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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中孚2019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2

公司代码:600595 公司简称:*ST中孚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审计意见详见审计报告正文,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说明详见董事会及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四、 公司负责人崔红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哲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23,219,189.00元,加上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04,360,502.49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18,858,686.51元。

由于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建议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尚须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一节。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5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4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56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8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5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85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公司、公司或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豫联集团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东英工业Everwide Industrial Limited(中文译名:东英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Vimetco东英工业的控股股东Vimetco N.V.
中孚炭素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
深圳欧凯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银湖铝业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孚电力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中孚高精铝材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中孚技术公司河南中孚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林丰铝电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高晶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
中孚铝业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
豫联煤业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贤工贸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
慧祥煤业郑州市慧祥煤业有限公司
豫金能源郑州市豫金能源有限公司
金岭煤业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
金星煤业登封市金星煤业有限公司
金窑煤矿郑州市磴槽集团伊川县金窑煤矿有限公司
上海忻孚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孚蓝汛河南中孚蓝汛科技有限公司
中孚售电河南中孚售电有限公司
凤凰熙锦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永联煤业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
黄河水务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林州热电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瑶岭煤业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巩义浦发村镇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孚特铝公司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
中孚铝合金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
河南科创河南科创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广元林丰铝电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
广元林丰铝材广元市林丰铝材有限公司
广元高精铝材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广元中孚科技广元中孚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元
报告期2019-01-01至2019-12-3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中孚实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Henan Zhongfu Industrial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崔红松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 萍丁彩霞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0371-64569089
电子信箱yangping@zfsy.com.cncaixia@zfsy.com.cn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451200
公司办公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451200
公司网址www.zfsy.com.cn
电子信箱zhqb@zfsy.com.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ST中孚600595中孚实业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卜晓丽、马云伟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刘萍、潘登
持续督导的期间2018年2月8日-2019年12月31日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19年2018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7年
营业收入5,519,071,797.3811,750,627,005.21-53.0311,522,004,314.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360,502.49-2,544,104,924.55-189,332,707.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0,942,327.45-2,527,881,951.72-310,021,447.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8,774,804.99856,736,798.23-13.77506,200,628.90
2019年末2018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7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05,525,742.933,300,843,776.683.174,609,016,667.12
总资产22,373,532,645.7122,904,178,797.85-2.3225,567,781,817.25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2018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7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1.31-0.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1.31-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1.30-0.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1-56.92增加60.03个百分点-4.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33-56.56增加39.23个百分点-6.56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9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334,551,616.281,400,538,309.351,415,078,302.331,368,903,569.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638,228.66-39,340,687.90-12,075,092.34307,414,511.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2,328,744.29-53,742,787.54-52,395,223.74-322,475,571.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831,163.50311,856,272.13240,726,259.7035,361,109.66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营业收入以净额法反映,因此对2019年前三季度收入和成本同时进行抵销,不影响当期利润。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2017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012,852,058.45-57,487,118.20175,267,578.1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4,243,295.3217,120,114.3249,197,010.77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1,320,218.4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95,796.37-18,763,224.0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55,486.261,970,230.218,685,766.1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2,694,939.9121,784,374.1315,905,769.3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37,122,600.09-3,475,009.51-61,323,588.07
所得税影响额-87,720,349.914,460,232.59-49,600,790.43
合计685,302,829.94-16,222,972.83120,688,740.40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易拉罐罐体料、罐盖料、拉环料、高性能铝合金板材、高档双零铝箔毛料、阳极氧化料、铝合金车轮、中间合金、精铝锭、铝棒材等。

类别产品用途
铝产品易拉罐罐体、罐盖、拉环料生产易拉罐罐体、罐盖、拉环所需的冷轧铝带材以及高端瓶罐、旋开盖等所需的冷轧带材。
高性能铝合金板材包括冷轧板、热轧板,主要用于客车、油罐车、承重车等车辆的车身、内饰、油箱及船舶材料。
高档双零铝箔毛料主要用于利乐包、无菌包、烟箔、卡纸、电容器箔等。
阳极氧化料主要用于计算机、通讯、消费电子产品的中板、外板以及建筑装饰板材等领域。
铝合金车轮替代传统钢轮,用作轻量化汽车零部件。
精铝锭广泛应用于制作铝粉、军工零部件、汽车装饰条等。
中间合金广泛应用于铝熔铸。
铝棒材

2、经营模式

公司已形成了以煤炭开采、火力发电、电解铝、铝精深加工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具体如下:

采购模式: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煤炭、氧化铝、交流电及铝锭,煤炭采购采用公司下属豫联煤业自有煤炭供给和向外部采购相结合的模式;氧化铝采购采用长单和现货相结合的模式;子公司中孚铝业生产用电主要由子公司中孚电力自备机组供应,转移至四川省广元市的电解铝生产用电采用大工业用电模式;公司铝精深加工业务所需原铝采用自有电解铝液和外购铝锭、铝加工产品废料相结合模式。

生产模式:公司铝产品采用以销定产,根据客户需求,采用定制化和批量化相结合的生产模式。

销售模式:公司铝产品对外销售为直销模式,销售体系包含市场开拓、客户关系维护、售后服务等,目前已形成了以国内外知名客户为主的营销网络。销售价格国内采用“铝基价(长江现货价或者上海期货价)+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国际采用“铝基价(伦敦金属交易所,简称LME )+加工费”的定价模式。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实施产能转移,减少电解铝亏损;优化铝精深加工产品结构,锁定中长期核心客户;加强与相关债权人密切沟通,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强化内部管理,盘活存量资产,实现了2019年度业绩扭亏为盈。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

(1)开展经营创效,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通过深入开展挖潜增效厉行节约活动,开源节流;通过调整产品结构,提升高附加值产品比例;提高产品毛利率,增强产业链条上各业务板块盈利能力。报告期内,铝及铝产品业务毛利率13.80%,较去年增加13.45个百分点;发电业务毛利率28.28%,较去年增加26.03个百分点;煤炭业务毛利率27.98%,较去年增加16.63个百分点。

(2)债务化解方案有序推进,财务费用持续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在各级政府、金融机构以及控股股东等多方力量的支持和帮助下,银行业务已全部执行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多数非银行金融机构将贷款利率下调至8%以内,其余正在积极洽谈。2019年1-12月公司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2.81亿元,有力提升了公司业绩。

(3)盘活存量资产,改善公司业绩

2019年12月,公司及中孚铝业分别将其持有的广元高精铝材10.62%出资权和40.89%股权转让给四川豫恒实业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中孚铝业对广元高精铝材的持股比例由100%下降为48.49%,实现资产处置收益67,744.23万元。

2019年12月,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对子公司银湖铝业位于郑州高新区的土地进行收储,土地收购补偿款共计50,821.86万元,扣除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成本后产生资产处置收益33,129.31万元。

(二)行业情况

铝是世界上产量和用量仅次于钢铁的有色金属,产品性能上具有耐候性、耐冲击、耐溶剂性、高温灭菌性等优良特性,可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食品包装容器、家用电器、交通运输、航天航空、电子通讯各个行业,是发展国民经济与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重要基础材料。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铝材生产和消费的第一大国,但在产品结构和消费结构上与发达国家仍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近两年我国铝加工行业面临铝材产量增速放缓,盈利能力下降,国际贸易摩擦不断等问题,加快转型升级成为我国铝加工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延链补链、提质增效、绿色智能化制造、扩大铝应用是我国铝加工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

近年来,公司积极利用国家及行业有利政策顺势而为,优化产业布局,将公司电解铝产能转移至水电资源丰富的四川省广元市;同时加大技术研发,把握国内市场竞争主动权,提升主打产品市场占用率,其中罐盖料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市场前列,同时已向世界前三位制罐企业大批量供货;公司在做优、做强易拉罐罐料、高性能铝合金板材、高档双零铝箔毛料等已有产品基础上,汽车车身板、船板、航空中厚板等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研发不断取得突破。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其他应收款1,263,812,948.915.65538,914,437.492.35134.51注1
在建工程1,100,840,875.814.92124,899,360.130.55781.38注2

注1:主要为本期新增四川豫恒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和广元高精铝材暂借款所致;注2:主要为广元产能转移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其中:境外资产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区位优势

河南省铝土矿资源丰富,公司紧邻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下属的上街及焦作氧化铝厂;巩义市及周边登封市、新密市为河南省煤炭基地,煤炭供应充足;公司产业园区所在地巩义市是“郑州-巩义-洛阳工业走廊”的核心城市之一,是郑州规划的千亿元级铝工业产业基地,是国内西北原铝重要输出地和国内四大铝加工产业基地之一,产业集群化优势明显;境内四通八达的铁路、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交通形成了物流优势,吸引下游客户投资,具有成为国内发达的铝加工基地的潜力。2018年底至2019年初,公司将共计50万吨电解铝产能转移至四川省广元市,广元市是四川省铝基材料产业发展基地,已基本形成产业集群和完整的铝产业链条,正在加快布局一批重大铝产业项目,建设川陕甘结合部最大的铝产业基地、全国高性能工业铝材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

2、全产业链优势

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来源于“煤—电—铝—铝精深加工”一体化产业链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豫联煤业产能230万吨/年,具备河南省煤炭企业整合资质,该产能主要位于登封市,紧邻公司子公司中孚电力,运输成本较低,能源保障可靠。

公司目前拥有900MW/年自备发电机组,50万吨/年电解铝产能(含在建)和70万吨/年的铝深加工产能。

3、环保优势

公司核心发展理念之一是打造“环保生态工厂、山水园林企业”,公司工业园区自建设之初就注重绿化建设,强化实施清洁生产,绿色生产,不断提升企业的环境保护水平。近年来,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政策要求,公司所属生产主体均实施环保超低排放改造,各项排放物指标均优于行业排放限值。2018年末至2019年,公司将部分电解铝产能转移至水电资源丰富的四川省广元市,将能源消费由火电转变为清洁、绿色、可持续的水电,从源头上降低碳排放,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4、铝精深加工优势

公司铝精深加工主要设备均采用世界同行业先进进口设备,整体装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借助国内外优秀的技术人员团队,全面推进“精益管理”,主要产品已先获得多家权威船级社及汽车板产品准入认证及FSSC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目前公司铝精深加工主要产品为易拉罐罐体、罐盖、拉环料、高性能铝合金板材、高档双零铝箔毛料等。公司的主打罐料产品已批量供货世界排名前三的制罐企业,并且凭借技术优势,现已成为国内外知名客户的优先选择,特别是罐盖料产品,已经成为国内罐盖料市场最大的供货商。未来,公司将依托全产业链优势,在做优、做强已有产品的基础上,利用生产技术优势,积极开拓汽车板、船板、航空板等市场。

5、科技创新优势

多年来,公司一直注重科技研发,并取得了显著的科研成果,先后通过自主创新研发、产学研联合开发等方式投产了国内第一条高纯铝连续旋转偏析法提纯生产线,该技术已被河南省科技厅认定为河南省2019年度工业节能技术,2019年11月被列入《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19)》,填补了国内在该技术领域自主创新的空白,同时也成为省内首家持有该项技术的企业。公司子公司河南科创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被河南省工信厅认定为河南省铝基新材料创新中心,将引领行业发展趋势,构建“政产学研用金”协同发展模式,建设高效能铝基新材料产业先进示范基地;与中铝郑州研究院共同承担投资研发的高效稳流节能技术,在中孚铝业开展实际应用,吨铝电耗降低500度以上,节能效果十分明显;自主开发的铝合金易拉罐坯料轻量化工艺可稳定批量化生产出0.25mm罐体料、0.208mmg罐盖料,已向世界前三位制罐企业大批量供货。

6、管理优势

公司管理团队人员稳定,配置结构科学,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生产管理经验,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整体综合素质较高,各子公司在煤、电、铝及铝加工人才配备上一直注重科学合理安排,技术工程团队力量较强,保证了公司整体生产、运营的持续稳定性。公司持续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对内部资源整合提高管理效率,有效控制经营成本;通过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和精益管理,实现公司各个环节的规范化、流程化、精益化;财务管理方面,在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前提下,不断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建立并实施了职业薪酬制度,引导员工提高岗位职业技能水平,为广大员工立足岗位成才提供了广阔空间。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下,公司紧扣年度目标任务,强化内部管理,降本增效,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产业布局,调整铝产品结构,增强盈利能力,争取外部支持,化解债务风险,经营形势明显好转,企业整体步入绿色高质量发展轨道。具体情况如下:

1、开展经营创效,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充分利用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优化燃煤供应链管理,降低发电业务煤炭采购成本;中孚电力根据公司内部用电量变化,开发直供电业务,提升盈利能力;中孚高精铝材部分产品已获得国际市场核心客户认可,产品市场占用率和品牌知名度持续提升;为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提高各工序产能匹配度,公司启动了新增冷轧机建设,总体工期按计划进行,预计该设备将于2020年底进入调试阶段。

2、实施电解铝产能转移,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根据国家能源结构和产业布局优化调整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抢抓四川省广元市承接国内铝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积极实施50万吨电解铝产能转移,在广元市建设了绿色铝材一体化项目。公司克服重重困难,大力弘扬“红军精神”和“红旗渠精神”,全力加快项目建设,广元林丰

铝电项目已于2019年11月29日开始投产,已陆续通电。该项目投产后,公司部分电解铝生产用电由火力发电调整为清洁水电,有效减少碳排放,推进公司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增强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合作单位及公司股东对企业的发展信心。

3、外部支持坚强有力,年度目标圆满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在各级政府、金融机构以及控股股东等多方力量的支持和帮助下,公司公开债券“11中孚债”本息4.63亿元于2019年8月如期兑付,提升了社会各界对公司信心;银湖铝业土地收储工作如期完成,增加了公司现金流,债务化解有序推进,财务费用持续降低,有力提升了公司业绩,圆满完成年度目标。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收入551,907.18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175,062.70万元下降53.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36.05万元较上年同期-254,410.49万元增加264,846.54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5,519,071,797.3811,750,627,005.21-53.03
营业成本4,583,666,375.7611,574,164,884.31-60.40
税金及附加91,841,437.91100,019,084.58-8.18
销售费用95,096,335.19111,103,559.09-14.41
管理费用254,973,489.25215,920,990.6218.09
研发费用313,993,646.67270,159,030.2416.23
财务费用921,428,180.071,202,412,404.09-23.37
所得税209,676,096.33555,006,698.40-62.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8,774,804.99856,736,798.23-13.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7,254.47-20,579,343.51107.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7,398,041.60-882,625,881.3648.18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收入551,907.18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175,062.70万元下降53.03%,主要为本期电解铝产能转移影响所致。本期主营业务毛利率16.16%较去年同期上升15.16%,主要是由于本期原材料价格下降所致。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有色金属4,073,524,392.073,511,556,146.4213.80-49.07-55.94增加13.45个百分点
电力765,094,087.00548,688,809.7628.28108.4852.95增加26.03个百分点
煤炭337,285,281.87242,903,983.6227.98-39.65-50.97增加16.63个百分点
贸易233,206,186.89232,028,474.220.51-90.80-90.79减少0.09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铝加工3,826,352,570.363,279,045,540.1514.30-42.18-49.60增加12.62个百分点
电解铝247,171,821.71232,510,606.275.93-82.11-84.12增加11.96个百分点
709,624,054.91504,081,859.2228.96125.1069.46增加23.32个百分点
蒸汽55,470,032.0944,606,950.5419.587.22-27.20增加38.01个百分点
煤炭337,285,281.87242,903,983.6227.98-39.65-50.97增加16.63个百分点
贸易233,206,186.89232,028,474.220.51-90.80-90.79减少0.09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国内3,662,708,384.713,049,614,910.9016.74-62.80-69.19增加17.28个百分点
国外1,746,401,563.121,485,562,503.1214.948.242.82增加4.49个百分点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电解铝万吨2.072.060.02-81.10-81.7132.13
铝加工万吨23.9324.091.20-49.02-48.93-20.31

