040 | 87 | 43,104 | 2.33 | 1,804,936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4,985 | 15 | 28,929 | 7.32 | 366,056 | 283,009 | 13 | 6,480 | 2.29 | 276,529 |
其中: | ||||||||||
除省会城市以及直辖市政府客户以外的其他政府客户 | 266,806 | 10 | 15,395 | 5.77 | 251,411 | 171,093 | 8 | 399 | 0.23 | 170,694 |
其他客户 | 128,179 | 5 | 13,534 | 10.56 | 114,645 | 111,916 | 5 | 6,081 | 5.43 | 105,835 |
合计 | 2,573,720 | / | 80,956 | / | 2,492,764 | 2,131,049 | / | 49,584 | / | 2,081,46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应收天津市水务局 | 1,809,061 | 990 | 0.05 | 本公司应收天津市水务局为直辖市政府,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因此本公司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5%。 |
应收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 | 163,735 | 30,120 | 18.40 | 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应收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的款项由常规污水处理费和自来水费以及价格补偿款两部分组成。常规污水处理费和自来水费应收款回款期限超过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险较高,本集团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2%;价格补偿款部分,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本集团推定其已发生违约,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率为100%。综上,本集团预计应收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的款项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8.40%。 | ||||
应收杭州市市政设施发展中心 | 56,757 | 31 | 0.05 | 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应收杭州市市政设施发展中心为省会城市政府,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5%。 |
应收贵阳市水务管理局 | 52,612 | 29 | 0.05 | 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应收贵阳市水务管理局的款项由于客户为省会城市政府,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5%。 |
应收静海开发区管委会 | 21,723 | 5,405 | 24.88 | 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应收静海开发区管委会的款项为常规污水处理费,其回款期限超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本集团推定其已发生违约,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24.88%。 |
应收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8,424 | 10 | 0.05 | 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应收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省会城市政府,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5%。 |
应收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 | 16,797 | 2,682 | 15.97 | 本公司应收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的款项为委托运营费用,应收回款期限超过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本集团推定其已发生违约,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5.97%。 |
应收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4,513 | 2,283 | 15.73 | 本公司应收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款项为技术服务费用,其回款期限超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本集团推定其已发生违约,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5.73%。 |
应收天津市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 14,208 | 5,254 | 36.98 | 本公司应收天津市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为技术服务费用,其回款期限超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本集团推定其已发生违约,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36.98%。 |
应收浙江新三印印染有限公司 | 5,731 | 3,727 | 65.03 | 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浙江新三印印染有限公司的款项为配套工程以及委托运营款项,应收回款期限超过一般客户,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本集团推定其已发生违约,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65.03%。 |
应收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 | 5,174 | 1,496 | 28.91 | 本公司应收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为委托运营费用,应收回款期限超过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本集团推定其已发生违约,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28.91%。 |
合计 | 2,178,735 | 52,027 | 2.39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除省会城市以及直辖市政府客户以外的其他政府客户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除省会城市以及直辖市政府客户以外的其他政府客户 | |||
未逾期 | 102,406 | 5,438 | 5.31 |
逾期1-180天 | 107,386 | 5,702 | 5.31 |
逾期180天以上 | 57,014 | 4,255 | 7.46 |
组合—其他客户 | |||
未逾期 | 41,844 | 2,804 | 6.70 |
逾期1-90天 | 27,352 | 1,833 | 6.70 |
逾期90天以上 | 58,983 | 8,897 | 15.08 |
合计 | 394,985 | 28,929 | 7.3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3,104 | 13,161 | 4,238 | 0 | 0 | 52,02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480 | 27,740 | 5,291 | 0 | 0 | 28,929 |
合计 | 49,584 | 40,901 | 9,529 | 0 | 0 | 80,95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 | 4,238 | 现金收回 |
天津驱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5,291 | 现金收回 |
合计 | 9,529 | / |
其他说明:
本年转回对天津驱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5百万元,相应的账面余额为5百万元。本年转回对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4百万元,相应的账面余额为4百万元。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余额 | 坏账准备 | 占应收账款余额总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2,139,403 | 37,589 | 83%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7,407 | 96.95 | 22,431 | 95.33 |
1至2年 | 428 | 1.11 | 202 | 0.86 |
2至3年 | 7 | 0.02 | 151 | 0.64 |
3年以上 | 741 | 1.92 | 747 | 3.17 |
合计 | 38,583 | 100.00 | 23,53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19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1.2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1.1百万元),主要为预付电费押金。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 15,179 | 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0 | 0 |
应收股利 | 0 | 0 |
其他应收款 | 65,156 | 36,162 |
合计 | 65,156 | 36,1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48,815 |
1至2年 | 4,626 |
2至3年 | 9,046 |
3年以上 | 2,690 |
3至4年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65,177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增值税退税 | 31,670 | 10,379 |
项目保证金 | 26,847 | 18,922 |
其他 | 6,660 | 6,871 |
合计 | 65,177 | 36,172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10 | 10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0 | |||
--转入第二阶段 | 0 | |||
--转入第三阶段 | 0 | |||
--转回第二阶段 | 0 | |||
--转回第一阶段 | 0 | |||
本期计提 | 11 | 11 | ||
本期转回 | 0 | |||
本期转销 | 0 | |||
本期核销 | 0 | |||
其他变动 | 0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21 | 2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变动金额不重大。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项目保证金账龄组合 | 7 | 8 | 0 | 0 | 0 | 15 |
其他账龄组合 | 3 | 3 | 0 | 0 | 0 | 6 |
合计 | 10 | 11 | 0 | 0 | 0 | 2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应收增值税返还 | 24,004 | 一年以内 | 37 | 0 |
石家庄市藁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保证金 | 10,000 | 一年以内 | 15 | 5 |
临夏市供排水公司 | 项目保证金 | 8,000 | 两至三年 | 12 | 4 |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 | 应收增值税返还 | 2,337 | 一年以内 | 4 | 0 |
贵阳市南明区税务局 | 应收增值税返还 | 2,183 | 一年以内 | 3 | 0 |
合计 | / | 46,524 | / | 71 | 9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本公司 | 增值税返还 | 24,004 | 一年以内 | 依据以往年度的收款情况,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预 |
计于2020年全额收款。 | ||||
内蒙古巴彦淖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增值税返还 | 2,337 | 一年以内 | 依据以往年度的收款情况,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预计于2020年全额收款 |
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增值税返还 | 2,183 | 一年以内 | 依据以往年度的收款情况,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预计于2020年全额收款。 |
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增值税返还 | 1,333 | 一年以内 | 依据以往年度的收款情况,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预计于2020年全额收款 |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 增值税返还 | 921 | 一年以内 | 依据以往年度的收款情况,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预计于2020年全额收款。 |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增值税返还 | 311 | 一年以内 | 依据以往年度的收款情况,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预计于2020年全额收款 |
宝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增值税返还 | 229 | 一年以内 | 依据以往年度的收款情况,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预计于2020年全额收款。 |
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增值税返还 | 196 | 一年以内 | 依据以往年度的收款情况,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预计于2020年全额收款 |
安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增值税返还 | 96 | 一年以内 | 依据以往年度的收款情况,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预计于2020年全额收款。 |
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增值税返还 | 60 | 一年以内 | 依据以往年度的收款情况,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预计于2020年全额收款 |
合计 | 增值税返还 | 31,670 |
其他说明
无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均处于第一阶段,分析如下: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损失准备 | 账面余额 | 损失准备 | |||
金额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项目保证金账龄组合: | ||||||
一年以内 | 12,688 | 7 | 0.05% | 5,346 | 2 | 0.05% |
一到二年 | 2,985 | 2 | 0.05% | 10,362 | 4 | 0.05% |
二年到三年 | 8,950 | 5 | 0.05% | 32 | - | 0.05% |
三年以上 | 2,224 | 1 | 0.05% | 3,182 | 1 | 0.05% |
小计 | 26,847 | 15 | 18,922 | 7 | ||
其他账龄组合: | ||||||
一年以内 | 4,457 | 4 | 0.10% | 3,542 | 2 | 0.10% |
一到二年 | 1,641 | 2 | 0.10% | 2,815 | 1 | 0.10% |
二年到三年 | 96 | - | 0.10% | 19 | - | 0.10% |
三年以上 | 466 | - | 0.10% | 495 | - | 0.10% |
小计 | 6,660 | 6 | 6,871 | 3 | ||
合计 | 33,507 | 21 | 25,793 | 10 |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变动金额不重大。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其他应收款(2018年12月31日:无)。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888 | 0 | 10,888 | 9,897 | 0 | 9,897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合同履约成本 | ||||||
产成品 | 3,529 | 0 | 3,529 | 3,746 | 0 | 3,746 |
零部件及低值易耗品 | 388 | 0 | 388 | 348 | 0 | 348 |
合计 | 14,805 | 0 | 14,805 | 13,991 | 0 | 13,99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应收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办公室款项 | 17,224 | 22,789 |
合计 | 17,224 | 22,789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0 | |
应收退货成本 | 0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52,605 | 98,605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13,642 | 10,572 |
安国污水资产(a) | 6,257 | 33,065 |
安国自来水资产(b) | 0 | 3,848 |
预交所得税 | 0 | 10,598 |
合计 | 72,504 | 156,688 |
其他说明
