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07
2020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吕明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如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邵如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19,654,533.51 | 97,759,460.04 | 22.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997,870.02 | 18,554,895.54 | 7.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7,195,132.91 | 16,849,289.15 | 2.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3,252,991.50 | -23,254,532.94 | 172.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6 | 0.150 | 4.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6 | 0.150 | 4.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6% | 5.08% | -0.3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18,310,434.18 | 976,378,912.16 | -5.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29,901,500.54 | 409,903,630.52 | 4.8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90,782.4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555.3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94,600.67 | |
合计 | 2,802,737.1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32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杭州园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00% | 11,520,000 | 11,520,000 | 质押 | 0 |
冻结 | 0 | |||||
何韦 | 境内自然人 | 7.75% | 9,920,000 | 9,920,000 | 质押 | 0 |
冻结 | 0 | |||||
吕明华 | 境内自然人 | 6.50% | 8,320,000 | 8,320,000 | 质押 | 0 |
冻结 | 0 | |||||
周为 | 境内自然人 | 6.50% | 8,320,000 | 8,320,000 | 质押 | 0 |
冻结 | 0 | |||||
刘克章 | 境内自然人 | 6.50% | 8,320,000 | 8,320,000 | 质押 | 0 |
冻结 | 0 | |||||
葛荣 | 境内自然人 | 6.25% | 8,000,000 | 8,000,000 | 质押 | 0 |
冻结 | 0 | |||||
杭州鸿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5% | 6,080,000 | 6,080,000 | 质押 | 0 |
冻结 | 0 | |||||
邓冶 | 境内自然人 | 3.00% | 3,840,000 | 3,840,000 | 质押 | 2,640,000 |
冻结 | 2,640,000 | |||||
李勇 | 境内自然人 | 2.50% | 3,200,000 | 3,200,000 | 质押 | 0 |
冻结 | 0 | |||||
毛翊天 | 境外自然人 | 2.25% | 2,880,000 | 2,880,000 | 质押 | 0 |
冻结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吴文团 | 255,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300 | |||
项箫舟 | 24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2,700 |
张志超 | 211,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1,300 |
李荣军 | 1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000 |
#李大军 | 17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7,200 |
#俞巧萍 | 174,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4,100 |
沈金荣 | 148,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300 |
许瓒 | 136,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300 |
#杨文娣 | 13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100 |
黄细清 | 13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6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为一致行动人,亦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股东吕明华担任杭州园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 3.股东葛荣担任杭州鸿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 4.除此之外,公司前述限售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股东李大军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77,200股; 2.股东俞巧萍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6,700股; 3.股东杨文娣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2,9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收益较上期增长64.54%,主要系公司2020年1季度收到政府补助。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降低172%,主要系本期支付工程总承包工程款。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降低1343.39%,主要系本期新增长期股权投资300万。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长100.39%,主要系本期新增短期借款3000万。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2020年度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年经营目标,聚焦于公司在风景园林设计领域,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增强核心竞争力,继续巩固公司在风景园林设计行业的优势地位。此外,公司抓住行业发展的机遇,以优质的设计服务带动工程业务,完成了博鳌通道景观提升工程、博鳌大农业国家公园、博鳌滨海大道绿化提升工程等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受益于“G20杭州峰会”、“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和“海南博鳌亚洲论坛”等多个里程碑式项目,公司凭借综合竞争力顺利承接并推进了多个重大项目,尤其是雄安新区城市森林建设实施规划(2018-2022)、环起步区生态防洪堤景观和武汉世界军人运动会等设计业务和铜鉴湖大道配套工程(EPC)等工程总承包、良渚遗址公园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等工程总承包业务,进一步提升了“杭州园林设计院”品牌在全国乃至国际上的影响力;此外,公司为适应目前的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和完善人才配置,积极谋求在生态环境保护产业链和EPC工程总承包业务领域的拓展,实现公司业务多维度发展。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 年 6 月 29 日,公司作为设计总承包人与 惠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湿地公园总体空间布局(约 55 平方公里)及一期工程(约 4.82平方公里)勘察设计有关事项,签订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详见公司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公告编号:2017-014)。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合同价暂定为 3,383.10 万元,最终按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工程预算价结算。项目正常进行中,累计确认收入1,424.46万元,本报告期内未确认收入。
2、2018 年 5 月 2 日,公司与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莆田市北洋绿心启动区十里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等有关事项,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本项目设计费合同价暂估为2,563.70万元,详见公司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公告编号:2018-010)。 该项目正常进行中,累计确认收入1,150.70万元,本报告期内未确认收入。
3、2018年12月17日,公司与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铜鉴湖大道配套工程(EPC)总承包等有关事项,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合同暂定价格为40,380.68万元,详见公司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1)。项目正常进行中,累计确认收入26,324.84万元,本报告期内确认收入283.90万元。
4、2019 年 3 月 21 日,公司与杭州美丽洲实业有限公司就良渚遗址公园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等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暂定为21,707.79万元,详见公司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该项目已建设完成,正在办理工程移交业主单位相关手续。累计确认收入24,232.74万元,本报告期内确认收入158.49万元。
5、2019年11月27日,公司与淮北市朔西湖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就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重点采煤沉陷区朔西湖环境治理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等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暂定为25,591.86万元,详见公司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1)。该项目进展正常,累计确认收入3695.57万元,本报告期内确认收入3,306.04万元。
6、2019年12月13日,公司与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石龙山南区块环境提升工程及灵山路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等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暂定为18,092.9万元,详见公司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6)。该项目进展正常,累计确认收入12,838.59万元,本报告期内确认收入2,748.98 万元。
7、2020年1月2日,公司与南昌临空经济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就南昌临空经济区杨家湖及周边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等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格暂定为40,731.37万元,详见公司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1)。该项目进展正常,累计确认收入951.90万元,本报告期内确认收入567.83万元。
8、2020年3月16日,公司与南昌金开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就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等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格暂定为13,886.94元,详见公司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该项目进展正常,累计确认收入
468.00万元,本报告期内确认收入468.00万元。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2017 年 6 月 29 日,公司作为设计总承包人与 惠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湿地公园 | 2017年06月29日 | 详见公司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公告编号: |
总体空间布局(约 55 平方公里)及一期工程(约 4.82平方公里)勘察设计有关事项,签订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合同价暂定为 3,383.10 万元,最终按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工程预算价结算。 | 2017-014)。 | |
2018 年 5 月 2 日,公司与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莆田市北洋绿心启动区十里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等有关事项,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本项目设计费合同价暂估为2,563.70万元。 | 2018年05月02日 | 详见公司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公告编号:2018-010)。 |