产销量情况说明本年产销量下降主要是由于电解铝产能转移影响所致。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有色 金属直接材料及动力264,400.8575.29686,448.6386.13-61.48
直接人工18,494.275.2724,842.123.12-25.55
制造费用68,260.5019.4485,741.9810.76-20.39
直接材料44,069.8380.3230,685.0385.5443.62
电力直接人工1,064.071.94544.441.5295.44
制造费用9,734.9917.744,644.0012.95109.62
煤炭直接材料及动力8,316.7434.2414,045.0328.35-40.79
直接人工8,699.7635.8218,144.5136.62-52.05
制造费用7,273.9029.9517,353.4335.03-58.08
贸易直接材料及动力23,202.85100.00252,002.74100.00-90.79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11,053.4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8.2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51,194.7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0.8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费用:本期发生9,509.6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600.73万元,下降14.41%,主要原因为本期铝加工产品销售运费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本期发生25,497.3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905.25万元,上升18.09%,主要原因为主要为产能转移后停产费用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发生92,142.8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8,098.42万元,下降23.37%,主要原因为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313,993,646.67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0
研发投入合计313,993,646.67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5.69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345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4.19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0.00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8,293.75万元,其中: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3,877.4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796.20万元,主要为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10.66万元,主要为本期银湖铝业土地处置和广元高精铝材股权转让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739.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2,522.78万元,主要为本期支付利息减少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公司资产处置收入102,112.0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1,000.16万元,主要为本期处置银湖铝业土地和实现电解铝产能指标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2)本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5,406.1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77,377.78万元,主要为去年同期因电解铝产能转移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预付款项242,446,944.481.08376,631,615.461.64-35.63注1
其他应收款1,263,812,948.915.65538,914,437.492.35134.51注2
其他流动资产102,003,859.450.46157,378,749.860.69-35.19注3
长期股权投资249,060,959.421.11185,103,542.840.8134.55注4
在建工程1,100,840,875.814.92124,899,360.130.55781.38注5
递延所得税资产147,168,551.340.66234,058,770.501.02-37.12注6
其他非流动资产531,565,240.682.38300,557,248.691.3176.86注7
短期借款2,755,001,552.8012.31711,458,177.113.11287.23注8
应付票据1,521,367,270.406.804,320,497,556.0018.86-64.79注9
应交税费110,201,111.480.4952,094,572.640.23111.54注10
其他应付款710,513,186.673.18380,824,994.311.6686.57注11
长期借款2,398,840,000.0010.723,402,280,000.0014.85-29.49注12
长期应付款2,183,795,725.189.76878,955,112.233.84148.45注13
预计负债335,094,804.281.50208,024,714.940.9161.08注14
递延收益150,408,651.590.67107,585,565.910.4739.80注15

其他说明注1:主要为本期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注2:主要为本期新增四川豫恒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和广元高精铝材暂借款所致;注3:主要为本期留抵增值税和预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注4:主要为本期新增广元高精铝材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注5:主要为广元产能转移项目投资增加所致;注6:主要为2019年中孚电力盈利后消化可抵扣亏损所致;注7:主要为广元产能转移项目预付款增加所致;注8:主要为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业务到期后转为短期借款所致;注9:主要为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业务到期后转为流动资金借款所致;注10、主要为银湖铝业处置土地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注11、主要为应付利息增加所致;注12、主要为部分长期借款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注13、主要为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等融资到期后续做所致;注14、主要为本期计提逾期借款违约金增加所致;注15、主要为本期广元林丰铝电收到工业产业发展基金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万元)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58,821.75保证金
货币资金611.61诉讼保全
应收票据11,200.00借款质押
应收账款134,505.67借款质押
存货10,500.00借款质押
固定资产898,506.68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20,896.61借款抵押
合计1,235,042.32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有色金属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报告期内各品种有色金属产品的盈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或品种类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铝加工3,826,352,570.363,279,045,540.1514.30-42.18-49.6012.62
电解铝247,171,821.71232,510,606.275.93-82.11-84.1211.96

2 矿石原材料的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自有矿山的基本情况(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本年度上年度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占比(%)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占比(%)毛利率(%)
线上销售0.000.000.000.000.000.00
线下销售5,409,109,947.83100.0016.1611,459,465,997.69100.001.00
合计5,409,109,947.83100.0016.1611,459,465,997.69100.001.00

5 报告期内各地区的盈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销售收入3,662,708,384.7167.71-62.80
境内小计3,662,708,384.7167.71-62.80
国外销售收入1,746,401,563.1232.298.24
境外小计1,746,401,563.1232.298.24
合计5,409,109,947.83100.00-52.80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包括设立子公司广元高精铝材及广元中孚科技、对广元高精铝材增资以及参股广元市戴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非股权投资主要包括广元产能转移项目(包括广元林丰铝电项目及广元高精铝材项目)投资及新增冷轧机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3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孚铝业将其部分电解铝产能25万吨向水电资源富集的四川省广元市经济开发

区转移,并设立项目公司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及广元中孚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9-017号公告和2019-034号公告。

2、2019年9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孚铝业以其所属25万吨电解铝产能置换指标价值(经评估上述产能置换指标投资价值为138,322.56万元)对广元高精铝材进行注册资本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孚铝业持有广元高精铝材73.45%的股权,公司持有26.55%。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9-074号公告。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广元林丰铝电项目共计投入11.70亿元。该项目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8-151号公告和2019-001号公告。

2019年,广元高精铝材项目共计投入3.86亿元,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9-017号公告和2019-034号公告。

2019年,中孚高精铝材2300mm单机架高精铝合金板带材冷轧机项目共计投入0.42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9-067公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8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支持公司电解铝产能转移项目顺利进展,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同圣国创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以1亿元人民币对广元林丰铝电进行注册资本增资,并按8%的固定收益分红,资金使用期限5年。本次增资完成后,林丰铝电、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同圣国创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广元林丰铝电的股权比例分别为60%、20%和20%。

2、2019年12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湖铝业将位于郑州市药厂街南、腊梅路西的一宗土地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实施收储。2019年12月16日,双方签署了《国有土地收购合同》(郑开土储收字[2019] 21号),合同约定本次银湖铝业应收土地收储补偿款共计50,821.8599万元。2019年12月26日,银湖铝业收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土地补偿款40,657.4879万元,占本次土地收储补偿款总额的80%。上述具体内容详见临2019-089号、2019-099号和2019-109号公告。

3、2019年12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中孚铝业分别将其持有广元高精铝材10.62%的出资权和40.89%的股权转让给四川豫恒实业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四川豫恒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广元高精铝材51.51%的股权,公司持有15.93%的股权,中孚铝业持有32.56%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临2019-090号公告。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行业分类主要产品注册资本资产规模净资产净利润
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制造业铝产品2,000320,287-224,87529,461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火力发电火力发电235,000556,734235,50120,137
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制造业铝产品200,000421,838193,202-2,594
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制造业炭素产品16,99657,48810,705-5,276
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制造业铝产品10,00080,82433,98724,106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制造业铝产品33,168195,657-96,288-8,221
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制造业铝产品47,887186,95637,698-5,067
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批发业国内外贸易5,00029,7169,879-149
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批发业国内外贸易1,0002,9951,2546
河南中孚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技术研发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2,0005,078-5,939155
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对煤矿的投资80,000399,296106,982-8,227
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投资管理以自有资产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55,20055,20055,200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电能、热能销售57,998210,83651,9411,922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制造业铝产品188,323182,861147,181-164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9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18,400万元入伙凤凰熙锦。凤凰熙锦由本公司、北京熙锦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本公司出资18,400万元(占比33.33%)为合伙企业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北京熙锦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占比0.09%),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浙商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占比0.09%),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前海金鹰粤通54号第3期”的管理人,代表“前海金鹰粤通54号第3期”,出资36,700万元(占比66.49%),为合伙企业的优

先级合伙人。凤凰熙锦合伙企业财产专项用于收购本公司子公司安阳高晶股权以及对安阳高晶增资。《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1)投资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原则:在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内,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普通合伙人不参与收益的分配;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前海金鹰粤通5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3期)委托资产”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期间内,合伙企业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年化固定收益;(2)投资项目:凤凰熙锦合伙企业财产专项用于收购本公司子公司安阳高晶股权以及对安阳高晶增资;

(3)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远期转让安排:中孚实业拟将远期受让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我国铝行业持续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控电解铝新增产能,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行业生产运行态势良好,冶炼行业效益大幅改善,但价格持续震荡回落,国际贸易形势压力加大。

1、冶炼行业利润改善明显,带动铝行业效益企稳。全年合规电解铝产能释放不及预期,以及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偶发事件引起减产,供需矛盾缓解,电力、氧化铝、炭阳极等主要生产成本下降,铝冶炼利润205亿元,同比增长11.7%,成为带动铝行业效益向好的主要因素。

2、铝材产量增速放缓,铝加工行业盈利能力下降。中国铝材综合产量为4010万吨,同比小幅增长1.0%;2019年铝加工行业实现销售收入9502.58亿元,同比增长6.40%,实现利润总额173.99亿元,同比下降31.50%。

2020年,铝行业产能过剩风险依旧存在,下游消费不容乐观,国际贸易形势复杂多变,叠加国内外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行业稳定运行将面临巨大压力。全行业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铝行业规范管理,加强行业自律,严控电解铝新增产能,严格落实电解铝产能置换,抑制氧化铝产能无序扩张,加大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力度,加快航空铝材、汽车铝材能高端产品研制应用,不断拓展铝应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绿色、低碳、轻量化发展的时代要求,公司将以打造“百年企业”为目标,以“高、精、尖、节能、环保、可持续”为发展方向,依托“一体双翼”发展模式,持续完善“煤-电-铝-铝精深加工”一体化的产业链,积极开发国际先进铝合金新材料新技术,努力实现产业发展的高端化、终端化、高效益,将公司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铝合金新材料基地。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是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公司全面打赢转型升级翻身仗、经济效益大幅提升的关键之年。公司将继续紧盯目标任务,抢抓发展机遇,坚持效益第一,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绿色转型,攻坚克难,砥砺前行,推动企业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具体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再接再厉,推动产能转移项目尽快投产创效

公司电解铝产能转移广元林丰铝电项目已于2019年11月开始投产,计划于2020年6月全部投产。广元高精铝材项目计划于2020年7月开始投产。根据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目前面对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市场冲击及不可预知的风险,公司全体员工将再接再厉,攻坚克难使项目尽快建成投产,为公司贡献利润,创造效益。

2、进一步调整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打造中孚知名品牌

持续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和客户,以国内罐盖料、国外罐体料为主打,与核心客户、重点客户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巩固中孚品牌市场优势。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做好产品战略储备,完成高性能3C电子产品合金板的工艺研究,加快易拉罐料、乘用车汽车板产品的研发,全面提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打造国际化高端铝合金新材料主流供应商,建设中孚铝加工世界知名品牌。

3、围绕提质增效目标,夯实基础管理

聚焦原料价格、生产成本、产品质量、安全环保、资金周转率等关键环节,强管理、抓落实、重实效,不断提升管理效益。原辅材料采购要建立“质价比”最优供应链条,满足生产所需。产品销售要抓质量、提销量、保回款。加强现金流管理,统筹安排公司资金,保障资金安全运转。

4、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拟采取债务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模式,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化解债务风险,降低财务费用。

上述目标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性风险

公司为全产业链一体化企业,所属电解铝、煤炭等受较多的产业政策和政府监管控制,产业政策的调整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业务前景造成一定影响。

电解铝行业受产能过剩的影响,未来一段时期内行业将继续维持竞争局面,可能影响铝锭售价。公司所属煤矿存在政策性限产风险,可能会影响今年煤炭产量,且可能对公司自备电厂发电成本造成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根据对宏观经济、政府政策、行业发展的研究与分析,公司将部分电解铝产能转移至水电资源丰富的四川省广元市,此次转移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电解铝业务的政策性风险。

2、市场风险

(1)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市场风险。2020年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冲击。当前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与全球经济的联系日渐紧密,目前全球疫情走势及影响难以预测,如疫情扩散或延续较长时间,将导致包括铝商品在内的大宗商品消费持续低迷,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市场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宏观经济研究,及时分析市场情况。对内增强疫情防疫措施,降成本、严管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对外增强与客户电子通讯方式沟通,保证销售渠道畅通。

(2)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铝产品生产主要原料之一为氧化铝,其价格受铝锭价格及供需因素影响大,价格波动幅度也较大。由于公司氧化铝全部需要外购,因此氧化铝市场价格的波动仍然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风险之一。公司氧化铝的采购对象主要是国内外大型氧化铝生产商及其主要的代理商、经销商,存在氧化铝采购相对集中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市场研判,充分发挥市场价格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作用,利用供需关系灵活调整产量,不断提高市场价格风险管控能力,优化采购策略,实现采购降本增效。

3、安全环保风险

国家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政策及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对公司的环境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生产作业覆盖煤矿、发电、铝及铝加工等行业,存在安全环保风险。

应对措施:为确保公司优于国家环保排放标准,公司设专人负责安全环保工作,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力度,防患于未然;不断增强企业及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现场管理和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增加安全环保资金投入,持续推进节能减排。

4、经营风险

公司产品需求受终端客户影响较大,公司存在着由于经济基本面发生变化,或者行业竞争格局变化而带来的销售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经济政策及终端市场研究,及时预判终端市场变化情况,应对可能出现的行业竞争及格局变化。

5、财务风险

近年来,公司除通过银行融资、发行公司债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方式筹集资金外,还通过融资租赁等非银融资方式满足资金需求,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财务费用较高;对子公司担保额较大,公司面临短期偿债压力和担保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拓展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拟通过债务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负债率及财务成本;同时提高财务管控水平,强化预算管理,避免大额或突发的预算外支出情况。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进行了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未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二) 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实现盈利,且现金流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利润分配的周期

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也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9年0000104,360,502.490
2018年0000-2,544,104,924.550
2017年0000-189,332,707.360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每股股价不低于5元。若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收盘价格亦相应调整。长期有效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8年2月7日,豫联集团在与本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中承诺,其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算,在该锁定期内,豫联集团将不对该等股票进行转让。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董事会对2019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于2019 年1 月1 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追溯调整。公司执行本准则,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于2019 年1 月1 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追溯调整。公司执行本准则,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因公司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结合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除因执行新金融详见其他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工具准则相应调整的报表项目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仅调整首次执行日及当期报表项目外,变更的其他列报项目和内容,应当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变更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3月至5月期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衔接规定,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应调整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8.(3)”

其他说明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9年期初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科目调整前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526,070,182.86
应收票据76,571,097.72
应收账款449,499,085.14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6,622,163,682.31
应付票据4,320,497,556.00
应付账款2,301,666,126.31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8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20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0
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45.5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披露的临2014-089号公告、2016年5月12日披露的2016-068号公告及2019年8月31日披露的临2019-065号,情况概述及进展情况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披露的临2017-028号公告、2019年8月31日披露的临2019-064号和2020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0-018号公告,情况概述附后。
公司与联合金属科技(威海)有限公司、王贤中、成都西南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披露的临2017-032号公告和2017年6月28日披露的临2017-098号公告,情况概述附后。
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公司、中孚铝业和豫联集团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披露的临2018-137号公告、临2018-146号公告、2019年1月22日2019-003号和2020年3月4日2020-012号公告,情况概述附后。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临2019-046号公告,情况概述附后。
任公司案件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临2019-046号公告,情况概述附后。
国美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临2019-046号公告,情况概述附后。
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临2019-046号公告,情况概述附后。
河南国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临2019-046号公告,情况概述附后。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临2019-046号公告,情况概述附后。
东银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临2019-046号公告,情况概述附后。
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临2019-046号公告,情况概述附后。
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临2019-046号公告,情况概述附后。

1、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案件2014年7月9日,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起诉本公司、中孚特铝公司。2014年9月,公司与中孚特铝公司分别提起反诉。2014年12月,在省高院主持下三方就部分争议达成调解协议。2015年7月,公司收到省高院送达正式司法鉴定意见书。2015年12月,省高院组织各方对该司法鉴定意见书进行开庭质证。2016年5月,公司收到省高院送达案件一审民事判决书。因各方不服一审判决,按照法律规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8月,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9年8月26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终审民事判决书。2015年8月,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以清算工作进展缓慢为由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2015年10月,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15年11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不予受理,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向省高院提起上诉。2016年11月、2017年2月,省高院分别组织进行案件听证。2018年4月,中孚特铝收到省高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郑民清(预)字第4号民事裁定,指令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18年6月,中孚特铝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2018年10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中孚特铝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工作。2019年1月,清算组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9年6月、7月、8月,清算组委托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孚特铝设备进行三次强制清算拍卖,相关设备最终拍卖成交。目前清算工作正在进行中。

