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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公司代码:688007 公司简称:光峰科技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

Laser focus on our long-term success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19年,对光峰来说,是意义非凡的一年。7月,我们成为了首批登陆科创板的企业。科创板的创立,是中国资本市场近30年来的历史性事件之一,意味着像光峰这样依靠技术创新驱动的企业能够通过科技与资本的优势结合,获得更广阔、更高质量的发展空间。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 (Covid-19) 导致的疫情在全球爆发,对世界经济、人们日常生活带来不可逆转的巨大改变。这场世纪之变对人类生产生活的影响无远弗届。光峰将直面危机,我们坚信坚持技术创新,满足用户基础需求,寻求稳定、长期的利润,是适应由于疫情带来的社会长期变化的有效办法,并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价值。

我们随年报同步发布了光峰科技的第一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我们相信唯有通过坚持不懈的技术创新,才能为社会创造价值,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有效践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

一、回顾过去:基础的技术创新带来长期有效的价值回报

光峰于2006年创立于深圳,自创立开始,光峰聚焦于利用成熟的产业链,创建新的激光显示技术架构,形成自己的核心知识产权,掌握核心器件的设计与制造。经过十余年不懈的努力,光峰率先在全球范围攻克了传统激光显示高成本、低可靠性、和低效率的缺点,创造性发明了新的荧光激光显示架构,并且利用颠覆性的技术优势,成功地克服了商业化门槛,实现了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双轮驱动。

? 奥维云网(AVC)《中国激光投影市场研究报告2019》显示,ALPD?技术所属

的蓝色激光+荧光粉技术作为主流光源技术,占据市场份额的98.6%。激光显示行业也呈现了良好的增长态势,对制造业升级转型发挥着重要作用。激光显示

作为低能耗的新兴显示技术,正蓬勃发展,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光峰自成立开始,在专利等知识产权领域坚持投入,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获授权专利908项;境内外756项专利在审。其中光峰科技

ALPD?技术架构专利作为荧光激光显示路线的基础专利,已经在全球范围内被

引证次数高达416次。光峰作为国际激光投影机协会(LIPA)的领导成员(Leader

Level Member),参与主导激光显示国际标准的制定。? 过去近十年产业化过程中,ALPD?技术的先进性,从高端应用开始,逐步在各

种显示应用领域得到体现。收入规模从2016年3.55亿增长到2019年近20亿

水平,实现了快速发展。? 2014年安装全球首台ALPD?激光电影放映厅,后续与中国电影股份及比利时

Barco合作,在全球推动激光电影放映技术,目前在全球激光电影放映领域一

枝独秀,占有领导者地位。2019年推出的C5激光电影放映机,不仅仅是中国

首台得到美国数字电影放映协会DCI标准认证的产品,同时也是业内第一台可

无人工操作,静音,免机房,低运营成本的激光电影放映机。? 2013年和LG合作推出全球首台100寸激光电视,2017年和小米合作推出首台

万元内100英寸激光电视,同时,光峰科技的激光电视光机2019年市场占有

率超30%,位列行业第一。并与小米合作推出价格在3000元以内的便携式微投。通过技术创新,我们作为先行者具备独特的机会窗口。在电影放映市场,我们率先在行业内推出Laser as a service,首创激光光源“租赁模式”。影院只需根据使用时长进行付费而无需购买光源,如此一来影院不仅能够有效缓解设备积压资金、人工、维护成本,还能凭借光峰科技激光光源的高亮度、高色域、高对比度等技术优势,在画质上形成更强的市场竞争力有效帮助影院实现“降本增效”。同时光峰既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也推动了ALPD?技术的快速普及。截至目前,ALPD?激光放映设备已投放市场超过17000套,授权计时服务超过1亿小时。

二、展望2020: 立足当下,聚焦业务和人才发展

新年伊始的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导致的全球疫情,对经济影响很大,尤其是影院等人流聚集的业态。我们预计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们过去的传统优势的激光

放映业务会受到很大影响。而随着全球经济的下滑,我们其它业务预计也会受到影响,高速发展的势头可能遭到遏制。面对这一系列严峻的挑战,我们采取了下列措施:

? 我们一如既往保持创业精神,上市完成后公司仍然保持精简的结构,一如既往视节约与艰苦奋斗为一种美德加以维持,尤其是在疫情肆虐的当下。? 我们加强预算管理,及时根据疫情的发展对业务进行分析后调整预算,同时紧密跟踪疫情,及时调整相应的业务规划。在此过程中,我们会加强信披,让投资人充分了解我们的最新战略,从而对我们的商业计划做出自己的判断。? 我们会对人员招聘持更审慎的态度,聚焦于才华横溢有创业激情,对我们核心业务长期发展起到支撑的优秀人才。我们会一如既往将股权激励而不是现金作为主要激励方式。我们希望通过此方式吸引到更多优秀人才,并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 感谢我们去年的IPO,2019年,为我们聚焦业务和人才发展打下了基础。我们的营业收入约19.79亿元,同比增长42.82%;总资产达31亿元,较期初增长

49.4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2.43亿元,同比增长106.33%。研发投入方面,全年研发费用为2.02亿元,同比增加了48.60%。

三、未来已来转危为机

消费者一直寻找便携大屏幕的显示技术。这一点并不会受疫情影响而改变。即使影院暂时受挫,在疫情得到缓解或解决后,仍然会重新营业。而这次疫情催生的视频会议,网上教育等新业态加深了消费者对护眼大屏的期待。而我们的ALPD?激光投影能够有效提供更健康护眼的大屏。这次突然的疫情,让我们清晰地意识到了用户对我们的激光投影技术的期待。这次疫情虽然放缓了我们过去几年快速发展的势头,但是我们也看到了这种放缓提供给我们一个难得地进行资源调整的机会。面向未来,我们一如既往地倾听用户的需求,聚焦在能够给用户带来长期使用价值的技术开发和服务上,而非为了迎合市场进行短期的产品开发或市场推广。我们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客户至上。 我们认为坚持长期的技术开发将给投资者带来最佳的长期回报。经过过去逾十年的技术积累,我们成为了行业技术领导者,相对于同行业,我们更加擅长技术开发,并有先发优势。现在我们将极端聚焦,如同激光。光看似无形,

没有力量,但是当大量光线像激光一样聚焦,可以击穿坚硬的钢铁。因此我们计划开展如下工作:

? 一如既往地追求颠覆式创新。光峰一直致力于激光显示技术的突破创新,并由

此形成了从关键系统架构、核心器件到关键算法的激光显示全技术链的技术储备和专利布局。ALPD?技术架构经过四代升级研发,每代架构平台相对于上一代平台都有着全面的性能提升,保持行业内的技术性能优势。通过持续加大投入面向未来的技术储备,不断完善和延伸核心产业链,并以此构建完善的专利保护体系。? 立足核心器件。我们会持续加强我们核心器件研发和制造能力,没有核心器件

和架构的突破,就无法实现整机性能的飞跃。在巩固拓展核心器件的优势上,打造开放式平台运营,与产业界通力合作,共同做大做强激光显示行业,丰富产业内涵,扩大应用外延。? 坚持“软件+硬件+服务”的发展方向,未来,我们将致力于通过软硬件的深度融合,以“硬核科技”为基础,软件系统升级为辅助,使终端用户能够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和服务。通过持续的产品服务,打造稳定长期的利润增长模式。? 充分尊重海外市场对知识产权的重视,通过给用户创造价值的方式开展海外业务和市场拓展。2020年是新十年的开启,也是一个巨变的时刻,注定将载入史册。光峰科技将始终秉持着创业的精神,去迎接未知的挑战。

感谢各位股东和关注光峰科技的朋友们。

日拱一卒,功不唐捐。让时间,成为我们的朋友。

李屹光峰科技创始人 董事长

2020年4月28日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公司负责人薄连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瑞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危艳林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1,554,411股,以此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3,866,580.83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9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5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3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5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3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139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155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59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160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318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光峰科技、光峰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Appotronics Corporation Limited
光峰有限深圳市光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中影光峰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峰米科技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光峰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
原石投资深圳市原石激光产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光峰达业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光峰德业深圳市光峰德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光峰宏业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BlackpineBlackpine Investment Corp. Ltd
金镭晶投资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光峰成业深圳市光峰成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光峰控股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
家园1号华泰光峰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家园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CINIONICCinionic Limited (曾用名Barco Cineappo Limited,中光巴可有限公司)
中国电影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中影器材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数码北京东方中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金米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WUXGAWidescreen Ultra eXtended Graphics Array,是一种计算机显示模式,提供1920×1200像素的分辨率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光峰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Appotronics Corporation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Appotronic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0-22楼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52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0-22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52
公司网址http://www.appotronics.com
电子信箱ir@appotronics.cn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肖杨健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0-22楼
电话0755-32950536
传真0755-86186299
电子信箱ir@appotronics.cn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光峰科技688007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9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杨克晶、邹甜甜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冠峰、秦琳
持续督导的期间2019年7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六、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19年2018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7年
营业收入1,979,148,918.891,385,727,211.0942.82805,587,943.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457,276.71176,971,092.495.36105,393,395.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4,218,640.96165,011,362.18-18.66132,015,218.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000,903.71117,773,454.30106.33-115,179,556.79
2019年末2018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7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74,559,837.64715,913,478.56175.8170,572,171.92
总资产3,099,508,090.852,073,471,490.5649.481,037,660,589.99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2018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7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50.73-38.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50.73-38.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30.68-51.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8441.25减少26.41个百分点197.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6838.49减少27.81个百分点531.9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0.199.79增加0.40个百分点11.58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2.82%,主要系本期家用TO C产品销售及影院租赁业务营收规模扩大所致。

2.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38.36%,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的股本增加68,000,000股,每股收益摊薄。

3.总资产同比增长49.48%,主要系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8.66%,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并不断加大包括技术研究和新品开发在内的各项投入,期间费用增长较快所致。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同比增加106.33%,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2019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359,369,025.24493,987,939.60498,415,347.23627,376,606.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48,207.2938,731,366.7757,550,852.9962,326,849.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7,279,140.1524,325,503.6048,553,875.0744,060,122.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364,673.1650,821,259.6468,855,552.21188,688,765.02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19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18年金额2017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214,488.06-1,711,797.47-1,845,934.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782,112.4824,032,705.769,606,112.6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23,321,528.0618,765,375.86-16,306,769.8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9,552,990.9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238,836.00
项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981,778.071,182,062.52386,740.4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2,338,042.90-6,846,741.5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891,481.86-3,860,005.15-10,719,926.94
所得税影响额-4,532,639.92-4,110,568.31-895,302.71
合计52,238,635.7511,959,730.31-26,621,822.63

十、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0540,000,000.00540,000,000.009,552,990.9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011,975,419.3811,975,419.380
合计0551,975,419.38551,975,419.389,552,990.98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拥有原创技术、核心专利、核心器件研发制造能力的全球领先激光显示科技企业,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为激光显示核心器件与整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通过对外租赁光源的形式提供激光电影放映服务。

公司成立十四载,始终坚持技术创新,2007年创造性发明了ALPD?技术,创建了新的荧光激光显示架构,形成自己的核心知识产权,掌握核心器件的设计与制造。此后,公司对ALPD?技术不断迭代升级,凭借ALPD?技术的先进性,引领推动了激光显示的产业化应用,将激光显示从激光电影放映等高端应用领域逐步扩宽至工程、商教、激光电视、智能微投等各种显示应用领域,在此过程中光峰的领导者地位不断巩固,光峰品牌的影响力也更加深入人心。

公司产品类型较多,按大类分为激光显示核心器件、激光显示整机。其中,核心器件可再分为激光光源(影院光源、工程光源)、激光电视光机、以及激光投影屏幕;整机可再分为激光电影放映机、激光工程放映机、激光拼墙、激光教育投影机、激光电视、智能微投,前四者隶属于TO B商用领域,后两者隶属于TO C家用市场。公司丰富的产品线充分体现了ALPD?技术架构作为激光显示底层关键架构的巨大优势,也展现了公司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双轮驱动下取得的良好成果。

图1:公司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双轮驱动发展示意图

1、核心器件

技术创新是立业之本,核心器件是发展之基,没有核心器件和架构的突破,就无法实现整机性能的飞跃。公司三类核心器件中,激光光源、激光电视光机均为稳定成熟的核心产品,单独或者经整机销售转化的业绩贡献较大,而激光投影屏幕是目前研发的主力新产品之一,未来与激光电视、智能投影搭配使用,可实现更佳的视觉体验。

公司核心器件凝聚了ALPD?技术高亮度、宽色域、高对比度、但相对成本较低的诸多优势及特点,质量性能得到下游客户认可,奠定了公司在激光显示产业链核心供应商的地位。

图2:激光光源、激光光机

在商用领域,公司与中国电影及比利时Barco公司就激光光源开展深入合作,在全球推动激光电影放映技术的应用。值得一提的是,公司率先在业内推出Laser as aservice,首创激光光源“租赁模式”,凭借公司光源的技术优势以及租赁模式的灵活便利性,有效帮助影院“降本增效”,并实现公司激光电影光源部署量全国第一的成绩。

在家用市场,公司先后与LG、小米合作,定制开发了激光电视光机,尤其是公司与小米合作推广的万元以下激光电视,引领了整个激光电视市场的革新与发展,催生了大众消费者购买激光电视的消费习惯。目前,公司激光电视光机除应用于米家产品、公司自有品牌产品外,也向火乐、泽宝(VAVA)、海尔以及优派等公司提供定制化开发服务,客户群体逐步扩大。根据奥维云网(AVC)数据,公司激光电视光机2019年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巩固核心器件的优势,打造开放式平台运营,与产业界通力合作,共同做大做强激光显示行业,丰富产业内涵,扩大应用外延。

图3:ALPD?激光影院光源应用

2、整机

(1)TO B商用领域

公司在激光光源及光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了整机并已成功应用于包括电影放映、文旅亮化、安防监控、教育培训等多种商用领域,成为高品质投影显示技术的主流选择。

——在电影放映领域,公司激光电影光源形成了多流明区间的产品线布局,亮度范围自5,000流明至51,000流明不等,可适应高端影院、普通影院、私人影院等不同场景下的放映需求。在深厚的光源研发基础上,公司自主开发中国第一台符合美国数字电影放映协会(DCI)标准的激光电影放映机C5,成为全球第五家具有开发、制造符合DCI标准数字电影放映机能力的公司,并具备为任何规格影城提供全激光影城解决方案的技术能力,带动我国数字电影放映技术进步

https://www.dcimovies.com/compliant_equipment/KEIO-CINEAPPO-C5-20190830-ver3.html

图4:DCI认证证书——在工程显示市场,随着国家对文化旅游产业的持续大力支持,文化创意、展览展示等领域对激光工程投影机的需求强劲,市场前景广阔。激光工程投影机具有不损害景观文物、易安装拆卸、低成本、可循环使用等众多优势,已成功应用于2019央视春晚深圳分会场“未来城市”项目、2019年元宵节“点亮故宫”的项目、北京冬奥会滑雪场项目,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亦随之提升。

图5:故宫“上元之夜”和北京冬奥会滑雪场项目效果——在安防监控市场,公司生产制造的激光拼接显示单元具有高可靠性、7x24小时无故障工作、高亮度、广色域、宽视角、色彩精准还原、低功耗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国家重要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元。2019年度,公司激光拼墙项目包含北京天安门公安分局、深圳市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内蒙古电力调度指挥中心等。

图6:电力调度指挥中心现场图——在教育投影市场,公司激光商教投影机系列产品具有超短焦、短焦、长焦等投影焦段,亮度覆盖3,300-5,000流明,可以实现支持WUXGA画面,寿命长达25,000小时,可广泛应用于大中小学、商业展示等多种场景,对传统灯泡和LED光源商教投影机具有较强的产品替代作用,可广泛应用于学校和家庭场景,开辟护眼新思路。

(2)TO C家用领域

近几年激光电视、智能微投等家用投影产品得到了快速发展,既得益于消费者对新观影模式的接受度不断提高,也受益于产品成本与价格的快速下降,而产品性能却不断提升。报告期内,米家激光电视、峰米激光电视、峰米智能微投等继续保持领先市场地位,公司家用板块业绩亦取得较快增长。——激光电视业务,公司激光电视分为米家激光电视和自有品牌激光电视,其中米家激光电视为小米定制产品,由合资公司峰米科技销售给小米,再由小米负责终端销售;自有品牌激光电视由峰米科技负责对外销售,亮度会略高于米家激光电视,并提供投影屏幕、低音炮等配件选择,从而实现与米家激光电视的差异化销售策略。公司与小米合作的激光电视率先突破万元大关,是激光电视行业的标杆性产品。依托ALPD?技术,公司产品在画质效果、音响效果、智能体验等综合性能方面更具优势。未来公司将继续通过研发投入,推进激光电视向大屏化、高分辨率、降成本等方向优化,同时加强软硬件融合,为消费者提供性能优异、性价比高的产品。

图7:激光电视产品——智能微投业务,公司智能微投产品比普通投影机更具小体积、便携性、高效率、强色彩表现力的优势。公司智能微投产品内置了智能操作系统,wifi连接云端,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信息资源共享和娱乐内容最大化。5G时代正向我们走来,5G大带宽、低延时的特性,使得超高清视频的实时传输和播放成为现实。激光显示具有显示面积大、分辨率高、便携灵活的特点,和5G传输技术结合可以解决大屏和移动的矛盾。配合手机功能的逐步强大,与手机相配套的便携式激光微投有望催生新的需求点。

图8:智能微投产品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激光显示核心器件与整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租赁服务,并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研发制造服务,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销售、生产及服务体系。

1、研发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自主研发模式,按技术开发和产品开发从组织架构和开发流程上均进行分离。

技术开发聚焦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创新和掌握,技术成熟度达到一定水准导入产品开发。技术开发团队由一批具备创新能力的科学家组成,关注行业前瞻性技术进展,瞄准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中的关键痛点技术问题,开发未来3年左右的产品所需的技术,构筑公司在技术上的核心竞争力。

产品开发由产品规划驱动,主要包括可行性\EVT\DVT\PVT\MP等阶段;按照不同细分市场,设置产品线和产品开发团队,基于产品平台开发系列产品,以达到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目的。产品开发团队负责开发一年左右需要量产的产品,从专业领域上又按照光学、结构、软件、硬件、热学等设置技术部门,在技术部门层面上进行技术和平台共享。

通过矩阵管理实现人才、运营等资源在不同产品间的灵活分配和共享,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研发效率,不断提升专业技术能力。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业务主要由资源开发部和供应链中心计划管理部负责,其中资源开发部负责供应商选择、采购价格确定、搭建商务体系与供应平台等采购前端业务;计划管理部负责采购计划的制定与执行等采购后端业务。公司通过制定《供应商开发与管理控制程序》等制度,对公司供应商开发、采购计划执行、来料检验等业务进行管理。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以自主生产为主,委外生产为辅,主要系不同工序、不同生产模式之间所要求的能力不同以及性价比所致。公司对外销售、租赁的核心器件均为自主生产;激光电视、智能微投采用委外方式组装,其他整机产品均为自主生产。

对于自主生产产品,公司采取以订单为主、结合少量安全库存的方式组织排产;对于标准零部件,公司主要根据安全库存及生产计划组织排产。

对于委外生产产品,公司将PCBA、镀膜等半成品生产,以及激光电视、智能微投等整机组装环节委托第三方加工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包括产品销售及租赁服务两大类,具体而言:

(1)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包括激光显示核心器件与整机。

①核心器件均采取定制化开发并直接销售模式,如公司为比利时Barco公司、以及与Barco合资设立的参股公司Cinionic定制开发激光电影光源,研发生产后将光源销售给Barco、Cinionic;为火乐定制开发激光电视光机,研发生产后将激光电视光机销售给火乐或其供应链服务商。

②整机销售主要分为定制化直销、非定制化直销以及经销三种模式。其中:

小米、东方中原、视源股份、泽宝(VAVA)、海尔以及优派等企业向公司采购定制化开发后的整机产品。

激光工程投影机主要采取线下直销模式;峰米品牌激光电视、智能微投采取线上直营店(如天猫、京东、有品、拼多多等)与线下实体店相结合销售的方式。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整机产品采取经销模式销售。

(2)租赁服务模式

公司与中影电影全资子公司中影器材合资成立中影光峰,中影光峰向光峰科技采购激光电影光源,再通过向下游影院客户出租光源的形式提供激光电影放映服务(“Laser as a service”)。

上述光源租赁模式为公司业内首创,中影光峰根据影院使用光源的时长(按时/按期)收取服务费,影院则无需购买光源设备,有效缓解其资金压力,降低人工和维护成本。中影光峰将租出光源设备接入远程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为光源提供远程授权和智能计时服务,并为资产监测、巡检维修派单、追踪等日常运营提供支持。

中影光峰向影院出租光源属于经营租赁业务。

5、合资合作模式

公司与行业内各细分领域优秀公司合资合作是合理的商业策略,具体包括:

(1)与中影器材合资成立中影光峰,为全国影院的电影放映提供激光光源租赁服务,其中光峰科技向中影光峰提供激光光源,中国电影则嫁接其对电影行业的深刻理解并提供影院网络运营系统支持,双方在电影放映行业共同创新分时租赁的商业模式并向全国影院推广。

(2)与互联网领先企业之一小米科技的关联方天津金米、顺为科技合资成立峰米科技,研发制造销售激光电视整机,其中小米通讯是主要客户,光峰科技向峰米科技提供激光电视光机,小米通讯发挥其销售渠道广泛、品牌营销实力强的优势,将激光电视推向国内外。