2018年12月17日,公司与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铜鉴湖大道配套工程(EPC)总承包等有关事项,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合同暂定价格为40,380.68万元。 | 2018年12月17日 | 详见公司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1)。 |
2019 年 3 月 21 日,公司与杭州美丽洲实业有限公司就良渚遗址公园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等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暂定为21,707.79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正在办理工程移交业主单位相关手续。 | 2019年03月21日 | 详见公司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 |
2019年11月27日,公司与淮北市朔西湖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就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重点采煤沉陷区朔西湖环境治理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等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暂定为25,591.86万元。 | 2019年11月27日 | 详见公司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1)。 |
2019年12月13日,公司与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石龙山南区块环境提升工程及灵山路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等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暂定为18,092.9万元。 | 2019年12月13日 | 详见公司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6)。 |
2020年1月2日,公司与南昌临空经济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就南昌临空经济区杨家湖及周边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等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建设项目工程 | 2020年01月02日 | 详见公司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1)。 |
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格暂定为40,731.37万元。 | ||
2020年3月16日,公司与南昌金开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就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等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格暂定为13,886.94元。 | 2020年03月16日 | 详见公司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3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7,323,572.73 | 74,899,276.0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00,000.00 | 50,000.00 |
应收账款 | 307,833,930.42 | 331,995,813.5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547,365.88 | 2,139,986.4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3,567,541.33 | 9,723,677.2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40,363,226.98 | 341,889,372.0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702,135,637.34 | 760,698,125.37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520,070.47 | 7,262,539.3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89,016,508.02 | 190,892,062.93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32,535.08 | 663,923.5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311,757.59 | 9,398,783.3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546,447.81 | 7,315,999.7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7,477.87 | 147,477.8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6,174,796.84 | 215,680,786.79 |
资产总计 | 918,310,434.18 | 976,378,912.1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99,387,448.99 | 453,710,856.72 |
预收款项 | 15,959,022.77 | 16,404,232.05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112,312.29 | 60,500,451.52 |
应交税费 | 26,642,276.70 | 30,590,366.93 |
其他应付款 | 7,528,584.39 | 3,468,670.6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86,629,645.14 | 564,674,577.87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382,524.86 | 390,886.27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96,763.64 | 1,409,817.5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79,288.50 | 1,800,703.77 |
负债合计 | 488,408,933.64 | 566,475,281.6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8,000,000.00 | 128,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6,688,661.46 | 66,688,661.46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3,600,063.85 | 33,600,063.8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01,612,775.23 | 181,614,905.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29,901,500.54 | 409,903,630.52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29,901,500.54 | 409,903,630.5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18,310,434.18 | 976,378,912.16 |
法定代表人:吕明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如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如建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119,654,533.51 | 97,759,460.04 |
其中:营业收入 | 119,654,533.51 | 97,759,460.0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7,904,278.77 | 77,617,439.41 |
其中:营业成本 | 83,277,897.36 | 63,434,576.3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73,202.38 | 646,536.36 |
销售费用 | 591,988.82 | 467,753.67 |
管理费用 | 9,240,150.11 | 9,958,071.03 |
研发费用 | 3,956,180.54 | 2,983,360.25 |
财务费用 | 164,859.56 | 127,141.80 |
其中:利息费用 | 198,166.68 | 180,404.17 |
利息收入 | 39,834.69 | 56,420.04 |
加:其他收益 | 3,290,782.47 | 2,000,0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42,468.8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42,468.8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36,320.3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56,422.3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762,248.03 | 21,485,598.27 |
加:营业外收入 | 6,555.31 | 6,595.75 |
减:营业外支出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768,803.34 | 21,492,194.02 |
减:所得税费用 | 2,770,933.32 | 2,937,298.4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997,870.02 | 18,554,895.5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997,870.02 | 18,554,895.54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9,997,870.02 | 18,554,895.54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9,997,870.02 | 18,554,895.5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997,870.02 | 18,554,895.5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56 | 0.15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56 | 0.15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吕明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如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如建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4,429,261.80 | 103,521,948.6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10,800.21 | 5,837,116.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6,040,062.01 | 109,359,064.7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8,507,589.64 | 59,557,006.4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8,070,310.70 | 58,236,537.9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938,847.23 | 6,157,277.0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776,305.94 | 8,662,776.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9,293,053.51 | 132,613,597.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252,991.50 | -23,254,532.9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4,545.13 | 223,401.0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24,545.13 | 223,401.0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24,545.13 | -223,401.0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 | 15,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00.00 | 15,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8,166.68 | 127,962.5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8,166.68 | 127,962.5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801,833.32 | 14,872,037.5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675,703.31 | -8,605,896.4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4,634,406.34 | 66,618,469.1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958,703.03 | 58,012,572.63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明华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