2、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鼎瑞贸易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2017年2月,公司子公司上海忻孚就与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鼎瑞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汤宏票据追索权纠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票据款人民币2,000万元及相关利息。2017年4月,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17年7月上海忻孚收到法院送达民事裁定书,因被告人之一汤宏涉及刑事案件,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上海忻孚于2017年7月提起上诉。2017年8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2018年1月,上海忻孚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8年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于4月进行案件听证。2018年6月,因案件需要上海忻孚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再审申请,并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重新起诉。2018年8月、2019年3月、4月、6月,案件进行多次开庭审理。2019年8月,上海忻孚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上海忻孚票据款2,000万元及相关利息。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判决,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12月,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20年3月18日,上海忻孚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二审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因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判决,上海忻孚已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公司与联合金属科技(威海)有限公司、王贤中、成都西南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3月,公司就与联合金属科技(威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金属”)、自然人王贤中以及成都西南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金属”)的合同纠纷向巩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联合金属偿还公司欠款人民币1,883. 33万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2017年4月,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17年6月,公司收到巩义市人民法院送达的豫0181民初15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联合金属偿还公司1,883.33万元及相关利息,对西南金属部分生产线被依法折价或变卖、拍卖的价款,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王贤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7年7月,公司向巩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12月,公司收到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转款

4.1万元。2019年3月,公司通过司法拍卖方式拍下抵押三套生产线设备抵偿债务。2019年5月,公司将三套生产线设备进行变卖处置。目前,公司正协调巩义市人民法院继续推进案件强制执行。

4、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公司、中孚铝业和豫联集团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10月,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与中孚铝业、中孚实业债务重组纠纷分别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铝业、中孚实业、豫联集团支付债务重组本金及补偿金合计4亿元。2019年1月,各方达成和解,本金展期到2019年12月,支付2018年利息,豁免全部违约金。2019年4月,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解封民事

裁定书。2020年2月19日,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公司正在与对方沟通调解事宜。

5、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件2018年8月,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就与中孚炭素、中孚实业、林丰铝电、豫联集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炭素、中孚实业、林丰铝电、豫联集团支付全部本金和利息63,496.85万元,其中40,277.67万元所涉案件各方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和解并已领取民事调解书,其余23,219.18万元所涉案件正在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和解方案。

6、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件

2018年9月,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就与中孚实业、中孚电力、豫联集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实业、中孚电力、豫联集团支付贷款本金3亿元及利息。2018年11月,一审判决偿还贷款本金及逾期罚息。2018年12月,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9年12月,公司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目前,公司正按照民事和解书履行。

7、国美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案件

2018年8月-2019年1月,国美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就与中孚实业、林丰铝电、中孚电力、广贤工贸保理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实业、林丰铝电、中孚电力支付保理融资款16,890万元及其利息、罚息。目前,部分案件尚未开庭,部分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正与国美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协商和解方案。

8、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件

2018年10月,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就与中孚电力、中孚实业融资租赁纠纷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电力、中孚实业支付本金和利息16,083.58万元。2018年12月,一审判决支付租金、利息和违约金。2019年1月,中孚电力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4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参加案件调解,公司已领取民事调解书。目前,公司正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

9、河南国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件

2018年11月,河南国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就与中孚实业、中孚电力、豫联集团借款合同纠纷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实业、中孚电力、豫联集团支付贷款本金9,800万元及利息。2019年3月,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案件和解公司已领取民事调解书。目前,公司正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10、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件2018年9月,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就与中孚实业、豫联集团融资租赁纠纷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实业、豫联集团支付本金和利息9,132.65万元,并按违约租金总额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018年12月,一审判决支付本金和利息及违约金。2019年1月,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4月,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19年5月,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9年7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2019年12月,公司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目前,公司正按照和解协议履行。

11、东银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件

2018年11月,东银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就与中孚电力、中孚实业融资租赁纠纷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电力、中孚实业支付本金和利息6,019.23万元。2019年3月,一审判决中孚电力、中孚实业支付租金及迟延损害金。2019年4月,中孚电力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6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9年8月,公司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9年8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2019年11月,公司与东银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目前,公司正按照和解协议履行。

12、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件

2018年10月,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就与中孚电力、中孚实业融资租赁纠纷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电力、中孚实业支付本金和利息3,512.09万元及违约金。2019年2月,一审判决支付本金和利息及违约金。2019年3月5日,中孚电力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5月,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公司与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并收到民事调解书。2019年7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轮候冻结中孚电力股权,解除中孚电力、中孚实业、河南洛汭热力有限公司(原名为“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豫联集团保全措施。目前,公司正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

13、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件

2018年8月,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就与中孚实业贸易纠纷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实业支付全部贸易欠款,2018年12月达成和解,2019年3月和解执行完毕,案件结案。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银湖铝业山东银东铝业有限公司王琪买卖合同纠纷附后399.09附后一审已判决达成和解协议
焦作万都(沁阳)碳素有限公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附后1,795.97附后一审已开庭尚未判决

1、银湖铝业与山东银东铝业有限公司、王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5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湖铝业就与山东银东铝业有限公司、王琪的买卖合同纠纷向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山东银东铝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99.09万元及相关利息,由王琪承担连带责任。2015年7月、12月,案件两次开庭审理。2016年7月,银湖铝业收到一审判决,判决山东银东铝业有限公司向银湖铝业支付货款399.09万元及利息,由王琪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3月,银湖铝业向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11月,各方达成和解协议。截至2019年12月底,银湖铝业共收到还款20.5万元。目前,银湖铝业正督促山东银东铝业有限公司、王琪尽快还款。

2、焦作万都(沁阳)碳素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件

2019年4月,焦作万都(沁阳)碳素有限公司就与中孚实业买卖合同纠纷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实业支付货款1795.97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2019年7月25日,一审开庭,目前案件尚未判决。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孚铝业、控股股东豫联集团与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合同部分本息发生纠纷,各方于2019年1月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期间因双方意见不一致,未严格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义务,2020年2月19日,海徳资产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孚铝业、控股股东豫联集团正与海徳资产积极协商处理本次案件执行事宜,争取尽快达成新的调解方案。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2018年度与关联单位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计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豫联集团租赁办公楼、拆借资金45亿元,相关信息详见临2019-038号公告。

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拆借短期资金累计41,888.12万元,拆借资金单笔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单笔期限不超过1个月。拆借资金的利率水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688.25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市场 价格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其他购买商品铝产品/材料市场价1,184.440.34货到付款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联营公司购买商品材料市场价566.48货到付款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联营公司购买商品材料市场价0.66货到付款
巩义市瑶岭煤业有限公司联营公司购买商品原煤市场价1,592.301.54货到付款
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其他销售商品铝产品/材料市场价535.76货到付款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联营公司销售商品材料市场价514.19货到付款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联营公司销售商品材料市场价33.25
合计//4,427.08///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关联交易的说明公司与上属关联方的交易产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价格公允合理,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须的业务,因此这些关联交易还将持续。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所披露内容。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5,0002019年12月19日2019年12月19日2020年12月18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5,8002019年9月29日2019年9月27日2020年7月26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4752019年3月27日2019年8月27日2020年2月11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2,4752019年3月282019年10月92020年3月11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集团有限公司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5,000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14日2020年3月14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4,8952019年6月19日2019年6月21日2020年6月20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3,8922019年6月19日2019年9月16日2020年9月16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8642019年6月19日2019年7月12日2020年7月12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00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11日2020年3月10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368.702015年7月1日2019年12月27日2021年3月22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1,9992019年4月19日2019年4月19日2020年4月17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4002019年4月19日2019年4月19日2020年4月18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680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10日2020年7月10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电力全资子公司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7,000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13日2020年6月12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2019年3月20日2019年3月20日2020年3月20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电力全资子公司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3,0002018年5月15日2019年5月14日2020年5月14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电力全资子公司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3,0002018年5月15日2019年5月15日2020年5月15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6,000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0月29日2020年10月27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10,000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0月29日2021年10月27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4,2502019年4月23日2019年5月9日2020年5月9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27,8802019年11月21日2019年12月4日2022年12月3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林丰铝电控股子公司林州华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3,5002019年4月25日2019年4月25日2022年4月25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电力全资子公司河南洛汭热力有限公司5,000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3日2020年1月3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电力全资子公司河南洛汭热力有限公司1,400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15日2020年7月15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电力全资子公司河南洛汭热力有限公司2,800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16日2020年7月16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电力全资子公司河南洛汭热力有限公司2,800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17日2020年7月17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林丰铝电控股子公司林州市立信碳素有限公司7002019年2月26日2019年3月4日2020年3月4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1,0002019年9月29日2019年9月29日2020年9月29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巩义市上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9002019年8月26日2019年8月26日2020年8月15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中孚实业公司本部巩义市上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8002019年8月26日2019年8月27日2020年8月16日连带责任担保0其他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124,519.4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121,178.1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124,103.46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487,456.48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608,634.58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78.72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309,577.18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438,358.29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747,935.47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质押事项

截止目前,豫联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07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3%,豫联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77,248,821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4.93%;豫联集团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70,298,769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58%。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豫联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为1,07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93%;豫联集团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30,298,7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不适用

(1)按照当地政府安排,对口帮扶困难户精准脱贫;

(2)为当地慈善机构捐款;

(3)金秋助学;

(4)建立困难职工救助长效机制。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不适用

公司始终秉承“诚信为本,精诚团结,务实敬业,创新发展”的理念,致力于为顾客提供超值的服务,为股东创造丰厚的利润,为员工铺设成长的平台,为伙伴营造共赢的局面,为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积极履行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公司按照“依法捐赠、量力而行、诚实守信、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社会公德允许的范围内,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的财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对外捐赠支出的规模,为受赠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并以此促进当地社会发展。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19.7
2.物资折款3.6
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12
二、分项投入
4.教育脱贫
其中:4.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1.3
4.2资助贫困学生人数(人)4
9.其他项目
9.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5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不适用

(1) 按照当地政府安排,对口帮扶贫困村、贫困户;

(2) 为慈善事业捐款捐物;

(3) 继续开展金秋助学;

(4) 运行困难职工救助长效机制。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1)中孚电力2019年全年废水、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放总量均在排污许可量范围内,其中废水:COD40.6吨,氨氮1.08吨;废气:二氧化硫450.9吨,氮氧化物805.5吨,烟尘57吨。

(2)中孚铝业2019年由于产能转移,320KA电解系列全部停运,只有400KA系列运行。主要废气为电解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颗粒物和氟化物。电解铝生产配备了电解烟气高效干法净化系统,氧化铝储运和输送系统、阳极组装系统、铸造系统等各产尘部位均配套了高效袋式除尘器,各项排放标准达到并优于国家超低排放标准;配套有大修渣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了危险固废全部无害化处理;电解烟气通过3套净化系统进行除尘、脱氟,然后进入脱硫系统,经1座70米烟囱进行排放。2019年全年各类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616吨,颗粒物40.28吨,氟化物1.81吨,均在排污许可量范围内。公司生产废水为整流所、空压站、中频炉循环冷却水,除定期补充新鲜水外,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中孚电力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排放。

(3)中孚炭素2019年全年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放总量均在排污许可量范围内,其中二氧化硫17.16吨,氮氧化物40.78吨,烟尘3.57吨。公司内生产用水均为循环使用。生活污水进入中孚电力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中孚电力于2016年对废气治理设施超低排放改造:三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三套SCR法脱硝系统、三套袋式除尘器全部进行升级改造,各项排放指标均优于国家标准。全厂六套废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循环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含煤雨水处理设施。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实行环保设备专责制,定期巡检,按时检修,实施零缺陷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2)中孚铝业2018年建设了脱硫系统并投入运行,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排放浓度符合《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019年8月份,又投资建设了“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已经投入使用,满足超低排放标准。日常定期巡视检查环保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3)中孚炭素排放废气在原有除尘、脱硫等环保治理设施的基础上,于2017年完成了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改造,大幅降低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2018年又完成了超低排放升级改造,进一步降低降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公司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控。全厂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实行环保责任制,定期巡检,按时检修,实施零缺陷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根据巩政【2016】7号文件要求,中孚电力编制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6年8月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并在巩义市环保局进行备案(巩环备公告【2016】3号)。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2)根据巩政【2016】7号文件要求,中孚铝业编制《年产50万吨电解铝工程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6年8月通过专家评审,并在巩义市环保局进行备案(巩环备公告【2016】3号)。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3)根据巩政【2016】7号文件要求,中孚炭素编制了《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炭阳极工程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6年8月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并在巩义市环保局进行备案(巩环备公告【2016】3号)。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中孚电力、中孚铝业及中孚炭素及时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在巩义市环保局备案。定期组织进行环保应急预案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1)中孚电力所有废气、废水排放口全部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进行了联网。2019年初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自行监测、排污许可网站进行公示。2019年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进行自行监测,自动监测数据及时上传至自行监测信息网站,手工监测项目按时委

托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公示。

(2)中孚铝业废气排放口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2019年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制定环保检测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委托第三方进行氟化物、厂界无组织、辅助工段颗粒物及在线比对检测等环保监测,自动监测数据和手工监测结果及时在自行监测、排污许可等网站上发布。

