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706 公司简称:东方环宇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
二零二零年四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应杰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实现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具体预案为: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5元(含税)现金股利,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公司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的内容。
十、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7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66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72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4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7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05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东方环宇 | 指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环宇安装 | 指 |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环宇集团 | 指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明德燃气 | 指 |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环宇热力 | 指 |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东方环宇新能源 | 指 | 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环宇新能源 | 指 | 新疆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东热源公司 | 指 | 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城西热源公司 | 指 | 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呼图壁燃气 | 指 | 呼图壁县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东环恒晟 | 指 | 新疆东环恒晟石油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新疆崇鼎商贸有限公司) |
伊宁国资 | 指 | 伊宁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伊宁供热 | 指 | 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
报告期或本期 | 指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中国石油、中石油 | 指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的下属单位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门站 | 指 | 亦称储配站,接收上游来气并进行计量、调压、过滤、加臭、检测的场站,是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的进气口,主要功能是调压、配输、调峰等,属于城市民用燃气供气系统 |
天然气 | 指 | 在不同地质条件下形成、运移并以一定压力储集在地下构造中的可燃性混合气体,其化学组成以甲烷为主 |
燃气 | 指 | 供城镇民用(包括家用及商业用)及工业企业用的气体燃料。可分为天然气、人工煤气、石油气等 |
CNG | 指 | 压缩天然气(Compressed Natural Gas) |
CNG运输车 | 指 | 配套普通加气站、母站,移动的储气设施 |
西二线 | 指 | “西气东输二线”是西气东输系列中的第二个工程,主气源为中亚进口天然气,调剂气源为塔里木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的国产天然气。 |
东西热源 | 指 | 公司孙公司东热源公司与城西热源公司,分别负责承建昌吉市区的东外环路东侧、西外环路的西侧天然气集中热源,即东热源和城西热源。 |
价差收入 | 指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0〕211号)文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216号)文件及昌吉州相关文件的要求,因实行新的车用天然气与汽油比价关系,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天然气出厂价格上涨幅度,由此形成的车用销售价提价与购进价提价之间的价差。根据昌吉州发改委与昌吉州财政局发布的《昌吉州回族自治州车用天然气价差收入收缴使用管理暂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行办法》(昌州发改价格〔2013〕358号)文件规定,“价差收入”实行企业代收,将“价差收入”做“专项应付款”核算。公司的中文名称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东方环宇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XINJIANG EAST UNIVERSE GAS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无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明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伟伟 | 周静 |
联系地址 | 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3层董事会办公室 | 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3层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 | 0994-2266135 | 0994-2266135 |
传真 | 0994-2266212 | 0994-2266212 |
电子信箱 | Liweiwei@dfhyrq.com | Zhoujing@dfhyrq.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4层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831100 |
公司办公地址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4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8311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dfhyrq.com/ |
电子信箱 | xj_dfhyrq@dfhyrq.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东方环宇 | 603706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杨雄、刘晶静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5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李良、李建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8年7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7年 |
营业收入 | 451,717,797.99 | 419,418,124.00 | 7.70 | 445,133,469.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3,242,350.57 | 93,879,938.58 | 20.62 | 96,573,293.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6,028,973.74 | 75,489,617.26 | 27.21 | 91,101,718.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284,220.55 | 94,400,940.38 | 54.96 | 168,417,768.03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7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64,498,112.63 | 1,107,652,971.68 | 5.13 | 533,558,919.74 |
总资产 | 1,416,710,737.20 | 1,343,130,639.97 | 5.48 | 790,223,542.0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7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1 | 0.69 | 2.899 | 0.8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1 | 0.69 | 2.899 | 0.8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0 | 0.55 | 9.09 | 0.7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01 | 12.03 | 减少2.02个百分点 | 18.8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49 | 9.67 | 减少1.18个百分点 | 17.6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 2019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06,805,227.81 | 97,392,398.08 | 107,039,890.58 | 140,480,281.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079,362.37 | 24,946,506.45 | 29,258,658.59 | 38,957,823.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5,666,684.10 | 20,278,341.16 | 24,828,413.45 | 35,255,535.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61,531.82 | 47,913,750.85 | 31,845,925.85 | 68,686,075.6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19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8年金额 | 2017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72,154.38 | 8,321,981.1 | -79,374.3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55,034.86 | 2,219,484.14 | 2,153,223.6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1,897.77 | -36,724.57 | 2,230,454.9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705,740.09 | 10,114,950.54 | 2,132,842.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3,037,654.73 | -2,229,369.89 | -965,572.07 | |
合计 | 17,213,376.83 | 18,390,321.32 | 5,471,575.08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是以城市燃气供应为主,包括CNG汽车加气、居民生活用气、工商业客户用气,覆盖燃气供应管网建设和供热业务,以及围绕燃气市场开发的设备安装等业务,并为客户量身订制燃气供应解决方案的燃气综合服务商。公司目前经营区域为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主城区、各乡镇、园区)。
(二)公司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天然气销售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通常每年与供气方中石油下属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书面合同,合同中对采购天然气价格、供气量或供气量确定方式、计量方式、质量要求、结算方式等事项进行约定。采购价格由合同双方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指导文件经协商后确定。
公司与供气方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年度具体购气量,或者每月或每季度由公司向供气方提交用气计划,再由供气方根据实际供需平衡情况确定下月或下季度向公司的供气计划。
天然气使用计量方式是由合同双方每天定时在天然气管道交接点按流量计显示气量共同确认。就天然气质量,按国家标准GB17820-2012中规定的二类气标准执行,不低于二类气或三类气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预付款的方式按月或按旬与供气方进行天然气价款结算。
(2)天然气输配模式
公司天然气以管道方式为主、车载方式为辅进行运输配送。公司天然气自上游供气方交接点接入公司天然气门站,进行调压、过滤、计量、加臭处理,经处理后进入城市管网,进入城市管网的天然气向各类用户及部分CNG汽车加气站供气。
管网未覆盖的各乡镇采用车载方式由CNG运输车辆运至供气站,经减压后,部分供给CNG汽车加气子站,部分进入中、低压燃气管网向各类用户供气。
(3)销售模式
①居民用天然气
公司对于居民用户全部采取预收款的结算方式。用户向IC燃气卡充值,在用户使用天然气过程中,流量计自动扣款。公司根据上年度入户核查的居民月平均使用气量与用户数计算每月的销售数量,然后按销售数量与销售单价确认销售收入。
②工商业用天然气
公司每月根据安装在客户端的流量计按实际抄表数量及合同约定单价确认销售收入。
③车用天然气
公司根据汽车加气时流量计显示的加气量与销售单价确认销售收入。
(4)销售价格定价机制
根据《价格法》、国家发改委和地方政府出台的关于天然气价格的指导文件,我国天然气价格实行两级管理的定价机制。出厂基准价和管道运输价(对公司而言指门站价格、对中国石油的上游采购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终端销售价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具体定价机制情况如下:
天然气销售类别 | 定价机制 |
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 | 居民用户基本为固定价格,以当地政府核准价为准 |
工商业用天然气销售 | 市场销售价格最高价由当地政府确定,公司可在政府限定的最高价范围内调整。 |
车用天然气销售 |
2、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不同类型用户的用气申请,进行现场勘查,然后进行安装方案设计、评审、工程预算编制及送达、第三方(业主)审核、商务合同签订、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通气点火、制卡售气。
3、天然气供热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以采购的天然气为燃料,通过燃气热水锅炉系统对水加热,通过城市供热管网向城市热力供应商销售热能或采用分布式能源供热系统向用户终端直接供热。2018年2月,公司将东西热源相关资产出售,出售后公司不再从事热能趸售业务,仅保留少量直接供热业务。天然气供热业务居民及工商业用户参照政府的定价机制。
(三)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本公司归属“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的“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及“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 行业发展情况
(1)近期天然气发展现状
据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数据统计,2019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067亿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增长9.4%。在供应侧,2019年国内天然气产量约为1761.7亿立方米,比上年増长10.0%,其中,致密砂岩气、页岩气和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产量占比超过30%,增长23.0%,拉动全部天然气产量增长6.9个百分点。2019年天然气进口总量达9656万吨(合1332.5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9%,其中,LNG:6025万吨,气态:3631万吨。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为45.2%,基本与上年持平。
(2)能源消费结构继续优化
2019年能源消费总量比上年增长3.3%。其中,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占
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比上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煤炭消费所占比重下降了1.3个百分点。2019年,我国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成就显著,加快构建“全国一张网”,全力推进多项互连互通重点工程,日供气能力提升5000万立方米。“三大油”储气能力达153.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约13.8亿立方米。同时,LNG接收站建设进一步加快,罐箱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实施、多元进口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天然气供应保障总体平稳。
(3)行业未来发展
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中长期油气管网规划》,到2020年天然气管道里程达到10.4万公里(截止2017年为7.4万公里),天然气主干管网全部连通,储运能力明显增强。到2025年,天然气管道里程达到16.3万公里,天然气管道进口能力达到1500亿立方米,LNG接卸能力达到10000万吨,天然气储存能力达到400亿立方米。结构更加优化,储运能力大幅提升。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以城镇燃气供应为主,拥有昌吉市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在昌吉市处于优势竞争地位。公司的气源来自新疆油田的克乌线以及西二线的三工镇接收站。多气源的供应能有效的保障公司对下游用户的持续供气需求。
公司具备较为全面的燃气、热力等公用设施设备安装施工资质,具备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其施工资质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GB1类、GB2类、GC类GC2级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3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1级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区位优势
本公司位处新疆经济发展核心区,区域市场的繁荣将带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从而使得本公司具有显著的区位优势。
随着中央“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全国14个重点开发区之一的天山北坡经济带率先发展城市和新疆17个城市群之一的乌昌石城市群重点建设城市,昌吉市已成为西部地区重点培育的新的增长极和重要能源战略基地之一。昌吉市作为乌昌地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半小时经济圈”、“乌昌石城市群”(乌鲁木齐市、昌吉市、石河子市城市群)核心区,东距乌鲁木齐市30公里、国际机场18公里,乌昌大道、乌奎高速公路和联通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的北疆铁路穿城而过。随着乌昌轨道交通项目启动、乌鲁木齐机场的扩建,昌吉市将处于集空运、铁路、高速公路等现代交通方式于一体的大交通。
公司的业务发展与昌吉市经济发展、燃气普及程度、人口数量等因素密切相关。昌吉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将会吸引更多的人口,人口数量的增长将会带动城市天然气行业的发展。
2、多气源优势
公司的气源来自新疆油田的克乌线以及西二线的三工镇接收站。多气源的供应大幅提升了公司的供气保障度,以满足下游用户的持续供气需求。
3、市场占有及规模优势
本公司已经从事城市燃气的投资与运营多年,拥有城市燃气长期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范围为新疆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主城区、各乡镇、园区),为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主要天然气运营商。该范围内,仅有公司与明德燃气两家公司经营天然气销售业务,明德燃气的供气范围为昌吉市国家高新区,供气范围较小,且销气量较小。因此,公司具有明显的市场占有优势。
长期经营过程中,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已形成较大的管网规模,在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覆盖区域较广,具有规模优势。
4、技术及专业化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自2001年开始城市燃气运营,是昌吉地区最早涉及天然气供应,安装和服务的运营商。公司将人才技术优势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基础,公司每年定期进行人员的培训,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送培训的方式,积累了大量生产、经营、技术的人才。同时,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的《先进性标准化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安全制度,上述制度的建立,使得公司能够规范性、标准性、科学性、高效性地进行内部管理。公司拥有一支业务素质好、对公司忠诚度高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在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天然气安全供应、客户服务等各个经营环节上均具备专业化运营优势,新增客户数量来提升业绩和市场占有率的传统模式的劣势日益凸显,增值业务
的利润贡献逐渐显现优势,结合客户服务部延伸项目实际情况,满足客户实际需求、降低和消除安全隐患、深入探索服务体验的新模式,制定健全完善的服务标准,以客户资源为依托,全面落实燃气公司社会责任和安全责任,全力实现客户和公司双赢。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9年,公司一如既往的在安全管理、经营管理创新、企业抗风险能力、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稳步前行,继续深度开发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天然气客户。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较好完成,经济运行好于预期,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济活力、动力和潜力不断集聚和释放,全年实现安全平稳供气,用户发展保持稳定,安全服务创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安全管理、安全服务创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了自治区组织的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达标认证,全面实现了年度安全管理目标。为规范居民用户燃气安全检查行为,消除用气安全隐患,实行燃气安全社会化管控,形成燃气安全“共同监管、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019年全国天然气供需矛盾趋缓,特别是进入冬季后,公司提早规划,积极组织协调气源,为确保城市燃气平稳供应,预防和减少因上游供应单位气源紧张造成的气量缺口或中断供气,根据保民生需要,使工业生产用气和民生用气需求最大限度得到了保障,进一步确保了城镇居民生活和采暖正常用气,确保了社会稳定。
1、 燃气供应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民用户销气量、CNG销气量、工商业销气量相较上年同期均有稳定增长,全市超22万民用户使用上了天然气;近400万辆车次平安往返于13个加气站;周边20多个企业进了我们的“客户群”,1600万方天然气成为其生产的主要能源;全年有3万余老百姓体验了环宇燃气“一对一”的安全宣传;24小时热线为用户解答疑难超过了61000次,CNG运输车队安全行驶49万公里;延伸服务业务首次进入百姓视野;加油站建设项目正在推进中,公司供销产品将在新一年又添“新成员”。
2019年新建高压11.8公里、中压管道13.9公里,低压管道30.96公里,改善了运行工况,供气的可靠性和应急保障能力得以提升,同时满足远期供气要求。截止2019年12月31日,输配气管网合计1149.61公里,其中:高压管道22.08公里,次高压管道33.8公里,中压主管网182.83公里,中低压庭院管网910.9公里。
增值税率下调全额让利于终端用户,2019年3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2号),考虑天然气行业增值税率自10%下调至9%,自4月1日起相应下调各省门站价和干线跨省管网管输费,增值税率下调的红利让利给终端用户。
2、设备安装板块
燃气安装为6700户新增用户安装了天然气;22km新建高压管线贴上了环宇燃气的标签,民生管网的长度再添纪录。15个工程项目中标建设,总造价约8,000万,基础设施建设经受了诸多困难的考验,收获了宝贵的信心,“走出去”跨出了坚定的一步。
3、供热业务板块
环宇热力全年实现了扭亏为盈,贡献了超过180万的净利润。管理成本和人力成本同比下降明显,减员增效成果显著;以大上海四期站为试点,尝试接入低成本热源的趸售模式,探索了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收入的新路子;东方广场机组系统改造,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在经营服务过程中,“0投诉供热企业”的名单中添加了东方环宇热力,得到了党委政府和老百姓的认可。
4、内部经营管理
公司2019年上半年与咨询机构开展了公司内部组织人力资源项目,完善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丰富了培训学习方式和内容,优化了绩效和薪酬福利管理制度,重在突出完善公司绩效管理工作,并以绩效为杠杆,激活组织人力资源管理能量。
2019年,CNG市场开展针对性的营销,提升气量销售;CNG母站点供市场拓宽服务地域。公司继续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与各部门、岗位签订了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24份,修订并完善了78个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了层层落实;安全培训次数增加,范围扩大,覆盖面100%;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向细、实方向迈进;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安全文化活动持续不断,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价更具指导性;社会化管控更接近终端,安全用气更有保障维稳安保力度持续加强。
公司对信息化建设历来比较重视,尤其近几年,信息化投入逐年加大,各业务管理部门对信息化建设的认可程度也在不断提升。公司已完成内部网络平台、机房等基础架构搭建,并搭建了GIS(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巡检系统、车辆监管平台、销售系统、安检等系统的建设。
5、对外投资并购
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等十六项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伊宁国资持有的伊宁供热80%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交易相关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已完成,公司合法持有伊宁供热80%股权。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供气量达到1.82亿立方米,同比上升4.60%;净利润1.13亿元,同比增长20.62%;全年新增居民用户8587户,新增工商业用户56户,小商业用户92户。截止报告期末,共有居民用户22万余户(通气点火数),工商业用户576户,小商业用户1825户;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天然气销售收入3.67亿元,同比增长12.57%,其中居民用天然气销售收入4,777万元,同比增长1.1%;CNG车辆用天然气销售收入1.61亿元,同比增长7.33%;工商业户用天然气销售收入1.46亿元,同比增长14.06%;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工程业务收入6,880万元,同比下降12.62%;热力热能销售收入1,198万元,同比增长12.9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51,717,797.99 | 419,418,124.00 | 7.70 |
营业成本 | 274,440,140.72 | 262,578,318.69 | 4.52 |
销售费用 | 44,924,224.25 | 43,627,900.02 | 2.97 |
管理费用 | 20,959,971.58 | 17,062,331.75 | 22.84 |
财务费用 | -474,180.62 | -290,050.46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284,220.55 | 94,400,940.38 | 54.9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67,838.22 | -544,686,420.5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499,358.45 | 479,855,600 | -111.36 |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加7.80%,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4.35%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城镇燃气 | 447,521,853.42 | 272,720,633.41 | 39.06 | 7.80 | 4.35 | 增加2.0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天然气销售业务 | 366,747,599.36 | 237,379,747.02 | 35.27 | 12.57 | 10.67 | 增加1.11个百分点 |
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 | 68,795,660.71 | 26,443,244.42 | 61.56 | -12.62 | -28.54 | 增加8.56个百分点 |
天然气供热业务 | 11,978,593.35 | 8,897,641.97 | 25.72 | 12.99 | -9.61 | 增加18.5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新疆地区 | 447,521,853.42 | 272,720,633.41 | 39.06 | 7.8 | 4.35 | 增加2.0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天然气销售业务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2.57%,主要原因系冬季调峰集中供热用气量增加所致。天然气供热业务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加18.58%,主要原因系供热面积增加而成本中人工成本减少所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城镇燃气 | 天然气采 | 237,379,747.02 | 86.50 | 214,492,212.26 | 81.69 | 10.67 | 天然气 |
购成本 | 上游供应商涨价导致采购成本增长 | ||||||
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成本 | 26,443,244.42 | 9.64 | 37,003,989.08 | 14.09 | -28.54 | 本年度入户安装成本减少所致 | |
热力成本 | 8,897,641.97 | 3.24 | 9,843,900.25 | 3.75 | -9.61 | 本年度岗位优化人员减少所致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天然气销售业务 | 天然气采购成本 | 237,379,747.02 | 86.50 | 214,492,212.26 | 81.69 | 10.67 | 天然气上游供应商涨价导致采购成本增长 |
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 | 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成本 | 26,443,244.42 | 9.64 | 37,003,989.09 | 14.09 | -28.54 | 本年度入户安装成本减少所致 |
天燃气供热业务 | 热力成本 | 8,897,641.97 | 3.24 | 9,843,900.25 | 3.75 | -9.61 | 本年度岗位优化人员减少所致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092.6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3.4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4,229.1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95.8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不适用
科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年同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管理费用 | 20,959,971.58 | 17,062,331.75 | 22.84 |
销售费用 | 44,924,224.25 | 43,627,900.02 | 2.97 |
财务费用 | -474,180.62 | -290,050.46 | 不适用 |
注: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收购伊宁热力发生中介费用所致。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284,220.55 | 94,400,940.38 | 54.9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67,838.22 | -544,686,420.5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499,358.45 | 479,855,600.00 | -111.36 |
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系本期天然气收入及安装工程收入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系本期分红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45,119,764.92 | 17.30 | 149,367,064.60 | 11.12 | 64.11 | 注释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4,150,000 | 12.29 | - | - | - | 注释2 |
应收票据 | 400,000.00 | 0.03 | 6,625,000.00 | 0.49 | 93.96 | 注释3 |
