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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2019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5

公司代码:600163 公司简称:中闽能源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董事长张骏、总经理王坊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荔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4,416,307.50元,合并后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522,027.11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627,265,145.15元(合并后-1,312,067,237.48元)。截止本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72,848,837.65元,合并后-1,161,545,210.37元。鉴于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无利润分配来源,为此,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围绕公司经营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相关内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7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9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55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8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5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52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中闽能源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福建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闽有限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哈密2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新疆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
海峡投资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
华兴创投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铁路投资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华兴新兴创投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湘电风能湘电风能有限公司
福清风电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连江风电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平潭风电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长乐风电福州市长乐区中闽风电有限公司
中闽哈密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富龙风电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富龙科技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平潭新能源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木垒能源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
木垒风电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
木垒光电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
中闽海电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富锦生物质热电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中闽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ZHONGMIN ENER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ZMN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骏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永和彭蕾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华城国际(北楼)23层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华城国际(北楼)23层
电话0591-878687960591-87868796
传真0591-878655150591-87865515
电子信箱zmzqb@zmny600163.comzmzqb@zmny600163.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353000
公司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二十二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50003
公司网址www.zhongminenergy.com
电子信箱zmzqb@zmny600163.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闽能源600163*ST闽能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七-九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陈蓁、白灯满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敏、康欣
持续督导的期间2015年~2016年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19年2018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7年
营业收入580,751,341.10524,103,638.6010.81506,703,076.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522,027.11130,352,331.5715.47153,476,261.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8,133,883.20130,157,275.4213.81150,069,264.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1,004,498.20338,831,598.5921.30306,938,703.57
2019年末2018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2017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00,389,095.611,864,183,657.477.311,733,831,325.90
总资产4,506,771,448.383,978,522,286.0613.283,707,345,479.72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2018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7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10.13016.150.1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10.13016.150.1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80.13013.850.1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827.246增加0.574个百分点9.2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707.235增加0.465个百分点9.056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9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58,747,803.06100,510,320.96120,315,206.25201,178,010.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60,472.2712,313,926.5223,866,149.6662,581,478.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0,377,758.2512,282,112.0123,985,539.6761,488,473.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739,854.6030,747,540.0884,842,289.85233,674,813.67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19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18年金额2017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80,966.2659,260.79114,790.5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7,008.179,900.00100,00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36,821.92结构性存款收益218,359.181,864,109.61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31,208.44-67,821.902,129,551.0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297,606.91-22,431.83
所得税影响额876,464.73-2,210.09-801,453.92
合计2,388,143.91195,056.153,406,997.25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和业绩驱动因素

1、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目前主要包括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业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46.89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装机容量

44.89万千瓦(包括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投运3.24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万千瓦。

2、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项目开发阶段,由公司或下属项目公司负责特定区域的项目开发,项目初步选址后,与当地政府签署项目开发框架协议,编制并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通过公司内部评估与决策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在取得当地发改委核准或备案后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建设阶段,公司按采购招标程序组织设备和工程施工的采购和招标,工程建设完成、验收调试合格后,项目并网运行;项目运营阶段,由下属项目公司负责电站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公司对各个电站的运营情况进行监控,并对各下属项目公司实行经营绩效考核。

除自主开发项目外,公司还以优质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资产为标的实施股权收购,在并购完成后对并购项目进行运营管理。

3、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发电量的增加和其他管理及运行成本的控制,公司业绩主要受装机规模、上网电价、利用小时、风力资源、光资源、资金成本等因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变化。

(二)行业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我国电力市场情况

2019年,全国电力生产运行平稳,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全年全社会用电量7.23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4.5%,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贡献率为51%。

我国电力行业延续绿色低碳发展态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继续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量保持快速增长;跨区、跨省送电量实现两位数增长。

截至2019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0.1亿千瓦,同比增长5.8%,分类型看,水电3.6亿千瓦、核电4874万千瓦、并网风电2.1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2.0亿千瓦、火电11.9亿千瓦。2019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0173万千瓦,其中:水电417万千瓦、火电4092万千瓦、核电409万千瓦、风电2574万千瓦、太阳能发电2681万千瓦。2019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为7.33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4.7%。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39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10.4%,其中,水电、核电、并网风电和并网太阳能分别比上年增长5.7%、18.2%、10.9%和26.5%。

预计2020年,电力消费将延续平稳增长态势,全社会用电量增长4%-5%。发电装机容量达21.3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继续上升。

2、报告期内我国风电行业情况

2019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2574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2376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198万千瓦。到2019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2.1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

2.04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593万千瓦,风电装机占全部发电装机的10.4%。2019年风电发电量4057亿千瓦时,首次突破4000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5.5%。

2019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2082小时,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是云南(2808小时)、福建(2639小时)、四川(2553小时)、广西(2385小时)和黑龙江(2323小时)。2019年弃风电量16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08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4%,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弃风限电状况进一步得到缓解。

3、报告期内我国光伏发电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3011万千瓦,同比下降31.6%,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1791万千瓦,同比减少22.9%;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1220万千瓦,同比增长41.3%。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20430万千瓦,同比增长17.3%,其中:集中式光伏14167万千瓦,同比增长14.5%;分布式光伏6263万千瓦,同比增长24.2%。

2019年各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情况

2019年全国光伏发电量同比增长26.3%,光伏利用小时数1169小时,同比增长54小时。全国弃光率降至2%,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弃光电量46亿千瓦时。从重点区域看,光伏消纳问题主要出现在西北地区,其弃光电量占全国的87%,弃光率同比下降2.3个百分点至5.9%。从重点省份看,西藏、新疆、甘肃弃光率分别为24.1%、7.4%、4.0%,同比下降19.5、8.2和5.6个百分点。

4、报告期内福建省电力行业情况

2019年,福建省全口径发电量25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7%)。其中,水电4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0%;火电14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1%;核电62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3.8%;风电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7%;太阳能发电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7.2%。

截至2019年底,福建省发电装机容量5909万千瓦,同比增长2.4%。其中,水电1321万千瓦,同比减少0.1%;火电3172万千瓦,同比增长1.4%;核电871万千瓦,与2018年持平;风电376万千瓦,同比增长25.4%;太阳能发电169万千瓦,同比增长14.2%。2019年,福建省累计新增发电设备容量148万千瓦,其中水电8万千瓦,火电43万千瓦,风电75万千瓦,太阳能发电22万千瓦。

5、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有限是福建省境内最早介入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发建设的风电企业之一。公司所投资风电项目的区位优势明显、风能资源丰富,风电项目年投产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在福建省内均名列前茅。截至2019年底,公司控股运营总装机规模46.89万千瓦,其中在福建省内风电装机容量33.94万千瓦(含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2019年底已投运3.24万千瓦),占福建省风电装机规模9.03%。福清大帽山、王母山、马头山风电场项目、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正在加快建设过程中,总装机容量20.7万千瓦。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标的资产中闽海电所投资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一期50MW项目已投产,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246MW项目正在建设。上述项目的建成投产和标的资产的交割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福建省内风力发电的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在省外以新疆和黑龙江两个区域为重点,继续推进上述地区已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的“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之“1、资产及负债状况”。

其中:境外资产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区位优势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台湾海峡独特的“狭管效应”赋予了福建地区优越的风力资源。2019年福建省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2639小时,居全国第二。公司已投产和在建的陆上风电场主要位于风资源质量较优的福建福清、平潭、连江等地,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福建省近海风能资源是沿海陆上风能资源的数倍,发展海上风电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公司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并购中闽海电事项完成后,公司还将在现有业务范围基础上增加海上风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进一步发挥区位竞争优势。

此外,福建省位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社会用电需求,弃风限电的风险较小。

2、专业化优势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有限是福建省境内最早介入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发建设的风电企业之一。公司自2015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来一直专注于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

营,公司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和收入都与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相关,公司在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行管理等方面均具有丰富的经验,是福建省内从事风电行业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公司之一。

3、项目拓展优势

公司坚持项目开发和优质项目并购“两条腿走路”,拥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2019年12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标的资产中闽海电100%股权注入后,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装机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内,为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抢占福建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发展先机,公司还参股投资了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公司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立足于正在建设的黑龙江富锦市二龙山镇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积极开拓生物质发电项目领域的投资。

4、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具有丰富的陆上风电场运营管理经验,培养了一支理论扎实、作风严谨、技能精湛、具有技术创新和攻关能力的运行维护技术队伍,积累了各种故障处理和维修保养经验,具备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部件故障解决能力。公司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中闽海电在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其投资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是东南沿海地区首个投入商业运行的海上风电项目。

2019年度,公司在福建省所属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2665小时,在黑龙江省所属三个风电场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2704小时,均高于国内平均水平2082小时,整体保持了良好的运营效率。

5、人才优势

公司建立了全面的电力项目建设运营人才体系,构建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教育培训机制,努力打造专业知识过硬、行业经验丰富、开拓能力强、职业素养好、综合素质高的各类人才梯队。公司高级管理层大多为电力专业科班出身,从事工作以来就投身于电力项目管理,能够较为准确的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公司通过外部招聘和内部挖潜,实施系统全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度,形成了一支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行业实践经验的专业化员工团队。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9年,公司围绕全年经营计划,不断强化管理,持续优化运营,扎实推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1、生产经营优中求进

公司坚持以电量为龙头,从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上下工夫,强化技术监督和备品备件管理,投入6600多万元实施设备改造维修,顺利完成连江北茭风电场24台风机叶片更换工作,筑牢信息网络安全防护墙,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障设备运行状态最佳,全年设备可利用率98.59%,同比上升0.62个百分点。公司还积极参与电量市场化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优化生产调度,改善运行方式,增加发电收入。

2、项目开发与建设稳步推进

在建项目方面,福清马头山、王母山风电场项目共38台风机已全部安装完毕;大帽山风电场项目已完成8台风机基础混凝土的浇筑施工;平潭青峰二期风电项目已完成16台风机基础混凝土浇筑,风机已吊装13台、9台并网发电。项目开发方面,富锦市二龙山镇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获得黑龙江省发改委核准,已完成EPC总承包等招标采办,锅炉、主厂房等基础施工;参股公司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立项投资充电站21个、在建7座(含厦门BRT项目)。

3、并购重组取得重大进展

公司于2019年3月启动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向福建投资集团发行689,837,758股股份和2,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中闽海电100%股权,并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6,000万元。该事项于2019年12月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随着中闽海电投资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一、二期项目的并入,公司现有业务规模将得到大幅增长,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规模和能力。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将接近百万千瓦,大幅提升公司在清洁能源发电业务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4、内部管理更加规范

公司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形势下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法定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全方位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加强风险防控,健全公司法治工作制度,打造企业法治文化;加强全面计划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确保经营计划目标的实现。

5、安全生产态势平稳

公司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全员安全责任“一岗一清单”;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持续开展机组并网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评;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报告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态势保持平稳。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和光伏发电业务,主营业务收入为电力销售收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并网装机容量为46.89 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 44.89万千瓦,共有机组 228台;光伏装机2万千瓦。2019年度公司权属各项目累计完成上网电量113474.95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104,054.29 万千瓦时增长9.05%。公司权属福建省内风电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665 小时,同比增加123小时;黑龙江省三个风电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2704小时,同比增加 349小时;新疆光伏项目利用小时数为1709小时,同比增加299小时。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075.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81%;实现利润总额21,018.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22%;实现净利润16,121.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052.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4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580,751,341.10524,103,638.6010.81
其他收益15,039,340.2021,939,636.36-31.45
投资收益1,531,904.32218,359.18601.55
信用减值损失-4,587,719.59
资产减值损失-3,073,955.67-1,341,326.64129.17
资产处置收益-2,665,871.2462,275.37-4,380.78
营业外收入1,392,452.84300.00464,050.95
营业外支出1,063,696.5971,136.481,395.29
利润总额210,189,556.77180,860,571.5816.22
所得税费用48,970,794.8436,167,574.9235.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667,482.6510,668,184.97121.8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327,027.3210,616,751.4463.2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202,000,000.00-85.1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394,779.13202,318,202.41-84.98
投资支付的现金90,000,000.00202,000,000.00-55.4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064,264.92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100,000.003,000,000.007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92,645,324.83551,536,003.2043.7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87,745,324.83554,536,003.2060.0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03,605,948.82285,487,752.92111.43
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9,800,000.00-1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372,485.9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1,149,390.37374,910,302.1889.69

变动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增值税税率下降,各子公司收入有提高;本期上网电量增加,收入增加。

(2)其他收益:主要为福清风电进项税增加,缴纳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减少,增值税即征即退50%退税收入也相应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主要为处置木垒风电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本期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本期福清风电计提5MW样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主要为平潭风电风机技改更换齿轮箱产生的处置损失所致。

(7)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本期木垒能源取得相关前期合同数据成果转移收入所致。

(8)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平潭风电支付鲍鱼场赔偿费用所致。

(9)利润总额:主要为本期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10)所得税费用:主要为公司本期利润总额增加,以及孙公司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到期。

(1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木垒风电收到往来款所致。

(1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本期支付重大资产重组中介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为本期结构性存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主要为本期结构性存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5)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为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6)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处置木垒风电股权收到的现金净额所致。

