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年4月24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0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国先生、孙昊女士、杨卓先生、独立董事逯东先生、唐英凯先生、曹麒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