(a)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安国污水处理厂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评估,并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27百万元。(b) 2019年7月,本集团收到安国自来水资产补偿款53百万元,并确认49百万元的资产处置收益。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应收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 办公室款项 | 236,588 | 138 | 236,450 | 253,824 | 138 | 253,686 | |
合计 | 236,588 | 138 | 236,450 | 253,824 | 138 | 253,686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138 | 138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0 | 0 | ||
--转入第二阶段 | 0 | 0 | ||
--转入第三阶段 | 0 | 0 | ||
--转回第二阶段 | 0 | 0 | ||
--转回第一阶段 | 0 | 0 | ||
本期计提 | 0 | 0 |
本期转回 | 0 | 0 | ||
本期转销 | 0 | 0 | ||
本期核销 | 0 | 0 | ||
其他变动 | 0 | 0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138 | 13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该款项是在道路特许经营期内以未来保证最低交通流量为基础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摊余成本。
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办公室为天津市政府下辖事业单位,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公司均能在约定期限内收款。因此本公司预计该应收款项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5%。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 | 22,358 | 22,358 | 22,358 | ||||||||
天津 | 195,0 | 195,0 | 0 |
碧海海绵城市有限公司 | 00 | 00 | |||||||||
小计 | 217,358 | 217,358 | 22,358 | ||||||||
合计 | 217,358 | 217,358 | 22,358 |
其他说明(a)联营企业: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持股/表决权比例 | |
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i) | 有限公司 | 天津 | 120,000 | 27.50% |
天津碧海海绵城市有限公司(ii) | 有限公司 | 天津 | 650,000 | 30.00% |
(i) 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国际机械”)为一家注册于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外合资企业,其业务范围为阀门及驱动装置、换热器及机组、环保设备、通用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等。本集团对国际机械的投资变动如下:
初始投资成本 | 2018年12月31日 | 追加投资 | 按权益法调整的净亏损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2019年12月31日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国际机械 | 33,000 | 0 | 0 | 0 | 0 | 0 | 0 | 22,358 |
本集团2016年度对国际机械的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人民币22百万元。(ii)天津碧海海绵城市有限公司(“碧海海绵城市”)为一家注册于天津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业务范围为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营;水处理设备的采购、维护;生态修护;旅游开发;生态治理;海绵城市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市政工程的建设、运营。碧海海绵城市于2018年7月30日注册成立,尚处于初始建设期。
本集团对碧海海绵城市的投资变动如下:
初始投资成本 | 2018年12月31日 | 追加投资 | 按权益法调整的净亏损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2019年12月31日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碧海海绵城市 | 195,000 | 195,000 | 0 | 0 | 0 | 0 | 195,000 | 0 |
(b) 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年初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本年度未确认的损失 | 年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
国际机械 | 480 | -480 | 0 |
(c)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18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19年12月31日 | |
国际机械 | 22,358 | 0 | 0 | 22,358 |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天津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2,000 |
合计 | 2,000 | 2,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天津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 | 0 | 2,200 | 0 | 0 | 无 | 无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本集团持有的天津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的非上市股权投资,持股比例为
6.10%。本集团没有以任何方式参与或影响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因此本集团对上述被投资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将其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8,408 | 118,40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8,408 | 118,408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转入固定资产 | 118,408 | 118,408 | ||
4.期末余额 | 0 | 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4,356 | 34,35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8 | 378 | ||
(1)计提或摊销 | 378 | 37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734 | 34,734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转入固定资产 | 34,734 | 34,734 | ||
4.期末余额 | 0 | 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0 | 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0 | 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0 | 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4,052 | 84,052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原用于对外出租部分的天津宁发大厦及食堂于2019年1月1日改为自用,原用于对外出租的天津中水公司位于天津的房屋于2019年9月改为自用,已全额转入固定资产。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41,793 | 346,641 |
固定资产清理 | 0 | 0 |
合计 | 641,793 | 346,6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运输车辆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12,739 | 299,585 | 69,933 | 682,25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0,007 | 144,675 | 10,947 | 375,629 | |
(1)购置 | |||||
(2)在建工程转入 | 97,363 | 136,751 | 530 | 234,64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18,408 | 118,408 | |||
(5)本年其他增加 | 4,236 | 7,924 | 10,417 | 22,57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85 | 1,080 | 3,273 | 5,638 | |
(1)处置或报废 | |||||
(2)本年其他减少 | 1,285 | 1,080 | 3,273 | 5,638 | |
4.期末余额 | 531,461 | 443,180 | 77,607 | 1,052,248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1,369 | 183,760 | 50,487 | 335,61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170 | 26,426 | 4,000 | 78,596 | |
(1)计提 | 13,436 | 26,426 | 4,000 | 43,862 |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34,734 | 34,73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 | 606 | 3,151 | 3,757 | |
(1)处置或报废 | |||||
(2)本年减少 | 606 | 3,151 | 3,757 | ||
4.期末余额 | 149,539 | 209,580 | 51,336 | 410,45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81,922 | 233,600 | 26,271 | 641,79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1,370 | 115,825 | 19,446 | 346,641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创业环保大厦 | 112,329 | 详见其他说明(iii) |
咸阳路再生水厂建筑物 | 8,058 | 详见其他说明(iii)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i)根据天津市政府的有关政策,本集团需要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标准,因此,本集团的咸阳路污水厂和东郊污水厂及与之配套的中水厂需要进行搬迁,并且在天津市政府建设的新咸阳路水厂和新东郊水厂运营。新水厂的建设成本,与之相关的土地成本及搬迁成本由天津市政府承担。
2019年8月1日,咸阳路新水厂通过试运行,咸阳路水厂的所有业务已转移至咸阳路新水厂。咸阳路污水厂运营遵循的特许经营权协议中的关键条款保持不变且在特许经营期内适用于新咸阳路污水厂。天津市政府还批准了本集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污水处理服务费以弥补新咸阳路污水厂出水水质提高而增加的运营成本。
截至资产转让日,本集团确认的与咸阳路水厂运营相关的资产和特许经营权已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其中,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9百万元(原价为人民币96百万元,累计折旧人民币77百万元),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百万元(原价为人民币5百万元,累计摊销人民币1百万元),无形资产中特许经营权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85百万元(原价为人民币1,094百万元,累计摊销人民币409百万元)。
搬迁及非货币资产交换安排均根据天津市政府的指示进行,而本集团承担的风险和获取的报酬未发生重大改变,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因此,本集团认为,搬迁及非货币
资产交换安排将不会对以前确认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产生任何影响。相关资产将在其各自的可使用年限或特许经营权期限内以直线法进行折旧或摊销。
与之相同的东郊污水处理厂的搬迁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安排预计于2020年完成。
(ii)于2019年度计入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分别为人民币35百万元及人民币9百万元(2018年度:人民币37百万元及人民币5百万元)。
(iii)于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中包括原价为人民币184百万元、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120百万元的外购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资产(2018年12月31日:原价为人民币173百万元、账面价值人民币117百万元),其产权转让手续尚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中。鉴于上述外购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资产均依照相关合法协议进行,本公司管理层确信其产权转移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也不会产生重大的追加成本。
(iv) 于2019年12月31日,原值为人民币206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无)、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204百万元的固定资产,作为人民币194百万元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59,214 | 150,939 |
工程物资 | 0 | 0 |
合计 | 159,214 | 150,9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山东沂水、郯城固废处理项目 | 157,558 | 0 | 157,558 | 148,954 | 0 | 148,954 |
其他 | 1,656 | 0 | 1,656 | 1,985 | 0 | 1,985 |
合计 | 159,214 | 0 | 159,214 | 150,939 | 0 | 150,93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咸阳路15万吨应急项目 | 93,930 | 0 | 94,120 | 0 | 94,120 | 0 | 100 | 100% | 47 | 47 | 4.41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阜阳-颍东污水处理厂项目 | 175,421 | 0 | 59,075 | 0 | 59,075 | 0 | 34 | 34% | 479 | 479 | 4.90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阜阳-界首市污水运营PPP项目第二批 | 487,249 | 0 | 151,347 | 0 | 151,347 | 0 | 31 | 31% | 5,190 | 5,190 | 5.15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天津-中水纪庄子迁建管网七标维修工程 | 28,101 | 0 | 26,029 | 26,029 | 0 | 0 | 93 | 100% | 0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
合肥-合肥陶冲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 585,895 | 0 | 202,014 | 0 | 202,014 | 0 | 33 | 33% | 8,166 | 8,166 | 4.41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洪湖-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 437,770 | 0 | 201,414 | 0 | 201,414 | 0 | 92 | 92% | 5,368 | 3,508 | 4.41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宝应-仙荷污水处理项目 | 99,806 | 0 | 41,373 | 0 | 41,373 | 0 | 41 | 41% | 1,140 | 1,027 | 5.10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新疆-克拉玛依污水处理PPP项目 | 269,980 | 0 | 10,247 | 0 | 10,247 | 0 | 84 | 100% | 3,970 | 0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
山东-沂水、郯城固废处理项目 | 640,000 | 148,954 | 214,493 | 205,889 | 0 | 157,558 | 57 | 57% | 8,957 | 8,328 | 5.15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安徽-合肥于湾污水项目 | 175,100 | 0 | 14,060 | 0 | 14,060 | 0 | 81 | 100% | 4,003 | 0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
大连-大连春柳河污水处理项目 | 220,730 | 0 | 33,012 | 0 | 33,012 | 0 | 88 | 88% | 5,355 | 3,563 | 4.81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长沙水务-宁乡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 | 95,730 | 0 | 9,794 | 0 | 9,794 | 0 | 91 | 100% | 1,050 | 0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