预付款项 | 2,430,656.72 | 0.17 | 1,029,612.16 | 0.08 | 136.07 | 注释4 |
其他流动资产 | 11,565,945.6 | 0.82 | 587,831,301.54 | 43.77 | -98.03 | 注释5 |
在建工程 | 87,134,904.23 | 6.15 | 55,013,660.05 | 4.1 | 58.39 | 注释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49,140,450 | 24.64 | 注释7 |
应交税费 | 8,305,382.61 | 0.59 | 12,588,788.34 | 0.94 | -34.03 | 注释8 |
其他应付款 | 3,892,975.64 | 0.27 | 1,592,518.29 | 0.12 | 144.45 | 注释9 |
长期应付款 | 54,738,684.11 | 3.86 | 36,794,364.29 | 2.74 | 48.77 | 注释10 |
少数股东权益 | 421,471.71 | 注释11 |
其他说明注释1:货币资金增加系本期募集资金理财赎回所致。注释2: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系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注释3:应收票据减少系本期收到票据减少所致。注释4:预付款项增加系支付材料款所致。注释5:其他流动资产减少系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及理财减少注释6:在建工程增加系建设主管网工程,燃气信息化建设及加气站改建所致。注释7: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系支付伊宁国投部分股权收购所致。注释8:应交税费减少系应交税金减少所致。注释9:其他应付款增加系应付管道检测费用所致。注释10:长期应付款增加系天然气价差收入增加所致。注释11:少数股东权益减少系收回东环恒晟剩余股权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目前,公司除了加强现有业务区域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寻求外延式的扩张机会。伊宁供热主营业务为城市集中供热,业务经营所在地位于新疆伊犁州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从经营区域方面,公司业务覆盖区域将拓展伊犁州,有利于公司通过地域拓展成新的盈利增长点,实现跨越式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疆地区的影响力。
伊宁供热主营城市集中供热。城市集中供热是寒冷地区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受城镇化加速、供热需求持续增长等因素影响,我国集中供热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供热面积和供热量稳定增长。伊宁供热在伊宁市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近年来供热面积与营业收入实现稳步增长。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伊宁供热营业收入分别为26,148.58万元、27,941.07万元和33,120.08万元,占同期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8.73%、66.62%和73.32%。伊宁供热收购完成后,公司的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促进公司快速发展。
伊宁供热系伊宁市规模最大、最主要的热力供应企业,占据伊宁市城区主要核心商圈和大型生活社区,用热负荷稳定、市场地位稳固。公司在新疆地区拥有超过十年从事公用事业行业投资、运行、经营和管理的经验。公司所从事的城市燃气的输配、销售及供热供暖与伊宁供热从事的集中供热均属于公用事业,公司具有丰富的技术储备和管理经验。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伊宁供热的公司治理机制,并为伊宁供热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支持,进一步提升伊宁供热盈利能力。同时,公司供热业务板块收入占比将有所提高,有利于推动公司由城市燃气供应商向城市公用事业综合服务商进行战略转型,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布局,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经营质量。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80%股权及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竞买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9年7月25日,伊宁供热80%股权挂牌转让公告期满,根据新疆产权交易所发布的伊宁供热80%股权转让信息,公告期满后,公司作为唯一意向受让方被最终确定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
2019年9月7日,公司与伊宁国资在新疆伊宁市共同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在新疆产权交易所以挂牌转让的方式,就伊宁国资向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宁供热”)的80%股权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
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等十六项相关议案。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伊宁供热80%股权购买的相关手续及工商变更程序。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将在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产品578,700,000.00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环宇安装 | 20,000,000.00 | 100 | 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 | 221,910,502.39 | 104,270,182.89 | 80,420,733.61 | 36,665,358.38 |
东方环宇新能源 | 80,000,000.00 | 100 | 煤矿瓦斯综合治理 | 40,875,201.07 | 36,969,938.47 | 118,733.56 | |
环宇热力 | 60,000,000.00 | 100 | 城市供热 | 60,833,085.27 | 55,394,684.71 | 12,153,416.23 | 1,802,748.60 |
环宇安装 | 本期金额(元) | 去年同期(元) | 变动率(%) | 变动原因 |
主营业务收入 | 79,187,587.37 | 130,399,221.15 | -39.27 | 入户安装减少所致 |
主营业务利润 | 43,557,988.28 | 59,280,788.35 | -26.52 | 入户安装减少所致 |
环宇热力 | 本期金额(元) | 去年同期(元) | 变动率(%) | 变动原因 |
主营业务收入 | 12,153,416.23 | 10,769,509.57 | 12.85 | 供热面积增加所致 |
主营业务利润 | 2,087,963.62 | 153,141.19 | 1263.42 | 供热面积增加,人工成本减少所致 |
注:报告期内,东方环宇新能源未实现营业收入。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1、2019年行业发展情况:
据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数据统计,2019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067亿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增长9.4%。
在供应侧,2019年国内天然气产量约为1761.7亿立方米,比上年増长10.0%,其中,致密砂岩气、页岩气和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产量占比超过30%,增长23.0%,拉动全部天然气产量增长6.9个百分点。2019年天然气进口总量达9656万吨(合1332.5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9%,其中,LNG:
6025万吨,气态:3631万吨。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为45.2%,基本与上年持平。 2019年能源消费总量比上年增长3.3%。其中,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比上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煤炭消费所占比重下降了1.3个百分点。
2019年,我国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成就显著,加快构建“全国一张网”,全力推进多项互连互通重点工程,日供气能力提升5000万立方米。“三大油”储气能力达153.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约13.8亿立方米。同时,LNG接收站建设进一步加快,罐箱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实施、多元进口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天然气供应保障总体平稳。
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中长期油气管网规划》,到2020年天然气管道里程达到10.4万公里(截止2017年为7.4万公里),天然气主干管网全部连通,储运能力明显增强。到2025年,天然气管道里程达到16.3万公里,天然气管道进口能力达到1500亿立方米,LNG接卸能力达到10000万吨,天然气储存能力达到400亿立方米。结构更加优化,储运能力大幅提升。
2、近期天然气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环境:
(1)《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发改能源规〔2019〕916号)
政策要点:
①设施开放前提:保障现有用户现有服务并具备剩余能力。
②本办法所有内容都不适用于城镇燃气设施。城镇燃气设施公平开放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住建部监管。
③要求开放的设施:天然气管道(国家长输管线、省管网、各地自建输气支线等),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地下储气库。
④可申请开放设施的用户:天然气生产企业(包括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城镇燃气、贸易商、燃气电厂、大工业用户。
⑤责任主体: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三大油、国家管网公司、省网公司,少量支线和接收站的地方业主单位)。
⑥不得以统购统销等名义拒绝开放油气管网设施。
⑦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24 个月内建立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
⑧可优先享受开放服务的两类资源:需承担重大应急保供责任的油气资源;列入煤炭深加工产业规划的煤制天然气、煤制油等油气资源。
(2)《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建城规〔2019〕2号)
政策要点:
①住建部指导全国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和核发工作,具体部门由省级政府确定。
②燃气企业应每年报送企业年度报告。如企业出资比例、股权结构等重大事项发生变化的,需在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报告。
(3)《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7号)
政策要点:
①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管制气降到基准门站价以下,非管制气由双方协商。(主要是针对上游供气价格)
②对化肥等受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大价格优惠。
③及时降低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鼓励各地通过加强省内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监管等方式,进一步降低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释放更多降价红利。
④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考虑疫情对下游企业生产运营的影响,按照实际供气量进行结算。(本文件有效期内,可不执行照付不议条款)
⑤上述措施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4)《关于做好2018-2019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18〕77号)
政策要点:
①要求地方重视数据统计,统一数据口径,建立细致全面的台账,按时上报国家能源局。
②大原则: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以供定改,先立后破。
③国家认可的清洁供暖形式及其定位:稳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供暖规模;扎实推进清洁燃煤集中供暖;对于偏远山区等暂不能通过清洁供暖替代散烧煤供暖的,重点利用“洁净型煤+环保炉具”等方式替代散烧煤。
④有关“煤改气”:要以气定改,先落实气源再实施改造;加强合同履行监管,确保按照已签订合同保障供用气;鼓励综合利用非常规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等支持清洁供暖。
⑤特别强调:守住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底线,各地在新清洁供暖设施落实能源供应、安全稳定运行之前,决不允许拆除原有供暖设施。
(5)《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环办大气〔2019〕16号)
政策要点:
①推进西部地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制定实施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②重点地区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③稳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的原则,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散煤治理力度,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区域气源电源供应保障。
④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重点区域加快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推进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
⑤国家重点监管地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
(6)《中央定价目录》(发改委令第31号)
政策要点:
①删除原定价目录中第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门站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定价。
②第二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油气管道运输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定价。
③文件注4对此修改的详细说明:海上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液化天然气、直供用户用气、储气设施购销气、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气,2015 年以后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以及具备竞争条件省份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由市场形成;其他国产陆上管道天然气和2014 年底前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暂按现行价格机制管理,视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
(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国家发改委颁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在石油、天然气领域,鼓励类共列举了10项,鼓励内容包括了石油、天然汽上游勘探开采、页岩油气开发、油气管道基础设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产业。
(8)《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
政策要点:
①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各地区应当优化报装流程,在国家规定的报装办理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3、价格机制和天然气价格现状
天然气价格走向市场化已成为必然。根据国际其他国家发展经验,天然气价格市场化需要具备多元化的资源供应业主、独立运行且自由开放的管网系统、成熟完善的监管机制等相关条件。
(1)我国城市燃气价格改革已进入第二阶段(2019-2024年),该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燃气产业生产环节、销售环节的分离和市场化改革,形成整个燃气产业上游和下游由多家企业经营的“X+1+X”产业体制。同时,对中游管输环节进行彻底的纵向分离,并向多种资本开放。此阶段,将现有燃气企业的管道所有权与燃气所有权分离、管道运输业务与燃气销售业务分离。
(2)2018年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增值税税率10%)安排,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
(3)2020年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新版《中央定价目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从本次定价目录调整来看,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将呈现六大趋势:
①政府在天然气产业链中定价范围得到明确限定。
②进口管道气价将出现“双轨制”,试点放开进口管道气价。
③气源价格单列出来,可根据市场变动。
④管输价格显性化,为制定管网定价办法奠定基础。
⑤未来进口管道气将不存在气价倒挂问题。
⑥更多省份将取消门站价限制,门站价政府指导作用逐步削弱。
(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关于取消车用天然气价差收入收费项目的通知》(新财非税〔2019〕4号)文件,昌吉州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放开昌吉州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昌州发改价格〔2019〕13号),全州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车用天然气经营企业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销售价格;昌吉州发改委《关于印发昌吉州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昌州发改价格〔2019〕14号),全州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实行上下游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时,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同向联动调整。
4、未来发展:
(1)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8年以来,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出台多项环保政策,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重点地区的民用、采暖、工业等行业煤改气,全年天然气消费量快速增长,2019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达到306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4%,增量超过264亿立方米。
2019年我国天然气资源已形成多元化供应局面,我国天然气市场处于发展期,占能源消费比重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受到煤改气政策的持续推动和体制机制的完善和理顺,未来十年我国天然气市场仍将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未来10年我国天然气开发有望获得持续较快发展,各类国产气生产供应能力显著提高,多元化生产供应结构更加明显,城镇化发展将为天然气行业发展提供动力。目前,我国天然气市场处于发展期,占能源消费比重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受到煤改气政策的持续推动和体制机制的完善和理顺,未来天然气市场仍将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天然气价格市场化需要具备多元化的资源供应业主、独立运行且自由开放的管网系统、成熟完善的监管机制等相关条件。
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成立将整合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国有大型油气企业的管道资产,实现管输和销售分开,并且可能引入社会资本。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成立将带来两方面影响。一方面,进一步推进天然气“运销分离”,加快管道和储运设施互联互通进程,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向市场开放,有助于统一调配资源;另一方面,成本监审深入推进,管输最高收益率限制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执行,管输费用下降,更进一步向“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发展模式靠拢,有利于作为需求方的城市燃气企业和作为供应方的具有天然气资源的市场销售主体。
(2)市场需求
2019年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天然气占比7.92%,与世界一次能源消费天然气占比24%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按照《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我国天然气消费占比要超过10%,2030年提高到15%,远高于煤炭、石油等其他化石能源种类的消费增速。当前我国正在进行能源消费结构调整,通过降低煤炭等高污染、高能耗的能源消费,相应增加天然气等优质、高效、清洁能源消费比例来达到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中国政府已向国际社会承诺,到2030年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到20%左右。在中国新一轮深化改革中,“气化中国” 是我国广大企事业单位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快能源革命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现实的实现路径,国家在2017年6月颁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该规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我国天然气消费占比要达到10%,到2030占比提高到15%,若2020年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0%,预计消费量将达到3600亿立方米。
根据《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国内城镇化水平将提升至60%,到2030年更是攀升至70%。公开数据统计,城镇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每年将增加相当于8000万吨标煤的能源消费量。在我国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背景下,未来新型城镇化对高效清洁天然气的需求将不断增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将积极促进天然气利用。
预计至2020年,为黄金I期,在“煤改气”顶层政策的推动下和天然气相较于替代能源在城市燃气和交通领域已具备经济性的情况下,城市燃气和工业燃料需求将迎来爆发。2020-2025年为黄金II期,随着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加速推进,天然气价格下行带动天然气在发电、城市燃气和工业燃料等诸多应用领域的需求爆发,我国天然气需求在此阶段将维持高速增长趋势。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新疆作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桥头堡,在全力建设发展“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的政策背景下,公司将抢抓昌吉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打造新疆经济发展核心区(乌昌地区)的战略机遇,坚持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在不断提升燃气供应和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推动公司业务区域扩大、产业链延伸和产品结构优化。
公司将全面强化和提升供应能力、运营管控能力、技术保障能力、综合服务能力等四大核心能力,并依托核心能力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投资、参股或整合竞争对手等方式争取公用事业经营权,扩大经营区域。同时,公司将致力于纵深延伸产业链,开发新的气源来源,探索创新业务模式,同时立足新疆本土区域内,根据对自身人员配备、资质获取等各项条件的评估,努力进入新疆自治区内其他城市的公用事业行业。扩大公司业务及区域经营范围。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由城市居民用气、CNG汽车用气和工商业客户用气为主的运营服务,并开拓市政工程施工服务及其他公用事业服务成为公司业务另一增长点,推动公司由城市燃气供应商向城市公用事业综合服务商进行战略转型。
(三) 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0年有序推进伊宁供热80%股权重大资产购买项目,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已完成相关手续及工商变更程序。依据昌吉市城镇化进程及公司战略规划,公司计划2020年投建高压管线12.8公里,新建中压管线49.8公里,对现有中压管网完善1.5公里,管线投建完善合计为64.1公里。公司预计2020年天然气销售量2.05亿m?,天然气新增入户安装户数0.7万户。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一)行业定价机制变化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根据我国目前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上游天然气的门站环节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由国家发改委发布,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在国家规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协商确定,公司天然气采购价均按上述原则与上游供气单位协商确定。公司对下游各类用户的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公司在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限价内确定。因此,公司天然气采购和销售价格均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公司向下游转移成本的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如果未来公司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因国家发改委调整门站环节指导价等原因而提高,而各地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未及时调整下游销售价格,或下游销售价格提高幅度小于上游采购价格提高幅度,则将导致公司毛利空间缩小,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区域高度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天然气销售业务、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以及天然气供热业务。公司全部营业收入均在新疆昌吉市获得,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空间与昌吉市的城市化进程、区域经济发展速度、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密切相关,一旦昌吉市的经济和社会增长放缓,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直接的影响。
(三)天然气采购渠道相对单一的风险
公司与中国石油签署天然气购销合同、公司天然气采购大部分来自于中国石油。根据国家发改委《天然气利用政策》等文件,尽管城市燃气处于天然气利用顺序的优先地位,如果该区域天然气的生产和供给规模不能有效满足昌吉市城市燃气的需求,将对本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四)其他可替代能源竞争的风险
目前公司天然气的竞争产品包括煤炭取暖、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及其他生物能源等,车用气的竞争产品还包括汽柴油及其他新能源动力。由于公司的终端消费者范围较广,其一般会根据成本、方便程度、安全及环境等因素做出选择,因此不能保证天然气始终是现时及未来终端用户的必然选择。若未来出现能够替代天然气、具有环保和成本优势的新型能源,本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五)特许经营权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城市燃气的输配、销售及供热供暖均属于公用事业,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
气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业务经营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公司的业务经营主要集中于新疆昌吉市,特许经营权协议均对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经营管理、供气安全、供气及供热品质和服务质量等各方面有明确的要求,如果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将可能导致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或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权协议,使公司经营受到不利影响。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4月6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的规定,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子公司环宇安装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4月6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如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七)安全生产风险
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一旦燃气设施发生泄漏,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因此安全生产管理历来是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的工作重点。尽管公司在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用户使用不当或管网及燃气用具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的可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八)募投资金投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重大资产购买项目,公司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以现金方式收购伊宁国资持有的伊宁供热80%的股权,交易最终交易价格为69,828.09万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重组上市。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2019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已变更募集资金四亿元用于收购伊宁供热80%股权。
伊宁供热整合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或市场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化,将会影响上市公司和伊宁供热的经营与发展,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一定的业务整合风险。
伊宁供热营业收入区域主要集中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该地区人口相对密集,集中供暖需求量较大,地方政府亦为供暖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如果伊宁供热不能加快其他地区市场开拓的进度,对伊宁市依赖性过高,当伊宁市经济发生重大变化时,伊宁供热将面临区域性经营风险。
伊宁供热的业绩是否保持稳定或增长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包括行业政策、伊宁供热所服务区域的季节及人口变化、新技术或新能源的替代、煤炭等原材料价格、热能采购价格、汇率波动、市场占有率等。上述因素可能会对伊宁供热的业绩稳定或增长的可持续性产生一定的不确定性。
(九)商誉减值风险
伊宁供热重组项目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伊宁供热重组交易支付的成本与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将计入交易完成后合并报表的商誉。
伊宁供热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确认较大金额的商誉,重组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未来伊宁供热重组形成的商誉若发生减值,减值损失金额将相应抵减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若伊宁供热未能较好地实现预期收益,则本次重组形成的商誉将存在减值风险,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五)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制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分红机制,切实保护公司上市后中小股东的权益,建立稳定、持续、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股东回报规划。规划主要从制定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制定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审议程序、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回报规划等方面对投资者回报机制进行规划。
1、制定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股东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规划及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制定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审议程序