(1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为本期平潭新能源少数股东增资较上年增加所致。

(1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主要为本期中闽有限、平潭风电新增银行贷款提款所致。

(1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福清风电融资租赁取得融资款所致。

(2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主要为本期中闽有限、平潭风电新增银行贷款提款、福清风电资产融资租赁取得融资款所致。

(21)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主要为本期中闽有限偿还银行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22)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主要为上期平潭风电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2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福清风电支付融资租赁款及手续费所致。

(24)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主要为本期中闽有限偿还银行流动资金借款、福清风电支付资产融资租赁款及手续费所致。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等科目变动详见本节“主营业务分析”之“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电力574,488,375.78256,276,243.8155.3910.123.81增加2.71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风电551,876,253.22245,661,622.4155.4910.074.36增加2.44个百分点
光伏发电22,612,122.5610,614,621.4053.0611.40-7.45增加9.5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福建422,523,118.31187,739,975.1355.577.640.88增加2.98个百分点
黑龙江129,353,134.9157,921,647.2855.2218.8217.50增加0.5个百分点
新疆22,612,122.5610,614,621.4053.0611.40-7.45增加9.56个百分点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风电万千瓦时112,873.28110,177.818.718.74
光伏发电万千瓦时3,417.793,297.1421.1920.89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电力人工成本26,454,285.4910.3223,313,494.209.4413.47
折旧165,229,355.0964.47164,619,574.8366.690.37
其他64,592,603.2325.2058,926,399.6523.879.62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风电人工成本25,855,236.5710.5222,668,355.029.6314.06
折旧158,478,430.8264.51157,938,262.9467.100.34
其他61,327,955.0224.9654,783,879.2023.2711.95
光伏发电人工成本599,048.925.64645,139.185.63-7.14
折旧6,750,924.2763.606,681,311.8958.261.04
其他3,264,648.2130.764,142,520.4536.12-21.19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6,066.3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0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7,112.3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4.6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变动详见本节“主营业务分析”之“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金流相关科目变动详见本节“主营业务分析”之“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其他流动资产87,466,000.831.9455,000,836.071.3859.03主要为平潭新能源、福清风电待认证和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59,007,725.231.31
在建工程954,759,983.8921.19518,789,485.1613.0484.04主要为福清风电、平潭新能源在建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8,062,599.730.18994,364.090.02710.83主要为本期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款项计提坏账,确认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81,498,117.391.81183,010,727.244.60-55.47主要为福清风电王母山、马头山、平潭青峰二期在建项目风机设备到货,预付款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短期借款360,414,079.178.00260,000,000.006.5438.62主要为中闽有限新增银行贷款提款所致。
应付账款251,498,034.825.58152,091,006.043.8265.36主要为福清风电王母山、马头山、平潭青峰二期在建项目风机设备到货结算所致。
应交税费26,751,316.070.5917,060,394.510.4356.80主要为期末应交的企业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长期应付款61,881,014.451.37主要为福清风电资租赁取得融资款所致。
其他应付款1,976,559.920.044,274,772.040.11-53.76主要为本期应付利息减少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的“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7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2,574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2,376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198万千瓦,全国风电累计装机2.1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2.04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593万千瓦,风电装机占全部发电装机的10.4%。2019年风电发电量4,057亿千瓦时,首次突破4,000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5.5%。2019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2,082小时,全年弃风电量16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08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4%,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弃风限电状况进一步得到缓解。

2019年,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3,011万千瓦,全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20,430万千瓦;2019年全国光伏发电量2,243亿千瓦时,平均利用小时数1,169小时,同比增加54小时。全国弃光率降至2%,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全年弃光电量46亿千瓦时,实现弃光电量和弃光率“双降”。

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电量(万千瓦时)上网电量(万千瓦时)售电量(万千瓦时)外购电量(如有)(万千瓦时)上网电价(元/兆瓦时)售电价(元/兆瓦时)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今年上年同期同比今年上年同期同比今年上年同期同比今年上年同期同比今年今年
福建省83,262.3078,040.776.69%81,387.5676,172.886.85%81,387.5676,172.886.85%204.32222.86-8.32%589.12589.12
风电83,262.3078,040.776.69%81,387.5676,172.886.85%81,387.5676,172.886.85%204.32222.86-8.32%589.12589.12
黑龙江省29,610.9725,784.3914.84%28,790.2625,153.9314.46%28,790.2625,153.9314.46%30.8982.33-62.48%500.00500.00
风电29,610.9725,784.3914.84%28,790.2625,153.9314.46%28,790.2625,153.9314.46%30.8982.33-62.48%500.00500.00
新疆哈密3,417.792,820.2621.19%3,297.142,727.4820.89%3,297.142,727.4820.89%25.6246.41-44.80%768.48768.48
光伏发电3,417.792,820.2621.19%3,297.142,727.4820.89%3,297.142,727.4820.89%25.6246.41-44.80%768.48768.48
合计116,291.07106,645.429.04%113,474.95104,054.299.05%113,474.95104,054.299.05%260.83351.60-25.82%

注:上网电价、售电价为含税价。

2. 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发电量(万千瓦时)同比售电量(万千瓦时)同比收入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风电112,873.288.71%110,177.818.74%55,187.6350,139.5610.07发电成本 (除购电成本外)24,415.6095.2723,377.4294.704.44
光伏发电3,417.7921.19%3,297.1420.89%2,261.212,029.7711.40发电成本 (除购电成本外)1,044.394.081,128.104.57-7.42
外购电(如有)外购电费167.630.65180.430.73-7.09
合计116,291.079.04%113,474.959.05%57,448.8452,169.3310.12-25,627.6210024,685.95100.003.81

3. 装机容量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总并网装机容量 46.89 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 44.89 万千瓦(包括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投运3.24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 2 万千瓦。5个在建项目总装机容量 23.7 万千瓦, 其中: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项目装机容量 4 万千瓦,福清马头山风电场项目装机容量 4.75 万千瓦,福清王母山风电场项目装机容量 4.75 万千瓦,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装机容量 7.2 万千瓦,富锦市二龙山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装机容量3万千瓦。

4. 发电效率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权属各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116,291.07万千瓦时(含试运行电量864.44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 106,645.42 万千瓦时,增长 9.04%;完成上网电量113,474.95万千瓦时(含试运行电量840.227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104,054.29万千瓦时,增长9.05%。2019年,公司权属福建省内风电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2665 小时,同比增加123小时,高于国内平均水平2082小时,并高于福建省平均水平2639小时;公司权属黑龙江省三个风电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2704小时,同比增加 349小时;公司权属新疆光伏项目利用小时数为1709小时,同比增加299小时。

5. 资本性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不含税)报告期投入金额 (万元)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万元)报告期项目 收益(万元)项目进度资金来源
福清马头山风电场项目41,649.3511,294.5937,596.13见情况说明贷款、自筹
福清王母山风电场项目40,189.4017,332.7235,460.69见情况说明贷款、自筹
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项目36,860.003,053.927,126.23见情况说明贷款、自筹
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50,162.0030,893.0233,704.4631.70见情况说明贷款、自筹
富锦市二龙山镇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29,806.0096.7396.73见情况说明贷款、自筹

情况说明:

①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福清马头山风电场项目的场内道路、集电线路、19台风机基础及安装已全部施工完成,升压站完成启动验收并正式受电,风机开始并网调试;福清王母山风电场项目已完成全部的场内道路、集电线路、19台风机基础及安装的施工,开始风机并网调试;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项目已完成8台风机基础的砼浇筑施工。

②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已完成16台风机基础砼浇筑,完成风机吊装13台,9台风机并网发电。

③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富锦市二龙山镇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完成厂址的“三通一平”建设,完成锅炉和主厂房基础、柱的砼浇筑回填施工,完成烟囱、冷却塔地基防冻施工。

6. 电力市场化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千瓦时
本年度上年度同比变动
市场化交易的总电量25,878.4218,143.7342.63%
总上网电量113,474.95104,054.299.05%
占比22.81%17.44%

2019年度,公司权属各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总电量25878.42 万千瓦时,占总上网电量的22.81%。其中:福建省风电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12897.90 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4.90%;黑龙江省风电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10977.9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00.81%;新疆哈密光伏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2002.55 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8.01%。

7. 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光伏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光伏设备制造业务

□适用 √不适用

2. 光伏产品关键技术指标

□适用 √不适用

3. 光伏电站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光伏电站开发:
期初持有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报告期内出售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期末持有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在手已核准的总装机容量已出售电站项目的总成交金额当期出售电站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
1座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20兆瓦01座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20兆瓦20兆瓦00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光伏电站运营:
光伏电站所在地装机容量电价补贴及 年限发电量上网电量结算电量上网电价 (元/千瓦时)电费收入营业利润现金流
(兆瓦)(万千瓦时)(万千瓦时)(万千瓦时)
集中式:
新疆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光伏电站新疆哈密200.65元/千瓦时;20年3,417.793,297.143,297.140.7682,261.21524.181,316.72

4. 推荐使用表格

(1). 光伏产品生产和在建产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光伏产品主要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3). 光伏电站工程承包或开发项目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对参股公司福建省充电桩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于2019年12月31日办理完毕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回收投资款13,000万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余额为184,091.15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之“5.资本性支出情况”。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一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 资本公司持股比例(%)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备注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建设及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咨询服务;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销售;设备租赁。44,500100400,555.75158,132.8545,333.4913,147.81公司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与服务;旅游景点开发、经营;农、林副业开发。12,68110033,670.3523,285.746,811.572,029.25公司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与服务,旅游景点开发、经营,农林副业开发。11,05010039,887.4114,868.266,184.001,981.39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能发电,风力发电,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生物质能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风能发电工程施工,热力输送管道设施施工,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销售,灰渣销售,农副产品收购、仓储、销售,休闲观光活动。6,0001002999.131997.690.00-2.31公司全资子公司

2、二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 资本中闽有限持股比例(%)截止2019年12月30日2019年度备注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及咨询;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60,700100210,311.3974,621.2424,529.897,667.04中闽有限全资子公司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技术咨询;风力发电设备、配件及材料的采购供应;风力发电运行及维修服务(不含供电);旅游开发。15,70010055,143.0141,021.169,388.633,573.72中闽有限全资子公司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风资源测量开发评估咨询;物资采购、供应;旅游开发与服务。11,9665190,429.4120,327.788,333.792,225.80中闽有限控股子公司
福州市长乐区中闽风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风力发电设备、配件及材料的采购供应;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服务(不含供电);旅游开发。2,00010033.83-496.250.001.69中闽有限全资子公司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能源产品的销售;工程建设咨询服务;物资采购、供应;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工业旅游开发与经营。3,50010016,554.414,004.112,261.21480.53中闽有限全资子公司

3、三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 资本平潭风电持股比例(%)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备注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旅游项目开发;旅游管理服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 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9,0009046,436.398,839.27606.2131.7平潭风电控股子公司

4、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 资本公司持股比例(%)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备注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福建省充电桩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电气安装,其他建筑安装业,汽车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房地产业,汽车租赁(不含营运),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承装、装修、承试电力设施;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 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50,0003023,391.3819,669.244.05-330.76公司参股公司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格局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电力生产运行平稳,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全年全社会用电量7.23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4.5%,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贡献率为51%。2019年,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0.1亿千瓦,电力延续绿色低碳发展态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继续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量保持快速增长;跨区、跨省送电量实现两位数增长。

截至2019年底,全国累计风电装机2.1亿千瓦,光伏发电2亿千瓦,生物质发电2,254万千瓦,为实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的15%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在规模化应用的过程中,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成本持续下降,已具备和传统能源竞争的基础,逐步成为我国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力量。

2、行业发展趋势

(1)2020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19-2020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预测2020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如下:一是电力消费延续平稳增长态势,预计2020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比2019年增长4%-5%。二是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将继续提高,预计2020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2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8,700万千瓦左右;预计2020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1.3亿千瓦,增长6%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9.3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43.6%,比2019年底提高1.7个百分点左右。三是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预计局部地区部分时段电力供需偏紧。

(2)风电、光伏发电行业发展趋势

2019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能源主管部门密集颁布了多项鼓励可再生能源平价上网、保障消纳等政策措施。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陆续出台,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引导、消纳保障、建设管理和上网电价等方面的政策机制逐步完善,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开始从标杆电价阶段过渡到平价和竞价阶段,同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2019年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明确了优化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投资环境,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降低就近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及收费,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做好预警管理衔接,动态完善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机制等8项鼓励政策措施。同时,通知要求,电网企业认真落实接网工程建设责任,扎实推进本地消纳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建设,结合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建设推进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2019年5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9年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国能发新能〔2019〕49号),鼓励支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风电项目,突出推进平价上网和加大竞争力度配置的政策导向:一是对2019年不需国家补贴竞争配置项目总量规模的地区,在确保具备消纳条件的前提下,可开展建设与消纳能力相匹配的平价上网风电项目;二是各地区消纳能力配置方面,在不影响已并网和核准有效项目的电力消纳基础上,测算确认的消纳能力优先向新建平价上网项目配置;三是对已核准并在有效期的在建项目,如消纳能力有限,优先落实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

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长效机制。2019年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明确按省级行政区域对电力消费规定应达到的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各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省级行政区域的消纳责任权重落实,电网企业承担经营区消纳责任权重实施的组织责任,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协同承担消纳责任,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各省级行政区域消纳责任权重完成