天津-佳源天创黑牛城道能源站 | 209,975 | 0 | 32,167 | 0 | 32,167 | 0 | 77 | 77% | 167 | 0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
酒泉肃州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 594,120 | 0 | 33,168 | 0 | 33,168 | 0 | 5 | 5% | 781 | 781 | 4.44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赤壁提标扩建项目 | 214,680 | 0 | 122,568 | 0 | 122,568 | 0 | 56 | 56% | 2,240 | 2,239 | 4.44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贵州施秉PPP建设项目 | 99,500 | 0 | 42,876 | 0 | 42,876 | 0 | 51 | 51% | 731 | 607 | 4.44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佳源盛创-侯台风景区能源站项目 | 117,380 | 0 | 11,015 | 0 | 11,015 | 0 | 15 | 15% | 272 | 235 | 4.44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静海-天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85,583 | 0 | 15,636 | 0 | 15,636 | 0 | 35 | 35% | 354 | 0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
津宁-宁河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 | 25,649 | 0 | 8,557 | 0 | 8,557 | 0 | 86 | 86% | 354 | 80 | 4.90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其他项目 | 1,985 | 12,255 | 2,726 | 9,858 | 1,656 | 14,866 | 2,109 | 4.44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
合计 | 4,656,599 | 150,939 | 1,335,220 | 234,644 | 1,092,301 | 159,214 | / | / | 63,490 | 36,359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12月31日,原值为人民币13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149百万元)的在建厂房及设备,作为人民币194百万元长期借款(2018年12月31日:80百万元)的抵押物。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018年12月31日:无)。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特许经营权 | 专有技术及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5,445 | 12,439,141 | 11,946 | 12,516,53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0 | 1,849,621 | 237 | 1,849,858 | ||
(1)购置 | 237 | 23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在建工程转入 | 1,092,301 | 1,092,301 | ||||
(5)其他增加 | 757,320 | 757,32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 | 0 | 0 | 0 | ||
(1)处置 | 0 | |||||
0 | ||||||
4.期末余额 | 65,445 | 14,288,762 | 12,183 | 14,366,39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087 | 2,077,283 | 7,252 | 2,089,62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78 | 462,152 | 813 | 465,243 | ||
(1)计提 | 2,278 | 462,152 | 813 | 465,24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 | 0 | 0 | |||
(1)处置 | 0 | |||||
0 | ||||||
4.期末余额 | 7,365 | 2,539,435 | 8,065 | 2,554,86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2,083 | 52,08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2,083 | 52,08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8,080 | 11,697,244 | 4,118 | 11,759,44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0,358 | 10,309,775 | 4,694 | 10,374,82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12月31日,原价为人民币3,323百万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646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原价为人民币3,323百万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758百万元)的特许经营权,作为人民币527百万元长期借款(2018年12月31日:321百万元)的质押物。
特许经营权的剩余经营年限为10至30年。
于2019年12月31日,原价为人民币28百万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6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原价为人民币28百万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7百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人民币194百万元长期借款(2018年12月31日:80百万元)的抵押物。
于2019年12月31日,土地使用权中包括原价为人民币5百万元、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4百万元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资产(2018年12月31日:无),其产权转让手续尚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中。鉴于上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资产均依照相关合法协议进行,本公司管理层确信其产权转移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也不会产生重大的追加成本。
本集团2019年度计入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的无形资产摊销分别为人民币462百万元及人民币3百万元(2018年度:人民币345百万元及人民币1百万元)。
本集团2019年度发生的研发支出均与环保设备生产工艺的研发相关,于发生时全部计入损益。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9,322 | 17,330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预计负债 | 16,010 | 2,402 | ||
预提费用 | 10,000 | 2,500 | ||
合计 | 95,332 | 22,232 | 0 | 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53,028 | 13,257 | 54,920 | 13,730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无形资产摊销 | 521,412 | 130,353 | 500,328 | 125,082 |
合计 | 574,440 | 143,610 | 555,248 | 138,81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023 | 4,209 | 0 | 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023 | 125,587 | 0 | 138,812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21,205 | 163,608 |
可抵扣亏损 | 58,667 | 43,950 |
预计负债 | 8,588 | 10,069 |
合计 | 188,460 | 217,62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9 | 0 | 18,056 | |
2020 | 6,243 | 6,243 | |
2021 | 5,124 | 5,124 | |
2022 | 3,466 | 3,466 | |
2023 | 11,061 | 11,061 | |
2024 | 32,773 | 0 | |
合计 | 58,667 | 43,95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169,965 | 0 | 169,965 | 49,122 | 0 | 49,122 |
预付工程款 | 18,221 | 0 | 18,221 | 50,927 | 0 | 50,927 |
其他 | 7,733 | 0 | 7,733 | 9,132 | 0 | 9,132 |
合计 | 195,919 | 0 | 195,919 | 109,181 | 0 | 109,181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200,000 | 200,000 |
合计 | 200,000 | 2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借款来自: | ||
招商银行天津自贸试验区分行 | 200,000 | 200,000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存货采购款等 | 231,293 | 176,398 |
合计 | 231,293 | 176,39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的应付源水费 | 33,801 | 由于本集团尚未收回相关污水处理费,因此该款项未进行最后结算。 |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的应付工程款 | 21,394 |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管道接驳工程尚未完工,因此该款项未进行最后结算。 |
合计 | 55,19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账款 | 2019.12.31 | 2018.12.31 |
一年以内 | 164,526 | 143,620 |
一年以上 | 66,767 | 32,778 |
合计 | 231,293 | 176,398 |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中水管道接驳费 | 508,138 | 453,602 |
预收污水处理服务费 | 12,071 | 0 |
预收销售设备款 | 11,263 | 0 |
预收供冷供热服务费 | 8,014 | 4,074 |
预收危险废物处理款 | 6,197 | 0 |
预收汉沽项目款 | 4,876 | 4,467 |
其他 | 7,913 | 7,042 |
合计 | 558,472 | 469,18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度,包括在年初账面价值中的173百万元合同负债(2018年度:257百万元)已于2019年度转入营业收入。本集团预计合同负债将通过正常的经营过程结转确认收入,因此将其确认为流动负债。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3,724 | 320,750 | 308,583 | 65,89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18 | 39,902 | 39,911 | 209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3,942 | 360,652 | 348,494 | 66,10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6,947 | 243,423 | 232,158 | 58,212 |
二、职工福利费 | 0 | 13,052 | 12,951 | 101 |
三、社会保险费 | 91 | 17,991 | 17,961 | 12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2 | 16,337 | 16,311 | 108 |
工伤保险费 | 1 | 548 | 547 | 2 |
生育保险费 | 8 | 1,106 | 1,103 | 11 |
四、住房公积金 | 19 | 39,582 | 39,537 | 64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667 | 6,502 | 5,776 | 7,39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 | 0 | 200 | 200 | 0 |
合计 | 53,724 | 320,750 | 308,583 | 65,89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11 | 29,325 | 29,344 | 192 |
2、失业保险费 | 7 | 860 | 859 | 8 |
3、企业年金缴费 | 0 | 9,717 | 9,708 | 9 |
合计 | 218 | 39,902 | 39,911 | 2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7,256 | 26,213 |
消费税 | 0 | 0 |
营业税 | 0 | 0 |
企业所得税 | 32,083 | 34,658 |
个人所得税 | 1,265 | 39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35 | 630 |
其他 | 13,049 | 7,002 |
合计 | 86,188 | 68,893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42,974 | 43,768 |
应付股利 | 1,172 | 1,912 |
其他应付款 | 1,489,868 | 1,412,365 |
合计 | 1,534,014 | 1,458,0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0 | 794 |
企业债券利息 | 42,974 | 42,974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42,974 | 43,768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172 | 1,912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1,172 | 1,912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及质保金 | 1,224,453 | 1,328,505 |
应付购买固定资产和特许经营权款项 | 171,392 | 13,892 |
其他 | 94,023 | 69,968 |
合计 | 1,489,868 | 1,412,36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应付界首污水运营PPP项目、克拉玛依污水处理PPP项目、临夏市污水厂提标改造等建设项目工程款和质保金 | 655,480 | 因为工程尚未完成竣工结算,所以该款项尚未结清。 |
合计 | 655,48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11,380 | 213,952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0 | 0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8,239 | 29,417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0 | 0 |
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 12,933 | 0 |
合计 | 852,552 | 243,369 |
其他说明:
按照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条件汇总如下:
注释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抵押借款 | (i) | 22,221 | 2,220 |
保证借款 | (ii) | 247,459 | 37,000 |
信用借款 | 504,000 | 174,732 | |
质押借款 | (iii) | 37,700 | 0 |
合计 | 811,380 | 213,952 |
(i)于2019年12月31日,一年以内到期银行抵押借款人民币22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2百万元)系由子公司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厂房及设备以及固定资产做抵押。
(ii)于2019年12月31日,一年以内到期银行保证借款人民币39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37百万元)由天津城投为本公司的子公司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一年以内到期银行保证借款人民币208百万元(2018年:无)由本公司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iii)于2019年12月31日,一年以内到期银行质押借款人民币38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无)系由本集团用特许经营协议项下津沽污水处理厂及北仓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工程项目享有的全部收益和权益作质押。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0 | 0 |
应付退货款 | 0 | 0 |
将于一年内支付的委托贷款 | 20,250 | 0 |
合计 | 20,250 | 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31,631 | 320,713 |
抵押借款 | 172,210 | 77,700 |
保证借款 | 1,656,915 | 110,000 |
信用借款 | 646,000 | 1,543,540 |
合计 | 3,006,756 | 2,051,953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19年12月31日,一年以上到期银行质押借款人民币489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
