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61 公司简称:天坛生物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付道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振海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考虑项目资金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1,045,366,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分红总金额62,722,008.42元(含税),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弥补资金缺口。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上述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54,440,168股。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风险提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各地政府部门疫情防控要求,为保证浆站员工和献浆员安全,预防聚集性传染,公司所属浆站自春节假期后全面停产。随着各地疫情防控形势的逐渐好转,公司在做好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保障的基础上,加强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各地政府的要求,有序推进浆站逐步复工复采工作。截至2020年1季度末,公司所属浆站均已恢复采浆业务,但各地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系列有关日均献浆人数、采浆区域、出行管控等限制性措施,导致复工复采后参与献浆的总人数下降,日均采浆量未达到疫情前水平。
公司将及时关注疫情变化,根据各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浆站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加强疫情防控培训,做好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并进一步完善浆站绩效管理,激发浆站运营活力,有效利用疫情防控对献血浆和使用血液制品宣传带来的机遇,加大献浆员宣传发展力度,最大程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原料血浆采集的影响。
其他风险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4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0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64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71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4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7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10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国药集团 | 指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生物 | 指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蓉生 | 指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血制 | 指 | 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武汉血制 | 指 | 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兰州血制 | 指 | 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贵州血制 | 指 | 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永安项目 | 指 | 天府生物城永安血制建设项目 |
云南项目 | 指 | 云南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项目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天坛生物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EIJINGTIANTANBIOLOGICALPRODUCTSCORPORATION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TBP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付道兴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慈翔 | 田博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四号中丹中心 |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四号中丹中心 |
电话 | 010-65439720 | 010-65439720 |
传真 | 010-65436770 | 010-65436770 |
电子信箱 | ttswdb@sinopharm.com | ttswdb@sinopharm.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18号A座126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76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4号中丹中心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24 |
公司网址 | http://www.TiantanBio.com |
电子信箱 | ttsw@sinopharm.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上海证券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天坛生物 | 600161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B座17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振宇、楚福娟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张磊、陈超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7-2019年度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7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3,281,859,560.77 | 2,931,058,728.13 | 11.97 | 2,483,215,363.77 | 1,765,169,679.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1,093,849.29 | 509,479,066.55 | 19.94 | 1,173,169,841.34 | 1,179,942,696.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09,875,883.94 | 505,576,145.75 | 20.63 | 413,765,886.81 | 413,765,886.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2,468,858.66 | 677,916,885.44 | -5.23 | 138,467,325.35 | 218,389,433.22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7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938,897,465.00 | 3,371,304,990.01 | 16.84 | 3,668,410,514.58 | 3,040,012,956.43 |
总资产 | 6,314,412,345.97 | 5,066,970,532.07 | 24.62 | 5,259,968,062.92 | 3,665,745,448.3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 | 2017年 |
同期增减(%)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49 | 19.94 | 1.12 | 1.1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49 | 19.94 | 1.12 | 1.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48 | 20.63 | 0.40 | 0.4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72 | 15.51 | 增加1.21个百分点 | 36.41 | 41.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69 | 15.39 | 增加1.3个百分点 | 17.2 | 17.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年末公司总股本为871,139,006股,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末总股本871,139,0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45,366,807股。上述主要财务指标以本报告期末总股本1,045,366,807股计算。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9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705,832,869.43 | 854,505,436.63 | 959,057,389.27 | 762,463,865.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1,496,592.45 | 162,149,930.96 | 173,232,528.43 | 144,214,797.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30,855,682.87 | 162,082,553.14 | 173,120,024.45 | 143,817,623.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2,921,383.24 | 153,726,450.04 | 240,665,808.55 | -54,844,783.1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19年 | 附注(如 | 2018年 | 2017年 |
金额 | 适用) | 金额 | 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01,803.76 | -865,281.25 | 4,200,036.4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763,962.90 | 政府补助 | 6,381,833.99 | 5,762,830.96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3,508,970.55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32,111,184.13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96,111.93 | -2,856,194.88 | 7,263,094.6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36,283.75 | 782,007,744.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24,881.72 | -1,910,968.13 | -146,693,823.64 | |
所得税影响额 | -259,483.89 | -355,439.48 | -25,247,112.29 | |
合计 | 1,217,965.35 | 3,902,920.80 | 759,403,954.53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国药中生(上海)生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00.00 | 55,000,000.00 | 25,000,000.00 | |
聊城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43,200,000.00 | 43,200,000.00 | ||
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5,208,240.00 | 5,208,240.00 | 213,400.00 | |
武穴武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910,997.66 | -910,997.66 | ||
西吉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200,000.00 | -2,200,000.00 | ||
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320,000.00 | 320,000.00 | ||
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2,864,759.60 | 2,864,759.60 | ||
望谟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注) | 0.00 | 0.00 | ||
合计 | 81,839,237.66 | 106,592,999.60 | 24,753,761.94 | 213,400.00 |
注:望谟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账面价值为零,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在本科目列报,公允价值为零。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 主营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是以健康人血浆、经特异免疫的人血浆为原材料和采用基因重组技术研发、生产血液制品,开展血液制品经营业务。在研和在产品种包括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等血液制品。
(二)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冻干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等。
1、人血白蛋白: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加温灭活病毒后制成。该产品仅供静脉输注,主要用于:(1)治疗失血、创伤和烧伤等引起的休克。(2)治疗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3)治疗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4)预防和治疗低蛋白血症。(5)治疗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6)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及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
2、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去除抗补体活性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免疫球蛋白G缺乏症,如X联锁低免疫球蛋白G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G亚类缺陷病等;治疗继发性免疫球蛋白G缺陷病,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婴幼儿毛细支气管炎等;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等。
3、人免疫球蛋白(pH4):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预防麻疹和传染性肝炎。若与抗生素合并使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和病毒感染的干扰。
4、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含高效价乙型肝炎表面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乙型肝炎的预防。适用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的母亲所生的婴儿;意外感染的人群;与乙型肝炎患者和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
5、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pH4):系由含高效价乙型肝炎表面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本品与拉米夫定联合使用,预防乙型肝炎相关肝脏疾病的肝移植术后患者再感染乙型肝炎病毒。
6、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含高效价破伤风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7、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含髙效价狂犬病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或经批准的其他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该产品仅供肌内注射,临床上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携带狂犬病毒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
8、组织胺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的人免疫球蛋白与磷酸组织胺配制、冻干制成。该产品仅供肌内注射,临床上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皮肤病、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
9、人凝血因子Ⅷ:系由徤康人血浆,经分离、提纯,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冻干制成。本品对缺乏人凝血因子Ⅷ所致的凝血机能障碍具有纠正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甲型血友病、获得性因子Ⅷ抑制物增多症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症状及这类病人的手术出血治疗。
10、人纤维蛋白原:系由健康人血浆,经分离、提纯,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冻干制成。该产品仅供静脉输注,临床上主要用于防治先天性或获得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人群导致的出血症状和凝血障碍。
11、人凝血酶原复合物: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冻干制成。该产品仅供静脉输注,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的乙型血友病和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导致的出血症状。
(三) 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血液制品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原料血浆,由公司所属单采血浆站进行采集。根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规定,单采血浆站需取得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在划定的采浆区域内采浆。公司所属营业单采血浆站(分站)依法取得了《单采血浆许可证》。此外,公司所属单采血浆站均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覆盖血源登记、健康征询及体格检查、血浆检验、血浆采集、血浆贮存、后勤管理等执业全过程,并建立了严格的血浆储存、运输制度,负责对各单采血浆站采集血浆的运输管理。
血浆以外的采购主要以物资需求计划(MRP)采购模式为主,定期订货采购模式为辅。MRP采购模式是利用SAP软件,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确定零配件、原材料等采购计划,满足常规生产及日常工作需要。
生产模式: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血浆进行逐份复检,血浆质量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三部要求。此外,公司对检测合格的血浆实施检疫期管理,以保证用于投料的原料血浆的病毒安全性符合要求,检测合格且检疫期管理合格的血浆方可投入生产。科研模式:公司研发中心统一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研发工作,采用集中研发、分散注册的科研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开发相结合的方式,整合内外部资源,并在内部进行研发技术和成果的共享。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研发和临床试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持续推动血源类和基因重组类血液制品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销售模式:公司国内市场的销售模式主要是将产品通过经销商或配送商销往各级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等终端客户。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参与各省、市、地级市的政府采购招标,在招标过程中,确定中标价格,确定区域指定经销商、配送商及市场服务商,由经销商、配送商承担区域配送职责;产品中标后,公司根据客户提出供货需求,由公司签署购销合同,并完成开票结算。原则上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以经销模式为主,小品种及特殊情况安排配送加市场服务模式。
公司国外市场的销售模式是将产品通过经销商销往国外市场的终端客户。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签署购销合同,并完成结算。
(四)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血液制品业务,进一步巩固血液制品行业领先地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8,185.9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1.97%;实现净利润89,425.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1.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109.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9.94%。
2018年和2019年,公司血浆采集量持续增长,2019年公司实现采集血浆1706吨,两年增速分别为11.86%、8.8%;报告期,公司通过持续在所属子公司之间进行血浆调拨,提升了总体投浆规模,提高了产能利用率;同时公司通过提高产品收率、控制生产成本、加强市场销售等方面的工作,提高了产品毛利。
(五) 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血液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的行业为血液制品行业,血液制品主要指以健康人血液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的生物活性制剂。
1、血液制品行业发展阶段:
最早的血液制品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初,是应反法西斯战争前线抢救伤员的需要而诞生的,被视为重要战略物资。
在血液制品行业发展过程中,世界范围内陆续发生血制品安全事件,各国政府逐渐加强了监管,加上企业的兼并重组,全球血液制品企业从上世纪70年代的102家减少到不足20家(不含中国),其中美国5家,欧洲8家,且产量前五位的企业市场份额占比为80%—85%,基本垄断了世界上血液制品的供应,行业集中度凸显。根据国外血液制品行业的集中过程,可以看出在充分竞争与较强的监管环境下,产业将不断走向集中,预计我国血液制品行业集中度也将持续加强。
我国血液制品生产始于上世纪60年代,至今已有近60年的历史,开始时生产厂家仅2-3家。上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血浆蛋白的分离工艺开始由盐析法逐步过渡到低温乙醇法,分离技术也由离心法过渡到压滤法。进入上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地方血站、各大军区下属血站及一些科研机构单位也开始生产血液制品,生产厂家总数达到70家左右。随着国家卫生部明令淘汰冻干人血浆的生产和禁止盐析法工艺的使用,大部分小型生产厂家被淘汰。至1998年,国家对血液制品行业率先实行GMP认证制度,只有通过GMP认证的企业才能生产经营血液制品。自2001年起,国家未再批准设立新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截至目前,正常经营的企业不足30家,这些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大多生产规模小、产品结构单一,有超过半数的企业不具备新开设浆站的资格。
近年来,大型血液制品公司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使我国血液制品行业集中度得到大幅提升。目前已形成以天坛生物、上海莱士、华兰生物、泰邦生物等大型血液制品公司为行业龙头的新局面。由于政府在血制品企业准入上设置了高门槛,血浆综合利用率高的大型公司在设置单采血浆站方面更有优势,因此预计未来行业竞争的关键在于整合和集中,集团化企业在未来竞争中的优势将进一步扩大。
2、血液制品行业的特点
(1)行业壁垒坚固,市场进入障碍多
政策壁垒:
国家在血液制品行业准入、原料血浆采集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监管和限制措施,具有很高的政策壁垒。
1996年12月发布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规定:健康人血浆的采集须通过单采血浆站进行,而单采血浆站需取得由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才能进行采浆活动,且在一个采血区域内只能设置一个单采血浆站。
2012年,卫生部《关于单采血浆站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要求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申请设置新的单采血浆站,其注册的血液制品应当不少于6个品种(承担国家计划免疫任务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不少于5个品种),且同时包含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和凝血因子类制品。确定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注册血液制品品种时,同种成分不同剂型和规格的血液制品应按一个品种计算,增强了原料血浆采集的源头管理。
2016年,卫计委发布《关于促进单采血浆站健康发展的意见》,严格新增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向研发能力强、血浆综合利用率高、单采血浆站管理规范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倾斜。因此,新设单采血浆站难度明显增加。
技术和资金壁垒:
随着血液制品的创新和升级换代,特别是一个从单采血浆到血浆组分分离乃至最终无菌制剂生产全产业链条的技术密集型制药行业,对多达数十个环节的生产和质量稳定性有日益提高的要求,因而对产品研发、生产技术、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技术水平、经验积累等综合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血液制品生产的主要成本来自于的原料血浆和产品研发,生产企业如想降低单位成本以提高竞争力就必须提高血浆的综合利用率。这一方面要求需具备强大研发能力,开发新产品,以提高单位血浆提取的产品数量,另一方面,需要不断进行生产工艺优化以提高产品的收率和质量,因此行业存在比较高的技术壁垒。
血液制品行业是高投入行业,从单采血浆站设置、血浆采集、产品研发、临床试验、产品生产到产品实现销售,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设备等资源,同时占用大量流动资金。血液制品生产使用的厂房、设施以及仓库等必须进行专业化设计,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使用,而且血液制品生产所需的专用设备较多,重要仪器设备也价格昂贵,因此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
品牌和人才壁垒:
由于血液制品是一种以健康人血浆为原料制成的特殊药品,其质量稳定性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安危,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因此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往往会选择知名度高、质量效果好、品牌声誉好的产品,一旦形成用药习惯,往往会建立起对该品牌的高度信任。由于品牌树立必须经过漫长的市场考验,因此新品牌的竞争性介入较为困难。
血液制品行业也是人才密集型行业,从研究开发、临床试验、生产再到最终的产品销售,需要大量的高素质、高精尖的人才作为支撑,国际大型血制品企业都有强有力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人才队伍,因此血液制品行业人才壁垒相对较高。
(2)监管日趋严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鉴于血液制品的特殊性和极高安全性要求,国家强制要求血液制品的原料采集、检测、存储、运输、生产、销售等各环节都具有可回溯性的过程记录,实行全链条严格监管。我国的监管部门对行业采取严格的监管手段,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以保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必须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标准,经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才可从事血液制品的生产活动。200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的通知》,国家即开始对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实行总量控制。之后,又在200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中重申将继续实行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总量控制。
2017年12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修订后的《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以加强生物制品监督管理,规范生物制品批签发行为,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未通过批签发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或者进口。
2019年12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始施行,明确了一定条件下,允许网络销售处方药,但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允许药品上市许可人委托其他企业进行药品生产和经营工作,但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委托生产。我国对进口血液制品同样采取严格的管制措施,1985年开始国家禁止除人血白蛋白以外的血液制品的进口,2002年起禁止从疯牛病疫区进口人血白蛋白。为了缓解凝血因子Ⅷ供应紧张的局面和满足血友病患者的用药需求,从2007年11月开始允许进口重组类人凝血因子产品。除此之外,截至目前未开放其它血液制品的进口。
3、公司的行业地位
2019年,公司充分利用多年累积的优势,通过持续强化生产、质量管理,加强血源管理并加大血源拓展力度,重视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加强营销队伍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生产规模、产品质量、采浆规模、科研创新、销售终端数量等方面的行业领先地位。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始从事血液制品工业化生产的企业之一,血液制品生产历史可追溯至1966年,目前共计拥有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因子等三大类、14个品种、71个产品生产文号,生产的血液制品在中国血液制品市场中,占有较大市场份额,拥有质量、规模和品牌等综合优势。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已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运营管理机制,在血源管理、人才队伍、技术研发、生产质量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和资源储备。公司下辖成都蓉生、兰州血制、上海血制、武汉血制、贵州血制五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生产规模继续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公司始终视质量如生命,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不断加强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坚持严把产品质量关,加强质量控制,持续开展全员质量管理提升培训,扎实开展“质量文化年”活动,推动企业整体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增强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2019年,为进一步保障产品安全性,公司全面启动了血浆病毒核酸筛查工作,在成都蓉生和兰州血制开展原料血浆病毒核酸检测的基础上,加大投入,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上海血制、武汉血制、贵州血制核酸实验室改造,培训配备专门的核酸检测人员,自4月起率先全面开展血浆病毒核酸检测。公司所属浆站组织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体系文件,率先在国内浆站系统推行了偏差、变更、风险评估、验证等质量管理方法,并全面完成浆站质量体系标准化建设,统一了组织机构设置、质量标准、操作要求和培训管理等。公司多次举办质量督导检查并应邀参加国家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培训,显著提升各浆站质量管理水平和能力。此外公司受邀参与《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等三部法规修订,助力行业法规科学修订。
2019年,公司及各所属企业依托国药集团与各地战略合作背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支持,浆站拓展工作再获佳绩,在全国13个省/自治区单采血浆站(含分站)数量达到58家,其中在营浆站52家;公司通过加强浆站发展队伍建设、创新血源招募与稳定模式、优化浆站绩效考核、强化血源品牌宣传等措施,年度采浆量再创新高,2019年全年实现采集血浆1706吨,增幅8.8%。采浆规模继续保持全国首位。
公司始终认为科研创新是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公司拥有百余名从事血浆蛋白产品研发的科研人员,拥有完善的科研体系,配备有先进的研发设施和设备。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整合内外部研发资源,加强临床研究团队力量,重点强化临床试验过程的质量控制,全面推进了科研进度和研发质量,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成都蓉生的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获得药品注册批件,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完成临床试验,人纤维蛋白原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层析工艺静丙开展Ⅲ期临床试验;兰州血制的人凝血酶原复合物获得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在加快推进血源新产品研发和临床试验进度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重组凝血因子产品的研发,成都蓉生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Ⅷ产品进入Ⅲ期临床研究,重组人活化凝血因子Ⅶ按计划推进。
公司坚定不移推进终端医院网络建设,扩大进入终端的数量和比例,根据医院的学术影响力对医院进行分类,加强重点区域核心医院的进入和推广工作。2019年,覆盖终端总数达15114家,同比增长28.3%,其中药店覆盖5017家,同比增长36.11%;进入标杆医院31家、重点开发医院52家,已基本覆盖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各省市地区主要的重点终端。
公司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解决扩大产能问题,子公司成都蓉生在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园区,投资14.5亿元新建永安基地,子公司上海血制在云南省滇中新区,投资16.55亿元新建云南基地,上述两个血液制品生产基地血制生产车间建设均符合中国GMP和欧盟GMP标准,设计产能均为1200吨,产品包含白蛋白、球蛋白和因子类产品,随着未来逐步建成投产,公司将拥有两个单厂投浆能力超千吨的血液制品生产基地,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并且公司将通过内部资源的调动和
共享,充分发挥规模效应,不断提升血液制品业务的经营质量和效益,打造“中国领先、国际一流”的血液制品专业公司。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规模优势
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拥有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因子Ⅷ,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等14个品种,年采浆量、投浆量、销售收入均居于全国首位,规模优势明显。
2、 品牌优势
公司是中国最早形成血液制品工业化生产的企业之一,长期以来“蓉生”牌系列血液制品在中国血液制品市场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具有质量、安全性和品牌等综合优势,曾被卫生部誉为“血液制品典范”,赢得了极高的市场美誉度;上海血制“上生”品牌是上海市著名商标,在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一带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在全国享有盛誉,上海血制人血白蛋白、静丙产品被多次评为名优产品;武汉血制“武生”产品在中南地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省份有较高认可度,在全国有良好声誉;兰州血制“兰生”品牌在西北地区、河南、广东、广西等省份具有较高认可度;贵州血制“卫士”牌静丙、白蛋白多次被评为名牌产品,在华东华南华中等地区有较高的认知度。
3、 技术工艺优势
公司拥有先进的血液制品生产工艺,在制造工艺和产品质量等方面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血液制品科研创新体系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有百余名研发人员专业从事血液制品的综合利用与重组凝血因子类产品的创新研发。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具有明确的产品开发规划,形成良好的在研产品管线。同时,公司整合内外部资源,加强临床研究团队力量,优化了临床试验过程的质量控制。近年来,除血源性产品的研发外,公司在基因重组类产品的研发方面也取得了显著进展。
4、 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不断加强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坚持严把产品质量关,加强质量控制,持续开展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并提升培训有效性,推动企业整体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杜绝质量事故,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确保以优质的产品进入市场。
5、 销售渠道优势
公司秉承着“关爱生命、呵护健康”的企业理念,已基本覆盖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各省市地区主要的重点终端,2019年覆盖终端总数15114家,同比增长28.3%,其中药店覆盖5017家,同比增长36.11%;进入标杆医院31家、重点开发医院52家,公司终端数量居国内领先地位,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6、 科学清晰的战略目标优势
公司秉承国药集团“关爱生命,呵护健康”的企业发展理念,以公司规划为指引,进一步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提升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经营质量和效益,推动公司血液制品业务做强做优做大战略目标的实现,将公司打造为“中国领先,国际一流”的血液制品企业。公司血制业务整体发展空间较大,盈利能力较好。
7、 国药集团强大的央企股东背景
公司实际控制人国药集团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国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全、综合实力最强的医药健康产业集团,以预防、治疗和诊断护理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分销、零售、研发及生产为主业。国药集团2019年连续第七年登上世界500强企业榜单,位列第169位,较2018年上升25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生物最早是由隶属于卫生部的北京、长春、成都、兰州、上海、武汉六个生物制品研发所联合组建而成,为我国产品最全、规模最大,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
综合性生物制药企业集团之一。公司具备依托国药集团和中国生物强大股东资源的独特优势,实现快速发展。
8、 专业化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均深谙血液制品业务,多位成员是血液制品行业的资深专家,在各行业协会及委员会担任重要职务,公司董事长杨晓明先生任中国药典委员会委员、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常务理事、卫生部高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格评审专家、国家“863”疫苗领域首席科学家;公司副董事长杨汇川先生任中国输血协会副理事长、国家药典委委员、第二届生物药品与质量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公司独立董事程雅琴女士曾担任卫生部生物制品标准化委员会血液制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六至第九届四届中国药典委员会血液制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委员。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均配备了一支聚焦血液制品业务的经营管理团队,熟悉血液制品业务,管理经验丰富,建立了比较科学有效的运营管理机制,有利于通过管理提升和技术共享等手段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9年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监事会的有效监督下,公司坚持战略规划引领,强化风险防控,不断完善运营机制,着力提升运营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度经营目标。
(一)强化预算管理,全面实现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血液制品成本上涨的经营压力,强化预算管理和产销协调,通过集中采购降成本、提高产品收率增效益等措施,实现了利润增速大于营业收入增速的良好经营业绩。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8,185.96万元,同比增长11.9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1,109.38万元,同比增长19.94%。
(二)防控浆站运营风险,多措并举提高采浆量
防控浆站运营风险:及时开展51家浆站(分站)内部自查和公司层面监督检查,完成缺陷整改,有效防范了浆站执业风险;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对各浆站进行驻站监督和指导。组织质量培训,有效规范浆站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浆站依法执业水平;制订浆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完成全部51家浆站(分站)质量体系标准化建设。
多措并举提高采浆量:通过调整浆站管理人员提升浆站管理能力、加强血源发展投入等措施提高采浆量。全年发展新献浆员12.29万人,同比增长9.15%;采集血浆1706吨,同比增长8.80%。
血源拓展:依托国药集团、中国生物与各地战略合作背景,积极开展新浆站拓展工作,浆站拓展工作再获佳绩,公司所属兰州血制获批在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设置泾川浆站;成都蓉生宜宾浆站、武汉血制大同浆站和郧阳浆站郧西分站开业采浆。
(三)强化生产质量管理,全面完成生产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强血浆检疫期回访、血浆调拨等措施,提升投浆规模,全面完成全年产品生产目标;通过加强考核与激励、实施骨干人才和技术交流,加强生产精细化管理,产品收获率增效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有效保证了产品质量。公司所属五家血制公司产品批签发合格率均为100%,有效保障人民用药安全。为进一步保障产品安全性,公司全面启动了血浆病毒核酸筛查工作,在成都蓉生和兰州血制开展原料血浆病毒核酸检测的基础上,加大投入,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上海血制、武汉血制、贵州血制核酸实验室改造,培训配备专门的核酸检测人员,自4月起率先全面开展血浆病毒核酸检测。公司开展“质量文化建设年”相关活动,全年开展了法规宣贯、风险排查、自查整改、技术交流等工作,强化了质量意识,有效防控了质量风险。
(四)统筹研发管理,加速科研项目进度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和研发进度考核等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科研工作目标。
成都蓉生的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获得药品注册批件,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完成临床试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层析工艺静丙、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Ⅷ和人纤维蛋白原开展Ⅲ期临床试验;兰州血制的人凝血酶原复合物获得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
公司技术创新成果丰硕,全年申报专利23项,获得专利授权18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公司所属兰州血制和上海血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五)强化工程管理,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团队建设,强化项目建设管理,积极推进永安和云南两个血液制品基地项目建设进度。截至报告期末,成都蓉生永安项目土建施工已完成约80%,安装工程施工约完成70%;上海血制云南项目,已完成整体地块强夯、初步勘察、施工勘察、施工临设搭建等工作。报告期内,各浆站建设项目有序进行,分宜浆站、宜宾浆站和岳阳浆站已完成竣工验收,平昌浆站、临高浆站正处于施工阶段,武冈浆站正处于工程招标阶段。
(六)加强投资与产权管理,完成股权投资项目
报告期内,子公司成都蓉生与广西冠峰签订了《股权授予协议》和《托管协议》,并于2019年11月完成了广西冠峰5%股权的过户。
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与产权管理,完成近十项浆站的新设、增资、股权收购等工作,为血源规模扩大及浆站规范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七)加大营销力度,积极开展市场推广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度销售预算,强化重点产品市场调研工作,及时调整产品市场销售策略,维护了产品的良好销售态势;加强学术推广工作,通过学术年会、区域学术会议、自办研讨会等措施,进一步扩大了产品和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加大终端扩展力度,加强重点区域核心医院的进入和推广工作。全年公司在各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药店覆盖数稳步上升,覆盖终端总数达15114家,同比增长28.3%,其中药店覆盖5017家,同比增长36.11%;进入标杆医院31家、重点开发医院52家。
(八)深化内部改革,完善运营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制订了实施公司若干重大事项管理规定,进一步压减管理层级。在压减兰州血制、上海血制、武汉血制和贵州血制管理层级的基础上,将所属浆站作为二级子公司管理,提高了管理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撤销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投资与法务部和规划发展部等部门,组建了行政管理与人力资源部、战略规划与投资管理部和风险与运营管理部。通过调整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提高了公司两地办公的管理效率。制订《组织绩效考核办法》《重点工作任务督导与考核办法》等制度,激发本部各部门、血制公司和浆站积极性,提升公司运营质量和效率。
(九)坚持党建引领,有效推动企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党委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挥党委领导作用,重点推进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已完成5家血制公司,45家浆站党建工作进章程;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坚持做到党建工作服务经营管理,推动解决企业改革发展面临困难和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基层党的“三基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8,185.9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1.97%;实现净利润89,425.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1.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109.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9.94%。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281,859,560.77 | 2,931,058,728.13 | 11.97 |
营业成本 | 1,645,729,752.51 | 1,548,233,764.54 | 6.30 |
销售费用 | 231,278,046.04 | 199,366,884.86 | 16.01 |
管理费用 | 229,352,948.75 | 194,810,593.63 | 17.73 |
研发费用 | 118,676,554.16 | 105,363,479.87 | 12.64 |
财务费用 | -22,364,826.32 | -10,761,532.63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2,468,858.66 | 677,916,885.44 | -5.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5,817,017.72 | -317,599,396.5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874,682.40 | -1,031,492,820.14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加强市场拓展力度,促进产品的销量增长,带来营业收入相应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销量的增长带来营业成本的增长。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增加销售人员,带来薪酬和费用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和新开业浆站,带来人员及薪酬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无流动资金借款,无利息支出以及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研发投入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销售回款增幅为7%,略低于经营支出增幅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永安血制项目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年同期有收购中国生物持有的成都蓉生10%股权及归还借款支出所致。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面对市场压力,实现业绩稳定增长,公司通过进一步加强单采血浆站管理,持续优化绩效激励机制等措施,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全年采浆量有所增长;同时积极开展提质增效工作,持续强化生产精细化操作,产品收率同比有所提升。通过强化预算考核等措施,成本费用小幅增长,由于采浆成本提高,原材料成本增加。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生物制品行业 | 3,273,730,075.30 | 1,644,805,855.04 | 49.76 | 11.77 | 6.24 | 增加2.6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血液制品 | 3,273,730,075.30 | 1,644,805,855.04 | 49.76 | 11.77 | 6.24 | 增加2.6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地区 | 3,202,310,390.47 | 1,614,060,161.58 | 49.60 | 11.91 | 6.54 | 增加2.54个百分点 |