公司至少每3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生产经营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首先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上市后三年回报规划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利润分配方案中对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进行真实合理地分析。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对外偿付债务或者购买设备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或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
除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外,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5、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并交付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留存收益的用途及收益情况。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主要用于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购买资产、扩大再生产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的执行与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和2019年5月16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18年末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50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派送现金56,000,000.00元人民币(含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77,294,277.44元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9年 | 0 | 4.5 | 0 | 72,000,000.00 | 113,242,350.57 | 63.58 |
2018年 | 0 | 3.5 | 0 | 56,000,000.00 | 93,879,938.58 | 59.65 |
2017年 | 0 | 0 | 0 | 0 | 96,573,293.45 | 0 |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 承诺方 | 承诺 | 承诺时间 | 是 | 是 | 如未 | 如未 |
类型 | 内容 | 及期限 | 否有履行期限 | 否及时严格履行 | 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李明 | 注1 | /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注2 | /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3 | /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注4 | /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注5 | /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注6 | /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注7 | /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注8 | /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注9 | /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注10 | /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注11 | 2018年7月9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股东环宇集团 | 注12 | 2018年7月9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股东王根义、杨东红、李春丽、张海豹 | 注13 | 2018年7月9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股东刘新福 | 注14 | 2018年7月9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其他持有原始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5 | 2018年7月9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注16 | 锁定期满后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股东环宇集团 | 注17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股东刘新福 | 注18 | 锁定期满后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9 | 锁定期满后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0 | 2018年7月9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注21 | 长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2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注23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明德燃气 | 注24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注25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注26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环宇集团 | 注27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注28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 注29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 | 不适 |
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用 | 用 |
注1:(1)本人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人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2:(1)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注3:(1)本人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4:(1)、本公司保证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要求;
(4)本公司承诺,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注5: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作为东方环宇的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东方环宇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控股股东身份影响东方环宇的独立性,保持东方环宇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1、保证东方环宇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东方环宇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东方环宇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人及本人控股的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下属企业占用的情形。
2、保证东方环宇人员独立
本人承诺与东方环宇保持人员独立,东方环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人及本人的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领薪。东方环宇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兼职。
3、保证东方环宇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东方环宇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东方环宇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保证东方环宇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或本人下属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东方环宇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或本人下属企业兼职。
(5)保证东方环宇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不干预东方环宇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东方环宇机构独立
(1)保证东方环宇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
(2)保证东方环宇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分开。
(3)保证东方环宇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本人下属企业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5、保证东方环宇业务独立
(1)本人承诺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东方环宇保持业务独立。
(2)保证东方环宇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若因本人或本人下属企业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东方环宇受到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注6:(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7:(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得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如果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7)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8)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如果承诺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承诺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注8:(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注9:(1)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东方环宇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依法与上市公司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合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报批程序,不利用控股股东的优势地位损害东方环宇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东方环宇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本人作为东方环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注10:(1)本次交易前,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存在从事与东方环宇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东方环宇不构成同业竞争。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不从事与东方环宇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控制与东方环宇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如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与东方环宇业务产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采取可行的方式消除同业竞争。
(3)本人承诺不利用东方环宇控股股东的优势地位,损害东方环宇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东方环宇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本人作为东方环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注1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承诺:(1)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或环宇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注12:股东环宇集团承诺:(1)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注13:股东王根义、杨东红、李春丽、张海豹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注14:股东刘新福承诺:(1)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注15:其他持有原始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注16: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承诺:(1)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至减持期间,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注17:股东环宇集团承诺:(1)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环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至减持期间,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2)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注18:股东刘新福承诺:(1)在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至减持期间,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注19: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注20: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1、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
(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将无法满足上市条件;
(2)公司实施完毕股票回购后仍未满足停止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于增持通知书送达公司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中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增持了公司股份总数3%的股份,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公司回购股份和前述措施实施后,公司股票价格仍未满足停止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并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上市条件,则启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措施。
如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能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通知书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和公司履行完毕其增持义务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然存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确定方式、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除存在交易限制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增持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增持公司的股份,其累计增持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其他董事的平均税后薪酬的50%为限);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注21: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承诺: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利益。
注2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注23: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承诺: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且不从事任何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不向其他业务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6、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果未来本人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将本着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东方环宇协商解决;
7、不利用东方环宇的股东的地位直接或通过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东方环宇资金;若因东方环宇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致使东方环宇遭受任何责任或处罚,或因此给东方环宇造成任何损失的,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8、在本人作为东方环宇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东方环宇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24:明德燃气承诺:东方环宇拥有新疆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含主城区、各乡镇、园区)(“东方环宇特许经营区域”,含东方环宇未来取得的其他特许经营区域)城市燃气的特许经营权。明德燃气拥有昌吉市国家高新区(“明德燃气特许经营区域”)城市燃气的特许经营权,不得在除昌吉市高新区以外的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城市燃气业务,实际业务中明德燃气也仅在昌吉国家高新区范围内从事天然气销售与供应业务。明德燃气进一步承诺,于东方环宇为明德燃气持股5%以上(含本数)股东期间,在前述明德燃气特许经营区域之外,本公司不谋求东方环宇特许经营区域的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不从事与东方环宇相竞争的业务。
注25: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承诺:
1、承诺本人、本人亲属、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今后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违规占用、使用或实际支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任何资产。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股东造成任何损害的,承诺人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任何损失。
2、严格限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与东方环宇在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占用东方环宇资金,不要求东方环宇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3、不利用实际控制人身份要求东方环宇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注26: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承诺:如煤矿瓦斯治理项目将来收益未达预期、该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需要计提减值、该项目的相关投入不能收回、该项目的相关政府批准无法办理或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该项目出现权属纠纷等情况,本人或本人控制的除东方环宇外的其他企业将收购该项目或收购东方环宇新能源的100%股权,或本人保证促成其他第三方收购该项目或收购东方环宇新能源的100%股权。若收购项目,收购价格不低于该项目经审计的投资额;若收购东方环宇新能源100%股权,收购价格且不低于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和评估值。本人愿意承担东方环宇因该项目而承担的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注27: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环宇集团承诺:如果收购方(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履行《资产收购协议》的付款义务、经东方环宇或其他下属子公司催告后仍未履行的,环宇集团将承担东方环宇或其他下属子公司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注28: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承诺:如公司未来因与股东的股权纠纷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无条件足额补偿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且毋需公司支付任何对价。
注29: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承诺:如果本公司位于72区2丘1栋1层三工镇中沟村二组的防腐厂库房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拆除,本人将承担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累积影响金额 | 2019年1月1日 | ||
分类和 计量影响 (注1) | 金融资产 减值影响 (注2) | 小计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78,700,000.00 | 578,700,000.00 | 578,7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599,262,856.75 | -578,700,000.00 | -578,700,000.00 | 20,562,856.75 | |
资产合计 | 599,262,856.75 | 599,262,856.75 |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累积影响金额 | 2019年1月1日 | ||
分类和 计量影响 (注1) | 金融资产 减值影响 (注2) | 小计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累积影响金额 | 2019年1月1日 | ||
分类和 计量影响 (注1) | 金融资产 减值影响 (注2) | 小计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95,500,000.00 | 495,500,000.00 | 495,5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496,987,273.99 | -495,500,000.00 | -495,500,000.00 | 1,487,273.99 | |
资产合计 | 496,987,273.99 | 496,987,273.99 |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2019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相关会计变更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因政府单位的应收款项信用情况及还款能力与一般企业相比均显著不同,对应的可收回性亦有很大差别,公司变更前的会计估计不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实际应收款情况,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应收款项坏账计提的会计估计进行部分变更,变更后对应收款项中的政府机构往来款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政府款组合会计估计变更的考虑公司现已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在此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00,000.00 | 95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年 | 1年 |
名称 | 报酬 | |
保荐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解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及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期间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9年因一直参与并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执业团队离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的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预计金额 |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土建工程、地坪工程 | 2,220,183.49 | 5,539,000.00 |
昌吉东方广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水电及物业 | 774,117.41 | 900,000.00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代扣代缴电费 | 185,420.84 | 200,000.00 |
昌吉市环宇邻里中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物业费及代扣代缴电费水电 | 191,551.66 | 300,000.00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冷暖气供应 | 396,564.98 | 450,000.00 |
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冷暖气供应 | 810,008.10 | 750,000.00 |
新疆新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冷暖气供应 | 402,625.40 | 500,000.00 |
昌吉市东方环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冷暖气供应 | 441,442.02 | 400,000.00 |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 | 入户安装 | 2,229,357.40 | 2,400,000.00 |
工程有限公司 |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 | 天然气销售 | 144,639.35 | 160,000,00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客服、办公楼 | 1,961,711.74 | 2,200,000.00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变压器安装、代扣代缴电费 | 市场定价 | - | 181,299.49 | 0.22% | - | - | 不适用 |
昌吉市东方环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接受劳务 | 酒店住宿 | 市场定价 | - | 74,509.71 | 36.76% | - | - | 不适用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代扣代缴电费 | 市场定价 | - | 103,285.46 | 1.06% | - | - | 不适用 |
昌吉环宇锦辰建材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门艺安装 | 市场定价 | - | 5,288.33 | 0.01% | - | - | 不适用 |
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天然气安装 | 市场定价 | - | 20,315.30 | 0.01% | - | -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384,698.29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无 |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400,000,000.00 | 24,400,000.00 | 0.0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28,000,000.00 | 50,000,00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00.00 | 2019年2月22日 | 2019年4月26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协议约定 | 3.90% | 2,356,027.40 | 已收回 | 是 | 是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00.00 | 2019年5月20日 | 2019年7月22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协议约定 | 3.55% | 2,144,589.04 | 已收回 | 是 | 是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00.00 | 2019年7月23日 | 2019年8月16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协议约定 | 3.00% | 604,109.59 | 已收回 | 是 | 是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00.00 | 2019年8月19日 | 2019年9月23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协议约定 | 3.40% | 1,141,095.89 | 已收回 | 是 | 是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19年9月05日 | 2019年10月08 | 闲置自有资金 | 理财 | 协议约定 | 3.90% | 186,666.67 | 已收回 | 是 | 是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00.00 | 2019年9月27日 | 2019年10月18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协议约定 | 2.90%-3.00% | 583,972.60 | 已收回 | 是 | 是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00.00 | 2019年10月21日 | 2019年11月11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协议约定 | 3.00%-3.10% | 604,109.59 | 已收回 | 是 | 是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00.00 | 2019年11月13日 | 2019年12月03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协议约定 | 3.25%-3.35% | 623,287.67 | 已收回 | 是 | 是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00.00 | 2019年12月11日 | 2019年12月19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协议约定 | 2.80%-2.90% | 214,794.52 | 已收回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不适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部署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公司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昌吉州、市脱贫攻坚任务,主动对接扶贫主管部门,根据昌吉市《关于对昌吉市农村低
收入人口“一对一”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督办的通知》文件精神,把助力脱贫攻坚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一对一”帮扶工作。公司委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通过与市委扶贫办对接、前期摸底,锁定农村低收入“一对一”帮扶对象——阿什里乡阿什里村一哈萨克族家庭帮助喀拉库木村改善民生、争取人心,使得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决定对当地进行资金捐助。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委派专人负责扶贫工作,通过与市委扶贫办对接、前期摸底,锁定农村低收入“一对一”帮扶对象——阿什里乡阿什里村——哈萨克族家庭。该贫困家庭面临的困难为:
没有种植业和畜牧业基础,从而缺少生活物质;家庭男壮丁腿部残疾,丧失重体力劳动能力,孩子幼小无劳动创造能力,家庭主妇照顾家庭,没有经济来源,一家人基本生活面临困境。
为此,公司制定了的“精准施策”帮扶方案:首先是扶“质”,一年来,为其提供米面、肉类、衣被等生活用品四次,送上现金支助两次,帮助其满足基本生活条件。其次是扶“智”,宣传惠农政策,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区州市对于少数民族的帮扶政策,将富民政策宣传到帮扶对象,并鼓励其学习手工创作、民族传统工艺等致富技能,为今后脱贫奠定技能基础。再次是扶“志”,鼓励其克服当前困难,学技能、长知识,从思想上坚定脱贫的信心。在扶贫帮困上,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为该家庭脱贫并最终走上致富之路打下基础。