(3)与多媒体显示领域的知名企业东方中原合资成立东方光峰,销售激光商教投影机,其客户是东方中原,光峰科技向东方光峰提供激光商教投影机,东方中原发挥其销售渠道优势在全国推广。上述合资合作模式集合了各合作方的优势和资源,是惯常、合理的商业安排,同时合资公司还具有人才优势,经营管理团队来源于行业内的一流企业,在经营战略执行和商业、产品创新方面均有良好基础和表现,因此采取合资合作模式对于公司过往经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与合作方的关系具有稳固基础,未来双方仍将紧密合作,共同推动技术与产品创新,共同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促进合资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1 所处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中的“显示器件制造”(分类代码:C3974)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

1.2 行业发展阶段

(1)激光显示TO B市场:是成熟产品的性能提升,正处于持续升级的成长阶段

激光显示在TO B市场的应用主要集中于影院放映及工程显示,包括电影放映、安防监控、指挥控制、舞台演艺、展览展示、仿真虚拟现实等场景。近年来,激光显示技术借助其性能稳定、寿命更长、色彩丰富等优势,对影院放映、专业工程显示设备中的传统光源技术形成了快速渗透和替代。

自2014年光峰科技与中国电影、比利时Barco公司合作开发了首款ALPD?激光电影放映机以来,ALPD?激光光源在数年里被广泛应用到全国影院,并出海走向世界放映市场。据中国电影放映发行协会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内以激光作为放映光源的影厅约2.3万套,四年内激光放映的市场渗透率迅速从0%增长到38%,其中光峰科技在影院激光放映市场位居行业领导地位。在工程显示市场,根据奥维云网(AVC)《中国激光投影市场研究报告2019》统计数据,2019年工程市场激光投影机销量较上年增长30.5%,激光显示技术在工程显示市场也正在快速渗透。

受疫情影响,激光显示在TO B市场的增长受到短期抑制。但激光显示的独特优势决定了其未来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预计疫情受控后,TO B市场对激光显示技术和

产品的需求仍会持续、稳定增长。激光显示在TO B市场的技术和产品也将沿着性能更高、功能更丰富的方向持续发展。

(2)激光显示TO C市场:是从无到有的新兴行业,正处于快速增长的早期阶段激光显示技术在家用电视等领域的应用,是从无到有的全新创造。光峰科技基于ALPD?技术的长期积累,突破了激光显示的核心器件及成像方案在家用显示领域的应用瓶颈,取得了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体积更小等方面的领先优势,使激光电视这一新品类的诞生成为了可能。

自光峰科技2013年与LG 合作推出全球首台100英寸激光电视、首次提出基于“前投超短焦激光投影配合抗光幕”的激光电视概念以来,海信、小米、长虹、海尔等知名厂商纷纷加入到激光电视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中,推动激光电视等家用产品的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根据奥维云网(AVC)相关统计数据,家用激光显示产品国内销量从2017年的7.6万台增长至2019年的19.5万台,对应的三年复合增长率达60%。

家用激光显示产品具有大尺寸、护眼、便携的三大独特优势。而随着激光显示产业链的持续发展,核心材料与器件的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性能持续提升,预计家用激光显示产品未来几年将迎来价格更低、体积更轻便、显示效果更优质的产业机遇,逐步走进千家万户。

1.3 主要技术门槛

(1)技术壁垒

TO B市场的技术门槛在于性能持续升级,TO C市场的技术壁垒在于高效、小体积、低成本。公司ALPD?技术架构经四次迭代后,在性能、成本、效率、体积方面已建立了较为稳固的技术优势,并形成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未来行业内部分企业可能面临研发能力不足、缺乏核心技术与核心专利、核心器件依赖供应链等情形,难以在国内或国际上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核心技术和核心器件的领先企业竞争。

(2)质量壁垒

为保证激光显示产品内部光学器件和荧光材料在长时间激光照射下的稳定性,公司在研发、设计、制造生产、管理体系、质控标准、安装操作等各个方面积累了多年的经验和达到了严格的质量标准。如果新企业拟进入激光显示行业,需要在这些方面进行大额的投入与积累,而且往往需要经历较长的周期,才能生产出一款满足市场需

求、又性能稳定可靠的优秀产品。因此,在产品进入成熟期前,新进企业可能会触及激光显示行业的质量壁垒。

(3)人才壁垒

显示器件行业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行业,需要综合运用光学、半导体、材料、机械、电子、软件等方面的技术,对企业的综合研发实力、技术应用能力、工艺制造水平等均有很高的要求,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随着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消费者对画面显示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只有拥有创新能力强、研发水平高、产品经验丰富的高素质研发团队,企业才能不断研发符合市场需要的新技术,在市场中保持竞争力。公司在十多年的ALPD?技术架构自主开发和四次技术迭代中,持续储备和培养了一批技术功底深厚、研发经验丰富的激光显示技术人才队伍,为产品与技术的持续升级以及公司长期创新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在激光显示技术产业化的开局之际,光峰科技作为激光显示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便已掌握了核心技术。公司不仅建立了激光荧光显示技术的底层关键架构,而且通过在中、美、日、欧等各国的专利申请,形成了对自主原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具体表现在技术性能、市场应用等方面。

2.1 ALPD?架构已是激光光源主流技术路线

ALPD?技术架构经过四代升级研发,每代架构平台相对于上一代平台都有着全面的性能提升,持续保持了行业内技术性能优势:亮度方面,目前公司全系列产品已经实现覆盖亮度到55,000流明的超高亮度输出,处于全球领先水平;色域方面,ALPD?技术具有宽色域优势,色域覆盖98.5%的REC.2020色域标准,也即是153%NTSC色域,处于全球领先水平;散斑方面,ALPD?技术将无散斑的荧光与激光进行混合,显著降低激光的散斑效应,已达到视觉无散斑的效果,并在全球范围得到广泛应用。

奥维云网(AVC)《中国激光投影市场研究报告2019》的统计数据显示,ALPD?代表的蓝色激光+荧光粉技术架构市场份额为98.6%,是激光显示行业主流技术路线。

2.2核心器件在电影、电视领域应用广泛、占有率高

光峰科技以核心技术为基础,向市场开放整机应用的技术方案,与中影集团、小米科技、海尔集团、比利时Barco公司等海内外知名企业形成战略合作,提供光源、光学引擎等核心器件产品以及整机应用解决方案,迅速推广和扩大了ALPD?技术的在影院、家用等各细分领域的市场应用规模。

在电影放映市场,公司于2014年6月安装的第一台ALPD?影院激光光源已稳定运行近6年,截至2019年末,ALPD?激光电影放映光源已投放市场超过17,000套,累计授权计时服务超过1亿小时,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在激光电视市场,除自有品牌激光电视外,公司开放光学引擎产品及整机应用技术,与小米科技、海尔集团等企业联合推出激光电视产品,扩大ALPD?技术在家用领域的应用规模。2019年光峰科技继续保持激光电视光机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市场地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3.1 5G时代,利好激光显示产品的市场需求

(1)5G视频利好更大尺寸的播放设备。5G传输的视频容量和速率获得大幅提升,而显示容量越大、分辨率越高,越适合以大尺寸显示和观看。激光显示产品在大尺寸上具有得天独厚的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能够很好地匹配5G视频的内容呈现和体验升级。结合激光显示产品的便携、护眼等传统优势,预计激光显示产品,尤其是家用产品的市场需求能够被进一步激发。光峰科技将借力5G商用的发展趋势,重点在激光电视、智能微投影等家用产品领域进行前瞻布局,引领5G时代大屏显示、娱乐的全新体验。

(2)5G手机普及催生激光显示配套产品的潜在需求。5G手机功能将进一步丰富,但手机存在屏幕尺寸限制、自发光损伤人眼等问题,长时间观看体验不佳、易疲劳。激光显示产品如能配套手机使用,将手机小屏内容投影出超高清、大尺寸、观看舒适的大屏画面,预计将有可观的潜在市场需求。光峰科技会秉持高效、小体积、低成本的开发理念,持续关注手机配套产品的开发需求,适时采取积极行动。

3.2 疫情催化,带来“硬件+软件+服务”模式升级的市场机遇

(1)影院行业向重运营、轻资产的经营理念转变。疫情期间,海内外影院暂时无法开业运营,更多影院认识到了现金流非常重要。光峰科技推出的“Laser asservice”租赁服务模式,能够部分缓解影院设备购置的资金占用压力,实则有利于未来该模式获得更多影院认可。

(2)TO C市场迎来软件与服务升级的机遇。疫情期间,在线视频的用户数、流量规模、观看时长以及ARPU值等指标均获得了较为明显的增长。此次疫情强化了用户在线观看的行为和习惯。光峰科技致力于TO C产品的软硬件深度融合,以“硬核科技”为基础提供,提升软件能力和服务体验。例如子公司峰米科技已与爱奇艺等视频平台开展合作,为用户提供内容服务。未来光峰科技将进一步发挥激光电视、智能微投大屏显示的软硬件优势,提供更丰富、优质的用户体验服务。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一直致力于激光显示技术的突破创新、产品化和产业化推广,并由此形成了从关键系统架构、核心器件到关键算法的激光显示全技术链的技术储备和专利布局。ALPD?技术架构经过四代升级研发,每代架构平台相对于上一代平台都有着全面的性能提升,保持对同行业跟随者和竞争者的技术性能优势。另外,公司是国际激光投影机协会的领导成员(Leader Level Member),参与主导激光显示国际标准的制定。

报告期内,在薄膜材料制备和处理、光学微纳结构工艺、光源架构、动态控制、整机结构、机器感知和激光显示系统小型化微型化等方面,公司投入了较多的研发资源。公司积累的大量数据、算法、参考设计,使得公司能够快速开发符合电影放映、家庭娱乐、户外展示、超大面积显示、沉浸式显示等不同应用场景的产品和方案。

此外,公司还布局了研发高动态对比度及高动态色域激光显示技术、以电池为驱动高效微型激光投影技术等。这些创新储备正在不断地被验证成功并逐步应用到未来的产品中。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ALPD?技术4.0版本,已应用在多个系列产品中。现阶段公司研发重点发力ALPD?技术5.0版本,此次升级不仅能让激光显示设备具备更高的动态对比度,提高设备显示的峰值亮度,降低暗场亮度,还可以保持比较高的光效和较好的性价比,预计2021年可推出量产应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在技术创新方面,2019年度,ALPD?技术升级为4.0版本,此次升级提升了在光效、可靠性、色域等多层面的各项核心指标,也推动着激光显示产品朝着高清化、微小型化、更高效率的方向发展。

在产品创新方面,2019年度公司主要发力将ALPD?技术4.0版本应用在部分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上,结合不同产品需求,目前部分产品已在市场中推广普及,此部分

详细内容可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公司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公司建立了更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授权专利908项,其中,境内授权专利682项、境外授权专利226项;境内外专利申请756项, PCT国际专利申请337项;公司已取得软件著作权49项;公司已取得境内外商标551项。2019年度,公司新增了163项境内外授权专利,其中包括113项境内外授权发明专利;新增了208项境内外专利申请,其中包括150项境内外发明专利申请。此外,公司荣获“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第六届广东省专利金奖”、“2019年深圳市专利奖”,2019年入选“深圳市2018年度知识产权十大事件”。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201,697,766.26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201,697,766.26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0.19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387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31.06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2.0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0.19%,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且持续技术创新才能使公司保持并扩大技术领先优势,并将技术优势快速转化为产品优势,推动公司创新发展。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核心器件项目60,500,000.0041,717,366.6153,544,405.70量产主要在色域、对比度、光效、亮度等方面做了很大提升,更好的满足影院、激光电视等高端显示需求。行业领跑水平,在色域、对比度、光效、亮度等各个方面做了显著提升,更好的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应用于影院放映机光源升级改造、激光电视等市场领域。
2高清激光电视63,008,512.0057,465,969.8966,712,048.49量产分辨率为4K的激光电视分辨率为4K的激光电视,行业先进水平4K家用激光电视
3激光电影放映机48,985,000.0024,101,039.5934,972,284.37量产支持社区院线、家庭院线的激光放影机中国首台自主研发生产的DCI标准放映机。DCI标准的小型影院放映机
4高性能智能微投34,373,807.0021,665,201.4321,665,201.43量产高清晰度的便携式智能投影机高清晰度的便携式智能投影机,行业先进水平。智能微投市场
5其它整机48,750,000.0045,528,606.8345,528,606.83量产高亮度大尺寸宽色域表现的工程投影、商教投影等整机。优异亮度色彩表现的工程投影、商教投影,行业先进水平应用于工程投影、商教等市场领域。
6激光显示实验室项34,000,000.005,342,814.916,224,971.65小试荧光激光显示光学引擎开发,高效荧基于荧光激光技术的激光显示关通过将实验室的研发成
光材料及荧光器件开发,便携式激光显示技术开发,高对比度、高色彩还原度激光显示技术开发。键技术和器件的研究开发,行业先进水平。果进行转化,研发出多款激光显示终端产品,并带动整个显示产业链的发展。
7三基色激光显示整机生产示范线102,840,000.005,876,767.009,403,718.77原型机本项目隶属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专项,将针对三基色激光显示的市场需求,开展基于三基色激光结合荧光这一技术路线的产业化技术研究,建设三基色激光显示整机批量生产线,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三基色激光显示产品的规模化应用。本项目将极大推动三基色激光显示技术的产业升级,并确立自主知识产权的三基色激光显示技术的国际竞争力。
合计/392,457,319.00201,697,766.26238,051,237.24////

情况说明无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教育程度
学历构成数量(人)比例(%)
博士287.24
硕士8120.93
本科毕业20653.23
专科及以下7218.60
合计387100.00
年龄结构
年龄区间数量(人)比例(%)
25岁及以下5313.69
26-35岁22457.88
36-45岁9624.81
46岁及以上143.62
合计387100.00
薪酬情况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11,805.40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30.50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49.48%,主要系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导致货币资金增加所致。具体变动情况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其中:境外资产326,727,855.3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0.54%。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原创技术优势

自公司ALPD?技术发明以来,底层关键技术架构逐步形成并完善,并基于此核心技术,公司建立了丰富的产品门类,在电影、电视、商教、工程等多个领域对传统产品形成了显著替代效应。ALPD?技术是当前激光显示主流技术路线,正是依靠科技创

新而非资源消耗,公司实现快速发展,并不断升级产品性能与性价比,保持着持续领先行业的竞争优势。

2、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公司经过多年研发,已经完成了ALPD?1.0到ALPD?4.0技术的升级迭代和技术积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就ALPD?技术的不同代际在全球布局了908项授权专利(487项发明授权专利)以及337项PCT专利申请,上述专利共同构建了公司全球专利体系。公司全球专利体系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竞争对手难以全面模仿或突破,且在专利技术之外公司还拥有多年研发积累形成的多项技术机密。

3、产品性能优势

经过十多年的研发磨砺,公司的技术优势逐步在电影、家用、工程等多个领域得到应用发挥,各类产品在亮度、寿命、色域和消除散斑等各个方面都建立了性能优势。经过研发质量实验室的充分验证并在现场长时间使用,公司的各型号产品逐步走向成熟。第一台ALPD?影院光源于2014年6月安装并使用,至今已稳定运行近6年。而公司其他领域的产品也通过有意的性能和可靠的质量,赢得了市场的广泛信赖。

4、多系列产品优势

截至目前,公司ALPD?技术已在激光显示领域起着一定示范作用,应用范围从专业市场到大众市场,从高端到低端,多系列产品线满足各类场景需求。同时,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和应用需求,公司也从多个角度进行ALPD?技术的迭代和突破,以期实现差异化发展战略。

5、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创始人、董事长李屹博士是激光显示领域的知名专家;总经理薄连明博士是显示产业的知名领军人物,加入光峰科技前曾担任华星光电董事长、TCL集团总裁等多个重要职务,帮助TCL在全球彩电市场中成为仅次于三星、LG的出货量第三的电视制造企业。在优秀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治理越来越规范,内部控制逐步增强,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此外,公司拥有一批高精尖的研发人员,集合了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人才,研发团队对于激光显示技术的研究始终处于行业前沿。在技术与管理的联合下,公司可以精准把握显示行业的发展趋势,结合市场需求,持续推出具有广阔前景的激光显示新产品。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公司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19年,对光峰来说,是意义非凡的一年。7月22日,光峰成为了首批登陆科创板的企业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在家用市场和影院市场持续发力,海外市场稳步推进。大型IP项目和科创板上市使得公司知名度和品牌力也有了一定提升,其中故宫“上元之夜”项目获中国电子视像协会“应用创新奖”;公司荣获“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第六届广东省专利金奖”、“2019年深圳市专利奖”,2019年公司入选“深圳市2018年度知识产权十大事件”;公司荣获每日经济新闻颁发的“2019中国上市公司口碑榜——最具口碑科创板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79亿元,同比增长42.82%;实现利润总额2.79亿元,同比增长8.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亿元,同比增长106.33%。

(二)公司报告期内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持续加大研发技术投入,加强产品应用创新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自主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持续保持研发的高投入。针对核心技术成果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申请专利保护,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主知识产权。此外,公司陆续开发出高性能的产品和丰富多样的解决方案,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

(1)电影放映领域

公司推出中国自主研发的激光数字电影放映机C5,填补了中国放映机制造领域的空白,让中国成为第四个具有放映机生产能力国家,打破了国外厂商的长期垄断的局面,助力中国电影文化行业的发展。在整机设计上,C5放映机充分考虑了新兴电影放映市场的需要,结合了国家电影放映普及化、社区化、点播、家庭放映等的发展趋势,是业内第一台可无人工操作,静音,免机房,低运营成本的激光电影放映机。此外,C5的技术创新使得放映成本大幅下降,是最经济的激光放映机,使得数字影院放映机有望进入家庭。

(2)家用电视领域

控股子公司峰米科技是公司家用业务线的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峰米科技推出的“4K激光投影电视Cinema”采用了4K超高清分辨率,最大可达到150英寸巨幅画面,漫反射成像显示原理,经过专业机构检测认证,该款激光电视在观看时更加护眼,并荣获日本优良设计大奖。此外,峰米科技与爱奇艺共同推出了“爱奇艺峰米WemaxOne激光放映机”,成为业内首款通过软件计费系统、硬件放映标准的设备,为全国点播影院的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性价比较高的解决方案。

在软件方面,峰米科技开展了专为超大屏智能激光电视定制的开放式操作系统——Feng OS项目的投入和开发,拟将每一台智能激光电视终端融入内容生态产业链;通过Feng OS集成应用商店,终端用户能够获得智能化的内容服务和功能,如视频点播、社区互动、游戏娱乐、互动教育、实时资讯以及无限的应用等;此外Feng OS将为用户提供创新、简洁的大屏人机交互体验和便利、丰富的在线服务,将为峰米科技实现“终端销售+平台运营”的商业模式打下坚实基础。

(3)智能微投领域

为丰富产品线和填补市场空白,峰米先后推出了主打“移动”市场、内置大容量电池的“峰米投影仪SmartM055FCN”、“峰米投影仪SmartLiteM055DCN”两款产品。此外,报告期内峰米科技还推出了亮度为1500流明的“峰米Vogue智能投影机M135FCN”以及亮度为2400流明的“米家激光微投”,主要面向高端用户,内置了小爱同学、支持远场语音、蓝牙链接、最大可达150英寸画面,主打高亮高清以及智能操控。

(4)工程机领域

报告期内,针对户外亮化显示领域,光峰科技推出了更高亮度的激光显示方案,亮度最高可达51,000流明,单机投影画面可达300平方米,在最少设备配备的情况下,最大限度保证工程投影质量。

针对疾控中心、轨道交通、指挥调度、安防监控、电力系统等行业领域,光峰激光拼墙大屏方案具有高亮、高清、高可靠性等优势,可处理后台复杂的多路信号,实现海量信息的集中管控、高效处理、准确显示等,信号均能以窗口方式任意位置缩放、分屏/全屏显示,轻松实现信息可视化、快速共享,进一步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安全风险的能力。目前,光峰ALPD?激光拼墙装机超过六千套。

(5)教育投影领域

随着教育信息化装备的普及,学校内配备的带有显示功能的教育装备越来越多,学生接触蓝光的机会大幅增加,蓝光伤眼问题日益凸显。2019年8月,光峰科技教育

投影机6个系列产品均通过“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测试,首批11款产品获得了《显示设备显示性能和视觉健康认证技术规范 第4部分:激光投影机》独家认证,为广大师生打造显示效果佳、画面色彩丰富、对比度高、健康护眼等高标准的激光显示方案。

2、建立和完善公司经营体系和管理循环,完善公司流程IT系统建设公司初步建立了“机制牵引、体制保证、文化导向和能力支撑”不断壮大的管理循环,建立了各项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重大战略与经营决策,提升公司战略规划能力,强调核心能力的建设及战略的执行与管控。通过建立公司流程地图、持续优化流程体系。此外通过信息化建设,公司不断开发与维护各项管理系统,包括数据库管理、业务流程管理、SLACK研发集成平台以及OA协同办公等IT系统,提升运营效率,实现公司全方位信息化管理,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信息的支持,推动公司从初创公司管理风格向综合集团化管理风格转变。

3、加强营销体系建设,提升品牌影响力

在市场推广方面,国内及海外市场共同发力,并逐步形成线上销售与线下销售相结合、代理模式与直销模式相结合、境内销售与境外拓展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营销模式。通过展会、产品推荐会,全国合伙人、渠道培训等活动措施,公司重点加强渠道开拓发展和市场合作,“2019年春晚”、“故宫上元之夜”、“首钢滑雪场”三个重大项目成为全国热点事件,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线上销售方面,公司加强天猫旗舰店、京东旗舰店等主流网络门店建设,并积极配合战略客户线上销售布局,建立有针对性的销售策略;线下销售方面,逐步建立家用激光显示产品的前置销售模式,在智能影音类、家电类、IT类等核心渠道零售客户取得突破,截至报告期末,形象终端展示店974家,同比增长200%。

4、推进一体化事业部制运作,加强团队培养和人才激励

报告期内,公司初步完成了业务架构调整。为保证战略目标实现、充分激发各业务主体活力、提升内部资源整合效率,在组织结构上,公司全面推行业务单元事业部制,对总体销售目标分解执行,以各事业部收入利润贡献程度为考核指标。