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将可再生能源消纳量与全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挂钩。根据《可再生能源法》,我国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机制的实行标志着我国初步建立起我国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长效机制。

推动资源配置市场化。2019年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将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2019年4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市场化竞价下的指导价,规定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5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国能发新能〔2019〕49号),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除光伏扶贫、户用光伏外,其余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均须采取招标等竞争性配置方式。明确平价上网时间节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明确规定,2018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年1月1日~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明确规定自2020年起,新增海上风电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由地方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支持;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受该政策影响,2020年起新增海上风电项目的补贴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2020年3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0〕17号),总体延续了《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确定的政策思路,包括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有序推进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严格项目开发建设信息监测,保障了政策的延续性,有利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向平价上网的平稳过渡,实现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风电、光伏发电通往平价上网的大门已经开启,这将倒逼行业重新思考,促进企业苦练内功实现精细化管理,提质增效,通过开源节流、创新发展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产业政策日益完善、行业监督更加有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主力的新能源行业将逐步摆脱补贴政策的扶持,开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时代。

3、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现已建成投产机组为可再生能源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项目,上述项目符合国家优先保障发电或鼓励发电项目,符合电力行业未来发展趋势。2019年,随着陆上、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平价上网等重要方案的相继出台以及光伏新政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给包括公司在内的新能源企业的项目开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在新能源行业已深耕多年,在项目评估能力、设备、技术方案选择等方面,均具有较强实力。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把握新政策,抓住新机遇,创新和发展新的经营模式,在平价上网时代的能源和电力市场赢得新的发展空间。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十三五”期间的战略方向是,紧跟国家可再生能源及风电、光伏产业发展政策,紧紧抓住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机遇,继续立足福建并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积极寻求“一带一路”的发展机会;秉承“有效投资、保证效益、风险可控、创新驱动”的经营理念,以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为发展重点,自建与并购并举,夯实企业发展基础;积极争取在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生物质热电联产、充电桩等清洁能源领域有所突破,并积极探索开发其他清洁能源,如地热能、海洋能等;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培育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公司根据2019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将2019年度计划发电量调增为127,685万千瓦时,上网电量调增为124,360 万千瓦时。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 116,291.0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9.04%,完成调整后年度计划的91.08%;完成上网电量 113,474.95万千瓦时,同比增长9.05%,完成调整后年度计划的91.25%。

2、公司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维持生产经营和固定资产投资需要资金约396,706万元(含中闽海电二期项目)。公司将统筹资金调度和资金预算,科学制定采购计划和付款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并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合作,拓展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

3、2020年度经营计划

2020年度经营计划:公司计划发电量241,003万千瓦时(含在建风电项目新增发电量108,288万千瓦时);计划上网电量234,016万千瓦时(含在建风电项目新增上网电量105,365 万千瓦时);营业收入预算130,989.92万元,同比增长125.55%;营业成本预算50,445.53万元,同比增长

96.49%。

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2月26日完成过户手续,上述经营计划数据含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应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电价风险

2017年11月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明确提出根据技术进步和市场供求,实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退坡机制,2020年实现风电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上网电价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2015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已多次下调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自2019年7月1日起均改为指导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和《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新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未来陆上风电、光伏发电指导价退坡和竞价上网的不确定性,将对公司新开发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收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将近海风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政策分为三类:①对2018年底前已核准且在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核准时的上网电价;②对2018年底前已核准且2022年及以后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③新核准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且不得高于指导价,即2019年每千瓦时0.8元,2020年每千瓦时0.75元。公司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中闽海电投资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于2016年5月核准,核准时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若该项目全部机组若因工程建设延期等意外因素而于2022年及以后完成并网,则需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将导致届时的上网电价低于核准时的每千瓦时0.85元,从而影响标的资产的收入和盈利能力。

此外,国家正积极推动电力市场交易,根据福建、黑龙江、新疆等地区现行的有关风电、光伏交易政策,公司发电项目的部分电量需参与市场化交易,由此造成上网电价低于批复电价的风险。

鉴于新的电价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新建项目,公司在未来新项目投资时,将有效评估项目开发的可行性,做好成本收益分析,在确保投资收益的同时尽力获取新项目资源,降低电价政策变化对新建项目盈利水平的影响。针对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公司将密切关注海上风电行业动态,多方协调稀缺大型海工船机资源,督促施工单位确保船机设备充足,并密切关注海况、风况等气象条件,充分利用海上施工窗口期,确保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按时完工投产。

同时,公司将认真总结分析福建、黑龙江、新疆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加强与项目所在地国家电网公司沟通,优先确保项目所发电量得到消纳。

2、弃风、弃光限电风险

2019年,我国弃风、弃光限电形势明显缓解,但弃风、弃光限电问题短期内难以得到彻底解决。2019年,全国风电弃风电量169亿千瓦时,弃风较为严重的地区是新疆、甘肃、内蒙古,三省(区)弃风电量合计占全国弃风电量的81%。2019年,全国光伏发电弃光电量46亿千瓦时,弃光较为严重的仍是西北地区,其弃光电量占全国弃光电量的87%。在“三北”地区(指西北、华北、东北)因为消纳问题风电装机增长受限的状况下,中东部和南方地区无疑成为风电新增量的重要接替区。根据《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4,200万千瓦以上,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以上。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也将面临着消纳风险。

目前,公司在福建省的风电项目尚未出现弃风限电情况,但公司在黑龙江地区的风电项目和在新疆哈密地区的光伏项目依然存在弃风、弃光限电情况。弃风、弃光限电风险的存在将持续对公司在相关地区项目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抓好生产运营管理,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可利用率,尽量减少计划外停机和不必要的弃风、弃光。

3、市场竞争风险

自2019年起,风电、光伏项目将要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因此,风电、光伏运营企业对项目资源开发的竞争将异常激烈。同时,福建省已暂缓陆上风电开发,风电项目资源获取难度加大。在福建省外,新能源产业经过数年高速发展,获取优质项目资源成本不断增加,难度也越来越大。

公司将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开发,继续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做好省外项目开发或并购,重点开拓不限电地区或具备特高压外送条件地区的新能源市场;在效益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时选择优质项目资产实施并购,扩大公司装机容量与资产规模,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自身“造血功能”。拓展新能源业务范围,积极争取在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生物质热电联产、充电桩等清洁能源领域有所突破,培育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4、项目建设风险

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多种风险,包括恶劣天气导致无法施工、设备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设备和材料的质量不达标、施工作业队伍短缺等问题,上述任何事项都可能导致项目建设的延期或成本超支,造成项目建设存在一定风险。

公司在建项目拥有专业过硬、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团队,在项目前期选定专业、优秀的勘测设计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施工计划。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将督促施工单位确保施工设备充足并合理有效配置,保持设备良好状态,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同时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人员施工,充分利用施工窗口期,确保项目按期推进。

5、补贴发放滞后风险

目前,我国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包括两部分,即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发电项目实现并网发电后,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由电网公司直接支付,可以实现及时结算。但是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部分则需要上报国家财政部,由国家财政部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补贴企业目录,从可再生能源基金中拨付。因所有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都来自可再生能源基金,而基金来源则是工商业用户支付的每度电里包含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目前由于可再生能源基金收缴结算周期过长,从而导致国家财政部发放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时间有所滞后。若该情况得不到改善,将会直接影响发电企业的现金流,进而对实际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2019年底,公司尚有44,116.35万元补贴款项未得到拨付。因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该项收入无法收回的风险较低,公司的现金流状况总体保持在健康水平。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和保障的计划性,继续对公司系统闲散资金进行归集管理、统一调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最优。

6、调频、调峰等辅助服务市场考核风险

为了增强电力系统灵活性,保障安全运行,提升清洁能源的消纳能力,实现多种电源互利共赢,黑龙江、福建等地区电力调峰、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已基本建成。公司风电场将分担系统容量调峰、调频辅助服务的费用,从而将对营业收入造成一定影响。2019年,公司所属项目累计分摊

的调峰、调频辅助服务费用为2,465.52万元(福建省项目559.32万元,黑龙江省项目1,879.57万元、哈密光伏项目26.63万元)。未来公司可考虑探索多能互补运营模式,配套建设储能项目参与电力辅助服务。

7、自然条件风险

公司所属风电项目大部分均分布在福建沿海地区,易受台风等恶劣天气威胁;公司在黑龙江省的三个风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地区,可能受极端严寒、瞬间狂风等气候条件的影响。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可能对设备、输电线路等造成损坏,进而影响项目的发电能力,从而对公司的发电量和营业收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公司系统安全绩效考核,同时完善安全保障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强化定检维护和消缺工作,不断提高运行检修质量和设备健康水平,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利润分配的优先顺序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并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

鉴于公司2018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无利润分配来源,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规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股东大会对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方案的表决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报告期内,无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情况。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9年0000150,522,027.110
2018年0000130,352,331.570
2017年0000153,476,261.490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2、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3、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情形。5、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承诺人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承诺时间:2019年4月4日 期限:长期有效//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本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在闽投海电、闽投电力、闽投抽水蓄能、宁德闽投、霞浦闽东中的任意一家实体稳定投产、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不存在合规性问题并符合上市条件后一年内,本公司将与上市公司充分协商,启动将相关符合上市条件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程序,具体的注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接受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方式;但如果前述资产在按照本承诺启动资产注入工作之前已经不再从事发电类业务、其他股东不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除外。 上述承诺中的“稳定投产”系指相关公司的所有发电机组或发电工程试运行期满后,确定发电机组或发电工程的技术指标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并签署相关验收证书(试运行的标准按照启动资产注入工作时有效的相关发电机组验收规范执行)。 2、除上述承诺事宜以外,本公司进一步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 3、本公司将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如发现未来在境内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关的资产运作、并购等商业机会,本公司将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决定是否利用该等商业机会。若在上述过程中出现因上市公司放弃上述商业机会而最终由本公司承接的情况,本公司将在该等资产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注入上市公司。若存在无法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情况,本公司依法将其持有的该等资产转让给第三方或由上市公司代管、监管,直至该等资产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注入上市公司。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投资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若本公司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出现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之情况,则本公司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至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1、本公司/本企业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共同控制任何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本公司/本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公司/本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 3、本公司/本企业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本企业投资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若本公司/本企业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出现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之情况,则本公司/本企业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将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与本公司/本企业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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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解决关联交易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就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本企业保证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2、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本企业承担赔偿责任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长期有效//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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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将协助中闽海电最迟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结二期项目鸬鹚岛及陆上升压站的房产证,如中闽海电因其于交割日前在鸬鹚岛上的生产、建设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中闽海电被处以罚款、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等任何行政处罚,由此给中闽海电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对中闽海电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全部予以承担。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2019年7月17日-2020年12月31日//
中闽海电在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石井村、编号为“闽(2017)莆田市不动产权第XY00866号”的土地上建造的房产未办理产权证,就该等瑕疵房屋,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中闽海电办理瑕疵房屋的产权证办理手续,协助中闽海电最迟在2020年6月30日前办结上述无证房产的权属登记手续;若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中闽海电因上述房屋未办理产权证问题受到任何损失的,本公司将对中闽能源及中闽海电予以充分的补偿。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2019年7月17日-2020年6月30日//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闽海电的部分租赁房产的出租方未能向中闽海电提供所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或有权出租证明文件(包括共同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部分租赁房产的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不符,且中闽海电的全部租赁房产均未办理租赁备案,为避免中闽能源因本次交易而遭受损失,本公司已出具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中闽海电租赁房产的权属或土地性质问题等瑕疵导致中闽能源或中闽海电被有关行政机关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被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者给中闽能源或中闽海电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对中闽能源以及中闽海电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予以充分的补偿。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长期有效//
1、本公司保证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不通过质押股份及/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 2、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如本公司拟质押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或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需事先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盈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及/或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以及需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确保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不受该等股份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影响。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3年//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盈利预测及补偿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闽能源与投资集团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利润补偿期限为本次交易完成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如果本次交易于 2019年度内实施完成,投资集团承诺,如果本次交易于2019年度内实施完成,则中闽海电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各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456.05万元、27,829.84万元、49,708.75万元;如果本次交易于2020年度内实施完成,则中闽海电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各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7,829.84万元、49,708.75万元、46,249.72万元。(上述所致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投资集团承诺,如果中闽海电在承诺期限内各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承诺净利润的,乙方应就上述利润差额部分(下称“利润差额”)对中闽能源进行补偿,补偿原则为: (1)投资集团首先以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含投资集团已将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的股份,以下同)进行补偿,对于需补偿的股份数将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即中闽能源有权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补偿股份); (2)如投资集团以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足补偿的,不足部分由投资集团以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含投资集团已进行转股部分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同)进行补偿,对于需补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赎回并予以注销(即中闽能源有权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赎回补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投资集团保证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优先用于履行该协议项下的利润补偿义务,不得通过质押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在该协议项下的利润补偿实施完毕前,如投资集团拟质押其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需事先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该协议该等拟质押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潜在利润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支付利润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确保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不受该等股份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影响。 在承诺期限内如果发生签署该协议时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客观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疫情或其他天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骚乱、罢工等社会性事件(以下简称“不可抗力”),导致中闽海电各年的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或利润延迟实现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或减轻投资集团的补偿责任。 该协议中的“台风”系指在出现热带气旋期间,风速超过中闽海电风机设计的安全风速(安全风速指“3秒平均风速70m/s或10分钟平均风速50m/s”,下同)的强风。在出现热带气旋时,若风速不超过中闽海电风机设计的安全风速,投资集团将不就因该等热带气旋导致的中闽海电利润损失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只有在(1)热带气旋的风速超过安全风速,且(2)该等热带气旋对中闽海电的利润造成损失时,投资集团可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3年//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本公司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自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2、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期转股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期转股价格的,本公司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5、本次交易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转股而取得的股份以及基于该等股份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应遵守相应限售期的约定。 6、若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承诺时间:2019年4月14日 期限:36个月//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派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12个月//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派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 本公司/本企业将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给本公司/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子公司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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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分红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以现金分红为优先,同时可以采用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2、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3、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4、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5、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承诺时间:2019年7月17日 期限:3年//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之“(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7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22年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含子公司和专项报告)为人民币75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子公司)为人民币30万元,聘期1年。若2019 年末审计范围发生增减变化,授权公司经营层视情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适当调整。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 结算方式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租入办公场所协议价64.50银行转账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租入办公场所协议价29.63银行转账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购买商品保险费市场价439.29银行转账
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接受劳务物业安保费等市场价11.99银行转账
福建中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接受劳务会展服务市场价0.53银行转账
合计/545.94/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关联交易的说明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是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同期市场价格为参考进行的公允交易,定价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也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方名称租赁资产情况租赁起始日租赁终止日租赁收益确定依据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是否关联交易
湘电风能有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1台XE115-5000风力发电机组样机2012年5月28日协议约定积极影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红星二场光伏产业园区内的793亩土地2015年5月1日2035年4月30日积极影响
尚德(哈密)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尚德红星二场50MW并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一期30MWp工程哈密红星二场光伏110kV汇集站相关资产和送出线路设备2015年12月31日2035年12月31日积极影响