(3)中孚炭素煅烧、焙烧废气排放口全部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进行了联网。2019年初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自行监测网站平台进行公示。2019年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进行自行监测,自动监测数据及时上传至自行监测信息网站,手工监测项目按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公示。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中孚电力、中孚铝业及中孚炭素严格按要求执行信息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季度报告执行情况,年度报告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湖铝业主要产品铝中间合金,使用中频炉生产,有少量烟尘排放,通过配套高效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除尘。通过验收检测,各项排放指标均在国家排放标准之内。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林丰铝电年产25万吨电解铝和中孚铝业年产25万吨电解铝生产线全部停运,已向四川广元进行产能转移,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停运。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96,10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91,724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811,248,82141.361,493,884,885冻结811,248,821境内非国有法人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0216,000,00011.010冻结216,000,000其他
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0,298,7693.5870,298,769质押70,298,769其他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050,000,0002.550冻结50,000,000其他
杨纪元14,247,05914,247,0590.730境内自然人
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010,726,8420.550国有法人
孙金奎2,064,8004,871,4500.250境内自然人
赵春明04,779,6510.240质押4,779,651境内自然人
黄锦忠927,5954,127,8410.210境内自然人
罗协喜4,005,9554,005,9550.200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61,863,936人民币普通股661,863,936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216,000,000人民币普通股216,000,000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5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
杨纪元14,247,059人民币普通股14,247,059
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10,726,842人民币普通股10,726,842
孙金奎4,871,450人民币普通股4,871,450
赵春明4,779,651人民币普通股4,779,651
黄锦忠4,127,841人民币普通股4,127,841
罗协喜4,005,955人民币普通股4,005,955
陈世文3,500,000人民币普通股3,5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上述前十名股东中,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2、上述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和“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为豫联集团持有。豫联集团合计持有公司54.93%的股份。 3、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与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93,884,8852021年2月8日149,384,885非公开发行股票后限售36个月
2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298,7692021年2月8日70,298,769非公开发行股票后限售36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以上两名有限售条件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贺怀钦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16日
主要经营业务铝深加工、发电、城市集中供热(凭证):纯净水(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相关技术转让及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服务的提供。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Vimetco N.V.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George Dobra(CEO)和Marian Nastase(CFO)
成立日期2002年4月4日
主要经营业务管理、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持有在布加勒斯特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罗马尼亚公司Alro S.A. 54.2%的股权。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张志平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现任东英工业董事、东英金融集团创办合伙人兼主席、东英金融投资执行董事兼主席。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姓名张高波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现任东英工业董事、东英金融集团创办合伙人兼总裁、东英金融投资执行董事兼总裁。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贺怀钦董事572015-11-232021-12-28231,801231,8010-
崔红松董事长512015-11-232021-12-28201,331201,3310-31
张松江董事、总经理562015-11-232021-12-28214,300214,3000-26
薄光利董事542015-11-232021-12-28000-
马文超董事、副总经理502015-11-232021-12-28000-23
司兴华董事、副总经理452018-03-162021-12-28000-17
吴 溪独立董事432015-11-232021-12-28000-12
梁 亮独立董事412015-11-232021-12-28000-12
瞿 霞独立董事392018-12-282021-12-28000-12
陈海涛监事会主席482018-12-282021-12-28000-
钱 宇监事402018-12-282021-12-28000-17
魏国阳职工监事402018-12-282021-12-28000-9
张风光副总经理522013-12-092021-12-28000-24
宋志彬副总经理422018-12-282021-12-284,0004,0000-16
郎刘毅总会计师462018-12-282021-12-28000-11
杨 萍董事会秘书432012-12-062021-12-28198,800198,8000-11
合计/////850,232850,232/221/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贺怀钦2009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11月至今任豫联集团董事长、公司董事。
崔红松2009年11月至2011年2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1年2月至2015年11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豫联集团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张松江2009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薄光利2007年6月至今任豫联集团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豫联集团董事、公司董事。
马文超2011年2月至2015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司兴华2004年3月至2018年2月曾任豫联集团办公室副主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吴 溪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财务会计与审计。2002-2006年间任职于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参与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制定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工作。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组成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咨询指导组成员、申诉与维权委员会委员。担任中国会计学会英文会刊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 Studies副主编。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梁 亮2005年注册为保荐代表人,具有十多年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先后就职于泰阳证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上海卿宏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瞿 霞历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合伙人,2018年2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金财科技有限公司、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海涛2007年11月至今任豫联集团纪委委员;2012年5月至今任豫联集团纪委书记。2009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监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钱 宇历任中孚电力生技部副部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公司生产管理部经理、安全环保部经理、中孚高精铝生产总监、公司生产总监,2018年11月至今任中孚电力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魏国阳2005年6月至2018年11月历任中孚炭素车间主任、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中孚炭素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张风光2007年2月至2015年2月任深圳欧凯总经理,2015年2月至今任深圳欧凯董事长;2013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宋志彬2002年9月至2014年3月,历任豫联集团项目开发部副经理、经理;2014年3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公司生产计划部副经理、经理、生产总监;2016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计划发展部经理、豫联集团总经理助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郎刘毅1994年9月至2015年2月历任公司财务会计、主任会计师;2015年2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副总会计师;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会计师。
杨 萍2008年6月至2012年11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贺怀钦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5年11月
崔红松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10月
薄光利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11月
陈海涛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2012年5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崔红松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7年11月
崔红松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7月
张松江中国有色金属协会铝业分会副理事长2015年10月
张松江河南省有色金属学会副理事长2015年2月
张松江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3月
张松江广元中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3月
薄光利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9年6月
马文超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5月
司兴华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9年1月
司兴华河南中孚蓝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
司兴华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0月
司兴华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1年2月
司兴华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
吴 溪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吴 溪中国会计学会英文会刊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 Studies副主编
吴 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组成员
吴 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咨询指导组成员
吴 溪中国注册会计师申诉与维权委员会委员
梁 亮上海卿宏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钱 宇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12月
钱 宇河南中孚售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2月
钱 宇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3年5月
魏国阳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1月
张风光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2月
张风光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
张风光广元中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3月
宋志彬河南中孚蓝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6月
郎刘毅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
杨萍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其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本公司根据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及薪酬策略,参考市场可比企业(规模、行业、性质等)同等岗位的薪酬水平,结合本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董事、监事的履职情况和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结果,决定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薪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公司每月按时足额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本公司获取的报酬总额为221万元。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991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7,243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8,234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5,748
销售人员126
技术人员1,581
财务人员119
行政人员660
合计8,234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本科及以上518
大专1,350
高中及以下6,366
合计8,234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为强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制定有较为完善的薪酬方案,高管薪酬执行年薪制,对于中基层员工,公司根据员工不同工作内容和职业性质,对其所涉及岗位、职务进行职业划分。公司职业薪酬的结构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制,员工个人工资水平的高低主要由岗位层级和个人技能等级联合确定。公司根据各岗位同行业薪资水平,设定岗位层级和起薪点。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培训计划,针对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一线操作人员、新入职人员分别制定了培训方案。同时,大力开展“师带徒”、技术比武活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法规和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2月15日www.sse.com.cn2019年2月16日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3月18日www.sse.com.cn2019年3月 19日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4月17日www.sse.com.cn2019年4月18日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5月21 日www.sse.com.cn2019年5月22日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7月23日www.sse.com.cn2019 年7月24日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9月27 日www.sse.com.cn2019年9月28日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12月23日www.sse.com.cn2019 年12月24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贺怀钦111110006
崔红松111110007
张松江111110007
薄光利111110007
马文超111110007
司兴华111110007
吴 溪111111006
梁 亮111111006
瞿 霞111111005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1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公司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依据公司经济利益及下达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实施奖惩激励。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2020)京会兴审字第02000067号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实业”)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孚实业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孚实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四、2所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中孚实业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亏损,2019年度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8,094.23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261,885.87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982,653.87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部分资产被诉讼保全,营运资金短缺,偿债能力薄弱,公司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四、2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本期财务报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股权转让涉及电解铝产能指标转让交易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七、73”所述。
2019年9月,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电解铝产能指标,以出资方式转移至子公司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高精铝材”)。2019年12月,公司及中孚铝业分别将其持有广元高精铝材10.62%的出资权和40.89%的股权转让给四川豫恒实业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中孚铝业对广元高精铝材的持股比例由100%下降为48.49%,广元高精铝材成为公司的联营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确认相关电解铝产能指标处置收益67,744.23万元,该交易金额重大,对财务报表有重要影响,因此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针对股权转让涉及电解铝产能指标转让交易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我们获取了广元高精铝材的股权转让协议,复核了协议中的关键条款; 2、了解该交易的交易背景,与管理层讨论该交易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3、获取广元高精铝材股权转让后的机构设置、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记录,分析判断对广元高精铝材控制权的转移; 4、复核股权转让收款记录; 5、评价了公司聘请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独立性;了解电解铝产能指标价值评估情况,复核所运用的评估方法、参数和假设的合理性; 6、查询电解铝产能指标转移的官方公告; 7、复核交易的会计处理和披露的恰当性。
2、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完整性及准确性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七、41、48、50、52”所述。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及利息542,713.33万元,其中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已经逾期,产生欠息和罚息,部分借款债权人已经起诉,欠款金额对报表影响重大,因此将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在报表列示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关键审计事项。针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完整性,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测试与该项借款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 2、我们对所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发函询证,并核对回函结果,同时检查有关财务记录及借款合同等; 3、对未能按期偿还的借款,查看是否已办理续借或延期手续;检查展期条件、新的到期日,关注债权人是否起诉;

五、其他信息

中孚实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孚实业 2019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孚实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孚实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孚实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孚实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孚实业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孚实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北京兴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卜晓丽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马云伟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1,990,910,103.782,531,129,570.6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76,571,097.72
应收账款七、5403,818,692.64449,499,085.14
应收款项融资七、667,723,332.71
预付款项七、7242,446,944.48376,631,615.4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1,263,812,948.91538,914,437.4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9937,447,384.55980,783,024.4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102,003,859.45157,378,749.86
流动资产合计5,008,163,266.525,110,907,580.8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15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七、16150,941,799.10148,480,810.30
长期股权投资七、17249,060,959.42185,103,542.8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七、1816,15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12,799,109,263.5714,347,939,961.65
在建工程七、221,100,840,875.81124,899,360.1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七、262,235,312,460.402,289,970,699.4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七、29135,220,228.87146,110,823.51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0147,168,551.34234,058,770.50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531,565,240.68300,557,248.69
非流动资产合计17,365,369,379.1917,793,271,217.05
资产总计22,373,532,645.7122,904,178,797.8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2,755,001,552.80711,458,177.11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七、351,521,367,270.404,320,497,556.00
应付账款七、362,151,557,003.392,301,666,126.31
预收款项七、37891,517,870.35914,023,342.47
合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153,602,474.23157,868,043.57
应交税费七、40110,201,111.4852,094,572.64
其他应付款七、41710,513,186.67380,824,994.31
其中:应付利息200,916,864.86124,099,841.25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6,540,941,503.887,034,653,503.85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4,834,701,973.2015,873,086,316.26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七、452,398,840,000.003,402,280,000.00
应付债券七、46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七、482,183,795,725.18878,955,112.2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七、50335,094,804.28208,024,714.94
递延收益七、51150,408,651.59107,585,565.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七、52
非流动负债合计5,068,139,181.054,596,845,393.08
负债合计19,902,841,154.2520,469,931,709.3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1,961,224,057.001,961,224,05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3,808,818,930.363,808,818,930.3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七、58823,190.26501,726.50
盈余公积七、59253,518,251.82253,518,251.8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2,618,858,686.51-2,723,219,189.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405,525,742.933,300,843,776.68
少数股东权益-934,834,251.47-866,596,688.1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470,691,491.462,434,247,088.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2,373,532,645.7122,904,178,797.85

法定代表人:崔红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4,206,238.94846,885,709.98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7,781,583.72
应收账款十七、1150,496,888.02213,031,977.63
应收款项融资50,647,977.06
预付款项857,182,868.361,471,888,385.19
其他应收款十七、25,808,150,998.595,826,954,386.4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56,751,588.1747,300,465.9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5,534,272.8166,153,069.82
流动资产合计7,022,970,831.958,529,995,578.7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5,6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5,435,155,310.335,344,437,072.8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5,6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399,584,704.993,527,024,769.21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2,735,251.8434,226,251.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222,534,237.57264,645,248.69
非流动资产合计9,105,609,504.739,185,933,341.78
资产总计16,128,580,336.6817,715,928,920.5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612,444,765.61426,473,105.75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315,625,470.402,430,834,882.35
应付账款1,656,196,396.901,891,931,884.28
预收款项1,317,896,637.13767,989,936.45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36,451,978.7835,445,629.70
应交税费545,043.948,244,310.98
其他应付款218,051,421.35105,192,691.23
其中:应付利息36,864,905.8729,601,690.65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331,338,645.493,902,479,856.02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8,488,550,359.609,568,592,296.7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234,470,000.001,928,56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586,469,023.68229,035,318.3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39,524,738.707,294,251.26
递延收益80,509,893.3683,385,246.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940,973,655.742,248,274,816.28
负债合计10,429,524,015.3411,816,867,113.0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961,224,057.001,961,224,05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952,989,370.213,952,989,370.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53,518,251.82253,518,251.82
未分配利润-468,675,357.69-268,669,871.5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5,699,056,321.345,899,061,807.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6,128,580,336.6817,715,928,920.50

法定代表人:崔红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合并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5,519,071,797.3811,750,627,005.21
其中:营业收入七、615,519,071,797.3811,750,627,005.2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6,260,999,464.8513,473,779,952.93
其中:营业成本七、614,583,666,375.7611,574,164,884.3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91,841,437.91100,019,084.58
销售费用七、6395,096,335.19111,103,559.09
管理费用七、64254,973,489.25215,920,990.62
研发费用七、65313,993,646.67270,159,030.24
财务费用七、66921,428,180.071,202,412,404.09
其中:利息费用987,264,524.901,274,466,924.93
利息收入87,830,935.06115,311,361.39
加:其他收益七、6773,743,295.3210,814,0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10,362,109.26-20,263,891.5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1,158,834.60-20,113,111.9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0-532,0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34,753,226.9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54,061,905.04-1,827,839,689.1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1,021,120,520.7111,118,941.9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53,758,907.35-3,549,855,586.53
加:营业外收入七、746,684,366.6312,174,439.58
减:营业外支出七、7514,894,067.9772,504,155.2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45,549,206.01-3,610,185,302.17
减:所得税费用七、76209,676,096.33555,006,698.4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5,873,109.68-4,165,192,000.5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5,873,109.68-4,165,192,000.5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4,360,502.49-2,544,104,924.55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68,487,392.81-1,621,087,076.0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5,873,109.68-4,165,192,000.57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04,360,502.49-2,544,104,924.5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8,487,392.81-1,621,087,076.0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1.3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1.3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法定代表人:崔红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48,245,764,156.5416,589,590,816.88
减:营业成本十七、48,017,659,500.8916,127,466,240.80
税金及附加4,152,809.8014,033,276.38
销售费用14,564,547.0942,880,412.86
管理费用43,785,363.0357,143,102.58
研发费用107,579,232.43155,263,691.12
财务费用291,162,400.82425,721,277.17
其中:利息费用287,413,184.90436,324,624.78
利息收入2,726,897.6818,998,258.04
加:其他收益72,634,353.3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99,245.0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7,859.7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32,0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44,944.6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2,142,663.38-228,523,938.3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096.078,812,20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03,082,856.14-453,061,677.32
加:营业外收入3,261,513.416,135,103.91
减:营业外支出184,143.3941,506.8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00,005,486.12-446,968,080.25
减:所得税费用299,564,349.8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0,005,486.12-746,532,430.0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0,005,486.12-746,532,430.0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200,005,486.12-746,532,430.0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崔红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587,396,341.4911,918,333,800.4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216,453,723.43152,347,904.6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052,104,516.3079,776,073.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855,954,581.2212,150,457,779.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877,554,776.539,339,066,360.6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89,618,835.51507,887,805.13
支付的各项税费356,543,400.63238,833,639.6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393,462,763.561,207,933,175.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17,179,776.2311,293,720,980.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8,774,804.99856,736,798.2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34,808,330.7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19,503,233.008,887,704.2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395,889,558.9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15,392,791.94143,696,035.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13,865,537.47123,789,040.05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40,486,338.4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13,865,537.47164,275,378.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7,254.47-20,579,343.5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243,994,991.26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322,903,183.214,979,803,365.7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322,903,183.216,223,798,357.0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210,874,188.156,102,006,319.3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61,615,654.68981,801,567.0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7,811,381.9822,616,351.9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80,301,224.817,106,424,238.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7,398,041.60-882,625,881.3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3,451.13-1,721,199.5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2,937,468.99-48,189,626.1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9,755,105.31167,944,731.4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02,692,574.30119,755,105.31

法定代表人:崔红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903,985,922.2218,425,990,677.56
收到的税费返还69,820,676.60121,962,676.4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41,372,081.78319,599,341.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815,178,680.6018,867,552,695.4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359,569,187.8318,292,521,128.03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1,991,979.1092,465,306.65
支付的各项税费12,803,902.659,543,855.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6,338,112.35199,413,098.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580,703,181.9318,593,943,388.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4,475,498.67273,609,306.7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2,472,943.4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812,2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285,143.4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033,773.177,211,181.99
投资支付的现金90,718,237.455,85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8,752,010.6213,061,181.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752,010.628,223,961.4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237,544,991.2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39,542,239.882,423,829,311.3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39,542,239.883,661,374,302.5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697,399,387.413,467,226,629.5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74,133,706.64510,748,695.5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385,748.7613,414,25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74,918,842.813,991,389,581.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5,376,602.93-330,015,278.4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5,109.03-1,635,568.8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71,994.15-49,817,579.1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086,909.1755,904,488.2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458,903.326,086,909.17

法定代表人:崔红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961,224,057.003,808,818,930.36501,726.50253,518,251.82-2,723,219,189.003,300,843,776.68-866,596,688.172,434,247,088.5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961,224,057.003,808,818,930.36501,726.50253,518,251.82-2,723,219,189.003,300,843,776.68-866,596,688.172,434,247,088.5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21,463.76104,360,502.49104,681,966.25-68,237,563.3036,444,402.95
(一)综合收益总额104,360,502.49104,360,502.49-68,487,392.8135,873,109.6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64,630.46-664,630.46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664,630.46-664,630.46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321,463.76321,463.76914,459.971,235,923.73
1.本期提取35,249,069.1635,249,069.1694,549,092.82129,798,161.98
2.本期使用34,927,605.4034,927,605.4093,634,632.85128,562,238.25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961,224,057.003,808,818,930.36823,190.26253,518,251.82-2,618,858,686.513,405,525,742.93-934,834,251.472,470,691,491.46
项目2018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741,540,403.002,793,072,276.75253,518,251.82-179,114,264.454,609,016,667.12746,613,138.955,355,629,806.0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741,540,403.002,793,072,276.75253,518,251.82-179,114,264.454,609,016,667.12746,613,138.955,355,629,806.0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19,683,654.001,015,746,653.61501,726.50-2,544,104,924.55-1,308,172,890.44-1,613,209,827.12-2,921,382,717.56
(一)综合收益总额-2,544,104,924.55-2,544,104,924.55-1,621,087,076.02-4,165,192,000.5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19,683,654.001,015,746,653.611,235,430,307.616,450,000.001,241,880,307.6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19,683,654.001,015,746,653.611,235,430,307.616,450,000.001,241,880,307.6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501,726.50501,726.501,427,248.901,928,975.40
1.本期提取37,077,386.6937,077,386.69100,034,125.35137,111,512.04
2.本期使用36,575,660.1936,575,660.1998,606,876.45135,182,536.64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961,224,057.003,808,818,930.36501,726.50253,518,251.82-2,723,219,189.003,300,843,776.68-866,596,688.172,434,247,088.51

法定代表人:崔红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961,224,057.003,952,989,370.21253,518,251.82-268,669,871.575,899,061,807.4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961,224,057.003,952,989,370.21253,518,251.82-268,669,871.575,899,061,807.4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00,005,486.12-200,005,486.12
(一)综合收益总额-200,005,486.12-200,005,486.1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961,224,057.003,952,989,370.21253,518,251.82-468,675,357.695,699,056,321.34
项目2018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741,540,403.002,937,242,716.60253,518,251.82477,862,558.515,410,163,929.9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741,540,403.002,937,242,716.60253,518,251.82477,862,558.515,410,163,929.9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19,683,654.001,015,746,653.61-746,532,430.08488,897,877.53
(一)综合收益总额-746,532,430.08-746,532,430.0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19,683,654.001,015,746,653.611,235,430,307.6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19,683,654.001,015,746,653.611,235,430,307.6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961,224,057.003,952,989,370.21253,518,251.82-268,669,871.575,899,061,807.46