公司团队建设以“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激励、文化建设”为重点,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启动“星光-锐光-极光”三级人才培养计划、产品经营特训营、光峰大讲堂等培训活动,促进和推动员工的能力提升。

在人才激励方面,为加强人才获取与吸引力度,公司不断引进市场高端人才,并建立利润分享机制,推行中长期股权激励,将核心骨干持股计划落到实处。上市后公司借助资本市场探索建立长期激励机制,首次激励授予核心骨干169人,授予股份数量440万股,实行三重考核体系,全方位保障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5、升级公司企业文化体系,提炼企业精神推动企业发展

2019年度,公司建立了企业文化模型,完成公司文化核心价值观的提炼,明确了以“用科技之光,创造美好视界”为使命,“用颠覆性的技术创新和全价值链的差异化模式,成为显示行业的驱动者”为发展愿景,树立了“尊重客户、业绩导向、说到做到,绝不放空炮、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核心价值观,为加强全体员工对企业文化的学习了解,并持续宣贯加强企业文化,促进企业文化落地实施,践行公司核心价值理念,提升文化认同,全力建设“激发-高绩效型”组织。

6、布局海外市场,夯实专业市场影响力

公司致力于扩大海外市场合作及提供全球高端影院解决方案,2019年1月,公司携手比利时Barco公司、中国电影及中信产业基金共同投资CINIONIC,向海外市场推广激光电影放映技术在内的先进放映技术,推动公司激光光源外销收入增长;2019年12月,公司公告披露拟收购全球领先的数字影院服务器提供商——环球数码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GDC公司”)36%股权,双方将在数字电影放映领域共同探索研发、销售产品及提供解决方案等方面的协同性,借助公司在激光电影放映机光源及整机上的研发制造优势以及GDC公司的全球销售网络,推动公司自主激光电影放映机的海外销售。

7、科创板首批成功上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019年7月,公司成功登陆资本市场,成为了首批登陆科创板的企业之一,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0,000,000元。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此外,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度共增加投资收益955.30万元。

8、优化内部控制与监督,促进内控效果提升

公司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活动在法律

法规遵从、经营目标达成、信息可靠性、经营效率、资金资产安全等方面为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合理保障。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借鉴行业优秀实践完成内部审计流程变革,有效提升了审计质量和效率。通过例行开展业务流程审计,客观评估和识别公司业务内控风险,牵引内控问题责任落实和闭环改进,支撑公司经营和诚信环境建设,为业务管理者提供风险管控指导,提高主动识别和管理业务风险能力,降低企业运营风险。

二、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技术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发展的核心要素是技术创新,如未能对技术创新方向进行有效判断,或未能实现持续的技术创新,或受资金限制未能进行有效的研发投入,或公司创新技术无法实现大规模产业化,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将遭到削弱,造成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风险。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合作模式带动快速增长不能持续的风险

公司采用了合资合作的商业策略,合作模式集合了各合作方的优势和资源,如果公司技术与产品创新减慢,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或公司创新能力持续下降导致产品被竞争者超越,将面临合作效益降低、不能带动快速增长的风险,或将面临合作不能持续的风险。

2、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增值税减免和政府补助。尽管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程度逐年下降,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依赖于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政策,但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仍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一定影响,公司仍存在因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收入减少而影响公司利润水平的风险。

3、租赁光源管理风险

在光源租赁服务业务中,公司与客户协议约定按照光源使用时长收取租赁服务费,客户付费使用激光光源并承担光源的日常保管、维护、毁损赔偿责任,但公司并未向客户收取光源押金或类似费用。影院为保证正常放映、不影响其业务经营,会尽力维持光源完好使用状态,但公司仍面临影院保管不善以致光源出现损毁或灭失而引致的资产减值风险,尤其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影院行业基本处于停业状态,如果长时间无法缓解可能出现影院公司破产的情况,公司资产面临不安全的风险增加。

4、存货减值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构成。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29,996.62万元。如果行业竞争格局发生显著变化,激光显示技术与产品出现重大革新,亦或新冠疫情导致出现较多滞销产品,存货的未来可回收金额将可能低于其账面价值,导致存货出现减值的风险,对公司的盈利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5、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方式,针对部分重点大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7,603.52万元,若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存在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6、内控风险

随着收入规模的增长,资产规模、员工数量的快速增加,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内部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提出了挑战。未来,如果公司管理层无法有效应对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带来的管理难度,或公司内控制度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则可能发生管理失控、资产耗损、人才流失、业绩下滑等问题,形成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的内控风险。

7、知识产权诉讼风险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既包括保护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又包括避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一方面,专利申请的过程需要较长的等待时间和持续的高额投入,若公司处于申请状态的自有知识产权受到第三方侵权,则公司生产经营可能会遭受不利影响;另一方面,鉴于行业内竞争日趋激烈,众多厂商希望通过荧光激光显示核心技术建立竞争优势,若公司未能有效保护自有知识产权免受他人侵犯,或因疏漏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将可能面临知识产权诉讼或纠纷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8、海外业务拓展的风险

由于最近新型冠状病毒在全球范围尚未得到有效的控制,海外经济活动停滞对公司出口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对公司的参股公司CINIONIC以及GDC公司的海外业务拓展以及公司在香港和美国的子公司的有效运营和市场推广造成影响,导致公司面临海外业务拓展速度不达预期的风险。

9、重要原材料供应风险

公司产品的核心物料为激光器、芯片、镜头,这些核心物料的采购主要依赖于美国和日本的几家核心厂商,若供应商零部件的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或者不能及时、保质、保量供应零部件,或其经营状况发生恶化,或在国家间贸易纠纷等因素影响下该等供应商无法正常进行供应,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激光显示是显示器件行业中蓬勃发展的新领域,众多国际公司、本土企业迅速进入该领域,市场竞争逐步加剧。若公司未来不能在技术、产品、成本、服务等方面维持竞争优势,或竞争对手之间发生兼并收购、整合集中各自的优势资源,或世界顶尖科技公司加大激光显示领域的投入,公司将面临经营收入规模、经营收入增速、毛利水平、盈利能力以及市场份额下滑的风险。

(六)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目前新型冠状疫情在世界范围内仍在蔓延,在全球范围内局势依然不容乐观,受其影响带来的经济停滞,尤其是影院等人流聚集的业态,公司影院光源租赁服务业务停摆,直接影响公司影院光源租赁服务收入;同时,随着全球经济的下滑,导致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萎缩,其它业务也会受到影响,公司业绩将面临大幅下滑的风险。

(七)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激光显示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激光显示行业的迅速发展,行业内对高端技术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能否维持公司现有研发队伍的稳定、不断培养技术人才、

并持续吸引国际优秀人才加盟,关系到公司能否在行业内继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以及保持经营的稳定性和持久性。若出现重要技术人员流失,则可能带来技术泄密、研发进程放缓、竞争优势减弱等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对外投资亏损风险

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择机通过兼并、收购等资本运作手段,扩张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如果被投资标的所处行业环境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被投资标的的技术水平不达预期,或被投资标的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业绩大幅缩水,可能导致投资标的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乃至需要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风险。若被投资标的和公司业务的协同效应未能显现,公司将面临相关战略规划未能及时兑现的风险。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7,914.89万元,比2018年同期增长42.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45.73万元,比2018年同期增长5.36%。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979,148,918.891,385,727,211.0942.82
营业成本1,183,650,635.25783,243,430.5651.12
销售费用151,760,111.00102,349,110.0048.28
管理费用152,626,530.6195,580,970.1059.68
研发费用201,697,766.26135,730,450.9248.60
财务费用29,491,223.42-2,652,161.71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000,903.71117,773,454.30106.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2,857,910.07-272,432,179.99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4,616,830.77522,562,789.3769.28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7,914.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9,342.17万元,同比增长42.82%,主要系本期家用TO C产品销售及影院租赁业务营收规模扩大

所致。公司发生营业成本118,365.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040.72万元,增长

51.12%。2019年度公司整体毛利率为40.19%,较2018年度下降3.28个百分点。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激光显示行业197,914.89118,365.0640.1942.8251.12减少3.28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1、销售业务155,344.15102,544.6933.9946.7354.49减少3.32个百分点
2、租赁服务业务39,799.1213,526.0366.0130.7835.8减少1.26个百分点
3、其他业务2,771.622,294.3417.2221.9315.32增加4.74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境内178,039.72111,260.7837.5142.8151.56减少3.61个百分点
境外19,875.177,104.2864.2642.9144.61减少0.42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公司激光显示产品已成功应用于电影放映、家庭娱乐、教育互动、商务应用、户外展示等多个领域,受益于国内市场消费需求旺盛,在家用TO C产品销售和影院租赁业务的带动下,2019年公司营收同比增长42.82%。

2019年度公司整体毛利率为40.19%,较2018年度下降3.28个百分点。主要系受益于家用消费市场客户基数大、市场需求旺盛的客观利好,公司积极布局家用消费市场,大力推广TO C激光电视及智能微投销售,TO C营收占比提升导致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

公司以内销为主,其中内销收入占比为89.96%,外销收入占比为10.04%。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核心器件及整机251,407236,29032,12393.51115.5759.30

产销量情况说明

公司将生产的部分激光光源用于经营性租出,未统计在销售数量及库存数量中;公司将生产的部分激光电视光机用于继续生产激光电视,未统计在生产数量、销售数量及库存数量中。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激光显示行业118,365.06100.0078,324.34100.0051.12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1、销售业务直接材料89,655.3487.4359,106.3589.0551.68
直接人工2,673.662.612,044.333.0830.78
制造费用10,215.699.965,223.667.8795.57
小计102,544.69100.0066,374.34100.0054.49
2、租赁服光源折旧6,759.9849.984,338.0643.5555.83
软件使2,399.5117.742,350.7323.602.08
务业务用费
技术服务费3,917.0128.962,853.4628.6537.27
人工成本449.533.32410.164.129.60
其他--8.010.08-100.00
小计13,526.03100.009,960.42100.0035.80
3、其他业务2,294.34100.001,989.58100.0015.32
合计118,365.06100.0078,324.34100.0051.12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公司业务主要由销售业务构成,销售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构成,其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最高,为87.43%。与上期相比,成本构成基本保持稳定。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96,691.1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8.8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79,850.7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0.35%。

公司前5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一45,648.6023.06
2客户二23,038.3111.64
3客户三14,177.807.16
4客户四7,484.853.78
5客户五6,341.603.20
合计/96,691.1648.85

其他说明无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9,115.4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4.3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21,361.3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4.92%。公司前5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一13,594.809.50
2供应商二12,755.858.91
3供应商三9,474.806.62
4供应商四7,766.505.42
5供应商五5,523.513.86
合计/49,115.4634.31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151,760,111.00102,349,110.0048.28
管理费用152,626,530.6195,580,970.1059.68
研发费用201,697,766.26135,730,450.9248.60
财务费用29,491,223.42-2,652,161.71不适用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941.10万元,增幅

48.28%,主要原因:销售投入加大,职工薪酬增加;为加强新品宣传和品牌推广,市场推广费增加;随着销售规模扩大,售后费用预提金额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704.56万元,增幅

59.68%,主要原因:为适应快速发展需要,加大人才投入,职工薪酬增加;新增经营办公场所的租赁费用增加;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总部研发中心地块对应土地使用权摊销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596.73万元,增幅

48.60%,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职工薪酬和材料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214.34万元,主要系汇兑收益大幅减少及政府贴息减少导致的利息费用相对增加所致。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43,000,903.71117,773,454.30106.33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2,857,910.07-272,432,179.99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4,616,830.77522,562,789.3769.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00.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522.74万元。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285.79万元,较上年同期流出增加50,042.57万元。主要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的金额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461.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205.40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875,858,784.5828.26484,169,208.4423.3580.90主要系报告期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和经营净现金流入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540,000,000.0017.42主要系本期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应收票据4,042,559.630.1335,903,632.131.73-88.74主要系本期收到票据减少,前期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1,980,500.000.06主要系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公司管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于应收款项融资核算所致
应收账款176,035,155.245.68119,715,786.195.7747.04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客户相应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35,070,999.131.1322,909,249.211.1053.09主要系采购规模扩大,供应商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139,534,371.944.50主要系投资CINIONIC 2000万美元及投资收益所致
在建工程20,132,004.070.6530,953,213.421.49-34.96主要系本期在装光源减少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16,908,070.340.556,400,455.040.31164.17主要系生产和办公场所装修支出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11,420,185.940.37137,518,255.166.63-91.70主要系对CINIONIC的投资本期转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短期借款76,765,319.052.48124,440,000.006.00-38.31主要系本期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50,586,932.711.6338,184,612.341.8432.48主要系本期薪酬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14,364,076.430.46185,661,537.248.95-92.26主要系本期支付土地使用权尾款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4,968,795.022.1028,609,163.001.38127.09主要系长期借款中一年内到期金额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279,615,107.279.02403,107,800.0019.44-30.64主要系长期借款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长期应付款3,488,100.000.116,863,200.000.33-49.18主要系本期支付无形资产款项所致
预计负债27,072,676.490.879,449,087.120.46186.51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售后费用计提增加所致

其他说明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金额原因
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15,831,289.87票据、信用证保证金
银行存款—冻结资金30,000,000.00诉讼冻结资金
银行存款—未到期已计提的存款利息238,006.85未到期已计提的存款利息

说明: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冻结资金已累计解除冻结1,000.00万元。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139,534,371.94元。此外,公司计划对全资子公司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增资1,820万美元,增资资金用于收购GDCTechnology Limited(British Virgin Islands)36%的股权,截止2019年末,公司尚未完成该笔出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月,公司正式参股CINIONIC,投资总额2,000.00万美元,持股比例为

20.00%,向海外市场推广激光电影放映技术在内的先进放映技术,推动公司激光光源收入增长。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GDC公司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增资1,820万美元,增资资金用于收购GDC Technology Limited(BritishVirgin Islands)36%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9-029公告。2020年3月,公司完成发改委、商务部门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审批、备案手续。达到本次收购交割的先决条件后,2020年4月9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对价总金额约1,811万美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合法持有GDC公司93,071,822股股票,取得GDC公司36%的股权。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540,000,000.00元,系结构性存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11,975,419.38元,系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为0元。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中影光峰提供影院激光光源租赁服务及放映机销售业务10,000.0055.20%104,563.8737,341.2159,302.0914,480.26
峰米科技家用显示产品的研发及销售5,000.0055%26,194.25-2,867.5770,057.77-4,748.11
香港光峰激光光源的研发和销售3,536.40100%32,868.2922,873.3518,941.603,266.52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市场空间

1、激光电视行业

在家用领域,家庭客厅场景价值巨大,大屏内容承载、人机交互优势明显。目前,超高清电视节目增多,院线电影实现线上首播,网剧网综出现流媒体独播,内容越来越丰富。海信等电视生产商都在不断推出新型激光电视产品,未来激光电视领域将迎来新的发展关键期。据奥维云网(AVC)数据显示,激光电视2019年全年销量19.45万台,同比增长29%,销额37.75亿,同比增长34.5%,主要的TOP5品牌为家电和互联网品牌,市场占比81.5%,米家17%(光峰代工),峰米14.9%,光峰系份额31.9%,位居行业第一。据奥维云网(AVC)预测,2022年,激光电视在中国的市场的销量将突破100万台,市场前景广阔。

2、智能投影行业

应用智能投影技术,用户可随时访问自己需要的信息,智能投影机正在逐渐成为新的信息访问终端,作为一个“娱乐中心”,用户可以搜索各种网络资源、进行远程会议、网络视频等操作。

根据奥维云网(AVC)全渠道计算总数显示,2019年中国智能投影市场销量为359.2万台,同比增长37.5%,销额82.6亿元,同比增长38.8%。目前,智能投影市场主要被年轻消费群体所接受,尚处蓝海开拓期,仍有很大空间需要挖掘。

(2)行业发展趋势:

1、激光显示技术属于新兴技术,对传统投影行业的改造和替代,体现在影院、工程、教育、商务等市场,光源激光化趋势明显,各投影厂商均进入了激光化时代。

2、智能化渐进实用,大幅提升数据传输率,无限物联,兼顾音响功能,无损高音质传输,智能音响,打造越来越完美的视听享受,同时内置应用商店,各类娱乐应用随意下载,更多应用视频会议系统及APP、在线教育等产品功能复合多用,逐渐崛起成为个人消费电子智能设备一部分。

3、行业解决方案大势所趋,随着体验经济成为全球热点,在文旅融合战略下,视听科技叠加文化IP的模式将更受推荐,沉浸式体验为线下空间赋能,智能文创概念亦令人关注,高品质的影像解决方案将会迎来更广阔前景。

4、软硬件融合兼顾,跨界是趋势,单纯的产品功能已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还需提供内容上的支持,打通内容端到技术端的通道,将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所在。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面向未来,光峰科技以“用科技之光,创造美好视界”(New light, New life)为使命,坚持客户需求为导向,用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用户创造价值,用颠覆性的技术创新和全价值链的差异化模式,致力于成为显示行业的驱动者。

公司聚焦在能够给用户带来长期使用价值的技术开发和服务上,立足于核心器件,打造开放式平台运营,向“软件+硬件+服务”的方向扩展,通过软硬件的深度融合,使终端用户能够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和服务,并通过知识产权的全球布局拓展海外市场。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经营计划

新年伊始的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导致的全球疫情,导致全球经济的下滑,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受到不同程度影响,过去高速发展的势头受到遏制。面对当前的危机与挑战,公司树立底线思维方法,对危机可能出现的最坏场景做出预案,同时希望能快速把握国内外市场复苏的机遇,聚焦资源和业务,将疫情影响风险控制在最低范围。

2020年为光峰能力提升年,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

1、提升研发能力,整合和优化研发体系,资源聚焦,优化开发模式,提升研发效率,以市场为导向挖掘新兴市场机会和空间,快速丰富和延伸产品线,保障重点新产品按时交付,提升产品技术竞争力,达到产品设计降本目标。

2、提升平台支持能力,严控各项费用,预算刚性执行,提升人均劳效和内部协同效率,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和组织能力提升,落实企业文化的宣贯落地,流程优化,IT系统升级,完善流程架构体系,提升业务流程运行效率,完善以ERP为核心的互联互通IT架构。

3、提升供应链能力,逐步将制造中心建设为利润中心,持续推进供应链优化项目和精益六西格玛生产,建设业内领先的供应链团队,生产出质量可靠、有成本竞争力的产品,提升供应链弹性,降低存货量,提升存货周转率。

4、提升销售能力,在行业牵引的经营策略指引下,公司业务向各细分行业深度渗透,从行业需求入手,深入挖掘行业应用,规划设计相应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培养和形成一大批行业业务专家,加强市场推广及渠道建设,深挖下沉市场,线上线下融合,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

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建立明确的利润分配机制,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457,276.71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11,573,548.42元。

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3,866,580.83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16%;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45,155.4411万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19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预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本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3、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提出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研发投入、市场开拓、应对疫情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满足公司研发支出、市场推广支出以及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具体如下:

(1)坚持技术创新及产品创新,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研发投入的资金需求。

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坚持技术创新及产品创新是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持续发展壮大的源泉,公司将继续保持对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研发投入,全面提升研发能力,整合和优化研发体系,资源聚焦,优化开发模式,提升研发效率,提升产品竞争力。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核心技术更新换代、开发软件平台、开发新兴应用场景产品等方面的研发投入支出。

(2)发力海外市场及品牌建设,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市场投入的资金需求。

海外市场方面,公司将树立国际化思维与管理标准以及加强产品国际化定位,逐步建设国际营销网络,提供本地化服务,扩大公司产品的海外市场份额。品牌建设方面,公司巩固“ALPD?技术”品牌在激光显示领域里面的原创地位,加大在国内外市场宣传力度,带动公司产品全面进入全球主流市场体系。

(3)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下的宏观环境不确定性影响,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

公司影院光源租赁服务所处的电影行业,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暂停营业,导致公司影院放映机光源租赁服务业务停摆,直接影响公司影院放映机光源租赁服务等

业务的收入。同时受宏观环境影响,消费需求萎缩,公司将面临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对此,公司储备现金应对不确定性的风险、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有关分红原则及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合规、透明,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均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维护。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9年00.75033,866,580.83186,457,276.7118.16
2018年0000176,971,092.490
2017年0000105,393,395.690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

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控股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备注1自首次公开发行后36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备注2自首次公开发行后36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及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备注3自首次公开发行后36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董事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备注4自本次发行后12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监事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备注5自本次发行后12个月以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胡飞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备注6自首次公开发行后12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及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高级管理人员薄连明、吴斌、李璐、赵瑞锦、肖杨健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备注7自本次发行后12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股份限售核心技术人员余新、吴希亮、王霖、备注8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12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郭祖强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5%以上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备注9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12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其他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备注1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12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参与战略配售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李屹、薄连明、吴斌、李璐、高丽晶、陈栩翔、赖永赛和高晓宏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备注1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不少于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股份回购措施的承诺备注1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股份回购措施的承诺备注1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股份回购措施的承诺备注1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发行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时相应措施的承诺备注15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时相应措施的承诺备注16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欺诈发行上市时相应措备注17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施的承诺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承诺备注18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承诺备注19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承诺备注20任职期间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备注21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发行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与赔偿责任的承诺备注22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与赔偿责任的承诺备注23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备注24任职期间不适用不适用
发行相关的承诺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与赔偿责任的承诺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备注25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备注26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其他股权激励对象关于信息披露文件的承诺备注27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关于不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备注28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备注1:

公司控股股东光峰控股承诺如下:

“一、就本企业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企业承诺遵守下列规定:

(1)自本次发行后36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本次发行之日起12个月后,可豁免遵守上述前款。

二、本次发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或者本次发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配售及大宗交易方式等。