租赁情况说明

(1)根据2010年4月16日中闽有限与湘电风能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在福清市三山镇上坤村合作安装一台XE115-5000风力发电机组样机(即“5MW风机样机”),中闽有限授权其全资子公司福清风电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

2011年4月28日福清风电与湘电风能签订的《5MW风机样机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的约定,该5MW风机样机项目为福清风电与湘电风能合作项目,湘电风能为项目的责任主体,福清风电配合协助湘电风能实施建设。双方主要约定如下:

①项目建设成本分担的约定

5MW风机样机项目为双方的合作项目,为该项目支付的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和征地等所有相关费用,经福清风电确认工程进度、工程量、工程单价后,予以支付。以上相关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由福清风电承担并据实支付,超过2000万元部分均由湘电风能承担。

②质保期及样机购买的相关约定

质保期为自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250小时试运行合格后之日算起2.5年。

若该样机顺利通过技术协议约定标准,则在质保期结束后1个月内由福清风电按不高于国内同期市场价采购。

若样机发现存在重大的设备缺陷或隐患而未能顺利通过试验、验收,福清风电可拒绝采购该样机,并且湘电风能还应补偿福清风电为开展本项目而支付的土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和征地等福清风电工作范围内的所有相关费用。

③资产购买选择权行使前项目收益的相关约定

在福清风电购买样机前,由福清风电向湘电风能租赁该套样机,该套样机的电费收入归福清风电所有。

租赁费按照以下约定计算,并于每年12月31日进行结算并及时支付:

当实际销售电量为1000万千瓦时及以下时,租赁费为不含税实际售电收入的11%;

当实际售电量为1000万千瓦-1200万千瓦(含),租赁费为不含税实际售电收入的14%;

当实际售电量为1200万千瓦-1500万千瓦(含),租赁费为不含税实际售电收入的19%;

当实际售电量为1500万千瓦-1750万千瓦(含),租赁费为不含税实际售电收入的24%;

当实际销售电量为1750万千瓦时以上时,租赁费为不含税实际售电收入的26%。

2019年度,5MW样机累计发电451.69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47.77%,主要因为自2019年7月起,5MW样机因故障停机,目前尚未修复。

(2)中闽哈密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签订的《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将其位于红星二场光伏产业园区内的793亩土地租赁给中闽哈密,用于中闽哈密建设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租赁期限共20年,自2015年5月1日起至2035年4月30日;租赁的土地按人民币424.18元/年?亩的标准缴纳,每年缴纳的土地租赁费用为33.6375万元(含税)。

(3)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关于下达兵团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指标和开发权。该项目的开发建设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该项目于 2015年4月15 日获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的备案文件。

为满足该项目并网发电的需要,2015年8月3日,中闽哈密与尚德(哈密)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签署《尚德红星二场50MW并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一期30MWp工程110kV汇集站及线路资产租赁合同》,约定尚德(哈密)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同意中闽哈密投资建设的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接入其尚德红星二场50 MW并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一期30MWp工程哈密红星二场光伏110kV汇集站(以下简称110kV汇集站),并同意中闽哈密租赁其110 kV汇集站相关资产和送出线路设备,以满足中闽哈密项目接入电网的要求。

租赁期限为20年,自项目发电并网接入尚德(哈密)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10kV汇集站之日起算。因项目获批的运营期为25年,租赁期满后中闽哈密可继续无偿使用110kV汇集站相关资产及送出线路设备5年。

租赁费用(含税)合计为人民币950万元,中闽哈密已根据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950万元租赁费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8,1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16,91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16,91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7.6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借款合同

(1)2019年3月19日,中闽有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70,000,000.00 元,使用期限壹年,该笔借款已于2019年12月26日提前还清。

2019年9月12日,中闽有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 元,使用期限壹年。

2019年11月15日,中闽有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0 元,使用期限壹年。

(2)2019年6月18日,福清风电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项下租赁物为福清钟厝风电场风能发电设备,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20,000,000.00 元,租赁期限为5年,已提款90,000,000.00 元。

(3)2019年9月17日,中闽有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约定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0,000.00 元,额度种类为短期流贷资金贷款,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壹年。

2019年4月24日,中闽有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70,000,000.00 元,使用期限壹年。2019年9月17日,中闽有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0 元,使用期限壹年。

(4)2019年9月20日,中闽有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授信协议》, 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00,000,000.00 元,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壹年。

2019年12月9日,中闽有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使用期限壹年。

(5)2019年12月20日,平潭新能源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6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12月20日至2033年12月27日。

2、重大工程施工合同

(1)2019年5月28日,福清风电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风机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为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风机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承包人,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17,441,574.72 元。

(2)2019年11月19日,富锦生物质热电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富锦市1×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约定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为富锦1×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EPC的总承包人,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240,068,000.00元。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5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黑龙江省富锦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负责富锦市二龙山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开发建设。该全资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日和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9年8月6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持有的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2019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2020年3月2日,公司收到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2月26日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中闽海电100%股权已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7日、12月14日和2020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19年10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投资木垒大石头200MW风力发电项目的议案》。因该项目在建设工期、接入条件、电价、可再生能源补贴等方面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投资风险相对较高,会议同意公司放弃对该项目的投资,前期出资额转由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接缴纳。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注销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鉴于上述两公司目前已无实质性业务,无存续的必要,会议同意注销两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两公司的清算、注销事宜。2019年12月31日,上述两公司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近日,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福清马头山风电场项目19台风电机组和福清王母山风电场项目19台风电机组相继全部并网发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努力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始终不忘肩负的社会责任。公司深入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指示,坚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结对帮扶、无偿捐助、关心慰问等多种方式,以实际行动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以下精准扶贫工作:为提高贫困地区中小学校的阅读条件,解决山区孩子“读书难,读好书更难”的问题,向周宁县礼门中心小学捐赠图书款5000元;慰问光泽县鸾凤乡油溪村困难户,发放慰问品60份,金额11988元;参加“同心助贫 国资先行”消费扶贫活动,在中国传统节日采购慰问品时,优先采购扶贫开发重点县特色产品,采购总金额89697.72元。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5,000.00
2.物资折款11,988.00
二、分项投入
4.教育脱贫
其中:4.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5,000.00
8.社会扶贫
8.2定点扶贫工作投入金额11,988.00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时间紧、难度大。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通过结对帮扶、无偿捐助、关心慰问、消费扶贫、产业支持、创造就业机会、开展技术指导等方式,继续助力精准扶贫,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和光伏发电业务,专注于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领域的开发建设与运营。截至2019年底,公司并网总装机容量46.89万千瓦,公司权属各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116,291.07万千瓦时,与同规模火电企业相比,节约标煤约36.2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95.71万吨、二氧化硫463.63吨、氮氧化物418.73吨、烟尘颗粒物93.04万吨。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8,94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7,97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 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471,713,02647.2000国有法人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025,763,1632.5800其他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025,602,1432.5600国有法人
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016,991,0271.700未知国有法人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16,101,9771.6100国有法人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012,881,5811.2900国有法人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010,849,0011.090未知国有法人
孙贞兰1,878,0009,038,0000.900未知境内自然人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2,000,0016,545,6180.650未知国有法人
陈爱群-618,6004,540,2000.450未知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71,713,026人民币普通股471,713,026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25,763,163人民币普通股25,763,163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5,602,143人民币普通股25,602,143
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6,991,027人民币普通股16,991,027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6,101,977人民币普通股16,101,977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2,881,581人民币普通股12,881,581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10,849,001人民币普通股10,849,001
孙贞兰9,038,000人民币普通股9,038,000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6,545,618人民币普通股6,545,618
陈爱群4,540,200人民币普通股4,540,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和海峡投资、华兴创投、铁路投资、华兴新兴创投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其他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严正
成立日期2009 年4 月27 日
主要经营业务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的投资、开发;对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行业的投资;对农业、林业、酒店业、采矿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福建投资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兴业证券661,994,318股,股比为9.89%;直接和间接持有境外上市公司闽信集团有限公司59.53%的股权;直接持有兴业银行122,708,162股,股比为0.59%;直接持有三钢闽光13,127,673股,股比0.54%;直接持有厦门钨业24,40,031股,股比1.74%;直接持有闽东电力66,747,572股,股比14.58%;直接持有华能国际251,814,185股,股比1.60%;直接持有金龙汽车75,757,575股,股比12.49%;直接持有国泰君安5,914,188股,股比0.07%;直接持有光大银行64,516,000股,股比0.12%;直接持有福建水泥2,000,904股,股比0.52%。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福建省省属大型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27日,由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福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公司合并重组设立。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张 骏董事长462013-08-302022-10-3000053.94
王坊坤董事、总经理572016-08-302022-10-3000053.94
苏 杰董事492013-08-302022-10-300000.00
唐 晖董事492016-08-302022-10-300000.00
姜 涛董事412019-10-302022-10-3000010.78
潘炳信董事482015-06-302022-10-3000043.15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5-06-092022-10-30
汤新华独立董事562019-10-302022-10-300000.80
洪 波独立董事612019-10-302022-10-300000.80
温步瀛独立董事532019-10-302022-10-300000.80
陈 瑜监事会主席522013-08-302022-10-300000.00
梁 滨监事482019-05-102022-10-3000043.15
张 振职工监事452018-04-252022-10-3000032.23
林滨牧副总经理522015-06-092022-10-3000043.15
鄢 波副总经理522016-08-302022-10-3020,60020,600043.15
李永和董事会秘书542010-04-282022-10-307,2907,290043.15
黄福升董事412015-06-302019-10-300000.00
罗妙成独立董事592013-08-302019-10-300004.00
吴秋明独立董事632013-08-302019-10-300004.00
陈荣文独立董事532013-08-302019-10-300004.00
张永东监事572016-08-302019-05-1000030.18
黄子果副总经理302017-08-282019-09-2000032.36
合计/////27,89027,8900/443.58/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张 骏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本部项目经理,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投资部项目经理,2015年12月起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2013年8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长乐区中闽风电有限公司、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王坊坤2012年4月至2015年7月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任公司纪委书记,2015年6月30日至2016年8月29日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2016年8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苏 杰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2017年8月起至今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3年8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任福建闽投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学会副会长。
唐 晖2014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部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6年10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10月至2019年4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部总经理,2019年5月起至今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8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事业部总经理,兼任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董事,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董事,中海油福建漳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晋江闽投电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 涛2010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项目主管,2012年1月至2015年1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高级文秘,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项目高级主管,2016年8月至2019年9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2019年10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党委副书记,兼任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中海油(福建)应急维修有限公司董事,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监事。
潘炳信2015年6月9日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5年6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任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中闽风电有限公司、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监事。
汤新华2013年5月起至今任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管理学院教授委员会副主任,2019年10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管理学院教授委员会副主任,兼任福建省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监事长,建省财政厅首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咨询专家,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洪 波2000年起至今任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2019年10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兼任福建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公安部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员、福建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福州仲裁委员会委员及仲裁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温步瀛2009年起至今任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系教授,2019年10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系教授,兼任福建省电机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主任。
陈 瑜2010年1月至2018年8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2018年8月起至今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总经理,2013年8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兼职工监事,兼任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高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福州至平潭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豪华邮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建省国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中海油(福建)应急抢维修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
梁 滨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任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主持工作),2017年6月至2018年9月任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9月起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9年5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 振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副经理,2016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2018年4月25日起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现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
林滨牧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2015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鄢 波2015年3月至2016年9月任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8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和2010年4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骏、王坊坤、苏杰、唐晖、姜涛、潘炳信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汤新华、洪波、温步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2019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王坊坤为公司总经理,潘炳信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林滨牧、鄢波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永和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苏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7年8月
唐晖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5月
陈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兼职工监事2018年8月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苏杰福建闽投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0月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学会副会长2018年10月17日
唐晖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2月
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董事2016年5月23日
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8月21日
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15日
中海油福建漳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12月4日
晋江闽投电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6月22日
汤新华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教授委员会副主任2013年5月
福建省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监事长
福建省财政厅首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会计咨询专家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20日2021年8月27日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14日2020年3月15日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11日2022年9月10日
洪波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2000年
福建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
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员
福建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
福州仲裁委员会委员及仲裁员
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3月21日2020年5月3日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30日2022年1月8日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8日2021年12月13日
温步瀛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系教授2009年
福建省电机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主任
陈瑜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1年2月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2年9月
福建福州至平潭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2年12月
福建豪华邮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3月
福建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5月
福建省国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4月
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5月
福建高铁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7年8月
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9月
中海油(福建)应急抢维修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9月
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0月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监事报酬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岗位职责和业绩完成情况以及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和考核办法,提出薪酬方案;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是参照本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整体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来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详见本节“一、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中“(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合计443.58万元,其中独立董事合计领取的税前报酬14.40万元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王建龙副总经理离任工作变动
张永东监事离任工作变动
梁 滨监事选举工作需要
黄福升董事离任届满离任
姜 涛董事选举换届选举
罗妙成独立董事离任届满离任
吴秋明独立董事离任届满离任
陈荣文独立董事离任届满离任
汤新华独立董事选举换届选举
洪 波独立董事选举换届选举
温步瀛独立董事选举换届选举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53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253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306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1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137
销售人员0
技术人员89
财务人员20
行政人员60
合计306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研究生12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78
大专学历82
中专及以下学历34
合计306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包括薪酬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等在内的一系列薪酬管理制度,实现员工职级、薪酬规范化、动态化管理,调岗调薪倾斜重要岗位人才。公司每年根据完成年度经营绩效的情况,根据利润总额、人工成本、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均利润、新项目增人增资等指标进行年度考核后发放。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立足于培养满足新能源业务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和管理人才队伍,从战略与业务发展需要出发制定培训计划。公司培训分为管理、专业、技术三类,培训内容按类别、分层次覆盖基层、中层及高层员工。技术类培训以内部培训为主,管理、专业类以培训以电子学习及外部培训方式为主,力图通过多样化的培训模式促使员工主动学习、自我提升。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治理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体系,强化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基本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要求。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提供网络投票为中小股东参会提供便利,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规范,同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能依法行使其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在资产、机构、 业务、人员、财务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具有完整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等情况。

