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78.12万股,扣除经过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因陈莉剑等11名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20万股后的总股本100,66.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046.844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5,033.46万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5,100.38万股。
3. 公司已于2020年6月10日完成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20万股,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总股本100,66.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046.844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5,033.46万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5,100.38万股。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100,669,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6.3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0,669,2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51,003,8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0年6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1*****726 | 刘和国 |
2 | 02*****521 | 高 祥 |
3 | 02*****430 | 陈 涛 |
4 | 02*****968 | 隆寒辉 |
5 | 02*****480 | 高 锋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12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6月22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数量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5,865,869 | 35.63% | 17,932,934 | 53,798,803 | 35.63%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64,803,331 | 64.37% | 32,401,666 | 97,204,997 | 64.37% |
总股本 | 100,669,200 | 100.00% | 50,334,600 | 151,003,800 | 100.00% |
注: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51,003,800股摊薄计算,2019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07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三道环球数码大厦A座9楼
咨询联系人:梅薇红
咨询电话:0755-86384819
传真电话:0755-86384819
十、其他相关说明
1.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