法定代表人:崔红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历史沿革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孚实业”)是1993年2月16日经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豫体改字(1993)18号文批准,由巩义市电厂、巩义市电业局、巩义市铝厂作为发起人,于1993年12月10日注册成立的定向募集公司。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7,819.8万元。2002年3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字[2002]28号文《关于核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2003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以公司200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5,282,7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另派发现金2元(含税)。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变为175,867,536股。

2004年4月26日,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另派发现金2元(含税)。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28,627,797股。

2007年5月11日,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增发10,000万股,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部采用现金认购。该次定向增发后,公司的总股本由228,627,797股增加至328,627,797股。

2007年9月12日,公司以2007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28,627,79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328,627,797股增加至657,255,594股。

2010年3月18日,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57,255,59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每10股转增5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由657,255,594股增加至1,183,060,069股。

2011年1月份,本公司以2011 年 1 月10日收市后股本总数1,183,060,069 股为基数,按10:3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1年1月17日),中孚实业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 331,813,709 股。本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1,514,873,778股。

2013年11月11日,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增发226,666,625股,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部采用现金认购。该次定向增发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514,873,778股增加至1,741,540,403股。

2018年2月7日,公司向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增发219,683,654股,全部采用现金认购。该次定向增发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741,540,403股增加至1,961,224,057股。

本公司现注册资本196,122万元,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70002324A,法定代表人:

崔红松,注册地址:巩义市新华路31号。

2、 行业性质

公司属于有色金属行业。

3、 经营范围

铝材的生产、销售;氧化铝、煤炭、炭素制品的销售;本企业生产相关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销售;城市集中供热;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25家,新增广元中孚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因注销不再包括林州市津和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新增的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由于年底股权转让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净增加0家,具体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54,410.49万元,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8,094.23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61,885.87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982,653.87万元,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

本公司管理层在考虑了以上情况后,仍采用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

公司目前的改善措施:

(1)、实施电解铝产能转移,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根据国家能源结构和产业布局优化调整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抢抓四川省广元市承接国内铝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积极实施50万吨电解铝产能转移,在广元市建设了绿色铝材一体化项目。公司全力加快项目建设,广元林丰铝电项目已于2019年11月29日开始投产,已陆续通电,计划于2020年6月全部投产。该项目投产后,公司部分电解铝生产用电由火力发电调整为清洁水电,有效减少碳排放,推进公司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增强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合作单位及公司股东对企业的发展信心。

(2)、市场开发成效显著,拟进行提产增效

公司持续推进产品及客户结构调整,积极开拓外贸市场, 2019年公司出口占比48.60%,出口额17.46亿。今年以来,为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提升高端市场份额,公司子公司中孚高精铝材新增一台冷轧机设备,扩大铝板带生产能力,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3)盘活存量资产,改善公司业绩

2019年12月,公司及中孚铝业分别将其持有的广元高精铝材10.62%出资权和40.89%股权转让给四川豫恒实业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中孚铝业对广元高精铝材的持股比例由100%下降为48.49%,实现资产处置收益67,744.23万元。2019年12月,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对子公司银湖铝业位于郑州高新区的土地进行收储,土地收购补偿款共计50,821.86万元,扣除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成本后产生资产处置收益33,129.31万元。

(4)债务化解方案有序推进,财务费用持续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在各级政府、金融机构以及控股股东等多方力量的支持和帮助下,银行业务已全部执行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多数非银行金融机构将贷款利率下调至8%以内,其余正在积极洽谈。2019年1-12月公司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2.81亿,有力提升了公司业绩。2020年公司拟采取债务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模式,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化解债务风险,降低财务费用。

(5)围绕提质增效目标,夯实基础管理

聚焦原料价格、生产成本、产品质量、安全环保、资金周转率等关键环节,强管理、抓落实、重实效,不断提升管理效益。原辅材料采购要建立“质价比”最优供应链条,满足生产所需。产品销售要抓质量、提销量、保回款。加强现金流管理,统筹安排公司资金,保障资金安全运转。

基于以上所述措施,管理层认为本公司能够获取足够充分的营运资金以支持本公司可见未来十二个月的经营需要。因此,管理层确信本公司以及本公司之财务报表按持续经营之基准编制是恰当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的确认时点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合并方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1) 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3) 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4)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见本附注五、6。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对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无形资产:(1)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2)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见本附注五、6。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将该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全部转入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当期投资损益。

(3) 将多次交易事项判断为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判断为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如下: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在综合考虑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以及与其他方的关系等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控制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将进行重新评估。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自身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以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已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合并程序具体包括: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报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

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应该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合营安排的分类。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外,其余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7)、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等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租赁应收款、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将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准备的计提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
1-2年10
2-3年30
3-4年50
4-5年80
5年以上100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 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 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 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2)、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的定义

当本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 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2)取得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取得存货时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2) 对于持有待售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自划分至持有待售之日起,停止按权益法核算。

3) 对于出售的对子公司的投资将导致本公司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3) 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确认条件时的会计处理

1)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2)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本公司从其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4) 其他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处理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此处所指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及其判断依据

1) 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

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即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2) 长期股权投资类别的判断依据

①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依据详见本附注五、6;

②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公司通常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A.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并相应享有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投资方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B.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这种情况下,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为其自身利益提出建议和意见,从而可以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C.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有关的交易因对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经营具有重要性,进而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到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D.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人员有权力主导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从而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E.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因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依赖投资方的技术或技术资料,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公司在判断是否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时,不限于是否存在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形,还需要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来做出综合的判断。

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③确定被投资单位是否为合营企业的依据: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合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合营安排的定义、分类以及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详见本附注五、7。

(2)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

1)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

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

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本公司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交易损失。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没有正式明确以出租获取租金作为长期持有目的的出租开发产品,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在“存货-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项目核算;对于以出租为目的的开发产品,将其账面价值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2)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5-300-10%3%-2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300-10%3%-2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3-100-10%9%-33.33%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100-10%9%-33.33%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 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 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 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 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

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其辅助费,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① 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软件等。

② 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采矿权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列示,并自煤矿投产日开始以取得的可采储量为基础按产量法进行摊销。无形资产减值测试见本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35-50 年土地使用权证注明的使用年限
专利权及软件5-15年专利权及软件注明或预计的使用年限
采矿权5-50年采矿许可证注明的有效期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物性资产、油气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在难以对单项资产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情况下,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调整,使资产在剩余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以及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关于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预计受益年限分期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对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予以折现,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其中,资产上限,是指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报告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中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修改设定受益计划与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企业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该利得或损失是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与结算价格的差。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 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 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根据上述(2)、处理。不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的服务成本、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等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因开采煤矿等矿产资源而形成的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等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具体确认收入时,铝精深加工产品国内销售为收到对方确认单确认收入,国内其他产品销售根据合同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出口销售在取得出口发运提单时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 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②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以及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可以按应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公司在需要退回的当期进行会计处理,即对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

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 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 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符合持有待售的资产的会计处理见本附注五、17。

44. 股份回购

为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本公司职工等原因而收购本公司股份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记入库存股。

根据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将收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按奖励库存股账面余额与职工所支付现金及授予权益工具时确认的资本公积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注销库存股时,按所注销库存股面值总额注销股本,按所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冲减库存股,按其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5.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的关联方。

本公司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 母公司;

(2) 子公司;

(3)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 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 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 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 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 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 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 本公司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除上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被确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以外,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以下企业或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 也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

(11) 持有本公司5% 以上股份的企业或者一致行动人;

(12)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5% 以上股份的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监事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3) 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月内,存在上述第1、3和11项情形之一的企业;

(14)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月内,存在上述第9、12项情形之一的个人;

(15)由上述第9、12和14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46. 分部报告

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以下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1) 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2) 生产过程的性质;

3) 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

4) 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

5) 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响。

47.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主要会计政策

1)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财建[2004]119号),本公司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按吨煤8.5元提取煤矿维简费。维简费主要用于矿井开拓延伸工程、矿井技术改造、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矿区生产补充勘探、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以及矿井新技术的推广等。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本公司对所属矿井按照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安全生产费主要用于矿井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抽放系统、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灭火、防治水、机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供配电系统的安全维护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等方面的投入。

维简费与安全生产费在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在使用时,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同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公司在运用上述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1) 所得税

本公司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公司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此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取决于本公司于未来年度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若未来的盈利能力偏离相关估计,则须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价值作出调整,因而可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 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3) 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公司的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可使用年限做出估计。此类估计以相似性质及功能的固定资产在以往年度的实际可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为基准。可使用年限与以前估计的使用年限不同时,管理层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当报废或出售技术落后相关设备时相应地冲销或冲减相应的固定资产。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与下一会计期间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因而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折旧费用的重大调整。

4) 非金融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非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未来可使用寿命、生产产品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做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的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等的预测。倘若未来事项与该等估计不符,可收回金额将需要作出修订,这些修订可能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5) 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管理层对应收款项所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的估计是基于客户的信用记录及目前的市场情况而确定的。管理层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前重新衡量坏账准备的金额。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6) 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7) 商誉估计的减值准备

在决定商誉是否要减值时,需要估计商誉分摊至现金产出单元后的使用价值。商誉按使用价值的计算需要本公司估计通过现金产出单元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和适当的贴现率以计算现值。该预测是管理层根据过往经验及对市场发展之预测来估计。

8) 对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义务的估计

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义务由管理层考虑现有的相关法规后根据其以往经验及对未来支出的最佳估计而确定,并将预期支出折现至其净现值。随着目前的煤炭开采活动的进行,对未来土地及环境的影响变得明显的情况下,有关成本的估计可能须不时修订。

48.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于2019 年1 月1 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追溯调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执行本准则,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于2019 年1 月1 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追溯调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执行本准则,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因公司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结合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除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应调整的报表项目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仅调整首次执行日及当期报表项目外,变更的其他列报项目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其他说明
和内容,应当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变更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3月至5月期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衔接规定,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应调整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详见“本附注五、48.(3)”)

其他说明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9年期初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科目调整前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526,070,182.86
应收票据76,571,097.72
应收账款449,499,085.14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6,622,163,682.31
应付票据4,320,497,556.00
应付账款2,301,666,126.31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531,129,570.682,531,129,570.6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76,571,097.7256,000,000.00-20,571,097.72
应收账款449,499,085.14449,499,085.14
应收款项融资20,571,097.7220,571,097.72
预付款项376,631,615.46376,631,615.4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538,914,437.49538,914,437.4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980,783,024.45980,783,024.4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57,378,749.86157,378,749.86
流动资产合计5,110,907,580.805,110,907,580.8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150,000.00-16,15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148,480,810.30148,480,810.30
长期股权投资185,103,542.84185,103,542.8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6,150,000.0016,15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4,347,939,961.6514,347,939,961.65
在建工程124,899,360.13124,899,360.1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289,970,699.432,289,970,699.4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46,110,823.51146,110,823.51
递延所得税资产234,058,770.50234,058,770.50
其他非流动资产300,557,248.69300,557,248.69
非流动资产合计17,793,271,217.0517,793,271,217.05
资产总计22,904,178,797.8522,904,178,797.8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11,458,177.11711,458,177.11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4,320,497,556.004,320,497,556.00
应付账款2,301,666,126.312,301,666,126.31
预收款项914,023,342.47914,023,342.47
合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57,868,043.57157,868,043.57
应交税费52,094,572.6452,094,572.64
其他应付款380,824,994.31380,824,994.31
其中:应付利息124,099,841.25124,099,841.25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034,653,503.857,034,653,503.85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5,873,086,316.2615,873,086,316.26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3,402,280,000.003,402,28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878,955,112.23878,955,112.2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208,024,714.94208,024,714.94
递延收益107,585,565.91107,585,565.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596,845,393.084,596,845,393.08
负债合计20,469,931,709.3420,469,931,709.3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961,224,057.001,961,224,05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808,818,930.363,808,818,930.3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501,726.50501,726.50
盈余公积253,518,251.82253,518,251.8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723,219,189.00-2,723,219,189.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300,843,776.683,300,843,776.68
少数股东权益-866,596,688.17-866,596,688.1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434,247,088.512,434,247,088.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2,904,178,797.8522,904,178,797.85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于2019年1月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表: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类)20,571,097.72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0,571,097.7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16,150,000.0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指定)16,150,000.00

(2)2019年1月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信用损失调节表:

金融资产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确认的减值准备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确认的信用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87,788,058.9087,788,058.90
其他应收款298,476,536.07298,476,536.07
长期应收款69,887,526.4169,887,526.41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46,885,709.98846,885,709.98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7,781,583.7256,000,000.00-1,781,583.72
应收账款213,031,977.63213,031,977.63
应收款项融资1,781,583.721,781,583.72
预付款项1,471,888,385.191,471,888,385.19
其他应收款5,826,954,386.485,826,954,386.4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47,300,465.9047,300,465.9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6,153,069.8266,153,069.82
流动资产合计8,529,995,578.728,529,995,578.7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5,600,000.00-15,6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5,344,437,072.885,344,437,072.8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5,600,000.0015,6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527,024,769.213,527,024,769.21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4,226,251.0034,226,251.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264,645,248.69264,645,248.69
非流动资产合计9,185,933,341.789,185,933,341.78
资产总计17,715,928,920.5017,715,928,920.5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26,473,105.75426,473,105.75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430,834,882.352,430,834,882.35
应付账款1,891,931,884.281,891,931,884.28
预收款项767,989,936.45767,989,936.45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35,445,629.7035,445,629.70
应交税费8,244,310.988,244,310.98
其他应付款105,192,691.23105,192,691.23
其中:应付利息29,601,690.6529,601,690.65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902,479,856.023,902,479,856.02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9,568,592,296.769,568,592,296.7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928,560,000.001,928,56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229,035,318.34229,035,318.3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7,294,251.267,294,251.26
递延收益83,385,246.6883,385,246.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248,274,816.282,248,274,816.28
负债合计11,816,867,113.0411,816,867,113.0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961,224,057.001,961,224,05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952,989,370.213,952,989,370.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53,518,251.82253,518,251.82
未分配利润-268,669,871.57-268,669,871.5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5,899,061,807.465,899,061,807.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7,715,928,920.5017,715,928,920.50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于2019年1月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表: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类)1,781,583.72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781,583.7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15,600,000.0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指定)15,600,000.00

(2)2019年1月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信用损失调节表:

金融资产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确认的减值准备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确认的信用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18,792,333.3318,792,333.33
其他应收款9,924,126.239,924,126.23
长期应收款53,389,658.6053,389,658.60