321百万元)系由本集团用特许经营协议项下津沽污水处理厂及北仓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工程项目享有的全部收益和权益作质押,一年以上到期银行质押借款人民币43百万元(2018年:
无)由河北国津特许经营协议项下应收河北藁城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的应收账款作质押。
于2019年12月31日,一年以上到期银行抵押借款人民币172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
78百万元)系由子公司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厂房及设备以及固定资产做抵押。
于2019年12月31日,一年以上到期银行保证借款人民币71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
人民币110百万元)由天津城投为本公司的子公司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一年以上到期银行保证借款人民币1,586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无)由本公司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的年利率区间为4.275%至5.463%(2018年12月31日:4.275%至5.463%)。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金 | 1,800,000 | 1,800,000 |
发行费用 | -2,611 | -3,637 |
合计 | 1,797,389 | 1,796,363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公司债券 | 0.100 | 2016-10-25 | 5年 | 700,000 | 698,513 | 0 | 0 | -528 | 0 | 699,041 |
公司债券 | 0.100 | 2018-4-26 | 5年 | 1,100,000 | 1,097,850 | 0 | 0 | -498 | 0 | 1,098,348 |
合计 | / | / | / | 1,800,000 | 1,796,363 | 0 | 0 | -1,026 | 0 | 1,797,389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2月31日 | 本年发行 | 本年偿还 | 本年摊销 | 2019年12月31日 | |
应付债券 | |||||
—本金 | 1,800,000 | 0 | 0 | 0 | 1,800,000 |
—发行费用 | -3,637 | 0 | 0 | 1,026 | -2,611 |
1,796,363 | 0 | 0 | 1,026 | 1,797,389 |
债券之应计利息分析如下:
应计利息 | ||||
2018年 | 本年 | 本年 | 2019年 | |
12月31日 | 应计利息 | 已付利息 | 12月31日 | |
公司债券(注释(i)) | 4,021 | 21,911 | 21,910 | 4,022 |
公司债券(注释(ii)) | 38,952 | 56,870 | 56,870 | 38,952 |
合计 | 42,973 | 78,781 | 78,780 | 42,974 |
(i)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9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面值为人民币7亿元的公司债券。此债券期限5年,按3.13%的固定利率计息并于每年付息一次。债券本金将于到期日一次偿还。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于一年内支付的应付债券利息为4百万元,列示于其他应付款。
(ii)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9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1亿元的公司债券。此债券期限5年,按5.17%的固定利率计息并于每年付息一次。债券本金将于到期日一次偿还。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于一年内支付的应付债券利息为39百万元,列示于其他应付款。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62,652 | 266,367 |
专项应付款 | 0 | 0 |
合计 | 262,652 | 266,36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应付资产收购款 | 266,367 | 262,652 |
其他说明: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应付金额 | 未确认 | 合计 | 应付金额 | 未确认 | 合计 | |
融资费用 | 融资费用 | |||||
应付资产收购款 | 445,444 | -154,553 | 290,891 | 462,321 | -166,537 | 295,784 |
(i) 长期应付款有关信息如下:
到期日 | 初始金额 | 实际利率 | 期末余额 | 其中一年内 | 长期应付款 | |
到期 | 余额 | |||||
天津市排水公司 | 2041年 3月20日 | 430,314 | 5.94% | 290,891 | 28,239 | 262,652 |
应付天津市排水公司(“排水公司”)款项为本集团收购其污水处理资产。于2019年12月31日,未支付的金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计入长期应付款。
根据本集团与排水公司签订的《关于海河流域天津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北仓污水处理项目外资银行贷款形成的资产转让协议》(“转让协议”),排水公司已将其利用外资贷款形成的资产转让予本公司。转让对价首付款为人民币261百万元,余额将在未来年限内按照外资贷款约定的还款计划以实际还款时汇率折算的等值人民币向排水公司支付相应款项。长期应付款初始确认的公允价值为430百万元,根据现金流量以实际利率5.94%折现计算。
(ii)长期应付款余额由下列币种组成: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日元 | 205,685 | 205,116 |
美元 | 85,206 | 90,668 |
合计 | 290,891 | 295,784 |
(iii)长期应付款的应付金额(包含利息)由下列币种组成: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日元 | 344,880 | 351,147 |
美元 | 100,564 | 111,174 |
合计 | 445,444 | 462,321 |
以美元计价的长期应付款的利率为6月期伦敦同业拆借利率上浮0.6%;以日元计价的应付款的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分别为1%和1.55%。(iv) 长期应付款到期日分析如下表所示。于2019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中于1年内到期部分人民币28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29百万元),已作为流动负债列示。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28,239 | 29,417 |
一到二年 | 27,465 | 28,551 |
二到五年 | 78,625 | 81,380 |
五年以上 | 156,562 | 156,436 |
合计 | 290,891 | 295,784 |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特许经营权更新重置费 | 10,069 | 24,598 | |
减: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预计负债 | -12,933 | ||
合计 | 10,069 | 11,665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101,085 | 49,734 | 91,117 | 2,059,702 | |
合计 | 2,101,085 | 49,734 | 91,117 | 2,059,702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津沽污水处 | 1,258,545 | 0 | 51,285 | 1,207,260 | 与资产相 |
理厂 | 关 | ||||||
—津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163,000 | 0 | 6,520 | 156,480 | 与资产相关 | ||
—北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90,000 | 0 | 3,600 | 86,400 | 与资产相关 | ||
—咸阳路升级改造目 | 59,079 | 0 | 2,363 | 56,716 | 与资产相关 | ||
—东郊升级改造项目 | 41,456 | 0 | 1,658 | 39,798 | 与资产相关 | ||
—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18,279 | 0 | 931 | 17,348 | 与资产相关 | ||
—北石桥厂升级改造项目 | 10,354 | 0 | 719 | 9,635 | 与资产相关 | ||
—临夏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 7,600 | 2,000 | 208 | 9,392 | 与资产相关 | ||
—赤壁提标扩建项目 | 0 | 5,500 | 0 | 5,500 | 与资产相关 | ||
—津沽再生水厂 | 206,393 | 0 | 6,895 | 199,498 | 与资产相关 | ||
—东郊再生水项目 | 21,081 | 0 | 675 | 20,406 | 与资产相关 | ||
—北辰再生水项目 | 18,112 | 0 | 525 | 17,587 | 与资产相关 | ||
—咸阳路再生水项目 | 13,200 | 0 | 856 | 12,344 | 与资产相关 | ||
供热供冷项目 | 180,357 | 38,147 | 8,235 | 210,269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 | 13,629 | 4,087 | 6,647 | 11,069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101,085 | 49,734 | 91,117 | 2,059,7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供热补偿款 | 36,000 | 38,000 |
合计 | 36,000 | 38,000 |
其他说明:
无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27,228 | 1,427,228 |
其他说明:
本公司的法定、已发行及缴足股本的变动表如下。所有本公司的股份均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
A股流通股份 | H股流通股份 | 合计 | |
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 | 1,087,228 | 340,000 | 1,427,228 |
所有A股和H股在各方面均享有同等权益。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82,311 | 0 | 0 | 382,311 |
其他资本公积 | ||||
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 16,804 | 0 | 0 | 16,804 |
少数股东增资 | 31,909 | 0 | 0 | 31,909 |
合计 | 431,024 | 0 | 0 | 431,02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17,107 | 41,143 | 0 | 558,250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517,107 | 41,143 | 0 | 558,25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442,844 | 2,810,79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0 | 168,086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442,844 | 2,978,87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07,107 | 501,16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1,143 | 37,200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151,285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57,523 | 3,442,84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根据2019年5月14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人民币1.06元(含税),按照已发行股份14.27亿股计算,共计1.51亿元。
根据2020年3月26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人民币
1.07元(含税),按已发行股份14.27亿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1.53亿元,上述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62,361 | 1,799,789 | 2,260,132 | 1,413,986 |
其他业务 | 189,092 | 140,015 | 187,383 | 144,570 |
合计 | 2,851,453 | 1,939,804 | 2,447,515 | 1,558,556 |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按提供劳务类型分析如下: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污水处理 | 2,025,026 | 1,387,280 | 1,626,375 | 1,046,667 |
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 | 283,813 | 211,365 | 349,860 | 219,724 |
自来水供水 | 105,374 | 76,523 | 93,261 | 62,377 |
供热及供冷服务 | 101,377 | 70,126 | 91,015 | 58,790 |
环保设备销售 | 44,386 | 19,374 | 35,282 | 18,418 |
危废处置 | 14,100 | 4,939 | 0 | 0 |
其他 | 88,285 | 30,182 | 64,339 | 8,010 |
合计 | 2,662,361 | 1,799,789 | 2,260,132 | 1,413,986 |
按地区分析如下: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天津 | 1,599,439 | 1,026,646 | 1,397,530 | 810,188 |
杭州 | 254,208 | 181,455 | 284,062 | 197,866 |
西安 | 146,976 | 110,642 | 120,122 | 89,835 |
曲靖 | 112,855 | 79,868 | 106,997 | 74,814 |
其他 | 548,883 | 401,178 | 351,421 | 241,283 |
合计 | 2,662,361 | 1,799,789 | 2,260,132 | 1,413,986 |
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合并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成本 | |
委托运营 | 168,871 | 125,866 | 139,110 | 127,813 |
技术服务 | 10,727 | 7,837 | 23,258 | 7,472 |
代建服务 | 1,936 | 917 | 10,024 | 3,517 |
租金收入(i) | 1,013 | 2,260 | 7,071 | 3,716 |
其他 | 6,545 | 3,135 | 7,920 | 2,052 |
合并 | 189,092 | 140,015 | 187,383 | 144,570 |
(i)本集团的租金收入来自于出租自有房屋及建筑物。2019年度,租金收入中无基于承租人的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认的可变租金。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污水处理 | 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 | 供热及供冷服务 | 自来水供水 | 环保设备 销售 | 其他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其中: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2,025,026 | 283,813 | 101,377 | 105,374 | 44,386 | 291,477 | 2,851,453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2019年度 | |||||||||
污水处理 | 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 | 供冷及供热服务 | 自来水供水 | 环保设备销售 | 其他分部 | 合计 | |||
天津 | 杭州 | 其他 | |||||||
主营业务收入 | 1,122,467 | 254,208 | 648,351 | 283,813 | 101,377 | 105,374 | 44,386 | 102,385 | 2,662,361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0 | 0 | 0 | 0 | 0 | 0 | 0 | 18,875 | 18,875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1,122,467 | 254,208 | 648,351 | 283,813 | 101,377 | 105,374 | 44,386 | 83,510 | 2,643,486 |
其他业务收入 | 0 | 0 | 0 | 0 | 0 | 0 | 0 | 189,092 | 189,092 |
合计 | 1,122,467 | 254,208 | 648,351 | 283,813 | 101,377 | 105,374 | 44,386 | 291,477 | 2,851,453 |
2018年度
污水处理 | 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 | 供冷及供热服务 | 自来水供水 | 环保设备销售 | 其他分部 | 合计 | |||
天津 | 杭州 | 其他 | |||||||
主营业务收入 | 858,211 | 284,062 | 484,102 | 349,860 | 91,015 | 93,261 | 35,282 | 64,339 | 2,260,132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858,211 | 284,062 | 484,102 | 349,860 | 91,015 | 93,261 | 35,282 | 64,339 | 2,260,132 |