四、在限售承诺期满后,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应当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如本企业转让控制权的,应当保证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转让控制权前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解决:

(1)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2)未清偿对公司债务或者未解除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

(3)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承诺未履行完毕;

(4)对公司或者中小股东利益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

五、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六、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在股票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以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七、本企业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八、公司存在以下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得减持公司股票:

(1)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2)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九、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十、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备注2: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屹承诺如下:

“一、就本人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承诺遵守下列规定:

(1)自本次发行后36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及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本次发行之日起12个月后,可豁免遵守上述前款;

(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本人自公司董事岗位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所其他业务规则对实际控制人、董事、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二、自本次发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或者本次发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

四、在限售承诺期满后,本人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应当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如本人转让控制权的,应当保证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转让控制权前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解决:

(1)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2)未清偿对公司债务或者未解除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

(3)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承诺未履行完毕;

(4)对公司或者中小股东利益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

五、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六、本人将严格按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在股票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以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七、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当定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

八、本人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及核心技术人员减持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九、公司存在以下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票:

(1)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2)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十、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十一、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备注3: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下:

“一、就本企业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企业承诺遵守下列规定:

(1)自本次发行后36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所其他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本次发行之日起12个月后,可豁免遵守上述前款。

二、自本次发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或者本次发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

四、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五、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在股票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以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六、本企业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七、公司存在以下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得减持公司股票:

(1)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2)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八、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九、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备注4:

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承诺如下:

“一、就本人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自本次发行后12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自本次发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或者本次发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当定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

四、如本人在公司上市前持股公司的股份,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五、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的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六、公司存在以下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票:

(1)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2)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七、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八、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依法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备注5: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承诺如下:

“一、就本人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自本次发行后12个月以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当定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

三、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监事的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四、公司存在以下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票:

(1)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2)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五、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六、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七、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6:

胡飞同时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和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如下:

“一、就本人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承诺遵守下列规定: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及下述延长期限内及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本人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的其他规定。

二、自本次发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或者本次发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如本人在公司上市前持股公司的股份,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公司存在以下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票:

(1)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2)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五、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六、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当按规定定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七、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7:

除胡飞以外,其他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如下:

“一、就本人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自本次发行后12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自本次发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或者本次发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当定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

四、如本人在公司上市前持股公司的股份,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五、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六、公司存在以下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票:

(1)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2)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七、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八、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九、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8:

除李屹、胡飞以外,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承诺如下:

“一、本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后12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自股票锁定期限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当按规定定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四、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五、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9: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如下:

“一、就本企业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自本次发行后12个月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

三、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四、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在股票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以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五、本企业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六、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10:

其他法人股东承诺如下:

“一、就本企业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自本次发行后12个月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三、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如下:

“一、就本人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自本次发行后12个月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三、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11: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李屹、薄连明、吴斌、李璐、高丽晶、陈栩翔、赖永赛和高晓宏:

“1、本人为资管计划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2、本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3、本人认可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同意资管计划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本次所获得的战略配售的股份;

4、本人同意在资管计划承诺认购的数量/金额范围内,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最终确定的战略配售数量;

5、本人不再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

6、本次战略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7、本人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的资管计划份额;

8、本人与公司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备注12:

发行人承诺如下:

“一、启动和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一)启动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后3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下同)(以下简称“启动条件”或“稳定股价启动条件”),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外,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股份回购、股份增持、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应按下述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

触发启动条件后,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司应当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二)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前或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相关措施不得停止的除外。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若再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上述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一)公司回购股份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并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的要求。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方案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审议该等回购股份议案时投赞成票。

4、公司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方案作出决议。授权议案及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授权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方案作出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公司非独立董事承诺就审议该等回购股份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或表决权)。

5、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若股东大会未通过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司应敦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其出具的承诺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

6、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要约的方式回购股票;

(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资金净额的80%;

(3)公司连续12个月内回购股份比例累计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2%;

(4)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但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可以对上述比例进行提高;当上述(3)、(4)两项条件产生冲突时,优先满足第(3)项条件的规定。

(5)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债券募集的资金、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已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融机构借款以及其他合法资金回购股份。

7、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关注公司的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的数量和资金规模应当与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相匹配。公司回购股份,将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防范内幕交易及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不得利用回购股份操纵公司股价,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利益输送。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1、触发稳定股价启动条件但公司无法实施股份回购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和/或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在符合上述第1项规定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10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00%。

当上述(1)、(3)两项条件产生冲突时,优先满足第(3)项条件的规定。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1、触发稳定股价启动条件,但公司无法实施股份回购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法增持公司股票,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及时提出或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方案时,则启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但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在符合上述第1项规定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10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如有)、薪酬(如有)和津贴(如有)合计金额的20%;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如有)、薪酬(如有)和津贴(如有)合计金额的5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00%。

4、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公司及相关主体可以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采取上述一项或同时采取多项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实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价稳定方案的保障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该等单位及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承诺,则发行人可延迟发放其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的现金分红(如有),以及当年薪酬和津贴总额的50%,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备注13:

控股股东光峰控股承诺如下:

“本企业将根据《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职责,并通过该预案所述的相关约束措施确保该预案的实施,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企业将积极支持公司依法回购股份,不会实施滥用权利、利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实际控制人李屹承诺如下:

“本人将根据《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职责,并通过该预案所述的相关约束措施确保该预案的实施,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人将积极支持公司依法回购股份,不会实施滥用权利、利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本人在公司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人承诺公司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备注1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本人将根据《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职责,并通过该预案所述的相关约束措施确保该预案的实施,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人在公司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人承诺公司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备注15:

发行人承诺如下:

“1、如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1)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前提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前提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可

行的方式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做相应调整。

2、如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证券监管机构对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备注16:

控股股东光峰控股、实际控制人李屹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本人与相关主体将及时提出赔偿预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投赞成票;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程序及投资者损失认定标准为:在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金额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管机构、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进行确定。”

备注1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程序及投资者损失认定标准为:在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的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金额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管机构、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进行确定。”

备注18:

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承诺如下:

“(一)坚持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司将依托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坚持自主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自成立以来,公司在激光显示及相关领域的开发上获得国内外多项专利,未来将通过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产品功能、提升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等措施,持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针对核心技术成果在全球范围内申请专利保护,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主知识产权,推动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以及激光显示产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二)加强营销体系建设,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将以现有的营销体系为发展基石,充分发挥线上销售与线下销售相结合、代理模式与直销模式相结合、境内销售与境外拓展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营销模式优势,完善并扩大市场布局。通过一流的技术产品优势,以及不断优化的销售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增强品牌影响力,实现客户数量和质量的同步良性发展。同时,公司将积极培育和开拓海外市场,以领先技术和优秀产品为基础,充分发挥与战略合作伙伴的协同优势,在全球范围推广自主知识产权的激光显示产品,促进销售规模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的不断提升。

(三)加强内部控制和人才建设,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公司已经建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体系,未来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持续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内控制度持续有效实施。同时,公司将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预算管理,精细化管控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降本增效。此外,公司将持续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发挥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促进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水平,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同时,公司将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的用途和金额,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尽快实现项目收益,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充分调动公司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及综合管理等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保证各方面人员及时到位,为新引进人员提供充分、全面的技能培训,并通过积极的市场开拓以及与客户的良好沟通,保证生产线投产后与市场顺利对接。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五)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为本次发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此议案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及比例,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同时,公司还制订了《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规划》,对本次发行后三年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上述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备注19: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3、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光峰控股、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3、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企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上述承诺及保证将持续有效。”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屹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3、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5、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6、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7、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8、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第1项至第4项承诺将持续有效;在本人为公司的董事期间,上述第3项至第8项承诺将持续有效。”

备注2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备注21:

发行人对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如下:

“一、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建立明确的利润分配机制,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二、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遵循的原则

(一)严格执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二)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三)处理好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四)坚持现金分红为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具体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1次利润分配,于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2个月内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并在股东大会通过后2个月内进行。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 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该进行现金分配,在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金分配: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资金支出指:(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实施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购买土地或其它交易事项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实施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购买土地或其它交易事项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5)未出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的不适宜分配利润的其他特殊情况。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子公司制定分配方案时,应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五)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

(六)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一)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规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根据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二)公司每年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公司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1/2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四)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方式,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备注22:

发行人承诺如下:

“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担相应赔偿义务。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自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公司不以任何形式向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备注23:

公司控股股东光峰控股、实际控制人李屹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下: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企业/本人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公司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公开道歉。

(2)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时,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公司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企业/本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上述承诺将持续有效。”

备注2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人同意,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本人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人造成损失的,由本人依法对公司或者投资人进行赔偿。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时,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公司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及保证将持续有效。”

备注25:

发行人控股股东光峰控股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确认,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下属企业在中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参与任何与光峰科技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二、本企业在此承诺及保证,在本企业作为光峰科技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及下属企业不参与对光峰科技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竞争业务。

三、本企业及下属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光峰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

四、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1、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审议与本企业有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

2、本企业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光峰科技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并确保该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3、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光峰科技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光峰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企业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和影响,谋取不当的利益或损害光峰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企业将促使本企业的下属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企业及下属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光峰科技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自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企业为光峰科技的控股股东期间,上述承诺及保证将持续有效。”

备注26: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屹承诺如下:

“一、本人确认,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下属企业在中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参与任何与光峰科技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二、本人在此承诺及保证,在本人作为光峰科技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下属企业不参与对光峰科技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竞争业务。

三、本人及下属企业、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或经济实体(以下简称“任职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光峰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

四、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1、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审议与本人有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

2、本人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光峰科技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并确保该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3、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光峰科技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光峰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和影响,谋取不当的利益或损害光峰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人将促使本人的下属企业及任职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或本人的下属企业及任职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光峰科技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自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除另有约定外,在本人为光峰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及保证将持续有效。”

备注27: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备注28: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

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53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4年
名称报酬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此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2016-2018年度审计报告。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一、(2019)粤73知民初663号、664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市福田区索普尼投影视频系统商行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认为被告一和被告二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光峰极光投影机(规格型号:AL-LX410UST)”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发明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3、涉案金额:1,614.53万元 4、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粤73知民初663号、664号)裁定分别查封、冻结公司存款人民币1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9-005公告
二、(2019)粤03民初2942号至2951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台达电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二:中达视讯(吴江)有限公司 被告三:深圳市超网科技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称其系第ZL200810065225.X“基于荧光粉提高光转换效率的光源结构”发明专利、第ZL200880107739.5“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发明专利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9-006公告
的权利人,认为被告一、被告二和被告三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多款激光投影机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发明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3、涉案金额:5,600万元
三、美国弗吉尼亚东区联邦地区法院19-cv-00466-RGD-LRL更正专利发明人案件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以台达违反保密协议、不正当地占有公司员工李屹(Yi Li)和胡飞(Fei Hu)实际发明的技术方案并擅自在美国提交专利申请为由,针对美国发明专利US 9,024,241的发明人相关争议事项,向美国弗吉尼亚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请求将涉案专利的发明人由王博、张克苏和华健豪变更为李屹和胡飞。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9-012公告
四、(2019)京73民初1275、1276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称其系专利号 ZL201410249663.7“光源模块与色轮的制作方法” 发明专利、 专利号ZL201610387831.8“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 发明专利的权利人,认为被告一和被告二共同制造、销售了型号为“MJJGTYDS01FM”的米家激光投影电视产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发明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3、涉案金额:3,20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9-014公告
五、(2019粤03民初4309 号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9-028公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以被告擅自使用原告的技术方案申请了专利并将王博、张克苏和华健豪列为发明人,侵害了原告的技术成果以及实际发明人李屹、胡飞的署名权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专利号为ZL201610387831.8,“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发明专利的专利权归原告一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请求判决确认专利号为ZL201610387831.8,“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为原告二胡飞,第二发明人为原告三李屹。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索普尼投影视频系统商行侵害发明专利权(2019)粤73知民初662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原告称其系第ZL201610387831.8号“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发明专利的权利人,认为被告一和被告二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光峰极光投影机(规格型号:AL-LX410UST)”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发明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1,614.53中止审理,解除冻结资金1000万元中止审理1000万元已被解除冻结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德浩科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超网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2018)粤03民初1891号-1898号、1899号-1907号、1940号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原告认为被告一和被告二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多款型号投影仪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发明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4,163.04二审审理中一审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3,560万元二审审理中
卡西欧计算机株式会社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影音汇(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2016)京73民初59号-60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原告称其系第201210334155.X号发明专利、第201010293730.7号发明专利的权利人,认为被告一和被告二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APUS-20(S)型号激光电视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发明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2,049.95双方于2020年3月签署了调解协议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卡西欧计算机株式会社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于2020年3月签署了调解协议撤案程序办理中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卡西欧计算机株式会社卡西欧(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和北京宏洋侵害发明专利权(2018)京73民初1239号、1240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原告称其系第ZL200810065225.X发明专利的权利人,认为被告一、被告二和被告三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两款激光投影机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发明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760双方于2020年3月签署了调解协议双方于2020年3月签署了调解协议撤案程序办理中

说明:2020年3月,公司与日本卡西欧计算机株式会社就双方涉及的多起诉讼案件签署《调解协议》,最终达成和解。签署协议后,双方各启动撤回相关案件工作;同时不再就相关专利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力,不再就相关专利再行提起任何新的无效宣告请求。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0-008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双方撤案程序正在办理中。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涉及无效宣告请求案件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中的案件情况如下:

1、公司作为专利权人的无效宣告请求案件

基业科技有限公司序号

序号案件编号现专利权人涉案专利专利号涉案专利发明名称无效宣告请求人案件基本情况备注
14W109289 4W109291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L200880107739.5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魏群2019年7月25日,无效宣告请求人对公司所持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2019年8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受理。2020年2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详见临时公告2020-005。
24W109439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L200880107739.5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台达电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2019年8月29日,无效宣告请求人对公司“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专利号:200880107739.5)的发明专利(以下简无效宣告请求人于2020年3月已撤回无效宣告请
公司称“7739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2019 年 9 月 2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受理。求。
34W108668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L200810065225.X基于荧光粉提高光转换效率的光源结构广州德浩科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3月27日,无效宣告请求人对公司“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专利号:200810065225.X)的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2019年4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受理。审理中
44W108847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L200810065225.X基于荧光粉提高光转换效率的光源结构魏群2019年5月9日,无效宣告请求人对公司“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专利号:200810065225.X)的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2019年6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受理。审理中
54W109440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L200810065225.X基于荧光粉提高光转换效率的光源结构台达电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19年8月29日,无效宣告请求人对公司“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专利号:200810065225.X)的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2019年9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人于2020年3月已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2、公司作为请求人的无效宣告请求案件

序号案件编号现专利权人涉案专利专利号涉案专利发明名称无效宣告请求人案件基本情况备注
14W109293 4W109294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ZL201310017478.0 ZL201310625063.1(1)光学系统 (2)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29日,公司对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光学系统”(专利号:201310017478.0)以及“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 (专利号:201310625063.1)的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 2019年7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受理。2020年2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决定。详见临时公告2020-004。
24W109295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ZL201610387831.8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29日,公司对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专利号:201610387831.8)的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 2019年7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受理。2019年12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决定中止审理,中止期限为2019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7日
34W109538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ZL201410249663.7光源模块与色轮的制造方法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9月20日,公司对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光源模块与色轮的制造方法”(专利号:201410249663.7)的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2019年9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受理。审理中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2019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16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40万股,授予价格为17.5元/股,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10月14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市场 价格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销售商品激光电视、智能微投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45,648.6023.06银行结算/不适用
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销售商品、租赁及服务激光光源、租赁及服务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14,177.807.16银行结算/不适用
CINIONIC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担任董事的法人销售商品激光光源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12,539.516.34银行结算/不适用
北京东方中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销售商品激光商教投影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7,484.853.78银行结算/不适用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商品及材料电子元器件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13,500.669.43银行结算/不适用
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采购商品及材料电源、水冷及服务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3,814.972.66银行结算/不适用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接收服务服务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94.140.07银行结算/不适用
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接收服务服务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3,744.482.62银行结算/不适用
北京东方中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接收服务服务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7.030.00银行结算/不适用
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房租租赁房屋租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207.050.14银行结算/不适用
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101,219.09////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不适用
关联交易的说明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销售商品占同类业务比例分母统一为营业收入总额,采购商品占同类业务的比例分母统一为采购总额。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是否存在反担保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80,0002018-11-282018-11-28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连带责任担保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6,0002019-6-272019-6-272023-6-26连带责任担保
深圳光峰科技公司本部峰米(北京)控股子公司16,5002019-10-212019-10-21债务到期日后两年连带责任担保
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10,0002018-11-23融资函项下首笔融资提款日或实际发生之日始融资函项下最晚到期的一笔融资的到期日后的两年止连带责任担保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27,379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41,024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41,024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9.31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26,5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26,50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注:上述公司为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担保事项,截至目前,签署担保合同后尚未发生银行借款,未发生担保义务。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859,000,000.00540,000,000.00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1.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规范运作。同时公司对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进行梳理,管理效率更高。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筹备公司的三会运作机制。上市后股东大会的召开采取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保证了中小股东的投票权。公司的三会运作程序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秉持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确保投资者可以及时的了解公司重要经营动态和重大事项。

公司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接受投资者的监督,以提高公司经营运作的透明度,提升公司形象。公司制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积极的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投资者交流会等形式和投资者进行交流,使得投资者更加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方向,同时也采纳了投资者的合理建议,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公司注重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通过合同的签署,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定期付款等义务。公司也加强了和债权人的互访沟通,增进债权人对公司的了解。

2. 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薪酬及激励机制。为遵守并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保障员工权益与福利,公司制定有《招聘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基础人事管理制度》、《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员工休假管理规定》、《员工福利关怀管理制度》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的主要权益

公司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聘、用工等环节执行职业反歧视的相关规定,不因年龄、生理性别、社会性别、民族、种族、国籍、肤色、身心健康等因素,而对员工进行差别对待、抱有偏见或歧视。公司各生产环节无使用童工,无强迫劳动。

公司在职员工100%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类法定假期。另外,丧假以及香港公司员工的产假、婚假、陪产假等,优于国家及香港政府的规定。员工的薪酬福利

为建立公平公正的薪酬激励体系,对外确保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内提升员工激励的有效性,公司根据国际薪酬体系设计的理念和方法,结合外部市场薪酬水平,设计了基于岗位、能力和绩效的薪酬体系。

其中,薪酬体系的建立以职位体系为基础,不同职位、不同职级对应不同的薪酬水平,员工的职位价值、能力和经验差异会带来不同的薪酬回报。员工的薪酬也与绩效相关联,员工个人的业绩和对公司的价值贡献差异也会带来员工不同的薪酬回报,体现薪酬激励体系的绩效导向。每年度,公司设置了多个固定的时间点开展员工的整体调薪、晋升调薪、晋级调薪等,薪酬调整会根据市场的薪酬水平、员工的职级变化、绩效等因素进行。股权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在2019年上市后第一时间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充分调动公司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提升员工薪酬的竞争力。员工的职业发展

公司秉承“聚集顶尖人才,与优秀为伍,成就更多人才“的人才理念,不断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同时为优秀人才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不断完善薪酬福利体系、人才培养体系、职业发展体系。

在职业发展体系方面,公司构建了专业和管理双通道的职业发展路径,并针对专业线和管理线分别开展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2019年,公司成立了光峰大讲堂,为员工搭建了一个学习分享的平台,全方位的人才培养,不仅让企业文化价值观不断传承与发扬,也实现了公司发展和员工个人发展的双赢。

为了激励人才发展,光峰科技建立了公平公正、健全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出台《光峰科技绩效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员工的绩效、岗位胜任力等任职资格标准,每年有晋升评定机会,并配套了完善的晋升评审流程。同时,公司还为员工提供了跨职位族、跨通道的职业发展机会。另外,公司建立了绩效考核结果申诉机制,对员工有异议的结果进行沟通反馈,进一步体现绩效考核的公平性。多元化的培训机制

本着“让优秀的人才变得更优秀”的人才理念,重点发展关键核心人才的能力,让关键核心人才保有持续创新的源动力,推动公司用颠覆性的技术创新和全价值链的差异化模式,将光峰科技打造成激光显示行业的驱动者。2019年,公司组织策划实施了“极光计划”、“产品经营特训营”和“星光计划”等人才发展项目,帮助中高层管理者更好的承接战略、领导团队、达成组织目标;帮助产品经营团队成员打开产品经营大门、提升产品意识、打造属于光峰的爆品;帮助应届生大学毕业快速完成角色转换、掌握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缩短胜任岗位的时间,最大化创造价值。

2019年,公司搭建并逐步完善了三级培训管理体系并完成初期目标,即建成三级培训管理&课程体系,培训计划(技能培训)可视化展示,所涉及的专业、非专业、跨部门的知识学习通道及需要均获得了满足。全年内外部共组织课程与分享达500多个,全年总课时近20000小时,有效满足了员工个人能力与组织能力提升的需要。关注员工安全和健康

光峰科技严格执行《劳动法》中工伤相关条例,2019年全年无发生认定为工伤的事故。

公司倡导“快乐工作 健康生活”的理念,注重员工健康,每年甄选专业体验机构为员工提供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而且员工家属体检同样可以享受企业折扣,同时公司还在中国平安为全体员工购买了商业人身意外伤害险、疾病身故险。

3.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供应商开发与管理控制程序》等制度,对公司供应商开发、采购计划执行、来料检验等业务进行严格管控。在选择新的供应商时,公司会组织研发、质量控制、采购执行等部门人员成立专家组针对供应商的加工能力、品控能力、财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共同考察。现在公司已经与多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交货期、产品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形成了合同化、标准化的约束。

公司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为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产品。公司的生产基地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一般约定有质量保证条款,销售的产品在销售后的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公司有责任免费维修,合同约定的保修期一般在1-3年,境内销售的激光光源约定为光源使用寿命30,000小时。公司提