(4).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应税销售收入计算销项税,并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2019年4月1日前为3%、5%、6%、10%、16%,2019年4月1日后为3%、5%、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增值税1%、5%、7%
教育费附加实缴增值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缴增值税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15
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15
河南中孚技术中心有限公司15
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2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从2018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3日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从2019年10月3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中孚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从2019年12月3日至2022年12月3日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395,815.711,798,141.95
银行存款401,296,758.59117,956,963.36
其他货币资金1,588,217,529.482,411,374,465.37
合计1,990,910,103.782,531,129,570.6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资产受限情况详见“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商业承兑票据56,000,000.00
合计56,000,000.00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资产受限情况详见“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度,本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附注七、6)。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313,979,582.81
1至2年110,933,205.12
2至3年3,737,036.14
3至4年4,063,842.42
4至5年5,251,789.33
5年以上58,347,448.66
坏账准备-92,494,211.84
合计403,818,692.64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51,681,732.8030.5648,158,920.9131.75103,522,811.89186,438,577.7534.7048,612,887.4126.07137,825,690.34
其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51,681,732.8030.5648,158,920.9131.75103,522,811.89186,438,577.7534.7048,612,887.4126.07137,825,690.3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44,631,171.6869.4444,335,290.9312.86300,295,880.75350,848,566.2965.3039,175,171.4911.17311,673,394.80
其中: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44,631,171.6869.4444,335,290.9312.86300,295,880.75
合计496,312,904.48/92,494,211.84/403,818,692.64537,287,144.04/87,788,058.90/449,499,085.1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河南省玉洋铝箔有限公司77,909,691.127,790,969.1210.00可收回性估计
河南洛汭热力有限公司20,938,284.371,046,914.225.00可收回性估计
联合金属科技(威海)有限公司23,467,016.2223,467,016.22100.00对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郑州市玉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5,014,133.041,501,413.3010.00可收回性估计
郑州新东方能源有限公司14,352,608.0514,352,608.05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51,681,732.8048,158,920.9131.75/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293,041,298.4414,652,064.925.00
1-2年18,009,380.961,800,938.1010.00
2-3年3,737,036.141,121,110.8430.00
3-4年4,063,842.422,031,921.2150.00
4-5年5,251,789.334,201,431.4780.00
5年以上20,527,824.3920,527,824.39100.00
合计344,631,171.6844,335,290.9312.86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46,561,723.541,597,197.3748,158,920.91
组合计提41,226,335.369,089,187.693,098,224.102,882,008.0244,335,290.93
合计87,788,058.9010,686,385.063,098,224.102,882,008.0292,494,211.8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2,882,008.02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报告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252,086,554.88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0.8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6,499,812.32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67,723,332.7120,571,097.72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67,723,332.7120,571,097.72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2019年12月31日,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的已背书或己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937,414,092.13
合计937,414,092.13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65,653,157.9368.33334,338,822.8488.77
1至2年42,134,381.8717.3815,176,474.904.03
2至3年11,664,143.434.819,382,423.512.49
3年以上22,995,261.259.4817,733,894.214.71
合计242,446,944.48100.00376,631,615.46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78,890,919.5332.5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263,812,948.91538,914,437.49
合计1,263,812,948.91538,914,437.4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857,213,487.01
1至2年224,436,479.73
2至3年2,731,720.03
3至4年114,051,320.91
4至5年11,220,070.68
5年以上379,495,679.37
坏账准备-325,335,808.82
合计1,263,812,948.91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暂借款1,034,825,714.74753,198,184.31
股权转让款371,201,400.00
土地转让款101,643,720.00
利息收入19,352,577.2221,846,209.33
保证金27,953,898.0423,901,447.72
其他34,171,447.7338,445,132.20
坏账准备-325,335,808.82-298,476,536.07
合计1,263,812,948.91538,914,437.49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16,302,375.8950,495,328.98231,678,831.20298,476,536.07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10,000,000.0010,000,000.000.00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35,825,693.423,294,072.756,311,757.4545,431,523.62
本期转回3,324,893.7515,215,007.1218,539,900.87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32,350.00-32,350.00
2019年12月31日余额38,770,825.5648,574,394.61237,990,588.65325,335,808.82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其他应收款298,476,536.0745,431,523.6218,539,900.87-32,350.00325,335,808.82
合计298,476,536.0745,431,523.6218,539,900.87-32,350.00325,335,808.8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四川豫恒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371,201,400.001年以内23.3618,560,070.00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暂借款333,064,043.065年以上20.96166,532,021.54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暂借款300,404,485.631年以内18.9015,020,224.28
河南省玉洋铝箔有限公司暂借款208,111,111.101-2年13.1010,405,555.55
河南嘉拓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暂借款117,117,134.223-4年,5年以上7.3761,458,567.11
合计/1,329,898,174.01/83.69271,976,438.48

【注】2019年公司进行产能转移,其中子公司中孚铝业以部分电解铝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由于负债转移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因此形成对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应收款项。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04,073,616.905,048,233.30299,025,383.60271,554,574.376,632,675.76264,921,898.61
在产品383,314,306.2916,113,054.65367,201,251.64489,414,095.0080,185,752.36409,228,342.64
库存商品272,658,100.831,437,351.52271,220,749.31332,947,484.6626,393,536.91306,553,947.75
委托加工物资78,835.4578,835.45
合计960,046,024.0222,598,639.47937,447,384.551,093,994,989.48113,211,965.03980,783,024.45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6,632,675.765,005,019.406,589,461.865,048,233.30
在产品80,185,752.364,813,079.2068,885,776.9116,113,054.65
库存商品26,393,536.912,134,762.8227,090,948.211,437,351.52
合计113,211,965.0311,952,861.42102,566,186.9822,598,639.47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01,918,407.89133,235,719.28
预交企业所得税85,451.5624,143,030.58
合计102,003,859.45157,378,749.86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珠海鸿帆有色金属化工有限公司53,389,658.6053,389,658.6053,389,658.6053,389,658.60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67,713,110.1116,771,311.01150,941,799.10164,978,678.1116,497,867.81148,480,810.30
合计221,102,768.7170,160,969.61150,941,799.10218,368,336.7169,887,526.41148,480,810.30/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16,497,867.8153,389,658.6069,887,526.41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273,443.20273,443.20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19年12月31日余额16,771,311.0153,389,658.6070,160,969.61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4年1月27日,公司就与珠海鸿帆有色金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鸿帆”)贸易纠纷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珠海鸿帆支付5,100万元货款, 2015年3月26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案件移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16年2月24日,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16年3月18日,珠海鸿帆与包括本公司在内的12家银行及非银行债权人达成5年期债务重组方案,根据重组协议约定的收款期限及款项可收回性,本公司对珠海鸿帆欠款计提坏账准备后重分类为长期应收款。2017年12月

28日,公司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2018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撤诉民事裁定书。珠海鸿帆未按照债务重组方案支付款项,经查询信用中国,珠海鸿帆涉及多项诉讼,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根据该笔款项可收回性,全额提取减值。

(2)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河水务”),成立于2009年11月,本公司持股44%,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河南黄河河务局供水局。黄河水务拥有巩义独家黄河用水权指标,用水权具有特殊性和稀缺性。建设黄河水务主要为了保障中孚电力生产用水的长久稳定与充足,同时能以合理的用水价格获得供水,在黄河水务供水工程建设中,本公司提供借款支持。2018年12月经双方协商,签订借款延期协议,将黄河水务借款还款期延期到2021年12月。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650,245.12200,985.391,851,230.51
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83,413,662.90-15,202,877.7868,210,785.12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039,634.823,843,057.79103,882,692.61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1,473,449,837.45-770,000,000.00-628,333,586.2775,116,251.18
广元市戴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小计185,103,542.841,473,449,837.45-770,000,000.00-11,158,834.60-628,333,586.27249,060,959.42
合计185,103,542.841,473,449,837.45-770,000,000.00-11,158,834.60-628,333,586.27249,060,959.42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林州市信用社550,000.00550,000.00
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600,000.0015,600,000.00
合计16,150,000.0016,150,000.00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林州市信用社282,605.00
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4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有对林州市信用社、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因此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2,799,109,263.5714,347,939,961.65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12,799,109,263.5714,347,939,961.6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870,510,226.6415,882,040,195.0890,957,008.6288,111,767.6221,931,619,197.96
2.本期增加金额9,101,101.4988,276,730.763,523,541.772,315,680.92103,217,054.94
(1)购置6,424,027.4578,534,296.173,523,541.77920,568.2289,402,433.61
(2)在建工程转入2,677,074.049,742,434.591,395,112.7013,814,621.33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171,233,399.312,628,001,279.726,216,338.79854,159.702,806,305,177.52
(1)处置或报废171,233,399.312,628,001,279.726,216,338.79854,159.702,806,305,177.52
4.期末余额5,708,377,928.8213,342,315,646.1288,264,211.6089,573,288.8419,228,531,075.3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664,843,785.204,491,198,452.6776,737,790.5166,599,679.306,299,379,707.68
2.本期增加金额197,697,742.03451,909,944.784,002,959.074,838,004.26658,448,650.14
(1)计提197,697,742.03451,909,944.784,002,959.074,838,004.26658,448,650.14
3.本期减少金额28,647,413.081,128,283,134.885,173,898.56741,463.041,162,845,909.56
(1)处置或报废28,647,413.081,128,283,134.885,173,898.56741,463.041,162,845,909.56
4.期末余额1,833,894,114.153,814,825,262.5775,566,851.0270,696,220.525,794,982,448.2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448,636,296.22832,955,651.06576,160.602,131,420.751,284,299,528.63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834,955.93648,627,297.45397,911.70649,860,165.08
(1)处置或报废834,955.93648,627,297.45397,911.70649,860,165.08
4.期末余额447,801,340.29184,328,353.61178,248.902,131,420.75634,439,363.55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426,682,474.389,343,162,029.9412,519,111.6816,745,647.5712,799,109,263.57
2.期初账面价值3,757,030,145.2210,557,886,091.3513,643,057.5119,380,667.5714,347,939,961.65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574,157,337.28203,412,957.95334,253,980.2436,490,399.09
机器设备211,496,752.8680,918,959.48118,338,455.0512,239,338.33
运输工具3,961,086.643,763,032.31198,054.33
其他7,377,308.505,168,269.561,531,118.54677,920.40
合计796,992,485.28293,263,219.30454,123,553.8349,605,712.15

注:因子公司产能转移部分资产暂时闲置。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铝精深加工项目2017年底转固,目前房屋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1,100,840,875.81124,899,360.13
工程物资
合计1,100,840,875.81124,899,360.1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煤矿技改41,698,438.7841,698,438.7843,277,604.0043,277,604.00
其他项目146,920,820.51146,920,820.5181,621,756.1381,621,756.13
广元产能转移项目912,221,616.52912,221,616.52
合计1,100,840,875.811,100,840,875.81124,899,360.13124,899,360.13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资金来源
广元产能转移项目36.41亿元1,191,039,591.06278,817,974.54912,221,616.5270,092,420.5770,092,420.57自筹
煤矿技改0.7亿元43,277,604.008,672,069.7410,251,234.9641,698,438.78自筹
其他项目81,621,756.1368,864,230.243,563,386.371,779.49146,920,820.51自筹
合计37.11亿元124,899,360.131,268,575,891.0413,814,621.33278,819,754.031,100,840,875.8170,092,420.5770,092,420.57/

【注】1、产能转移项目中本期其他减少为广元高精铝材股权转让后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产能转移项目中广元林丰铝电工程进度为60%。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采矿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07,104,364.3711,234,642.292,852,840,854.343,171,179,861.00
2.本期增加金额93,166,625.3293,166,625.32
(1)购置93,166,625.3293,166,625.32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87,836,114.2145,000.0087,881,114.21
(1)处置87,836,114.2145,000.0087,881,114.21
4.期末余额312,434,875.4811,189,642.292,852,840,854.343,176,465,372.11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61,254,379.876,808,926.93387,858,988.49455,922,295.29
2.本期增加金额8,065,324.42901,077.4462,214,085.1571,180,487.01
(1)计提8,065,324.42901,077.4462,214,085.1571,180,487.01
3.本期减少金额11,191,736.8745,000.0011,236,736.87
(1)处置11,191,736.8745,000.0011,236,736.87
4.期末余额58,127,967.427,665,004.37450,073,073.64515,866,045.4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425,286,866.28425,286,866.28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25,286,866.28425,286,866.28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54,306,908.063,524,637.921,977,480,914.422,235,312,460.40
2.期初账面价值245,849,984.504,425,715.362,039,694,999.572,289,970,699.43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技术改造及勘探费8,795,971.731,567,709.767,228,261.97
土地复垦费137,314,851.789,322,884.88127,991,966.90
合计146,110,823.5110,890,594.64135,220,228.87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303,229,810.7475,807,263.66332,156,563.1683,039,141.02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3,756,498.443,439,124.6114,973,211.363,743,302.84
可抵扣亏损313,745,717.1362,148,327.65589,105,306.56147,276,326.64
预计负债23,095,341.675,773,835.42
合计653,827,367.98147,168,551.34936,235,081.08234,058,770.50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717,919,762.852,275,508,288.70
可抵扣亏损3,005,786,473.213,854,337,764.04
合计4,723,706,236.066,129,846,052.74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19465,927,639.10
2020609,949,803.951,021,192,285.97
2021257,751,064.09248,465,684.02
2022591,450,250.09554,214,149.35
20231,329,471,158.371,564,538,005.60
2024217,164,196.71
合计3,005,786,473.213,854,337,764.0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款207,068,443.91207,068,443.9136,062,000.0036,062,000.00
预付设备款102,121,859.20102,121,859.209,300.009,300.00
清算中长期股权投资【注】569,000,000.00346,625,062.43222,374,937.57569,000,000.00304,514,051.31264,485,948.69
合计878,190,303.11346,625,062.43531,565,240.68605,071,300.00304,514,051.31300,557,248.69

【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特铝”)2013年12月30日进入清算程序,中孚特铝公司目前无法持续经营,清算过程中由于股东之间、股东与中孚特铝之间发生多次法律诉讼,自主清算无法正常进行,清算组构成为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3人,中孚实业3人,中孚实业对中孚特铝公司无实质控制权,2018年6月7日,中孚特铝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2018年10月19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中孚特铝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工作,清算组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拟处置资产,公司根据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测算,本年提取减值4,211.10万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相关规定“对于已停业或正在清算的子公司,上市公司应视对其控制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中孚实业对中孚特铝公司无实质控制权,因此未将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列入其他非流动资产,该事项详见“附注十六、7、关于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清算进展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150,000,000.00164,529,516.00
抵押借款100,000,000.00
保证借款1,416,536,787.19280,195,237.74
抵押加保证借款279,900,000.0020,000,000.00
抵押加质押借款130,000,000.00
质押加保证借款668,564,765.61
应付票据到期银行垫款10,000,000.00246,733,423.37
合计2,755,001,552.80711,458,177.11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333,777,412.19元。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建行巩义市支行130,000,000.004.352018-11-36.525
平顶山银行郑州航空港区支行48,999,367.754.352019-11-156.525
包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10,000,000.007.002019-1-1610.50
包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19,000,000.007.002019-7-2010.50
包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20,000,000.007.002019-7-1910.50
包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10,000,000.007.002019-7-1810.50
包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10,000,000.007.002019-7-1710.50
包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10,000,000.007.002019-7-1610.50
包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10,000,000.007.002019-7-1310.50
包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10,000,000.007.002019-7-1210.50
包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10,000,000.007.002019-7-1110.50
包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10,000,000.007.002019-7-1010.50
包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10,000,000.007.002019-3-1310.50
包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1,000,000.007.002019-1-1010.50
洛阳银行安阳分行24,778,044.444.352019-12-76.525
合计333,777,412.19

注:截止报告日,平顶山银行郑州航空港区支行48,999,367.75元和洛阳银行安阳分行24,778,044.44元期后已还款。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银行代支付已到期的信用证为10,000,000.00元,已重分类为短期借款。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200,800,000.00440,373,630.96
银行承兑汇票1,319,341,800.003,223,741,025.25
信用证1,225,470.40656,382,899.79
合计1,521,367,270.404,320,497,556.00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材料款1,240,788,191.581,324,813,349.05
设备款124,372,073.29137,912,822.98
工程款515,358,083.93444,500,414.01
到期商票未支付178,721,145.21318,735,241.42
其他92,317,509.3875,704,298.85
合计2,151,557,003.392,301,666,126.31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51,625,608.23未到结算期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105,019,954.82未到结算期
河南晋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0,204,310.00未到结算期
沁阳市晋煤宏圣煤炭物流贸易有限公司30,205,668.42未到结算期
焦作市英利经贸有限公司20,133,965.35未到结算期
合计467,189,506.8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总额为178,721,145.21元,已重分类为应付账款。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铝款813,806,768.55759,591,356.92
预收电费59,633,820.53108,476,589.10
预收煤款11,337,812.0140,601,476.70
其他货款6,739,469.265,353,919.75
合计891,517,870.35914,023,342.47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377,645.11未到结算期
中铝国际工程设备有限公司15,500,000.00未到结算期
合计67,877,645.1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18,938,659.68473,628,831.34516,027,812.0476,539,678.9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8,929,383.8952,188,502.8914,055,091.5377,062,795.25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57,868,043.57525,817,334.23530,082,903.57153,602,474.23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97,472,242.24424,379,445.12446,556,624.7875,295,062.58
二、职工福利费13,308,519.4213,308,519.42
三、社会保险费8,015,528.2017,599,440.4624,712,067.26902,901.40
其中:医疗保险费5,312,441.8115,079,131.2520,364,197.0627,376.00
工伤保险费2,649,042.661,804,534.283,578,051.54875,525.40
生育保险费54,043.73715,774.93769,818.660.00
四、住房公积金13,450,889.2417,793,115.3130,902,289.55341,715.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548,311.03548,311.03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118,938,659.68473,628,831.34516,027,812.0476,539,678.98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7,395,058.9750,537,680.8710,873,705.5977,059,034.25
2、失业保险费1,534,324.921,650,822.023,181,385.943,761.00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38,929,383.8952,188,502.8914,055,091.5377,062,795.2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商,缓交部分公司社保、公积金等合计7,723.23万元。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7,964,471.1016,932,776.84
企业所得税85,205,930.771,002,711.22
个人所得税766,685.44316,450.72
城市维护建设税670,668.805,422,913.01
教育费附加662,726.964,280,857.49
印花税123,911.51275,069.70
房产税3,170,759.712,376,797.99
土地使用税7,175,361.9410,769,817.60
资源税2,375,138.154,443,626.69
环境保护税2,085,457.106,273,551.38
合计110,201,111.4852,094,572.64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200,916,864.86124,099,841.2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509,596,321.81256,725,153.06
合计710,513,186.67380,824,994.3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142,360,685.05101,480,079.95
企业债券利息10,501,780.00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58,556,179.8112,117,981.30
合计200,916,864.86124,099,841.25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中国银行巩义市支行38,749,295.28到期未支付
中国进出口银行21,757,545.90到期未支付
中国建设银行巩义市支行13,637,613.88到期未支付
包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11,787,027.83到期未支付
平顶山银行郑州航空港区支行2,199,616.38到期未支付
合计88,131,099.2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借款及利息416,070,938.12177,956,541.23
征地补偿款及房屋占地补偿款35,864,719.7633,600,128.13
保证金、押金16,235,161.9617,413,589.40
其他41,425,501.9727,754,894.30
合计509,596,321.81256,725,153.06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大额其他应付款