3、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专业结构合理。全体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声明和承诺,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其专业作用。

4、监事与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提名及选聘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确保监事会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全体监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出席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列席董事会,依法、独立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信息披露及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同时按规定对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和杜绝内幕交易行为,使所有投资者有平等机会获取公司信息,确保信息披露透明,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6、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公司设立了投资者咨询电话,认真资者股东来电、来函咨询,做好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提问,积极与投资者保持沟通,处理好投资者关系。报告期,公司还参加了由福建证监局组织开展的2019年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就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守信的原则,充分尊重和维护各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重视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与相关利益者进行有效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7、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制定了包括薪酬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等在内的一系列薪酬管理制度,对公司员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考评和奖励,有利于吸引与保留优秀人才,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体系, 从而有效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5月10日http://www.sse.com.cn2019年5月11日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8月6日http://www.sse.com.cn2019年8月7日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0月30日http://www.sse.com.cn2019年10月31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张 骏13120102
王坊坤13130003
苏 杰13130003
唐 晖13130003
黄福升11110003
姜 涛220000
潘炳信13120102
罗妙成11110003
吴秋明11110003
陈荣文11110003
汤新华220000
洪 波220000
温步瀛220000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3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13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的“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中“(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与业绩考核指标,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主要财务指标、经营指标和安全生产的年度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报告期,公司按照薪酬分配方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绩效进行综合考评,最终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年度报告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报酬,符合公司薪酬体系规定,披露的薪酬数据真实、合理、准确。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0年4月1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0年4月1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华兴所(2020)审字C-018号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闽能源)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闽能源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闽能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之(八)、(九)、(十)所述,中闽能源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列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39,163.62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95,476.00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1,110.80万元,账面价值较大,其中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账面余额2,615.47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余额388.37万元。由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对财务报表的重要性,同时在评估潜在减值时涉及中闽能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管理层估计及判断的偏差可能造成重大财务影响,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对该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了解并评估中闽能源与识别资产减值迹象和测算可回收金额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

(2)实地勘察了相关资产,并实施了监盘程序,以了解资产是否存在毁损、故障、长期闲置等状况。

(3)检查了在建工程项目立项、政府批文,实地查看建设情况,了解未正常推进的工程项目具体原因,取得管理层期末在建工程检查情况说明,评价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项目投资可回收性。

(4)评估了减值测试方法的适当性。如果减值测试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评价其方法、折现率、关键假设和参数的合理性,包括将这些假设和参数与支持性证据对比,尤其是最近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未来售电量、上网电价等,以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

(二)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之(二)、(二十六)所示,中闽能源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列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47,362.83万元、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列示营业收入为58,075.13万元,

应收账款为应收电费,金额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且应收电费中的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回收期较长。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对与营业收入、应收账款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

(2)选取样本检查收入与应收账款确认的支持性原始资料,结合电费收入细节测试对应收账款借方发生额进行检查测试,评价是否符合公司会计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根据客户交易及期末应收账款金额,执行函证程序。

(4)分析应收账款组成情况,检查标杆电价、补贴电价的收回情况及未收到的原因,评价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5)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关注公司期末及期后应收账款回收情况。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19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闽能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闽能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闽能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闽能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闽能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闽能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陈蓁
中国注册会计师:白灯满
中国福州市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292,879,655.88246,176,205.0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七、5473,628,254.28422,610,598.1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七、72,427,353.172,669,113.8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15,716,687.5019,488,114.6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919,644,544.9518,051,766.53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287,466,000.8355,000,836.07
流动资产合计891,762,496.61763,996,634.2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1659,007,725.2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02,391,636,225.892,382,014,909.50
在建工程七、21954,759,983.89518,789,485.1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七、25111,107,959.20121,070,487.8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七、288,936,340.448,645,678.01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298,062,599.73994,364.09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081,498,117.39183,010,727.24
非流动资产合计3,615,008,951.773,214,525,651.80
资产总计4,506,771,448.383,978,522,286.0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1360,414,079.1726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5251,498,034.82152,091,006.04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715,155,025.3913,854,038.86
应交税费七、3826,751,316.0717,060,394.51
其他应付款七、391,976,559.924,274,772.04
其中:应付利息2,463,120.15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1288,701,493.61255,169,053.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944,496,508.98702,449,264.4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七、431,374,242,843.991,298,972,214.98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七、4661,881,014.4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2921,647,823.0624,168,073.4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457,771,681.501,323,140,288.39
负债合计2,402,268,190.482,025,589,552.8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1999,465,230.00999,465,23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32,091,744,182.892,091,744,182.8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770,724,893.0970,724,893.0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58-1,161,545,210.37-1,297,750,648.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000,389,095.611,864,183,657.47
少数股东权益104,114,162.2988,749,075.7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104,503,257.901,952,932,733.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4,506,771,448.383,978,522,286.06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3,101,789.7286,258,279.23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十七、2216,000,000.0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829,841.08659,264.47
流动资产合计229,931,630.8086,917,543.7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1,840,911,461.551,891,903,736.3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4,502.871,677.54
在建工程232,478.621,617,884.6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984,487.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842,152,930.271,893,523,298.50
资产总计2,072,084,561.071,980,440,842.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4,360.00696,904.80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125.90
其他应付款272,736.59628,479.02
其中:应付利息312,056.39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7,565,824.5031,95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37,862,921.0963,275,509.7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30,660,000.00168,02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30,660,000.00168,020,000.00
负债合计168,522,921.09231,295,509.7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999,465,230.00999,465,23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306,220,354.542,306,220,354.5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0,724,893.0970,724,893.09
未分配利润-1,472,848,837.65-1,627,265,145.1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903,561,639.981,749,145,332.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072,084,561.071,980,440,842.20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合并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580,751,341.10524,103,638.60
其中:营业收入七、59580,751,341.10524,103,638.6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77,134,238.60364,051,174.81
其中:营业成本七、59256,734,235.65249,399,899.0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05,018,826.506,208,478.7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七、6250,739,032.0543,703,636.80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七、6464,642,144.4064,739,160.29
其中:利息费用66,102,307.3367,271,636.71
利息收入1,525,496.302,584,921.32
加:其他收益七、6515,039,340.2021,939,636.3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61,531,904.32218,359.1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992,274.7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69-4,587,719.5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0-3,073,955.67-1,341,326.6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1-2,665,871.2462,275.3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09,860,800.52180,931,408.06
加:营业外收入七、721,392,452.84300.00
减:营业外支出七、731,063,696.5971,136.4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10,189,556.77180,860,571.58
减:所得税费用七、7448,970,794.8436,167,574.9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1,218,761.93144,692,996.6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1,218,761.93144,692,996.6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0,522,027.11130,352,331.57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0,696,734.8214,340,665.0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61,218,761.93144,692,996.66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50,522,027.11130,352,331.57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0,696,734.8214,340,665.0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10.13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10.130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45,660,377.34530,070.75
减:营业成本十七、4
税金及附加5,077.106,273.45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7,905,311.822,865,264.86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9,587,640.5210,410,536.25
其中:利息费用10,016,256.5311,494,256.22
利息收入432,041.641,086,122.28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166,405,076.11180,040,130.1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992,274.7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3,076.92-538,974.3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54,424,347.09166,749,151.98
加:营业外收入300.00
减:营业外支出8,039.5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54,416,307.50166,749,451.98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4,416,307.50166,749,451.9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4,416,307.50166,749,451.9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54,416,307.50166,749,451.9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88,043,422.27537,153,808.2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6,854,823.5019,403,751.7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6(1)23,667,482.6510,668,184.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8,565,728.42567,225,744.9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4,266,230.3767,910,963.3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6,317,439.7152,280,233.27
支付的各项税费79,650,532.8297,586,198.3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6(2)17,327,027.3210,616,751.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7,561,230.22228,394,146.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1,004,498.20338,831,598.5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202,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6,821.92218,359.1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57,957.2199,843.2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394,779.13202,318,202.4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74,227,496.04569,522,196.50
投资支付的现金90,000,000.00202,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6(4)7,064,264.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71,291,760.96771,522,196.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0,896,981.83-569,203,994.0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100,000.003,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5,100,000.003,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92,645,324.83551,536,003.2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6(5)9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87,745,324.83554,536,003.2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03,605,948.82285,487,752.9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4,170,955.6189,422,549.2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9,8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6(6)13,372,485.9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1,149,390.37374,910,302.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595,934.46179,625,701.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6,703,450.83-50,746,694.4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6,176,205.05296,922,899.5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2,879,655.88246,176,205.05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432,041.641,648,297.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432,041.641,648,297.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5,271.4471,443.42
支付的各项税费5,203.00199,696.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4,206,360.37130,067,341.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4,246,834.81130,338,481.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7,814,793.17-128,690,184.0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28,997,350.887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68,400,000.00180,040,130.1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7,397,350.88255,040,130.1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66,558.80743,228.20
投资支付的现金80,000,000.00132,5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0,666,558.80133,243,228.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6,730,792.08121,796,901.9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1,950,000.0020,6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122,488.4211,482,488.1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2,072,488.4232,132,488.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072,488.42-2,132,488.1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3,156,489.51-9,025,770.2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6,258,279.2395,284,049.4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101,789.7286,258,279.23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999,465,230.002,091,744,182.8970,724,893.09-1,297,750,648.511,864,183,657.4788,749,075.751,952,932,733.22
加:会计政策变更-14,316,588.97-14,316,588.97-870,593.66-15,187,182.63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999,465,230.002,091,744,182.8970,724,893.09-1,312,067,237.481,849,867,068.5087,878,482.091,937,745,550.5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50,522,027.11150,522,027.1116,235,680.20166,757,707.31
(一)综合收益总额150,522,027.11150,522,027.1110,696,734.82161,218,761.9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100,000.005,10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5,100,000.005,1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438,945.38438,945.38
四、本期期末余额999,465,230.002,091,744,182.8970,724,893.09-1,161,545,210.372,000,389,095.61104,114,162.292,104,503,257.90
项目2018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999,465,230.002,091,744,182.8970,724,893.09-1,428,102,980.081,733,831,325.9081,208,410.661,815,039,736.5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999,465,230.002,091,744,182.8970,724,893.09-1,428,102,980.081,733,831,325.9081,208,410.661,815,039,736.5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30,352,331.57130,352,331.577,540,665.09137,892,996.66
(一)综合收益总额130,352,331.57130,352,331.5714,340,665.09144,692,996.6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000,000.003,00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000,000.003,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9,800,000.00-9,8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9,800,000.00-9,8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999,465,230.002,091,744,182.8970,724,893.09-1,297,750,648.511,864,183,657.4788,749,075.751,952,932,733.22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999,465,230.002,306,220,354.5470,724,893.09-1,627,265,145.151,749,145,332.4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999,465,230.002,306,220,354.5470,724,893.09-1,627,265,145.151,749,145,332.4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54,416,307.50154,416,307.50
(一)综合收益总额154,416,307.50154,416,307.5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999,465,230.002,306,220,354.5470,724,893.09-1,472,848,837.651,903,561,639.98
项目2018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999,465,230.002,306,220,354.5470,724,893.09-1,794,014,597.131,582,395,880.5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999,465,230.002,306,220,354.5470,724,893.09-1,794,014,597.131,582,395,880.5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66,749,451.98166,749,451.98
(一)综合收益总额166,749,451.98166,749,451.9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999,465,230.002,306,220,354.5470,724,893.09-1,627,265,145.151,749,145,332.48

