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10 公司简称:黑牡丹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戈亚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30,725,526,076.14 | 30,751,317,655.76 | -0.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573,238,241.60 | 8,437,504,058.35 | 1.61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483,092.83 | -909,010,909.98 | -75.63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2,264,984,379.68 | 1,189,926,196.66 | 90.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2,618,979.21 | 54,290,179.19 | 291.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4,077,688.18 | 53,034,545.02 | 303.6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1 | 0.67 | 增加1.84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05 | 32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05 | 320.0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327,004.41 | 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23,054.99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各类奖励、专项补助等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968,970.89 | 主要为新冠疫情捐赠支出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83,396.12 | |
所得税影响额 | 776,806.40 | |
合计 | -1,458,708.97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31,568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股 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 522,662,086 | 49.92 | 0 | 质押 | 39,308,176 | 国有法人 | ||
常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96,458,412 | 9.21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昝圣达 | 78,004,500 | 7.4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32,123,599 | 3.07 | 0 | 无 | 0 | 其他 | ||
杨廷栋 | 15,774,358 | 1.5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5,055,300 | 1.44 | 0 | 无 | 0 | 未知 | ||
上海综艺控股有限公司 | 11,150,265 | 1.06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8,301,298 | 0.79 | 0 | 无 | 0 | 未知 | ||
尹大勇 | 8,050,800 | 0.7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蓝富坤 | 4,197,384 | 0.4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 522,662,086 | 人民币普通股 | 522,662,086 | |||||
常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96,458,412 | 人民币普通股 | 96,458,412 | |||||
昝圣达 | 78,00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004,500 | |||||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32,123,599 | 人民币普通股 | 32,123,599 | |||||
杨廷栋 | 15,774,35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74,358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5,055,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55,300 | |||||
上海综艺控股有限公司 | 11,150,2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50,265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8,301,298 | 人民币普通股 | 8,301,298 | |||||
尹大勇 | 8,05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50,800 | |||||
蓝富坤 | 4,197,384 | 人民币普通股 | 4,197,384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第二大股东常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第一大股东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二者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第三大股东昝圣达为第七大股东上海综艺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昝圣达与上海综艺控股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注:公司第十一大股东为高春晨,期末持股数量为4,1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0%,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
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资产负债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报表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1 | 应付职工薪酬 | 82,530,236.63 | 143,284,283.29 | -42.40 | 本期末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本期发放上年末计提的职工薪酬所致; |
2 | 应交税费 | 125,043,056.60 | 257,288,959.51 | -51.40 | 本期末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末计提的应交增值税、应交企业所得税等所致; |
3 | 应付票据 | 630,040,143.32 | 421,557,875.67 | 49.46 | 本期末较上年末增加主要系本期用于支付工程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4 | 应付债券 | 2,270,019,260.92 | 1,254,620,021.84 | 80.93 | 本期末较上年末增加主要系本期发行人民币10亿元中期票据,以及上年末存续的已发行债券均未到期综合所致; |
5 | 其他应付款 | 368,993,148.73 | 562,830,852.83 | -34.44 | 本期末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往来款减少,以及本期根据协议付款安排,支付2019年12月并购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75%股权剩余股权交易款综合所致; |
6 | 预收款项 | 3,462,248.95 | 8,885,290,320.10 | -99.96 | 本期末较上年末变动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劳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故公司本期将预收款项根据是否存在履约义务进行分类,对于存在履约义务的预收房款和预收货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中核算,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所致。 |
7 | 合同负债 | 8,737,421,255.70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利润构成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报表项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1 | 营业收入 | 2,264,984,379.68 | 1,189,926,196.66 | 90.35 |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部分商品房竣工交付,结转商品房收入所致; |
2 | 营业成本 | 1,561,054,653.48 | 874,196,211.17 | 78.57 |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相应成本结转增加所致; |
3 | 销售费用 | 42,059,865.74 | 30,498,681.40 | 37.91 |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2019年12月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其发生的收入、费用等均自2019年12月份起被纳入公司合并利润表所致; |
4 | 研发费用 | 14,298,745.85 | 9,110,706.32 | 56.94 |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2019年12月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其发生的收入、费用等均自2019年12月份起被纳入公司合并利润表所致; |
5 | 财务费用 | 28,019,283.69 | 17,036,074.26 | 64.47 |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汇率变动,本期确认汇兑损失所致; |
6 | 信用减值损失 | 85,000.00 | 2,312,116.46 | -96.32 | 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转回的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7 | 其他收益 | 18,779.99 | 400,000.00 | -95.31 | 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确认的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