倡快速相应客户的需求。客户提出的服务需求2小时内响应,4小时提供解决方案,争取最快速度处理完毕。2019年,公司获得《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服务认证。公司通过上述措施,保障了供应商、客户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非常注重产品的安全保障,取得了一系列涵盖了境内外很多知名制造业国家的产品安全认证标准,切实保障了产品的安全性,具体如下:

简称标准解释
CCC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中国强制认证,对涉及到的产品执行国家强制的安全认证
ETLElectrical Testing Laboratories,是一项北美广泛接受的产品安全认证
CEConformite Europeenne,是欧盟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认证
FCC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对进入美国市场的无线电应用产品、通讯产品和数字产品的一种认证
CBCertification Bodies,国际电工委员会(IECEE)建立的一套全球性互认制度,CB测试报告和CB测试证书在IECEE各成员国可以得到相互认可
TUVTechnischer ?berwachungs-Verein,在德国和欧洲得到广泛接受的一种对电子元器件产品的安全认证

5. 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国家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的背景下,西部是信息化基础较为薄弱的地区。光峰科技通过与当地教育局和体育局密切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加强深圳与甘孜县的文化交流,积极帮助西部地区提升信息化水平。此次捐赠ALPD?激光投影智慧课堂解决方案10套,共计30万人民币,已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县城关第二完全小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第四中学安装使用。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为履行社会责任,公司重视环境保护,并实施如下环保措施:

固体废弃物处理公司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铅废锡渣、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相关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工业酒精的废弃物、含有精洗剂的废弃包装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废水处理公司的废水分为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市政污水处理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转移并处理。同时优化现有工艺,减少污水排放。每年安排第三方进行生活污水检测。废气处理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锡废气和有机废气,针对废气建设了处理系统,建设系统如: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空气净化设备等。废气中锡、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可达到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防限值》后高空排放。并每年安排第三方检测。环保认证公司于2008年最早通过了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至今一直在持续进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2019年公司通过了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过理体系认证。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全部为绿色环保产品,并已通过了RoHS,,REACH,十环等认证。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83,554,411100.0010,807,08710,807,087394,361,49887.33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232,858,37560.7110,807,08710,807,087243,665,46253.96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222,808,83658.0910,807,08710,807,087233,615,92351.73
境内自然人持股10,049,5392.6210,049,5392.23
4、外资持股150,696,03639.29150,696,03633.37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135,203,42735.25135,203,42729.94
境外自然人持股15,492,6094.0415,492,6093.4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7,192,91357,192,91357,192,91312.67
1、人民币普通股57,192,91357,192,91357,192,91312.6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383,554,411100.0068,000,00068,000,000451,554,411100.00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3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7,529,202.27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2,470,797.73元,其中计入股本68,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994,470,797.73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股本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62号)。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A股股票,增加股本68,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994,470,797.73元。

单位:元/股

项目2019年2019年同口径(注)
基本每股收益0.450.49
稀释每股收益0.450.4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372.38

注:2019年同口径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2019年不发行股份的情况下计算。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0079,762,67979,762,679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2年7月22日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0062,980,67662,980,676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0年7月22日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香港)二零一六投资0041,774,56241,774,562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0年7月22日
有限公司
福州海峡光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25,064,73725,064,737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0年7月22日
深圳市原石激光产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24,139,50024,139,5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2年7月22日
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20,430,25020,430,25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2年7月22日
GREEN FUTURE HOLDINGS LIMITED0016,504,51816,504,518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0年7月22日
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15,662,37415,662,374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2年7月22日
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12,353,10612,353,106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2年7月22日
常州利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11,667,63511,667,635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0年7月22日
深圳国创城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城谷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10,443,64010,443,64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0年7月22日
深圳市光峰成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10,394,84610,394,846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2年7月22日
蔡坤亮0010,049,53910,049,539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0年7月22日
崔京涛009,658,7929,658,792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0年7月22日
合駿投資有限公司006,799,6606,799,66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0年7月22日
郑咏诗005,833,8175,833,817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0年7月22日
深圳市联松资本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5,833,8175,833,817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0年7月22日
深圳市山桥资本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5,320,0005,32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0年7月22日
华泰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华泰光峰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家园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04,548,6854,548,685战略配售股份限售2020年7月22日
BLACKPINE Investment Corp.Limited003,994,0113,994,011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2年7月22日
LIGHT ZONE LIMITED003,150,0003,15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0年7月22日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002,720,0002,720,000战略配售股份限售2021年7月22日
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孔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001,736,2521,736,252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0年7月22日
网下配售账户003,538,4023,538,402IPO首发网下配售股份限售2020年1月22日
合计00394,361,498394,361,498//

备注:报告期末,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限售股份为2,720,000股,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A股2019年7月22日17.5元68,000,0002019年7月22日68,000,000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3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0,000,000元。2019年7月22日,上述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000,00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383,554,411股增加至451,554,411股。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v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9,20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7,02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079,762,67917.6679,762,67979,762,6790境内非国有法人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062,980,67613.9562,980,67662,980,6760境外法人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香港)二零一六投资有限公司041,774,5629.2541,774,56241,774,5620境外法人
福州海峡光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5,064,7375.5525,064,73725,064,7370境内非国有法人
深圳市原石激光产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4,139,5005.3524,139,50024,139,5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0,430,2504.5220,430,25020,430,2500境内非国有法人
GREEN FUTURE HOLDINGS LIMITED016,504,5183.6616,504,51816,504,5180境外法人
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5,662,3743.4715,662,37415,662,3740境内非国有法人
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2,353,1062.7412,353,10612,353,1060境内非国有法人
常州利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1,667,6352.5811,667,63511,667,6350境内非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1,742,168人民币普通股1,742,168
UBS AG1,546,625人民币普通股1,546,625
王丹平329,210人民币普通股329,210
高二美307,411人民币普通股307,41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00,000人民币普通股300,000
刘庆安266,769人民币普通股266,769
张尚民244,000人民币普通股244,000
钟海弟201,967人民币普通股201,967
高美185,913人民币普通股185,913
贺子恒180,280人民币普通股180,28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原石激光产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2、公司未知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79,762,6792022年7月22日0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62,980,6762020年7月22日0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中信产业投资基金(香港)二零一六投资有限公司41,774,5622020年7月22日0上市之日起12个月
4福州海峡光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64,7372020年7月22日0上市之日起12个月
5深圳市原石激光产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139,5002022年7月22日0上市之日起36个月
6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30,2502022年7月22日0上市之日起36个月
7GREEN FUTURE HOLDINGS LIMITED16,504,5182020年7月22日0上市之日起12个月
8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662,3742022年7月22日0上市之日起36个月
9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353,1062022年7月22日0上市之日起36个月
10常州利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667,6352020年7月22日0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原石激光产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10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变动数量期末持有数量
华泰光峰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家园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548,6852020年7月22日04,548,685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与保荐机构的关系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变动数量期末持有数量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2,720,0002021年7月22日02,720,000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李屹
成立日期2014年1月17日
主要经营业务投资控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李屹
国籍中国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光峰科技董事长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上图中李屹在原石投资、光峰达业、光峰宏业、 金镭晶投资、光峰成业的持股比例均为其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之和。李屹合计持有公司28.78%股份,同时李屹之子通过Blackpine间接持有公司0.2521%股份。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 代码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阎焱 Pak Tao Wan2013年8月9 日不适用不适用股权投资
情况说明不适用

六、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李屹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492018年7月18日2021年7月17日////293.99
阎焱董事632018年7月18日2021年7月17日////0
WU BIN董事492018年7月18日2021年7月17日////0
薄连明董事、总经理572018年7月18日2021年7月17日////332.4
宁向东独立董事542018年7月18日2021年7月17日////15
汤谷良独立董事572018年7月18日2021年7月17日////15
张伟独立董事442018年7月18日2021年7月17日////15
吴斌副总经562018年2021年7////100
10月19日月17日
曾鹿海副总经理442019年4月16日2020年1月23日////313.01
胡飞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402018年7月18日2021年7月17日////148.76
李璐副总经理492018年10月19日2021年7月17日////141.42
赵瑞锦财务总监422018年7月18日2021年7月17日////85.28
肖杨健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342018年7月18日2021年7月17日////69.31
高丽晶监事会主席402018年7月18日2021年7月17日////61.29
梁荣监事492018年7月18日2021年7月17日////52.87
王妍云监事432018年7月18日2021年7月17日////29.78
余新核心技术人员40//////98.46
吴希亮核心技术人员45//////45.46
王霖核心技39//////58.59
术人员
郭祖强核心技术人员30//////50.04
合计/////////1,925.66/

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个人均无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期末,间接持股情况如下:李屹持股详见“第六节四(二)实际控制人情况”;阎焱通过Light Zone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薄连明通过直接及间接持有光峰达业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吴斌通过光峰宏业、联松资本、金镭晶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胡飞、高丽晶、梁荣、王妍云、吴希亮通过光峰宏业以及间接持有光峰达业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赵瑞锦、肖杨健通过间接持有光峰达业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余新、郭祖强间接通过光峰达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霖间接通过光峰宏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前述间接持股情况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报告期内,李屹、薄连明、吴斌、李璐、高丽晶通过“家园1号”参与IPO战略配售。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李屹李屹先生先后获得清华大学学士学位,美国罗切斯特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曾任香港昂纳光通讯公司首席技术官; 2006 年 10 月,李屹创办深圳市光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阎焱阎焱先生获得普林斯顿大学硕士学位。曾任华盛顿世界银行总部经济学家、美国智库哈德逊研究所研究员、Sprin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亚太区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董事、AIG亚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管理公司Emerging Markets Partnership董事总经理及香港办主任;2001年10月至今,任赛富亚洲投资基金创始管理合伙人。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WU BINWU BIN先生获得斯坦福大学硕士学位。曾任麦肯锡公司全球副董事、联想股有限公司总监; 2010 年至今任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薄连明薄连明先生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博士学位。曾任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深圳市华星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2018年3月加入公司主持经营管理工作,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宁向东宁向东先生获得清华大学博士学位。曾任清华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汤谷良汤谷良先生获得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学位。曾任北京工商大学(原北京商学院)会计学院院长、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伟张伟先生获得印第安纳大学博士学位。曾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奇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法务副总裁;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斌吴斌先生获得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得壹投资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深圳市中光工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曾鹿海曾鹿海先生获得南洋理工大学学士和密西根大学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招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股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胡飞胡飞先生先后获得清华大学学士、硕士学位,美国仁斯利尔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曾任职Optical Research Associates 软件工程师,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光峰有限研发副总裁;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首席技术官;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璐李璐先生获得长江商学院硕士学位。曾任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区销售公司总经理、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家电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峰米科技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赵瑞锦赵瑞锦先生获得北京大学硕士学位。曾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中兴力维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2018年2月加入公司,担任财务管理部总监。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肖杨健肖杨健先生获得北京交通大学学士学位。曾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光峰有限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高丽晶高丽晶女士获得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曾任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华南知识产权室、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及法务中心;2008年至今,任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知识产权与法务部总监;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梁荣
王妍云王妍云女士获得天津商业大学学士学位。2013年7月至今,任公司高级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余新余新先生获得清华大学博士学位。曾任职斯伦贝谢技术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深圳市中光工业技术研究院高级研究员。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高级研究员、研发中心软件部总监。
吴希亮吴希亮先生获得华中科技大学学士学位。2007年至2016年,历任公司研发经理、技术总监;2016年至今,担任峰米科
技副总经理。
王霖王霖先生先后获得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士学位、清华大学硕士学位、西班牙马德里理工大学博士学位。曾任职上海飞利浦照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光学工程师;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高级光学研究员。
郭祖强郭祖强先生获得清华大学硕士学位。曾任职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光学工程师;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研发经理。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报告期末市价(元)
薄连明董事、总经理0100,00017.500100,00027.7
吴斌副总经理0100,00017.500100,00027.7
曾鹿海副总经理0100,00017.500100,00027.7
胡飞副总经理、首席技术0100,00017.500100,00027.7
李璐副总经理0100,00017.500100,00027.7
赵瑞锦财务总监050,00017.50050,00027.7
肖杨健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030,00017.50030,00027.7
余新核心技术人员050,00017.50050,00027.7
王霖核心技术人员050,00017.50050,00027.7
郭祖强核心技术人员040,00017.50040,00027.7
吴希亮核心技术人员030,00017.50030,00027.7
合计/0750,000/00750,000/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李屹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1月/
李屹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6年10月/
李屹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5年12月/
李屹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6年10月/
李屹深圳市原石激光产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6年6月/
李屹深圳市光峰成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7年7月/
李屹BLACKPINE Investment Corp. Limited董事2018年9月/
阎焱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董事2013年8月
阎焱Light Zone Limited董事2017年3月
WU BIN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1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李屹深圳市光峰德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8年5月
李屹CINIONIC董事2018年11月
李屹深圳市光峰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0月
李屹江苏屹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9月
李屹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月
李屹深圳市清大绎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总经理、执行董事2017年1月
李屹深圳市清大绎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10月
伙)
李屹深圳市中光工业技术研究院理事、举办人2016年11月
李屹APEX Fund Managed Limited董事2013年11月
李屹Atria Light Ltd.董事2018年4月
李屹Atria Light Hong Kong Limited董事2018年4月
李屹Long Pine Investment Ltd.董事2016年9月
李屹Longpines Financial Investment Ltd.董事2018年5月
李屹YLX (HONG KONG) Limited董事2008年6月
阎焱赛富亚洲投资基金创始管理合伙人2001年10月
阎焱Atria Light Ltd.董事2018年5月
阎焱赛富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6月
阎焱北京道同长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1年7月
阎焱北京赛富创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0年8月
阎焱北京赛富弘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0年10月
阎焱北京赛富瑞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2年7月2019年8月
阎焱北京赛富睿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2年7月2019年8月
阎焱北京赛富祥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0年4月
阎焱常州赛富高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09年12月
阎焱广州赛富粤财广电网络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1年12月
阎焱合肥赛富合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1年1月
阎焱青岛海尔赛富智慧家庭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4年10月
阎焱赛富淞元(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2年9月
阎焱厦门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2年8月
阎焱厦门赛富科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2年8月
阎焱厦门赛富厦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3年11月2019年5月
阎焱天津赛富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08年7月
阎焱天津赛富复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0年5月
阎焱天津赛富汉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0年6月
阎焱天津赛富盛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08年7月
阎焱合肥赛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11月
阎焱南京赛富衡准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7年7月
阎焱华润置地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6年7月
阎焱上海赛富炎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月
阎焱天津喜玛拉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2008年6月
阎焱上海赛富新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4年3月
阎焱青岛赛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9月
阎焱常州赛富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09年10月
阎焱天津赛富中元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08年7月
阎焱深圳市赛富前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3年8月
阎焱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3月
阎焱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3月
阎焱北京软银赛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2月
阎焱黄山赛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
阎焱青年乐(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7月
阎焱上海拓攻机器人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9月
阎焱新派之寓(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6月
阎焱洋部落(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9月2019年9月
阎焱乐其橙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6月2019年5月
阎焱苏州贝昂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3年10月
阎焱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4月
阎焱安庆赛富环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
阎焱赛富四期毛里求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7月
阎焱ATA Creativity Global董事2005年3月
阎焱安庆赛富环新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1月
阎焱北京含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月
阎焱北京小度互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
阎焱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
阎焱广州赛富合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8月
阎焱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2年6月
阎焱杭州个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2月2016年4月
阎焱黑龙江省大正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
阎焱黑龙江省大正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11月
阎焱拍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
阎焱厦门赛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2月
阎焱上海闻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
阎焱上海盈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
阎焱深圳奥比中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
阎焱鑫涌算力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
阎焱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月2019年5月
阎焱个信互动(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0月2016年12月
阎焱中粮海优商贸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7月
阎焱中粮我买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
阎焱霍尔果斯大颜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2019年7月
阎焱深圳数位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0月
阎焱YINDA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MPANY LIMITED董事2014年8月
阎焱WISERS INFORMATION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董事2016年5月
阎焱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
阎焱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
阎焱360 Finance, Inc. 360金融独立董事2019年7月
阎焱中粮海优(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
阎焱中粮悠采厨房食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
WU BIN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
WU BIN陕西西凤十五年六年陈酿酒营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
WU BIN云南绿A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
WU BIN杭州古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
宁向东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0年
宁向东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
宁向东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
宁向东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
宁向东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8月
宁向东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
宁向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
汤谷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2006年3月
汤谷良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
汤谷良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2月
汤谷良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
张伟奇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法务副总裁2019年2月
张伟中航万科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
张伟横琴万科云地商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5月
张伟深圳市盈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
张伟天安芯城发展(横琴)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
张伟深圳市万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1月
张伟深圳市万斛泉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1月
张伟深圳市万殊之妙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1月
张伟深圳市万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1月
张伟深圳市万马争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1月
张伟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0月
张伟丽江悦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
张伟丽江悦榕酒店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
张伟丽江悦榕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
张伟丽江悦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
张伟黄山悦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
张伟黄山悦榕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
张伟成都悦榕第一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
张伟成都悦榕第三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
张伟成都悦榕第四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
张伟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
高丽晶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1月
梁荣上海乾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5月2019年4月
吴斌深圳市尚佐慈善基金会秘书长2015年11月
吴斌深圳市中光工业技术研究院理事2016年11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监事的薪酬方案由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根据公司相关规定领取具体任职岗位相应的薪酬,不领取董事、监事职务报酬;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领取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系高管人员根据职务等级及职责每月领取的基本报酬,年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及考核情况发放。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支付情况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673.11万元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695.30万元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曾鹿海副总经理离任辞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的说明:

1、公司副总经理曾鹿海(ZENG LUHAI)先生于2020年1月23日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曾鹿海先生离职后将担任公司顾问。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对外公告。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959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287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1,246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473
销售人员166
研发人员387
财务人员33
行政人员187
合计1,246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29
硕士154
本科486
专科及以下577
合计1,246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为了确保对外薪酬具有市场竞争力,对内公平公正,坚持以业绩分配为基础,共创共享的企业价值理念,提升员工激励的有效性,公司根据国际薪酬体系设计的理念和方法,结合外部市场薪酬水平,设计了基于岗位、能力和绩效的薪酬体系。薪酬体系的建立以职位体系为基础,不同职位、不同职级对应不同的薪酬水平,员工的职位价值、能力和经验差异会带来不同的薪酬回报。员工的整体薪酬也与绩效相关联,员工个人的业绩和对公司的价值贡献差异会带来不同的奖金收入,体现薪酬激励体系的绩效导向。除了固定薪酬和奖金外,员工还享有多项福利待遇。根据市场的薪酬水平、员工的职级变化、绩效等因素,公司每年度还会开展员工的整体调薪、晋升调薪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在2019年推出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该计划充分调动公司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

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公司会持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与员工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提升员工薪酬的竞争力。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培训体系建设在发展组织和人才能力、促进组织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9年光峰搭建并逐步完善了三级培训管理体系,通过提供丰富的内部学习机会和高品质的外部学习资源,有效满足了员工个人能力与组织能力提升的需要,也极大的调动了员工的学习成长热情。据统计,2019年全年共7000多人次参加公司组织的课程/分享,年度总学时近20000h。其中约200多位内外部讲师走上光峰讲台,为团队打造学习型组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针对关键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极光计划,帮助中高层管理者更好的承接战略、领导团队、达成组织目标;产品经营特训营,帮助产品经营团队打造产品思维、提升经营思路;星光计划,帮助应届毕业生快速完成角色转换、成功融入团队、快速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成为优秀的个人贡献者。

2020年,培训工作将聚焦于内部知识沉淀,夯实三级培训管理体系的基础,有计划的培养和打造一支有经验、有意愿、热爱奉献的内训师团队,将公司过往的管理、专业经验内萃提炼,同时融入外部优秀实践,打造具有光峰特色的学习产品,为员工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学习服务。同时公司也将继续推进以极光计划、锐光计划、星光计划为体系的关键人才培养。人才成长为公司成长注入活力,公司成长又为人才成长带来机会,光峰倾力打造优秀人才成长的平台,以实现双成长的良性循环。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2,496小时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102,816元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一)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决议、表决方式及签署、信息披露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充分保障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平等权利,让每位股东依法享有对公司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行使表决权。

(二)董事和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和管理机构,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各位董事均诚信勤勉的履行职责并积极接受有关培训。为了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公司聘任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和监督。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项职能,为董事会对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充分保障。

(三)监事和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召开,监事会的运行规范,对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四)信息披露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平等获得公司信息。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过程中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备案。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职责明确。公司管理层按董事会的要求不断完善“机制牵引、体制保证、文化导向、能力支撑”的管理循环,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进一步保证了公司健康可持续经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确保了公司安全、稳定、持续的发展,最大程度上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2月26日不适用不适用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3月18日不适用不适用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4月14日不适用不适用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5月8日不适用不适用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5月24日不适用不适用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7月8日不适用不适用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0月14日www.sse.com.cn2019年10月15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发生在公司上市之前。相关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李屹15150006
阎焱15155007
WU BIN15155007
薄连明15150007
宁向东15155007
汤谷良15155007
张伟15155007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5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1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5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

在异议事项的,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各自所属委员会会议,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的忠实履行董事

会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为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从自身专业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专业委员会委员职责,在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对外投资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审计委员会尽职勤勉地履行相关职责,在公司聘任审计机构、审阅定期财务报告、审议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等工作中积极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及薪酬方案进行审查,并对公司开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了审查,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公司各专业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及奖金等组成。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制定及执行、考评方案的制定及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照《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的指导下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 协议控制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光峰科技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光峰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第十一节.五.36,第十一节.七.59,第十一节.十六.6。

光峰科技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激光显示核心器件及整机的研发、生产、销售与租赁服务,2019年度,光峰科技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97,914.89万元,其中:产品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55,344.15万元,租赁收入为人民币39,799.12万元。相关收入确认政策详见第十一节.五.36所述。由于营业收入是光峰科技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