国外地区 | 71,419,684.83 | 30,745,693.46 | 56.95 | 5.83 | -7.23 | 增加6.06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 | 销售量比 | 库存量比 |
上年增减(%) | 上年增减(%) | 上年增减(%) | |||||
血液制品 | 万瓶 | 1,087.08 | 1,087.28 | 204.34 | 21.40 | 28.31 | -0.27 |
产销量情况说明公司充分利用产能,增加血浆投产量,生产量较同期有较大增长。加大营销力度,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库存量较上年小幅下降。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生物制品行业 | 营业成本 | 1,644,805,855.04 | 100 | 1,548,164,523.03 | 100 | 6.24 | 血液制品销量增加 |
其中:原材料费用(采购成本) | 1,113,596,042.62 | 67.70 | 1,055,764,482.54 | 68.19 | 5.48 | 血液制品销量增加 | |
人工成本 | 180,657,003.40 | 10.98 | 147,252,266.23 | 9.51 | 22.69 | 人工成本增加 | |
制造费用 | 350,552,809.02 | 21.31 | 345,147,774.26 | 22.29 | 1.57 | 折旧等固定成本变动较小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血液制品 | 营业成本 | 1,644,805,855.04 | 100 | 1,548,164,523.03 | 100 | 6.24 | 血液制品销量增加 |
其中:原材料费用(采购成本) | 1,113,596,042.62 | 67.70 | 1,055,764,482.54 | 68.19 | 5.48 | 血液制品销量增加 | |
人工成本 | 180,657,003.40 | 10.98 | 147,252,266.23 | 9.51 | 22.69 | 人工成本增加 | |
制造费用 | 350,552,809.02 | 21.31 | 345,147,774.26 | 22.29 | 1.57 | 折旧等固定成本变动较小 |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9,603.4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1.2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36,356.2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1.08%。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9,221.4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5.5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4,226.5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41%。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销售费用本年23,127.80万元,同比增加16.01%,主要为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增加销售人员,带来薪酬和费用增加。管理费用本年22,935.29万元,同比增加17.73%,主要为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和新开业浆站,带来的人员及其薪酬增加。研发费用本年11,867.66万元,同比增加12.64%,主要原因为本期研发投入增加。财务费用本年-2,236.48万元,同比减少1,160.33万元,主要为本期无流动资金借款,无利息支出以及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18,676,554.16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37,644,996.61 |
研发投入合计 | 156,321,550.7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76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5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6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4.08 |
(2).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公司研发投入15,632.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36%,研发投入占收入比重4.76%,比上年增加1.17个百分点。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246.8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23%,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回款增幅为7%,略低于经营支出增幅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581.7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821.76万元,主要为永安项目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87.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1,836.75万元,主要为上年同期有收购中国生物持有的成都蓉生10%股权及归还借款支出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627,485,211.56 | 9.94 | 431,288,382.22 | 8.51 | 45.49 | 主要为接收客户汇票增加 |
应收账款 | 8,986,961.55 | 0.14 | 6,310,940.44 | 0.12 | 42.40 | 主要为应收终端客户货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22,748,380.79 | 0.36 | 12,745,160.26 | 0.25 | 78.49 | 主要为计提的存款利息增加及应收房租增加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6,592,999.60 | 1.69 | 不适用 | 主要为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报表项目所致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81,839,237.66 | 1.62 | 不适用 | 主要为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报表项目所致 | ||
投资性房地产 | 26,037,244.65 | 0.41 | - | - | 不适用 | 将部分房产用于出租形成 |
在建工程 | 739,967,786.54 | 11.72 | 122,607,565.53 | 2.42 | 503.53 | 主要为永安血制项目建设增加 |
开发支出 | 37,644,996.61 | 0.60 | - | - | 不适用 | 科研项目资本化形成 |
长期待摊费用 | 23,987,563.86 | 0.38 | 15,413,834.83 | 0.30 | 55.62 | 主要为租赁房屋改造支出及房屋装修支出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3,787,467.08 | 0.85 | 24,405,008.65 | 0.48 | 120.40 | 主要为内部交易未实现销售存货增加及政府补助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1,762,556.49 | 0.82 | 142,958,404.22 | 2.82 | -63.79 | 主要为永安血制项目预付工程款减少 |
应付票据 | 6,326,501.00 | 0.10 | 13,134,887.68 | 0.26 | -51.83 | 主要为应付票据到期 |
预收款项 | 154,709,200.08 | 2.45 | 107,077,271.70 | 2.11 | 44.48 | 主要为销售业务执行预收货款政策 |
其他应付款 | 347,604,481.65 | 5.50 | 210,602,980.08 | 4.16 | 65.05 | 主要为应付工程设备款及预提费用增加 |
长期借款 | 400,598,888.88 | 6.34 | 230,788,000.00 | 4.55 | 73.58 | 永安血制项目增加贷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30,565.68 | 0.00 | 1,300,565.68 | 0.03 | -97.65 | 根据精算结果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递延收益 | 73,549,739.59 | 1.16 | 1,224,118.35 | 0.02 | 5,908.38 | 主要为政府补助增加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690,178.25 | 0.15 | 3,229,127.84 | 0.06 | 200.09 | 主要为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武穴、西吉浆站形成 |
其他综合收益 | -97,258.00 | -0.00 | -152,834.00 | -0.00 | 36.36 | 根据精算结果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386,058.40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820,000.00元,履约保证金566,058.40元,使用受到限制。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血液制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2012年10月26日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属于“C27医药制造业”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五)行业情况说明”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药品 名称 | 适应症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 | 所属药品注册分类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 | 是否属于处方药 | 是否属于2019年度推出的新药品 | 2019年度的生产量(万瓶) | 2019年度的销售量(万瓶) |
人血白蛋白 | 1.治疗失血、创伤和烧伤等引起的休克。2.治疗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3.治疗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4.预防和治疗低蛋白血症。5.治疗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6.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及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 | 1、《一种血浆蛋白的分离方法》2003年9月10日-2023年9月9日; 2、《自动循环加液系统》,2016年7月8日 | 生物制品 | 否 | 否 | 否 | 413.36 | 413.14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含冻干) | 治疗原发性免疫球蛋白G缺乏症、继发性免疫球蛋白G缺陷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 | 332.39 | 330.75 | |||||
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 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 125.58 | 117.22 |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 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携带狂犬病毒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 | -2036年7月7日 | 94.17 | 75.65 | |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含冻干) | 主要用于乙型肝炎的预防。适用于:1.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的母亲所生的婴儿。2.意外感染的人群。3.与乙型肝炎患者和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 | 27.35 | 44.02 |
注:
(1)2019年度的生产量以2019年1-12月实际交库数量统计;
(2)2019年度的生产量和销售量数据统计涉及多个规格产品的均为折算为一个常规规格计算:人血白蛋白折算10g/规格;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含冻干)折算2.5g/瓶;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250IU/瓶;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200IU/瓶;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200IU/瓶。
按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纳入、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主要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驰名或著名商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公司高度重视新产品研发工作,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充实产品储备,培育长期竞争力。研发中心统一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研发工作,重点关注药品研发和临床试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加快公司血源和重组凝血因子新产品研发的进度。报告期内,公司多项研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成都蓉生的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获得药品注册批件,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完成临床试验,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Ⅷ、人纤维蛋白原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层析工艺静丙开展Ⅲ期临床试验;兰州血制的人凝血酶原复合物获得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为提高血浆综合利用率、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打下良好基础。
(2). 研发投入情况
主要药(产)品研发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药(产)品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营业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重组人凝血因子Ⅷ的研制 | 33,651,394.86 | 33,651,394.86 | 1.03 | 2.04 | 232.06 | |
重组人活化凝血因子Ⅶ(rhFⅦa) | 15,109,116.16 | 15,109,116.16 | 0.46 | 0.92 | -27.49 |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10%)(层析法) | 14,377,489.05 | 14,377,489.05 | 0.44 | 0.87 | 210.29 |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 8,551,513.11 | 8,551,513.11 | 0.26 | 0.52 | 61.48 | |
人凝血因子Ⅷ | 8,118,617.71 | 8,118,617.71 | 0.25 | 0.49 | 7.37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基本信息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进展情况 | 累计研发投入 | 已申报的厂家数量 | 已批准的国产仿制厂家数量 |
重组人活化凝血因子Ⅶ | 用于下列患者群体出血的治疗,以及外科手术或有创操作出血的防治。 1.凝血因子Ⅷ或IX的抑制物>5BU的先天性血友病患者;2.预计对注射凝血因子Ⅷ或凝血因子IX,具有高记忆应答的先天性血友病患者;3.获得性血友病患者;4.先天性FⅦ缺乏症患者;5.具有GPⅡb-Ⅲa和/或HLA抗体和既往或现在对血小板输注无效或不佳的血小板无力症患者。 | 临床前研究 | 开展中试研究 | 12,511.18 | 0 | 0 |
重组人凝血因子Ⅷ | 主要用于甲型血友病患者出血的控制与预防,以及甲型血友病患者的手术预防。 | 临床试验 | 开展Ⅲ期临床试验 | 10,656.95 | 5 | 0 |
人凝血因子Ⅷ | 本品对缺乏人凝血因子Ⅷ所致的凝血机能障碍具有纠正作用,主要用于血友病A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症状的防治及这类患者的手术出血治疗。 | 申报生产 | 申报生产获得受理号,进入优先审评通道 | 5,653.16 | 5 | 8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10%)(层析法) |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和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陷症和一些自身免疫性疾病。 | 临床试验 | 开展Ⅲ期临床试验 | 4,357.07 | 4 | 0 |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和Ⅹ缺乏症(单 联或联合缺陷),包括:1.凝血因子Ⅱ、Ⅶ、Ⅸ和Ⅹ缺乏症,包括血友病B;2.抗凝剂过量、维生素K缺乏症;3.因肝脏疾病导致的凝血机制紊乱,肝脏疾病导致的出血患者需要纠正凝血功能障碍时;4.各种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而拟做外科手术患者,但对凝血因子Ⅴ缺乏者可能无效;5.治疗已产生因子Ⅷ抑制物的血友病A患者的出血症状;6.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 | 申报生产 | 申报生产获得受理号,进入优先审评通道 | 2,631.31 | 5 | 8 |
研发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产品的市场前景、工艺路线和技术的成熟度、临床试验开展难度,确定了包括各种血源性凝血因子类产品、重组因子类产品以及免疫球蛋白(层析法)等重点品种,同时关注前瞻性和创新性的技术研究,不断加强产品储备,为未来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动力。
(4).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完成注册或取得生产批文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所属成都蓉生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获得药品注册批件;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10%)(层析法)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并已开展Ⅲ期临床试验。公司所属兰州血制人凝血酶原复合物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
(5). 报告期内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新年度计划开展的重要研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将继续加快免疫球蛋白类、血源性凝血因子类和重组凝血因子类新产品的研发工作,推进成都蓉生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10%)(层析法)、纤维蛋白原、重组人凝血因子Ⅷ和静注巨细胞病毒人免疫球蛋白(pH4)的临床试验研究。
3. 公司药(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1). 按治疗领域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治疗 领域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血液 制品 | 3,273,730,075.30 | 1,644,805,855.04 | 49.76 | 11.77 | 6.24 | 2.62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国内市场的销售模式主要是将产品通过经销商或配送商往各级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等终端客户。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参与各省、市、地级市的政府采购招标,在招标过程中,确定中标价格,确定区域指定经销商、配送商及市场服务商,由经销商、配送商承担区域配送职责;产品中标后,公司根据客户提出供货需求,由公司签署购销合同,并完成开票结算。原则上人白静丙以经销模式为主,小品种及特殊情况安排配送加市场服务模式。
公司国外市场的销售模式是将产品通过经销商销往国外市场的终端客户。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签署购销合同,并完成结算。
(3). 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市场服务费 | 100,939,751.40 | 43.64 |
职工薪酬 | 78,734,670.55 | 34.04 |
会议费 | 17,288,182.99 | 7.48 |
运输费 | 10,740,267.70 | 4.64 |
业务招待费 | 6,060,422.92 | 2.62 |
差旅费 | 5,384,263.82 | 2.33 |
租赁费 | 2,093,662.36 | 0.91 |
其他 | 10,036,824.30 | 4.34 |
合计 | 231,278,046.04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为解决浆源拓展、浆站管控模式、浆站资金需求等方面的问题,董事会先后审批了所属血制公司浆站设立、浆站增资和浆站少数股东股权收购等重大股权投资事项,包括:兰州血制出资2000万元设立永昌浆站,出资2300万元设立泾川浆站,武汉血制出资2000万元设立临高浆站;武汉血制向君山浆站增资1400万元,用于君山浆站岳阳分站建设;兰州血制按评估值1385万元收购西吉浆站20%少数股东股权。董事会全年审批股权投资金额9085万元,助力公司内生式发展。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7月1日,经董事会七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兰州血制按评估值人民币1,385万元收购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20%股权及经营收益权。收购完成后,兰州血制持有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100%股权。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发布的《董事会七届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6)。
2019年7月26日,经董事会七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兰州血制现金出资2000万元设立永昌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永昌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出资资金根据具体需要用于购置及改造房屋土地、购买仪器设备等。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发布的《董事会七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
2019年8月21日,经董事会七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武汉血制对湖南君山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现金增资1,400万元,增资款项用于湖南君山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建设及业务用房租赁等。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发布的《董事会七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4)。
2019年10月24日,经董事会七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兰州血制现金出资2,300万元设立泾川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泾川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出资资金根据具体需要用于土地购置、业务用房建设及购买仪器设备等。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发布的《董事会七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7)。
2019年10月24日,经董事会七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武汉血制现金出资2,000万元设立临高武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持有临高武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资金根据具体需要用于业务用房租赁、业务用房改造装修及购买仪器设备等。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发布的《董事会七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7)。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成都蓉生永安项目:项目总投资144,957.01万元,占地面积141.3亩(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披露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天府生物城永安血制建设项目公告》)。项目于2018年3月开始土建动工建设,截止2019年年底永安项目土建施工完成约80%,安装工程施工完成约70%,2020年后续施工将进入系统调试、验证阶段。2019年,项目完成投资59,728.87万元,截至年底累计完成投资71,880.06万元,完成付款43,814.64万元,截至年底累计完成付款67,633.44万元,其中自有资金27,633.44万元,贷款金额40,000.00万元。
上海血制云南项目:项目总投资165,508.41万元,占地面积161.7亩(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云南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公告》)。项目于2019年9月举行奠基仪式,截止2019年年底云南项目已完成项目整体地块强夯、临设搭建、初步勘察、详细勘察,2020年将进行土建主体施工。2019年,项目完成投资171.88万元,截至年底累计完
成投资4,435.57万元,完成付款171.88万元,截至年底累计完成付款4,435.57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七、17。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蓉生主要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生物制品的研制、开发;生物技术转让、咨询、服务。注册资本43,653.42万元,本报告期末(合并报表)总资产521,337.6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99,593.20万元,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27,646.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2,636.34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支持,行业仍存较大发展空间
从政策层面来看,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未来将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随着社会保障体系、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不断完善,包括血制品在内的医药产业将迎来发展机遇。
从社会和人口层面来看,我国老年人口比例快速上升,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总数超过2亿。随着老龄人口的数量增长,特别是经济负担能力较强的一线城市的老龄人口与日俱增,在术后或免疫力低的情况下需要使用血液制品的患者将越来越多,带来市场扩容。
从企业层面来看,比较全球血液制品的使用情况,我国血液制品的人均消费量和消费结构同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静丙和凝血因子具有较大增长空间。
2、技术创新,提升综合利用
企业生产的血液制品品种越多,血浆利用率越高,收入就会相应提升。血液中有150余种蛋白及因子,国外大型企业能够使用层析法分离20多种产品,我国血液制品企业的血浆提纯水平和综合利用水平较低,处于第一梯队的企业只能分离10-12种,一般企业只能分离3-4种,一部分甚至只能生产最易分离的人血白蛋白和静丙。
未来国内生产厂家将会更加充分合理的利用宝贵的血浆资源,强化生产管理,升级生产设备,提升生产工艺,积极采用新的蛋白分离纯化技术和方法,以提高产品的收率和质量;积极开展血
浆蛋白的综合利用,大力研究开发新产品,并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产品结构,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3、基因重组产品,助力行业发展
基因重组产品,其原料不是来源于血浆,因此产品具有更好的安全性及质量稳定性,并且产量不受原料血浆的限制。目前市场上基因重组产品有重组人凝血因子FⅦ、FⅧ、FⅨ和重组人血白蛋白等。
长效制剂是趋势。以人凝血因子为例,当血友病患者接受预防性治疗时,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学习和工作,平均生存期达到正常人水平。由于凝血因子类产品的半衰期较短,从预防角度,要维持血友病人血浆中具有治疗作用的最低水平的因子浓度需隔天用药(血友病A),或每两天用药一次(血友病B),患者用药的依从性较差;长效制剂可以延长产品的半衰期,提高患者的用药依从性。
基因重组产品将是行业的重要补充,但不会完全替代血液制品。研究发现,基因重组产品更容易产生抑制物,血源性凝血因子产品仍占到欧美主流市场30%左右的份额;人免疫球蛋白类产品本身为多种抗体的混合物,抗体多样性较高,且与人种及地域高度相关,开发广谱的重组抗体难度较大。因此,基因重组技术将作为行业的重要补充,并与血液制品行业一起快速发展。
4、国际合作,提升技术水平,促进国际市场开拓
未来国内大型企业将会更加积极的参加管理或技术交流,特别是要创造条件和机会参加国际交流,寻求国际的技术合作,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加快先进技术引进,以提升技术水平。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落地实施,血液制品行业将会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不仅可以引进先进国家的产品技术,也可以与不具备血液制品生产能力的国家合作发展血源、建设生产设施。同时,随着我国血液制品技术质量不断提高,产量不断增加,预计未来我国血液制品出口数量将不断增加。
5、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
根据国外血液制品行业的集中过程,可以看出在充分竞争的环境下,产业走向集中。自2004年以来,国内血制品企业已经开始不断通过并购走向集中,目前天坛生物、上海莱士、泰邦生物、华兰生物等几家大型的血液制品公司拥有较多的血浆资源,预计未来血制品企业将不断走向规模集中化。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战略定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把握建设“健康中国2030”的战略机遇,积极履行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致力于为人类提供更多品种、更优质量和更多数量的血液制品,成为“中国领先、国际一流,受社会尊重的血液制品上市公司”。
企业理念:关爱生命、呵护健康。
企业使命:推动血制产业发展,服务健康中国战略。
发展愿景:成为“中国领先,国际一流”的血液制品专业公司。
核心价值观:爱与责任。
核心发展目标:
第一,提升浆站运营管理专业化水平,促进采浆业务发展;积极开拓新浆站,增加原料血浆来源,浆站数量和采浆规模保持行业领先。
第二,实施研发创新战略,加大重点产品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效率,血浆类产品实现综合利用显著提升;积极扩充重组凝血因子类产品线,为公司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市场美誉度。
第三,完善生产技术、质量管理、采购管理和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持续提升生产工艺的自动化控制能力和精细化生产水平,整体提高产品收率和质量;根据血源发展情况,合理配置血浆资源(血浆调拨等),提高各产业化基地的产能利用率。
第四,贯彻投资并购策略,通过产业集中、浆源资源整合、产品业务链整合,快速获得技术,赢得发展优势,确保公司的龙头地位,提升企业价值和股东价值。第五,加快营销终端布局和国际化经营进程,积极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进现阶段重点产品的国际认证和国际注册,实现国际化布局,提高国内外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初,我国爆发了严峻复杂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公司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为打赢疫情阻击战贡献智慧和力量。同时,公司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尽力减少疫情对2020年度经营影响程度,努力完成2020年各项工作目标。
一、加强疫情防控,推进复工复产工作
(一)强化责任担当,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公司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国药集团和中国生物部署和要求,有效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是采取有效疫情防控措施,保护员工和献浆员身体健康,保障应急保障药品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等血液制品的生产、检定和供应;二是参与中国生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为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二)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尽力降低疫情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各地政府部门疫情防控要求,为保证浆站员工和献浆员安全,预防聚集性传染,公司所属浆站自春节假期后全面停产。随着各地疫情防控形势的逐渐好转,在做好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保障的基础上,加强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各地政府的要求,有序推进低风险疫情区域浆站逐步复工复采工作,尽力降低疫情对血浆采集的影响。
二、强化预算管理,保证完成预算目标
加强预算动态管理,着力控制成本费用,保证年度预算目标的完成。
三、推进重点工作目标
结合复工复产的实际情况,完善分类分时考核机制,降低疫情带来影响,有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目标。
(一)血源工作方面
公司将及时关注疫情变化,根据各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浆站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加强疫情防控培训,做好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并进一步完善浆站绩效考核,激发浆站运营活力,有效利用疫情防控对献血浆和使用血液制品宣传带来的机遇,加大献浆员宣传发展力度,最大程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原料血浆采集的影响;强化浆站质量体系标准化建设,加强浆站信息系统建设和硬件配置,防控浆站质量风险和执业风险;加强血源拓展工作力度,做好新浆站审批工作。
(二)生产质量工作方面
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加大考核和激励力度,稳定或提升产品收率;强化质量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质量风险排查及控制,开展质量体系的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工艺技术提升,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加强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安全培训,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完成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目标。
(三)研发工作方面
密切跟踪审评进度,确保重点研发课题临床核查进度;用好外聘专家资源,保持与研究中心密切沟通,在保证临床质量的前提下,加快临床试验进度;优化注册策略,做好临床启动前的方案撰写、试验用药生产等准备工作。
(四)项目建设工作方面
加强项目和EPC单位和施工单位管理,着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成都蓉生永安项目完成所有安装施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系统调试和验证,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上海血制云南项目主要
的综合车间、分离车间、办公楼、质检车间开始土建施工,完成结构封顶,并完成二次结构施工;其他附属建筑开始土建施工,完成结构封顶。完成临高、武冈、平昌、永昌、泾川五家浆站的工程建设。
(五)营销工作方面
加强营销队伍规模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拓展产品终端机构数量,满足公司发展的产品销售需求;加强对国家行业政策和法规的研究,分析研判市场变化,合理制订产品营销策略和计划,确保完成年度销售目标;继续围绕产品特点和临床应用,通过学术推广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核心医院的进入工作。以标杆医院为核心,重点开展院内院外销售,开发学术标杆医院和专业药房,扩大医联体内基层及社区医院覆盖,扩大产品销售渠道和需求空间。
(六)投资管理工作方面
做好广西冠峰股权及托管相关工作;做好部分浆站股权收购、部分浆站分立、新设浆站股权投资等。
(七)规划工作方面
编制公司“十四五”规划。开展研讨会、专家咨询等调研工作,完成“十四五”规划文稿,履行报批程序完成规划编制。
四、加强党建工作,推进企业发展
(一)发挥党委领导作用。一是加强政治和能力建设,提高“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水平,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干部和人才素质,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做好主题教育“回头看”,全面提升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水平,有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完善纪检制度体系建设,梳理廉洁风险点,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要事项等方面存在的廉洁风险点进行监督。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国家政策的风险
血液制品行业是国家重点监管的产业之一,国家对行业内企业的监管程度较高,包括产品质量、生产标准、行业准入等。如若国家有关行业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将可能对整个行业竞争态势带来新的变化,也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盈利情况产生影响。
2、产品安全性导致的潜在风险
血液制品是以健康人血浆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的生物活性制剂。由于血液制品主要原料的生物属性,基于现有的科学技术水平,理论上仍存在未能识别并去除某些未知病原体的可能性,因此公司未来可能存在血液制品业务经营风险。
3、单采血浆站监管风险
单采血浆站持续规范运营是血液制品企业的整体经营的重要因素之一。尽管公司对各所属单采血浆站在血浆采集及浆站管理等方面均建立了一套规范管理制度和流程,积累了丰富的内部监管经验,并实行了最严格的考核问责制度,确保合规经营。但未来仍存在着单采血浆公司监管政策的变化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影响。
4、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
血液制品的原材料为健康人血浆,由于来源的特殊性,加之人们献浆的积极性始终不高,供需失衡,导致目前整个原料血浆行业供应紧张,原料血浆供应量直接决定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各地政府部门疫情防控要求,为保证浆站员工和献浆员安全,预防聚集性传染,公司所属浆站自春节假期后全面停产。随着各地疫情防控形势的逐渐好转,公司在做好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保障的基础上,加强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各地政府的要求,有序推进浆站逐步复工复采工作。截至2020年1季度末,公司所属浆站均已恢复采浆业务,但各地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系列有关日均献浆人数、采浆区域、出行管控等限制性措施,导致复工复采后参与献浆的总人数下降,日均采浆量未达到疫情前水平。
公司将及时关注疫情变化,根据各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浆站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加强疫情防控培训,做好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并进一步完善浆站绩效管理,激发浆站运营活力,有效利用疫情防控对献血浆和使用血液制品宣传带来的机遇,加大献浆员宣传发展力度,最大程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原料血浆采集的影响。
5、采浆成本上升的风险
随着国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及物价水平上升等因素影响,单采血浆站面临献浆员流失和采浆成本上升的压力,使血液制品业务面临成本上升影响盈利能力的风险。
6、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血液制品价格将随市场供需变化而产生波动,随着进口血液制品数量增加以及国内临床应用推广,血液制品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分化。
7、产品研发风险
生物制药行业是创新型行业。由于血液制品和重组凝血因子类新产品开发具有探索性和不确定性,具有开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的特点,均存在一定的研发风险,且创新度越高风险越大。且新产品研发成功并产业化后仍存在不适应市场需求及其变化的风险。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分配政策、审议程序等情况均有明确规定,公司在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事项时,均按规定由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同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对表决结果进行了公开披露。
(一)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方案的制定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董事会七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项目资金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871,139,0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分红总金额43,556,950.30元(含税),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弥补资金缺口。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上述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45,366,807股。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方案的执行情况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分红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3日,除息日为2019年6月1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9年6月14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19年6月17日。上述权益分派事宜于2019年6月实施完成。
(三)2019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制定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董事会七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项目资金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1,045,366,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分红总金额62,722,008.42元(含税),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弥补资金缺口。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上述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54,440,168股。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9年 | 2 | 0.6 | 0 | 62,722,008.42 | 611,093,849.29 | 10.26 |
2018年 | 2 | 0.5 | 0 | 43,556,950.30 | 509,479,066.55 | 8.55 |
2017年 | 3 | 2 | 0 | 134,021,385.60 | 1,179,942,696.05 | 11.36 |
注:2017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未重述调整同一控制下合并武汉血制、兰州血制和上海血制前的金额。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 避免同业竞争 | 中国生物 | 一、本次重组完成后,除中国生物下属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血液制品业务外,中国生 | 自2017年2月20日起 | 否 | 是 |
关的承诺 | 物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即中国生物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但不含天坛生物及天坛生物下属公司,下同)不会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中国生物承诺在上述承诺期限内对前述与天坛生物相竞争的业务予以协调并妥善解决。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除中国生物下属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外,中国生物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中国生物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中国生物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如果中国生物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中国生物将书面通知天坛生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天坛生物,以避免与天坛生物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三、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中国生物愿意承担因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天坛生物造成的损失。 四、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中国生物不再作为天坛生物的控股股东;或 2、天坛生物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
本次重组完成后,天坛生物的主营业务为血制产品研发、生产及自有产品销售,中国生物作为天坛生物的控股股东,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一、本次重组完成后,将彻底解决天坛生物与其控股股东即中国生物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中国生物及所控制的企业(即中国生物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但不含天坛生物及天坛生物下属公司,下同)不会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中国生物不会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 自2017年12月1日起 | 否 | 是 |
中国生物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中国生物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中国生物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如果中国生物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中国生物将书面通知天坛生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天坛生物,以避免与天坛生物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三、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中国生物愿意承担因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所产生的相关责任。 四、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中国生物不再作为天坛生物的控股股东;或 2、天坛生物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
国药集团 | 一、本次重组完成后,除中国生物下属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血液制品业务外,国药集团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即国药集团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但不含天坛生物及天坛生物下属公司,下同)不会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国药集团承诺并将促使中国生物在上述承诺期限内对前述与天坛生物相竞争的业务予以协调并妥善解决。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除中国生物下属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外,国药集团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国药集团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国药集团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如果国药集团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国药集团将书面通知天坛生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 | 自2017年2月20日起 | 否 | 是 |
首先提供给天坛生物,以避免与天坛生物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三、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国药集团愿意承担因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天坛生物造成的损失。 四、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国药集团不再作为天坛生物的实际控制人;或 2、天坛生物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
本次重组完成后,天坛生物的主营业务为血制产品研发、生产及自有产品销售,国药集团作为天坛生物的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一、本次重组完成后,将彻底解决天坛生物与其控股股东中国生物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国药集团及所控制的企业(即国药集团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但不含天坛生物及天坛生物下属公司,下同)不会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国药集团不会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国药集团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国药集团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国药集团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如果国药集团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天坛生物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国药集团将书面通知天坛生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天坛生物,以避免与天坛生物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三、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国药集团愿意承担因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所产生的相关责任。 四、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国药集团不再作为天坛生物的实际控制人;或 2、天坛生物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自2017年12月1日起 | 否 | 是 | ||