(2)公司对喀拉库木村进行资金捐助,主要用于伯什克然木乡喀拉库木村组织贫困家庭在校中小学生赴乌鲁木齐市开展暑期夏令营活动。
夏令营作为社会实践的一种形式,是实现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它能够使这些贫困家庭的孩子们切身的融入到社会的大课堂,真切的感受城市的发展,夏令营也不同于学校及家庭生活,完全是一种新的生活体验,对孩子们的学习及健康成长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夏令营的活动也是本着思想教育为目的,让孩子们能在游玩的过程中学习自己感兴趣的知识,参加丰富的活动,有利于孩子们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也同样希望夏令营的活动能在孩子们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成为他们成长的印迹。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指标 | 数量及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其中:1.资金 | 40,000 |
2.物资折款 | 1,515 |
4.教育脱贫 | |
其中:4.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 | 36,000 |
4.2资助贫困学生人数(人) | 15 |
7.兜底保障 | |
7.3帮助贫困残疾人投入金额 | 5,515 |
7.4帮助贫困残疾人数(人) | 4 |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不适用
未来,公司将贯彻国家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思想,主动对接当地扶贫主管部门,把助力脱贫攻坚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2020年,公司除了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一对一”帮扶工作外,同时计划长期对当地贫困学生进行学费及生活费的资助,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安全生产
对燃气企业而言,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安全管理目标量化分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逐级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不过“防线”、不踩“红线”、不越“底线”,重点通过以下方面确保安全生产。
(一)完善制度
2019年度,先后完成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危险因素辨识与控制手册》、《作业指导书》等管理制度的新一轮修订,为安全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标准规范。对各项规章制度、责任落实情况及规范文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整改。
(二)安全投入
加大安全投入力度,主要用于安全设备、安全监测仪器、安全附件、反恐防范设备设施购置,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
(三)集中整治
加大安全隐患检查力度,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环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检查、整顿,横到边、纵到底,确保无死角。自查自纠,将特种设备、安全附件、重点部位、关键装置、关键作业场所作为检查重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安全管理“闭环控制”。
(四)安全标准化建设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从学习宣贯到考核,从场站的体系文件编制到自评申报,持续一年的标准化达标创建,CNG场站加气站全部通过评审,为本着安全企业的创建奠定了基础。
(五)安全宣传教育
安全培训:对新员工坚持进行岗前三级安全教育,有针对性的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教育,2019年组织内部培训21次,累计培训1,094人次,新员工岗前培训51人次,外送培训取证56人次。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率100%。
安全宣传: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七进”活动,与社区、街道及物业公司联动进行宣传,现己进驻80个社区及大型综合商业区进行了宣传活动。出动宣传人员546人次,参与群众29517余人。2019年度组织8次针对工、商业餐饮用户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宣传培训。另外,利用“东方环宇燃气”微信公众平台、昌吉日报、昌吉市零距离、中国网昌吉等媒体,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10月30日通过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二级标准化达标验收,成为新疆燃气行业标准化标杆企业。。
(六)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
抓“源头”,按照“三同时”的规定,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关,使各项安全技术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抓“现场”,持续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防控,对各场站、管网、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11个岗位32项作业活动进行了风险评估,辨识出危险因素,建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清单,明确责任人,制定了相应预防和控制措施,使每一项危险源均处于可控、在控状态。抓“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的要求,公司对2018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评审。组织专项性预案演练,提高应急管理能力。通过实际演练,对各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校正(1个综合预案、11个专项预案、34个现场处置方案),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经自治区“燃气充装泄漏事故综合应急”演练,检验了应急综合联动的水平。
(七)员工职业卫生
公司始终把职业卫生健康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员工劳保用品按需发放,定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分析、检测,为员工提供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二、维稳安保
维稳安保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方面,根据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公司在维稳安保上,从人防、物防、技术防三个环节上着手,构筑安全防御体系。一是在所有场站、营业场所,全部配备专职保安80余名,构筑人防体系;二是利用场站、营业网点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装置和身份识别系统等技防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处置;三是配备硬质隔离等完善的硬件设施,保障物防;四是通过多种形式、种类的维稳演练,提升广大员工应急处置的能力。
三、保障供应
2019年冬季,用气高峰期,全疆乃至全国气量缺口较大,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新疆分公司签订供气保障合同及其冬季补充协议,同时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及时与中石油沟通协调,对于新增用气和超合同气量用气,按规定进行线上交易,通过“压非保民”手段,确保居民生活用气不受“气荒”影响。
四、环境保护
2016年以来,昌吉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昌吉市“清新空气”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昌吉市大力开展清洁能源“煤改气”工程。目前,昌吉市城区99%的市民已使用上
了天然气,在为城市提供清洁能源的同时,公司将环保理念深刻融入生产经营、运营服务等环节,杜绝一切形式的污染,以实际行动助推昌吉市“蓝天计划”实施。
(一)噪声处理
噪声主要是加气站压缩机等设备在生产运行是产生的,为减少和避免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达到环保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对各加气站压缩机房进行了降噪技术性改造,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噪声检测机构出具的噪声检测报告,各加气站厂界噪声均符合所在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的要求。
(二)危废处理
危废是指生产场站产生的凝析油及废旧润滑油,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委托有危废转移和危废回收处理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理,减少了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危害。
(三)排污处理
生产服务区域无生产工艺废水,生活污水均按要求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未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的场站,设有化粪池,年彻底清运不少于五次,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当地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环保标准,规范公司在生产中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的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执行当地环境管理制度规范,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核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国家及昌吉州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天然气销售及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等业务,在生产经营各项流程环节中无废渣、废水产生,对生态环境不存在破坏及影响。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刘新福 | 7,482,895 | 7,482,895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范进江 | 1,215,674 | 1,215,674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田荣江 | 876,600 | 876,6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李保彤 | 721,649 | 721,649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马韶峰 | 500,000 | 50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汪彬 | 420,930 | 420,93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陈铁军 | 366,495 | 366,495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杨惠丽 | 288,660 | 288,66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陈思武 | 243,300 | 243,3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 2019年7月 |
日起锁定 12 个月 | 9日 | |||||
黄朝军 | 252,682 | 252,6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刘文远 | 216,495 | 216,495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王宪莉 | 213,200 | 213,2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田佳 | 210,000 | 21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徐保强 | 210,000 | 21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郭俊林 | 200,000 | 20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张维国 | 195,465 | 195,465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殷良福 | 183,300 | 183,3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苗锋 | 152,165 | 152,165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董军 | 150,000 | 15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谭冬勇 | 150,000 | 15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汪忠辉 | 150,000 | 15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于海军 | 150,000 | 15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刘海涛 | 146,600 | 146,6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来玉虹 | 144,330 | 144,33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杜芯莉 | 133,200 | 133,2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张其武 | 133,200 | 133,2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马登文 | 122,885 | 122,885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陆涛 | 113,300 | 113,3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李博 | 108,247 | 108,247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杨杰 | 90,000 | 9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石刚 | 90,000 | 9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马红军 | 86,802 | 86,80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张可 | 80,000 | 8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何应杰 | 80,000 | 8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李杰 | 80,000 | 8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蒋艳丽 | 80,000 | 8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周静 | 80,000 | 8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王红艳 | 80,000 | 8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韩梅 | 80,000 | 8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杨海勇 | 80,000 | 8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孙乙嘉 | 80,000 | 8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王荔 | 80,000 | 8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唐真 | 80,000 | 8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寇建军 | 80,000 | 8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王刚 | 80,000 | 8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李海燕 | 80,000 | 80,0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唐明辉 | 72,165 | 72,165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迟万勇 | 72,165 | 72,165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洪燕 | 72,165 | 72,165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闫凤玉 | 72,165 | 72,165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张小玲 | 72,165 | 72,165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陈国权 | 72,165 | 72,165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 2019年7月 |
日起锁定 12 个月 | 9日 | |||||
刘卓娅 | 66,600 | 66,6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孙晓峰 | 66,600 | 66,6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李根波 | 54,124 | 54,124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马建军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许腾月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刘瑞海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王志东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李新河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汤晓明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张永国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姜彦基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李忙虎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冯梅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何桂莲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吴永清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徐萍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谢键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单东栓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刘槐芳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李新生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张风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王东新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宋建新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王天亮 | 36,082 | 36,082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刘婷 | 33,300 | 33,300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马月英 | 18,041 | 18,041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张瑞 | 18,041 | 18,041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马建 | 18,041 | 18,041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车宏伟 | 18,041 | 18,041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林雪冬 | 18,041 | 18,041 | 0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2019年7月9日 |
合计 | 18,339,615 | 18,339,615 | 0 | 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25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6,462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李明 | 0 | 52,500,000 | 32.81 | 52,5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41,390,939 | 25.87 | 41,390,939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李伟伟 | 0 | 7,086,751 | 4.43 | 7,086,751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刘新福 | -662,800 | 6,820,095 | 4.26 | 无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范进江 | 0 | 1,215,674 | 0.76 | 无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田荣江 | 0 | 876,600 | 0.55 | 无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李保彤 | 0 | 721,649 | 0.45 | 无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马韶峰 | -10,000 | 490,000 | 0.31 | 无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汪彬 | 0 | 420,930 | 0.26 | 无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陈宁 | 0 | 300,000 | 0.19 | 无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刘新福 | 6,820,095 | 人民币普通股 | 6,820,095 | |||||
范进江 | 1,215,67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5,674 | |||||
田荣江 | 87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76,600 | |||||
李保彤 | 721,649 | 人民币普通股 | 721,649 | |||||
马韶峰 | 4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0,000 | |||||
汪彬 | 420,93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0,930 | |||||
陈宁 | 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 | |||||
杨惠丽 | 282,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2,460 | |||||
黄朝军 | 252,682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682 | |||||
陈思武 | 24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3,3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明先生,实际控制人为李明、李伟伟先生。李明与李伟伟系父子关系,且二人为一致行动人。李明先生与李伟伟先生同为环宇集团股东,李明先生为环宇集团控股股东。在公司知情范围内,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李明 | 52,500,000 | 2021-7-9 | 52,500,00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
2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1,390,939 | 2021-7-9 | 41,390,939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
3 | 李伟伟 | 7,086,751 | 2021-7-9 | 7,086,751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
4 | 李春丽 | 216,495 | 2021-7-9 | 216,495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
5 | 杨东红 | 199,800 | 2021-7-9 | 199,80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
6 | 张海豹 | 133,200 | 2021-7-9 | 133,20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
7 | 王根义 | 133,200 | 2021-7-9 | 133,20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明先生,实际控制人为李明、李伟伟先生。李明与李伟伟系父子关系,且二人为一致行动人。李明先生与李伟伟先生同为环宇集团股东,李明先生为环宇集团控股股东。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李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上海天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李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上海天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李伟伟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新疆环宇科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凡瑾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李明 | 1998年02月18日 | 91652300710776272C | 100,000,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及机器设备租赁;房屋工程建筑;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钢结构安装;机电产品(除小轿车)销售;热力生产与供应;家政服务;对天然气、石油、液化气低压容器、压力管道工程的投资 |
(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情况说明 | 无 |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李明 | 董事长 | 男 | 57 | 2015年7月6日 | 2021年8月5日 | 52,500,000 | 52,500,000 | 0 | 无 | 59.83 | 是 |
田荣江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3 | 2017年1月13日 | 2021年8月5日 | 876,600 | 876,600 | 0 | 无 | 49.37 | 否 |
汪彬 | 非独立董事、总工程师 | 男 | 59 | 2015年7月6日 | 2021年8月5日 | 420,930 | 420,930 | 0 | 无 | 33.86 | 否 |
田佳 | 非独立董事、财务总监 | 女 | 50 | 2015年7月6日 | 2021年8月5日 | 210,000 | 210,000 | 0 | 无 | 29.75 | 否 |
陈思武 | 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15年7月6日 | 2021年8月5日 | 243,300 | 243,300 | 0 | 无 | 33.4 | 否 |
董军 | 非独立董事 | 男 | 46 | 2018年8月6日 | 2021年8月5日 | 150,000 | 150,000 | 0 | 无 | 19.32 | 否 |
高文生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15年7月6日 | 2021年8月5日 | 0 | 0 | 0 | 无 | 4.17 | 否 |
高超 | 独立董事 | 女 | 54 | 2015年7月6日 | 2021年8月5日 | 0 | 0 | 0 | 无 | 4.17 | 否 |
彭维 | 独立董事 | 女 | 51 | 2018年8 | 2021年8 | 0 | 0 | 0 | 无 | 4.17 | 否 |
月6日 | 月5日 | ||||||||||
殷良福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9 | 2017年1月13日 | 2021年8月5日 | 183,300 | 183,300 | 0 | 无 | 18.13 | 否 |
张可 | 监事 | 男 | 37 | 2015年7月6日 | 2021年8月5日 | 80,000 | 80,000 | 0 | 无 | 11.83 | 否 |
柯亚林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36 | 2015年7月6日 | 2021年8月5日 | 0 | 0 | 0 | 无 | 7.66 | 否 |
李伟伟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2 | 2015年7月6日 | 2021年8月5日 | 7,086,751 | 7,086,751 | 0 | 无 | 25.27 | 否 |
合计 | 61,750,881 | 61,750,881 | 300.93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李明 | 曾担任昌吉市第二建筑公司技术员、质检站站长、副总经理,现任环宇集团董事长、总经理、东方环宇董事长。 |
田荣江 | 曾任新疆天山化工厂设备动力科担任工程师,昌吉州天山物业公司总经理、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燃气项目办主任,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办主任、董事长、总经理、东方环宇监事会主席,环宇安装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方环宇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
汪彬 | 曾担任新疆昌吉市化肥厂副厂长,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工程师,兼任新疆燃气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陈思武 | 曾担任昌吉市造纸厂担任设备科技术员,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门站站长、技术部主任、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田佳 | 曾任昌吉市化肥厂会计,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监事,新疆昌吉州粮油购销(集团)董事、财务总监、环宇有限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
董军 | 曾担任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工程师。 |
高文生 | 曾担任新疆木材运输公司财务科会计、副科长、科长,新疆德隆喜华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西安华海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历任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现任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
高超 | 曾任昌吉州党校法学教师。现任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律师、昌吉学院法学副教授,兼任昌吉州法学会理事,昌吉州人大立法咨询小组成员,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
彭维 |
殷良福 | 曾任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公司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燃气开发建设项目办预算部部长。现 |
任环宇安装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
张可 | 曾任昌吉州邮政局市场策划,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行政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综合部部长 |
柯亚林 | 曾任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文员,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干事。 |
李伟伟 | 曾任职于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伊宁开发公司销售部,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采购部、前期部,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明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1998年03月18日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明 |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9年8月18日 | |
李明 | 上海天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0年8月05日 | |
李明 | 伊犁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3年8月26日 | |
李明 | 阜康市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3年9月13日 | |
李明 |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5年4月27日 | |
李明 | 新疆环宇科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6月14日 | |
李明 | 新疆黄鹤楼大酒店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3月22日 |
汪彬 |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2年8月8日 | |
高超 | 昌吉学院 | 教师 | 1991年8月 | |
