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推选董事长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5月9日收到董事长黄忠民先生的辞职报告,黄忠民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黄忠民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黄忠民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推选公司董事刘朗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刘朗明先生同时辞去总经理职务。黄忠民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全力推动公司转移转型发展,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黄忠民先生为公司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