规范和减少关 | 中国生物 | 一、中国生物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履行控股股东的义务,保持天坛生物在资产、财 | 自2017年2月20日起 | 否 | 是 |
联交易 | 务、人员、业务及机构上的独立性。 二、中国生物自身将尽量减少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减少与天坛生物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者确有必要与天坛生物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本着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本公司自身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天坛生物给予比在类似市场公平交易中独立第三方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天坛生物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 三、中国生物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严格按照天坛生物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天坛生物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中国生物将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天坛生物的资金、利润,确保自身及控制的主体不会进行有损天坛生物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五、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中国生物作为天坛生物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若中国生物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天坛生物受到损失,中国生物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中国生物作为天坛生物的控股股东,特此说明和承诺如下: 一、中国生物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履行控股股东的义务,保持天坛生物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及机构上的独立性。 二、中国生物自身将尽量减少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减少与天坛生物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者确有必要与天坛生物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本着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天坛生物给予比在类似市场公平交易中独立第三方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天坛生物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 三、中国生物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严格按照天坛生物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天坛生物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中国生物将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 | 自2017年12月1日起 | 否 | 是 |
转移天坛生物的资金、利润,确保自身及控制的主体不会进行有损天坛生物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五、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中国生物作为天坛生物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若中国生物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天坛生物受到损失,中国生物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国药集团 | 一、国药集团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履行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保持天坛生物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及机构上的独立性。 二、国药集团自身将尽量减少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减少与天坛生物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者确有必要与天坛生物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本着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国药集团自身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天坛生物给予比在类似市场公平交易中独立第三方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天坛生物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 三、国药集团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严格按照天坛生物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天坛生物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国药集团将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天坛生物的资金、利润,确保自身及控制的主体不会进行有损天坛生物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五、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国药集团作为天坛生物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国药集团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天坛生物受到损失,国药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自2017年2月20日起 | 否 | 是 |
国药集团作为天坛生物的实际控制人,特此说明和承诺如下: 一、国药集团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履行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保持天坛生物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及机构上的独立性。 二、国药集团自身将尽量减少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减少与天坛生物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者确有必要与天坛生物发 | 自2017年12月1日起 | 否 | 是 |
生的关联交易,将本着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天坛生物给予比在类似市场公平交易中独立第三方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天坛生物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 三、国药集团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严格按照天坛生物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天坛生物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国药集团将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天坛生物的资金、利润,确保自身及控制的主体不会进行有损天坛生物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五、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国药集团作为天坛生物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若国药集团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天坛生物受到损失,国药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减值补偿 | 中国生物 | 中国生物在补偿测算期间,截至每一年度末(即每一年度的十二月三十一日),贵州血制80%股权的评估价值均不低于交易价格。如果在承诺期限内,标的资产某一年度末的价值低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则差额部分由中国生物向成都蓉生进行补偿。 | 承诺作出日期:2017年3月2日;承诺期限:重组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 | 是 | 是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中国生物 | 1、中国生物承诺,于盈利补偿期间内的每一会计年度,成都蓉生10%股权所对应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为计算依据)合计不低于成都蓉生10%股权相应年度累计预测净利润数,否则中国生物需要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向天坛生物进行业绩补偿。 2、中国生物承诺,于盈利补偿期间届满时,成都蓉生10%股权经期末减值测试确认的期末减值额(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盈利补偿期间内成都蓉生10%股权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不超过补偿期 | 承诺作出日期:2017年12月1日;承诺期限:重组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 | 是 | 是 |
限内累计业绩补偿金额,否则中国生物需要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向天坛生物进行资产减值补偿。 | |||
1、中国生物承诺,于盈利补偿期间内的每一会计年度,上海血制、武汉血制、兰州血制100%股权所对应实现的累计净利润数合计(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为计算依据)不低于上海血制、武汉血制、兰州血制100%股权相应年度累计预测净利润数,否则中国生物需要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向成都蓉生进行业绩补偿。 2、中国生物承诺,于盈利补偿期间届满时,上海血制、武汉血制、兰州血制100%股权经期末减值测试确认的期末减值额(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的总交易价格减去期末上海血制、武汉血制、兰州血制100%股权的评估值并扣除盈利补偿期间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不超过补偿期限内的累计业绩补偿金额,否则出售方需要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向成都蓉生进行资产减值补偿。 | 承诺作出日期:2017年12月1日;承诺期限:重组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 | 是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2018年,公司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中国生物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及成都蓉生与中国生物、上海所、武汉所及兰州所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了未来三年(2018年至2020年)相关交易标的盈利承诺及补偿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与中国生物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成都蓉生以及上海血制、武汉血制、兰州血制均实现了原盈利预测。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标的资产:成都蓉生10%股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成都蓉生(不含武汉血制、兰州血制和上海血制)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4,958.13万元。成都蓉生10%股权对应部分为6,495.81万元,超过承诺数4,924.79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31.90%。成都蓉生2018年度、2019年度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4,577.10万元,10%股权对应部分为11,457.71万元,超过承诺数9,381.48万元,完成累计预测盈利的122.13%。
2、标的资产:上海血制100%股权、武汉血制100%股权和兰州血制100%股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上海血制、武汉血制、兰州血制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656.07万元,超过合计承诺数19,924.47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63.90%。上海血制、武汉血制、兰州血制2018年度、2019年度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为59,547.75万元,超过合计承诺数33,141.82万元,完成累计预测盈利的179.68%。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437,599,322.66 | 应收票据 | 431,288,382.22 |
应收账款 | 6,310,940.44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56,213,686.89 | 应付票据 | 13,134,887.68 |
应付账款 | 43,078,799.21 |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18年12月31日 | 新金融工具准则 调整影响 | 2019年1月1日 | |
货币资金 | 1,249,501,287.92 | 776,215.08 | 1,250,277,503.00 |
其他应收款 | 12,745,160.26 | -776,215.08 | 11,968,945.18 |
其他应付款 | 210,602,980.08 | -345,540.93 | 210,257,439.15 |
长期借款 | 230,788,000.00 | 345,540.93 | 231,133,540.93 |
可供出售金融 | 81,839,237.66 | -81,839,237.66 |
资产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1,839,237.66 | 81,839,237.66 |
(2)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项目 |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1,249,501,287.92 | 摊余成本 | 1,250,277,503.00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431,288,382.22 | 摊余成本 | 431,288,382.22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6,310,940.44 | 摊余成本 | 6,310,940.44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12,745,160.26 | 摊余成本 | 11,968,945.18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以成本计量(可供出售类资产) | 81,839,237.6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指定) | 81,839,237.66 |
应付票据 | 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 | 13,134,887.68 | 摊余成本 | 13,134,887.68 |
应付账款 | 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 | 43,078,799.21 | 摊余成本 | 43,078,799.21 |
其他应付款 | 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 | 210,602,980.08 | 摊余成本 | 210,257,439.15 |
长期借款 | 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 | 230,788,000.00 | 摊余成本 | 231,133,540.93 |
(3)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项 目 |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
A. 金融资产 | ||||
a. 摊余成本 | ||||
货币资金 | ||||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 1,249,501,287.92 | |||
加:自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转入 | 776,215.08 | |||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 1,250,277,503.00 | |||
应收票据 | 431,288,382.22 | 431,288,382.22 | ||
应收账款 | 6,310,940.44 | 6,310,940.44 | ||
其他应收款 | ||||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 12,745,160.26 | |||
减; 转入货币资金(应收利息) | -776,215.08 | |||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 11,968,945.18 |
项 目 |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 81,839,237.66 | |||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权益工具投资(新CAS22) | -81,839,237.66 | |||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产 | 1,781,685,008.50 | -81,839,237.66 | 1,699,845,770.84 | |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CAS22)转入——指定 | 81,839,237.66 | |||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 81,839,237.66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总金融资产 | 81,839,237.66 | 81,839,237.66 | ||
B. 金融负债 | ||||
a. 摊余成本 | ||||
应付票据 | 13,134,887.68 | 13,134,887.68 | ||
应付账款 | 43,078,799.21 | 43,078,799.21 | ||
其他应付款 | ||||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 210,602,980.08 | |||
减; 转入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345,540.93 | |||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 210,257,439.15 | |||
长期借款 | ||||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 230,788,000.00 | |||
加:自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转入 | 345,540.93 | |||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 231,133,540.9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负债 | 497,604,666.97 | 497,604,666.97 |
(4)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项目 |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按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预计负债(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2019年1月1日) |
应收账款 | 332,154.76 | 332,154.76 | ||
其他应收款 | 2,747,878.58 | 2,747,878.58 |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148,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2,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董事会七届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八、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九、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1、员工绩效薪酬激励:制定并实施公司组织绩效考核办法,明确公司各部门、各中心及所属血制公司薪酬考核方法,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体系,提升薪酬激励的有效性;实施公司重点工作任务督导与考核,按季度督导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达成情况,加强过程监督和考核力度。
2、科研专项考核激励:制定并实施公司科研课题考核与激励办法,明确科研课题管理和进度考核要求,充分调动和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科研进度和质量。
3、血源专项考核激励:制定并实施血源方面浆站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从采浆量、吨浆成本以及经营合规等指标对浆站进行评价,加强员工和浆站高管薪酬激励。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关联方购销和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99,431.02万元,关联存款(日最高额)133,768.78万元,未超出协议约定金额,未发生关联贷款。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购买材料 | 购买材料 | 市场价 | 3,834,826.51 | 0.31 | 货币资金 |
国药器械龙岩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采购材料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 | 38,457.30 | 0.00 | 货币资金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采购材料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 | 9,231,052.70 | 0.74 | 货币资金 |
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采购材料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 | 816,348.71 | 0.07 | 货币资金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检验检测、验证 | 检验检测、验证 | 市场价 | 2,326,000.00 | 0.19 | 货币资金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邮件系统服务费 | 邮件系统服务费 | 市场价 | 2,400.00 | 0.00 | 货币资金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采购材料、设备 | 采购材料、设备 | 市场价 | 7,944,195.97 | 0.64 | 货币资金 |
国药集团四川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采购材料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 | 4,971.75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采购材料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 | 3,420.00 | 0.00 | 货币资金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采购材料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 | 4,653,550.69 | 0.38 | 货币资金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EHR运维费 | EHR运维费 | 市场价 | 3,949.00 | 0.00 | 货币资金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85,359.23 | 0.01 | 货币资金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4,403,883.50 | 0.13 | 货币资金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462,949.45 | 0.01 | 货币资金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及技术服务 | 销售商品及技术服务 | 市场价 | 676,296.02 | 0.02 | 货币资金 |
国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43,060,352.84 | 1.31 | 货币资金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31,186,742.66 | 0.95 | 货币资金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9,740,732.01 | 0.3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354,450.23 | 0.01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324,194.16 | 0.01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95,827.18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北海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462,645.64 | 0.01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312,621.36 | 0.01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346,189.33 | 0.01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35,922.33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抚州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50,970.88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65,381.08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960,085.45 | 0.03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6,990,269.44 | 0.21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6,535,776.55 | 0.2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458,980.57 | 0.04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4,556,601.93 | 0.14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 | 集团兄弟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7,077,961.18 | 0.22 | 货币资 |
限公司 | 公司 | 金 | |||||
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77,774,217.64 | 2.37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8,947,572.83 | 0.27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067,410.66 | 0.06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810,711.65 | 0.09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连云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878,139.77 | 0.09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998.06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425,245.46 | 0.01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368,740.79 | 0.04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507,786.41 | 0.05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4,594,203.86 | 0.14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489,776.08 | 0.08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352,514.56 | 0.01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0,099,202.87 | 0.31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8,758,357.76 | 0.27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584,466.02 | 0.02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5,464,250.57 | 0.17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994,499.98 | 0.03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文德医药南京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4,294,174.76 | 0.13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46,601.94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540,126.20 | 0.02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扬州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149,475.53 | 0.07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宜春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89,805.84 | 0.01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4,902.92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3,180,000.00 | 0.10 | 货币资金 |
国药控股遵义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59,878.15 | 0.00 | 货币资金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165,970.87 | 0.04 | 货币资金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3,722,856.83 | 0.11 | 货币资金 |
国药中生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半成品 | 销售半成品 | 市场价 | 934,247.79 | 0.03 | 货币资金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44,235.44 | 0.00 | 货币资金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3,453,497.55 | 0.11 | 货币资金 |
玉溪国药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193,174.36 | 0.04 | 货币资金 |
长春祈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46,796.12 | 0.00 | 货币资金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租赁 | 房屋建筑物 | 市场价 | 484,642.00 | 4.46 | 货币资金 |
兰州兰生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租赁 | 房屋建筑物 | 市场价 | 93,600.00 | 0.86 | 货币资金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租赁 | 房屋建筑物 | 市场价 | 112,738.80 | 1.04 | 货币资金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租赁 | 设备 | 市场价 | 2,190.46 | 0.02 | 货币资金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其它流入 | 存款利息 | 市场价 | 20,301,414.22 | 86.81 | 货币资金 |
合计 | / | 321,563,790.40 | / | / |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2019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交易标的 | 2019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承诺的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1 | 成都蓉生(合并贵州血制)10%股权 | 6,495.81 | 4,924.79 |
2 | 武汉血制、兰州血制、上海血制100%股权 | 32,656.07 | 19,924.47 |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董事会七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出资1亿元与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国药中生生物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并授权总经理就生物创新基金设立事宜签署相关文件(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披露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报告期内,该基金引入新合伙人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新合伙人引入后,基金合伙人共12位,认缴金额合计87,000万元。基于基金合伙人发生变更,公司与新的基金合伙人签署了修订后的《国药中生(上海)生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并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报告期,合伙企业认缴金额87,000万元,实缴金额46,062.5万元。本报告期末,总资产459,591,797.89元,净资产459,591,797.89元,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20,285,928.75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经公司董事会七届四次会议和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国药财务的日存款余额(含 | 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 |
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国药财务的任何贷款类业务所得款项)和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全部为信用贷款)均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董事会七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北京国药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乙2号土地地上的1#楼、2#楼、3#楼出租给北京国药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租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公司所属上海血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云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进行了公开招标,经法定公开招标程序,中标候选人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根据公开招标结果,上海血制与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国药中生上海血制云南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项目EPC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中标价格62,989万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公开招标结果暨关联交易公告》。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36家所属单采血浆公司完成了单采血浆许可证的申领和换发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归属公司 | 采浆公司 | 有效期至 | 许可证号码 | 备注 |
1 | 成都蓉生 | 宜宾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1.12.29 | 川卫采浆字(2019)01号 | 首次获得 |
2 | 武汉血制 | 大同云冈区武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1.04.18 | 晋卫血字[2019]第001号 | 首次获得 |
3 | 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 | 2020.11.13 | 鄂卫采浆站字[2009]第04号 | 郧西分站首次获得 | |
4 | 成都蓉生 | 仁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1.07.08 | 川卫采浆字(2007)05号 | 执业验收换发 |
5 | 中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1.12.11 | 川卫采浆字(2007)03号 | 执业验收换发 | |
6 | 南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1.11.10 | 川卫采浆字(2008)01号 | 执业验收换发 |
7 | 安岳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1.12.20 | 川卫采浆字(2011)03号 | 执业验收换发 | |||||||
8 | 渠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1.04.23 | 川卫采浆字(2011)01号 | 执业验收换发 | |||||||
9 | 南部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1.11.29 | 川卫采浆字(2015)03号 | 执业验收换发 | |||||||
10 | 蓬溪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1.11.29 | 川卫采浆字(2015)02号 | 执业验收换发 | |||||||
11 | 富顺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1.09.29 | 川卫采浆字(2017)01号 | 执业验收换发 | |||||||
12 | 聊城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0.12.13 | 鲁卫单采字(2016)第008号 | 更名换证 | |||||||
13 | 忻州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1.10.24 | 晋卫血字(2011)第006号 | 执业验收换发 | |||||||
14 | 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21.12.03 | 晋卫血字(2010)001号 | 执业验收换发 | |||||||
15 | 高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0.6.20 | 川卫采浆字(2006)01号 | 区域调整 | |||||||
16 | 简阳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0.04.01 | 川卫采浆字(2007)02号 | 变更业务项目 | |||||||
17 | 什邡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0.04.25 | 川卫采浆字(2007)01号 | 变更业务项目 | |||||||
18 | 都江堰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0.03.08 | 川卫采浆字(2007)06号 | 变更业务项目 | |||||||
19 | 上海血制 | 开阳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1.07.31 | 执业许可证号:520121 | 执业验收换发 | ||||||
20 | 常熟市白茆单采血浆站 | 2020.03.31 | 苏卫血浆字[2018]02号 | 法人变更 | |||||||
21 | 石城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0.09.01 | 赣卫医血浆站字(2019)第3号 | 法人变更 | |||||||
22 | 巧家上生单采血浆站 | 2020.12.24 | 云卫浆准字[2017]第01号 | 法人变更 | |||||||
23 | 武汉血制 | 武生云梦单采血浆站 | 2021.05.21 | 鄂卫采浆站字[2010]第01号 | 执业验收换发 法人变更 | ||||||
24 | 武冈市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21.05.16 | 湘卫医血浆字[2019]第1号 | 执业验收换发 | |||||||
25 | 湖南君山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21.09.27 | 湘卫医血浆字[2019]第7号 | 执业验收换发 法人变更 | |||||||
26 | 武穴武源单采血浆站 | 2020.10.23 | 鄂卫采浆站字[2009]第05号 | 法人变更 | |||||||
27 | 钟祥武生单采血浆站 | 2020.06.10 | 鄂卫采浆站字[2014]第01号 | 法人变更 | |||||||
28 | 老河口市武生单采浆站 | 2020.12.18 | 鄂卫采浆站字[2016]第02号 | 区域调整法人变更 | |||||||
29 | 兰州血制 | 定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巉口站 | 2021.05.22 | 68154217062110215F2009 | 执业验收换发 | ||||||
30 | 定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陇西站 | 2021.05.22 | 622425525851530141 | 执业验收换发 | |||||||
31 | 定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岷县站 | 2021.05.22 | 68154218962112615F2009 | 执业验收换发 | |||||||
32 | 秦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1.05.22 | 56644166562052215F2009 | 执业验收换发 | |||||||
33 | 临洮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2021.05.22 | 07929003862112415F2009 | 执业验收换发 | |||||||
34 | 高台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2021.05.22 | 08238256662072415F2009 | 执业验收换发 | |||||||
35 | 中宁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2021.09.15 | MA75X807364052115F2002 | 执业验收换发 | |||||||
36 | 贵州血制 | 贵溪市中泰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0.09.01 | 赣卫医血浆站字(2019)第7号 | 法人变更 |
十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公司扶贫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秉承“爱与责任”核心价值观,积极响应国药集团和子公司属地党组织号召,充分发挥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优势,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推进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
2. 年度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1、成都蓉生积极响应四川省医药爱心扶贫基金会倡议,12月份向四川省医药爱心扶贫基金会捐赠资金90万元。
2、高县浆站协同高县卫健局、筠连县卫健局参与对困难户农林产业扶贫工作,向高县、筠连县卫健局共计捐赠资金8万元。
3、都江堰浆站1月份为该市卫健局指定帮扶的贫困学生减轻学杂费、生活费,资助0.4万元;5月,为减轻尿毒症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帮扶资金0.5万元,全年共计捐赠资金0.9万元。
4、通江浆站支持通江县天井里村困难户农林产业扶贫,捐赠0.45万元;为天井里村卫生室捐赠0.504万元购买病床、电脑、床上用品等基础设施,并为帮扶户购买米面油共计1.4万元。全年共计捐赠资金2.354万元。
5、南部县浆站为“南部县凤阳村撂荒田改造为水产养殖鱼塘项目”捐赠资金4万元;10月份向南部县贫困家庭学生捐赠20套正姿护眼笔,共计0.396万元。全年共计捐赠资金4.396万元。
6、南江浆站对南江县兴马镇川柏树村进行公益捐赠,捐赠资金0.4万元;对南江县下两镇贫困户进行“精准扶贫”捐赠,捐赠资金1.5万元。全年共计捐赠资金1.9万元。
7、武冈浆站捐赠3万元资助26名贫困学生。
8、郧阳浆站捐赠3.9万元资助37名贫困学生。
9、上海血制向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金钟街道国药同心(鱼洞、石鼓、乌龙)小学捐赠65.675万元。
3. 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指标 | 数量及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其中:1.资金 | 178.329 |
2.物资折款 | 1.796 |
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 |
二、分项投入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其中:1.1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 √ 农林产业扶贫 □ 旅游扶贫 □ 电商扶贫 □ 资产收益扶贫 □ 科技扶贫 □ 其他 |
1.2产业扶贫项目个数(个) | 2 |
1.3产业扶贫项目投入金额 | 8.45 |
1.4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 |
2.转移就业脱贫 | |
其中:2.1职业技能培训投入金额 | |
2.2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次) | |
2.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就业人数(人) | |
3.易地搬迁脱贫 | |
其中:3.1帮助搬迁户就业人数(人) | |
4.教育脱贫 | |
其中:4.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 | 7.3 |
4.2资助贫困学生人数(人) | 64 |
4.3改善贫困地区教育资源投入金额 | 65.675 |
5.健康扶贫 | |
其中:5.1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资源投入金额 | 0.504 |
6.生态保护扶贫 | |
其中:6.1项目名称 | □ 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 □ 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方式 □ 设立生态公益岗位 □ 其他 |
6.2投入金额 | |
7.兜底保障 | |
其中:7.1帮助“三留守”人员投入金额 | |
7.2帮助“三留守”人员数(人) | |
7.3帮助贫困残疾人投入金额 | |
7.4帮助贫困残疾人数(人) | |
8.社会扶贫 | |
其中:8.1东西部扶贫协作投入金额 | |
8.2定点扶贫工作投入金额 | 4.4 |
8.3扶贫公益基金 | 90 |
9.其他项目 | |
其中:9.1项目个数(个) | 4 |
9.2投入金额 | 3.796 |
9.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 |
9.4其他项目说明 | 1.慰问属地贫困户;2.帮扶一名尿毒症患者,为其减轻医疗费用负担;3.为帮扶户购买米面油;4.为贫困学生购买教育物质。 |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继续弘扬“关爱生命,呵护健康”的理念,发挥血液制品企业优势,全力做好医药行业扶贫,兼顾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行动,切实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支撑。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均始终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环保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公司生产及生活产生的气体、液体、固体废弃物进行合规处理,
确保其达标排放。2019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蓉生被四川省环保部门列入水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具体排放情况如下:
废水:
公司 名称 | 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 方式 | 排口数量及分布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总量(吨) | 执行标准 | 核定的总量 (吨) | 超标 情况 |
成都 蓉生 | COD | 间歇式 | 排口 数量1个,位于污水站旁 | 26 | 7.082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500mg/L | 12.69 | 均未超标 |
氨氮 | 0.03 | 0.817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45mg/L | 5.72 | ||||
BOD | 5.2 |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300mg/L | 无要求 | ||||
SS | 12 |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400mg/L | 无要求 | ||||
PH | 8.37 |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6-9 | 无要求 |
废气:
公司 名称 | 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 方式 | 排口数量及分布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总量(吨) | 执行标准 | 核定的总量 (吨) | 超标 情况 |
成都 蓉生 | 二氧 化硫 | 间歇式 | 排口 数量3个,位于锅炉房 | 2.44 | 0.1051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100mg/L | 无要求 | 均未 超标 |
氮氧 化物 | 108.56 | 4.08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200mg/L | 无要求 |
固体废物:
公司 名称 | 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 方式 | 排口数量及分布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总量(吨) | 执行标准 | 核定的总量 (吨) | 超标 情况 |
成都 蓉生 | 危险废物 | 交由具备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 / | 745.98 | 《危险废物目录》 | 无要求 | 未超标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废水治理设施的建设情况:成都蓉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两大部分。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冷凝循环系统废水,容器、器皿、设备和车间地坪冲洗废水,澄清过滤、压滤和乙醇回收装置废水。针对废水成都蓉生建设两个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约2000m