项目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借款利息98,968,769.57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借款利息64,897,050.09
海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利息42,900,000.00
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利息41,278,855.78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利息29,932,833.09
合计277,977,508.53

2)其中已逾期未支付利息264,153,252.94元。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713,674,866.142,987,350,144.35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429,481,562.50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2,459,266,637.743,252,849,546.92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368,000,000.00364,972,250.08
合计6,540,941,503.887,034,653,503.85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295,996,466.14296,000,000.00
抵押借款245,000,000.00225,000,000.00
保证借款2,432,760,000.002,250,217,746.35
保证加抵押借款1,510,780,000.001,398,920,000.00
保证加质押借款111,900,000.00699,989,998.00
抵押加质押借款223,238,400.00219,622,400.00
保证并抵押、质押借款1,292,840,000.001,299,880,000.00
减: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713,674,866.14-2,987,350,144.35
合计2,398,840,000.003,402,280,000.00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总额为1,527,094,866.14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工行巩义支行336,996,466.144.752019-12-217.125
中国进出口银行223,238,400.006.2962019-8-57.555
中国进出口银行373,000,000.004.902019-9-47.350
建设银行巩义市支行186,500,000.004.902019-9-47.350
中国银行巩义市支行186,500,000.004.902019-9-47.350
中国银行巩义市支行122,950,000.004.752019-12-247.125
中国银行巩义市支行92,940,000.004.752019-12-217.125
合计1,522,124,866.14

注:截止报告日,期后工行巩义支行已还款41,000,000.00元,工行巩义支行已展期295,996,466.14元。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公司债券429,481,562.50
减: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429,481,562.50
合计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面值发行 日期债券 期限发行 金额期初 余额本期 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 偿还期末 余额
公司债券1002011.8.298年4.32亿429,481,562.5021,003,560.002,098,437.50431,580,000.00
合计///4.32亿429,481,562.5021,003,560.002,098,437.50431,580,000.00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4,643,062,362.924,131,804,659.15
减: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2,459,266,637.74-3,252,849,546.92
合计2,183,795,725.18878,955,112.2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应付款为200,282.28万元。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逾期利息29,689,140.77156,949,534.76债务违约
预计土地复垦费178,335,574.17178,145,269.52煤矿土地复垦费用
合计208,024,714.94335,094,804.28/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07,585,565.9188,500,000.0045,676,914.32150,408,651.59收到财政拨款
合计107,585,565.9188,500,000.0045,676,914.32150,408,651.59/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进口设备贴息补助55,835,246.671,925,353.3353,909,893.34与资产相关
工业企业发展项目资金-高性能铝合金特种铝材项目9,666,666.67333,333.339,333,333.34与资产相关
汽车板项目补助4,446,666.67153,333.334,293,333.34与资产相关
站街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3,436,666.67463,333.3312,973,333.34与资产相关
土地补偿款24,200,319.23501,561.0023,698,758.23与资产相关
工业产业发展基金88,500,000.00-42,300,000.0046,200,000.00与资产相关
合计107,585,565.9188,500,000.003,376,914.32-42,300,000.00150,408,651.5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68,000,000.00364,972,250.08
减: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368,000,000.00-364,972,250.08
合计

其他说明:

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凤凰熙锦”)由本公司、北京熙锦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熙锦汇”)、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资本”)、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金鹰”)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本公司出资18,400万元(占比33.33%)为合伙企业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北京熙锦汇出资50万元(占比0.09%),

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浙银资本出资50万元(占比0.09%),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前海金鹰作为“前海金鹰粤通54号第3期”的管理人,代表“前海金鹰粤通54号第3期”,出资36,700万元(占比66.49%),为合伙企业的优先级合伙人。合伙企业财产专项用于收购本公司子公司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高晶”)全部股权以及对安阳高晶增资。

本公司对优先级合伙人每年支付固定收益7.77%,到期购回,综合分析合伙协议及权利义务,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规定,将优先级出资作为其他非流动负债。

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改名为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改名为浙江浙商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8日为到期赎回日,因公司资金紧张未赎回。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961,224,057.001,961,224,057.00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3,700,317,738.063,700,317,738.06
其他资本公积108,501,192.30108,501,192.30
合计3,808,818,930.363,808,818,930.36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501,726.5013,716,142.9913,394,679.23823,190.26
维简费21,532,926.1721,532,926.17
合计501,726.5035,249,069.1634,927,605.40823,190.26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53,518,251.82253,518,251.82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253,518,251.82253,518,251.82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2,723,219,189.00-179,114,264.4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723,219,189.00-179,114,264.4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360,502.49-2,544,104,924.5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2,618,858,686.51-2,723,219,189.0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0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5,409,109,947.834,535,177,414.0211,459,465,997.6911,344,518,930.01
其他业务109,961,849.5548,488,961.74291,161,007.52229,645,954.30
合计5,519,071,797.384,583,666,375.7611,750,627,005.2111,574,164,884.31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11,430,257.689,173,805.77
教育费附加12,327,598.369,494,955.25
资源税17,067,298.3219,929,172.43
房产税10,228,197.258,691,078.68
土地使用税29,391,340.9127,393,831.35
车船使用税23,148.0835,247.04
印花税3,792,449.426,689,299.47
环镜保护税7,581,147.8918,611,694.59
合计91,841,437.91100,019,084.58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运杂费77,221,679.0393,121,324.02
代理费4,261,399.683,239,053.02
职工薪酬4,071,144.903,181,150.27
差旅费2,725,304.373,088,581.82
办公及业务招待费6,506,264.086,815,254.71
其他310,543.131,658,195.25
合计95,096,335.19111,103,559.09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85,335,491.6891,721,239.22
折旧费31,175,022.6435,531,264.15
咨询服务费1,642,328.102,818,861.20
办公及业务招待费21,309,130.6125,343,539.21
小车耗费5,087,113.056,908,310.80
宣传费631,785.48424,237.90
会议费164,635.59338,446.75
无形资产摊销13,372,951.2612,522,088.92
差旅费3,297,066.815,483,713.63
审计费1,599,468.772,806,088.53
绿化费1,191,118.43215,022.86
其他【注】90,167,376.8331,808,177.45
合计254,973,489.25215,920,990.62

【注】其他中有72,910,179.13元为电解铝产能转移后的停产费用和煤矿停产费用。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直接材料257,733,145.58232,585,233.04
工资薪酬32,992,824.6717,988,342.13
折旧18,380,647.4517,413,767.89
其他4,887,028.972,171,687.18
合计313,993,646.67270,159,030.24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987,264,524.901,274,466,924.93
减:利息收入-87,830,935.06-115,311,361.39
汇兑损益3,757,510.98-1,244,075.80
手续费等18,237,079.2544,500,916.35
合计921,428,180.071,202,412,404.09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供热补贴10,814,000.00
稳岗补贴38,140,721.00
总部经济24,500,000.00
出口补贴3,562,300.00
先进制造业补贴460,000.00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775,060.00
进口设备贴息补助1,925,353.33
工业企业发展项目资金-高性能铝合金特种铝材项目333,333.33
汽车板项目补助153,333.33
站街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463,333.33
土地补偿款501,561.00
其他2,928,300.00
合计73,743,295.3210,814,000.00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1,158,834.60-20,113,111.9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796,725.34-86,983.2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3,796.37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合计-10,362,109.26-20,263,891.59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532,000.00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32,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合计-532,000.00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6,891,622.75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273,443.20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7,588,160.96
合计-34,753,226.91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322,867,888.44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1,950,893.92-106,187,878.40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42,111,011.12-181,830,607.71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203,356,766.14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13,596,548.50
十四、其他
合计-54,061,905.04-1,827,839,689.19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132,933,682.99438,817.37
无形资产处置1,154,054,203.7010,680,124.60
合计1,021,120,520.7111,118,941.97

其他说明:

1、2019年9月,子公司中孚铝业以其所属25万吨电解铝产能置换指标价值(经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上述产能置换指标投资价值为138,322.56万元)对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高精铝材”)进行注册资本增资,增资完成后,广元高精铝材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加至188,322.56万元,其中公司持有26.55%,中孚铝业持有73.45%。2019年12月,公司及中孚铝业分别将其持有的广元高精铝材10.62%出资权和40.89%股权转让给四川豫恒实业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及中孚铝业对广元高精铝材的持股比例由100%下降为48.49%,广元高精铝材成为公司的联营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由于中孚铝业电解铝产能指标价值不存在账面成本,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的影响后实现资产处置收益67,744.23万元。

2、2019年12月,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对公司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郑州高新区药厂街南、腊梅路西一宗土地进行收储,土地收购补偿款共计50,821.8599万元,扣除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成本后产生资产处置收益33,129.31万元。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66,835.4066,835.4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66,835.4066,835.40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500,000.006,306,114.32500,000.00
保险赔款4,215,178.004,485,350.064,215,178.00
罚款收入425,045.70177,721.60425,045.70
其他1,477,307.531,205,253.601,477,307.53
合计6,684,366.6312,174,439.586,684,366.6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红旗渠精神奖1,160,000.00与收益相关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39,200.00与收益相关
颖阳镇政府补助250,000.00与收益相关
上海长宁财政返还310,000.00与收益相关
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500,000.00500,000.00与收益相关
科技经费195,000.00与收益相关
土地补偿款501,561.00与资产相关
进口设备贴息补助1,925,353.33与资产相关
工业企业发展项目资金-高性能铝合金特种铝材项目333,333.33与资产相关
汽车板项目补助153,333.33与资产相关
站街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463,333.33与资产相关
其他275,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500,000.006,306,114.3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9,132,023.0068,606,060.179,132,023.0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9,132,023.0068,606,060.179,132,023.00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704,000.001,020,000.00704,000.00
赔偿金、违约金及滞纳金4,682,999.482,450,535.674,682,999.48
其他375,045.49427,559.38375,045.49
合计14,894,067.9772,504,155.2214,894,067.97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23,333,493.7330,538,194.69
递延所得税费用86,342,602.60524,468,503.71
合计209,676,096.33555,006,698.40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245,549,206.01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61,387,301.50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288,395.1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5,764,574.14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1,743,466.87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52,261,094.54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83,673,518.52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56,032,370.63
调整前期税率变动影响14,872,411.98
所得税费用209,676,096.3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159,366,381.0013,743,200.00
利息收入67,995,956.6863,792,206.90
开具应付票据及信用证等对应的受限资金减少823,156,935.89
其他1,585,242.732,240,667.09
合计1,052,104,516.3079,776,073.99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运杂费77,221,679.0393,121,324.02
代理费4,261,399.683,239,053.02
咨询费1,642,328.102,818,861.20
审计费1,599,468.772,806,088.53
业务招待费23,284,956.3326,113,493.76
办公费4,530,438.366,045,300.16
差旅费6,022,371.188,572,295.45
小车耗费5,087,113.056,908,310.80
修理费4,640,243.39831,145.81
会议费164,635.59338,446.75
宣传费631,785.48424,237.90
研究与开发费262,620,174.55234,756,920.22
开具应付票据及信用证等对应的受限资金的增加805,217,883.30
其他1,756,170.0516,739,814.44
合计393,462,763.561,207,933,175.36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40,486,338.48
合计40,486,338.48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手续费及其他7,811,381.9822,616,351.94
合计7,811,381.9822,616,351.94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35,873,109.68-4,165,192,000.57
加:资产减值准备88,815,131.951,827,839,689.1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658,448,650.14753,718,515.81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71,180,487.0173,691,611.3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0,890,594.6420,213,479.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021,120,520.71-11,118,941.9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065,187.6068,606,060.1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32,000.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009,259,115.131,317,723,765.4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0,362,109.2620,263,891.5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6,890,219.16524,580,395.5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33,948,965.46719,319,849.0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05,600,650.21-194,137,853.5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972,394,530.01705,914,220.02
其他823,156,935.89-805,217,883.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8,774,804.99856,736,798.2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402,692,574.30119,755,105.3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19,755,105.31167,944,731.4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2,937,468.99-48,189,626.17

注:1、其他项为开具应付票据及信用证等对应的受限资金的减少;

2、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金额为1,504,363,135.64元。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398,798,600.00
其中: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398,798,600.00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909,041.06
其中: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2,909,041.06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395,889,558.94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402,692,574.30119,755,105.31
其中:库存现金1,395,815.711,798,141.9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401,296,758.59117,956,963.3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02,692,574.30119,755,105.31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58,821.75保证金
货币资金611.61诉讼保全
应收票据11,200.00借款质押
应收账款134,505.67借款质押
存货10,500.00借款质押
固定资产898,506.68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20,896.61借款抵押
合计1,235,042.32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59,827.406.9762417,367.96
欧元0.027.81550.16
港币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13,368,660.956.976293,262,452.49
欧元
港币
其他应收款
美元65,730.626.9762458,549.93
应付账款
美元948,454.466.97626,616,608.01
欧元1,104,061.367.81558,628,791.58
应付票据
欧元156,800.007.81551,225,470.4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美元32,000,000.006.9762223,238,400.00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稳岗补贴38,140,721.00其他收益38,140,721.00
总部经济24,500,000.00其他收益24,500,000.00
出口补贴3,562,300.00其他收益3,562,300.00
先进制造业补贴460,000.00其他收益460,000.00
其他2,928,300.00其他收益2,928,300.00
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500,000.00营业外收入500,000.00
工业产业发展基金88,500,000.00递延收益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775,060.00其他收益775,060.00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770,000,000.0051.51出售2019年12月处置日不再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能力796,725.3448.4975,116,251.1875,116,251.180.00以被处置公司净资产为准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3月,公司投资成立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自成立起纳入合并范围。2019年9月,子公司中孚铝业以其所属25万吨电解铝产能置换指标价值(经评估上述产能置换指标投资价值为138,322.56万元)对广元高精铝材进行注册资本增资,增资完成后,广元高精铝材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加至188,322.56万元,其中公司持有26.55%,中孚铝业持有73.45%。2019年12月,公司及中孚铝业分别将其持有广元高精铝材10.62%的出资权和40.89%的股权转让给四川豫恒实业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中孚铝业对广元高精铝材的持股比例由100%下降为48.49%,广元高精铝材成为公司的联营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9年3月,公司投资成立广元中孚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起纳入合并范围。

2019年8月,子公司林州市津和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河南河南炭素系列产品95.29投资设立
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深圳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投资兴办实体、经营进出口业务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河南铝制品的生产销售,矿山成套机电设备及配件、铝材料的销售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河南河南铝及制品的生产销售51投资设立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河南铝及制品的生产销售7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河南河南铝产品加工销售99.98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上海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等90投资设立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河南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河南企业管理咨询、煤矿投资、机电设备、金属材料销售5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郑州市慧祥煤业有限公司河南河南煤炭5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郑州市豫金能源有限公司河南河南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5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河南河南煤炭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登封市金星煤业有限公司河南河南煤炭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登封市陈楼一三煤业有限公司河南河南煤炭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郑州市磴槽集团伊川县金窑煤矿有限公司河南河南煤炭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河南河南煤炭5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河南中孚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河南河南新产品、新材料技术研究,成果转让,工艺设计,相关技术咨询100投资设立
河南中孚售电有限公司河南河南购电、售电100投资设立
河南中孚蓝汛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河南软件技术开发,通讯、电子、电力产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及技术服务85投资设立
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注】湖南湖南投资33.33投资设立
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河南河南铝材的生产、销售;废旧铝材回收;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100投资设立
河南科创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南河南铝基新材料研发、销售;铝基新材料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3918投资设立
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四川四川铝锭(液)、氧化铝粉,铝制品生产销售60投资设立
广元市林丰铝材有限公司四川四川生产销售铝合金棒、铝合金锭、铝板带箔等铝材产品100投资设立
广元中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四川铝基新材料新技术研发、成果转让、技术服务;铝基产品生产与销售;铝液、合金制品等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表仪器、设备零配件销售100投资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报告期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投资控股”)和四川同圣国创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圣国创”)分别以1亿元人民币对林丰铝电全资子公司广元林丰铝电以明股实债的方式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共计2亿元,广元投资控股、同圣国创出资按8%/年的固定收益分红,该增资款使用期限为5年,5年期满后退出,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同圣国创铝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40%股权收益及表决权仍全部由本公司之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享有。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公司出资18,400万元(占比33.33%)成立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前海金鹰作为“前海金鹰粤通5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3期)委托资产”的管理人,代表“前海金鹰粤通5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3期) 委托财产”,出资36,700万元(占比66.49%)为合伙企业的优先级合伙人,北京熙锦汇出资50万元(占比0.09%)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浙银资本出资50万元(占比0.09%)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根据合伙协议中投资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原则:在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内,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普通合伙人不参与收益的分配。

