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20-010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批准为恒力国贸担保数量不超过2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13,136.86万元)
●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华辉),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批准为宁夏华辉担保数量不超过12,000万元(含尚未到期8,830万元)
●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力新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批准为恒力新材担保数量不超过7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3,000万元)
●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担保事项未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2020年担保事项的概述
(一)恒力国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13,136.86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宁夏华辉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含尚未到期8,830万元)融资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为恒力新材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3,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恒力国贸,注册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恒泰商务大厦18层1—10办公用房,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高小平,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钢丝、钢丝绳、钢绞线及其制品、钢材、建筑材料、机电产品、有色金属、汽车配件、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农副产品(不含食品)、五金、绳扣、生铁销售;废旧物资收购,煤炭经营,燃料油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宁夏华辉,注册地点: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A(座),法定代表人:
赵丽莉,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各种规格、类型和性能的活性炭及制品;煤制品、过滤材料及其它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生产、销售增炭剂和各种包装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恒力新材,注册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街,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瑞,经营范围:长链二元酸及其衍生化工产品、生物有机肥和硫酸钠等生物法生产的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以上项目的制造销售均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恒力国贸、宁夏华辉、恒力新材2019年度财务状况及公司2020年度批准为其担保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资产负债率% | 净利润 | 持股比例% | 公司批准担保额度 |
1、 | 恒力国贸 | 30,000.00 | 59,083.15 | 28,421.78 | 10,062.53 | -1,115.10 | 100 | 20,000 |
2、 | 宁夏华辉 | 16,912.24 | 34,147.75 | 13,385.25 | 14,184.85 | -3,989.08 | 80.91 | 12,000 |
3、 | 恒力新材 | 100,000.00 | 92,980.09 | 89,520.15 | 12,363.43 | -218.71 | 41.00 | 70,000 |
合 计 | 102,000 |
注:上表财务数据为2019年经审计数据。
三、2020年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恒力国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13,136.86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00万元额度不确定指定银行。
(二)宁夏华辉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含尚未到期8,83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1、宁夏银行广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石嘴山银行惠农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工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剩余2,000万元的额度不确定指定银行。
(三)为恒力新材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3,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70,000万元额度不确定指定银行。
(四)担保期限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担保期限以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五)其他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102,000万元融资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966.86万元,占母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5.87%。其中为子公司担保:恒力国贸提供担保合计13,136.86万元、宁夏华辉提供担保合计8,830万元、恒力新材提供担保合计3,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为恒力国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13,136.86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宁夏华辉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含尚未到期8,830万元)、为恒力新材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3,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恒力国贸、宁夏华辉、恒力新材信誉良好、
经营情况正常,预计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得到充分揭示。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担保。被担保公司信誉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不会对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O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