(分为一期和二期),其中一期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于2003年建设,2006年竣工验收,采用DAT-IAT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600m
/d;二期污水处理项目于2012年建设,2015年竣工验收,采用MBR污水处理工艺,日处理量900m
/d,并配套建设设备用房、脱水机房等及中水回用系统,污水处理规模总计1500m
/d。废水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为确保污水站稳定运行,成都蓉生配备5名污水设施专职运行人员,制定了《污水处理标准操作程序》、《污水水质监测标准操作程序》等制度及相应记录,并对污水站运行人员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确保制度的达到严格执行。同时成都蓉生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设备,随时对出水情况进行在线监测,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置。2019年,成都蓉生共处理排放废水272398m
,日均处理878.7m
/d,出水均稳定达标,未发生超标排放情况。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成都蓉生废气主要是燃气锅炉烟气、消毒过程产生的热蒸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含酸碱废气。其中燃气锅炉烟气为排气筒排放,其余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经环评评估不需要进行特别处理,2019年,成都蓉生全年锅炉运行良好,经监测废气均达标。
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成都蓉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血袋、硅藻土、废滤板、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废血袋、硅藻土、废滤板、污水处理污泥作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后,送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为确保危险废物暂存安全,成都蓉生按照国家标准“防渗、防雨、防盗”要求修建了危险废物暂存库(约200m
),对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严格包装并设置警示标识。由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出入库登记台账。2019年,成都蓉生共安全暂存、处置危险废物745.98吨,未发生危废泄漏污染环境事件。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成都蓉生所有投用建设项目均按照法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及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其投资新建的天府生物城永安血制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批复。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为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成都蓉生聘请专业单位按照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以保证突发环境事件迅速、有效的处理。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成都蓉生按照规定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方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排放合规。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废气、废水、废物的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公司注重加强全员环保意识,建立环境监督员管理制度,通过各种培训强化员工环保意识,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环保制度,认真执行岗位操作规程,禁止排放未经处理各种废物。
(1)排放情况
2019年,公司各所属生产单位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废水、废气、噪音以及危险废物处理的浓度和总量均符合环保要求,未发生违规排放的情形。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所属上海血制、武汉血制、兰州血制均为分拆自上海所、武汉所、兰州所(以下简称“三家所”),因厂区均位于三家所内,均未设置独立的污水处理站。上海血制租用上海所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由上海血制负责,确保污水处理符合要求。每天对电控柜、罗茨风机、污水提升泵、管路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污水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武汉血制和兰州血制分别与武汉所和兰州所签订了污水处理相关协议,委托武汉所和兰州所处理其生产、生活污水,武汉所和兰州所的防治污染设施均运行正常。
公司所属贵州血制设有独立的污水处理站,确保处理符合要求。每天对电控柜、罗茨风机、污水提升泵、管路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污水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所属上海血制、武汉血制、兰州血制、贵州血制所有投用建设项目均按照法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及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上海血制、武汉血制、兰州血制委托三家所处理其生产、生活污水,均向当地环保部门就污水委托处理事项进行了备案,并提交了《排污许可证的说明》,得到了各市区环境保护局的确认。报告期,三家所和贵州血制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所属上海血制、武汉血制、兰州血制、贵州血制为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保证突发环境事件迅速、有效的处理。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所属上海血制、武汉血制、兰州血制、贵州血制均按照规定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方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排放合规。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九、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71,139,006 | 100 | 174,227,801 | 174,227,801 | 1,045,366,807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871,139,006 | 100 | 174,227,801 | 174,227,801 | 1,045,366,807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 871,139,006 | 100 | 174,227,801 | 174,227,801 | 1,045,366,807 | 100 |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董事会七届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末总股本871,139,0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上述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45,366,807股。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本变动使公司2019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被摊薄,如按照股本变动前总股本871,139,006股计算,2019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分别为0.70元、4.52元;按照股本变动后总股本1,045,366,807股计算,2019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分别为0.58元、3.77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0,79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4,534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 | 比例 | 持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
(全称) | 量 | (%) | 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性质 |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87,046,729 | 522,280,375 | 49.96 | 无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6,733,935 | 40,403,608 | 3.87 | 无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6,387,599 | 38,325,595 | 3.67 | 无 | 无 | 0 | 国有法人 |
石雯 | 5,027,564 | 36,886,792 | 3.53 | 无 | 无 | 0 | 未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499,992 | 34,400,024 | 3.29 | 无 | 无 | 0 | 未知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7,816,394 | 22,173,857 | 2.12 | 无 | 无 | 0 | 未知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612,639 | 15,675,832 | 1.50 | 无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郭晓民 | 1,898,059 | 11,480,000 | 1.10 | 无 | 无 | 0 | 未知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0,880,998 | 10,880,998 | 1.04 | 无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7,537,202 | 9,141,102 | 0.87 | 无 | 无 | 0 | 未知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522,280,375 | 人民币普通股 | 522,280,375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40,403,608 | 人民币普通股 | 40,403,608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38,325,595 | 人民币普通股 | 38,325,595 |
石雯 | 36,886,792 | 人民币普通股 | 36,886,79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400,024 | 人民币普通股 | 34,400,02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2,173,857 | 人民币普通股 | 22,173,857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5,675,8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75,832 |
郭晓民 | 11,4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80,000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0,880,9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80,998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9,141,102 | 人民币普通股 | 9,141,102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未知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杨晓明 |
成立日期 | 1989年04月18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生物制品的批发;投资;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仪器设备、塑料制品、玻璃用品及包装材料的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报告期末,中国生物下属武汉所持有卫光生物7,83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7.25%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刘敬桢 | |||||
成立日期 | 1987年03月26日 | |||||
主要经营业务 | 批发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药(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5月12日);医药企业受托管理、资产重组;医药实业投资及咨询服务;举办医疗器械的展览展销;提供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健民集团 | 132.35 | 0.86 |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 | 20,728.95 | 6.64 |
国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 | 157,155.60 | 50.36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股份 | 41,284.17 | 54.72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一致 | 24,000.00 | 56.06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国药一致 | 532.30 | 1.24 |
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 | 中成股份 | 40.52 | 0.14 |
上海中服出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 | 豫园股份 | 57.60 | 0.04 |
上海中服出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新世界 | 20.87 | 0.03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联环药业 | 375.21 | 1.31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 现代制药 | 23,951.26 | 23.32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现代制药 | 17,400.56 | 16.94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现代制药 | 16,714.22 | 16.28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现代制药 | 1,906.84 | 1.86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现代制药 | 688.23 | 0.67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恒瑞医药 | 18,511.94 | 4.16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中药 | 163,468.56 | 32.46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杨晓明 | 董事长 | 男 | 57 | 2017-05-25 | 2020-05-24 | 0 | 0 | 0 | 0 | 是 | |
吴永林 | 董事 | 男 | 54 | 2017-05-25 | 2020-05-24 | 0 | 0 | 0 | 0 | 是 | |
李向荣 | 董事 | 男 | 49 | 2018-10-26 | 2020-05-24 | 0 | 0 | 0 | 0 | 是 | |
胡立刚 | 董事 | 男 | 45 | 2017-05-25 | 2020-05-24 | 0 | 0 | 0 | 0 | 是 | |
杨汇川 | 董事 | 男 | 52 | 2017-05-25 | 2020-05-24 | 0 | 0 | 0 | 0 | 是 | |
付道兴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5 | 2017-05-25 | 2020-05-24 | 0 | 0 | 0 | 181.80 | 否 | |
沈建国 | 独立董事 | 女 | 70 | 2017-05-25 | 2020-05-24 | 0 | 0 | 0 | 20.00 | 否 | |
张连起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17-05-25 | 2020-05-24 | 0 | 0 | 0 | 20.00 | 否 | |
程雅琴 | 独立董事 | 女 | 77 | 2017-05-25 | 2020-05-24 | 0 | 0 | 0 | 20.00 | 否 | |
朱京津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7 | 2017-05-25 | 2020-05-24 | 0 | 0 | 0 | 0 | 是 | |
刘金水 | 监事 | 男 | 48 | 2017-05-25 | 2020-05-24 | 0 | 0 | 0 | 0 | 是 | |
杜涛 | 监事 | 男 | 42 | 2017-05-25 | 2020-05-24 | 0 | 0 | 0 | 131.47 | 否 | |
何彦林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18-03-29 | 2020-05-24 | 0 | 0 | 0 | 136.96 | 否 | |
张翼 | 副总经理、财务 | 男 | 49 | 2017-05-25 | 2020-05-24 | 23,478 | 28,174 | 4,696 | 送股 | 131.16 | 否 |
总监 | |||||||||||
周东波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18-03-29 | 2020-05-24 | 0 | 0 | 0 | 96.23 | 否 | |
杜晓 | 副总经理 | 男 | 57 | 2018-03-29 | 2020-05-24 | 0 | 0 | 0 | 98.07 | 否 | |
慈翔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0 | 2017-05-25 | 2020-05-24 | 0 | 0 | 0 | 83.81 | 否 | |
张庭喜(已离任) | 副总经理 | 男 | 57 | 2018-03-29 | 2020-02-02 | 0 | 0 | 0 | 97.58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23,478 | 28,174 | 4,696 | / | 1,017.08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杨晓明 | 1985年7月至2002年9月,历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组长、研究室副主任等职务,赴日本国立预防卫生研究院(JNIH)、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进修,作为访问学者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访问学习;2002年9月至2010年9月,历任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所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2010年5月至2012年8月任中国生物总裁(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2012年8月至2013年10月任中国生物总裁(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2010年9月至2014年3月任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3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工业发展与科研管理部主任;2015年3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生物党委书记;2015年3月至今任中国生物董事长;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中国生物法定代表人;2018年1月至今任中国生物党委副书记;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
吴永林 | 1989年7月起历任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干扰素室助理研究员、研究组长、第一副主任、生产处副处长、处长、副研究员、所长助理、所长助理兼质量保证处处长、副所长、所长兼党委副书记、成都蓉生董事长等职务。2010年5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生物副总裁;2018年1月至今任中国生物总裁;201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李向荣 | 1995年7月至1999年4月任北京大学教师(其中:1997年3月至1997年6月借调国家科委(现科技部)社会发展综合试验区(CESC)管理办公室干部;1997年6月至1998年8月在江西省井冈山市挂职锻炼任副市长);1999年4月至2001年7月任北京大学办产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大学产业管理部部长);2001年7月至2003年10月任深圳市兴中图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3年10月至2009年11月历任中国生物资产管理部副经理、规划发展部经理;2009年11月至2018年5月历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2018年1月至今任中国生物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胡立刚 | 2000年1月至2004年10月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4年10月至2007年6月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财务经理;2007年7月至2011年12月历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管理部部长;2012年1月至2014年3 |
月历任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财务部主任;2014年3月至2015年8月任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8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生物董事会秘书;2015年8月至今任中国生物财务总监;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
杨汇川 | 1995年7月至2001年4月历任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血液制剂室血浆蛋白分离车间主任、血液制剂部副部长。2001年4月至2015年1月历任成都蓉生质量总监、生产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6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成都蓉生董事;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任中国生物总裁助理;2018年1月至今任成都蓉生董事长;2018年5月至今任中国生物副总裁;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
付道兴 | 1983年7月至1997年8月在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检定处工作,其中:1989年9月至1992年8月在西北师范大学生物技术专业函授学习;1997年8月至2001年4月历任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管理处副处长、血液制剂部部长;2001年4月至2004年4月历任成都蓉生生产总监、生产行政总监,其中: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在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2003年11月至2004年4月兼任成都蓉生人力资源部经理;2004年4月至2012年4月任成都蓉生副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2年4月任成都蓉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2年2月至2015年1月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任成都蓉生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2月至2017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成都蓉生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沈建国 | 1968年5月至1975年1月就职于总后3603厂;1975年1月至1995年8月历任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办公室宣传干事、新华社机关团委副书记、书记、党委青工部部长,新华社机关服务局副局长、代局长、局长,新华社机关党委常委兼社妇委会主任(其中:1982年9月至1984年9月在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学习;1990年12月至1994年2月在职就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5年8月至1999年8月任中共济南市委常委、副市长、副书记;1999年8月至2002年4月任新华社副秘书长(其中:2001年8月至2002年4月兼任社工会主席、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2002年4月至2003年8月任中国出版集团管委会副主任(其中:2002年7月至2003年8月兼任党组成员);2003年8月至2003年12月任新华发行集团总公司监事会主席;2003年12月至2013年3月历任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副主席,中华工商时报社党组书记、社长,中国工商杂志社社长,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2013年4月至今任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副会长。2014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张连起 | 十三届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委员。1979年至1987年担任北京商业网点建筑公司会计主管;1987年至1996年担任经济日报财务处长;1996年至2001年担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2001年至今担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兼任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委员、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等职。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程雅琴 | 1965年7月至1973年7月在上海细胞所工作;1973年8月至2005年2月任职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其中:1985年至退休任血液制品室主任。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朱京津 | 1977年1月至1989年12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52891部队战士、班长、排长、副连职干事、连指导员、团宣传股股长、师副营职干事、正营职干事等职;1989年12月至1999年4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政治部宣传部理论研究室正营职干事、副团职研究员、正团职研究员(上校)等职;1999年4月至2012年5月历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党办、企划部、纪检监察部副主任,企划部主任,总部党委副书记,党群工作部主任,企划部主任等职;2012年5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生物党委副书记;2012年5月至2018年3月任中国生物纪委书记;2012年6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生物监事;2016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中国生物总法律顾问;2018年1月至今任中国生物党委书记、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中国生物副总裁;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刘金水 | 1995年8月至2001年4月历任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财务处职员、副处长;2001年4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5年1月至2006年4月任亿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6年5月至2009年11月历任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5月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会计管理部主任;2011年5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生物财务部部长;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任北京普瑞博思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任中国生物审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2017年7月至今任中国生物审计部主任;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杜涛 | 1997年7月至1998年7月任成都高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1998年8月至2005年1月历任四川鑫炬矿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2005年10月至2006年5月在成都蓉生投资管理部工作;2006年6月2014年9月历任成都蓉生血浆管理部经理助理、血源管理部副经理、血源管理中心副主任兼血源管理中心资产管理部经理、血源管理中心主任兼血源管理中心资产管理部经理、血源管理中心主任;2014年9月至2018年1月任成都蓉生总经理助理;2018年1月至今任成都蓉生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何彦林 | 1995年11月至2000年8月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血液制剂室组长;2000年8月至2002年8月就职于甘肃工业大学;2002年8月至2004年2月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血液制剂室副主任;2004年2月至2010年9月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血液制剂室主任;2010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所长助理兼血液制剂室主任;2011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8年9月任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兼任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
张翼 | 1994年7月至1998年6月,历任卫生部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主管会计、会计师;1998年6月至2010年11月历任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兼投资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0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国生物投资管理部部长;2013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中国生物投资与法务部主任;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周东波 | 1997年7月至2001年5月任岳阳市中心血站团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副站长、岳阳市献血办办公室主任,其中:1999年8月至2001年3月挂职于岳阳市共青团市委权益部任部长;2001年5月至2003年1月任岳阳市卫生局团委书记、改水办主任、《岳阳卫生宣传》副总编;2003年1月至2008年10月任湖南景达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长、总裁助理;其中:2004年2月至2004年10月兼任湖南屈原单采血浆站站长,2006年1月至2008年10月兼任湖南景达创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08年10月兼任湖南景达浆站管理公司总经理、紫光古汉南岳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11年2月任湖南景达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6月历任中国生物血源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等职;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任中国生物规划发展部副主任(享受正职待遇);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杜晓 | 1984年9月至1992年12月任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仪器室工程师;1993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项目办主任;2000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美国血液技术公司(中国)市场总监;2008年1月至2009年4月任美国PATH科技组织项目官员;2009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所长助理;2010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2014年1月至2016年10月任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任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
慈翔 | 2002年7月至2011年2月历任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张庭喜(已离任) | 1987年2月至2001年12月历任原济南军区生物制品药物研究所血液制剂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副所长;2001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河南省中泰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8年4月贵州中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杨晓明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3月26日 | |
法定代表人 | 2016年10月9日 | |||
党委副书记 | 2018年1月19日 | |||
朱京津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 | 2018年1月19日 | |
董事 | 2018年1月29日 | |||
副总裁 | 2018年4月20日 | |||
吴永林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月29日 | |
总裁 | 2018年1月29日 | |||
李向荣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2018年1月29日 | |
胡立刚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15年9月2日 | |
杨汇川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8年5月2日 | |
刘金水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部主任 | 2017年8月29日 |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杨晓明 | 中康泰和(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0月30日 | |
李向荣 | 中康泰和(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0月30日 |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7日 | ||
胡立刚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7日 | |
张连起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管理合伙人 | 2011年2月22日 |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2月1日 |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1月16日 |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2月1日 | ||
刘金水 | 国药集团动物保健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9年12月11日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由董事会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指标,结合效益、规模和管理难度等,参照市场化薪酬水平,确定高管人员薪酬标准,薪酬标准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薪酬标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基本年薪与经济效益挂钩按月发放。年末董事会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根据预算完成、重点工作完成、考核结果等情况对高管进行业绩评价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薪酬总额,薪酬总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兑现发放绩效年薪。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年度预算完成、重点工作完成、考核结果等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其薪酬,有效地将高管人员薪酬激励与公司业绩紧密关联。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张庭喜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调整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1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30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41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035 |
销售人员 | 196 |
技术人员 | 1640 |
财务人员 | 171 |
行政人员 | 373 |
合计 | 3,41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222 |
本科 | 1,141 |
大专 | 1,255 |
中专及以下 | 797 |
合计 | 3,415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包括: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包括非货币性福利);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其他与员工提供劳动服务相关的支出。公司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的工资制度。在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基础上,强化年度绩效考核,通过业绩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对于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实行谈判工资制。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重员工能力素质提升,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机制,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以内训与送外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各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岗位人员的特点制定培训计划,并注重课堂培训与实操培训相结合,开展制药行业法规和技术标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内审技能、先进知识、行业最新进展等方面的培训,注重提升员工在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员工素质能力,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1231512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3104.9 |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规范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制度,以规范公司运作。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在实际运行中,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保障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高效运作。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实施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规范了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所有股东均能履行各自的义务。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开了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多项重要议案,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的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做到了"五分开",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且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各司其职、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聘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达到了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审计、业绩考核与薪酬、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的董事会、各董事、各专门委员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以诚实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其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各位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监督,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
6、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业主、供应商、销售商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制定并实施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按照规定将公司应披露的信息通过指定报刊、网站等真实、准则、完整、及时、合法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平等的获得公司信息,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
公司制定并实施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制度要求当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应第一时间告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应及时告知相关知情人的各项保密事项和责任,并依据各项法规制度控制内幕信息传递和知情范围,并视重要程度逐级呈报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信息提供单位及其他有关知情单位应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及时报送董事会办公室。填写人确保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董事会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报备。公司在实际工作中能够严格执行该制度。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19年5月24日 | 《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2019年5月25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杨晓明 | 否 | 8 | 8 | 4 | 0 | 0 | 否 | 1 |
吴永林 | 否 | 8 | 7 | 4 | 1 | 0 | 否 | 0 |
李向荣 | 否 | 8 | 7 | 4 | 1 | 0 | 否 | 0 |
胡立刚 | 否 | 8 | 8 | 4 | 0 | 0 | 否 | 0 |
杨汇川 | 否 | 8 | 8 | 4 | 0 | 0 | 否 | 1 |
付道兴 | 否 | 8 | 8 | 4 | 0 | 0 | 否 | 1 |
沈建国 | 是 | 8 | 8 | 4 | 0 | 0 | 否 | 1 |
张连起 | 是 | 8 | 7 | 4 | 1 | 0 | 否 | 0 |
程雅琴 | 是 | 8 | 8 | 4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4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以业绩为导向的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根据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指标,结合效益、规模和管理难度等,参照市场化薪酬水平,确定高管人员薪酬标准。年薪实发额结合年度预算完成、重点工作完成、考核结果等情况核算。基本年薪与经济效益挂钩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与重点工作、素质能力等挂钩,年度考核后兑现发放。有效地将高管人员薪酬激励与公司业绩紧密关联。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0〕1-134号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坛生物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坛生物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坛生物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内销血液制品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二十)、五(二)1及十三。
天坛生物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国内血液制品的销售。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3,281,859,560.77元,其中内销血液制品业务的收入为人民币3,202,310,390.47元,占营业收入的97.58%。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天坛生物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主要的经销协议、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分析波动原因;
(4)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经销协议、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冷链运输单及客户验收回执等;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出库单、冷链运输单、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二)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七)及五(一)1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坛生物公司财务报表所示商誉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15,012,135.83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5,012,135.83元。主要来自收购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形成商誉93,987,046.86元。
当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时,以及每年年度终了,管理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将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确定。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详细预测期收入增长率、永续预测期增长率、毛利率、折现率等。
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商誉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商誉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商誉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并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的合理性;
(4)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经审批预算、会议纪要、管理层使用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其他假设等相符;
(5)复核管理层对关键假设执行的敏感性分析,评价关键假设的变化对减值测试结果的影响,识别在选择关键假设时可能存在的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6)测试管理层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7)检查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四、其他信息
天坛生物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天坛生物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天坛生物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天坛生物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天坛生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天坛生物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天坛生物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振宇(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楚福娟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13,352,959.79 | 1,249,501,287.92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27,485,211.56 | 431,288,382.22 | |
应收账款 | 8,986,961.55 | 6,310,940.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2,567,122.97 | 19,619,816.6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2,748,380.79 | 12,745,160.26 | |
其中:应收利息 | 8,089,512.36 | 3,712,192.08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949,456,202.21 | 1,708,981,963.2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57,451.79 | 4,436,805.28 | |