其他业务收入 | 0 | 0 | 0 | 0 | 0 | 0 | 0 | 187,383 | 187,383 |
合计 | 858,211 | 284,062 | 484,102 | 349,860 | 91,015 | 93,261 | 35,282 | 251,722 | 2,447,515 |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污水处理业务、再生水供水业务以及自来水供水业务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以及实际污水处理量,自来水、再生水的供水量定期向客户发出账单,且账单金额能够代表本集团累计至今已履约部分转移给客户的价值。且不存在任何对价金额未纳入交易价格,从而未纳入对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所需披露的信息之中。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208,109,461.05元,其中:
135,415,808.91元预计将于2,020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再生水配套工程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56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454百万元),将在以后年度根据工程的实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供热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8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8百万元),其中,本集团预计8百万元将于2020年度确认收入。本集团委托运营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61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61百万元),其中,本集团预计52百万元、8百万元以及1百万元将分别于2020年度、2021年度以及2022年度确认收入。本集团代建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3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14百万元),其中,本集团预计13百万元将于2020年度确认收入。本集团道路收费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71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633百万元),其中,本集团预计2020年至2028年每年确认收入金额为62百万元,2029年将确认收入13百万元。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740 | 12,828 |
教育费附加 | 4,956 | 7,087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7,591 | 7,365 |
土地使用税 | 16,820 | 15,705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958 | 3,126 |
其他 | 2,651 | 3,577 |
合计 | 45,716 | 49,688 |
其他说明:
计缴标准 | |
土地使用税 | 每平米1.5至30元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已缴增值税额的7%或5% |
房产税 | 自用部分,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的余值计征,税率为1.2%; |
出租部分,按照租金收入12%计征 | |
教育费附加 | 已缴增值税额的3%或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已缴增值税额的2%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薪酬 | 3,660 | 4,864 |
咨询服务费 | 2,054 | 0 |
固定资产折旧 | 17 | 15 |
办公费 | 23 | 12 |
差旅会务、交通及业务招待费 | 611 | 503 |
其他 | 710 | 23 |
合计 | 7,075 | 5,417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薪酬 | 114,069 | 85,244 |
咨询服务费 | 10,786 | 9,931 |
固定资产折旧 | 8,564 | 4,506 |
办公费 | 6,114 | 3,794 |
差旅会务、交通及业务招待费 | 5,874 | 5,709 |
董事会费用 | 4,789 | 4,475 |
审计费 | 3,300 | 3,300 |
维修及保养费用 | 3,358 | 3,107 |
无形资产摊销 | 2,884 | 1,492 |
动力燃气费 | 2,506 | 2,700 |
其他税费 | 1,638 | 2,088 |
其他 | 4,779 | 2,750 |
合计 | 168,661 | 129,096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原材料消耗 | 7,680 | 350 |
员工薪酬 | 6,775 | 8,652 |
维修及保养费用 | 1,801 | 166 |
差旅会务、交通及业务招待费 | 192 | 9 |
动力燃气费 | 136 | 0 |
咨询服务费 | 70 | 321 |
固定资产折旧 | 8 | 359 |
办公费 | 7 | 7 |
其他 | 1,256 | 575 |
合计 | 17,925 | 10,439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利息支出 | 250,341 | 233,574 |
减:资本化利息 | -36,359 | -34,800 |
减:利息收入 | -23,951 | -53,779 |
汇兑损失 | 8,813 | 16,543 |
其他 | 552 | 448 |
合计 | 199,396 | 161,986 |
其他说明:
于2019年度,本公司以日元及美元计价的长期应付款发生汇兑损失约人民币9百万元(2018年度:
汇兑损失约人民币17百万元)。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08,103 | 73,140 |
增值税退税 | 58,874 | 99,512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 | 12 | 171 |
合计 | 166,989 | 172,823 |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明细:
项目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津沽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 | 51,285 | 51,285 | 与资产相关 |
佳源兴创供热补助款 | 8,385 | 5,947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津沽再生水厂建设资金 | 6,895 | 4,285 | 与资产相关 |
津沽提标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项目补助资金 | 6,520 | 0 | 与收益相关 |
咸宁绿色产业支持基金 | 5,989 | 0 | 与收益相关 |
研发中心课题专项资金 | 5,939 | 0 | 与收益相关 |
北辰提标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项目补助资金 | 3,600 | 0 | 与收益相关 |
杭州污水处理厂电费补贴 | 3,392 | 0 | 与收益相关 |
咸阳路升级专项建设资金 | 2,363 | 2,363 | 与资产相关 |
东郊污水厂改造项目专项建设资金 | 1,658 | 1,658 | 与资产相关 |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奖励资金运营补贴 | 1,547 | 0 | 与收益相关 |
西安公司市政污泥补贴 | 1,457 | 1,200 | 与收益相关 |
曲靖污水处理厂专项补助 | 752 | 1,045 | 与收益相关 |
凯英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0 | 1,5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8,321 | 3,857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08,103 | 73,140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00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0 | 200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 | 1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0 | 138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1,372 | 12,825 |
合计 | 31,383 | 12,973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26,808 | 0 |
合计 | 26,808 | 0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48,703 | 0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 | 1,294 | -373 |
合计 | 49,997 | -373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5,341 | ||
其他 | 2,469 | 1,543 | 2,469 |
合计 | 2,469 | 6,884 | 2,46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90 | 527 | 59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590 | 527 | 590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379 | 2,379 | |
其他 | 1,622 | 1,820 | 1,622 |
纪庄子污水处理厂迁建支出 | 1,703 | ||
合计 | 4,591 | 4,050 | 4,591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8,021 | 163,63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7,434 | 4,433 |
合计 | 100,587 | 168,06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29,54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57,38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7,07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1,66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81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193 |
优惠税率的影响 | -33,195 |
确认以前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11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 -2,456 |
所得税费用 | 100,5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66,720 | 50,502 |
银行存款利息 | 14,546 | 43,750 |
收回的项目投标保证金 | 9,865 | 84,495 |
其他 | 2,467 | 1,534 |
合计 | 93,598 | 180,28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投标保证金 | 17,790 | 29,133 |
咨询服务费 | 16,210 | 13,231 |
差旅、会务及业务招待费 | 6,677 | 6,213 |
维修及保养费用 | 5,159 | 3,107 |
董事会费用 | 4,789 | 4,475 |
财务费用 | 552 | - |
其他 | 15,078 | 12,775 |
合计 | 66,255 | 68,93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受限保证金存款 | 19,791 | 5,901 |
合计 | 19,791 | 5,901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受限保证金存款 | 15,445 | 11,570 |
合计 | 15,445 | 11,57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净利润 | 528,962 | 526,78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6,808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4,240 | 44,83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465,243 | 346,42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407 | 90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22,795 | 215,31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0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225 | 4,43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14 | 4,12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35,682 | -210,18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8,839 | -211,143 |
其他 | 31,383 | 12,9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4,933 | 734,25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066,301 | 1,808,54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808,543 | 1,893,68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7,758 | -85,14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066,301 | 1,808,543 |
其中:库存现金 | 37 | 6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066,264 | 1,808,48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66,301 | 1,808,54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3,312 | 受限的银行存款为向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204,186 | 厂房及设备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 |
无形资产 | 26,066 | 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 |
在建工程 | 12,556 | 在建厂房及设备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 |
无形资产 | 2,645,548 | 特许经营权为质押物向银行贷款 |
合计 | 2,901,668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津沽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 | 51,285 | 其他收益 | 51,285 |
佳源兴创供热补助款 | 8,385 | 其他收益 | 8,385 |
津沽再生水厂建设资金 | 6,895 | 其他收益 | 6,895 |
津沽提标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项目补助资金 | 6,520 | 其他收益 | 6,520 |
咸宁绿色产业支持基金 | 5,989 | 其他收益 | 5,989 |
研发中心课题专项资金 | 5,939 | 其他收益 | 5,939 |
北辰提标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项目补助资金 | 3,600 | 其他收益 | 3,600 |
杭州污水处理厂电费补贴 | 3,392 | 其他收益 | 3,392 |
咸阳路升级专项建设资金 | 2,363 | 其他收益 | 2,363 |
东郊污水厂改造项目 专项建设资金 | 1,658 | 其他收益 | 1,658 |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奖 | 1,547 | 其他收益 | 1,547 |
励资金运营补贴 | |||
西安公司市政污泥补贴 | 1,457 | 其他收益 | 1,457 |
曲靖污水处理厂专项补助 | 752 | 其他收益 | 752 |
其他 | 8,321 | 其他收益 | 8,321 |
合计 | 108,103 | 108,10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度,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28百万元成立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34百万元成立汉寿天创水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8百万元成立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9%、75%和89%。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曲靖 | 曲靖 | 污水处理、自来水供水 | 87 | 0 | 出资设立 |
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贵州 | 贵州 | 污水处理 | 95 | 0 | 出资设立 |
宝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宝应 | 宝应 | 污水处理 | 70 | 0 | 出资设立 |
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污水处理 | 70 | 0 | 出资设立 |
天津创业建材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新型建筑材料的制造及销售 | 71 | 0 | 出资设立 |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阜阳 | 阜阳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文登 | 文登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天津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再生水生产销售、再生水设施开发建设、再生水技术咨询 | 100 | 0 | 出资设立 |