高超 | 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1998年12月 | |
高超 |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4年12月25日 | |
高文生 | 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副总经理 | 2011年5月1日 | |
高文生 |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10月25日 | |
李伟伟 | 新疆环宇科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6月14日 | |
李伟伟 | 上海凡瑾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11月8日 | |
彭维 | 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城建系 | 教师 | 1991年7月 | |
彭维 | 新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 教师 | 2009年7月28日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定;相关监事的报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董事会及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与每年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制定发放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正常发放。除董事长、独立董事外的非独立董事和监事不以董事与监事的职务领取津贴,按其在管理层或公司相关部门的任职与考核情况发放薪酬。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300.93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4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0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5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36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38 |
技术人员 | 52 |
财务人员 | 15 |
行政人员 | 50 |
合计 | 45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学历 | 68 |
大专学历 | 149 |
中专学历 | 81 |
高中学历 | 94 |
初中学历 | 63 |
合计 | 455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自身中长期战略规划,每年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任务目标。公司结合年度任务目标的合理分配方案及薪酬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与本地区、本行业、本公司盈利情况相符合的多层级的薪酬津贴体系,依据人均劳效及具体部门、岗位的不同,进一步完善组织人力资源和薪酬考核制度,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卓效的人才梯队和符合市场要求的福利保障体系。
(三) 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每年针对不同部门与岗位职能实施培训计划。报告期内,公司除了开展相关的企业文化与党建工作培训宣导以外,内部培训方面主要对工作在一线的场站员工、管线与客服部员工定期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对客服与营销部进行定期的优质服务相关培训;财务部不定期组织相关专业知识学习的外部培训;生产技术与工程部就相关燃气行业专业技能与知识,组织同行业企业相互学习交流。以上培训工作的开展,增强了各岗位员工的岗位胜任能力,也提高了员工综合素质,从而促进了公司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行。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监事工作勤勉尽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履行应尽的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同时聘请见证律师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召开结合网络投票的形式,能够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的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独立运作。控股股东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的权利干预公司的决策及生产经营的活动,公司重大决策由公司依法独立做出和实施。控股股东没有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也没有要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在职董事9名,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董事会在职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未发生变动,其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开展工作,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对所有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重视并认真严谨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完整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制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进行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公司将持续加强董监高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制度的宣传贯彻与培训。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在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每周定期回复上证E互动中投资者问题,与投资者充分的沟通与交
流。通过展开上述工作,公司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让投资者对公司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且增加了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与理解。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19年5月1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2019年5月17日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7月24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2019年7月25日 |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12月1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2019年12月13日 |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12月2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2019年12月21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李明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2 |
田荣江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3 |
汪彬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陈思武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3 |
田佳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3 |
董军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高文生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高超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彭维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据年度财务预算制订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机制,根据公司2019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分工和年度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使其收益与公司业绩及成长挂钩,促进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不适用
公司编制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0]006528号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以下简称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天然气销售收入的确认
2.固定资产发生和存在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一)天然气销售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2019年度,东方环宇天然气销售收入366,747,599.36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81.19%,由于收入是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而公司收入主要由天然气销售收入构成,因此我们将天然气销售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天然气销售收入的确认相关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天然气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对天然气销售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期各月份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性程序,评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3)获取公司经营统计数据,检查经营报表数据与财务报表数据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对收入计量统计数据、确认方法进行复核;
(4)对不同类别客户执行抽样测试,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定价文件、销售合同、抄表单、加气单、销售发票等;
(5)对本期新增大客户及客户交易量变化与上期比较分析,评价收入发生的合理性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期后抄表单、加气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对本期主要客户的交易额及往来余额进行函证,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完整性。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东方环宇的天然气销售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收入确认政策的规定。
(二)固定资产发生和存在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1.事项描述
本期末,东方环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78,130,816.49元,是合并财务报表资产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将东方环宇固定资产的发生和存在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固定资产的发生和存在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本年度外购固定资产的相关采购合同、发票等外部资料,确定入账价值是否正确,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检查本年度重要在建工程结转情况,核对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与在建工程的相关记录,以及与竣工决算、验收报告等是否一致;
(4)获取公司管网路线图,与竣工资料进行核对并结合收入中的客户分布验证管网存在的真实性及合理性;
(5)检查管网资产日常巡检资料,查看管网资产的维护情况,关注管网资产是否正常使用。实地勘查及监盘房屋、加气站等重要固定资产,确定其是否存在
(6)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进行测试,复核固定资产是否按照会计政策计提折旧,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7)检查固定资产权属证明文件,确认固定资产是否存在权属纠纷。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东方环宇的固定资产的发生和存在真实、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其他信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东方环宇2019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管理层负责评估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附注七、1 | 245,119,764.92 | 149,367,064.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附注七、2 | 174,15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附注七、4 | 400,000.00 | 6,625,000.00 |
应收账款 | 附注七、5 | 45,577,108.39 | 43,795,892.6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附注七、7 | 2,430,656.72 | 1,029,612.16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雄 |
中国·北京 | (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晶静 | |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七、8 | 77,977,916.58 | 66,073,554.6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附注七、9 | 30,210,137.26 | 30,194,106.1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附注七、13 | 11,565,945.60 | 587,831,301.54 |
流动资产合计 | 587,431,529.47 | 884,916,531.6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七、17 | 16,854,833.51 | 15,329,876.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附注七、20 | 13,217,780.97 | 14,360,381.37 |
固定资产 | 附注七、21 | 278,130,816.49 | 285,589,208.45 |
在建工程 | 附注七、22 | 87,134,904.23 | 55,013,660.0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附注七、26 | 72,918,921.46 | 75,581,434.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附注七30、 | 11,881,501.07 | 12,339,547.0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附注七、31 | 349,140,45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29,279,207.73 | 458,214,108.29 | |
资产总计 | 1,416,710,737.20 | 1,343,130,639.9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附注七、36 | 39,675,866.56 | 48,621,712.8 |
预收款项 | 附注七、37 | 114,882,318.61 | 102,346,907.39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附注七、39 | 9,062,396.64 | 9,488,268.67 |
应交税费 | 附注七、40 | 8,305,382.61 | 12,588,788.34 |
其他应付款 | 附注七、41 | 3,892,975.64 | 1,592,518.2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5,818,940.06 | 174,638,195.4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附注七、48 | 54,738,684.11 | 36,794,364.2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附注七、51 | 21,655,000.40 | 23,623,636.8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6,393,684.51 | 60,418,001.09 | |
负债合计 | 252,212,624.57 | 235,056,196.5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附注七、53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附注七、55 | 607,881,038.30 | 608,166,040.0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附注七、58 | 15,272,339.17 | 15,385,188.56 |
盈余公积 | 附注七、59 | 76,702,267.52 | 65,428,953.0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附注七、60 | 304,642,467.64 | 258,672,789.9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64,498,112.63 | 1,107,652,971.68 | |
少数股东权益 | 421,471.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64,498,112.63 | 1,108,074,443.3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16,710,737.20 | 1,343,130,639.97 |
法定代表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4,589,367.73 | 91,873,152.3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4,15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00,000.00 | 3,725,000.00 | |
应收账款 | 附注十八、1 | 13,413,706.89 | 18,144,376.5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30,639.37 | 853,177.16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十八、2 | 134,623,403.63 | 100,277,278.2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013,462.64 | 2,544,526.4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815,934.2 | 496,987,273.99 |
流动资产合计 | 434,136,514.46 | 714,404,784.7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十八、3 | 192,889,941.58 | 181,802,603.7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3,217,780.97 | 14,360,381.37 | |
固定资产 | 320,734,117.26 | 339,693,385.61 | |
在建工程 | 43,633,844.64 | 4,316,166.6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4,823,501.71 | 67,252,911.1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2,684.45 | 483,547.0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49,140,45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84,562,320.61 | 607,908,995.53 | |
资产总计 | 1,418,698,835.07 | 1,322,313,780.2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9,521,885.16 | 5,667,092.88 | |
预收款项 | 101,015,636.52 | 92,835,449.01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6,219,838.41 | 6,439,171.84 | |
应交税费 | 3,060,519.49 | 2,348,886.84 | |
其他应付款 | 4,026,470.42 | 1,402,478.7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3,844,350 | 108,693,079.2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54,738,684.11 | 36,794,364.29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1,655,000.4 | 23,623,636.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6,393,684.51 | 60,418,001.09 | |
负债合计 | 210,238,034.51 | 169,111,080.3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92,748,970.01 | 592,748,970.0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254,814.15 | 1,730,499.31 | |
盈余公积 | 76,702,267.52 | 65,428,953.09 | |
未分配利润 | 378,754,748.88 | 333,294,277.4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08,460,800.56 | 1,153,202,699.8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18,698,835.07 | 1,322,313,780.23 |
法定代表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合并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51,717,797.99 | 419,418,124 | |
其中:营业收入 | 附注七、61 | 451,717,797.99 | 419,418,12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44,528,911.34 | 326,368,733.28 | |
其中:营业成本 | 附注七、61 | 274,440,140.72 | 262,578,318.6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附注七、62 | 4,678,755.41 | 3,390,233.28 |
销售费用 | 附注七、63 | 44,924,224.25 | 43,627,900.02 |
管理费用 | 附注七、64 | 20,959,971.58 | 17,062,331.75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附注七、66 | -474,180.62 | -290,050.46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652,032.12 | 362,832.06 | |
加:其他收益 | 附注七、67 | 2,455,034.86 | 2,219,484.1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68 | 18,230,696.70 | 10,748,357.0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24,956.61 | 633,406.4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1 | 3,857,495.2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2 | -3,364,421.6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3 | 791,545.69 | 8,321,981.1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2,523,659.1 | 110,974,791.31 | |
加:营业外收入 | 附注七、74 | 504,280.14 | 119,030.89 |
减:营业外支出 | 附注七、75 | 205,569.22 | 155,755.4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2,822,370.02 | 110,938,066.74 | |
减:所得税费用 | 附注七、76 | 19,786,492.94 | 17,136,656.4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035,877.08 | 93,801,410.2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035,877.08 | 93,801,410.2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242,350.57 | 93,879,938.5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6,473.49 | -78,528.2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
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3,035,877.08 | 93,801,410.2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3,242,350.57 | 93,879,938.5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6,473.49 | -78,528.2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1 | 0.6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1 | 0.6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法定代表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附注十八、4 | 375,471,974.15 | 335,592,052.32 |
减:营业成本 | 附注十八、4 | 246,887,144.29 | 223,675,972.09 |
税金及附加 | 3,950,926.26 | 2,457,916.69 | |
销售费用 | 45,096,124.95 | 43,861,865.76 | |
管理费用 | 15,116,404.40 | 9,898,083.07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332,870.23 | -213,079.08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489,306.20 | 272,764.01 |
加:其他收益 | 2,258,823.53 | 2,082,072.2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十八、5 | 55,274,374.55 | 57,780,410.4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87,337.87 | 434,382.9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05,750.6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78,169.6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0,182.21 | 33,581.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4,823,375.46 | 113,829,188.08 | |
加:营业外收入 | 500,000.00 | 34,808.51 | |
减:营业外支出 | 62,585.84 | 47,521.7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5,260,789.62 | 113,816,474.85 | |
减:所得税费用 | 12,527,645.3 | 9,365,516.5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733,144.32 | 104,450,958.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733,144.32 | 104,450,958.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273,314.43 | 104,450,958.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13,189,130.63 | 451,052,938.4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1) | 23,326,709.43 | 29,791,334.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6,515,840.06 | 480,844,272.4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9,036,845.72 | 259,750,649.3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
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3,473,154.5 | 43,309,907.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9,908,936.12 | 29,835,516.3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2) | 27,812,683.17 | 53,547,258.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0,231,619.51 | 386,443,332.0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284,220.55 | 94,400,940.3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87,050,000.00 | 1,172,161,787.67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708,084.47 | 10,630,059.9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400.00 | 33,507,1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3) | 1,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4,763,484.47 | 1,217,298,947.5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7,155,196.25 | 61,215,368.1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933,640,450 | 1,700,77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00,795,646.25 | 1,761,985,368.1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67,838.22 | -544,686,420.5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 | 492,089,6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0,000.00 | 492,089,6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5,999,358.4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6) | 12,234,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999,358.45 | 12,234,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499,358.45 | 479,855,60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5,752,700.32 | 29,570,119.8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9,367,064.6 | 119,796,944.7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5,119,764.92 | 149,367,064.60 |
法定代表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36,084,814.72 | 360,703,197.8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92,878.03 | 28,688,884.4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1,177,692.75 | 389,392,082.3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6,919,435.91 | 212,990,682.1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315,670.10 | 30,776,980.3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801,883.21 | 12,963,932.8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439,760.17 | 51,147,912.9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7,476,749.39 | 307,879,508.2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700,943.36 | 81,512,574.0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82,350,000.00 | 935,5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826,258.87 | 7,786,789.1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4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97,181,658.87 | 944,286,789.1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2,226,578.36 | 10,210,741.2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319,940,450.00 | 1,416,1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62,167,028.36 | 1,426,310,741.2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64,985,369.49 | -482,023,952.08 |