流动资产合计 | 4,046,354,290.66 | 3,432,884,355.9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81,839,237.66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6,592,999.6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6,037,244.65 | ||
固定资产 | 820,050,428.76 | 864,266,754.99 | |
在建工程 | 739,967,786.54 | 122,607,565.5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93,214,875.89 | 287,069,621.52 | |
开发支出 | 37,644,996.61 |
商誉 | 115,012,135.83 | 95,525,748.71 | |
长期待摊费用 | 23,987,563.86 | 15,413,834.8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3,787,467.08 | 24,405,008.6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1,762,556.49 | 142,958,404.2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68,058,055.31 | 1,634,086,176.11 | |
资产总计 | 6,314,412,345.97 | 5,066,970,532.0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326,501.00 | 13,134,887.68 | |
应付账款 | 43,608,998.99 | 43,078,799.21 | |
预收款项 | 154,709,200.08 | 107,077,271.7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505,680.46 | 21,281,879.43 | |
应交税费 | 78,185,699.09 | 87,229,432.73 | |
其他应付款 | 347,604,481.65 | 210,602,980.08 | |
其中:应付利息 | 345,540.93 | ||
应付股利 | 18,318,000.00 | 20,106,0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651,940,561.27 | 482,405,250.8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400,598,888.88 | 230,788,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30,565.68 | 1,300,565.68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3,549,739.59 | 1,224,118.3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690,178.25 | 3,229,127.8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240,000.00 | 1,24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85,109,372.40 | 237,781,811.87 | |
负债合计 | 1,137,049,933.67 | 720,187,062.7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45,366,807.00 | 871,139,00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74,621,868.42 | 274,621,868.4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97,258.00 | -152,834.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8,669,222.26 | 247,746,099.58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370,336,825.32 | 1,977,950,850.0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938,897,465.00 | 3,371,304,990.01 | |
少数股东权益 | 1,238,464,947.30 | 975,478,479.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177,362,412.30 | 4,346,783,469.3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314,412,345.97 | 5,066,970,532.07 |
法定代表人:付道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振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36,260,841.17 | 657,821,992.3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9,206.81 | 188,164.00 | |
其他应收款 | 54,720,183.10 | 143,763,984.86 | |
其中:应收利息 | 8,055,112.50 | 3,770,011.71 | |
应收股利 | 41,682,000.00 | 139,894,000.00 | |
存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709,388.13 | 268,255,932.9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17,759,619.21 | 1,070,030,074.1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0,000,000.00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45,334,887.32 | 1,045,334,887.3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5,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6,037,244.65 | ||
固定资产 | 14,152,769.47 | 38,979,469.32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6,236,126.36 | 61,944,771.4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96,761,027.80 | 1,176,259,128.04 | |
资产总计 | 2,214,520,647.01 | 2,246,289,202.2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20,841.32 | 942,602.44 | |
应交税费 | 2,630,414.05 | 900,786.37 | |
其他应付款 | 1,965,432.30 | 1,416,130.5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5,816,687.67 | 3,259,519.3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5,816,687.67 | 3,259,519.3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45,366,807.00 | 871,139,00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4,851,912.79 | 124,851,912.7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8,669,222.26 | 247,746,099.58 | |
未分配利润 | 789,816,017.29 | 999,292,664.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08,703,959.34 | 2,243,029,682.8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14,520,647.01 | 2,246,289,202.23 |
法定代表人:付道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振海
合并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281,859,560.77 | 2,931,058,728.13 | |
其中:营业收入 | 3,281,859,560.77 | 2,931,058,728.13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237,087,783.57 | 2,070,492,371.63 | |
其中:营业成本 | 1,645,729,752.51 | 1,548,233,764.54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4,415,308.43 | 33,479,181.36 | |
销售费用 | 231,278,046.04 | 199,366,884.86 | |
管理费用 | 229,352,948.75 | 194,810,593.63 | |
研发费用 | 118,676,554.16 | 105,363,479.87 | |
财务费用 | -22,364,826.32 | -10,761,532.63 | |
其中:利息费用 | 6,014,127.55 | ||
利息收入 | 23,387,274.13 | 13,909,114.40 |
加:其他收益 | 6,092,064.83 | 6,381,833.9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3,400.00 | 175,000.0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25,868.9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13,179.57 | 1,018,601.2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0,801.15 | 217,168.2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47,437,392.38 | 868,358,959.97 | |
加:营业外收入 | 684,703.59 | 4,281,181.73 | |
减:营业外支出 | 4,673,636.31 | 4,710,855.56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43,448,459.66 | 867,929,286.1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49,194,677.34 | 132,032,785.95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94,253,782.32 | 735,896,500.1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94,253,782.32 | 735,896,500.1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1,093,849.29 | 509,479,066.5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3,159,933.03 | 226,417,433.6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0,000.00 | -50,000.0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5,576.00 | -34,735.0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5,576.00 | -34,735.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55,576.00 | -34,735.00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424.00 | -15,265.00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94,333,782.32 | 735,846,500.1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11,149,425.29 | 509,444,331.5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3,184,357.03 | 226,402,168.6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4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49 |
法定代表人:付道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振海
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5,393,355.00 | ||
减:营业成本 | 859,844.67 | ||
税金及附加 | 1,839,215.68 | 2,064,573.13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56,772,770.49 | 33,464,892.70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2,042,877.69 | -28,951,814.85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22,073,527.43 | 28,945,283.61 |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1,682,000.00 | 13,894,000.0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30,029.8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38.5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216,372.01 | 7,314,910.46 | |
加:营业外收入 | 49,352.50 | 0.34 | |
减:营业外支出 | 34,497.73 | 118,753.6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231,226.78 | 7,196,157.1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80,367.5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231,226.78 | 7,015,789.6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231,226.78 | 7,015,789.6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231,226.78 | 7,015,789.6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法定代表人:付道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振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31,154,430.09 | 2,926,281,238.4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6,998.10 | 11,164.1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197,382.54 | 768,277,470.1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51,408,810.73 | 3,694,569,872.7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40,295,272.28 | 1,106,180,724.2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32,200,818.72 | 512,483,804.5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71,755,819.75 | 312,431,553.1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4,688,041.32 | 1,085,556,905.3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08,939,952.07 | 3,016,652,987.2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2,468,858.66 | 677,916,885.4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13,400.00 | 275,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874,232.31 | 285,720.1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16,537.4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087,632.31 | 7,177,257.6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26,229,871.37 | 293,904,604.1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000,000.00 | 3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0,346,678.58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28,100.08 | 872,05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2,904,650.03 | 324,776,654.1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5,817,017.72 | -317,599,396.5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 | 8,75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 | 8,75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69,212,000.00 | 380,788,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529.0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0,712,000.00 | 389,653,529.0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4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3,017,317.60 | 141,714,320.1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2,654,495.13 | 1,578,522.8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0,000.00 | 739,432,029.0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837,317.60 | 1,421,146,349.1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874,682.40 | -1,031,492,820.1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50,422.61 | 3,346,860.6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2,976,100.73 | -667,828,470.6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48,838,811.52 | 1,916,667,282.1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11,814,912.25 | 1,248,838,811.52 |
法定代表人:付道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振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420,450.45 | 744,472,770.5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420,450.45 | 744,472,770.5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1,430,412.99 | 23,602,331.3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39,215.68 | 5,947,895.3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36,712.11 | 839,646,575.4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806,340.78 | 869,196,802.0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385,890.33 | -124,724,031.4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4,713,920.29 | 19,569,683.5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5,000,000.00 | 554,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9,713,920.29 | 573,569,683.5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84,220.00 | 429,873.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000,000.00 | 652,8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000,000.00 | 559,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484,220.00 | 1,212,229,873.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8,229,700.29 | -638,660,189.5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3,556,950.30 | 134,021,385.6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556,950.30 | 134,021,385.6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556,950.30 | -134,021,385.6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8,286,859.66 | -897,405,606.5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7,821,992.37 | 1,555,227,598.9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36,108,852.03 | 657,821,992.37 |
法定代表人:付道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振海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71,139,006.00 | 274,621,868.42 | -152,834.00 | 247,746,099.58 | 1,977,950,850.01 | 3,371,304,990.01 | 975,478,479.36 | 4,346,783,469.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71,139,006.00 | 274,621,868.42 | -152,834.00 | 247,746,099.58 | 1,977,950,850.01 | 3,371,304,990.01 | 975,478,479.36 | 4,346,783,469.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4,227,801.00 | 55,576.00 | 923,122.68 | 392,385,975.31 | 567,592,474.99 | 262,986,467.94 | 830,578,942.9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576.00 | 611,093,849.29 | 611,149,425.29 | 283,184,357.03 | 894,333,782.3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68,606.04 | 668,606.04 | |||||||||||||
1.所有者投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831,393.96 | -831,393.96 | |||||||||||||
(三)利润分配 | 923,122.68 | -44,480,072.98 | -43,556,950.30 | -20,866,495.13 | -64,423,445.4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23,122.68 | -923,122.6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3,556,950.30 | -43,556,950.30 | -20,866,495.13 | -64,423,445.4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74,227,801.00 | -174,227,801.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174,227,801.00 | -174,227,801.00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45,366,807.00 | 274,621,868.42 | -97,258.00 | 248,669,222.26 | 2,370,336,825.32 | 3,938,897,465.00 | 1,238,464,947.30 | 5,177,362,412.30 |
项目 | 2018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70,106,928.00 | 947,150,338.94 | -118,099.00 | 247,044,520.61 | 1,804,226,826.03 | 3,668,410,514.58 | 782,002,935.89 | 4,450,413,450.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70,106,928.00 | 947,150,338.94 | -118,099.00 | 247,044,520.61 | 1,804,226,826.03 | 3,668,410,514.58 | 782,002,935.89 | 4,450,413,450.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 201,032,078.00 | -672,528,470.52 | -34,735.00 | 701,578.97 | 173,724,023.98 | -297,105,524.57 | 193,475,543.47 | -103,629,981.10 |
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735.00 | 509,479,066.55 | 509,444,331.55 | 226,402,168.64 | 735,846,500.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72,528,470.52 | -672,528,470.52 | -25,242,102.30 | -697,770,572.8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390,000.00 | 15,39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672,528,470.52 | -672,528,470.52 | -40,632,102.30 | -713,160,572.82 | |||||||||||
(三)利润分配 | 701,578.97 | -134,722,964.57 | -134,021,385.60 | -7,684,522.87 | -141,705,908.4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01,578.97 | -701,578.9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4,021,385.60 | -134,021,385.60 | -7,684,522.87 | -141,705,908.47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01,032,078.00 | -201,032,07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 |
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201,032,078.00 | -201,032,078.00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71,139,006.00 | 274,621,868.42 | -152,834.00 | 247,746,099.58 | 1,977,950,850.01 | 3,371,304,990.01 | 975,478,479.36 | 4,346,783,469.37 |
法定代表人:付道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振海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 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71,139,006.00 | 124,851,912.79 | 247,746,099.58 | 999,292,664.49 | 2,243,029,682.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71,139,006.00 | 124,851,912.79 | 247,746,099.58 | 999,292,664.49 | 2,243,029,682.86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4,227,801.00 | 923,122.68 | -209,476,647.20 | -34,325,723.5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231,226.78 | 9,231,226.7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23,122.68 | -44,480,072.98 | -43,556,950.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23,122.68 | -923,122.6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3,556,950.30 | -43,556,950.3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74,227,801.00 | -174,227,801.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174,227,801.00 | -174,227,801.00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45,366,807.00 | 124,851,912.79 | 248,669,222.26 | 789,816,017.29 | 2,208,703,959.34 |
项目 | 2018年度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 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70,106,928.00 | 124,851,912.79 | 247,044,520.61 | 1,328,031,917.39 | 2,370,035,278.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70,106,928.00 | 124,851,912.79 | 247,044,520.61 | 1,328,031,917.39 | 2,370,035,278.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1,032,078.00 | 701,578.97 | -328,739,252.90 | -127,005,595.9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015,789.67 | 7,015,789.6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01,578.97 | -134,722,964.57 | -134,021,385.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01,578.97 | -701,578.9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4,021,385.60 | -134,021,385.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01,032,078.00 | -201,032,07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201,032,078.00 | -201,032,078.00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71,139,006.00 | 124,851,912.79 | 247,746,099.58 | 999,292,664.49 | 2,243,029,682.86 |
法定代表人:付道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翼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振海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发起设立,于1998年5月18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北京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600069802M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45,366,807.00元,股份总数1,045,366,807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份。公司股票已于1998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医药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血液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及冻干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等血液制品。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0年3月31日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和山阴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等56家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
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
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组合 | 股利分红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组合 | 存款利息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
其他应收款——关联往来组合[注] | 款项性质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押金、备用金组合 |
[注]:关联往来组合系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关联往来组合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0-8 |
1-2年 | 8-100 |
2-3年 | 8-100 |
3-4年 | 60-100 |
4-5年 | 80-100 |
5年以上 | 100 |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五、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使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使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7.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
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1.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2.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30 | 5.00 | 9.50-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5.00 | 19.00-6.33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10-12 | 5.00 | 9.50-7.92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00 | 31.67-9.5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19.00-9.5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19.00-9.5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3.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4.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5.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及特许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软件 | 5-10 |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20、50 |
专利权 | 20 |
非专利技术 | 10 |
商标 | 10 |
特许权 | 10-2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结合公司及行业特点,在实际操作中,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参照下列标准进行区分:(1)在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件》之前(含取得《临床试验批件》之时点)所从事的工作为研究阶段,该阶段所发生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2)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件》之后至获得新药证书之前,该阶段所发生的支出管理层根据上述五项条件进行判断并出具专项报告,如同时满足上述五项条件,该阶段所从事的工作为开发阶段,所发生的支出在符合开发阶段资本化的条件时予以资本化;如无法同时满足上述五项条件,则将该期临床试验期间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确实无法区分应归属于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件》之前或之后发生的支出,则将其发生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3)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件》之后至获得新药证书之前,会进行若干期临床试验。管理层在每一期临床试验开展之前根据上述五项条件对单项项目进行判断,如无法同时满足上述五项条件,则将该期临床试验期间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如同时满足上述五项条件,在每一临床试验期间发生的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若临床试验失败,则将归集的费用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4)获得新药证书后,开发阶段发生的资本化支出转为无形资产。若无法取得新药证书的,则将归集的费用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
29.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1.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2.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5.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6.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血液制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出口报关单时,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7.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9.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0.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 详见第五节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 详见第五节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49,501,287.92 | 1,250,277,503.00 | 776,215.0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31,288,382.22 | 431,288,382.22 | |
应收账款 | 6,310,940.44 | 6,310,940.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9,619,816.64 | 19,619,816.6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2,745,160.26 | 11,968,945.18 | -776,215.08 |
其中:应收利息 | 3,712,192.08 | 2,935,977.00 | -776,215.08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708,981,963.20 | 1,708,981,963.2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436,805.28 | 4,436,805.28 | |
流动资产合计 | 3,432,884,355.96 | 3,432,884,355.9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81,839,237.66 | -81,839,237.66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1,839,237.66 | 81,839,237.6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64,266,754.99 | 864,266,754.99 | |
在建工程 | 122,607,565.53 | 122,607,565.5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87,069,621.52 | 287,069,621.5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95,525,748.71 | 95,525,748.71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413,834.83 | 15,413,834.8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405,008.65 | 24,405,008.6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2,958,404.22 | 142,958,404.2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34,086,176.11 | 1,634,086,176.11 | |
资产总计 | 5,066,970,532.07 | 5,066,970,532.0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3,134,887.68 | 13,134,887.68 | |
应付账款 | 43,078,799.21 | 43,078,799.21 | |
预收款项 | 107,077,271.70 | 107,077,271.70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281,879.43 | 21,281,879.43 | |
应交税费 | 87,229,432.73 | 87,229,432.73 | |
其他应付款 | 210,602,980.08 | 210,257,439.15 | -345,540.93 |
其中:应付利息 | 345,540.93 | -345,540.93 | |
应付股利 | 20,106,000.00 | 20,106,0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82,405,250.83 | 482,059,709.90 | -345,540.9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30,788,000.00 | 231,133,540.93 | 345,540.93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300,565.68 | 1,300,565.68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24,118.35 | 1,224,118.3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229,127.84 | 3,229,127.8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240,000.00 | 1,24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7,781,811.87 | 238,127,352.80 | 345,540.93 |
负债合计 | 720,187,062.70 | 720,187,062.7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71,139,006.00 | 871,139,00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74,621,868.42 | 274,621,868.4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52,834.00 | -152,834.00 |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247,746,099.58 | 247,746,099.58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977,950,850.01 | 1,977,950,850.0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371,304,990.01 | 3,371,304,990.01 | |
少数股东权益 | 975,478,479.36 | 975,478,479.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346,783,469.37 | 4,346,783,469.3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066,970,532.07 | 5,066,970,532.07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规定,在准则实施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需要调整2019年初留存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金额。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作出以下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报项目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57,821,992.37 | 658,656,027.08 | 834,034.7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88,164.00 | 188,164.00 | |
其他应收款 | 143,763,984.86 | 142,929,950.15 | -834,034.71 |
其中:应收利息 | 3,770,011.71 | 2,935,977.00 | -834,034.71 |
应收股利 | 139,894,000.00 | 139,894,000.00 | |
存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8,255,932.96 | 268,255,932.9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70,030,074.19 | 1,070,030,074.1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8,979,469.32 | 38,979,469.32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1,944,771.40 | 61,944,771.4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76,259,128.04 | 1,176,259,128.04 | |
资产总计 | 2,246,289,202.23 | 2,246,289,202.2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应付职工薪酬 | 942,602.44 | 942,602.44 | |
应交税费 | 900,786.37 | 900,786.37 | |
其他应付款 | 1,416,130.56 | 1,416,130.5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59,519.37 | 3,259,519.3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3,259,519.37 | 3,259,519.3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71,139,006.00 | 871,139,00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4,851,912.79 | 124,851,912.7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7,746,099.58 | 247,746,099.58 | |
未分配利润 | 999,292,664.49 | 999,292,664.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43,029,682.86 | 2,243,029,682.8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46,289,202.23 | 2,246,289,202.23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规定,在准则实施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需要调整2019年初留存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金额。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作出以下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报项目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
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4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3%、6%、16%、13%[注1]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5%、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注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本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公司 | 15% |
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15% |
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15% |
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15% |
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15% |
贵溪市中泰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分宜县中泰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忻州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山阴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湖南君山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 |
武生松滋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 |
通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合平昌) | 20% |
安岳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都江堰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南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渠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南部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蓬溪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宜春市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息烽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常熟市白茆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20% |