法定代表人:张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炳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荔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历史沿革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1998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 由福建省轻纺工业总公司(已更名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以其所属南平造纸厂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折价入股,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8年5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7,000万股社会公众股,1998年6月2日上市流通。2000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以1999年末总股本27,808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实际配售2,786.664万股普通股(其中国家股股东配售686.664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2,100万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30,594.664万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闽国资产权[2006]62号文批复,2006年5月15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改对价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10股获得3.3股的对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计支付3,003万股给流通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仍为30,594.664万股,其中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491.6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4%;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1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6%。2008年1月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5号核准,2008年3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成功发行股份17,5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8,094.664万股,其中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1,491.66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4.69%。2008年5月9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8,094.664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24,047.332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2,141.996万股,其中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2,237.49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4.69%。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8,611.51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6%。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327号),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公司28,611.5110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13年8月1日办理完毕。2015年4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28号《关于核准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18,270.9905万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9,533.5365万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为99,946.523万股,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7,171.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0%。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99,946.523万元,注册地: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177号,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二十二层A、B、C座,法定代表人:张骏,公司的母公司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制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要经营范围

公司属电力行业,公司的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对能源业的投资;电力生产;电气安装;工程咨询;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本财务报告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13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备注
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级子公司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
公司名称备注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
福州市长乐区中闽风电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
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三级子公司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级子公司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级子公司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

(2)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与上期相比增加1家子公司,新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减少3家子公司: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注销,退出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的“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

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是恰当的,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进行编制合并报表。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

A、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①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③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④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③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④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与之相关的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

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情形确认结果
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确认新资产/负债)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资产和负债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①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转移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包括获得的所有新资产减去承担的所有新负债),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部分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如存在下列情况:

①公司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义务仍存在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②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且合同条款实质上是不同的,公司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减值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此外,对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也应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②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④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⑤评估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应收政府机关单位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⑥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根据金融资产的种类,贷记“贷款损失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租赁应收款减值准备”等科目;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金融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应当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等科目,贷记相应的资产科目,如“贷款”“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还应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7)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8)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0)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作为利润分配,减少股东权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复核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以评估是否出现信用损失风险,并在出现信用损失风险情况时评估信用损失的具体金额。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性质、债务人的信用情况、以往冲销的经验及时间分布等因素做出估计。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其他应收款分为不同组别: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押金、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5应收往来款及其他
其他应收款组合6应收政府补助
其他应收款组合7应收代垫款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备品备件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5)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①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的判断依据为: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16.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依据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17.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当且仅当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形成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一般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3)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②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外,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并且将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1.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当公司能够取得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或增值收益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公司按购置或建造的实际支出对其进行初始计量。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成本模式下,公司按照本会计政策之第22项固定资产及折旧和第28项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系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所持有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05%4.75%-3.17%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8-205%11.88%-4.7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电子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33.33%-20.00%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租赁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

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

23.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其中为工程建设项目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资本化或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在达到预计使用状态之日起不论工程是否办理竣工决算均转入固定资产,对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待办理完毕后再作调整。

24.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

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若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当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5.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使用证上的剩余使用年限土地证
软件10年
特许经营权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剩余年限电力业务许可证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的五、“29.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标准:研究阶段支出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产和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公司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不再调整。

29.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0.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项 目摊销年限
租赁生产办公用房装修支出租赁期和预计下次装修时间孰短
租赁费租赁期
保险费保险期限

31.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①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C、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A和B项计入当期损益;第C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2.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并且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4.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5.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6.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商品

①总体原则

在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②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本公司下属公司与所在地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合同》,包括特许经营权项目与电网公司所签署购售电合同。一般主要条款包括:购电人购买售电人所拥有风电机组的电能;风电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量;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执行;电能计量,包括上网电量计量点

及主副电能表确定;上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每月结算日北京时间24:00抄表电量为依据;上网电费计算公式为:

上网电费=当月上网电量*对应的上网电价。根据以上购售电合同及相关特许权协议的约定,本公司下属公司在购售电业务中的实质性义务为向各地电网公司供应上网电力。上网电力供应完成后,双方执行的抄表、核对、结算单填制、发票开具等其他事项仅为程序性工作。在电力供应至各电厂所在地电力公司时,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电力供应已经完成;B、由于电力的生产、供应及使用具有“即时性”的特点,本公司在电力供应完成后,即不再保留与所供应商品(电力)的控制权和管理权;

C、供电量在电力供应完成后即可通过读表获得,并得到购电方的确认;同时,供电价格已在购售电合同中明确约定。因此,本公司可以可靠地计算计量相关收入的金额;D、购电方为各地电力公司,其资信能力及根据协议付款的历史记录良好。本公司可以合理确信相关经济利益可以流入企业;E、本公司与电力供应相关的成本(主要包括折旧、人工、运营维护等)能够可靠地计量。鉴于以上条件的满足,本公司于电力供应至各电厂所在地的省电网公司时确认其电力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转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提供资金的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他人使用公司非现金资产,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37.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①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3)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②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元)。

(4)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

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B、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③对于同时包含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可以区分的,则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则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④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⑤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B、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金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C、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①商誉的初始确认;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9.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出租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下同),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0.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

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如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公司回购其普通股形成的库存股不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将其作为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2)资产证券化业务

公司设立特殊目的主体作为结构化融资的载体,公司把金融资产转移到特殊目的主体,如果公司能够控制该特殊目的主体,这些特殊目的主体则视同为子公司而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公司出售金融资产作出承诺,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将来发生信用损失时,由公司进行全额补偿,

公司实质上保留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公司未终止确认所出售的金融资产。资产证券化募集的资金列专项应付款,资产证券化融资费用(包括财务顾问费、银行担保费等)列入当期财务费用,收益权与实际募集的委托资金差额列长期待摊费用,在存续期内按证券化实施的项目进行摊销列入财务费用。

(3)套期会计

①套期会计方法及套期工具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公司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影响的方法。套期工具是指公司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消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被套期项目是指公司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A、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

B、在套期开始时,公司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公司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包括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原因分析以及套期比率确定方法)等内容;

C、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的要求。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A)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B)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C)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应当等于企业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

②套期会计确认和计量

A、公允价值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A)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B)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B、现金流量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A)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a.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b.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B)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进行后续处理:

a.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公司应当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b.对于不属于上述a.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公司应当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公司应当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A)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B)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套期关系作出再平衡的,应当在调整套期关系之前确定套期关系的套期无效部分,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更新在套期剩余期限内预期将影响套期关系的套期无效部分产生原因的分析,并相应更新套期关系的书面文件。套期关系再平衡可能会导致企业增加或减少指定套期关系中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企业增加了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增加部分自指定增加之日起作为套期关系的一部分进行处理;企业减少了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减少部分自指定减少之日起不再作为套期关系的一部分,作为套期关系终止处理。

(4)建造合同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程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程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5)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公司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公司根据合同或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若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的,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不应确认收入;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公司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2017 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本公司于2019年4月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其他说明①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本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4月1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其他说明②

其他说明:

①财政部2017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公司自 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应会计报表项目变动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的五、“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之“(3)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②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

通知》(财会[2019]16号),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列示。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调整后
合并资产负债表一级项目金额(元)合并资产负债表一级项目金额(元)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422,610,598.16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422,610,598.1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52,091,006.04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52,091,006.04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46,176,205.05246,176,205.0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422,610,598.16406,229,938.94-16,380,659.2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669,113.802,669,113.8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9,488,114.6516,393,947.17-3,094,167.4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8,051,766.5318,051,766.53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5,000,836.0755,000,836.07
流动资产合计763,996,634.26744,521,807.56-19,474,826.7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382,014,909.502,382,014,909.50
在建工程518,789,485.16518,789,485.1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21,070,487.80121,070,487.8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8,645,678.018,645,678.01
递延所得税资产994,364.095,282,008.164,287,644.07
其他非流动资产183,010,727.24183,010,727.24
非流动资产合计3,214,525,651.803,218,813,295.874,287,644.07
资产总计3,978,522,286.063,963,335,103.43-15,187,182.6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60,000,000.0026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52,091,006.04152,091,006.04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3,854,038.8613,854,038.86
应交税费17,060,394.5117,060,394.51
其他应付款4,274,772.044,274,772.04
其中:应付利息2,463,120.152,463,120.15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5,169,053.00255,169,053.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702,449,264.45702,449,264.4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298,972,214.981,298,972,214.98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24,168,073.4124,168,073.4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323,140,288.391,323,140,288.39
负债合计2,025,589,552.842,025,589,552.8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999,465,230.00999,465,23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091,744,182.892,091,744,182.8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0,724,893.0970,724,893.0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297,750,648.51-1,312,067,237.48-14,316,588.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864,183,657.471,849,867,068.50-14,316,588.97
少数股东权益88,749,075.7587,878,482.09-870,593.6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952,932,733.221,937,745,550.59-15,187,182.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978,522,286.063,963,335,103.43-15,187,182.63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4).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6,258,279.2386,258,279.23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59,264.47659,264.47
流动资产合计86,917,543.7086,917,543.7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891,903,736.321,891,903,736.3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677.541,677.54
在建工程1,617,884.641,617,884.6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893,523,298.501,893,523,298.50
资产总计1,980,440,842.201,980,440,842.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0,000,000.003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696,904.80696,904.80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125.90125.90
其他应付款628,479.02628,479.02
其中:应付利息312,056.39312,056.39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950,000.0031,95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63,275,509.7263,275,509.7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68,020,000.00168,02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68,020,000.00168,020,000.00
负债合计231,295,509.72231,295,509.7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999,465,230.00999,465,23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306,220,354.542,306,220,354.5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0,724,893.0970,724,893.09
未分配利润-1,627,265,145.15-1,627,265,145.1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749,145,332.481,749,145,332.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980,440,842.201,980,440,842.20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本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相关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说明
应收账款422,610,598.16406,229,938.94-16,380,659.2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数
其他应收款19,488,114.6516,393,947.17-3,094,167.48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994,364.095,282,008.164,287,644.07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对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未分配利润-1,297,750,648.51-1,312,067,237.48-14,316,588.97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未分配利润影响数
少数股东权益88,749,075.7587,878,482.09-870,593.66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少数股东权益影响数

4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17%、16%、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增值税额5%、7%
教育附加费应纳增值税额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1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公司下属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利用风力生产电力的公司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号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太阳能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利用光伏发电的公司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规定,对居民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8〕46号)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下属公司各独立风电场享受自开始发电年度起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报告期享有优惠政策的有:下属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钟厝风电场自2013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的黄岐风电场自2016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青峰风电场自2013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2014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青峰二期风电场自2019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

②按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下属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的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自2016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同时,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取得哈密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根据财税【2011】58号文,该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享受2016年-2020年减按15%的征收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期初”指2019年1月1日。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23,499.8715,996.07
银行存款292,856,156.01246,160,208.98
合计292,879,655.88246,176,205.05

注:公司期末数不存在抵押、冻结,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315,876,216.74
1年以内小计315,876,216.74
1至2年178,066,371.60
2至3年500,058.24
坏账准备-20,814,392.30
合计473,628,254.28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903,250.560.791,951,625.2850.001,951,625.2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90,539,396.0299.2118,862,767.023.85471,676,629.00422,610,598.16100.0016,380,659.223.88406,229,938.94
其中: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90,539,396.0299.2118,862,767.023.85471,676,629.00422,610,598.16100.0016,380,659.223.88406,229,938.94
合计494,442,646.58/20,814,392.30/473,628,254.28422,610,598.16/16,380,659.22/406,229,938.9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接网补贴3,903,250.561,951,625.2850.00预计信息损失
合计3,903,250.561,951,625.285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由于国家接网补贴政策发生变化,不再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给予补贴,相关补贴纳入所在省输配电价回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核定输配电价时

