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0年7月22日在合肥同智机电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顾革新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2日