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西安 | 西安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环境工程治理、技术咨询等 | 48 | 12 | 出资设立 |
安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安国 | 安国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武汉 | 武汉 | 污水处理和自来水供水 | 100 | 0 | 出资设立 |
天津津宁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节能环保、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物业管理服务 | 100 | 0 | 出资设立 |
颍上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颍上 | 颍上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山东 | 山东 | 污水处理设备的投资、建设 | 55 | 0 | 出资设立 |
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长沙 | 长沙 | 污水处理 | 81 | 0 | 出资设立 |
克拉玛依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克拉玛依 | 克拉玛依 | 污水处理 | 90 | 0 | 出资设立 |
安徽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临夏 | 临夏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大连 | 大连 | 污水处理 | 64 | 0 | 出资设立 |
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长沙 | 长沙 | 污水处理 | 80 | 0 | 出资设立 |
内蒙古巴彦淖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巴彦淖尔 | 巴彦淖尔 | 污水处理、再生水生产销售、自来水供水 | 70 | 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洪湖市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洪湖 | 洪湖 | 污水处理 | 85 | 0 | 出资设立 |
合肥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德清创环 | 德清 | 德清 | 污水处理 | 90 | 0 | 出资设立 |
水务有限公司 | ||||||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藁城 | 藁城 | 污水处理、再生水生产销售 | 59 | 出资设立 | |
汉寿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汉寿 | 汉寿 | 自来水供水 | 75 | 出资设立 | |
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酒泉 | 酒泉 | 污水处理 | 89 | 出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杭州公司”) | 30.00% | 9,327 | 0 | 214,057 |
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曲靖公司”) | 13.44% | 4,263 | 0 | 40,287 |
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大连公司”) | 36.12% | 1,345 | 0 | 25,333 |
内蒙古巴彦淖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公司”) | 30.00% | 4,040 | 0 | 337,398 |
宝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宝应公司”) | 30.00% | 1,202 | 780 | 33,525 |
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凯英公司”) | 40.00% | 3,514 | 0 | 49,650 |
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公司”) | 45.00% | -2,066 | 0 | 82,112 |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津公司”) | 41.00% | -25 | 0 | 89,148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杭州公司 | 277,436 | 722,580 | 1,000,016 | 153,740 | 132,751 | 286,491 | 325,273 | 784,561 | 1,109,834 | 158,784 | 268,617 | 427,401 |
曲靖公司 | 150,284 | 251,500 | 401,784 | 87,197 | 19,350 | 106,547 | 129,511 | 265,004 | 394,515 | 72,858 | 58,124 | 130,982 |
大连公司 | 23,146 | 192,075 | 215,221 | 64,647 | 80,788 | 145,435 | 12,294 | 171,341 | 183,635 | 61,879 | 55,692 | 117,571 |
巴彦淖尔公司 | 90,362 | 1,061,028 | 1,151,390 | 14,870 | 11,861 | 26,731 | 36,593 | 1,095,010 | 1,131,603 | 6,680 | 13,728 | 20,408 |
宝应公司 | 43,553 | 117,614 | 161,167 | 3,705 | 51,396 | 55,101 | 25,427 | 81,683 | 107,110 | 2,191 | 259 | 2,450 |
凯英公司 | 146,105 | 8,032 | 154,137 | 29,747 | 266 | 30,013 | 133,640 | 10,342 | 143,982 | 28,340 | 303 | 28,643 |
山东公司 | 57,661 | 425,597 | 483,258 | 104,957 | 194,431 | 299,388 | 35,503 | 207,963 | 243,466 | 42,705 | 77,700 | 120,405 |
国津公司 | 58,759 | 200,676 | 259,435 | 0 | 42,000 | 42,000 | 0 | 0 | 0 | 0 | 0 | 0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杭州公司 | 254,539 | 31,091 | 31,091 | 130,900 | 284,476 | 59,991 | 59,991 | 138,010 |
曲靖公司 | 116,868 | 31,703 | 31,703 | 27,157 | 110,327 | 8,414 | 8,414 | 24,941 |
大连公司 | 29,652 | 3,723 | 3,723 | 19,238 | 4,726 | 650 | 650 | 257 |
巴彦淖尔公司 | 85,615 | 13,466 | 13,466 | 9,578 | 55,016 | 1,256 | 1,256 | 9,466 |
宝应公司 | 20,154 | 4,006 | 4,006 | 7,865 | 19,189 | 4,262 | 4,262 | 11,309 |
凯英公司 | 122,493 | 8,785 | 8,785 | 12,899 | 114,129 | 9,453 | 9,453 | 7,803 |
山东公司 | 14,387 | -4,590 | -4,590 | 4,873 | 368 | -3,623 | -3,623 | -2,260 |
国津公司 | 0 | -62 | -62 | -56 | 0 | 0 | 0 | 0 |
其他说明:
上述信息为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相互抵销前的金额。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95,000 | 195,00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0 | 0 |
--其他综合收益 | 0 | 0 |
--综合收益总额 | 0 | 0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 | 480 | -480 | 0 |
其他说明无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己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
(1) 市场风险:
(a) 外汇风险:
本集团各子公司的经营及客户均位于中国境内,其大部分运营资产及交易均采用人民币结算,且本集团所有借款均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集团无重大汇率风险。本集团的唯一外汇风险来自于长期应付款,该长期应付款系因本公司与排水公司签订购买外资银行贷款形成的资产转让协议而产生,并主要涉及美元和日元。
于2019年12月31日,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人民币4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3百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如果人民币对
日元升值或贬值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约人民币9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8百万元)。
(b)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来自借款、长期应付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借款和长期应付款令本集团承受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借款、长期应付款及应付债券令本集团承受公允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于2019年度及2018年度本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
以下表格反映了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利率风险。包含在以下表格中的负债为账面价值,以到期日分类。
固定利率 | 浮动利率 | 合计 | |
2019年12月31日 | |||
短期借款 | 200,000 | - | 2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20,250 | - | 20,25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811,380 | 811,38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6,427 | 11,812 | 28,239 |
长期借款 | - | 3,006,756 | 3,006,756 |
长期应付款 | 189,258 | 73,394 | 262,652 |
应付债券 | 1,797,389 | - | 1,797,389 |
合计 | 2,223,324 | 3,903,342 | 6,126,666 |
固定利率 | 浮动利率 | 合计 | |
2018年12月31日 | |||
短期借款 | 200,000 | - | 2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213,952 | 213,95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7,615 | 11,802 | 29,417 |
长期借款 | - | 2,051,953 | 2,051,953 |
长期应付款 | 187,501 | 78,866 | 266,367 |
应付债券 | 1,796,363 | - | 1,796,363 |
合计 | 2,201,479 | 2,356,573 | 4,558,052 |
于2019年12月31日,假若借款利率升高/降低1%,而所有其他因素维持不变,则本集团该年度的净利润会降低/增加约人民币31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18百万元)。
本集团亦考虑利用再融资、现有借款的展期及其他可行的融资等方案降低其利率风险。
(2) 信用风险: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集团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等,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
(3)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集团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金额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19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年到2年 | 2年到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205,738 | - | - | - | 205,738 | 2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21,131 | - | - | - | 21,131 | 20,250 |
长期借款 | 970,469 | 808,529 | 1,250,571 | 1,726,434 | 4,756,003 | 3,818,136 |
长期应付款 | 32,058 | 33,037 | 106,222 | 274,126 | 445,443 | 290,891 |
应付账款 | 231,293 | - | - | - | 231,293 | 231,293 |
其他应付款 | 1,534,014 | - | - | - | 1,534,014 | 1,534,014 |
应付债券 | 78,780 | 775,128 | 1,175,827 | - | 2,029,735 | 1,797,389 |
合计 | 3,073,483 | 1,616,694 | 2,532,620 | 2,000,560 | 9,223,357 | 7,891,973 |
2018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年到2年 | 2年到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200,000 | - | - | - | 200,000 | 200,000 | |
长期借款 | 311,457 | 839,253 | 1,068,843 | 419,156 | 2,638,709 | 2,265,906 | |
长期应付款 | 30,340 | 31,202 | 99,878 | 300,901 | 462,321 | 295,784 | |
应付账款 | 176,398 | - | - | - | 176,398 | 176,398 | |
其他应付款 | 1,458,045 | - | - | - | 1,458,045 | 1,458,045 | |
应付债券 | 78,780 | 78,780 | 1,837,215 | - | 1,994,775 | 1,796,363 | |
合计 | 2,255,020 | 949,235 | 3,005,936 | 720,057 | 6,930,248 | 6,192,496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12月31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第三层次 | 合计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天津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权益工具 | 2,000 | 2,000 |
金融资产合计 | 2,000 | 2,000 |
资产合计 | 2,000 | 2,000 |
于2018年12月31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第三层次 | 合计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天津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权益工具 | 2,000 | 2,000 |
金融资产合计 | 2,000 | 2,000 |
资产合计 | 2,000 | 2,000 |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市场可比公司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缺乏流动性折价。
本集团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金额不重大。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付款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等。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天津 | 市政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 | 1,820,000 | 50.14 | 50.1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天津城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天津金融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天津金融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物业管理劳务 | 0 | 2,68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天津城投 | 委托运营收入 | 84,738 | 56,296 |
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 | 供热/供冷收入 | 33,165 | 38,639 |
天津城投 | 技术服务收入 | 1,936 | 10,024 |
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管理费收入 | 0 | 6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关联方提供供热服务以及管道建设服务以政府颁布的市场参考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向关联方提供其他服务以市场价格和双方商议结果作为定价基础。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天津城投 | 110,000 | 2008年9月28日 | 2022年9月27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998 | 12,62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委托运营费 | 天津城投 | 60,423 | 3,208 | 39,638 | 115 |