可能存在光峰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测试信息系统一般控制、与收入确认流程相关的应用控制;

(3) 检查销售合同和租赁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4)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5) 对于销售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运输信息、客户签收单、出口报关单及电子口岸系统信息等;对于租赁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租赁合同、订单、安装单、租赁小时单价、耗用小时数量等支持性文件;

(6)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7)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8)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9)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存货可变现净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第十一节.五.15,第十一节.七.9。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光峰科技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34,043.11万元,跌价准备为人民币4,046.49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9,996.62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管理层在考虑持有存货目的的基础上,根据历史平均售价或实际平均售价等确定估计售价,并按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存货可变现净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以抽样方式复核管理层对存货估计售价的预测,将估计售价与历史数据、期后情况等进行比较;

(3) 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估计的合理性;

(4) 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5) 结合存货监盘,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型号陈旧、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可变现净值;

(6) 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光峰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光峰科技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光峰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光峰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光峰科技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光峰科技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875,858,784.58484,169,208.4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254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4,042,559.6335,903,632.13
应收账款4176,035,155.24119,715,786.19
应收款项融资51,980,500.00
预付款项635,070,999.1322,909,249.2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79,618,750.0812,543,543.5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8299,966,170.35325,302,295.6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944,405,513.3044,707,753.47
流动资产合计1,986,978,432.311,045,251,468.6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975,419.38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0139,534,371.9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11,975,419.3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2471,204,340.95399,651,937.13
在建工程1320,132,004.0730,953,213.4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4332,331,324.07342,227,766.0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516,908,070.346,400,455.04
递延所得税资产16109,023,941.8599,492,975.74
其他非流动资产1711,420,185.94137,518,255.16
非流动资产合计1,112,529,658.541,028,220,021.93
资产总计3,099,508,090.852,073,471,490.5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76,765,319.05124,44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937,335,841.7939,051,466.05
应付账款20176,624,445.46164,258,731.06
预收款项21184,444,643.33172,867,568.9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250,586,932.7138,184,612.34
应交税费2342,924,647.7959,954,133.70
其他应付款2414,364,076.43185,661,537.2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64,968,795.0228,609,163.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648,014,701.58813,027,212.3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26279,615,107.27403,107,8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273,488,100.006,863,2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2827,072,676.499,449,087.12
递延收益2917,108,361.6914,125,164.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27,284,245.45433,545,251.55
负债合计975,298,947.031,246,572,463.8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30451,554,411.00383,554,41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11,207,942,318.37205,995,596.8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323,287,063.851,044,703.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322,800,224.1312,695,712.9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34288,975,820.29112,623,054.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974,559,837.64715,913,478.56
少数股东权益149,649,306.18110,985,548.1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124,209,143.82826,899,026.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099,508,090.852,073,471,490.56

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瑞锦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危艳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70,479,390.49306,709,743.06
交易性金融资产54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542,559.6310,091,743.00
应收账款1299,315,776.44227,673,423.35
应收款项融资442,500.00
预付款项6,410,257.4812,293,204.18
其他应收款267,227,575.2134,226,930.3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35,617,379.22180,602,162.31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2,280,164.39
流动资产合计1,635,315,602.86771,597,206.2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7,075,419.38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257,795,276.13219,365,735.8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075,419.3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60,391,512.9249,100,811.69
在建工程1,385,496.5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30,796,423.87340,207,888.9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2,771,126.834,155,925.64
递延所得税资产9,545,438.205,710,071.90
其他非流动资产6,744,453.85254,255.16
非流动资产合计686,505,147.77625,870,108.57
资产总计2,321,820,750.631,397,467,314.8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217,738.36124,44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37,335,841.7939,051,466.05
应付账款162,596,838.45140,069,264.80
预收款项11,116,659.1135,062,546.75
应付职工薪酬26,985,668.9220,568,733.86
应交税费1,534,242.7018,958,729.81
其他应付款42,599,703.36173,955,421.7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92,386,692.69552,106,162.9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3,488,100.006,863,2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4,631,273.009,449,087.12
递延收益15,724,174.305,125,274.7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3,843,547.3021,437,561.88
负债合计326,230,239.99573,543,724.8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51,554,411.00383,554,41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310,939,867.82308,318,059.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1,522,683.4011,418,172.20
未分配利润211,573,548.42120,632,947.5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995,590,510.64823,923,59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321,820,750.631,397,467,314.85

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瑞锦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艳林

合并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979,148,918.891,385,727,211.09
其中:营业收入11,979,148,918.891,385,727,211.0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726,836,417.681,127,865,623.06
其中:营业成本11,183,650,635.25783,243,430.5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27,610,151.1413,613,823.19
销售费用3151,760,111.00102,349,110.00
管理费用4152,626,530.6195,580,970.10
研发费用5201,697,766.26135,730,450.92
财务费用629,491,223.42-2,652,161.71
其中:利息费用33,120,484.9423,216,946.43
利息收入4,079,231.032,204,490.11
加:其他收益734,124,614.1220,937,327.1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9,549,063.0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927.9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3,771,572.3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12,623,251.67-20,002,303.0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41,420.8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79,632,775.17258,796,612.06
加:营业外收入123,926,066.731,315,412.86
减:营业外支出134,200,197.561,845,147.8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79,358,644.34258,266,877.11
减:所得税费用1454,982,221.6346,715,665.6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24,376,422.71211,551,211.4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24,376,422.71211,551,211.4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6,457,276.71176,971,092.49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37,919,146.0034,580,118.9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311,885.81948,957.22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242,360.851,044,936.22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242,360.851,044,936.22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242,360.851,044,936.22
(9)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9,524.96-95,979.00
七、综合收益总额226,688,308.52212,500,168.66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88,699,637.56178,016,028.71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7,988,670.9634,484,139.9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50.7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50.7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瑞锦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艳林

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11,070,365,243.341,175,915,671.75
减:营业成本1728,135,468.64768,440,895.19
税金及附加4,961,497.259,754,824.93
销售费用82,052,362.7793,799,707.78
管理费用104,579,027.7769,895,078.82
研发费用113,795,005.2594,422,286.20
财务费用-5,955,117.03-18,973,568.93
其中:利息费用4,340,274.908,376,479.52
利息收入10,208,837.583,138,192.73
加:其他收益13,016,565.699,123,680.3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55,488,448.6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682,540.0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1,985,107.53-35,920,615.4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97,634,365.41131,779,512.63
加:营业外收入3,686,726.201,128,266.53
减:营业外支出2,291,107.751,386,526.3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99,029,983.86131,521,252.78
减:所得税费用-2,015,128.1717,339,530.7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1,045,112.03114,181,721.9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1,045,112.03114,181,721.9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01,045,112.03114,181,721.9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4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47

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瑞锦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艳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141,322,935.571,689,416,835.4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9,567,790.7570,031,597.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8,562,934.9575,443,525.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29,453,661.271,834,891,958.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18,597,298.921,168,397,115.6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85,393,667.92206,733,872.64
支付的各项税费125,550,662.05159,832,368.2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56,911,128.67182,155,147.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86,452,757.561,717,118,504.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000,903.71117,773,454.3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312,700,000.003,8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552,990.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57,846.734,525.8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5,426,350.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22,510,837.7189,230,876.6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43,918,747.78195,082,197.29
投资支付的现金1,851,450,000.00149,439,419.38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7,141,44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95,368,747.78361,663,056.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2,857,910.07-272,432,179.9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94,215,094.34451,406,814.2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0,347,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05,787,875.56446,934,5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1,102,952.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00,002,969.90949,444,266.2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41,704,799.90337,789,537.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4,285,290.4831,772,229.0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9,396,048.7557,319,710.8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5,386,139.13426,881,476.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4,616,830.77522,562,789.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521,113.0524,581,322.4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57,280,937.46392,485,386.1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72,508,550.4080,023,164.2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29,789,487.86472,508,550.40

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瑞锦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艳林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84,739,304.571,217,448,068.36
收到的税费返还4,102,468.552,600,794.1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6,574,005.1262,940,850.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65,415,778.241,282,989,713.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22,868,487.80829,239,661.69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80,775,409.02150,626,823.38
支付的各项税费46,036,572.76103,776,148.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0,658,173.58189,099,669.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30,338,643.161,272,742,303.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077,135.0810,247,410.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313,635,457.673,8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5,552,990.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7,985.661,775.8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4,900,000.00147,432,129.8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94,206,434.31151,233,905.7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27,902,344.94186,456,128.18
投资支付的现金1,886,364,000.00162,409,419.3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6,020,000.0051,2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80,286,344.94400,065,547.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6,079,910.63-248,831,641.8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94,215,094.34441,059,814.2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2,000,000.00176,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4,000,000.001,167,254.4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40,215,094.34618,227,068.7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46,440,000.00141,56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416,064.647,758,293.0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0,396,048.755,248,465.6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2,252,113.39154,566,758.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7,962,980.95463,660,309.9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638,810.2023,568,697.8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9,599,015.60248,644,776.3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5,049,085.0246,404,308.7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24,648,100.62295,049,085.02

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瑞锦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危艳林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83,554,411.00205,995,596.851,044,703.0012,695,712.93112,623,054.78715,913,478.56110,985,548.13826,899,026.6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83,554,411.00205,995,596.851,044,703.0012,695,712.93112,623,054.78715,913,478.56110,985,548.13826,899,026.6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68,000,000.001,001,946,721.522,242,360.8510,104,511.20176,352,765.511,258,646,359.0838,663,758.051,297,310,117.13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2,242,360.85186,457,276.71188,699,637.5637,988,670.96226,688,308.5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68,000,000.001,001,946,721.521,069,946,721.52675,087.091,070,621,808.6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68,000,000.00994,470,797.731,062,470,797.731,062,470,797.73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7,475,923.797,475,923.79675,087.098,151,010.88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104,511.20-10,104,511.20
1.提取盈余公积10,104,511.20-10,104,511.2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
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51,554,411.001,207,942,318.373,287,063.8522,800,224.13288,975,820.291,974,559,837.64149,649,306.182,124,209,143.82
项目2018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8,238,559.0010,559,256.60-233.229,630,943.392,143,646.1570,572,171.9260,901,980.61131,474,152.5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8,238,559.0010,559,256.60-233.229,630,943.392,143,646.1570,572,171.9260,901,980.61131,474,152.53
三、本期增减变动335,315,852.00195,436,340.251,044,936.223,064,769.54110,479,408.63645,341,306.6450,083,567.52695,424,874.16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1,044,936.22176,971,092.49178,016,028.7134,484,139.95212,500,168.6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35,315,852.00128,218,349.18463,534,201.1817,710,656.00481,244,857.18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35,315,852.00105,743,962.28441,059,814.2817,847,000.00458,906,814.2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2,338,042.9022,338,042.9022,338,042.90
4.其他136,344.00136,344.00-136,344.00
(三)利润分配11,418,172.20-11,418,172.20
1.提取盈余公积11,418,172.20-11,418,172.2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65,664,628.79-8,353,402.66-57,311,226.13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65,664,628.79-8,353,402.66-57,311,226.13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1,553,362.282,237,714.473,791,076.75-2,111,228.431,679,848.32
四、本期期末余额383,554,411.00205,995,596.851,044,703.00012,695,712.93112,623,054.78715,913,478.56110,985,548.13826,899,026.69

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瑞锦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艳林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83,554,411.00308,318,059.2111,418,172.20120,632,947.59823,923,590.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83,554,411.00308,318,059.2111,418,172.20120,632,947.59823,923,590.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8,000,000.001,002,621,808.6110,104,511.2090,940,600.831,171,666,920.64
(一)综合收益总额101,045,112.03101,045,112.0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68,000,000.001,034,366,105.221,102,366,105.2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68,000,000.001,026,215,094.341,094,215,094.34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8,151,010.888,151,010.88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104,511.20-10,104,511.20
1.提取盈余公积10,104,511.20-10,104,511.2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31,744,296.61-31,744,296.61
四、本期期末余额451,554,411.001,310,939,867.8221,522,683.40211,573,548.421,995,590,510.64
项目2018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8,238,559.00114,571,425.248,353,402.6675,180,623.93246,344,010.8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8,238,559.00114,571,425.248,353,402.6675,180,623.93246,344,010.8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35,315,852.00193,746,633.973,064,769.5445,452,323.66577,579,579.17
(一)综合收益总额114,181,721.99114,181,721.9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35,315,852.00128,082,005.18463,397,857.18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35,315,852.00105,743,962.28441,059,814.2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2,338,042.9022,338,042.9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1,418,172.20-11,418,172.20
1.提取盈余公积11,418,172.20-11,418,172.2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65,664,628.79-8,353,402.66-57,311,226.13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65,664,628.79-8,353,402.66-57,311,226.13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83,554,411.00308,318,059.2111,418,172.20120,632,947.59823,923,590.00

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瑞锦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艳林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深圳市光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有限),光峰有限系由李屹、许颜正共同出资设立,于2006年10月24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4403011245637的营业执照。设立时,光峰有限注册资本10万元。光峰有限以2018年5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95413991N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51,554,411.00元,股份总数451,554,411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394,361,498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57,192,913股。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激光显示核心器件及整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并为客户提供技术研发服务和定制化产品。产品主要有:激光商教投影机、激光电视、激光工程投影机及激光电影放映机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第一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光峰华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小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激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清大光峰(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家庭院线科技有限公司、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Appotronics USA, Inc.、Fabulus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JoveAI Limited、JoveAI Innovation,Inc.、光峰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和FORMOVIE TECHNOLOGY INC等17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第十一节.八、九之说明。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

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

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证金备用金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应收代扣代缴款项组合
其他应收款——合并内关联方往来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合并内关联方往来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
1-2年25.00
2-3年50.00
3年以上100.00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一节.五.10进行处理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一节.五.10进行处理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政策详见第十一节.五.10进行处理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一节.五.10进行处理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

(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

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7.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

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1.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2.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5.00%1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00%19.00%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55.00%19.00%-31.67%
经营租出设备年限平均法3、75.00%19.00%、13.57%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3.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4.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5.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使用权及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30
专利使用权10
软件3-5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1.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2.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4.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5.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6.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1) 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 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 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销售商品收入

内销商品:1) 直销和经销模式下,公司将商品发出并交付给客户,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公司销售商品时附带退货条件的,待商品退货条件期满时确认收入;公司销售商品时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待商品安装和检验完毕,取得客户验收证明时确认收入;公司通过实体门店销售商品的,在商品交付至客户并收取货款时确认收入;公司参与下游客户产品销售利润分成的,在产品销售利润实现时确认收入。2) 代销模式下,公司在收到客户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外销商品:公司出口主要采用 FCA。该模式下,公司在指定的地点交货并办理完成出口清关手续时确认收入。

(2) 租赁服务收入

公司出租激光电影放映机光源产品并对客户提供技术服务的,合同约定按照实际

耗用小时收取费用的,每月末按照当月实际耗用小时乘以约定单价确认收入;合同约定按月度、季度或年度收取费用的,每月末在约定服务期限内分摊确认收入(时间比例)。公司出租其他产品的,按照合同约定在服务期限内分摊确认收入。

(3) 其他收入

公司提供安装服务的,在服务完成并取得客户验收单时确认收入;公司提供维修、维护保养等服务的,在服务完成并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公司提供技术开发服务的,在服务完成或达到约定服务验收时点时确认收入。

37.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9.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

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0.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
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

其他说明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55,619,418.32应收票据35,903,632.13
应收账款119,715,786.1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03,310,197.11应付票据39,051,466.05
应付账款164,258,731.06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

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①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资产负债表
2018年12月3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调整影响2019年1月1日
应收票据35,903,632.13-29,396,227.136,507,405.00
应收款项融资29,396,227.1329,396,227.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975,419.38-11,975,419.3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975,419.3811,975,419.38
其他应付款185,661,537.24-1,553,988.22184,107,549.02
短期借款124,440,000.00754,728.10125,194,728.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609,163.0056,654.4328,665,817.43
长期借款403,107,800.00742,605.69403,850,405.69

②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项 目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计量类别账面价值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484,169,208.44摊余成本484,169,208.44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35,903,632.13摊余成本6,507,405.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9,396,227.13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119,715,786.19摊余成本119,715,786.19
项 目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计量类别账面价值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12,543,543.59摊余成本12,543,543.5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类资产)11,975,419.3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1,975,419.38
短期借款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124,440,000.00摊余成本125,194,728.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28,609,163.00摊余成本28,665,817.43
长期借款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403,107,800.00摊余成本403,850,405.69
应付票据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39,051,466.05摊余成本39,051,466.05
应付账款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164,258,731.06摊余成本164,258,731.06
其他应付款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185,661,537.24摊余成本184,107,549.02
长期应付款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6,863,200.00摊余成本6,863,200.00

③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项 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A. 金融资产
a. 摊余成本
货币资金484,169,208.44484,169,208.44
应收票据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35,903,632.13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新CAS22)-29,396,227.13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6,507,405.00
应收账款119,715,786.19119,715,786.19
其他应收款12,543,543.5912,543,543.5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产652,332,170.35-29,396,227.13622,935,943.22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款项融资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加:自摊余成本(原CAS22)转入29,396,227.13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29,396,227.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11,975,419.38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新CAS22)-指定-11,975,419.38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CAS22)转入——指定11,975,419.38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11,975,419.3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总金融资产11,975,419.3829,396,227.1341,371,646.51
B. 金融负债
a. 摊余成本
其他应付款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185,661,537.24
减:转入银行借款(应付利息)-1,553,988.22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184,107,549.02
应付票据39,051,466.0539,051,466.05
应付账款164,258,731.06164,258,731.06
短期借款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124,440,000.00
加:自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转入754,728.10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125,194,728.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28,609,163.00
加:自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转入56,654.43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28,665,817.43
长期借款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403,107,800.00
加:自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转入742,605.69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403,850,405.69
长期应付款6,863,200.006,863,200.0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负债951,991,897.35951,991,897.35

④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项 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按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预计负债(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2019年1月1日)
应收账款14,072,536.14,072,536.
9797
其他应收款699,901.69699,901.69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

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84,169,208.44484,169,208.4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5,903,632.136,507,405.00-29,396,227.13
应收账款119,715,786.19119,715,786.19
应收款项融资29,396,227.1329,396,227.13
预付款项22,909,249.2122,909,249.2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2,543,543.5912,543,543.5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325,302,295.60325,302,295.6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4,707,753.4744,707,753.47
流动资产合计1,045,251,468.631,045,251,468.6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975,419.38-11,975,419.38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975,419.3811,975,419.3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99,651,937.13399,651,937.13
在建工程30,953,213.4230,953,213.4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42,227,766.06342,227,766.0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6,400,455.046,400,455.04
递延所得税资产99,492,975.7499,492,975.74
其他非流动资产137,518,255.16137,518,255.16
非流动资产合计1,028,220,021.931,028,220,021.93
资产总计2,073,471,490.562,073,471,490.5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4,440,000.00125,194,728.10754,728.1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39,051,466.0539,051,466.05
应付账款164,258,731.06164,258,731.06
预收款项172,867,568.93172,867,568.9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38,184,612.3438,184,612.34
应交税费59,954,133.7059,954,133.70
其他应付款185,661,537.24184,107,549.02-1,553,988.2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609,163.0028,665,817.4356,654.43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813,027,212.32812,284,606.63-742,605.69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403,107,800.00403,850,405.69742,605.69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6,863,200.006,863,2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9,449,087.129,449,087.12
递延收益14,125,164.4314,125,164.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33,545,251.55434,287,857.24742,605.69
负债合计1,246,572,463.871,246,572,463.8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383,554,411.00383,554,41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05,995,596.85205,995,596.8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044,703.001,044,703.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2,695,712.9312,695,712.9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12,623,054.78112,623,054.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715,913,478.56715,913,478.56
少数股东权益110,985,548.13110,985,548.1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826,899,026.69826,899,026.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073,471,490.562,073,471,490.56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将非交易性权益投资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具体调整数据详见上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06,709,743.06306,709,743.06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0,091,743.006,507,405.00-3,584,338.00
应收账款227,673,423.35227,673,423.35
应收款项融资3,584,338.003,584,338.00
预付款项12,293,204.1812,293,204.18
其他应收款34,226,930.3834,226,930.3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80,602,162.31180,602,162.31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771,597,206.28771,597,206.2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7,075,419.38-7,075,419.38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19,365,735.89219,365,735.8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075,419.387,075,419.3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9,100,811.6949,100,811.69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40,207,888.91340,207,888.9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4,155,925.644,155,925.64
递延所得税资产5,710,071.905,710,071.90
其他非流动资产254,255.16254,255.16
非流动资产合计625,870,108.57625,870,108.57
资产总计1,397,467,314.851,397,467,314.8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4,440,000.00125,194,728.10754,728.1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39,051,466.0539,051,466.05
应付账款140,069,264.80140,069,264.80
预收款项35,062,546.7535,062,546.75
应付职工薪酬20,568,733.8620,568,733.86
应交税费18,958,729.8118,958,729.81
其他应付款173,955,421.70173,200,693.60-754,728.1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552,106,162.97552,106,162.9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6,863,200.006,863,2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9,449,087.129,449,087.12
递延收益5,125,274.765,125,274.7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1,437,561.8821,437,561.88
负债合计573,543,724.85573,543,724.8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383,554,411.00383,554,41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08,318,059.21308,318,059.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1,418,172.2011,418,172.20
未分配利润120,632,947.59120,632,947.5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823,923,590.00823,923,59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397,467,314.851,397,467,314.85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将非交易性权益投资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具体调整数据详见上表。

(4).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及服务3%、6%、9%、10%、13%、16%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5%、7%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25%、8.70%、8.84%、12.5%、15%、16.5%、20%、21%、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00
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5.00
深圳市光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12.50
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8.25、16.50
北京东方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
Fabulus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16.50
JoveAI Innovation Inc.8.70、8.84、21.00
Appotronics USA, Inc.21.00
FORMOVIE TECHNOLOGY INC21.00
JoveAI Limited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25.00