8 | 投资收益 | 2,120,176.15 | 365,885.26 | 479.46 |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常州牡丹江南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其参股公司利润分配款所致; |
9 | 资产处置收益 | 2,393,804.36 | -164,488.61 | 1555.30 |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确认净收益所致; |
10 | 营业外收入 | 2,298,475.38 | 1,657,837.99 | 38.64 |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的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专项奖励及补助款增加所致; |
11 | 营业外支出 | 7,529,971.22 | 461,585.90 | 1531.33 |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为抗击新冠疫情,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外捐赠支出所致; |
13 | 所得税费用 | 145,003,802.62 | 57,066,839.84 | 154.09 |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报表项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402,027.06 | 43,086,358.21 | 58.76 |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房地产项目公司交付商品房代收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所致; |
2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 | 不适用 |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收回对常州牡丹弘都房地产有限公司的 |
投资款所致; | |||||
3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1,931,781.00 | 35,692.72 | 5312.25 |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常州牡丹江南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其参股公司利润分配款所致; |
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4,541,074.00 | 8,500.00 | 53324.40 |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
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708,722.63 | 3,509,613.18 | 62.66 |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改造等支出增加所致; |
6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54,091,852.02 | 不适用 |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根据协议付款安排,支付2019年12月并购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75%股权剩余股权交易款所致; | |
7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73,500,000.00 | -100.00 | 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新设控股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款,本期未发生所致; | |
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50,233,616.53 | 1,413,053,483.93 | -39.83 | 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减少所致; |
9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0 | 不适用 |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发行人民币10亿元中期票据所致; | |
1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1,730,182.88 | 499,855,130.00 | -55.64 | 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收回对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借出的有偿借款,以及上年同期控股子公司收到其少数股东往来款而本期未发生综合所致; |
11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1,211,004,783.79 | 640,259,229.13 | 89.14 |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1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87,976,182.84 | 61,568,429.71 | 42.89 |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
1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4,800,000.00 | 34,307,281.68 | 642.70 |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期公司所控股的房地产子公司将沉淀资金对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有偿借款增加,相应所支付的少数股东往来款增加所致。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2013年9月1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了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发行了“2013年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50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面值发行,票面利率为4.30%。2019年7月8日,该债券回售已实施完毕,“13牡丹02”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为235,707手(总面值人民币23,570.70万元)。
2、经公司2015年9月2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发行了2016年度第一期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5年,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利率为5.00%,发行款人民币2亿元已于2016年5月27日到账。
3、经公司2017年5月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CP141号),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详见公司公告2018-042)。
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2日发行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365天,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4.68%。该期短期融资券于2019年11月5日到期兑付完毕。
该短期融资券尚有人民币10亿元额度已注册未发行,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资金价格情况在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4、经公司2017年8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13日发行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5亿元,期限为2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5.64%,发行款人民币5亿元已于2018年11月14日到账。
5、经公司2017年8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境外全资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发行境外债券,发行总额度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2017年10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完成了境外债券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为1亿美元,期限为3年期,按债券面值平价发行,债券利率为5.80%,发行款1亿美元已于2017年10月25日到账。
6、经公司2018年9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2019年9月24日发行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5年,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
5.18%,发行款人民币10亿元已于2019年9月24日到账。
7、经公司2018年11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20日发行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3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4.00%,发行款人民币10亿元已于2020年3月23日到账。
8、经公司2018年11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2019年9月1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注册人民币1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资金价格情况在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戈亚芳 |
日期 | 2020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