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1,589,6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1,589,6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5,999,358.4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315,1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999,358.45 | 69,315,1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999,358.45 | 422,274,5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716,215.42 | 21,763,121.9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1,873,152.31 | 70,110,030.3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4,589,367.73 | 91,873,152.31 |
法定代表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0,000,000 | 608,166,040.08 | 15,385,188.56 | 65,428,953.09 | 258,672,789.95 | 1,107,652,971.68 | 421,471.71 | 1,108,074,443.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0,000,000 | 608,166,040.08 | 15,385,188.56 | 65,428,953.09 | 258,672,789.95 | 1,107,652,971.68 | 421,471.71 | 1,108,074,443.3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5,001.78 | -112,849.39 | 11,273,314.43 | 45,969,677.69 | 56,845,140.95 | -421,471.71 | 56,423,669.2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3,242,350.57 | 113,242,350.57 | -206,473.49 | 113,035,877.0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5,001.78 | -285,001.78 | -214,998.22 | -5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00,000 | 1,5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
额 | |||||||||||||||
4.其他 | -285,001.78 | -285,001.78 | -1,714,998.22 | -2,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11,273,314.43 | -67,272,672.88 | -55,999,358.45 | -55,999,358.4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273,314.43 | -11,273,314.4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5,999,358.45 | -55,999,358.45 | -55,999,358.4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12,849.39 | -112,849.39 | -112,849.39 | ||||||||||||
1.本期提取 | 4,810,912.25 | 4,810,912.25 | 4,810,912.25 | ||||||||||||
2.本期使用 | 4,923,761.64 | 4,923,761.64 | 4,923,761.64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000,000 | 607,881,038.30 | 15,272,339.17 | 76,702,267.52 | 304,642,467.64 | 1,164,498,112.63 | 1,164,498,112.63 |
项目 | 2018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000,000 | 168,066,275.37 | 15,270,839.91 | 54,983,857.26 | 175,237,947.2 | 533,558,919.7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 | 168,066,275.37 | 15,270,839.91 | 54,983,857.26 | 175,237,947.2 | 533,558,919.7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40,000,000 | 440,099,764.71 | 114,348.65 | 10,445,095.83 | 83,434,842.75 | 421,471.71 | 574,515,523.65 |
(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3,879,938.58 | -78,528.29 | 93,801,410.2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000,000 | 440,099,764.71 | 500,000 | 480,599,764.7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000,000 | 440,099,764.71 | 500,000 | 480,599,764.7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445,095.83 | -10,445,095.8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445,095.83 | -10,445,095.8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14,348.65 | 114,348.65 | |||||||||||||
1.本期提取 | 5,303,517.46 | 5,303,517.46 | |||||||||||||
2.本期使用 | 5,189,168.81 | 5,189,168.81 | |||||||||||||
(六)其 |
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000,000 | 608,166,040.08 | 15,385,188.56 | 65,428,953.09 | 258,672,789.95 | 1,107,652,971.68 | 421,471.71 | 1,108,074,443.39 |
法定代表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0,000,000 | 592,748,970.01 | 1,730,499.31 | 65,428,953.09 | 333,294,277.44 | 1,153,202,699.8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0,000,000 | 592,748,970.01 | 1,730,499.31 | 65,428,953.09 | 333,294,277.44 | 1,153,202,699.8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75,685.16 | 11,273,314.43 | 45,460,471.44 | 55,258,100.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2,733,144.32 | 112,733,144.3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273,314.43 | -67,272,672.88 | -55,999,358.4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273,314.43 | -11,273,314.43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5,999,358.45 | -55,999,358.4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475,685.16 | -1,475,685.16 | |||||||||
1.本期提取 | 3,356,556.48 | 3,356,556.48 | |||||||||
2.本期使用 | 4,832,241.64 | 4,832,241.6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000,000 | 592,748,970.01 | 254,814.15 | 76,702,267.52 | 378,754,748.88 | 1,208,460,800.56 |
项目 | 2018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000,000 | 152,649,205.3 | 3,464,398.77 | 54,983,857.26 | 239,288,414.97 | 570,385,87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 | 152,649,205.3 | 3,464,398.77 | 54,983,857.26 | 239,288,414.97 | 570,385,87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000,000 | 440,099,764.71 | -1,733,899.46 | 10,445,095.83 | 94,005,862.47 | 582,816,823.5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4,450,958.3 | 104,450,95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000,000 | 440,099,764.71 | 480,099,764.7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000,000 | 440,099,764.71 | 480,099,764.7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445,095.83 | -10,445,095.8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445,095.83 | -10,445,095.8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733,899.46 | -1,733,899.46 | |||||||||
1.本期提取 | 3,347,529.14 | 3,347,529.14 | |||||||||
2.本期使用 | 5,081,428.6 | 5,081,428.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000,000 | 592,748,970.01 | 1,730,499.31 | 65,428,953.09 | 333,294,277.44 | 1,153,202,699.85 |
法定代表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18日,原名昌吉市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1,455万元。经过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截止2015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500.00万元。根据2015年6月17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5年2月28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16,008,475.48元,折为公司股份10,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注册资本为10,500.00万元,未折股净资产余额108,810,267.11元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2,198,208.37元列入公司的专项储备。2015年8月3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2018年6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33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000.00 万股。
公司所属行业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6,000.00万股,注册资本为16,000.00万元,注册地: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4层,经营范围:销售石油液化气及天然气,车用燃气气瓶安装(1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百货、办公用品、纺织服装;家用燃气用具的销售及服务,燃气器具维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房屋租赁;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其他电力生产;管道工程建筑;管道运输业;集装箱道路运输;城市配送;管道和设备安装;能源矿产地质勘查;生活用燃料零售;加油加气站投资与管理;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投资与管理;便利店销售;润滑油的销售;成品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本公司以城市燃气供应为主,包括CNG汽车加气、居民生活用气、工商业客户用气,覆盖燃气供应管网建设和供热业务,以及围绕燃气市场开发的设备安装等业务。公司目前经营区域为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主城区、各乡镇、园区)。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李明、李伟伟。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5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东环恒晟石油有限公司 |
呼图壁县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孙公司如下:
孙公司名称 |
新疆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五、(十))、存货的计价方法(五、(十五))、固定资产折旧(五、(二十三))、无形资产摊销(五、(二十九))、和收入的确认时点(五、(三十八))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
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
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 合营安排的分类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
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1.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
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2.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
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5)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
下列情形处理:
(1)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
(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4)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6)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6. 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
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
的能力很强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出票人未经权威性的信用评级,出票人历史上发生过票据违约,存在一定信用损失风险,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计提预期损失参照应收账款执行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政府机构往来款组合 | 政府其他应收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
15. 存货
√适用□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工程施工等。2. 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一)
6.金融工具减值。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
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房屋建筑物 | 20 | 5.00 | 4.75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
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管网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1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00 | 9.5-23.75 |
办公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31.67 |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软件、特许使用权。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40-70年 | 权属证书 |
软件 | 5年 | 受益期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
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4.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1. 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1. 短期薪酬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
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
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销售商品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具体原则
(1)天然气销售业务
a)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业务:公司对于居民用户全部采取预收款的结算方式,要求用户向IC燃气卡充值,用户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流量计自动扣款。公司根据上期入户核查的居民月平均使用气量与用户数计算每月的销售数量,然后按销售数量与销售单价确认销售收入。
b)工商业大客户天然气销售:公司每月根据安装在客户端的流量计按实际抄表数量及合同约定单价确认销售收入。c )车用天然气销售:公司根据汽车加气时流量计显示的加气量与销售单价确认销售收入。
(2)安装工程业务
鉴于本公司安装业务数量多、发生频繁、合同金额不大、施工工期较短等特点,本公司对于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项目,在项目完工验收后一次性确认收入;对于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00 万元的项目,在每季度末资产负债表日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工程进度及收入。
(3)城市天然气供热业务
公司对直供终端的业务,根据供暖面积按照每平米/天的价格或每平米/采暖期的价格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 类型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2. 政府补助的确认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3. 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本附注四/(二十)固定资产。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1.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本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 董事会 | |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 董事会 | |
本公司自2019 年6 月10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 年6 月17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 | 董事会 |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十)。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累积影响金额 | 2019年1月1日 | ||
分类和 计量影响 (注1) | 金融资产 减值影响 (注2) | 小计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78,700,000.00 | 578,700,000.00 | 578,7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599,262,856.75 | -578,700,000.00 | -578,700,000.00 | 20,562,856.75 | |
资产合计 | 599,262,856.75 | 599,262,856.75 |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 | 2018年12月31 | 累积影响金额 | 2019年1月1日 |
日 | 分类和 计量影响 (注1) | 金融资产 减值影响 (注2) | 小计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95,500,000.00 | 495,500,000.00 | 495,5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496,987,273.99 | -495,500,000.00 | -495,500,000.00 | 1,487,273.99 | |
资产合计 | 496,987,273.99 | 496,987,273.99 |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因政府单位的应收款项信用 情况及还款能力与一般企业 相比均显著不同,对应的可收 回性亦有很大差别,公司变更 前的会计估计不能客观公允 的反映实际应收款情况,为了 进一步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 量,对应收款项坏账计提的会 计估计进行部分变更,变更后 对应收款项中的政府机构往 来款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 公司2019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19年2月25日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以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
其他说明:
公司2019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相关会计变更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因政府单位的应收款项信用情况及还款能力与一般企业相比均显著不同,对应的可收回性亦有很大差别,公司变更前的会计估计不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实际应收款情况,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应收款项坏账计提的会计估计进行部分变更,变更后对应收款项中的政府机构往来款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政府款组合会计估计变更的考虑公司现已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在此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
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9,367,064.6 | 149,367,064.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78,700,000 | 578,7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625,000 | 6,625,000 | |
应收账款 | 43,795,892.65 | 43,795,892.6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029,612.16 | 1,029,612.16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66,073,554.61 | 66,073,554.6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0,194,106.12 | 30,194,106.1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87,831,301.54 | 9,131,301.54 | -578,7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884,916,531.68 | 884,916,531.6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329,876.9 | 15,329,876.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4,360,381.37 | 14,360,381.37 | |
固定资产 | 285,589,208.45 | 285,589,208.45 | |
在建工程 | 55,013,660.05 | 55,013,660.0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5,581,434.5 | 75,581,434.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339,547.02 | 12,339,547.0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8,214,108.29 | 458,214,108.29 | |
资产总计 | 1,343,130,639.97 | 1,343,130,639.9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8,621,712.8 | 48,621,712.8 | |
预收款项 | 102,346,907.39 | 102,346,907.39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9,488,268.67 | 9,488,268.67 | |
应交税费 | 12,588,788.34 | 12,588,788.34 | |
其他应付款 | 1,592,518.29 | 1,592,518.2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4,638,195.49 | 174,638,195.4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36,794,364.29 | 36,794,364.29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3,623,636.8 | 23,623,636.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0,418,001.09 | 60,418,001.09 | |
负债合计 | 235,056,196.58 | 235,056,196.5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0,000,000 | 16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08,166,040.08 | 608,166,040.0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5,385,188.56 | 15,385,188.56 |
盈余公积 | 65,428,953.09 | 65,428,953.0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58,672,789.95 | 258,672,789.9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07,652,971.68 | 1,107,652,971.68 | |
少数股东权益 | 421,471.71 | 421,471.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08,074,443.39 | 1,108,074,443.3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43,130,639.97 | 1,343,130,639.97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1,873,152.31 | 91,873,152.3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95,500,000 | 495,5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725,000 | 3,725,000 | |
应收账款 | 18,144,376.55 | 18,144,376.5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853,177.16 | 853,177.16 | |
其他应收款 | 100,277,278.22 | 100,277,278.2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544,526.47 | 2,544,526.4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96,987,273.99 | 1,487,273.99 | -495,5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714,404,784.7 | 714,404,784.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1,802,603.71 | 181,802,603.7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4,360,381.37 | 14,360,381.37 | |
固定资产 | 339,693,385.61 | 339,693,385.61 | |
在建工程 | 4,316,166.63 | 4,316,166.6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7,252,911.16 | 67,252,911.1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83,547.05 | 483,547.0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07,908,995.53 | 607,908,995.53 | |
资产总计 | 1,322,313,780.23 | 1,322,313,780.2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667,092.88 | 5,667,092.88 | |
预收款项 | 92,835,449.01 | 92,835,449.01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6,439,171.84 | 6,439,171.84 | |
应交税费 | 2,348,886.84 | 2,348,886.84 | |
其他应付款 | 1,402,478.72 | 1,402,478.7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8,693,079.29 | 108,693,079.2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36,794,364.29 | 36,794,364.29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3,623,636.8 | 23,623,636.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0,418,001.09 | 60,418,001.09 | |
负债合计 | 169,111,080.38 | 169,111,080.3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0,000,000 | 16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92,748,970.01 | 592,748,970.0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730,499.31 | 1,730,499.31 | |
盈余公积 | 65,428,953.09 | 65,428,953.09 | |
未分配利润 | 333,294,277.44 | 333,294,277.4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53,202,699.85 | 1,153,202,699.8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22,313,780.23 | 1,322,313,780.23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6% 、13% 、10%、9%、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5% |
注1:根据财务部、税务总局2018年4月4日《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7%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6%,原适用11%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0%。注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9年3月20日《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注3:调整后天然气销售收入按9%的税率、入户安装业务收入按9%的税率、材料销售收入按照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2、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15 |
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新疆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25 |