注:

1. 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和Fabulus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注册地系香港,在香港的关联实体中有一家可以选择适用两级制利得税率,首200万港元利得税税率8.25%,余下利得税税率为16.50%;

2. JoveAI Limited,注册地系开曼群岛,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3. Appotronics USA, Inc.,注册地系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税率21%;

4. JoveAI Innovation,Inc.,注册地系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税率21%,加利福尼亚州州企业所得税税率8.84%,特拉华州州企业所得税税率为8.70%;

5. FORMOVIE TECHNOLOGY INC,注册地系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税率21%。

6.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2019年12月9日,公司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44204257),有效期为三年,公司2019-2021年度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2018年11月30日,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811009590),有效期为三年。2018年因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未享受税收优惠。从2019年度起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子公司深圳市光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可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即2016及2017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2018-2020年度按照1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子公司深圳市光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从2015年1月1日起可享受该税收优惠。

5.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六)款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可免征增值税。公司从2018年1月26日起享受该税收优惠。

6.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北京东方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2019年度起享受该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3,348.573,175.14
银行存款857,708,997.58470,309,528.51
其他货币资金18,146,438.4313,856,504.79
合计875,858,784.58484,169,208.44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132,334,643.9515,316,654.03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中,有15,831,289.87元系保证金,使用受限;银行存款中有30,000,000.00元系因诉讼被冻结,使用受限;银行存款中含未到期已计提的存款利息238,006.85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40,000,000.00
其中:
结构性存款540,000,000.00
合计540,0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3,891,456.006,507,405.00
商业承兑票据151,103.63
合计4,042,559.636,507,405.00

[注]: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18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第十一节.五.41之说明。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2,791,456.00
商业承兑票据45,484.94
合计2,836,940.94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050,512.45100.007,952.820.204,042,559.636,507,405.00100.006,507,405.00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3,891,456.0096.073,891,456.006,507,405.00100.006,507,405.00
商业承兑汇票159,056.453.937,952.825.00151,103.63
合计4,050,512.45100.007,952.820.204,042,559.636,507,405.00100.006,507,405.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159,056.457,952.825.00
合计159,056.457,952.825.00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
商业承兑汇票7,952.827,952.82
合计7,952.827,952.8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179,597,137.86
1至2年6,188,114.04
2至3年1,553,577.49
合计187,338,829.39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661,956.094.986,661,956.09100.00
其中: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661,956.094.986,661,956.09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87,338,829.3810011,303,674.146.03176,035,155.24127,126,367.0795.027,410,580.885.83119,715,786.19
其中: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87,338,829.3810011,303,674.146.03176,035,155.24127,126,367.0795.027,410,580.885.83119,715,786.19
合计187,338,829.38100.0011,303,674.146.03176,035,155.24133,788,323.16100.0014,072,536.9710.52119,715,786.1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79,597,137.868,979,856.885.00
1-2年6,188,114.041,547,028.5125.00
2-3年1,553,577.49776,788.7550.00
合计187,338,829.3911,303,674.146.03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第十一节.五.10。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661,956.09238,836.006,423,120.0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410,580.883,904,459.2611,366.0011,303,674.14
合计14,072,536.973,904,459.26238,836.006,434,486.0911,303,674.1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6,434,486.09

本期实际核销应收账款6,434,486.09 元。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北京市大阳华影科技文化有限公司货款6,423,120.09预计无法收回管理层审批
合计/6,423,120.09///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坏账准备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45,679,955.4924.382,283,997.77
BARCO44,783,875.3923.912,239,193.77
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17,494,326.549.34874,716.33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14,737,368.947.87736,868.45
北京东方中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8,829,840.854.71442,339.31
小 计131,525,367.2170.216,577,115.63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1,980,500.0029,396,227.13
合计1,980,500.0029,396,227.13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项 目期末终止 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 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5,490,827.07
小 计5,490,827.07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的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34,948,314.4599.6522,741,632.5799.27
1至2年122,684.680.35167,616.640.73
合计35,070,999.13100.0022,909,249.21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以上的重要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743,559.4039.19
深圳市环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3,804,627.4410.85
安恒利(上海)影视设备有限公司3,337,436.929.52
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3,350,592.419.55
深圳市璞臻科技有限公司901,968.132.57
小 计25,138,184.3071.6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9,618,750.0812,543,543.59
合计9,618,750.0812,543,543.5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2,914,444.13
1至2年5,985,039.29
2至3年1,068,102.14
3年以上90,300.00
合计10,057,885.56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8,772,420.228,496,423.15
代扣代缴款项1,275,175.63901,659.86
应收股权转让款3,700,000.00
应收暂付款10,289.71145,362.27
合计10,057,885.5613,243,445.28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整个存续期预期信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期信用损失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612,714.94100.0087,086.75699,901.69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30,000.00-100.0030,100.00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43,679.46-143,679.46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117,086.75117,086.75
其他变动
2019年12月31日余额439,035.48100.00439,135.48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7,086.7587,086.7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12,814.94-143,679.4630,000.00439,135.48
合计699,901.69-143,679.46117,086.75439,135.4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117,086.75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深圳市美盛实业有限公司保证金4,094,368.001-2年40.71204,718.40
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押金1,036,606.401年以内、1-2年、2-3年10.3151,830.32
香港科技园公司押金1,036,373.111年以内10.3051,818.66
王绍刚押金300,000.001年以内2.9815,000.00
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押金290,866.001年以内、1-2年、2-3年2.8914,543.30
合计/6,758,213.51/67.19337,910.68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69,021,593.2318,901,716.15150,119,877.08172,758,435.9115,733,715.15157,024,720.76
在产品12,337,519.02686,431.0711,651,087.959,433,678.13931,664.298,502,013.84
库存商品95,889,640.2920,855,142.3675,034,497.9397,961,682.5920,235,396.2077,726,286.39
发出商品56,776,659.7356,776,659.7366,939,392.0732,258.4666,907,133.61
委托加工物资6,405,637.9921,590.336,384,047.6617,775,800.602,633,659.6015,142,141.00
合计340,431,050.2640,464,879.91299,966,170.35364,868,989.3039,566,693.70325,302,295.60

(2). 存货跌价准备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15,733,715.1514,992,560.9111,824,559.9118,901,716.15
在产品931,664.29245,233.22686,431.07
库存商品20,235,396.207,138,530.406,518,784.2420,855,142.36
发出商品32,258.4632,258.46
委托加工物资2,633,659.602,612,069.2721,590.33
合计39,566,693.7022,131,091.3121,232,905.1040,464,879.91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历史平均售价或实际平均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历史平均售价或实际平均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原因系: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所致;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原因系:已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或售出。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2、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40,317,187.3944,692,236.45
预缴的企业所得税4,088,325.9115,517.02
合计44,405,513.3044,707,753.47

其他说明无

13、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Cinionic Limited139,524,000.00-3,927.9314,299.87139,534,371.94
小计139,524,000.00-3,927.9314,299.87139,534,371.94
合计139,524,000.00-3,927.9314,299.87139,534,371.94

其他说明无

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深圳市时代华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75,419.387,075,419.38
深圳市碧维视科技有限公司4,900,000.004,900,000.00
合计11,975,419.3811,975,419.38

[注]: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18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第十一节.五.42之说明。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深圳市时代华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管理层持有意图
深圳市碧维视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管理层持有意图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深圳市时代华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碧维视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其目的主要系促进未来开展业务合作,并非以交易为目的,所以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1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0、 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471,204,340.95399,651,937.13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471,204,340.95399,651,937.1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经营租出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6,913,542.97304,096.4622,897,002.28404,727,717.92494,842,359.63
2.本期增加金额23,690,628.28716,303.599,101,989.42126,212,655.90159,721,577.19
(1)购置23,690,628.28716,303.599,101,989.4233,508,921.29
(2)在建工程转入125,269,204.33125,269,204.33
(3)企业合并增加
(4)存货转入943,451.57943,451.57
3.本期减少金额7,984,572.90733,676.315,343,261.4114,061,510.62
(1)处置或报废7,571,968.06596,891.04412,595.598,581,454.69
(2)转入存货412,604.84136,785.274,930,665.825,480,055.93
4.期末余额82,619,598.351,020,400.0531,265,315.39525,597,112.41640,502,426.20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1,928,764.07211,823.447,857,607.1465,192,227.8595,190,422.50
2.本期增加金额12,407,120.2080,400.424,770,710.6263,283,462.8380,541,694.07
(1)计提12,407,120.2080,400.424,770,710.6263,283,462.8380,541,694.07
3.本期减少金额4,944,463.91544,758.80944,808.616,434,031.32
(1)处置或报废4,921,838.79487,937.1577,504.205,487,280.14
(2)转入存货22,625.1256,821.65867,304.41946,751.18
4.期末余额29,391,420.36292,223.8612,083,558.96127,530,882.07169,298,085.2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3,228,177.99728,176.1919,181,756.43398,066,230.34471,204,340.95
2.期初账面价值44,984,778.9092,273.0215,039,395.14339,535,490.07399,651,937.13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经营租出设备398,066,230.34
合计398,066,230.34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1、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20,132,004.0730,953,213.42
工程物资
合计20,132,004.0730,953,213.4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总部大楼项目1,385,496.591,385,496.59
待租光源18,746,507.4818,746,507.4830,953,213.4230,953,213.42
合计20,132,004.0720,132,004.0730,953,213.4230,953,213.42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总部大楼项目534,635,200.001,385,496.591,385,496.590.26自有资金
待租光源30,953,213.42113,703,114.75125,269,204.33640,616.3618,746,507.48自有资金
合计534,635,200.0030,953,213.42115,088,611.34125,269,204.33640,616.3620,132,004.07////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3,247,800.00330,630,000.005,387,125.59359,264,925.59
2.本期增加金额4,809,423.194,809,423.19
(1)购置4,809,423.194,809,423.19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3,247,800.00330,630,000.0010,196,548.78364,074,348.7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0,210,710.025,510,500.021,315,949.4917,037,159.53
2.本期增加金额2,324,780.0411,021,000.041,360,085.1014,705,865.18
(1)计提2,324,780.0411,021,000.041,360,085.1014,705,865.1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2,535,490.0616,531,500.062,676,034.5931,743,024.7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0,712,309.94314,098,499.947,520,514.19332,331,324.07
2.期初账面价值13,037,089.98325,119,499.984,071,176.10342,227,766.06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6、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

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6,400,455.0415,380,470.284,872,854.9816,908,070.34
合计6,400,455.0415,380,470.284,872,854.9816,908,070.34

其他说明: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35,664,470.565,836,098.2133,900,084.275,518,806.0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382,370,535.1795,185,982.07390,702,213.2392,556,806.62
可抵扣亏损
预计负债25,267,517.714,667,623.739,449,087.121,417,363.07
递延收益16,475,547.962,546,469.56
股份支付费用4,987,200.41787,768.28
合计464,765,271.81109,023,941.85434,051,384.6299,492,975.74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2,593,450.4940,272,087.80
可抵扣亏损164,006,561.2177,808,102.32
合计196,600,011.70118,080,190.12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0年9,243,377.139,246,743.85
2021年9,487,530.319,488,980.32
2022年11,900,329.0011,956,016.78
2023年47,115,450.5947,116,361.37
2024年86,259,874.18
合计164,006,561.2177,808,102.3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11,420,185.94254,255.16
预付股权投资款137,264,000.00
合计11,420,185.94137,518,255.16

其他说明:

3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50,000,000.0021,000,000.00
应付利息427,443.49754,728.10
信用借款10,000,000.00
保证及质押借款16,337,875.56103,440,000.00
合计76,765,319.05125,194,728.1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18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第十一节.五.41之说明。

银行名称借款余额担保方式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0,000,000.00信用借款,无担保
50,000,000.00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6,337,875.56由子公司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未来与下游客户签订设备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37,335,841.7939,051,466.05
合计37,335,841.7939,051,466.05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采购款项176,624,445.46164,258,731.06
合计176,624,445.46164,258,731.06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184,444,643.33172,867,568.93
合计184,444,643.33172,867,568.93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6,309,008.65预收租赁充值款
合计36,309,008.65/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38,026,064.83284,772,146.34272,463,863.0950,334,348.0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58,547.5111,168,186.2111,086,585.82240,147.90
三、辞退福利2,073,708.192,061,271.4612,436.73
合计38,184,612.34298,014,040.74285,611,720.3750,586,932.71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37,751,353.44255,577,257.28243,237,280.0750,091,330.65
二、职工福利费179,000.006,916,284.267,095,284.26
三、社会保险费95,711.398,737,519.028,773,085.4860,144.93
其中:医疗保险费85,298.608,099,156.968,137,672.5746,782.99
工伤保险费3,989.53194,344.65193,600.594,733.59
6,423.26444,017.41441,812.328,628.35
生育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12,723,152.4212,721,039.422,113.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817,933.36637,173.86180,759.50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38,026,064.83284,772,146.34272,463,863.0950,334,348.08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152,141.5510,804,834.3810,724,727.19232,248.74
2、失业保险费6,405.96363,351.83361,858.637,899.16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58,547.5111,168,186.2111,086,585.82240,147.9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776,108.185,855,297.62
企业所得税39,874,754.9751,685,951.01
个人所得税1,447,882.441,229,829.98
城市维护建设税364,569.72632,330.24
教育费附加156,244.17273,030.65
地方教育附加104,162.78182,020.43
印花税200,925.5395,673.77
合计42,924,647.7959,954,133.70

其他说明:

39、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4,364,076.43184,107,549.02
合计14,364,076.43184,107,549.0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代扣代缴款项145,265.79198,666.56
押金/保证金2,626,034.93855,151.45
预提费用11,539,286.0310,313,849.81
应付股权投资款2,450,000.00
应付暂收款53,489.68159,881.20
应付土地出让金170,130,000.00
合计14,364,076.43184,107,549.02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1、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127,055.0256,654.43
质押及保证借款64,841,740.0028,609,163.00
合计64,968,795.0228,665,817.43

其他说明:

[注]: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18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第十一节.五.41之说明。

银行名称借款余额担保方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43,902,163.10子公司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影院签订的全部激光光源租赁收费权质押、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母公司担保、李屹个人担保

42、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554,684.17742,605.69
质押及保证借款279,060,423.10403,107,800.00
合计279,615,107.27403,850,405.69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18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第十一节.五.41之说明。借款情况详见本第十一节.七.42之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4、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

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6、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3,488,100.006,863,200.00
专项应付款
合计3,488,100.006,863,2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分期付款购买专利使用权6,863,200.003,488,100.00
合计6,863,200.003,488,100.00

其他说明: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8、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产品质量保证9,449,087.1227,072,676.49三包费用
合计9,449,087.1227,072,676.49/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49、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4,125,164.4313,605,700.0010,622,502.7417,108,361.69
合计14,125,164.4313,605,700.0010,622,502.7417,108,361.69/

[注]:政府补助本期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金额情况详见第十一节.七.83之说明。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拨款8,000,000.008,000,000.00与资产相关
8K超高清激光显示技术工程研究中心2,000,000.002,000,000.00与资产相关
增材制造用高性能树脂及其复合材料制备技术研发54,375.0236,249.9618,125.06与收益相关
广东省激光显示企业重点实验室5,000,000.00179,582.694,820,417.31与收益相关
超高亮度激光光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50,000.00107,181.132,142,818.87与收益相关
三基色激光显示整机生产示范线5,320,789.413,845,700.001,471,735.987,694,753.43与收益相关
重20170372 4K超高清激光光学引擎核心技术研发750,000.00750,000.00与收益相关
三基色激光显示整机产业化关键技术510,000.0077,752.98432,247.02与收益相关
合计14,125,164.4313,605,700.00-10,622,502.7417,108,361.6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383,554,411.0068,000,000.0068,000,000.00451,554,411.00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8,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1,554,411.00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8,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50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1,19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95,784,905.6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94,215,094.34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68,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26,215,094.34元。该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62号)。

52、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05,995,596.851,026,215,094.3431,744,296.611,200,466,394.58
其他资本公积7,475,923.797,475,923.79
合计205,995,596.851,033,691,018.1331,744,296.611,207,942,318.37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 资本溢价增加1,026,215,094.34元,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七.51之说明;

2) 公司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1,744,296.61元,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其中:审计验资费用17,660,377.36元,律师费用8,200,000.00元,信息披露费用4,462,264.15元,发行手续费1,421,655.10元。

3) 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确定以 2019年10月14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 17.5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9名激励对象授予44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8,151,010.88元,其中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7,475,923.79元,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金额为675,087.09元。

5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余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044,703.002,311,885.812,242,360.8569,524.963,287,063.85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044,703.002,311,885.812,242,360.8569,524.963,287,063.85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044,703.002,311,885.812,242,360.8569,524.963,287,063.85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7、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1,418,172.2010,104,511.2021,522,683.40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同一控制下合并恢复的盈余公积1,277,540.731,277,540.73
合计12,695,712.9310,104,511.2022,800,224.13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本期增加系按照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8、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12,623,054.782,143,646.1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12,623,054.782,143,646.1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6,457,276.71176,971,092.4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104,511.2011,418,172.2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其他转入-2,237,714.47
净资产折股57,311,226.13
期末未分配利润288,975,820.29112,623,054.7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1,979,148,918.891,183,650,635.251,385,727,211.09783,243,430.56
营业务
合计1,979,148,918.891,183,650,635.251,385,727,211.09783,243,430.56

其他说明:

60、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3,070,823.266,621,885.65
教育费附加1,336,864.612,859,559.28
地方教育附加879,366.011,902,444.16
其他2,323,097.262,229,934.10
合计7,610,151.1413,613,823.19

其他说明:

61、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52,472,593.0539,790,394.64
差旅费6,806,740.434,569,693.99
业务招待费3,015,283.661,806,511.97
市场推广费36,724,064.1826,380,592.80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6,865,906.719,825,678.21
销售返修费用17,690,062.8010,475,066.52
服务费用7,249,578.521,338,989.87
其他费用20,935,881.658,162,182.00
合计151,760,111.00102,349,110.00

其他说明:

62、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70,126,183.1537,225,413.50
房租费用15,153,597.684,642,844.52
差旅费3,940,279.502,236,127.72
服务费27,332,463.2012,601,285.06
折旧摊销费14,945,520.797,981,227.46
股份支付费用8,146,719.1222,338,042.90
其他费用12,981,767.178,556,028.94
合计152,626,530.6195,580,970.10

其他说明:

63、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18,054,037.1878,544,787.69
物料耗用费30,630,477.6020,203,045.19
房租费用9,706,785.263,646,917.10
服务费10,229,627.7210,396,474.88
折旧摊销费8,883,535.177,840,300.41
检测费4,161,556.692,529,155.35
专利费11,169,391.107,131,899.77
其他费用8,862,355.545,437,870.53
合计201,697,766.26135,730,450.92

其他说明:

64、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收入)29,041,253.9121,012,456.32
汇兑损益-799,344.64-24,220,687.35
手续费1,249,314.15556,069.32
合计29,491,223.42-2,652,161.71

其他说明:

65、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8,000,000.004,000,000.00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2,467,052.3316,937,327.12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扣3,657,561.79
合计34,124,614.1220,937,327.12

其他说明: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第十一节.七.82之说明。

66、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927.93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9,552,990.98
合计9,549,063.05

其他说明:

67、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坏账损失-3,771,572.38
合计-3,771,572.38

其他说明:

70、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319,212.92
二、存货跌价损失-12,623,251.67-19,683,090.17
合计-12,623,251.67-20,002,303.09

其他说明: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41,420.84
合计41,420.84

其他说明:

72、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无需支付的款项1,876,501.151,314,418.361,876,501.15
赔款2,005,696.002,005,696.00
其他43,869.58994.5043,869.58
合计3,926,066.731,315,412.863,926,066.7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3、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715,387.87715,387.87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3,255,908.901,711,797.473,255,908.90
罚款及滞纳金212,581.48133,350.32212,581.48
其他16,319.310.0216,319.31
合计4,200,197.561,845,147.814,200,197.56

其他说明:

74、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64,508,782.7880,669,735.12
递延所得税费用-9,526,561.15-33,954,069.45
合计54,982,221.6346,715,665.67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279,358,644.34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41,903,796.6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4,819,386.38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768,791.21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163,610.8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768,007.37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751,471.60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6,436,559.98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17,261,655.14
所得税费用54,982,221.6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详见第十一节.七.55之说明

76、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28,765,309.7423,017,245.19
营业外收入2,049,565.58994.50
利息收入3,841,224.182,204,490.11
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37,531,542.2848,140,204.01
经营性往来6,375,293.172,080,591.98
合计78,562,934.9575,443,525.7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付现的销售费用75,178,450.7259,397,046.56
付现的管理及研发费用101,950,001.3874,782,918.77
付现的财务费用1,249,314.15556,069.32
营业外支出944,288.66133,350.34
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41,702,174.1140,750,627.38
银行存款-诉讼冻结资金30,000,000.00
经营性往来5,886,899.656,535,135.11
合计256,911,128.67182,155,147.4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资金往来85,426,350.80
合计85,426,350.8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资金往来51,102,952.00
合计51,102,952.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资金往来53,856,591.99
资金拆借利息3,463,118.87
发行费用39,396,048.75
合计39,396,048.7557,319,710.8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24,376,422.71211,551,211.44
加:资产减值准备16,394,824.0520,002,303.0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80,539,152.6856,780,866.37
无形资产摊销14,703,595.578,310,952.6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870,707.842,678,955.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1,420.8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255,908.901,711,797.4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3,561,732.749,967,160.1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549,063.0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530,966.11-33,958,813.1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1,935,742.75-210,665,615.4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3,469,932.05-59,597,514.1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1,678,964.9088,654,107.93
其他8,146,719.1222,338,042.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000,903.71117,773,454.3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829,789,487.86472,508,550.4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472,508,550.4080,023,164.2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57,280,937.46392,485,386.16

