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19年关联交易及2020年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作为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凯创意”)的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对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2019年度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2019年度未向关联方购买或销售商品或接受劳务。
(二)2019年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受益人 | 贷款金额 | 担保金额(最高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主债务到期日 | 担保债务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神来科技 | 周新华夫妇 | ||||||||
1 | √ | √ |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 | 2,000 | 8,000 | 2017-10-25 | 2019-10-25 | 是 |
2 | √ | √ | 建设银行 | 2,000 | 8,000 | 2018-03-22 | 2020-03-22 | 否 | |
3 | √ | √ | 建设银行 | 3,500 | 10,000 | 2017-10-25 | 2025-11-15 | 否 | |
4 | √ | √ | 光大银行 | 2,000 | 4,000 | 2018-05-11 | 2019-05-10 | 是 | |
5 | √ | √ | 光大银行 | 2,000 | 4,000 | 2018-05-06 | 2019-11-05 | 是 | |
6 | √ | √ | 光大银行 | 2,000 | 7,000 | 2019-10-18 | 2020-10-17 | 否 | |
7 | √ | √ | 兴业银行 | 2,000 | 5,000 | 2019-06-21 | 2020-06-20 | 否 | |
8 | √ | √ | 兴业银行 | 1,000 | 2019-08-22 | 2020-08-21 | 否 | ||
9 | √ | √ | 长沙银行 | 1,000 | 5,000 | 2018-06-29 | 2019-06-29 | 是 | |
10 | √ | √ | 长沙银行 | 1,000 | 2019-03-28 | 2020-02-28 | 是 | ||
11 | √ | √ | 长沙银行 | 1,000 | 2019-04-11 | 2020-02-28 | 是 | ||
12 | √ | √ | 长沙银行 | 1,000 | 4,000 | 2019-06-25 | 2020-02-24 | 是 | |
13 | √ | √ | 长沙银行 | 2,000 | 2019-09-27 | 2020-09-26 | 否 | ||
14 | √ | √ | 北京银行 | 2,000 | 6,000 | 2018-08-08 | 2019-08-07 | 是 | |
15 | √ | 上海华凯展览 | 交通银行 | 1,000 | 6,000 | 2019-02-26 | 2020-02-18 | 否 | |
16 | √ | 交通银行 | 1,000 | 2019-05-06 | 2021-02-26 | 否 |
17 | √ | 展示工程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 | 1,000 | 2019-07-30 | 2021-02-26 | 否 |
注 1、神来科技指: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周新华夫妇指:公司董事长周新华先生及其配偶罗晔女士。
2、上述担保均为关联方对公司及其子公司银行信贷业务向债权银行提供保证担保。上述关联方(担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均未收取费用。
上述担保均为关联方对公司及其子公司融资授信和贷款而向债权银行提供保证担保。上述关联方(担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均未收取费用。
二、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2020年公司部分合作银行信贷业务授信以及部分贷款将陆续到期,为维护和拓展融资渠道,优化信贷资源结构,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努力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将根据2020年度融资计划,向有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新一轮信贷业务授信和部分到期贷款续贷,并将分别视该等金融机构的授信、贷款条件,协请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及其配偶继续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银行信贷业务提供关联方担保,其中部分可能还需协请公司股东神来科技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 | 授信机构 | 拟申请授信额度 | 授信类别及说明 |
华凯创意 | 建设银行长沙河西支行 | 8,000 | 综合授信 |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7,000 | 综合授信 | |
北京银行长沙分行 | 6,000 | 综合授信 |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10,000 | 综合授信10,000万元,敞口5,000万元 | |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 | 6,000 | 综合授信 | |
浦发银行长沙分行 | 5,000 | 综合授信 | |
工商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 | 5,000 | 综合授信 | |
小计 | 47,000 | ||
上海华凯 | 交通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 6,000 | 综合授信 |
招商银行上海新客站支行 | 3,000 | 综合授信 | |
小计 | 9,000 | ||
合计 | 56,000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周新华先生
周新华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创始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2.79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3.01%,通过神来科技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6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7%,周新华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3,192.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8%。
(二)罗晔女士
罗晔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新华先生的配偶。截止本核查意见披露日,罗晔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罗晔女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为公司提供相应金额的个人信用担保。
(三)神来科技
神来科技为公司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07%。神来科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为公司提供相应金额的信用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关联方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行为,未收取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者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及其配偶同公司股东神来科技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个人信用担保或保证反担保。所有担保均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确认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和公司其他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上述关联交易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19年关联交易及2020年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邹 扬 李 锋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