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25 |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呼图壁县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新疆东环恒晟石油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及子公司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4月6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的规定,公司2011年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2012年及以后年度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期初余额均为2019年1月1日)
1、 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245,119,764.92 | 131,167,064.60 |
其他货币资金 | 18,200,000.00 | |
合计 | 245,119,764.92 | 149,367,064.6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74,150,000.00 | 578,700,000.00 |
其中: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174,150,000.00 | 578,7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将在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产品578,700,000.00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00,000.00 | 6,625,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00,000.00 | 6,625,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13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8,130,00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7,557,072.21 |
1至2年 | 6,397,445.03 |
2至3年 | 1,149,630.2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72,960.88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5,577,108.3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560,000 | 4.92 | 2,560,000 | 100 | 2,560,000 | 5.16 | 2,560,000 | 100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504,992.09 | 95.08 | 3,927,883.7 | 7.93 | 45,577,108.39 | 47,052,363.59 | 94.84 | 3,256,470.94 | 6.92 | 43,795,892.65 |
其中: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49,504,992.09 | 95.08 | 3,927,883.7 | 7.93 | 45,577,108.39 | 47,052,363.59 | 94.84 | 3,256,470.94 | 6.92 | 43,795,892.65 |
合计 | 52,064,992.09 | 100 | 6,487,883.7 | 12.46 | 45,577,108.39 | 49,612,363.59 | 100 | 5,816,470.94 | / | 43,795,892.6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昌吉市宏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560,000.00 | 2,560,000.00 | 100 | 详见注1 |
合计 | 2,560,000.00 | 2,560,000.00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注1:公司与昌吉市宏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发生安装业务,应收业务往来款2,560,000.00元,昌吉市宏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直未支付业务款,公司经多次催收无果,该公司已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公司预期无法收回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4,727,627.73 | 9.08 | 472,762.77 |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 4,177,465.60 | 8.02 | 208,873.28 |
新疆新安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928,799.00 | 7.55 | 196,439.95 |
新疆蓝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05,376.85 | 5.20 | 135,268.84 |
新疆昌吉市庭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600,000.00 | 4.99 | 130,000.00 |
合计 | 18,139,269.18 | 34.84 | 1,143,344.8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410,312.73 | 99.17 | 1,029,268.17 | 99.97 |
1至2年 | 20,000.00 | 0.82 | ||
2至3年 | 343.99 | 0.03 | ||
3年以上 | 343.99 | 0.01 | ||
合计 | 2,430,656.72 | 100.00 | 1,029,612.16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乌鲁木齐市福祥源疆管业有限公司 | 707,995.58 | 29.13 | 一年以内 | 预付采购款 |
李银生 | 630,184.79 | 25.93 | 一年以内 | 预付劳务费 |
阜康市聚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624,848.55 | 25.71 | 一年以内 | 预付施工费 |
新疆联诚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 | 4.94 | 一年以内 | 预付采购款 |
乌鲁木齐虎啸精诚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152,993.55 | 6.29 | 一年以内 | 预付采购款 |
合计 | 2,236,022.47 | 91.9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7,977,916.58 | 66,073,554.61 |
合计 | 77,977,916.58 | 66,073,554.6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8,615,441.61 |
1至2年 | 56,423,177.94 |
2至3年 | 10,044,387.1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894,909.89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77,977,916.58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539,104 | 561,573.53 |
代职工及其他单位垫付款项 | 287,430.91 | 72,137.09 |
应收政府补助 | 31,709,123.63 | 24,526,493.91 |
应收政府资产处置款 | 45,482,023.74 | 45,482,023.74 |
合计 | 78,017,682.28 | 70,642,228.27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4,568,673.66 | 4,568,673.66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4,528,907.96 | 4,528,907.96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39,765.70 | 39,765.7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对于应收政府补助及资产处置款项考虑政府单位的应收款项信用情况及还款能力与一般企业相比均显著不同,对应的可收回性亦有很大差别,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对该部分预期信用损失为零,转回相应的坏账。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4,568,673.66 | 4,528,907.96 | 39,765.70 | |||
合计 | 4,568,673.66 | 4,528,907.96 | 39,765.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资产处置款 | 45,482,023.74 | 1-2年 | 58.30 | |
昌吉市财政局 | 燃气补贴款 | 31,709,123.63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40.64 | |
伊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保证金 | 509,100.00 | 1年以内 | 0.65 | 25,455.00 |
新疆安科安全科学技术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费 | 130,000.00 | 1年以内 | 0.17 | 6,500.00 |
昌吉市榆树沟镇人民政府 | 政府补偿款 | 51,217.00 | 1年以内 | 0.07 | |
合计 | / | 77,881,464.37 | / | 99.83 | 31,955.0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资产处置款 | 45,482,023.74 | 1-2年 | 预计2020年收回 |
昌吉市财政局 | 燃气补贴款 | 31,709,123.63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预计2020年收回 |
其他说明无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9,415,469.06 | 5,663.65 | 19,409,805.41 | 26,872,989.61 | 5,663.65 | 26,867,325.96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98,352.85 | 198,352.85 | 181,977.04 | 181,977.04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工程施工 | 10,601,979.00 | 10,601,979.00 | 3,144,803.12 | 3,144,803.12 | ||
合计 | 30,215,800.91 | 5,663.65 | 30,210,137.26 | 30,199,769.77 | 5,663.65 | 30,194,106.12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663.65 | 5,663.65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5,663.65 | 5,663.6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理财产品 | ||
待抵扣税款 | 11,565,945.60 | 9,131,301.54 |
合计 | 11,565,945.60 | 9,131,301.54 |
其他说明:
于2019年1月1日将在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产品578,700,000.00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15,329,876.9 | 1,287,337.87 | 237,618.74 | 16,854,833.51 | ||||||||||
小计 | 15,329,876.9 | 1,287,337.87 | 237,618.74 | 16,854,833.51 | ||||||||||
合计 | 15,329,876.9 | 1,287,337.87 | 237,618.74 | 16,854,833.51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056,777.33 | 24,056,777.3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4,056,777.33 | 24,056,777.33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696,395.96 | 9,696,395.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42,600.4 | 1,142,600.4 | ||
(1)计提或摊销 | 1,142,600.4 | 1,142,600.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0,838,996.36 | 10,838,996.3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217,780.97 | 13,217,780.9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360,381.37 | 14,360,381.37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78,130,816.49 | 285,589,208.4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78,130,816.49 | 285,589,208.4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4,999,325.08 | 94,338,386.12 | 22,969,764.67 | 4,380,750.97 | 446,688,226.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350,531.01 | 4,063,669.61 | 4,027,303.84 | 1,162,216.56 | 19,603,721.02 |
(1)购置 | 946,288.03 | 4,027,303.84 | 1,162,216.56 | 6,135,808.4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0,350,531.01 | 3,117,381.58 | 13,467,912.5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3,152.79 | 1,625,164.69 | 420,368.16 | 2,338,685.64 | |
(1)处置或报废 | 293,152.79 | 1,625,164.69 | 420,368.16 | 2,338,685.64 | |
4.期末余额 | 335,349,856.09 | 98,108,902.94 | 25,371,903.82 | 5,122,599.37 | 463,953,262.2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4,869,039.37 | 49,199,469.92 | 14,022,687.66 | 3,007,821.44 | 161,099,018.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467,913.55 | 7,414,844.84 | 3,001,602.56 | 676,725.02 | 26,561,085.97 |
(1)计提 | 15,467,913.55 | 7,414,844.84 | 3,001,602.56 | 676,725.02 | 26,561,085.97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8,018.24 | 1,200,290.62 | 399,349.77 | 1,837,658.63 | |
( | 238,018.24 | 1,200,290.62 | 399,349.77 | 1,837,658.63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10,336,952.92 | 56,376,296.52 | 15,823,999.60 | 3,285,196.69 | 185,822,445.7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5,012,903.17 | 41,732,606.42 | 9,547,904.22 | 1,837,402.68 | 278,130,816.4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30,130,285.71 | 45,138,916.20 | 8,947,077.01 | 1,372,929.53 | 285,589,208.4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6,165,299.77 | 53,875,697.93 |
工程物资 | 969,604.46 | 1,137,962.12 |
合计 | 87,134,904.23 | 55,013,660.0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煤矿瓦斯治理项目 | 36,034,244.78 | 36,034,244.78 | 36,147,234.70 | 36,147,234.70 | ||
2019年度主管网工程 | 25,899,845.68 | 25,899,845.68 | ||||
呼图壁县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 | 7,399,060.58 | 7,399,060.58 | 13,264,356.92 | 13,264,356.92 | ||
三工供气站 | 1,115,193.33 | 1,115,193.33 | ||||
六工镇加气站 | 340,249.79 | 340,249.79 | ||||
六工庙 | 1,733,989. 64 | 1,733,989.64 | ||||
三门站 | 3,618,018.29 | 3,618,018.29 | 2,207,960.95 | 2,207,960.95 | ||
二门站 | 2,744,810.02 | 2,744,810.02 | 222,181.81 | 222,181.81 | ||
产业园加气站 | 746,973.36 | 746,973.36 | 105,721.28 | 105,721.28 | ||
宁边东路加气站 | 103,533.17 | 103,533.17 | ||||
工业设备安装项目 | 312,662.21 | 312,662.21 | 312,662.21 | 312,662.21 | ||
智慧燃气(一期) | 1,716,981.14 | 1,716,981.14 | ||||
长丰路加气站 | 1,601,452.63 | 1,601,452.63 | ||||
信息集成化项目 | 1,419,345.11 | 1,419,345.11 | ||||
长宁南路 | 764,143.66 | 764,143.66 | ||||
其他 | 2,173,772.67 | 2,173,772.67 | 56,603.77 | 56,603.77 | ||
合计 | 86,165,299.77 | 86,165,299.77 | 53,875,697.93 | 53,875,697.9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煤矿瓦斯治理项目 | 42,701,327.72 | 36,147,234.7 | 4,302.08 | 117,292 | 36,034,244.78 | 84.65 | 85% | 自筹 | ||||
呼图壁县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 | 59,981,200 | 13,264,356.92 | 5,287,724.42 | 11,153,020.76 | 7,399,060.58 | 40 | 40 | |||||
2019年主管网建设 | 25,899,845.68 | 25,899,845.68 | 80 | |||||||||
合计 | 102,682,527.72 | 49,411,591.62 | 31,191,872.18 | 11,153,020.76 | 117,292 | 69,333,151.04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969,604.46 | 969,604.46 | 916,635.82 | 916,635.82 | ||
专用设备 | 221,326.3 | 221,326.3 | ||||
合计 | 969,604.46 | 969,604.46 | 1,137,962.12 | 1,137,962.12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5,399,530.76 | 4,911,143.7 | 90,310,674.4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85,399,530.76 | 4,911,143.7 | 90,310,674.4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965,844.46 | 2,763,395.5 | 14,729,239.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96,874.52 | 665,638.52 | 2,662,513.04 | ||
(1)计提 | 1,996,874.52 | 665,638.52 | 2,662,513.0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3,962,718.98 | 3,429,034.02 | 17,391,75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1,436,811.78 | 1,482,109.68 | 72,918,921.4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3,433,686.3 | 2,147,748.2 | 75,581,434.5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呼图壁县天山工业园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用地 | 已获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地面建筑施工中,待地面建筑施工完成办理 | |
合计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532,813.03 | 994,556.68 | 8116706.99 | 1,233,083.9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2,600,738.53 | 10,886,944.39 | 82,263,646.8 | 11,106,463.1 |
可抵扣亏损 | ||||
合计 | 79,133,551.56 | 11,881,501.07 | 90,380,353.79 | 12,339,547.0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 | 账面价 |
备 | 备 | 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伊宁供热股权收购款 | 349,140,450.00 | 349,140,450.00 | ||||
合计 | 349,140,450.00 | 349,140,450.0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品及材料采购款 | 22,454,657.74 | 14,528,268.11 |
工程及设备采购款 | 13,800,630.38 | 27,808,049.51 |
劳务服务费等 | 3,420,578.44 | 6,285,395.18 |
合计 | 39,675,866.56 | 48,621,712.8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天然气销售款 | 100,782,811.64 | 91,598,526.09 |
预收安装工程业务款 | 12,162,154.3 | 8,390,706.97 |
预收房租、暖气费及其他 | 1,937,352.67 | 2,357,674.33 |
合计 | 114,882,318.61 | 102,346,907.3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488,268.67 | 39,579,553.05 | 40,005,425.08 | 9,062,396.6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273,227.56 | 4,273,227.56 | ||
三、辞退福利 | 26,497.09 | 26,497.09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9,488,268.67 | 43,879,277.70 | 44,305,149.73 | 9,062,396.6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948,837.06 | 33,363,571.38 | 33,817,300.1 | 8,495,108.34 |
二、职工福利费 | 5,405.34 | 1,229,300.68 | 1,234,626.02 | 8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2,628,382.12 | 2,628,382.12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373,962.05 | 2,373,962.05 |
工伤保险费 | 151,355.04 | 151,355.04 | ||
生育保险费 | 103,065.03 | 103,065.03 | ||
四、住房公积金 | 1,451,892.00 | 1,451,892.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33,741.63 | 906,406.87 | 873,224.84 | 566,923.6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 | 284.64 | 284.64 | ||
合计 | 9,488,268.67 | 39,579,553.05 | 40,005,425.08 | 9,062,396.6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151,127.62 | 4,151,127.62 | ||
2、失业保险费 | 122,099.94 | 122,099.94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4,273,227.56 | 4,273,227.5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519,636.48 | 4,717,850.78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6,434,759.04 | 7,244,939.11 |
个人所得税 | 27,748.92 | 24,362.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2,976.52 | 316,851.52 |
房产税 | 12,536.34 | 33,616.67 |
教育费附加 | 60,041.31 | 219,952.03 |
其他税费 | 157,684 | 31,216.1 |
合计 | 8,305,382.61 | 12,588,788.34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892,975.64 | 1,592,518.29 |
合计 | 3,892,975.64 | 1,592,518.2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176,219.55 | 348,899.55 |
检测费 | 225,355 | 490,786.09 |
其他 | 2,491,401.09 | 752,832.65 |
合计 | 3,892,975.64 | 1,592,518.2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54,738,684.11 | 36,794,364.29 |
合计 | 54,738,684.11 | 36,794,364.2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车用天然气价差 | 36,794,364.29 | 17,944,319.82 | 54,738,684.11 | 参见其他说明 | |
合计 | 36,794,364.29 | 17,944,319.82 | 54,738,684.11 | / |
其他说明:
说明: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车用天然气价差收入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昌州发改价格[2013]258号文)、《昌吉州发改委关于降低车用天然气价差收入收缴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昌州发改价格[2014]475号文)以及《昌吉州发改委关于降低车用气销售价格和实行车用气与汽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昌州发改价格[2015]506号文)的规定,对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天然气出厂价格上涨幅度而形成的车用气销售价提价额与购进价提价额之间的价差上缴财政,本公司因代收该价差收入形成专项应付款。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3,623,636.8 | 1,968,636.4 | 21,655,000.4 | ||
合计 | 23,623,636.8 | 1,968,636.4 | 21,655,000.4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天然气管网工程拨款 | 23,623,636.80 | 1,968,636.40 | 21,655,000.4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3,623,636.80 | 1,968,636.40 | 21,655,000.4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60,000,000 | 160,000,000 |
其他说明:
股本变动详见本附注“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81,650,040.15 | 581,650,040.15 | ||
其他资本公积 | 26,515,999.93 | 285,001.78 | 26,230,998.15 | |
合计 | 608,166,040.08 | 285,001.78 | 607,881,038.3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变动系因收购子公司新疆东环恒晟石油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导致。
56、 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5,385,188.56 | 4,810,912.25 | 4,923,761.64 | 15,272,339.17 |
合计 | 15,385,188.56 | 4,810,912.25 | 4,923,761.64 | 15,272,339.1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系按照《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的规定计提和使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7,101,000.66 | 11,273,314.43 | 58,374,315.09 | |
任意盈余公积 | 18,327,952.43 | 18,327,952.43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5,428,953.09 | 11,273,314.43 | 76,702,267.5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本公司2019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273,314.43元。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8,672,789.95 | 175,237,947.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58,672,789.95 | 175,237,947.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3,242,350.57 | 93,879,938.5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1,273,314.43 | 10,445,095.83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5,999,358.45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4,642,467.64 | 258,672,789.9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47,521,853.42 | 272,720,633.41 | 415,126,996.11 | 261,340,101.59 |
其他业务 | 4,195,944.57 | 1,719,507.31 | 4,291,127.89 | 1,238,217.1 |
合计 | 451,717,797.99 | 274,440,140.72 | 419,418,124.00 | 262,578,318.6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59,263.26 | 465,983.68 |
教育费附加 | 828,474.81 | 332,845.43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586,843.4 | 727,495.81 |
土地使用税 | 701,169.47 | 1,539,311.75 |
车船使用税 | 29,772.97 | 26,323.14 |
印花税 | 373,231.5 | 298,273.47 |
合计 | 4,678,755.41 | 3,390,233.28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449,132.73 | 25,198,839.33 |
电费 | 8,900,161.00 | 8,959,029.07 |
维修及检测费 | 1,897,715.64 | 1,251,579.60 |
租赁费 | 1,223,238.48 | 1,740,146.94 |
折旧摊销费 | 1,642,700.49 | 1,447,458.43 |
车辆费 | 1,258,145.21 | 1,281,434.35 |
垃圾处理费 | 314,265.60 | 400,000 |
其他 | 3,238,865.10 | 3,349,412.30 |
合计 | 44,924,224.25 | 43,627,900.02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206,478.14 | 9,118,685.33 |
中介机构费 | 6,482,999.41 | 1,987,708.34 |
税费 | 504,864.56 | 470,178.70 |
折旧费 | 1,076,495.99 | 1,940,904.69 |
业务招待费 | 531,395.84 | 957,965.04 |
房水电费 | 464,103.47 | 605,321.89 |
通讯费及车辆费 | 529,569.99 | 444,273.83 |
办公费 | 58,594.57 | 407,718.71 |
其他 | 1,105,469.61 | 1,129,575.22 |
合计 | 20,959,971.58 | 17,062,331.75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652,032.12 | -362,832.06 |
减:利息收入 | ||
汇兑损益 | ||
手续费及其他 | 177,851.50 | 72,781.60 |
合计 | -474,180.62 | -290,050.46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天然气管网工程 | 1,968,636.4 | 1,968,636.40 |
社保补贴 | 269,891.33 | 148,980.00 |
税务奖励 | 101,231.31 | 100,000.0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00,000 | 1,867.74 |
稳岗补贴 | 15,275.82 |
合计 | 2,455,034.86 | 2,219,484.14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24,956.61 | 633,406.4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理财产品收益 | 16,705,740.09 | 10,114,950.54 |