现金流量表中,不属于现金等价物的系使用受限的保证金15,831,289.87元;因诉讼被冻结的资金30,000,000.00元;未到期已计提的存款利息238,006.85元。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829,789,487.86472,508,550.40
其中:库存现金3,348.573,175.1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827,470,990.73470,309,528.5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2,315,148.562,195,846.75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29,789,487.86472,508,550.40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8、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9、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其他货币资金15,831,289.87保证金
银行存款30,000,000.00因诉讼被冻结
银行存款238,006.85未到期已计提的存款利息
合计46,069,296.72/

其他说明:

80、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155,036,860.28
其中:美元22,142,782.486.9762154,472,479.14
英镑365.969.15013,348.57
港币626,292.220.8958561,032.57
应收账款--42,083,074.57
其中:美元6,032,377.886.976242,083,074.57
欧元
港币
应付账款--34,480,943.20
其中:美元4,798,988.066.976233,478,700.47
欧元126,138.187.8155985,832.94
港币18,318.590.895816,409.79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1、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2、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000,000.00递延收益8,000,000.00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11,605,700.00递延收益2,622,502.74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19,844,549.59其他收益19,844,549.59
财政贴息720,000.00财务费用720,000.00

说明:金额指本期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期初 递延收益本期新增补助本期摊销期末 递延收益本期摊销 列报项目说 明
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拨款8,000,000.008,000,000.00其他收益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拨款项目合同书
8K超高清激光显示技术工程研究中心2,000,000.002,000,000.00其他收益8K超高清激光显示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合同书(XMHT20190101023)
小 计8,000,000.002,000,000.008,000,000.002,000,000.00

2)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期初 递延收益本期 新增补助本期结转期末 递延收益本期结转 列报项目说 明
增材制造用高性能树脂及其复合材料制备技术54,375.0236,249.9618,125.06其他收益科研协作合同书(2016YFB1100802)
广东省激光显示企业重点实验室5,000,000.00179,582.694,820,417.31其他收益《广东省激光显示企业重点实验室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粤科规财字[2018]233号)、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及2019年省重点实验室资助经费的通知
超高亮度激光光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50,000.00107,181.132,142,818.87其他收益《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深科技创新[2019]33号)
三基色激光显示整机生产示范线5,320,789.413,845,700.001,471,735.987,694,753.43其他收益
重20170372 4K超高清激光光学引擎核心技术研发750,000.00750,000.00其他收益《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深发改[2017]713号)
三基色激光显示整机产业化关键技术510,000.0077,752.98432,247.02其他收益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任务书
小 计6,125,164.4311,605,700.002,622,502.7415,108,361.69

3)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金额列报项目说 明
增值税即征即退5,404,939.85其他收益
2018年顺义区文创基金奖励资金3,000,000.00其他收益顺义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顺义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失业金返还40,416.15其他收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失业保险稳定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9〕68号)
2019年北京文化创意大赛顺义分赛区获奖奖金20,000.00其他收益2019北京文化创意大赛顺义分赛区参赛邀请函
南山区2019年度人才安居住房补租1,014,016.10其他收益关于南山区2019年度人才安居住房补租的补充通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生育津贴384,716.37其他收益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稳岗补贴4,913.25其他收益深圳市2019年度企业稳岗补贴公示(第一批)
高新资质补贴300,000.00其他收益关于拨付科技项目资金的通知
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企业上市融资奖励项目600,000.00其他收益2018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拟资助单位名单公示
项 目金额列报项目说 明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提升企业竞争力境外发明授权奖励92,000.00其他收益2018年深圳市国内发明专利年费维持和境外发明专利授权奖励拨款名单
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大型工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支持计划款项1,000,000.00其他收益2019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拟资助企业名单公示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关于第一批企业研究开发资助款项2,218,000.00其他收益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18年第一批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拟资助企业的公示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科技创新500,000.00其他收益关于2019年度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若干措施和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知识产权保护资助经费拟资助单位的公示
广东省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励600,000.00其他收益关于2019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00.00其他收益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认定奖励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一批专利申请资助1,019,220.00其他收益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深圳市专利奖励拨款名单的通知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领航人才”学术研修津贴10,000.00其他收益关于开展2019年度第三批人才工作分项资金项目资助申报的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19年度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1,000,000.00其他收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19年度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拟资助计划公示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一批境外商标注册资助项目52,000.00其他收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7年深圳市第二批和2018年深圳市第一批境外商标注册资助拨款名单的通知
深圳市南山区工业百强企业稳增长补贴40,700.00其他收益2019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单位公示
2018年第一批计算机软件资助8,100.00其他收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深圳市第一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拨款名单的通知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项目(极光计划--层领导力培养计划)118,600.00其他收益深圳市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项目资助申请书(2019年度)
2019年第一批专利申请资助经费960,000.00其他收益关于下达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2019年第一批专利资助资金的通知
项 目金额列报项目说 明
深圳南山区人力资源局2019年第一批次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100,000.00其他收益深圳市拟发放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人员名单公示(2019年第一批次)
2018年度中央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资助事项-境外商标注册项目56,627.87其他收益深圳市商务局关于2018年度中央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资助事项拟资助项目公示的通知
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高价值专利组合500,000.00其他收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2019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核准制及评审制项目拟资助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北京总部企业和临空经济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引进高端人才资金300,000.00其他收益《中共北京总部企业和临空经济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引进高端人才认定支持工作的通知》(顺组发[2017]12号)
北京市专利资助金300.00其他收益
小 计19,844,549.59

4) 财政贴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期初递延收益本期新增本期结转期末递延收益本期结转 列报项目说 明
科技金融贴息资助计划(2018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贷)538,800.00538,800.00财务费用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科技金融贴息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2019年)
科技金融贴息资助计划(2017年度集合信贷)181,200.00181,200.00财务费用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科技金融贴息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2019年)
小 计720,000.00720,000.00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31,187,052.33元。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股权取得时点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光峰科技(常州)有限公司设立2019年9月200万元100.00%
FORMOVIE TECHNOLOGY INC设立2019年7月55.00%

2. 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方式股权处置时点处置日净资产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北京光峰小明科技有限公司注销2019年2月937,767.91-400.00
清大光峰(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注销2019年2月0.000.00
United Technology Corporation注销2019年5月92,291.200.00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光峰华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京销售;技术开发、咨询90设立
深圳市光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深圳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100设立
北京东方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应用软件服务59设立
深圳市光峰小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激光显示技术的开发、咨询、转让100设立
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技术、软件开发55设立
深圳市光峰激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激光显示产品研发、销售100同一控制下购买
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激光电影放映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租赁24.8430.36同一控制下购买
清大光峰(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厦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51设立
深圳市光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深圳半导体光电设备的软件开发100设立
深圳市光峰家庭院线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深圳与半导体光电产品相关的软件开发100设立
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香港信息技术咨询服务100设立
Appotronics USA, Inc.美国美国半导体光电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100同一控制下购买
Fabulus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香港香港银幕的研发、制造、销售100设立
JoveAI Limited开曼群岛开曼群岛未开展具体经营业务64.29设立
JoveAI Innovation Inc.美国美国激光显示软件系统的研发64.29设立
光峰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常州常州投影设备及银幕、电子计算机的技术研发100设立
FORMOVIE TECHNOLOGY未开展具体经营业务55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INC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45.00%-21,366,510.04-12,904,049.48
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44.80%64,871,559.07167,288,609.89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53,973,931.397,968,567.46261,942,498.85288,180,191.852,437,972.51290,618,164.36169,863,293.933,285,377.69173,148,671.62154,545,487.96501,666.67155,047,154.63
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255,777,103.29789,861,645.431,045,638,748.72383,085,231.40289,141,441.68672,226,673.08257,104,710.30716,694,256.35973,798,966.65342,250,356.10403,606,023.00745,856,379.10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700,577,662.64-47,481,133.43-47,481,133.43-99,566,333.52325,770,716.69-22,748,600.79-22,748,600.7929,164,155.57
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593,020,861.03144,802,587.21144,802,587.21173,475,022.15377,779,539.47103,750,837.96103,750,837.96-16,464,187.23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3,953.44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1.04
--净利润-0.39
--其他综合收益1.43
--综合收益总额1.04

其他说明

联营企业基本情况

联营企业名称主要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地直接间接
Cinionic Limited欧美香港销售影院放映机20权益法核算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第十一节.七.4, 第十一节.七.5,第十一节.七.8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

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70.21 %(2018年12月31日:80.76%)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

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期末数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银行借款421,349,221.34444,275,984.40159,065,657.15285,210,327.25
应付票据37,335,841.7937,335,841.7937,335,841.79
应付账款176,624,445.46176,624,445.46176,624,445.46
其他应付款14,364,076.4314,364,076.4314,364,076.43
长期应付款3,488,100.003,488,100.003,488,100.00
小 计653,161,685.02676,088,448.08390,878,120.83285,210,327.25

(续上表)

项 目期初数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银行借款557,710,951.22590,065,504.00155,154,966.13434,910,537.87
应付票据39,051,466.0539,051,466.0539,051,466.05
应付账款164,258,731.06164,258,731.06164,258,731.06
其他应付184,107,549.02184,107,549.02184,107,549.02
长期应付款6,863,200.006,863,200.006,863,200.00
小 计951,991,897.35984,346,450.13549,435,912.26434,910,537.87

[注]: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18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第十一节.五.41之说明。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本金人民币420,240,038.66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556,156,963.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第十一节.七.80之说明。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540,000,000.00540,000,000.00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40,000,000.00540,000,000.00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4)结构性存款540,000,000.00540,000,000.00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975,419.3811,975,419.38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551,975,419.38551,975,419.38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
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公允价值。权益工具投资为非上市股权投资,不具有活跃市场报价,以成本作为最佳估计确定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

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半导体产品研发、销售1,000.0020.8020.80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李屹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子公司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详见第十一节.九.3之说明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Cinionic Limited参股公司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碧维视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公司
深圳市中光工业技术研究院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公司
深圳市峰业投资咨询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公司
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持有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持有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北京东方中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持有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电源、水冷及服务75,594,510.7358,306,727.65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电子元器件及服务135,947,996.6974,825,228.94
北京东方中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服务70,302.92
小计211,612,810.34133,131,956.59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碧维视科技有限公司激光电视、智能微投191,843.14
深圳市中光工业技术研究院投影机3,333.33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投影机、软件35,897.44
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激光电影放映机光源、租赁服务141,777,980.6590,546,834.84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激光电视、智能微投456,486,039.21247,297,756.49
北京东方中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激光商教投影机74,848,453.68138,261,388.57
Cinionic Limited激光光源125,395,135.96
小 计798,507,609.50476,337,053.8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房屋租赁2,070,494.221,462,547.83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758,318.002017-7-42020-1-4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333,318.002017-7-42020-1-4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750,000.002017-7-272020-1-27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2,250,000.002017-8-182020-2-17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1,874,986.002017-9-132020-3-13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624,986.002017-9-152020-3-15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0,958,327.002017-11-212020-5-21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374,994.002017-12-202020-6-15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4,291,661.002018-1-172020-7-17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5,962,500.002018-3-262020-9-23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3,712,500.002018-3-262020-9-23
限公司、李屹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5,150,158.002018-4-252020-10-25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3,150,000.002018-6-12020-12-1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2,649,992.002018-6-272020-12-26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4,456,660.002018-8-172021-2-17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6,379,372.002018-9-272021-3-26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8,866,458.102018-11-12021-4-30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1,085,412.002018-11-302021-4-29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58,227,196.002018-12-192021-12-19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21,975,998.002018-12-192021-6-21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0,327,996.002018-12-292021-12-29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26,516,665.002019-1-302022-1-30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0,152,000.002019-3-12022-3-1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5,687,000.002019-3-12022-3-1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0,287,000.002019-3-292022-8-29
深圳市绎立锐11,348,666.002019-5-92022-4-30
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0,560,000.002019-6-42022-6-4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2,780,000.002019-7-82022-7-4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8,540,000.002019-7-292022-7-29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1,540,000.002019-8-212022-8-21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20,330,000.002019-9-182022-9-18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673.11724.09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中国电影器材有限17,494,326.54874,716.3327,317,201.021,365,860.05
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应收账款北京东方中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8,829,840.85442,339.316,674,446.36333,722.32
应收账款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45,679,955.492,283,997.77
应收账款Cinionic Limited24,298,258.081,214,912.90
小 计96,302,380.964,815,966.3133,991,647.381,699,582.37
预付款项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3,350,592.415,517.24
小 计3,350,592.415,517.24
其他应收款深圳市峰业投资咨询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00,000.00185,000.00
其他应收款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90,866.0014,543.30266,046.0013,302.30
其他应收款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100,000.005,000.00
小 计390,866.0019,543.303,966,046.00198,302.30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11,595,819.9330,428,997.91
应付账款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751,194.86
小 计11,595,819.9351,180,192.77
预收款项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15,893,424.2114,492,010.96
预收款项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6,000.00
小 计15,893,424.2114,498,010.96
其他应付款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9,645.00
小 计9,645.00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4,400,00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授予日 2019 年 10 月 14 日;授 予价格 17.5 元/股;合同剩余期限:10/22/34个月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其他说明公司本期授予了440万股限制性股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公开市场报价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实际授予量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7,475,923.79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8,146,719.12

其他说明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与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差异系汇率折算差额所致。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公司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重要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如下表所示:

序号租赁地址租赁面积(平方米)租赁用途租赁期限房租费用/年
1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0、21楼、22楼6,143.79研发、办公2018-05-01至2021-12-315,898,038.40
2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塘尾社区耀川工业区23,765.57厂房2018-12-1至2022-11-3013,751,023.67
3香港科技园三期22E座1层101单元1,138.25办公2019-3-20至2022-3-193,289,377.60

2、 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作为被告的民事诉讼共5件,具体如下:

案号案由原告被告涉案专利进展
(2019)粤73知民初662号侵犯发明专利权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峰科技有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索普尼投影视频系统商行ZL201610387831.8中止审理
(2019)粤73知民初663号ZL201310017478.0审理中
案号案由原告被告涉案专利进展
(2019)粤73知民初664号ZL20310625063.1审理中
(2019)京73民初1275号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L201410249663.7审理中
(2019)京73民初1276号ZL201610387831.8审理中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因以上诉讼被冻结资金3,000万元。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已解除对公司存款1,000万元的冻结。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9年末,公司银行借款本金余额420,240,038.66元,其中信用借款10,000,000.00元,保证借款50,000,000.00元,保证及质押借款360,240,038.66元。保证及质押情况详见第十一节.七.18、25之说明。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重要的对外投资GDC投资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GDC公司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增资1,820万美元,增资资金用于收购GDC Technology Limited(BritishVirgin Islands)36%的股权。2020年3月,公司完成发改委、商务部门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审批、备案手续。达到本次收购交割的先决条件后,2020年4月9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对价总金额约1,811万美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已合法持有GDC公司93,071,822股股票,取得GDC公司36%的股权。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33,866,580.83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3,866,580.83元;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451,554,411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19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于2020年1月在全国爆发。为防控新冠疫情,全国各地政府均出台了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新冠疫情及相应的防控措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受影响的具体情况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 对生产的影响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春节后复工时间由原2020年2月3日延迟至2020年2月10日。预计公司租赁服务收入同比降幅较大,其他业务收入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防控的情况、持续时间以及政府各项防控措施的实施。
(2) 对销售的影响 新冠疫情对湖北等省市以及全国整体经济运行造成一定影响,从而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开展影院光源租赁业务。
(3) 对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准备的影响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有影视及教育行业位于全国各地区,该行业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可能导致公司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风险增加。

本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新冠疫情发展情况,积极应对其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的不利影响。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

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故无报告分部。公司按业务及产品和地区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明细如下:

按业务及产品分类:

单位:万元

项 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1. 销售业务155,344.15102,544.69105,867.8366,374.34
2. 租赁服务业务39,799.1213,526.0330,431.719,960.42
3. 其他业务2,771.622,294.342,273.181,989.58
小 计197,914.89118,365.06138,572.7278,324.34

按地区分类:

单位:万元

项 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境内178,039.72111,260.78124,664.8773,411.52
境外19,875.177,104.2813,907.854,912.82
小 计197,914.89118,365.06138,572.7278,324.34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19,245,692.97
1年以内小计19,245,692.97
1至2年1,764,101.36
2至3年141,469.65
合计21,151,263.98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00,789,821.26100.001,474,044.820.49299,315,776.44229,538,979.01100.001,865,555.660.81227,673,423.35
其中:
账龄组合21,151,263.987.031,474,044.826.9719,677,219.1633,160,290.6514.451,865,555.660.95194,513,132.70
合并内关联方往来组合279,638,557.2892.97279,638,557.28196,378,688.3685.55
合计300,789,821.26100.001,474,044.820.49299,315,776.44229,538,979.01100.001,865,555.660.81227,673,423.35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9,245,692.97962,284.655.00
1-2年1,764,101.36441,025.3425.00
2-3年141,469.6570,734.8350.00
合计21,151,263.981,474,044.826.97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第十一节.五.10。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865,555.66-380,144.8411,366.001,474,044.82
合计1,865,555.66-380,144.8411,366.001,474,044.8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1,366.0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29,613,544.5243.09
APPOTRONICS HONG KONG LIMITED79,389,380.9126.39
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59,561,540.1519.80
清大光峰(厦门)科技有限公司4,370,507.001.45
巴可伟视(北京)电子有限公司4,114,596.681.37205,729.83
合计277,049,569.2692.11205,729.83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67,227,575.2134,226,930.38
合计67,227,575.2134,226,930.3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47,244,926.00
1至2年19,500,616.19
2至3年779,437.14
3年以上20,300.00
合计67,545,279.33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6,343,792.677,466,203.05
代扣代缴款项650,484.24650,484.24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60,540,712.7122,913,571.50
应收股权转让款3,700,000.00
应收暂付款10,289.7157,875.52
合计67,545,279.3334,788,134.31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561,203.93561,203.93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30,000.0030,000.00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213,499.81-213,499.81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30,000.0030,000.00
其他变动
2019年12月31日余额317,704.12317,704.12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61,203.93-213,499.8130,000.00317,704.12
合计561,203.93-213,499.8130,000.00317,704.1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30,000.00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往来46,456,712.711年以内68.78
深圳市光峰激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关联方往来13,919,500.001年以内1-2年20.61
深圳市美盛实业有限公司保证金4,094,368.001-2年6.06204,718.40
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押金983,006.401-2年2-3年1.4649,150.32
王绍刚押金300,000.001年以内0.4415,000.00
合计65,753,587.1197.35268,868.72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303,680,560.4045,885,284.27257,795,276.13265,251,020.1645,885,284.27219,365,735.89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计303,680,560.4045,885,284.27257,795,276.13265,251,020.1645,885,284.27219,365,735.89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光峰华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7,000,000.0027,000,000.0027,000,000.00
深圳市光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100,000.00416,813.05516,813.05
北京东方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00,000.005,900,000.00
北京光峰小明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00.00
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7,500,000.00703,950.9328,203,950.936,057,491.48
深圳市光峰激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18,966,857.2618,966,857.26
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30,100,162.90666,900.8830,767,063.78
清大光峰(厦门)科技有限公司5,100,000.005,100,000.00827,792.79
深圳市光峰12,000,000.0012,000,000.0012,000,000.00
小明科技有限公司
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137,584,000.0035,641,875.38173,225,875.38
光峰科技(常州)有限公司2,000,000.002,000,000.00
合计265,251,020.1639,429,540.241,000,000.00303,680,560.4045,885,284.27

注:本期对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的投资增加额中,有277,875.38元系因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070,365,243.34728,135,468.641,175,915,671.75768,440,895.19
合计1,070,365,243.34728,135,468.641,175,915,671.75768,440,895.19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46,000,000.0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64,542.3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9,552,990.98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合计55,488,448.65

其他说明:

子公司分红收益说明:2019年度,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6,000,000元。深圳市光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上述利润分配增加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研发费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职工薪酬61,405,298.8349,499,398.90
物料耗用17,246,073.8116,877,135.28
房租费用8,730,216.563,100,298.35
专业服务费3,292,062.706,565,393.97
折旧摊销费7,573,085.076,899,681.02
专利费9,382,940.047,063,710.22
其他费用6,165,328.244,416,668.46
合 计113,795,005.2594,422,286.20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214,488.0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782,112.4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23,321,528.06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9,552,990.9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38,836.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981,778.0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4,532,639.9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891,481.86
合计52,238,635.75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840.45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680.330.33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项 目序号本期数
项 目序号本期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A186,457,276.71
非经常性损益B52,238,635.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C=A-B134,218,640.9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D715,913,478.56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1,062,470,797.73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F5
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G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H
其他股份支付费用对净资产的影响数I17,475,923.79
增减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J16
外币报表折算对净资产的影响数I22,242,360.85
增减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J26
报告期月份数K12
加权平均净资产L= D+A/2+ E×F/K-G×H/K±I×J/K1,256,697,424.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M=A/L14.84%
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N=C/L10.68%

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 目序号本期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A186,457,276.71
非经常性损益B52,238,635.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C=A-B134,218,640.96
期初股份总数D383,554,411.00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E68,000,000.00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F5
报告期月份数G12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H=D+E×F/G411,887,744.33
基本每股收益I=A/L0.45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J=C/L0.33

(2)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 目序号本期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A186,457,276.71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净利润的影响数B
稀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C=A-B186,457,276.71
非经常性损益D52,238,635.75
稀释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C-D134,218,640.96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F411,887,744.33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G306,196.26
稀释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H=F+G412,193,940.59
稀释每股收益M=C/H0.45
扣除非经常损益稀释每股收益N=E/H0.33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2、载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
备查文件目录3、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的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原稿
备查文件目录4、上述文件的备置地点: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长:李屹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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