应收供冷供热费 | 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 | 4,650 | 312 | 9,640 | 10 |
应收租金 | 天津城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 401 | 136 | 401 | 2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关联方款项主要来自日常交易,并在交易日期起后一年内支付。应收款并无抵押且无利息。应收关联方款项计提减值准备4百万元。
目前本集团运营所处的经济环境,直接或间接由中国政府拥有或控股的实体(以下统称为“国有实体”)占主导地位,本公司亦为国有实体。
本年间,本集团与这些国有实体的重大交易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相关设施的建设管理、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委托运营服务、再生水和自来水供水以及供热供冷服务。本年末,本集团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结余及借款主要存放/取得自国有银行。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的资本承诺如下:
已签约未拨备 | 已批准未签约 | |||
2019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18年 |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
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 | ||||
-污水处理项目 | 1,312 | 187 | 908 | 974 |
-自来水项目 | 56 | - | 68 | - |
-供热供冷项目 | 46 | 19 | 112 | 108 |
固定资产-固废处理项目 | 31 | 325 | 34 | 288 |
合计 | 1,445 | 531 | 1,122 | 1,370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2019年12月24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成立霍邱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和会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霍邱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128.30万元,本公司出资3,715.47万元,占股90.00%;会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123.68万元,本公司出资3,265.95万元,占股79.20%。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52,713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51,285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20年3月26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股利153百万元,未在本财务报表中确认为负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于2020年年初在全国爆发,相关防控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持续进行。本集团管理层已对此次疫情的爆发进行评估,可能会产生以下影响:疫情的爆发导致的暂时性经济下行可能会使工厂的生产制造活动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建筑活动暂时减少,从而可能间接影响本集团的污水处理、再生水以及管道接驳业务。本集团将于2020年的减值测试中考虑由此次疫情爆发对于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影响。本集团的应收账款的收回时间可能会变长,从而提高相应的信用
减值损失风险。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集团认为上述因素对集团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是暂时性的。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或在不同地区经营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或地区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集团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
本集团从提供服务和地区两个角度考虑经营。从提供服务角度,管理层评估污水处理、再生水处理及管道接驳、供热供冷、自来水供水及环保设备销售的业绩。污水处理服务进一步按地区基准(天津厂、杭州厂和其他地区)评估。销售的环保设备主要是环保专利技术的科研转化成果。其他服务包括委托运营、房屋租赁以及技术服务等,此类服务未单独列示于报告经营分部中,而一并包含于“其他分部”一栏中。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负债根据分部的经营进行分配,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污水处理—天津 | 污水处理—杭州 | 污水处理—其 | 再生水处理及 | 供热及供冷服 | 自来水供水 | 环保设备销售 | 其他分部 | 合计 |
他 | 再生水配套工程 | 务 | |||||||
对外交易收入 | 1,122,467 | 254,208 | 648,351 | 283,813 | 101,377 | 105,374 | 44,386 | 291,477 | 2,851,453 |
营业成本 | 731,946 | 181,455 | 473,879 | 211,365 | 70,126 | 76,523 | 19,374 | 175,136 | 1,939,804 |
利息收入 | 12,498 | 1,820 | 2,874 | 4,463 | 855 | 28 | 1,186 | 227 | 23,951 |
利息费用 | 126,783 | 11,077 | 69,493 | 56 | 3,197 | 1,712 | 9 | 1,655 | 213,982 |
应占联营公司利润前业绩 | 244,286 | 43,250 | 137,120 | 84,287 | 38,342 | 24,583 | 16,219 | 41,462 | 629,549 |
分部利润总额 | 244,286 | 43,250 | 137,120 | 84,287 | 38,342 | 24,583 | 16,219 | 41,462 | 629,549 |
所得税费用 | 31,569 | 12,410 | 15,234 | 23,099 | 7,753 | 920 | 374 | 9,228 | 100,587 |
分部净利润 | 212,717 | 30,840 | 121,886 | 61,188 | 30,589 | 23,663 | 15,845 | 32,234 | 528,962 |
净利润 | 528,962 | ||||||||
折旧费 | 19,523 | 0 | 605 | 19,108 | 296 | 1,132 | 521 | 3,055 | 44,240 |
摊销费 | 170,702 | 62,648 | 177,327 | 7,996 | 23,186 | 17,330 | 1 | 6,053 | 465,243 |
分部资产 | 6,779,197 | 981,119 | 6,625,106 | 985,548 | 705,829 | 507,909 | 57,814 | 1,153,285 | 17,795,807 |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195,000 | ||||||||
总资产 | 17,990,807 | ||||||||
负债总额 | 6,090,474 | 286,491 | 2,714,905 | 846,306 | 374,378 | 32,434 | 11,257 | 492,375 | 10,848,620 |
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121,112 | 0 | 1,585,870 | 54,656 | 53,621 | 73,918 | 0 | 226,177 | 2,115,354 |
于2018年度及2018年12月31日分部信息列示如下:
污水处理 | 再生水及再生水配套工程 | 供热及供冷服务 | 自来水供水 | 环保设备销售 | 其他分部 | 合并 | |||
天津 | 杭州 | 其他 | |||||||
对外交易收入 | 858,211 | 284,062 | 484,102 | 349,860 | 91,015 | 93,261 | 35,282 | 251,722 | 2,447,515 |
营业成本 | 503,123 | 197,866 | 345,678 | 219,724 | 58,790 | 62,377 | 18,418 | 152,580 | 1,558,556 |
利息收入 | 33,398 | 1,748 | 2,218 | 14,206 | 792 | 15 | 386 | 1,016 | 53,779 |
利息费用 | 145,836 | 15,461 | 31,211 | 57 | 2,138 | 2,319 | 18 | 1,734 | 198,774 |
应占联营公司 | 250,901 | 82,976 | 107,125 | 136,315 | 33,110 | 16,842 | 6,238 | 61,337 | 694,844 |
利润前业绩 | |||||||||
分部利润总额 | 250,901 | 82,976 | 107,125 | 136,315 | 33,110 | 16,842 | 6,238 | 61,337 | 694,844 |
所得税费用 | 60,718 | 23,281 | 17,708 | 37,366 | 8,366 | 4,619 | 163 | 15,843 | 168,064 |
分部净利润 | 190,183 | 59,695 | 89,417 | 98,949 | 24,744 | 12,223 | 6,075 | 45,494 | 526,780 |
净利润 | 526,780 | ||||||||
折旧费 | 235 | 0 | 4,217 | 25,071 | 16 | 48 | 513 | 14,730 | 44,830 |
摊销费 | 131,095 | 60,781 | 114,353 | 5,157 | 18,310 | 14,061 | 1,026 | 1,639 | 346,422 |
分部资产 | 6,430,423 | 1,090,937 | 5,136,425 | 863,109 | 611,827 | 376,511 | 48,816 | 934,400 | 15,492,448 |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195,000 | ||||||||
资产总额 | 15,687,448 | ||||||||
负债总额 | 5,838,269 | 349,501 | 1,351,428 | 816,293 | 290,659 | 40,542 | 9,711 | 376,078 | 9,072,481 |
非流动资产增加额(i) | 923,737 | 0 | 2,499,828 | 182,955 | 45,520 | 150,780 | 2,871 | 162,481 | 3,968,172 |
(i)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外交易收入全部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集团非流动资产全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集团自被划分至污水处理此分部的一个客户取得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10百万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39%(2018年度:人民币847百万元,35%)。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关系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退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与同行业内其他公司一样,本集团利用资本负债比率监控其资本。该比率按照债务净额除以总资本计算。债务净额为总借款(包括集团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其他负债-国债转债资金)减去现金。总资本为权益(如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列)加债务净额。
本集团的策略为致力将负债比率维持在40%以下。本集团负债比率如下:
单位:千元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总借款 | 6,126,666 | 4,558,052 |
-短期借款 | 200,000 | 2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20,250 | - |
-长期借款 | 3,818,136 | 2,265,905 |
-应付债券 | 1,797,389 | 1,796,363 |
-长期应付款 | 290,891 | 295,784 |
减:现金 | 2,066,301 | 1,808,543 |
债务净额 | 4,060,365 | 2,749,509 |
总权益 | 7,142,187 | 6,614,967 |
总资本 | 11,202,552 | 9,364,476 |
负债比率 | 36% | 29% |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借款金额增加,系用于新项目的建设及原有项目的升级改造,因此负债比率较上一年有所上升。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
1年以内小计 | 1,370,989 |
1至2年 | 576,139 |
2至3年 | 25,13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620 |
4至5年 | 0 |
5年以上 | 1,207 |
合计 | 1,977,08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87,834 | 95.49 | 12,721 | 0.67 | 1,875,113 | 1,596,280 | 94.5 | 816 | 0.05 | 1,595,464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9,253 | 4.51 | 6,285 | 7.04 | 82,968 | 92,863 | 5.5 | 1,148 | 1.24 | 91,715 |
其中: |
除省会城市以及直辖市政府客户以外的其他政府客户 | 60,715 | 3.07 | 3,263 | 5.37 | 57,452 | 82,800 | 4.9 | 315 | 0.38 | 82,485 |
其他客户 | 28,538 | 1.44 | 3,022 | 10.59 | 25,516 | 10,063 | 0.6 | 833 | 8.28 | 9,230 |
合计 | 1,977,087 | / | 19,006 | / | 1,958,081 | 1,689,143 | / | 1,964 | / | 1,687,17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应收天津市水务局账款 | 1,809,061 | 990 | 0.05 | 由于客户为直辖市政府,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因此本公司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5%。 |
应收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账款 | 28,081 | 16 | 0.06 |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该应收款项信用风险较低,因此本公司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6%。 |
应收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账款 | 16,797 | 2,682 | 15.97 | 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的款项为委托运营费用,应收回款期限超过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本集团推定其已发生违约,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5.97% |
应收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账款 | 14,513 | 2,283 | 15.73 | 应收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款项为技术服务费用,其回款期限超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本集团推定其已发生违约,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5.73% |
应收天津市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账款 | 14,208 | 5,254 | 36.98 | 应收天津市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款项为技术服务费用,其回款期限超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本集团推定其已发生违约,预 |
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36.98%。 | ||||
应收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账款 | 5,174 | 1,496 | 28.91 | 本公司应收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为委托运营费用,应收回款期限超过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本集团推定其已发生违约,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28.91%。 |
合计 | 1,887,834 | 12,721 | 0.67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除省会城市以及直辖市政府客户以外的其他政府客户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除省会城市以及直辖市政府客户以外的其他政府客户 | |||
未逾期 | 33,595 | 1,784 | 5.31 |
逾期1-180天 | 16,645 | 884 | 5.31 |
逾期180天以上 | 10,475 | 595 | 5.68 |
其他客户 | |||
未逾期 | 3,085 | 207 | 6.70 |
逾期1-90天 | 5,986 | 401 | 6.70 |
逾期90天以上 | 19,467 | 2,414 | 12.40 |
合计 | 89,253 | 6,285 | 7.0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1,928,873 | 9,179 | 98%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0 | 0 |