上饶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上杭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金堂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仁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中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本公司子公司成都蓉生及其下属控股血液制品公司及单采血浆公司属于“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所列的一般纳税人(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根据财税〔2014〕57号、财税〔2009〕9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征收率由6%调整为3%。
2.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成都蓉生系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7年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175100043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成都蓉生适用15%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成都蓉生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血制)、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血制)均属于中国西部地区的企业,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11〕58号)的规定,贵州血制、兰州血制适用15%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贵州血制于2018年8月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185200000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贵州血制2018-2020年适用15%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兰州血制于2019年11月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196200016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兰州血制2019-2021年适用15%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成都蓉生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血制)系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依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8年11月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184200015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武汉血制适用15%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成都蓉生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血制)系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依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10月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193100004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上海血制适用15%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等规定,对于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单位如上表列示。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746,734.79 | 3,306,579.20 |
银行存款 | 1,407,220,166.60 | 1,246,308,447.40 |
其他货币资金 | 1,386,058.40 | 662,476.40 |
合计 | 1,413,352,959.79 | 1,250,277,503.0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386,058.40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820,000.00元,履约保证金566,058.40元,使用受到限制。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92,137,072.56 | 317,903,744.22 |
商业承兑票据 | 235,348,139.00 | 113,384,638.00 |
合计 | 627,485,211.56 | 431,288,382.2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4,001,735.58 | |
商业承兑票据 | 1,151,356.00 | |
合计 | 85,153,091.58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27,485,211.56 | 100.00 | 627,485,211.56 | 431,288,382.22 | 100.00 | 431,288,382.22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392,137,072.56 | 62.49 | 392,137,072.56 | 317,903,744.22 | 73.71 | 317,903,744.22 | ||||
商业承兑汇票 | 235,348,139.00 | 37.51 | 235,348,139.00 | 113,384,638.00 | 26.29 | 113,384,638.00 | ||||
合计 | 627,485,211.56 | / | / | 627,485,211.56 | 431,288,382.22 | / | / | 431,288,382.2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392,137,072.56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235,348,139.00 | ||
合计 | 627,485,211.5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475,749.00 | 100.00 | 488,787.45 | 5.16 | 8,986,961.55 | 6,643,095.20 | 100.00 | 332,154.76 | 5.00 | 6,310,940.44 |
其中: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9,475,749.00 | 100.00 | 488,787.45 | 5.16 | 8,986,961.55 | 6,643,095.20 | 100.00 | 332,154.76 | 5.00 | 6,310,940.44 |
合计 | 9,475,749.00 | / | 488,787.45 | / | 8,986,961.55 | 6,643,095.20 | / | 332,154.76 | / | 6,310,940.4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9,475,749.00 | 488,787.45 | 5.16 |
合计 | 9,475,749.00 | 488,787.45 | 5.1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类似账龄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相似,确定为账龄组合。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2,154.76 | 156,632.69 | 488,787.45 | |||
合计 | 332,154.76 | 156,632.69 | 488,787.4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 1,683,600.00 | 17.77 | 84,180.00 |
甘肃省人民医院 | 1,205,927.00 | 12.73 | 60,296.35 |
上海医药工业有限公司 | 940,000.00 | 9.92 | 47,000.00 |
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 902,972.00 | 9.53 | 45,148.60 |
洛阳康达药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28 | 40,000.00 |
小计 | 5,232,499.00 | 55.22 | 276,624.9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1,874,356.32 | 93.86 | 19,247,659.17 | 95.08 |
1至2年 | 648,203.20 | 2.78 | 358,515.24 | 1.77 |
2至3年 | 155,105.31 | 0.67 | 633,981.03 | 3.13 |
3年以上 | 625,701.45 | 2.69 | 4,104.85 | 0.02 |
合计 | 23,303,366.28 | 100.00 | 20,244,260.2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聊城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6,699,686.57 | 28.75 |
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631,343.25 | 11.29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天府新区供电公司 | 2,226,571.69 | 9.55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350,000.00 | 5.79 |
四川天府天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双流分公司 | 1,021,260.00 | 4.38 |
小计 | 13,928,861.51 | 59.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8,089,512.36 | 2,935,977.00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4,658,868.43 | 9,032,968.18 |
合计 | 22,748,380.79 | 11,968,945.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通知存款 | 8,089,512.36 | 2,935,977.00 |
合计 | 8,089,512.36 | 2,935,977.00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收款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1,253,980.61 |
1至2年 | 1,970,409.08 |
2至3年 | 1,392,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03,050.00 |
4至5年 | 5,481.23 |
5年以上 | 2,402,486.51 |
合计 | 27,327,407.43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利息 | ||
定期存款 | ||
通知存款 | 8,089,512.36 | 2,935,977.00 |
保证金往来款 | 11,004,035.14 | 5,279,290.28 |
押金备用金 | 8,233,859.93 | 6,501,556.48 |
合计 | 27,327,407.43 | 14,716,823.76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182,046.96 | 40,000.00 | 2,525,831.62 | 2,747,878.58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800.00 | 1,800.00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68,000.00 | -40,000.00 | 108,000.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90,322.98 | 5,400.00 | 1,550,922.00 | 2,046,644.98 |
本期转回 | -85,208.40 | -4,000.00 | -89,208.40 | |
本期转销 |
本期核销 | 126,288.52 | 126,288.52 | ||
其他变动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517,361.54 | 7,200.00 | 4,054,465.10 | 4,579,026.6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747,878.58 | 1,957,436.58 | 126,288.52 | 4,579,026.64 | ||
合计 | 2,747,878.58 | 1,957,436.58 | 126,288.52 | 4,579,026.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26,288.52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北京国药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往来 | 5,393,355.00 | 1年以内 | 19.74 | 431,468.40 |
郑长禄 | 押金 | 2,200,000.00 | 1年以内 | 8.05 | |
富顺晨光科技园区 | 保证金 | 850,000.00 | 2-3年 | 3.11 | 850,000.00 |
武冈市国土资源局 | 往来款 | 708,922.00 | 4-5年 | 2.59 | 708,922.00 |
大同市矿区恒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押金 | 700,000.00 | 1-2年 | 2.56 | |
合计 | 9,852,277.00 | 36.05 | 1,990,390.4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65,578,482.06 | 287,305.17 | 765,291,176.89 | 820,654,840.56 | 10,559.36 | 820,644,281.20 |
在产品 | 942,604,620.81 | 942,604,620.81 | 621,416,169.24 | 621,416,169.24 | ||
库存商品 | 223,790,893.16 | 91.70 | 223,790,801.46 | 265,805,870.06 | 124.77 | 265,805,745.29 |
周转材料 | 2,576,205.22 | 37,766.46 | 2,538,438.76 | 1,115,767.47 | 1,115,767.47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发出商品 | 15,231,164.29 | 15,231,164.29 | ||||
合计 | 1,949,781,365.54 | 325,163.33 | 1,949,456,202.21 | 1,708,992,647.33 | 10,684.13 | 1,708,981,963.2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10,559.36 | 797,050.88 | 520,305.07 | 287,305.17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24.77 | 33.07 | 91.70 | |||
周转材料 | 37,766.46 | 37,766.46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合计 | 10,684.13 | 834,817.34 | 520,338.14 | 325,163.33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已将当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报废,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转销 | |
库存商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
周转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10、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2、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摊费用 | 279,323.53 | 253,759.64 |
预缴税费 | 1,478,128.26 | 4,183,045.64 |
合计 | 1,757,451.79 | 4,436,805.28 |
其他说明无
13、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权类投资 | ||
国药中生(上海)生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5,000,000.00 | 30,000,000.00 |
聊城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43,200,000.00 | 43,200,000.00 |
浑源天坛生物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5,208,240.00 | 5,208,240.00 |
武穴武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910,997.66 | |
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200,000.00 | |
望谟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注] | 0.00 | 0.00 |
十堰市郧阳区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320,000.00 | 320,000.00 |
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2,864,759.60 | |
合计 | 106,592,999.60 | 81,839,237.66 |
[注]望谟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账面价值为零,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在本科目列报,公允价值为零。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原因:
公司对上述股权不具有控制或者重大影响,持有股权目的为获取血浆,非频繁交易获利,故公司将非交易性股权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2.本期终止确认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项目 | 终止确认时公允价值 | 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和损失 | 处置原因 |
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200,000.00 | 收购为全资子公司 |
武穴武源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910,997.66 | 收购为全资子公司 | |
小计 | 3,110,997.66 |
1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441,053.19 | 5,230,353.49 | 53,671,406.68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48,441,053.19 | 5,230,353.49 | 53,671,406.6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8,441,053.19 | 5,230,353.49 | 53,671,406.68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378,055.87 | 1,256,106.16 | 27,634,162.03 | |
(1)计提或摊销 | 802,837.02 | 57,007.65 | 859,844.67 | |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 | 25,575,218.85 | 1,199,098.51 | 26,774,317.3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6,378,055.87 | 1,256,106.16 | 27,634,162.0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062,997.32 | 3,974,247.33 | 26,037,244.6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19,823,497.31 | 864,266,754.99 |
固定资产清理 | 226,931.45 | |
合计 | 820,050,428.76 | 864,266,754.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30,548,241.12 | 926,755,817.51 | 48,210,695.77 | 10,049,403.28 | 21,969,309.42 | 15,765,034.68 | 1,853,298,501.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505,250.31 | 59,508,013.72 | 8,827,282.53 | 791,266.34 | 2,474,573.43 | 2,573,908.05 | 105,680,294.38 |
(1)购置 | 5,304,677.80 | 57,463,928.58 | 7,365,404.50 | 704,778.34 | 2,385,943.43 | 2,465,553.05 | 75,690,285.70 |
(2)在建工程转入 | 16,617,937.51 | 68,800.00 | 108,355.00 | 16,795,092.5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9,582,635.00 | 1,975,285.14 | 1,461,878.03 | 86,488.00 | 88,630.00 | 13,194,916.1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1,312,714.36 | 7,772,168.10 | 2,880,061.15 | 645,401.08 | 845,104.18 | 1,528,133.43 | 74,983,582.30 |
(1)处置或报废 | 12,871,661.17 | 7,381,368.83 | 2,806,715.98 | 645,401.08 | 845,104.18 | 1,528,133.43 | 26,078,384.67 |
(2)技术改造转出 | 390,799.27 | 73,345.17 | 464,144.44 | ||||
(3)转出到 | 48,441,053.19 | 48,441,053.19 |
投资性房地产 | |||||||
4.期末余额 | 800,740,777.07 | 978,491,663.13 | 54,157,917.15 | 10,195,268.54 | 23,598,778.67 | 16,810,809.30 | 1,883,995,213.8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98,545,259.41 | 627,744,586.93 | 27,338,016.92 | 7,931,818.54 | 14,988,452.19 | 11,446,679.28 | 987,994,813.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005,546.71 | 64,478,646.75 | 4,531,241.47 | 731,550.32 | 2,215,697.24 | 1,300,470.10 | 112,263,152.59 |
(1)计提 | 37,647,978.29 | 63,318,913.60 | 3,572,268.12 | 693,153.55 | 2,189,140.92 | 1,300,470.10 | 108,721,924.58 |
(2)合并增加 | 1,357,568.42 | 1,159,733.15 | 958,973.35 | 38,396.77 | 26,556.32 | 3,541,228.0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797,659.14 | 6,416,993.79 | 2,614,838.03 | 608,589.13 | 779,207.06 | 1,384,290.98 | 37,601,578.13 |
(1)处置或报废 | 222,440.29 | 6,045,734.48 | 2,545,160.12 | 608,589.13 | 779,207.06 | 1,384,290.98 | 11,585,422.06 |
2)技术改造转出 | 371,259.31 | 69,677.91 | 440,937.22 | ||||
3)转出到投资性房地产 | 25,575,218.85 | 25,575,218.85 | |||||
4.期末余额 | 311,753,146.98 | 685,806,239.89 | 29,254,420.36 | 8,054,779.73 | 16,424,942.37 | 11,362,858.40 | 1,062,656,387.7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19,931.78 | 816,551.71 | 450.03 | 1,036,933.5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8,395.30 | 478,395.30 | |||||
(1)计提 | 478,395.30 | 478,395.3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19,931.78 | 1,294,947.01 | 450.03 | 1,515,328.82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488,767,698.31 | 291,390,476.23 | 24,903,496.79 | 2,140,038.78 | 7,173,836.30 | 5,447,950.90 | 819,823,497.31 |
2.期初账面价值 | 531,783,049.93 | 298,194,678.87 | 20,872,678.85 | 2,117,134.71 | 6,980,857.23 | 4,318,355.40 | 864,266,754.9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安岳浆站业务楼项目 | 9,760,553.68 | 由于扩增土地,相关手续尚未办理齐全,房屋产权证尚未办妥,预计2020年办妥 |
仁寿蓉生浆站项目 | 14,720,249.73 | 正在办理中 |
武汉血制酒精站项目 | 369,738.46 | 正在办理中 |
山阴天坛采浆大楼项目 | 1,846,314.46 | 因土地批准时间影响进度,正在办理中 |
小计 | 26,696,856.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电子设备 | 226,931.45 | |
合计 | 226,931.45 |
其他说明:
无
21、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39,967,786.54 | 122,607,565.53 |
工程物资 |
合计 | 739,967,786.54 | 122,607,565.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成都蓉生永安血制项目 | 707,033,441.74 | 707,033,441.74 | 109,744,759.70 | 109,744,759.70 | ||
宜宾浆站综合工程 | 13,468,542.13 | 13,468,542.13 | 389,216.00 | 389,216.00 | ||
武冈浆站迁建项目 | 10,665,664.85 | 10,665,664.85 | ||||
贵州血制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工程 | 4,295,252.12 | 4,295,252.12 | ||||
上海血制云南产业化基地项目 | 1,718,785.66 | 1,718,785.66 | ||||
武汉血制酒精循环利用工程项目 | 566,864.52 | 566,864.52 | 566,864.52 | 566,864.52 | ||
岳阳县分站项目 | 449,040.00 | 449,040.00 | ||||
成都蓉生重组凝血因子生产车间项目 | 85,000.00 | 85,000.00 | ||||
临猗县血浆综合工程 | 11,808,725.31 | 11,808,725.31 | ||||
通江浆站综合工程 | 1,376,093.52 | 1,376,093.52 | 98,000.00 | 98,000.00 | ||
老河口浆站迁建项目 | 12,702.00 | 12,702.00 | ||||
核酸检测(PCR)实验室改造项目 | 296,400.00 | 296,400.00 | ||||
合计 | 739,967,786.54 | 739,967,786.54 | 122,607,565.53 | 122,607,565.5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成都蓉生永安血制项目 | 1,437,833,996.96 | 109,744,759.70 | 597,288,682.04 | 707,033,441.74 | 49.17 | 49 | 10,655,306.88 | 9,034,157.20 | 2.74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
宜宾浆站综合工程 | 24,071,900.00 | 389,216.00 | 13,079,326.13 | 13,468,542.13 | 98.16 | 56 | 自有资金 | |||||
临猗县血浆站综合工程 | 12,719,270.31 | 11,808,725.31 | 910,545.00 | 12,719,270.31 | 100.00 | 100 | 自有资金 | |||||
武冈浆站迁建项目 | 19,931,500.00 | 10,665,664.85 | 10,665,664.85 | 53.51 | 53 | 自有资金 | ||||||
贵州血制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工程 | 4,669,400.00 | 4,295,252.12 | 4,295,252.12 | 91.99 | 90 | 自有资金 | ||||||
上海血制云南产业化基地项目 | 1,612,447,202.62 | 1,718,785.66 | 1,718,785.66 | 0.10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分宜县中泰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改造项目 | 4,075,822.20 | 4,075,822.20 | 4,075,822.20 | 100.00 | 1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3,115,749,092.09 | 121,942,701.01 | 632,034,078.00 | 16,795,092.51 | 737,181,686.50 | 10,655,306.88 | 9,034,157.20 | 2.74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软件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 | 特许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713,632.17 | 283,488,510.65 | 12,596,771.63 | 2,478,510.47 | 18,500.00 | 117,661,337.13 | 425,957,262.0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15,938.79 | 30,354,865.72 | 31,670,804.51 |
(1)购置 | 1,315,938.79 | 8,036,065.72 | 9,352,004.51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22,318,800.00 | 22,318,8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9,400.00 | 8,069,938.37 | 8,359,338.37 | ||||
(1)处置 | 289,400.00 | 2,839,584.88 | 3,128,984.88 | ||||
22)转出到投资性房地产 | 5,230,353.49 | 5,230,353.49 | |||||
4.期末余额 | 10,740,170.96 | 305,773,438.00 | 12,596,771.63 | 2,478,510.47 | 18,500.00 | 117,661,337.13 | 449,268,728.1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592,177.22 | 47,207,596.52 | 5,467,987.62 | 1,425,143.53 | 18,500.00 | 78,188,789.20 | 137,900,194.09 |
2.本期增加金额 | 925,930.03 | 7,251,814.96 | 684,363.26 | 247,851.04 | 9,606,237.57 | 18,716,196.86 | |
(1)计提 | 925,930.03 | 7,160,182.48 | 684,363.26 | 247,851.04 | 9,606,237.57 | 18,624,564.38 | |
22)合并增加 | 91,632.48 | 91,632.4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930.49 | 1,513,054.60 | 1,549,985.09 | ||||
(1)处置 | 36,930.49 | 313,956.09 | 350,886.58 | ||||
22)转出到投资性房地产 | 1,199,098.51 | 1,199,098.51 | |||||
4.期末余额 | 6,481,176.76 | 52,946,356.88 | 6,152,350.88 | 1,672,994.57 | 18,500.00 | 87,795,026.77 | 155,066,405.8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87,446.44 | 987,446.4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87,446.44 | 987,446.4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258,994.20 | 252,827,081.12 | 6,444,420.75 | 805,515.90 | 28,878,863.92 | 293,214,875.8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121,454.95 | 236,280,914.13 | 7,128,784.01 | 1,053,366.94 | 38,485,101.49 | 287,069,621.5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6、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两步病毒灭活的高纯FⅧ | 8,118,617.71 | 8,118,617.71 | ||||||
纤维蛋白胶 | 6,597,376.74 | 6,597,376.74 | ||||||
双重病毒灭活的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制品的开发 | 8,551,513.11 | 8,551,513.11 | ||||||
人免疫球蛋白工艺改造 | 14,377,489.05 | 14,377,489.05 | ||||||
重组人活化凝血因子VII(rhFVIIa)组 | 15,109,116.16 | 15,109,116.16 | ||||||
人静注CMV人免疫球蛋白(pH4)组 | 6,759,431.11 | 6,759,431.11 | ||||||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组 | 1,038,839.39 | 1,038,839.39 | ||||||
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的研制组 | 33,651,394.86 | 33,651,394.86 | ||||||
血浆蛋白制品病 | 12,705,576.77 | 12,705,576. |
毒去除/灭活方法研究组 | 77 | |||||||
人凝血因子IX组 | 12,378.69 | 12,378.69 | ||||||
皮下注射人免疫球蛋白组 | 2,036,532.51 | 2,036,532.51 | ||||||
科研公用 | 86,735.13 | 86,735.13 | ||||||
血液制品生产过程一种配液及加液方式的研究 | 612,582.19 | 612,582.19 |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生产过程IgA去除方法的研究 | 1,432,690.43 | 1,432,690.43 | ||||||
人血白蛋白生产过程多聚体去除方法的研究 | 948,196.91 | 948,196.91 |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析出物控制条件的研究 | 1,262,865.49 | 1,262,865.49 | ||||||
血液制品生产过程试剂加液方法变化对产品质量及收率影响的研究 | 913,716.95 | 913,716.95 | ||||||
过氧化氢智能干雾灭菌系统在B+A洁净区的应用研究 | 584,750.09 | 584,750.09 | ||||||
一种重量计量法在血液制品反应分离过程中的应用研究 | 1,077,606.50 | 1,077,606.50 | ||||||
一种通过厌氧反应技术提升污水处理去除率的研究 | 834,218.87 | 834,218.87 | ||||||
通过后加温降低人血白蛋白制品单支污染率的研究 | 948,856.56 | 948,856.56 | ||||||
人血浆综合利用研究 | 6,859,598.67 | 6,859,598.67 | ||||||
血浆蛋白层析分离中试研究 | 10,867,048.67 | 10,867,048.67 | ||||||
凝血因子Ⅷ的研制 | 5,535,955.15 | 5,535,955.15 | ||||||
人凝血因子Ⅷ内包材相容性研究 | 462,486.37 | 462,486.37 | ||||||
人凝血因子Ⅷ不同规格层析柱工 | 2,766,720.73 | 2,766,720.73 |
艺验证 | ||||||||
人凝血因子Ⅷ生产工艺一致性评价 | 1,709,771.12 | 1,709,771.12 | ||||||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稳定剂供应商变更后的研究 | 1,112,469.02 | 1,112,469.02 | ||||||
α1-抗胰蛋白酶-生产工艺研究 | 248,181.64 | 248,181.64 | ||||||
α1-抗胰蛋白酶-产品质量研究 | 227,113.99 | 227,113.99 | ||||||
α1-抗胰蛋白酶-动物实验药效研究 | 224,298.23 | 224,298.23 | ||||||
血液制品工艺提升的研究 | 353,357.12 | 353,357.12 | ||||||
人纤维蛋白原课题 | 4,026,119.00 | 4,026,119.00 |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Iga控制研究 | 2,939,391.99 | 2,939,391.99 | ||||||
人纤维蛋白原病毒灭活工艺研究 | 216,644.19 | 216,644.19 | ||||||
人纤维蛋白原内包材相容性研究 | 68,368.37 | 68,368.37 | ||||||
免疫球蛋白病毒灭活工艺再验证研究 | 1,043,541.29 | 1,043,541.29 | ||||||
合计 | 156,321,550.77 | 118,676,554.16 | 37,644,996.61 |
其他说明
序号 | 项目 | 期末余额 | 资本化时点 | 研发进度 |
1 | 人免疫球蛋白工艺改造 | 14,377,489.05 | 2019.01.01 | 获得生产注册申请受理号,并进入优先审评通道 |
2 | 双重病毒灭活的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制品的开发 | 8,551,513.11 | 2019.01.01 | 已提交临床试验平台登记,并实现首例入组 |
3 | 两步病毒灭活的高纯FⅧ | 8,118,617.71 | 2019.01.01 | 获得生产注册申请受理号,并进入优先审评通道 |
4 | 纤维蛋白胶 | 6,597,376.74 | 2019.01.01 | 已启动临床研究 |
合计 | 37,644,996.61 |
公司于取得临床批件,根据临床试验进度管理层评估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满足时将上述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处理。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93,987,046.86 | 93,987,046.86 | ||||
山阴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1,538,701.85 | 1,538,701.85 | ||||
武穴武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7,413,279.23 | 7,413,279.23 | ||||
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12,073,107.89 | 12,073,107.89 | ||||
合计 | 95,525,748.71 | 19,486,387.12 | 115,012,135.83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山阴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武穴武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及经营性的非流动资产 |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137,934,215.33 | 3,794,600.00 | 7,335,336.12 | 25,097,105.98 |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分摊方法 | 184,288,327.18 | 1,923,377.31 | 12,073,107.89 | 7,413,279.23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322,222,542.51 | 5,717,977.31 | 19,408,444.01 | 32,510,385.21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是 | 是 | 是 | 是 |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五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税前折现率及预测期以后的收入增长率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 税前折现率(%) | 收入增长率(%) |
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10.55 | 14.34 |
山阴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12.31 | 7.34 |
武穴武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10.53 | 8.22 |
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12.45 | 18.57 |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
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根据公司聘请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0188号),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39,568.10万元,高于账面价值32,222.25万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聘请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山阴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0232号),山阴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600.63万元,高于账面价值571.80万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聘请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武穴武源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0321号),武穴武源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3,811.25万元,高于账面价值3,251.04万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聘请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0187号),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2,078.37万元,高于账面价值1,940.84万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赁房屋改造支出 | 9,481,637.22 | 4,810,639.66 | 2,019,019.00 | 12,273,257.88 | |
房屋装修支出 | 5,590,458.26 | 7,127,156.32 | 3,978,922.33 | 8,738,692.25 | |
其他 | 341,739.35 | 3,267,324.12 | 633,449.74 | 2,975,613.73 | |
合计 | 15,413,834.83 | 15,205,120.10 | 6,631,391.07 | 23,987,563.86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38,760.84 | 130,191.88 | 362,428.35 | 73,984.1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20,354,882.27 | 33,349,960.93 | 73,491,660.19 | 13,244,768.38 |
可抵扣亏损 | ||||
已预提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 | 65,007,895.15 | 9,751,184.27 | 73,908,373.90 | 11,086,256.08 |
政府补助 | 70,374,200.00 | 10,556,130.00 | ||
合计 | 356,375,738.26 | 53,787,467.08 | 147,762,462.44 | 24,405,008.6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9,669,018.08 | 8,814,497.23 | 18,797,435.54 | 3,229,127.84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
加速折旧 | 5,837,873.47 | 875,681.02 | ||
合计 | 45,506,891.55 | 9,690,178.25 | 18,797,435.54 | 3,229,127.84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700,165.22 | 7,594,101.68 |
可抵扣亏损 | 154,048,234.42 | 121,663,323.15 |
合计 | 161,748,399.64 | 129,257,424.8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9年 | 20,669,186.03 | ||
2020年 | 22,068,388.78 | 22,568,726.59 | |
2021年 | 25,876,254.40 | 25,876,254.40 | |
2022年 | 22,512,514.46 | 22,637,223.44 | |
2023年 | 29,079,326.63 | 29,911,932.69 | |
2024年 | 54,511,750.15 | ||
合计 | 154,048,234.42 | 121,663,323.1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42,320,056.49 | 134,085,404.22 |
其他 | 9,442,500.00 | 8,873,000.00 |
合计 | 51,762,556.49 | 142,958,404.22 |
其他说明:
无
3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226,501.00 | 12,652,797.68 |
银行承兑汇票 | 4,100,000.00 | 482,090.00 |
合计 | 6,326,501.00 | 13,134,887.6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42,959,544.79 | 43,078,799.21 |
应付设备款 | 649,454.20 | |
合计 | 43,608,998.99 | 43,078,799.2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血制产品款 | 154,709,200.08 | 107,077,271.70 |
合计 | 154,709,200.08 | 107,077,271.7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367,260.16 | 567,361,691.78 | 565,119,730.95 | 15,609,220.9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830,239.27 | 65,600,672.99 | 67,593,212.79 | 5,837,699.47 |
三、辞退福利 | 784,911.62 | 784,911.62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84,380.00 | 25,620.00 | 58,760.00 | |
合计 | 21,281,879.43 | 633,747,276.39 | 633,523,475.36 | 21,505,680.4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206,309.68 | 449,314,084.53 | 449,314,084.49 | 8,206,309.72 |
二、职工福利费 | 17,802,422.57 | 17,802,422.57 | ||
三、社会保险费 | 184,097.35 | 25,422,014.32 | 25,417,311.11 | 188,800.5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8,830.61 | 19,855,029.13 | 19,852,599.25 | 151,260.49 |
工伤保险费 | 13,819.78 | 1,010,553.21 | 1,009,373.09 | 14,999.90 |
生育保险费 | 21,446.96 | 1,979,508.99 | 1,979,544.42 | 21,411.53 |
其他 | 2,576,922.99 | 2,575,794.35 | 1,128.64 | |
四、住房公积金 | 314,426.42 | 30,808,801.88 | 30,805,072.88 | 318,155.4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651,326.71 | 11,929,994.44 | 9,685,365.86 | 6,895,955.2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其他短期薪酬 | 11,100.00 | 32,084,374.04 | 32,095,474.04 | |
合计 | 13,367,260.16 | 567,361,691.78 | 565,119,730.95 | 15,609,220.9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91,127.58 | 44,258,111.44 | 44,236,614.68 | 512,624.34 |
2、失业保险费 | 60,998.28 | 1,551,399.70 | 1,552,137.61 | 60,260.37 |
3、企业年金缴费 | 7,278,113.41 | 19,791,161.85 | 21,804,460.50 | 5,264,814.76 |
合计 | 7,830,239.27 | 65,600,672.99 | 67,593,212.79 | 5,837,699.4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4,032,960.57 | 12,060,765.87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40,193,779.62 | 52,933,331.08 |
个人所得税 | 19,326,381.03 | 17,108,151.1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79,214.16 | 950,521.57 |
房产税 | 566,415.68 | 779,784.03 |
土地使用税 | 96,974.86 | 498,528.33 |
教育费附加 | 595,481.38 | 440,503.16 |
地方教育附加 | 384,682.09 | 250,102.70 |
其他 | 1,709,809.70 | 2,207,744.83 |
合计 | 78,185,699.09 | 87,229,432.73 |
其他说明:
无
39、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18,318,000.00 | 20,106,000.00 |
其他应付款 | 329,286,481.65 | 190,151,439.15 |
合计 | 347,604,481.65 | 210,257,439.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8,318,000.00 | 20,106,000.00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18,318,000.00 | 20,106,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11,662,040.43 | 17,956,503.48 |
预提费用 | 9,656,613.63 | 16,822,298.62 |
市场服务费 | 196,440,180.52 | 141,861,245.21 |
股权收购款 | 6,694,534.80 | |
工程款质保金 | 44,862,829.07 | 2,953,228.12 |
设备款质保金 | 48,224,679.07 | 2,448,574.88 |
保证金 | 871,727.25 | 188,402.56 |
其他 | 10,873,876.88 | 7,921,186.28 |
合计 | 329,286,481.65 | 190,151,439.1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1、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2、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400,598,888.88 | 231,133,540.93 |