本公司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占多数席位,持有资产管理计划的全部劣后级份额,对优先级份额承担本金及收益保证义务,并且能对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方向、后续管理或处置等相关活动拥有权力的情况下,根据经济实质、合伙协议的具体条款、对合伙企业相关活动的决策权、享有的回报与承担的风险等因素综合判断,中孚实业对凤凰熙锦及其投资的安阳高晶具有控制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49.008,939.61-183,011.27
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49.00-5,294.0198,506.81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中孚铝业133,845.54358,110.50491,956.04547,760.97288,574.67836,335.64109,144.12300,404.64409,548.76518,723.22256,056.02774,779.24
豫联煤业32,762.97366,533.06399,296.03274,499.7517,814.53292,314.2833,386.67383,867.43417,254.10279,339.4122,829.56302,168.97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中孚铝业267,754.1720,917.3520,917.35-6,015.21694,022.75-273,740.24-273,740.2417,364.53
豫联煤业63,321.75-8,226.97-8,226.976,798.1568,437.14-15,567.77-15,567.7715,688.96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四川四川有色金属15.9332.56权益法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河南发电20.00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流动资产95,165,509.04309,160,499.52306,288,312.09
非流动资产1,733,445,085.181,799,199,690.671,901,041,847.38
资产合计1,828,610,594.222,108,360,190.192,207,330,159.47
流动负债4,993,606.50570,994,782.33585,131,985.38
非流动负债351,810,000.001,017,951,944.821,122,000,000.00
负债合计356,803,606.501,588,946,727.151,707,131,985.38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471,806,987.72519,413,463.04500,198,174.09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702,603,713.06103,882,692.61100,039,634.82
调整事项-627,487,461.88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627,487,461.88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75,116,251.18103,882,692.61100,039,634.82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945,239,814.921,001,982,203.96
净利润-1,642,849.7319,215,288.96-41,655,376.63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1,642,849.7319,215,288.96-41,655,376.63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对上述联营企业的权益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权益法核算。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70,062,015.6385,063,908.02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15,001,892.39-15,955,756.74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15,001,892.39-15,955,756.74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信用风险

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应收款项和银行存款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无已逾期未计提减值的金融资产。

(二)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公司密切关注市场利率并且维持浮动利率借款和固定利率借款之间的平衡,以降低面临的上述利率风险。

2、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三)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期货合约实盘交易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铝深加工,发电124,31454.9354.93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Vimetco N.V.、张志平、张高波。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本期末)
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
巩义市瑶岭煤业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已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的子公司
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已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的子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铝产品/材料1,184.445,163.59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材料566.48796.22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材料0.66822.63
巩义市瑶岭煤业有限公司原煤1,592.30
合计3,343.886,782.44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铝产品/材料535.7666,165.63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32.13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材料33.2535.48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材料514.19
合计1,083.2066,201.1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0.000.0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9.57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79
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0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2.41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截止2019年12月末,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89.57亿元借款及应付票据提供保证;

(2) 截止2019年12月末,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其持有的中孚实业20,340万股为本公司11.79亿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3) 截止2019年12月末,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用其持有的中孚实业4,000万股为本公司0.80亿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4) 截止2019年12月末,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用2.41亿元资产为本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1,888.12
拆出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6,771.31
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0.00

(1) 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拆借短期资金累计41,888.12万元,拆借资金单笔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单笔期限不超过1个月。拆借资金的利率水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688.25万元;

(2) 截止2019年12月末公司及子公司向联营企业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借出资金16,771.31万元,本年收取利息513.62万元;

(3) 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收到联营企业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偿还资金278.97万元,本年收取利息4.35万元。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21214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54,641.0412,732.05
其他应收款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300,404,485.6315,020,224.28
预付账款巩义市瑶岭煤业有限公司3,148,084.21
长期应收款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67,713,110.1116,771,311.01164,978,678.1116,497,867.81
其他应收款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2,746,183.332,746,183.33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4,229,019.434,221,402.32
预收账款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1,345,376.2836,766,698.94
预收账款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23,159.16
其他应付款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5,072.72
其他应付款巩义市瑶岭煤业有限公司500,000.00
其他应付款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879,584.793,157,961.35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开具期末尚未结清的保函金额:人民币635.40万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对外担保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包括子公司)为750,894.77万元。

2、重要的未决诉讼

(1) 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案件

2014年7月9日,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起诉本公司、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特铝”)。2014年9月24日,公司与中孚特铝分别提起反诉。2014年12月26日,在省高院主持下三方就部分争议达成调解协议。2015年7月24日公司收到省高院送达的正式司法鉴定意见书。2015年12月2日,省高院组织各方对该司法鉴定意见书进行开庭质证。2016年5月9日,公司收到省高院送达案件一审民事判决书,因各方不服一审判决,已按照法律规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8月25日,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9年8月26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终审民事判决书。

2015年8月,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以清算工作进展缓慢为由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2015年10月16日,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15年11月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不予受理。2015年11月25日,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向省高院提起上诉。2016年11月10日和2017年2月28日,省高院分别组织进行案件听证。2018年4月11日,中孚特铝收到省高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郑民清(预)字第4号民事裁定,指令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18年6月7日,中孚特铝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2018年10月19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中孚特铝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工作。2019年1月7日,清算组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9年6月、7月、8月,清算组委托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孚特铝设备进行三次强制清算拍卖,相关设备最终拍卖成交,清算组制定了清算方案。

2) 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鼎瑞贸易有限公司、汤宏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

2017年2月,公司子公司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就与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鼎瑞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汤宏的票据追索权纠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票据款人民币2,000万元,并支付以上述款项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7年2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请求法院判令上海鼎瑞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汤宏对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全部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4月27日,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17年7月3日,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到法院送达民事裁定书,因被告人之一汤宏涉及刑事案件,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服裁定,于2017年7月10日提起上诉。2017年8月28日,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2018年1月17日,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8年2月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18年4月1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案件听证,2018年6月13日,因案件需要上海忻孚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再审申请。2018年6月22日,上海忻孚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上海忻孚撤回再审申请。同日,上海忻孚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重新起诉。2018年8月17日、 2019年3月4日、2019年4月22日,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19 年 8 月 19 日,上海忻孚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上海忻孚票据款 2,000万元及相关利息。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判决,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上诉,2020 年 3 月 18 日,上海忻孚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2019)沪 74 民终992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 国美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案

2018年8月-2019年1月,国美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就与中孚实业、林丰铝电、中孚电力、广贤工贸保理融资纠纷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实业、林丰铝电、中孚电力支付保理融资款16,890万元及其利息、罚息。目前,部分案件已一审判决并上诉,部分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正与国美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协商和解方案。

4) 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

2018年10月,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与中孚铝业、中孚实业债务重组纠纷分别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铝业、中孚实业、豫联集团支付债务重组本金及补偿金合计4亿元。2019年1月,各方达成和解,本金展期到2019年12月31日,支付2018年利息,豁免全部违约金。2019年4月1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解封民事裁定书。2019年12月,因公司资金紧张未按期履行,双方正沟通展期事宜。

5) 焦作万都(沁阳)碳素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

2019年4月,焦作万都(沁阳)碳素有限公司就与中孚实业买卖合同纠纷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实业支付货款1,795.97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2019年7月25日,一审开庭,目前案件尚未判决。

6)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件

2018年8月,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就与中孚炭素、中孚实业、林丰铝电、豫联集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炭素、中孚实业、林丰铝电、豫联集团支付全部本金和利息63,496.85万元,其中40,277.67万元所涉案件各方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和解并已领取民事调解书,其余23,219.18万元所涉案件正在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和解方案。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0.00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对疫情的防控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持续进行,全国范围延长春节假期,部分地区春节后延迟复工。本次疫情将对本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产生一定影响,影响的程度和持续时间主要取决于上下游企业的复工情况以及疫情对宏观经济的整体影响。截至目前,由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仍在持续,本公司尚无法对本次疫情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以及本公司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评估相关资产的可回收性时所采用的重大假设在未来较长期间内仍然可以实现进行准确估计和判断。本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情况,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和持续评估。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产品分部及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1)分产品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行业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铝加工3,826,352,570.363,279,045,540.156,617,157,584.166,505,722,893.70
电解铝247,171,821.71232,510,606.271,381,285,287.161,464,604,340.22
709,624,054.91504,081,859.22315,248,553.44297,462,084.91
蒸汽55,470,032.0944,606,950.5451,735,448.1661,272,605.94
煤炭337,285,281.87242,903,983.62558,848,619.44495,429,639.14
贸易233,206,186.89232,028,474.222,535,190,505.332,520,027,366.10
合计5,409,109,947.834,535,177,414.0211,459,465,997.6911,344,518,930.01

2)按地区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地区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国内3,662,708,384.713,049,614,910.909,846,087,283.899,899,677,786.39
国外1,746,401,563.121,485,562,503.121,613,378,713.801,444,841,143.62
合计5,409,109,947.834,535,177,414.0211,459,465,997.6911,344,518,930.01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特铝”)成立于2010年4月,注册资本76,9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56,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4%;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铝业”)出资 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6%。自中孚特铝成立以来,本部生产线调试周期过长而无法正常生产,已不适应外部市场变化,生产经营效果不佳。经中孚特铝股东一致协商,决定停止其本部运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自主清算。2013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中孚特铝成立清算组,以 2013年9月30日为清算基准日

进行清算。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作为中孚特铝的全资子公司,一并纳入此次清算范围。2014年7月9日,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特铝”)。2014年9月24日,公司与中孚特铝分别提起反诉。2014年12月26日,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三方就部分争议达成调解协议。2015年7月22日,河南中财德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就案件争议资产情况出具豫中德会鉴字(2015)第00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

2016年5月9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豫法民二初字第10号一审民事判决书。

(1)解除河南铝业与公司签订的《关于铝加工合作项目的协议》及《关于铝加工合作项目的补充协议》;

(2)中孚特铝按照《2010年3月31日三方盘点清单》返还河南铝业原郑州冷轧厂全部资产以及河南铝业2300轧机电器类、机械类随机备件(此判项各方当事人已按照本院【2014】豫法民二初字第10号民事调解书予以履行,不再具体执行);

(3)中孚特铝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补偿河南铝业资产缺失、毁损金额9,021,080.34元;

(4)河南铝业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中孚特铝对相应资产进行安装调试及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安装、调试、添附、维修、更换及其他相关费用19,017,607.79元;

(5)河南铝业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中孚特铝代付材料费,以及根据河南铝业、中孚特铝与第三方签订的三方协议所转移之债,中孚特铝已付金额,共计人民币67,001,564.60元;

(6)驳回河南铝业、中孚实业及中孚特铝的其他诉讼请求和反诉请求。

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5,523,682元,河南铝业负担1,841,227元,中孚特铝负担3,682,455元;(中孚实业)反诉案件受理费441,800元,由中孚实业负担;(中孚特铝)反诉案件受理费546,935.48元,中孚特铝负担364,623.48元,河南铝业负担182,312元。

因各方不服一审判决,已按照法律规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8月25日,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9年8月26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终审民事判决书。

由于中孚特铝公司目前无法持续经营,清算过程中由于股东之间、股东与中孚特铝之间发生多次法律诉讼,自主清算无法正常进行,清算组构成中河南铝业3人,中孚实业3人,中孚实业对中孚特铝公司无实质控制权。2018年6月7日,中孚特铝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2018年10月19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中孚特铝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工作。2019年1月7日,清算组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9年6月、7月、8月,清算组委托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孚特铝设备进行三次强制清算拍卖,相关设备最终拍卖成交,清算组制定了清算方案。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相关规定“对于已停业或正在清算的子公司,上市公司应视对其控制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中孚实业对中孚特铝公司无实质控制权,因此未将河南中孚特种铝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136,555,449.20
1至2年16,078,000.00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18,792,333.33
坏账准备-20,928,894.51
合计150,496,888.02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60,850,559.0693.8320,400,133.3312.68140,450,425.73226,837,081.2697.8518,792,333.338.28208,044,747.93
其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60,850,559.0693.8320,400,133.3312.68140,450,425.73226,837,081.2697.8518,792,333.338.28208,044,747.9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575,223.476.17528,761.185.0010,046,462.294,987,229.702.154,987,229.70
其中: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575,223.476.17528,761.185.0010,046,462.294,987,229.702.154,987,229.70
合计171,425,782.53/20,928,894.51/150,496,888.02231,824,310.96/18,792,333.33/213,031,977.6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河南中孚技术中心有限公司76,172,091.36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不计提
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49,808,134.37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不计提
联合金属科技(威海)有限公司18,792,333.3318,792,333.33100.00对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河南省玉洋铝箔有限公司16,078,000.001,607,800.0010.00可收回性估计
合计160,850,559.0620,400,133.3312.6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0,575,223.47528,761.185.00
合计10,575,223.47528,761.185.00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18,792,333.3318,792,333.33
组合计提4,784,292.722,647,731.542,136,561.18
合计18,792,333.334,784,292.722,647,731.5420,928,894.5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2,647,731.54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71,425,782.43元,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20,928,894.50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5,808,150,998.595,826,954,386.48
合计5,808,150,998.595,826,954,386.4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5,807,148,662.11
1至2年3,850,919.50
2至3年142,038.38
3至4年4,100.00
4至5年7,011.72
5年以上2,583,045.02
坏账准备-5,584,778.14
合计5,808,150,998.59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5,755,821,256.595,768,009,362.36
暂借款48,898,203.0548,854,608.31
利息收入5,630,112.50
保证金2,434,483.323,548,483.00
其他6,581,833.7710,835,946.54
坏账准备-5,584,778.14-9,924,126.23
合计5,808,150,998.595,826,954,386.48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3,027,200.206,896,926.039,924,126.23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460,829.923,878,518.174,339,348.09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19年12月31日余额2,566,370.283,018,407.865,584,778.14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其他应收款9,924,126.234,339,348.095,584,778.14
合计9,924,126.234,339,348.095,584,778.1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汇总金额为5,498,677,931.17元,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2,739,133.73元。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5,344,931,072.885,344,931,072.885,344,437,072.885,344,437,072.88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90,224,237.4590,224,237.45
合计5,435,155,310.335,435,155,310.335,344,437,072.885,344,437,072.88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47,120,000.0047,120,000.00
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150,985,155.04150,985,155.04
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122,000,000.00122,000,000.00
上海忻孚铝业发展有限公司8,831,174.968,831,174.96
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10,200,000.0010,200,000.00
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410,550,000.00410,550,000.00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2,404,900,742.882,404,900,742.88
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84,000,000.00184,000,000.00
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2,000,000,000.002,000,000,000.00
河南科创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5,850,000.005,850,000.00
广元中孚科技有限公司494,000.00494,000.00
合计5,344,437,072.88494,000.005,344,931,072.88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90,224,237.4590,224,237.45
小计90,224,237.4590,224,237.45
合计90,224,237.4590,224,237.45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329,145,955.184,225,582,466.959,477,124,904.609,210,983,345.29
其他业务3,916,618,201.363,792,077,033.947,112,465,912.286,916,482,895.51
合计8,245,764,156.548,017,659,500.8916,589,590,816.8816,127,466,240.80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47,859.7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15,181.5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3,796.37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合计99,245.01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012,852,058.4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4,243,295.3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55,486.2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2,694,939.91
所得税影响额-87,720,349.9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37,122,600.09
合计685,302,829.9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110.05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33-0.30-0.30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的会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备查文件目录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董事长:崔红松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2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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