应收股利 | 1,820 | 0 |
其他应收款 | 86,125 | 134,560 |
合计 | 87,945 | 134,5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宝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1,820 | 0 |
合计 | 1,820 | 0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73,888 |
1至2年 | 2,968 |
2至3年 | 8,112 |
3年以上 | 1,192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86,16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子公司往来款 | 37,361 | 117,906 |
增值税退税 | 24,004 | 2,037 |
项目保证金 | 23,496 | 14,385 |
其他 | 1,299 | 330 |
合计 | 86,160 | 134,65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98 | 0 | 0 | 98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3 | 13 | ||
本期转回 | 76 | 76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35 | 3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项目保证金账龄组合 | 7 | 13 | 7 | 13 | ||
其他账龄组合 | 91 | 0 | 69 | 22 | ||
合计 | 98 | 13 | 76 | 3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应收增值税返还 | 24,004 | 一年以内 | 28 | 0 |
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款 | 17,000 | 一年以内 | 20 | 9 |
石家庄市藁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保证金 | 10,000 | 一年以内 | 12 | 5 |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款 | 8,680 | 一年以内 | 10 | 5 |
临夏市供排水公司 | 项目保证金 | 8,000 | 两至三年 | 9 | 4 |
合计 | / | 67,684 | / | 79 | 23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增值税返还 | 24,004 | 一年以内 | 预计2020年全额收款 |
其他说明无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012,806 | 140,754 | 3,872,052 | 3,458,486 | 132,781 | 3,325,70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95,000 | 0 | 195,000 | 195,000 | 0 | 195,000 |
合计 | 4,207,806 | 140,754 | 4,067,052 | 3,653,486 | 132,781 | 3,520,70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334,000 | 0 | 0 | 334,000 | 0 | 0 |
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264,212 | 0 | 0 | 264,212 | 0 | 0 |
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154,918 | 0 | 0 | 154,918 | 0 | 0 |
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114,000 | 0 | 0 | 114,000 | 0 | 0 |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注释(i)) | 191,302 | 198,809 | 0 | 390,111 | 0 | 0 |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 100,436 | 0 | 0 | 100,436 | 0 | 0 |
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197,229 | 0 | 0 | 197,229 | 0 | 0 |
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12,706 | 0 | 0 | 12,706 | 0 | 50,281 |
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61,400 | 0 | 0 | 61,400 | 0 | 0 |
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91,600 | 0 | 0 | 191,600 | 0 | 0 |
安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0 | 0 | 0 | 0 | 0 | 41,000 |
宝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58,100 | 0 | 0 | 58,100 | 0 | |
天津创业建材有限公司 | 0 | 0 | 0 | 0 | 0 | 26,500 |
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 | 0 | 0 | 16,000 | 0 | 0 |
天津津宁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 7,560 | 0 | 0 | 7,560 | 0 | 15,000 |
天津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37,553 | 0 | 0 | 37,553 | 7,973 | 7,973 |
颍上创业水务有 | 53,000 | 0 | 0 | 53,000 | 0 | 0 |
限公司 | ||||||
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释(ii)) | 70,400 | 35,200 | 0 | 105,600 | 0 | 0 |
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32,775 | 0 | 0 | 32,775 | 0 | 0 |
克拉玛依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108,000 | 0 | 0 | 108,000 | 0 | 0 |
安徽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63,670 | 0 | 0 | 63,670 | 0 | 0 |
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45,000 | 0 | 0 | 45,000 | 0 | 0 |
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47,981 | 0 | 0 | 47,981 | 0 | 0 |
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15,318 | 0 | 0 | 15,318 | 0 | 0 |
内蒙古巴彦淖尔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776,957 | 0 | 0 | 776,957 | 0 | 0 |
洪湖市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111,631 | 0 | 0 | 111,631 | 0 | 0 |
合肥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205,957 | 0 | 0 | 205,957 | 0 | 0 |
德清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 54,000 | 0 | 0 | 54,000 | 0 | 0 |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注释(iii)) | 0 | 128,323 | 0 | 128,323 | 0 | 0 |
汉寿天创水务有限公司(注释(iii)) | 0 | 33,750 | 0 | 33,750 | 0 | 0 |
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注释(iii)) | 0 | 158,238 | 0 | 158,238 | 0 | 0 |
合计 | 3,325,705 | 554,320 | 0 | 3,880,025 | 7,973 | 140,754 |
(i) 于2019年度,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99百万元增资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用于阜阳创业
水务有限公司等额增资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实施界首市污水处理PPP项目(第二批)及颍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ii) 于2019年度,本公司出资人民币35百万元注资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用
于山东郯城危废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及未来拓展危险废物业务及支付郯城危废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剩余注册资本金。(iii) 于2019年度,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28百万元成立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人民币34百万元投资汉寿天创水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8百万元成立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述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9%、75%和89%。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 | 22,358 | 22,358 | 22,358 | ||||||||
天津碧海海绵城市有限公司 | 195,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95,000 | 0 |
小计 | 217,35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17,358 | 22,358 |
合计 | 217,35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17,358 | 22,358 |
其他说明:
于2018年度,本公司与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久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中标后,各方联合成立项目公司天津碧海海绵城市有限公司。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95百万元,持股比例为30%。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72,834 | 733,854 | 909,726 | 509,636 |
其他业务 | 142,458 | 119,339 | 114,491 | 86,890 |
合计 | 1,315,292 | 853,193 | 1,024,217 | 596,52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污水处理-分部 | 其他-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天津 | 1,110,318 | 204,974 | 1,315,292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0 | 0 | 0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1,110,318 | 204,974 | 1,315,292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110,318 | 204,974 | 1,315,29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按提供劳务类型分析如下: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污水处理 | 1,110,318 | 726,516 | 847,242 | 502,516 |
道路收费 | 62,302 | 7,120 | 62,484 | 7,120 |
其他 | 214 | 218 | - | - |
合计 | 1,172,834 | 733,854 | 909,726 | 509,636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成本 | |
委托运营 | 120,254 | 101,459 | 77,049 | 77,352 |
租金收入(i) | 12,452 | 14,040 | 18,175 | 3,168 |
技术服务 | 7,816 | 2,923 | 6,741 | 1,028 |
代建服务 | 1,936 | 917 | 10,503 | 3,517 |
其他 | 0 | 0 | 2,023 | 1,825 |
合计 | 142,458 | 119,339 | 114,491 | 86,890 |
(i)本公司的租金收入来自于出租自有房屋及建筑物,2019年度,租金收入中无基于承租人的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认的可变租金
公司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2019年度 | ||||||||
污水处理天津 | 道路收费 | 委托运营 | 租金收入 | 代建服务 | 技术服务 | 其他 | 合计 | |
主营业务收入 | 1,110,318 | 62,302 | 0 | 0 | 0 | 0 | 214 | 1,172,834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1,110,318 | 62,302 | 0 | 0 | 0 | 0 | 214 | 1,172,834 |
其他业务收入 | 0 | 0 | 120,254 | 12,452 | 1,936 | 7,816 | 0 | 142,458 |
合计 | 1,110,318 | 62,302 | 120,254 | 12,452 | 1,936 | 7,816 | 214 | 1,315,292 |
2018年度 | ||||||||
污水处理天津 | 道路收费 | 委托运营 | 租金收入 | 代建服务 | 技术服务 | 其他 | 合计 | |
主营业务收入 | 847,242 | 62,484 | 0 | 0 | 0 | 0 | 0 | 909,726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847,242 | 62,484 | 0 | 0 | 0 | 0 | 0 | 909,726 |
其他业务收入 | 0 | 0 | 77,049 | 18,175 | 10,503 | 6,741 | 2,023 | 114,491 |
合计 | 847,242 | 62,484 | 77,049 | 18,175 | 10,503 | 6,741 | 2,023 | 1,024,217 |
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以及实际污水处理量定期向客户发出账单,且账单金额能够代表本公司累计至今已履约部分转移给客户的价值,且不存在任何对价金额未纳入交易价格,从而未纳入对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所需披露的信息之中。
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委托运营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7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61百万元),其中,本公司预计37百万元将于2020年度确认收入。本公司代建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3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14百万元),其中,本公司预计13百万元将于2020年度确认收入。本公司道路收费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71百万元(2018年12月31日:633百万元),其中,本公司预计2020年至2028年每年确认收入金额为62百万元,2029年将确认收入13百万元。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84,590 | 126,82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00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 34,807 | 30,887 |
处置子公司股权取得的投资收益 | 0 | 13,205 |
注销子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 | 0 | 3,697 |
合计 | 219,397 | 174,809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0.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810.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
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2.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其他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48,70.3 | |
所得税影响额 | -3,149.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83.9 | |
合计 | 12,265.5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48 | 0.36 | 0.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43 | 0.27 | 0.2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备查文件目录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备查文件目录 | 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
董事长:刘玉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3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