合计 | 18,230,696.7 | 10,748,357.01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857,495.2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3,857,495.2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3,364,421.66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3,364,421.66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791,545.69 | 8,321,981.1 |
合计 | 791,545.69 | 8,321,981.1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500,000.00 | 500,000.00 | |
其他 | 4,280.14 | 119,030.89 | 4,280.14 |
合计 | 504,280.14 | 119,030.89 | 504,280.1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就业奖励金 | |||
增值税减免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上市政策引导专项资金 | 5,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5,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9,391.31 | 39,095.45 | 19,391.3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9,391.31 | 39,095.45 | 19,391.31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41,515.00 | 91,351.52 | 41,515.00 |
滞纳金支出 | 18,573.36 | ||
其他 | 144,662.91 | 6,735.13 | 144,662.91 |
合计 | 205,569.22 | 155,755.46 | 205,569.22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0,244,538.89 | 18,948,205.4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58,045.95 | -1,811,549 |
合计 | 19,786,492.94 | 17,136,656.4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32,822,370.0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9,923,355.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41,901.3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归属于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 -228,743.4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42,898.9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86,864.7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93,945.44 |
所得税费用 | 19,786,492.9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收价差(专项应付款) | 17,944,319.82 | 28,025,276.57 |
政府补助 | 986,398.46 | 250,847.74 |
收到利息收入 | 652,032.12 | 362,832.06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3,743,959.03 | 1,152,377.65 |
合计 | 23,326,709.43 | 29,791,334.0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价差(专项应付款) | 27,208,455.99 |
各项费用 | 26,157,167.26 | 22,955,205.3 |
银行手续费 | 177,851.50 | 72,781.6 |
其他公司往来款 | 1,477,664.41 | 3,310,816.02 |
合计 | 27,812,683.17 | 53,547,258.9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退回的青苗补偿款 | 1,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IPO上市费用 | 12,234,000 | |
合计 | 12,234,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3,035,877.08 | 93,801,410.2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857,495.2 | 3,364,421.6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7,703,686.37 | 27,439,602.4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2,662,513.04 | 2,682,528.6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91,545.69 | -8,321,981.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391.31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230,696.7 | -10,748,357.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58,045.95 | -1,811,549.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031.14 | -4,897,773.2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229,127.07 | 1,978,646.9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6,529,602.60 | -8,314,105.49 |
其他 | -771,903.8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284,220.55 | 94,400,940.3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45,119,764.92 | 149,367,064.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9,367,064.60 | 119,796,944.7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5,752,700.32 | 29,570,119.8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45,119,764.92 | 149,367,064.60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45,119,764.92 | 131,167,064.6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8,200,000.00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 |
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5,119,764.92 | 149,367,064.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天然气管网工程 | 递延收益 | 1,968,636.4 | |
天然气价差补贴 | 0 | 营业收入 | |
社保补贴 | 486,398.46 | 其他收益 | 486,398.46 |
税务奖励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昌吉州 | 昌吉市 | 管道安装 | 100.00 | 设立 | |
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昌吉州 | 阜康市 | 能源开发 | 100.00 | 设立 | |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昌吉州 | 昌吉市 | 热力开发供应 | 100.00 | 购买 | |
新疆东环恒晟石油有限公司 | 新疆昌吉州 | 昌吉市 | 加油加气业务 | 100.00 | 设立 | |
呼图壁县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昌吉州 | 昌吉市 | 燃气供应 | 100.00 | 设立 | |
新疆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昌吉州 | 阜康市 | 能源开发 | 80.00 | 购买 | |
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新疆昌吉州 | 昌吉市 | 热力开发供应 | 100.00 | 设立 | |
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新疆昌吉州 | 昌吉市 | 热力开发供应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公司收购新疆恒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新疆东环恒晟石油有限公司5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新疆东环恒晟石油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新疆东环恒晟石油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
--现金 | 2,0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2,000,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714,998.22 |
差额 | 285,001.78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285,001.78 |
调整盈余公积 |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6,854,833.51 | 15,329,876.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287,337.87 | 633,406.47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287,337.87 | 633,406.47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款项、应付账款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的政策。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账龄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400,000.00 | |
应收账款 | 52,064,992.09 | 6,487,883.70 |
其他应收款 | 78,017,682.28 | 39,765.70 |
合计 | 130,482,674.37 | 6,527,649.40 |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28,150,262.5 | 8,989,292.94 | / | 2,536,311.12 | 39,675,866.56 |
其他应付款 | 2,565,059.68 | 225,355.00 | / | 1,102,560.96 | 3,892,975.64 |
合计 | 30,715,322.18 | 9,214,647.94 | / | 3,38,872.08 | 43,568,842.20 |
(三) 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以外币结算的资产或负债,故本公司无重大汇率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于2019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入值所属三个层次中的最低层次。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第1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2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3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二) 期末公允价值计量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1层次 | 第2层次 | 第3层次 | 合计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4,150,000.00 | 174,150,000.00 | ||
合计 | 174,150,000.00 | 174,150,000.00 |
(三) 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本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产品预期收益率估值。
十二、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公司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
昌吉东方广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 | 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
昌吉环宇锦辰建材有限公司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新疆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环宇科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之子李伟伟控制的其他企业 |
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
伊犁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
阜康市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新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上海天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
昌吉市东方环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弟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东方隆辰建材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弟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中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
阜康市东方环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
昌吉市环宇邻里中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上海凡瑾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董事长之子李伟伟控制的其他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土建工程、地坪工程 | 2,220,183.49 | 865,878.89 |
昌吉东方广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水电及物业 | 774,117.41 | 679,188.56 |
新疆新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代扣代缴电费 | 79,291.28 | |
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 | 变压器安装、代扣代缴电费 | 181,299.49 | |
昌吉市东方环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酒店住宿 | 74,509.71 | |
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代扣代缴电费 | 69,421.44 |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代扣代缴电费 | 185,420.84 | 141,644.49 |
阜康市东方环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代扣代缴电费 | 17,570.84 | |
昌吉市环宇邻里中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物业费及代扣代缴电费水电 | 191,551.66 | 58,570.68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 | 代扣代缴电费 | 103,285.46 | |
昌吉环宇锦辰建材有限公司 | 门艺安装 | 5,288.3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天然气管道安装 | 5,177,700.33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冷暖气供应 | 396,564.98 | 390,064.27 |
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冷暖气供应 | 810,008.10 | 1,174,325.30 |
新疆新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冷暖气供应 | 402,625.40 | 1,215,182.80 |
昌吉市东方环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冷暖气供应 | 441,442.02 | 380,668.46 |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入户安装 | 2,229,357.40 | 2,621,517.46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入户安装 | ||
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入户安装 | 2,002,841.53 | |
新疆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入户安装 |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 | 天然气销售 | 144,639.35 | 138,850.50 |
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 | 电费 | 20,315.30 | |
新疆新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入户安装 | 831,621.62 |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 | 入户安装 | 180,180.1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客服、办公楼 | 1,961,711.74 | 1,826,265.85 |
阜康市东方环宇房 | 办公楼 | 47,619.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00.93 | 222.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4,727,627.73 | 472,762.77 | 9,727,627.73 | 685,400.41 |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402,767.00 | 20,138.35 | |||
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58,011.65 | 47,900.58 |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 | 116,387.00 | 11,076.95 | 200,000.00 | 10,000.00 | |
新疆新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91,877.25 | 14,593.86 |
昌吉市东方环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80,422.01 | 4,021.1 | 82,367.83 | 4,118.39 |
(2). 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 | 23,065.15 | 27,583.15 |
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 | 92,882.46 | 111,532.46 |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0,974.85 | 19,250.00 |
昌吉市环宇邻里中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0,558.00 | 60,327.80 | |
阜康市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8,220.24 | ||
阜康市东方环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6,064.26 | ||
昌吉东方广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25,125.3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公告的《东方环宇首次公开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李伟伟关于承诺:“如该项目(煤矿瓦斯治理项目)将来收益未达预期、该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需要计提减值、该项目的相关投入不能收回、该项目的相关政府批准无法办理或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该项目出现权属纠纷等情况,本人或本人控制的除东方环宇外的其他企业将收购该项目或收购东方环宇新能源的100%股权,或本人保证促成其他第三方收购该项目或收购东方环宇新能源的100%股权。若收购项目,收购价格不低于该项目经审计的投资额;若收购东方环宇新能源100%股权,收购价格且不低于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和评估值。本人愿意承担东方环宇因该项目而承担的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72,000,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72,000,000.00 |
3、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收购伊宁供热80%股权
本公司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以现金方式收购伊宁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宁国资)持有的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宁供热) 80%的股权。交易价格698,280,9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预付股权交易款349,140,450.00元,公司与伊宁国资在2020年1月8日双方签署了股权交割确认书,并于3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二)、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4.50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派送现金72,000,000.00元人民币(含税).
(三)发行股票和债券
公司于 2020 年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700.00万元。
(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于2020年1月在全国爆发以来,本公司根据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对下属的经营场所持续进行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对员工和客户的保护,并遵从当地政府的有关防疫要求。上述疫情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以及整体经济运行造成一定影响,主要包括:疫情期间CNG加气处于停滞状态,工业企业客户、商业客户等未能全面复工复产使用天然气数量下降、对外提供的入户安装劳务存在因未能及时开工、开工时间延后等,从而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集团期后的营收和收益水平,影响程度将取决于疫情防控的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项调控政策和各地实际实施。
本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评估和积极应对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截止本公告日,该评估工作尚在进行当中。
十七、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a) 天然气销售业务、供热业务等b) 设施设备安装业务本公司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相同。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天然气销售业务、供热等业务 | 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383,469,364.01 | 79,187,587.37 | 15,135,097.96 | 447,521,853.42 |
主营业务成本 | 254,581,132.84 | 34,462,064.21 | 16,322,563.64 | 272,720,633.41 |
资产总计 | 1,558,473,508.17 | 221,910,502.39 | 363,673,273.36 | 1,416,710,737.2 |
负债总计 | 260,113,565.19 | 117,640,319.50 | 125,946,188.84 | 251,807,695.85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八、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小计 | 11,714,879.77 |
1至2年 | 1,693,394.95 |
2至3年 | 5,432.1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3,413,706.8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219,792.54 | 100 | 806,085.65 | 5.67 | 13,413,706.89 | 19,099,701.12 | 100 | 955,324.57 | 5 | 18,144,376.5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4,219,792.54 | 100 | 806,085.65 | 5.67 | 13,413,706.89 | 19,099,701.12 | 100 | 955,324.57 | 5 | 18,144,376.55 |
合计 | 14,219,792.54 | / | 806,085.65 | / | 13,413,706.89 | 19,099,701.12 | / | 955,324.57 | / | 18,144,376.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331,452.39 | 616,572.62 | 5.00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2,331,452.39 | 616,572.62 | |
1年以内小计 | 12,331,452.39 | 616,572.62 | |
1-2年 | 1,881,549.95 | 188,155.00 | 10.00 |
2-3年 | 6,790.20 | 1,358.03 | 20.00 |
3-4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4,219,792.54 | 806,085.6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955,324.57 | 149,238.92 | 806,085.65 | |||
合计 | 955,324.57 | 149,238.92 | 806,085.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 4,177,465.60 | 29.38 | 208,873.28 |
昌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3,628,840.00 | 25.52 | 181,442.00 |
新疆蓝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05,376.85 | 19.03 | 135,268.84 |
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 | 1,987,509.80 | 13.98 | 149,763.03 |
昌吉市金海快捷宾馆 | 1,037,125.90 | 7.29 | 93,123.39 |
合计 | 13,536,318.15 | 95.20 | 768,470.5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34,623,403.63 | 100,277,278.22 |
合计 | 134,623,403.63 | 100,277,278.2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4,699,669.65 |
1至2年 | 10,923,154.2 |
2至3年 | 26,105,669.9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894,909.84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34,623,403.6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36,573.53 | |
应收政府款项 | 31,760,340.63 | 24,526,493.91 |
代职工垫付及其他单位往来款项 | 72,137.09 | |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 | 102,638,655.79 | 77,910,396.16 |
检测费及其他 | 236,217.91 | |
合计 | 134,635,214.33 | 102,545,600.6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内部往来款 | 83,757,446.99 | 1年以内 | 62.21 | |
昌吉市财政局 | 天然气补贴款 | 31,709,123.63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23.55 | |
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14,011,569.08 | 2-3年 | 10.41 | |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天然气 | 2,651,919.86 | 1年以内 | 1.97 | |
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2,049,713.72 | 2-3年 | 1.52 | |
合计 | 134,179,773.28 | 99.66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昌吉市财政局 | 天然气价差补贴 | 31,709,123.63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预计2020年收回 |
合计 | 31,709,123.63 |
其他说明无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2,143,029.15 | 172,143,029.15 | 162,343,029.15 | 162,343,029.1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0,746,912.43 | 20,746,912.43 | 19,459,574.56 | 19,459,574.56 | ||
合计 | 192,889,941.58 | 192,889,941.58 | 181,802,603.71 | 181,802,603.7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61,715,150.21 | 61,715,150.21 | ||||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53,677,878.94 | 53,677,878.94 | ||||
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41,950,000.00 | 2,300,000.00 | 44,250,000.00 | |||
呼图壁县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4,500,000.00 | 4,000,000.00 | 8,500,000.00 | |||
新疆东环恒晟石油有限公司 | 500,000.00 | 3,500,000.00 | 4,000,000.00 | |||
合计 | 162,343,029.15 | 9,800,000.00 | 172,143,029.1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19,459,574.56 | 1,287,337.87 | 20,746,912.43 | ||||||||
小计 | 19,459,574.56 | 1,287,337.87 | 20,746,912.43 | ||||||||
合计 | 19,459,574.56 | 1,287,337.87 | 20,746,912.43 |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71,277,917.54 | 245,173,974.49 | 331,311,306.02 | 222,447,622.08 |
其他业务 | 4,194,056.61 | 1,713,169.8 | 4,280,746.3 | 1,228,350.01 |
合计 | 375,471,974.15 | 246,887,144.29 | 335,592,052.32 | 223675972.0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0,000,000.00 | 50,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87,337.87 | 434,382.9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理财产品收益 | 13,987,036.68 | 7,346,027.5 |
合计 | 55,274,374.55 | 57,780,410.42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72,154.38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55,034.8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1,897.7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705,740.09 | |
所得税影响额 | -3,037,654.7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17,213,376.8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01 | 0.71 | 0.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49 | 0.6 | 0.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备查文件目录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董事长:李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16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