一并考虑,接网补贴的回收出现迟滞现象,本公司谨慎估计账面接网补贴余额的可收回性,按账面原值50%预计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电费490,539,396.0218,862,767.023.85
合计490,539,396.0218,862,767.023.85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951,625.281,951,625.28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6,380,659.222,482,107.8018,862,767.02
合计16,380,659.224,433,733.0820,814,392.3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305,232,851.2961.7311,416,297.20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29,896,708.336.051,122,854.40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121,081,885.1424.496,655,537.23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哈密供电公司38,231,201.827.731,619,703.47
合计494,442,646.58100.0020,814,392.30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质押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的“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的“43、长期借款”。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285,050.7694.142,575,396.7096.49
1至2年105,692.314.3546,875.001.76
3年以上36,610.101.5146,842.101.75
合计2,427,353.17100.002,669,113.80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220,209.3150.27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252,291.9010.39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榕城分公司195,858.278.07
平顶山市安和电气设备销售有限公司98,000.004.04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88,940.003.66
合计1,855,299.4876.4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5,716,687.5016,393,947.17
合计15,716,687.5016,393,947.1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3,136,632.53
1年以内小计3,136,632.53
1至2年319,080.00
2至3年131,468.29
3至4年251,202.00
4至5年4,598,834.37
5年以上10,690,737.16
坏账准备-3,411,266.85
合计15,716,687.50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代垫工程款15,537,836.6415,537,836.64
押金及保证金455,485.18741,979.98
应收政府补助款1,444,581.273,287,072.74
其他1,690,051.2684,463.21
合计19,127,954.3519,651,352.57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14,938.163,237,467.245,000.003,257,405.40
本期计提18,251.49250,687.355,000.00273,938.84
本期转回6,952.33113,000.00119,952.33
其他变动125.06125.06
2019年12月31日余额26,112.263,375,154.5910,000.003,411,266.85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押金及保证金132,938.1623,251.49119,952.33125.0636,112.26
代垫工程款3,124,467.24250,687.353,375,154.59
合计3,257,405.40273,938.84119,952.33125.063,411,266.85

注:其他变动为减少子公司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账面坏账准备余额。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湘电风能有限公司代垫工程款15,537,836.64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81.233,375,154.59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榕城分公司保险赔偿款982,842.001年以内5.14
中国国家金库连江县中心支库政府补助845,824.661年以内4.42
福清市融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往来款638,225.961年以内3.34
中国国家金库平潭市中心支库政府补助598,756.611年以内3.13
合计/18,603,485.87/97.263,375,154.59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中国国家金库连江县中心支库即征即退增值税845,824.661年以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中国国家金库平潭市中心支库即征即退增值税598,756.611年以内
合计1,444,581.27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9,644,544.9519,644,544.9518,051,766.5318,051,766.53
合计19,644,544.9519,644,544.9518,051,766.5318,051,766.53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2、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认证和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7,466,000.8354,996,849.63
预缴所得税3,986.44
合计87,466,000.8355,000,836.07

13、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二、联营企业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60,000,000.00-992,274.7759,007,725.23
合计60,000,000.00-992,274.7759,007,725.23

注: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本公司与国网电动汽车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30%,本期实际出资6,000.00万元。

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0、 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2,391,636,225.892,382,014,909.50
合计2,391,636,225.892,382,014,909.5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77,363,552.123,584,346,485.2910,118,312.9111,720,349.493,683,548,699.81
2.本期增加金额16,284.23414,738,126.46803,263.191,617,986.14417,175,660.02
(1)购置16,284.238,441,479.83803,263.191,617,986.1410,879,013.39
(2)在建工程转入186,296,646.63186,296,646.63
(3)融资租赁转入220,000,000.00220,000,000.00
3.本期减少金额79,285.51313,283,804.051,441,478.24331,883.95315,136,451.75
(1)处置或报废313,283,804.051,441,478.24314,988.36315,040,270.65
(2)其他减少79,285.5116,895.5996,181.10
4.期末余额77,300,550.843,685,800,807.709,480,097.8613,006,451.683,785,587,908.0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5,877,335.001,269,186,830.477,304,945.878,089,170.351,300,458,281.69
2.本期增加金额2,968,974.90160,492,699.73925,979.061,919,052.06166,306,705.75
(1)计提2,968,974.90160,492,699.73925,979.061,919,052.06166,306,705.75
3.本期减少金额75,162,375.871,250,635.72284,031.4676,697,043.05
(1)处置或报废75,162,375.871,250,635.72275,487.2376,688,498.82
(2)其他减少8,544.238,544.23
4.期末余额18,846,309.901,354,517,154.336,980,289.219,724,190.951,390,067,944.3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075,508.621,075,508.62
2.本期增加金额2,808,229.182,808,229.18
(1)计提2,808,229.182,808,229.18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1,075,508.622,808,229.183,883,737.8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7,378,732.322,328,475,424.192,499,808.653,282,260.732,391,636,225.89
2.期初账面价值60,410,708.502,315,159,654.822,813,367.043,631,179.142,382,014,909.50

注:其他减少为减少子公司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账面余额。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5MW样机风机基础建筑17,460,091.926,227,175.192,808,229.188,424,687.55
合计17,460,091.926,227,175.192,808,229.188,424,687.55

注:本公司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5MW样机于2019年7月起故障停机,公司与协作单位正协商处理中,并考虑5MW样机目前停机状况对期末账面固定资产计提减值2,808,229.18元。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220,000,000.008,084,181.07211,915,818.93
合计220,000,000.008,084,181.07211,915,818.93

注:本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办理固定资产售后回租业务。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无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1、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953,778,220.17518,789,485.16
工程物资981,763.72
合计954,759,983.89518,789,485.1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福清马头山风电场375,961,298.70375,961,298.70263,015,374.36263,015,374.36
福清王母山风电场354,606,906.43354,606,906.43181,279,680.16181,279,680.16
福清大帽山风电场71,262,327.0871,262,327.0840,723,140.0940,723,140.09
华城国际北楼23层装修工程1,242,329.101,242,329.10
青峰二期风电项目150,747,952.15150,747,952.1528,114,418.4428,114,418.44
二龙山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967,257.19967,257.19
长乐220KV汇流站工程项目1,816,751.321,816,751.321,816,751.321,816,751.32
长乐东塔山项目533,098.00533,098.00533,098.00533,098.00
长乐南阳风电场10,912,510.3510,912,510.3510,912,510.3510,912,510.35
长乐棋盘山风电场9,490,853.339,490,853.339,490,853.339,490,853.33
长乐仙湾尾项目686,706.00686,706.00686,706.00686,706.00
长乐竹田项目516,060.00516,060.00516,060.00516,060.00
中闽能源木垒大石头风力发电项目3,916,337.903,916,337.90
其他2,431,221.432,198,742.81232,478.622,431,221.431,933,016.32498,205.11
合计979,932,941.9826,154,721.81953,778,220.17544,678,480.4825,888,995.32518,789,485.16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福清马头山风电场263,015,374.36112,945,924.34375,961,298.7019,980,422.7510,468,566.36
福清王母山风电场181,279,680.16173,327,226.27354,606,906.4317,764,102.899,494,482.25
福清大帽山风电场40,723,140.0930,539,186.9971,262,327.086,645,693.742,237,230.26
华城国际北楼23层装修工程1,242,329.101,242,329.10
青峰二期风电项目28,114,418.44308,930,180.34186,296,646.63150,747,952.1510,424,543.309,747,018.67
二龙山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967,257.19967,257.19
长乐220KV汇流站工程项目1,816,751.321,816,751.32
长乐东塔山项目533,098.00533,098.00
长乐南阳风电场10,912,510.3510,912,510.35
长乐棋盘山风电场9,490,853.339,490,853.33
长乐仙湾尾项目686,706.00686,706.00
长乐竹田项目516,060.00516,060.00
中闽能源木垒大石头风力发电项目3,916,337.903,916,337.90
其他2,431,221.432,431,221.43
合计544,678,480.48626,709,775.13187,538,975.733,916,337.90979,932,941.9854,814,762.6831,947,297.54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计提金额计提原因
牡丹江市阳明区黑虎岭风电项目122,649.57项目获得核准存在较大难度,可能无法实施
黑龙江省通河县风电项目122,649.57项目获得核准存在较大难度,可能无法实施
漳平市官田乡风电项目20,427.35项目所在地福建省近2年已暂停陆上风电开发,很可能无法实施。
合计265,726.49/

注:公司预计牡丹江市阳明区黑虎岭风电项目、黑龙江省通河县风电项目获得核准存在较大难度,项目可能无法实施,上年已计提50%的减值准备,本年计提剩余50%的减值准备;漳平市官田乡风电项目很可能无法实施,上年已计提90%的减值准备,本年计提剩余10%的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库存设备981,763.72981,763.72
合计981,763.72981,763.72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特许经营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8,288,583.312,947,945.1688,851,512.39140,088,040.86
2.本期增加金额363,345.49363,345.49
(1)购置363,345.49363,345.49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48,288,583.313,311,290.6588,851,512.39140,451,386.35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5,568,339.571,079,657.1812,369,556.3119,017,553.06
2.本期增加金额1,738,956.96340,546.298,246,370.8410,325,874.09
(1)计提1,738,956.96340,546.298,246,370.8410,325,874.09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7,307,296.531,420,203.4720,615,927.1529,343,427.1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0,981,286.781,891,087.1868,235,585.24111,107,959.20
2.期初账面价值42,720,243.741,868,287.9876,481,956.08121,070,487.80

注:公司下属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系划拨地。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6、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1,500,379.011,338,290.26722,841.472,115,827.80
哈密20MW光伏发电场汇集站及线路租赁费7,145,299.00324,786.366,820,512.64
合计8,645,678.011,338,290.261,047,627.838,936,340.44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坏账准备24,025,787.305,582,641.9319,629,031.914,306,112.82
应付职工薪酬5,749,729.691,329,706.672,699,439.95668,672.49
资产减值准备3,745,852.10936,463.03992,777.20124,097.15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855,152.38213,788.10732,502.81183,125.70
合计34,376,521.478,062,599.7324,053,751.875,282,008.16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86,946,327.2021,647,823.0697,027,328.6024,168,073.41
合计86,946,327.2021,647,823.0697,027,328.6024,168,073.41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坏账准备199,871.859,032.71
应付职工薪酬968,159.18541,840.40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5,299,569.4325,156,492.51
可抵扣亏损229,129,508.32647,514,221.06
合计255,597,108.78673,221,586.68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
2019年434,494,877.89
2020年142,112,302.68142,112,302.68
2021年12,879,097.3612,945,737.37
2022年26,217,705.4728,761,210.61
2023年27,175,705.2129,200,092.51
2024年20,744,697.60
合计229,129,508.32647,514,221.0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付工程设备款66,736,595.15183,010,727.24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14,761,522.24
合计81,498,117.39183,010,727.24

注1:期末数余额中预付工程设备款主要系全资孙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建设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马头山风电场和王母山风电场,孙公司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青峰二期风电场,根据工程进度和设备采购合同预付风机机组及附属设备款项。

注2: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系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售后回租交易中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差额的摊余金额。

3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360,414,079.17260,000,000.00
合计360,414,079.17260,000,000.00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208,613,716.0789,870,789.03
1-2年10,647,331.478,569,444.13
2-3年4,253,141.576,636,104.73
3年以上27,983,845.7147,014,668.15
合计251,498,034.82152,091,006.04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湘电风能有限公司24,914,473.74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5,948,430.00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2,458,790.00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福建省送变电工程公司1,304,011.00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连江风电分公司1,200,000.00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合计35,825,704.7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1,826,813.5255,314,054.2857,392,888.599,747,979.2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027,225.348,960,268.315,580,447.475,407,046.18
三、辞退福利73,716.2573,716.25
合计13,854,038.8664,348,038.8463,047,052.3115,155,025.39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1,391,047.4841,661,061.2443,704,622.269,347,486.46
二、职工福利费4,316,115.394,316,115.39
三、社会保险费106,363.734,125,645.494,089,187.66142,821.56
其中:医疗保险费2,369,438.752,369,438.75
补充医疗保险费106,363.731,469,202.061,432,744.23142,821.56
工伤保险费97,299.1997,299.19
生育保险费189,705.49189,705.49
四、住房公积金3,798,071.233,798,071.23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29,402.311,413,160.931,484,892.05257,671.19
合计11,826,813.5255,314,054.2857,392,888.599,747,979.21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4,440,277.074,440,277.07
2、失业保险费123,640.68123,640.68
3、企业年金缴费2,027,225.344,396,350.561,016,529.725,407,046.18
合计2,027,225.348,960,268.315,580,447.475,407,046.1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4,318,673.234,621,625.71
企业所得税21,684,930.8611,620,399.62
个人所得税165,691.09100,104.70
印花税176,917.60177,570.83
城市维护建设税160,975.56254,145.21
教育费附加137,961.56218,147.19
房产税48,913.5423,943.29
土地使用税46,280.6644,457.96
其他10,971.97
合计26,751,316.0717,060,394.51

39、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2,463,120.15
其他应付款1,976,559.921,811,651.89
合计1,976,559.924,274,772.0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2,127,203.48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335,916.67
合计2,463,120.15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金和押金730,066.88117,017.58
设备质保期维修费629,660.98
员工代扣款项664,149.94495,021.57
其他582,343.10569,951.76
合计1,976,559.921,811,651.89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1、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71,346,234.19255,169,053.00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7,355,259.42
合计288,701,493.61255,169,053.00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2,000,000.002,000,000.00
保证借款48,500,000.0045,500,000.00
抵押借款20,000,000.0020,000,000.00
抵押、保证借款25,660,000.0023,000,000.00
抵押、质押借款25,557,600.0040,800,000.00
抵押、质押、保证借款11,000,000.0012,000,000.00
质押借款108,220,200.0083,869,053.00
质押、保证借款28,000,000.0028,000,000.00
应付利息2,408,434.19
合计271,346,234.19255,169,053.00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融资租赁应付款17,355,259.43
合计17,355,259.43