合计 | 400,598,888.88 | 231,133,540.93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4、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6、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10,565.68 | 1,280,565.68 |
二、辞退福利 | 20,000.00 | 20,000.00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合计 | 30,565.68 | 1,300,565.68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1,350,565.68 | 1,250,565.68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1,260,000.00 | 50,000.00 |
1.当期服务成本 | ||
2.过去服务成本 | -1,300,000.00 | |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
4、利息净额 | 40,000.00 | 50,000.00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80,000.00 | 50,000.00 |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80,000.00 | 50,000.00 |
四、其他变动 | ||
1.结算时支付的对价 | ||
2.已支付的福利 |
五、期末余额 | 10,565.68 | 1,350,565.68 |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1,350,565.68 | 1,250,565.68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1,260,000.00 | 50,000.00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80,000.00 | 50,000.00 |
四、其他变动 | ||
五、期末余额 | 10,565.68 | 1,350,565.68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定受益计划系退休及内退福利,与公司相关的风险主要是投资风险和精算风险,此风险依赖于宏观经济形势和精算假设,为不可控因素,但目前经济形势稳定向好,精算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该风险相对较小。公司每年根据精算报告调整财务报表中列示的金额,其变动都是根据精算师提供的精算报告为依据。公司设定受益计划的人数和金额每年都是固定的,每月发放固定额度,现金流量的风险可控,且无不确定性。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大精算假设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折现率 | 4.00% | 4.00% |
死亡率 | CL5/CL6(2010-2013) | CL5/CL6(2010-2013) |
离职率 | 1.50% | 1.50% |
平均医疗费用的预期年增长率 | 7.00% | 7.00% |
年工资增长率 | 5.00% | 5.00% |
内退人员生活费、社保缴费及其他福利的预期增长率 | 5.00% | 5.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8、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9、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224,118.35 | 70,374,200.00 | 913,338.36 | 70,684,979.99 | |
托管款项[注] | 2,864,759.60 | 2,864,759.60 | |||
合计 | 1,224,118.35 | 73,238,959.60 | 913,338.36 | 73,549,739.59 | / |
[注]:公司子公司成都蓉生受托管理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冠峰),托管期限为5年,成都蓉生提供托管服务收取的对价为每年固定金额的托管费及广西冠峰5%股权,2019年11月广西冠峰5%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因成都蓉生尚未提供托管服务,将广西冠峰5%股权根据评估作价计入递延收益科目核算。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云南项目拨款 | 20,374,200.00 | 20,374,2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血液制品车间GMP改造及标准科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 957,451.64 | 813,338.40 | 144,113.24 | 与资产相关 | |||
2016年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266,666.71 | 99,999.96 | 166,666.75 | 与资产相关 | |||
国药中生血液制品总部及产业基地项目(永安血制项目)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小计 | 1,224,118.35 | 70,374,200.00 | 913,338.36 | 70,684,979.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特种储备资金 | 1,240,000.00 | 1,240,000.00 |
合计 | 1,240,000.00 | 1,24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1、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871,139,006.00 | 174,227,801.00 | 174,227,801.00 | 1,045,366,807.00 |
其他说明:
2019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71,139,0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556,950.30元(含税),派送红股174,227,801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045,366,807股。
52、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 | 177,760,319.26 | 177,760,319.26 |
溢价) | ||||
其他资本公积 | 96,861,549.16 | 96,861,549.16 | ||
合计 | 274,621,868.42 | 274,621,868.4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国有独享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51,500,000.00元,系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北京天坛特种生物制品生产线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财企〔2010〕218号),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收到的2010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预算拨款51,500,000.00元拨付给本公司,该笔资金作为公司资本公积核算,由国家独享权益。
5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2,834.00 | 80,000.00 | 55,576.00 | 24,424.00 | -97,258.00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152,834.00 | 80,000.00 | 55,576.00 | 24,424.00 | -97,258.00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
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52,834.00 | 80,000.00 | 55,576.00 | 24,424.00 | -97,258.0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7、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47,746,099.58 | 923,122.68 | 248,669,222.26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47,746,099.58 | 923,122.68 | 248,669,222.2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23,122.68元。
58、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77,950,850.01 | 1,804,226,826.0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977,950,850.01 | 1,804,226,826.0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11,093,849.29 | 509,479,066.5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23,122.68 | 701,578.97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3,556,950.30 | 134,021,385.6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174,227,801.00 | 201,032,078.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70,336,825.32 | 1,977,950,850.0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273,730,075.30 | 1,644,805,855.04 | 2,929,028,801.69 | 1,548,164,523.03 |
其他业务 | 8,129,485.47 | 923,897.47 | 2,029,926.44 | 69,241.51 |
合计 | 3,281,859,560.77 | 1,645,729,752.51 | 2,931,058,728.13 | 1,548,233,764.54 |
其他说明:
无
60、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742,027.77 | 8,347,108.50 |
教育费附加 | 7,291,750.49 | 6,208,586.88 |
资源税 | 6,810.46 | 11,703.30 |
房产税 | 8,491,974.27 | 8,394,229.14 |
土地使用税 | 3,927,601.90 | 3,874,519.57 |
车船使用税 | 101,449.95 | 99,222.00 |
印花税 | 2,000,682.33 | 2,903,741.64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2,712,565.30 | 3,471,026.41 |
环保税 | 64,975.71 | 43,753.38 |
其他 | 75,470.25 | 125,290.54 |
合计 | 34,415,308.43 | 33,479,181.36 |
其他说明:
无
61、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服务费 | 100,939,751.40 | 103,280,272.53 |
职工薪酬 | 78,734,670.55 | 60,717,845.29 |
会议费 | 17,288,182.99 | 9,255,978.58 |
运输费 | 10,740,267.70 | 8,974,318.97 |
业务招待费 | 6,060,422.92 | 6,791,187.45 |
差旅费 | 5,384,263.82 | 4,910,969.08 |
租赁费 | 2,093,662.36 | 1,292,302.36 |
其他 | 10,036,824.30 | 4,144,010.60 |
合计 | 231,278,046.04 | 199,366,884.86 |
其他说明:
无
62、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0,480,742.55 | 88,820,336.21 |
修理费 | 10,616,324.15 | 13,722,184.20 |
无形资产摊销 | 12,234,656.64 | 13,438,539.90 |
折旧费 | 9,327,971.15 | 10,535,204.42 |
开办费 | 4,735,019.98 | 9,271,744.47 |
差旅费 | 7,373,158.29 | 5,069,698.64 |
租赁费 | 6,873,853.72 | 5,046,891.69 |
业务招待费 | 4,327,668.08 | 4,548,738.52 |
能源费 | 3,609,324.21 | 3,837,444.28 |
车管费 | 3,025,559.60 | 3,658,778.36 |
中介机构费 | 4,692,199.10 | 3,226,618.62 |
其他 | 42,056,471.28 | 33,634,414.32 |
合计 | 229,352,948.75 | 194,810,593.63 |
其他说明:
无
63、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消耗 | 48,634,117.21 | 32,710,626.48 |
职工薪酬 | 22,008,310.61 | 27,935,894.34 |
折旧费 | 7,071,206.61 | 7,769,431.82 |
租赁费 | 1,889,054.56 | 3,271,611.40 |
技术服务费 | 6,039,446.26 | 17,292,985.55 |
临床研究费 | 22,745,675.72 | 6,680,799.69 |
能源费 | 2,198,386.02 | 2,875,340.18 |
其他 | 8,090,357.17 | 6,826,790.41 |
合计 | 118,676,554.16 | 105,363,479.87 |
其他说明:
无
64、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6,014,127.55 | |
利息收入 | -23,387,274.13 | -13,909,114.40 |
汇兑损失 | 2,248,243.03 | 2,980,960.41 |
减:汇兑收益 | -2,122,401.10 | -6,397,003.71 |
其他 | 896,605.88 | 549,497.52 |
合计 | -22,364,826.32 | -10,761,532.63 |
其他说明:
无
65、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913,338.36 | 913,338.36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4,842,442.72 | 5,468,495.63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336,283.75 | |
合计 | 6,092,064.83 | 6,381,833.99 |
其他说明:
无
66、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5,000.00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13,400.00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其他 | ||
合计 | 213,400.00 | 175,000.00 |
其他说明:
无
67、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957,436.58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预付账款坏账损失 | -111,799.66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56,632.69 | |
合计 | -2,225,868.93 |
其他说明:
无
70、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1,112,839.02 |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834,784.27 | -94,237.79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478,395.30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1,313,179.57 | 1,018,601.23 |
其他说明:
无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384,470.86 | 217,168.25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283,669.71 | |
合计 | -100,801.15 | 217,168.25 |
其他说明:
无
72、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32,151.13 | 60,345.14 | 32,151.1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2,151.13 | 60,345.14 | 32,151.13 |
无形资产处置 |
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8,181.82 | 8,181.82 | |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 325,478.97 | 57,235.00 | 325,478.97 |
企业取得子公司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3,508,970.55 | ||
其他 | 318,891.67 | 654,631.04 | 318,891.67 |
合计 | 684,703.59 | 4,281,181.73 | 684,703.5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聘用军人补贴 | 8,181.82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3、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33,153.74 | 1,142,794.64 | 433,153.74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33,153.74 | 1,142,794.64 | 433,153.74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268,710.00 | 990,541.20 | 2,268,710.00 |
其他 | 1,971,772.57 | 2,577,519.72 | 1,971,772.57 |
合计 | 4,673,636.31 | 4,710,855.56 | 4,673,636.31 |
其他说明:
无
74、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79,086,935.36 | 150,915,468.3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9,892,258.02 | -18,882,682.40 |
合计 | 149,194,677.34 | 132,032,785.9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43,448,459.6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60,862,114.9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6,147,481.6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952,906.3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69,010.7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687,873.4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883,223.8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223,760.34 |
其他 | -13,426,448.81 |
所得税费用 | 149,194,677.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项主要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7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5
76、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间往来款 | 7,278,409.67 | 738,374,650.83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18,861,510.62 | 13,909,114.40 |
保证金 | 809,471.50 | 628,840.55 |
租赁、包装物销售收入 | 600.00 | 828,000.00 |
政府补贴收入 | 81,753,839.10 | 5,468,495.63 |
其他 | 11,493,551.65 | 9,068,368.74 |
合计 | 120,197,382.54 | 768,277,470.1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各项费用 | 308,095,578.79 | 204,137,572.02 |
支付代收代付款 | 24,807,434.66 | 847,554,232.29 |
招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 508,182.90 | 995,421.00 |
其他 | 31,276,844.97 | 32,869,680.05 |
合计 | 364,688,041.32 | 1,085,556,905.3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山西两家浆站 | 6,403,137.42 | |
浑源浆站小股东支付利润补偿款 | 213,400.00 | |
合计 | 6,616,537.42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浆站小股东利润补偿款 | 1,328,100.08 | 871,900.00 |
其他 | 150.00 | |
合计 | 1,328,100.08 | 872,05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解付 | 115,529.05 | |
合计 | 115,529.05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购买股权款 | 739,400,000.00 | |
支付票据保证金 | 820,000.00 | 32,029.05 |
合计 | 820,000.00 | 739,432,029.0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94,253,782.32 | 735,896,500.1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539,048.50 | -1,018,601.2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9,524,761.60 | 109,440,956.0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18,681,572.03 | 20,572,026.8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631,391.07 | 3,644,716.2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0,801.15 | -217,168.2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01,002.61 | 1,082,449.5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5,841.93 | 2,598,084.2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3,400.00 | -175,00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382,458.43 | -17,059,869.0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09,799.59 | 472,751.8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1,309,023.28 | -126,912,493.7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7,085,536.05 | -95,118,756.9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7,710,874.80 | 44,711,289.79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2,468,858.66 | 677,916,885.4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411,814,912.25 | 1,248,838,811.5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48,838,811.52 | 1,916,667,282.1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2,976,100.73 | -667,828,470.6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2,550,813.71 |
其中:武穴武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2,855,813.71 |
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9,695,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204,135.13 |
其中:武穴武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03,451.99 |
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0,683.14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30,346,678.58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411,814,912.25 | 1,248,838,811.52 |
其中:库存现金 | 4,746,734.79 | 3,306,579.2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407,068,177.46 | 1,245,532,232.3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11,814,912.25 | 1,248,838,811.5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8、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9、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386,058.40 | 票据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1,386,058.40 | / |
其他说明:
无
80、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483,754.62 | 6.9762 | 3,374,768.98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1、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2、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云南项目拨款 | 20,374,200.00 | 其他收益 | |
国药中生血液制品总部及产业基地项目(永安血制项目) | 50,000,000.00 | 其他收益 | |
血液制品车间GMP改造及标准科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 957,451.64 | 其他收益 | 813,338.40 |
2016年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266,666.71 | 其他收益 | 99,999.96 |
稳岗补贴 | 320,468.35 | 其他收益 | 320,468.35 |
聘用军人补贴 | 8,181.82 | 营业外收入 | 8,181.82 |
渠县园区管委会电费补贴 | 14,451.64 | 其他收益 | 14,451.64 |
六有三专服务企业补助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南部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升规企业奖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聘用失业人员补贴 | 23,400.00 | 其他收益 | 23,400.00 |
毕业生社保补贴 | 33,610.08 | 其他收益 | 33,610.08 |
2019年度新招用毕业高校毕业社保补贴款 | 3,991.20 | 其他收益 | 3,991.20 |
江夏区财政局18年工业企业奖励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江夏区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补助 | 538,000.00 | 其他收益 | 538,000.00 |
不良反应报告奖励金 | 580.00 | 其他收益 | 580.00 |
武汉市科技局水痘-带状疱疹人免疫球蛋白项目资金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培育企业补贴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武汉江夏区2018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区级补贴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武冈市政府规模服务业“入规入统”统计工作奖励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老河口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上线进规”奖励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成都市高新区金融局信用评级补贴 | 4,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 |
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失业补助 | 1,200.00 | 其他收益 | 1,200.00 |
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稳岗补贴 | 343,941.45 | 其他收益 | 343,941.45 |
成都高新经济运行局服务政策资金 | 2,610,000.00 | 其他收益 | 2,610,000.00 |
成都高新经济运行局专项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白马关政府奖励 | 5,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 |
2019年企业录用精准扶贫户1名定额减税 | 7,800.00 | 其他收益 | 7,800.00 |
信用企业奖励金 | 6,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 |
成都蓉生天府生物城永安血制建设项目取得的财政贴息 | 6,560,596.38 | 在建工程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5,763,962.90元。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武穴武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19-3-1 | 25,395,348.51 | 20.00 | 股权收购 | 2019-3-1 | 取得实际控制权 | 15,771,825.24 | 2,837,086.61 |
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19-9-1 | 13,850,000.00 | 20.00 | 股权收购 | 2019-9-1 | 取得实际控制权 | 4,348,633.97 | 1,959,127.06 |
其他说明:
公司所属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购买日前分别持有上述公司的80%股权,鉴于其对上述浆站不具有经营主导权,均由小股东支配,并由小股东享有剩余利益和承担经营亏损,公司获得固定回报,故未将上述浆站纳入合并范围。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自2019年3月1日起,对武穴武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具有经营主导权,实现控制浆站的能力和条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自2019年9月1日起,对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具有经营主导权,实现控制浆站的能力和条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武穴武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现金 | 25,395,348.51 | 13,85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910,997.66 | 2,200,000.00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26,306,346.17 | 16,05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8,893,066.94 | 3,976,892.11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7,413,279.23 | 12,073,107.89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对武穴武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拟收购等张丽芳等18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武穴武源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20%的股值权价值及其附带的经营管理和收益权市场价值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17〕545号),武穴武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20%的股权价值及其附带的经营管理和收益权市场价值为2,798.58万元,经双方协商确认股权转让价款为2,539.53万元。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对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拟收购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20%股权及经营收益权市场价值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9〕0588号),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持有的20%股权价值及经营收益权市场价值为1,385.00万元,经双方协商确认股权转让价款为1,385.00万元。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合并成本大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其他说明: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武穴武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25,183,440.63 | 3,164,640.63 | 8,976,547.89 | 3,111,947.89 |
货币资金 | 2,003,451.99 | 2,003,451.99 | 200,683.14 | 200,683.14 |
应收款项 | 21,336.12 | 21,336.12 | ||
存货 | 49,812.84 | 49,812.84 | ||
固定资产 | 1,090,039.68 | 1,090,039.68 | 8,563,648.48 | 2,699,048.48 |
无形资产 | 22,018,800.00 | 208,367.52 | 208,367.52 | |
其他流动资产 | 3,848.75 | 3,848.75 | ||
负债: | 6,290,373.69 | 785,673.69 | 4,999,655.78 | 3,533,505.78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744,030.00 | 744,03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504,700.00 | 1,466,150.00 | ||
预收款项 | 2,784,285.35 | 2,784,285.35 | ||
应交税费 | 41,643.69 | 41,643.69 | 1,282.11 | 1,282.11 |
其他应付款 | 747,938.32 | 747,938.32 | ||
净资产 | 18,893,066.94 | 2,378,966.94 | 3,976,892.11 | -421,557.89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对武穴武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拟收购等张丽芳等18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武穴武源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20%的股值权价值及其附带的经营管理和收益权市场价值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17〕545号),武穴武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20%的股权价值及其附带的经营管理和收益权市场价值为2,798.58万元,经双方协商确认股权转让款为上表列示金额。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对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拟收购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20%股权及经营收益权市场价值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9〕0588号),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持有的20%股权价值及经营收益权市场价值为1,385.00万元。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永昌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新设浆站 | 2019年7月 | 20,000,000.00[注1] | 100.00 |
泾川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新设浆站 | 2019年11月 | 23,000,000.00[注2] | 100.00 |
临高武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新设浆站 | 2019年12月 | 20,000,000.00[注3] | 100.00 |
[注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均已实缴到位。[注2]: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实缴2,000,000.00元。[注3]: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实缴0元。
(2)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 | 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
临猗县武汉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注销 | 2019年11月30日 | 4,156,969.76 | -2,365,475.5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二级子公司 |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 | 成都 | 血液制品研究、生产、销售 | 69.47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三级子公司 | ||||||
1.都江堰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都江堰 | 都江堰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投资设立 | |
2.高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高县 | 高县 | 原料血浆采集 | 80 | 投资设立 | |
3.简阳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简阳 | 简阳 | 原料血浆采集 | 80 | 投资设立 | |
4.金堂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金堂 | 金堂 | 原料血浆采集 | 90 | 投资设立 | |
5.南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南江 | 南江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投资设立 | |
6.仁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仁寿 | 仁寿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投资设立 | |
7.什邡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什邡 | 什邡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投资设立 | |
8.通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通江 | 通江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投资设立 | |
9.中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中江 | 中江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投资设立 | |
10.渠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渠县 | 渠县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投资设立 | |
11.安岳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安岳 | 安岳 | 原料血浆采集 | 99 | 投资设立 | |
12.南部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南部县 | 南部县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投资设立 | |
13.蓬溪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蓬溪 | 蓬溪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投资设立 | |
14.富顺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富顺 | 富顺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投资设立 | |
15.宜宾县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宜宾 | 宜宾 | 原料血浆采集 | 80 | 投资设立 | |
16.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贵州 | 贵州 | 血液制品研究、生产、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1)贵溪市中泰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贵溪 | 贵溪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2)分宜县中泰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分宜 | 分宜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17.忻州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忻州 | 忻州 | 原料血浆采集 | 8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18.山阴天坛生物单 | 山阴 | 山阴 | 原料血浆采集 | 80 | 非同一控制下 |
采血浆有限公司 | 合并 | |||||
19.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兰州 | 兰州 | 血液制品研究、生产、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1)临洮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临洮 | 临洮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2)甘肃兰生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兰州 | 兰州 | 血液制品的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3)定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定西 | 定西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4)秦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秦安 | 秦安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5)高台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高台 | 高台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6)宁夏青铜峡兰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青铜峡 | 青铜峡 | 原料血浆采集 | 8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7)中宁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宁 | 中宁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8)永昌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永昌 | 永昌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投资设立 | |
(9)西吉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西吉 | 西吉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10)泾川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泾川 | 泾川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投资设立 | |
20.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武汉 | 武汉 | 血液制品研究、生产、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1)武生松滋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松滋 | 松滋 | 原料血浆采集 | 99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2)武生云梦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云梦县 | 云梦县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3)湖南君山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岳阳 | 岳阳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4)临高武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临高 | 临高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投资设立 | |
(5)武冈市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武冈 | 武冈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6)监利武新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监利县 | 监利县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7)武汉中生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武汉 | 武汉 | 血液制品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8)老河口市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老河口 | 老河口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9)钟祥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钟祥 | 钟祥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10)大同云冈区武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大同 | 大同 | 原料血浆采集 | 80 | 投资设立 | |
(11)武穴武源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武穴 | 武穴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21.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血液制品研究、生产、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1)开阳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开阳 | 开阳 | 原料血浆采集 | 8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2)滨海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滨海 | 滨海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3)宜春市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宜春 | 宜春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4)常熟市白茆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 | 常熟 | 常熟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5)息烽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息烽 | 息烽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6)上饶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上饶 | 上饶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7)石城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石城 | 石城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8)上海上生生物制品经营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血液制品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9)上杭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上杭 | 上杭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10)寻甸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寻甸 | 寻甸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投资设立 | |
(11)巧家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巧家 | 巧家 | 原料血浆采集 | 1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30.53% | 282,818,732.19 | 18,318,000.00 | 1,219,958,053.9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309,629.86 | 211,707.75 | 521,337.61 | 71,382.78 | 48,510.94 | 119,893.72 | 276,784.35 | 150,360.75 | 427,145.10 | 88,413.49 | 23,778.18 | 112,191.67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327,646.62 | 92,670.46 | 92,678.46 | 67,885.47 | 293,105.87 | 74,277.47 | 74,272.47 | 80,264.09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3)上限标准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90天。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定量标准
债务人在合同付款日后逾期超过90天仍未付款;
2)定性标准
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③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由于本公司销售商品通常采用预收货款方式,不存在重大应收账款,故不存在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400,598,888.88 | 496,720,555.54 | 20,198,888.88 | 160,008,958.33 | 316,512,708.33 |
应付票据 | 6,326,501.00 | 6,326,501.00 | 6,326,501.00 | ||
应付账款 | 43,608,998.99 | 43,608,998.99 | 43,608,998.99 | ||
其他应付款 | 347,604,481.65 | 347,604,481.65 | 347,604,481.65 | ||
小计 | 798,138,870.52 | 894,260,537.18 | 417,738,870.52 | 160,008,958.33 | 316,512,708.33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231,133,540.93 | 277,852,492.93 | 11,654,152.93 | 105,619,557.33 | 160,578,782.67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56,213,686.89 | 56,213,686.89 | 56,213,686.89 | ||
其他应付款 | 210,257,439.15 | 210,257,439.15 | 210,257,439.15 | ||
小计 | 497,604,666.97 | 544,323,618.97 | 278,125,278.97 | 105,619,557.33 | 160,578,782.67 |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400,598,888.88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231,133,540.93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对销售业务采取现款结算或预收货款方式,以尽可能将因销售业务产生的汇率风险控制到最小。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6,592,999.60 | 106,592,999.6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6,592,999.60 | 106,592,999.6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无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存在重大不利条件变化,成本视同为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无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投资管理 | 970,465.15 | 49.96 | 49.9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无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浙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开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连云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泸州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自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北海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抚州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赣州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乐山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扬州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遵义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四川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北京国药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中生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长春祈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宜春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湖北新特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抚顺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中山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菏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九江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玉溪国药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兰州兰生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器械龙岩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上海上生慧谷生物科技园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文德医药南京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中原(河南)医疗保障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武汉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淄博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烟台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动物、能源 | 7,247,997.18 | 3,619,012.53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购买材料 | 10,431,168.71 | 6,501,747.62 |
国药器械龙岩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38,457.30 | 29,710.20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材料 | 13,534,952.70 | 5,394,945.56 |
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材料 | 816,348.71 |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材料、能源及接受劳务 | 17,768,803.42 | 17,637,561.63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检验检测、验证 | 5,756,000.00 | 3,477,627.00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工程、设备和材料 | 267,397,384.42 | 86,993,079.80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邮件系统服务费 | 2,400.00 |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设备 | 13,804,195.97 | 7,681,506.78 |
国药集团四川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4,971.75 | 13,431.00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3,420.00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材料 | 24,496,910.69 | 17,703,307.33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设备 | 108,466.04 | 446,560.00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HR运维费 | 7,110.00 | 8,202.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186,407.79 | 4,348,737.88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4,403,883.50 |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2,885,606.80 | 2,025,242.71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及技术服务 | 3,891,830.01 | 2,796,116.51 |
国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3,060,352.84 | |
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26,594.18 | 4,582,834.95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712,254.33 | 16,721,968.93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2,012,773.70 | 18,109,592.21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泸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6,384.47 | 760,951.46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7,930,611.69 | 24,512,938.85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自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7,087.38 | 64,174.75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55,825.24 | 2,563,009.69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139,650.47 | 4,161,043.69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50,485.44 | 892,427.20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5,827.18 | |
国药控股北海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89,116.50 | 544,757.27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24,237,291.14 | 251,333,102.65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12,621.36 |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46,189.33 |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45,709.51 | 3,203,662.30 |
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9,902.92 | 613,860.19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5,922.33 | |
国药控股抚顺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6,257.29 | 72,330.10 |
国药控股抚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0,970.88 |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241,067.98 | 1,455,640.78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60,085.45 | |
国药控股赣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981,827.04 | 5,801,361.33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723,912.63 | 4,985,776.69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73,668.16 | 3,828,922.26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105,524.24 | 6,582,389.30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883.50 | 157,893.22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463,592.23 | 11,276,893.20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71,116.49 | 184,466.02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556,601.93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6,650.49 | 489,034.00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817,864.10 | 2,382,524.28 |
国药控股菏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825.24 | 61,165.05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258,856.30 | 14,016,429.15 |
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3,298,901.13 | 27,248,671.65 |
国药控股湖北新特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71,067.96 | 983,495.15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947,572.83 |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379,418.47 | 7,929,727.35 |
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484,910.66 | 4,702,888.38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34,663.12 | 1,739,504.85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7,961.17 | 168,932.04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264,512.65 | 1,583,605.84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05,300.00 | 2,016,990.29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352,411.65 | 5,229,048.56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2,524.27 | 427,184.46 |
国药控股九江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47,000.00 | 154,563.11 |
国药控股开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293,422.32 | 3,650,485.45 |
国药控股乐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55,854.37 | 3,158,791.24 |
国药控股连云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375,184.43 | 10,495,825.24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88,446.61 | 2,118,774.77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998.06 |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32,524.27 | 311,165.05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358,685.44 | 368,640.77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80,563.12 | 532,019.42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92,077.67 | 15,007,477.83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07,786.41 | |
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8,543.69 | 1,197,087.37 |
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616,504.86 | 4,993,203.89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000.00 | 201,825.24 |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72,330.10 | 937,864.08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724,271.86 | 1,852,233.04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771,844.63 | 3,723,537.87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52,514.56 |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3,721,492.21 | 11,845,468.99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4,684,368.91 | 31,240,009.70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84,466.02 |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912,622.89 | 2,129,019.41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599,029.11 | 1,395,242.72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8,252.43 | 1,572,427.18 |
国药控股文德医药南京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294,174.76 |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653,155.32 | 13,888,193.92 |
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6,601.94 |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24,912.62 | 421,553.41 |
国药控股扬州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525,278.62 | 8,260,533.97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8,430.10 | 324,967.96 |
国药控股宜春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93,203.89 | 611,650.48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37,864.11 | 2,053,669.92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1,941.75 | 66,990.29 |
国药控股浙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5,466,415.43 | 77,172,350.75 |
国药控股中山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0,485.44 | 285,873.79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180,000.00 |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1,223.30 | 4,855,669.91 |
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05,339.81 | 1,231,883.50 |
国药控股遵义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6,961.16 | 40,941.75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572,038.83 | 2,092,233.01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8,539,577.71 | 21,579,757.29 |
国药中生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销售半成品 | 934,247.79 | |
国药中原(河南)医疗保障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4,563.11 | 103,883.50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 33,283.02 | 30,724.14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7,281.56 | 98,300.97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5,493,203.88 | 5,015,533.98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9,318,058.25 | 4,480,582.52 |
玉溪国药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175,520.00 | 854,213.60 |
长春祈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558,446.61 | 2,097,087.38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699,029.13 | 1,817,475.74 |
国药控股武汉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0,185,436.90 |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08,155.33 | |
国药控股淄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91,262.14 | |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24,271.84 |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17,475.73 | |
国药控股烟台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6,893.21 | |
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2,582.53 |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0,097.0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北京国药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5,393,355.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北京国药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608,920.08 | 701,572.59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3,546,220.00 | 2,492,320.00 |
上海上生慧谷生物科技园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507,542.36 | 507,542.36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3,055,611.60 | 3,055,611.60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036,617.60 | 1,170,740.40 |
兰州兰生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93,600.00 |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车辆租赁 | 1,100,000.00 | 630,000.00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712,738.80 | 575,100.00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设备租赁 | 62,190.46 | 78,00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017.08 | 744.9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存款利息 | 20,301,414.22 | 12,627,184.05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59,030.00 | 2,951.50 | ||
应收账款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40,000.00 | 22,000.00 | 301,000.00 | 15,050.00 |
小计 | 499,030.00 | 24,951.50 | 301,000.00 | 15,050.00 | |
应收票据 | |||||
应收票据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2,736,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12,486,196.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7,654,956.00 | 1,396,291.4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2,118,000.00 | 1,135,6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94,214,400.00 | 124,277,4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339,356.6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52,000.00 | 757,62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2,185,000.00 | 1,839,5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5,845,600.00 | 837,9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2,671,000.00 | 6,250,794.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83,150,000.00 | 2,382,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3,798,013.70 | 3,429,552.7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开封有限公司 | 720,100.00 | 2,515,2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连云港有限公司 | 6,595,000.00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793,3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1,055,67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3,655,000.00 | 2,584,444.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13,868,000.00 | 1,932,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25,857,810.00 | 16,936,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5,311,040.00 | 1,336,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385,132.63 | 429,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4,300,000.00 | 3,5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浙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39,612,540.00 | 20,94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496,000.00 | 2,155,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12,170,100.00 | 5,939,2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660,544.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59,030.00 | |||
应收票据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1,7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武汉有限公司 | 30,931,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 3,234,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2,646,5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1,543,036.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
应收票据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65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淄博有限公司 | 163,86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湖北 | 118,000.00 |
新特药有限公司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52,000.00 | |||
小计 | 336,289,788.93 | 241,111,898.10 | |||
预付款项 | |||||
预付款项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350,000.00 | |||
预付款项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40,782.50 | 15,291.00 | ||
预付款项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69,000.00 | 40,000.00 | ||
小计 | 1,459,782.50 | 55,291.00 | |||
其他应收款 | |||||
其他应收款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335,280.00 | |||
其他应收款 | 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5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望谟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5,665.00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339,300.00 | 16,965.00 | 145,000.00 | 29,000.00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国药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393,355.00 | 431,468.40 | ||
其他应收款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5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8,089,512.36 | 2,935,977.00 | ||
小计 | 13,907,447.36 | 450,933.40 | 3,905,199.22 | 31,500.00 | |
货币资金 | |||||
货币资金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223,229,971.40 | 892,343,337.67 | ||
小计 | 1,223,229,971.40 | 892,343,337.6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15,800,663.08 | 8,900,880.8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120,000.00 | 6,746,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15,554,095.00 |
小计 | 15,920,663.08 | 31,200,975.86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
应付票据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1,579,295.40 | |
小计 | 20,000.00 | 1,579,295.40 | |
应付账款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1,913,129.81 | 1,463,909.24 |
应付账款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756,000.00 | |
应付账款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53,720.30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四川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5,800.00 | 1,780.00 |
应付账款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3,054.00 | |
小计 | 1,921,983.81 | 2,275,409.54 | |
预收款项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9,350,740.00 | 36,089,568.00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浙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44,561,272.00 | 2,979,000.00 |
预收款项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844,400.00 | 1,484,775.00 |
预收款项 | 天津国药渤海医药有限公司 | 894,6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556,200.00 | 580,200.00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197,400.00 | 550,840.00 |
预收款项 | 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483,3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乐山医药有限公司 | 334,8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开封有限公司 | 21,000.00 | 312,000.00 |
预收款项 | 国药西藏医药有限公司 | 265,9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219,500.00 | 238,650.00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140,0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131,6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遵义有限公司 | 102,0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97,624.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118,31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71,6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63,0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自贡有限公司 | 54,8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40,0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泸州有限公司 | 39,6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菏泽有限公司 | 34,5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扬州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 9,6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875,649.60 | |
预收款项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580,920.00 |
预收款项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570,552.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522,0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2,961,965.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508,92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191,0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141,200.00 | |
预收款项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95,0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17,400.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126,000.00 | |
预收款项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765,474.29 | |
预收款项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1,060,000.00 | |
小计 | 84,366,593.89 | 45,296,267.00 | |
其他应付款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3,769,700.00 | 90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193,778.00 | 55,048.54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4,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泸州有限公司 | 210,944.00 | 4,368.97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1,513,870.00 | 1,331,109.66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自贡有限公司 | 7,600.00 | 4,271.85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85,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2,000.00 | 223.30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北海有限公司 | 70,210.00 | 40,388.38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8,998,650.00 | 2,035,894.48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39,425.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抚州有限公司 | 4,5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赣州有限公司 | 26,08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258,71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61,050.00 | 56,898.06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528,770.00 | 1,687,316.44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833,033.00 | 720,616.08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43,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开封有限公司 | 323,785.00 | 264,271.84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乐山医药有限公司 | 323,615.00 | 75,524.28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60,100.00 | 90,456.32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26,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3,481,6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917,908.40 | 212,388.34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48,500.00 | 97,378.64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52,000.00 | 82,106.81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3,200.00 | 7,767.00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扬州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 164,47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7,720.00 | 51,694.45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浙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2,685,66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遵义有限公司 | 59,830.00 | 57,587.38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502,155.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 | 25,000.00 | 14,271.85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445,790.00 | 413,021.22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17,370.00 | |
其他应付款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201,106.74 | 465,466.74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678,6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2,509,293.04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2,324,454.03 |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108,587.44 | 949,200.00 |
其他应付款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466,849.77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238,992.09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 | 74,4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6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宜春有限公司 | 55,825.24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湖北新特药有限公司 | 52,8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连云港有限公司 | 36,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中原(河南)医疗保障有限公司 | 16,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13,009.7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12,198.84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9,240.09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8,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 | 5,825.25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菏泽有限公司 | 5,825.24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2,998.06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1,873.79 | |
小计 | 27,783,317.58 | 15,515,855.77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承诺及重要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71,795,369.82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董事会七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项目资金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以2019年末总股本1,045,366,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分红总金额62,722,008.42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上述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54,440,168股。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于2020年1月在全国爆发。为防控新冠疫情,全国各地政府均出台了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新冠疫情及相应的防控措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本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新冠疫情发展情况,积极应对其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的不利影响。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均为血液制品业务,故无报告分部。本公司按地区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明细如下:
项目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内销血液制品 | 3,202,310,390.47 | 1,614,060,161.58 |
外销血液制品 | 71,419,684.83 | 30,745,693.46 |
小计 | 3,273,730,075.30 | 1,644,805,855.04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8,055,112.50 | 2,935,977.00 |
应收股利 | 41,682,000.00 | 139,894,000.00 |
其他应收款 | 4,983,070.60 | 99,973.15 |
合计 | 54,720,183.10 | 142,929,950.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通知存款 | 8,055,112.50 | 2,935,977.00 |
合计 | 8,055,112.50 | 2,935,977.00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41,682,000.00 | 139,894,000.00 |
合计 | 41,682,000.00 | 139,894,000.00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5,133,669.50 |
1至2年 | 17,982.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5,151,651.5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利息 | ||
通知存款 | 8,055,112.50 | 2,935,977.00 |
应收股利 | 41,682,000.00 | 139,894,000.00 |
保证金往来款 | 5,393,355.00 | 17,982.00 |
押金、备用金 | 21,184.00 | 83,429.71 |
代垫款 | ||
其他 | ||
合计 | 55,151,651.50 | 142,931,388.7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1,438.56 | 1,438.56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438.56 | 1,438.56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30,029.84 | 430,029.8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431,468.40 | 431,468.4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38.56 | 430,029.84 | 431,468.40 | |||
合计 | 1,438.56 | 430,029.84 | 431,468.4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北京国药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往来 | 5,393,355.00 | 1年以内 | 9.78 | 431,468.40 |
合计 | / | 5,393,355.00 | / | 9.78 | 431,468.4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45,334,887.32 | 1,045,334,887.32 | 1,045,334,887.32 | 1,045,334,887.3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045,334,887.32 | 1,045,334,887.32 | 1,045,334,887.32 | 1,045,334,887.3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45,334,887.32 | 1,045,334,887.32 | ||||
合计 | 1,045,334,887.32 | 1,045,334,887.3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5,393,355.00 | 859,844.67 | ||
合计 | 5,393,355.00 | 859,844.67 |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1,682,000.00 | 13,894,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41,682,000.00 | 13,894,000.0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01,803.7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763,962.90 | 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96,111.9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36,283.75 | |
所得税影响额 | -259,483.8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24,881.72 | |
合计 | 1,217,965.3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72 | 0.58 | 0.5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69 | 0.58 | 0.5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载有期内在中国证监会制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晓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3月31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