42、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3,000,000.005,000,000.00
保证借款214,600,000.00263,100,000.00
抵押借款10,000,000.0030,000,000.00
抵押、保证借款25,660,000.00
抵押、质押借款82,708,800.0066,700,000.00
抵押、质押、保证借款18,800,000.0029,800,000.00
质押借款906,134,043.99711,712,214.98
质押、保证借款139,000,000.00167,000,000.00
合计1,374,242,843.991,298,972,214.98

注1:公司一级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二级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的应收账款质押,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10,100.00万元(其中:

长期借款9,3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800.00万元)。

注2: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并以嘉儒一期1-8号风机和百分之三十三的电费收费权益抵(质)押,向中国银行福清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2,98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1,88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100.00万元)。

注3: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泽岐1-12号风机及百分之五十的电费收费权益抵(质)押,向中国银行福清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6,670.00万元(其中:

长期借款4,59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2,080.00万元)。

注4: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大帽山风电场机器设备及电费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中国银行福清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4,156.64万元(其中:长期借款3,680.88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475.76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尚未办理。

注5: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并以嘉儒二期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至报告,借款余额9,5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8,5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000.00万元)。

注6: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王母山、马头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24,550.00万元(其中:

长期借款22,55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2,000.00万元)。

注7: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嘉儒二期25-38号风机抵押,向交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3,0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1,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2,000.00万元)。

注8: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大帽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兴业银行温泉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388.8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333.2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55.60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尚未办理。

注9: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马头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兴业银行温泉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8,098.994399万元(其中:长期借款7,092.574399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006.42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尚未办理。

注10: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马头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2,361.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1,761.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600.00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尚未办理。

注11: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1,61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61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000.00万元)。

注12: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王母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中国工商银行福清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9,534.63万元(其中:长期借款8,710.63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824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尚未办理。

注13: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担保,并以嘉儒一期所形成固定资产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福清支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2,566.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2,566.00万元)。上述抵押手续尚未办理。

注14: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并以北茭风电场的电费收费权益质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7,2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5,4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80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质押手续尚未办理。注15:公司三级子公司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青峰二期风电场的电费收费权益质押,向国开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29,6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27,8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800.00万元)。注16: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向国开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21,65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18,95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2,700.00万元)。

注17: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向进出口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3,05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1,9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150.00万元)。

注18:公司以一级子公司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向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16,802.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13,066.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3,736.00万元)。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4、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6、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61,881,014.45
合计61,881,014.4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融资租赁应付款68,931,384.38
未确认融资费用-7,050,369.93
合计61,881,014.45

注:融资租赁应付款系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于2019年以机器设备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截至报告期末,未偿还的本息合计79,236,273.87元,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金额为17,355,259.43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8、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9、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999,465,230999,465,230

52、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959,904,658.151,959,904,658.15
其他资本公积131,839,524.74131,839,524.74
合计2,091,744,182.892,091,744,182.89

5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7、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70,724,893.0970,724,893.09
合计70,724,893.0970,724,893.09

58、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297,750,648.51-1,428,102,980.0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14,316,588.97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312,067,237.48-1,428,102,980.0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0,522,027.11130,352,331.5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1,161,545,210.37-1,297,750,648.5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4,316,588.97元。

5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574,488,375.78256,276,243.81521,693,286.74246,859,468.68
其他业务6,262,965.32457,991.842,410,351.862,540,430.34
合计580,751,341.1256,734,235.65524,103,638.60249,399,899.02

60、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1,662,928.992,522,994.67
教育费附加1,452,846.921,975,211.80
房产税314,173.73380,132.32
土地使用税559,044.92576,406.56
印花税373,670.47219,904.7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72,058.12515,195.02
其他84,103.3518,633.61
合计5,018,826.506,208,478.70

61、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2、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及附加31,338,132.9729,678,741.11
折旧及累计摊销4,080,922.223,470,774.77
租赁费1,315,142.061,102,248.15
差旅费1,059,559.181,606,400.71
业务招待费606,149.54885,460.09
车辆使用费926,601.35875,974.77
保险费94,339.62107,132.07
中介咨询费服务费6,574,238.612,558,635.14
物业管理费563,247.19347,727.78
修理费212,558.18354,536.23
警卫消防费362,480.59249,904.50
水电费250,723.04285,228.27
会议费79,911.6898,838.17
办公费345,248.39322,048.65
通讯费289,429.59312,689.96
网络使用费110,880.68128,041.56
其他费用2,529,467.161,319,254.87
合计50,739,032.0543,703,636.80

63、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4、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66,102,307.3367,271,636.71
利息收入-1,525,496.30-2,584,921.32
其他65,333.3752,444.90
合计64,642,144.4064,739,160.29

65、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增值税即征即退15,012,332.0321,872,399.40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7,008.1757,336.96
人社局产值不下降奖励9,900.00
合计15,039,340.2021,939,636.36

66、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992,274.7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2,487,357.17
其他-银行结构性存款收益36,821.92218,359.18
合计1,531,904.32218,359.18

67、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坏账准备-4,587,719.59
合计-4,587,719.59

70、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69,849.48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808,229.18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265,726.49-1,271,477.16
合计-3,073,955.67-1,341,326.64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2,665,871.2462,275.37
合计-2,665,871.2462,275.37

72、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其他1,392,452.84300.001,392,452.84
合计1,392,452.84300.001,392,452.8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3、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2,452.193,014.582,452.19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2,452.193,014.582,452.19
对外捐赠283,988.009,180.00283,988.00
罚款支出759,636.962,338.12759,636.96
其他17,619.4456,603.7817,619.44
合计1,063,696.5971,136.481,063,696.59

74、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54,271,636.7639,128,601.26
递延所得税费用-5,300,841.92-2,961,026.34
合计48,970,794.8436,167,574.92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210,189,556.77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52,547,389.19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6,536,293.14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53,967.48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248,068.69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32,012.7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4,215.83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4,857,485.0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1,926,860.82
其他-500,758.58
所得税费用48,970,794.8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6、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14,638,978.1815,726.69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525,496.302,584,921.32
政府补助27,008.179,900.00
押金和保证金8,000,000.00
其他7,476,000.0057,636.96
合计23,667,482.6510,668,184.97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管理费用14,772,700.879,050,459.36
银行手续费65,333.3752,444.90
营业外支出付现金部分1,061,244.4068,121.90
其他1,427,748.681,445,725.28
合计17,327,027.3210,616,751.44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其中: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7,064,264.92
其中: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7,064,264.92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7,064,264.92
合计7,064,264.92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融资租赁融资款90,000,000.00
合计90,000,000.00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融资租赁款12,247,485.94
融资租赁手续费1,125,000.00
合计13,372,485.94

7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61,218,761.93144,692,996.66
加:资产减值准备7,661,675.261,341,326.6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66,117,835.20166,124,482.91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10,325,874.0910,302,200.1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039,631.07481,387.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665,871.24-62,275.3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452.193,014.5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66,102,307.3367,271,636.7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31,904.32-218,359.1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780,591.57-529,482.8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520,250.35-2,431,543.52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592,778.42-3,433,011.7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8,545,219.23-98,452,037.4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02,840,833.7853,741,263.17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1,004,498.20338,831,598.5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92,879,655.88246,176,205.0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246,176,205.05296,922,899.5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6,703,450.83-50,746,694.48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92,879,655.88246,176,205.05
其中:库存现金23,499.8715,996.0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92,856,156.01246,160,208.98
二、现金等价物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2,879,655.88246,176,205.0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8、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9、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应收账款155,663,541.17质押融资
固定资产638,430,584.19抵押融资
长期股权投资387,067,100.00股权质押融资
合计1,181,161,225.36

注:受限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的“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43.长期借款”。

80、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1、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2、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增值税即征即退15,012,332.03其他收益15,012,332.03
合计15,012,332.03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0.0085.00转让2019年10月23日工商变更时点完成2,487,357.170.00

注:本公司退出尚未实际投资的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不再参加该公司投资经营,由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并范围新增1家子公司:2019年6月新设成立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一级子公司。减少2家子公司: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和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已办理注销手续,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福州市福建省福州市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100.00企业合并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清市福建省福清市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100.00企业合并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福建省平潭县福建省平潭县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51.00企业合并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福建省连江县福建省连江县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100.00企业合并
福州市长乐区中闽风电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福建省福州市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100.00企业合并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新疆哈密市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100.00企业合并
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建省平潭县福建省平潭县新能源项目开发与建设设立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富锦市黑龙江省富锦市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100.00企业合并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富锦市黑龙江省富锦市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100.00企业合并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富锦市黑龙江省富锦市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100.00设立

注: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90%股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49.0010,922,602.96104,114,162.29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220,192,683.29684,101,398.15904,294,081.44214,516,254.32486,500,000.00701,016,254.3284,940,930.00471,267,826.78556,208,756.7871,288,966.06309,000,000.00380,288,966.06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83,337,855.8622,258,036.4022,258,036.4093,225,731.7682,596,999.0229,899,056.5529,899,056.5582,850,269.40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投资建设充电基础设施30.00权益法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流动资产184,293,714.11
非流动资产49,620,068.75
资产合计233,913,782.86
流动负债37,221,365.41
负债合计37,221,365.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96,692,417.45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59,007,725.23
营业收入40,539.83
净利润-3,307,582.55
综合收益总额-3,307,582.55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除现金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应收账款均为销售给电厂所在地电网公司的售电款,其他应收款主要为退税款、保证金及押金、内部存款、应收统借统贷款、应收代垫工程款等,本公司通过定期与对方沟通、对账、检查账龄等措施来降低信用风险,并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外币存款和贷款,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借款、应付款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等,上述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均不以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上述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摊余价值与账面价值无重大差异。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投资与资产管理10047.2047.20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的“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福建闽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一级子公司
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母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二级子公司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福建中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的二级子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4,392,899.054,518,581.45
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物业安保费等119,943.12
福建中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展服务5,345.91
合计4,518,188.084,518,581.45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64.5053.60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9.63
合计94.1353.6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投资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从2015年9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9月续签至2018年12月31日),向投资集团租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新华福广场1#楼1524-1530单元房产,建筑面积约445.79平方米作为办公地点。本公司与投资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投资集团租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新华福广场1#楼1604-1623单元房产,建筑面积约1,107.83平方米作为办公地点;租赁新华福广场1#、2#连体楼地下一层04、05车位作为停车位使用。

注2:公司控股孙公司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租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写字楼1号楼26层房屋作为办公使用,建筑面积约1,848.34平方米。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16,100,000.002009年3月23日2021年3月23日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81,000,000.002019年6月19日2024年6月19日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2,000,000.00201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10日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70,000,000.002011年12月27日2023年12月27日

注: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3,500,000.002012年8月7日2029年8月7日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3,000,000.002012年3月19日2029年3月18日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8,360,000.002012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0日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40,000.002012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0日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9,800,000.002009年3月31日2020年9月30日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5,660,000.002009年3月26日2022年11月20日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5,000,000.002013年8月27日2027年5月28日

注:上述担保事项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下属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和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443.58419.65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220,209.311,266,430.51
预付账款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768.30
其他应收款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9,905.18
其他应收款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3,494.806,952.33
其他应收款福建闽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0,777.82

注: 福建闽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发生额10,777.82元,系收回员工五险一金款。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43,722.59
其他应付款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25.10
其他应付款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112.68

注: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2019年度发生额424,467.37元,系代收代付员工五险一金,期末余额为0元。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的“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中“(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2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63号),核准公司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689,837,758股股份和2,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6,000万元。2020年2月26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工商登记已办理至公司名下。公司发行的689,837,758股股份和2,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分别于2020年3月30日和3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手续。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216,000,000.00
合计216,0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216,000,000.00
1年以内小计216,000,000.00
合计216,000,000.00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关联方往来款216,000,000.00
合计216,000,000.00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206,000,000.001年以内95.37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代垫工程款10,000,000.001年以内4.63
合计/216,000,000.00/100.00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781,903,736.321,781,903,736.321,891,903,736.321,891,903,736.3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59,007,725.2359,007,725.23
合计1,840,911,461.551,840,911,461.551,891,903,736.321,891,903,736.32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374,836,636.321,374,836,636.32
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130,000,000.00130,000,000.00
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
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28,975,200.00228,975,200.00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58,091,900.00158,091,900.00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20,000,000.0020,000,000.00
合计1,891,903,736.3220,000,000.00130,000,000.001,781,903,736.32

注1:2016年8月30日,经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注册成立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和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尚未实际出资,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退出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不再参与投资经营;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已注销。注2: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已注销。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其他业务5,660,377.34530,070.75
合计5,660,377.34530,070.75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68,400,000.00180,000,0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992,274.7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002,649.12
其他40,130.14
合计166,405,076.11180,040,130.14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80,966.2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7,008.17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36,821.92结构性存款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31,208.44
所得税影响额876,464.7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297,606.91
合计2,388,143.9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820.1510.1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700.1480.148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
备查文件目录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董事长:张骏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1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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